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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的读书小故事(汇总20篇)

两学一做的学习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楚党员的要求,做一个合格的党员,做一个有贡献的党员。这里开学吧给你们带来了一些关于名人的读书小故事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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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故事读书日记600字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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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神话传奇的世界,我们不难体会到人类对自然的好奇与崇拜、对灾难和困苦的不屈与斗争、对英雄人物的敬仰与热爱、对纯贞爱情的讴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邪恶人物与势力的憎恶等丰富细腻的感情……走进神话传说的世界,我们会认识许多可爱的人物:用生命创造世界的盘古与女娲;为民造福的伏羲氏、神农氏、大禹、羿;为理想奋斗不止的愚公、刑天、鲤鱼;为人类文明发展立下功劳的燧、人氏、仓颉、嫘祖、孔子;为爱情唱起千古绝唱的韩凭夫妇、牛郎织女、七仙女董永、梁山伯祝英台;承载着人们真、善、美、梦想的如来佛祖、观音菩萨、孙悟空、八仙……

在众多的神话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就要属《精卫填海》,故事主人公精卫在一次玩耍中不幸掉入海水中,被海水淹死了,可是她不愿就这么死去,于是,她便变成了一只精卫鸟,夜以继日地从远处叼来石头和树枝,想要填平海。大海夺去了她的生命,但夺不去她的勇气和决心。

这是什么?这正是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这种精神激烈着我们向前进,最终超越自我,使自己达到了自己想要奋斗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成功;只有这样,才能有收获;只有这样,才能看到希望……

现在看来,有些神话故事好像有些幼稚可笑,虚幻缥缈,但是,这正是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状况中,远古人类对自然与宇宙探索的真实记录,也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地执着精神的体现。

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依然在我们的血液里流淌着、凝聚着!( 苏州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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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恩情不会随时间流逝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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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

在东北某地有个青年术匠,名叫张义。有一天他要去一个远离家乡的地方干活,不幸途中汽车起火,一时间车内烟火弥漫,乘客拼命拥向车门逃命,谁知车门紧闭不能打开,眼看一车人就要被活活烧死。情急之下,张义拿出工具箱里的铁锤狠砸车窗,霎时间把车窗玻璃砸个粉碎,乘客们纷纷从窗口跳将下去,他自己没有急于逃命,而是帮着把老人小孩扶上窗口放出宙外,直到最后他自己像一个火团似的滚下车来。眼看乘客们都已脱险,正庆幸间,忽然又听到有凄厉的哭叫声从浓烟滚滚的车里传出,原来还有个小孩在车上。张义不顾自己生命危险,腾身而起攀上车去,抱起小孩跃出窗外。几乎与此同时,“轰”的一声巨响,油箱爆炸了,车子被熊熊大火吞噬了……

膏年木匠救了一车25人的生命,他自己的头脸被烧伤,腰椎腿骨都受到了重伤。

这一幕舍生忘我的救人壮举并没有见诸媒体。原因是当时正值“文革”,社会混乱,这英勇救人的事迹没有得到报道。青年木匠最后拖着受伤的身躯和一张车站的表扬信回家。

时间过去了30年,青年木匠已经年过半百。因为家贫,当年的伤没能治好,成为一个丧失劳动力的残疾人,又无子女,孤苦伶仃。好心的人劝说他把亭迹公开出来,以期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助。无奈之下,他拿出那张皱巴巴的车站表扬信公开救人事实和现在的生活状况。电视台报道了这一事迹,很快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感谢信、慰问信纷纷向他飞来,当年被救的人来信感谢救命恩人,诉说30年来一直在寻找恩人想念恩人的情怀,有的还辗转千里来到恩人的家,当面谢恩。

最感动的是,那个当年最后被救出来的孩子,那时才9岁,现在巳是一个中年妇女了。她是眼前这位老英雄从火里抱出来的生命啊j她握着恩人的手紧紧不放,泪流满面:“恩人啊!让我像奉养亲生爹娘一样奉养你,你是我的再生父母……”那泣不成声断断续续的话语令在场的观众都为之动客落泪。

这一幕拜谢恩人的情景,让我看到了善良仁爱、知恩图报的人性闪闪发光,照耀人间。无论什么时代,恩情是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泯灭的,它在人的血脉里流淌着,永不干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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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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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也不假,我看了书之后知识真的增加了,作文水平也提高了不少。

从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虽然不认识几个汉字,但看那些插图也觉得十分开心,慢慢地我上了幼儿园,爸爸经常给我买书,我对读书的兴趣提高了很多,上了小学我对小说又有了浓厚的兴趣。天天抱着书看,一年下来积累了不少知识。我最喜欢看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他的书我爱不释手,看了一遍还想看二遍、三遍、四遍、五遍……他的书让我百看不厌。渐渐地我又品味了其他作者的书,发现他们的风格一点也不同,各人有各人的想法看法,每一本都很精彩……现在我的书柜已经摆的满满当当地了,全都是我喜欢看的书

如果没了书,我就会像饥渴找不到食物,如果没了书,我就会像鸟儿没有翅膀,不能飞翔。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我离不开让我增长知识的好老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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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人小时候故事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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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小的时候,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追求成功,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习惯。

小男孩们之间总会难免发生“战争”。有一次,上四年级的拿破仑和一个大他两岁的男生“狭路相逄”了。拿破仑身材矮小,怎么能是大男生的对手呢,不一会儿,他就被大男生打成了熊猫眼,正巧的是,上课铃响了,拿破仑就跑去上课。下课以后,他又跑去找那个男生,但是这次更惨,嘴巴都变成了“腊肠”。拿破仑可并没就此罢手,他每次下课都去找那个男生,直到那个男生都被他缠烦了。

“你为什么老来找我?你明明打不过我吗!”那男生终于忍不住问拿破仑。

拿破仑像个骄傲的小公鸡,他理直气壮地说:“你惹了我,必须对我说对不起!不然我会一直和你打下去的!直到你说对不起为止!”

大男孩也许是被拿破仑的话语震撼了,也许是已经厌烦了和拿破仑这个弱小的对手打架,他踌躇了半天,终于向拿破仑说了“对不起”三个字。

拿破仑虽然被打得伤痕累累,不过他听到“对不起”三个字后,还是心满意足地走了。

拿破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会竭尽全力争取最后的胜利,最终,他心中远大的抱负也成功地实现了,当他坐拥自己的帝国时,一定不知道有多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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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7我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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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力量比知道更强大,用知道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是啊!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慢慢地积累知识,更加充实自己。

要说起书,那还得从小时候说起。

在妈妈的指导和影响下,我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小时候,我特别不喜欢看书,觉得看书是件很无聊的事情,妈妈总是为此感到头疼。有一次,爸爸妈妈工作不在家,无聊的我,不知要做些什么。突然,我发现一本外壳很精美的课外书,便翻开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当时,我才上幼儿园,认识的字不多,阅读有很多障碍,但并没有阻止我的阅读,不一会儿,我终于读完了书,觉得读书不是那么无聊,反而很有趣。妈妈下班回家后,我便把这消息告诉了妈妈,妈妈特别高兴,她兴奋地说:“桌子上的书是我故意放在那的,都是为了让你爱看书,如今,终于成功了!”我一听,猛然醒悟,原来妈妈为了让我看书,想了不少办法,从此,我便特别爱看书。

现在我长大了,可我依然爱看书,每次和妈妈出去购物,我都会拉着妈妈,走进书店,买几本自己心意的书,才肯离开。有一次,因为购物地点与书店距离远,所以没有去书店买书。导致整个购物过程,我都愁眉苦脸。妈妈拿我没办法,只好做公交去书店买书了,当时,我特别高兴,立刻由阴天转为晴天。看!我多么爱看书呀!

