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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推荐一本书左右【精品20篇】

导语:小时的我对读书一点兴趣都没有,可妈妈是一位爱书之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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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观后感

全文共 1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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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市场鱼龙混杂,有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该买哪本书来读,经常是很多书翻了一半就读不下去了。学校举行的教师读书活动中,老师们群策群力,推荐出了很多值得一看的好书,在工作之余,到书海里畅游,让我们觉得自己依然年轻,自己和这个世界依然紧密相连。好享受那种爱不释手,欲罢不能,如饥似渴地读完一本再去读另一本的感觉,很充实、很快乐、很甜蜜。

对于柴静,以前只认为她很另类,很多年轻漂亮的主持人都积极寻找嫁入豪门的机会,不惜嫁给能当自己父亲的富翁,她没有。她不浮夸、不奢华,普通、真实。真正地认识她缘于读《看见》这本书,从心底里佩服这个外表柔弱,内心坚强、倔强的小姑娘,她带给人令人振奋的一股力量正能量,而我们这个社会太需要这种正能量。

书的撰写让我看到了柴静的文字功底,每一篇报道都条理清晰、语言简洁、丝毫没有废话,这也正是做教师的我应该努力学习的地方。

回到书的内容,我不是新闻人,但能感觉到柴静的新闻是她自己找到的一种新闻表达,是自己的我就很欣赏。所以看到这本书中描写的人和事我感悟《看见》名符其实。

当把这本带着油墨香的《看见》捧在手心儿里时,首先,书的封面让我一看便亲切得不能自已,作者那恬静的笑容被一群纯朴的笑脸包围着,一下子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作者开篇直言不讳地表明来自思想深处的观点:我试着尽可能诚实地写下这不断犯错、不断,、不断疑问、不断重建的事实和因果,一个国家由人构成,一个人也由无数他人构成,你想如何报道一个国家,就要如何报道自己。而从整本书的内容来看,作者的确是在用一个成熟记者的思想和平实的语言,深刻地揭示出人生的真谛。

我天生没有什么机灵劲儿。这是作者刚到央视工作时,面对男同事们的戏谑而对自己的评价,然后只好呆呆地去倒了几杯水。类似的镜头对每个人来说都感到很真实,因为很多人都经历过。但随着在工作岗位上的历练,和生活中遇到得一些人一些事儿,还有面对各种突发事件时对人性的思考,思想也就渐渐成熟起来,并且能冷静地面对世间的一切苦难。就像作者在书里说得:像叶子从痛苦的蜷缩中要用力舒展一样,人也要从不假思索的蒙昧里挣脱,这才是活着。这句话似乎给萎靡的人注射了鸡血,让人的精神为之一振!会自然而然地对人生进行观察、思考、反思和评判。

有人说《看见》这本书的内容除了给人以人生得思考外,作者更多记录得是自己的成长。这话我觉着挺在理儿。什么是真实?最真实的文字莫过于作者对自己真切的成长记录,而让那些处在人生懵懂的人们从这成长的文字中体会和感受到真实的爱与痛,只有在这种爱与痛中激发出来的能量,才叫人生的正能量。其中作者写了一个去新疆地震采访的镜头:路已经破坏得很厉害,一颠簸,我和巨大的德国搜救犬一起滚倒在厢板上。它一声不吭,从我的身子底下挪开,把大尾巴抽出来,厢板上一拍,琥珀色的眼睛看着我,等我爬起来了,竖耳拧头目视远方。没有真实的经历,你怎么能编造得出如此惊心动魄的画面!

