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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推荐一本书左右(汇总20篇)

导语:小时的我对读书一点兴趣都没有,可妈妈是一位爱书之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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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好书伴我行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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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牙牙学语的小孩子起,我们就开始读了,最初是那种绘本,而后是注音本,再后来就是故事书、名著名篇了。小时候看书多是出于兴趣,慢慢就变成了习惯,长大了就懂得读书也是一种生活技能,可以增添知识,获得教养,丰富人生。“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不错,人生的每一个时期都需要读书,读书让我们更加充实。

在信息化的时代,读书不再受限于纸质书籍,出门在外带着几本书不方便,一只手机就够了,网上可以看到各种书。我尤其喜欢在等车的时候看书,曾经坐在站台的椅子上看《红楼梦》入了迷,被母亲拍肩提醒才蓦地从那大观园中走了出来。

与电子书相比,我更钟爱纸质书本,尤其是新书,刚翻开时会有独特的墨香气息;我同样喜欢翻页时纸与纸相磨擦发出的声音,自有一种自己是很有才华的学者的感觉。

如今空闲的时光不多,不比童年时,总有大把的休息时间。冬天的下午,最常做的事就是抱着一本书,再带上一杯果汁,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看看书,那时候最喜欢《抱抱团》和意林系列的书,看了很多遍,隔几天还要翻出再看一遍,怎么都看不腻。

小时候还总回老家,奶奶就很喜欢讲故事,她看过很多书,讲起来也很生动有趣,“打虎的武松”、“刘姥姥在大观园的见闻”各种画面都能浮现到我的眼前,栩栩如生。在我的心里,她讲的甚至比那些说书的还要好,如今看书,还总会想到如果是她在给我讲,肯定会更加形象化吧。

有人说,看书能看哭了是件极傻的事,而我认为读书必定是要“入戏”的,经常在看完一本主人公有悲惨命运的书的时候,我会难受很久。唐僧错怪孙悟空时,我会很想去指责他,骂他愚钝;看到孔乙己被小孩子、庸人嘲笑,我就想去给他安慰。我很喜欢这种把自己带入剧情的感受。

《劝学》说“学不可以已”,我觉得读书也是不可以停止的。阅读会带来快乐,使我们获得许多,倘若一个人不爱读书,那他必定是一个不充实的人,一个有缺憾的人。

寒风刺骨的冬天,书就是暖阳,温暖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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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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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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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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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本世界”里珍藏了许多优秀的书籍,其中《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难以忘却。 I have treasured many excellent books in my "Book World". Among them, the book "Ribin Sun Drifting" impressed me and unforgettable.

这本书讲的是鲁滨孙在初次航海中遇险,流落在孤岛。他为了消除寂寞与想念之情,独自一人写日记,考察小岛。在这当中,他看见了凶恶的土人,残杀动物,吃死人肉。鲁滨孙设下陷井,引狼入室,用三枝枪加倍地装上弹药,向他们开火,然后用手枪和腰刀向他们冲杀,把他们全部消灭。

聪明能干的鲁滨孙保住了自已的生命,建造了房子,适应了生活,他在离群独居中苦中求乐,找到了伙伴,认识了友好的黑人和“星期五”他们。不过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危难总是在鲁滨孙身上发生,在海滩上,他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恶战,险些丢失了性命。

当找到救星时,可好景不长,大船又被夺,但鲁滨孙不畏艰难地战斗着。最终,他以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回到了故乡,回到了阔别35年的故乡。在岛上生活了28年2个月19天。啊,多么长的时间,表明了鲁滨孙不轻言放弃、坚定地克服困难的顽强意志,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看完这本书,我从中理解了人在逆境中只有依靠自已的智慧和所掌握的知识,不向恶劣的自然环境低头,不轻言放弃,就能克服重重困难,最终到达胜利的彼岸。

朋友们,你们不妨也看看这本书,或许它会使你勇于面对困难,取得成就,也有可能会使你从失败中站起来,重新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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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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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所有籍里,《一千零一夜》是一部吸引人的书。据说它的由来,是有一个故事的。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位女子,第二天就杀掉。有个姑娘要阻止他,于是嫁给了国王。她给国王讲故事,每次当要杀掉她的时候正好讲到精彩的部分,国王想听接下来的故事,只好不杀她。姑娘就这样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感动了国王。

