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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我抓紧我小说大结局【优秀20篇】

《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下面请继续阅读开学吧为大家提供的小说读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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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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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周,我读了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里面一个个生动鲜明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宋江,一百零八将之首,人称“孝义黑三郎”、“及时雨”、“呼保义”。宋江,他原是郓城县押司,后来他投靠了梁山泊。在当时战乱不断的时候,有人能组起一支队伍就不容易,看一下三本大名著中的三位主人公刘备、宋江、唐僧,他们三个不都是平凡的人吗?水浒传中,我最狠得就是高俅,高俅在把宋江等人招安后,就带他们打辽国以及方腊、田虎、王庆的起义军,回朝后不久,就被高俅等人用毒酒害死。我觉得最能打醉拳的非武松莫属,因为他在景阳冈打虎,醉打蒋门神,让他名声远扬,而且也让人知道他的醉拳有多厉害。

最有智慧的就是吴用了,足智多谋的他,宋江就是靠他打的胜仗。再说一下黑旋风李逵,有事李逵是讲义气也讲道理,可是有时他也不讲道理,就比如他去赌钱,钱都赌光了,他就抢别人的钱回去交差,这时的他就是不讲道理的。

水浒传让我感受到当时的农民的生活的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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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小说《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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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它让我十分感动。

从这本书中我才体会到友谊是可贵的,如果你不去珍惜他,它就会很快就会消失。读过了《爱的教育》后,我最终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我读到洛贝谛跑到马路中央,把惊慌失措的小男孩往马路边一推。自我却被马车扎伤了,这是多么伟大的举动呀!他真的好英勇啊!这时我的心中感受到一股强烈的爱的力量涌入到我的心田。当我读到无论谁向卡罗内借小刀或什么,他都会借给他,甚至送给他。如果在一百个人中,其中不必须会有一个像卡罗内一样的人!当我读到奈利向老人砸去一块石头时,我惊呆了!没想到他会这样对一位老人做出如此野蛮的举动,我很气愤,甚至想进入这个书中替老人讨回公道!可是当我读到他向老人深深鞠了一躬,然后依偎在老人怀里时,我的眼睛模糊了,因为我当时并没有想到他会很有勇气的站出来向老人十分诚恳道歉!这代表着他与老人之间的一份情感是分不开的。

人与人之间最珍贵的就是友谊,如果你失去了友谊,就等于失去了朋友、同学。《爱的教育》能够告诉我许多东西,也告诉了我人生中许多无比重要的东西。

我们都要以真诚的心去对待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用真诚的心去对待你。在以后的时间里,我必须要以这样的心态与每位朋友同学相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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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演义经典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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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国家的兴衰史,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了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这五部分。读完《三国演义》,真是受益非浅!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书中人物诸葛亮是智慧的代表,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即使死后也能用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但智者千虑,终有一失,忘记刘备临终嘱咐,错用纸上谈兵的马谡而失去了街亭,致使多年伐魏无果,未能完成刘备的遗愿,带着对蜀国无尽的牵挂病死于五丈原。

也许,诸葛亮再多活十年,隆中理想就能实现。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多学知识,争取象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但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养成积极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为将来实现理想奠定基础。

《三国演义》是一本企业家创业之书。刘备有很大抱负,找到张飞原始资助,又与气度不凡、武功盖世的关羽桃园三结义,拉起几百人队伍开工了,干了几年,业内小有名气,属中小企业,但不懂包装升级,仍原地打转。于是董事长刘备亲自出马,三顾茅庐,请杰出CEO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在隆中就将企业升级蓝图计划完备,没干几年,就打败诸多竞争对手,商标“蜀国”上市了,占市场份额30%。但传到富二代“刘禅”手上,只知吃喝玩乐,不思进取,几十年先辈创下的基业没几年就给玩没了。

而曹操堪称创业大师级人物,他既是董事长,又是CEO,集中了优秀企业家必备的优点。优点一:会抓住机遇、投机炒作。刺杀董卓,胆略过人,随后揭竿而起,“曹家”有名了;优点二:重视品牌的建设。挟天子而令诸侯,实现了品牌的跨越式升级,成了垄断国企,中小企业已无法与他竞争。优点三:知人善用、用人之长,爱惜人才。曹操有许诸、典韦、张辽、徐晃、曹仁等千员猛将,谋士无数,在魏国发展的过程中从来不缺乏人才。即使这样,在竞争对手关羽走投无路时仍收留并待为上宾,赵云单骑入百万军中救幼主时曹操不忍用箭伤之。在打败袁绍后将手下通敌竹简全部销毁,将心比心,很有情商,气度如虹。优点四:善于总结成败原因,拿得起、放得下。经历过火烧赤壁等无数次失败仍谈笑风生,总结得失,鼓舞士气。不过,曹操疑心重,杀了名医华佗,而害了自己。

读完《三国演义》这部名著,我感到它里面蕴含着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现在只能理解一点点,等长大了,一定会理解得更多。

阅读能够学到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我渐渐喜欢上了阅读,今后就让良好的阅读习惯陪伴着我们茁壮成长。这是我在暑假里阅读《三国演义》后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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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逆鳞小说原文结局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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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牧羊重登绝巅,俯视天下苍生。

他目光冷咧,望着那群背弃弃义的无耻小人。

他们害怕,瑟瑟发抖,眼中有无尽的恐惧以及……悔恨。

如果你以为他们的悔恨是因为对龙族挥动屠刀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们恨,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发现,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杀了李牧羊。

陆契机一身白衣胜雪,绝美而灵动,觉醒凤凰之心的她,更加出尘,美艳不可方物。

“人类已经知错,付出了那么多人命的代价,龙族已经复活,这些已经够多的了,龙王,你还要再斗下去吗,还不停手吗?”

