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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推荐一本书左右(推荐20篇)

导语:小时的我对读书一点兴趣都没有,可妈妈是一位爱书之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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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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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缓缓流动,手捧一本,任目光轻盈地抚过书页,心灵在温暖的空气中感悟。——题记

自从看了一些书籍让我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人需要目标:世界潜能大师说过:“成功等于目标,其他都是这句话的注解”。一个人的人生目标,就是他的心灵的寄托,有目标的人,是以身为箭,以心为弦,将自己的目标成功射去。大多数人之所以不成功不是因为懒惰,而是没有目标没有动力。大家都知道居里夫人吧,她是个有远大目标的人。寻找其他物质有没有放射线,每天在烟熏火燎中反复试验,经过三年又九个月终于提炼出0.1克镭。等其他人,我感悟到人不能没有目标,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向自己目标奋斗,像居里夫人一样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不能半途而废,要一直坚持下去。

做人要诚信:鲁迅说过:“诚信为人之本,”是啊,诚信是做人的基石,如果一个人连诚信都做不到,就不会令人喜欢。书中有位有这样一位老太太,一贫如洗。她东拼西凑地开了一家零件批发商店,多年之后竟然腰缠万贯。何以至此?因为她坚信“一毛钱”中有诚信,即每盒零件只赚一毛钱。有一次,买方算错了钱,老太太立即转了几趟车,亲自把钱送还。如今,这位文盲老太太依旧过着多年前的清苦日子,依旧坚持“一毛钱”的诚信,丝毫未因富裕而“昏头”。有人问她为何这样做,她只是说:“我觉得舒坦。”是啊,做人必须得诚信这样才受人喜欢,才能舒心,回想自己以前做过不诚信的事真不好得向他们认错。这个故事让我感悟到在人生的道路上要待人诚信,这样才受人喜欢才能让别人信任。我们一定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并且去做好它。

人需要感恩:我的生命是父母给予的,他们用无私爱默默的爱着我们,不图回报,只希望我们能快乐。可我们何尝懂得父母的心?看到书中一个家庭贫穷的女孩知到妈妈为了她付出了很多,努力学习考上重点大学回报父母。回想自己只会向父母要特别对不起父母。我感悟到我们要牢记父母的好,体会父母的辛苦,在生活中多逗他们开心。不忘父母的养育之恩,长大好好对父母。

书中让我感悟到许许多多的道理,我愿成一条小鱼在知识的海洋遨游,感悟其中的道理……我爱书,我感谢书,让我从中感悟到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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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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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在妈妈的影响下,我每天都要看一会儿,看书让我忘记吃饭,忘记睡觉,忘记时间。

我爱看书,还得从我小时侯说起:一两岁,我不认识字时,就缠着爸爸妈妈给我讲,看着书中的画面,我听得可认真了;三四岁时,通过看书我认识了许多简单字,还会背许多英语单词和唐诗,背给幼儿园老师听,老师都吓了一跳;上小学学了拼音,我能看的书更多了。暑假爸爸妈妈上班了,我在家一看就是一上午,一看就是一下午,从不觉得累。

为看书,我还闹了不少笑话呢!一天早上,起床后就随手拿了一本书看,过了一会,妈妈叫我吃饭,我边吃边看,竟然把书当馒头往嘴里送,惹得妈妈又好笑又生气。书看完了,饭还有一大半,我就说“吃”饱了,拿起书包就去上学,所以妈妈送我“吃书虫”的雅称。

为看书,我挨了不少批评。经常看课外书,自己学习的书就看少了,考试就没考好,妈妈说我不认真学习,学过的知识不巩固、不复习,就知道看书,早知道这样就不给你买这么多书了。有时还吓我要把所有课外书都收起来,我只有把学习搞好,才有可能看我心爱的书。

为看书,我受到了不少羡慕。经常看书,我喜欢把看到的新内容讲给爸爸妈妈听,讲给同学们听,有时还把好词好句写到作文里,所以老师经常在班里朗读我的作文,妈妈也喜欢我写的日记。去年在县里举行“看电影,谈感想”的征文活动中获奖了,奖品是一个高级日记本,同学们都羡慕我,老师也叫我“小博士”,我可高兴了。