这些由姑娘讲的故事汇集成册,就变成了《一千零一夜》。其实《一千零一夜》里有很多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辛巴德航海历险记》等等。这些故事生动幽默,妙趣横生。

《阿拉丁和神灯》则述说了游手好闲的阿拉丁在作恶多端的巫师帮助下得到了一盏神灯。于是他运用神灯的法力和自己的智慧娶到了公主,惩罚了巫师和他的帮凶,最终当上了国王。不过,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三姐妹的故事》。这三姐妹在谈到心愿时说自己分别想嫁给国王的面包师、厨师、还有国王本人。恰巧国王路过,立即实现了她们的愿望。两个姐姐很妒忌当上皇后的妹妹,便把她生下的两个王子和一个公主用竹篮装着随水漂去,三个孩子被园林总管拾到、养大,可园林总管却死了。一次,公主得知他们的院子中有“能言鸟”、“唱歌树”和“黄金水”这三样宝贝就厉害了。于是两位王子先后去找宝物,结果都在半路变成黑石头。于是,公主亲自出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宝贝,并救活了两个哥哥。回去后,“能言鸟”用它的聪明才智使国王明白错怪了皇后,并认出了孩子,一家人又团聚了。故事中两个姐姐的行为让我生气,而公主的精神叫我佩服。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令我痴迷,它不愧被誉为世界民间文学创作中的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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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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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架上,有一本厚厚的《西游记》,这是妈妈从网上给我拍的,作为五岁的生日送给我。怀抱着那本书,闻着淡淡的墨香,抚摸上书精美的插图,我满心欢喜,爱不释手。

那时我还小,还不能认识很多字。每当睡觉前,妈妈总会从书架上小心翼翼地拿出这一本《西游记》,认真地给我读里面的故事。她时而皱起眉毛,神情严肃,似乎是书中的唐僧师徒被妖怪捉住了,时而她又舒展开眉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又似乎是孙悟空捉住了妖怪,解救了唐僧。时间渐渐过去,我听着那些有趣的故事,我甜甜地进入了梦乡。,我识字了,便自己读起了这本《西游记》。原先第一次,我看见了这本厚厚的,满页都是密密麻麻小字的书很是抵触,但只读了不一会儿,孙悟空的机智勇敢、神通广大,唐僧的执着信念、慈悲善良,猪八戒的憨厚可爱,沙僧的忠厚老实,将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仿佛跟随着唐僧一步一步走在取经路上,跟随孙悟空降妖除魔,除恶扬善。

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看《西游记》,看到了白骨精变成一个人。孙悟空火眼金睛辨出他是妖怪,便打死了他。可唐僧却以为他滥杀无辜,说什么也不要他。孙悟空含着眼泪离开了师傅。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神通广大孙悟空遭到了师傅的冤枉,依然心里念着他的师傅。这是怎样的坚定执着呀!保护着师傅西天取经,这是他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总是遇到再大的困难,他也要把这一任务进行到底。看到孙悟空,我也想到了自己。我要像孙悟空那样习得一身本领,更要学习他的坚定执着,他的尽职尽责。

同学们,《西游记》是四大古典名著之一,是我一生挚爱的书。希望你有时间一定也要读读这本书。你一定会被里面的精彩的故事所吸引,也一定会被里面的人物形象所感染。因为我每一次读它,都受益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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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红楼梦作文

全文共 1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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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代青少年,理应了解中国五千年的悠久历史,这对我们的学习和成长都是非常有益的。今天我要推荐的这本位居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就是关于历史的籍。

想必大家都了解过《红楼梦》,它的作者是曹雪芹,又名《石头记》。原著偏向文言文,这对我们这些青少年来讲实属难懂,我要介绍的这本书是青少年版的《红楼梦》,它是由何小陆改编的,虽然是白话文,但其中包括了原著中所有的章节。

起初接触这本青少版《红楼梦》是在我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当时,看到同桌拿着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时,我就已经被具有古典美人物的图片吸引了。当这本书被买来后,我仅用了三天课余时间,就把这本书咀嚼了一遍。

《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是个坦率真诚、才华横溢的贵族小姐,但悲惨到临终前都未能见心爱的人最后一面。贾宝玉是个衔着玉出生的贵公子,具有强烈的反封建叛逆性,始终站在封建主义之外,也许正是书中的两大鲜明的人物,让我对《红楼梦》的兴趣只增不减。

