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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推荐一本书左右精选20篇

导语:小时的我对读书一点兴趣都没有,可妈妈是一位爱书之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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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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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本有魔法

传说,这本书可以让生活美好,可以变出你想要的东西,包括一座房子。

有一天,这本有神奇魔法的书觉得很闷,所以就想可以到哪里玩呢?哎呀!对了,自己不是有魔法吗?于是,它开始念咒语。你猜它要变什么?“沙罗沙罗!游乐场!”它念道。

哇!真的是一座游乐场!

“我要请小鸟、狐狸、小松鼠、小狗、小猫、小狮子、小老虎……来一起玩,如果你也想玩的话,也可以来哟,这里是不需要付费的哟!”

“哇!这游乐场太……太气派了吧”!小狮子目瞪口呆地说。

“真的!”小猫说。

话音刚落,他们就飞速地跑进了游乐场。

它们有的玩过山车,有的玩碰碰车,有的玩海盗船、有的玩淘气堡……

它们玩的正高兴呢,突然“咚咚,轰隆隆……”地震了,魔法书再次念起咒语,竭尽全力先把大家变到安全区,自己却永远地留在了那里。

地震终于停了,大家心里终于不害怕了。

“真的谢谢你,魔法书!”小狗朝着那片地震的地方说。

“对,魔法书救了我们。”小猫说。

“太感谢魔法书了!”小狮子说。

“没有魔法书我们早就没命了!”小老虎说。

……

大家朝着那片废墟深深地低头鞠了一躬,久久地不不离开,因为魔法书永远的被埋在了那片废墟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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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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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炎夏的凉阴,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在我幼年时,我就和书结缘了。要说我和书的故事,那可是说上三天也说不完的。

在两年前,我跟着妈妈去书店买卷子,妈妈先让我自己看书,我便左看看,右看看。终于,我的目光落在了郑文光的《飞向人马座》,可是我刚翻了几页,妈妈就买好了卷子。于是,我便请求妈妈让我再看五分钟,妈妈答应了,我便飞快地跑到了我看书的地方,拿起书,如饥似渴地看着这本书。可是对一个正沉溺在书海里的孩子,时间是多么地快。五分钟过去了,妈妈便把我从书海中的小船拉走了。回到家里,我还在回味着这本书,妈妈看着正在发呆还不吃饭的我,有些奇怪,便 在我眼前晃了晃:“喂,怎么不吃饭呀?”我回过神,说:“妈妈,我可以买一本书吗?”妈妈回答:“可以是可以,不过等两个月以后,因为你这个月已经买过书了。”我哀求道:“妈,求你了,只要你给我买书,干什么都可以。”“真的吗?”妈妈说。“真的,不骗你。”“那你给我做半个月的家务就可以。”“好,一言为定。”我答应道。

半个月后,已经快把骨头累断的我终于买到了《飞向人马座》。我开心地叫到:“太好了,我成功了。”在一旁的妈妈也笑了。

从此以后,我每几个月就买一本书,而且,我的作文水平也提高不少,我终于知道了“知识就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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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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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得是什么时胡候开始,爸爸妈妈教我看识字。日久天长,我渐渐地爱上了书,书成了我真挚的朋友,看书也成了我成长的好伙伴。

书,是人类进步的罗盘;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能帮助我们揭开大自然的奥秘,战胜一切困难。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读书在人们心中的重要性。

我蹒跚学步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看图识字》、《儿童画报》等少儿读物,我一页一页地翻着,一点一点地“啃着”,一幅幅的画面意思终于被我弄明白了:这幅画的是小朋友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那幅画的是小朋友们在快乐地拍皮球

上小学一年级了,妈妈给我买了《看图识字》、《读读想想报》。有时候,稍有不顺,我急起来,就把书给撕了。可是妈妈并没有责怪我,而是耐心地教我看图识字,把书中的故事讲给我听。直到我弄懂为止,如有不懂时,妈妈仍不厌其烦地回答我。

升到五年级了,我读懂书更多了,有《365夜故事》、《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读了这些书,使我知道了女娲补天,黄帝是我们祖先等神话传说。

