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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万五千里长征》读书笔记汇编20篇

该作品是一部概括昆虫的种类、特征、习性和婚习的昆虫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哲理的文学宝藏。这部著作的法文书名直译为《昆虫学的回忆》现在小编给你们推荐了一些关于《二万五千里长征》读书笔记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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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活着》读书笔记精选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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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为了纯粹的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虽说只是活着,却不单单是活着。

福贵说:“没有什么东西比时间更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

时间总是无声流逝,在一茬又一茬的因果里给我们最终的解释,总是会来一个猝不及防,然后甩头就走,我们抓不住它,就像福贵在潇洒的过活在富豪少爷的生活里时,他也没想到,这一刻无所不有,下一刻一无所有,农民的日子当然不好过,可又哪来有剩余的时间来反悔和懊恼,时间固有说服力,强有力的足以让人哑口无言,而我们只能装作不以为然,迎接属于自己的命运安排且安然处之,亲人的离世,生活的欺压,命运的刻薄,让一个人意志消沉又有何难,但是毫不留情且没有止步的磨炼又让意志逐渐强大,最后可以面不改色的淡泊名利且收放自如,福贵,才可以和老黄牛一起处事不惊,在天地之间任由自己自由。

福贵说:“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不得不走”。

世间本就没有那么多温情给予世间,温情辗转奔波到我们,更是寥寥无几,福贵最终还是会用宁静和安逸交换当初的放纵和跋扈,一波一折,一起一落,读后感.最终还是会落到老黄牛身边,在晚年里,不至于孤独了却终身,也算是对活着一个交代,对命运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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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西游记》寒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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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大概三年级吧,刚刚认识了几个字的时候,开始有了阅读的渴望,迫不及待的找来了许多书来读,其中就有西游记,具体情节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只是囫囵吞枣的读完,然后就兴高采烈的跟其他小朋友去显摆去。那个时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的人物就只有孙悟空了,比较的勇敢,七十二般变化,敢_天庭去做齐天大圣,然后就是去西天取经,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终于圆满的完成了任务等等。在当时一个小学生看来整个西游记其实就是一部孙悟空的个人英雄史。

大概是八几年吧,国家投资拍摄了西游记这部影片,当时引起很大的轰动,在当时还没有收视率的概念吧,但如果拿现在的标准去衡量的话,西游记的收视率绝对达到百分之七八十还要多。那个时候的人对西游记还是有一种近乎狂热的喜爱,几乎一集不拉的看完。酣畅淋漓之后略微有一种遗憾,孙悟空自从走上西天取经的路上,他的法力好象减弱了许多,或者是各种妖怪的本领的确很强,孙悟空度过每次难关好象都是要靠别人的帮助,这么说吧,但凡是个妖怪,都能欺负住孙悟空,这很是让人郁闷。

猪八戒吧,在整部书中好象就没起到什么作用,就知道好吃懒做,有时候还会帮倒忙,比如在面临困难的时候,往往第一个嚷嚷着散伙,动摇军心不说,有时候还会帮着老和尚合伙欺负孙悟空,看着实在是让人气愤。沙和尚本事没有多少,这大家好象都知道,做人倒还本分,踏踏实实,勤勤恳恳。

他就不说了,充其量就算是一个仆人,对他来说已经基本上完成了自己的神圣使命。最最可气的就是那个老和尚,按说他也算是一代高僧了,但遇到事情有时候还不如一个妇女,首先不能明辨是非,你自己没有降妖捉怪的本领吧,还对这种相对比较专业的工作大加干涉,一会儿说孙悟空拿错了妖怪,一会儿又说悟空大开杀戒,没有佛家的慈悲之心,动不动就拿出他的看家本领,念紧箍咒,可怜呀,想当年叱咤风云的齐天大圣,竟然沦落的还不如一只小狗,整天被呼来唤去的,还不敢提什么反对意见。

再就是既然你唐僧是一代高僧,也是经过大唐王朝层层选拔上来的精英,我想智商最起码应该在一百八靠上了吧,降妖除魔这种专业的工作你没有经过培训,可以允许你不会、不懂,但是不懂你可以问呀,这不是有专家孙悟空吗,再者说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是使用人才的最基本的原则。

经常的给我们的孙工程师使绊子、穿小鞋,搁谁身上也受不了呀。唐僧没有管理方面的经验,就四个人还光想领导不好,更何况要去完成西天取经这样大的宏伟工程呢,我估计他的这个取经组织的CEO是走了_的。按现在的说法,它是利用出国的机会镀金来了,在外边随便转上这么一圈,回去提干是肯定的。各种好处随之会滚滚而来。所以说唐僧其实是一个赌徒,他就堵取经这一把肯定能赢,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押上了。高呀,佩服!再者,你唐僧既然是这个组织的领导,有很多的事情你就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完成吧,老是依靠别人,你有自己的风格吗。难道去茅厕这种最基本的事物也要别人代劳吗。