书,给我带来知识;书,给我带来快乐;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我更爱读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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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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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天又要数学考试了。”我抱怨地说,“要是能跳过明天的话就可以玩了。”想着想着,渐渐地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我看见桌子上多了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我马上跑过去拿起来,“不就是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书吗?”我嘀咕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皱眉的老爷爷,他慢悠悠地对我说:“我是时间爷爷,听说你想要把时间过得快一点,是吧?今天,我就帮你实现这个心愿,你只要在书上写出你想要到哪个时间段,就可以到达那个时间,但是,记住你写过的时间,只要写下,就永远回不去了。”听完时间爷爷的话,我心里开心极了。对这本有魔法的书更充满了好奇。

“那我先跳过什么时间呢?”我纠结道,“对了,先跳过今天早上的数学考试,到和小伙伴们编花绳的时候吧!”于是,我在书上写了“到今天和小伙伴们编花绳”果然,过了一会儿,我就到了“今天”编花绳,“今天”我玩得很开心,因为不用考数学,只有开心玩的时间。可是,明天又要上学了,对了,我要穿越到大学时,看看我考了哪所大学,我在纸上写了“大学时代”四个字,没过一会儿,我来到了我的大学时代,我找到了那个我,原来,我考不上大学,在农村种田,我觉得在农村种地好辛苦,我被火辣辣辣的太阳烤黑了皮肤,我每天都要在田里工作10个小时,好累好累。谁叫我小时候读书不好好努力,只想着玩,我后悔了。

看完大学时候,我又在纸上写了“成人时”,到“成人时”到那里我带着孩子干着沉重的农活,而隔壁家因为孩子是大学生,运用在大学所学到的知识科学种田,既轻松又高产。我又想看看我老时长什么样,于是,我就在纸上写了那“老年时”三个字。到那时,我病重了,走路要用拐杖,心里却在后悔少年时没有好好读书,想改却来不及了。终于,我走到了生命的终点,这可吓坏我了,脸上有一颗颗汗水,吓“死”我了。

“乐榕,起床啦!”妈妈说。原来是一个梦,我以后一定要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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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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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有一个缺点,就是很容易和小朋友起冲突。我会不时地和同学为了一点小事争个面红耳赤,会经常和兄弟姐妹为了一件玩具或者为了干什么事谁先谁后而闹得不可开交。老师和父母为此经常批评教育我一定要学会谦让,学会宽容别人。我当时也能接受,但有时往往事到临头,就控制不住自己。

那天,我正在读《儿童文学最佳读本》里的《争吵》这篇文章。读着读着,我深深地被打动了:(正当安利柯举起戒尺向克莱谛扑来)“不,安利柯!”克莱谛微笑着用手拨开戒尺,温和地说:“让我像以前一样做好朋友吧!”读完这则充满真情和哲理的故事,我明白克莱谛在安利柯向他举起戒尺时主动提出和好,是一种品德高尚的表现,要学会去宽容他人,而不要去计较对方的过错。这篇文章使我更加看清了自己的不足,增添了我克服缺点的力量。

有一天,因为我不小心弄坏了同学顾哲畅最心爱的自动铅笔。顾哲畅怒气冲冲地看着我,一步步地向我走近,而且用力地打了我一拳。正当我要还手时,突然想起《争吵》里克莱谛的微笑,想起了他温和的话语。于是,我的手始终没有举起来,而是和颜悦色地说:“别打了,让我们和好吧!”顾哲畅愣住了,他呆呆地看了我几分钟,然后低下了头。这似乎是在做一次友情试验。也许正是有了这一次冲突,我和顾哲畅成了最好的朋友。

老师”教会了我宽容,也让我拥有了更多的好朋友。我很感谢书这位老师——她告诉了我许多课内学不到的知识,还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给了我成长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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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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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题记

我曾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夏洛的网》,《草房子》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那就是《青铜葵花》,这本书是安徒生奖的获得者曹文轩所著,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编程出版。

这本书是一部散文集,是由九个小故事组成的,全文围绕着一个女孩葵花和她的哑巴哥哥青铜之间所发生的故事。主要讲的是青铜一家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坎坷,但是最后青铜一家都一个个地挺了过来了。最令我叹为观止的是书中描写十分优美,如:只见一地的葵花,一株株皆落尽全黄的花瓣,一只只失去光彩的花盘,低垂着,面朝满是花瓣的土地这正如安徒生奖评委会主席帕奇亚当那所说:曹文轩,用诗意如水的笔触,描写原生生活中一些真实而哀伤的瞬间。我觉得这很适合这本书的情趣。

你们想知道葵花和青铜为什么会成为兄妹的吗?你们想知道青铜一家为什么会挺过一个又一个的坎坷吗?那就一起来读一读《青铜葵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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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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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的名字是《五三班的坏小子》,里面有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兔巴哥……