有时候,我看到一本精彩的书,书中的情节太吸引人,我会一直看下去,舍不得放下,甚至会废寝忘食地看下去。

有时候,当我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会找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的保尔柯察金仿佛会告诉我,怎样去面对困难,使我找到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几年来,书一直陪伴着我。书像一只风帆,把我带进知识的海洋,伴我远航;书给了我启迪;书,陪伴在我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书,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伙伴,伴随我探索、追求科学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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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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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一则温暖的故事,给人以疏导、滋润和培养的力量。我喜欢畅游在书的海洋中,而在阅读过的所有书中,带给我影响最大的一本是——《我和爸妈是好朋友》。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深刻感受到有一种爱,它是伟大的,不求回报的,它就是宽广无边的父爱。其中,有一篇文章写的是一位父亲到圩上卖竹萝,因为卖得太晚了,而赶不上最迟的那班车,而他又舍不得把卖竹萝挣到的五元钱拿去乘坐公交车,所以他宁可走路回家,也不愿花掉那五元钱。后来,他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一天一夜了。他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拿着在兜里揣着皱巴巴五元钱递给了儿子,让他买自己的学习用品。当时,我看得热泪满眶,在这个世界上,让我感受到父母的爱是多么伟大无私!

父母赐予我们的生命,养育我们,使我们健康快乐地生活,茁壮地成长,他们付出的爱是无法衡量的。如今,却有不少人理所当然地接受父母的爱,甚至在父母对他们的爱出现一点纰漏时,还理直气壮地指责父母。这样的人无疑是悲哀的,他们不懂得感恩,不懂得设身处地为父母着想。父母对我的关爱,我们应报以感恩的心!所以,我想推荐这本好书让大家看看。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让我们珍惜亲人的爱,珍惜亲人给予我们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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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心爱的书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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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梓源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我喜欢。想知道为什么吗?且听我慢慢道来。

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真正接触到了书,便立刻被它吸引了,每每读书,我便沉浸其中。合上书本,我仿佛看到了书中那些伟大的作家:巴尔扎克、莎士比亚、雨果、托尔斯泰……比邻而居。而书中一一呈现在我眼前的是那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是那希腊神话中的英雄、神。还有哈姆雷特中的悲喜剧,每一帧,每一划,都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中,引起了我的兴趣,使我不能自拔。不仅如此,许多科普书我也去读。地球是怎么形成的?黑洞演变的过程是怎样的?太阳系有几大行星?霍金的《时间简史》提出无限的可能,《三体》中将科学和历史交织在一起,让我懂得了宇宙的奥秘。让我对宇宙、人生有了更深的思考。书中教会了我许多,它是我最好的老师,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神奇并且充满无限可能的世界。

书本的封皮各式各样,有的书在封皮用黑字清清楚楚的写着标题,吸引你的眼球;有的书配上了插图用来引起读者;还有的书用烫金大字标上了标题,显得十分醒目。它们所共同的是都有那缕缕的书香。虽然这些书的封皮不一样,但是它们都蕴含着丰富的知识、智慧和哲学。我非常珍惜我的书籍,隔一段时间就擦一擦,字迹模糊不清,就描一描,损坏了就重新补好。

我爱读书,《史记》让我懂得了古代历史;《爱的教育》使我懂得了人生的道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我懂得了19世纪最伟大的盲人女作家海伦凯勒的成功来自于她的艰辛。我明白了只有多看书才能拥有更多知识,思想才不会落后。

书是我的伙伴,虽然不热情,但是很忠实。和书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书,你让我在知识里遨游;书,你让我懂得了无穷的奥秘;书,你陪我走过了几度春秋;书,你是我的心爱之物;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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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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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的孩子,相信你们也是。

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的书是《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这本书的作者是刘少影。这本书封面上有一句话,上面写的是:无助如你,每一天都想放弃;强大如你,每一天都是持之以恒;青春定义,不是尽力而为,而是全力以赴!请相信你配得上更好的生活。这句话是作者的寄语,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灵魂般的气息。书分为几个单元,例如第一个是如果不努力,你的人生就是单行道,第二个就变成了你为什么过不上满意的生活。还有,就是每一个单位后面都有一则“大咖故事会”来激励我们前进。

你知道我为什么推荐这本书吗?因为我觉得它的每一篇故事都给了一个道理,就例如下面这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毕业后被分配到了一个海上油田钻井队。在海上工作的第一天,领班要求他在限定的时间内登上几十米高的井架,把一个盒子拿给在井架顶层的主管,年轻人拿着盒子快步登上狭窄的、通往井架顶层的旋梯,当他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地登上顶层把盒子交给主管时,主管只在盒子上面签下自己名字,又让他送回去。

