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只宝葫芦小说(热门20篇)
导语:《绿野仙踪》,是美国的一系列童话故事,原书于1956进入美国的公有领域。而自1960年到1986年间鲍姆的13本续集也相继出现在公有领域。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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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梦如水浒原创小说
全文共 3132 字
+ 加入清单显然这次胜利为侥幸,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若是与朝廷硬碰硬,无异于鸡蛋碰石头。虽然经过此役,梁山全体义士士气大振,但终究寡不敌众。何况朝廷正规军几十万,梁山满打满算才不及万人。看来革命的道路还很漫长曲折啊!但只要梁山替天行道大旗屹立不倒,革命的火种就有希望。宋迎强思来想去,何不用游击战术,联合皆能联合的力量。在原著之中,朝廷利用招安为晃,骗取众梁山义士与方腊厮杀。既然要改写水浒,宋迎强偏偏逆而行之,联合方腊去抵抗朝廷。
宋迎强就派“日行八百里”戴宗带着他的亲笔信去拜访了方腊。其实方腊对梁山易主之事早有耳闻,对两脚踹死高俅的宋迎强更甚为钦佩。等戴宗说明来意后,便转交了书信。方腊打开后见其写道“方兄可否共谋大业?”于是,他也便拟书一封。对戴宗说道“请代为转交,一切看了宋弟自会知晓!”说完,戴宗就告别了方腊,回到了梁山。把回复之信交于宋迎强,他打开后见写道“见面详谈!”宋迎强方才明白,方腊想与自己见面。若想知道他是否有诚意,只有见面时见机行事了。不久后,朝廷第二次来讨伐,梁山告急。既然要打游击战,只有暂时舍弃梁山,不便与他硬碰硬厮杀。宋迎强说服众好汉莫要恋战,便走暗道神不知鬼不觉匆匆离去。李逵埋怨道“宋兄弟!你怎么如此软蛋啊!竟知道跑路。还不让俺杀他个痛快!真是憋屈死俺了!”宋迎强笑言道“李哥!请放心,一切皆在我掌握之中。暂时的跑路也是为日后胜利做准备,兵家所云:莫做匹夫之勇,讲究就是个计谋!等到我梁山义士反攻之日,我保证到那时让你杀个够!”李逵掂了掂手中板斧,小声叽咕道“什么计谋不计谋的,俺只知道打架只用它说话!”说完,宋迎强与众好汉都忍不住笑了起来。接着宋迎强先是派去戴宗通知方腊,说全体梁山义士已经挥师南下,让他速速派人来接迎。方腊闻讯后,为显诚意,竟然亲自率众行至数百里来接应。两支反叛义军会师之后,全体心中皆无猜忌,把酒言欢,称兄道弟。宋迎强与方腊更是胜似分别多年的兄弟一般,促膝长谈,两人共立誓不推翻朝庭残暴统治绝不罢休。
经过商议,起了个无比现在化的名字,南北义军军事联盟,简称“南北联军”,宋迎强与方腊都任军总头领。未过不久,朝廷就派童贯率领十几万大军,浩浩嚷嚷挥师来讨,誓要一举歼灭南北联军。但宋迎强充分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又把游击战术发挥的出神入化。仅几役下来,朝廷军已被打的所剩无几,童贯也是被人背着仓皇逃回了开封。正在大家庆祝胜利之时,方腊却渐生了妒忌。日后又刚愎自用,蛮不讲理,与自己本来的部众都渐行渐远。最后设计又加害了宋迎强,幸亏宋迎强有所防范,才躲过一劫。等查明幕后主使是他之后,不免令人过于心寒。但大敌当前,理应团结为重。宋迎强大义凛然的对他网开一面,既往不咎,依旧尊他为总头领。南北联军上下无不对宋迎强的大气佩服的五体投地。但方腊却不领情,面上表示有所悔过,但背地里却通敌朝廷军。在童贯率领二十万大军第二次来讨伐时,他们想来个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南北联军。
宋迎强何许人也,早已看透了方腊的一贯计量,只是念在与他曾为兄弟一场,他却屡次一错再错。既然对他已经彻底心死,那就来个将计就计,把童贯与他彻底的铲除。连续数日,南北联军全军上下故意制造出散漫的假象,除了喝酒还是喝酒,无不一人是酒气熏天。这晚,安插在方腊身边卧底来报,说道“方腊已秘密散出消息,打算在今夜子时偷袭!”闻后,宋迎强迅速布置好一切。在大营外围布满重兵,而营帐之外依旧是不醉不归的热闹迹象。果然,子时才过,忽然听到喊杀声从四处传来。紧接着朝廷军蜂拥而至,却不想除了帐外几个逃散的人外,帐内竟空无一人。童贯大为惊骇,不由说道“不好!中了埋伏!”刚要下令速速撤离,却是为时已晚。南北联军如天降神兵般早已把他们团团围住,若此时有一只苍蝇也难以飞得出去。
宋迎强微微一笑,便大喊道“兄弟们!给我杀啊!”顿时,南北联军如翻滚的江涛一般呼啸四下而来。而朝廷军却如瓮中之鳖,只有等着受捉的份。片刻间,早已自乱了阵脚,有的横冲直撞,有的哭喊着要投降,有的虽说是少数英勇者却是卖错了命,生生的被砍杀而死。最终,童贯被活捉,他很是不仗义的指证了方腊,说他们怎样的狼狈为奸。但方腊狡辩的不认账,其实像他这样劣迹斑斑之人,找其通敌的佐证有何难?传唤来安插他身边的那名卧底,此为人证。又在他营帐之内搜出与童贯往来的密信,此为物证。人证,物证俱在这次神仙也救不了他了。为了树立军威,整顿军纪,宋迎强下令将两人斩立绝。
常说“乘胜追击”,宋迎强发动了向胜利的最后之战,直捣他东京去。一路上势不可挡,所向披靡。不久后便兵临开封城下。宋微宗老儿惧怕攻城,便忙派人前来说辞。说道“只要宋壮士退兵,那怕半个大宋江山也可倾力相送!”宋迎强不屑说道“我要的是整个大宋,何言区区半个。只要开城相应,我可保全赵氏皇族。倘若不然,我攻破城门之日,是赵氏灭族之时。”说完,那说辞之人,早已吓得全身打颤,那还敢再做劝辞,连滚带爬的就跑回了城中。未出半日,那宋微宗率文武百官亲自出门相应。三跪九叩不说,还甚为可怜兮兮大喊饶命。宋迎强岂是言而无信之人,凡是无恶不作,鱼肉百姓者杀无赦外,其余的皆可赦免。然而如此以来,他皇室还有幸免的么?
宋迎强率众好汉进城之后,一手严惩贪官污吏,一手开仓放米,人送外号“宋青天”。既然得民心,便可安天下。与部众商讨如何见机制时,大家一致推举他称帝。宋迎强窃喜道“尼玛!不是我要当皇帝的,是你们让当的,既然如此,就快乐享受一切吧!”随后,就择期举行登基大典。但紧接着又有一个新问题,做皇帝不能没有后宫啊!虽说不求得三宫六院,但正宫皇后还是要有的。其实,宋迎强也郁闷很久了,别人穿越都会得到令人渴望的爱情。而他呢?穿越了一场,女人毛也没见着。虽说水浒中也有女汉子级别的,如孙二娘,虞三娘等。也有**级别的,如潘金莲等。但都上不了台面,且都是为人妇了,怎样母仪天下?这时有人上奏道“前朝公主国色天香,金枝玉叶,何不选出一位作为当朝皇后呢?”宋迎强觉得甚是,就大手一挥准奏!但老是觉得心里很是别扭,怎么到头来把自己的老丈人推翻了。
“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宋迎强真不愧人生赢家。前两喜他有些不吊,现在坐拥天下最后一喜更是不屑一顾,只剩下第三喜了。他有些喜不自禁,一国之君大婚是何其的风光,好不难耐等到侍寝之时。看着娇滴滴的公主,不由得想起了一首歌,“掀起你的盖头来,让我看看你的脸…”。等到掀起盖头之后,不由的宛如惊鸿一瞥。宋迎强不由的大喜道“我的妈呀!太幸福了,想不到竟然有如此美若天仙之女子。”还等什么?那就入洞房吧!正在宽衣解带间,想不到刚才还笑颜相对的公主,竟然不知何时从衣袖中滑出一匕首。大喊一声“那命来!”就狠狠刺向了宋迎强。难道这不是一场阴谋?这就是一场阴谋!
也不知何时?宋迎强被一片哭声惊醒。他惺忪眼望四周,哇!不由的猛然睁大眼睛。这是什么架势?难道这是在为自己举行葬礼。这时,屋里丫的变的鸦雀无声,大家都惊恐望着他。忽然有人大喊一声“诈尸了!快跑啊!”瞬间屋里乱成了一锅粥,大家拼命向外逃窜!只有一人战战兢兢走近他问道“儿子!你是人是鬼?”宋迎强有口难辩说道“妈!我是人啊!怎么成了鬼呢!”原来,皆是虚惊一场。而后,他母亲才告诉他,他已经昏迷了十天十夜了。起初送医院,大夫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靠打掉滴来维持他的基本营养需求。就在昨天,大夫复查之后,竟然摇头说道“我们已经尽力了,回去准备后事吧!”这一噩耗对宋迎强的父母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就在今天幸亏他醒来的早,要不然下午就去火葬场火化了。宋迎强听闻一切后,不由觉得很是后怕。自己对水浒太过着迷了,犹如叶公好龙一般。总有一天会乱了心志,造成不必要的伤害。眼下当紧之事,就痛改前非重新作回平凡人!