通过三次对青少版《红楼梦》的拜读,我了解到《红楼梦》这本书是以林黛玉因丧母,被外祖母贾母接到贾府拉开帷幕的,主要写了林黛玉在贾府与贾宝玉发生的凄惨爱情故事。也许有人看了《红楼梦》之后,会对先天虚弱、诗化了的才女林黛玉心生怜悯和喜爱。《黛玉葬花》是《红楼梦》的经典片段,林黛玉怜花惜花,她认为落花进入污水会被糟蹋,所以她觉得落花埋在土里最干净,同时才华横溢的林黛玉又对此写了葬花词,以花比喻自己。她惜花其实就是爱惜自己,但鲜花的凋零仿佛让她看到了自己的将来,这也正反映出了林黛玉思想方面的消极。我一度为林黛玉的博览群书、坦率真诚所吸引,但也为她的消极思想和为爱被动所惋惜。

相比而言,我更喜欢书中的另一位女主角,那就是娇艳欲滴、博学多才的薛宝钗。这是继林黛玉之后,另一位对贾宝玉心动的女子。薛宝钗是大家闺秀,举止娴雅,而且精通文学、历史、医学等,涉猎广泛。虽说出身显贵,但衣着朴实,不沉迷于富贵,我总觉得薛宝钗的身上散发着一种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薛宝钗这个大家闺秀是个识大体的人,她对林黛玉处处忍让,在四十五回之前,因为金玉良姻,林黛玉对薛宝钗多有挑衅,但薛宝钗除了迁怒于贾宝玉之外,便无无礼行为。即使林黛玉的当面顶撞和借机讽刺。这也正让我对薛宝钗增加了好感。

我喜欢《红楼梦》这本书中刻画的每一个鲜活的人物,因为他们的性格特点不同,所以故事就不同。环环相扣的故事以及栩栩如生的人物,仿佛将你带到了大观园中,让你感受悲欢离合的同时,却又让你无法自拔。

这本青少年版《红楼梦》大不同于原著,它采用的是白话文的形式,语言通俗易懂,言简意赅,虽然是改编书籍,但也表达出了曹雪芹在原著中一字一句想表达出的“悲欢离合”。简洁的文字更能让我们了解到故事的所有一百二十回情节。这本书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书中几乎每页都有栩栩如生的、色彩丰富的插图,即使是不认字的小孩儿,也能从插图中了解内容。

“《红楼梦》我至少读了五遍,开头当故事读,后来当历史读。”这是我国伟大的领导人毛泽东对其的评价。鲁迅先生也给予了《红楼梦》高度的评价。可想而知《红楼梦》这本书的历史价值。而我认为曹雪芹先生能够以自己和亲人家庭的败落为素材来创作《红楼梦》就是其中的一大看点。这样不但故事真实,而且更能反衬社会现象。

当我读到刘姥姥二进大观园,在宴会上被拿来取笑时,曹雪芹先生描写的每个人笑时的动作以及表情,让我感受到了曹雪芹语言的魅力,不但人物刻画逼真形象,连对话也运用得出神入化,这也正是我们学生应该学习的。

听了我的介绍,大家是否对这本青少版《红楼梦》感兴趣了呢?是否想感受一下曹雪芹语言的博大精深?是否想与林黛玉一同感受“悲欢离合”呢?相信你阅读这本书后,一定会收获满满。不但会对原著产生更大的兴趣,也会对阅读原著起到功不可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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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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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不爱看那些课外,有时候连课文都懒得去读、背,都是被老师强迫的,这不,老师现在又让我们去看那本名叫《昆虫记》的书。可是,我的自觉读课外书的习惯也是从这本书开始养成的。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他生于法国的一个农民家庭。《昆虫记》第一章是“蝉出地洞”。我读着读着就被吸引了。蝉的出口大部分在树根处,它慢慢地爬出洞口,再爬上树的高处,我怀着疑问继续读了下去,心想:它为什么在高处破壳而出?后来发现如果它在破壳时被打扰,会直接死去,所以在高处脱壳是怕人打扰。我看见如文中所说,好几个蝉好不容易爬上了树顶,却因为破壳的时候放弃了,自己死在了自己壳中,只有半块身体露在了外面。有的还差一点就出壳成功了,但在最后关头放弃而死去,不放弃的蝉此时在天空中自由飞翔。

我读到这里时,突然明白了老师的用意,原来老师让我们看这本书是想告诉我们在背书的时候,不要背到一半就放弃。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