而真正让人惊心动魄得是关于作者记录探寻事实真相的非典和汶川地震。负责人看看录音杆:这个毛茸茸的东西不能进。这是因为录音杆不能消毒。面对这样的危险,作者坚定地说:那让我进去,我可以消毒。看到这里时,作为一个读者,我的心已经热血沸腾!虽然没有作者那种经历与豪气,但她无私无谓的精神深深地感染了我!在作者对汶川地震的细节描述中,让人产生更多对生命的珍重和亲情的思索。要说谁不怕死亡,那真是睁眼说瞎话,但当每个人在面对死亡来临时,亦或者说看到那些在灾难中,还没来得及展示人生的美好就死亡后,那种痛心疾首的体会似乎无处渲泄!而作者在书里对人类中人性的解读,特别是对生活在底层人的关注和敢于为老百姓说话的胆量,刹那间就将读者的心疏导开来。

读完这本书,突然对写作有了新的认识与感悟:有时候一个人的观点不重要,重要的是写作千万不能瞎编,要尽可能地让我笔写我心来还原事实真相。作者用记者敏锐的眼睛观察,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就这样在平淡中用内敛而朴实的笔触描述出思想中的正能量!。

我们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责任,如果把每个孩子都能培养成说真话、做真事的人,我们的民族何愁不振兴,我们的国家何愁不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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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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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家乡的桃树。我觉得桃树几乎成了我家乡的象征,让人念念不忘。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大家都在努力播种。这棵桃树正争先恐后地拿出新的树枝,长出绿色的小叶牙。狭长的树枝上簇簇开着粉红色的桃花。像片片彩霞,在云里笑。

五月左右,圆圆的莫莫被树梢覆盖,沉甸甸的。我喜欢我家乡的桃树。小绿叶变成了大绿叶。有的桃子像玛瑙,有的像翡翠,很吸引人。

不熟的桃子半青半红。咬一口,有点硬,酸涩,但是酸中带甜,涩不是味道。鲜熟的桃子半红半黄。咬一口,“啊”,就甜了。完全成熟的桃子不能说。咬一口,用嘴吸一口,嘴里就会充满果汁,甜如蜜。当你吸完果汁的时候,你会大吃一惊。为什么只剩下果皮和桃核?原来熟桃的果肉大多变成了汁液。

我喜欢桃子,我更喜欢家乡的桃树。如果你也喜欢桃子,欢迎你在五月份来参观我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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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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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家曹文轩诚说过:“一个儿童文学作家最大的幸福就在于,一个当年的读者在晚年时依然感激地回忆起他的作品。”而他的作品的确都让我记忆深刻,尤其是《青铜葵花》让我感动不已,仿佛进入了他们生活的那片大麦地。

因为一次意外,葵花的爸爸掉进水里淹死了,失去父母的葵花,来到了哑巴青铜的家里,原来就十分贫苦的青铜一家费尽心思,对葵花非常好,就像亲生女儿一样,哥哥青铜更是无微不至的保护葵花。为了葵花能照相,在冰天雪地里卖芦花鞋,竟把自己脚上的鞋也卖了,赤脚走回家;为了让葵花在舞台上更加美丽,挖空心思做了一条“冰项链”给她;为了葵花不受坏小子嘎鱼的欺负,每天不管风雪,护送葵花上下学。

但是,青铜一家人并没有一直这样过下去,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迫使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失去了妹妹,崩溃,痛苦使他仰天大叫。

看完这本,我的心被青铜和葵花这种感情震动了,两人离别时的痛苦使我泪如雨下。青铜无私奉献的心令我震惊,感叹,他居然能为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葵花付出那么多。

正如作者所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人的苦难,苦难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苦难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书中的青铜从正常人变成了哑巴,还经历了一次悲伤的离别,他从来没有自暴自弃,令我肃然起敬。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一起阅读《青铜葵花》,一起走进那片令人潸然泪下的大麦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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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是我的财富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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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富?小鸟说:“财富是在蓝天中飞翔的快乐。”白云说:“财富是无人约束的自由。”孤儿说:“财富是父母的关心与疼爱。”我说:“财富是籍带给我们的知识。”

一本本书就像一个个阶梯,促使着我一点一滴的成长,让我从一个懵懂的儿童渐渐成为了自强不息的少年。

不必说“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中华瑰宝的四大名著,儒家经典的《论语》;也不必说幽默温馨的《父与子》,富有传奇色彩的《地心游记》,朴实却又引人深思的《伊索寓言》;单是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就让我魂萦梦绕。在这里,我看到了秦王“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的威风凛凛;听到了孔夫子“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讲学;感受到了一代奸雄曹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雄心壮志,也领略了诸葛亮的妙借东风、火烧赤壁,巧用大雾草船借箭;也为“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所折服;同时也在为背负千古奇冤“莫须有”的岳飞落泪。还见识了洒脱不凡的诗人们:有放荡不羁的李白,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心系国家的杜甫……

