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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推荐一本书左右【汇编20篇】

导语:小时的我对读书一点兴趣都没有,可妈妈是一位爱书之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书的优秀作文,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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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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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风来尘往,莫不如此。”没错,这是《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里最经典的段子。

比如最真实的生活:它告诉了我们生活中一直都会有阳光,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果父母去世了,儿女就不活啦?不不不,阳光发射出的万丈光芒吹散了霾雾,让他们重新点燃斗志。没考上大学就整天活在忧郁中,不不不,人生的道路有很多条,任你选择,所以生活是有阳光的。它让人们与万物一样,朝气薄勃。太阳一直都在,它长了一双翅膀,伴陪着你。阳光无敌,哪怕有疼痛,哪怕有悲伤。所以这本对我影响很大。一旦我遇到希望破灭,没有阳光时,我便想起这本书,想起它对我的影响。

太太去世,舅爹去世,生活中的双重打击。对于以前那个不堪一击的我,已看不到任何阳光,任何的希望。我试图抚平悲伤,面对这一切,可是不行,没有一种力量鼓励着我,一笑而过。万般愁苦之时,它出现了,无尽的黑暗化为灰烬。

有了这本书,我不寒冷,我很温暖。

再回首,恍然如梦,曾经有多少日子因为没有阳光而哭泣的,曾经有多少时光因为没有这本书才被浪费的。犯过一次的错了,我决不会再犯。生活处处有阳光,别因为那些日子,而哭泣。时刻提醒自已,有《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陪伴我,我的生活有阳光。

真是非同小可,真是非同小可!这本书对我的影响重于泰山,有了它,我不寒冷,我很温暖。

阳光,一直在闪耀着,从未停止它的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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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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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学勤平生与书有缘。每次上市场总忘不了逛书店。如发现合意的新书,一日不买回,就觉得食不甜睡不香。

新书买回来,爱不释手,先必一气泛览,知其大意,然后躺在床上慢慢品读。因为我喜欢躺着看书,那样可以减轻身体负担,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说也奇怪,躺着看了几十年书至今视力仍然不差。品读后,我再将获得的感受写成读书笔记,有时时间紧就在原书勾画批注。因为我买的书大都是节衣缩食而来的,我觉得只有认真地读方对得起这些书和我自己。

书伴我度过了许多寂寞时光,给了我许多乐趣和力量。冬夜,窗外北风呼啸,我对着一盏孤灯入神地读着,忘记了寒冷和一切。春晨,我泡上一杯新绿,点上一只烟,伏案精读。茶香与烟香共绕,书味与世味相融,这时心中充溢着一种阅读后的愉悦。书使我关照了人生百态世时沧桑。在漫漫的旅途上,我经历了霏霏雨雪,跋涉过大漠荒原,在躁动的日子里,书给了我许多抚慰,消释了许多烦恼。每每捧上一本好书,读到忘形之处,灵魂飞出躯壳,精神不断升华。书使我明白了人生真谛:生命是美好的,但活着并非容易。在我们的生活世界里,由于人多事杂,必然会有很多碰撞,我们一定要多一份宽容和爱心。书使我懂得:路要靠自己走,自己跌倒自己爬起。即使前进路上坎坷泥泞,也要万难不惧,风雨兼程。

