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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推荐一本书左右实用20篇

导语:小时的我对读书一点兴趣都没有,可妈妈是一位爱书之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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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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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暑假里读过的中,最喜欢的就是叶圣陶的《稻草人》了。

我喜欢《稻草人》,因为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如“地球”、“旅行家”、“富翁”、“皇帝的新衣”等。告诉你吧,这里的“皇帝的新衣”可不是出自安徒生,而是叶圣陶根据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衣”续写而成的。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当属它的代表作“稻草人”。稻草人看见了人间疾苦,非常伤心。如果它能动的话,一定会帮助人们减少疾苦的,但它只能在旁边静静地看着,却无能为力。还有一篇“旅行家”也特别有趣。这位旅行者来自其它星球,当看到地球上的东西都得用钱买时觉得很不可思议,决定帮地球人改变这种习惯。于是他返回自己的星球,为地球人带来了一台神奇的机器。如果你想要什么,只有对着机器一说,你想要的东西就会从机器里变出来,而且还是免费的。要是我们有一台这样的机器该有多好啊......

《稻草人》真好,要不是老师给我们推荐,我还真不知道有这么一本有趣的书呢!在这里,我要谢谢我的老师,同时也郑重推荐给其他小朋友一睹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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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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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的不算多,也不算少。我家的书柜里有180几本书,有一本书是~~~拉普拉斯说:“我们知道的知识是有限的,而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是无限的。”我觉得这句话和有道理!

我爱看漫画,也爱看格林童话,可我最爱看的是侦探类的书。之所以我深爱侦探类的书是因为:我是白羊座的,和爱冒险,有刺激感。

读书中也有难过的事。一个星期二的晚上,我做完作业,就去看书了,一进书房,我就拿起还有一半就看完的——《名侦探柯南》这本书。我正看得人迷时,妈妈进来了。我以为她是来给我检查作业的,没想到反倒是看我在干嘛。他看见我在看别的书,不是在看作文书,就立马从我手里把《名侦探柯南》那本书扔到了地上,一把从书柜上拿了一本我已经看完的作文书,叫我把这本书看两边,再说出20篇里面作文的题目和内容。啊!这不是要我死吗?

啊!书带个我快乐,书带给我想要的知识,但书又带给我是妈妈一句句的唠叨!不论怎么说,书是我一生的园丁!我爱书!爱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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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西游记作文500字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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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四大名著之一,这本的作者是:(明)吴承恩,出版社是:北京教育出版社。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写丁师徒四人,由东奔西经穷山恶水斗妖魔鬼怪。其中,孙悟空想必大多数同学都喜欢吧。他在这本书中堪称文武双全呀!他敢于挑战权威,遇见困难不回头,失败之后不气馁。对待唐僧忠心耿耿。唐僧,为人善良,有着三人送他去西天取经,猪八戒曾是天上的官员,只因犯了一个大错,被抛到了人间,猪八戒,不仅胆小还贪心、好色,沙僧,原名沙悟净,他正直无私,任劳任怨。

《西游记》不仅人物形象刻画的栩栩如生,而且所描写的故事也是百看不厌。

书中令我最难忘的算是孙悟空大闹天宫了。孙悟空因到龙海龙宫和阴曹地府闹事,被龙王和阎王告到玉皇大帝面前,在太白金新的劝说下,玉皇大帝先后两次遭孙悟空到天庭当官,孙悟空刚开始都干得很卖力,当自己得知自己被玉皇大帝给当个毛猴骗后,火冒三丈,大发雷霆,搅得天庭天翻地覆玉皇大帝派神将下令捉拿孙悟空没有成功,最后请来如来佛祖才把孙悟空降伏压在五行山下。

《西游记》里,唐僧与他的徒弟三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从未想到放弃一词,不叫一声苦不喊一声累。

最终凭着他们顽强的精神取得了真经,这本书语句幽默、生动,人物形象描写得栩栩如生,虽然困难重重,亦永不放弃心中取得真经的梦想,这梦想指引着取经人跋山涉水,远征天涯,直至梦想成真。我读完这本书后,悟出了17个字,一段斩娇降魔的是历程,一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我希望大家都能读到这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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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范文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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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被称为“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我和书的故事又是什么呢?