书籍不仅让我魂萦梦绕,还让我受益匪浅。保尔让我懂得了坚持不懈,岳飞让我懂得精忠祖国,孙悟空让我懂得勇往直前,猪八戒让我知道了不要好吃懒做……

书籍不仅让我受益匪浅,还带给我许多帮助。在小学时,我有了我的第一本书。那时,我正为写作而苦恼,母亲便把它请来了。在与它的一次次“谈话”中,我逐渐开阔视野,向它虚心“请教”。它打开了我的智慧大门,使我的作文一点点提升,从差到一般,从一般到优良。于是我越发与它形影不离。

就如高乐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同时也是一座丰富的知识宝座。拥有取之不尽的知识,才是我一生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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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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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中,我已经出版了一本,它便是我的日记。

从小学二年级起,我便开始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以及生命的此起彼伏。我用所识的几个简单的字词拼捧起人生的酸甜苦辣,放入记忆的匣子。

如今,我的日记已积累为厚厚的一本,它颇似“小学生起步作文”,从句到段再到篇地记录了我从小到大,从简单的心灵体会到复杂的灵魂感悟的发展过程。

从初中起,忙于学业的我已不再写日记,偶尔心波涌动,总是吟出几句朦胧的诗,连自己都感到一种油然而生的迷茫。所以,回到家,总是打开日记本,望着跳跃的字迹心动,随着记忆的鼓点扭动。

此时此刻,面对那串童真的字迹,面对一颗纯真的心,一切都显得清楚明白。此情此景,促使我不由感慨万分;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难道长大就是一种失去?

我郁闷,面对日记本上敞开心扉的诉说,除了心痛,还心酸。记忆确实让我受益匪浅。它鞭策我去寻觅人生的真谛以及生命的价值。

当别人拿著名人名著细心品读时,我却沉浸在过去那美好年华的辛酸苦辣之中窗外纷飞的细雨洗不掉我向往童真的浮尘,天边炙热的骄阳烤不完我憧憬纯洁的甘露。记忆不会被永远封印。

我的第一本书,虽不能被除我之外的任何人所认可,但它却已在我灵魂深处被出版,发行……第一本书告诉我:纵使眼前已是乌云密布,心也必须是阳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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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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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文彬

我最喜爱看的是《鲁滨逊漂流记》,里面的鲁滨逊做事聪明,思想开阔。在书中,鲁滨逊从陆地走到船上,他的整个人生就变了。

他在一座荒岛上险象求生,就仅凭身上带的东西,在岛上生存下来,在一次巡逻时,救回了马上就要被吃掉的星期五,并教会了他说话,最后,他们还是回到了人类文明。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在危险中一定不要慌张,要冷静思考什么办法最好,而且做事情前一定要想好了再做。

我认为呢,这是一本好书,因为里面注入了许多真情实感,而且语言优美,情节跌宕起伏,真是引人入胜,让人浮想联翩。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真的是非常喜欢它。

人有生存的决心、欲望、信心,就一定能够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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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书中有个我高一作文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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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从前我读《木偶奇遇记》,一次次为那匹诺曹动容。

我跟随着匹诺曹去马戏团看戏,听信狐狸和猫的话去傻瓜城种金币,在仙女家长出长长的鼻子,又前往玩具城变成了驴,看着这好吃懒做又十分挑食、天真易骗、爱撒谎又不爱学习的坏孩子,我猛然发现,我不也正是这样的么吗

我同样很懒,不愿做家务,总是看着妈妈一个人汗流浃背地拖着地,却无动于衷。我爱挑食,只挑自我爱吃的东西吃,不爱吃的一概不碰,为此妈妈真是操透了心,为了把所有的营养都补充给我,她总要绞尽脑汁的编排食谱。我也曾为了掩饰自我的错误而撒谎,我甚至放下学习时间,坐在电脑前玩电脑。这样看来,我也和小匹诺曹一样,是个让大人头疼的坏孩子。