除了买新书,有时我也喜欢上旧书摊。买旧书便宜,用一本新书的价钱可以买好多本旧书,有时遇上珍品,那高兴的劲头不亚于发现新大陆。

一本本书买回家,日积月累,渐渐充塞了四周,当我准备清除一部分旧书时,我翻检着、抚摸着。一本书一片情节,一份机缘,昔日相伴在枕头案边,那情景,历历在目。而今却要掷它在地,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处置。因为没有太多的空间留住它,也没有当初的情缘去细读,我知道我做不了学问家,许多书留着没有大用的。于是我让昔日的文友和学生们挑选后,剩下的便一秤称给了那收破烂的小贩。四百多斤书装进了他特制的几个塑料袋里。小贩递给我一张百元大钞。目送他搬书下楼,我环视四周空落落的,屋子里的天地似乎一下子大起来。这个时候我分明地感觉到除了几本可怜的书以外,我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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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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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爱看,最精彩的一本。这本书让你感到危机重重,让你替他们时而笑,时而紧张,时而高兴,时而悲伤。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洋葱头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洋葱头,非常令我喜爱。他是从一个默默无闻,或者可以说是人人都讨厌的人,变成了充满正义感解救了百姓的人。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头因为不小心踩了柠檬王一脚,所以被关进了地牢。有一次,洋葱头去探望他的爸爸时,得知在地牢里关的都是正直的人,而柠檬王却把那些强盗,__犯养在皇宫里。因此,洋葱头下定决心,一定要解救地牢里的人。就这样,他踏上了解救地牢里的人的旅途。在旅途中,洋葱头认识了许多人,有的人是好人,有的人是坏人。洋葱头虽然被抓进地牢里好几次,但他还是坚持要救出爸爸和那些好人。在大家的帮助下,洋葱头终于救出了地牢里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的收获不少,知道了:邪

恶永远战不胜正义。明白了:做事情要勇敢,不能半途而废。要有自己的想法,坚持不懈,像洋葱头一样有着正义感,知难而进。如果你知难而退的话,就会碌碌无为。

这本书不错吧!大家要快点把它“抢”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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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年级200字

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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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关于昆虫习性与行动的科学巨著。中写了许多昆虫,有一身墨黑的圣用虫,矮壮、腿短的野牛宽胸蜣螂,全身淡绿色、有一对罗纱大翅膀的绿蚱……

这本书是法布尔毕身所作,给我们科普了许多知识,比如:为什么圣甲虫幼虫食粮是梨形?梨形食粮球有什么用处?大自然中的两类清洁工、动物们的装死等等。每一章都有每一章的主人公,隧蜂和蜜蜂一章告诉我们怎样识别隧蜂,圣甲虫一章写的是圣甲虫如何加工粪球,写小阔条蚊蝶的一章就王要写小阔条纹蝶为什么会死死站住的实验。

法布尔用幽默风趣的文笔向我们描述了他的发现与他的实验,他将所有昆虫都当作他的朋友,亲和又不失有趣。一个个我们从不在意的昆虫,在法布尔的笔下,变成了一个个有情绪的小人。

这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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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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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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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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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本漫不经心地打动你,遇见时并无特别,阅读后开始沉迷。——题记

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能让人更有气质,更有内涵,更有文化。读一本好书,就像跟一位知心朋友交谈。可见,书是多么的有魅力啊!我是一个书迷,从小就喜欢阅读各种书籍,要说我喜欢的书有什么,那可是数不胜数。

我喜欢童话故事书。走进童话世界,那里梦幻、典雅、美丽,一座座漂亮的城堡呈现在眼前,不光是有这些壮观的风景,而且,每个童话故事的结局都是美好的。我喜欢悬疑推理小说。一个个奇怪的谜题,一场场如破案般的游戏,让人觉得无比刺激、有趣。这就是悬疑推理小说的风格。我从小就梦想当一名侦探,所以,这样的小说看了不少。

我喜欢青春校园故事。在我们这个如花一般的年龄里,正需要这样一本书来陪伴我们在成长路上前行,里面的故事不正像我们的青春一样绚丽多彩吗?

我喜欢冒险励志书。当你读这种书时,就仿佛走进了故事一般,和故事中的人物一起去冒险,经历了重重磨难后,见到的是美丽的彩虹。

我喜欢古诗词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谁的诗?如此伟大壮丽。这便是宋朝才女——李清照的诗。李清照一生历经了坎坷,最后写出了一首首优美壮丽的诗,并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才女,像她这样的女中豪杰是值得我们敬佩的,更值得我们去向她学习。

我喜欢小说。四大名着是我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古典小说。《西游记》中,唐三藏经历了九九八十难终于取到了真经,《西游记》是不怕艰难的代表;《三国演义》中的刘、关、张桃园结义,象征了他们坚不可摧的兄弟情义;《水浒传》中的108将聚义,征讨方腊,最后为了国家牺牲自己,他们的爱国精神是多么的伟大啊!《红楼梦》中的黛玉葬花曾让多少人感动的落泪……

