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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我抓紧我小说大结局【热门20篇】

《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下面请继续阅读开学吧为大家提供的小说读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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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们没有放弃作文550字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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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道路中,放弃与不放弃都是一个艰难的抉择。选择走自己的路与放弃,取决于你自己,俗话说:自己选择的路,再荒唐也要走完。有些事情如果放弃了,那么你会后悔终生的。

我们学校,这一个星期五举行体育比赛。我们班报了接力赛,班级比赛人物都是由猜拳决定先后出场顺序。我们班的人纷纷鼓掌给自己打气,比赛开始了。

我们班的人纷纷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的兴奋,观赛的人大声喊:“加油。”比赛的队员也都深吸一口气,仿佛把紧张的心情给吸下去了。第一棒的时候,我们班的人领先对面一大截,一直到第三棒都是绝对领先。可惜到第四棒,不但没有领先,还落后别班一大截。一直到了第八棒,这样被动的形势才被反转。

第八棒一开跑,顿时看见她小腿肌肉瞬间绷紧,立即反超其他人。第九棒开始跑了,他与其他人一样,势均力敌。第九棒把接力棒传给了第十棒,顿时,比赛到了白热化。第十棒与别班的第十棒在同一时间内开始跑,跑到一半,他与对方第十棒不相上下。终于,到了最后20米,我方第十棒被拉开。5米的距离,我们恨不得希望时间暂停,或者,时间变得慢一些。可是终究,速度跑不过时间,我们比别班少了1秒。

在人生当中,或许会有很多事情我们会放弃。一句话,我永生也不会忘——“自己选择的路,再荒唐也要走完”

只要心中有目标,即使没有成功你也会感到欣慰,因为,你起码做过。

我很高兴,因为起码,这一次,我们大家没有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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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以放弃中学生满分

全文共 1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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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转眼一瞬间,离我而去的花季不再原本那般艳丽。曾经你我所追寻的那株蒲公英,原来也耐不住秋的孤寂,早已凋零。宛如过去的回忆,也会渐渐随风散去。未曾留下一丝痕迹。 Just for a moment, the flowering season that goes from me is no longer as gorgeous.The dandelion that you and I was pursuing could not bear the loneliness of autumn, and it has long been withered.As if the memories of the past, it will gradually dissipate with the wind.No trace has been left.

漆黑的夜,早已唤回日间的繁华。闪烁着街灯五彩的笑颜。昔日里的教室,无比熟悉的光景。迷惘的我,到底该不该再次来到这里。之后伴随日光灯的开启,极力的搜寻你我的过去,曾经复制的“从相识到别离”。现如今的空荡、心目中的哀伤,原来是此后的尘埃,悄无声息的掩盖了往日的伤感。

回首你我的饿笑语在时光面前,却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仅因你说过的“我要离去”,唤醒了我尘封已久的叹息。此刻独坐窗边,同样的丽景带来异样的心情,或许只因曾经“不断笑语”的一次次地崛起、一次次的触景生情。怎么也,忘不了你按活泼的身影;忘不了你我纯洁无瑕的友谊,忘不了你临走时的泪滴。

是否还记得?你我中学时代的约定——共同考上高中,继续梦想的追逐。我是何等的坚持,而你却还是离我而去。此时伤心的忆起,还记得那晚的自习。原本是我哦同桌的你,面对节节课上的批评、个个老师的教育。你的一句“我不再上高中”,它的平凡却垄断了老师们的苦口婆心。

我对曾经的你说过“半途而废,好可惜!”,我的无言以对取决于你的“这是我的选择,没关系!”。眼睁睁地看着你,布满泪痕的沉默不语,愤恨的收拾着零乱的东西。久久等待着你的平静,迟迟到来的却是无畏站起的你,只留下只言片语默默地走了出去,如此的结果无非使我在震惊。注定以后会很难再见到您。蒙胧的夜,我想极力望去,哪怕目送你的离开。但,寂寞的窗外却只存在着熟悉的雨。

不停的在座位上坐下,不断的在脑海中想起:不曾想你对学习的无奈,早已化做预言——总有半途中的离开。好友告诫过我,“离别的友谊何必不忍忘记,不如让她随风飘去,学会放弃。”开始的我认为,放弃是多么的残忍。“既知终要别,何必初相识”!可渐渐地,或许成熟后的我已明白。这份早已变质的友情不在属于我。而我可为她做的,唯有尽力放开,任她飞离!

以前的我多么想在洁白的墙上留下笔记,好用以证明曾有过的欢喜。明知,光阴的无情终会将你带向远离,哪怕成为明白的泡影。还是狠下心来欺骗自己,说服自己能够忘记过去,埋掉她的身影。为了抹去在我哦脑海里的回忆,或许我该学习——怎样使用好“放弃”。

谈到这里,可算一个怎样的结局?或许我与她的故事根本没有终点,还在继续。将到底,我该如何遗弃心目中的那个独特场景——傍晚的夕阳西下,无处不烘托着熏衣草的摇摆。男孩与女孩牵手中的不断徘徊,彼此回首着黄昏掩映写摩天轮的不停旋转。带着那一刻的相视微笑,铸就值得相守一生而漫天飞舞着蒲公英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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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一种快乐叫舍得,有一种幸福叫放弃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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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快乐舍得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舍得了一身金名利,才能偷得浮生半日闲;舍得了悠哉游哉,混混噩噩;才能取得拼搏、奋斗的欢乐回忆;舍得了鸡毛蒜皮,你争我抢,才能拥得阖家欢乐,邻里和睦。快乐很简单,是一种精神状态,物质难以满足的。就像小孩即便有再多的零食,没有亲人伙伴的陪伴也快乐不起来。快乐往往就取决于舍得之间,你舍下什么,留得什么,全凭你自己做主。别人想插手也插手不了。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也会为你撘开一扇窗。你舍下了一些,也会获得别的另外的甚至更好的。至于会获得什么,就得看你舍下了什么。