肥猫,全名鲁云飞,体重是超重的,喜欢吃东西,举个例子吧,在《课堂不是饭堂》这一文中,肥猫早上要吃两个鸡蛋,两个中国式汉堡,喝两瓶牛奶,读到这儿时,我觉得很吃惊,“一个人吃这么多!?”第四节课还要吃鸡蛋和葱香牛肉饼,难怪他体重超重。

说完肥猫说米老鼠,米老鼠全名米奇,他的性格极其相似,个儿虽小但破坏性极强,在《米老鼠的馊主意》中,肥猫被米老鼠害得请家长,米老鼠让一个卖棉花糖的中年男子冒充肥猫的舅舅,结果被严老师当场识破,错上加错,还得肥猫一阵好打。

还有豆芽儿,他的全名是黄豆豆,他头大身子小,想象力十分丰富,他和他爸爸去了沙漠,他一下子成了新闻人物,大家都听他讲“沙漠奇遇记”,他站在桌子上,便有了表演成分,当然买足了关子,大家半信半疑,“吹牛大王”从此戴在了豆芽儿的头上。

兔巴哥,全名战小欧,比兔子跑得还快,再加上他的小脑袋,大门牙,都叫他兔巴哥。每期运动会兔巴哥都是主力队员,他闭上眼睛跑,结果跑到了五四班的道,得了第三名,还有一场400米,因为摔了一跟头,兔巴哥站起来就跑,可跑反了,兔巴哥超过了所有的选手,他获胜了!

……

话不多说,快去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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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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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哪本?”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你:“当然是《未来简史》啦!”

《未来简史》是由尤瓦尔。赫拉利博士于2017年出版的科技理论巨著。这本书先是讲述了二十一世纪的人类消灭了瘟疫、饥荒和战争后,开始追求永生不老、幸福和快乐的高难度追求。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经过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反复分析,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人工智能和生物基因技术正在重新塑造这个世界,人类正面临一个全新的议题。生命本身就是不断处理数据的过程,生物本身就是算法;计算机和大数据,将会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未来,只有1%的人将完成下一次生物进化,升级成新物种,而剩下99%的将彻底论为无用阶级!

我认为,优胜劣汰是历史的必然性,不用担心被淘汰,就像在手机和报纸中,我们选择了手机,报纸被淘汰。在镐子和钻头中,我们选择了钻头,在电子书和实体书中,我们习惯了电子书;也就是说,我们无法进行成为新物种,我们就会被淘汰。也许我们的未来被预测到后,我们就不会那么做了,从而达到扭转未来的局面。但不管是什么,都让我们来应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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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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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中,我已经出版了一本,它便是我的日记。

从小学二年级起,我便开始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以及生命的此起彼伏。我用所识的几个简单的字词拼捧起人生的酸甜苦辣,放入记忆的匣子。

如今,我的日记已积累为厚厚的一本,它颇似“小学生起步作文”,从句到段再到篇地记录了我从小到大,从简单的心灵体会到复杂的灵魂感悟的发展过程。

从初中起,忙于学业的我已不再写日记,偶尔心波涌动,总是吟出几句朦胧的诗,连自己都感到一种油然而生的迷茫。所以,回到家,总是打开日记本,望着跳跃的字迹心动,随着记忆的鼓点扭动。

此时此刻,面对那串童真的字迹,面对一颗纯真的心,一切都显得清楚明白。此情此景,促使我不由感慨万分;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难道长大就是一种失去?

我郁闷,面对日记本上敞开心扉的诉说,除了心痛,还心酸。记忆确实让我受益匪浅。它鞭策我去寻觅人生的真谛以及生命的价值。

当别人拿著名人名著细心品读时,我却沉浸在过去那美好年华的辛酸苦辣之中窗外纷飞的细雨洗不掉我向往童真的浮尘,天边炙热的骄阳烤不完我憧憬纯洁的甘露。记忆不会被永远封印。

我的第一本书,虽不能被除我之外的任何人所认可,但它却已在我灵魂深处被出版,发行……第一本书告诉我:纵使眼前已是乌云密布,心也必须是阳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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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书真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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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或没有翅膀。只有读才能让人飞翔。

——铭文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老师,孜孜不倦地教你做人,让你学到更多的知识,拥有更优雅的气质,丰富你的课余时间。读书可以让你变得开朗、幽默、机智、大方。

阅读是一个把握和接受书的意义的过程。我认为任何一个真正的文明人都会把阅读作为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黄庭坚曰:“士大夫三日不读书,义不交胸,面恶心,语无味。”书是“精神的巢穴,生活的蹦床”。

这本书就像一面魔镜,折射出世界的迷宫。从金庸的侠骨,琼瑶的柔情,佘虞丘的苦雨,马尔克斯的孤独,甚至泰山之巅。秋末,严阵南飞,树枝上的新叶,真人真事,都是书坛的珍藏。

“肚子里有诗有书”,读几本好书,让闪亮的文字照耀你的身体甚至灵魂甚至生命.