之后,匹诺曹在仙女和朋友们的帮忙下,逐渐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变成了一个知达理、勤奋好学、又十分孝顺、有爱心的好孩子,并且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不再是可笑的木偶。

这木偶都有这样的毅力,改掉所有的缺点,变成一个好孩子,我为什么不能够我开始努力改变自我。我开始学着帮妈妈做家务,为她分担辛劳;我开始试着吃从前不吃的蔬菜水果,其实味道还不赖吗!我开始学会承认自我犯下的错,承担自我做错事的后果,明白了“职责”的重要性;我也开始学着把心思放在学习上,成绩也渐渐提高。

从此,爸爸妈妈再也不唉声叹气了,他们欣慰的看着我的变化,我也渐渐改掉了自我的坏毛病,成为了大人眼中的好孩子。

《木偶奇遇记》,你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照出了我的缺点,让我学会改正。

书中有个“我”,它教会我成为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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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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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是这本的主角,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人。如他第一次遇到华生时,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侦探了。他先当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后才能的。他的判断是直觉的。他的思路是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这让华生不敢相信,他知道福尔摩斯的经历后对福尔摩斯非常的崇拜。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间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学习与福尔摩斯探案遇到的经过有几分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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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一本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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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一本音乐。天空中的候鸟从南方啁啾,一路唱着歌,唱着绿树。温暖的春风把河水冻住了,河水流向远方,生机勃勃,生机勃勃。水一流走,就成了“丁丁冬冬”的乐章,太美了,太动人了。一阵风吹来,树叶摇头;萨沙武贾西奇。太有节奏感了,太美了……啊,是一种天然的乐器。

春天是一本艺术书。转向田野和蓝天,啊,那些绿色的种子已经开始发芽,整个田野充满了绿色的希望。春女用春雨再次沐浴蓝天,天空变得干净。白云变淡了,像晶莹的‘超级雪花’。我不知道谁在这洗涤过的天空中划了一笔。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镜像,那么不可思议。

春天是一本童话书。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池塘里一群快乐的小鱼正在讨论以后去海边看风景。过了一会儿,他们排成一行,浮上水面。领头的鱼先跳到水里,然后漂亮地翻了个身,跳进了水里。然后,十几条小鱼围了过来,短短几秒钟就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也有几条大胆的鱼跃出水面四处看看,看看绿树红花。只有勇敢的人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这是春小姐告诉我们的。

春天仍然是一本爱的书。大地母亲毫无保留地给小树和小草提供养分。小树变绿了,草发芽了。老师还带我们去了这个春田,教我们关于春天的知识,和我们一起玩游戏。我们笑得很开心,老师也笑了。

啊,春天,你真的是一本永远不会老,永远不会完,永远受人喜爱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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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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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是灯塔,为我们照亮前进的道路;书是阶梯,助我们迈向成功。书是离不开我们的。现在我来给你推荐一本沈石溪的纯美动物小说——《狼王梦》吧!

一看封面,一匹高大威武的狼对天长啸,英姿飒爽。这本书讲的是:一直母狼叫紫岚,它的丈夫摔死了,丈夫一生的愿望就是当狼王,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于后代。她生了四个狼崽,她偏爱老大。结果老大过于逞强,被金雕啄死了。她只好把目光转向老二。老二一次英勇的把狗熊引出了洞,紫岚看见了黑夜中的一丝灯光,可惜最后老二也被猎人的捕兽笼害死了。

紫岚因此泪流成河,但是它没有放弃,把希望托给了下一代的狼孙,只要有一丝希望都不能放弃。

这本书告诉我们呢在心里种下了梦的种子,精心培育它,不管经历多少风雨,总会见到美丽的彩虹,因此我们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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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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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遍,其义自见。”我家的书有很多很多,有《小公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鲁滨逊鲁滨孙漂流记》

