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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读书心得体会【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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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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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没读这本书以前,以为这只是一年级的小朋友看的一些小儿科的书,根本不用我们这些五年级的大朋友看这些小儿科的书呢,这是一个一到二年级的小朋友的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情,用不了在日本销售九百三十八万册,也用不着卖的这么火。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这本书有多么好。这本书主要讲了天真烂漫的小豆豆因为淘气被原来的学校开除了,到了巴学园,在与小林宗作校长谈了四个小时的话中觉得他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从此她在巴学园认识了很多朋友,例如:高桥君、可爱的美代、漂亮的朔子、乐观的阿泰、开朗太荣君、活泼的天寺君等等很多朋友,还有善解人意的小林宗作校长和温柔的妈妈,他{她}们在一起的一些生活小事,在这六十一个生活小时里,又苦又辣、又酸又甜。这个学校只有五十来个人,每个班只有八 九个人,每天过着快乐的生活……

可有一天,巴学园终于敲响战争的硝烟,巴学园毁灭了,孩子们难过的看着巴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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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喜欢读书话题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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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上小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开学礼物是一本厚厚的作文书,我不敢接,妈妈用期待的目光看着我,我只好胆怯地接过那本厚厚的作文书。从那时起,我意识到:我长大了,不能再沉迷于童话中的梦幻世界,我要开始看那有着密密麻麻的字的作文、百科书了。

翻开妈妈送我的那本厚厚作文书,我很快被里面的内容吸引了,里面也有童话故事,不过少了几分童年的稚气。里面的抒情篇、描景篇、写人篇和记事篇……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抒情篇让人感动;描景篇让人身临其境;写人篇让人觉得那个人好像就在自己身旁;而记事篇悲伤的让人感到悲伤,快乐的让人感到快乐……

每当别人问我为什么这么爱读书的时候,我会说:“书对人有益,我的生命已经和书溶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了!是的,我很爱书。

印象中有一次,我和妈妈去购物。在路上时,我看见一个书店,里面挤满了人,我一下子把要和妈妈去购物的事抛在了脑后,挤进书店抽出一本书坐在书店的地上如痴如醉地看起书来了。过了很久,我的头发被人拉了一下,我疼得一跃而起,往后一看,竟然是妈妈!

我对妈妈说,“干嘛拉我的头发嘛!人家还没看够呢!”“还没看够?不是说好去购物的吗?怎么坐在这里看书了?我还以为是我走得太快了你跟不上呢!原来你在这儿看书啊!真是吓死我了!”妈妈撅起嘴巴说,“好啦,别看啦,去购物吧!”说完拉起我就走。

“等一下,我要买下这本书!”到了商场,我觉得商场里怪没意思的,书瘾又犯了,背着妈妈悄悄的跑到商店门口,坐在门槛上又看起书来了!又是妈妈拔了一下我的头发,我才从“书海”里醒来!“你看看你,又看书,里面的活动你都没看到,多可惜啊!”妈妈又开始唠叨了……是的,我很爱读书。

书,是一朵刚刚盛开的花朵,有着甘甜的知识花蜜。书,是一个好导游,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书,是一艘小船,承载我们进入知识的海湾。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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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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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施耐庵的作品,讲述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起义,反抗朝廷政府的故事。

文中主要人物有:宋江、林冲、武松、鲁智深……他们都因为有罪名而聚在梁山泊,他们个个武功高强,有勇有谋,先后共有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分别是三十六路天罡和七十二路地煞。

其中,最精彩的就是“武松打虎景阳冈”,因为武松喝了酒壮胆,上了景阳冈,把虎打死了,所以下山后就成了“打虎英雄”。

武松连老虎都敢打,别说我们小孩了,就连大人也有时架招不住,武松的勇气真是令人佩服。虽然我们不能去打虎,但武松的勇气也是值得让人学习的。

《水浒传》中还有很多让人热血沸腾的故事呢!有“真假李逵”、“鲁智深倒拔垂杨柳”。

虽然一百零八位好汉后来散了,也没起义成功,但他们的勇气实在令人钦佩。

读了《水浒传》,让我的勇气也更加坚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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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让生活更美好六年级作文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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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这样的,读书使世界变得更美好了。