有一种幸福放弃

放下本不属于自己的幸福,回头看看身边,真正的幸福就在灯火阑珊处。幸福不是靠争抢就能得到的,它不是物质,看不见也摸不着。

当然,它也不需要争抢,它往往很近,就在那里,几乎触手可及,只是我们伸错了方向,越离越远。但不要紧,早点发现,早点放手一切都还来得及。它就像是沙子,你握的越紧,它跑得越快。所以放弃无用的争夺,那只会让你身心疲惫,得不偿失。放弃也是门艺术,能让你放弃的幸福,不一定属于你。也许只是因为某种缘故,你和它来了个擦身。所以追求幸福时一定要回头看看,自己所追求的究竟是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必要地放弃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舍得与放弃本差不多,快乐与幸福也本一体。只是大多数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失去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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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请不要放弃你的梦想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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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你要记住,无论发生什么,请不要放弃你的梦想,因为,它是你心中唯一的希望……”——题记

脸色发惨的我,拖着疲惫的身体,沉重地走进房间,猛地带上门,然后,是无尽的伤心。愤怒的我将所有的书全扫在地上,哭着问自己:“为什么?这一切是为什么?”作文竞赛的失败,让我的作家梦承受打击,忍不住开始柔弱。泪水滴在床单上,形成一个不成形的半圆,“我不要写作了,永远也不要了,一切都去死吧!”捏着一叠稿子,愤怒地向满天飞舞,我昏沉沉地哭着。

“孩子,你怎么了?你开开门呀。”母亲在房门外,焦虑地劝说,“呵,妈,……我没事,你走吧,我想静会儿。”隐约听见离开的脚步声,“呵,我想,我累了,真的累了。”昏沉中睡着了……

门,不知不觉打开了,朦胧中,我看见了远方的父亲,父亲在帮我拾起零落的文稿,我走近父亲,流着泪,“爸,我……我不想写作了,永远不想了,这次的作文竞赛我什么也没得到,我想我没天赋吧。”我低着头,“不,孩子,没有人否认你,从来没人怪你,没有获奖没有关系,因为,这不能说明你什么。爸爸一直都相信你,会有一天成为爸爸的骄傲的,你一定会为一名作家的。重要的是你的心态决定你的命运。不论结果如何,爸爸都不会怪你,下次努力就好。”爸爸那慈祥的目光穿透我的心,我哭了,含糊不清地呼喊着“爸爸,”父亲将那叠文稿交到我手中,把散落的书全收拾好,“孩子,你已经长大了,你要记住,无论发生什么,请不要放弃你的梦想,因为,它是你心中唯一的希望……”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让我醒来,睁开眼,没有看见父亲,门也没有开,惊奇的发现,文稿完整的握在手中,书也全回到书桌上,不管是不是梦,我也要记住父亲的话“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己的梦想,因为,它是我心中唯一的希望……”望着天空,扬起脸,对自己承诺“永不放弃”,心,释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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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选择放弃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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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不是失败,而是成功。

——题记

在我的成长历程中,不管与到什么挫折,什么风风雨雨,我都会选择坚持,只有坚持才能成功。但是,我错了,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事情,你选择放弃,也是一种成功。

放弃后,第一次成功,是在初中。那个青春,充满光彩的时代。

刚开始踏入初中的大门,一切都是新奇的,一切都是崭新的,一切都引起了我们的疑惑与好奇。都连竟选班干,这种普通的事,都引起我的瑕想与渴望……挡班主任步入教室,一切都沉寂下来,我知道,老师要选一位有能力,有领袖气势的班干。当然,老师并不知道谁有这种能力,老师野不熟悉我们。这时,班上沸腾了起来,都在说些什么,讨论些什么。聊着我们的孩子话,熟悉新同学。一句沉稳而又苍老的声音打破了我们的喧闹:“有谁自荐或推荐吗?”这时班上鸦雀无声,静得出奇。

老师见这场景,准备以失落告终,将竟选班干先缓缓。我见老师这样,不知从哪来的一股劲,奋力举直了右手,这时我便要成了一个焦点,几十双明亮的眼睛一齐向我朝来。我有点害羞,也有点胆怯,视乎后悔了。老师向我示意识的眨了下眼,并宣布我成为这个班的顶梁支柱,班长。

接管后,我想许久,怎样才能管理好这个班级,这个集体。并想出了一个法子。可效果并不好,我左思右想,想到一个字,那就是严。果然,对班级效果很好,可是我却无意问听到,同学在背后讽刺我,骂我。我是一个很要脸面的人,容不得别人说我。便座我位子,独自伤心了起来。心里暗想:“我也是为他们好啊!难道我哪里做得不好吗?”我想一个入了迷得人,日想夜想,甚至连课堂,老师讲课都听不进去了。结果,第一次月考,我流落到班上的的差生!我非常的落魄,并在一天晚上想清楚了,绝心,不在坚持管理班级,而辞职。一心只为学习,放弃它,也许是一种解脱,果真,我在下一次月考中,有了一个好成绩,原来放弃,也是成功的代名词!

是的,放弃,也许回让你失望,但同时放弃也是给你的解脱,给你再另一面的成功。在与同学拌嘴时,你放弃了,你可以保证你们的友谊,这不是成功吗在你放弃的背后。同时还向成功的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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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水浒传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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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塑造了宋江、林冲、李逵、武松、鲁智深等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的形象。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众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原因,但是被逼上梁山这点,许多人是共同的。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林冲,他武艺高强、正直善良,任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他只想本本分分的过日子,在一再忍让的情况下,仍被高俅、富安、陆谦等人再三迫害,最后无奈被逼上梁山。在林冲棒打洪教头故事中,双方交战前对洪教头的无理和挑衅,林冲一直忍着。两方交战时林冲不急于进攻,一直防守,等待时机变守为攻,抡起棒一扫,就把洪教头给打败了,这正是林冲武艺高强、忍辱负重的体现!

