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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我抓紧我小说大结局(合集20篇)

《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下面请继续阅读开学吧为大家提供的小说读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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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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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断断续续的又读完了一遍《红楼梦》,掩卷而思,真有一种“云深不知处”之感,红楼中那些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儿,牵动着古往今来多少人的心啊。

曹雪芹笔下的人物都独具人性,千人千面,没有丝毫的雷同首先要说的就是黛玉,黛玉多愁善感,体弱多病,身世孤单,精神压抑,加上寄人篱下而又性情高傲敏感,使得自我十分脆弱。黛玉初进贾府时,时时细心,事事谨慎,言谈举止慎之又慎,恐怕被别人耻笑。

第一次见到宝玉其人时,油然而生了一种亲切感。而宝玉眼中的黛玉,自然与众人眼中的不一样,“这个妹妹我曾见过”。所以当发现这个“神仙似的妹妹”没有玉时,竟摘下自我的玉,狠命摔去。

很多人喜欢黛玉,不喜欢宝钗,我也佩服黛玉的美丽才情,但总觉得大家闺秀就应当如宝钗般大度有气量,不要像黛玉般小肚鸡肠、尖酸刻薄。宝钗博学多识,深沉理智,端庄贤淑,然而也是一个苦命的女子,她的出嫁其实更多的是遵从母亲之命,嫁给了一个不爱自我、亦不被自我所爱的丈夫。

贾母说她的一段话我很喜欢;“大凡一个人,有也罢没也罢,总要受得富贵耐得贫贱才好。头里他家这样好,他也一点儿不骄傲,之后他家坏了事,他也是舒舒坦坦的。待他好,他是那样安顿,一时待他不好,不见他有什么烦恼。我看这孩子倒是个有福气的。”做人就应当这样,但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红楼女儿们个个个性鲜明、美丽可爱,《红楼梦》这本书每次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它真是一本值得我用一生去品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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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本来可以放弃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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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太阳从东方升起来了,柔和的阳光掠过我的脸庞,我睁开朦胧睡眼,准备迎接新的一周。

阳光是那么温暖,照在我的课桌上。今天我们班要选取参加200米短跑参赛人员,当老师问:我们班谁跑的最快?话音未落,全班同学的目光齐刷刷地望着我,我的脸颊顿时如火烧云般火辣辣的。我抬起头,看见无数期待的目光。老师又问我:“张皓宇同学,你愿意参加么?”我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郑重摇了摇头,我这一举动,使班上发生了“大爆炸”。老师示意大家安静下来,又不解得问我为什么?老师的声音那么温柔,就像那一缕缕阳光。

“我的心理已经留下了阴影,在第一次运动会上,也是200米的短跑,我骨裂过。”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如无人时的公墓般的死寂,继而传出阵阵叹息声,大家心理都知道,全校没有人比我跑得快,如果我不去参加,我们班就像老鼠夹里的老鼠,任人宰割。

眼看离运动会越来越近,男子200米短跑的名单上始终是空的……

运动会当天,我们班笼罩着悲哀的气氛,当广播员说“男子200米短跑开始,请检录!”时,大家知道世界末日来了。这时我毅然站起来,庄重的对大家说:这两天我一直在犹豫,但是现在为了班级荣誉,我要拼这一场!瞬间,暴风雨般的掌声响起,我在这助威声中走向赛场。

比赛结束,毫无疑问,我得了第一名,并且把班级的团体总分提高了30分,使我们班从第四名一下子冲到了第一名,大家都为我高呼万岁!为我竖起了大拇指!我本来可以选择放弃,但我却选择了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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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永不放弃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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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接受失败,但我不能接受放弃!这是著名球星迈克尔乔丹说的。起初,我看到这句话时,很不理解,既然失败都可以接受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班上的许多男同学都十分喜欢乔丹,但,他们喜欢的,仅仅只有乔丹的球技。我更喜欢乔丹那颗冠军的心,永不放弃的心!记得有次,乔丹在一场比赛中,输给了一位年轻的小将后,落下了伤心的泪水,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每天更加刻苦得训练,认真做一切能够胜利的事情。于是,在不久后,乔丹又重返赛场,成为让许多人都惊叹的“飞人”。

为什么乔丹能够获得胜利?不就是他那颗不放弃的心吗?想想我的生活,我有没有遇到困难,就放弃了呢?我是放弃了,还是努力坚持做好这件事呢?我的记忆回到了几年前。

小时候,爸爸妈妈带我到了冰城哈尔滨滑雪。教练叔叔先教我怎么滑,注意步骤,要停住时,将两脚成内八字,就可以马上刹车。教练先让我在最底层面练练看。我鼓足了勇气,紧闭双眼,滑雪板开始移动了。只听见耳边全是嗖嗖的风声。“啊!”我摔倒了,还重重砸在了别人的滑雪板上。我并没有气馁。我好强得上了刚才滑下来的地方。爸爸妈妈都很担心我的样子。我自己根本没听教练指挥,一个劲儿的滑下去,当我想停住时,身体微微往后仰了仰。哎,我又失败了。我仍是不气馁的走了上去,想尽最大努力完成。我的滑雪板轻轻往下挪动了一些,我就开始我的旅途了。听风路过我的耳边,看雪搭起路面。此时的我,就好似是一只小鸟,在雪地中自由地飞翔,不论什么劝阻,都阻挡不了我。嘿!我竟然没有摔倒。爸爸妈妈看到我没有摔倒总算送了一口气。我对自己暗笑,蔡凌霄,真不错,你成功了!

看来乔丹说的没错,遇到困难,就应该勇往直前,勇敢把自己做到最好,即使处境再恶劣,也要相信自己。我想,能够使乔丹获得成功的,不仅是好的球技,更是他那颗坚硬的心。我也要像乔丹一样,拥有这样一颗心,告诉自己,在成长的道路上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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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离歌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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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是著名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的经典作品,讲述四川姑娘马卓倔强而飘零的人生。大家不妨来看看小编推送的离歌小说结局,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离歌小说大结局

《离歌》,第一部,没写到真正“离”的地方,却让我处处看到了离别的痛楚。我还是没有哭。作者说,当书中的林果果死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哭,可是我不但没有,还猜到了她这样的结局。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快的我还没流出眼泪,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林果果——饶雪漫说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却让人觉得,这个人有太多的故事,太多了,多得让人不忍去联想。

一直深爱她的阿南,是我见过最伟大而善良的人,我猜他一定将马卓当成了林果果,毕竟母女俩人长得那么像。他把所有的爱给了她,包括所有的恨。这种恨我们是看不到的。阿南,他爱的太深沉,恨随着深沉的爱也就变成了爱。马卓最让人嫉妒的不是得到毒药的爱,而是她有这样一个好“爸爸”。