黑龙王,不,现在应该称他为黄金龙神。

“这些就够了吗?不,这些还远远不够,我要让他们死,让九国的领导人,还有这些道貌岸然的所谓人族精英,人族大英雄,全部都要死。”

陆契机高飞九天,化身为凤。

“龙王,万载的已经过去,你已经被仇恨磨灭了心智,放下吧,放下心中的仇恨,让那些都过去吧。”

李牧羊双目血红,他咬紧牙关,一字一顿道

“放下?

你要我放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如山的仇,那似海的恨,你要我放下!!!

你问问那怒江之中的英灵,你问问我身后的弟兄,一句而今复活,便将所有磨灭,那你可知道,这万年他们是怎样过来的吗,你又知道,这万载以来,我……又是怎样过来的?

呃啊……”

龙王一怒,天摇地动。

“欠我的,欠我族人的,我要他们十倍,百倍,千倍,万倍的偿还……”

天地苍穹下,有惊雷炸响,天地间,下起了大雨,。

龙王怅然,翻手为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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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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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丞哥,我爱你”的时候,我觉得窗外午后的阳光是那么明朗。

终于,爱上一匹野马,也可以让它在自己的草原上纵情撒野了。

之所以打五星,是因为我看完一整本书都觉得,此文并没有强行分出个攻受,不是攻受之间的打情骂俏,并且不仅仅是两个男孩之间的爱情,它关乎作者对于生活与成长的理解,所以是很饱满的小说

另外,这是一篇有颜色的小说。一地颓废的灰白色中,有一两滴汗渍的痕迹,却又仿佛有丝缕的阳光,在努力地透窗进来,直到一片敞亮。

说是爱情,不如说,是两个在漆黑的夜空中放着光的孤独灵魂的相遇。只有他们能辉映彼此。优秀的丞哥来到了一个不属于他的钢厂,遇上了一个完全可以大放异彩却沉没在乌烟瘴气的钢厂的顾飞。

丞哥知道自己的格格不入,他是大城市长大的孩子,有着傲岸的灵魂,有梦想,有定力,他想要离开。顾飞也知道自己的才华横溢,可他拒绝触碰闪烁的微光,家庭的重负和从小便缠绕他的无数阴影让他离不开。

顾飞是在丞哥独自面对钢厂种种是非和不适应的时候,他坚实的后盾,而丞哥则是把顾飞一点点从黑暗中救赎出来的那个人。

细节,琐碎就是时光的组成部分,他们的特别,只有彼此最能懂,所以他们可以相爱。一起包饺子吃烤肉火锅,一起玩很智障的游戏,大飞给丞哥拍帅气的照片,丞哥像照顾亲妹妹一样爱护顾淼。比起激情戏,永远是简单的触碰和话语最为动人,所幸本文,嗯,两样都不少。但是无论是唠嗑的电话,下去吃早饭的信息还是耳鬓厮磨,每每语气清浅却温柔的时候,都是异常动人。

然而作者写得十分现实的一点也就是他们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一个人累了,便坚持不下去。可丞哥是谁呢?是最优秀的丞哥。哪怕被顾飞的一句“算了吧”放弃打击到几乎崩溃,从心脏痛到四肢百骸能把读者心疼到暴哭的丞哥,也会坚持下去。或许他是知道,这世界上的人如果一对一对地配对消失,他和顾飞也一定会是配着对一起消失的两个人,不会留下另外一个孤零零地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冥冥之中,他们分不开。不仅仅是因为顾淼的联系,而是早已习惯把彼此刻进生命。

丞哥无处不在,就算你说算了吧,丞哥也还是想要把你从泥淖中,一点一点拖出来,让你直面这个残酷的人生却依然笑得明朗,让你知道你就算要很慢才能够睁开眼睛,丞哥也一直在你身后。丞哥没有家,丞哥只有你。

或许是读者我本来就很喜欢又学霸又有点高冷有点酷又温柔起来就要人命的男生。所以蒋丞同学可以说是深得我心了。当然也很欣赏顾飞,只是我更喜欢蒋丞同学那种写在顾子里的坚强与骄傲。如果他不是这样,他就不会吸引顾飞,也不会强大到可以最终掌握自己的爱情与命运而不是被丢到哪里听之任之。

他们相互扶持,终于像彼此一样勇敢。

令我印象特别深的是高考。如果说读者我把丞哥的学习方法都记在小本子上是不是要笑死人了哈哈哈哈。这段描写真的挺真实的。因为细节作者把控得很好,丞哥怎么复习的,顾飞怎么照顾的,老妈子一样的老徐,霸气的老鲁,让人看了总是嘴角含笑。每一个配角都十分饱满。

我最喜欢丞哥说的,我就是学霸,但学霸不是不复习,我也很认真辛苦地学,你比不过我,就是没我能拼。

多么帅气,多么坦率的人!骄傲而有资本的人,只会另人敬服。

看到33%的时候打了四星,因为觉得作者的文笔并不是我特别喜欢的行云流水或是精致细腻型(虽然也不知道这两个有没有关系哈哈哈),作者的文笔挺平实,嗯,有点儿糙汉子的感觉,可是有些感情戏又能直接戳到你的心血管,让人欲罢不能。如果能够有些地方详略得当,再把控一下行文节奏,或许会更好。

但我看完了全书依然打了五星。不管在作者心里有没有攻受之分,至少我看起来随便飞丞丞飞常常是处在“力量持平”的阶段,或许是因为他们都有深深浅浅的伤痕,而都需要彼此去慰藉,他们是彼此扶持着长大的,他们两个在彼此身后,努力地强大,努力地倔强。