我读了《水浒传》后,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场景,真是让我心驰神往,回味无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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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

全文共 2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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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电视剧大结局居然收到了观众“再拍一百集”的要求,这大概也是前所未有的。很久没有一部电视剧让我没按快进了,最近的一部剧是三年前的《甄嬛传》,这一次是《琅琊榜》,一部快进了就会脱节、就会跟不上节奏的剧。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甄嬛传》之后终于再见一部有剧情、有逻辑、有集体演技、女主角终于不傻白甜不玛丽苏、没有出现“第八集吻戏”定律的古装剧,真是可喜可贺。

《琅琊榜》在播出之初并未引起多大关注,收视也一直低走,然而随着剧情的深入,《琅琊榜》的优势渐显——张弛有度的剧情,心思缜密的逻辑,精美细致的服装道具,丰满的人物角色设置,以及碾压玛丽苏杰克苏xx苏的集体走心演技,尤其是在同期其他电视剧的比较之下,《琅琊榜》在内容后半段集中发力,成为近期最具好评的国产剧。

《琅琊榜》矫正了国民的审美

“那些只能在课本上感受到的‘长亭外,古道边’送别的场景居然在电视里看到了。”

看《云中歌》的时候再一次被国内最具争议性的编剧于麻麻的色彩学亮瞎了眼睛:叶子必须绿得发亮,花儿必须永远娇艳欲滴,女主角特写下的胭脂、眼影、唇妆必须呈现出令男主角想“一亲芳泽”的光芒来......比起2014年五颜六色、令人眼花缭乱的新《神雕侠侣》和2013年《笑傲江湖》里著名的奇禽珍鸟装过之而无不及。

这几年被于正的拼凑型色彩学不可避免地降低了审美标准后,我终于得以在水墨画风格的《琅琊榜》里找回了自己基本的审美能力。《琅琊榜》在美术设计上严格地遵守了“一切设计均为剧情服务”的原则,坚决杜绝某些工作人员的个人爱好创作(于正在履行电视剧编剧职责的同时,还兼美术指导、服装设计、主题曲写作等多项工种),使得该剧在整体色调上与剧情内容保持高度的一致。

在这个以男人戏为主的电视剧中,我们见不到以出位妆容和服装造型而过分显目的女主角、女配角,所出现人物所着衣衫一面与电视剧整体风格保持一致,一面又与人物身份、人物个性相得益彰。

譬如女主角霓凰郡主、譬如宫中嫔妃所穿戴的衣服首饰大部分都呈冷色调,与剧中出现的宫苑、住处、走廊、郊外等场景地、背景色毫无色彩冲突感。剧中的主角配角大多妆容干净、素雅,不见深厚的粉底,没有五颜六色的眼影,就连几位主要女演员的唇妆都以淡色为主,不显突兀。

主角的妆容、服饰在色彩上虽不十分显眼,但其实十分讲究,十分经得起特写,特写之处,主角衣服上的纹理、图案、绣工等细节往往被显现出来,可见其质感。据《琅琊榜》的服装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这是我合作过的在服装方面投入最大的剧组。”,可见该剧的诚意。

《琅琊榜》的台词会让你的耳朵怀孕

“只要一听靖王说话,我的耳朵就会怀孕。”有追剧观众如是说。据《琅琊榜》原著粉丝评价,剧版《琅琊榜》很大程度上遵循了原著内容,尤其是原著台词的保留,譬如:

“遥映人间冰雪样,暗香幽浮曲临江,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

“麒麟才子,得之可得天下。”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

“这宫内的风从未止。”

《琅琊榜》的很多台词乍看之下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细细读起来听起来之时却有一种无以名状的优雅感。《还珠格格》《情深深雨蒙蒙》“你侬我侬”的琼瑶时代已经过去很久了,天雷阵阵的新偶像剧里男女主角说出来的话总能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于正剧的“霸道总裁杰克苏式”肉麻情话仍然让我无法适应。

《琅琊榜》的台词却无端升起了一种赏心悦目感,“江左梅郎”“我选你”居然在社交网络兴起了和当时《甄嬛传》“就是矫情”一样的效果,朋友圈中“琅琊榜”毒的人多不胜数,每个人穿越至南北朝,在那里“之乎者也若”“为什么我没有一个梅长苏”。

一部敢让女主角消失20集的古装正剧

《琅琊榜》在视觉听觉上给人享受之外,在感觉上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舒服感,这种舒服感归功于很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包括导演、编剧、演员在内的主创人员的集体成全。与大部分电视剧不同的是,《琅琊榜》是一部少有的以男人戏为主打的电视剧。

不管是金庸的武侠古装,琼瑶的清宫古装,又或者是这些年大行其道的韩剧和日渐衰落的台湾偶像剧,均是以男女之间的爱恨纠葛为故事主线,很少有像《琅琊榜》有着“家仇国恨”大视野的又不是正剧的电视剧。

至少,没有一部剧会让女主角消失二十集,但《琅琊榜》做到了。很是怀疑,由刘涛饰演的女一号霓凰郡主绝对是山影用来糊弄总局的,绝对了为了掩盖《琅琊榜》卖腐的“罪名”,这个“名义上的女主角”居然二十集没有上线,更重要的是,观众居然还觉得毫无违和感。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因为剧情实在是太好看了,因为演员们演技实在是太赞了,随便一个路人甲都浑身是戏,因此大家没有过分关注“女主角到底什么时候出现”这件事。

继《甄嬛传》之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爆发之作

毫不夸张地说,《琅琊榜》是继《甄嬛传》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之作,又或者有人直接说它是男版的《甄嬛传》。

《甄嬛传》走红让女主孙俪的演艺事业再攀高峰,曾经红极一时的TVB花旦蔡少芬翻红,在电视圈混迹多年的蒋欣一夜走红,斓曦、陶昕然、蓝盈莹、唐艺昕、毛晓彤等新人演员集体崭露头角。

《琅琊榜》则成全了一大批男演员,第一男主角胡歌演技和人气再上一层楼,靖王的扮演者王凯成为女粉丝们争先恐后为其“生猴子”的新晋男神,从《伪装者》穿越过来的明楼大哥靳东和老师刘奕君人气继续上涨,黄维德、陈龙、高鑫等一批许久不见的老演员重回观众视野,飞流的扮演者吴磊以其呆萌、忠主、一根筋、惜字如金的个性形象人气直逼男一男二。

