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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我抓紧我小说大结局(热门20篇)

《平凡的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下面请继续阅读开学吧为大家提供的小说读后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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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6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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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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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会放弃议论文600字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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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想追求的事物固然有很多,想要的事物也有很多。但那些却只是空想。因为有些可能是一辈子都难以实现的。空想的事物不可能得到。别人的也将是得不到的。现在最喜欢拥有的就是做好自己。只有做好自己了,才将会是更加幸福的,更加幸运的。学会放弃等于懂得拥有!放弃并不是不追求,只是适应的放手而已。也许明天将会更好,拥有了就更加的去珍惜!因为拥有的一切都将是不容易的。学会放弃,相信明天的明天将会更好!希望一切安好,初心依旧不!

放弃

也许,放弃并不代表设什么,放弃也许只是暂时的停留自己。放弃只是一时的决定。它只是想静下心来思考一下。因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放弃并不代表什么,他并不是什么失去。相反,他是一个很聪明的决定。因为那样,才得到了拥有。拥有并不是什么过错。他只是一个时机的问题。拥有并不只是过去。还会有现在以后及将来。相信,我们做的会更好,放弃也是一种美!希望我们依旧美好,希望一直初心依旧!

拥有

也许,拥有时的艰辛,拥有时的艰难。当你想要得到一个物品的时候,你总是试着努力,试着做的更好!这是因为什么?这是因为我们喜欢的太深。心中急切的希望能够得到。但是拥有却不是一位的拥有。拥有也要尊重。拥有你,将会是我的全部。正因为有你的每一天,都将是非常精彩的!想要拥有,想要得到,就一定做到努力!做好优秀。也许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更加的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相信,以自己的能力,我们将会做得更好!

学会放弃等于懂得拥有。那就做的优秀,试着努力。相信每一天都将是非常精彩的!相信,这个世界曾对我温柔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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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关于应不应该放弃中考满分

全文共 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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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人生的路是不平坦的,跌倒不算失败,跌倒后不再站起来,才是失败。 "Hard and hard, Yu Ru is in success." The path of life is unhealthy, falling does not fail, and no longer stands up after falling.

——题记

当乌云布满天空之时,悲观的人看到的是“黑云压城城欲摧”,乐观的人想到的则是“甲光向日金鳞开”。我们不该悲观,生命需要的是一种乐观,顽强的意志:拒绝放弃,永不言败!

世界所有的生命都无法摆脱挫折和痛苦的遭遇,然而若能正确面对它们,往往能重获新生。手轻轻一折,花草就凋零枯萎了;大兴安岭火灾后,火林带仅剩下被林业专家判了死刑的光树干。可是,被折断的花草的剩余部分还可以继续生长,甚至开出更绚丽的花朵;第二年春天,那焦黄的树干又绽出了新芽。植物亦能永不放弃,永不言败,何况人乎?

“你可以毁灭他,但不能消灭他的精神和意志。”这是海明威的一句话,也是永不言败的最好诠释。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面对挫折和痛苦,信念不倒,终获成功的人太多太多了。明末清初的梨园“三怪”;世界著名的女作家海伦·凯勒;还有身残志坚的桑兰……他们让我们明白,跌倒不是失败,跌倒后不再站起来才是彻彻底底的失败!

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热于溜旱冰这一运动。

我穿上旱冰鞋,站起来,立刻就摔倒了。再站起来,又跌倒了……如此重复了几次,我灰心了。

我问妈妈:“为什么我连站也站不住?究竟怎样我才能学会溜旱冰?”

妈妈沉默了一会儿,道:“每次跌倒之后,立刻爬起来。多摔几次,就学会了。”

我相信了。渐渐的,我掌握了保持平衡的方法;慢慢的,我学会了溜旱冰。

现在想起来,妈妈所说的话,不仅是学溜旱冰的诀窍,更是走向成功所需要的,永不言败的精神。

前些天,从网上看到一则报道,有个学生因为老师的批评而跳楼自杀。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我们这一代人如此脆弱,怎能担当起建设祖国的大任?拒绝放弃,永不言败,这是我们这一代人所必须具有的宝贵精神!

不管前方的路有多少风雨,多少泥泞,让我们怀着一颗坚定的心,歌唱走过的每一个晴朗或阴暗的日子;即使在坎坷中一次次跌倒,让我们以不言败的精神,站起来继续奋进。只有这样,生命才会辉煌!

请拒绝放弃,永不言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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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一作文学会放弃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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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追求中,总会遇到一些挫折,这时我们一定要告诉自己坚持下去,不能放弃,才能成功。其实,有的时候我们应该学会的还是放弃。放弃未必是一件坏事,有时很痛苦,但是放弃将给你一个美好的开始!

有时候希望的太多,反而会生出许多的烦恼。生活其实本身并不需要这些无谓的执着,没有什么不能割舍。你要想生活的轻松,就要学会适当的放弃。有些东西并不是非要得到不可,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费尽心机,甚至可能会不择手段,以致走向极端。也许他能得到喜欢的东西,但是他也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追逐的过程中失去的东西无法计算,得到的东西可能无法弥补他付出的代价。也许那沉重的代价至今也无法被他发现。但如果在事业或学习上就算斗到遍体鳞伤也值得!

世间有太多美好的事物。对不曾拥有的美好事物,我们的追求与向往从来没有停止过,因为某种原因苦苦追求。为了获得,而忙碌一生。其实自己真正所需要的并不是这些,所以我们又何必耗费大量的精力去追寻自己并不真正需要的“美好事物”?自己真正所需要的往往许多年后才会明白,也可能甚至历经一生却不知所终。面对已经拥有的美好,又有许多次得而复失的经历,而存在着一份担心。

花开花落的叹息,造物弄人的烦恼,令人生产生了许多的不愉快,人生本是不快乐的!但我们却要制造出更多的快乐!拥有的时候,我们也许正在是不经意中失去;放弃的时候,可能又在重新获得。对于万事万物,我们其实都不可能有绝对的把握、十足的信心,如果刻意去追逐抢夺,便很难走出人生的误区。所以生命需要升华,明白的人要懂得放弃吗,真情的人要懂得牺牲,幸福的人要懂得超脱。

曾经有种感觉,想让它成为永远。也许过了许多年,才发现它已渐渐消逝了。然后才懂:原来握在手里的,不一定就是我们真正拥有的;我们所拥有的,也不一定就是我们真正铭刻在心的!其实人生很多时候需要自觉的放弃!