“去修远的`路很长。”读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是这么多年积累下来的,学起来永远不晚。这样才能丰富我们的生活。

我读书,我快乐。有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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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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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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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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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迷,最近迷上了一本书——《神奇校车之追寻恐龙》,因为我很喜欢恐龙。

读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恐龙知识。书中讲卷毛老师带着学生坐着神奇校车,到恐龙化石发掘现场去参观。后来,这辆神奇校车带他们去追寻恐龙的生活足迹。他们先来到三叠纪晚期,那个时代的地球上,生活着各种恐龙:腔骨龙、植龙、板龙等。之后他们又来到侏罗纪晚期,这是巨型恐龙最多的时代,像雷龙、异特龙、霸王龙等。

从书上,我知道了一种动物或植物中的最后一个个体死亡后,这种动物或植物就灭绝了。恐龙生活在地球上的时间是人类生活在地球上的时间的1600倍。我还知道了地质年代,从古至今依次是:前寒武纪、古生代、中生代、新生代。恐龙生活的时代是中生代的三叠纪、侏罗纪和白垩纪,在白垩纪突然灭绝。

读了这本书,我们不仅可以学到很多关于恐龙的知识,还有很有用的记笔记的方法,简单又清楚。我以后也要学习记这种笔记。

这种到实地身临其境、能看得到摸得到的学习,真实有趣,我很喜欢。我还发现,他们的学习方法和我们不一样。学生在学习恐龙之前,是有家庭作业的,他们先自己收集整理了各种资料:恐龙生活的时代、恐龙知识大集合、巨无霸恐龙、植食性恐龙、肉食性恐龙……之后再去到恐龙时代,同学们就能把自己想要知道的弄清楚,把不确定的弄明白,就能学到更多的知识。读到这儿,我恍然大悟,其实老师让我们课前预习,不就是这个道理嘛!还有,我们学校的走读研学活动,不就是去实地实践体验吗?

这本《神奇校车之追寻恐龙》真的很精彩,买回家我就爱不释手。喜欢探险喜欢恐龙的的同学,赶紧去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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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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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时候,我便和我的第一本《丽塔和小东西去学校》结识了……

那是一个太阳睡过头的早上,我坐着妈妈骑着的蓝宝石颜色的自行车,被妈妈“绑架” 到了书店。没精打采地转了一圈,发现根本没有妈妈所说的好看的书。

“妈妈,妈妈,给我找书,找书!” 我带着埋怨的口气催促着妈妈。顿时,本没几个人的图书馆变得更加安静了,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们母女俩。“给,你看这个。”妈妈说着把一本白色的书递到了我手里,“喜欢不?”呀!上边有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旁边的书包里还露出两只眼睛,仔细一看,呀!原来是一只小狗狗。被妈妈拽到书店的埋怨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赶快拉着妈妈的手来到了收银台,一把抢过交完钱的书,迫不及待的撕下书上做塑料包装。翻开看小狗狗和小女孩在里边干什么呢。我在妈妈的催促下一蹦一跳的向门外走去。

“给我讲讲,给我讲讲!”一回到家妈妈的烦脑就来了……

“有一个,小女孩叫丽塔……”一遍、两遍、三遍……不记得妈妈讲了多少遍,只记得妈妈由高兴到无奈的神情。我却浑然不觉的沉浸在丽塔带着小东西去学校的故事中,被小东西――偷吃东西、乱涂乱画、推倒即将破世界纪录的人梯、引起混乱……的情节吸引。

这么可爱的小东西怎么可以是白色的?搬着小凳子,去找我心爱的蜡笔。肉色涂在丽塔的脸上,绿色涂在小东西的身上,不好!小东西被妈妈涂成了“外星人”。“妈一一妈一一!你怎么涂成蓝色的了!”我大喊到。没办法,只好把小东西的头涂成绿色。我和妈妈给丽塔和小东西穿上了美丽的新衣。

看着儿时的第一本书,我又想起了以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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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好读书读好书