篇2:莫言小说丰乳肥臀读后感
全文共 1312 字
+ 加入清单那时,我正在天津打工,闲班无聊,便去租书。在一个书摊前,我看到了这本,那是莫言的小说选,以前听说过这本,一看又是当代学生的推荐书目,可作者又怎会用丰乳肥臀作为书名呢,于是迫切的拿回家里。
一开始,便一下子吸引了我,令我非一口气读完不可。故事的背景是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残酷的抗战史,故事的梗概是一个母亲在这样的恶劣的,近乎绝境的条件下带大九个孩子,不,是十一个孩子的故事。她的以前那样丰满的乳房被一点一点的吸干,那是母爱在流淌啊。她的以前俏丽的容颜被岁月无情的摧毁。她带着孩子,先是经历了家庭的折磨,后又经历了残酷的乡匪之间的战争,又经历了国共两党的之间的战争。这期间,她眼看着一个一个女儿的背叛,目睹了,一个一个亲人的离去,尝尽了生活的一个一个坎坷……
这本书,令我看到了旧社会的母凭子贵的封建思想,和残酷的革命战争,还有一个母亲的大于天的伟大的母爱。
我想,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在岁月的不断流逝里能够留给读者的或许只是一段文字,或只是一个场景。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况且好书已经越来越少,读书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那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最美,是被作者单列出来的。母亲的最后一对儿女是一对双胞胎,取名金童玉女,玉女因为难产,从小眼盲,她一步也离不开母亲,也只有她留在了母亲的身边。从小就被金童剥夺了吃奶的权利,她的存活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她那样的漂亮,仿佛一个天使降临在人间。
她的世界是黑暗的,但是她的心灵却是最美里的,最洁净的。她明白自己,是母亲最大的负累,虽然她看不见,可她感觉的到。每当夜里她听到母亲呕吐的声音,她的心便如刀割一样的痛,她的眼泪如泉一样的流下来。她不敢被母亲看到,她怕母亲悲哀……她明白,是她离开的时候了……
读到这,我在奇怪,母亲病了每日呕吐?之后才知,原先母亲给别人做长工,家里的孩子还要吃饭啊。开始她往自己的口袋里偷回一些玉米,芸豆啊什么的,但是渐渐的被人发现,之后无论藏在哪里都被人找出来。之后无奈之下,她就将一些东西吞到胃里,到家里在吐出来,洗尽,做成面饼……多么伟大的母爱,我流泪了……
没有人明白,之后他的失散的儿子金童回来的时候,母子俩抱头痛哭之后,母亲说我要为儿子做饭了,但是家里没有一粒米啊,母亲说,我出去给你做,,金童感到奇怪,当母亲将手指塞进喉咙时,当母亲把芸豆用纱布捻成面饼端到儿子面前时,金童一下子跪倒在母亲的怀里……
就在那天夜里,玉女决定走了,她还是第一次单独外出,她摸索着走上了通向江边的道路上,不知为何,她的情绪那样的愉快,她一路走来甚至哼着母亲总唱的那首歌谣。她一点没有犹豫,慢慢的走向江心,走向前方。那天,她那样的美丽,她穿上了母亲亲手缝制的嫁衣,母亲曾说过,只有你最听话,又最漂亮,她必须要亲自看她找到自己的幸福……
就在那个夜晚,星空出奇的耀眼,月亮出奇的皎洁。就在江水吞没的一刹那,玉女的眼前出现了奇迹,她竟然能够看见,那是一个菩萨。她说,是该回到我身边的时候了……
作者,显然很喜欢这个人物,不期望她就这样夭亡。
作者以其磅礴的气势,委婉幽默的口气,读后令我浮想连篇,甚至多年以后仍不能忘怀。
篇3:高考语文小说鉴赏常识_解析
全文共 1353 字
+ 加入清单老舍从1924年开始小说创作,《老张的哲学》、《二马》是他最早的长篇小说。《老》取材于北洋军阀统治下的北京,描写恶棍拆散两对青年的爱情,揭露社会的黑暗;《二》描写马氏父子在伦敦的生活,显示海外华侨受人歧视的处境;作者这时的创作追求幽默,不免影响了作品的思想意义。《离婚》是老舍在1933年创作出的长篇小说,描写反动政府公务员的灰色生活,暴露出官僚机构的腐败;作品中的幽默不再只是笑料,而是有助于塑造人物形象,表达主题。《月牙儿》是老舍短篇小说中的名篇,描写母女两代受生活逼迫堕为暗娼的悲凄遭遇,特别是天真无邪的女儿也遭沉沦毁灭,是对旧社会的血泪控诉。《骆驼祥子》、《四世同堂》是老舍的两部长篇代表作。《骆》的主人公人力车夫祥子,本来纯朴善良、勤苦耐劳、坚韧要强,在多次残酷打击下走上了堕落毁灭的道路。这个典型形象的塑造,揭露出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暗示了个人奋斗道路的不通,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四》以祁家祖孙四代为中心,兼写他们居住的那条小胡同的各户人家和各种人物,反映出北京市民在沦陷期间经受的深重苦难,歌颂了富有民族气节的人物和参加抗日斗争的青年,鞭笞了媚日附敌的民族败类。老舍的作品,历历如绘地展现出城市下层居民的生活情景,运用北京口语精确流畅,确立了他在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的重要位置。
叶圣陶的小说有不少取材于当时的教育界。《潘先生在难中》描写一个卑劣畏怯、毫无原则的知识分子的形象。他为躲避灾难,百计适应环境,阿谀反动军阀,揭示出当时一些知识分子朝不保夕的遭际和卑微苟安的心理。《多收了三五斗》,揭示出旧社会农民丰收成灾的悲惨命运。《夜》描写女儿女婿都被反动派杀害的老妇人的凄惨处境,塑造了一位由恐惧、悲痛到愤怒、觉醒的烈士母亲的形象。叶圣陶的作品具有朴素自然的风格。
赵树理的小说多写解放区农村生活。《小二黑结婚》描写一对青年男女为争取婚姻自由而和恶霸、和家长进行的斗争,反映了农村的变化。《李有才板话》塑造出具有社会阅历和斗争经验的农民歌手李有才的形象,立场坚定、朴实深入的农村干部老杨的形象,和顽固反动、凶狠狡诈的恶霸地主阎恒元的形象,反映了减租减息中的曲折过程和复杂的阶级斗争。赵树理的作品具有浓郁的陕北乡土气息。
丁玲的代表作是《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这部长篇小说,描写桑干河畔暖水屯的土改斗争,塑造了大公无私、逐步明确了思想、果敢进行斗争的村党支部书记张裕民的形象,朴实憨厚、终于站稳了立场、勇敢进行斗争的农会主任程仁的形象、和奸诈狡猾、抗拒土改的恶霸地主钱文贵的形象,反映了土改斗争的尖锐复杂和农村的巨大变革。作品具有浓厚的陕北生活气息。
周立波的代表作是《暴风骤雨》。这部长篇小说,描写松花江畔元茂屯的土改斗争,塑造了赵玉林、郭全海这两个勇敢朴实、不怕牺牲的前后农会主任的形象,肖祥这个久经锻练、思想成熟的工作队长的形象,反映了土改斗争的尖锐激烈和农村的巨大变革。作品具有浓厚的东北地方色彩。
孙犁的短篇小说以写冀中农民抗日斗争著名。《荷花淀》、《嘱咐》两篇小说,塑造了水生嫂的鲜明形象。她勤劳能干、坚贞勇敢,先和妇女们组织起水上游击队打击日寇,后又驾着冰床送抗战八年刚回家一夜的丈夫去参加解放战争。这个典型形象的塑造,表现了妇女和男人一样支撑着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作品语言优美,情景交融。
篇4:我有一只宝葫芦
全文共 365 字
+ 加入清单田国航
我睁开眼之后,发现了床边多了一只宝葫芦。
我正在纳闷:这只葫芦是从哪里来的?突然,它开口说话了:“我是来自天上的!”
它自称它有神奇的魔力,我想:它有什么的神奇之处呢?我正在这么想,它又说:“你想要什么,我就可以给你变出什么来!”那太好了!我不禁这样想。我想证实一下它的魔力,于是我让它给我变一条可爱的小狗,它果然给我变了一条可爱的小狗;我叫它把屋子打扫干净,它果然把屋子打扫干净了,而且只听到“唰”地一声就变干净了;我叫它变很多零花钱,它果然变出了很多钱。
我琢磨着:这葫芦真神!于是我对它说:“我们交个朋友吧!”“好呀!”它说。就这样,我和它成了好朋友。
“这道题怎么做呀?”我问宝葫芦。它一下就把题做好了,我对它说:“我叫你给我讲意思,你给我把题做好干什么?”“对不起!”它说,说完就不见了。
时间到了,我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
篇5: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655 字
+ 加入清单《平凡的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是以朴实的语言与真实的感受来见证平凡生活中的平凡的信仰与人生。浮躁的年代,浑噩的社会像一杯沉垢的清水尽管澄清,但不平静。路遥笔下的人物却是那么个性鲜明,书中的少安、少平,还有其他人都是那个时代的象征也必受时代的局限,但也正因此才真实亲近,栩栩如生。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平凡的人生,从平凡中而来地繁衍生息,你能看到的,就是苦难中的信心,不能夺走的盼望,永不止息的爱,平凡中的苦涩,以及今生的骄傲。
篇6:关于清兵卫与葫芦的续写
全文共 810 字
+ 加入清单清兵卫的葫芦被他父亲给砸碎了后,从此又发现了自己喜爱的爱好那就是画画。不过他的父亲有开始嘀咕了。
自从葫芦被父亲给砸碎了后,他正天不知道要干什么才好。
有一天他在一次散步的时候发现有一个人正在拿着画笔在画画。他走了过去目不转睛的盯着画板,他看见画板了的海浪和海鸥都被这个人画的栩栩如生。到傍晚夕阳下了山后他看见那个人走了,后自己也走了。
从此他整天呆在家里学画画,不过这次他学聪明了,在家和学校都努力学习,他父亲说:“这样才对嘛,以后当个大官来”。他满口连声叫“嗨”的,心里想着:我才不要呢。
在一次午休课的时候,他正在小心翼翼的画教员的画像的时候,有一双手从他眼前飘过,一下子把他的画板抢了过来。那双手正是教员,教员看见了后非常的生气,立刻把他给修理了一顿后,放学后立刻到清兵卫的家里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了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听见后立刻把他的所有的画具都给砸碎,把他的画纸都给撕了。他面无脸色的盯着被父亲的画纸,心好像也被撕了一样。
他把画纸的碎片一一收起来,离开这间毁了他两次梦想的主人。他来到了初次看见那个人画画的地方,把他那些碎画纸埋在了沙滩里。
突然那个画家来到他的身边说:“你在干什么呢?”
清兵卫说:“我喜欢画画,可父亲不让我画啊,我父亲是毁了我两次爱好的人,他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
画家说:“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呗,这有什么好生气的。画具被撕了还能否重买啊,但爱好放弃了那可什么都没了。
清兵卫:“我知道了,只有永不放弃才可能成功,失败乃是成功之母,不管怎么样都不能放弃。我知道了,谢谢。”
画家说:“谢什么谢啊,这有什么好谢的。”
从此他更加的迷恋上了画画。不管父亲砸了他几次画具都没有阻止他画画。他参加了一次全国画画大赛,得了一个特别奖,奖金是1000日元,还能在全国最着名的画画学校里学画画。
他父亲高兴死了的说;“孩子对不起是我不对,都是我害了你啊。”
从此他父亲再也没有阻止他了,而那个教员到处说:“玩葫芦的都有出息。
篇7:一触即发小说结局
全文共 719 字
+ 加入清单一触即发说的是30年代的上海滩,一场家族惨剧使孪生兄弟阿初和阿次在襁褓中骨肉分离。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触即发小说结局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触即发小说结局:
复仇成功,冤案昭雪,杨家获得正名。阿初成为黑帮老大外加金融大亨;阿次活着,“杨家”覆灭后身无分文借住在阿初家,地下党加军统无压力,继续双面间谍。和雅淑在纠结于荣大少和阿初并甘心替阿初当了回靶子之后,和阿初在一起了。
一触即发电视剧介绍
《一触即发》是一部以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滩为背景的电视剧,由甘露导演,钟汉良、李立群、杨蕊、李玥等主演。该剧主要讲述由日本人的雷霆计划引出的发生在一对从小被分离的双胞胎兄弟杨慕初、杨慕次之间曲折离奇的故事。二人的隐秘身世扯出二十年前的一场恩怨情仇,在不同环境下长大的性格身份截然不同的两兄弟,面对信仰,面对爱,面对骨肉亲情,由敌对误解、相互猜疑到同仇敌忾,最终兄弟联手抗敌,共同揭露日本军部的惊天侵略阴谋,带来上世纪30年代上海滩的一场血雨腥风。
一触即发剧情简介:
三十年代的上海滩,一场家族惨剧使孪生兄弟阿初和阿次在襁褓中骨肉分离。阿初被抱进了上海富商荣家,地位卑微,却因陪读大少爷归国后成为著名医生。阿次加入中共地下党,留学日本后回国成长为一名潜伏在国**心脏的红色特工。阿初在英国参与了神秘的“雷霆”计划的科学研究,作为二十多年前家族惨案的元凶,潜伏在中国的日本间谍“帝国之花”徐玉真决定不惜代价实施“雷霆”计划并将兄弟两人置于死地,惊天侵略阴谋、刻骨家族仇恨,在揭露真相的过程中兄弟两人由敌对误解、互相猜疑到同仇敌忾、联手抗敌,最终,将日寇多年筹划的阴谋大白于天下,阿次为国捐躯,阿初背负国恨家仇,以阿次的名义继续潜伏下来开始了新的斗
篇8: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928 字
+ 加入清单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撒野》是我偶然读到的一本小说,它不似名著那样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也不像其他小说讲述的情感那么强烈,在我看来,它就是一本特别朴素却又写尽了人间真实的耐人寻味的书。
往往会有人认为这本书是救赎,它救赎了一个个在深夜无处安放的灵魂,撞破了世俗的一切偏见,只为将待在谷底的人们拼命拽上岸。
人就是这样的,想来想去,犹豫来犹豫去,觉得自己没有准备好,勇气没攒够,其实只要迈出去了那一步,就会发现其实所有的一切早就准备好了。也许在生活中,我们都会纠结于某一件事情,一次次认为自己做不到,或者不想去尝试,但我们只是缺乏足够的勇气,有很多时候,不是我们不去努力,不去勇敢,很多人都会贪恋不存在的美好,而一次次想逃避现实,殊不知,该来的始终躲不掉。
蒋丞同学在离开养父母,回到自己亲生父亲身边后,他发现这个小小的钢厂也许并不如他以前的生活条件好,但他还是接受了现实,并且不断努力着,坚持刻苦的学习着,一心想逃离这个地方。同样想逃离这个地方的还有他的同桌顾飞,可是顾飞因为迫于生活压力,最后想自我放弃,他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光了,但是他希望至少蒋丞可以向着光去,他感觉自己像是一脚踏空,向上看是迷茫,向下听这世界是空荡荡。
日子总是往前走,人总是在变,不知道是淡忘还是适应。最可怕的莫过于你心甘情愿的堕入深渊,不是没有人拉你起来,而是你已经适应了深渊的生活,你不必逼自己一把,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其实在你身上蕴藏着多么大的潜能,没有谁生来比谁差,只有你自己不够努力罢了。
书看了一定会有用,不一定非要有什么具体的改变,人往前走的时候未必会一直数着一二三,但无论多少岁,都是一二三累积起来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或喜或悲或无奈,不接触深了,你永远都不知道这一个个经过的人心里装着的事,亮着灯的一扇扇窗里有没有在叹息。
人这一辈子,可能会放弃很多东西、很多人。但最可怕的,就是放弃自己。每当觉得自己失去动力的时候想想蒋丞,每当觉得自己被生活打压的不行的时候想想顾飞,他们都是这样过来的。
我想抬头看见暖阳春草
你给我简单的拥抱
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
睁开眼你就会听到
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
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
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篇9:《亮剑》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941 字
+ 加入清单《亮剑》这部小说讲的是在战争时代的故事,所谓亮剑,就是一种精神,就是说在古代有的剑客想和高手挑战,但是实力却远远不及,可是还不惧怕,勇敢地亮剑。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亮剑》小说大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是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ammo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在淮海战役时认识李云龙,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少有的美女。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
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在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最后陪伴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率军队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的时候参加参加中原返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人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5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国民go-vern-ment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民 party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于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鄙人年幼时,深受革命传统教育,对党史军史颇有兴趣,时刻关注着党国军事事业的发展,军事报刊武器图鉴,简直汗牛充栋。对开国元勋,从龙宿将崇拜的五体投地,只恨晚生了几十年,不能跟着毛委员打天下闹革命。我的这股狂热劲是在某年春夏之交遭到沉重打击的。从此,对党国军事大业不再有兴趣,后来,极少看革命题材军事题材的影视作品。即使看,也不像当年,而是批判多于激情,反思多于狂热。前一段时间,电视连续剧《亮剑》推出后,好评如潮。什么塑造了我党我军优秀军事指挥员的形象啊什么体现了我国军队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啊,等等等等。更有好事者,引经据典,侃侃而谈,论证谁谁的原型是某某将军,谁谁的原型某某元帅,闹的不亦乐乎。电视台也是翻来覆去的播放,不想看也不行。谁知越看越觉得有意思,干脆租回碟子一口气看完,结果被深深打动。差点就要上网歌颂一番。但还没来得及等熬夜的黑眼圈复原,我很偶然得看到了原著,顿时大呼上当!同时暗自佩服党国宣传机构把丧事当喜事办的本领举世无双!0
电视剧《亮剑》完全颠覆了小说《亮剑》的原意,毫不留情的yan割了原著真正的亮剑精神。简单地说吧,看过电视剧《亮剑》的朋友可能都会把它当作一部军事题材的作品,因为从始至终李云龙们不是和鬼子干就是和国军干,不是血肉模糊的战场就是厚重少文的将领,然后来点婉转缠绵的爱情小插曲。弘扬了我军不畏强敌,勇于亮剑的革命英雄主义的宏大气魄。看完电视,可能大多数观众都会为我们有如此优秀的军人,有如此强大的军队,有如此强悍的军魂而骄傲。如果你有这样的感觉,那么告诉你,编导的目的达到了,意识形态主管机构的相关领导终于长出一口气,“又忽悠成功了,老子都可以向赵本山推销拐棍了!”可悲、可叹、可恨、可恶,如此一部优秀的有丰富内涵、有深刻反思的军旅大作,竟然被CCAV强行纳妾!呜呼!