接下来,领班又让他送上去让上面的那位主管签字,他不知道为什么,来回两次,直到第三次到顶层的时候,年轻人终于开始感到愤怒了。他尽力忍着不发作,擦了擦满脸的汗水,第三次给主管,主管看着他慢条斯理地说:“把盒子打开。”

年轻人撕开外面的包装纸,打开盒子——里面是两个玻璃罐:一罐是咖啡,另一罐是咖啡伴侣。年轻人终于无法克制内心的怒火,把愤怒的目光射向主管。主管又对他说:“把咖啡冲上。”此时年轻人忍无可忍,“啪”的一声把盒子扔在地上,说:“我不干了!”后来这位年轻人由于没有经住考验,便失业了。

这个年轻人以为自己大学毕业,来到这里就是干大事的,就是获得大的成就的。他哪里知道,任何一件大事,都是从小事做起的,还有,关心他人,与他人的精诚合作,正是干大事最需要的品质。

我相信,如果你有幸读到这本书,你一定会从中获得重要的精神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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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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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列宁说:“书籍是巨大的力量。”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别林斯基说:“好书是最贵重的珠宝。”我说:“书,是我的好朋友,是书给了我乐趣,是书给了一双慧眼,而《人类未解之迷》这本书,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门,让我通往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科幻世界。”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感到我生活在的这个世界迷雾蒙蒙;书中的有些内容甚至令我难以置信。

我问你们人有几只眼睛,你们肯定会毫不犹豫地说两只,可那就大错特错了,人一共有三只眼睛。动物和人都有三只眼,只不过人与一部分动物的第三只眼退化了,现为松果腺体,埋藏于上丘脑深处。而等动物还看得见呢。世界上有数起奇怪失踪的案子,突然间消失,然后传来呼叫声。有些科学家认为,失踪的人是被一个奇怪的旋涡卷进了一个四维空间,比现在的三维空间的三个物质—宽、长、高多了一个物质。一个8岁中国男孩就遭遇到了这种情况,随后他们一家四口也被卷了进去。

是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精神的食粮、终生的伴侣、真挚的朋友、智慧的源泉、知识的窗户。可是知识像海洋,书籍像大山。就算你一生一刻不停地读书也只能读到书山的一角、海洋的一勺水。所以我们要挑好书读,而《人类未解之迷》就是一本好书,当你翻开这本书时,你会发现这是一个蕴藏了无尽智慧的宝库,这里有深刻的哲理,有闪光的睿智……

心动不如行动,赶快买一本看看吧。人因书而富,人因书而雅,我衷心希望这本书能帮你赢在起跑线上,陪你度过快乐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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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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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有人说书是山,而我们则是默默攀登的人,一步一步走向书顶。在此之间会有很多路口等着我们,只要你认真细读这本书你就可以找到最简单的一条路走上“山顶”,这座“山”只要你细细品读就可以得到无穷的知识宝库。

我大约在四、五岁左右就与书结交成朋友,并且我每天都会细细品读它,别看“我对朋友”这么好其实呀,我不会保护它,我常常不经意的一个动作就让它“粉身碎骨”了,记得它被我打的最惨的一次是把它的厚厚“外衣”扯了四五张。别看我调皮,告诉你们吧我那时的学习可比现在好好几倍呢。所以我也在那时被同学们起了一个响亮的绰号“打书成才者”,那时的我既生气又羞愧,然后我从那时起,发誓不再和我的朋友打架了,不过也巧从那时起,我再也没有把一本书的角打下来过了。

书不只需要保护,更重要的是要理解和感悟它,这才是读书的真谛。对书我们要有一种份虔诚的心态才可以,因为它会因为我们的态度而选择是否应该完成我们的期盼。读书的过程就像一位虔诚的信教徒去朝拜佛祖一样,需要百分百的虔诚和毅力,才能得以实现自己的愿望。

这就是书的力量,书的魅力,书的独一无二和它的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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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的主题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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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看过沈石溪写的许多书,例如:《狼王梦》《五彩龙鸟》《雪域豹影》......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巨蜥母亲》。