女主角马卓。“她可以是不幸的,但她一定是勇敢的。她可以是无助的,但她一定是倔强的。她可以是孤单的,但她一定是美好的。”——多多少少,这不仅让饶雪漫本人看到了一点点她自己的影子,也让读她的文字的人看到了一点点她们自己的影子。马卓的童年,似乎离我们很远,远的只能像这样通过文字表达,连想象都好像是无发到达的。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我一点都没觉得这是一种假,一个总能出现的假得离谱的故事——它这样真实。到看到马小卓和毒药平静的说道自己是孤儿的时候,这种真实感让我觉得自己好像马卓附体了。没有波澜,就这样平静的,发生了——和生活一样。

毒药在第一部结束的时候吻了于安朵,我猜那是因为毒药说分手,于安朵请求最后一吻,不然就跳崖。如果我再次猜错,我想我会再一次臣服于饶雪漫的故事。不是像她说的,故事很复杂,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不舍交织在这个世界吧。

毒药的扮演者是“红楼梦中人”的宝玉组第一名。饶雪漫说“乖乖的宝玉”和“坏坏的毒药”联系不到一起,我不很赞同。宝玉和毒药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倔强,比如不勒,比如叛逆……我不是很喜欢毒药这个男生,他让人太没安全感。我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但是他那句“不允许自己欺负马卓”倒是最让人感动的台词了。

如果我没猜错,毒药和夏花是同父异母姐弟,那么夏花一定是林果果的最大的女儿,或者林果果的姐姐的女儿(从年龄上看,这点更有说服力)。

其实书中最悲哀的人物应该是肖哲。“XZ”——“肖哲”和“夏泽(毒药)”的拼音首写一样,但是他们实在是最不一样的两个人。如果没有毒药,肖哲也不可能和马卓在一起,不是批评,而是差异。我想,他最需要的是一个天天仰望他的女孩吧。而现在,他只是在享受和马卓竞争的乐趣,如果看到这个对手不努力备战,赢得也不会值得骄傲。

毒药第一次给马卓吻,马卓用嘴咬了他的嘴唇,这个情节是我觉得挺爽的一个情节。毒药因为马卓咬了他而更加喜欢她,这倒让我想起了《流星花园》里的情节。我第二次期待一部书的第二部,第一次是期待《哈利??波特》。像我现在,高二,好像是最脱离社会的人群。我读不到太多的小说,只是像天中里的学生,如果不在课余时间看看课外读物,就会闷得发疯。所以,我将一部分寄托又放在了《离歌》第二部上。

其实我是可以再多预料预料后面的情节,比如马卓对阿南有了不同于父女的感情,阿南与夏花相遇并爱上她,于安朵报复马卓,毒药最终因为救马卓而死去,马卓最终远走他乡……但是我抛弃了一切构想的东西,一心一意等待饶雪漫的第二部,我想,那将是一个不同于任何一部青春读物的故事。为什么怀揣了这么多期待?——也许是因为马卓那鲜活的青春,正好像我们的一样……

所以——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为什么写下这样的故事,因为,我不做外星人已经很多年。忘掉以前,不想未来,嗨,让我们继续往前走——和很多人一样,继续品尝青春的相同的清澈和不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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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永不放弃的蜘蛛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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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力量是强大的,许多看似弱小的动物也隐藏着无穷的力量。它们在遇到困难时永不放弃,它们热爱生命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记得有一次,我在洗手间洗衣服的时候,意外发现了洗手盆下面有一张精密的蜘蛛网,上面粘着许多蚊子和苍蝇的尸体。于是我肯定,我的老朋友--蜘蛛出没了。我停下手中的活,开始仔细观察起来。我惊奇地发现:那蜘蛛经常在我稍不留神的时候出现,几次吓死我了。现在它正津津有味地品尝着它的猎物,好像在向我示威:“小样,我厉害吧!”“你别得意,看我怎么消灭你!”我拿起花洒打开水龙头就向蜘蛛喷去。蜘蛛用自己的丝粘住洗手盆下面,然后飞快逃过一劫。可它的网络已经被我完全冲垮。它看起来生气急了,从网上跳下来后竟然向我爬过来,像是在警告我--别太狠。我不放弃,又拿起花洒直接向蜘蛛喷去,只见那弱小的蜘蛛在水中挣扎着,拼命用它的八只爪子往岸上爬,可是已经晚了,它已经被我冲进厕所里去了。我本来以为蜘蛛准备等死了,谁知它还是在水中极力挣扎着,它那种求生的欲望让我震惊。奇迹发生了!小小的蜘蛛竟然在激流中爬了出来。它赢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

弱小的蜘蛛都如此热爱生命,何况我们人类?我们也要像蜘蛛那样热爱自己的生命,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要在自己有限的时间里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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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沉默的羔羊小说结局

全文共 1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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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沉默羔羊》是2013年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是托马斯·哈里斯。该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史达琳从上司那儿接受了缉拿性变态杀人犯“野牛比尔”的任务。为了了解案犯的心理,她向邪恶的天才莱克特医生寻找线索,与这个残忍的杀人犯展开殊死捕斗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整理沉默的羔羊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在马库斯饭店,一名客房服务员手推车子从走廊厚厚的地毯上走过。

来到91号套房的门口时,他停了下来,弯着戴手套的手指在房门上轻轻叩动。他侧过头听了听,里面传出来音乐声——是巴赫的《二部和三部创意曲》,由格轮-古尔德演奏钢琴。他再次叩门以便里面的人能听到。

“进来。”

那位鼻子上缠着绷带的先生身穿晨衣,正伏在桌上写着什么。

“东西放在窗子边。酒拿过来我看看好吗?”