女演员方面,刘涛(霓凰)、刘敏涛(静妃)、王鸥(般若)、周奇奇(宫羽)、张龄心(夏冬)、张棪琰(长公主)、杨雨婷(越贵妃)、皇后等女主女配均不以颜值抢戏,而是以演技碾压众生。

这部既具庙堂之高又有江湖之远的独树一帜的古装正剧,成功地向我们演示了一部网络文学作品是怎样拍成高大上之作的实验过程,《琅琊榜》之后,国产剧或将迎来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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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朝花夕拾小说读后感作文模板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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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夕拾》,读《朝花夕拾》有感700字。《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了作者回忆少年时代,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我喜欢在有空时回忆往事,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使我整个放松了下来,将现在的一切烦恼抛之脑后,沉浸与其中。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小错误而举手指出,否则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一连几个错别字或小毛病,我除了查字典,翻资料外,就不会有其他动作。

小时候,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并得到父母、老师的表扬;而如今的我,看到地上有一枚硬币,看一眼就过去,对它置之不理。

小时侯,我会因为晚上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感到恐惧因此大吵大闹,现在,晚上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在一片漆黑中,没有恐惧,只是想一些琐事。

在这漫长的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悄然无声地逝去,唯有那记录着你的所得所失的足迹永远会驻留在记忆中,让人难以忘怀。我真希望不要失去童年的那种快乐,天真……

童年就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时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那是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心灵依慰,但随后你就能品出这茶的醇美、香甜,让人回味无穷,你在成长道路中学到、懂得了许多。

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难忘的日记,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哭笑不得,但更多的还是欢愉与喜悦。当我们有空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翻翻这本“日记”你会发现:自己得到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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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谈谈小说作文45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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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我喜欢的一种文学形式。短篇小说是小说中的一种,以其篇幅短小,情节简单而出名。

以前,我看过一篇短篇小说《一厘米》,里面讲述了一位母亲陶影和他的儿子小也一起去寺庙参观的故事,由于一厘米的差别而展开故事情节,情节曲折而生动。

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小说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以其钢铁般的精神克服了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小说通过对保尔柯察金成长经历的描述,生动地描述了以保尔柯察金为代表的一批进步青年历经千辛万苦的生活,战争的烽火以及战后建设的一系列磨难,终于成为无产阶级革命英雄的曲折过程。

试想一下,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沏一杯热腾腾的香茗,捧一本小说,坐在明亮的窗边细细品读一本自己喜爱的小说。这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呀!说实话,小说中大多数情节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其中的主人公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都能找到其原型,文学反映的正是现实生活。

我喜爱小说,因为通过阅读小说,我们可以开拓视野,丰富知识,还可以了解不一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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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本来我可以放弃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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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我是一块顽强的石头,默默无闻的矗立在小道旁。风儿,在嘲笑我;雪花,在掩盖我。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的眼始终眺望着远方的地平线。

我本以为我身体崩裂离析,一生平凡化为泥土。一个风和日丽的晴天,微风带着着小草的清香扑面而来,阳光有清晨独特的凉意,“叽叽咋咋”是鸟儿在唱歌,晶莹剔透的露珠顽皮的在树叶上玩滑滑梯,“滴滴答答”挑逗着正在熟睡的我。我打了一个哈欠,睁开眼睛欣赏着大自然,“哒哒哒”连续的脚步声,打破了森林的宁静,我屏住呼吸,发现一个移动的点,不一会,一个白发苍苍的老爷爷映入我的眼帘,他有一双睿智的眼睛,目光死死的盯着我,他走上来抚摸我“身上”的花纹,还打量我一番,还不时用铁器敲打着我的身体,“真是一个雕刻的好材料啊”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但话语却如惊雷般在我耳边炸开;疼!他用工具残忍的雕刻着我的身躯,并一块一块的剥离我的身躯,我痛苦的挣扎着,想挣脱奈我身体太重。

我本来可以放弃,想借助风力来挣脱,但我断绝了前一时的想法。我犹豫了:难道我会碌碌无为的过完一生吗?难道我真的甘心做一个平凡的石头吗?在眼前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我会逃脱吗?罢了我干脆不用承受着折磨,为梦想奋斗。皮肤的痛让我发晕,待我醒来,我已经变成了一个栩栩如生的脸庞。

本来我可以放弃,但我还是坚持了。坚持让我变的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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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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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部具有非常浓厚浪漫主义政治色彩的长篇小说

小说女主人公简爱出身贫寒,长相平庸,但有着非常不凡的气质和丰富的感情生活体验学习能力,她始终追求着职业道德的完善和个人的独立,追求自由平等发展基础上的爱情对于婚姻。而男主人公罗切斯特是一个女性主义世界经济幻想中的形象,他强悍而温柔,暴烈而睿智,在充满风险等级管理观念的社会中,他主动地进行寻求与简爱可以达到一种精神上的高度契合。简爱在我们个人信息情感与世俗教育观念的冲突中执著地追求学生自己没有理想中的爱情,她的反抗,她的自尊,她的纯真,带给千千万万读者以持久的美感。

自幼学习失去很多父母的孤女简爱从小学生受到我国收养她的舅母即其子女的歧视和虐待,最后被送进了带有这个孤儿院相关性质的洛伍德教会我们学校。在那里,饥饿、体罚、疾病和呆板的宗教文化教育使简爱在肉体和精神上的积雪产品受到严重摧残。长大后,简爱为了企业追求经济独立和自己的生活,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作家庭作为教师。她与其他庄园的课堂主人罗切斯特深深相爱,正当她沉浸在这种爱情的甜蜜中,与罗切斯特步入大学殿堂时,却发现罗切斯特仍有需要一个就是活着的疯妻。为了实现平等的爱情简爱毅然选择出去,乞讨、流浪,几经发展坎坷,成为其中一名大学生乡村小学教师。她拒绝了牧师表兄那桎梏社会人性的“爱情”,回到了被大火烧成废墟的桑菲尔德庄园,回到了她深爱的,已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的身边,找回了属于自己没有真正进行平等的幸福。