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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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相伴终生,多读好书,是可以受益终生的。 书,有好有坏,有利有弊,老师主张同学们读好书,好读书,多读书。 读好书,是指要把一本书读好,读后要细细品味,多加思考,更要勤摘抄好句好段。这样才能把一本书读好。另外,老师还让我们“读好书”,是想让我们多读名著,名家名作,从中吸取其精髓,从而做到“学以致用”。暑假里,我读了著名作家杨红缨写的一本《杨红缨童话系列》,里面有3个故事,第一个故事《亲爱的笨笨猪》中的笨笨猪虽然笨,但是它诚实、善良,因此小动物们都愿意和它交朋友,愿意帮助它;《流浪狗和流浪猫》中的流浪狗、流浪猫虽然在流浪,没有固定的住所,也没有稳定的三餐,但是它们没有被这种生活环境所吓倒,依然勇敢、乐观地生活着;第三个故事《没有尾巴的狼》中的狼被一个小孩陶陶所感化,由一只人见人怕,人人憎恨的狼变成了一只见义勇为、深受大家喜爱的狼。这些故事教育我从小就要做一个诚实、善良、勇敢、乐观的人,使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读好书,可以明智,可以慧心;好读书,则是指:读书,是要有兴趣的,读一本好书,更是要有平和的心态,一个人读书时,如果静不下心来,那肯定读得不知其所然,这本书也就算白读了,但,喜欢书,爱读书的人就不一样了,只要一捧起书,便会完全沉尽其中,被作家的优美文笔所陶醉,被作家笔下的动人故事所感动,会为其悲,同其乐。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想要读好书,更要爱读书。只有爱读书,才能真正从书中汲取精华和营养,从而使自己精神不断升华,文学素养不断提高。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我还不识字时,妈妈就常常给我讲《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中的小故事,从那时起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对书充满了向往;当我背起书包上学时,我就开始看自己喜欢的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师推荐我们看更多的好书。这让我能时常融入书中,体会书香的独到之处,更重要的是让书成为了我成长中不可缺少的必需品,让书香时刻点缀着我的生活,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充满了浓浓的书香味!

我爱读书,更爱读好书!书会是我永远的朋友,它会伴随我度过快乐而幸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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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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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好像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对话,令人受益匪浅。

我家客厅有一个巨大的书柜,有一部分书是给客人看的,如《老人与海》、《童年》、《巴黎圣母院》……有漫画书和古文,还有许许多多我至今没有看过的书籍。

我自小就很讨厌看书,我觉得书像佛经一样,很没意思,很多时候都是爸爸强迫着我读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什么要学好语文就是要多阅读名著,因“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多读书就是用心对照、感悟、学习古圣先贤,中外名士的智慧,建立自己的思维,开启智慧的钥匙。

直到有一天,夜不能寐,凌晨4点钟就醒了。我顺手把书架中的《漂亮老师和坏小子》给拿了出来。不知怎么的,以前那些看似模糊的字,现在已经变得十分生动了。H4四人是全校闻名的坏小子,在新老师的帮助下不断成长,成功的由捣蛋鬼变成好学生了……

阅读《农夫与金蛋》,为渔夫夫妻因为贪婪取金蛋杀鸡感到悲哀。要警示自己不能被利益蒙蔽了双眼,不能贪小便宜,要靠自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阅读《鲁宾逊漂流记》,主人公因一次大风浪流落荒岛,而他去坚持开辟荒岛求生。让我知道天无绝人之路,遇到困难要用智慧解决,坚持就是胜利。阅读《西游记》,“齐天大圣”孙悟空刚开始桀骜不顺,无法无天,变得没有一点怨言,忠心耿耿非常有担当,有爱心不畏艰难困苦,勇往直前,事事迎难而上,保护师父,一路降妖除魔,最后取得真经令我感动。让我遇到考试难题不轻言放弃,生活中不向困难低头屈服。阅读《桥》《七律长征》诗中红军不畏强敌夹击,不向困难低头,不怕险阻,不怕流血牺牲。这些英雄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令我敬佩,感动不已。我暗暗勉励自己要发愤图强,好好学习,长大也要人民服务,为祖国社会做巨大贡献。

可是,太认真读书,投入角色,也会引起好笑或忧伤的事——

一天,我在家里认认真真看书,不知不觉走入了角色。人物欢喜:我也欢笑,人物悲哀,我也忧伤。有时放声大笑,有时泪眼朦胧。书啊书,让我欢笑让我哭,让我甘心付出宝贵的时间读懂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妈妈喊吃饭,我应了一声,可没有行动。妈妈又大声叫才把我从书海中拉了回来。我右手悠然夹菜往嘴巴送,但心神还在回味书中故事的情节,好像今天的饭好难吃。“呸呸呸,我吃到个那么难吃的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生姜啊!爸妈却在一旁哈哈大笑。我愕然……

