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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万五千里长征》读书笔记【合集20篇】

该作品是一部概括昆虫的种类、特征、习性和婚习的昆虫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哲理的文学宝藏。这部著作的法文书名直译为《昆虫学的回忆》现在小编给你们推荐了一些关于《二万五千里长征》读书笔记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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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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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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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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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永远也忘不掉的信念。最近,我读了一本由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书——《狼王梦》。这本书,带我走进了美妙的动物世界,置身其中,仿佛和一只只动物进行了一次心与心的交流,使我受益匪浅。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故事,分别是《狼王梦》和《狼种》,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狼种》。

《狼种》这个故事讲述了一只非常优秀的猎犬大灰,可是川妮却以貌取人,认为大灰是一条恶狗。事实证明,它的所作所为都体现了对主人的忠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能以貌取人,内心的美才是最美的。

大灰对同伴和主人的忠诚,不是轻易就能做到的。有些人一旦遇到危险就推给同伴,自己却逃之夭夭。这样的人,连一条狗都不如。如果每个人都和大灰一样,那么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狼王梦》真是一本好书,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地读读这本书,和我一起分享关于大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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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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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葬礼》展现起义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大家共同鉴赏的一本好书.

在这本书里,你会找到两条不同的人生道路,虽然他们最终归结到了一齐,命运却是如此的相似。我真的想用我的眼泪来祭奠白纸黑字里的主人公,正义,你为何而生,为何而灭?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公平不在正义的一方,而《穆斯林的葬礼》里的正义就在主人公的身边,可它是那样地微弱,以至于产生了谁也不想看见的结局。复仇使人性失去理智,在遥远的未来,宿命同样落在下一代的身上,时代的悲哀已将一切掩埋,没有人理解这样的家庭。

穆斯林,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词。而在这个词的背后,更多的是宗教。而宗教这两个字,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起那奇怪的仪式。于是,人们对它的葬礼似乎更会产生一种神秘感。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把我引入了他的圈套,我在这穆斯林葬礼的描述中一步步领略了人生的哀歌。韩子奇从流浪而来,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朝拜者把他送到了故事的中央;新月也在流浪中诞生,是命运将她送别在一段动人的感情故事里;新月的母亲也在结束流浪之后,才找寻到一点往昔的生活痕迹。而对于任何人来说,流浪本来就意味着哀愁。流浪,在书里最终以葬礼为终点。或许谁也不明白,葬礼的哀歌究竟为谁而唱,为谁而息?

一条是恩怨分明的不归路,一条是爱恨情仇的死胡同。在老玉匠死去的那一刻,韩子奇就注定要为此而演绎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家恨与国宝联系在一齐,即使在那些宝玉漂流国外,遭受二战洗礼的时候,家,仍在积聚起更多的恨来。我是十分同情新月的,但我也同情韩子奇。有些东西是无法预料的,新月的诞生就像我们的某些时代一样,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而,新月却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是一个容不得浪漫的时代,她的师生之恋只有走向死亡。生命在命运面前似乎有些微不足道,而哀歌却由此而来。我在韩子奇说要投向仇人的时候就闻见了哀歌的味道;而在新月临死的时候,我已经为这生命的哀歌而流泪了。从头到尾,我捧着书,我一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真的好久好久没有这样被一本书感动了。

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让新月的母亲做一个逃避者,因为在我看来她既然有勇气打破世俗的常规,又为何会没有勇气应对女儿与现实?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我发现我读完之后绝对做不到豁然放开。这样的一本书,以一段很冷清的描述让新月的母亲再次出场,这但是是让我们的心中更添几分哀愁的阴云而已。我一向记着那段描述,有时我在许多地方找到类似的语段,就如余华的《祖先》:“如今一切早已不复存在,就像一位秃顶老人的荒凉,昔日散发着蓬勃绿色的山村和鸟鸣一齐销声匿迹了,粗糙的泥土,在阳光下闪耀着粗糙的光芒,天空倒是宽阔起来,一望无际的远处让我的父辈们看得心里发虚。”是啊,许多事情已经过去,再找回来的但是是早已失去的那部分生命所鸣出的绝唱罢了。《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是想哭的冲动和无限的感动。读罢之余,我在日记里写下了一段话:如果有人不明白人生的好处,就能够看一看《穆斯林的葬礼》,它唯一能够教会我们的,就是那一份纯真的感动。