我喜欢各类书籍,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书永远激励着我前进,我永远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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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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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我一眼,从此便过上了胆战心惊的日子,不是在被子里挥汗如雨,就是在课堂上被揍的鼻青脸肿。

被窝生死逃亡“啊,忙了一天,终于可以睡美容觉了!”我——一本精美的课外正在被窝里打游击战,而对手,却是我的主人。面对横行霸道的主人,不能力敌,只能智取,我就是新一代的“书葛亮”。我使出了“空城计”,主人因找不到我而开始翻箱倒柜,来了次地毯式大搜索,不一会,就发现了潜伏在床底下的我,我死死抓着地,可还是被生拉硬扯的揪了出来。小主人由阴转晴,脸色有了明显的变化,偏不巧,小主人的老妈却叫他睡觉。小主人只好拿着我躺在床上,等老妈走了,便拿起手电对准我,这样便可以看书了,我发现小主人的眼神里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嘴角时而浮起一丝微笑,时而又笑的似月牙,时而又被里面的故事感动的痛苦……

这时,被子被“哗”的一下歇开,主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揉揉“惺忪”的眼睛装模作样地问道:“什么事啊?”“明知故问,那个(我)拿来!”主人只好把书上交,我被母老虎抓着耳朵扔进一只箱子,里面全是我的兄弟,他们个个身体残缺不整,有的皮肤已经开始泛黄……最后在小主人苦苦哀求之下,我已满刑释放。课堂的斗争“欲穷千里目,多读一本书。要想考第一,还是得读书。”小主人打着这个旗号,常常带领着我上课打游击,下课蹲厕所。怀中一本书,脸上笑呵呵,这不这节数学课,孙和尚正在滔滔不绝地念着经,同学们大多数昏昏欲睡,小主人被折磨的坐立不安,便迫不及待地拿起我,在数学书的掩护下,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主人那灯泡似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我,周围鸦雀无声,只有老师乐比不疲的唠叨声,忽然声音消失了,我的心“咚咚”的响着,总觉得有件大事正悄然降临,有股杀气正慢慢逼近,我倒吸了一口气,向主人提醒可还是没有用。

突然,我飞了起来(被老师抓起来),双手张牙舞爪的,我在心里害怕地说着:“help,help,我有恐高症啊,谁来救救我啊。”主人如离弦之箭般站了起来,瞪了一眼那些幸灾乐祸的同学,然后对老师说:“对不起,下次会改正的。”最后我还是被无情地带走了,主人深情的唱道:“2014年第一本书,就这样被老师带走……”我想:“主人,想不到你对我这么好!”厕所险窒息主人经常对我爱不释手,连上厕所也不放过,这不,小主人忽然肚子痛,飞奔着跑进厕所,临走前还不忘顺手牵书把我也带上。一开始,还是可以的,可后来“毒气”慢慢向外扩散,很快便侵入了我的鼻子,“啊,我被这味熏的头昏眼花,我心中祈祷着:神啊,让我逃离这个鬼地方啊!慢慢的,我开始口吐白沫,不得不用手来捂住鼻子。”

终于,小主人终于好了,我也呼吸到了新鲜空气。终于逃离了死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主人,就算这样,你也让我休息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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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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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智慧的翅膀,生活的方向盘。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一部儿童小说《青铜葵花》今日我就把它推荐给大家。

本书是作家曹文轩在20__年活力奉献,心爱备至的最新力作。这个小说主要讲了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男孩在5岁那年由于一场高烧成了哑巴。一个异常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齐生活,一齐长大,经历了许许多多的苦难。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便常常在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苦难几乎是永恒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小说的青铜一家在此经历了蝗灾后家里最终一粒米也吃光了,但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哭丧着脸喊:“我饿。”他们想方设法地从广阔的田野里找到能吃的东西,他们把家收拾得比原先还干净。主人公青铜和葵花与我们年龄相仿,可他们却经历那么多的苦难,那样勇敢的去应对,他们经历的苦难是我连想都不敢想的。