读书犹如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在人生道路中的方向;读书犹如一汪晶莹的水,滋润我们干燥的喉咙;读书犹如一方树荫,挡住火热的太阳。它就像我的一位挚友,一直默默陪伴着我,让我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读书不仅如我挚友,他更像是一位严格的老师,书中的不少名句都提醒了我,使我如梦初醒,“不精不诚,不能动人”,这句话教我诚信;“人的一生中,永远回不来的事物有很多”,让我学会珍惜身边一切的事物……这些格言为我敲响了一个个警钟,我从中学会了很多。

书中的人物也同样鼓励了我们:《西游记》中机智灵敏突破重重阻挠救出师傅的孙悟空,《木头娃娃旅行记》中,具有独立思想的娃娃希地帝,《时声》中最终改变了很多的宫本拓实鼓励了我们……他们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使我们深深思考的人生的意义。

读书,对于我的写作方面也有提高。在很小的时候,我的写作水平一团糟,每次写不下几个字就放弃了,上了小学,渐渐的我爱上了读书,慢慢地随着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我的写作水平也越来越高。每次,有人问我写作的窍门在哪里,我都会笑一笑吐出二字“读书”。

生活上,难免遇到难题,每到这时,我会习惯性地翻开一两本书,品味书中主人公的精神,读完一本书,我可以振作起来,重新突破眼前的难题。

现在书本大多数被电影和电视剧取代了,本来有温度的纸张变成了冰冷的荧光屏,可是我不会忘记是书籍改变了我的一生,读书是我永远的挚友,它使我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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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三字经》读书感想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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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里传来了“人之初,性本善。习相近……”一阵阵朗读声。没错,这就是《三字经》。而《三字经》的前几句则是我们从小听到大的。

经过家长和老师的循循善诱,《三字经》也成了我们喜爱、理解的一部“经书”。开始只是觉得尽是些大道理,直到学完了之后,才更深层地了解了其中的含义。

“彼既老,忧悔迟。尔小生,宜早思”,这句话是在我印象中最深刻的。苏洵小时候不读书,浪费了许多时光,在长大后才后悔小时候的不努力,只能花更多的时间来弥补。荒废时间也不是苏洵个人的悔迟,我也是如此,什么事总是想着明天做,明天学。虽然心里明白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的道理,但身上的懒虫似乎是推翻了这个真理,在脑子里始终根深蒂固的盘踞着。可是我也知道在这个社会里不努力读书,长大后一定会比现在苦无数倍。要想将来不苦,不如在现在把该学的学完、学好。我想出人头地,不好好刻苦学习是肯定行不通的。“尔小生,宜早思”,不错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没有撒播种子是永远都得不到果实的。而这里的果实,就是成功。想成功必须读书懂更多知识和道理,而读书必须早读。

好不容易挖掉了那棵“懒树”,接着要干的无非是播撒种子、浇水、施肥,让它能更快更健康的在脑中成长。等待它长成苍天大树后,就能在最终摘得沉甸甸的果实,希望这一天可以快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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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朝花夕拾》个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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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学习时,我与同学们一起读了一本鲁迅先生著名的作品一一《朝花夕拾》。这本书虽然只有十个篇章,却耐人寻味。整本书回忆了鲁迅先生幼儿时、少年时、青年时以及后来发生的事。其中不仅写出了对少年时期的怀念,更批判了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与讽刺。