现在,我读过的书可多了!有《爱的教育》、《雾都孤儿》、《愿望树》……我一有空,便沉浸在书的世界;陶醉在“美景”中;漫游在知识中;遨游在空中……书,不仅扩展了我的知识,还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书是我最亲密无间的朋友;‘是教育我的好老师;是医治我心灵上不足的好医生。

啊!读书真好呀!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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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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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而我觉得,书籍是我的一位朋友,是一位老师,是一个终生的伴侣……只要手里有书,我就会废寝忘食。

在幼儿园时,我已经爱上了阅读,但是只能看得懂一些连环画,可那时候看连环画也看得津津有味,十分有趣。后来,我上了小学。三年级时,我读得很快,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四年级时,书对我的影响更大了,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但是后来,因为作业太多了,写完作业后已经很晚了,就没有时间看书,所以,我想“摆脱”这种看课外书的习惯。但是有一天,我看见有同学拿着一本刚出版的课外书,我禁不住诱惑,急忙向那位同学借了书,狼吞虎咽地看了起来。晚上,我把写作业的时间加快了,终于有时间看课外书了。可妈妈又把我叫住了,把我刚才写的作业递给我一看,妈呀!那是我写的字吗?一个个龙飞凤舞的,没办法,我只好重写一遍了。重写完作业时,我一看闹钟,已经11点了,我只好上床睡觉了。到了半夜,我看见家里人都睡着了,就轻手轻脚地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打开手电筒,偷偷地看完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我认为:只要合理安排时间,既可以看课本,也可以看课外书。

书是知识的源泉,朋友们,让我们多读点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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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人故事之安徒生的身世之谜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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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童话大师安徒生,生前曾自述出身寒微。但据丹麦历史学家佐格孙表示,安徒生的生父可能是丹麦国王克里斯迪安八世,安徒生实际上是个“落难王子。”

据说丹麦克里斯迪安八世未登基前,曾与民间一少女私恋,生下安徒生后却被迫分手,安徒生交由一个女管家抚养。身为安徒生母校斯莱兹镇学校校长的佐格孙翻阅档案,发觉安徒生并未正式登记入学,因为他并没有出生证明书,直到17岁时才补领了一张出生证。他也不象普通孩子出生受洗,由教士签署出生证明,而是由一个警官代为签字。同时,安徒生的学习课程与专门为王室成员安排的一样,所交的学费也比普通学生高一倍。

安徒生生前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声称,他在1805年出生于奥登斯市的贫民区,那时父母才结婚两个月,父亲是个鞋匠。11岁时父亲病故,母亲改嫁。安徒生从此到处飘泊,做过多种行业的学徒。14岁时到哥本哈根谋生,在丹麦皇家剧院当临时演员,因为失声被辞退,所写剧本又被退回。幸得剧院一名导演同情,资助读完中学、大学,然后开始从事创作,24岁才有处女作在剧院演出。成名后,收入仍仅够糊口。1875年逝世。终其一生,未曾有过真正安逸的生活。

但是1975年由布斯铎写的《安徒生传记》,却对此表示怀疑,认为安徒生隐瞒了身世的真相。佐格孙更详细指出,安徒生并非生于奥登斯,而是生于布洛霍姆市的古堡,母亲葛洁是当时尚属王储的克里斯迪安八世之情妇。安徒生成长过程中,一直受到王室暗中的照顾,5岁就与王孙一同嬉玩;他在斯莱兹镇上学时,王储经常探访他。他无权无势,成名前却被“皇家剧院”长期聘用。吃苦之说,纯粹是为掩人耳目而编造出来的。

据说,安徒生童话大部分根据他自己的见闻和想象创作。《丑小鸭》和《皇帝的新装》等故事,一向被认为取材于安徒生的一些亲身经历。提出安徒生是“流落民间王子”的人士,又举出一个例子:

在《安徒生童话集》里有一个故事讲述一名鞋匠与一个洗衣女工相恋,生下一个貌丑的儿子,却不能自行抚养,丑儿孤苦伶仃,幸获天使照顾,长大后发了财,成为名流。结局时丑儿的身世大白,原来他是国王的私生子。安徒生自称是鞋匠之子,由此看来这个故事确实有他本人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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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的故事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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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可以给人增长知识、书可以使人认识世界、书更可以教人真善美。我很喜欢读书,每次书一买回来,我就舍不得丢开手连妈妈叫我吃饭也总是听不到。如今,我书架上的书已经有三百多本了,有《二十五史》、《资治通鉴》之类的经典历史书;有《十万个为什么》、《生命科学》之类的科学知识书;还有《格林童话》、《福尔摩斯》之类的故事书……

书本让我知道蚂蚁是用身体上的小孔来呼吸的,书本还让我知道黄二娘铁棒磨成针的故事、书本更让我认识了才华横溢的诸葛亮……而我最喜欢《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把海底描绘得栩栩如生,有五颜六色的鱼类、各式各样的海洋植物,都是我们平常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了,让我仿佛置身于其中。

有了书这位亲密朋友陪伴我,每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书就象一个尽职的老师,手把手的教导我,帮我解决了困难,使我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古语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觉得书带给我的乐趣更是黄金屋无法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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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名人故事:“计算机之父”托马斯.沃森成长历程

全文共 2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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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毫不起眼的推销员到一个杰出的企业家,成为IMB公司的创始人,并被尊为“计算机之父”,托马斯·沃森的经历坎坷而又辉煌。

在经济大萧条时期,很多企业都在裁员,他却反其道而行之,大量雇用职员。这种反传统智慧使IBM在5年之后赢得了美国联邦社会保障厅的大单,公司规模得以迅速扩大,逐步成长为世界大企业。

今天,“IBM”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蓝色巨人,走过20世纪90年代的网络低迷,如今的它又重新焕发了光彩。多少人在使用IBM的家用电脑,已经数不清了,作为计算机业的龙头老大,回溯历史,从一个生产磅秤、切肉机的小公司到今天的跨国电脑公司,其中的路程不可谓不艰难。这里面有好几代人的努力,但首先应该感谢一个人,那就是托马斯·约翰·沃森——“IBM”的创始人,也就是我们都尊敬的“计算机之父”。