这本书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两条雌巨蜥共同养育两窝幼蜥的故事,另一个则是小雏鹰紫金冠的一生,我最喜欢这篇。他讲述了一只失去母亲的雏鹰,和一只山羊交了朋友。小鹰和小山羊共同生存,互帮互助的故事。

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道理,例如独立,坚强,友善。文中紫金冠虽然失去了母亲,但他并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努力地生存了下去。紫金冠和小山羊虽然分开了一段时间,但在小山羊即将命丧狼口时,紫金冠却不顾自己的生物钟还没到,贸然飞翔攻击狼群救出了小山羊。这本书还有许许多多优美的字词,例如:命丧狼口、紧追不舍、伺机而动、一瘸一拐、撕心裂肺等等。

这本书还有许多精美的插图,生动形象的表现出紫金冠一开始失去母亲时那绝望的眼神和那奄奄一息的样子,他救小山羊时那撕心裂肺叫嚣的样子......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如果你们想了解关于动物的知识,那就快来看一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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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0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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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我将书的界限模糊后又扩大,于我,实体的书自是毋容置喙,一阕诗词是书,一首歌谣,甚至一个人都是书。他们环绕着富有主观性极强的感情色彩,在我的体内碰撞出经久不息的震颤共鸣。

我在书浩渺的文字中寻到新奇的手法,在那儿惊奇着。《计数器少年》一书中形容他“螃蟹般的块状体格”,这比喻用得多妙!再如《追风筝的人》中“一具骷髅伪装成他,前来开门”,我眼前几乎映现出人物极度消瘦的身影了。梁遇春在其对徐志摩坠机身亡发表的悼文中回忆:“他的眼睛又好像希腊雕像那两片光滑的,含有无尽情调的眼睛。”岁月更替轮回,而文字的本质始终未曾改变,反而因时光的积累沉淀得越发厚重且韵味悠长。

我在书含情脉脉的描写中窥见其惊艳。京极堂说:“没有不好看的书,书都是有趣的。”于我而言,我更倾心于其中表达着或是沉重或是缱绻的感情的式样。百人一首中第十六首和歌“别君远赴因幡国,心似稻叶山顶松。天边若闻君相待,自当速速就规程”将其理解成阐释好似上杉景辉与直江兼续的铁一样的主仆关系的词固然可以,但若利用文字自身的灵活性稍加变通,表达了若兼续与石田三成般的深厚友情也未尝不可了。

而除了歌,诗也是极尽抒情之能事。有人这样评价:诗人的灵魂在彼此的分裂和仇恨中,穿越了宇宙,在那里凝视我们这个已经没有诗人的地球。这一方面显示出诗人与世俗格格不入的特例独行性,一方面显示出其在精神领域层面的开明者的地位。在读诗的过程中,我好像不再是我了,身体只是魂魄的暂驻地,我于书中与作者试图表达的心境融合,受到圣礼一般变得虔诚又纯洁,用湿润和孤独的眸子凝视着世界。

我有时也读人,人也是一本书。人们经常将老人的逝世叙述成一座图书馆的消失,其原因大概也在于此吧。《在路上》的主人公迪安,是“西部牛仔的原型和流传至今的拓荒精神的最好诠释者”他生活在社会边缘,穿梭在美国东西海岸间的公路上来往追寻他所向往的无限自由的美国梦。他作为西部夜晚英雄,生气勃勃,不可预测并且旋风般令人晕眩。此人葆有引人羡慕的魅力性格的同时,也像个普通人那样拥有或许可被缩放却无法消除的缺憾。通过读这个人物,我的确得以探视美国拓荒精神的再现以及一种想象的状态和一种醒悟的感觉。这些狂野漾着热量的文字和人物形象赋予我生活的激情与反抗,填充我以各种形状的爱,使我成长为一个更加全面的人。