我很喜欢看书。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我一吃完晚饭,就拿着书看了起来,一看就是一小时。天色已晚,妈妈让我赶紧准备睡觉,我说:我再看一会儿,马上就来。”没想到一看就入迷了。已经十点了,妈妈怒气冲冲的向我走过来,厉声说道: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那里看书。”我说:这才几点,再看一小会儿。”妈妈说:已经十点多了,不行。”我一听,赶快睡觉了。

记得还有一次,家里的食用油用完了,妈妈给了我七十元钱去买食用油,我还是在看书。妈妈见我迟迟没动,还没有去买,就把我最心爱的玩具收走了,妈妈说:你赶快把食用油买回家,我才能把书还给你。”我走在路上在想书中的事,结果买成了面条,妈妈大声的对我说:买食用油,不是面条。”这一次去买,终于买对了。

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伴我成长,读书使我增长见识,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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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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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他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福尔摩斯,大家都应该听说过,他是赫赫有名的大侦探,破过许多经典的案子,这本书收录了其中的12个,如:斑点带子案、身份案、银色马等。福尔摩斯有一个助手,是一名医生,名叫华生,整本书就以他们俩为中心来写。

福尔摩斯是一个观察力很敏锐的人。比如:华生第一次见到他,他说了一句让华生终身难忘的话:“你到过阿富汗。”华生当时十分惊讶,以为是别人告诉他的。后来,华生才知道是福尔摩斯从自己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有军人的气概,加上皮肤的颜色和动作僵硬的手而推断出来的。

福尔摩斯是一个知识广阔的人。他很爱读书,在《五个橘核》这个案子中,他知道3K党,所以破获了这个案子。也告诉了我们知识无边无际,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侦探就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才能在蛛丝马迹中找到事情的真相。

就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爱上了侦探小说,也因此有了自己的目标——当一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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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爱看书的我350字作文_人物作文

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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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的孩子,只要有书的陪伴,我就很快乐。

小时候,我认识的字不多,妈妈就给我看《蓝精灵》,里面的故事可精彩啦,我看得津津有味。没多久,我就看完了。在圣诞节的时候,妈妈又送我一套《丁丁历险记》。这是一套很惊险的书,丁丁和他的朋友阿道克船长有时去寒冷的西藏,有时去炎热的沙漠,有时去危险的山谷。我爱不释手,就带到学校去和同学们一起分享。

渐渐的,我长大了,认识了很多的字,妈妈就帮我买了《沈石溪动物小说》。它不像《丁丁历险记》一样有那么多的漫画和图片,几乎全都是文字,只有一点黑白的插图。每一本书都很厚,可是它里面的故事更加精彩。他讲的是豺、狼、虎、豹等各种动物的故事,它们有时候为争夺王位而大打出手;有时候为寻求配偶而自相残杀;有时候在激烈的争斗中葬身于天敌之腹。我被他们的忠诚和勇敢深深的打动。我不断想象这些动物是怎么样的,我的头脑中有了一个动物的世界,我感觉自己就在动物世界里。我看完一套,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套,我太感谢妈妈了。

我爱看书,书会伴着我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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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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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猜猜我最好、最亲密的伙伴是,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的名言。我爱读书,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翱翔,尽情地允吸知识的琼浆。小时候,看“白雪公主”,我为公主的善良而感动,为七个小矮人的可爱而喜欢,为皇后的恶毒而愤恨,看到公主与王子最后的结局是完美的,我的心理就很舒畅。渐渐的,我长大了,开始读《上下五千年》、《名人传》等一些科普书籍。从中领略到了祖国的大好河山,领悟到了为人处事的道理。是书本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如何学习知识。是书让我了解了知识的海洋是那样的无边无际。

记得那一回,是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哥哥要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喜上眉梢------这正合我意,我到书店去就好像去宝库一样兴奋,那书简直就是一颗颗璀璨的宝石,令我欣喜若狂。一到书店,我急忙找出一本《盛世繁花》,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早把哥哥抛到九霄云外了。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已过正午。肚子‘咕咕’的警告我,但此书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便自我安慰:“没啥,不过是一顿饭而已,饿一饿也无大碍,来这里看书的机会难得。”于是,我又捧起书,伴着肚子的咕咕声,那种痛并快乐着的感受无以言喻。天色一点点暗下来,当我翻过最后一页的时候,抬起眼,却是一片模糊,好一会儿才清晰过来。看一看墙上的钟,已指向六点了。心中一阵慌乱,急急忙忙一路狂奔回家,免不了一顿狂风骤雨,我咬咬牙,可心里却甜滋滋地。谁叫我对书一见钟情呢!