简爱经历了许多困难,终于得到了幸福。

文章的跌宕起伏,色彩鲜艳,使读者在阅读的精神世界和想象中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满足。

《简爱》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虽然故事是虚构的,但是女主人公和许多其他人物的生活、环境,甚至许多生活细节,都是取材于作者和他周围人的真实经历。从中我们可以学到:

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我们都不会轻易放弃,而是努力克服困难,那么我们就会得到一个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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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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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是一部很优美的小说,讲述了发生在60年代一个水乡小学生的生动有趣的事,人物有眉目清秀的纸月、调皮可爱的桑桑,还有个性十足的秃鹤故事情节使人回味无穷。在《草房子》众多人物里,最特别的就是秃鹤了。

秃鹤是一个秃头少年,家里非常穷,12岁才上起了小学,由于有残疾,在同学们中显得与众不同,于是成了许多同学嘲笑的对象。秃鹤没有低头,为了保护自己的尊严,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反击对他侮辱的人。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秃鹤是一个很有个性的男孩,从不在别人的挑衅面前低头,也没产生自卑,而是用自己的力量战胜对他的侮我认为在秃鹤有意给学校体操汇演制造混乱后,师生们不应该对秃鹤冷落和排斥,应该想想自己做错了什么?是不是让秃鹤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伤害,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此时的秃鹤很会把握时机,在全校师生对他冷落时,看到学校宣传队排练戏的主角秃头连长没人演。于是,他就推荐自己,没想到赢得了全校师生的赞扬。作者把每一个故事叙述的活灵活现;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油麻地春、夏、秋、冬的景色描写的优美迷人,使我感到如临其境,不由自主地钻了进去。作者还写出了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把看似平凡的事情写得引人入胜,耐人寻味。描写了九个悲喜交加的动人故事,让生活在舒适环境的我们,体验到60年代儿童是怎样的生活和成长,体会到他们艰苦的生活环境。警告我们即使在优越的生活环境下也要刻苦努力,不然,就会荒废学业和人生。

故事展现了真诚团结、不畏艰难、奋发进取的时代精神,也与人类自强不息、开创未来的文化精神息息相通,让当今的少年儿童知道,时刻都要坚强刻苦,最终才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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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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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向我们介绍了许多昆虫,有关昆虫的进食、自我保护、繁殖、养育后代等等,都做了详尽的描述,让我们真实地领略了昆虫的世界、昆虫的生活。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昆虫世界不是想象中的那样枯燥、乏味。书中对所有小昆虫的描述都是那样富有诗意和幽默感。

《昆虫记》里记录了100多种昆虫。在这么多昆虫面前,我最喜欢的就是萤火虫。萤火虫为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红艳的小斑点。它能发黄绿色光,但是它不会整晚发亮,一般只维持2至3小时。别看它小,它还是食肉动物呢!萤火虫的幼虫专门吃没有樱桃大的蜗牛。萤火虫的成虫是不吃东西的,所以成虫的寿命只有5天到两个星期。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昆虫,了解了它们的世界,增长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我很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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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永不放弃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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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是打开心灵的钥匙;花,是激动人心的源头;花,是坚持的力量;花是……我们班的骆骆,就是坚持之花的最好代言人。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每一次考试,无论是语、数、英、科,还是准备过的、没准备过的,胡胡都能考一百分或九十九、九十八分,名列前茅。她的朋友——骆骆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开启了成功之路。并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考到前十名。从此,每到下课,无论谁叫她出去玩她都不出去。自己在位置上整理上节课的笔记,有不懂的地方马上去问老师。终于,在一次语文期中测试中,她考了98。5的好成绩,全班第一。老师报她的名字时,全班安静了下来,静得连根针掉地下也能听得见。骆骆迟迟没有上去,老师又提高八分贝的声音重复了一遍。这次听清了,千真万确,就是骆骆第一名,98。5分。全班掌声不断,震耳欲聋。从此以后,骆骆更努力、更认真了。

这也让我明白,一个人只要努力,肯付出,就一定有回报。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就像播下花的种子,只有定时浇水、施肥、晒太阳,花儿才能绚丽盛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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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幻城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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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族与火族是远古传说中的两大神族。在一次百年大战之后,小编收集了幻城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阅读。

樱空释死掉了,卡索为了救他去了迷雾森林,最终见到了莲姬,莲姬给了樱空释复活的机会,但是要樱空释和卡索见面的时候樱空释才会恢复前世的记忆。然后樱空释转世为火族最强大的王子罹天烬,罹天烬依旧有着和前世一样的想法,但是他失去了记忆,他唯一知道的就是想要攻打冰族,因为模糊的觉得那个冰族的城堡困住了什么东西,罹天烬很强大,为了守护冰族,月神,还有那个人鱼,以及陪着卡索去过迷雾森林的那些人都一个一个的死去,最后罹天烬攻到了城楼底下,卡索自杀了,罹天烬在抬头看见卡索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前世的种种,然后他叫了卡索 "哥,沵为什么要抛下我" 卡索才明白了,原来罹天烬就是他的弟弟,他攻打冰族的原因就是因为前世今生的愿望,还卡索一个自由。最后樱空释抱着卡索自杀了,最后还有一句"哥,请沵自由的。。"真的好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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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这次,我没有放弃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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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场两旁站满了拉拉队,热烈的加油声让我喘不过气。我故作淡定,心中却是波涛汹涌,但看见手中的实心球,我心想:“无论如何,我这次一定不能放弃。”

去年运动会。熟悉的场景、熟悉的人、熟悉的事件、熟悉的我。由于小时候体质不好,每一次运动会我都毫不例外缺席,不是请假就是回老家,这似乎已经成了思维定式,一想到运动会随之而来的便是放弃!