在忍耐和辱骂中成长

托马斯·约翰·沃森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1874年2月17日,他出生于美国纽约州北部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父亲是来自英国的移民,靠伐木和种地谋生。虽然家境贫苦,但他们始终对生活有种乐观的态度,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

沃森就是在这样的家庭长大的,从父母的身上,他继承了美国农民许多优秀的品质:正直、踏实、认真、乐观、崇尚个人奋斗。

因为家里穷,当时教育还不是很普及,所以沃森没有上过几天学。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他17岁就开始进入社会,替一家五金店老板走街串巷推销缝纫机。而在当时,推销并不被多少人看得起,因此小沃森受到了很多白眼,但正是推销的经历锻炼了他,后来沃森在谈到自己早年的辛苦时,也说:“一切始于销售,若没有销售就没有美国的商业。”

刚开始,他对老板付给他的每星期12美元的工资还挺满意。后来,他从另一个推销员那里得知,他实际上被老板耍了,因为其他推销员通常拿的是佣金,而不是工资,如果按佣金计算,他每个星期应得65美元。于是,他愤而辞职。从此,他找工作再也没有同意过“死工资”的报酬方式。

1895年10月,困境中的沃森把谋生的目光投向“全国现金出纳机公司”,因为这里月薪平均400美元,收入可观。而老板帕特森是当时有名的“推销天才”,在他手下,很多质朴勤奋的青年成长为一流的推销人才。

沃森去拜访公司分所经理兰奇先生,结果被拒绝了。但是无论被怎么打击,沃森总是以微笑来面对兰奇。被他的韧劲打动,兰奇决定给沃森一个机会,试用他。但是第一次推销的经历却是惨败的,沃森遭到了兰奇的百般责骂和斥责,被骂得不知所措、面红耳赤。放在一般人身上,早就拂袖而去,但沃森在羞辱中表现出惊人的忍耐,在绝对服从中去学习。因为这就是推销的职业训练。

兰奇是帕特森的优秀学徒,而沃森则成了最好的再传弟子。从兰奇那里,沃森学到了很多,以后在IBM,沃森还经常对下属们介绍兰奇怎样用实例去推销产品,推销自我。事实上,比起老师来,沃森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一年之后,他成为东部最成功的推销员。25岁时,他取代了兰奇的位置。1899年,沃森被提升为分公司经理。到1910年,他已经成为公司中仅次于帕特森的第二号人物。但在那以后,厄运又一次向他袭来。

帕特森是个专横粗暴的人,他用优厚待遇来换取雇员的忠诚和服从。然而他也是个多疑的人,当总经理查尔摩斯忍无可忍对他进行反抗时,他立即解雇了他,让沃森取而代之。所以,沃森在公司里也是战战兢兢的,帕特森在,他就非常紧张,如果老板不在,他就能发挥自如。1909年,在查尔摩斯的协助下,州法院以垄断罪起诉了国民收款机公司。最后,沃森获得了保释,而帕特森入狱一年。

就在这段灰暗的日子里,沃森遇到了自己的终生伴侣珍妮特,并用自己的技巧赢得了“平生最成功的推销”。没过多久,儿子出生了。然而,正在沃森最高兴的时刻,生性多疑的帕特森却认为沃森暗自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尽管沃森努力为自己申辩,但毫无结果,无奈于次年4月愤而辞职。他立誓报仇,走出公司办公大厦时转身对一个朋友说:“这里的全部大楼都是我协助筹建的,现在我要去另外创一个企业,一定要比帕特森的还要大!”

然而,重新创业又谈何容易。虽然帕特森给他一笔5万美元的分手费,但沃森失去了生活保障,丢了饭碗,年龄也快40岁了。他只好带着新婚不久的妻子和一个嗷嗷待哺的儿子,去纽约闯荡。

40岁的创业

40岁的年龄,按照一般人的想法,早过了创业的年龄,但沃森不这么想,他对自己有信心,认为自己的潜力还远远没发挥出来,潜意识里,他认为自己可以干出一番大事业。

两个月后,沃森遇上了IBM前身的奠基者弗林特。弗林特是华尔街最红火的金融家,号称“信托大王”。他对沃森的才干早有所闻,旋即聘任他为计算制表记录公司的经理。这家弗林特属下的公司,主要生产天平、磅秤、计时钟和制表机等。由于前任在经营方面不得要领,成立不到三年已是负债累累、濒临破产。沃森之所以对这家公司感兴趣,主要看中的是它的产品。他认为计时钟、制表机等都是办公自动化的工具,具有广阔的商业前景。

最初,因为沃森曾经被定过罪,董事们只让他当一个小小的经理,但精明的沃森除了要得一份体面的薪水外,还要求能够得到利润的一定比例作为奖励。而董事们急于扭亏,对沃森的要求一一答应,但是大家在心里是看不起他的。公司里沃森是孤立的,只有弗林特一个人支持他。从1914年到1924年,沃森就这样忍辱负重地一直工作着,发挥了当初死缠烂打当上推销员的精神,用自己的成绩改变众人对他的歧视。

沃森上任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向银行借贷5万美元,用于产品研发。当银行对公司的偿债能力提出质疑时,他解释说:“负债只说明过去,而这笔贷款是为了未来。”这句沃森一生中最伟大的推销词打动了银行官员,于是他顺利借得款项。在度过最初的艰难时刻后,公司业绩开始迅速上升。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制表机需求量激增,几乎每一家大保险公司和铁路公司都用上了计算制表记录公司生产的霍勒利斯制表机。不久,政府部门也采用了制表机。沃森适时地推出新型的打印机——制表组合机,更是受到广大客户的欢迎,订货单堆得老高,产品供不应求。1919年,公司的销售额高达1300万美元,利润也升至210万美元。1924年2月,已经身为公司总经理的沃森决定将公司更名为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简称IBM。是年,沃森刚满50岁。

反传统智慧应对经济大萧条

20世纪30年代初,IBM开始进入打字机行业,生产打字机、打孔卡片以及打孔机、分类机、会计计算机等系列产品,并推出电动打字机、字母制表机等新产品。到30年代末,IBM公司的销售额增长到3950万美元,其利润达到910万美元,竟超过其他4家同类型大公司的总和,一跃而成为全美最大的商用机器公司。

这时的托马斯·沃森不知道,未来的世界将由数字掌控,他生产的打孔机正暗示着未来世界的趋势,他也不知道自己公司生产出来的计算机是多么重要,将怎样改变世界。

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几乎使所有公司破产,IBM的股票也一度暴跌。沃森坚持相信对付经济大萧条最好的办法就是扩大生产。一些人开始酗酒,另一些人轻易坠入情网,沃森的“嗜好”则是雇用推销员。