服务员把酒拿了过来。这位先生将它拿到台灯下面就着光看了看,又将酒瓶的瓶颈子在脸颊上碰了碰。

“打开来,但留那儿先不要放冰块。”他说着就在帐单的底部很大方地开出了一笔小费。“我现在还不想喝。”

他不想叫服务员将酒递给他喝——他发现那人的手表带的味道实在难闻。

莱克特医生的心情极好。他这一周过得很不错。新的形象就要成功地出现了,脸上几个小小的色点一褪干净,他立即就可以取下绷带,摆好姿势来拍护照照片。

实际的工作他都是自己在做——往鼻子里注射少剂量的硅酮。硅酮凝胶这东西并非要凭医生的处方才能购得,但皮下注射液和局部ma醉药奴佛卡因却是的。为了克服这一困难,他上医院附近一家生意很忙的药店,从人家柜台上偷了一张处方就走。他用打字员用的改正液将合法正规医生那鸡爬似的字涂掉,然后对那张空白的处方单子进行翻拍。他开出的第一张处方,内容是他偷来的那张上的,他又拿回去还给了那家药店,因此人们发现并没有少什么东西。

他精细的五官上出来的那种粗汉似的效果并不让人满意,而且他也知道,一不小心那硅酮还会移动,不过这事儿等他到了里约热内卢就没问题了。

当莱克特医生刚开始被他的嗜好所吸引的时候——那还是早在他第一次被捕以前——他就已经为自己有朝一日可能要亡命国外作了准备。在萨斯奎哈纳河岸的一个度假村的墙壁里,他放了钱和另一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一本护照以及他为拍护照照片用过的一些化妆辅助用品。护照到如今是已经到期了,不过很快就可以重新更换。

因为他更愿意在胸前挂着块大大的旅游徽章夹在一群人中间通过海关,他已经报名参加了一个名字听起来很吓人的“壮游南美”的观光团,该观光团可以带他远至里约热内卢。

他没忘提醒自己以已故劳埃德-威曼之名开出一张支票付了饭店的帐,余下来五天的数额,他就让支票进银行从里边慢慢地走,他没有将美国捷运公司的信用卡送人电脑。

今天晚上他正在赶拖下来没有写的几封信,这些信他得通过轮敦一家转邮服务机构寄到收信人手上。

首先,他给巴尼寄了一笔慷慨的小费并短笺一封,感谢他在精神病院时给予他的诸多关照。

其次,他给在受着联邦政府保护的弗雷德里克-奇尔顿医生写了一封短信,信中暗示近期内他将去拜访奇尔顿医生。拜访之后,他写道,医院要给病人喂些什么,明智的做法是将指令刺到奇尔顿的额头上,这样也省却了文书的工作。

最后,他给自己倒上一杯巴达德蒙特拉谢白葡萄美酒,然后给克拉丽丝-史达琳写道:

嗨,克拉丽丝,羔羊停止尖叫了吗?

你还欠我一条消息呢,你知道,而我想要的就是那消息。

在国内版的《时代》周刊或任何一个月的第一期《国际先驱论坛报》上登则广告都很好。最好在《中国邮报》上也刊登一下。

如果你的回答既肯定又否定,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羔羊目前是不会再尖叫了。但是,克拉丽丝,你是以那地牢的种种标准来衡量自己的,可衡量自己不能太苛刻了;要获得神圣的宁静,你得一次又一次地去争取。因为鞭策你前进的是困苦,看到困苦,困苦就不会有尽头,永远也不会有尽头。

我不打算拜访你,克拉丽丝,有你在,这个世界更精彩。务必同样善意地待我。

莱克特医生用钢笔碰了碰他的嘴唇。他看看外面的夜空,笑了。

我现在有窗户了。

猎户星座此时己出现在地平线上,它的附近是木星,二千年之前再不会有比这更灿烂的时刻。(我不打算告诉你现在是几点,那星有多高。)但我希望你也能看到它。我们的一些星球是并没有什么两样的。

克拉丽丝。

汉尼巴尔-莱克特

在遥远的东部,在切萨皮克湾海岸,猎户星座高悬在明洁的夜空,星座下面是一座很大的老房子,其中有一间房间的炉火已经封好准备过夜,火光却因为烟囱之上风的吹拂还在轻轻摇曳,在一张大床上是不少条被子,而被子上被子下又是好几条大狗。被子下面另外还有几处隆起,那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诺伯尔-皮尔切,四周这光线叫人无法确定,但是,枕头上那张在炉火光映照下如玫瑰花一般的脸,却无疑是克拉丽丝-史达琳,她睡得很沉,很甜,因为羔羊已经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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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愉此一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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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周耀华和柳愉生也是甜到令人掉牙,但两人也是相当的虐,从曝光的预告片中可以看到两人被抓到狱中,但是怎么回事呢?周耀华说过,无论如何都会保护柳愉生不让别人伤害他,剧中很多场面都是高能预警。

据悉,原著小说里面《愉此一生》的结局是好的。周耀华最后带着柳愉生出了国,甚至带着他见了家长,只不过是以朋友的身份。后来两人关系曝光,周耀华被逼离开柳愉生,但是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柳愉生。最终柳愉生和周耀华一起到了七十多岁,踏上了故土,两人真正的实现了白头偕老之约。

《愉此一生》小说故事结局选段

坐车离开成都的时候,柳愉生的目光一直在车窗外,想到要离开这里去到遥远的地球的另一端,不免心中不舍越重。

因为战争关系走走停停,加上周耀华一路上又去拜访了一些诸如世交诸如父亲旧友之类的人,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仲夏了,美利坚在日本投下的原子弹轰动世界,日本军已经因《波茨坦公告》必须撤军,□和国民的党已经在筹划重庆谈判,但是“李闻血案”以及国民的党特务对□的暗杀,让有政治敏感度的人都知道两党在暗地里的波涛汹涌,即使谈判最后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周耀华说“内战不可避免”。

柳愉生看着报纸一直唉声叹气。

虽然看着自己的祖国战乱不断让人心情憋闷,郁郁难平,但是坐着豪华客轮里的头等舱去美利坚的行程却是非常美好的。

周耀华每日都教他说些最常用的英语,柳愉生体力不行,但脑子在学习方面却很有天赋,学起语言来最开始有难度,但过了一个坎,有了语感,就觉得非常容易了。

周耀华还夸他说他天生就是学语言的料,因为他的这一句话,柳愉生在心里暗自高兴了很久。

周耀华自然也对这一路行程分外满意,一路和柳愉生恩爱不断,身心舒爽。

到达美国后,周耀华先带着柳愉生一起去了洛杉矶的周家大本营,拜见了一众长辈,介绍柳愉生是他的大学同学,是来美利坚留学的,周家人不知道柳愉生和周耀华的关系,自然待他非常热情。

在洛杉矶没有呆多久,周耀华便带着柳愉生回了新奥尔良的家。

柳愉生因为要去伯克莱加州大学读书,周耀华便跟着过去做生意。

柳愉生因为周耀华夸他在语言学上有天分,便选择了英语语言学的学习,但因为怀念故土,想将博大精深的汉语传播向世界,之后成了一位著名的汉语言学教授。

他相信周耀华对他的爱情,但是,他从不认为爱情是持久的事情,爱情在他心里只是璀璨的但是瞬间明灭的烟花。

作为一个男人和周耀华在一起,他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能够持续几年便已经很不错了,于是从没有想过要依赖周耀华过一辈子,他努力学习,从大学助教开始,先教了一段时间的英语,然后又转教汉语,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出过自己的散文诗集小说,六年之后,周家人才发现他和周耀华之间的关系,自然勒令周耀华和柳愉生断绝关系,柳愉生以为这就是他和周耀华的结局,到这时候,他已经在美国站稳了根,并不会有初到陌生地方的惶恐,虽然难过,但他觉得将关系结束在最美好的时候也是不错的。