我与书一直以来是我单方面受惠的交往形式有些令人自愧,然而若要我吐露心声,引用那句顾城写给妻子的话再合适不过“我将默默注视你,让一生都沐浴着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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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本好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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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是《小木偶匹诺曹的故事》,这本书不仅内容丰富,还蕴含着哲理。 The book I like is "The Story of Puppet Pinocao". This book not only has rich content, but also contains philosophy.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木匠制造了一个小木偶,并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匹诺曹”有一次,它出去玩了,迷了路。遇到了一位天使姐姐,匹诺曹生病了,天使姐姐给了它两颗糖果和一味苦药,告诉他喝药时吃,匹诺曹吃了糖,却不想再喝药了,就把药倒掉了。天使姐姐回来了,问他药吃了没有,他说吃了,鼻子就长长了一节,天使姐姐见状,又问他真的吃了吗,他支支吾吾的说吃了。这样,他的鼻子又长长了一截。匹诺曹有些害怕了,哇哇的大哭了起来,天使姐姐看了他一会,问,药你喝了吗?匹诺曹哭着摇了摇头,他的鼻子就“嗖”的一声缩了回去,匹诺曹也改正了错误。

在这本书里,我觉得匹诺曹虽然撒了谎,但却还十分可爱,他也为作业而苦恼,也为了游戏而欢笑。而天使姐姐呢,像一个会照顾人的“小阿姨”,在匹诺曹着急时,会安慰他,在匹诺曹任性时,会给他讲道理安慰他。除了他们,我还喜欢老实可爱的“红樱桃”木匠,亲切和蔼的“玉米糊”爷爷等人物。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就是:做人要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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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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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大作家莎士比亚曾说过:“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由徐玲创作的《我要努力去长大》。书中讲述的是一名叫巫当当的男孩,他是一个捡来的孩子。他的胆子很小,不敢一个人待在黑屋子里,不敢走夜路,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大声说话,很多时候被欺负了也不敢吭声……更糟糕的是,他还不敢去设想将来,不敢去谈论愿望,可在一次一次爱与被爱的强烈感受中,巫当当渐渐变得自信、勇敢、强大起来。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存在的独特性,所以他要努力长大。

这本书的语言非常精彩,在第五章有一处描写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还有心理描写,写出了巫当当走吊桥时的害怕。第九章的语言描写非常生动,让人有一直想读下去的冲动。

目前,徐玲创作并出版的书籍还有《永远第一喜欢你》《我会好好爱你》《我的狼妈妈》等。

德国诗人歌德感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希望有更多的人跟我一样喜欢徐玲的《我要努力去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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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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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道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其实我从小到大都不喜欢看书,天天都叫爸爸和我去玩。我经常叫爸爸和我去玩,爸爸却不肯,因为爸爸妈妈都很喜欢看书,而我呢却天天只知道去玩。

今天,爸爸却硬要丢给我一本名叫《西游记》的书。拿到书的我很不情愿地躲进了书房里,无奈的翻开了第一页,看到第一个故事就是《孙悟空出生日》,我看着看着,很快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我看了大约一个小时,就准备出去玩,可是,当我想打开门的时候,却发现门却被锁上了。我发现我现在是开门也开不了,叫人也没什么用。因为爸爸妈妈他俩已经被他们的书给深深的吸引住了。而我只好待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

就在这时,我听到有人在外面,把门给开了。原来是爸爸。爸爸对我说:“你是不是又想偷懒呀?”我就回答:“不是,我是想去上个厕所。”说完后爸爸又给了我一本书。名叫《两条借条》。看完这本书都已经被书里的故事。

从这个故事里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他和他的朋友是一对最好的朋友。可是有一天,他的朋友问他借5000元。他就问他的朋友:“你借钱干嘛?”“他朋友却不肯说我借钱是要等着急用。”他的朋友说。他最后还是把钱借给了他的朋友。借条上面写着:一年后再还。

可是很快一年就过去了,他的朋友却还没有还钱。于是,他坐着公交车去找到他朋友的老家。可是他没有看见他的朋友,却看见了他朋友的父亲。他走过去,问他朋友的父亲说:“我的朋友呢?”我朋友的父亲说:“他走了。”我顿时懵了。再问:“我朋友走了?什么时候的事?”“前两天她就走了。”这是给我留下了眼泪?