当其他公司大批裁员时,这种大量雇用职员的做法被人们视为疯狂的举动。不过,正是这种反传统智慧使IBM能够承担5年后美国联邦社会保障厅的大规模订货。IBM的公司规模由此扩大了两倍。同时,托马斯·沃森作为第一个现代意义上的CEO被载入美国商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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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伤人的石头名人故事_1000字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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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读史,读到两个有意思的故事

商鞅帮助秦孝公变法后,秦国国富民强,凭借这个功劳,商鞅很是牛了一阵子。尽管他的变法惹恼了太子身边的一些人,然而,有秦孝公这棵大树靠着,别人再咬牙切齿,也奈何不了他。

秦孝公一死,他的灾祸便来了。

太子的党羽们告他谋反,于是,新秦王举天下之力追捕他。商鞅如丧家之犬,一口气从都城逃到关下。疲惫至极的他,找到一家客店,他想住下来躲避一时。店主不知道他是商鞅,说:“对不起,这位大人,按照商鞅的法令,想住宿的人如果不验证身份,就要被连坐的,你不能住在这里。”

商鞅仰天长叹一声,苦啊!他没想到,他制定的律令,最后竟让他自食其果。

另一个故事,是说王安石的。

据说,王安石推行新法之后,招致很多骂名。有一次,他和一个仆人相伴,微服回乡。晚上,他们住在一个老婆婆家。第二天早上,老婆婆蓬着头、赤着脚,赶着两头猪出了门外。老婆婆一边用木勺搅拌盆中的泔水,一边喊:“啰,啰,啰,拗相公来。”两只猪听懂是在喊它们,一溜烟冲过来。

然后,老婆婆给鸡喂食,又喊鸡:“王安石,来。”没想到,她这么一招呼,所有的鸡都跑了过来。

王安石满脸的疑惑与不快。

婆婆说:“官人有所不知,王安石是当今丞相,拗相公是他的浑名,我恨他,所以以畜牲唤之。”

王安石容颜大变,忙问究竟。婆婆说:“我是一个寡妇,已经寡居二十多年了,只和一个婢女住在一起,然而王安石却要我们出这样那样的赋税钱,出了钱,差役还一样不少。我养桑麻,全交给了官府;我养猪鸡,自己却从来吃不上一块肉。说实在的,有朝一日,如果我碰到王安石,我立刻把他烹了,以解心头之恨。”

据说,听完老婆婆的一番话后,王安石当下须发皆白。

也许,商鞅和王安石谁也不曾料到,他们搬起石头,最后,砸到了自己脚上。而且,是如此惨烈。那就意味着,他们搬起的,并不是温柔的石头,也不是温暖的石头,更不是人性的石头。这石头,在此刻砸痛了自己,那么,在上一刻,也一定伤害过别人。

生活中,我们也会搬起许许多多的石头,这些石头,就是我们曾经说出的话,曾经做过的事。如果,我们曾经说过谎话鬼话坏话,曾经做过肮脏事卑鄙事见不得人的事,这些石头,会悄悄地蛰伏在岁月深处,有一天,它会借着时光的风,“咣当”一声砸过来,砸伤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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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读书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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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喜欢名人的散文集,喜欢神奇的冒险书,也喜欢唯美的童话书。可有时候,太爱读书也会让自己经理心惊肉跳的时光。

有一天,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从姐姐那里借来的一本《查理九世》,一个不是那么和谐的声音传入我的耳边:“邹忆薇,你作业没写完就在这里看闲书,快点写作业去。”妈妈严厉地说道。我连忙小碎步回到书桌,写起作业,虽然手上写着,可心里还是惦记着《查理九世》里的内容。

作业没写多少,我又打起了歪主意:不就是写作业吗!我可以边看书边写作业呀!我看准时间,在妈妈看电视机入迷的时候,一个箭步,一伸手,拿到了放在妈妈旁边心爱已久的书。

然后,我就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写起了作业,生怕妈妈对我起了疑心,没过几分钟,我又手痒痒地拿起了书本,看了起来。

就这样,我开始忙里偷闲地沉浸在了墨多多与查理的探险旅程之中,久久不能自拔,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书的滋味。

突然,妈妈叫道:“作业做好了没有啊?”我一听,愣了一下,这才发现:啊!我好像只顾看书了!我被生拉硬扯地从书中跳了出来,又立马把书丢到一边,拼命赶,还不停地鼓励自己:“快了,快了,还有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啦!”虽然这么说,但心里还是有一点心虚,因为妈妈的“女子单打”和爸爸的“口才赛”都太厉害了。

在吃饭的时候,我向妈妈说了这件事,她并没有生气,而是教育我:看书虽好,但要在空闲时间看,一心二用是不好的。从那时一直到现在,我都时刻记住这句话,它让我学会掌握时间,也让我拥有丰富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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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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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曾是炒房高手

中国传统文人,通常羞言金钱,以“铜臭味”鄙视之。故不少优秀的文人墨客,都不事生产,不谙经营之道。但也有例外,既才华横溢,文思敏捷,又具备超人的经济头脑,懂得理财。康有为就是其中的一位佼佼者,他对房地产有着敏锐的判断力,好几次牛刀小试,便获利不菲。其点子之准,下手之稳,就算现在的炒房高手,也自愧不如。

康有为流亡海外多年,其间得到了许多爱国华侨的慷慨资助,这是他得以周游列国的重要经济保障。但他也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赚了不少钱,特别是在房地产上屡有斩获。

比如1906年春节期间,他访问墨西哥,受到当地隆重接待。当时墨西哥城正在筹款修筑有轨电车,他敏锐地意识到电车轨道经过的地方,必将成为人气旺盛的商业圈,地价必定随之飙升,这是一个十分难得的赚钱的机会,便大量购置电车轨道经过之处的地产。没过多少日子,这些地价果然上扬了好几倍,他轻轻松松获得了10多万银元的赢利。

应该说梁启超也是赚钱的好手,早在1898年就以“保皇会”的名义,用入股的方式向海外华侨集资,在上海创办“广智书局”和“新民丛报社”。他凭借自己的知识资源,占有三分之一的股份,一年收益上万银元。当时康有为因逃避清政府追杀而避居印度吉大岭,经济陷于窘境,他得知后马上汇出1800银元,资助康有为。

有道是“此一时,彼一时”,当康有为在墨西哥的房地产上狠赚了一笔之时,梁启超的“广智书局”却陷入亏损的窘境,康有为得知后马上写信询问梁启超需要多少钱?梁启超回信说:“每年费用3000银元。”康有为立即汇出5000银元:给梁启超本人3000银元,给梁启超在澳门的家属1000银元,给梁启超的兄弟学费1000银元。出手之阔绰,堪与当今那些房地产老板媲美。“康梁”在政治上结为同盟早已美名远扬,在经济上互相施以援手,也传为佳话。