面对妖怪的狰狞面目,老唐表现出来的总是两个字筛糠,真没有想到,老唐还会这手农活!依我的看法,有些妖怪不食人间烟火,很难感化,确实不好做思想工作,但我想不是所有的妖怪都是这样的吧,总会有一些受教育的程度相对比较高,沟通起来也相对比较容易,也许只是中间走错了路才作了妖怪的,经过教育可以重新回到正常人中间来。老唐是作佛教工作的,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做思想工作的,和现在企业里面的书记差不多,既然书上描述的他精通佛法,还出席过好多的什么佛教的研讨班,我想口才一定也应该不错吧,利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和他的对付孙悟空的苦口婆心,婆婆妈妈,好好去做那些妖怪的思想工作,我想肯定能会使不少的妖怪弃恶从善的。

你想呀,佛教就是劝人向善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既然可以夸下海口,佛教肯定也会有这方面的理论和成功的实例,老唐应该活学活用学习过的知识,否则的话就是一个书呆子了,我们要一个书呆子有什么用呢,大唐王朝要这样的人有什么用呢,就算是能取得真经,那回来也起不到好的作用,试想想,如果你唐僧在取经的途中反复运用所学知识,不断感化那些冥顽不灵的妖怪,使其中许多的妖怪改恶从善,这对将来弘扬佛法也能起到很好的广告作用。那个时候你可以在你的毕业论文上面写,牛魔王、白骨精、……等等都是我作的思想工作后改造好了,我估计你的他的论文肯定能得到的评价的。

认真梳理了一下这本书,我想,如果是我写这本书的话,我可能这样设计他们几个人。孙悟空仍然本领高强,但是他不能象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好象就没有人能管的了他了似的。初期的老孙其实是一个流氓,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出于对黑恶势力的惧怕,普通群众是敢怒而不敢言,而作为政府部门呢,有这个实力,也有这个义务吧,各个部门之间又互相推诿扯皮,导致老孙比较的嚣张,所以才有了孙悟空大闹天宫,只是由于老孙不懂得民不和官斗的道理,惹恼了政府,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办公秩序,才导致政府迅速而果断的扑灭了老孙这股黑恶势力。至于西天取经,那时将功补过,骗着死猫上树呢。经过这样解释,你就会发现,西天取经路上经过的种.种磨难就变得十分合理了。任何地方都有地头蛇吗,就是老孙这个强龙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借助政府的力量来消灭他们自然就顺理成章了。

至于说猪八戒,我认为在整个西游记中间,猪八戒其实是最有才的了。你想呀,猪八戒原来没有下凡之前,已经混到天蓬元帅这个职务了,省部级_了,容易吗,没有非凡的智慧和稠密的关系网,他能走那么远吗?革命了一生,最后还是没有坚持到退休,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罢了官。但是说到底,猪八戒对革命还是有相当高的忠诚度的,最起码比孙猴子要高,经过组织部长观音姐姐的劝诫,已经做好了改恶从善的心理准备,苦苦在流沙河等候唐僧一干人等的到来。猪八戒虽然被革职为民了,但是他精心编织的关系网还在呀。西天取经这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猪八戒的大力参与和支持是绝对完不成的。路上的各种妖怪都会给他一些面子的,毕竟虎老雄风犹在吗,再加上_也在很多情况下不愿意和政府对着干,而他们其实就是代表政府来执行公务的。最明智的选择就是合作了。自古官匪勾结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猪八戒作公关是的了。

遇到美眉,孙悟空比较粗暴,生冷硬,沙和尚比较木讷,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经合比较内向。无法和女孩子交流。猪八戒则口才好。虽然扮相不怎么理想,但是瑕不掩瑜吗,老猪懂得怜香惜玉怜香,用她来作妇女的工作是再好不过的了。孙武子曾经说过,不战而屈人之不兵,善之善战者也。老猪一到就能解决的问题,问什么要孙悟空出面去打个你死我活呢。再说了,好男也不能和女斗呀。你见过有和女人打架的吗,多失水准呀。我统计了一下。

光是西天取经的路上就有大概百分之三十几的妖怪都是女性,如果这些妖怪都由猪八戒负责解决的话,肯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的。不用打打杀杀的,能为取经组织节枢少活动经费呀。