哀歌为谁而唱?哀歌为你我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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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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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国庆节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书,叫《爱丽丝梦游仙境》。书中讲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里冒险的故事。

爱丽丝看见一个兔子带着怀表、穿着背心、自言自语。爱丽丝很好奇,就跟在它后面,一不小心掉进了兔子洞,进入了一个奇怪的国度。

那个国度里的动物会说话,扑克牌也有了生命,甚至连爱丽丝的身体也会变大变小,爱丽丝经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她被卷入偷馅饼的案件,惹恼了红心皇后,下令要砍爱丽丝的头,但爱丽丝已经长成了原来的高度,在她的眼里,红心皇后就像一个扑克牌,所以她不怕,最后从梦中醒过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当你遇到挫折的时候,应该勇敢地去面对,而不是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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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父与子》读书笔记 张秤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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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漫画《父与子》,我一看到书里父亲和儿子的样子就很可笑。书里有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长着大胡子、善良、又经常被人嘲笑的父亲,爸爸和儿子发生的每一个故事,看后都使我哈哈大笑。

比如说,爸爸会把梦与现实搞混,爸爸梦见儿子在拔小天使的羽毛,等他醒来后,发现儿子真的在玩羽毛,就打了他,其实儿子是在玩普通的羽毛。一天儿子回家,发现家里窗户不停地冒烟,以为着火了。

于是二话不说就冲了一桶水进去,爸爸成了落汤鸡。其实,是爸爸在抽烟。我最喜欢的是战争允许一切手段,讲的是儿子和父亲在浴缸里玩船模大战,儿子劲太小,总是打不中父亲的船模,父亲却百发百中,这下儿子可生气了,正当爸爸得意扬扬得把儿子的船模放进水里的时候,儿子打开浴头,把爸爸林成了落汤鸡,爸爸灰心丧气的去换衣服的时候,儿子却兴高采烈的把爸爸的船模一个又一个的扔进水里,书里的儿子是多么聪明呀!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看完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我也想起了我跟爸爸一些有趣的事。虽然他们两个都有缺点,但爸爸和儿子感情深厚,善良,可爱,热心助人,我非常喜欢他们。我要学习他们的优点,做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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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葛雅平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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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寄小读者》,里面的很多章节让我十分感动。我深切地感受到爱就是生活中坚定的信念。同时也深刻的体会到了冰心的这一句名言:“心是冷的,泪是热的;心,凝固了世界;泪,温暖了世界。”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需要被爱。爱就是生活的必须。没有爱,生命是枯萎的。

每当,我们看见那一只只珍贵的野生动物被捕、被杀害、被关进冷冰冰的笼子,我们会从心底发出愤愤不平的怒火;每当我们忽略了那些脚下的生灵,在它们兴奋的搬运食物的时候,将它们踩于脚下,心底所涌起的一丝波澜。

我想,这就是一个人所拥有的爱。爱,可以让一个软弱的人变得坚强;爱,也可以让一个蛮横无理的人变得善良。当我看完了冰心的《寄小读者》,第二篇通讯始终让我难忘——

那只小鼠的生命,就像一颗流星陨石落到地上一样,是那样的短暂。但是它却那样从容,仿佛就是目睹了自身死去的一个全过程。我想这应该是一次痛苦的经历,每天在我们脚下,有无数的小生命也在进行着l他们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但是它们太渺小了,以至于我们看不见。于是每天就有许多的小生命在我们脚边静静地躺了下来。让我不禁想去待在黑暗的房间,默默的流泪。

生命是多么的脆弱呀!动物也有生命,不要去伤害身边的动物。用一颗真挚的心和动物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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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父与子》读书笔记 杨学商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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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父与子》这本书,我发现父与子在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是那么的有趣,而且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最搞笑的要数家中的游艺演出了,家中的游艺演出画的是父亲带着一个帽子在沙发上抽雪茄,喷出的烟圈慢慢的扩大,而儿子就跳过烟圈。这个好笑的故事告诉我们吸烟有害健康。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踢错球,踢错球画的是父亲和儿子正在踢球,而足球一不小心掉到了下水管道里面,父亲便爬下去拿皮球,过了一会儿,在旁边等候的儿子看到了一个圆圆的球体,以为是足球,便踢了一下,但儿子踢的那个“球”竟然是父亲的头(父亲是光头),父亲拿球上来的时候,儿子“嘤嘤”哭了起来,父亲并不责怪儿子,和他一起回家去。并不要责怪儿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最能体现父亲爱儿子的是爱子无畏,这篇漫画说的是一个人拿着枪去银行抢劫,撞到了儿子,儿子哭着回家跟父亲说,父亲立刻去银行把那个人揍了一顿,银行里的人一片欢呼。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好人好事往往是在不经意间。