还记得我曾经学游泳的时候,因为我之前去海边游泳时,不小心跑到了深处喝到了好几口海水,还呛到了鼻子里。要不是老爸把我带到了浅水里,我都不知道要呛成什么样,我吓得再也不敢去游泳了,我现在都不敢去游泳。但读了这篇文章,我又鼓起了勇气,决定重新学习游泳。

后面还有好几篇关于昆虫的文章,其实每一篇文章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将会受益无穷。你们也快去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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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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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历史类的,偏偏家里最多的就是历史书。平常,我连那些书碰也不碰一下,可是现在呢?就是不想看,也得看呀!

在妈妈注视下,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三页…我极不情愿地看着,突然,我心中一动,可以把自己喜欢看的书夹在里面偷看呀!反正妈妈已经走了,再说,从正面看根本就看不见,哈哈哈!我总算可以背着妈妈看闲书啦!

正当我沉醉在可以看闲书的喜悦之中时,妈妈走过来了,她可能要查验我书看得好不好,但里面的小人儿书往哪儿藏,我急得手心都出了汗。还好还好,妈妈只是去我旁边的洗手间了。我需要尽快把书藏好,不然妈妈突然走过来看我,我该怎么办,对了,我可以把小书放在屁股下面,因为小人书之所以叫小人书,是因为它非常小嘛!嘿嘿!

呀!杨歌真勇敢,陈雪虎真聪明,老肥(张大军)真过分,竟然把杨歌和陈雪虎的功劳都归功于他……我看得十分投入,不知不觉中,嘴巴走漏了风声啦!把我心里想的都说出来啦,妈妈会不会听到啦?“咚…咚…咚…”是妈妈来了吗?哦,不是,是邻居在修房子,正因为如此,声音比较大,才没有惊动妈妈。

我继续往下看,不料我体内膀胱中的“液体”在不知不觉中多了起来,不得不上卫生间,怎么办?怎么办?有了,把小人书放进书架子,大书直接放在椅子上,我轻手轻脚地放好书,向走廊里看了看,没人,好,走,赶紧去了卫生间把体内多余的“水份”排泄一空。爽!回到书房继续接着看我的小人书。

真好看呐,我简直忘记了时间,直到整本书都看完了,我咽了一口唾沫,把书中“精华”的知识都咽了下去,才开始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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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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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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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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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景仪,是个小迷,别看我不大,但我已拥有一二十本图书了,它们分别放在我的卧室里,可以说这里是书的天下,书的部落,也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这些书都是妈妈买给我的,有故事类、百科类、宝典类、作文类,还有小说。在这里我要向你们介绍几本书。《获奖作文大全》《五星女生的秘密宝典》,这两本书对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我很喜欢这两本书。

书是知识的来源。读书,才能获取知识。让我们多读书,让书成为我们最好的朋友吧!只有掌握了它们,才能让我们的学习成绩更优秀!

我爱读书,我们的进步需要什么?那就是书。书无处不在,如果我们与书同行,知识也会伴我们同行。让我们珍藏书,爱惜书,阅读书吧!俗话说:“万两黄金买不到知识”。只有爱读书的人才会得到它,才会理解它的内涵和真谛。它是我们最棒的老师和最好的朋友。

同学们,让我们多读书,共同进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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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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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童话,特别是杨红樱写的童话,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毛毛虫的天空》。

《毛毛虫的天空》这本书讲的是一只毛毛虫经历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是这样的:一只毛毛虫长得很丑,很多昆虫都嘲笑他长得丑。

一天,一只蝴蝶对那只毛毛虫说:“你长得真可爱!”

毛毛虫听了哑口无言,好不容易才说出一句话:“真的?那为什么很多昆虫都说我长得丑呢?”

蝴蝶斩钉截铁的说:“当然。因为我小时候也和你一样,但长大了就是现在这样了。”

“那太好了,我真想早点变成蝴蝶。”

“当蝴蝶虽然美丽,但生命短暂,你确定要早点变成蝴蝶?”