这本书对于只看过一两篇同人bl的我来说,也算是挺新鲜的了,但它有意思的地方不在于用bl本身来刺激读者的爽点,而是描写了两个孤独灵魂的相濡以沫。

我欣赏这种势均力敌的爱。我不排斥这样真正的两个成长着的,不断追求着强大的男生之间的感情。其实此文如果写成哥们儿情深,也一定是相当自然和感人的(当然bl就是为了bl嘛谁叫我们丞哥一开始就,嗯哈哈),因为我觉得最重要的不是男男,男女,男男中谁是谁的媳妇儿,谁要娶谁,不是飞丞丞飞。

而是,这个充斥着悲哀,苦难,艰辛,绝望的世界啊,我和你并肩而行,就拥有了所有这些词语的反义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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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追逐梦想,永不放弃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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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半以前,湖南卫视《天天向上》的舞台上站着一个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光芒的男孩子,主持人问他:“千玺,除了明星以外,你的梦想职位是什么呢?”易烊千玺豪不犹豫地答道:“老师,我从小就想当一名老师,直到现在从未改变过。”就这一句话不仅增加了我对他的好感,还让我进一步明确了我人生“梦想”――我想当一名老师。

最近这几个星期,电视、报纸、网络上时不时会有一些关于老师负面的新闻,比如“某某学校某某学生捅伤自己的老师、某某学生家长当众辱骂孩子的老师、某某学校某某老师被人举报办补习班收补课费……”这些负面的新闻使众多的老师感到非常愤怒、伤心与无奈。然而这些负面因素并没有抹灭我的梦想,反而让我更加坚定我的梦想,因为我相信,并不是每一个家长与学生都会这么无理取闹,理性的人总比无理的人多,而且我也相信,并不是每个老师都那么脆弱,不懂得保护自己,甘愿被无理的学生和无理的家长欺负。

我梦想有一天我能以老师的身份站在讲台上,听着学生们朗朗的读书声,看着我的学生通过他们的聪明才智解出一道又一道难题,看到这种场面,我别提有多欣慰了。

我梦想有一天,我能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办公桌,上面摆放着学生们的作业本,我拿着自己专属的红色钢笔,一边哼着自己喜欢的歌曲,一过在学生的作业本上打着一个又一个漂亮的红勾。如果学生的作业本上布满了红叉,我会把他(她)喊到办公室来,给他(她)仔细讲解每一道题,直到他(她)听懂为止,他(她)开心,我也跟着开心。

我梦想有一天我也能过教师节,办公桌上全是学生们送给我的鲜花、贺卡、小礼物,我希望所有学生能齐声喊出一声:“老师,您辛苦了!祝您节日快乐!”那时,我的内心一定是暖暖的,我一定会比过自己的生日还要开心!

梦想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总会在我急躁的时候让我平静下来;总会在我想要放弃的时候告诉我:“不要放弃,坚持一下,胜利就是前方等着我。”我的梦想就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一直伴着我成长。

未来的日子里,在我无穷无尽的梦境中,我会一直追逐我的梦想――当一名合格、有亲和力的老师,虽然追梦时我会寂寞感伤,但是追梦时也会有属于我的甜蜜在等着我。未来,不管这个梦想有多遥远,未来还需要多少年,少年的梦,我就是要用我的青春、我的热血去追逐,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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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浒传》经典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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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是我最爱的书之一。它讲述了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被逼上梁山落草为寇,到宋江招安,南征北战死伤无计,最后被__人所害被毒酒赐死,剩下的也隐居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好汉是,宋江和林冲。宋江一门心思的正直为国,他为人友善,大气不拘小节。不计较李奎好赌,还借给他钱。虽说他有些唐僧一样的一根筋,但正直的心让我很佩服。林冲,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选择去伏法律,但看到世道的黑暗之后他不再相信朝廷了。

我觉得笑的好汉,一定是李逵了。他大大咧咧,做事不顾后果,但他重情重义。他到处闯祸,他做事不计后果不考虑的习惯造成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惹事,救宋江时别人都说,别伤人把官兵就好,但李逵一股脑往前杀。但他重情重义为兄弟不顾一切的义气让我佩服。他的毛病也带来了后果。他在带老母亲回梁山时因为走小路,再去找水喝时老母亲因为瞎了所以被老虎吃了。李逵是万分后悔把老虎一窝全杀了。

这本书最为人知的一个片段也就是武松打虎了。武松在景阳冈打虎,三碗不过岗。这都是大家熟悉的词语。武松是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无所畏惧的人。面对老虎很快站定,冷静应对。

这本书的转折点,就是招安。自从宋江招安之后,这支队伍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从正义的反贼成了朝廷的正规军。但兄弟们也在一次一次的战争中死去。我一开始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做,但了解宋江之后,我觉得这对于宋江来说这可能是一种固执的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但宋江一味相信正道。但他这种信念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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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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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高基的《童年》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童年。我出生在农村,七十年代初期,那时的农村真叫穷啊,一年难得见到几次苹果,香蕉,其它水果根本不知道长得什么样子,能吃到烧饼。油条都是一种奢望。六岁开始放鹅放牛,一遇到打雷下雨,一边哭着一边把鹅或者牛往家里赶。

最盼望过年了,因为能穿上新衣服,吃上平时吃不到的东西,晚上点煤油灯吃饭,看书,没有电更没有电视机了。童年最大的乐趣就是几个小伙伴一起丢手娟,玩老鹰捉小鸡,斗鸡,玩泥巴,纸巴,扇火柴皮,不亦乐乎!现在小孩子的童年不要太幸福!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几代人看着,要吃的有吃的要玩的有玩的!过着我们童年想都想不到的生活,但他们却感受不到。这就是所谓的发展吧,时代变化吧!