“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书是我成长高尚的伙伴,我们密不可分。我和书的故事太多太多了,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去面对成功的喜悦,如何去面对失败的痛楚。如何看清自己的思绪起伏,回味亲情、友情,体验欢乐、忧愁、激动……

最让我受益的是:这一年多来,让我最害怕的语文,在刘大大“无以易之”的特殊新式教学帮助下,对语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慢慢喜欢上了阅读,也不那么畏惧作文了,还敢和古文打交道了……

书,你是我的良师益友,你让我的人生有无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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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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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会读过无数本,总会有一本让你恋恋不舍,难以忘怀。我也有这样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安妮日记》。

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时,我就深深的爱上了它。每读一章,就让我渴望读下一章。安妮快乐,我也会跟着乐起来:安妮忧伤,我心里也难受。我总是身临其境,跟着主人公一起面对重重困难……

这本书表达了人类对战争的控诉,厌恶。和平这个词就是主人公渴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安妮一家是犹太人,为了躲避德军,安妮一家和邻居一起藏到了他爸爸公司的密室。在公司员工的帮助下,躲避了德军的疯狂追杀。可是最终又一个人告了密,所有人都被抓走了,只有公司的打字员小姐带着安妮的日记逃了出来……

在故事的后续中,描写了德军的残忍。每次重温这本书时,我就会想到安妮的悲惨命运,让我们远离战争的警钟,把和平再次放在心中吧!

这就是我的最爱——《安妮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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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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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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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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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说:读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

如果我的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宛如离开了空气一样,一定无法生存。

所有稀松平常的事物,到了书里边,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焕然一新:风和云变成了一对你追我赶的好姐妹;大太阳变成了一个热气腾腾的大火炉;棕榈树变成了通向天庭的天梯书是想象的天堂,任我的天马行空驰骋!

小时候父母忙碌,不能常常陪伴身边,书便是寂寞岁月中陪伴我成长的精灵。最开始我只是听书,识字以后我的涉猎从绘本到神话故事、童话故事、古代民间故事再到各种儿童文学我常常手不释卷,深深地爱上了书籍。在书里,我认识了《长发女孩》中温婉娴雅的莴苣姑娘,《玛德琳和小捣蛋》中聪慧勇敢的玛德琳,《苹果树下的小艾达》中聪慧、机敏、执拗又坚韧的艾达·B书使内心孤独的我有了最好的朋友。它们陪我在日月星辰之下遨游知识的海洋,伴我在历史长河之中游走四方。

书不仅是我的益友,还是我的良师。书里的知识应有尽有,它为我解答了各种疑惑。在公园里,我触碰了一株含羞草:含羞草为什么一碰就会收起它的叶子?我带着这个问题去查阅《儿童百科全书》。原来含羞草的叶柄上有一个特殊的器官叫叶枕,叶枕中含有很多的薄壁细胞,这些细胞本身非常的敏感,只要一稍微收到外界的震动或者触碰所产生的刺激,就会引起小叶片的直立而两个小叶片闭合起来,甚至于整个叶子垂下来,称为闭合反应。一本百科全书,就是我的科学老师。

还有《水的101个实验》,它使我着迷,它鼓励我动手实践,在它的引导下,我了解了水的种种特性,它陪伴我度过了无数个周末。

书使遭遇挫折后的我依然能张开笑脸迎向阳光。失败难过之时,我会想起《秘密花园》中的玛丽·伦诺克斯,她小时候遭遇瘟疫,失去父母,不得已投奔姑父,寄人篱下。意志坚强的她找到了开启快乐的钥匙,不仅让自己变得阳光健康,还帮助了病态的科林。

书籍是一杯甘露,它浇灌我使我更加茁壮;书籍是一位园丁,它修剪我使我更加艳丽;书籍是一汪清泉,它有源源不断的知识供我饮用;书籍是我忠实的朋友,伴我走过茫茫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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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是我的引路人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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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生,好似早已命中注定,让来做我的引路人。

——题记

从幼小无知的孩童到今日活泼可爱的少年,我每时每刻都在成长。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有过坎坷和泥泞,也有过困惑和迷茫。在我最孤独无助的日子里,总有一位良师益友——书,为我指引前进的方向。

小时候,我是一个热爱看童话故事的孩子,读过的童话故事数不胜数。我每看完一个童话,都会喜欢上故事里的主人公,憧憬着他们的幸福生活。同时,我也会因为喜欢而去学习故事里主人公的善良、勇敢和真诚,这些就像种子一样种在了我幼小的心灵上。