“确定。我只想变美,哪怕是一秒、一分钟,只要变美丽,我什么都愿意。”

过了几天,毛毛虫开始吐丝了,它把自己包在里面。从前嘲笑毛毛虫的那几只昆虫也发现毛毛虫不见了,虽然觉得它长得很丑,但是也开始担心起来。它们在那里讨论着,谁也不知道毛毛虫去了哪里,只有那只蝴蝶知道。

毛毛虫在它吐的丝里面做了好多个梦,终于有一天,它飞了出来。

“哇,我已经变成一只蝴蝶了!”毛毛虫说。其他昆虫都不敢相信曾经那只丑丑的毛毛虫如今变得如此美丽。从那以后,这些昆虫再也不会嘲笑其他人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一定要谦虚,不能骄傲。每个人都有优缺点,我们不能拿别人的缺点跟自己的优点比。同时我们也要多多学习别人的优点,这样才会真的越来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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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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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我万分激动,真希望能和鲁滨逊一起去漂流大海,和他一起去巴西植物园里享受丰收的快乐,和他一起去孤岛筹备过冬的粮食,当他逃离荒芜人烟的孤岛时,我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真为他感到高兴,同时深深地佩服他用智慧创造了一切。

是啊,人类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古今中外,许多伟人都发明了东西,为正在新世纪的世界做了贡献:爱迪生发明了白炽灯,比尔·盖茨发明了微软,雷奈克发明了听诊器……他们的一生也就是用智慧来为人们造福,这种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生活不也是这样吗?我听过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徐长卿。有一次,他的伯父拿来一根竹竿,竹竿顶上用绳子挂着一个礼物,伯父对孩子们说:“谁能不跳、不爬把这件礼物拿到手吗?”孩子们都没有回答。这时,徐长卿站了出来,把竹竿放到一口井里,竹竿碰到井底,这样不就能顺理成章地拿到礼物了吗?因为徐长卿善于发现,善于思考,所以他比其他孩子更多地利用了智慧,拿到了礼物。

我应该向徐长卿学习,有时一些不会做的题目,我都要去问妈妈。其实,我可以再想一想的。比如有一次,我碰到一道“蜗牛爬竿”的题目,我看着题目反复思考还是想不出来。突然,我灵机一动,拿出一张草稿纸,在草稿纸上画图思考,最后算出来是8天。我拿给妈妈看,妈妈夸我说:“祝贺你自己动脑筋,把题目做出来了,你真棒!”我开心极了!我明白了只有动脑筋,才可以换来无穷的欢乐。我一定要养成这种勤动脑筋的好习惯,做一个有目标,有计划,善于思考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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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与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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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小爱看,一开始是妈妈读给我听,每晚睡觉前,我挑好自己喜欢的书拿给妈妈,妈妈便面带慈爱的微笑,一字一句念给我听,幼小的我便在这书声中寻觅快乐了。最初只是因为妈妈太忙没有太多时间念书给我所,我就摸索着自己品读,学会了搭音以后,我就能够自己读注音版了,又学会了查字典,我能够看“大块头”的书了……我一步一个脚印,徜徉在这知识的殿堂。

当然,我读的书也是越来越深奥,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很多书初读时不觉着有什么特别,多读几次,就能与你的思维碰撞出火花。如《红楼梦》中的黛玉,我赞美她敏捷才思。可一开始,我并不喜欢她。

我很小的时候,爸妈就买了回大名著给我,当然是精简版,薄薄一本,那里面的黛玉优柔寡断,尖酸刻薄,不合群……我更爱圆滑的宝钗。可后来偶然读到原著,我在书店整整待了一天才看完,推翻了我之前的很多想法和观念?黛玉的小聪明、小性子都那样可爱,尖酸不过是她保护自己的武器,我爱上曹公笔下的这个女孩儿了。尽管,她依旧有缺点。

我更爱的是这本书,作者曹雪芹的身世经历更让我感同身受,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为黛玉默哀,这是书的魅力。

我与书,与其说是主人与物品,不如用朋友来比喻更为恰当。每一次与书的交流,都让我收获满满。这个奇妙的朋友向我描绘外面的世界,从此我知道了“迪士尼”“自由女神雕像”“巴黎圣母院”“泰山”等景点,知道了中华五千年博大精深悠远的历史,知道了抗日战争中先烈的殊死斗争,彰显了多么伟大的中国人骨子里的东西……书向我介绍了鲁滨逊,桑提亚哥等好多朋友。书向我勾勒了一个美丽的世界,非洲不止有饥荒,它其实也很迷人。