但我还是觉得现在的小孩比我们缺少团结精神,缺少吃苦精神,缺少中国传统礼仪,节俭等美德。也许也是时代的产物吧!他们生在这个时代应该学会感恩,学会感谢父母的教育;学会感谢老师的培养;学会感谢社会所有人的关爱。学会珍惜,珍惜眼前的一切,珍惜亲情,友情。学会回报,努力学习各项本领,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推动社会的发展,那么以后他们的下一代童年一定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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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永不放弃的我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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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来说,放弃是我经常做的事情。数学题、背诵课文、默写单词、爬山……这些事情我都有放弃过。

而如今,我却说我是一个永不放弃的人,是什么事情使我坚持下来了呢?

“放弃是一个懦夫的表现!”虽然我是女子,可谁愿意做一个懦夫呢?答案毋庸置疑!

小的时候,堆积木堆到二分之一的时候塌了,我就会放弃,去玩别的玩具。现在想想,要是坚持堆完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事了。可改变我的,不是我自己,而是同学们的加油和鼓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体质开始变差,跑两三圈就会低血糖,更不用说体育测试了。别人总是叫我跑慢一点,一起在后面。而我就会微微一笑地说:“放心,我永远都是倒数的那个。”

而真正测试的那天,我是第二批的,先看着第一批的同学跑。她们跑完了,我们就上道了。我的闺蜜兼同桌给我打气:“加油!永远不要说你是倒数的那个,我相信你哦!”说完还跟我击了掌;和我关系较好的几个同学也纷纷给我加油。那一刻,我元气满满、自信、笑容满面地站在跑道上。

“开始!”“跑!”令下。我马上挤到1号跑道,速度不算快不算慢,虽然我超过了后面的同学,但心里还是隐隐不安。

到了第二圈,跑道旁的好朋友们大声喊到:“兰紫宁!加油!”响亮的声音在操场回荡。我只回应他们一个露八颗牙的微笑。果然,同学们的加油起到了作用。我慢慢的用我的小短腿一个一个地超过他们。到最后一百米冲刺,感觉有什么东西把我往后拉,渐渐地熄火了。看着倒数的人一个一个地超过了我,当然感觉到不甘心啊,脑海里只有好朋友鼓励的话语和她们坚定的眼神。也就是那时候,我不想做一个让别人失望的人。

结束了,同学们都扶着我,叫我不能坐下。可我的脑子已经浑浊不清了,哪听得进什么话,坚持着要坐下来。我坚持着,想要拉我起来的同学就更是坚持了。最后还是站起来了,还有的同学一直扶着我,让我很感动啊!

经过那一次,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什么事都要做到永不放弃!从此以后,我的字典里没有“放弃”两个字。当然啦,是买不到这种字典的。

当我们在努力过后、奋斗过后、用尽全力过后,就会懂得放弃很容易做到,但永不放弃更容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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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不轻言放弃作文800字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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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我学习了一篇课文,名字叫“金子”。课文讲述了一个怀有致富梦想的年轻人来到萨文河畔挖金子的故事。文中写到尽管年轻人一直在坚持挖金子,但在他弹尽粮绝的时候也依然一无所获。就在他即将离去的前一夜,他发现下过雨的土地上长出了一层绿茸茸的小草,由此他联想到他可以靠自己种花来赚钱,最终他成功实现了他致富的梦想。

学完这篇课文,我被文中主人翁不轻言放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由此我还联想到了去年暑假我去学游泳的经历。记得每年暑假在天气特别炎热的时候,总有一些小伙伴邀请我去游泳,可是因为我不会游泳,所以每次都是在水里走两圈,看着小伙伴们在水里嬉戏,开心无比的样子,我心里十分羡慕,觉得自己可没劲儿了。回家后,爸爸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帮我报了游泳培训班。

培训那天,我来到新体游泳馆,一看那游泳馆可真大啊!游泳池里的水蓝蓝的,同时一股刺鼻的消毒水味儿扑鼻而来。换好泳衣,我们在教练的带领下开始学习屏气。首先是陆上模仿练习,我觉得可简单啦!心里还不由得一阵暗喜。可是当教练带我们到水下进行屏气练习的时候,我立即觉得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了。当我把头浸没在水中时,我立即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包裹着全身,同时,由于心慌意乱,刚才教练所讲的动作要领,我全部抛在脑后了,导致我鼻子进水的时候还呛了几口水!我立即慌张起来,心里打起了退堂鼓。教练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走过来鼓励我,并耐心的指导我的动作。我也鼓足勇气一遍又一遍的练习动作。渐渐地,我克服了我的恐惧感,同时也掌握了屏气的动作要领。接下来的几天培训学习,我都比较顺利,蹬壁滑行、漂浮、蛙泳的蹬腿、蛙泳的划手等我都一一掌握了。原本我以为我会顺利地完成我的培训任务时,却万万没想到真正的困难在后面等着我。

那是在培训的最后几节课,我们开始学习完整的蛙泳配合练习。我不知道怎么搞得,每当我换气的时候总是吸不到气,同时总是呛到水。第一天我还能坚持,可第二天、第三天,我始终没任何进步。看着周围的小伙伴们一个个都开始学会,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同时我逐渐地失去了学习的信心。在回家的路上,我沮丧地跟爸爸说我不想学下去了。爸爸听完我的讲述,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做任何事情都可能会遇到困难,重点就在于遇到困难不能轻言放弃,应该克服困难,做到有始有终,没有人能随随便便就成功。”爸爸的话提醒了我,使我想起了课文“第八次”。在课文“第八次”中,布鲁斯王子不屈不挠,带领军队多次抵抗侵略军,最终取得了胜利。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向这些榜样学习,克服困难,不打退堂鼓,坚定信心把游泳学好。