康有为晚年经济状况非常富裕。1913年康有为55岁那年结束流亡生涯回国,广东政府发还了被清朝政府抄没的康氏家产,并加发官产作为对康有为流亡15年的赔偿。资本贵在积累与增长,康有为非常清楚这一点,通过炒房地产来获利,依然是他的拿手好戏。他于1914年6月定居上海,租赁上海新闸路16号辛家花园,每月租金120银元,一住8年。这期间他看到上海房地产的升值潜力巨大,便马上变卖了广东的房产,在上海买入地皮。没过多久,上海的地皮飞涨,康有为又大赚了一笔。接着他又投资交通干线附近的房产,同样获利颇丰。

1921年,康有为在愚园路自购地皮10亩,建造了一座中西合璧的花园住宅,取名“游存庐”,十分豪华。晚年时他还在别处修建、购买了3座别墅,分别为杭州西湖的“一天园”、上海杨树浦的“莹园”和青岛的“天游园”。“一天园”占地30余亩,历时4年才建成。“莹园”建成后转让给别人,属于短线投资项目。青岛的“天游园”原来是总督楼,康有为购买后加以改扩建,他的生命最后终结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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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指挥家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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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一生留下了2000多项发明成果,而每一项成果的发明过程都是极其艰难而复杂的,以电灯发明为例,他前后一共做了2000多次实验。

一个人的生命和精力都是有限的,那么,爱迪生又是如何在有限的生命和精力中,创造出那么多的发明成果,经历着那么艰难而又复杂的实验过程呢?

为了揭开这个谜底,我查阅了有关介绍爱迪生的书籍。最近,在阅读《爱迪生传》一书时,才解开了这个谜团。书中说,从爱迪生的发明来讲,“爱迪生”的称谓,不仅仅是指爱迪生本人,而是他所率领的一个研究团队。也就是说,爱迪生的发明,不只是爱迪生一个人的发明,而是爱迪生率领的团队所共有的发明;爱迪生所经历的极其艰难而又复杂的实验过程,也不是爱迪生独立完成的,而是这个团队所共同完成的。

据《爱迪生传》中介绍,爱迪生的个性“像电灯一样,照亮整个房间”,他很善于激发团队中每一位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善于根据每一位队员的特长,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所以,团队中的所有队员都乐意跟他一起工作,都乐意为他效力。

施特劳斯高超的指挥才能,凭借的也不是他一个人,而是他所指挥的一个团队。1872年,“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来到美国。美国人想创造一个世界之最,请施特劳斯指挥一场由2万人参加演出的音乐会。一个指挥家一次指挥几百人的乐队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何况是2万人?

然而,施特劳斯却成功地指挥了这个由2万人组成的乐队,获得了观众的一致好评。那么,施特劳斯是怎样指挥一个如此庞大的乐队呢?施特·劳斯说,其实他只是指挥了100人。原来,施特劳斯担任的是总指挥,下面有100位助理指挥,他所指挥的,就是这100位助理指挥。2万人的乐队,再由这100位助理指挥去指挥,每位助理指挥分摊下来,也仅仅指挥了200人。

真的没有意外,每个成功的人都是指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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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给钱的人才能吹口笛名人故事

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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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阿凡提要去赶集。一群孩子围过来异口同声地求他道:“阿凡提大叔,给我带一支口笛吧!给我带一支口笛吧!”

其中一位小孩很有礼貌地把一些零钱恭恭敬敬地递到阿凡提跟前,说道:“阿凡提大叔,麻烦您给我带一支口笛吧!”

阿凡提接过孩子手中的钱,为使其他孩子也不扫兴,回答说:“好,好,我给你们带,给你们带。”

傍晚,孩子们到路口等阿凡提回来。阿凡提从口袋里取出一支口笛递给了那位给了钱的孩子。

“阿凡提大叔,我们的呢?难道没给我们带?”其他孩子叽叽喳喳地问道。

“孩子们,卖口笛的人说‘这口笛只有给了钱的人才能吹响,没给钱的人拿上口笛也吹不响’。所以,我没给你们买,懂了吗?”阿凡提笑了笑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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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读书故事优秀作文600字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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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书,我的脑海就会浮现出高尔基的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的一句话也令我印象深刻——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如果没有书,人们就不会有知识,不会有成就,更不会有修养。

其实在十岁之前,我并不喜欢读书,如果不是哥哥的榜样作用,也许我对书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有一天,爸爸妈妈不在家,我终于成了电视机的霸主,在客厅里尽情地享受电视剧带给我的愉悦,而哥哥却在卧室里津津有味地看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我不解地问哥哥:“书有什么好看的,与其在这里看枯燥无味的书,还不如看一会儿有趣的电视剧呢!”“书有什么好看的?书里的人物栩栩如生,并且满带着真情实感,相同的道理,如果没有剧本,电视剧该如何演绎呢?还不是得益于书?”哥哥反驳道。我半信半疑地随手找来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一看到书名就产生了探索的兴致,好奇地想知道,为什么作者只要三天光明呢?带着问题我进入了海伦?凯勒的世界。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主人公是一位听不到声音、看不到景物、说不出言语的残疾人,故事里的每一个情节都使我浮想联翩,为海伦?凯勒的喜而喜,为她的忧而忧,仿佛我与主人公在一起,与她同呼吸共命运。不知不觉读书四个小时,万万没想到我会沉迷其中,我的眼睛似乎有点吃不消,哥哥对我说:“书中的知识可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书里提到过,如果长时间看书眼睛疲劳,应该向远处眺望。”我按照这个方法试了一下,眼睛果然好多了,我心想: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以哥哥为榜样,不然连普通的常识都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坚持阅读,与书携手同行。读书不但使我得到了渊博的学问,而且也让我积累了大量的优美词句,通过日积月累,我已经写满了两个小本子了。

我认为书是一把金钥匙,为我打开了通向智慧的大门;书是一道彩虹,在我的成长之路上架起了一座美丽的桥梁;书更是一艘潜水艇,带我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遨游。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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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今生欠我一个婚礼名人故事

全文共 3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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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还不是老凌,他是我们班长,也理所应当的在学生会担任副主席。花花草草的围在他的身边,放肆的不亦乐乎。我除了些许舞蹈功底之外,在班上并不怎么显眼。头发远没有现在这般长,黄黄的,只是默默地关注着他。我喜欢这样。

有一次无实物表演课上,我和他分到了一个小组。我记的很清楚,那堂课的主题是“动物园”。颐指气使惯了的他要我演一只刚刚睡醒的大猩猩,他则去演一只四处觅食的老虎。我对他这种角色分配很不满意,当时就和他吵了几句。我分明看到他眼睛瞪得圆圆的,看到我梗起的头他一时竟没了话。