沙和尚,办事认真负责,工作任劳任怨,象他这样的话。放在现在社会那就是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虽然能力不怎么样,但是他又工作的积极性呀。就作服务工作吧。保护唐僧,寸步不离,关键时候还能够堵枪眼。保镖是最合适他了。做好本职工作就不错了,不敢对他再有什么过分要求,再说了,你就是要求了也是白搭。他不行。当然了政府部门中也有许多象他这种人的。什么也不会的,但是却身兼要职,我估计她可能和玉皇大帝或者是如来有什么亲戚。要不你看什么时候沙和尚挨过批评呀,就是孙猴子这么不着调,也不敢把沙和尚怎么样,他上面有人。

该说老唐了,但是又没什么可说的。领导吗,就是那么回事。你能要求领导该做什么,不该作什么吗。不能吧。但是领导就应该有领导的气魄,关键时候应该能站出来说句公道话。这样才有大批的追随者是不是呀。至于说老唐随意收拾孙猴子,有时候是孙猴子自找的。有时候则是唐僧在摆官架子,让手下人一直对自己有所敬畏。做官吗,都是这样的。

好了,说的已经太多了,最后,我认为西天取经一定会取得圆满的成功!当然了,道路虽然曲折,但是前途是一片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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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简爱》读后感_《简爱》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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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读《简爱》时,当时也只是粗浅的看了一点,只是觉得简是一个追求爱情自由的人,而如今真是常读常新。

简是一个贫穷低微、长相平平、性格倔强、感情丰富,而且多才多艺的人。她会绘画、弹钢琴,印象最深的还是她与别人对话时,你问一句,她答一句,从不多说。

简的童年是在黑暗中度过,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而她在绝望中振作,沉沦中重生。这是一个小女孩人格的力量。她离开了姨妈,在慈善学校中遇到了他的好朋友海伦,一个放弃现实高傲的天使,他的生命又像落日一样短暂、壮美,默默的离开了简。简的失友之痛,加上罗可赫斯特的诋毁,简倔强不屈,用她一张平凡的脸面对一切。简长大了。

作为一个家庭教师,罗切斯特来到了桑菲尔德,在某个下午,简穿着那件青黑色的风衣,在路边遇到了罗切斯特,相见时,像罗切斯特说的那样,是简的魔力,把他的马摔倒了,罗切斯特在简的身边摔倒。于是简的严肃、自重、认真、自强,深深的吸引了他。在某个夜晚他道出了他的心声:“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像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哪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了结,打得紧紧的,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的隔开,那时候,我内心就会流血。”而正要结婚时,得知罗切斯特有了妻子,自尊自强使她绝然离开了他,最后得知罗切斯特为救跳楼的妻子,双目失明,她再次全身心的来到他身边。

简曾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可能这就是简人格的写照,也是我喜欢简的原因,罗切斯特也曾说过这可能就是简的特殊之处。我曾经看到有一个人写道:看完了《简爱》,让我对简爱这么个人也充满了敬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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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蚯蚓的日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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蚯蚓的日记》这本书真有趣,就像一条蚯蚓在和我讲他的故事一样。书里边有趣的图片,简单、生动的语言,让我一次次捧腹大笑。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原来,蚯蚓跟我们人完全不一样,它住在泥土里,平时最喜欢挖地道。它家可真好玩,每条蚯蚓都有自己的房间,每个房间都用地道连起来。

小蚯蚓是个淘气的孩子。有一天,他忘记带午餐了,看着别的同学都在吃饭,他的肚子也“咕咕”叫了起来。突然,他灵机一动,把回家功课给吃了。结果被老师罚抄“我以后不吃回家功课”一遍。

小蚯蚓也是个非常有礼貌的孩子。爷爷告诉它要懂礼貌。一天,它看见一只蚂蚁,就有礼貌地向它问好:“你好啊,蚂蚁先生!”没想到接着来了一大队蚂蚁,它只好站在那里一直说:“你好!你好!……”整整站了一天。

小蚯蚓还是个知道感恩、懂得孝顺的孩子。妈妈让他记住地球给了我们需要的一切。小蚯蚓就常挖地道给地球做呼吸。他还听妈妈的话,在爸爸吃报纸的时候不烦爸爸。

书中的小蚯蚓真可爱!我真想和他成为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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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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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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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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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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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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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我有幸读了大文豪鲁迅的著作—《朝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的叙事文集,共10篇,它真实地记录了鲁迅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和思想变化的发展。

《朝花夕拾》这本书在选材上善于以小见大,通过生活中的小事,展现出宏大的社会风貌,表达深刻的主题。既写出了作者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又写出了作者对新文化运动和民主革命的支持;既写出了作者对精神麻木的民众的悲哀与愤怒,又写出了作者对童年、对大自然的美好回忆向往以及对压抑儿童天性的封建教育的不满。