最终,我克服了困难,战胜了自己,不仅学会了蛙泳,还学了自由泳。“金子”、“第八次”和我学游泳的经历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持之以恒,方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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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会放弃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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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瑞恩为了自己的梦想而放弃了玩耍,放弃了看电影。尽管在生活中,我们不能轻言放弃,但有时候还需要我们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在一次买东西的时候,我也经历了内心的挣扎,最终学会放弃。

那是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一口气把暑假作业写完后,准备到商店买奶茶,奖励一下自己。我骑着赛车到了奶茶店,发现了今天店里有一种新的烤肉叫“澳洲烤肉”。这名字光是听起来就让人忍不住垂涎三尺,我很是心动。正准备叫老板给我拿盒烤肉时,突然想起了自己手中的钱并不多。紧接着,我又想起了这些钱都是妈妈辛勤劳动所得的。妈妈整天辛苦工作才换来的生活费,我怎么能随便浪费呢?这么一想,我便忍住买这盒烤肉的冲动了。可转瞬,我又觉得自己已经很饿了,家里又只有我一人,偶尔放肆一下又算得了什么呢?

正当我站在店里犹豫时,我只觉得脑子里有两个心魔在争吵着——一个说着:“不、不能买,这多浪费钱。”另一个说:“区区小钱就可以满足自己,为什么不让自己解解馋?”

就在两个心魔快要打起架来的时候,我不经意间看到了一个小妹妹。她手里拿着钱,经过奶茶店的时候她向里面望了望,看得出来,她也很想买点东西吃。可是下一秒,她又坚定地离开了。我想可能她的钱有其它的用途吧,而且她还没有被美食所诱惑。想到这里,我非常地自责。我竟然为了烤肉在这里犹豫了那么久!意志力还没有小妹妹坚定!于是我连奶茶也放弃,匆匆回到家后我只喝了一杯牛奶,便继续学习。

从这一件小事中我体会到了:在一些很有诱惑力的事物面前,要经得起诱惑,控制住欲望。譬如说,在漂亮的文具盒与减轻父母负担之间,在写作业和玩游戏之间,在学习与娱乐之间,很多时候需要我们学会选择,学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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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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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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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不再轻易放弃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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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在学骑自行车时不小心摔了下来,之后就一直不敢试着学,但是现在我已经跨入了六年级的大门,看着同学们自由自在地骑着自行车随处转悠,我的心也痒了起来,于是我便让爸爸教我骑自行车。

来到小区的圆形花园旁,我深吸了一口气,按照爸爸的指示坐上自行车,先两只脚都放在地上,然后用脚蹬地,使车向前行进。我这样蹬了三圈后,觉得没什么用,便对爸爸说:“爸爸,你直接扶着我骑吧,这样蹬能有什么用?”“先让你蹬是为了让你找到平衡感,你要是直接骑肯定不行。”“哦。”听了爸爸的话,我只好继续。又蹬了很长时间,爸爸又让我单脚蹬,尽量让脚离地,等我蹬地很熟练时,爸爸终于同意扶着我骑了。

当我真正双脚都踏上踏板骑时,我才发现骑自行车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虽然爸爸扶着我,但我的重心总是往一边倒,总是刚骑了几下,就不得不停下。爸爸耐心地教我,说当我觉得重心偏的时候,就把车柄向上另一边微微地转一点,又让我再试试,可是我每次转得幅度都有些大,所以骑了很长时间都没有进展,我急得直冒汗,对爸爸说:“算了,我不学了,回家吧。”爸爸听了我的话,有些生气,严厉地对我说:“不行,像你这样容易放弃能干什么事,继续学!”我只好调整了呼吸,想着平时人们骑自行车的样子,缓缓地骑了起来,竟然骑了一圈都没停?爸爸见我学得有起色,便换了场地,继续教我……一天下来,我在没人扶的情况下,也能骑出很远的距离了。

其实做任何事,只要不轻易言败,总有一天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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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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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盗墓笔记小说终于大结局了,原著作者南派三叔当天凌晨应“十年之约”,发表长微博为未完的情节填坑,这在网络即刻登上热搜榜,而为了纪念这一时刻,网络剧在18日中午提前放送第一季结局篇。除了小说和剧集受到集体热捧,不少稻米们甚至相信这些角色在真实世界存在,按照小说情节自发赶往长白山,迎接闷油瓶张起灵回家。下面是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凌晨醒来,这是约定的最后一天了,我摇醒了胖子。洗了把脸。

他会怎么出现呢?   第一句话会是什么?

他出来的时候会是一个人吗?一群人,我要把跟着他出来的东西都干掉吗?我检查了一下弹,坐到青铜门前,端着两把枪。

想了想,觉得不合适。   其实一晚上没睡,我打了哈切,把枪放到身后。

胖子过来,递过来一个手机,“听点音乐吧。今天应该听什么?”

“你有什么?”我拿过来,刷里面的app,音乐列表里,都是广场舞的配乐,放这个小哥应该会缩回去的吧,虽然我觉得也挺带劲的。

“你就没什么应景的吗?”