当天晚上回宿舍的时候,他竟然在宿舍门口等我半天了。挠着头嘿嘿的笑说你还真难等,今天上课的事儿我做的不对,你批评的是,以后我会注意的,那什么,以后可以一直搭班演对手戏吗?看他窘迫的样子,我当时就笑岔了气。我说班长,你现在的形象就很像那只没有睡醒的大猩猩。我把手扳起来,模仿着猩猩挥了挥手。他也乐了,笑道下次你演老虎,雌性老虎。我说去你的,就拿手杵了他一下。这是我第一次碰他。

后来我问他,电影学院美女如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我了。他一本正经的仰起头,想了想说,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笑说你在《读者》上抄的句子吧,说,哄了多少女孩子了。他一把抱过我,说你是第一个。

更多的时候我叫他周润发,他说我是林青霞。我说还好你不是秦汉,否则相爱的人永远只能相爱,却不能厮守终身。他很狡黠的问我,你怎么知道他们相爱?你怎么知道林青霞现在就厮守了终身?后来看《大话西游》的时候周星驰问紫霞仙子是林青霞的时候,戏谑的说自己叫秦汉。全场人都笑了,我也笑了,他也笑了。我突然想起了编剧课老师给我们说过的话,任何情节都是可以杜撰的,不单单是在银幕上,现实生活也可以,这其中包括爱情。

可是老凌不会。我们经常在阳光明媚的下午,在宿舍楼的西草坪上依偎在一起。我会时不时捋起他的头发,担心的说你们陕西人不会都掉头发吧,你看看郭达,你要掉成那样我可不要你。他说陕西人的代表你要看张艺谋,那是我们的骄傲。我张大了嘴笑,老谋子的头发也不多呀。

这时候我也会紧紧抱住他,娇嗔的问,林青霞太远,问你个近的。你说张艺谋真的爱巩俐吗?真的爱为什么还会分开呢?老凌说爱肯定也是渐进的过程,我想直到现在老谋子还深爱着巩俐。因为他爱她,所以才要离开。我说我不懂,他说他也不懂,在爱情这条路上,我们都是学生,学制是一辈子。

有时候我们也能看到远处黄磊骑着单车带着孙莉在校园里闲逛,我会撒娇摇着他的胳膊说我也要。第二天他真从西土城的修车铺搞来辆二手单车,收拾了一番要我坐前横梁上带我去兜风。他会骑得很快,秋风能把我的头发飘扬起来。这时候他会大声的用他们西安话说:穿过你的黑发我的脸,娶个嘴大的女人最保险!这个场景像是一帧帧发黄的老胶片,镜头嘎嘎地摇起来,我们穿过画面一直消失在散落满地的梧桐叶深处……

我说我认识你以后就不想再当演员了,我想当老凌他媳。他说那我们结婚吧,毕业就结。我问他这算求婚吗?钻戒呢?他说钻戒暂时还没有,到时候我给你弄张终身有效的饭票,你就老老实实在家给我当姨太太,我养你到死。我嗔怒道你才要死呢!

大四的时候他开始接一些平面广告,有时候也会拉上我给广告公司认识。公司的老总们会很婉转,姚小姐属于豪放型的,我们这个产品还是找一个婉约的比较适合。于是我就只能看他拍照,在被摄影师呼来唤去的摄影棚里,老凌没有了学生会干部的威风,很配合的摆着各种造型。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真的像一只猩猩被翻来覆去的摆弄,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很讽刺,也很现实。我开始考虑其实梦想不能放弃,我爱他,就应该和他一起承担。

我要工作了,就算是为了爱情吧。

我们真的结婚了,就在毕业后的两个月。在他的老家西安,我领到了他承诺给我的终身饭票。同样的,他也有一本。饭票上的照片我笑的很灿烂,我尽量收紧了嘴,但依旧很灿烂。我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我们就要真正为吃饭问题开始努力了。摆完了酒席我们就又回到了北京,他那时候已经和几个导演吃过饭,有几个小角色挺适合他的;我由于豪放的气质,一直没能有合适的剧组收留,直到后来遇到了尚敬。

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儿,郭芙蓉火了,因为我上街需要戴墨镜了。老凌笑说我演了四年的戏不敌你四个月的情景喜剧。我说你吃醋了。他说没有,这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吃这碗饭一夜成名这点心理素质我还是有的,不过没想到是你。我说你还是吃醋了。他认真的摇头,真的没有,庆祝一下吧,今天叫上几个同学,我们庆祝一下。

那天晚上老凌喝了好多酒,和他的上铺搂在一起说了好多话。他的上铺毕业以后去了北京人艺,在新版《茶馆》里演了几个食客。临走的时候上铺璨笑道老姚以后可要你多关照了,有什么好本子的话可以给兄弟们介绍下。我说一定一定,老凌都跟你说什么了?他说没什么,“一话衷肠!”他拉了一个京剧的花腔,扶着墙走开了。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着家了,接了很多戏,我都尽量让我的嘴巴在笑的时候收拢一些,因为我试图摆脱郭芙蓉的影子。可是老凌探班的时候会劝我,还要放肆的笑,别收着,这就是你的标签,不管时装戏还是古装戏,人家要的就是你没心没肺的感觉,你如果理性了,就没味道了!这也是我爱你的原因。

结婚这么多年了,在剧组里,老凌说到了他爱我的原因。

他走以后,我很茫然。在剧组里,他说了他爱我的原因,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在演戏。因为大家都在演,你知道,在剧组久了,你经常会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老凌说他爱我,呵呵,他好久没这样说了。

我曾经和宁财神讨论过爱情。老宁在深度镜片的背后仍能泛出精明的智慧,他的一句话让我有点刻骨铭心,他说再美好的爱情迟早也会被锅碗瓢盆给击得粉碎。我说我们家不做饭的,他说你别耍小聪明,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你懂得!

是的,我懂。

生活很现实,老凌有时候会撑不住。我们都没有戏的时候,一起逛街,被人在西单截住索要签名照相是老凌最讨厌的情节。有时候我会拒绝路人递过来要求合影的手机,拉着老凌快步离开。这时候老凌还埋怨我,你不能这样对待你的影迷,给人家照个像怎么了。我说我就这么几天清闲,咱们应该过几天两个人的生活。他会悻悻的说,怎么可能,我们再也不能过清闲的生活了。

我知道,这种落差会让一个自尊心极强的男人受不了。以前都是他在提携我的状态,现在一下子颠倒过来感觉谁都不会好受,更何况是自己至亲至爱的人呀。“你倒过时差吗?就是这种感觉。”有时候我也会挤兑他两句。可他学生会主席的风范犹在,会和我吵道:“对不起,姚大腕,我最远从西安飞到厦门,这点距离用不着倒时差。以后也不用你再给我介绍剧组,我凌某人用不着!”

从西安到厦门,我想起来了,那是我们决定结婚前,我们一起回家,谈论结婚的事儿。是昨天吗?