作者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成功地塑造了具有鲜明性格特点的人物。如勤劳朴实,热爱生活的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儿时的保姆,她常给“我”讲故事,让我觉得“她”有“伟大的神力”。她知道“我”喜欢《山海经》,不识字的她不辞辛劳地帮我买了回来。

还有严谨认真的藤野先生,藤野先生对工作及其认真,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改过了,连讲义上画的血管移了一点也要指出。鲁迅笔下的人物形象不仅具有鲜明的性格特点,还具有人性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如长妈妈因为社会的影响,保留了很多迂腐的社会习俗。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等,这些描写使鲁迅笔下的人物更加生动,更加有血有肉。

在《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作者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将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完了《朝花夕拾》,我不仅对鲁迅的文采有了更多的了解,也获得了一些对人生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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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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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动物中一般都是雄性称王,可是,有一匹沈石溪笔下的母狼,创造出了奇迹。

那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的伴侣黑桑不幸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头颅。黑桑去世前告诉过紫岚他想当狼王。他死后,紫岚便专心辅导她们的孩子。然而,她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并没有当上狼王,于是她又努力地想让她的孙子当上狼王,最后,她为了孙子当上狼王,与凶猛的金雕同归于尽。

在这篇文章中,我知道了有些事情不一定是雄性才能做到的,有些事情雌性也能做到,而且雄性做地没她们好。文中的紫岚,是匹充满母爱的狼,她聪明、勇敢。她虽然没有看到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但她努力了,为后代付出了,她可以毫无遗憾地离开了。

我们要学习紫岚坚持不懈地精神。可能我们完成一件事十分困难,但如果你努力,付出了,你就会在你的一生记上“成功”这两个字。我们也要学习紫岚身上的“花木兰”精神。只要努力,女生也能做得比男生好。在夏令营,我变成了22人中的王者,在领袖班,我当上了副队长……这也证明了古代著名的女将军花木兰说的一句话:谁说女子不如男?

另外,紫岚身上的母爱使我感动,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呵护我……

如果大家想认识坚持不懈、内心强大的紫岚,请来看《狼王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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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西游记》读书笔记400字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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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看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尽千辛万苦,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在他们中最令我佩服的是孙悟空,他聪明机智,功夫好,本领高。在众多的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车迟国斗法。”车迟国的三个妖道想谋害唐僧师徒。于是要和他们斗法。但最后被孙悟空用智慧和本领打败了。

我看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孙悟空很聪明机智,神通广大。因为他勤奋练功,而且他还很虚心求教,所以他最终学得七十二变与筋斗云两大绝技。相比我正是求学阶段,而我自己的学习态度比较马虎,经常不动脑思考问题,做事不认真。看完《西游记》这个故事后,我也要像孙悟空一样勤奋求学,好好读书,认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会的要虚心求教。平时还要多阅读课外书,增长自己的知识。遇到不会的题目要开动脑筋思考问题,不要畏难退缩,不要依靠别人。要多参加运动,练成强壮的体魄。这样我就可以为未来的学习打下结实的基础,练就一身好本领。

看完这本书,每次我碰到困难,我都会想起孙悟空帮助师傅取到真经,不怕困难,百折不挠的精神,我就勇敢起来,一次又一次地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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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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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与一位深谋远虑的老师交流。你们知道是谁吗?对了,这位老师就是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书中有三绝:奸绝—曹操、义绝——关羽、智绝——诸葛亮,通过这三绝,让我们了解到各实力人物如何团结、笼络和使用人才,以及战场上的随机应变、斗智斗勇。

曹操可真“奸”啊!奸诈诡秘、老谋深算,信奉“宁叫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由此可看出他有多么奸诈、狡猾,在和陈宫逃亡途中,因多疑而杀了父亲的结拜兄弟吕伯奢一家;

关羽又是何等有“义”啊!在徐州被攻破后,关羽被迫降曹操,而他一听见刘备的消息,不管山高路远地寻找刘备。在途中,他“过五关,斩六将”等英雄事迹传为美谈,不仅如此,刮骨疗毒也是令人赞叹不已;

诸葛亮真乃“智”的化身,火烧博望坡,大败夏侯惇、欲擒故纵南蛮王孟获、吓跑司马懿的空城计、大雾中草船借箭、上方谷司马懿被困,计计得胜,真乃智绝也!