我喜欢看书,书本不仅给我增加了知识,还让我喜欢上看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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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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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鲁滨孙的英国青年,非常讨厌家里平淡的生活,决定要周游世界。在1659年,他上了一艘到非洲的船,不幸遇到大风暴,然后自己一个人漂流到一个陌生的荒岛。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他制造的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还救下一个土著人。

我觉得精彩之处在鲁滨孙和野人战斗的时候:星期五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眨也不曾眨一下。我放完第一枪,马上把手里的短枪丢在地上,拿起那支鸟枪,星期五马上也照着做了。他看见我闭着一只眼睛瞄准,他也照样瞄准。“凭着上帝的名义,开枪!”我大声喊道,又开了一枪。这次我们枪里装的都是小铁砂和收起子弹,所以只有两个倒了下来,但受伤的却很多,只听见他们号叫着乱搞乱跳,有的全身是血,多数都受了很重的伤,有三个紧跟着又倒了下来,但还不曾死去。……

鲁滨孙的辛勤,告诉我付出必有回报;鲁滨孙的不服输,告诉我一切都有可能。

假如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本书不就成了我们的“生存宝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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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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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总能看见当老师的爸爸端着一本在沙发上“苦读”,也是受爸爸的影响,我成了书的忠实“铁粉”,也与书发生了很多难忘的故事,下面我就跟你讲一讲吧——

我们家的书非常多,像餐桌、沙发、茶几、电视柜,除了厨房和某些角落,大部分的地方都让书给占领了。这还没完,爸爸甚至还“得寸进尺”了呢,他把家里三分之二的生活费都用来买书,还订了不少杂志和报纸,我们家现在已经是典型的书香门第了。也正是因为这些书,才闹出这场特别的“亲子活动”---

那天中午,所有人都在午睡,而我的瞌睡虫却不知跑哪去了,特别的精神不想睡。于是随手拿起一本《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来读,可刚翻了两页,就被妈妈拎回卧室,还给我盖上被子。我只好闭上眼睛装睡,以便混过去。

我眼睛半睁半闭的看着妈妈,看着她睡着了,我便悄悄起身下床,连拖鞋也不敢穿,像只猫一样蹑手蹑脚地溜出卧室。又拿起那本《不输在家庭教育上》来读,这本书虽然是给大人看的,但是里面有些小故事很好看,十分吸引人,我还是深陷在其中不能自拔了。

每天中午,我都是用相同的伎俩来迷惑妈妈,等她睡着之后,我翻找不同的书来看。比如《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在各个朝代里穿越一回;《草房子》让我和桑桑和秃鹤交上了朋友……

看了那么多书,也没白看,让我和同学讨论各种问题时“满腹经纶”的。哎呀,话说回来,我迷恋书的这个“毛病”,算是治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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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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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知章是一位有名的大诗人,他的诗家喻户晓。从小他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他三十七岁的时候考 中了 进士,便离开故乡,来到京城寻找自己的新生活。

就这样过了几十年过去了,贺知章,越来越想念自己的家乡了。

有一天贺知章正坐在井边休息,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家乡口音虽然没有改变,但是,两鬓已经花白了,贺知 章看到了井中的自己,已经老了于是就辞官回村了,一路上他日夜兼程,就是盼望早点回到故乡,一天又一天 过去了,他终于来到了故乡,他在家乡的小路上溜达,边看看家乡有没有变化,家乡的美景依旧。远处一排排 高山高耸入云,山下的青草碧绿碧绿的,有一条清澈的小河,一排排房屋干干净净,整整洁洁。

这时他看见几个孩子正在村口玩游戏,贺知章走过去,小孩看见了一个陌生人很奇怪,就笑着问:"您是 从哪来的呀?"贺知章有点伤感,心想:看来我真老了,连自己家乡的人都不认识我了。贺知章回到家写了一 首诗"回乡

唐 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贺知章这首诗一直流传着,直到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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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书是我的朋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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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学识,激励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小的时候,我是一个爱听故事的小朋友,总是缠着妈妈,嚷着要听睡前故事啦,或是一千零一夜啦等等,每次我都听得如痴如醉,仿佛自己已经被带到童话故事里去了。慢慢地,我长大了……

而当我长大了,认识了许多字,不需要妈妈再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我却渐渐地不太喜欢读书了。

当妈妈也发现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热爱故事,热爱书以后,她便每天都催促我读书,还给我们买了许多本新书,并命令我尽快把它们看完。

于是,我就在妈妈的督促下开始看第一本书。我简单地翻了翻,发现它不仅只有文字,还有许多插画呢!我对它们的兴趣一下子燃烧了起来,我从头开始看,呀!还有点儿意思,越往后看,越有意思,令我从此爱不释手。