小说正文共有43章,描写战争年代的是前十六章,而大部分章节讲述的是建国后,李云龙、赵刚、丁伟等将领面对复杂的党内斗争,在尔虞我诈中艰难生存、在艰难生存中苦苦思索、在苦苦思索中终于认识到革命本身并不是崇高的,用赵刚的话来说就是“它可以引导人民走向光明,也可以以革命的名义制造灾难。如果对个体生命漠视或无动于衷,甚至无端制造流血与死亡,这样的革命无论打着怎样好看的旗帜,其性质都是可疑的!”)
在电视剧中我们能看到这样掷地有声的话语吗?不能!我们只能看到主角们对党对事业的无条件的忠诚。而事实上,在小说中,赵刚在批判他的大会上公开宣布“如果我以毕生精力投身的这场革命不符合我的初衷,既然这个党这个军队如此忠奸不分,党籍军籍不要也罢”。多么巧妙的偷梁换柱啊!这是某些人的长项,用激情调换思考、用豪壮替换怀疑。
电视里的李云龙,被描绘成周勃式的厚重少文将领,在观众们看来,他是天生打仗机器。殊不知,他在小说里,也是有独立人格和思考能力的,他也在党国制造的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中反思党的执政,他也会在文革中反思领袖政策的合理合法性。他用朴实的语言表达了对伟大领袖的强烈不满,“几十年的流血拼命,就他娘的落的这个下场,这叫什么文化大革命!这是作孽,这是伤天害理!”,田雨也感到“他心中那座精神殿堂在崩溃”。
最可笑的是电视剧居然也好意思叫亮剑,小说的才是真正的亮剑!亮剑的对象不仅是外敌,更是民族内的蛀虫,用李云龙的话说“这只队伍从红军起就有这么一批混蛋,他娘的仗不会打,就会整自己人,苏区时杀AB团、杀托派、再到延安整风,对自己人比对敌人还狠,党内缺乏民主空气不是一天两天了!”,亮剑首先是安内,然后才是攘外,否则,本族人当奴隶主,和外族人当奴隶主是一回事,奴隶终究还是奴隶!
但电视剧里有这样真正的亮剑吗?没有,有的只是煽情,如李云龙在军事学院的论文演讲,其实这段话在小说里是在后半部,文ge武斗时出现的,你不得不佩服编导大人的良苦用心和精妙手笔,移花接木的水平到了天衣无缝的地步!小说里,不仅将领们在抗争在亮剑,柔弱的田雨也不是只会谈情说爱的小资,出身书香门第的她,父母又深受西方民主宪政的影响,因此在某些方面觉悟得比李云龙、丁伟他们更早,对反右运动的批判,对文革的厌恶,使她也对党内的腐败、领袖的罪恶亮出了宝剑!她痛斥马天生,“你可以也把我称为现行反革命分子,你听好,我反对我厌恶你们那个文化大革命,这绝不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这是纯粹的法西斯专政!这是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幕!我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人性、传统美德全部毁于一旦,它造成的破坏力和恶劣影响不是几十年能够恢复的,它是幽灵、是瘟疫、是噩梦,历史会永远诅咒它!”
篇10:读小说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29 字
+ 加入清单本书以官迫民反为线索展开剧情,以描写高俅等官员的贪婪,来体现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政府的腐败以及国家的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定会有一群好汉揭竿而起,而本书描写的,就是其中一群造反人——梁山108将。在作者施耐庵的笔下,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有武艺高强的花容,有远谋深虑的宋江,有心狠手辣的李逵,有细心机智的武松……
但他们真的算得上好汉吗?比如说李逵,虽然爷们儿,而且斧头耍得好,但却一路走一路杀,害死了很多无辜的人。再比如宋江,若不是他招安朝廷,梁山108将才不会落到最后那样的下场。还有张青和孙二娘的“人肉黑店”害人无数……总之,在这些人中,我认为真正算得上好汉的,只有鲁达和武松。
鲁达这个人很讲义气,也很善良,但做事冲动。从拳打死凶恶贪婪的郑屠户可以看出。虽然郑屠户软禁了一对父女,还经常欺压百姓,但一拳将其打死明显欠缺考虑。所以此书中最完美的人要数武松。
武松是我全书最喜欢的人物,他讲义气且勇敢,还有一点和鲁达不一样,就是他机智细心。在西门庆事件中,武松没有急于冲进酒楼,为被西门庆和潘金莲害死的哥哥武大郎报仇,而是和郓哥一起设计捉拿西门庆。在张清和孙二娘的黑店中,他看出酒菜异样,没有中计,最后救了自己一命。武松不像李逵那样乱杀,在百姓中也很有声望。
不过,最后起义失败是令我感到可惜的,梁山108将中有各行各业的人才,能力很全面。与朝廷打仗时,宋江等人在后面指挥,长跑健将戴宗可以靠速度优势潜入敌阵打探情报,林冲、李逵等武将带兵冲锋与敌人正面硬刚。若陷入了僵持,并可以让了解朝廷战术的秦明出谋破局,如果还是落入下风,便可以让自带“法术”的公孙胜控制天气痛击敌军。总之若不是宋江被朝廷招安,梁山108将面对实力雄厚的朝廷军队,不说完胜,但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最后打败方腊后,刑场上作者用了一句“善恶终有报”来形容方腊的下场。但我觉得这么说并不准确,因为方腊之所以起义,不正是为了打败腐败无能的朝廷,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吗?
《水浒传》内容真实,带有批判性,非常值得一读!
篇11:妄想症患者小说
全文共 3128 字
+ 加入清单导语:妄想症是人的一种执念,执念过甚就会变成病症。下面是妄想症患者小说,欢迎阅读!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四十岁的老男人叫杰克,人们都说他有妄想症。
杰克感到痛苦和孤独,因为人们都不理解他。他确实有和小鸟一样在天空中飞过,深夜和月亮踩着软绵绵的白云一起跳过舞。
花儿每天都在对他微笑,向他问候早安。
蚂蚁也曾乘着落叶随风一起和他共进晚餐,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个夜晚。
可是人们不相信,都说他不只有妄想症,还疯了,于是杰克被强制的关在了精神病院里。
杰克等啊等,最后终于在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夜逃走了。
磅礴的大雨,可怕的雷声,让杰克慌不择路的一直奔跑。
他跑啊跑啊,跑啊跑啊,突然跌倒在了一棵枯树下。
“哦,天啊!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杰克哆哆嗦嗦的爬了起来。
雨水和雷声敲击着他的身体和灵魂。
杰克全身都湿透了,又累又饿,他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往哪里了。
就在这个时候,杰克看见了一只狗向他走来。
“你好,请问你知道哪里有人家么?”杰克问。
那只狗不理他,继续往前走。
杰克追上去,挡在了它的前面。
“请你告诉我,我现在又累又饿,全身都湿透了,需要一个躲雨的地方。”杰克哑着嗓子请求它。
那只狗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杰克,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杰克。”杰克回答。
“你跟我来吧,我叫贝贝,前面就是我家主人的农场了。”说完贝贝不管杰克有没有跟上,自己就先走了。
杰克在后面远远的跟着贝贝,果然不到一会儿,就看到了一个农场。
杰克敲门:“有人吗?请问有人吗?”
门开了,是一个少女。
“哦,天哪,快请进。”少女说。
“谢谢。”
杰克进了屋,少女把他带到了壁炉前并且给了他毛巾。
“我叫朱莉,你叫什么名字?”朱莉问。
“杰克,我叫杰克,不过通常人们都叫我疯子杰克。”杰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朱莉端来了一盘吃的,是面包和奶酪。
“给你,一定饿了吧,这么大雨,你怎么一个人在外面?”朱莉把盘子递给杰克。
杰克接过盘子说:“我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不知道怎么的,跑到了这里,幸好有你家的贝贝好心给我带路。”
说完指了指在壁炉另一边烘干毛发的贝贝。
“这么说,你真的是精神病人?”朱莉问。
杰克边吃边耸了耸肩,说“你觉得呢?”
朱莉摇了摇头。
“对了,家里就你吗?”杰克问朱莉。
朱莉说:“现在是的。”
“嗯?发生了什么事?”杰克疑惑。
朱莉说:“在不久前,我爸爸失踪了,农场现在就只剩下我了,不过,再过不久,连农场也要倒闭了。”
朱莉皱紧了眉头。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这里又怎么会倒闭呢?”杰克问。
“我爸爸叫格里,前不久爸爸说要去山里找找看有没有新的草地,结果到现在都没有回来。农场因为长期没有青草供应,奶牛们都快要卖完了。”
“那你没找过么?”杰克说。
“找了啊,找了好几天,就是找不到啊!”