“有一首,最近挺火的,巴乃一个小姑娘给我下的。”胖子拿过来,翻了半天,翻了出来:“see you Again。”

我放了出来,静静地,歌声不大。是英文的。我默默的听着歌,胖子也不说话。

“It’s been a long day without you my friendAnd I’ll tell you all about it when I see you again”

胖子哼了起来,还挺好听的。于是一直沉默,听了很久。

不会不出来了吧。我叹了口气,慢慢的,胖子睡着了,在一边打着轻微的呼噜。

我强打精神,但架不住听着音乐不知不觉的犯困。

朦胧中,我看到青铜门开了。

我就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吧,我想,我揉了揉脸,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果然没有。

我知道这样不行,于是看向胖子,开始对他说话。

“那个村子,里面的人,会做一种点心,是用糯米和红糖做的,因为雨水充足,村子里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在这种点心里,有雨仔参的花瓣,吃了可以长记忆。当然,这是当地的传说。”

我说着,大大的打了个哈切,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但我仍旧继续说下去。不知道自己熬了多久,忽然,我感觉朦胧中,一个人慢慢的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迟疑了一下,侧头去看,对方也侧头看着我。

胖子慢慢的醒了过来,看着我们。

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淡然的眼睛,映出了篝火的光。

人们说,忘记一个人,最先忘记的是他的声音。但是当他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我没有一丝陌生。

“你老了。”他说道

音乐还在流淌,在这最靠近地狱的地方。

胖子上来,一把勾住闷油瓶的肩膀,弄的他一个踉跄:“哪能和小哥你笔啊。你舍得出来啊你!!”

闷油瓶被摇的东倒西歪

我把袖子拉下,遮住了我手上的伤疤,站了起来。

他朝我笑了笑,我提起包:“走吧。”

我们只是,

好久不见。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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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不放弃的蚂蚁作文200字

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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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周末,天气晴朗,我在小区里骑单车,骑累了,我一边吃着面包,一边玩着单车上的铃。

一不小心,掉了一块面包皮,这片小小的面包皮招引来了两只小蚂蚁。它们在面包皮上爬来爬去,爬了半天,一只蚂蚁在前面使劲拉,另一只蚂蚁在后面奋力地推。可是推了半天,还是推不动,这时,只见后面一只蚂蚁爬走了。

我以为它们要放弃,刚想走,忽然看见一大群蚂蚁爬来,有的在前面拉,有的在后面推,还有的在侧面推,这片小小的面包被这群齐心协力的蚂蚁们抬走了!

通过观察蚂蚁,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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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选择放弃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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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幼儿园中班起开始学国际象棋,我也很喜欢。在比赛中获得不少奖,甚至得过奖金,可以说水平还不错。

但是我长大了,学习课程增加了很多,本来每天不管多迟都会做多道国际象棋的题目,可现在从好几道变成了三四道,又从三四道变成了没有时间做。题目没做了,水平就差了很多,到了最后,成了象棋班公认的倒数第一。

后来妈妈问我还要不要学,并让我在一天的时间内回复她。我在这一天里,做什么事都没心思,一直反复的想着这个问题。

如果再学的话,我每次下棋输多赢少,谁轮到和我下棋,就高兴得不得了,好像中奖了那样,因为我最烂啊!有时还会嘲笑我,让我很生气,但是我又不能反驳他们,因为下不过他们。

如果不学的话,也觉得很可惜,毕竟我已经学了很久,都快四年了,我比学校里的同学水平好得多,一下子就把别人秒杀了。我对国际象棋已经有了感情,就这么不学了还真有点儿舍不得。

可是最后我还是选择放弃,因为我觉得还是放弃比较好,学也没有什么意义,还会被同学嘲笑,感觉不好。其实我只不过是稍微偏向放弃,虽然决定了,但是我内心还是很纠结的。

我告诉了妈妈后,她也同意我的选择。我虽然没学了,但是偶尔也会在家里的电脑上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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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放弃也是一种享受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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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守护如同泡沫般的童话,快乐才刚刚开始,悲伤早已潜伏而来。一样的眼睛有不一样的看法,一样的耳朵有不一样的听法,一样的嘴巴有不一样的说法,一样的心有不一样的想法,是不是因为这样,一样的人生才会有不一样的哀愁。

人的一生总是很无常,想要放弃,却始终不舍;想要留下,却无从对待。或许,这就是人生的哀愁吧!从小到大的我,喜欢坚持,但是却不知道坚持所带来的痛苦,学会放弃,才是真真正正的学会了取舍。不要总坚持对一种事物的追求,放弃才可能得到另一种美好事物的回报;不要总坚持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放弃才可能使你体会到真正人生的价值;不要总是迷恋,放弃才可能使你知道迷恋的本质。一种放弃,可以使你体会到生活的酸甜苦辣,才可以使你真真正正的体会到有些东西是不可强求的,强求可能造成两败俱伤。

并不是对所有的事物的坚持才是享受,放弃也是一种享受。人们都说‘信念是靠坚持’,那又有多少人坚持下来的呢?其实,有些东西犹如天空,我们抬头就能望见,可踮起脚尖也触及不到它的遥远。犹如两扇窗,打开了这一扇,看见了枯枝,但如果你放弃了这一扇窗,打开另一扇窗,或许你能看见鲜花的烂漫。

要知道,哭,并不代表我屈服;退一步,并不代表我认输;正如我放弃,并不代表我忘记。

放弃了这一次的旅途,并不是没有了以后的旅途,放弃这一扇窗,并不是没有另一扇窗为你敞开,放弃这一次的骄傲,并不是没有下一次的自豪。

记住吧,学会放弃,或许你还可以拥有更灿烂的阳光照耀自己。相信吧,放弃,也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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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放弃的价值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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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不代表失去,坚持不代表拥有,放弃该放弃的,人生才有价值

——题记

坚持与放弃,天生是一对反义词,一个代表意志坚定,一个代表半途而废。我们总是想当然地去追求坚持,痛恶放弃。但是事实上,坚持的结果未必是成功,放弃的结果也未必是失败。

有一个故事广为流传:在一列高速行驶的火车上,一个老人将刚买的新鞋不小心从窗口掉出一只,不料他接着将第二只扔了出去。众人不解,他解释说:“这双鞋无论多么昂贵,对我来说已经没有用了,如果有人捡到一双鞋子,说不定他还能穿呢!”这个故事,意味深长,我阅读了几十遍,反复地斟酌,现在再细细想来:是啊!难道老人说的没有道理吗?一双鞋再昂贵,如果丢了一只,对自己来说就是废品,留着也是浪费,而将一双鞋丢下去,万一被他人捡到,不就有价值了吗?所以按常人来看,老人是赔了。但是注定无法挽回的事,就要放弃,老人看到了放弃背后的价值!