这本书描绘的是清末明初时的影像。最令我感到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章很美,令人身临其境一般,同时也描写出了鲁迅先生怀念童年的感情。令我印象深刻的则是《无常》这一篇。鲁迅先生借用一个“鬼”的形象讽刺了“正人君子”等等形象,读起来真耐人寻味。而《狗·猫·鼠》一篇通过写猫的行为,揭示了“正人君子”的真面目。《阿长与山海经》写了鲁迅先生与长妈妈生活在一起的经历,例面描写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而《二十四孝图》打击了社会的虚伪。《五猖会》则批评了对儿童天性的摧残。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在受到压迫又历经战争而写下的散文,《朝花夕拾》虽然不是那么深奥却十分耐人寻味。

它反映出了中国当时社会的黑暗与种种陋习,这更衬托出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更突显了他想要改变社会此时状态的愿望。当时的社会就像鲁迅先生的父亲一样病重了,到处都被金钱所蒙蔽。在这黑暗的社会,处处是负婪的人们,无法看到人心的善良,最深处的那棵希望之草,也被肮脏的金钱所淹埋。鲁讯先生站在自己的角度,将愤怒都隐藏在文字当中,字里行间,逐字逐句都体现出了鲁迅先生的不甘,揭示了当时的人情面貌与社会风情。

外国人给中国人安上“东亚病夫”的称号,他们欺辱中国,侵犯中国,在中国草芥人命。鲁迅先生不甘!不甘看到自己的国家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不甘外国人瞧不起中国!不甘愿做“东亚病夫”!

不过好在,中国人站起来了,不再被外国人欺辱了。

这本书令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少年强则国强”,只有我们现在努力、上进、拼搏,才会有祖国美好的明天!国耻不能丢,爱国精神更是不能丢!就让我们一起奋斗,向着祖国繁荣富强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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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的快乐六年级话题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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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走到那已蒙上一层微尘的大书架前时,心里竟发出了“久违了”的叹息。

是啊,自从上了初中,我便钻进厚厚的复习资料中,没有了课余的时间,没有了课外阅读,四周是习题集、复习概要和卷子的海洋。好久好久都不曾静心读书了,也没再为书中形形色色的人物或欢喜或忧愁,不再为书中动人的情节牵肠挂肚,不再为书中意味深长的道路深深思索……

月色溶溶,秋风习习。今夜,我忙中偷闲,又走到了书柜前。我随意拿了一本书,转身望月,忽感内心空荡荡的。啊,为什么要离开这些心爱的书这么长时间呢?

拂去书上的轻尘,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像一叶自由的扁舟,立刻就徜徉在了书的海洋中。这真是一个极其美妙的世界啊!在这里,我体会到马致远“断肠人在天涯”的凄凉,理解了辛弃疾“可怜白发生”的无奈,领悟到了陶渊明“种豆南山下”的淡泊,寻找到了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的谊情;在这里,我为穷人桑娜的爱心而深深感动,为老葛朗台的虚伪自私而心生愤恨,为爱斯梅拉达的命运而怅然叹息,为简·爱最终的结局而快乐欢欣……

这里,鸟语花香,草长莺飞。大树是小说,嫩草是诗歌,鲜花是散文,爬藤是戏剧。这里,充满了爱,充满了生气,充满了人生的奇迹。这里,吐出新绿,淀开花蕾,沁出芬芳……

重新坐回书桌旁,面对成堆的复习资料和卷子,我不再苦恼和空虚,心灵不再干涩和枯萎。在枯燥的为升学而攻读的劳累中,因为有书柜中“朋友”的陪伴,我感到快乐。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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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父与子》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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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课本上的一张笑话,其中讲的是:一个大家庭里生活着三口子,其中有,妈妈、爸爸、和儿子,他们一家到了吃饭的时间,饭厅里还飘逸着浓浓的饭香,母亲看这么好的菜,可母亲发现自己的儿子不在时,让父亲去叫了,父亲刚走进门,发现自己的宝贝儿子正趴在地上,饶有兴趣的读着手里的那本书,而且有时还不停的笑着,父亲看到这种场景,叫上儿子去饭厅吃饭。