这本书里有许多好词佳句值得积累。异常在描述葵花的爸爸离开人世的时候,“他从水中挣扎了出来,他看到了岸。他多么想最终看一眼自我的女儿,然而,岸上却仅有那棵老榆树。”当我读到那里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朴实的话语,表达了真挚的感情,这种写作方法值得我们学习。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完《青铜葵花》这本书能陶冶我们的情操,也能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期望大家赶快买来一饱眼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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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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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姚楚渝

妈妈煮了儿子最爱吃的红烧牛肉,父亲准备吃,结果被妈妈说道:“这是给我宝贝儿子吃的,你去叫儿子出来吃饭。”

于是,父亲往儿子的房间走去,父亲一打开门,看到儿子在专心致志地看,父亲口里叫着:“妈妈煮了你最爱吃的红烧牛肉,快去吃呀!”儿子回答说:“好的。”谁知道儿子刚刚走出门口,父亲瞄了一下儿子的书,觉得很有趣,决定在这看一会儿。

儿子和妈妈坐在餐桌旁,可是,父亲又不见了,妈妈对儿子说:“去叫一下父亲,看一下是怎么回事?”儿子走到自己的房间里,发现原来父亲也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刚才的书,父亲居然迷上了这本书,这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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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好书五年级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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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尔卡说过:读一些好的,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黑天鹅紫水晶》。

此书主要讲了约翰·维廉斯去澳大利亚完成祖先留下的遗嘱,却意外的当上了黑天鹅紫水晶的丈夫。经过种种困难,紫水晶的四只小天鹅终于长大,而约翰·维廉斯祖先留下的羊皮卷也一页页地翻到了尽头,原来遗嘱就是要约翰·维廉斯亲手杀死四只黑天鹅,用它们的血,祭奠他的祖先。最终,约翰·维廉斯掏出打火机,将羊皮日记焚烧了……

这本书反映了人类的残忍:沛朗·维廉斯他们吃紫水晶(300年前的那只黑天鹅也叫紫水晶)的宝贝蛋,和它的丈夫,却不容许紫水晶有基本的反抗,难道,等人类残忍地把动物杀害时,还不容许动物们有殊死的反抗吗?只是因为紫水晶投了几块石头,就要让沛朗·维廉斯的后代们都每人杀死四只黑天鹅吗?家族颜面至今,已经有十多代传人,每一代继承家业的男子,都要杀害四只无辜的黑天鹅,血腥的屠杀,已持续了三百年,已杀害了40多只可爱的黑天鹅。

这本书还歌颂了紫水晶无私的母爱:为了赶走针鼹,紫水晶身上被刺扎得遍体鳞伤;为了赶跑澳洲蜥,紫水晶珍贵的婚羽全被澳洲蜥咬掉,血红色的皮囊渗出一粒粒血珠;为了赶走袋獾,保护红宝石,紫水晶永远的失去了一只脚;为了使宽嘴雄和黑丝带从死神手中逃脱,紫水晶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一位母亲必定是一位英雄。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沈石溪写的《黑天鹅紫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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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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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种回味让人感动;总有一种声音让人驻足;总有一种厚重让人敬畏;总有一种文化让人充实。经典文化,你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你是人类历史长河流程的记录。你指引了我的人生,充实了我的思想,拓宽了我的视野,滋润了我的心灵。坚定了我的人生目标。每次捧读你,让我对人世有着更真实的触摸,你永远鞭策着我去奋斗。经典文化,你已融入我的生命之中。

经典文化,让我品读人性的光辉。几千年的中华文明,积淀了几多优秀的经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和为贵”,等等诸多的优秀文化始终让人为真善美的人性而赞叹,也让我为人性的美好而叫绝。不是所有的真情都荒芜成了沙漠,不是所有的真爱都飘渺成云烟。经典文化中融入了最原始的感动,有着最热切的呼唤,它是人类的一方净土。品读经典文化,让我学会了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他人。

经典文化,让我品味世间的温暖。一页页泛黄的纸张从手尖划过,一纷纷感动从心底油然而生,卧冰求鲤的王祥,劈山救母的沉香,滴血认父骨的刘元,他们以一种最真情的姿态向人们展示了经典的绝美。王祥不仅温暖了冰,还温暖了整个华夏。他带给我心灵的温暖和感动,带给我美好回味。品味经典,使我的心不再寒冷,教会我把温暖送给那些需要温暖的人。