我看书的范围很小,只爱看童话故事。有一个周末,我在友谊书城发现了一本名叫《窗边的小豆豆》的故事书,它的作者是日本著名的作家黑柳彻子。我觉的它很好看,可却不够钱。只好每个周末都来看。一天又一天,我终于看完了。书中讲了一个很感人的真实故事:小豆豆因淘气被学校退学后,来到了“巴豆园”,这是一所用废弃电车组成的学校,教室连一张桌椅都没有。小林校长却常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个好孩子呀!”在小林校长的教导和指引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成为了好还子。

因此,我爱上了故事书,也爱上了故事中的人物,因为它们能让我得到非同凡响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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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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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所有籍里,《一千零一夜》是一部吸引人的书。据说它的由来,是有一个故事的。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位女子,第二天就杀掉。有个姑娘要阻止他,于是嫁给了国王。她给国王讲故事,每次当要杀掉她的时候正好讲到精彩的部分,国王想听接下来的故事,只好不杀她。姑娘就这样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感动了国王。

这些由姑娘讲的故事汇集成册,就变成了《一千零一夜》。其实《一千零一夜》里有很多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辛巴德航海历险记》等等。这些故事生动幽默,妙趣横生。

《阿拉丁和神灯》则述说了游手好闲的阿拉丁在作恶多端的巫师帮助下得到了一盏神灯。于是他运用神灯的法力和自己的智慧娶到了公主,惩罚了巫师和他的帮凶,最终当上了国王。不过,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三姐妹的故事》。这三姐妹在谈到心愿时说自己分别想嫁给国王的面包师、厨师、还有国王本人。恰巧国王路过,立即实现了她们的愿望。两个姐姐很妒忌当上皇后的妹妹,便把她生下的两个王子和一个公主用竹篮装着随水漂去,三个孩子被园林总管拾到、养大,可园林总管却死了。一次,公主得知他们的院子中有“能言鸟”、“唱歌树”和“黄金水”这三样宝贝就厉害了。于是两位王子先后去找宝物,结果都在半路变成黑石头。于是,公主亲自出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宝贝,并救活了两个哥哥。回去后,“能言鸟”用它的聪明才智使国王明白错怪了皇后,并认出了孩子,一家人又团聚了。故事中两个姐姐的行为让我生气,而公主的精神叫我佩服。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令我痴迷,它不愧被誉为世界民间文学创作中的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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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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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那就是作家曹文轩的《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跟着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因为火灾变成了哑巴的男孩——青铜。后来,因为爸爸的意外身亡使葵花成为了无依无靠的孤儿,葵花变得不那么愿意说话,本来就内向的她,似乎成了大麦地的一个谜。

而就在这时,青铜家宛如一束阳光照亮了葵花,葵花又恢复了从前的模样。而葵花和青铜也成了形影不离的“兄妹”。在“上学事件”中,青铜在能说话的时候就非常想去上学,每每看到孩子们从家里去上学时,心中就十分羡慕,但他知道,家里穷,上不了学。终于,家里的钱攒够了,可葵花来了,而家里头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青铜葵花两“兄妹”互相推让,最后决定“抽签”。最后葵花抽到了去上学的资格,不过,青铜比自己能去上学了还开心。

就在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本该生活的“家”。尽管青铜和葵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亲如亲兄妹。失去妹妹的青铜魂不守舍,整天坐在草垛上望着那芦苇荡,最后从心底喊了一个名字——葵花!在草垛旁边的那棵榕树下,承载了他跟葵花的太多回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守,从观察对方到了解对方,从形同陌路到形影不离。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极深的。它讲述了两个孩子纯真而又真挚的感情!这使我更加相信:爱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一个因大火而成为哑巴的孩子,在多年未出声的情况下,因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孩儿出声了!读到这里我泪流满面,爱得力量是任何人都不能衡量的。

曹文轩在书中写道: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凡能体会这兄妹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是的,青铜与葵花都经历了与凡人不同的痛苦,但,爱给了他们面对一切的力量!

小小的一本书中其实能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即使是个孩子,也能被这本书震撼到!想知道爱是如何创造奇迹的,请你打开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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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与书同行作文初三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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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坐在阳台上,泡一杯清茶,翻开一本或精致或古朴的籍,思绪便飞入书中的`世界,成长路上,与书籍同行,真好!