等儿子出了门,父亲却俯下了身子看了看那本让孩子迷住的书,儿子到了饭堂,可看见爸爸并没有跟着上来,妈妈又让儿子再去叫自己的爸爸,儿子还没有进屋,就一脸很不高兴的表情,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让他自己惊讶的是,他看见了自己的父亲跟自己原来一样,趴在地上,有时还抬腿放腿,有兴趣的看起来。

欣赏了这么多,也该介绍介绍这篇文章的作者,他就是德国著名的漫画家,埃·奥·卜劳恩。在文章中写了民间父与子之间的有趣的故事,讲了爸爸,慈祥、和蔼、幽默,讲了儿子,调皮、聪明、可爱。虽然没有一个字,但很容易懂,这就是不经易间可以让人发出会心的微笑。这就是父与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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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丑小鸭》读书优秀笔记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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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鸭变成美丽高贵的白天鹅,是她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她艰苦奋斗的回报,是她永不言败的精神,鼓励我们不要被困难与挫折打到,心存信念,成功的彼岸就在你眼前。

如果做不了大树,就做小草,虽不像大树那样伟岸挺拔,,却嫩绿可爱,也为世界增添了几分色彩。

如果做不了美丽妖娆的美人蕉,就做永不言败得喇叭花,虽不像美人蕉那样令人羡慕,却也有自己的坚强不屈的意志。为世界增添了许多的信心。

如果做不了举世闻名的艺术家,那就做艺术家的传播者,虽不如艺术家头上的光环耀眼,也为世界更加美好做出了贡献。

别认为自己处处不如人,其实在别人的眼里,你也有你的优点,也不要认为你什么都比别人好,在别人的眼里,你一样有你的不足。不要叹息说自己是丑小鸭,但变不成白天鹅。让我们永不言败的往前走,不轻言放弃,不知难而退。只要我们心中有信念,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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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稻草人》三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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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叶圣陶写的一个故事集,里面有一个跟书名同名的故事。>is a set of stories written by Ye Shengtao, which contains a story with the same name as the title.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系列稻草人在夜晚发生的事情,稻草人的主人是个老寡妇,丈夫死后,刚还清葬费,儿子也死了。

这些事情讲述了稻草人是非常爱他的主人,以及虫子是如何可恶,当地封建社会是多么凄惨。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古时候,那些富人、地主,凭着自己的财富,勾结当地的县官,来欺负那些没钱的百姓们,还有些人,由于生活条件不够好,就去赌钱,赌输了,就卖妻卖子。

这个故事同时也告诉我们:以前的生活那么惨,我们现在的生活如此幸福,为何不珍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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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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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灰姑娘》这篇故事,里面讲了从前有个很富有的人家有个女儿,她妈妈很早就去世了,小姑娘是一个虔诚而又善良的女孩。他的父亲不久就又娶了另外一个妻子。又娶了另外一个妻子。 新妻子带着她以前生的两个女儿一起来安家了。她们外表很美丽,但是内心却非常丑陋邪恶。她们到来之时,这个可怜的小姑娘就开始受苦受难了。给她穿灰色的旧外套,嘲笑她,把她赶到厨房里去了。她被迫去干艰苦的活儿。

国王要给自己的儿子举办一个选美大赛,谁最漂亮王子就娶她,灰姑娘的两个姐姐都去参加了,但是灰姑娘也很想去参加舞会,她后妈阻止她去。可是小鸟朋友给了灰姑娘一套金银制成的礼服和一双光亮的丝制舞鞋,灰姑娘马上变成高雅、漂亮姑娘了。在舞会上王子跟灰姑娘跳起舞来,王子很喜欢灰姑娘。并娶了灰姑娘做他的王后。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看人不能看外表,要看她的内心是不是心地善良,好心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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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喜欢读书600字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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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看见一个眼睛大大的、脸蛋红红的,长得胖胖呼呼的小女孩,她就是我,我特别爱看书,一看就看好长时间,我看书的时候可认真了,下面和我一起来看一看我的读书史吧!