周耀华并没有如他所想的按照家里的要求和他断绝关系回家结婚生子,而是拒绝了家里的要求,选择了和柳愉生在一起。

因为柳愉生实在太思念故土,但是却无法回国,周耀华为他建了一座愉生园,里面按照柳愉生当年在成都时的柳家公馆的样子修建,然后增加了一个小湖泊,湖边建成“临湖望月”“烟柳长堤”等七景。

两人互相扶持生活,在二十年后,周家老爷子去世,周耀华的母亲病重,柳愉生作为周耀华的伴侣的身份才得到周家的认同。

周耀华也从周家过继了一个十岁的养子周淙文,成为他的继承人,在他七十岁,便将所有的事务与权力都交了出去,从此和柳愉生过起了自在的生活。

到世纪之交,柳愉生才和周耀华重新踏上故土,这里的巨大变化让两人都欣慰不已。

当柳愉生再回来成都,记忆里的府南河再不是原来的模样,以前在这里的那些痕迹再也无法寻觅。不过,只要身边的人还在,或者,即使他和身边的人都不在了,那些美好的记忆,和一辈子在一起相互扶助而过的生活,都将不会因他们的消失而消失,那些记忆都被印在了他们的灵魂里,若是还有下辈子,那么,他们还会因为这些记忆而相逢,无论性别,无论年龄而在一起。

他的一生被他写进了书里,只要有人会去看,就能够体会到他和他在一起的美好,会理解他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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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大唐后妃传:珍珠传奇》小说原文结局内容

全文共 2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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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后妃传:珍珠传奇》讲述了吴兴才女沈珍珠在经历血海深仇、深宫争斗、安史之乱后与广平王李俶不离不弃,始终坚守家国大义的故事.yuwenmi小编整理小说原文结局内容,快来看看吧。

沈珍珠轻咬双唇,道:“我便走了,你穿成这样,也不必送我。自有肩舆抬我出去便可。”

李豫终于侧过头,左掌死死的抵着文杏大柱,说:“好。”

沈珍珠曲身朝他微福,正待转身,他却猝然将她腰肢一揽,她胸臆激荡,万般心绪哽咽在心,说不出一句话,只能任由他紧紧拥住,他声音喑哑干涩:“我会等你。”

他慢慢放手,后退,背过身去。

她的泪水反倒充盈眼帘,绝然转身。

肩舆行得不紧不慢,至永福门停下,需步行数十步方至重明门。沈珍珠行得极缓慢,一步比一步艰难,却执意不让身畔宫女搀扶。待行至重明门正门处,见慕容林致与薛鸿现并一辆马车正等候着她,她脚下一软,慕容林致与薛鸿现双双奔上,一左一右将她扶携住。

沈珍珠抬目望那九重宫阙,宫门幽深,天阙如云,渐的在她面前失去色彩,她喘息道:“快,扶我上马车。”

马车行进速度平缓,沈珍珠只觉眼皮深重,浑身上下无一丝点儿气力,隐约有些微温暖的阳光透进来,又有一滴泪滚落到脸上,她喃喃道:“鸿现,别哭。”

听见薛鸿现稀里哗啦拭泪的声音,“你怎么知道是我哭,不是慕容林致呢?”

沈珍珠勉力一笑,“当……然,林致……是我见过……最了不起的……女子,你,一定要……好好的……学她。”手上微暖,听得慕容林致说:“你也是我最敬佩的女子。”

沈珍珠笑着摇头,只是嗜睡如命,昏沉沉偏头睡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恍惚中马车轻晃如摇篮,便朦胧问道:“我们……到了哪里?……有没有……出长安城?”

慕容林致道:“还没出长安城,到曲江池了,不一会儿便可出长安。”

沈珍珠仿佛身上来了些气力,“曲江池?”她徐徐艰难的睁开眼,“扶我下去,我想看看……”

慕容林致与薛鸿现对视一眼,唤马车停下,两人合力将沈珍珠扶出马车,半躺在曲江池畔的草地上。

五月里的曲江池畔,酷热难当,惟有瘳瘳数人游玩赏乐,间歇偶而传来少女娇美天真的嬉笑声。

沈珍珠依依睁目仰望,说:“天,真蓝啊。”

若干年前,曲江池畔春如织,她与素瓷、红蕊相伴游乐。一切的缘起,都在这里。前承起合,仿佛一梦。

她恍惚听到半空中有人吟诵诗句,绵延不绝,萦绕天地,竟绝似她当年清越的声音:“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她听到安庆绪说:“不知十年后再游此地,该是如何。”

默延啜说:“我回纥王庭之门,永远为你敞开。”

流光溢彩的辂车旁,李俶陡然伸手挽起她,说:“有我,别怕。”

“俶……”她徐徐吐出最后一个字,眸光黯淡,唇齿抿合。慕容林致与薛鸿现无声饮泣。

马车的车夫一直是背向而坐的,此际缓缓回头,走下马车,摘去头上的绩巾。

慕容林致抬头,哽咽着唤道:“陛下。”

他半跪下来,将她紧紧纳入怀中,下颌抵着她的额头。

他的心从此不再疼痛。

这颗心,随着她的离去,行将就木。

“贵妃始终以为沈后娘娘不肯原谅她,一切是她的错,为着当初娘娘一句‘魂归太虚之时相见’的戏言,竟会傻到认为自己之死会令娘娘回宫见自己遗骸一面,可以让娘娘与陛下重新‘相见’,居然在正值盛年之时,饮药自戗!”严明感慨,“她的这片心,也不枉陛下册她如此尊贵的位份——”

李豫倦怠的阖上眼,过了一会儿,又低咳数声,仍是不说话。

“启禀圣上,史官在宫外候旨。”内侍以极低极细弱的声音禀报。

李豫半眯起眼,严明遂恭身退下。

史官年纪极轻,以史为姓,其父去年病故,世袭而就。

李豫问道:“本朝之史,卿家修撰得如何?”