就这样,我把妈妈给我买的所有书都看完了,在不知不觉中,我又爱上了书。是书让我不断地成长,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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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的夜话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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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在晚闪闪发光,月亮伸了个懒腰,爬上了树梢。周围一片宁静,只听见小蟋蟀在欢乐地歌唱。

忽然,一个细小的声音传了出来:“大家好,我是一本绘本,主人小时候最喜欢读我了,他总是看了一遍又一遍。”“不对!”《米小圈上学记》扭了一扭身子,洋洋得意地说:“我才是主人最喜欢的书,瞧!我的兄弟姐妹全都在这儿!我们占领了书柜上最好的位置……”“米小圈,你打住吧!”一个粗旷的声音从书桌上冒了出来。“看!我的位置是最干净整洁的,小主人每天都会收拾书桌,每天都会看我一眼。”说完,《恐龙时代》向左挤了挤,以炫耀自己的地位。

时钟滴答滴答,夜更深了,小主人翻了个身,睡得更香了。“嘘,你们小声点,小主人明天还要上学呢!”角落里一本书轻轻地说道。

“孩子们,你们看看我,我浑身皱纹,满脸雀斑,我是小主人的第一本书,有了我才有了你们,你们也会像我一样,陪伴主人慢慢变老的。”《三毛流浪记》一说完,大家都不说话了。

窗外,星星眨巴眨巴眼睛,更亮了。月亮神气活现地着小主人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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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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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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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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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帮我买了一本,名字叫《半小时阅读》,这本书可吸引人啦!

书的正面,画着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猪,正专心致志地读着一本书,仿佛要告诉我们:“亲爱的小朋友,看书不仅可以增添兴趣,还可以增长知识,让聪明的人更聪明,请多看书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一下子像磁铁一样紧紧地把我吸引住了。

那一个个新颖奇特的题目,如“零的突破”、“可口香味电影”、“女教师的特异功能”……直吊我的胃口,使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们读完。看着,看着,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幕生动的情节,使人浮想联翩。你别急,让我就为你介绍一篇吧!

就说这“女教师的特异功能”吧。一看到这题目就把我嘘得一愣一愣的,细细地看下去更让我感慨不已。这故事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头有一座小小的学校。有一天,上课必须用的粉笔突然用完了,女教师想了个办法,用手指醮水在黑板上写字。

又有一天,她走进教室,准备上课,突然发现杯子里的水已经全部漏完。就在这时,女教师突然感到,她右手的手指上,正不断渗出亮晶晶的水珠,天!她有了特异功能,这种奇怪的教育结果,便造就了一个神童被一所著名的大学破格录取了。有人化验过,那女教师手指上的水与泪水的化学成份是一样的。

在这本书里,似这样新奇的文章比比皆是,读着读着,都让你爱不释手。不信,你也来读读!

朋友,你们都知道,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请爱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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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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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们看过许多各式各样的书,从无字书到绘本,从绘本到童话,从童话到小说,又从小说到传记……在数不胜数的书中,总有一本使你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萤王》。

这本书十分感人,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为了抓一只豆娘,不幸在高高的芦苇荡中迷了路,他在漆黑的夜晚中无助地走着,边走边掉眼泪,就在他要绝望的时候,一道美丽的亮光从远方连了过来,他跟着亮光走,这才走了出去;那亮光是成千上万只萤火虫连起来的,为了报答它们,男孩一辈子都在保护萤火虫;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天,所有的萤火虫都来了,落满了他一身;他的儿子按照他的愿望将骨灰洒在萤火虫常出没的小溪边,就在他儿子将骨灰撒向空中的那一瞬间,萤火虫如礼花绽放一般在空中出现,星星点点一直亮着,向远处飘散,好像在为他送行……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男孩在芦苇荡中被萤火虫带出来的那个部分,萤火虫在男孩最无助的时候出现在了男孩身边,为男孩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并带着他走出了黑暗,走出了绝望。这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美好、充满善意的感情。

我最喜欢这本书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曹文轩笔下的《萤王》十分纯美、简单;里面的人物更是刻画得栩栩如生,他们的性格各不相同,都很有特点;里面的内容很贴近事实,讲的都是乡村里的美好生活;主角的经历总是曲曲折折,不会一帆风顺;故事情节不会平淡无奇,很耐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真的很感人!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大家都能看看《萤王》这本书,并从中体会人与动物美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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