说着朱莉就伤心的哭了起来。
杰克搁下盘子,走到了朱莉身旁,说:“不要伤心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尽管告诉我。”
朱莉擦干了眼泪说:“那你能帮我找回爸爸么?农场需要我,我走不开。”
“你爸爸是在哪里失踪的?”杰克问。
朱莉走到一扇开着的窗户前,指了指“就是那里。”
借着外面的闪电,杰克看见了一片黑色的森林。
“等明天天亮雨停了,我就去帮你找,以此来报答你的收留之恩。”杰克说。
朱莉感激的点了点头。
“我可以带着贝贝么?”杰克问朱莉。
这时候贝贝开口了:“我才不要去呢,你这个肮脏的人类,谁知道你安的是什么心。”
说完又自顾自的趴着休息了。
朱莉走到贝贝的身旁,说:“贝贝,求你了,帮帮我吧!”
说着竟抱着贝贝哭了起来。
贝贝转过头来伸出舌头舔了舔朱莉的眼泪,说:“好吧,为了我的小主人,我就暂且相信你一次,要是路上敢耍花招,看我不咬死你。”
说完还恶狠狠的对着杰克龇牙。
第二天,雨停了。
朱莉准备了一大包吃的让杰克带上。
“求你,一定,一定要带回我的爸爸!”朱莉拉着杰克的手臂,眼睛里面充满了未落下的泪水。
杰克点了点头,说:“放心吧,我一定会的。”
一人一狗就这样在朱莉的注视下,走进了森林里。
杰克和贝贝一直走啊走,忽然在森林里的一棵树下捡到了一只褐色的皮鞋。
贝贝用鼻子嗅了嗅,说:“这上面有我家主人的气味,应该是他掉的。”
杰克四下看了看,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脚印。
“奇怪,怎么会没有脚印呢?”杰克疑惑。
贝贝也在四处嗅了嗅,没有再发现任何气味。
“再往里面走走吧,没准能找到另一只鞋子。”贝贝说着就先走到了前面。
杰克跟上。
不知道又走了多久,杰克带的粮食都吃得差不多了。
杰克有些疲惫的坐到了一堆掉落下地的枯叶上面,大口的喘气,说:“你家主人不会是遇难了吧?我们都找了这么久,也没见到第二只鞋子。”
贝贝继续四处搜寻,没搭理杰克。
杰克有些无聊的四下张望,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杰克大叫:“贝贝,贝贝!你有没有听到什么?”
贝贝也竖起了耳朵,然后朝着声源走去。
杰克紧跟在它的后面。
一人一狗最后停在了一个大洞旁边。
声音就是从那里面传出来的。
“喂——”杰克朝着下面大喊了一声。
黑色深不见底的大洞下面,隔了一会儿终于传出来了另一个声音。
“救命,救救我,上面的人!”
“你是谁啊!”杰克再喊。
“我叫格里!”格里说。
“哦,天哪!”杰克简直不敢相信。
贝贝在一旁急的团团转。
“我是杰克,是你女儿让我来找你的,你先告诉我,要怎么才能将你救上来。”杰克对着洞里的格里说。
“用绳子或一根长一点的藤条把我拉上去就行了。”格里说。
杰克翻了一下包裹,正好有一节绳子,往下面放了放,不够,又接了一根藤条上去,这才把格里拉了上来。
不过,看这样子,明显不是朱莉的父亲格里。
“你,你,你明明就是一只青蛙啊!”杰克和贝贝大惊失色。
对,不错,而且还是一只三只腿的青蛙。
格里无奈的摇了摇头,说:“我就是格里,朱莉的父亲,不过我这样子,是被女巫害的。”
“什么女巫?”杰克问。
格里边回忆边说:“那天我走着走着就迷路了,最后不小心闯进了一座房子,本来想问路的,却不知道那是个被‘诅咒’的房子,然后就被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女巫施了魔法,把我变成了一只瘸腿的青蛙,并且把我扔到了这个黑色的洞里。”
“那个女巫你还记得住在哪里吗?”杰克问。
格里想了想,说:“记得。”
“走,我们去找那个女巫,让她给你解开魔法。”杰克说。
格里一惊,说:“我们打不过她的,她会魔法啊。”
“这......”杰克迟疑了。
这个时候一直没说话的贝贝开口了:“主人,我知道这个森林的另一边还住着一个女巫,我们可以去请求她帮忙。”
然后一人一狗加上一只瘸腿的青蛙,往森林的另一边出发了。
不久后,杰克找到了这个女巫,她是穿着白色的斗篷的。
“您好,我叫杰克,我们是来请求您帮忙的。”
杰克说着就指了指格里。
“你是遇到了穿着黑色斗篷的邪恶女巫了吧?”善良的女巫问格里。
格里点了点头,说:“请您一定要救救我,我还有女儿在等着我回家打理我的农场。”
善良的女巫说:“邪恶女巫的魔法我解除不了。”
“啊?为什么?那该怎么办啊?”格里大急。
善良的女巫想了想说:“你们可以到月亮山上去找月亮仙子,她可以帮你们。”
“我们怎么去啊?月亮山在哪里啊?”杰克问。
善良的女巫说:“我马上用魔法把你们传送过去。”
说着,大家就原地消失了。
月亮山上。
“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善良的女巫向月亮仙子简单的讲述了一下格里的事情。
月亮仙子叹了口气,说:“没想到邪恶的女巫又开始做坏事了,这一次,绝对不能再放过她了。”
善良的女巫点了点头。
“格里,你带我去她的住所,我马上把你恢复成人的样子。”
说着月亮仙子就手挥了一下,格里瞬间就变了回来。
于是格里带着大家找到了那个邪恶的女巫,最后月亮仙子为了惩罚邪恶的女巫,就把她也变成了三只腿的青蛙。
......
朱莉和他的父亲终于团聚了,并且农场也找到了新的草地,贝贝留在了月亮山上,因为它本来就是月亮山上的一个小仙宠。
但是,杰克呢?
后来人们在那棵枯树下找到了杰克的尸体,原来一切都是杰克在弥留之际做的一个梦罢了。
篇12:读小说《复活》有感作文
全文共 1457 字
+ 加入清单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丰满而复杂的形象——聂赫留朵夫公爵,这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作者是运用了他的“心灵辩证法”,即通过这个人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任务在思考思想的辩证发展,来刻画人物的。聂赫留朵夫是一位有名望的法庭陪审员,在审理一件杀人案中,在法庭上见到一位被指控为"杀人犯"的女子,而这个女子正是曾经被他侮辱和践踏过后而又被抛弃成为鸡女的玛丝洛娃。他的内心受到谴责,开始忏悔自己,想方设法弥补自己的过去。
由于玛丝洛娃被陷害,聂赫留朵夫为她申冤、奔走、上述、甚至在判决后聂赫留朵夫放弃了家庭和财产,更随她一起去了西伯利亚。另一方面,通过妓院老鸨在法庭上的供词,对在法庭上的法官、院长、律师以及那些冠冕堂皇的大人物的会议,可以看出这些大人物才是逼良为娼的罪人。同时这个怨案虽然因证据不足一直到上述到最高法院,但是却被一一被驳回,仍判玛丝洛娃流放,当聂赫留朵夫表示愿意和玛丝洛娃结婚时,他被她拒绝了,原因是为了不耽误他的前程。后来她在流放中与一位革命者建立了爱情。
作为故事的女主人公玛丝洛娃,她的遭遇和不幸不仅让人怜悯,更让我们对俄国当时的社会风气感到痛恨。玛丝洛娃是一个农民的女儿,母亲在女地主索菲亚姐妹的牛场上工作;父亲是流浪的吉卜赛人。她3岁时母亲就去世了,女地主看她长得清秀,便把她收养下来。因此,她过着一半小姐一半婢女的生活。
她做女工,收拾房间还洗些不费力的东西,有时还读书给女主人听。16岁时爱上女地主的侄儿聂赫留朵夫。那时,他是个大学生,到姑姑家来度暑假。两年后,服兵役时因顺路经过姑姑家,于是就住了4天。
在一个复活节的晚上,他和玛丝洛娃发生了肉体关系;临别,他塞给她一百卢布便到部队去了。此后,聂赫留朵夫连封信也没有捎给她,可是玛丝洛娃却怀孕了。她是那样爱着聂赫留朵夫,却被这位贵族青年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她不再相信人,认为一切都是欺骗与谎言。
当聂赫留朵夫的姑姑发现她怀孕后,便把她从家里赶了出去。她为了生活,受尽了和调戏,生下的孩子也死了,沦落到基达叶娃妓院,成了鸡女。读到这里,我从内心憎恨这位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但是《复活》中的"复活"却无处不在的冲击着我的灵魂。
聂赫留朵夫为了赎罪,多次为玛丝洛娃奔走上诉,并打算和她结婚。于是他的精神"复活"进入到更深的阶段。这时他认识到农民的贫困是由于地主的剥削和压迫所致,于是他把自己大部分的土地给了当地的农民,后来玛丝洛娃去了西伯利亚,在那里的三个月是聂赫留朵夫彻底醒悟的时刻;他最终认清了阶级压迫的统治,无奈他无法改变,于是他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有罪,以后他便开始了全新的生活。他的精神道德复活了。
从他玛丝洛娃,到后来的不期而遇,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被他欺骗的玛丝洛娃、看到了一个鸡女玛丝洛娃、看到了一个沦为"杀人犯"的玛丝洛娃。他的内心卷起狂澜,从此他尽最大的努力去解救她,这是聂赫留朵夫的良知、心灵以及人性的复活。而我们所同情的女主人公获释后,拒绝了聂赫留朵夫的求婚,嫁给一个地位不高的革命者;这是她生命、心灵的复活,也是整个俄国社会的复活。作为世界经典名著《复活》,它展现了人们道德和良心的自我完善的过程,也是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的复活,它体现了一位伟大诗人暮年心灵的稳健。
它是托尔斯泰歌颂底层人们最美的诗,也是最真实的诗。它把人心里最肮脏的东西拿出来了,展现了人内心的复杂,好坏善恶一览无余。《复活》是作者整个文学生涯总结性的作品,通过对玛丝洛娃的悲惨遭遇和聂赫留朵夫为她上诉的过程,对沙皇专职制度、反人民本质进行了有力而全面的揭露。
篇13:萝球社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310 字
+ 加入清单清晨,长谷川家,院子。
加速,转身,运球……凑智花又一次晃过了长谷川昂。
轻松的三步上篮,漂亮的打板进球。
今天是智花第三次过昴了……
智花慢慢的捡起了球,回头一脸灿烂的看向昴……
昴还呆呆的保持着断球的姿势站在原地,出神了。
“呐~~昴教练……”智花试探性的问道。昴立马反应了过来,朝她勉强的笑了笑:“越来越厉害了啊!”
智花慌了一下:“啊~~啊!没、没有~~~”昴走到了客厅内,坐了下来,并抓起了桌上的杯子,喝了口水。
智花放下篮球,也走了进去。她坐在了昴的旁边:“那个,昴教练……您今天心神不宁的,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了?”
昴抬起了原本低下的头:“嗯?”智花的脸刷就红了,并连忙摆手解释:“没什么,问问而已,您不想说就算了。”
昴温柔的笑了笑,伸手摸向智花的头……智花没有反抗,低着头像小猫一样的接受着。
昴眯起了眼睛……粉红色的短发,软软的,似乎还有点洗发水的味道,摸起来好舒服。
“智花很漂亮呢!”昴毫无征兆的说了一句。“啊?!啊~~~”智花的身体不自觉的抖了一下,头埋得更低了。
“其实我……”蚊子哼一样的声音从脸红的智花嘴里发出。“嗯?”昴停下了摸头的动作。
智花猛的把头抬起来,慌乱的眼神直视着昴:“其实我……”
“叮咚!”门铃响了,打断了智花的话。“我去开门。”昴起身离开了,很快的消失在了智花的视线中。
“八嘎~~”智花用几乎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嘀咕了一声。
转观长谷川这边……昴来到了门口,打开了门。出乎意料的,是爱莉,香栀爱莉。
“昴教练,打扰您了!”爱莉在门口就鞠了一躬。
昴很大方的摆摆手:“没事!现在放假了,我很闲的。”
“进来吧!”昴帮爱莉摆好了拖鞋。
“不用了!”爱莉摇摇头,“只有一些话想说,说完我就走。”
昴笑笑,朝她点点头,表示可以开始了。爱莉双手放在胸前,支支吾吾的说:“昴教练,我……”
“嗯。”“我、我喜欢你。”这回轮到昴愣住了,大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她刚才说什么?喜欢……我?
看着昴愣住了的样子,爱莉慌了,但还是坚定的问了一句:“这对我很重要……您喜欢我吗?昴教练!”