尤记小时候,晚上睡觉前总蹦着跳着要妈妈给我读书,也许从那时候起,我便与书籍结下了不解之缘。因为母亲职业的缘故,她总要求我读各种各样的书。自从学会了看拼音后,我便开始独自看书了。因为喜欢读故事,所以看的书以寓言、小说为主,从《成语故事》《三个小猪》……到《西游记》《三国演义》等名著,妈妈总是把我不愿读、无法读的书抽空用录音的方式教给我,我也常因为自己知识略多而沾沾自喜。

在书籍的陪伴下,我进入了中学,或许是因为自以为是,有段时间我几乎是不读书的。宋朝诗人黄山谷有一句名言:“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我当时并不明白这点,幸而遇上了一位好老师,常常推荐书籍,就算再不愿读书的人也会读上些许。于是我的家中多上了不少有深意的书,我的思想也逐渐深刻起来,读的书由故事转向散文,像林清玄的文章都是有所接触。他们的文章让我明白了社会的复杂,人生的美好……

自此后,我又迷上了书,无论中外名著或是些不出名的好书,林语堂《老子的智慧》,使我惊奇万分,原来除了儒家外,还有如此一派超热、洒脱、深刻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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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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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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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与书为友五年级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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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看课外,家里有专门给我的一个书橱,里面装满了我钟爱的书,如《神密岛》、《三国志》……但是妈妈最近却极力阻止我看这些书,说:“进入中学,要努力学习,不可以浪费太多的时间。”可这并不能阻止我对书的热爱,不过平时作业多,只好在双休日找机会偷偷地看。

双休日的时间对我来说弥足珍贵。我一大早就起来,拿起一本刚买的《七侠五义》阅读起来。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一口气看了好半天,突然听到了隔壁房间有动静,魂立刻从书中飘了回来。哎,妈妈起床了,不能被发现,否则,又要挨骂了,只能快速地藏好书,躺在床上装出一副还在睡觉的样子。

第二个好时机是妈妈去买菜的时候。但还有作业要做,为了不引起妈妈的怀疑,我只好加快书写的速度,写完了以后就飞快地拿起《七侠五义》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同时还要“一心二用”,一边看书,一边听着门外开锁的声音。一但听到门外的响声,就不得不立刻丢下手中的书,伪装出一种认真学习的姿态。

中午妈妈睡午觉,这段时间也是我一天中看课外书最安心的时侯了。只要她一醒,沙发发出的声响,就像自动“报警器”一样,提示我停止看课外书了。

与书为友,结识了许多未曾谋面的朋友,体会了我无法亲历的意境,我的思绪在书中任意得驰骋,让我的生活更加精彩,我与书为友,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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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一本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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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一本音乐。天空中的候鸟从南方啁啾,一路唱着歌,唱着绿树。温暖的春风把河水冻住了,河水流向远方,生机勃勃,生机勃勃。水一流走,就成了“丁丁冬冬”的乐章,太美了,太动人了。一阵风吹来,树叶摇头;萨沙武贾西奇。太有节奏感了,太美了……啊,是一种天然的乐器。

春天是一本艺术书。转向田野和蓝天,啊,那些绿色的种子已经开始发芽,整个田野充满了绿色的希望。春女用春雨再次沐浴蓝天,天空变得干净。白云变淡了,像晶莹的‘超级雪花’。我不知道谁在这洗涤过的天空中划了一笔。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镜像,那么不可思议。

春天是一本童话书。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池塘里一群快乐的小鱼正在讨论以后去海边看风景。过了一会儿,他们排成一行,浮上水面。领头的鱼先跳到水里,然后漂亮地翻了个身,跳进了水里。然后,十几条小鱼围了过来,短短几秒钟就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也有几条大胆的鱼跃出水面四处看看,看看绿树红花。只有勇敢的人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这是春小姐告诉我们的。

春天仍然是一本爱的书。大地母亲毫无保留地给小树和小草提供养分。小树变绿了,草发芽了。老师还带我们去了这个春田,教我们关于春天的知识,和我们一起玩游戏。我们笑得很开心,老师也笑了。