有一种美丽叫放弃,一次默默的放弃,放弃某种心灵的期望,放弃某种渴望的思想……因为这是一种自然的放弃,它注定了痛定思痛,因伤感而美丽!不管红尘世俗的生活如何变迁,不管个人的选择方式如何,不管手里的东西轻重如何,我们虽逃避也勇敢,虽伤感也欣慰!

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成功,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学会放弃应该放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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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不放弃的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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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分秒不歇,时间有时候快得让我们连尾巴都抓不住。然而,经历一次次分别和相聚,那永不轻言放弃的你,总是让我思绪起伏,让我在稍有懈怠的时候,咬咬牙继续前进。

漫长的学习生涯中,考试是其中的一个个驿站。考试中的最后一道拓展题,大部分同学都会选择跳过。而你,总是紧皱眉头,在草稿纸上不断尝试,一张草稿纸,再一张草稿纸……明明天气不再炎热,但你额头上的汗水还是不断地流下来,你快速用手去抹,眼睛死死地盯住题,像盯着猎物的猎人,希望从字里行间再找出一点线索。尽管考试结束时你依旧没有成功,但你总说,没事,总会做出来的。那时候,你的笑容像拼尽全力仍未成功的勇士一般让我动容。

体育课上,一千米长跑。烈日灼烧,当所有同学都想说放弃时,你依旧严格要求自己,不肯在中途放弃。你的眼中充满了阳光和希望,每一步都格外坚定。你的步子跨得很大,汗水布满额头,浸湿了衣襟,像被大雨淋过一样,跨过终点线的你,没有力气再走一步,你坐在地上,大声地喘息着。我本以为你会嚷嚷着不甘心,你却笑着说:“会越来越好的。”

平常的假期中,你喜欢找小伙伴们下棋。虽然棋力不如别人,但你从来不认输,总是坚持到最后一刻。下棋的时候,你总是那么专注。眼睛直视棋盘,认真研究每一个步骤,有时像一个狙击手一般厮杀,有时像一个钓鱼的智者一般悠闲。即便是最后的较量中,你仍旧不放松一点一滴;即便是面对个中高手,你也耐心等待,对方一时疏忽,然后一击制胜。

不放弃的你代表着太阳的光彩,只要生活着,就要努力释放自己的光彩。向阳处的你,也成为我成长道路上永不止息的动力。(公众号:章鱼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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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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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蓝色、天青色、灰白色交杂的清冷且广阔的阿富汗的冬天的天空里,一只蓝色风筝在趾高气昂的飞舞过后猛然扎下,“像轮胎从高速行驶的轿车脱落”。于是,一群孩子欢快地奔跑,追逐着风筝……电影里的万千的画面让书里的文字更加鲜活了,可在读了书本以后再来看电影,总觉得那短短127分钟所表达的缺失了些什么……

书里的哈桑,追逐的不仅仅是阿米尔的战利品——一只宝石蓝的风筝,更是忠诚、友情、勇气以及宽容博大的少年的心。堆满破铜烂铁的小巷里哈桑那羔羊的神色、阿米尔怯懦的逃离、暗夜里将雪地染成黑色的血滴、哈桑被逼走、阿米尔同父亲逃往美国……原本和谐的生命节奏被种族间的摩擦和战争的梦魇打乱。可是在任何混乱且无助的时候,其实大家都没有放弃自己世界里的追逐。我们每一天都在离属于自己的港口更近一点点,因为自从你驶入人生之海,你的航船至今尚未停歇片刻,这片海洋太深了,总是你想找到一个抛锚停泊之处也难以求得。因此,在驶入港口之前,你无法稍作休息。”我们一直在路上,从没有停歇片刻;我们一直在追逐,从没有丝毫懈怠。

敏感、缺乏安全感却在不断成长的阿米尔;善良、忠诚、勇敢的哈扎拉兔唇孩子哈桑;多层次性格、尽力用后半生去赎罪的父亲;逆来顺受却善良又可怜的阿里……忠诚与血缘串联起这关于恩典与救赎的生命圆满循环的故事。大风中猛烈晃动的风筝预示着情感关系的脆弱,可一开始,单纯的孩子哈桑没有意识到这点,他以为阿米尔是他的朋友,他以为阿米尔把他当朋友。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这是一个残忍又美丽的故事。多年以后,中年的阿米尔踏上了艰辛的赎罪的路,可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当事实与真相被一层层剥开展现在他眼前时,他的灵魂被善良的鞭子无情的抽打,可拯救自己的脚步没有停止,他仍在追逐。在书中最后一个镜头是阿米尔奔跑在美国的土地上为哈桑的孩子索拉博追一只风筝,他对索拉博说了当初的哈桑对他说过的同样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获得了灵魂上的深深的安宁与幸福。

文中的风筝是象征性的,它可以是一切美好且善意的东西。我们每个人的世界里都有色彩斑斓的各式风筝在飞舞,他们便是生命里的光,指引了我们奔跑的方向。无论他是什么,亲情、友情、爱情……或是善良、忠诚、勇敢……我愿用一生去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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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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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看了一本书叫《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是世界名著,里面有许多故事,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其中,我喜欢的一个故事是《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故事里的阿里巴巴给我上了一堂课:不要很贪婪,像阿里巴巴的哥哥一样,最后只会死在强盗的手里。

另外,我还喜欢《黑蛇》这个故事。故事里说有个王子叫查克,有一个恶魔控制了他,恶魔说什么,王子就做什么。有一天恶魔亲了他的肩膀,过了一会儿,王子的肩膀上长出了两条黑蛇,然后大家都没办法治好他,最后他被勇士们关进了山谷里,饥饿的黑蛇就把他吃得干干净净。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能被一些花言巧语所骗,要有自己的主见。这本书里还有好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比如说:《大鱼》、《魔井》等等。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给我们知识,给我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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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放弃也是一种美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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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有得就必有失。有哪个人的人生是一辈子都是在收获而没有失去的……

叶的离去是风的无情,还是树的不挽留?我想是后者吧!如果它不舍弃树叶,怎会在那繁花盛开的季节里看到那一朵朵娇艳的花。

陶渊明——一位隐士,我很佩服他的精神,他早年向往的也是一份官场生活,他也希望能为国家尽自己的一点力,然而当他真的踏上了官场,发现官场是那样的黑暗和冷酷,于是他毅然地选择了田园的那份恬静,选择了那种安逸而又无拘无束的生活。