……

这个光头爸爸和刺猬头儿子,带给了我们很多的快乐,也带给我们很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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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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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爸爸给我借了一本书,叫《皮皮鲁传》,这本书的开头这样写道:“这是一本专门写给男孩子看的童话书。”我就想不通了,为什么这本书非要写给男孩子看呢?为什么不可以让女孩子看呢?我很不服气,就把这本书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

这本书讲的是:皮皮鲁坐上了一个“二踢脚”飞上了天空,然后,他去拨了“地球之钟”,扰乱了地球人的生活习惯。为了能把“地球之钟”拨回来,他决定再次坐“二踢脚”上天。在寻找“二踢脚”的过程中,他进了三眼国,坐了牢,最后逃了出来。他还帮一二三四五总统治好了总是开会的毛病,他还见到了奇奇市长、没没够部长、盗盗部长、无底洞部长、多来米法索拉西多部长,他还遇上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皮皮鲁长大了,成熟了,他再次成功上了天,把“地球之钟”拨了回来,使地球人的生活恢复了正常。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皮皮鲁是个聪明、勇敢、正直、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小男孩,我要向他学习。今天,我有一道数学题目不会做,我想放弃。但是,看完这本书以后,被皮皮鲁的精神所感动,我决定不放弃,最后终于把这道难题解决了。我希望爸爸以后多借一些这类书给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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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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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旁拾到一个钱夹,好心的三毛把它交还了失主,而失主反诬他是扒手,打了他一顿。流氓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便利用他做坏事。等三毛明白自己受了爷叔利用时,宁可饿肚子,也不再乾爷叔教他的坏事。

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脱下华丽的衣服,披上麻袋片,又回到流浪儿队伍中来。和往日一起讨饭的小伴一起,走向属于他们的流浪生活。

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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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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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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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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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物有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最搞笑的两个人物是孙悟空和猪八戒啦!来自:作文大全孙悟空,又名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是花果山灵石孕育,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飘过五行山,救下孙悟空。孙悟空很感激,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孙悟空性格聪明、活泼,勇敢、敢于反抗,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猪八戒,又名猪悟能,也是个呆子。原为天宫中的天蓬元帅,之后,被罚下人间。但投了猪胎,长成了猪脸人身的形状。猪八戒虽好吃懒做,却是孙悟空的左膀右臂。虽然自私,却讨人喜爱,对师傅也是很忠诚。猪八戒的兵器是九齿钉钯,只会三十六种变化。

他俩是唐僧之徒,沙和尚也是唐僧之徒。

沙和尚,又名沙悟净、沙僧。原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因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被扁入人间,在流沙河当塘虱精,因他最后拜唐僧为师,一路上任劳任怨,负责挑担。使用的兵器是降妖宝杖。取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他们师徒四人组成了西天取经的团队,他们互相取长补短,很团结,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和挫折。此刻我知道了,为了寻找、追求、实现一个完美的理想和目标,为了完成一项伟大的事业,必然会遇上或多或少的、或大或小的、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务必去顽强地战胜这些困难,克服这些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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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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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马克?吐温写的《百万英镑》。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故事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斯。他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是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如果一个既贫穷又老实的人收到一张一百万英镑会怎样。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弟弟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兄弟将钱给了这个贫穷的人。结果他利用这笔钱,过上了很好的生活,有了一笔真正属于自己的一百万英镑,而且还赢得了一位美丽小姐的爱情!