我很少跟圈里人说我们之间的事儿,虽然被他拒绝,但我仍有机会还会和合作过的导演推荐老凌,说他是我们的班长,学生会主席,我都能演的这样出色,他就一定更优秀了。曾经有一个导演跟我说,晨晨你太单纯了,现在演戏看的不是演技,而是观众的认知度。我没有启用新人的勇气,你是导演你有吗?

于是我还会很茫然,虽然我模糊的感觉到一个看得见摸不着的玻璃已经挡在我们之间了。一个人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他是周润发,我是周润发的妻子,这样一个平衡起来的翘翘板才能支撑起一个家庭。可世事总不如人愿,上天在和我们开玩笑,它让我成了林青霞,而我深爱的老凌却还在那里,在西土城,希望骑着它的二手单车,吱吱呀呀的回忆北京最美好的秋天。

从西安民政局走出来的时候,我发现老凌释然了。他说可能是回到家乡的缘故,这里的一花一草让他觉得很亲切,他说他能听到古城墙的心跳声。我咧着嘴傻笑,你在西土城的时候就这样说。他默不作声,只是还拉着我的手。我没有挣脱,淡淡的对他说,上学的时候你让我看张爱玲的小说,你说你最喜欢《半生缘》,我现在突然想到了曼桢对世钧说的那句,我们回不去了。老凌没有放手,看着远方说,你还记得我们毕业时拍的那个DV剧吗,《一岁等于一生》,现在想想真是一语成谶呀,其实七年不长不短,我们仿佛就是在印证一句话,魔鬼也会理智,而上帝则趋向永恒。我摇了摇头,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即使我还深爱着对方,但我仍不明白他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但是我们确实回不去了,我突然想到了老凌给我说张艺谋和巩俐的话题,他深爱着她,才要离开她。我现在懂了,要学一辈子的爱情,我用七年时间学会了。但似乎还有些不明白,转脸问老凌,你又在骗我了!

他说随你怎么理解,骗与不骗,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我骗,或者不骗你,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欢喜,相爱,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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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贫穷的坚守名人故事

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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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七年(1837年),二十七岁的曾国藩进京会试却名落孙山,只得怏怏返乡。途经金陵时,他在书店无意间发现了一套梦寐以求的《明史》。一问书价,他又喜又忧。喜的是,袋里的银子正好和书价相等;忧的是,买了《明史》便无钱回家。

他双手紧攥着兜里的银子,徘徊良久,最后还是咬咬牙把书买下了。他一边小心地把书一册一册地放进担子,一边悄悄地问书店的伙计:“小兄弟,这里可有当铺?”伙计用手往斜对面一指:“那不是?”曾国藩立即挑起担子,径直向当铺走去。当掉长衫后,他便去码头搭船返湘。让他惊讶不已的是,船钱与当长衫的钱正相吻合。

船行了三天三夜,他读了三天的《明史》,睡了三夜的好觉,中途只吃了船家的几个火烧。当饥寒交迫、狼狈不堪的曾国藩挑着担子走进家门时,家人都以为他遭劫了呢。

道光二十年(1840年),曾国藩当上了翰林院检讨,为大清编纂国史。尽管此时他已官至七品,有俸禄银饷,但是除去借支及日用开销已所剩无几,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一天,道光帝突然造访翰林院,众大臣便立即跪倒一地。道光帝翻了翻眼前的日课,随口一问:“曾国藩,有什么新作啊?”

曾国藩马上跪上前来,大声说:“微臣曾国藩给皇上请安。”

道光帝细细打量跪着的曾国藩,只见他身穿一件补了两大块补丁的旧官服,外相极其寒酸。道光帝脑中突然浮现出乾隆年间,为博得节俭的美名而刻意长年穿旧官服的浙江巡抚的影子,心中十分不悦,便问:“曾国藩哪,你身为翰林七品检讨,不仅要学仪天下,还要威仪天下。你穿得这么破破烂烂,成何体统啊?”

曾国藩吓出一身冷汗,谨小慎微地回答:“皇上恕罪。微臣以为,翰林院检讨应以治学为第一要务。如果抛弃学问只靠仪表服饰来装点门面,微臣就有负皇恩了。更何况微臣也不愿举债而刻意装扮自己。”

买件衣服就要举债,道光帝十分不解,便问:“曾国藩,朕来问你,你现在身为检讨,一年的薪俸除掉日常开销难道就买不起一件新官服吗?”

曾国藩略一思忖,平静地回答:“蒙皇恩授检讨后,微臣当日从国库领取全年俸禄三十三两皇银。微臣还会馆食宿银七十贯,用庶吉士服改裁七品官服费银三十贯,做补服裤靴费银一两三贯。余下的银子除了交给会馆,又为祖上祠堂捐香火银二两,孝敬高堂祖父母六两,孝敬父母四两……请皇上明察。”

一席话,倒把道光帝逗乐了。他笑呵呵地说:“曾国藩哪,这件事就过去了啊。”

这件事是过去了,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一天,翰林院学士赵楫因老父来京看望,便发帖宴请翰林院官员。接到请柬的曾国藩左右为难:不去吧?赵楫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有碍颜面;去吧?身上仅存一百七十枚铜板,度日艰难不说,也没有谁拿铜板去赴宴的。他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没去。

第二天一早,曾国藩就受命誊一份“皇考”。而每次交与赵楫审查时,赵都会在上面批两字:“重誊。”一份五千字的“皇考”,曾国藩整整誊了一天才交卷,真是苦不堪言啊。

一月未到,曾国藩又收到詹事府金正毕的请帖。他知道,赵揖的宴席既然没参加,金大人宴请也就不能参加。厚此薄彼,是官员之间相处的大忌。此外,他又担心以后会收到类似请帖,于是提笔写了个告示:“曾国藩出身贫寒,箱内无银,七品小官,俸禄有限。即日始,凡京官应酬之事,概不参加。见谅。”然后,他就把这告示贴到会馆的柱子上。

没过多久,曾国藩就因“办事糊涂,办差敷衍”遭到御史参奏,被道光革去翰林院检讨实缺。也就是说,他既没实际差事,又没俸禄。不仅如此,同事、朋友见了他都躲得远远的,这让曾国藩备受打击。

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曾国藩用毛边纸装订了几个本子,自命名为《过隙影》,决定“每日一念一事,皆写之于册,以便触目克治”。在无缺分、无俸禄、无同乡、无朋友期间,激励自己不断进取,一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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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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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画出五彩缤纷的画,喜欢弹出优美的旋律,喜欢读一本有趣的书。其中,我最喜欢读一本有趣的书。读书过程心情跌宕起伏,读书使我从中领悟很多道理,读书还能发生很多有趣的事。别急,慢慢听我娓娓道来。

记得前年暑假,妈妈为了让我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规定我每天至少要读100页书。妈妈经过仔细挑选,给我选了几本书,你们知道那书上的字有多密吗?一页就有好几百字。到年底,妈妈统计我读过的书,发现足足有二尺厚,妈妈很惊喜,我也很自豪。不过,没过一会儿,妈妈的高兴劲过去了,突然拉下脸来严肃的说:“我怀疑你的眼睛出问题了。”第二天,妈妈带我去测视力,能掐会算的妈妈又一次猜中了,我直接戴上了200度的近视镜。妈妈可后悔了,你看,现在又开始念叨了:“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读书有风险,大家需谨慎!