啊,春天,你真的是一本永远不会老,永远不会完,永远受人喜爱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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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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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好的老师,它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是我最好的伙伴。

小时候我很喜欢看漫画书,所以家里都摆着我的漫画书,虽然漫画书里的故事很有趣,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对漫画书失去了兴趣,喜欢看一些童话故事书。

上一年级时,徐老师送了我一套《安徒生童话》,里面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有一次,我看《海的女儿》这个故事,读完后,我竟哭了,因为我很同情那位美丽的人鱼公主,她用自己那颗善良的心,让王子得到了幸福,自己却变成了泡沫,我看了之后很伤心。

二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了小说,一下子把童话故事书抛到了九霄云外。记得我读外国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时,每当读到他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的心就会一下子揪起来,等读到他们转危为安时,我又变得很开心。

如果说最让我着迷的书,那就是英国女作家罗琳的《哈利?波特》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哈利?波特、罗恩?维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三个团结一致,互相友爱的精神令我感动。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数斯内普教授了,他总是对哈利百般刁难。每当读到斯内普教授为难哈利时,我的心里总会升起一股怒火,恨不得跳进书里面去和斯内普教授理论一番,好消除心头的愤怒之气。

现在我仍然一有空就扎进书海里,去尽情享受读书的愉悦之感。以后我不知又该迷上什么书了,不过,不论迷上了什么书,它都是我最好的伙伴。

我最欣赏高尔基说的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你不妨和我一起来享受“书”这位伙伴带来的乐趣吧!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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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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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一好的就像是遇到一位好的老师,虽然没有老师的悉心教导,但是自己也一样可以去领悟中精髓。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理想。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高一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喜欢故事会。《故事会》是一种课外读物,其中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刚开始是写十多则笑话,常常让人开怀大笑。如果心情低落的时候正适合调整一下心情。之所以称之为《故事会》,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都是以生活中的一些小故事来说明一些道理。我喜欢它是因为它是写生活中的小事,同样也就像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样。我喜欢它的内容通俗易懂;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内容也具有教育意义。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警察由于年纪大了就要退休了,但他有一条警犬陪着他,因此并不孤独,这条狗曾经也立下功劳,一直都与老人在一起,彼此都有一些感情。

那狗长得黝黑黝黑的,毛发都长得非常滑,两只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的,让人看了就想到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老人也喜欢得不得了。

世事难料,一次,警局领导说要用毛发长得漂亮的狗来做标本,外表看起来也要威武的,于是他们想到了退休老人家里的那条警犬,那犬符合每一个条件,领导决定就用那条警犬,于是来到老人家里向老人说明了来意。老人听了后当场就傻了,用他的狗做标本;这怎么可能?但是作为一名警察,面对命令,就只能服从,老人一直望着家里的狗,那狗好像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一样,也一直盯着那老人。一人一狗就那么僵着,到最后,那狗还是被送走了,由老人亲自送去的。

没过多久,那狗就被做成标本放在了警察局里,老人失去唯一的陪伴后变得愈加的忧郁起来,不说话也不怎么吃饭,天天就往警察局跑,为的就是能看到陪伴了自己多年的那条狗,不久后,老人便死在了标本前面。

从这个故事中体现出来太多太多的道理,更教会了我们更多更多的东西,老人把感情寄托在了狗身上,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密切的联系。孤独的老人需要更多的关爱与呵护。这些真理都是我在读了这个小故事中体会出来的。

所以,我认为能教育人的书就是一本好书,就是一本值得让人喜欢的书。丰富多彩的内容和育人的真理让我喜欢看《故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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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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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快结束了,这学期我读了很多书,有《格林童话>>,有《宝葫芦的秘密》,有《雷梦拉八岁》,还有《动物世界》,可我最喜欢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The semester is coming soon. I read a lot of books this semester, "Green Fairy Tale >>," The Secret of Bao Gourd "," Leimeng La is eight years old, eight years old"And" Animal World ", but my favorite is" Robinson Drifting ".

这本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书中那种富有有传奇色彩的冒险故事,深深的扣动我的心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这个十九岁青年由于各种原因漂流到一个荒无人迹的孤岛上,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八年。到了那样一个胡天不应,叫地不灵,一无食物二无住所的环境里,非但没有死去,而且过得还算不错。鲁滨逊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呢?这也是我益的地方,听我给你们讲讲吧!