看到这,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就是因为人们看到了他手里这张百万英镑。所以由此可以看到人们把钱看的太重了

作者马克吐温用略带夸张的手法,形象的描写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拜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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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童年读书笔记八年级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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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老师要求我们每一个都要读。我翻开这本书,眼神随之起落,情绪也随着书上的一行行的文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深深地打动了我:四岁丧父,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开着小染坊的祖父家。祖父却是一个专横、吝啬、贪婪的人。还经常毒打阿廖沙。但是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的家中他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产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还有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和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是强壮的他,后来在帮助雅科夫舅舅抬十字架时被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的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经常为一点小事争吵、斗殴……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导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黯淡无光的,和阿廖沙比较,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色彩斑斓的,也是无忧无虑的。我们从来没有被人打,从来没有被人侮辱,从来没有被人鞭打的滋味。当然我们的生活中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冷酷、凶残,更没有残忍地把一个无辜的人无缘无故地折磨致死的悲惨事件发生。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童年有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糖罐里,衣食无忧,事事不用操心。但是我们并不知足,奢侈更多。在我们眼里,大人挣钱是那样容易,仿佛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么天真,多么不懂事!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为自己的奢侈而后悔。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十分深刻。首先,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我。在学校里,老师教导我们,陪伴着我们,同学们互相帮助,互相合作。而高尔基呢?和我们恰恰相反。其次,高尔基在那么邪恶和污秽的环境里,没有动摇他追求光明的决心,没有污染他那颗光明的心!我在幸福的怀抱中,难道就不能克服困难,充满信心地追求自己的梦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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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叶蔚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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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今年寒假,我看了皮皮鲁系列丛书,他是作家郑渊洁笔下的活灵活现的活泼、调皮但又惹人喜爱的一个小男孩。他还有一个十分可爱的、比她小一岁的妹妹,叫做鲁西西,但是,在皮皮鲁这个“调皮鬼”的传染下,也变得十分的淘气。在他们身边,发生了许许多多的神奇的、有意思的事情。

我每每看完一本《皮皮鲁传》,就欣喜万分,仿佛自己也跟着一起经历了一场奇异的旅行……当我看完了的时候,我开始了无限的遐想:假如我能去309暗室游一游该多好!假如我也能够和老师一起来一次“恐怖易位”该多好!假如我们教室也来一个隐形人该多好!假如我能结识舒克贝塔这两个忠诚的朋友该多好!假如我也能和病菌老大、罐头小人一起交朋友该多好!假如我也能拥有一辆活车该多好!假如……

在看到《红头发音乐城》时,我的泪水夺眶而出,虽知道这是故事,并不是事实,可眼泪却止不住地往外流。但慢慢地看下去时,我又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那时,我不禁感叹道:这就是文字的力量!

虽然这是小说,但我觉得,《皮皮鲁传》这一套系列丛书并不亚于那些作文书。这些书能够丰富我们的想象力,并且,从一些稀奇古怪的、搞笑的故事中让我们明白一点点道理。尽管只有一点点,但是,如果每一个小故事中都隐藏着、包含着一点点小道理的话,那么,积少成多,也会给你在人生的道路上有所启发、作用。

今年寒假,我虽然只读了这么一套系列丛书,但是,却令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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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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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昆虫,也曾饲养过昆虫,在草丛中寻觅,在谷物中翻找那些蹦跳的、蠕动的小家伙是我的一大乐趣。起初只是出于好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把虫子作为自己的宠物。自从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对昆虫有了许多新的认识,再也无法把这些小生灵纯粹当做小宠物来看待了。

曾在草丛深处捕获了绿蚱蜢,关在玻璃瓶中,放入几根草饲养着,但没过多久它就绝食自尽了。对此我纳闷了好久,实在想不出这是为什么。看过《昆虫记》后,我知道了原因,法布尔写道:“一个休息日,我正在门外散步,突然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还不停地叫着。我跑过去一看。原来一只蚱蜢正在贪婪地撕咬一只蝉得腹部。蝉徒劳地叫着,不断挣扎,蚱蜢则死咬住不放,把头深深扎在它的内脏中,一小口一小口地拽下来。”原来,蚱蜢是食肉昆虫呀!

有了养蚱蜢的经验,我对于饲养昆虫更加谨慎了。在了解到蝉吃树叶的汁后,我事先放入了几片树叶,再把“囚犯”关入牢房,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它的变化。大约过了20个小时,当我再去观察它时,却发现这可伶的小蝉“六脚朝天”地躺着。我拉开纱窗,想借光细看它时,这小囚犯竟然“死而复生”,飞走了。看来这小昆虫也会骗人啊!