“丁零零”下课铃响了,大家兴匆匆地跑出教室,唯独我一人坐在座位上,拿出我带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外面同学的嬉闹声很大,但我还是有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定力,正当我走进书的世界的时候,张雨珊轻轻地在我背后拍了一下,吓得我猛一回头,张雨珊笑嘻嘻地说:“你看什么这么入迷呀?

和我们一起去玩玩吧!”我生气地说:“你干嘛在我看书的时候拍我呀!没看见我正看得入神吗?”张雨珊说:“你真是重书轻友,求你了,就陪我去玩一下吧!”我说:“我可没那闲工夫,我还要看书呢!”张雨珊拿我没办法,说:“那我就陪你一起看书吧!

”于是陪我一起看了起来,张雨珊笑了笑,说:“想不到这本书还这么好看呢!”我得意地说:“那是当然,我带的书可全是经典。”“丁零零”又一阵响亮的上课铃打响了,我赶紧收起书,开始上课……回到家,我又捧起我的那本书看了起来,只听这时爸爸大喊一声:“开饭了!

”这时,我还在爱不释手地看着我的那本书,妈妈走过来,说:“‘小书虫’,开饭啦,快去洗手吃饭。”我慢吞吞的站起来,眼睛还舍不得从书上离开,直到妈妈生气地从我手中夺下书,我才撅着嘴,很不情愿地来到水池旁洗手,洗完手,来到餐桌前,匆匆扒完碗里的饭,又回到书桌前,看起了我那本书。

每天做完作业后,上厕所都会拿着自己的书,看了起来,连睡觉前都要看一下自己的书才能入睡,因为用眼过度,不知被妈妈训了多少次,但过不了多长时间,我又恢复了老样子,为了看书,都不知和妈妈玩了多少次“捉迷藏”,妈妈现在对这件事情更加重视,对我的看书时间进行了规定,唉,看来我又得想新招,不然,甭想多看一会儿书了。

看了我的介绍,你愿意和我这个“小书虫”交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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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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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扎克,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他的作品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欧也妮葛朗台》这篇文章的两个主要人物是欧也妮和她的父亲葛朗台。文章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年轻的欧也妮自幼生活在索漠城,对父亲葛朗台百依百顺。而她的父亲葛朗台刻薄吝啬,是当地的首富,因而受人“尊敬”。索漠城有身份的人家纷纷巴结,欲娶欧也妮为妻。目的也是为了他们家的财产。然而欧也妮却爱上了来自巴黎的落难公子——堂兄查理,并把自己的积蓄送给其做盘缠。因为此时,袒护女儿的妻子也被葛朗台虐待致死。葛朗台再多年以后死去,欧也妮继承遗产,此时欧也妮心爱的查理回到巴黎,但查理却负了欧也妮,取公爵的女儿为妻,意图谋取公爵的钱财,可他万万没想到这时欧也妮的钱财是公爵钱财的20倍……后来欧也妮与商人的儿子结为连理,但欧也妮33岁就成了寡妇,可人们还尊称她为“小姐”。

老葛朗台是巴尔扎克刻画得最成功的吝啬形象之一,是西方四大吝啬鬼之一,已成为法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一个经典人物而广为流传。他的贪婪和吝啬虽然使他实现了大量聚敛财物的目的,但是他却丧失了人的情感,异化成一个只知道吞噬金币的"巨蟒",并给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带来了沉重的苦难。

再说说欧也妮,她是这部小说中最为善良、纯洁的一个人物,小说就是以她的悲剧人生为中心线索的。她的美德在痛苦的生活和与老葛朗台、夏尔、德蓬风等人的对比中逐渐呈现出来,她的善良、宽容、慈爱也越显分明。专横、吝啬的父亲老葛朗台给了欧也妮一个黑暗的童年,并且葬送了她的青春。对她来说,生命中的唯一希望是期待中的爱情。