在名利面前我佩服他的那种态度。他失去了那些曾经让他向往的生活,失去了官职,失去了权力,他也收获了一份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的君子品质,所以人生有得必有失,你在失去的同时,你又收获了另一种美……

对那个每天只有钢琴相伴的贝多芬,大家也不陌生吧!他从小失去了听觉,但他那种超人的毅力好难让人想象啊。如果是常人耳朵听不见,他还会去搞音乐吗?我想不会吧!可他就是这样,每天陪伴他的也就只有一间很小很小的琴房,还有一个最忠实的朋友钢琴,他听不见外面那美妙的声音,可他却能用一个个音符来表达自己对音乐的热爱。他失去了听觉,可他得到的是精神上和心灵上的升华,他留下的是一笔笔人类不朽的财富,所以人生有得就必有失,不必刻意地去在意某些东西。

吴彬,我想大家肯定也认识,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司机,有着幸福的生活和崇高的职业,但他的那种精神又有几个常人能跟他一样,他忍受剧烈的疼痛为了那一车人的安全,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的精神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学习。

他失去了生命,可他换来的是一车人的生命,他人不在了,可他的精神永远都在。

叶的掉落,是为了让大树更茂盛;花儿的离开,是为了秋天的果实更丰硕;陶渊明选择归隐是为了能为自己的心灵找一片净土,所以在我们的人生中有得必有失,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选择,也许在你放弃的同时,你又收获了另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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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如懿传的结局

全文共 3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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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后宫·如懿传》是2012年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流潋紫。《后宫如懿传》全书共六册,主要讲述了《后宫·甄嬛传》的后续故事:乾隆即位,乾隆后宫嫔妃青樱(乌拉那拉·如懿)、高佳·晞月、富察·琅嬅、金玉妍以及魏嬿婉之间的明争暗斗  。2016年该小说被改编为电视剧,8月份开机拍摄  。2017年7月12日,《2017猫片 胡润原创文学IP价值榜》发布,《后宫·如懿传》位列78位

夜风沉缓地吹拂,空气中绵密的花香软软地缠上身来,与酒意一撞,皇帝更觉得心中沉突,整个人醺醺欲睡去。

总管太监李玉的步子迈得又快又稳,一壁轻声督促着抬轿的小太监们,“稳着点儿,别摔着了皇上。”

皇帝朦胧中扶着头,含糊地问:“到哪儿了?”

李玉含笑答道:“皇上,到西六宫的长街了。”

皇帝轻轻“哦”了一声,“是西六宫。李玉,朕仿佛有点儿醉了。”

李玉忙恭谨道:“皇上安心,您一早翻了惇贵人的牌子。奴才已经去通传了,这个时候惇贵人已经备下了醒酒的汤药在承干宫等着您了呢!”

皇帝“唔”了一声,缓缓道:“停下!”

李玉满心托异,却不敢多言,忙着甩手中拂尘,示意抬轿的太监们放落了桥辇。李玉凑上前,“皇上,这儿离承干宫还有一段路,还是让奴才们抬着您走吧。”

皇帝伸出手,李玉忙伸手扶住,皇帝道:“朕觉得酒劲儿上来了。李玉,你扶着朕走一会儿。”

李玉忙躬身道的声“是”,悄悄儿朝后脸一扬。后头跟着的四个小太监会意,变隔了十步之遥,轻悄跟在二人后头。李玉稳稳扶助皇帝的手臂缓缓往前。

皇帝不说话,李玉更不敢说话,也知道皇帝想去哪里,只好默然跟着。月色澄明如清波,温柔浮溢四周,连长街两侧的朱红高墙,也失了往日的沉严肃穆,显出几分娇柔。

皇帝抬头望着月亮,似乎是自言自语:“今儿的月亮真好。”

李玉忙笑:“皇帝是天子,今儿是您的万寿生辰,当然连月亮也要来助兴,格外高亮些。”

皇帝微微一笑:“是啊,今儿是朕的生辰,再过两天就是八月十五中秋,人月团圆,都是好日子。”

李玉见皇帝凝神望月,嘴角仍带着笑意,不知怎的,心里一突,便有些不自在起来,于是赶紧劝道:“皇上,时辰不早,您今儿高兴多喝了点酒,仔细被风扑着,伤了龙体。”

皇帝摇摇头:“酒酣耳热,朕不会凉着。”

李玉悄悄看了皇帝一眼,奓着胆子劝道:“皇上,颖妃娘娘在养心殿等着您哪!”

皇帝冷淡道:“让她等着。”

李玉暗暗吶罕,颖妃巴林氏蒙古贵女,入宫数载,颇得皇帝恩幸。便连皇贵妃魏氏所生的女儿七公主,也交由她扶养。尤其是乌拉那拉皇后过世之后,寻常嫔妃难得见皇帝一面,这位颖妃却常能陪皇帝说话,宠遇可见一斑。而今日皇帝这样抛弃下她不顾,却是从来未有之事。

李玉见皇帝信步往前,环视周遭一眼,忽地想起一事,心中没来由地一慌,脚下都有些踉跄了。

皇帝漫不经心地道:“叫跟着的人都退下,朕见了心烦。”

李玉不敢怠慢,忙回头扬了扬拂尘,四个小太监便躬身后退下去。

李玉上前扶住皇帝的手,皇帝慢悠悠走着,兀自说:“今儿是朕的生辰,朕真高兴。”

李玉忙接口:“高兴高兴。”

皇帝含着笑意,“朕有那么多阿哥、公主,一个个活泼泼的,又聪明又伶俐。”

李玉道:“更难得的是阿哥和公主们都有孝心,尤其是几位阿哥,特别出息。十一阿哥文采风流,写得一本好书法,今日为皇上献上《百寿图》,可真是十一阿哥的一片孝心;就是十五阿哥,虽然年纪小,可当真是志气,能把皇上的御诗一字不差地背下来,啧啧…真是能干。”

皇帝微瞇了眼,“那不是十五阿哥能干,是他的额娘太能干。”

魏氏身为贵皇妃,位同副后,主理六宫,又子女双全,若不是得了这心悸病身子虚弱很多,只怕也有封后的指望了。

李玉眼珠一转,只装作不懂,笑吟吟道:“可不是,皇上的万寿节都是皇贵妃撑着身子一首操持,不可谓不能干。”

皇帝轻嗤一声,带了几分嘲讽之意,“是啊。朕有那么多嫔妃,个个貌美如花,聪明能干。”