在《昆虫记》中,作者法布尔告诉我们许多昆虫不为人知的另一面:从圆网蛛到圣甲虫,这两位看似冷酷的妈妈实则是不惜用尽自己最后的精力为儿女毫无保留地献出所有的丝,所有精致的食物;总被人认为温柔可爱的萤火虫竟会以闪电的速度猎食蜗牛;看着笨拙的“大孔雀”蛾幼虫会织出构造巧妙的茧……这些事例都表明了昆虫拥有人类难以想象的智慧。

记住虫子并不渺小,虫子也有值得我们人类尊重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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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论语读书笔记摘抄赏析

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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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每个人在追求知识、追求真理的人生道路上,有时不免会感到迷茫,我亦是如此。而她就如同拥有了一双隐形的拨开迷雾的大手,总能引领我冲出一切迷雾,走出一切迷茫和不解。

论语》一书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感悟一生的种种言行,虽简短却总能以一句有一句的话语直扣人心,阐述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有人说,《论语》是一本十分乏味无趣的书籍,既无小说的通俗易懂,也没有诗歌的风华韵律,不知从何读起。我刚开始阅读的时候也是如此,但之后再深入地阅读,细细品读每字每句,就慢慢发现了乐趣。

在《论语》这本书中,给我感悟最深的一句是“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我们是学生,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我们每天都会学习到一点,每天都要学会积累。在每天晚上睡觉前思考:你今天做得怎么样:帮助别人做事有没有竭尽全力?与朋友交往有没有诚心相待?老师传授的知识有没有用心温习?这所有的一切,都在讲一个字——心。

个人都会有私心,关键取决于你是否跟着心走,会不会为了一点私心而去欺骗自己,违背自己的内心。

这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个真实的案例。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我坐在座位上思考着一道很难的数学题。脸上的汗水随着脸颊一颗一颗地流下,滴在了纯白的草稿本上,印下了足迹,似乎在证明我付出了多少努力。想着想着,我灵光一闪,给图形加上了两条辅助线,就轻轻松松地把难题给解出来了。之后,我装出来一副解难题的样子。看着同学们在低头苦思的样子,暗想:待会儿有人问我会不会的时候我就直接说不懂吧,这样就我一个人会解这题,老师一定会夸我的。想到这里,我不禁暗暗地笑了。过了一会儿,一个平时跟我十分要好的同学问我会不会那道难题。不能告诉她!可是她是我的好朋友啊,但是说了,就不会被夸了。对!就说不会吧。我刚要说出口,可好像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口。一抬头,就对上了她那充满真诚和渴望的目光。那一刻,我开始犹豫不决了。她平时经常帮我解决问题,有什么好东西也会和我一起分享,我不能那么自私!“我来教你吧。”这话一说出口,我的心情也跟着愉悦了,还看到了她眼里的欢喜。之后,又有陆续几名同学来询问,我也都耐心地给他们讲解。那一次,我彻底地明白了什么是快乐。朋友间的真诚相待是我在《论语》中学到的最好的一课。

从古至今,有多少文人墨客赞美《论语》,我喜欢这本书。《论语》的点滴,每一页纸,每一个字总能直抒我的内心。“凡事应跟随内心深处最真实的你而去努力”是我在书中上得最好的一课;“随心”是我在《论语》中最深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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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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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女人的世界,但通过女人的世界反映了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展现了那个朝代的发展的悲剧。

中国诗词有两句诗有难以描摹的霸气,一句是李太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另一句是杜子美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巧合的是,同是以“安”字开头“颜”字结尾,它们却各自代表了中国士人的两种精神境界,出世则旷达不羁、入世则心怀天下。

李唐几百年以后,在清初,有位伟大的作家用他细腻独特的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的这两种士人,同时渲染出那个君主达到鼎盛时期的大悲剧。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读尽红楼,只得一世伤红颜伤逝的背后,便是中国古代士人们悲剧的写照。

《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来,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得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

黛玉在大观园中格格不入,可没有人否定她超凡脱俗的才华谈吐和细腻优雅的生活态度;宝钗在大观园中受到老少妯娌的喜爱赞美,她有男子都少有的治家能力,她温婉贤淑,她谦逊怜下,是那个时代女子的典范。如果说黛玉是小家碧玉柔娟风流,宝钗则是大家闺秀的冷艳风骨,一个细声“嫁与东风春不管”,一个韵出“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无论是出世的黛玉还是入世的宝钗,在这么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时代中,她们都无路可走,无处可逃。