“我……”昴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他自己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后退,可能是潜意识中的逃避行为吧。
“对不起……”昴低下了头,“我有喜欢的人了。”
“诶?啊?!呃……我、我知道了。”爱莉尽量用平淡的语气说。可她眼里淡淡的伤感怎么都挥之不去,可能昴的答案和她想象中不一样吧。
“那……没事的话,我先走了。”爱莉强装微笑,转过了身……
昴没有拦她,因为他知道,给爱莉留有希望是对她更大的伤害……她已经受过一次伤了,没有义务受第二次。
昴无力的站在门口,目送着爱莉的离开……
爱莉离开了,可门仍然没有关上。门口一下子显得空荡荡的,只剩昴一个人了……
昴身后的拐角,一个粉红色的身影晃过……
“咦?你要走了?”昴回到了房间,发现智花正在收拾她的包。
“嗯。”智花没有抬头……或者说,她怕昴看到她的眼睛,湿漉漉的眼睛。
“呵呵,今天这么早,以往的晨练都会持续半个小时的。”昴笑笑。
“忘了告诉您了,以后……我可能早晨不能来陪您晨练了,昴教练。”智花的语气意料之外的平静。
昴苦笑:“好吧,你也不可能一辈子都陪着我的。”智花背起了包,向门口走去……
昴跟在了智花的后面,把她送到了门口。智花换着鞋子,昴突然说:“对了,刚才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的吗?”
智花的动作顿了一下,不过随即又连贯了起来:“没什么。”
“可我有话对你说。”昴自顾自的说了起来,不过智花好像根本没在听的样子,“其实……”
“一直以来谢谢您的照顾了,昴教练。”智花直接打断了昴的话,说道。她朝昴深深的鞠了一躬……这样就好了。
“我走了。”智花转过身子……从头至尾,她都没让昴看她到的眼睛。或者说,她没有勇气再去看昴。
智花往前走了几步,却听见身后传来了平淡的声音:“你听到了对吧?”试探的话语,却是坚定的语气。
智花听到后,停下了脚步,头深深的埋了下去。“我说的就是你啊……”出乎意料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嗯?!”智花猛的抬起了头,眼中残留的泪花也溅了出来。
“我说的那个喜欢的人就是你啊……”昴重复了一遍,他知道那个小白痴听不懂的。
智花听到这句话后,足足愣了好久,不过最终还是明白了什么意思。
“切!”智花故作轻松的一撇嘴,似乎在撒气一般。不过最终,她还是把脸转了过来……看到的是一张灿烂的笑脸。
智花眼里的泪终于忍不住了,一下子爆发了出来:“八嘎~~~”说着,就朝昴扑了过去。
“好了,好了。”昴温柔的摸了摸智花的头,“哭了就不好看了。”
“呜呜呜~~~~你管我!!”智花伸手抹了一把泪,笑了。
中午,长谷川家。
“叮咚!”清脆的门铃声响起。
昴跑去开门……门一打开,看见三张灿烂的笑脸,外加一张苦脸。这四个……又是意料之外的人……
“阿昴~~~~”三尺真帆一下子扑了上来,搂住了昴的手臂,并把小脸在上面蹭了蹭。
昴摸了摸她的头:“好了,好了,小心以后嫁不出去啊!”真帆对昴灿烂的一笑,露出了可爱的小虎牙。
永冢纱季也凑了上来:“真帆啊,身为女孩子要检点一点。”她手上拎着个大塑料袋,里面好像装着好多东西。
真帆不服气的一撅嘴:“我只有对阿昴才会这样做嘛~~~有什么关系~~~~~”说完,还躲到昴的身后,对纱季做了个鬼脸。
纱季朝昴无奈的笑笑,昴也笑着摆摆手……没什么困扰的,我都习惯了。
“日向也要抱抱~~~”话音刚落,昴就感觉右腿一紧。低头看去,是日向。
她正抱着昴的腿,一脸幸福的样子。昴也温柔的摸了摸她的头……这小家伙。
好像还忽略了一个人,昴把视线从日向身上移了开来……还有一个,竹中夏阳。
他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看向去心情超不爽的样子……昴笑笑,现在的小学生啊~~~啊!不对,他们现在也不算小学生了。
纱季甩了甩她那头水蓝色的长发,对昴说:“昴教练,我们今天中午想在你们家入伙,可以吗?”说完,还举了举手中满满当当的袋子。
昴点了点头,苦笑着……你都把食材买好了,我还能说不吗?反正最近几天爸妈都去出差了,我的伙食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本来想去葵家蹭饭来的,现在好了,午饭自己送上门来了~~~~
昴侧了下身子,让他们进去。夏阳毫不客气的换了鞋子走了进去,真帆一看,赶忙跟上去:“夏阳,你都不懂礼貌的吗?!”“吵死了你!”夏阳不耐烦的说道。
“哦~~~”日向看见他们俩进去,也一蹦一跳的走了进去。昴则在最后,和纱季肩并肩的走着:“夏阳今天怎么了?”纱季是女子篮球队中除了智花以外昴最谈得来的人。
“他呀……呵呵!向日向告白来的~~”纱季捂着嘴窃笑着。这种笑并不是对同伴的嘲笑,而是对他勇敢的欣赏……
“啊~~~我想我大概能猜到结果了。”昴看着夏阳那张憋屈的脸,耸了耸肩……日向可能不太了解夏阳向她表达的感情,所以夏阳才会失败的吧。咦?真是这样的话,也不算被甩啊!
“对了,近来你们怎么样?”
“还好,虽然大家上个月都从小学毕业了,不过想见面还是能见到的。而且现在是放假嘛~~~大家一起玩的时间还是很多的。”
“还有……”
“那个啊……”
昴和纱季旁若无人的聊着天,不时两人还相视一笑。
“料理交给我,你去陪他们吧!”昴接过纱季手里的塑料袋,向厨房走去。
“对了!”昴突然一回头,“你顺便去帮我把智花叫醒吧!她现在正在我房间里睡觉。”
“哦?你们已经……”纱季腹黑的笑笑。昴急忙解释:“没有,智花她晨练之后可能累了,就想借我的床休息一下。”
纱季转身走向夏阳他们,在他们面前像宣布一样的张开双手说:“智花现在正在昴教练的床上睡着呢,我们去叫醒她吧!”
“好~~~”真帆第一个举起了手。“哦~~~~”日向也学着真帆举起了手。“哦……哦!”夏阳看着日向,脸红红的,有点犹豫,不过最终还是和她一样举起了手。
“走!”纱季大手一挥,就带头朝楼上走去……“咚!咚!咚!咚!”他们四个把楼梯踩得很响。
昴看着他们上楼的背影,无奈的笑笑……谁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来。不过算了,由他们去吧,他们也是有分寸的……
昴转过身子,开始专心的制作着料理……难得我来做东西给他们吃,可一定要好好表现啊!
时间随着厨房里“乒乒嘭嘭”的响声慢慢的流逝着,毫不懈怠。
“哦?下来了啊!”昴看着从楼梯上下来的五人……智花脸蛋红红的,果然纱季她们已经好好的玩过她了。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们听着智花说梦话,一直不忍心打断呢~~~”纱季捂着嘴窃笑,虽然在对昴说话,但眼睛却在看正在咬嘴唇的智花。
听到纱季的话后,智花的脸埋得更低了……昴看着眼前这副难得的光景,也大概明白了这些人之间发生了什么。
笑了笑,昴就继续往客厅的桌子上端菜了。昴一边忙着,一边招呼着夏阳他们坐下来。
菜很快就上齐了……虽然这里一共有六个人,但是四个都是女生,而且那两个男生的饭量也不多,所以菜也并不是很多。
大家都端坐在餐桌前,没有人说话……所有人都闭上了眼,享受着这几分钟的宁静。
突然,大家像事先商量好了一样,默契的睁开眼睛。
“干杯!”真帆活力四射的声音带动了其他人。“干杯!!”大家一起喊道。
“乒乒乓乓”的声音,六个玻璃杯陆续的撞在了一起……所有人的脸上都绽放着灿烂的笑容,大家都好久没这么聚在一起,这么一起开心的笑了。
“诶?忘了叫爱莉了!”真帆一拍大腿,露出了恍然大悟的样子。
昴的身体不自觉的轻微抖了一下,然后他看向智花。智花也正看着他,眼里充满了不安。他们想到了同一件事,早晨的事。
昴赶忙出来打圆场:“啊!我刚刚打电话叫她了!她说她有事,来不了了。”
“嗯?”纱季的眼里露出了疑惑的目光,可能是昴的语气中有一丝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的慌乱吧。
“不信我打给你们看,她肯定不会再接的!”说着,昴掏出了手机,拨了爱莉的电话……
“嘟————嘟————”长长的声音在客厅里回荡着。它响了好久,真的没人接。
纱季和真帆的脸上都露出了惋惜的表情……而昴和智花听着这曾经听了无数遍的电话铃声,突然觉得它是那么的刺耳。
昴知道……智花知道……爱莉不接电话的真正原因……因为她手机上显示的是昴的号码。
智花握了握双拳,头又埋了下去。昴的脸上也只能维持住淡淡的笑容……爱莉,别怪我。
“滴滴!滴滴!”昴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不过,他并没怎么惊慌,因为这是收到短信的声音……就算是爱莉发的,自己遮挡的好一点也不会被真帆她们看到的吧。
昴低下头,看着手机屏幕。
出乎意料的,是葵。
昴不自觉的呼出一口气,心里也没有刚刚那么沉重了……只要不是爱莉,就好。
点开短信,是一封回信。
【回复/葵:傻瓜,我当然会支持你们两个的啦~~】
昴苦笑了一下,眼前不自觉的浮现出那个扎着紫色马尾辫的活泼影子……看来自己对不起的人不只有爱莉啊。不过,葵,谢了。
好了,现在不是消沉的时候,要振作。表达完对葵的感谢,昴又对自己暗示道。
“叭!叭!叭!”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拍拍手,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好咯!现在开始享用午餐吧!”
“我开动了!”一共六人整齐的声音。
饭菜是美味的,但现实是残酷的……现在昴和夏阳总算知道了一件事。
小家碧玉也能风卷残云。
夜晚,长谷川家,卧室。
“昴教练,这就是您刚刚去学校拿的东西啊~~~”智花摊开了女仆装,吐了吐舌头,脸红红的说。
“嗯,对啊!还是想看看穿女仆装的你。”昴耸耸肩。
“您难道还真的有这种奇怪的癖好啊?”智花歪了一下头。
“呵呵。”昴只是笑笑,没有否认。
智花撅起嘴,看着昴。直到看的他不好意思了,昴才说:“好啦!让你穿女仆装是为了要做一些事啦!”
“啊……啊?”智花的脸立即又红了几分,声音也小了下去,“做、做点事?”
昴一点头:“对啊!你之前不是说我让你做什么都可以的吗?”
“我是这么说过没错,可是……”智花紧了紧手上的女仆装,头埋了下去。
“那就不要犹豫了,快点换衣服。我在院子里等你!”昴催促道。
“诶、诶?院子里?”智花抬起了头,有点不知所措的样子。
昴朝她温柔的一笑:“对啊!我很想看穿着女仆装的你跳投啊!”
“跳投而已?”智花试探性的问道。
这回轮到昴茫然了:“对啊,要不然呢?”
“呃……”智花的脸又红了起来,为自己刚才的邪恶想法而娇羞不已。
“快点啦,我的小萝莉。”昴灿烂的一笑。
“知道啦!昴教练。”智花也笑了……笑的很灿烂,就像……就像Shining Gift一样,就像雨后绽放的鲜花一样。
时光飞逝,大半个世纪过去了。
夕阳下,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院子里晒太阳……金色的阳光撒在了他们身上,好像给他们镀上了一层金边。
坐在左边的老人问:“老头子,当初你是怎么看上我的呢?”她的语气很缓慢,生怕回答问题的人听不懂一样,或者生怕……
“因为……那时候的你是萝莉啊!”坐在右边的老人笑了笑,看向夕阳的眼睛仍然没有离开。
“是啊!那时你也还是个高中生呢!”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语气里充满了追忆和回味。
“对了,我能像那时候一样再叫你一次吗?”坐在左边的老人也把目光移到了远处的夕阳上。
她没有听到回答,不过她懂的……真的懂的。
“昴……教练。”她颤颤巍巍的说出了这三个字,不过再也没有人回答她了。
人老了,早就忘记怎么哭了……她只是释然的笑笑。
她闭上了眼……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来陪你了,老头子……
这两颗相互镶嵌的生命齿轮在这一刻都停止了转动……前后不过差了十几秒。
夕阳的余晖仍旧铺在他们的身上,只不过,意义不同了。
金色的夕阳、两个金色的老人……
这一刻,成为了永恒。
……
“说好的,永远在一起哦~~!”