李玉不知皇帝何意,只赔笑说:“皇上的嫔妃们不仅貌美贤慧,而且今日万寿节都为皇上进歌献舞,当真才貌双全。”

皇帝闭上双眼,“可不是?个个都顺从着朕,体贴着朕。只有颖妃还直爽些。”

皇帝晃一晃头,脚步有些不稳,李玉急道:“皇上,皇上您当心着。”

皇帝摆了摆手,“顺从体贴自然是好,可朕怕啊,怕这顺从体贴下面是说不吃口的腌臜心思,污秽手段。朕想一想,就觉得恶心。”

李玉忙笑道:“皇上多虑了,后宫的小主们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哪怕真有一两个心术不正的,皇上圣明,也一早处置了。”

皇帝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所以,朕喜欢年轻的女人,心眼儿干净,清透,都说什么自然会说。哪怕有点儿小心思,也藏不住。”

李玉忙忙点头,“皇上说得是。”

皇帝缓步走着,李玉赔笑道:“皇上,再往前就是翊坤宫,旁边的宫里庆妃娘娘和诚贵人都在,再不然,还有几位贵人常在,也都住着。皇上要不要去坐一坐…”

皇帝瞥了他一眼,淡淡道:“李玉,你跟了朕几十年,如今倒越发会当差了。”

李玉膝盖一软,连忙跪下,“皇上恕罪,皇上恕罪。”

皇帝轻哼一声,也不理会,径自向前去。李玉跪也不是,站也不是,眼见皇帝越走越远,他咬了咬牙,奢着胆子小跑着跟了上去。

四下里的甬道太过熟悉,连每一块引他向重华宫的青石板上的花纹,他都烂熟于心。皇帝怔忡地走着,越走越快。等到“翊坤宫”三个金漆大字清晰地出现在眼前的时候,皇帝才猛然剎住了脚步。酒意沉突涌上脑门,皇帝只觉得心口一阵一阵激烈地跳着,脚步却凝在了那里。

恍惚还是帝后情睦的岁月,如懿初为皇后。过了那么长的时光,越过了那么多人,她终于走到和自己并肩的地方,成为自己的妻子,而非面容鲜妍而模糊的妾室中的一个。这是他许她的。在自己还是阿哥的时候,他太知道自己虽为帝裔,却出身寒微,连亲生父亲都隐隐看不起自己,对他避而不见。所以他有了熹贵妃这位养母,所以他拼命孝顺这位他带来荣耀家世的养母。他费尽心力用功读书,只为争得属于自己的荣耀。

那个时候,他有出身名门贵族的嫡福晋富察氏,也有了大学士之女、温柔婉妹的高氏。那修高贵而美里的女子,那些深受家中宠爱的女子,他在欢好之后只觉得疏离。她们跟自己的心,到底是不一样的。只有如懿,那时她还叫青樱,是被自己的哥哥瞧不上,才被熹贵妃要来送给他做棋子的女人。连熹贵妃都说:“你可以不宠爱她,却一定要娶了她,善待她。”不错,青樱是可以作为她和三哥弘时争夺地位的一步好棋的。青樱,她也有显赫的出身,她是先帝乌拉那拉皇后的侄女。这重身分,却在后来的日子,成了她的最大的尴尬。

因着先帝乌拉那拉皇后的晚年凄凉,因为乌拉那拉皇后败在当今太后手中,所以青樱入宫后的日子,很不好过。她被冷落了些年,直到那时,他才真正爱上青樱。因为那样的青樱,伴随他多年,深知彼此心性,又真正和自己一样,是富贵锦绣林中心底却依然孤寒之人。

所以他加倍地给予她荣耀,给予她皇后之位。

曾经,也有过琴瑟相谐。而最美好的最初的时光,都停留在了翊坤宫的岁月。

那时,她与他是多么年轻。人生还有无数明灿的可能,他们都真诚地相信,可以一起走到岁月苍老的那一日。

皇帝伸出手,爱惜地抚摸在翊坤宫的大门上。

触手扬起的轻灰令皇帝忍不住咳嗽。他仔细看去,才发觉门上红漆斑驳,连铜钉都长出了暗绿的铜锈。墙头恣意生长的野草,檐角细密的蛛网,都是那样陌生而寥落。

曾经恩深情重的翊坤宫,曾经住着天下之母的翊坤宫,竟也破败如此了么?

其实,也不过这些日子而已。

可以宫廷的冷落,他最清楚不过了。万人之上的他,坐拥天下的他,何尝不也是在年幼时受尽白眼,若不是乳母庇护,又有了熹贵妃的抚育,他何曾能有今日?

所以,他太清楚如懿的骄傲,太清楚该如何挫磨她的骄傲。

哪怕是皇后,也要屈膝在皇帝之下,俯首恭谨。

可是如懿,她有那样锐利的眼神。恰如她断发那一日,如此决绝而凄厉。

万事,终于不可再回转。

皇帝静静地伫立在门前,良久,只是默然。

月亮渐渐西斜,连月光也被夜露染上几分清寒之意。

李玉跪在皇帝身后不远处,连膝盖都麻得没有感觉了,只依稀觉得冷汗流了一层又一层,仿佛永远也流不完一样。

他是不该看见的,就好像,皇帝也不该过来这里。

翊坤宫,应该是皇帝最厌弃的地方;翊坤宫里的人,应该是皇帝最厌弃的人。可是偏偏,在这样普天同庆的万寿节里,在即将花好月圆的中秋夜前,皇帝却在翊坤宫的门前,迟迟徘徊,不愿离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夜露浸染了云鬓,李玉才觉得有些凉意。他犹豫了半日,终于咬着牙膝行到皇帝跟前。李玉拼命磕了两个头,方敢极低声地说话:“皇上,已经二更了。”

皇帝只是默默不动,仿佛整个人都定在了那里。

李玉眼见皇帝的袍角已被露水浸湿,心中更是惊惧,立刻俯首在地,“皇上,宫中人多口杂,万一…快中秋了,您要伤了龙体,太后和皇贵妃问起来,奴才胆当不起。”

他不敢再说下去,只是叩首不已。

片刻,皇地叹了口气。那叹息极轻微,像一阵轻风贴着墙根卷过,连李玉自己都疑心是否听错了。皇帝轻声呢喃:“人月两团员?呵,团圆?”