三国演义是智慧的战场,不论兵多兵少,只论将才和智慧,这是其中的精髓,也告诫我们:做事要有巧妙的方法。希望大家好好阅读,学习其中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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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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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讲述了: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次出海航行时,途中遇上大风,其他水手都丧生了,只有他活了下来,并漂流到一个荒岛上,他自己搭帐篷、打猎、捕鱼、养羊、种麦子。一次,他救下并教化了一个野人“星期五”。他就这样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一天,他发现一艘英国船上发生了叛乱,他和星期五救下了船长,船长带他们回到了英国。

读完这本小说后,鲁滨逊那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凭着顽强的毅力,积极乐观的态度,完成了一次长达二十八年的旅行。他是一个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在这荒无人烟的岛上,他什么事都必须自己做,他必须和死神作斗争,这样才有活下来的希望。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丰衣足食,要什么,就有什么,也不会感到饥饿,受到一点点小挫折就需要大人的安慰。

如果,在和我们一样的生存环境里的一个人,也漂流岛了一个荒岛上,他会怎么做呢?是会像鲁滨逊一样凭着顽强的意志力活下来,还是整天愁眉苦脸,什么事也不做,等待死神的降临?我想,大多数人应该是第二种结果。因为在这荒无人烟的岛上,什么吃的都没有,什么住的地方也没有,而且,也不懂得面对困难。

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用剪刀割破了手,疼得立刻哇哇大哭起来,我动都不敢多动一下,生怕更疼。那时,爸爸妈妈正好出门了,我本来想包创可贴,但站起来时,手不小心擦到了地上,顿时,我又疼得哇哇大哭起来。这回,我可不敢再起来了,生怕手更疼。我就这样一直在地上坐了半个多小时,直到爸爸妈妈回来后才给我包好了创可贴。

我那时只是割破了手就疼得哇哇大哭,但想想那些在地震中受伤的孩子,他们有的被压断了手脚,那是何等痛苦啊!但他们十分坚强,一直坚持着。

一次,我看到一则报道:两个妈妈在教各自的孩子学走路。她们一起走到离自己的孩子十米远的地方,让孩子走过来。两个孩子才刚迈出一步,就都摔倒了,他们哇哇大哭起来,一个妈妈见了,连忙跑过去,把她的孩子扶起来,而另一个妈妈则待在原地,微笑着,用眼神告诉她的孩子:“加油,你可以的!”这个孩子似乎领会了妈妈的意思,立刻止住了哭声,爬起来继续走。就这样,两个孩子走一步,摔一次,两个妈妈用自己的方法使孩子坚持下去。最终,那个自己爬起来的孩子学会了走路。在生活中,我们不仅自己要坚强,而且家长也要让我们自己尝试,那样才会成功。

现在我知道了,我们遇到什么挫折,一定要勇敢,坚强,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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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巴掌童话读后感与读书笔记一年级

全文共 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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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巴掌童话》的书。我喜欢里面许多的小故事,它们告诉了我很多的道理。我最喜欢的是《洗四十双袜子的波波熊》。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波波熊它觉得每次洗袜子很麻烦,就想了一个“聪明”的办法。那就是把脏的袜子换成一双新的袜子,而把脏的袜子扔到床底下,经过日积月累,它那床底下的脏袜子堆成了一座山。

把它的房间都弄得臭烘烘的,它的朋友都不愿意到它家玩。波波熊终于知道了这件事的严重性,它就拿着那些脏袜子去洗,结果他发现它的脏袜子居然有八十只,把清澈的河水弄得脏兮兮的,最后波波熊的袜子被人拿走只剩下一双了,因此,波波熊以后必须自己洗袜子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勤劳的重要性,不要懒惰,爸爸妈妈经常跟我说,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不要什么事都要爸爸妈妈帮忙,我要学会做一个独立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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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1500字

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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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一书很早就听过了,刚开始听同学说看这本书他流泪了,我很好奇这究竟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但那时确实没时间也没机会去看这些书。现在到了大学,一朋友又跟我提起《平凡的世界》,同样他也说他看得哭了。好奇心再一次袭击了我,终于我还是把电子档的下了下来。

就这样我也开始了看《平凡的世界》,刚开始我也并不觉得这书有那么的动人,一度想不看了,但还是忍不住好奇继续了下去。当看到孙少安应害怕给不了润叶幸福而拒绝了她爱的召唤,我的心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快。也许是我还不懂得世俗吧!我觉得既然真心相爱,那为什么还要去考虑那么多的外界因素,既然爱了,那为什么不能爱得彻底一点,润叶又没要求他什么,而他却畏畏缩缩的。虽然自己找到了一个称心如意的姑娘,却也成就了润叶暂时的不行。

个人感觉这种形象与他那在村民眼里的孙少安很有点不相符,我不知道路遥先生为什么这么写,或许这只是简单的为了和下文进行对比吧。

转眼孙少安都已经高中毕业,在村中当起了老师,但就是这种生活也没持续多久,要么老老实实当农民,要么跟着哥哥孙少安一起弄砖厂,好像对孙少平来说眼前似乎只有这两条路可以选着,这显然都不是少平想要的生活。