经典文化让我的精神有了依托。流行终究是流行,热情有余,厚重不足,总是热情不到最终。唯有经典文化,像一座座丰碑,站立在历史中央,当我精神失去支撑时,总能给我以拼搏进取的力量,当我在昏暗中前行时,当我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找不到方向的时候,捧读经典,总会给我注入不竭的动力源泉。

经典文化,你永远是我生命中的一支歌,一支唱响世界的歌,你已经融在我的心中,融入我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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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姐姐是个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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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长长的黑发,两只如黑葡萄般的大眼睛,一对小小的耳朵,一张樱红小嘴和一双雪白的手,可爱吧?你们猜这是谁?对了!就是我们家的——小姐姐

姐姐的房间里除了床、桌子,一些生活用品以外,最多的就是书!书架有大有小,大的有五六层,小的有三四层。这样的书架,她房间里有五六个,不过这还没满足她,因为她的书有上百本,床头、箱子、盒子、地上……只要能装书,姐姐就把她的书塞进去,塞到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去为止!

有一次,我和姐姐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不知不觉过了几个小时,我突然闻到了美味的饭菜香味,原来妈妈开始烧晚饭啦!现在的我,已经不能在认真看书了,魂已经被饭菜的香味给勾走了,满脑子想着美味佳肴了。可反观姐姐呢,她还是老曾入定般一动不动,捧着她的书呢。

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们去吃饭了:“孩子们!吃饭了!再不吃,饭菜要凉喽!”我一听见期待已久的声音,就以飞一样的速度跑了出去,因为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刚到饭桌旁,我就想起了姐姐,就兴奋地喊:“姐姐!你出来一起吃饭吧!你闻,多香啊!”姐姐却说:“弟弟,你先吃,今天买的这本书太好看了,我看一会儿再出来!”饿得受不了的我,立马坐在餐桌旁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后来,妈妈又叫了姐姐好多次,可姐姐还是同样的话。过了半个小时,这本书终于被姐姐看完了。这时姐姐也出来了,可餐桌上的饭菜早就凉了,剩的也不多了,可姐姐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因为姐姐很爱看书,所以获得过很多“作文大王”的称号,也得过许多征文比赛的大奖,我从来没听过半次的故事,她也能生动流利地讲下来。姐姐参加过许许多多的讲故事比赛,每次都拿第一名。

我姐姐是不是名不虚传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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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老师你是我心中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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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老师是燃烧的红烛,燃烧自己照亮着我们;有人说,老师是夜晚的明灯,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有人还说,老师就像是我们的第二个父母,无时无刻都在关心着我们的生活……可是我觉得,老师是我心中的一本,一本内容丰富的书。

在课堂上,老师就是一本《教材解析》,不停地教给我们许多知识。只要有时候我们同学冒出了自己疑惑的小脑袋,他立马就能翻到那问题的解析,让我们仔细阅读。那时他又变成了另一本书——《提高能手》,列举出一系列相同的题目,让我们举一反三,直到熟知这种题型。

在下课时,老师就是一本《百科全书》,一旦同学们好奇心在蠢蠢欲动,问出一些如“天上的星星有多少颗?”“螃蟹为什么横着走?”等稀奇古怪的问题时,他便会十分有耐心地一一讲解给我们听,不经意让人觉得是书成了精,在和我们讲问题的道理呢。

在午休时,老师就是一本《幽默大全》,常常说出一些有趣的段子,引得我们捧腹大笑。记得一次午休时,老师和我们玩讲笑话。他问我们:“你们知道为什么企鹅的肚子是白色的,而身后都是黑色的吗?”我和同学们互相对对眼,谁的眼神里都没有肯定的答案。老师见我们一个个“大眼瞪小眼”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哈哈,你们肯定是猜不到了,要不告诉你们答案吧,来来来都围在我身边……”我们慢慢的走到老师身旁,正准备听答案时,突然只听到一声大喊:“啊!这也猜不着啊!”老师调皮的笑了笑说:“只不过是因为企鹅的手太短了,洗澡的时候只够得着肚子,后面够不着而已啦……”

同学们,听了我的讲述,是不是也喜欢上我这个可以变为各式各样书目的老师呢?他就是我六年级的班主任——陈老师,他就是我心中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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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的作文怎么写五年级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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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可以带给我们快乐,也可以教会我们知识,今天,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绿野仙踪》,它出自晨光出版社,是美国的弗兰克·鲍姆写下的世界经典文学名著。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它吧!