史官揖礼,不卑不亢,“微臣由宝应元年始述,至今晨圣上宣诏令太子监国,无一遗漏。然高祖太宗早有遗制,圣上不可干预史官撰史。”

李豫低声咳嗽,待喘息甫定,淡然道:“朕只想听听卿家是如何写太子适生母沈氏的。”抬目直视史官,“你可有带来?”这样的病势危殆中,眸光仍是凌厉迫人。史官深吸一口气,不敢对视,恭身答道:“微臣没有带来。然微臣既日记万事,自有执笔不忘的本领,所记每字每句,皆在微臣脑中。”

“那便吟诵与朕听。”李豫断然道。

史官迟缓一下,缓声吟道:“太子适生母沈氏,吴兴人,世为冠族,父易直,秘书监。天宝十二年,上为广平郡王时,纳为正妃,天宝十四年,生太子适。禄山之乱,玄宗幸蜀,妃从幸不及,流落民间,其后被拘于东都掖庭,上犯险迎回凤翔。及上册拜为太子,为太子妃。宝应元年,生升平公主,月余,以病薨逝,上感念痛哀。”

李豫以手指轻弹榻上明黄锦锻,慢慢说道:“卿家实是能人,天下皆知沈氏忽失踪迹,朕十七年遍访三山五岳,虽寻觅不得,但仙庾岭、三皇山诸处均曾有传她的踪迹,卿家竟敢说她已然薨逝?”

史官一笑,微微恭身,“为史官者,必得有千眼千手,知天下人所不知,秉史直笔。”

李豫不置可否,复阖上双目,沉默良久。

史官伫立原处,以为皇帝昏睡过去。正待呼唤太医入内,忽听李豫朗声道:“卿家所述有误,该当这样记下:太子适生母沈氏,吴兴人,世为冠族,父易直,秘书监。天宝十二年,上为广平郡王时,纳为正妃,天宝十四年,生太子适。禄山之乱,玄宗幸蜀,妃从幸不及,流落民间,其后被拘于东都掖庭。及上破贼,收东都,见之留于宫中,方经略北征,未暇迎归长安。俄而史思明再陷河洛,复收东都,失其所在,莫测存亡。上遣使求访,十七年寂无所闻。”他抑扬顿挫一口气说完,又是连声咳嗽不已,浓血沾染到明黄锦缎上。

因着烛光幽暗,史官也看不甚清,执拗回言:“恕微臣不能领旨。”

“廖廖数笔篡改,于本朝之史毫无影响。”李豫声音严厉起来。

“一来,篡史违背祖制家训,微臣不敢为;二来,此笔篡史,于圣上圣德有亏,若流传后世,必有纷纷议论,以为圣上危难之时弃糟糠,薄义寡情,为皇帝后再觅发妻,惺惺作态。”史官说话铿锵有声。

李豫失笑,“这是朕心之所甘,后世纷扰述评,便由朕全力承担。卿家也算不得篡史,自安史二贼之叛,我大唐史料散佚者多不胜数,卿家只当沈氏之事散佚失传,多属传闻,无法验明属实便可。”复深深叹息,看着幽明灯火下面前年轻的面庞,说道:“卿家既知朕要如此修改史记,当可体朕之心意。何以不能成全朕呢?”

史官感怀于心,身躯微微颤抖,忽的猛咬下唇,一揖至地:“微臣领旨。”转身疾步走出。

李豫面上徐徐绽开笑意。

她已然远离尘嚣纷扰。

然而,既然她希望天下人都还认为她活着。

希望他还以为她活着。

那他便让她永远活着吧。

活在他的心间。

活在这山水之间。

让他俯瞰这万里河山,江南明媚,中原厚朴,南蛮苍莽,塞北黄沙白草,处处都有她的气息精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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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时放弃更好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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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的零花钱终于积攒到二十元了。因为我想买一副乒乓球拍,我看中了一个二十元的乒乓球拍,可是我的零花钱不够,我一天一块钱,攒了二十天才攒到二十元。于是,我把小猪存钱罐里的钱都到了出来,兴高采烈的拿着二十元去买乒乓球拍。

到了商店,里面的商品琳琅满目。我东找西找,终于找到了心目中的乒乓球拍,一看,只剩一副了。我跑到收银台,忽然,我看见一个小男孩眼巴巴的看着一个十五元的文具盒被收银员收回去了。我停止付款,向收银员阿姨问了一下小男孩怎么了。原来他在来商店的路上把十五元弄丢了,他想买的文具盒被收了回去。这时,我突然冒出一个疑问:要不要帮小弟弟买文具盒呢?要的话,乒乓球拍就没有了,不要的话,是不是有点狠心。当时,我当机立断,决定了,帮小弟弟买文具盒。买完后,小弟弟向我谢了一声,就高高兴兴抱着文具盒回家了。我心里一阵暖流冲了上来,但我坚信,我的做法并没有错。于是,我拿着剩下的五元钱回家了。

有时,放弃也是一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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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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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海上发生了一件离奇而神秘的怪事。引起了渔民,商船、海军和各国政府的注意。原来是海里出现了一个体型庞大的怪物。看到过它的人说,足有100米长,比巨鲸还大得多。有的轮船还被它撞了个大窟窿。

为了保证海上交通安全,美国海军部派出“林肯”号驱逐舰,组成远征队,去寻找并除掉这个“海怪”。法国巴黎自然博物馆,生物学教授阿尤纳斯,受邀参加远征队考察。

他们从纽约出发,绕过南美洲,进入太平洋,经过几个月的海上搜寻,一直没有找到“海怪”。正在他们垂头丧气,准备返航时,发现了一个长长的黑色物体露出海面,海面上留下一行白得耀眼的浪迹。“林肯”号全速追上去,但那怪物你快它也快,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船长气得不行,下令开炮。炮弹打到“怪物”身上,直接滑到了海里。

天黑了,“怪物”停在了水面上。为了不惊动它,“林肯”号也停了机,靠惯性慢慢跟上去。只有20米了,捕鲸能手尼德举起鱼叉,使劲投了出去,像是碰到坚硬的壳体,发出响亮的声音。只见“怪物”发怒地冲过来,撞得“林肯”号剧烈摇晃,阿尤纳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尼德被抛下了大海。“林肯”号落荒而逃。

他们在海里挣扎着,游到了“怪物”背上。这哪是什么动物,分明就是一艘巨大的潜艇。过了一阵,潜艇启动了,一边前行,一边慢慢往下沉。三人慌了神,使劲敲打外壳。终于舱盖打开了,出来几个人,把他们押进了舱里。

这艘潜艇叫“鹦鹉螺”号,尼摩船长开始把他们当敌人。后来了解到,他们只不过是在追逐,捉拿“海怪”,并不是要消灭“鹦鹉螺”号。同意把他们留下,作为乘客,一起行动。

潜艇到了太平洋腹地的一座小岛,叫克利斯波岛。尼摩船长邀阿尤纳斯教授去海底打猎。他们穿上潜水服,带上特制的枪,走在海底的沙滩上。阳光斜射海面,经过海水的折射,给海底的岩石、植物、贝壳和珊瑚染上了缤纷的七彩,相互交融着、变换着,美不胜收。到了100米深的海底,阳光不再明亮,只是隐约可见。成群的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最后,船长打到一只水獭,皮毛十分漂亮。