首先,鲁兵逊具有顽强的意志。当他面对没有任何希望的环境,并没有悲观绝望,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死里逃生,从沉船上弄回自己需要的东西,为以后在岛上生存打下了基础。要是换做意志薄弱的人,别说二十八年,就是二十八天也难活下去。

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其次,鲁宾逊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百折不挠的毅力。鲁滨逊凭他一个人的力气,凭他勤劳的双手,凭他那不怕失败,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顽强劲,在一个荒岛上建立起了自己基本的生活环境,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他所付出的艰苦劳动使一般人难以承受的。

这篇小说使我真的被鲁滨逊的顽强和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都能活下来,想想自己,在生活或学习中遇到一点困难就想放弃,不想付出一点劳动,我感到惭愧。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只要我们都像鲁滨逊一样肯付出艰辛的劳动,把自己的祖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又有何难。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想看看这本书啊,赶快去书店买一本吧,真的很好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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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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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中,妈妈常叮嘱我:要多读书,读能让人学识渊博;上学了,老师常教导我:要多读书,读书能让人精神富足!从小到大,我读了很多书,一直沉浸在书的海洋中!

我很小的时候,每晚都要听妈妈讲故事才能入睡。绘本是我的启蒙老师,一本《猜猜我有多爱你》让我百听不厌,妈妈讲得都倒背如流了,可我还是兴趣盎然。妈妈说在我刚刚学会说话时,就有个“特殊本领”——不识字,但能根据图画讲出一本故事书的内容。现在看来,那不是“特殊本领”,是“书‘听’百遍,其义自现”啊!

书的世界太吸引人了。于是我试着认识那一个个黑色的“方块”。我依据图画,用小手指着并不认识的汉字,“装模作样”地认读。这种特殊的认字方法竟让我识字量与日俱增。于是,我读书的时间更多了,读书的范围更广了,读书的方法也更灵活了。

为了激发我的读书兴趣,让我接触更多的好书,妈妈不惜重金为我买各种各样的书籍。我的双休日必有半天或是泡图书馆,或逛书店,或上网淘书。我小小的房间里,没有可爱的毛绒玩具,有的是堆积如山的书籍。书柜上、桌子上,床铺上、甚至衣柜里都藏着我心爱的“宝贝”——书。妈妈给我收拾房间,常常唠叨:快被书埋住了!

我把书视若珍宝。当我得到一本心仪已久的书,总会闭上眼睛深深地闻一闻,那香气扑鼻的墨香让我陶醉不已。我手捧新书爱不释手,睡觉都搂着。有一次,奶奶不小心把我刚买的一本书撕了一个角,为此,我哭闹了大半宿。爸爸说书是我的亲奶奶!

我喜欢把自己宅在小屋里,翻呀,找呀,读呀。文学名著,故事小说,期刊杂志……什么书我都感兴趣,什么书我都读得津津有味,什么书都要翻数十次、上百次。有一个周末妈妈有事外出,我一个人在家读书竟忘记了时间,结果下午的舞蹈课给“泡汤”了,为此遭到妈妈的一顿训斥,可我心里暗喜:又赚了一下午的读书时间!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十万个为什么》《太空百科》带领我探索浩瀚的宇宙,遨游神秘的海洋;《上下五千年》让我穿梭时空与古人同呼吸,共命运;《中外名人传记》让我认识了爱迪生、牛顿,居里夫人、李白、杜甫、鲁迅、毛泽东等伟人,从他们身上我领会到人生的真谛!中外文学经典著作是我的最爱。《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鲁迅小说集》《西游记》《三国演义》《秘密花园》《悲惨世界》……把我带到了一个个色彩缤纷的文学世界。

读书,真好!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伴,畅游在书的海洋中,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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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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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读初中时,家里还住在河边的老院子里。