弗兰克·鲍姆出生于1856年,去世于1919年,是美国著名作家及剧作家,美国儿童文学之父,自封为“奥兹国皇家历史学家”。《绿野仙踪》主要讲述了多萝茜与她的叔叔和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几位好朋友:无脑稻草人、无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狮。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共同合作,历经各种艰辛和困难,遇到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着超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终于达成了各自的心愿。

这本书中,作者借自己的生花妙笔,不仅把故事写得生动有趣,而且还把书中的人物、动物等都描绘得栩栩如生:美丽善良的多萝茜,调皮的托托,聪明而幼稚的稻草人和坚持为正义而战的铁皮人。他们都让我明白了:人要坚定不移的朝着自己制定的目标前进,只要不怕困难,在生活中不畏缩,就一定会成功!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听了我的推荐,你是否动心了呢?那就带着你对这本书的期待,与我一起阅读《绿野仙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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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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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天

去年的假期,我过十岁生日,过生日时,妈妈递给我一个漂亮的袋子,我打开一看,是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作品——《小坡的生日》。

小坡是主人公,他出生在新加坡,特别喜欢打抱不平,可谓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如果哪个同学被欺负了,小坡就会教训欺负同学的人。小坡最擅长的就是“铁头功”,虽然小坡的铁头功非常厉害,但是他的身材太过矮小,所以打架经常赢不了,但小坡无论是输了还是赢了,他都非常骄傲,非常自豪,因为他帮助了别人。

这个故事对我的意义太大了,告诉我别人被欺负了,不能袖手旁观,要去阻止欺负别人的人,跟那些欺负别人的人讲道理,我们一定要把现在的社会变成文明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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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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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它是我读过的四大名著中的第一本。

小时候,奶奶教我唱:“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那是我3、4岁的时候就听奶奶哼唱的儿歌,直到现在,朗朗上口的旋律,节奏分明的短句,憨态可掬的八戒,鬼怪精灵的悟空,憨厚老实的沙僧,老好人唐僧,都在童谣里上蹿下跳。等到我学会了识字,第一次捧起大部头《西游记》 时,我是又惊又喜,终于要跟童谣里的主角们见面了,你们还好吗?

这本书果然对得起我的惊喜,我常常看得忘了形,学悟空转动如意金箍棒,学八戒啃西瓜糊满嘴。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保护下,骑着白龙马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团队去往西天取经。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有: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特别是大闹天宫,精彩极了,我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孙悟空被册封为弼马温之后,不知道头衔的大小,还以为自己是个很大的官,结果玉帝只是让他看守天庭的马匹而已,当他得知王母娘娘宴请各路神仙,却没有他的份时,一气之下偷吃了仙桃,戏耍了神仙,仅凭一人之力就把天宫掀了个底朝天。这只猴子怎么就这么胆大包天呢,真是让人佩服。每次我读得手舞足蹈,将精彩的情节讲给妹妹听时,三岁的妹妹都拍手叫好。她也跟在我后面学起了童谣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我常常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猴王,能上天入地,然后就被吴承恩看见了,想出了这么一个神奇的故事呢?爸爸说,不是的,里面有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唐僧在唐朝叫唐玄奘,到古印度取来佛经,这个是真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这些呢就是想象虚构出来的。我真有点失望,还想着能找孙悟空借金箍棒来耍一耍呢。不过这个作家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故事情节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还有他们说话夸张又好笑,我经常被逗得捧腹大笑。从此,我一有空就拿起这本书来反反复复地阅读。

我也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西游记》,刚开始,爸爸妈妈说不懂得这本书的内容,我就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渐渐地能背下一部分精彩章节,在整个分享阅读的过程中,爸爸读,我来背,书房里充满了郎朗的的读书声。