我曾为了读书闹过笑话。

记得有一次考试,我做啊做,写到最后一题时,题目是问短文阅读选自哪里的,我松懈了些,想着妈妈给我新买的书——《小妇人》,就直接填了小妇人。一分就这样没了。一分!不要紧吧?要紧得很!就因这小小一分,我错失第一名宝座……当然是被老师狠狠批评——想什么呢?你呀……

回家后,我也进行了深刻反省。妈妈勒令我面壁思过,过了很久,在房间做完事的她猛然想起我,怕我哭,忙出来找我,却见我拿着《小妇人》——害我领罚的“罪魁祸首”看得入迷呢,跟没事儿人一样,妈妈的火气已烟消云散还哭笑不得呢……

这是我与书的故事,这样的有趣,你也快捧起书,去寻找属于你的“黄金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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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书的力量500字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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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快结束了,这学期我读了很多书,有《格林童话>>,有《宝葫芦的秘密》,有《雷梦拉八岁》,还有《动物世界》,可我最喜欢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The semester is coming soon. I read a lot of books this semester, "Green Fairy Tale >>," The Secret of Bao Gourd "," Leimeng La is eight years old, eight years old"And" Animal World ", but my favorite is" Robinson Drifting ".

这本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书中那种富有有传奇色彩的冒险故事,深深的扣动我的心弦,使我受益匪浅。鲁滨逊这个十九岁青年由于各种原因漂流到一个荒无人迹的孤岛上,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八年。到了那样一个胡天不应,叫地不灵,一无食物二无住所的环境里,非但没有死去,而且过得还算不错。鲁滨逊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呢?这也是我益的地方,听我给你们讲讲吧!

首先,鲁兵逊具有顽强的意志。当他面对没有任何希望的环境,并没有悲观绝望,而是想尽一切办法死里逃生,从沉船上弄回自己需要的东西,为以后在岛上生存打下了基础。要是换做意志薄弱的人,别说二十八年,就是二十八天也难活下去。

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其次,鲁宾逊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百折不挠的毅力。鲁滨逊凭他一个人的力气,凭他勤劳的双手,凭他那不怕失败,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顽强劲,在一个荒岛上建立起了自己基本的生活环境,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他所付出的艰苦劳动使一般人难以承受的。

这篇小说使我真的被鲁滨逊的顽强和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都能活下来,想想自己,在生活或学习中遇到一点困难就想放弃,不想付出一点劳动,我感到惭愧。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只要我们都像鲁滨逊一样肯付出艰辛的劳动,把自己的祖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又有何难。

同学们听完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想看看这本书啊,赶快去书店买一本吧,真的很好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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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趣的书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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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刘皓雨

晚饭的时候,妈妈和爸爸在饭桌上等儿子,十秒后儿子没有来,妈妈叫爸爸去喊儿子。爸爸来到小明的房间,看见儿子趴在地上看呢,儿子根本不知道爸爸进来了。

爸爸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对儿子说:“快去吃饭。”爸爸要看看是什么书吸引了不爱看书的儿子,哦,原来是《父与子》。

妈妈看见儿子来了,爸爸却没来,儿子和妈妈一直等他,饭都凉了,“儿子,快去看看你爸爸。”小明还没走到房间就听见爸爸哈哈大笑的声音,儿子打开了门,爸爸正趴在地上看那本书呢,儿子也跟着看入迷了。妈妈看儿子也没来,就气呼呼地去看看父子俩在干什么?

妈妈来儿子的房间,一开门看见父子俩头碰头地在看书,眼睛一眨不眨,看得津津有味,爸爸还叫着:“太精彩了!”

这本书真是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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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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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一日无粮,不可一日无”这是一句古训,是啊!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没了它,许多人将一事无成。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由曹文轩于江苏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葵花多舛的命运。

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书中人物性格极其生动,在书中哥哥青铜孝顺、懂事。作者运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青铜保护妹妹葵花的场景。而妹妹葵花善良、孝顺、聪明且十分秀气。

这本书不仅人物性格生动而且语言特别优美,在这本长篇小说中我学到了不少的新词汇,书中的情节也是曲折离奇,一波三折。在书的开始,葵花跟随着父亲来到了干校,可父亲不幸遇难身亡,无奈之下被青铜一家收养,可在葵花12岁时,却被城里的人召回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葵花所在的那一座城市。