运动要报名了,体育委员曾经问我:“要不要参加运动会?”我愣住了,从小学到现在我从没想过这一问题,翻了翻体育项目,没有适合我的体育项目,于是我选择了放弃。但是参加运动会这一幻想时常出现在我的脑海,且挥之不去。

今年运动会。未知的场景、未知的人、未知的结局、未知的我。体育委员再次把运动项目拿给我时,我开始犹豫。虽然时常幻想参加运动会但是脑海中更多的则是失败后,同学们的冷嘲热讽,像一条鞭子狠狠抽打在我那“摇摇欲坠”自信心上。

第二天来到学校,好朋友开始给我灌“心灵鸡汤”。在他的“煽动”下,我抱着跃跃欲试的心理报了名。

下午放学后我和他来到实心球场地,那里空无一人,我捡起一个实心球站好,奋力往前扔,球没飞出多远,人反而因反冲力摔在了地上。他见了并没有嘲笑我,而是教我如何训练。于是每天晚上作业写完后我都会花十分钟锻练。

比赛时间快就到了,我稍微休息了一下,来到比赛场地。在赛场上,我努力装作淡定的样子,心中却是波涛汹涌,看着手中的实心球,以及站在不远处的他,心想:“无论如何,我这次一定不能放弃。”

比赛开始了!前面的人个个精神充沛,神色飞扬,自信满满地从我身边走过。我上前一步,深呼吸一口气,两脚一前一后,身体重心向后,奋力一扔。只见球越过十条线,稳稳的砸在将近第十一条线的位置。

我瞬间被掌声包围,一时脑海里一片空白,心想:“这次,我终于没有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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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二关于放弃的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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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抛弃,不放弃!”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态度,是一种坚韧不拔的追求精神。但托尼的故事告诉我们,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生存之道。适时放弃是为了更好的得到。放弃的智慧不是天生具有的,需要后天磨炼。

3岁的托尼,没有放弃,于是他痛苦地哭了;20岁的托尼,学会了放弃,于是他开心地笑了;58岁的托尼,从容运用放弃,于是他获得了成功。生活终于让他明白,学会放弃,小径也能变成通天大路;学会放弃,无奈也能转变出新的希望。

放弃与得到相对,当你关闭了一扇窗,你就有了打开另一扇窗的机会。放弃吃精致的食物,你会收获一个健康的体质;放弃打电动游戏,你会取得优异的成绩;放弃喧哗,你会收获一种文明的习惯;放弃占便宜,你会提升自己人格的境界。由此可见你放弃什么,要得到什么,这取决于你的价值观。一失和一得之间,这种选择,需要理性,需要勇气,需要智慧。

上个世纪的90年代,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放弃了大学教师的职位,这意味着他放弃了安逸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未来的保障,但他经过理性的思考,毅然决然地放弃了众人艳羡的铁饭碗,选择了独立创业。创业谈何容易,他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最困难的时候,他曾贩卖内衣、礼品、医药等等小商品,跟许许多多的业务员一样四处推销,受尽了屈辱,受尽了白眼。这时候“得与失”好像变得不平衡了,但众所周知,马云最后的太阳很美好。有了第一次放弃的锤炼,马云放弃的胆量大了,他放弃了翻译社,创建中国黄页;他又放弃了中国黄页,创建了阿里巴巴。由此可见每一次放弃都有挣扎,都有留恋,都有困难,但是每一次选择的背后也都隐藏着一个新的世界。

与马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今许多青年,他们放弃更大的发展空间,放弃更大的挑战机会,都想得到一个铁饭碗,所以才会出现百万大军考公务员的社会现象。试想高学历的青年都去追求稳定和体面,我们国家的改革、创新和发展又要靠谁呢?在人们普遍崇尚物质消费的今天,面对华美的色彩、香美的食品、斑斓的钞票、豪华的香车、富丽的房屋……我们的青年更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放弃和得到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是一种风景,“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也是一种风景,在人生的长河中,不如让放弃与得到构筑心理平衡,谱写出人生的壮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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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放弃成熟作文800字

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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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青少年来说,“成熟”似乎是一件很远,又不远的事情。我们终将褪去青涩的外衣,穿上梦想编织的长裙,去面对长大后的世界。

小时候的我们,向往着成熟,向往着长大。因为这意味着我们不用再事事以父母为主;意味着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小圈子,在周六周天的时候,约着朋友们一起出去嗨皮;因为这我们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大人:“我已经长大了。”;还意味着我们可以告诉学校:“我也算是半个成年人了,有事冲我来,别拿着成绩单去吓唬我爸妈!”……(咳咳,最后一条纯属搞笑)

这些美好的幻想,对小时候的我们来说就像粉红泡泡一样美好。但是当真正长大的时候,我发现原来这个世界并不是那么简单,随着网络的发展,世界却变得越来越复杂——

那些藏匿在网络后的、人群后的可怕的存在,像一个根毒刺一样,狠狠的戳破了我那充满幻想的粉红泡泡,他们每一个人带着网络的面具,轻而易举地说出那些让人感到心痛的话,也许对于他们不算什么,对于当事人来说,却像刀子一样插在心间,打不出,消不掉……面对这些险恶的事情,我尽量保证不参与,因为可能自己无心的一句话,就会使自己成为众矢之的,站到全世界的背叛面。我总相信这只世界上的好人比坏人多,但是网络的世界好像恰好相反……

我记得有个人说过:“这个世界很残酷,可是这个残酷的世界,却是一个我们迟早要独自面对的世界。”

没错,就是这样,这个残酷的世界我们早晚要独自面对,这就是长大成熟的代价。

小时候不知道,长大是什么?可以赚钱、可以想妈妈一样穿着高跟鞋、可以穿很多漂亮的裙子、可以画着成熟的妆容……当真正长大时,却会发现,哪里是这个样子的呀……长大后的我们不能撒娇、不能依赖、很多事情都要顾忌、很多话不好意思说出口、很多感情不好意思表达。很多时候,我们带着长大的种种复杂,却是错过了很多。

网络、社交、复杂的感情,这个就是长大后的我面对的东西,没有粉红泡泡,有的只是许多无法挽回的无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能不能放弃长大?放弃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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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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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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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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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文明的战争使人类第一次看到了宇宙黑暗的真相,地球文明因为黑暗森林打击的存在如临大敌,不敢在太空中暴露自己。罗辑的威慑使三体文明被迫解除了智子的封锁,两个文明开始互相交流。