青春的梦想和追求却激励着少平要到外面去“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他的女友晓霞从师专毕业后到省报当了记者,他们相约两年后再相会。虽然在此之间,少平也有过些许的彷徨与不安,女朋友太优秀,家庭也挺好,这些都是他感到不安的地方,但是晓霞的坚定让少平也坚信这份爱是值得拥有与珍惜的。事情貌似在这里已经比较地完美了,但作者却不甘心就这样结束这部小说

情节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特大洪水发生了,做省报记者的晓霞阴差阳错的得到了这个消息,责任驱使她一定要到灾区去,然而就是这场天灾断送了她那如花般正在开放生命,却连个尸首都没找到。他们爱的如此的坚定,却抵不过命运的安排。这可能就是读者为之掉眼泪的地方了吧,我也不例外,哭了。看到这里我一直有种感觉,觉得晓霞并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没被人们发现而已,又或者失忆什么的,总希望结尾会有一个晓霞出现的情景。然而让我失望了,结局并没向我的想象中的发展,却朝着另一个悲剧驶去。孙少安的妻子秀莲被诊断为肺癌……这个我真的不能理解作者为什么这么安排。简直就是一部悲惨世界。

对于晓霞的死我觉得是偶然也是必然。如果她还活着,那么情节还会这么继续下去吗?少平与晓霞会共结连理吗?会执子之手,与子成老吗?难道他们一定就会顶住世俗压力吗?毕竟两个人的家庭差距太大。

作者笔法高超的在最甜蜜的地方让两个人分开,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也留下了太多的想象。然而我却非常不解为什么作者要让秀英突然离去,难道前面他孙少安负了润叶就一定要他用这来作为补偿吗?如果这是这样,那这个惩罚为买你也太过沉重。

总得来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以悲伤为基调行文,穿插着一些令人欣慰的情节,用几个不同的爱情故事,不同人对爱情的不同态度一些人放弃屈从,一些人却勇敢的坚持了,把生活的苦难、残酷和卑微描写的是十分精准,把年轻人的贫穷、窘迫以及善良、坚持写得如此无辜、纯洁甚至可爱,这些路遥在这部小说中都做的近乎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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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西游记初中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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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拿起《西游记》来了,这感觉就像是和一位好久没见的朋友谈话似的。再一次读起这本书,我有了新的体会。

这本闻名中外的名著讲述的是孙悟空师徒去西天取经的故事。孙悟空原本是石头里蹦出的猴子,后来和花果山的猴子们成了兄弟,还成了美猴王。美猴王想让大家长生不老,所以去了仙山古洞寻访佛仙,它找到了菩提老祖,菩提老祖就给它取名为孙悟空。孙悟空练得很刻苦,后来回花果山,却又没了武器。几经辗转后,它去了海底龙宫,得到了金箍棒。可这事却惹到了龙王,它最后还被如来佛祖用五指山给压住了,直到唐僧来了才将他从五指山中救出,并一同前往西天去取经。后来又与猪八戒、沙和尚结成师徒四人,共同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我最欣赏的是它勇敢、聪明、坚持不懈的品质。在去往西天的漫漫长路上,孙悟空用它的勇敢的精神与妖魔鬼怪们进行斗争,用它的聪明才智拆穿了一个个妖怪们精心设下的陷阱,用它那坚持不懈的毅力一步一步地向着目标前进。而且,我还认为孙悟空是一个温暖的人。因为在书中,它尽管与师傅徒弟几次发生矛盾,但是最后它总会回到他们身边,不计前嫌继续保护他们的安全。虽然孙悟空不把温暖的话说出口,可是它会把温暖用行动传达到他人心中。

自从读了《西游记》,我就迷上了孙悟空,常常希望自己能像孙悟空一样会七十二变,这样,当别人需要帮助时我就能挺身而出,将有困难的人们救出。我还想学习它那勇敢和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以后遇到什么困难就不再害怕了。我真希望自己能成为像孙悟空那样的人啊!

如果你也想体会孙悟空的精彩事儿,那么就请翻开这本厚厚的《西游记》吧,我保证你会像我一样,爱上这本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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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生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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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爱?在现在的社会中人们所认为的爱往往是人们之间的喜爱,但是真正的爱却在《傅雷家书》中淋淋尽致的体现,望着前方炎炎烈日,聆听着蝉儿“吱吱”的鸣叫,翻开面前的书本,借着翻动的纸张从字里行间中侧面感受一位海外留学的游子的爱。

文章从不断的书信中讲述着傅聪的海外留学的成长之路,父母通过书信告诫傅聪要有一颗爱国之心,不论获得了多大的荣誉都不能自傲,要懂得谦卑,在傅聪失恋时,傅雷鼓励傅聪应该做到心理平衡,分析原因勇于面对,并且吸取教训,而在傅聪得奖时从信中表达出了一种激动与欣慰之情,又在日常生活中教会了傅聪如何理财,把全身心投入艺术,正因有了这位严厉与温和的父亲理解他,教导他,他才能在国外取得成功,在艺术上卓有成效。