这本书不仅仅情节精彩,更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事情就要有排除万难,必达目的的决心和勇气,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唐僧和他的三徒弟,再苦再难也要咬紧牙关,不达目的不罢休。

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阶梯,虽然我还只是站在最低的那一级,但我相信,每天前进一点点,我一定会站到塔顶,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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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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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一种艰难,是舍弃无比熟悉的生活,重新开始。

我要推荐的叫《儿童大学》,它的作者是德乌利希·扬森和乌拉·施托伊纳格尔,出自于2007年,由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

在书里,作者主要讲了许多世界问题,如:人为什么会死?为什么不能多印钱?为什么有火山等。而让我记忆最深的问题是:“为什么不能多印钱?”与“人为什么会死?”

小时候,我经常会想,为什么不能多印一些钱?这样我们就可以成为世界首富了!可爸爸妈妈总是说:“不可以,不可以。”我就在想:“凭什么不行嘛?凭什么!”可爸爸也不知道,于是这个问题像一大沉重的石头似的,挂在我的心上。

直到我读到《儿童大学》这本书时,才知道了为什么不可以多印钱。因为如果多印了些钱,国家就没有平衡的钱去衡量一些商品。更恐怖的是,国家可能会引起经济危机。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要知道,国家的一部分的钱是用来给贫苦人民的,只要多印了钱,那么就找不出相应的钱给老人、贫穷地区的补贴,这会使我们越来越穷,并且还会引起民众的意见,这种危险的问题是什么东西也挽救不回来的。

有一天,我跟着爸爸去老家过年。在乡间里,我听见了有一户人家正在办丧事。我就有些疑惑:人为什么会死?便从书包里拿出来了《儿童大学》,一翻,就找到了答案。原来在我们人体里面,有一种基因,叫做DNA,它会跟着我们人体的变化发生变化。如果我们生病了,那它就会格外软弱,如过我们身体健康,那它就会健康。如果我们快死了,那它就会变得很小,只要它没了,我们也就死了。

更重要的是,《儿童大学》比《十万个为什么》的知识点更广阔的,更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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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书是我的好朋友

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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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是我的好朋友

书告诉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它告诉我越是恐怖,越要坚强,越是难办,就越要去做,它告诉我,如果害怕的话,那就去战胜恐惧。它带我来到几百年前的古埃及,一览沙漠风光和法老的残暴。它带我来到尼罗河,观看尼罗鳄狩猎的瞬间。它带我来到几亿年前,一睹地球霸主的风采……

从我两岁开始,我就在和书一起玩耍,六岁开始,我开始看带拼音的四大名著,十岁开始,我看唐家三少的《斗罗大陆》。

《人间失格》让我看见了人世的丑陋和作者的懦弱。《斗罗大陆》让我明白了如果被人看不起,那就努力让他刮目相看。《动物世界》让我知道动物的习性和人类不如动物的地方。《战争年代》让我去看人类相互斗争,抢夺领土的景象,让我明白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来之不易。《枪械大全》让我看清了人类发明的东西,对自己、动植物、地球的伤害。

书,让我看清了自己,让我认识了很多自甘堕落的人,很多暴君,和很多伟大的人。

长大后,我要用从书中学到的东西报效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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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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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现在为止,读过很多本。我读过第一本书是一本古诗总集,相信大家对这本古诗总集并不陌生,这本古诗总集叫《唐诗三百首》。

也许这本书大家都读过,但这本书对我却是珍宝,我对这本书是像对弟弟妹妹一样爱护。大家会不会想不过是一本《唐诗三百首》而已吗?我家也有。这本书是当年我家还不怎么富裕有的。

那时我还是一个不到7岁的小孩。一天在书店看到了一本版式较老的书,当时我妈妈对这本书一点也没有在意,但我却这本书独见钟情。我看到了这本书我就哀求妈妈帮我买。妈妈看我这么忠诚的表情就帮我买了。其实我后来才发现这本书在当初是比较贵的,但妈妈为了满足我的愿望还是帮我买了。

当初买了之后我就开心了好几天,觉得那是我的荣耀。我觉得不好好读它真是太可惜了。我从李白的唐诗读起。“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我从从容容地背诵了一首首古诗,后来我竟背完一整本书。