阅读书籍,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不要怨恨阅读是浪费时间的无聊行动。酷爱书籍的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它拥有书中的各种情感,书使人一生受益。一本书对我的影响是无穷的。他是一个有灵魂、有活力、有生命力的东西,他可以洗涤你的心灵,是你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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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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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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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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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喜欢到睡不着觉也要看完的吗?我有,我看过许多好看的书,但是最令我喜爱的是罗尔德·达尔的《好心眼儿巨人》,今天我就要向你推荐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人,第一个人是小女孩索菲,她是一个开朗的小女孩,她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和一副眼镜;第二个人是一个巨人,大家都叫它好心眼儿巨人,好心眼儿巨人有一双大耳朵和一个大鼻子,它最喜欢的食物是大鼻子瓜。而其它巨人都是吃人肉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索菲,因为她是一个机智勇敢、胆大,可爱的小女孩。

令我最难忘的情节是第19章王家早餐,主要写了好心眼儿和索菲来到王宫向女王请求帮助干掉食肉巨人,顺便吃了一点早餐,不过最精彩的是好心眼儿巨人把索菲一把带走,整整跑了大半夜,最后来到了一个连英国皇家空军的地图也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

天哪!巨人国里有各种各样可怕的巨人,有吃人肉的巨人,嘎吱嘎吱地嚼着骨头的巨人、肉油滴滴答巨人,大吃特吃内脏巨人和喝血巨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吃人!

女王军队来到巨人国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如果想知道就请拿起这本书,跟随好心眼儿巨人和小女孩索菲一起去经历一次神奇的历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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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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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许多名人、作家都是非常喜欢看书,也说出了自己对书的看法。我也很喜欢看书,我觉得书就像一位好的老师,也像一个温馨的家,还像一位能帮你解答问题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叫做《恐龙未解之谜》。这本书记录了许许多多关于恐龙的有趣的资料,让我爱不释手,因为我对科学家是怎么发现恐龙的足迹很感兴趣。

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和《工地中发现的小恐龙》这两章。

《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这一章是讲了在某一个工地里,施工人员发现了一窝小恐龙蛋,接着,恐龙蛋裂开了,竟然出现了几只可爱的小恐龙!看见这一幕,施工人员惊呆了。心想:恐龙不是在没有人类的时候早灭绝了吗?怎么这里还有啊?他们又惊又喜。这个消息惊动了科学家们,他们把它放到温室里养殖。真希望小恐龙们能健康成长呀!

我不但对这一章感兴趣,还对《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这一章感兴趣。这一章讲了恐龙蛋壳变薄是因为天气的变化和因为环境的变化。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事要和科学家们一样认真思考。学习上我也有这样的事。

在课堂上,当老师问起一些关于恐龙的问题时,其它同学回答不出来,我就知道。老师还夸我知识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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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一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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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说过“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由此看来,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很重视的。

今天,我就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吧!书名叫作《小公主》,这本书的作者是弗朗西斯霍金森伯内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莎拉·克鲁的女孩子。她的爸爸是一位富有的商人,但是,莎拉的妈妈在她两岁的时因病去世。爸爸把莎拉送到明棋学校就读,爸爸给她买了许多书、衣服、帽子等。还给她准备了特殊房间,专门的马儿,车夫、女仆。莎拉不仅长的很美丽而且学习很好。