“嗯!”
篇14:我爱葫芦丝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 加入清单大家好!我是第二小学五年级学生:代汶君。从三年级一直在学习葫芦丝。它虽然外表不是很美,但不要小瞧它,你要用适当的力气来吹它,如果你吹的大力,就没有声音;如果你吹的小力的话,就会制造噪音。
当我刚刚来接触它时,我怀着一种好奇心。当我刚学习《玛丽有只小羊羔》时,我一直不会,甚至急得哭了!但是,葫芦丝也有它的好处,比如:它能让急躁的心情变得舒畅……
当我到四年级时学的一首《月光下的凤尾竹》,边吹边想象,仿佛自己进入了当时的环境:一只美丽的孔雀在皎洁的月光下翩翩起舞。还有泼水欢歌:少数民族的兄弟姐妹在一起度过一个欢乐的泼水节。再有一首:《竹林深处》。讲小卜冒在月明星稀的夜晚上,站在自己喜爱的小卜少的竹楼下,用葫芦丝倾诉爱慕之情。
同学们,我告诉你:学每一样东西都要有耐心,就把葫芦丝拿来说吧,你如果勤奋学,这些歌曲一定难不倒你!每一首歌曲都有每一首歌曲的小故事。我们要把葫芦丝当作是一种兴趣。我从三年级学到现在已经学会了十多首曲子了!不妨你就试一试吧!
篇15: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4 字
+ 加入清单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福贵的娘是病死的,家珍也是病死的。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福贵的娘临死没能见上福贵一面吧。生老病死,谁又能左右呢?她们最欣慰的,可能也就是福贵娘死前一遍遍重复的话:福贵是不会去赌钱的。是的,经历了浮沉,钱财再多又能怎样呢?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篇16:小说史观
全文共 2397 字
+ 加入清单艺术的历史有其自己独特的一面,它有着属于它自己的内在规律,是属于价值的历史。昆德拉在《帷幕》中举了一个例子,以此来说明科学的历史和艺术的历史之间不同――“伟大的医生甲发明了一种治疗某种疾病的天才药方。但在十年后,医生乙又创立了另一种方法,更为有效,以至于前面的方法(而它并不失其天才的一面)被摒弃和遗忘。科学的历史具有进步的特点。一旦用于艺术,历史的概念就跟进步没有任何关系;他并不意味着一种完美,一种改进,一种提高;它像是一次探索未知的土地、并将他们标识在地图上的旅行。小说家的雄心不在于比前人做得好,而是要看到他们未曾看到的,说出他们未曾说出的。福楼拜的诗学并不让巴尔扎克显得无用,正如发现北极并不让美洲的发现变得过时。”
小说记录的是人类的精神世界,有其属于它自己的历史。小说是在特定的时期对于人的精神状态探索和表达。在《被背叛的遗嘱》中,昆德拉说:“因为人类的历史与小说的历史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假如说前者不属于人,假如说它像一股陌生的外力那样强加于人的话,那么,小说(绘画、音乐也同样)的历史则诞生于人的自由,诞生于人的彻底个性化的创造,诞生于人的选择。一门艺术的历史意义与简单历史的意义是相反的。一门艺术的历史以其个性特点而成为人对人类历史之非个性的反动。”人类的历史是社会生产力推动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个人在历史发展中处于被动地位;而艺术的历史则是靠艺术家个人的创作,凭借艺术家对人的存在的理解加以艺术加工而成,艺术家可以利用自己的想象去重新创造历史。
小说的历史具有复杂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同时在统一前行的方向上,也是由千姿百态的不同艺术风格组成的道路。昆德拉在追问小说的历史的个性特点时强调因为各个时代的小说家不断探索,小说的定义和范围得以确定。昆德拉认为,“为了能在数世纪的发展中形成一种独立性,这一历史难道不应该由一种永恒的因而必然也是超个性的常识来统一吗?不!我认为,甚至这常识也会永远保留其个性的、个人的特点,因为,在历史的进程中,这种或那种艺术的概念(小说是什么?)以及它的发展方向(它从何而来?又向何处去?)总是不停地由每一个艺术家、由每一部作品来定义和再定义的。小说史的意义就在于探索这一方向,探索它永恒的、总是再追溯既往地合并小说之过去的创造和再创造:拉伯雷肯定从来没有把他的《巨人传》称为小说。它曾经不是一部小说,随着后世的小说家(斯特恩、狄德罗、巴尔扎克、福楼拜、万楚拉、贡布罗维奇、拉什迪、基什、夏姆瓦佐)不断从中得到启发,不断借用其名声,它才成为小说。它这样插入小说的历史中,然后又被承认为这一历史的奠基石。”也就是说,共性和个性共同创造了小说的历史。小说是在众多小说家不同风格的革新推动下,才得以发展起来,在历史上具有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同时这些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小说家有着相同的艺术追求――那就是对人的存在的意义的思索。昆德拉把小说的历史分为上半时和下半时,上半时(十八世纪以前)的小说具有幽默的非真实性小说风格,取得过辉煌的成就。可是下半时,即到了十八世纪,小说开始追逐细节的真实,情节的严密,巴尔扎克式的书写历史,成了小说的一种普遍式样,小说的范围被缩小了,形式被限制了。下半时的小说将上半时的小说精神遗忘了。所以当福楼拜重新描写生活现实态的细致时,昆德拉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经历了两个半时的发展,小说的发展遇到了新的时代,这被昆德拉称为是“第三时”。第三时小说美学的发展在继承小说的精神的基础上,扩大了小说的定义,“为上半时小说恢复名誉,其意义并不是回归到这种或那种仿古笔法,更不是对十九世纪小说的幼稚否定,这一恢复名誉的意义更为普遍:它要重新确定并扩大小说的定义;它要与十九世纪小说美学所作的缩小小说的定义唱一个反调;它要将小说的全部历史经验作为小说定义的基础。”
昆德拉的小说史观是小说精神的延续性和复杂性,“每部作品都是它之前作品的回应,每部作品都包含这小说以往的一切经验。”同时,小说的历史是整个欧洲小说的历史,“小说全是欧洲的产物;它的那些发现,尽管是通过不同的语言完成的,却属于整个欧洲,发现的延续(而非所有写作的累积)构成了欧洲的小说史。只是在这样一个超国度的背景下,一部作品的价值(就是它的发现的意义)才可能被完全看清楚,被完全理解。”因为,“只有在(小说的)历史中,人们才能抓住什么是新的,什么是重复的,什么是发明,什么是模仿。换言之,只有在历史中,一部作品才能作为人们得以甄别并珍重的价值而存在,对于艺术来说,我认为没有什么比坠落在它的历史之外更为可怕的了,因为它必定是坠落在再也发现不了美学价值的混沌之中。”
昆德拉不仅坚持从小说自身的历史中去审视小说的价值,而且他也一直用开阔的视野去审视小说的历史和未来。欧洲的文学资源非常丰富,昆德拉从欧洲文学的历史中看到了小说中存在的理由,欧洲文学并不局限于一个国家而是超越国界的整个欧洲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当回望欧洲小说的发展历史时,昆德拉认为在小说的不同发展阶段各民族将小说的精神不断传承和发扬光大,就像一场接力赛赛跑: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期间,意大利的薄伽丘开创了小说的伟大开端,法国的拉伯雷和西班牙的塞万提斯的出现共同推进小说艺术的前行:十八世纪的英国伟大小说家菲尔丁、理查森和德国的歌德继续坚持小说的道路;十九世纪完全属于法国,接着俄罗斯小说进入,还有继它之后迅速出现的斯堪的纳维亚小说:二十世纪是中欧小说取得辉煌成就的时代,卡夫卡、穆齐尔、布洛赫和贡布罗维茨一起开创了后普鲁斯特时代欧洲小说的新道路。这些不同时期的小说凭借着非真实性的幽默的创作风格共同推进了欧洲小说的辉煌。因此,昆德拉说,“总有一些新的历史环境(伴随着它们新的存在内涵)一会儿出现在法国,一会儿出现在俄罗斯,一会儿又在别的什么地方,此起彼伏,他们不断推进着小说艺术,为它带来新的灵感,向它提供新的美学经验。”
篇17:小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1554 字
+ 加入清单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必须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述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我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下。之后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下,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那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就应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十分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明白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能够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我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就应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述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就应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就应用心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794140小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六百字6 #794140 Novel Elderly and Hai Reading 600 words 6
在这个学期中,我读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内容十分精彩,令我爱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圣地亚歌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被同行看成失败者。可是他仍然坚持不懈,结果捕到了一条比自已船还大的马林鱼,在归程中还受到了鲨鱼的袭击,但他仍然斗志昂扬,在大海中与鲨鱼展开了一场顽强的搏斗,历经了重重艰难险阻,虽然老人捕的鱼在途中仅剩下一条鱼骨和一身的伤,但丝豪没有减退老人的坚强意志,还是得到了人们的赞赏。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们平时会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困难,但我们要勇敢地克服他们,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一样,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永远放弃,那老人归来时,那一个鱼骨架虽在别人眼中是失败品,但在自已心中是最美的战利品!一生永远不会忘记,我们要多多向老人学习,面对挫折,勇敢对抗,坚持克服困难。
看,爱迪生小时候被人认为是傻子,但长大之后,总共有三千多项发明,这些发明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他就像一个最伟大的魔术师,把电送到我们身边各个角落,让全世界变得灯火通明,让远隔千里的人们听到彼此的声音,对于他而言,科学发明之路永远没有尽头。
所以,我们只有克服困难,才有好结果,记住,人生像一面镜子,你对“他”笑,“他”就笑,你对他“哭”,“他”就哭!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人可以失败,但绝不能在意志和精神上被打败!