这第一本书给我的人生有莫大的启明,他在告诉我读书必须有兴趣和超长的耐心。相信自己通过这本书可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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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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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座通向知识天堂的彩虹桥,似一个神秘的花园。书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如鲜花一般装点着我的生活。回想起来,我和书之间还真有挺多故事呢。

我第一次看长篇小说时才7岁。“真无聊!”我望着一堆不知看了多少遍的图画书,缓缓地走向书柜,我的视线像红外线一样在书架上的那些无聊的书中扫来扫去,最终,我的目光停留在《狼王梦》上。我拿着它在心里想:这本书没多少图画,肯定没意思。谁知,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如饥似渴地读着,那如饿狼一般的视线在精彩的字里行间贪婪地跳跃着。读了就一会儿。我便为母狼紫岚的悲惨命运感到无奈,真想替它大哭一场,可不管是惧怕、担忧、惊讶还是气愤,都远远比不过我对结局的期待。我一直读着,直到太阳落山也没有察觉。从此,我爱上了动物小说。

我渐渐扩大阅读范围,从多图少字的故事书到足有4厘米厚的文学作品,可我最爱的还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能把家里目前拥有38本沈石溪动物小说全部用自己的话讲得精彩至极,我还展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把狼王梦编下去。

而且,看书对我的作文大有提高呢。

那天,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自由作文,我心里暗喜,感觉自己有了个大显身手的好机会,我对我最喜欢的动物小说有很深切的感悟,可它们对命题作文没什么用,这下好了,我可以放心大胆地把自己的观念写出来了,我要写一篇关于狼的作文,我要改正人类对狼的误解、歧视和偏见,一天里,灵感像泉水一样往外冒,就这样,《狼孩春草和母狼紫凤》新鲜出炉,我把狼令人感动的精神和猎人残忍的行为做出鲜明对比,让人类知道与恶魔画等号的狼也是有情感的。这篇作文得到了家人的一致好评。

同学有时会问我:“我也像你一样多看书,为什么我作文却写不好?”我问他:“你喜欢看吗?”他说不喜欢,都是妈妈自己做主买来的。我便明白他为什么写不好了。选书,首先要自己感兴趣,然后用心去读才能获取知识;如果喜欢看,它会带给你许多启示,如果不喜欢,看多少遍它也不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和感悟。我认为,读书不但要读的多,还要想的多,读一本书时,我会思考,还会与同学谈论,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时想不明白,会查工具书,证实观点的真伪。不仅要读的多,还要写的多,我每个月最少写2篇作文交给妈妈。而且还要读的深、读的专。

有很多人看书是为了写好作文,但要记住,书不仅是提高作文的工具,更是一个会陪伴你一生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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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与书同行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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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闲品唐诗宋词,感受诗人心境。我仿佛看到了陶渊明在田园里边劳作边低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是那样的洒脱;仿佛看到了马致远向我走来,诉说“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凄凉;仿佛看到皓月当空,辛弃疾却遗世而独立,一路寻觅,发出“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慨。

与书同行,畅谈现代经典,感受时代背景。读《骆驼祥子》,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却被现实所压迫,最后堕落为“城市垃圾”,感受到现实的残酷与无奈;读《狂人日记》,感受到在社会种种压迫下总会有反抗;读《茶馆》,一个茶馆内汇聚着各色人物,各种对立冲突,更加了解那个时代的悲情,让我更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

与书同行,学习外国文学精粹,了解世道人心。《雾都孤儿》让我知道了过去英国小孩的贫困生活。《简爱》让我看到一个永不言弃、洗净铅华的女子,敢于与命运抗争。她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生活不幸并没有将她打垮,反而让他收获了爱情。《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看到保尔在敌人严刑拷打下坚贞不屈,在枪林弹雨中勇往直前,他是千千万万英雄中最光辉的一个!

生活没有了书,便如鸟儿没了双翅,鱼儿没有鱼鳍。书塑造我的灵魂,开阔我的眼界,增长我的见识,人生路上若偕一颗诗心,采一束墨香,与书同行,岁月自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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