李玉吓得不敢抬头,终于听轻皇帝说了两个字,“回去。”他顿了顿,“将翊坤宫拾出来,给惇贵人住吧。”

他挣扎着站起来,也不顾膝头酸痛,忙扶着皇帝的手去了。

墙头的野草清幽幽地晃着,好像只有风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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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放弃也是一种选择八年级

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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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总是徘徊在得与失之间。这时就有了选择,同时也有了放弃。在人生道路中,不可能一帆风顺,所以,有时候要学会放弃。 Life, we always hover between giving between and losing.At this time, there are choices, and at the same time give up.In the path of life, it is impossible to sail smoothly, so sometimes learn to give up.

放弃不是舍弃,是一种等待,等待更好的时机。

1996年春,瑞典的克洛和其他12名登山者一起登珠峰。为了这次登珠峰,他做了很多准备,但是当他爬到离珠峰仅剩下300英尺时,他放弃了前进,原因是暴风雪即将来临。而其他成员由于不肯放弃而丢失了生命。几周后他再次登珠峰,这次天和、人时、地利,他顺利的登上了珠峰。并且毫发无损的返回。

放弃是一种更好的获取

从古至今,许多人的成功都是建立在放弃中的。但他们却不曾有与选择放弃而感到彷徨。因为残酷而痛苦的放弃之后才能获得崭新的生活。鲁迅弃医从文,才有了今天的《狂人日记》;梵高拒绝做教士,做了画家,才有了今天的《向日葵》;比尔?盖茨放弃了在哈佛大学深造的机会,投身商海,才有了今天的微软公司。正是他们学会放弃,才能成功的驾驽人生,取得成功。是啊,正像一位哲学家所说,放弃并不意味着失败,而是生命中的一个过滤,对心灵的洗涤,对自己的重新认识。

有时候放弃是一种美德

身为中学生,早恋已成为普遍现象而作为学生的我们有何资格谈情说爱:有何资格那父母的血汗钱去装阔少爷?父母的艰辛都只为了自己的儿女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许多中学生却将父母的希望抛在后脑勺。曾经网络有句话“你不能给他婚纱,就不能碰她!”既然现在无法给予她幸福,何不学会放弃。为自己奋斗,为父母努力,不然他们的希望变成奢望!

身为高二的我们,因为即将步入高三,为了高考博名金榜,我们不得不学会放弃。学会放弃我们的冲动,学会舍弃我们热爱的小说学会舍弃我们狂恋的韩剧。为了高考,我们必须学会放弃,成就最美人生。

放弃,是一种痛苦也是一种煎熬。但是学会放弃,是我们人生路上必做的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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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一作文学会放弃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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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蛾努力挣脱丝茧的包裹,才会得以变成美丽的蝴蝶;壁虎放弃断掉的尾巴艰难前行,才会有新生的希望;天晴了,我们就应脱去蓑衣,才可轻松自如地走下去。

世界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世间并没有什么东西是我们放不下的,而是我们却缺少放下的勇气和毅力。

并非执着就是美,坚持就是希望,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智慧。放弃并不意味着一蹶不振,而是换一种方式走向目的地,如果可以,没有硬撑着执着的压力,没有寸步难行的那种痛苦,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当牛顿不肯拘束于学校的教育,毅然回家,最终自学成才,名声响彻全球。或许这正因为他选择了与众不同的方式,试问如果当初他只是拘泥于学校的教育,如今他还会这样响誉全球吗?

美国科学家做过这样一个实验,当一只蜜蜂和一只苍蝇分别装入两个没有盖子的啤酒瓶中,然后在酒瓶的底部用光照射,结果最终蜜蜂死了。原因不难寻找,当蜜蜂看到光亮的地方,就会横冲直撞,有种“不破楼兰终不还”的精神,却不懂得变通,一味地使用蛮劲,最终死在“奋死力争”的前线上。苍蝇却不同,当它碰壁后,它会立刻改变方向,经过多次尝试,最后从瓶口飞出去。

当下着倾盆大雨,往往是那些带伞的人落得最狼狈,不带伞的却安然无恙,这貌似有些不合乎情理,可是事实上当带着伞的走在雨中,便不会躲在屋檐之下,因为那样伞会处处碰壁,越是害怕弄湿衣服,却有水滴为其“接风洗尘”,而不带伞的人是自由的,他们可以躲在小店里,可以漫步在屋檐下,不怕碰壁,毅然前行。

俗话讲“有舍才有得”,懂得放弃是一种智慧,但那并不意味着放弃所有,当我们努力尝试后还是徒劳无功,我们就应该考虑放弃一些东西,不做无谓的牺牲。

天晴了,我们应该脱去蓑衣,适当调整人生的焦距,游目骋怀,以学会放弃为半径,画出圆满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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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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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老人与海》,我深深地折服于老人顽强拼搏,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

《老人与海》讲述了老人圣地亚哥独自出海打鱼,钓上大鱼后,与垂死挣扎的大鱼和企图分食的鲨鱼作斗争的故事。虽然最后他只拖回了一条鱼骨架,但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他是个永远不会灰心丧气的人——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还坚持出海,他是个知道”良药苦口利于病”的人——鲨鱼肝油对眼睛有好处,味却令人讨厌,老人仍旧每天喝一杯,他是个不屈服于命运的人——大鱼挣扎,鲨鱼撕咬,他奋力与它斗争。手抽了筋,钓线把肉划破,流出了血,仍然拼尽全力地保护大鱼的肉。想一想,你能做到吗?

几天几夜,圣地亚哥一直守着那条大鱼。他没能好好地休息:钓线背在身上,大鱼一有动静他就会被弄醒,然后他就得想尽办法与大鱼斗争。他没能补充体力:几天几夜只喝了一瓶水,食物来源靠钓鱼,一边吃,一边还得提防着大鱼。斗完大鱼,斗鲨鱼;斗完鲨鱼……斗更多的鲨鱼。每驱赶走一条鲨鱼,他就损失一些东西。失去了鱼叉用小刀,失去了小刀就用棍子敲。他的手疼得不能使唤,但他坚持着,直到最后一条鲨鱼撕掉了这条鱼剩下的最后一点肉。他不向命运低头,奋力拼搏着,没有什么能打垮他。只要有一点希望,他就不言放弃,朝着目标直冲过去。尽管他没能保住这条大鱼,但他已经拼尽全力。该做的都做了,问心无愧。努力拼搏过,虽败犹荣。