一次,“鹦鹉螺”号在靠近新几内亚的一个小岛附近,触礁搁浅了。要等到满月涨大潮,才能退出来。这期间,他们受到土著人的围攻。土人拿着弓箭长矛,趁着退潮,向潜艇围过来,足足有五六百人。阿尤纳斯教授脸都吓白了,尼摩船长说:“不用怕,我有办法”。有20几个胆大的土人爬上了潜艇,结果刚接触到扶梯,就一个个,大叫一声被打到海里。原来是尼摩船长在扶梯上通了高压电。

“鹦鹉螺”号从太平洋,驶到了印度洋的锡兰岛附近,这里的珍珠举世闻名。阿尤纳斯教授在尼摩船长的带领下,去参观采珠。每年这个时节,都有许多人来这里采珠。他们划着小船,在采珠人身上捆根绳子,脚间夹块石头,跳到海里采珠。他们可没有潜水服,每隔30秒就必须上来换气,而且不是每一个珍珠贝都有珍珠,要看运气。尼摩船长一行,穿着潜水服在海底观看。突见一条大鲨鱼,张着血盆大口向一位采珠人冲过来。采珠人闪到一边,但还是被鲨鱼的尾巴打翻在地。鲨鱼一个翻身,回过头来,眼看采珠人性命不保。尼摩船长抽出短刀,冲上去照鲨鱼的腹部猛刺一刀,鲜血染红了海水。但鲨鱼并没有死。又向尼摩船长扑来。危急时刻尼德拿着鱼叉赶到,刺死了鲨鱼。尼摩船长和采珠人得救了。

“鹦鹉螺”号从亚丁湾,通过海底隧道进入大西洋,又从大西洋南下穿过南极,然后从美洲经过北极,达到挪威海域。他们在海底,打捞了古代沉船中的珍宝。见证了地壳运动沉入海底的城堡。欣赏了海底的奇幻美景,也经历了无数险境,最后,终于回到了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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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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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皇帝这本小说大家有没有看过,是不是特别精彩过瘾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足球皇帝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2年利物浦成为了史无前例的七冠王,红色王朝在欧洲成为最耀眼的存在!

利物浦俱乐部也通过球队在竞技场上的巨大成就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秦雄的个人品牌在欧美市场也获得了显著的提升。

2012年的夏天,利物浦完成了新一轮的建设。

门将位置上引进了更年轻的库尔图瓦,边后卫位置上补充了经验丰富的老将斯尔纳,中后卫位置上花费了天价从多特蒙德引进了胡梅尔斯,同时还从多特蒙德带走了德国天才格策,意欲将其打造成为杰拉德的接班人。

利物浦一系列建设举动令红军在欧洲赛场保持着顶尖竞争力。

在随后几年里,完成了三年两夺欧冠,在2016年之前成为了比肩皇家马德里的欧冠十冠王!

唯一遗憾的是在2014年的世界杯,秦雄率领中国队以极限防守反击艰难地杀入了半决赛,最终败给了当届世界杯冠军德国队,秦雄泪洒赛场的画面令所有中国球迷心碎,三四名决赛中中国队又输给了荷兰队,将中国队世界杯历史最佳成绩刷新为第四名,也追平韩国队在2002年世界杯创造了亚洲球队世界杯参赛最好成绩,2015年亚洲杯再度夺冠,此后留下了一个脍炙人口的说法:足球皇帝秦雄在位一天,中国队亚洲无敌手!

2018年世界杯中国队小组出线便被淘汰,33岁的秦雄竞技状态开始走向下坡路,巅峰不再,但是他依旧成为了世界杯进球数最多的球员!

秦雄直到2019年夏天才以34岁的高龄离开了利物浦,带着妻子孩子奔赴美国大联盟。

他在欧洲赛场的职业生涯总共7次夺取金球奖,10次欧冠冠军,书写了一系列的个人记录,被视为21世纪的记录缔造者。

秦雄退役那天的新闻成为了轰动全世界的消息,全球无数球迷为秦雄送上了祝福。

而秦雄在退役后选择继续从事足球工作。

在中国领导人重视足球的发展之后,秦雄以绝对的威望成为了中国足协的掌门人,并且兼任亚足联副主席。

秦雄将他职业生涯所学习和总结的经验植入中国足坛,从底层建设中国足球的根基,在十年之后,中国队在缺席了三届世界杯之后,终于又有了一批能够站在世界舞台上的球员,同时中国队也已经恢复了亚洲霸主的地位。

那些被誉为秦雄的孩子,成为中国球迷心中的骄傲。

在49岁时,秦雄入主了fifa,成为了国际足联的掌门人,以更大的舞台推动足球在全球范围内发展!

作为一个时代的绝对巨星,秦雄虽然终身没有获得过世界杯,却被誉为无冕皇帝。

他影响了数不清的后来者,同时改变了亚洲足坛,还有此后从政改变了国际足坛的局势。

他被誉为活着的传奇!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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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永不放弃作文700字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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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追我赶,全速奔跑,奋力冲刺,一帧一帧转瞬即逝的画面汇聚成了我对昨日百米赛场的记忆,历历在目。

此次省锦标赛,汇聚了全省多所中学的顶尖田径高手,参赛选手数量之多、水平之高,都超过了我以往参加的任何一场赛事,比赛将04年之后归为一组(初中组),06年底出生的我完全不占优势,身高更是矮了人家一截。我将心态调整到最好,下决心一定尽全力,跑出自己的最快速度,超越自我,赛出水平和风格!

“各就位,预备,—-哔!”随着一声发令,我像离弦的箭一样,向终点飞奔。我旁边的3道也不甘落后,紧紧跟着我,我们两状态胶着,谁都不想输给对方,起跑后我们开始速度不相上下,几乎齐头并进,我清晰地听到对方急促的呼吸声和紧张快频率的步伐声音,我非常紧张,心脏剧烈地跳动,我没有0.001秒的余地犹豫或松懈了,我努力调整呼吸,奋力抬腿,想尽力甩开她,可这位和我“并肩作战”的战友似乎也不想落后于我,她一大踏步似乎要超过我,而下一刻又被我越过一个肩膀位,她没给我任何超越的机会,我们一会相差一点点,一会平行,2个人都快贴在了一起!这短短十几秒的百米距离,我俩的交锋就在电光火石之间,输赢也只在一刹那。

马上冲刺了,我向来后程薄弱,加上心情紧张,眼看着就要被她抢先一步撞线,看到她的肩膀快速摆到我前面,我被庞大的危机感笼罩,脑海里一个声音在喊,再不拼,你就输了!我用尽全身力气,屏息凝视终点,身体重心大力前倾,终于得到先触线优势!我眼睛的余光告诉我,我比对方先碰到终点!