我的房间在二楼,大大的窗户正对着院子里那棵大树,枝叶茂盛的时候,树枝会伸到窗口来。

老院子是热闹的,晚上12点还有邻居散了夜宵后的喧哗,早上4点就有摆摊的人儿早早起来准备的声音。因着老院子的嘈杂,妈妈总是尽量避免我们跟邻居们交流,放学后只准回家写作业看。对我而言,这简直太好不过了,因为我缺的就是看书的时间,唯一的担心是把租来的书藏在哪里才安全。

每个夜晚,我坐在地上看白天租来的书,一切的喧闹都与我无关,这个时候,对我而言是无人打扰而安静的。

我的书租自学校边上的一家书店。自从姐姐有了零花钱开始租书以后,我就开始给她跑腿,顺便蹭书看。当时的梦想是有一天要把这家店里所有的书看一遍,直到高中毕业,这个梦想才基本完成。

幼年看书,总觉得书里说的都是对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相信,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武侠的世界,有一个精灵的世界,还有伊丽莎白的庄园,有复仇的藏着金银珠宝的小岛,这些人跟我一起生活,就好像是院子里的邻居一样,只是更有趣。

书越读越多,又开始有点迷茫,终于发现书也有好坏之分。

原来好的书就像一扇门,你打开的那一瞬间,就跟随着作者进入了一个胡同,这个胡同既是狭窄的只能往前走的小巷子,又是宽广的有着无限想象的空间。好的书无论是悲伤喜悦,是激烈还是平缓,都将是一段酣畅淋漓的路。对我而言,最享受的就是这一段读书的时光,沉浸其中,在另一个世界消耗时光。至于读完书,能够在将来感悟什么,领会些什么倒不是那么重要。如同一场旅行,最重要的是在旅行中看到的景色,吃到的美食,走过的一街一巷,聊过的有趣或无趣的人,细细摸过的墙缝,斜躺过的椅子,跳着走的砖……

似乎每个家长都会头疼的青春期,我在读书中就安然度过了。回忆往事,仿佛还能看到那个灯光明亮的窗口,还能看到那个席地而坐,认真读书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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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推荐的一本书学生作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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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你们喜欢看吗?我为你们推荐一本好书——《根本就不脏嘛》,作者是德国的万伽欧尔特。

接下来我给大家讲讲这本书的内容吧。有一个小女孩在草地上玩耍,她抱住一只小兔子,一会摸摸它长长的耳朵,一会又摸摸它短短的尾巴。她说:“我刚刚摸了一只兔子,它全身的皮毛雪白雪白的,软绵绵的,怎么会脏呢?”其实兔子身上也有很多细菌,还有寄生虫。小女孩儿摸了摸兔子,又去玩泥巴。她说:“我在玩泥巴的时候手才是真的脏,有了,我在裙子上蹭蹭,手不就干净了吗?”如果在裙子上蹭的话,就会更糟糕,不仅裙子脏了,手还是擦不干净。这时,妈妈叫她洗手吃饭,“哎,为什么总是洗手,可是我一直用的是餐具吃饭啊,手怎么会脏呢?”小女孩说。

吃完饭,小女孩儿又去了池塘边去洗手,妈妈无奈地说:“池塘里的水也不干净。”小女孩儿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干干净净的,手心白白的,哪里有细菌?“只不过两个手指甲缝里有点儿黑,大拇指上还有一点番茄酱而已。”妈妈耐心地劝导她:“细菌是一种微生物,用肉眼是看不见的,放在显微镜下才能看见。如果吃东西前不洗手,细菌就会跑到你的肚子里,细菌越来越多,很快就会生病的。”小女孩儿急忙说:“我不想生病,我去洗手,我去洗手。”

你们知道我为什么给大家推荐这本书吗?因为我希望大家都讲卫生,身体健健康康,从来都不会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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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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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形态千万种,,也是一种生命,平淡而又复杂。

原本以为,自己早已对这个残酷的世界了如指掌,但其实是我太狂妄。作家许可著的《愿人生从容如水》,使我对世界有了不一样的思考,也使我有了强大的内心,它引领着我走向更广阔的世界。

“人生在世,苦与乐总是相随,禁得住多少苦痛,才配得上多少幸福。”人生是一条漫长的道路,然而岁月不会因长路漫漫而停下脚步。所以,我们只有不断地努力、争取,才能不断地向世界索取。