我想起了一个人——海伦·凯勒。她是一位残障教育家,被认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女性之一。在她十九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力和听力。八岁时,海伦的父母为她找到了一位家庭教师——莎丽文小姐。在沙丽文小姐、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她学会了说话,并先后进入赖特。赫马森聋人学校和剑桥女子学校学习,并考入哈佛大学,开始尝试写作。她和圣地亚哥一样,不屈服于命运,努力前行。尽管磕磕绊绊,但她从未放弃过。最后,她成功了。

虽然圣地亚哥这次没能把鱼肉带回来,但他的精神却胜利了,战胜了大鱼和许多凶狠的鲨鱼。我坚信,他下次一定会成功的。再说了,只要努力过,失败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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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美人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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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蹄小说是讲什么的?美人蹄小说结局是什么?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美人蹄小说结局

美人蹄讲述的是一个拥有一双天使般玉足的美丽善良女孩,原本过着平淡的普通人生活。然而一次无意的邂逅,使她一步步卷入一桩巨大的阴谋,引来杀身之祸。残忍的杀手,掷金如土的恋足癖巨富,两个游走在都市的记者,友谊与爱情,金钱与欲望,邪恶与贪念,恋足癖患者匪夷所思的举止,痛苦的挣扎,身不由已的言行,诡异的行动……在这个五光十色的繁花都市一一上演。然而,当这位拥有天天使玉足的女孩经过种种坎坷与磨难,终于获得全国美体大赛桂冠。

书籍鉴赏

《美人蹄》中国第一部恋足小说

由著名畅销书作家亦农创作完成的中国第一部美腿恋足长篇小说《美人蹄》于2009年3月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

《美人蹄》是畅销书作家亦农在成功推出《石佛镇》、《手机索魂》等多部长篇恐怖悬疑小说后,另辟蹊径精心创作的一部“都市言情加悬疑传奇式”美腿恋足小说。《美人蹄》融言情、悬疑、传奇于一体,把时下相关热点搜索内容做有机的融合,诸如“人肉搜索”、“艳照门”、“美体美足”、“恋足”等。情节跌宕起伏,松紧适度,令读者沉浸其中,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美人蹄》突出情感描写,在用笔上涉及到女孩美体美足等相关内容,高潮部分融入西部惊悚悬疑影视的悬疑火暴情节,注重人物刻画,故事环环相扣,动感与画面冲击力非常强。

作者介绍

亦农,原名唐哲。1971年出生,畅销书作家,现居北京。

1988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长篇小说《石佛镇》、《北京记者》、《血纸人》、《蛇咒》、《黑皮鼠》、《浴室别恋》以及小小说集《因为有爱》、《好爸爸教出好作文——作家爸爸的作文经》等十余部畅销书。作品曾入选各种选本,并被译成英文,远销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及香港和台湾地区,先后获2005年香港“雨林”20本好书奖,2008年澳大利亚圣米诺基金会“泛艾美”文学奖。《因为有爱》获2009年冰心儿童图书奖,《桐桐的点点狗》获2010年《小说选刊》长篇小说大奖。

亦农有二十余年小说创作的经历,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功底,他又深谙当前商业文学创作的特点及规律,这部他精心创作的长篇小说《美人蹄》,结构布局合理,细节处又处理得精确到位,雅俗共赏。一经出版,就迅速攀升至多家畅销书排行榜之首。

网上盛传当代四大恋足作家:第一,金庸,代表作《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第二,贾平凹,代表作《废都》;第三,亦农,代表作《美人蹄》。第四,冯骥才,代表作《三寸金莲》。

媒体评论: 2008《石佛镇》,“中国版吸血鬼”、“本土最恐怖小说”;

2009《美人蹄》,令他饱受非议,几近辍笔;

2009《因为有爱》,亦农二十年小小说精选集,小小说的经典读本;

2010《北京记者》,潜伏八年,沉默四载。中国打假作家第一人。

2010《血纸人》,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最好的抗战题材长篇恐怖小说。

2010《好爸爸教出好作文》风靡校园,“最实用小学生写作辅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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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永远不放弃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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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的物理天天练又考差了,觉得好烦。

本人九年级,物理电学总把我绕进一个死胡同,有时候我与朋友们说我的烦恼,他们也安慰我,可我依然觉得有一些迷茫。

我现居河南,目前大部分地区都下雪了,因此我们都放假了。有时候宅在家里,做着那些倒霉的小方框滑来滑去,我自己快要疯了。于是在今天,我决定出去走走,看看雪,吹吹风。我沿着我家旁的一条路,像个老太婆一样慢吞吞的走,第一是我想放松我自己,第二是路上的积雪还没有清扫,有些滑。如果你在街上看到了一个目光呆滞,面带傻笑的女孩,很不幸,这就是我了。

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在这里最有名的高中,我对这所学校很憧憬,不过以我目前的成绩有些困难,不过我是不会放弃的,我的梦想就是考到这里上学。加油!这里的高三学生还没放假,现正在熙熙攘攘的进入校门。他们或高或矮,或胖或瘦,但他们眉眼间都充满了一种东西,说不清,道不明。但这种东西给了我一种很大的感触,似乎我又重新打满鸡血?。小玉啊,如果你想像他们一样在这个校园里生活三年,努力三年,奋斗三年,那你就努力吧。

到最后,希望未来的自己不负现在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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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夏至未至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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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电视剧正在热播当中,比起男一号陈学冬观众们似乎更喜欢白敬亭,在小说中陆之昂结局是因为故意杀人被判的无期徒刑,但是在电视剧中陆之昂将和两个女生有情感纠葛,一个是两兄弟都喜欢的立夏,还有一个是在小说中一笔带过的颜末。

陆之昂刚开始喜欢的人是立夏没错,但是傅小司同样也喜欢立夏,三个人之间有着微妙的关系,陆之昂一开始不知道傅小司喜欢立夏,在后来得知傅小司也喜欢她,就选择了退出一直默默守护着她。直到后来命运让他遇到了颜末,一个非常像立夏的女孩,所以他们在一起了。

看过小说的小伙伴满应该都知道,《夏至未至》故事结局最后是傅小司长大以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画家,却被人质疑抄袭,导致胜败名列,便和七七发生了关系,但是傅小司只爱立夏,七七出于嫉妒,把怀孕的事情告诉了立夏。

在小说中对于七七为什么背叛立夏这件事并没有详细的说明,但是七七一句“我喜欢了你七年”足可以看出七七背叛立夏的原因,七年,对有些人说很短,但是对七七来说那是多么漫长的一段时光,爱而不得成为七七黑化的最大原因!