我认为《青铜葵花》这本书赞扬了人间亲情的美好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每个时代的人都有他们这个时代应承受的痛苦,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一本好书成就未来,一本好书受益终身。《青铜葵花》是一部具有经典性质的作品,今天我向大家推荐它,是希望我们可以共同走进一个书香满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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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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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

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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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是个书谜初三作文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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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跳舞,有人喜欢唱歌,我却喜欢看,简直就是一个书迷。

我爱看书,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书给了我们智慧和力量。

以前,我不爱看书,有一天,我在同学家里看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就蹲在同学的的墙脚下看,一下子就着迷了,不知不觉天黑了,书也看完了,妈妈一直在找我,回家怕妈妈吧,谎称在外婆家吃饭了。以后,我和书就成了不可分割的好朋友。

有一次,我坐公交车去大舅家,带了一本书在车上看,下子就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车子到站了,乘额陆续下车了,我却一动不动的看书,车子又向始发站开去,车子到了站,我的书也看完了,我下车看了看,觉得高楼很熟悉,售票阿姨笑着说:“你在车上和我绕了一个来回”。

同学样,为了灿烂的明天,让我们一起和书交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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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书韵生活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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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生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路,那么,就是沿途随四季更替的风景。

孩提时,我迷恋炫彩的童话书和有趣的谜语书,喜欢它们多彩的艳丽插图,敬佩其中的肝胆英雄,憧憬书中美好的生活

这种让我梦寐以求的感觉,以及这欣赏美丽的过程,仿佛正在天空中与鸟儿为友,与白云结伴,遨游天际之中。我总希望生活能像激情浪漫的小诗那样直白,希望身边有同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而书就是这些希望的“代替演员”。

渐渐地,时间褪去了我稚嫩的外衣,逐渐地成长让我明白,童话、谜语书一类的书只是让我憧憬明天罢了,它只是我开垦荒原的第一步,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我的胃口越来越大,期望中,终于找到了新的“食物来源”——散文。

如果说童话书是书中明珠的话,那么,散文就是书中之帝了吧!

寄情散文,我觉得散文就是作家望向未来,遥思过去的一种方式,这种感觉是那么强烈。我一遍一遍地读着,时而大声颂读,时而闭目深思,一颗心早已乘着文字之舟飞到了作家身旁,与他们激情呼唤,与他们怅然追忆。

这就像场盛大的音乐会,作家在台上指挥,我在台下侧耳倾听,一个个灵动的汉字谱成了一曲曲充满风韵的音律,或轻舞悠扬,或激越高亢。在节奏的洪流中,我恍然,这才是真正的书韵,我窃喜,这是我在荒原上撒下的第二批种子。

童话让我憧憬,散文让我感动,小说实令我癫狂。

刚接触小说,有点儿看不懂里面的剧情发展,不过日久天长也就能看懂了,并沉陷其中。我十分尊敬小说,读它时,我将它视一次汲取知识的过程。

这种旋律,让我流连其间,好像灵魂音乐家——贝多芬又在创造新的交响曲了呢!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无不让我沉醉其中难以自拔,虽不能自诩废寝忘食,但绝对可算如醉如痴。

有人说:“书是逆境中的慰藉。”也有人说:“年轻时读书就像迎着朝阳走路。”不管哪个,我愿意如书中所说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让书一路伴我迎接风风雨雨,欣赏蓝天白云,艳阳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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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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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身边有一个非常有特点的人,他就是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小吴。

小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虫”,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他非常喜欢看书。记得有一次,他放学回家后,像脚底踩着风火轮一样冲进自己的房间。这时,只见小吴把书包放到自己的小床上,从里面拿出了今天老师要求做完的作业,开始奋笔疾书起来。过了一段时间后,他终于写完了所有作业。这时,他飞快地收拾了一下书包,然后就马上回到书桌上,捧起一本厚厚的书,开始认真的读了起来。他看书的时候,仿佛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不受外界的影响。小吴仿佛真的沉浸在了自己的书中: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被杀害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难过;当他看到书里的坏人想趁机谋杀好人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害怕;当他看到书里的那些好人打败了坏人,取得胜利的时候,就会感到非常的开心......这时已经到三更半夜的时候,只见小吴的书“躺”在书桌上,而小吴已经靠在了椅子上,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正因为小吴非常喜欢看书,所以每次考试他总是能名列前茅。而且小吴从很多书里也获得了一些知识、一些道理。这正如高尔基所说的“读书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这就是小吴——一个实实在在的“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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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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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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