在毎封信中,傅雷在傅聪失恋时,借太阳过于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过猛,也会淹死庄稼,告诫他要爱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达到心理平衡,才能不因回忆而痛苦,借这种心态才能茁壮成长,在不为人知的尘世中才能变得坚强,又在信后告诉他倘若认为这些话是正确的,有作用,当再次遇到痛苦与困难时,拿出信来读几遍,每当写信之时,傅雷都苦心孤诣地教育孩子,严格要求孩子,只为儿子能够理解他的一番苦心,懂得爱父母,理解父母的爱,将父母的爱传达到心灵深处,在任何时候都能想到他们的教诲,同时在傅聪获奖后,傅雷与他的母亲都为此十分激动。

但是谁能想到他成功的原因正是因为傅雷不断地教育他要有一颗赤子之心,心怀祖国,因为祖国是生你养你的地方,正因为心怀有赤子之心,所以傅聪在外国不断奋斗之余依然想着祖国,在他寄给父亲信中,他总向父亲诉说他十分喜爱读诗,尤其是李白杜甫的诗,这些短短小诗随无多大用处但是这正能体现傅聪热爱民族文化,这些民族文化在他成功的道路上起着重大的作用。

再回想一下,如今的社会中,人们是否有真正理解爱呢?如今的人们只是懂得情侣之间的一种爱,却很少有过真正的对祖国,父母,民族文化的爱,似乎他们也不曾理解爱,正因此所以在中国的乐坛中没有再出现任何名人,如果我们没有爱,我们就是行尸走肉,在肉体上没有灵魂。

用爱来温暖自己让自己的生活与灵魂变得更加充实,用自己的温暖传达爱,温暖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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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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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合法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刻苦,不惜用全部气力往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决心信念的鼓舞和支持下,经由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察又诈往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藏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

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旧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糊口愿瞅。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凶事。他的这一愿瞅“象个鬼影,永遥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劳与委屈”;在经由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幻灭。

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但愿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糊口任何企乞降决心信念,从长入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朴重善良的祥子,被糊口的磨盘辗得破碎摧毁。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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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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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夏天,有一只母鸭,生了几只小鸭,其中一只最大的鸭子最丑,所以取名为‘丑小鸭’。丑小鸭很不受他的伙伴们喜欢,因此被驱逐出去。丑小鸭想和小狗做朋友,但小狗觉得他很丑不想和他当朋友便走了。任何人都不想和丑小鸭做朋友,所以丑小鸭特别伤心,每天都躲在天鹅湖旁边的草丛里。当它看到白天鹅落在水面上时,自己也跳到水里,把头低到水面上,突然,它惊讶的发现自己是一个天鹅的身体,而不是一个很丑的鸭子。它忍不住笑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人的一生中,挫折和痛苦我们都会遇到。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去面对。白天鹅,生在鸭场,成了最丑的鸭子,它痛苦孤独。人们往往只看到事物的表面,可是实际是什么呢?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我们遇事应该通过表面看本质。这样才会看到事物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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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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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来只带茶花。一个月中,有二十五天她带白色茶花,另外五天带红色茶花。没有人知道这颜色变幻的原因。在巴尔荣夫人的花店中,她被人称作茶花女。这名字就叫开了。”这就是茶花女。

我感受着玛格丽特的悲剧,期间不知有多少回想哭的冲动,竟没有流出一滴眼泪。这也许就是玛格丽特在我心中的定格。读完小仲马先生的《茶花女》,我的心情许久不得平静。也许是一口气读下来的缘故,又或者是由于作者是有过类似的亲身经历,整个故事异常真切。头脑里清晰地呈现着茶花女美丽圣洁的面容——因为“她的一生是罪人”。

玛格丽特是个天使,她生活在最肮脏的领域,却保持着茶花般洁白清新的气质,她富裕奢侈却又一无所有。命运待她不公,试问谁想成为人们蔑视的对象?一个软弱的女子,在那样的生活环境里,哪有能力抗争?直到阿尔芒的出现,才带来了茶花女生命的?光。伟大的爱情似乎总免不了缺憾,也许还是致命的。不是因为阿尔芒负担不起茶花女的生活,而是茶花女竟然为他改掉了过去奢侈的生活习惯并愿意与他过上朴实幸福的平淡生活,我所敬佩茶花女的也正是这一点。阿尔芒遭到父亲反对后未动摇对茶花女由衷的爱,他立场坚定,甚至不惜与父亲反目;茶花女对阿尔芒的感情也始终如故,但她表现得更无私,她为了阿尔芒的幸福,为了阿尔芒家庭的利益,毅然决定离开他,可想而知,茶花女离开小村庄的那天晚上,是多么得撕心裂肺啊!最不忍心读的是茶花女临终的日记。在日记里,她向阿尔芒述清了一切,字里行间到处可以体味到她对阿尔芒真切的爱,失去他,茶花女便觉生活已无希望,一切也可告以完结。于是,她放任自己,以至病情逐日加重,直到死神就站在她身前时,她还一心惦恋着阿尔芒,多想临死前再见他一面,却至死也未能如愿以偿。