我曾有过飘忽不定的时候。在我还没接触到这本书前,常常感觉内心世界“打”起来了,混乱不堪。可当我大概理解许可说的那句话时,内心竟也“停战”了。

在许可的引领下,我为读懂了这本书而感到不安,我害怕所有的纠纷抑或是喧嚣。心理的压力会令我喘不上气来,那种濒死的节奏我无法想象。

然而,许可的另一句话适时出现了。它仿佛是黑暗中被点亮的那盏灯,明亮得让你放下了所有戒备。

许可说:“从容的人生,不是躲避纷争与喧嚣,而是平静地面对困惑与烦恼。”正处于濒死状态的我,如同快要枯竭的花朵的我,一下子活了。许可就像是我生命之水的源头,引领着我走出了一片“战争”的内心世界。

生活中,我常给自己套上沉重的枷锁,总是难以释怀。为了获得,我总是执意去向往与追逐,耗尽一切,也失去了许多乐趣。

许可在书中提到:“世间有太多美好的事物,但一个人不会拥有所有的美好。”这句话又一次点醒了我。

正如她所言,这世间的一切都太过精彩,但你也只能拥有一个角落的眷恋;至于其他的精彩,也许你会错过,不会拥有。然而,你并不能因此错过而终日悲叹。

人生如一场旅行,时而落寞,时而繁华,时而沉重,时而惬意。它告诉我很多道理,并且常常是以书的形式为载体。而《愿人生从容如水》这本书籍就如同我的“好姐妹”,它让我悟出一个道理:命由己造,相由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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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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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捧着本津津有味地看呢,我一进到故事当时就被一大喝打断了:“快睡觉!”然后“啪!”的一下我的眼前便漆黑一片了,我只好极不情愿地合上书本。

我从小就受到书香的熏陶,早早学习汉字,在5岁就步入绘本,6岁看小说,从此对书本爱不释手。在我家,有满满两个书架的书本外,茶几上也有我珍爱的书本,只要我喜欢的书本,我读的时候总是融入了情节。名家的作品也不少,杨红樱、郑渊洁、沈石溪、曹文轩等作家的书也曾读过。

我家的书虽然很多,但是我还是要往图书馆跑。一个周三,我跑去图书馆看书,从茫茫书海中寻找要看的书准备借下时,突然发现没带卡下楼,于是又冒着大雨回去,又飞奔回来。这么两来回,我浑身湿淋淋的书却一点不湿。我拿着书,差点亲了它一口,我实在太喜欢这些书了。我知道,知识就是力量,读了一本好书,离真理又进一步,知识的楼梯又上了一块砖。

回到家,妈妈一边拧着我的衣服,一边苦笑:“你这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可我却不在乎妈妈的话。

怎么样,相信你已经认识我了吧,一定喜欢和学识渊博的人一起,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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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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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你推荐一本名叫《一岁的小鹿》的,它的作者是美国的玛·金·罗琳斯,是一位美国作家。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小主人裘迪一直和爸爸妈妈过着贫苦但幸福的日子,他像所有的孩子一样天真无邪喜欢逗小狗,喜欢和爸爸出去打猎,他从大自然中学会了尊重,珍惜生活中的一切,他深爱着大自然,但是他还是觉得孤单,直到机遇巧合,他遇见了自己生命中的那只小鹿,它像爱兄弟一样爱他,可是顽皮的小路长大后糟蹋了许多粮食,为了全家的生计,最后他不得失去了小鹿。

让我感动的情节是小鹿的痛苦征服了裘迪,他踌躇起来小鹿困惑的抬起了脑袋摇摇晃晃地走到母鹿的尸体面前福生嗅了嗅,咩咩的叫了起来我记得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流泪了我恨不得来到森林把小鹿暴走因为小鹿要尝到失去亲人的滋味我同情他。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优美的词语,比如兴高采烈,疾步如飞,暴风骤雨……还告诉我们要爱护大自然,遇到困难不退缩,勇敢面对……

这就是我要推荐这本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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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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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里,人们都说,我是个小虫,因为我看书的时候种感觉要把书吃了一样。比如......