因为七七的怀孕导致立夏选择了离开这个城市。至于陆之昂,是因为在画展上看到了那个诬陷傅小司抄袭的女画家,实属气不过,就拿瓶子砸了那个女画家的头,在傅小司的帮助下逃离现场,最后变成了通缉逃犯。

但是电视剧经过了改编,给了陆之昂一个好的结局。来看看这位颜末到底是怎样一位姑娘吧!

《夏至未至》郑合惠子饰演的校花颜末,正如所有充满青春的气息的校花一样,颜末可以说是浅川高校的一位风云人物,是学弟学妹口中口口相谈的学霸女神。虽然顶着学霸和校花这两大头衔,但是真实的颜末却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单纯善良的她和立夏一样也经常做出一些特别“二”的行为,在朋友眼中是一个“女神经”的存在。

在《夏至未至》已经曝光的片尾曲MV以及颜末的个人特辑中,我们可以看到颜末与陆之昂之间充满着小清新的甜蜜的暧昧情愫,真的是太甜了。小编细数了一下各种虐狗的两人之间的甜蜜:高跟鞋杀、公主抱杀、浴袍杀、单膝跪地杀、可乐杀等等一个个小粉红的举动都让众网友心甘情愿吃下这碗狗粮。

小编真是非常期待《夏至未至》颜末和陆之昂之间的戏码,真是让人心生荡漾,欲罢不能啊!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傅小司和立夏遗憾错过

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的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夏至未至》结局原文:

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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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会放弃的话题作文700字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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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这个充满悲欢离合的世界,在这世界里每时每刻都发生着以我们每一个人想不到的事情,我们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想改变我们自己不喜欢的不顺眼的任何东西可是我们想过没有我们怎么做才能改变对我们来说不顺眼,不喜欢的任何事情,任何东西吗?

我们每一个人都很想这世界的每一件东西,每一个人都按照我们的心愿做事,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早就想到一个道理了那么这个道理是什么呢?这个道理说难理解就很难理解,说容易理解就比思考一道题很容易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的道理就是有时候我们人类很自私,有时候我们人类很和谐,有时候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想放弃一件事,都不想放弃改变任何东西。

那么我们每一个人如何学会放弃,学会放弃就真么简单吗我们每一个人的脑海里存在的都是这问题,我们每一个人的耳边都萦绕在这个问题。那么我们该如何做出改变?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有些时候,一些事情即使我们坚持也不一定能得到想要的结果,那么,有时候看不到希望,看不到结果,那就应该果断放弃,寻找新的路子,新的方法,新的目标。有时候懂得放弃,才会让事情变的顺利。

我们该如何做出改变呢?有时候我们每一个人的计划永远不会赶上变化的,我们每一个人做一件事情,或者追遂我们自己的梦想,我们每一个人总是提前计划的那么详细,计划的那么周全。但是现实往往却是相反的,或者与我们每一个人的计划的差距很大。这时候做出改变,如果达不到目的,那就放弃从新开始。

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对我们心里都很清楚放弃是种处事方法。取得成功的方法很多,而放弃有时候也是一种方法,而这种方法也是不错的方式。不管做什么,坚持了也不一定会成功,不一定会取得收获,那就我们需要放弃,我们选择放弃也是一种策略,能够让自己及时避免更多损失,是一种智慧。

那么我们该如何改变任何一种东西呢?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什么都不能舍弃的人就无法改变任何东西。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学会放弃如果我们学不会放弃我每一个人都无法改变我们想要改变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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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一作文学会放弃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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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人说:“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被人们奉为圭臬,激励着人们不断努力,追求成功。然而,一味盲目前进,不知变通的人,如果坚持,将是南辕北辙,反倒与自己的目标背道而驰,这岂不是很可笑?所以,我们应该要学会放弃

学会放弃,有时意味着选择正确的道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曾赴日本学习医术。后来他看到国家的衰微,民族的麻木不仁,他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弃医从文。鲁迅以笔为武器,写下一篇篇不朽的文章,改造国民的灵魂,挽救民族的存亡。他是伟大的。如果,他坚持学医,从未放弃,还有现在的不朽篇章,供我们学习与敬仰吗?放弃,只是走上更正确的道路,做更有意义的事。

学会放弃,有时意味着能做出牺牲。被誉为“中国”航天之父与“火箭之王”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在美国的丰厚薪资面前,毅然选择回国。他为祖国的航天事业与导弹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他放弃的是个人的美好生活,换来的是国家的强盛。“两弹元勋”邓稼先亦是如此。他为了研制原子弹与导弹,使自己的身体整天暴露在核辐射中,严重危害了自己的健康。他,放弃的是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是中国腾飞,国防发展的大道。这种牺牲精神,舍小家为大家,也是放弃。

学会放弃,有时更是一种美德。自古我们便有孔融让梨的佳话相传,尊老爱幼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学会放弃眼前的一点利益,换来的是其他人对你的另眼相看以及尊重。公交车上,我们放弃自己的座位,给老人让座。放弃的是短暂的舒服座位,换来的是其他乘客赞许的目光与一句温暖人心的“谢谢”。放弃,意味着谦让,使人与人的关系更加和谐友善。

记住,上帝在为你关闭一扇门时,一定会打开一道窗。若是死盯紧闭的大门,一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时候学会放弃,什么时候便学会了成熟。学会放弃,懂得舍弃才是做人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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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你还会放弃吗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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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这一马拉松长跑中,你若放弃,那么又怎能成大器?

达·芬奇拜了名师后,师傅让他画1000个鸡蛋,日复一日,饶是再有耐心的人,也会想要放弃,可是他的师傅却说:"你的鸡蛋画得每一个都不一样,只有画得一丝不差,才算是练到家!”至此以后,达。芬奇就每天不厌其烦地画鸡蛋,终是成为一代大师。

犹是如此,大师都会有过想放弃的心理,可是却坚持下来,努力练习,最终成为闻名远扬的画家,我们又何尝能够放弃?

80岁的薛敏修老奶奶完成了所有专升本课程的学习,并且顺利拿到了天津大学的毕业证书。她认为:“成功的关键在于要有走下去的勇气与毅力。不要屈服于年龄,时间的限制,让别人的观点淹没自己的初衷,以至于半途而废,这是大忌。”坚持与行动才是追梦道路上的最好旅伴,而放弃则是毒药,只会让人软弱无力,倒在前进的路上。

那么,你还会放弃吗?不,当然不会。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中的保尔,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他的一生犹如是上天跟他开了一个又一个荒唐的笑话,让他一次又一次在前进的道路上受挫,以至是跌倒。可,这都没影响他的前进,哪怕是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他仍没有放弃!而是拿起笔,以另一种方式,践行看他生命的誓言。

那么,在他的面前,我们遇到的一些小风小浪又算地了什么?我们想要放弃,又有何颜面?