说到欧也妮的悲惨,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最后得到查理的背叛。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如查理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本想谋取公爵的钱财,结果却发现欧也妮的钱财是公爵钱财的20倍。这又成为了小说的又一大讽刺。

这部小说,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生活中也一样,我们做人要大方,做事也要大方,不能有吝啬,小心眼儿和小气的行为,否则你的朋友会离你远远的。让我们也明白大方做人快乐做事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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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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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和她的姐姐坐在草地上看书。爱丽丝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她看见一只穿着背心的白兔子从她的旁边跑过去,还拿出怀表看时间,她很好奇,就去追那只兔子,一下子就掉进了兔子洞。兔子洞很深,她在洞里吃了喝了一些奇怪的东西,身体就一会变大一会变小,她遇见了各种的会说话的动物。看到了小老鼠,他参加了老鼠跟小动物们的会议式赛跑;她在给兔子比尔拿扇子和羊皮手套时,在他家吃了蘑菇她变大了······

后来,她来到花园遇到了一整副的扑克牌,牌里有粗暴的红心王后,在这个稀奇古怪的世界里,爱丽丝经历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可是最终却发现这一切原来竟是她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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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读书我快乐一年级话题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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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快乐的!”这是我读书后最大的感受。 "Reading is happy!" This is the biggest feeling I feel after reading.

我喜欢看书,书成了我生活的好伙伴。什么侦探书、武侠书、作文书、故事书、漫画书、小说、报纸杂志等,我的书柜应有尽有。每天一闲下来我就看书,吃饭时看,坐车时看,睡觉前看,就连上厕所时我也捧上一本书。再好看的动画片,再精彩的少儿节目也甭想把我拉过去。

就算学习紧张、辛苦,甚至期末考试来临,我都会挤出一些时间来进行阅读。因为课外阅读不仅充实了我的生活,使我紧张的学习生活得到放松,还使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也使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增添了许多快乐。

童话永远是一张软和的摇篮,是母亲最温柔的抚摸。我喜欢课外阅读也是从看童话书开始。当我读到《绿野仙踪》和《海的女儿》时,我才知道,原来有这么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充满爱,充满人间最纯净的快乐。在文学故事的殿堂里,我常常不由自主地陷入一个个故事之中。当白雪公主逃脱了恶人的诡计,我禁不住大声叫好;当睡美人重获新生,我快乐无比;当福尔摩斯巧妙地揭穿骗局,我悬着的心才渐渐平静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有一股甜蜜的感觉。

当我读各种知识百科时,从书中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秘密。猿人是人类的祖先;恐龙十分高大可怕;遥远的年代,人们钻木取火原来世界这么奇妙!当我每次爱不释手地合上书,脑海中还不断浮现出各种画面。当我一下子弄明白生活中的各类怪异现象时,心里就会涌出难以抑制的欣喜。

书像一扇明净的小窗,打开它,我分享到别人的快乐;书像一位可亲的长辈,用他的亲历告诉我怎样才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拥有书,就拥有快乐,大家快来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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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读书乐趣的满分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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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喜欢看书,虽然说不上嗜书如命,但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更是我的良师益友。 From a young age, I like to read a book. Although I cant say that I am addicted to books, the book has become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my life, and it is also my good teacher.