(与第二部几乎同时)航天发动机工程师程心进入行星防御理事会战略情报局(PIA)工作,为向三体舰队发射探测器提出了“航线推进”方式,促使暗恋自己的大学同学、癌症患者云天明放弃安乐死成为阶梯计划中的被执行人。

黑暗战役中幸存的战舰“青铜时代”号被唤回,却受到欺骗以谋杀和反人类罪被逮捕审判,而“蓝色空间”号在其警示下继续逃离,地球派出能够进行恒星际航行、具有发射引力波能力的“万有引力”号与三体的两个“水滴”同行对其追击。

程心由于云天明赠送给她的一颗恒星被物理博士生艾AA发现带有行星而从冬眠中被唤醒,发现这个时代的世界变得女性化,过去在PIA的上司维德为了继任执剑人枪击她未果(后由智子得知维德的威慑度为100%),程心在具象化的“智子”劝导下参加竞选。

因为罗辑的成功,程心将执剑人看作只需花费时间的一项任务。程心刚刚拿到引力波发射器的控制器后,六个水滴向地球发动攻击,程心出于“母性”未启动广播,六个水滴将地球上的引力波发射器全部摧毁。同时,进入智子盲区的与“万有引力”号同行的两个水滴开始攻击两艘战舰。随舰航行的宇宙学观测者关一帆提出了宇宙维度是病态的观点;“蓝色空间”号上的人员借助四维空间碎片摧毁了水滴,并占领了“万有引力”号。两舰全体表决启动了引力波广播,向宇宙公布三体星系的坐标。另一个智慧文明接到广播后用接近光速的粒子摧毁了刚刚捕获三体母星为其卫星的恒星。三体母星在恒星爆发中被完全摧毁。

三体世界毁灭后,被三体第一舰队截获的云天明与地球取得联系,通过自己编创的三个童话向程心透露大量情报;人类自以为悟出了生存竞争的秘密,开始进行掩体计划,程心将造光速飞船的理想和星环公司交给了托马斯·维德。由于空间曲率驱动研究受到公众和政府反对,维德等科学家试图用反物质子弹争取自由被程心终止。最终维德被处死,所有的参与者被处决。

维德死后,参与者不断从牢中被放出。花了35年才开始继续研究,留下一艘实际上的完成品飞船“星环”号。然而宇宙中还有更强大的文明,战争的方式和武器已经远远超出人类的想象,歌者文明使用一种能使三维变成二维的技术,毁灭了整个太阳系,由于逃逸速度为光速,程心的错误判断使得人类耽误了光速飞船的研究。整个太阳系变成了薄薄的一幅画,只有程心和艾AA乘坐唯一的光速飞船离开。

而程心和艾AA驾着“星环”号飞离了那里。她们在云天明送给程心那颗恒星的一颗行星上遇到关一帆,探讨了宇宙降维的真相,当云天明终于到来时却不慎触发了“死线”,整个星球陷入光速黑洞中,飞船花了一千多万年才方降落,于是程心和关一帆在云天明留给他们的小宇宙中短暂居住,直到受号召将物质归还给大宇宙,重新进入宇宙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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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佳期如梦结局章节阅读

全文共 3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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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上海又留了两个礼拜,阮正东的情形时好时坏,因为病情持续恶化,不得不服用大量的止痛剂,很多时候他都是昏昏沉沉睡着的。

医生并没有太多办法,这医院有全国最优秀的肝胆外科医生,可是也只是尽力。因为肝癌晚期,全世界的医学界都束手无策。

只能用镇痛剂减轻痛苦。

佳期去看他,静静的呆在病房里,江 西默默的离开,而她也只是坐在那里,安静的看着病床 上,他的睡容。

偶尔他醒来,剧烈的疼痛令他满头大汗,可是见到她还是微笑:“你走好不好?”

她知道他不愿意让她看见,于是总是点头,默默走开。

他一直让她走开,可是她真的舍不得,哪怕多留一天也是好的。

他却一直让她走开。

她一天天捱下去,因为每一分,每一秒,都如此痛苦,都如此珍贵。

最后一次她去医院看他,他的精神实在不错,很难得的下床 走动了一会儿。

他已经很瘦很瘦,体重剧减,虚弱的依靠营养液维持,已经有好几天没能下床 了。

但今天他精神出奇的好,在病房里走动了一会儿,又打开窗子透气。

佳期陪他站在窗前,他看窗外太陽很好,暖暖的,仿佛春天已经来了。

他说:“真快,上海今年的春天,仿佛来得特别早。”

她说:“是啊,花又要开了。”

他微笑:“还是冬天呢,正月都还没有过完,等到再过一个月,才是真正的春天了。”

上海的春天会比北京早。

时光在这里,总是特别的匆忙。

每一分,每一秒,都特别的匆忙。

他说:“你今天走吧,我给和平打电话,让他去机场接你。”

她说:“我明天再走。”

他说:“你昨天就说了,今天走,怎么说话不算数呢。”

她说:“我明天走。”

他说:“一定哦。”

她说:“一定。”

他微笑伸出手来:“拉勾。”

这样小孩子气的动作,有很多年没有做过了。她微笑着伸出手来与他拉勾,他的手很凉,因为体重急剧下降,所以瘦得指骨分明。

她的尾指终于勾住他的尾指,轻轻的摇了一摇。

他低声说了句什么,她似乎并没有听见。

第二天她终于离开,江 西开车送佳期到机场,在一路上,她们两个人都是沉默的。

直到最后,江 西才说:“佳期,认识你我很高兴。”

佳期说:“我也很高兴。”

江 西反而笑了:“你瞧,我们还算是有缘份,不过这辈子好像缘份浅了一点,所以不能做一家人。”

佳期努力微笑,可是抑制不住,总仿佛想要流泪。

“我真的觉得很幸运,和平他教会我,怎么爱一个人。哥哥他教会我,怎么样用另一种方式爱一个人。”

“爱一个人不仅仅是独一无二。爱一个人还希望她比自己幸福,比自己快乐。佳期,一度我很嫉妒你,可是现在我觉得,我一定可以找到我的那个人,爱我就像和平或者哥哥爱你一样,那样独一无二,那样坚定,不管能够得到什么,可是执着而无悔的付出。”

她轻松的笑起来:“你放心好啦,我会照顾好哥哥的。哥哥他也很坚强,早晨我去医院看他,他还说了,叫你走的时候别哭,还有,结婚的时候别忘了他的请柬,他给你们预备了一特别惊喜的大红包。还有,将来你们的孩子,一定要认他当干爹,还有,他还叫你一辈子都别忘了他,好叫孟和平吃一辈子的醋。真是罗唆,对吧?”