渐渐地我长大了,不再热衷于看童话故事了,阅读品位上了一个层次。

我爱上了读作文书,不再带着以前那种有任务的压迫感去阅读,而是带着一份愉快的心情读完整本书。

在读每一篇佳作时,我都感觉好像在与同龄人交流,一起分享童年趣事。在这个过程中,我变得开朗起来,写作水平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现在我是一名少年,不再局限于看这些小儿科的书了,开始看一些名著和随笔。

现在学校正在开展读书活动,每两周我都会阅读一本好的名著,如《童年》《培根随笔》《简·爱》……一本本名著让我大饱眼福。每看一本书时,我都会如同一只贪婪的饿狼一样扑上去,如饥似渴地汲取书里的精华。书引领着我走进了不一样的世界。在那里,我看到了人世间的冷暖,也增长了不少见识。

休闲时,我也会看一些《意林》《读者》等这样的杂志。这些杂志里的一篇篇佳作,也让我如痴如醉。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手捧一杯香茗,摘抄上一段名人佳句,背诵出一篇佳文,已然觉得自己是一位女王,那可真能称得上一件乐事啊!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的引路人。它让我见多识广,想象力丰富,性格美好,人生充实。如果没有了书,我的人生或许会很迷茫;如果没有了书,我的灵魂可能永远也找不到所在之地;如果没有了书,我的每一天又是何等煎熬呢?

书,这位引路人,愿你能一直陪伴着我走下去,让我们生生世世都能做一对老友。有书相伴,我是幸福的。

有了书,即使我走的路是艰难的荆棘之路,我也不怕;有了书,我便拥有了全世界。一路兼程,我们风雨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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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枫叶虽无字,常读便是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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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潺潺溪水前,抬头见树,低头见叶,微风吹起,中间一瞬,是他们在下落,终躺于地面。

初次见面,它在我眼里,不过是一副美画,亦或是女人鲜红的舞衣罢,悟不出什么道理。

听闻古人云:“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枫落之美,古来共谈。虽不赞同其意,却传情穿意,出神入化。

枫叶的悲惨,生于西风残照,一叶知秋,落下,便成了永恒。红染一瞬,火红一片便是它们最后的年华。秋天的叶,在坠;秋天的夜,在醉;秋天的枫叶,蜕变成了一片火海,为秋意增添了些许生机。恰似古人“枫叶落纷纷。”

枫叶的清高,如同洁身自傲,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落下,便独清独醒。枫落一瞬,戛然而止,离开大树坠落于树根是它最后的选择。明朝挂返去,沧海寄余生。放弃了盛况空前,离开了污浊世俗,远离了鲜红似火的大树,坠入石海里成为永恒,洁身自好。恰似屈原“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

枫叶的回归,恰似雄鸟高飞,翱翔于天地万物间,坠入,便成了新生。落叶归根,返璞归真,追本溯源,暮然回首,不经意闻却在石头碎子处发现了它。就像鱼儿回到海里,枯枝埋入土中,羽毛长回翅膀,大鸟飞回巢穴,兜兜转转,还是回到自己最初的地方——新生,它知道,自己的坠落是为了新的开始,所以它选择坠落,也甘愿坠落。

它们心想着;“我独自一人,靠自己,我要从头开始。”便一个个愿意像跳水一样,“扑通”地坠入树根。恰似古人云:“世事短如初梦,人情薄似秋衣。”

枫叶的自由就像《撒野》里的“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一样,无拘无束。它们在风中摇摆,它们驾着风,感受着世间的美好。仙人有带成黄鹤,枫叶有心随秋风。恰似古人云:“殷情谢红叶,好去到人间。”

枫为色,为生,亦为情;抬头见树,低头见叶,我听到一道“沙沙”声穿越过树林,心中不禁叹道:枫叶虽无字,常读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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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读的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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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的几本是,十大名著中其中两本《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它们非常好看,里面的人物令我敬佩。

《水浒传》一看这名字就知道非常有意思,果不其然,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开头第一章的主人公,鲁智深,这一篇文章叫《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鲁智深就是一个力大无穷的汉子,这篇文章可畏是整本书的经典文章,内容讲述的是鲁智深去镇上吃酒,然后把店小二的牙打掉了。鲁智深俗称鲁达,读过《水浒传》的人在讲述的时候,很少人叫他鲁智深,都叫他鲁达。至于我为什么叫他鲁达呢?因为它有一身疙瘩肉,力大无穷,别看他表面那么粗鲁,其实人家心善的很,不会伤及无辜。所以,他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物。