汉代学者刘向曾经说:“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但是,但我们不能死读书,应该从读一些好书中汲取营养,感受世界,提高思想修养。

读书,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从小一有空,我便捧起《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等课外读物读得津津有味。读了这些书,不仅提高了我的阅读能力,还可以从中摘录一些好词佳句,等到写作文时,就可以得心应手了。

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记得在很小的时候,脑子里总有很多的问题。比如:天上为什么会有月亮?鱼为什么不能到陆地上来生活?为什么雪花是白色的?等等。但当我上小学并爱上了读书之后,书就像一位会说话的老师,帮我解答了这一切.我由衷地感到读书的好处,更坚定了“我要多读书,才能多长见识”的信念。

读书,使我立志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在少年时代就立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宏愿。我们的长辈已经为我们创造了幸福的生活,难道我们这代人不应该把社会建设得更繁荣富强吗?要实现这个目标,只有从小刻苦读书,掌握很多的知识,长大后才能用自己的才干为人类服务,报答我们亲爱的祖国。

好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唐代伟大的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西吸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让我们养成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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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伴我成长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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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们回忆昨天,遐想明天时,我们多少会为昨天而悲伤。“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每当我们的国歌再次响起,红旗缓缓上升时,一颗颗爱国之心不而同地爆发出来!有多少人为此而心潮澎湃啊!

几十年前,几条破旧的马路,几座零落的房屋,散落在南北西东。现在有了四通八达的马路,马路上有川流不息的汽车,啊!到处都是新气象,散发出新时代的“欢呼”声!这一切都是谁给的?那就是坚强不屈的党中央。他们不论是坚辛,或是艰苦,总能让民众拥有一颗爱党的心,只要群众喊一声,党再辛苦都会努力地做到。“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我们总能想到雷锋,哪里需要帮助,他就会出现在哪里,尽心尽力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之一。一位女英雄的名字常常萦绕在我的耳边—刘胡兰,她很坚强,面对敌人她一点也不害怕,就算敌人想方设法,如何地虐待她,她还是吭都不吭一声,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让我由忠地敬佩她,她是坚强地化身,是永不磨灭地精神。

有了党的照顾,才能培育出我们一颗颗没经历过风雨的小苗;有了党的呵护,才能让我们在阳光下茁壮成长,在雨天翩翩起舞,党就在我心中。我要像雷锋一样,时时拥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我们仿佛还能看到那个带病帮建筑工地推车运砖的身影;那个因参加救火而被烧伤手却继续和战友们奋战大坝的`刚强身躯,看见人们露出笑脸,淌下汗滴的“小雷锋”们就开心了。

记得有一次,我乘公交车回家,半路上上来一位年迈的老奶奶,因为没座位所以只能站着,看着她我不禁想起了雷峰帮助人的模样,不假思索地站了起来,把位子让给了老奶奶,她和蔼可亲地说:“谢谢你,小朋友!”这一刻我很开心,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帮助别人,让我体会了从中的快乐,也让我过得很充实。刘胡兰的坚强不屈让我深有同感,以后,我还要经历许多风风雨雨的日子,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我是不会随意低头的!

党给了我们无穷的关照,给了我们无尽的力量,让我们铭记于心。我们要以报恩祖国,努力向上的目标来回报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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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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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应该都听过《水浒传》这一名字吧?它就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此文荡气回肠,它的每一个字眼都反映了108位好汉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的高远志向。

作者以农民起义为材,塑造了有有血有肉的英雄形象,并且性格十分鲜明,粗中有细的鲁智深,疾恶如仇的林冲,刚烈的武松……他们就如同歌中所说的“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英雄豪杰,是真正的男子汉!

在108位好汉中,李逵和武松无疑,都是十分擅长打虎的。但是,相对打虎而言,我更在意李逵的拳拳孝心。李逵觉得自己在梁山享福,母亲却在山下受苦受累,实在是过意不去,便决定下山接母。回梁山的路途中,李逵为老母打水,却不料老虎将母亲给吃了,顿时心慌了……”从“心慌”一词中我体会到了李逵对母亲的尊敬和爱戴。现在我们反过来想一想,古人都呢如此的孝顺作为新时代的小主人你们做到了吗?现在让我们赶快行动起来吧!今天你做到了吗?