黛玉隐寓着超凡脱俗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奔波辛劳的徐霞客,是医者仁心的李时珍,他们有不同于世俗之人的理想抱负,又或只为自己而活,不理睬世人的目光,甚至不能被世人所容,但活出了自己的味道,他们的成就也被后世人肯定,可是他们所生之年,必定不会被大众理解,必定有人笑他们痴傻,出世者,不被世所容,怎一个孤寂了的。

宝钗隐寓着兢兢业业的士人们,她代表的是鞠躬尽瘁的张居正,是心忧天下的王安石,他们把社稷乾坤当成自己的归处,他们为了这个时代,为了这个天下而活,文死忠谏,武征沙场,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是,树大招风,那些嫉妒怨恨他们的人又怎么会少呢,他们用一生之力守护的东西,最终也会破碎、消融在历史中。

红楼梦以一种毁灭的绚丽在中国文学写下了浓浓的一笔,悲剧不可怕,可怕的是,彻头彻尾而无法避免的悲剧。

林黛玉是天上的飞鸟,命运却把她牢牢锁在海底,要她眼睁睁地被海底的暗波汹涌吞没,生不逢时不自由,是千万孤高者的写照,他们明明比时代站得更高,却不得不接受这时代的潮流;薛宝钗是海底的游鱼,命运却在她有生之年,一点一点的把她生命中的水抽走,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是千万权谋者的悲哀,他们真挚的热爱自己的时代,他们为之努力过,却无力改变,只得消融。

有人说林黛玉尖酸刻薄,有人说薛宝钗圆滑世故,却忘了他们无法决定自己命运,却忘了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人们只记得孤高者不与时同,是怪人,只记得权谋者殚精竭虑,是奇人,却忘了他们也有弱点。

我们既不是怪人也不是奇人,我们只是常人,曹公用草蛇灰线温雅绚烂的文字却逼得我们一跳,红楼梦十年而作字字是血,似乎在提醒我们做一个早就该做的选择,人这一辈子,无论是出世还是入世,都该做一个非常人,做一个凤颜龙骨的人,哪怕泯灭,也不该浑浑噩噩过一辈子。

红楼梦中不仅隐含了士人们的抱负和追求,还凸显了在那个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士人们所追求的爱情。林黛玉之所以在花团锦簇环肥燕瘦的大观园中脱颖而出成为红楼梦的第一女主角,不是因为她小家碧玉姿态倾城,不是因为她才情天赋出口成章,甚至不是因为她境界高远令人敬畏,而是因为她拥有,红楼梦中真挚动人的爱情。而给她这份殊荣的,正是她的宝哥哥。因为爱,所以结合,是士人们真挚的所求。

千万人中读红楼梦,读出千万种心得体会,这才是红楼梦魅力所在。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它折射的是整个时代的兴衰沉浮,你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人生百态,读出世态炎凉,但不可遗忘的是,红楼梦在本质上是一部唯美的爱情,所以,读这样的名作,必定要刻骨铭心深深沉思,但也未必不可以小儿女情态,默默泪流。

红楼的泪,不仅仅是红颜的泪,亦是士人的泪;红楼的血,不仅仅是红颜的血,亦是士人的血。大哉,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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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二万五千里长征》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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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毛泽东写的那首气势磅礴的“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前山只等闲……”是啊,整整二万五千里的长征。漫长的征途,我们的红军战士又要经历何等的艰难困苦呢?诚然,广大红军基层指战员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一路上披荆斩棘,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用自己的血和泪谱写了这二万五千里的动人篇章。

面对山高邻秃,朔风凛冽,冰雪覆盖的高山,战士们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用超乎想象的毅力和艰辛为部队探索出一条前进的道路。这不仅仅是一条磨炼意志的艰难之路,也是一条生命之路。遇到开阔美丽的草原,本以为有了希望,谁又能想到里面蕴藏着意想不到的困难。很多战士就这样倒下了,没有一句怨言。当他们把自己交给党的时候,就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了。然而,面对粮食的短缺,环境的恶劣,战士们又何尝不是风雨前进,风餐露宿呢?