再来说说《三国演义》,作者是罗贯中,这是四大名著中最好的一本书。《三国演义》的人物各个厉害,个个威武,个个霸气,其中比较令人难忘的故事就是“桃国三结义”了。有大哥刘备,过五关斩六将的二哥关羽,最后就是三弟张飞了。还有三国中最强大的吕布,其中一篇文章就叫做“三英战吕布”,“三英”就是刘备,关羽,张飞他哥仨了,他们三人挑战吕布,吕布敢应战,可想而知吕布的强大了吧。号称无敌战神吕布有一批非常厉害的坐骑,叫做赤兔马,在人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还有当时的神医华佗,只要略知三国的人,一定知道华佗,他的医术在当时天下无敌,没人比得过他。对关羽“刮骨疗毒”的就是神医华佗。华佗救过多少条命,数都数不清了。还有赵云,曹操,周瑜,诸葛亮。周瑜死的太过于奇葩了,竟是被诸葛亮气死的。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可谓是无人能敌。赵云在那时除非吕布能勉强打得过他,其他人都是以卵击石。还有就是三国中最忠诚一员老将黄盖,他是周瑜的手下,周瑜和黄盖还出了一句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据说,当时周瑜和曹操对战的时候,曹军军队太过于强大,于是黄盖出了一个计策“苦肉计”,也是出于这件事,“苦肉计”就是当时周瑜和曹操敌对,黄盖对周瑜说,你把我捆在刑具上打,要打的狠一些,然后我就去假装投奔曹操,让他误以为你不要我了,然后我在里面当卧底,为大人您提供情报。果不其然,最后魏国曹操战败了,吴国周瑜取胜,曹操怒发冲冠,三国的人物各个机智勇猛啊!

赵云,蜀国刘备最强的一位部下,五虎上将之一。除了第一名关羽之外,就当属赵云了,一个人大战长柏坡,敌军有上千万的人,赵云还是活了下来,就是为了救刘禅。不愧是号称“白衣将军”的赵云啊!

下面介绍的就是五虎上将中的黄忠了,我最敬佩的是黄忠的箭,百发百中,是三国中最强神箭手。

马超,三国根本很少提到他,但是它的飞矛很厉害。张飞,粗中有细,一声吼死了夏侯渊。关羽五虎上将之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毒,温酒斩华雄。在阎良,朱文丑,关羽非常忠厚,被圣人称为“武圣”,但是夜走麦城被吕蒙袭击而牺牲了,关羽也是我比较喜欢的英雄。

三国让我不禁赞叹,让我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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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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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以物质价值来看,它和纸张的价值是等同的,那为什么书籍被誉为“人类进步的阶梯”呢?书籍和纸张最大的区别便是那些文字。一本书真正的价值不是看它用的纸张的质量,而是看其记载的文字的好处。那文字有好处,这书便是好书,反之,文字无好处,那书便等同废纸。废纸是不能够陪伴一个人的,所以,能够伴一个人成长的,都是好书。

最令我感受至深的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柯南·道尔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案件一个比一个触动人心,当然,福尔摩斯总能想出解决的办法,这一点必定要归功于他那冷静对待事物的方法。无论是再离奇,再不可思议,他都会比别人更先静下来,整理头绪,心里是十分平静的。在我们此刻的社会中,有几个人会这样认真对待思考问题?平静身心,也是我们要向大侦探福尔摩斯学习的。可是,福尔摩斯也不是没有失败过,他也有挫折,失败过四次,三次败于几个男人,一次败于一个女人,这也很明显的证明,这世界上没有人是东方不败,也没有人是常胜将军。可是在福尔摩斯最忧愁的时候,他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借酒消愁,也不会自暴自弃,而是悠闲的拉着小提琴,来调节自我的心态,在音乐中找回原先的自我。这也是这个人物成功的一点,也让我在困难面前想到了他,不悲观,不退缩,平静地应对事实。

一本好书真的能让人感悟到很多很多,就像《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使我很受益,小到清茶淡水,大到人生哲理。好书是心灵的血脉,而读一本好书就是为身体换来全新的血液。此刻对我来说,书就是我生活的推进器,它给我启迪,给我目标,给我生活的动力,推进我向前。

读好书,好读书,读好书,这是我读书的目标。一本好书有它无限的魅力,能够吸引全球的目光。让好书陪伴你的成长,让好书陪伴我们的生活,启迪我们一生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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