李逵真是我们的好榜样,让我们从现在起,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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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励志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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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日子,看台上此起彼伏的呐喊,那是我听过最动听的声音;赛场中迎风飘扬的旗帜,那是我见过最靓丽的色彩;终点处殷殷等待的目光,那是我感到最温暖的期盼。

“有志者,事竞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多少汗水,多少成功。夜空里,我们于路灯中练习,微弱的光线是我们唯一的信念;阳光下,我们在弯道上奔跑,反反复复着速度的超越;风雨中,我们在赛场里竞技驰骋,用生命的极限不断挑战着自己,这就是我们,一群永不言败的热血少年。

向前跑,带着赤子的`骄傲,命运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五千米,在大家的陪伴中变得不再漫长,接力赛,在彼此的鼓励中变得健步如飞,趣味游戏,在同学的合作中变得简单快乐。三天的时光匆匆而去,可我们的努力却永远不会变更,或许我们不是最棒的,也或许我们不是最优秀的,但我们一定是最坚强、最不服输的。十五六岁的青春里,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为了同一个梦想而奋斗,感谢二中让我们相聚。因为年轻,所以浴血,因为韶华,所以自强不息。荐临赛场,我们青春飞扬,属于我们的舞台,我们注定肆无忌惮的疯狂。

你只知道我的成功,却没看到我的汗水,你有你的规则,我有我的选择;你否定我的现在,我决定我的未来;你嘲笑我一无所有,不配去拼,我可怜你总是等待;你可以轻视我们的年轻,我们会证明这是谁的时代;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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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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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这本书相信大家都很熟悉。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名作。一开始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为了保护了怀着狼崽子的紫岚与野猪同归于尽。她带着5只狼崽在风雨中回到洞,有一只狼崽在途中死了。剩下三公一母,在一次学习捕猎时黑仔被鹰叼走了的蓝魂儿也死了最后双毛在争夺王位的过程中突然因为心里阴影狼王咬死了。最后紫岚为了让狼孙成为超狼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狼群中的尔虞我诈,我也知道了每一个母亲都是望子成龙,没有一个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功成名就,我也懂得了母爱是多么的伟大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都有的母爱。

在这个故事中我也懂得了无论在人类动物中都有一个千万年不变的道理,弱肉强食,生活中只有自强不息,才能让自己变强,才可以从别人中脱颖而出,出类拔萃。狼王梦是一部悲惨小说却让我受益匪浅,我觉得这是一本在歌颂生命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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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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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的作者叫做缴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人。这本书讲述的是格列佛凭借他的智慧、勇气还有一颗坚忍不拔的心,游历了许多奇异的国度,最后平安归来。

格列佛游历的许多国度,有大人国,小人国,会嘶马国等等。大人国里的人都身材高大,动物也是一样,小人国恰恰相反,身高不到六英寸。慧嘶马国里有两种主要动物,一种是慧嘶马,另一种是野胡。慧嘶马长得像普通的马,却十分聪明,并且善良,很有正义感。野胡恰恰相反,它们长得像普通人,只是毛比较多,并且野胡很愚蠢,很野蛮,没有理性。

在格里佛游历的许多国度里,慧嘶马国给我印象最深。在慧嘶马国,没有谎言,没有欺骗,只有完美的生活。在这个国度中最恶心的也只有野胡,其他任何一切都十分完美。作者十分喜欢这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国家,甚至期望永远在在这个国度里生活,不会到人类生活的地方去。但是因为慧嘶马认为,让一个海外的聪明野胡在这儿生活也不太好,所以最后慧嘶马把作者送回了人类。因为在慧嘶马国呆了太久,习惯了马的味道,格里佛反而对人类产生了厌恶,因为人类丑恶的一面甚至比野胡还令人感到恶心。

这本书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格里佛的智慧和勇气,还有他那颗不畏艰险的心,以及他勇于挑战和冒险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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