最后,我以0.01秒的优势,战胜了对手,战胜了自己!

这0.01秒,太快了,如银河里星光一闪,而对我来说,却具有非同凡响的意义,它对任何人来说也许都是微不足道的,而对于我却是一个神奇的、充满力量的数字,它见证了坚韧不拔、奋勇拼搏的一瞬间,见证了永不言败的体育精神。我将永远铭记这一瞬间,并带着勇气和力量,继续向前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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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表情包里没有放弃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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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欣赏着自己的各种表情包时,总会忍不住捧腹大笑,各式各样的截图配上风趣幽默的文字,总让人忍俊不禁。

我的表情包里,都是满满的正能量,它们促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也在我遇到困难时告诉我,不要放弃,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如今,每当我坐在电脑前,都会想起那一幕。一次,学校的编程比赛,老师早早替我报了名。我日日夜夜头疼不已,每次打算放弃,又不知该如何拒绝老师。每当我做任何事,脑海里都会想起老师的那句话:“一定要晋级到市里的比赛,别让老师失望。”我可谓寝食难安,面对电脑时头脑总是一片空白,心里无比烦躁,总是爱发脾气来发泄情绪,我也不知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那天晚上,我照旧坐在电脑前,不停地研究。不然做个保护环境的动画?不行,太普通了。做个小游戏?不行,太简单。我的想法一次又一次被自己否定,心里一点也不痛快。盛夏的夜晚是很热闹的,十点多了街上还是一片汽笛声,房间里虽开了空调,但我的额头上还是渗出了汗珠,眼皮愈发沉重。当我准备关上电脑时,屏幕上跳出了一个小窗口——史上最雷采访之傅圆慧表情包。我好奇地点了进去。“哈哈!”这传说中的表情包少女逗得我哈哈大笑,扬声器传来那声:“啊?58秒95?”让我心底的郁闷瞬间被冲散。咦,我突然有了灵感,猛地一下坐直了身子,打开了程序。灵感像泉水不停地流淌,我做得越来越顺手……

后来,虽然比赛结果没有那么理想,在校选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却没有晋级市级比赛,但我却在那一瞬间豁然开朗。我没有选择放弃,也许坚持就是一种胜利,它让我看到了另一种风景,只要乐观向上,不轻言放弃,我依然会为自己而骄傲。

各式各样的表情包充斥在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这次,它带给了我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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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本来可以放弃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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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道路有两条,一条近,一条远,我选择了最远的那一条,即使那条路充满了未知的危险。因为,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充满未知的路才能让我们成长。

夏季是个让人难忘的季节,中考、高考,多少人失利,多少人成功,而成功的背后总少不了辛苦的汗水。

我是个九年级的初中生,明年将是我面临中考的时候。我的成绩并不好,是差生中稍微好一点的。

今天,老师将我们上期的成绩给了出来。没看成绩时,我心里还想着我的成绩还可以吧?然而结果超出了我的想象,我的成绩是那么的差。我当时还幻想,我可以考上高中吧?我心情很差,想要放弃读高中,选择读职高。我把分数拿出来对比职高的分数,结果我连职高都读不了,心情差极了。

我想要放弃读书,回家跟爸妈一起打工。可心里又想考高中,不想放弃。

我自我嘲笑:分数那么低,连职高都读不起,还想考高中?痴人说梦话吧!

下午有一节数学课,数学老师的一句话改变了我。她对我们说,上期的成绩不代表中考,九年级是重点,你们要认真学,加油!

那一次,数学老师还对我说,你的数学进步了。我当时好高兴,因为我的数学从来没有被老师夸过。我心里还想,下次再考高点。就是那句话,让我的信心回来了。我可以努力,可以认真学习。

我心里想,幸好还没放弃。我本来可以放弃,但我选择坚持,不放弃、认真学就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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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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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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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全文共 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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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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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二关于放弃的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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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是这样的一种生物DD得到手的东西不会轻易放弃,得不到手的东西更不会轻言放弃获取,尽管那些东西对自己来说并不是特别有益。其实,这只是我们不懂得放弃。

懂得放弃,并不会让你失去太多的东西。

我曾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则问题:有一个正处于高三时期学习异常紧张的学生,他身上没有太多的钱,而一本书与一个便当就摆在他的.面前。如果你是那位学生,你将会选择什么?我当时没有多想,马上选择了书,因为那问题已经说明了那是一位“正处于高三时期学习异常紧张的学生”,所以凡是人的根据第一反应当然是选择书。我在看那问题的答案,我发现我错了DD那位学生那是选择了便当,而他从没有后悔过自己的决定,因为就算那本书再珍贵如果没有便当填饱肚子而累垮了,读什么书都只会是徒劳无功。那答案说的很对,有了书,没有便当,你饿死了,哪有再多的书都没用了,但有了便当,你就算没有书,也还是可以继续生存下去,在人生的道路上寻找更多有益的书。

懂得放弃,有时候可能会让你的人生更俱辉煌。

在人生的道路上,许多人都片面地认为放弃了某些事物只会导致坏的结果,例如中国以前的统治者放弃了坚持抵抗外国的侵略,而导致了后来的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对,没错!中国确实是因为当时的“放弃“而造成了今天的落后!但换个角度来想,如果不是当时清政府只会逃避与放弃,中华儿女也不会毅然站

起来!为保卫祖国而激活自身的坚强意志!也不会有中国后来的迅速崛起,也不会有足以令外国对我国刮目相看的辉煌成就!先抛开清政府当时的”放弃“是对与错不说,放弃带给我们的不仅只有坏的结果,还有让他人无法相信的成功。

懂得放弃,生命中的点点滴滴才会色彩缤纷。

若一个人一辈子都在执着对梦想的追求,那么尽管他在醉酒梦想的旅途中是多么地苦多么地累,他的生命画册里也总是会缺少一点色彩。因为那个人执着,从未尝试过放弃。尝试方式,会让一个人的心情跌宕起伏,比起执着追求永不言弃的人生更多了一些红色的激情;尝试放弃,会让一个人的思想开放、感悟现实,让内心更多了一点绿色的充实;尝试放弃,会让一个人更加懂得如果学会宽容、学会满足、学会换个角度看世界,让心胸变得如同蓝色的天空一般明朗、开阔……

懂得放弃,正如学会手握带刺的蔷薇,尽管现在上了自己,但放眼看开,整体是那么的绚丽、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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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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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夹在那本亡父遗留给他的圣经里。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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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放弃也是一种美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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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班潘致祥

大家应该都知道有这样一位老人:他的一只鞋掉窗外了,但他却出乎意料的又把一只鞋也扔了出去。是的,一只鞋在身边有什么用?