佳期想像着阮正东说这番话的样子,笑得眼泪哧哧的掉下来。

江 西说:“哥哥不让你去医院看他,也没别的原因,就因为早上他要做化疗,他说做化疗太难看了,不愿意让你看见,真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机场终于到了,江 西把车停在停车场,说:“我就不送你进去了,我最害怕侯机厅送人那种场合,我怕我会哭的,我可是公众人物,知名女主播,哭起来会上小报花边新闻的。”

佳期一直点头:“我知道。”

江 西张开双臂,用力的拥抱她:“替我向和平哥哥问好,你们要保重。”

“我知道。”

“佳期,再见!”

“再见。”

江 西看着佳期走进机场,一直看着佳期渐渐的消失在玻璃墙内,她整个人仿佛一下子被抽空了力气,软绵绵的,靠在车内,连手指都无法再抬起来。她竟然能够做到,她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办法做到,自己会在任何一秒钟,忍不住放声大哭。

电话一直在响。

她终于接听。

“江 西,我是张秘书。你是不是回医院一趟,很多后事要跟你商量办理。还有东子的一些遗物,要处理一下。从今天凌晨到现在,首长一直十分悲痛,滴水未进,我真担心首长的身体也会一下子垮下去。希望你能劝劝他。”

凌晨时分,她和父母守在哥哥的病床 前,他最后一句话是:“不要让她知道。”

她一直点头:“我明天会去送她,哥哥,我答应你,绝不让她知道,让她安心离开。”

佳期走进机场,嘈杂的侯机厅,无数人来人往,广播里在播放着登机启事,有小孩子的笑声,还有推车滑过地面的声音,那样嘈杂,那样热闹,这个世界,一如既往的熙熙攘攘。她低头极快的走着,一直低着头。

佳期很快的办完手续,然后登机。

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一直等到起飞。

当滑行由慢至快,当机身仰起的一刹那,当飞机脱离地心引力的瞬间,她终于抬起头。

相邻座位上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和她的孩子,小男孩大约才四五岁,解开安全带后,就爬上爬下,好奇的打量四周,没有一刻肯安份。

最后,小男孩稚嫩的声音,压得极低,偷偷问自己的母亲:“妈妈,你看那个阿姨,她为什么一直哭,一直哭?”

年轻的母亲低声哄着:“乖,阿姨一定是很疼,所以哭了。”

他不想让她知道,她就不知道。他想让她安心的走,她就安心的走。

他让她安心,她也要让他安心。

她永远也不能忘记,那一天晚上在医院里,她站在病房门前,从两三寸阔的缝隙里望进去,窄窄如电影 的取景,他整个人深深的陷在沙发里,只能看见他的侧脸,他一定坐在那里很久了,因为他嘴里含的那枝烟积了很长的一截烟灰,也没有掉落下来。她几乎不敢动,只能顺着他的目光望出去,茶几上放着她那只保温 桶,鹅黄色的桶身,上头还画着两只绒绒的小鸭子,在落地灯橙色的光线下,温 暖如两只小绒球。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直起身来,只是掐熄了烟头,重新拿了一枝烟,划火柴点燃。

一点小小的火苗,照着他的脸,幽蓝的一晃,又被他吹熄了。

他伸出手去,用食指触摸那保温 桶外壳上画的两只小鸭子,动作很轻,仿佛那是两只真正的小鸭,指尖顺着那小绒球的轮廓摸索着,小心翼翼。过了一会儿,也不知想起了什么来,自顾自微笑。

他笑起来很好看,眼角深斜飞入鬓,唇线抿起,弧度柔和。

她将头抵在门侧,忽然落泪。

他说:“你怎么又回来了?”

她说:“我没有等到你。”

其实他一直在那里,他始终都在那里,只要她回头,她就能够看见的。

他一直在等她。

过了这么久之后,她才知道,原来早在那一刻起,她遇见他。

他的字迹飞扬流畅:“佳期,终于等到你回家。”

他说:“我这辈子不可以了。所以,下辈子我一定会等着你,我等着比所有的人都早,早一点遇见你。”

她却不能说,她其实已经遇见他,在他等着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爱上他。

这么多年,她花了很漫长很漫长的时光,才学会结束,才学会重新开始爱上一个人。

可是他却不能在那里,他却没有时间给她。

在最后的时候,他以为她爱的并不是他,所以,他安心的离开。

就这样,她让他安心的离开自己。

当我终于爱上你,我却永远也不会告诉你,因为怕你觉得来不及,怕你觉得对不起。

怕你会对我内疚,怕你会觉得不安心。

你一直等着我,而我,会用这一生来记得你。

当他的尾指勾住她的尾指,他说:“一百年,不许变。”

他和她约定了一百年,她不会变,她会一直记得,一直记得,一百年。

泪如同小蟹,狰狞的爬过每一寸脸颊。

她会一直记得。

她与他的一百年。

小男孩忍不住,歪着头看着。过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来,从自己口袋掏出半包纸巾,递给佳期:“阿姨你别伤心了,我妈妈说,如果你伤心的话,疼爱你的人会更伤心的。所以我每回我摔跤的时候,虽然很疼很疼,可是我从来不哭,因为我怕我一哭,我妈妈会更伤心。”

佳期接过纸巾,流着眼泪,却努力想要微笑:“谢谢你。”

她一定会照顾好自己,因为如果她伤心,那么疼爱她的人,会比她更难过。

她一定要过得幸福,不管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都要幸福。

她答应过他,一定要让自己幸福。

幸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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