每次周日,老师、校长、学生们一起礼堂时,一路上,总会许多人说:“看,那个领头的女孩子,长得多像一位高贵的公主啊!”然而,不幸的事又发生了,莎拉的爸爸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而死去,而那一天,正好是莎拉的9岁生日,莎拉听到这个消息后,她没有哭,也没有大吵大闹。

明棋校长让她住在阁房上一间有老鼠的屋子。莎拉没有反抗,反而和老鼠一家成为了好朋友。她很开朗,也很乐观。夜晚,点着蜡烛,在微弱的灯光下看书,直到这一截蜡烛燃尽,不过,这个故事在后来有了转机,旁边来了一个非常富有的先生。

先生看到这个女孩那么可怜,于是在莎拉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她准备足够的生活用具。直到厚爱,先生才知道莎拉就是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女孩。于是,莎拉又变成了一位“高贵的公主”,明棋校长后悔不已。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莎拉在那么恶劣的情况下,还要读书,而我呢?我一定要向莎拉学习,无论在怎么样的情况下,都要好好学习,热爱书的同学们,这本书值得我们细读,动起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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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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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童话,特别是杨红樱写的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毛毛虫的天空》。

《毛毛虫的天空》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毛毛虫经历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是这样的:一只毛毛虫长得很丑,很多昆虫都嘲笑他长得丑。

一天,一只蝴蝶对那只毛毛虫说:“你长得真可爱!”

毛毛虫听了哑口无言,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话:“真的?那为什么很多昆虫都说我长得丑呢?”

蝴蝶斩钉截铁的说:“当然。因为我小时候也和你一样,但长大了就是现在这样了。”

“那太好了,我真想早点变成蝴蝶。”

“当蝴蝶虽然美丽,但生命短暂,你确定要早点变成蝴蝶?”

“确定。我只想变美,哪怕是一秒、一分钟,只要变美丽,我什么都愿意。”

过了几天,毛毛虫开始吐丝了,它把自己包在里面。从前嘲笑毛毛虫的那几只昆虫也发现毛毛虫不见了,虽然觉得它长得很丑,但是也开始担心起来。它们在那里讨论着,谁也不知道毛毛虫去了哪里,只有那只蝴蝶知道。

毛毛虫在它吐的丝里面做了好多个梦,终于有一天,它飞了出来。

“哇,我已经变成一只蝴蝶了!”毛毛虫说。其他昆虫都不敢相信曾经那只丑丑的毛毛虫如今变得如此美丽。从那以后,这些昆虫再也不会嘲笑其他人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谦虚,不能骄傲。每个人都有优缺点,我们不能拿别人的缺点跟自己的优点比。同时我们也要多多学习别人的优点,这样才会真的越来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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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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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人生道路上,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认为书是一位良师。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着,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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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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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而在我眼里,书就是一把钥匙,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一匹骏马,带我周游世界;书就是一位老人,告诉我一个个人生哲理。

一个偶然的机会,爸爸带我去深圳书城“博览群书”,我看了一篇精悍小说——《丑小鸭》,于是我是我伴着《小红帽》编织着《红楼梦》……随着岁月的增加,连环画之类的小人书不能使我满足。最近,我喜欢上了娓娓动听的诗歌,寓意深刻的小说和优美的散文。

我尽情地遨游书海,四面八方都让我自由飞翔。我和朱熹一起去欣赏春日的风光,和李白一起去登天门山,和苏轼一起去看西湖的美景,和李白一起去看庐山瀑布,我和高尔基一起大声呼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吧,和朱自清一起感叹时间的匆匆:聪明的,你告诉我,我的时间为何一去不复返了……

我喜欢读小说,思绪常常和书中的人物一起飞翔,我的意志好似“钢铁”,我的性格好似“海燕”;我喜欢优美的散文,那如诗如画,引起我对生活无限遐想;我喜欢寓意深刻的小说,那各种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使我牵肠挂肚……。

古人云:“开卷有益”,诗圣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一眨眼,我已经是五年级的一名学生了,读书令我生活十分充实,我吮吸着书中丰富的营养,令我的作文水平有很大的提高,使我的想象变得丰富多彩,使我的知识水平变得非常广阔……

我记得老师说的那句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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