还不如全扔了,还能让捡到的人穿,起到一定的作用。有时放弃也是一种美。人的一生有数不清的短处,也有数不清的长处,认识到自己并不适合干这行时,你必须学会果断的放弃,不必用残碎的石头添补不尽完美的人生大厦。当你遇到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时,请选择放弃……俄国诗人普希金曾经说过:“我们渴望成功,但在成功的同时,就必须有所放弃,让放弃成为可爱。”

记得有一天,我上午放完学后,正在回家的路上,我走着走着,发现地上有一张10元钱的纸币,我弯下腰,捡起了这10元钱,正准备把这10元交给保安叔叔的时候心想,如果我自己把钱放在口袋里,不拿出来我就可以拿着10元钱买很多东西。例如:一元钱一根的香肠,两元钱一支的笔,几块橡皮,和几瓶饮料。如果我把钱交还给失主的话这些所谓的一切就都会消失。在这纠结的情况下,我思量了许久,还是把这10元交给了保安叔叔。我放弃了利益的诱惑,却得到了道德的肯定,能不说放弃是一种美吗?

山之所以成为山,是因为选择放弃了平坦;河流之所以成为河流,是因为它选择了放弃停驻。只有懂得学会放弃的人才明白,山,如何站成一种尊严;水,如何淌成一脉智慧。因为放弃也是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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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叶笑的小说十二魂结局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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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魂本就是十二个魂魄构成的世界,每个魂魄代表一个时辰。这些魂魄所存在的世界,所遇到的人都是按照现实世界来的,本来他们应该在这里安稳过日,但是墨染要破坏十二魂的世界,于是必须让这些魂魄伤心欲绝,想要拼命逃离这里,才能顺利收集十二魂。

在最终篇中,大家将会知道,原来十二魂世界的悲剧和因果,都是墨染一手安排。

萧颜为什么会穿越?墨染为什么让叶安去见宁惜时?谢长君作为贵族继承者为什么会去边塞青城,以至于遇到墨清颜,还教授她这么久?是谁让谢家家主找一个年纪轻轻的许长欢去接自己的继承人?……

原来这一切,其实都是墨染早就安排好的结果。相遇,相爱,可悲,都在墨染掌控之中。

而最终叶安和墨染带着其他十一魂走出了十二魂的世界,只留下谢子商一人在这个世界里,于是十二魂的世界继续存在,其他天命师的魂魄在那里继续保留,唯一的缺陷就是十二魂的世界永远只有谢子商那一个时辰。

离开十二魂的世界后,所有人都在自己体内苏醒,然后再见到十二魂世界中的男女主,各自有了各自的人生。

萧颜没有穿越,一直在皇宫长大,然后在宴会上见到谢欢,觉得很熟悉;

宁惜时没有毁容,在街上与男主再见,一瞥之间,便觉前世已经相识;

墨清颜不曾见过谢长君,一生留在青城,相夫教子,安稳成人。后来伴随夫君上京面圣与谢长君相见,谢长君看了许久,也只是问了句:“夫人,你我是否是在哪里见过?”;

谢彦没有在年少时与女主相见,但一直有一个执念,于是谢彦年近30时初次见到女主,便骑着马追过去,一直死缠烂打将女主娶回了家;

……

总之每个人有了每个人的归宿,平安幸福。而十二魂世界里发生的一切,也就是你们之前阅读的十个故事,其实从来不曾存在。

这算个HE结局,但是也算是一个BE的结局。

而叶安作为最后一个天命师,终于知道了对天命的敬畏,从此再也不逆天改命,而墨染就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从此,此世再无天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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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应不应该放弃中考满分

全文共 1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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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快要完成一件事时,在最后一步因困难而放弃了,那么你将会一事无成。坚持就像一缕阳光,带领我们从黑暗中走向光明;坚持就像沙漠中的一片绿洲,让快要迷失方向的人找到自我;坚持像一位医生,让快要放弃理想的人找回自信。只要你一直坚持下去,那么你走向成功的路就不远了。那一天,我不再放弃。 When you are about to complete one thing, give up because of difficulties in the last step, then you will have nothing.Persistence is like a ray of sunshine, leading us from the darkness to light; persistence is like an oasis in the desert, so that people who are about to lose their directions to find themselves; insist on a doctor, let people who want to give up their ideals to find their confidence.As long as you keep persisting, then you are not far away.That day, I no longer give up.

开学没过几天,就迎来了体育考试。老师对我们说:“这一次考试很重要,考试的分数要记入中考总分……”听到这儿,我就有点慌了。啊!完了,寒假在家一直躺着,我没怎么运动,也就是出去买买零食而已,全身的肌肉几乎都退化了,而这次考试竟然要记入中考总分,我要怎么办才好?虽然我短跑跑得很快,但这是长跑啊!而且,我的肺活量也没那么多。我看了看班上的长跑健将们,他们一个个信心十足,跃跃欲试。完了,如果有他们在,那我还跑什么呀!我估计我最多也只能拿六分。忽然,我的几个同学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加油,一起努力!千万别放弃!”

我们一起来到了操场。比赛开始了,只听一声枪响,我就像拉满弦的弓箭一样射了出去。起初,我跑得很轻松,慢慢地,我找到了感觉,不快不慢地跑着。才跑到一半时,我竟然开始喘粗气了,速度渐渐慢了下来。忽然,我感觉一阵风吹过,那风像是在把我往前推。阳光照到我身上,暖暖的。班上的同学一直在为我加油,于是,我憋着气,一步一步向前跑。

前面的同学不知怎么了,越跑越慢,我竟然就跑到了他们的最前面。眼看着就要到终点了,我却已经累到走不动了。我突然想到了我小时候考试的一件事。我把试卷前面几题都写完了,而到最后一题时,我写到最后一步却写不下去了。我想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还是犹豫不决,放弃了。可试卷发下来以后,我发现,那题前面的步骤都写得是对的,而最后一步,我想的也是对的,但是,我放弃了。那一次,如果我没有放弃,那我一定会是满分。那时的我放弃了,这一次的我绝不能放弃。于是,我用尽最后一口气,咬牙冲到了终点。

风吹过来,多么凉爽,太阳照着我,如此温暖,白云飘过,似乎也在为我的坚持喝彩!

那一天,我不再放弃,我坚持到了最后一刻。我也不知当时的心情是怎么样的,只知当时的我就像一只迷路的小鹿,被黑暗遮蔽双眼,而当我走出黑暗后,才知道世界是多么美好。只有坚持,才能成功。如果一直想放弃的话,那么你将会一事无成,成功的阳光永远不会照耀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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