一滴水珠能折射出一道彩虹,一个故事也能折射出一个人生的哲学,就是——放弃。关于放弃,一直都是众论纷纷,但是依旧逃离不了两个观点:正确和错误。每方都有力的依据,而我认为,这要论情况而言。正确的放弃就如故事中老人的放弃,因为他拥有放弃的智慧,看到了放弃背后的价值。而错误的放弃,是一种绝望,是消极的心态,放弃了原本正确的,坚持了错误的,这才是人生最可怕的事情。人的一生只有三万天左右,每一天简单来说就是在坚持与放弃中徘徊,如果你事事要求周全,那么时间经不起考验,因为人生苦短,如果你对事对人过于优柔寡断,很可能走到人生的尽头都会一事无成,所以我们就要放弃一些。但是无论怎么放弃都不能放弃一样东西——自己的人生。虽人生路漫漫,但我们在历史潮流中也许只是昙花一现,甚至更渺小更短暂,如果放弃人生了,何谈坚持与放弃,何谈放弃的价值?所以,人生是不能放弃,它是基础。那么,在人生路上我们怎样坚持和放弃呢?

坚持,就是应该坚持正确的;而放弃,却远不如坚持那么好“利用”。那么怎样正确的放弃呢?首先你要正确的认识放弃,不要被一贯的思想冲昏头脑。要知道,有时放弃并不代表懦弱,相较之下还可能是一个明智的选择:放弃它,以旁观者的心态才会认识到它的价值。正可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嘛!其次我们应该学会放弃,放弃该放弃的那就是智慧,而放弃成功那就是愚蠢,适时正确的放弃才会可能获得新的价值,正可谓“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嘛!再其次我们应该敢于放弃,既然确定已经对自己没有价值,就不要存在一丝幻想和留恋,要果断放弃,就像故事中老人的那双鞋,丢了一只,价值何存?扔掉它!或许还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一些价值。所以,要想放弃就要正确地认识放弃,学会放弃,敢于放弃。

火车上的老人放弃了一只鞋,但成全了一双鞋的价值;蜡烛放弃了自己的躯干,但得来了它一生的光芒;鹰放弃了安逸的陆地生活,但得来了飞向蓝天的自由;梧桐树放弃了秋天的落叶,但换来了夏天的蓬勃;河流放弃了平坦的河道,但迎来了汪洋大海。人生路上两茫茫,在三万多天的时光里,人留下的东西太多,无用的也太多,所以懂得放弃的智慧,人生才会有新的价值。让我们学会正确的放弃,在人生不断奋斗中,绽放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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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阅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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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在小学就已经看了,当时,我对尼摩船长十分佩服,渴望自己以后也能成为这样知识渊博又胆大的人。但在当时,也只是单知道尼摩船长是个厉害的角色,当我怀着崇敬的心情再次打开这本书时,还是被书中环环相扣的剧情吸引住了,我读懂了更多。

儒勒·凡尔纳描绘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人以为在海上看见了一条独角鲸,但法国生物学家阿罗纳克斯最后发现这其实是一艘潜艇,尼摩船长带着他的仆人和随从在海底两万里环球旅行,海底两万里,这是一个很大深度,虽然这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当我再次读了一遍,又收获颇多。

首先,我还是要说对尼摩船长的佩服,他带领自己的随从,在深海通过种种挑战,战胜种种困难,在南极缺氧时,尼摩船长在仅存一丝空气的情况下,把生的希望留给了他人,虽然他是个外在冷酷的人,但到了关键时候,他还是向大家展示了他热心的一面。这才是真正的尼摩船长。

他痛恨陆地,但他会把黄金送给贫穷的人,会收容一切厌恶陆地的人,会为朋友的死去而默默落泪……他,其实也是个善良的人。

其次,我也十分佩服他的随从,他们都是忠实的人。其实,没有几个人真正原意在深海生活,因为这时时面临这各种挑战,也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本。但是他的随从们却愿意跟随尼摩船长,在深海生活,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凭借自己的智慧,帮助尼摩船长,主仆几人共同努力,完成海底环球旅行。他们的团结协作精神让我十分佩服。

其实,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故事的同时,也在通过尼摩船长的口吻时时告诉人们,要与大自然共存,尊重大自然,保护稀有动物。成为自然地朋友。虽然科技越来越发达,但在发达的同时,也常常会破坏生态平衡,所以更需要我们的保护。鱼和熊掌不可复得,但人类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地球。

也有人认为,儒勒·凡尔纳的小说纯属虚构。但有这个幻想有什么不好呢?人只有通过种种幻想,才会渐渐进步,是现代科技渐渐发达。又有哪位科学家不是在一开始的幻想中有所成就呢?