篇18:明清小说
全文共 287 字
+ 加入清单A.明代的章回小说和四大奇书.明朝人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为四大奇书。
《金瓶梅》的作者叫兰陵笑笑生,该书反映了明代中叶的社会现实。
B.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线索,描写了贾、史、王、薜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日趋衰亡。作者曹雪芹,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清代小说家。
C.此外还有明代冯梦龙的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清人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清人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清人刘鹗的《老残游记》,吴沃尧(字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李宝嘉的《官场现行记》、曾朴的《孽海花》被列为清末四大谴责小说。
篇19:小说主题的表现形式
全文共 1538 字
+ 加入清单(一)以微知著,以近知远。明显特点是“小”,字数千字左右,人物少,情节简单。但要小而精,微而妙,以少胜多, 并成为社会某一方面的缩影,以微观反映宏观。现实感强,迅速轻便,充满生活气息,但要写出艺术境界的“远”,使人联类无穷。
(二)博采众长,不拘一格。小说广泛吸取其它文章和艺术体裁的长处,可以称为“模糊小说”。①吸收新闻长处, 及时敏锐地反映社会生活,适合报纸选载。②吸收影视特长, 在同一时间结构起一组生活画面。如《!—?》,写在深夜城市中,A司机恶作剧地长时间按喇叭,B将军被惊醒,C作家打断思路,D病孩被折磨……③吸收寓言特长,结尾道出哲理。如《杰克和水手》。 ④吸收小品特长,具有较强的讽刺性。⑤吸收散文特长,多采用第一人称, 淡化情节,体现一种思想寄托和艺术追求。如《永远的蝴蝶》。 小说还吸收了诗歌、论文、神话、科幻故事等特长, 是作者进行艺术探索的广阔天地。
(三)取材精确,镜头小说。 短篇小说写横断面如《孔乙己》,尽管只有二千来字,但写出了一个社会横断面, 除代表旧时代乡村知识分子阶层的孔乙己外,还有丁举人、酒店老板、 学徒和看客等各阶层人物,孔乙己坎坷的命运也得到反映。小说写的是面上的一点,这个点是运动展开的,可以称作影视中的“镜头”。 如《一件小事》,写的是一件小事,一个场面,三个人物。 镜头在小说中的组成有三种。一是生活一镜头,即一个场面。二是组合镜头,以一个场面为背景,接连叠印多个局部镜头。 三是“闪回”镜头,用眼前场面带出以前的镜头。 一般短篇小说中的倒叙和补叙,在小说中要成为瞬间镜头的描写和串连,以免冗长叙述和说明。
(四)写特殊点,重情绪化。小说人物描写的特点是, 写主要人物的性格的某一侧面,或写主要人物的情绪心态。 ①一般来说应刻划出鲜明性格,具体方法是写性格的闪光点。 一是集中一点,突出强调。如《瞎说》,抓住一个教师胆小逢迎这一点。此人见人就笑,“文革”后更善于重复别人的话并连称“对对”。
在一次报告会上,劳模对他谦称“我那是瞎说”,他应声附和:“对对, 瞎说,瞎说!”引起人们惊诧,他也惊出一身冷汗。二是勾勒轮廓,重在神似。即白描手法,以叙代描,写人物内在和外在的主要特点。三是显微放大,夸而不诬。抓住人物特殊点进行夸张, 甚至涂上荒诞色彩,只要对准生活的焦点和本质都是可以的。 如王蒙的《雄辩证》,医生说“请坐”,病人却说“为什么要坐呢?难道你要剥夺我的不坐权嘛”,如是等等。对“文革”中盛行的强辞夺理、 咄咄逼人的“病症”进行了艺术的夸张。
契诃夫的《一个小公务员的死》也是这样。②注重情绪化描写。这是小说创作的一个趋向, 反映了西方现代派手法的影响。不重视性格刻划的传统写法,避免明晰性。人物往往只用“他”、“她”等代词称呼, 写出来也是缥缈的影子,大都是生活中的平常人。情绪气氛笼罩全篇, 有意识地作深层意识的剖析和细微感觉的刻划,产生一种朦胧而又深刻的意境。如《永远的蝴蝶》,没有描写事件过程,反复地写怀恋之情,刻划细微感觉和幻觉,蕴含着生死、爱情的永恒哲理意味。 情绪心态要尽量带有普遍性。如《那团云雾》, “他”游黄山买了高价茶叶便败了游兴,即使认识到这种心理的低下也无法快乐, 只有在看到同伴也吃了亏时才莫名欢悦,峰顶那团云雾都不见了。 这种情绪心态概括了人们惯熟而又可笑的“阿Q精神”,揭示出人类的劣根性。
对待小说的特点及技巧,一要弄通掌握, 争取在理论指导下站在较高起点上进行实践,二要灵活运用,甚至不去联系,让它们在潜意识中随时起到作用。还可以摹仿。照搬形式、技巧, 发扬精华,受到感应,并力求创新,出自己意。上述特点, 特别是“博采众长”中已经具备了小说的一些结构要求。以下再列出一种模式,供初学者学习。
篇20:小说长镜头结局
全文共 10631 字
+ 加入清单《长镜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小说。以下是小说长镜头结局,欢迎阅读。
T市“The-Queen”婚纱店是万嘉帆工作室最美好的衍生物。
辛辰坐在大厅里,随手翻阅着茶几上的杂志。万嘉帆端着两杯茶过来,往辛辰面前一放。
“又是茶?”辛辰蹙了蹙眉。
“你胃不好,这茶有有护胃的功效。”万嘉帆坐下来,轻轻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辛辰的眉心蹙的更加的紧。这语气,分明与凌亦瑾如出一辙。
“谁和你说的这些话?”
“亦瑾啊,她嘱咐我,别让你喝咖啡。”
辛辰抬手揉了揉眉心,又好气又好笑。戒烟戒酒这下连咖啡都该要戒了。这个凌亦瑾……他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她这是关心你的身体。”万嘉帆叹了口气“要是婳婳有亦瑾一半心细就好了。”
辛辰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万嘉帆接着说“我倒不是嫌她不关心我,我只是心疼她,对自己的身体也没个紧张样!”
辛辰笑起来,万嘉帆显然还是对机场上童婳婳健步如飞的样子心有余悸的。亦瑾的确比婳婳让人省心的多。
“婚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算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就是T市的教堂少,有点紧俏。我们算是仓促的,教堂的问题暂时还没解决。”
“T市的奥列格大教堂……”谀
“说起奥列格大教堂我就来气,明明空余着,但是所有者Sampson是个怪脾气,非说预定也要看缘分!”
辛辰点点头,Sampson的脾气怪在英国那会儿就是出来名的。要预定他的地方,起码要和他有一定的交情,像嘉帆这样贸贸然上门,他定是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帮你和Sampson说过了,他同意把教堂租借给你,for-free!”
“真的吗?”万嘉帆有点兴奋的站起来,“你还认识Sampson?”
“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有过一段交情。”
“可我昨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
“我也是上飞机前刚刚和他说定的。”
辛辰想起Sampson那带着英伦腔调的中文就觉得好笑。他对辛辰要订教堂的事情显得异常兴奋,隔着手机就在那边欢呼,他说“Ron,你居然要结婚了?”辛辰笑着说不是自己,他顿时显得有点沮丧。但还是很爽快的答应租借,还说看在辛辰的面子上,免费租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辛辰摇摇头,抿了口茶。淡淡的道“就当是我和亦瑾的见面礼!”
亦瑾这会儿正在二楼看着一件一件的婚纱发呆。这些洁白神圣的嫁衣,足以倾尽每一个待嫁女子所有的期盼。
婳婳的手拂过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立领包肩,金线绣着凤凰的花样,脖颈间纽扣一颗一颗斜至胸前……美而风韵十足。
“可惜了。我这身子穿不了这么好看的旗袍。”她低头望了望自己微微凸出的小腹,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完美主义的婳婳,应该不会容许这样的不完美。
“婚纱一样好看。”亦瑾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推了推她“还不快去试试,我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婳婳笑着点点头。
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童婳婳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出试衣间,亦瑾愣在原地,忘了说话。半晌,她才指着设计别致的婚纱颤抖的说“这是……”
“The-Only!”
唯一的。
童婳婳是万嘉帆的唯一!
婚礼那天是个大晴天。
亦瑾在房间,穿上了米白色的抹胸礼服。她刚往试衣间前一站,拢了拢腰间的束这大花。就听见有人推门而入。
镜子里随即出现辛辰的身影。不似新郎的正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稳重大气。
他的手伸过来,从后面环住亦瑾。他的下巴轻放在亦瑾的肩膀上,附在她耳边低喃。
“别这么美,会抢了新娘的风头。”
亦瑾笑着回身,替他拢了拢领结“那辛总这么帅,又该怎么办?”
辛辰不说话,慢慢的俯下身,吻了吻她的锁骨。
亦瑾觉得浑身酥软起来,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薄唇流向她的全身,她伸手攀住他的脖子。
辛辰顺势把她拢进怀里,深深的吻住她微启的唇瓣……
奥列格大教堂外站满了围观的记者和群众,保安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着秩序。亦瑾一脚跨出车门,踩着柔软的红地毯上,心也跟着要融化了一样。辛辰微微抬了抬自己的臂弯,示意她把手放进去。她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向礼堂。
青铜华盖,问天穹窿。只一眼就无法忽略着大教堂的宏伟,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神圣起来。
观礼的人很多,不少是娱乐圈分量十足的大腕,万嘉帆在圈内的地位也是非同一般的。屋外成群的记者大概也可以说明了这一点。
婚礼进行曲一点一点的在礼堂内回响。身着白纱的童婳婳挽着她父亲的手款款而来。白纱轻扬,蕾丝纷飞。厚重的婚纱裙摆随着
她走路的频率缓慢的一上一下……
万嘉帆一袭白色的西装,微笑的望着迎面走来的美丽新娘。
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亦瑾看着嘉帆微微鞠躬,从岳父的手中牵过婳婳的手,顿时泪湿眼角。
辛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圈住她的肩膀,耳边是无论贫穷与富贵的誓言和新郎新娘深情哽咽的“我愿意”!
亦瑾转头看着辛辰,他扬起嘴角把她拥的更紧。
教堂的前面有个巨大的白色凉棚,红毯铺至每一个角落,两边分列着酒席。
鲜花,气球,彩带……处处都是欢乐的气息。
婳婳已经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改穿较为轻便的礼服。亦瑾随着新娘和众伴娘入场,辛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分外的惹眼,他朝她竖了竖大拇指又扬了扬手里的香槟。
扔新娘捧花,这个环节是新人结束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婳婳转头笑着挥了挥手里的捧花,身边的女子个个都蠢蠢欲动起来。亦瑾其实并不想凑这个热闹,今天一天高跟鞋磨得她后跟隐隐作痛,她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来的精力去抢捧花?
“来咯!”
婳婳大喊一声。
阳光下的捧花异常夺目,像是一束有弧线的光。
亦瑾仰起头望着那个方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开双手,捧花竟然稳稳地落尽她的怀里。
婳婳转过身来大笑着鼓掌。在场的嘉宾都站起来随着新娘鼓掌,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吹口哨。那声音大的惊起了不远处广场上的一群白鸽。
亦瑾觉得心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往外涌。她回过头去寻找辛辰的身影。他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嘴角轻扬,目光炯炯。
他用嘴型郑重的向她念出三个字。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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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辰把车停在主宅门口,整座大宅灯火通明的。似乎从未有过这样温馨的一刻,原来有人等待的感觉,是这样的满足。
他站在门口,还未推门,就听见屋内传来阵阵轻笑声,好像并不是一个人。
门一推开,就看见Eudora盘腿坐在沙发上,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她回过头,嘴角轻扬起来“Ron!你回来啦!”
辛辰点点头。走过去,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揉了揉她散乱的金发。
“今天怎么过来了?”
“家齐有事去日本了,我不想待在家里,老爹一逮着我就给我讲大道理。”
辛辰望着Eudora微皱的鼻尖,笑起来。龙老爹总是下意识的想把中国的传统思想灌输给他这个洋媳妇,若是家齐在,到还可以帮忙挡一挡,他不在家,也难怪Eudora一见老爹就想跑。
凌亦瑾从厨房出来,隔热手套套在她的手上有点臃肿,她正端着一锅子的汤,热气腾腾的往上冒。
“吃饭了。”她扭头看着辛辰和Eudora。
心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辛辰先站起来,他走过去轻吻她的额头。
亦瑾推了推他的肩膀,往Eudora那边望过去。
“干什么呢?Eudora在呢。”
“亦瑾姐姐,我什么都没有看见!”Eudora伸手佯装遮住了眼睛。
“别装了,过来吃饭。”辛辰笑着揭穿她,松开了圈着亦瑾的手,往桌边走去。
三个人安静的吃饭,辛辰分别往她们的碗里夹了个鸡腿。Eudora笑着看了看亦瑾,把自己的鸡腿也放在了她的碗里“亦瑾姐姐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兄妹俩都把目光放在亦瑾身上,辛辰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肉又要往亦瑾的碗里放,亦瑾挪了挪碗,瞪他一眼,三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Eudora吵着一定要自己洗碗,亦瑾也没和她抢,饭后就自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搞笑的综艺节目,Eudora看剩的,她也懒得换台。辛辰半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亦瑾刚泡好的茶。
“我把公司的事情安排好了,过两天就陪你回家过年。”辛辰忽然开口。
电视机中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爆笑声,但是辛辰的话还是稳稳的落进亦瑾的耳朵里。她转头看着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辛辰笑着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旁“我早就该去见见你父母。”
“我妈会把你吃了。”亦瑾一脸严肃的看着辛辰。
“不会,都说丈母娘疼女婿。”辛辰自信满满,一脸的笃定“我长得这么帅,她一定是越看越喜欢。”
亦瑾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个男人,脸皮厚起来还真是刀剑不穿。
“走之前得和你妈妈打个招呼。”
辛辰点点头,现在盛玉兰慢慢恢复过来,一天见不到他就惦念的慌。家齐说,过些天他就要把盛玉兰接回家,让她可以和Eudora作伴,还特地给她留了个向阳的房间。辛辰当时就拍拍家齐的肩膀,说“我这个儿子的地位在妈妈心中刚刚转正,怕是就要被你这个未来女婿抢去了风头。”
家齐玩笑着讨饶“大哥别一吃醋就不肯把妹妹嫁给我。”
当然不会。他的妹妹,又怎么可以错过像龙家齐这样的好男人。
Eudora洗完碗,拥着抱枕对着电视机傻笑。亦瑾其实不爱看这样的节目,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Eudora的笑脸。即使经历了世事,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个孩子,纯洁美好。
Eudora像是感应到亦瑾淡淡的目光,也扭过头开看着她。眼里还不停的涌出笑意。悌
“亦瑾姐姐,你再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啦!”她把头往抱枕上凑了凑,想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边。
辛辰在楼上洗澡,他的外套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Eudora一动,就勾带起了他的外套。一个钱包掉出来,落在厚厚的地毯上,没发出后一点的声响。
Eudora忽然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谀
“你知道我哥哥钱包里的秘密吗?”