放弃是万丈深渊,让你一不小心跌下深谷再无法爬上来,放弃更是汹涌的浪涛,它会将你人生的小船卷入汪洋,再无翻身之地。

你还会因一些小波折而放弃吗?

不,绝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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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放弃话题满分优秀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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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得有失,得就是失,失就是得,所以人生最高得境界应该是无得无失。但人们都是患得患失,未得患得,既得患失。明智的做法就是学会放弃,放弃是一种境界,大弃大得,小弃小得,不弃不得。 Life is lost, if it is lost, if it is lost, it should be obtained, so the highest level of life should have no loss.However, people are suffering from losses, not suffering, and they have lost their losses.The wise approach is to learn to give up, giving up is a state, abandon and big, abandon small, and never give up.

在《鱼我所欲也》这篇古文中写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

当我们面临选择时,必须学会放弃。放弃,并不意味着失败。像下围棋一样,小的利益虽然放弃,得到的却是更大的利益。但如果想兼得“鱼和熊掌”,恐怕两样都得不到。

拿破仑的失败是足以证明:住人生紧要处,在决定前途和命运的关键时刻,我们不能犹豫不决,徘徊彷徨,而必须明于决断。敢于放弃,卓越的军事家总是在最重要的主战场上集中优势兵力,全力以赴去争取胜利,而甘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的损失和败绩。人生和打仗一样,要有所获得,就不能让诱惑自己的东西太多,心灵里累积的烦恼太杂乱,努力的方向过于分散。我们要简化自己的人生。我们要经常的有所放弃,把自己生活中和内心的一些杂念断然放弃掉。

在人生的一些关口,我们的人生会长出一些杂草,侵蚀我们美丽人生的花园,搞乱我们幸福花园的田地。我们要学会将这些杂草铲除,放弃不适合自己的职业,放弃异化扭曲自己的职位,放弃暴露你的弱点的环境和工作,放弃失败的恋爱,放弃破裂的婚姻,放弃没有意义的实际应酬。放弃坏的情绪,放弃偏见恶习,放弃不必要的忙碌压力。

我们每个心中都应谨记,你不可能什么都得到,所以你应该学会放弃。生活有时会逼你,不得不交出权力,不得不放走机遇。放弃,并不意味着失去,因为只有放弃才能有另一种获得。

你之所以举步维艰,是你背负太重,你之所以背负太重,是你还不会放弃,功名利禄常常微笑着置人于死地。

让我们学会放弃吧!放弃之后你可以轻松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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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草船借箭》的另类结局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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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在三国时期,蜀国的诸葛亮乃是神人,他知天象、晓地利、识人心,并且他智慧过人,最终助刘备夺得了天下。他用过的计策数不胜数,如众所周知的《空城计》、《火烧赤壁》、《草船借箭》等等。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草船借箭》的另类结局

结局一:

诸葛亮带领着士兵驾驶着草船,来到了曹军的军营前,擂鼓呐喊,曹军果然上了当,不断地往江中射箭,很快诸葛亮就借到了十万支箭,然后,驾驶着草船打算回军营,但是由于当时江上烟雾弥漫,他们在江上迷失了方向,船离阵地越来越远,最终诸葛亮没能带着十万支箭顺利回到军营。

结局二:

诸葛亮带领着士兵,来到了曹军军营前,曹操上了当,但是他命令士兵传令下去:“现在江上大雾弥漫,我们看不清敌人的数量,不能贸然出动,所以先往江上射点着了火的箭,等火光暴露了敌人,再往敌人那里射普通的箭。”曹军照着办,果然发现了敌军的船只,最后诸葛亮和士兵都死了。

结局三:

诸葛亮带着士兵去曹军军营借箭,成功借到了箭,并且顺利回到了军营,可是经过周瑜的属下一数箭数,就发现十万之箭还少了一支,正好是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支箭,最后诸葛亮按照自己立下的军令状,被军法处决了。

结局四:

诸葛亮成功用草船借到了十万支箭,并顺利回到了军营,在他们正在开庆功宴的时候,曹军也在蜀国的军营前擂鼓叫嚣,蜀国的大臣便开始嘲笑曹操他们,但是谁都没想到,曹操真的亲自带领着军队来到了蜀国军营,刘备因为敌强我弱,不敢轻举妄动,于是把先前向曹操借的十万支箭全部归还给了他,反倒还赔给了曹操二十万支箭,最后曹操放过了他们,他们这才保住了性命。

《草船借箭》,诸葛亮的知天象、晓地利、识人心三大才能全都用上了,如果少了一样,那么结果必定是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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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永不放弃的蜘蛛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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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力量是强大的,许多看似弱小的动物也隐藏着无穷的力量。它们在遇到困难时永不放弃,它们热爱生命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记得有一次,我在洗手间洗衣服的时候,意外发现了洗手盆下面有一张精密的蜘蛛网,上面粘着许多蚊子和苍蝇的尸体。于是我肯定,我的老朋友--蜘蛛出没了。我停下手中的活,开始仔细观察起来。我惊奇地发现:那蜘蛛经常在我稍不留神的时候出现,几次吓死我了。现在它正津津有味地品尝着它的猎物,好像在向我示威:“小样,我厉害吧!”“你别得意,看我怎么消灭你!”我拿起花洒打开水龙头就向蜘蛛喷去。蜘蛛用自己的丝粘住洗手盆下面,然后飞快逃过一劫。可它的网络已经被我完全冲垮。它看起来生气急了,从网上跳下来后竟然向我爬过来,像是在警告我--别太狠。我不放弃,又拿起花洒直接向蜘蛛喷去,只见那弱小的蜘蛛在水中挣扎着,拼命用它的八只爪子往岸上爬,可是已经晚了,它已经被我冲进厕所里去了。我本来以为蜘蛛准备等死了,谁知它还是在水中极力挣扎着,它那种求生的欲望让我震惊。奇迹发生了!小小的蜘蛛竟然在激流中爬了出来。它赢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

弱小的蜘蛛都如此热爱生命,何况我们人类?我们也要像蜘蛛那样热爱自己的生命,不要在困难面前低头,要在自己有限的时间里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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