那天,我在上语文课,语文老师说他突然有点事,叫我们自己看书,我看着看着连下课了都不知道,当我看到假如世界上没有灰尘的精彩时刻,老师轻轻拉了下我的耳朵说:“林子璇,下课啦,别看书了,去外面走走吧,这样对眼睛不好哦”“喔,什么时候下课的”我转眼看着班主任奇怪的说“你还真是个小书虫啊,看得书都被你给吃了,好吃么?”老师对我开玩笑的说,“嘻嘻,我有点认真过头了,呵呵”我傻笑着轻轻说。

还有一次,我在家里爸爸的书房里看着书,妈妈喊着我说:“子璇啊,去买包盐回来。”“好的”我大喊一声,接着看我的书去了,过了几分钟,“快哟,妈妈急着用”这下我才依依不舍的把书放下,急匆匆的跑去买,跑到一半,突然听了下来,因为我忘了要买什么,想了想,我知道了,原来是味精,跑到味精店了买了味精就跑回家了,妈妈太急了,看都没看就直接往里倒,倒好直接叫我放在柜子里,我接着跑到爸爸的书房里接着看着我没看完的书。然后吃饭的时候我怎么觉的这鱼的味道很怪,就跟妈妈说,妈妈尝了下,赶紧吐出来,然后妈妈说:“会不会你买的盐巴是过期的呢?”我奇怪的问:“妈妈,您不是叫我买味精的吗?”爸爸哈哈大笑起来,妈妈一脸沉默,感觉妈妈好像不知道要笑还是要生气呢!

妈妈还总说我和爸爸一样是个书虫。也经常提起我以前看书都是囫囵吞枣的,自从看了书的好处,我就变成小书虫了。

小书虫,这个外号就是这样的来历,我喜欢这个外号,因为是它体现出自己是个爱读书的人!小书虫,我爱你,你就向是我的朋友、伙伴一样,陪着我看书,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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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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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学勤平生与书有缘。每次上市场总忘不了逛书店。如发现合意的新书,一日不买回,就觉得食不甜睡不香。

新书买回来,爱不释手,先必一气泛览,知其大意,然后躺在床上慢慢品读。因为我喜欢躺着看书,那样可以减轻身体负担,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说也奇怪,躺着看了几十年书至今视力仍然不差。品读后,我再将获得的感受写成读书笔记,有时时间紧就在原书勾画批注。因为我买的书大都是节衣缩食而来的,我觉得只有认真地读方对得起这些书和我自己。

书伴我度过了许多寂寞时光,给了我许多乐趣和力量。冬夜,窗外北风呼啸,我对着一盏孤灯入神地读着,忘记了寒冷和一切。春晨,我泡上一杯新绿,点上一只烟,伏案精读。茶香与烟香共绕,书味与世味相融,这时心中充溢着一种阅读后的愉悦。书使我关照了人生百态世时沧桑。在漫漫的旅途上,我经历了霏霏雨雪,跋涉过大漠荒原,在躁动的日子里,书给了我许多抚慰,消释了许多烦恼。每每捧上一本好书,读到忘形之处,灵魂飞出躯壳,精神不断升华。书使我明白了人生真谛:生命是美好的,但活着并非容易。在我们的生活世界里,由于人多事杂,必然会有很多碰撞,我们一定要多一份宽容和爱心。书使我懂得:路要靠自己走,自己跌倒自己爬起。即使前进路上坎坷泥泞,也要万难不惧,风雨兼程。

除了买新书,有时我也喜欢上旧书摊。买旧书便宜,用一本新书的价钱可以买好多本旧书,有时遇上珍品,那高兴的劲头不亚于发现新大陆。

一本本书买回家,日积月累,渐渐充塞了四周,当我准备清除一部分旧书时,我翻检着、抚摸着。一本书一片情节,一份机缘,昔日相伴在枕头案边,那情景,历历在目。而今却要掷它在地,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处置。因为没有太多的空间留住它,也没有当初的情缘去细读,我知道我做不了学问家,许多书留着没有大用的。于是我让昔日的文友和学生们挑选后,剩下的便一秤称给了那收破烂的小贩。四百多斤书装进了他特制的几个塑料袋里。小贩递给我一张百元大钞。目送他搬书下楼,我环视四周空落落的,屋子里的天地似乎一下子大起来。这个时候我分明地感觉到除了几本可怜的书以外,我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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