我相信,在人们的共同努力下,儒勒·凡尔纳的愿望不会落空,让我们携起手,共创地球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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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琅琊榜小说林殊结局

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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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殊,海宴小说琅琊榜》主人公,全书灵魂人物。琅琊榜首,江左梅郎,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宗主,前为赤焰军少帅林殊,才华无双,后因梅岭惨案,身中火寒之毒,改名换面,蛰伏江湖。虽缠绵病体,但容颜灵秀,气质清雅,心怀赤子,精通音律,才冠绝伦,蝉居琅琊公子榜榜首。为平多年冤案,他以一介白衣之身,化名苏哲回到金陵帝都,以病弱之躯涉入种种纷争,成为朝堂多方争相招揽的对象,走上了雪冤与复仇之路。

林殊到底有着怎样的身份

林殊有这三重身份,分别是林殊、林殊、苏哲。

林殊:奇兵绝谋,纵横往来有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是金陵帝都最耀眼最明亮的少年。雪夜薄甲,逐敌千里,奇兵绝谋,纵横往来有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

林殊:有“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美誉的江左盟宗主。

苏哲:为方便行走江湖,林殊取的化名。帝都之中满腹奇诡,算无遗策的麒麟才子。

林殊,是晋阳长公主与赤焰元帅林燮的独生子,千军万马中罕逢敌手,横槊跃马间强虏灰飞。十七岁时,赤焰军遭陷害全军覆没,林殊在众将士拼死保护下得以生还但身中火寒奇毒。

彻底解毒须经历极为痛苦的削皮挫骨,碎骨拔毒,好处是解毒后容颜与常人无异,舌苔恢复柔软,能正常说话,不过样貌与前大不一样,但最大的坏处是从此多病多伤,时时复发寒疾,不能享常人之寿。

解毒后的林殊改名为梅长苏,并成为江左盟的宗主。赤焰冤案发生十二年后,林殊以一介白衣之身返回帝都,化名苏哲,虽武艺尽失,病骨支离,年寿难永,但他手似波涛,眼如利刃,满腹奇诡,算无遗策。

以白衣秀士之姿翻转众人命运于股掌之间。在他的幕后操控下,帝都形势大变,六部大都换主,原本最有希望继承王位的太子和誉王出局,反而是一直被王室排斥的靖王最终登上帝位;

赤焰案平反后,林殊重上战场,他终究不属于那些阴谋斗争,他为自己做了最后的选择,那就是以林殊的方式结束。林殊为雪洗祁王、父帅、赤焰军的沉冤,深入京畿,搅动风云,选择了彻底除毒,也选择了续写一页重情义、有担当的历史华章。

琅琊榜林殊最后的结局如何

《琅玡榜》电视剧、实体书、网络版小说三版结局大揭秘。网络版的结局比较清楚、简单,表述的是景琰一遍一遍抄写阵亡名单到最后一个时总会大哭不止,表明林殊最后还是死去了。

实体书的结局增加了一些细节,除了景琰抄写阵亡名单,也提到聂铎和霓凰成亲后在去东海驻守前去过琅琊山,有一个人带着飞流出门送他们,他们久久不愿离去,这个细节很多读者都看成是林殊没死的一个暗示。总的来看,实体书的结局为了照顾部分读者不愿接受林殊死的结局写得比较暧昧,给人留下遐想空间。

与常规古装剧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戏码不同,电视剧《琅琊榜》中刘涛饰演的霓凰郡主是位执掌十万边防铁骑、统率南境全军镇守云南边防的奇才女帅。披甲戎装、英姿飒爽的霓凰在情感上,却并不像战场上一般霸道强势,而是一心痴情于青梅竹马、生死未卜的旧时赤焰少帅现在罪名“叛军”的林殊哥哥身上。

霓凰与林殊的情感线没有狗血冲突更多着眼于柔软内心,如果说十二年生“死”相离的煎熬证明了“有一种爱情叫惦念”,那么相见而不得认,相认而需隐忍的“苏凰恋”则是全剧最让人心疼的爱情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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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永不放弃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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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追我赶,全速奔跑,奋力冲刺,一帧一帧转瞬即逝的画面汇聚成了我对昨日百米赛场的记忆,历历在目。

此次省锦标赛,汇聚了全省多所中学的顶尖田径高手,参赛选手数量之多、水平之高,都超过了我以往参加的任何一场赛事,比赛将04年之后归为一组(初中组),06年底出生的我完全不占优势,身高更是矮了人家一截。我将心态调整到最好,下决心一定尽全力,跑出自己的最快速度,超越自我,赛出水平和风格!

“各就位,预备,—-哔!”随着一声发令,我像离弦的箭一样,向终点飞奔。我旁边的3道也不甘落后,紧紧跟着我,我们两状态胶着,谁都不想输给对方,起跑后我们开始速度不相上下,几乎齐头并进,我清晰地听到对方急促的呼吸声和紧张快频率的步伐声音,我非常紧张,心脏剧烈地跳动,我没有0.001秒的余地犹豫或松懈了,我努力调整呼吸,奋力抬腿,想尽力甩开她,可这位和我“并肩作战”的战友似乎也不想落后于我,她一大踏步似乎要超过我,而下一刻又被我越过一个肩膀位,她没给我任何超越的机会,我们一会相差一点点,一会平行,2个人都快贴在了一起!这短短十几秒的百米距离,我俩的交锋就在电光火石之间,输赢也只在一刹那。

马上冲刺了,我向来后程薄弱,加上心情紧张,眼看着就要被她抢先一步撞线,看到她的肩膀快速摆到我前面,我被庞大的危机感笼罩,脑海里一个声音在喊,再不拼,你就输了!我用尽全身力气,屏息凝视终点,身体重心大力前倾,终于得到先触线优势!我眼睛的余光告诉我,我比对方先碰到终点!

最后,我以0.01秒的优势,战胜了对手,战胜了自己!

这0.01秒,太快了,如银河里星光一闪,而对我来说,却具有非同凡响的意义,它对任何人来说也许都是微不足道的,而对于我却是一个神奇的、充满力量的数字,它见证了坚韧不拔、奋勇拼搏的一瞬间,见证了永不言败的体育精神。我将永远铭记这一瞬间,并带着勇气和力量,继续向前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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