再看看冯梦龙笔下的杜十娘,她的命运和茶花女惊人的相似,她的那个百宝箱里还有着惊人的财富,从何而来,那是她血泪的见证。她是用她的屈辱换来了物质上的富足,心中却无限向往美好的正常人的平静的生活。她同样聪明、美丽、善良,李甲对她的感情开始也是真的,但是自古以来,烟花女子的命运都是血和泪写成的,杜十娘也不例外。李甲一面对自己的家人心存畏惧,一面是又把杜十娘看成了一个待价而沽的货物。当孙富要高价购买杜十娘的时候,李甲的丑恶嘴脸就一览无余了!李甲的丑恶用心是一举多得,既摆脱了负担,又得了一大笔钱,这就是我们的谦谦君子!杜十娘终于明白,自己离开了一个小的丑恶的地方,最后还是逃到一个大的罪恶的地方罢了。她带着她对命运的绝望、愤怒、屈辱跳进了江里。她至死最终无依无靠。杜十娘是那样的爱生活,可是生活到底又给了她什么?——绝望!杜十娘比茶花女不幸的多,因为她的一生没有遇到人性的美好的东西,而至少茶花女遇到了,这一点美好的东西让她的一生有意义。

还记得金庸名著频繁出现的经典语录:“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又或是作者的言语:“一颗只能用世间最涩的泪才能打开的心,曼侬?莱斯特,面对玛格丽特?戈蒂耶,最终只有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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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父亲的病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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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也许,后来鲁迅去日本学医也有此原因吧。文章一开始讲述了一位名医的事迹,而后引入到少时鲁迅为父亲请医找药治病,与两位重金聘请的所谓的名医周旋数年的经历。文章以生动的语言描写出几位名医明知病无法治疗还骗取医费,治不好就开些奇怪的药引,故弄玄虚,或者推卸责任说一句“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他们种.种行为都是为了金钱。也表达了作者对庸医误人的深切的痛恨,对父亲的不舍与愧疚之情。

我想,周父的病在现在哪怕治不好,可那些神奇的药方一拿出来,也一定会成为人们的笑柄,两个“名医”也会被揭穿,被世人所唾弃。可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背景下,这样的医生反而受人推崇,身价不菲,人们对其毫无质疑。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封建落后的思想深入国人。这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是固步自封。人们对中医盲目相信,而对西医却一无所知,甚至反对。那时的社会也就像周父一样病入膏肓,鲁迅通过讽刺那些庸医来对当时的封建腐朽的社会进行批判。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是父亲痛苦死去,遗留给作者的"的错处"与无尽的悔恨。这也是因为当时的人们腐朽封建的思想。在欧洲人经过工业革命进入了机械的时代,中国却盛行女人“裹足”、“巫医不分”,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

所以,我们如今更丢弃封建腐朽的思想,相信和努力发展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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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西游记》优秀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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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也就是我最最喜欢的名著——《西游记》。它是由吴承恩所著作的。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孙悟空、猪八戒、唐僧和沙和尚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书中展现了精彩的情节、奇特的想象。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悟空大战红孩儿。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红孩儿装作一个小孩吊在树上,博得唐僧的同情,而心的很善良唐僧见这个小孩很可怜,于是就让孙悟空背着他一同去西天取经。而红孩儿一心想吃唐僧肉,就施法把唐僧带走了。孙悟空为救师傅,大战红孩儿,结果技不如人,输给了红孩儿。唐僧的其他两个徒弟积极想办法,最终猪八戒想到了观音菩萨,于是它就上天去请菩萨。最后心存坏心地红孩儿被观音菩萨给收服了。

唐僧的四个徒弟中,我最喜欢孙悟空。这是因为它勇敢、机智、聪明、足智多谋、行侠仗义……从孙悟空的身上,我想到了警察叔叔身上也具备同样的精神。警察叔叔为了保护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可以舍己为人、为民除害、大公无私……想想警察叔叔的正能量是多么伟大呀!我以后一定要向警察叔叔学习!

这就是我要给大家介绍的《西游记》,与众不同吧?快来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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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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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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