也许,我们只能从书中或电视上了解这些感人的事迹,但完全可以想象的到他们互相帮助,互相鼓励的阶级友爱。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不得不被红军的顽强,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所打动。然而我们能做更多的就是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困难面前决不低头。用科技强国,以人才壮国。同学们,我们要卧薪尝胆,急起直追,用民族的伟大智慧迎接挑战,以祖国的兴衰为己任,为祖国的强盛奋斗不息。我们丝毫也不能陶醉在祖先创造的业绩中了,而是要自强、自立,创造二十一世纪的伟业。这是一定要做到的,也是完全能够做到的!当然,这需要顽强拼搏的精神。

顽强拼搏的精神并不是生来就有的,也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具备的。而是需要经过持久的刻苦磨炼,才能逐步形成。奥斯特洛夫斯基说的好:勇敢产生在斗争中,勇气是在每天对困难的顽强抵抗中养成的。想要连跑带跳地把过去的一切文化遗产都得着,那是办不到的,这需要有坚定的顽强性和艰苦的劳动。我们青少年的箴言就是勇敢、顽强、坚定,就是排除一切障碍。

我们的祖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那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许多国家对我们国家虎视眈眈,想把我们挤兑下去,害怕我们的强大,甚至有些地方想搞分裂,搞独立。在他们进行这种丑恶行经的同时,我们更要勇敢面对。以极大的信心和毅力来面对挑战。祖国的命运和个人的命运血肉一般不可分割。我们在学习科学文化的同时,要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用长征精神充实自己。以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国防,提高国家的实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显示中国的世界地位,让世界人看看中国的强大,不让外敌有机可乘。

同学们,老师们。我们从红军长征中收获了坚强、智慧、勇敢、自信、顽强、团结……那么,我们就要将这些品德付诸于祖国建设中去。把自己的成长、成材同祖国的前途命运紧密地联系起来。立爱国之志,成报国之材。我们的国家将成为世界的强国,我们的民族将成为宇宙的骄子,让我们携起手来,书写崭新的历史,奏响未来更有力的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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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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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葬礼》,作家霍达的代表作,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部五十余万字的长篇,以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冷峻的文笔,深情回望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的心路历程,以及在特定的时代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着力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文学画廊中前所未有的人物群像,血肉丰满,栩栩如生。

读完这本书感触很深。她文笔的倾诉,让我这个一向对伊斯兰教淡漠的人,对它肃然起敬……我了解了许多回民在生活中的传统礼节和常用的阿拉伯语,因为文中的回族人对至高无上的真主安拉格外信仰。回想书种.种,不知该怎样评价书中所展现的血肉丰满的人物。因为,霍达以她深刻的内涵塑造出的人物形象都是让人荡气回肠的。我为成熟、漂亮、处处透漏出现代女孩儿特点的韩新月和才华横溢、赋有职责感的楚燕潮的感情杯具而深深的惋惜,为梁君壁事事追求完美,吝啬的毁掉两对人命运的行为而遗憾。但一方面,也觉得她很可怜,毕竟韩子奇曾给予过她伤害,她有权利为所欲为。梁冰玉呢我觉得他因该是本书中最值得同情的人。因为那个以前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个性的女孩儿,最终却成为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孤单的独自漂泊他乡。

很厚的一本书,拿在手上,感觉沉甸甸的。很厚的一段情,读完之后,心里沉甸甸的。穆斯林的葬礼,展现奇异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我用时间和心灵来感受的。俗话说:“一部伟大的作品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文学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影响确实是显而易见的。由此说来如何让自己更具文学修养和文学素质,是一个仔细思考的问题了。就当下来看,当然理应从基础做起,踏踏实实的走好自己此刻的每一步,从而使自己以后的人生走的更加从容和潇洒!拥有生命,便是人生最大的乐趣。与书中的主人公比起来,我们不幸福很多吗最起码,我们还活着,还拥有着生存的权力,这样说来,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抱怨生活,抱怨命运呢也许,你的人生之旅正面临着难以逾越的鸿沟,也许你此刻的人生之路正充满荆棘,但无论境遇如何,请学会潇洒一些吧!珍重生命,只要你还呼吸,就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将你打败!除非,你选取了自我放下或是自我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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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雾都孤儿》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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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花了N长(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长达444页的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

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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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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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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