我读书印象最深的是看《大染坊》。我还记得有一次,我正在非常非常认真地看《大染坊》,这时妈妈回来了,由于正看得入迷,本想说:“妈妈回来啦!”,可是一张嘴却说出了:“寿亭回来啦!”。妈妈说:“我有那么像男的吗?”我连忙说:“没有没有”。我俩都笑了。

你们知道陈寿亭是谁吗?他是《大染坊》里的主角,他出生在清末年间的一个穷苦人家,从小父母双亡,靠要饭长大。由于他肯吃苦,爱动脑筋,学习了一门染布的手艺,凭着自己高超的技艺和正直的性格,逐渐从一个叫花子变成了一个赫赫有名的大老板。故事讲的真实、生动,使我深深的喜欢上了主人翁。他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有正义感、同情弱者,爱帮助人,有强烈的爱国精神。他做的事情总是让人敬佩、热血沸腾。他幽默诙谐,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在日本侵略中国的年代,他做生意从来不让日本人白白沾到一点便宜,并且在商场上屡次战败日本的竞争对手,企业在残酷的竞争中存活下来。为了支持政府抗日,他不惜捐出自己的全部家产。我推荐大家读一读这本书。

亲爱的朋友,你也说说你们发现的有趣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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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富贵面前不动心名人故事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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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王”美称载入史册的孙思邈,是唐朝华原(今陕西耀县)人。他少年时代,本来酷爱文学,立志写出流芳百世的文章。可后来突然发生的一场天灾人祸,使他改变了志向。

这一年,华原一带大旱,井水干涸,庄稼枯死,接着又瘟疫流行,许多村庄成了“无人乡”。孙思邈也染上了疫症,幸亏一位云游郎中路过此处,用几剂良药救了他的性命。这件事引起了孙思邈的深思。他想,在猖獗的瘟疫面前,自己的满腹诗书一点用也没有;两榜进士出身的华原县令也逃之夭夭,把十几万黎民百姓丢给了张着血盆大口的瘟神。相比之下,那云游郎中就显得高尚多了。于是,他决心抛却功名,做一个为天下黎民百姓赐药治病的好医生。

可时过不久,朝廷突然传下圣旨,急宣孙思邈进京,授官国子监博士。乡亲中有的暗暗替孙思邈高兴,说他进京当了大官,就能享一辈子富贵荣华了。谁知孙思邈却根本不把高官厚禄看在眼里。他向钦差施了一礼,辞谢道:“请钦差大人回复圣上,思邈不才,且弃文习医多时,不能应诏赴京……”

钦差笑着劝说道:“圣上知你能诗善赋,特命下官前来诏请。请不要过谦,马上随下官进京吧!”孙思邈还是再三推辞。钦差“刷”地变了脸,怒喝道:“不必多说。限你三日内进京面君,违了期限,以欺君论罪。”说罢,催马而去。

当天晚上,孙思邈辗转反侧,冥思苦想:三天之后我若还不赴京,朝廷必定不肯罢休。看来,要实现自己的志向,只有远走高飞、浪迹天涯了。

就这样,孙思邈毅然告辞慈母,离开了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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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精选名人故事作文集合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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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一位“厨仙”,她会变戏法似的给我们做吃的,家常菜、寿司、饺子、火锅,样样都是她的拿手好菜。她就是我妈妈。虽说她会做那么多菜,但有时,她做菜的动机却很奇葩,比如最近这一次……

一天早上,妈妈刚起床,穿好衣服,就对我们喊一句:“我去菜场啦!”留下我和爸爸面面相觑。不一会儿,妈妈就拎着面粉、笋和肉回来了,对我和爸爸说:“昨晚我做了个梦,梦里有一个白发老人跟我说,你老公和儿子很爱吃包子,并传授给了我做包子的秘籍。”说完,她就动手了。我好奇地站在她身边,想看看到底有什么秘籍,但看了好久,也没看出什么门道来,于是便去看书了。

过了一会儿,我前去“探班”,听见她嘴里嘀咕着:“发包子要放多少酵母啊?”一看,她手里拿着手机,眉头紧紧地锁着。我调侃道:“那位白发苍苍,垂垂老矣,学识渊博,拥有包子秘籍的老人没告诉你怎么发面啊?”她不好意思地笑笑,说:“那人说,我们家的面包机可以发面,但我忘了放多少面粉和酵母。”面包机做包子?我无言以对。面对这么个“厨仙”,我只好在一边坐等吃包子了。只见妈妈将在面包机里发酵好的面团取出,放在撒有面粉的案板上,一阵揉压,再将揉压好的面团搓成一长条,切成一小段一小段的小团子,然后将小团子搓圆压扁变成一张稍薄的面皮,放入馅料,褶折收口,完美的包子就完工了。再经二次发酵后,包子就上锅开始蒸了。蒸了约有十来分钟,热气腾腾的包子就出炉了,我十万火急地奔向餐桌,抢了两个包子,吃了起来。虽说是妈妈首次做的包子,但味道确实不错,形状和店里的一样美观,包子的上方是一道道褶折,十几道纹路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突起的小圆圈。吃一口,满嘴肉的鲜嫩和笋的清香,还流出了些许汤汁,一吮,味道鲜美,鲜咸适中,清香爽口。这一餐,我吃了四个大包子。

这就是我家的“厨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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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读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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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学习的方式,也是一种美德。每个人只要热爱看书,就走进了书里多姿多彩的世界。

我和读书还有一段小故事呢。那是我五岁的时候,上幼儿园老师就领我们看书,可我宁愿背诗我也不愿意读书,可听老师说这叫不听从老师的指挥,要请家长。我只好规规矩矩的读书。可这一读不要紧,一下子就迷上了读书。我看的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当我看见保尔那种勤奋的精神,我也立下了决定:要认真读书,像保尔那样坚持不懈。

在那以后,每天晚上,我的床头总有一二本书。有时我看书时都迷进去了,妹妹叫我都没听见,她便给我起了个外号“读书迷”。我读《红楼梦》的时候,我妹就在旁边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像小鸡啄米似的。我都忍不住笑出了声。看《红楼梦》看入迷,晚上睡觉都都梦见了里面人,真是太我爱读书,我把读书当成了我的第二次人生。每次读书前我都会先思考后阅读再思考,这样老师说好笑了。

有助于写作文。少年宫成立后,我主动参加阅读兴趣班,为的是和我的第二二次人生见面。

听了我的故事,希望你也爱上读书,让我们在书的世界中见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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