亦瑾摇摇头,这个有些陈旧的钱包落入她的眼里,她不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悌
Eudora伸手在唇边比了个嘘的手势,不动声色的打开钱包,不出意外,一张照片落入眼中。她定定的看着,忽然没了声响。
亦瑾把脑袋凑过去,Eudora的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是Eudora的照片,方方正正,正好撑满了那个格子。
“在干什么?”辛辰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他像是逮着小偷的警察一般,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什么宝贝了吗?”谀
“苏誉哥……明明说……怎么会……”Eudora语无伦次,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太激动还是被当场抓住后的紧张。
辛辰看了看还一脸茫然的凌亦瑾,接过Eudora手中的钱包,从表面的那张照片后面又抽出一张来,在亦瑾的眼前晃了晃。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
“这不是……”亦瑾指着照片一时语塞。她高中时的样子赫然在眼前,竟是那么的青涩。“哎……”
她伸手想去抢,辛辰轻轻的躲过,将它收在手心里。
辛辰坐在沙发上,圈住亦瑾的肩膀。他的身上还带着刚刚洗完澡的清爽味道。Eudora在笑,重新坐回沙发上扭头看电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电视。
辛辰重新细细的打量着照片上的女孩子,这些年,他一直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拍过吧。”辛辰忽然说,他抬头看着亦瑾,亦瑾也在看着他“别人会以为我有恋童癖的。”
是啊,念了这么久爱了这么久也被打趣了这么久,苏誉那张漏风的嘴……
心里有一层一层的热浪涌出来。也顾不得Eudora在身边,亦瑾紧紧的抓住辛辰的手,那修长温暖的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Eudora终于没忍住,转过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对璧人。她伸手就把钱包里自己的照片取出来。
“不用放我的照片,放亦瑾姐姐的就好。”
“你不吃醋?”亦瑾笑着问。
“当然不,我只要龙家齐的钱包里有我就好。”她扬了扬手里的照片“明天他一回来我就要把这个塞进去,什么都爱看哥哥的样,这个怎么不学?”
辛辰和亦瑾对视一眼,都宠溺的笑起来。
他们不贪心,都只希望,收到的爱刚刚好,就好。
辛辰的黑色宾利停在家门口的时候,黎玉梅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的声响,她脑袋往窗口一探,看到亦瑾和一个男人站在楼下,正在往后备箱里取东西。
男人微微的仰了仰头,棱角分明的脸落在她的眼里,很眼熟。
这不是相亲那日来搅局的男人么?
呵,凌亦瑾总算肯把人带回来了。
黎玉梅也来不及换拖鞋就匆匆的往楼下赶。
辛辰正站在院子里,四下的打量着这老房子。不,也算不上老,只是陈旧些,说不上为什么,只这屋子却透出浓浓的人情味。这大概就是她和嘉帆一起长大的地方。听亦瑾说起过,黎爸黎妈是重情之人,所以一直舍不得搬走。市区再好的房子,也割舍不了心中这份浓浓的情感。
亦瑾回身去车子上取包,身旁的辛辰忽然站直了身子,她一扭头,就看到妈妈站在门口。
“伯母你好,又见面了。”
“我记得你,辛辰是吧?”
妈妈往前走了几步,根本就没把目光放在亦瑾的身上,满目笑意的看着辛辰。亦瑾却觉得背后汗涔涔的,有种瞬间被遗弃的感觉。
“是的伯母,上次失礼了。”辛辰微扬着嘴角,把手里的一些营养品递过去。
“有心了。”黎玉梅伸手接过了东西。顺带的拍了拍辛辰的肩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走,进屋,外面冷得紧。”
“妈。”亦瑾忍不住开口,这从头到尾的,老妈根本舍不得分一点目光给她。也不问问辛辰和她的关系,拉着人家就要往屋里带,这该是有多喜欢啊。
辛辰笑着冲亦瑾眨了眨眼,一脸的得意。
“妈!”亦瑾又唤一声。
“听到了听到了。”黎玉梅回头看了一眼亦瑾,脸上的笑容深邃“你个丫头,总算干了件让我舒心的事情。”
亦瑾笑,伸手勾住辛辰的手臂。
辛辰轻轻的低下脑袋,凑在她的耳边低声的说“看吧,我就说我人见人爱。”
黎玉梅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忽然就没有了方寸。亦瑾在旁边看的百感交集,她真的真的让他们等太久了。
“小辰,爱吃什么,都告诉我,晚上都给你做。”
黎玉梅披上外套,将围巾一圈一圈的绕在脖子上,她看着辛辰,满是宠溺。辛辰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他似乎从不曾,被这样的在意过。
“伯母,你随意就好,不需要顾忌我。”
“妈,他不挑食,我爱吃的他都爱。”
亦瑾话音一落,黎玉梅就白了她一眼,脸上的宠溺却越来越深。“这孩子都不害臊。”
“真的。”亦瑾叫。
“真的。”辛辰附和。
亦瑾不知道辛辰爱吃什么,每回做菜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他哪一回不是吃的津津有味的。
“好好!”黎玉梅笑,她已经走到门口了,还不忘扭头回来“小辰,以后你可不能这样惯着她!”
辛辰笑而不语。
亦瑾朝妈妈皱了皱鼻子,心里却是满满的。
凌振华在A大任教几十年了,年前学校希望他给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们补课,他就延迟了自己的假期。
亦瑾和辛辰走在A大的小径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暖暖的。校园里很安静,他们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谁也没说话。
他们错过了一段大学时光,幸运的是,此刻,他们还可以这样携手而行。
刚刚辛辰忽然提议要来接爸爸凌振华下班的时候,亦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爸爸,看到辛辰一定也会很惊喜,也许那欣喜还会甚于妈妈,他不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为这件事,他已经找亦瑾长谈过好几次了。
亦瑾和辛辰从后门悄悄的溜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没人发现他们。凌振华站在讲台上,眼神淡淡的扫过,像是看到他们了又像是没看到。
两人坐定,辛辰压低声调“我们没有书,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亦瑾白他一眼“辛总,您太入戏了吧。”
辛辰笑起来,揉了揉亦瑾的头发。
凌振华讲的激情澎湃,亦瑾却有点昏昏欲睡了,辛辰倒是一瞬不瞬的听得极其认真。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当初他的成绩那么好而自己却总是不上不下的。
“最后排的那位男同学,请你告诉我这题的答案。”
爸爸的声音似乎近了点,身旁的辛辰淡定的站起来。亦瑾睁开了眼睛,惊觉的坐直了身子。
他们蹭课,被发现了吗?
教室里忽然变得有些嘈杂,很多人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女生的声音尤为多。
“这个男的不是我们班的吧?”
“怎么这么好看?”
亦瑾伸手扯了下辛辰的袖子,他低头对她挑挑眉。大声的朝凌振华报出一个答案。亦瑾看着爸爸脸上有短暂的惊喜,但是掩饰的很快。
那些入耳的声音更响了点,不少人纷纷回头看过来。
辛辰还站着,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他目光坦荡荡的与凌振华对视着。
“请坐吧。”凌振华先移开了目光,扬嘴笑了笑“很好!”
辛辰坐下来,亦瑾长长的舒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认真听了就知道,你睡觉自然就不知道。”
亦瑾瘪瘪嘴“听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
辛辰笑着把头凑过来“未来岳父的课,你说该不该认真听?”
“看来老爸老妈的心都要向着你去了。”
“还吃我的醋?”辛辰看着亦瑾,抚了抚她的耳廓“我的心是你的还不够?”
两堂课很快就过去。凌振华与往常一样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门口的那对男女还静静的坐着,像是在等他。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将目光投向女儿身边那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心里自然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喜悦按捺不住。
“最后排的那个小伙子,你是我未来女婿吗?”
教室里还有零星几个人,听到教授忽然发话,都好奇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最后排那个好看的男子扬着嘴角,答道“等待伯父鉴定!”
两个男人都笑起来,把目光移向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
幸福不过如此简单!
亦瑾在二楼给辛辰收拾房间。
爸爸从书房里踱出来,换上了家居的灰色毛衣背心和长裤,看起来书卷气息很浓。
她回头,唤一声“爸爸”
凌振华点头应答,脸上的笑意深邃。从今天见到辛辰之后,他脸上的笑意似乎一点都没有减退过。
看的出来,他对辛辰很满意。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占据着副驾驶的位置,和辛辰聊了一路的金融市场局势。问答之间,辛辰始终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又礼貌的不显得自我。爸爸越聊越带劲,辛辰又要开车又要和他交流,亦瑾好几次在后面提醒都阻不断爸爸高涨的热情。
辛辰也好几次从后视镜像亦瑾使眼色,示意她没有关系的。
是没关系的,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还特地整理房间干什么?你房里的床不就是按双人的标准买的?”凌振华忍不住出声,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爸爸!”亦瑾蹙起了眉头,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爸爸。这都哪跟哪啊,喜欢辛辰也不带这样的吧。
“哈哈哈……”凌振华笑起来,声音很洪亮,笑得亦瑾的心也变得澄澈清明起来,“玩笑,玩笑。”
他走到亦瑾身后,看她细心的把床上毯子的褶子用手抚平。女儿脸上露出的柔和的神情,他也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女儿,明明认真的在做事,眉目里却还是透出丝丝的笑意。这大概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幸福。
“和辛辰认识很久了吗?”
“嗯。”亦瑾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你们早恋?”爸爸佯装皱了皱眉。
“没有,我们没有。”亦瑾否认的极快,心里却细想着,他们这样怎么算都不是早恋吧。
“我猜也不会。”凌振华边说边颔首。“这小伙子看着就不错。”
亦瑾笑,这才见了第一面,就都夸着他的好了。日后指不定怎么疼辛辰呢。
她整理好床铺,站直身子松了松脖颈,回身挽住爸爸的手臂。
“爸爸,吃饭去吧。”
凌振华扭头看了看贴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儿,有些亲昵有些撒娇,忽然感慨万千。
“小瑾。”凌振华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你妈和我只希望你幸福,现在有个辛辰,我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爸爸。”亦瑾忽然鼻子发酸,千言万语哽在心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长大之后,能给父母最好的爱,似乎就是让他们看到,身边有个可以相伴终老的人。
“好了,吃饭。”凌振华马上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气氛太好,他无意破坏。
楼下厨房一派兵荒马乱。妈妈黎玉梅似乎准备了太多的菜色,反倒自己忙不过来了。
辛辰正站在妈妈身后,端盘子送碗的。两个人配合的倒算默契,时不时就听见妈妈尖着嗓子喊“小辰,快把盘子递给我。”
“小辰,快把火关小一点。”
……
爸爸笑意渐深,扭头看着亦瑾“看来我打杂这活有人接手了。”
“您倒是想的美。”亦瑾仰头看着爸爸,皱了皱鼻子。
“哟,女儿胳膊肘就向着外拐了。”
“爸爸!”
“好好,不取笑你,还不快去给辛辰找个围裙,那金贵的衣服哟,可别让油水给溅了……”
亦瑾边跨楼梯边往客厅里张望。辛辰正陪着爸爸妈妈看电视,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她别过头,嘴角忍不住扬起来。折腾了一天,她只觉得腰酸背痛的,她急需一个热水澡。下意识的回头去看一眼辛辰,他还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一点都不觉得累,真是神了……
这个澡一泡差不多就泡了一个小时,亦瑾伸手扯下了头上的毛巾,这才看见自己床上的那个男人。
辛辰手脚舒展平躺着,听到有声响把头仰起来。“再不出来,我就要睡着了。”
亦瑾笑,走过去盘坐在他的身旁,伸手轻轻的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累坏了吧?”
“嗯。”辛辰毫不掩饰的点点头。他伸手抓住了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但是我从没有一天像今天这样的快乐。”
亦瑾有些动容,她忍不住低下头,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她的头发还是半湿的,蹭在辛辰的脸上凉凉的。
“别诱惑我了。”辛辰发出一声闷哼,沉沉的说“我好累!”
亦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辛辰却忽然一下坐起来,倒是真的把亦瑾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亦瑾略微警惕的看着他。
“什么干什么?你说我要干什么?”辛辰笑,他的头越靠越近,直到呼吸相交缠之时,亦瑾红了半张脸,他才轻轻的说“我只是想帮你把头发吹干。”
亦瑾瞪着他。
“我没有干点什么,你失望了?”
辛辰笑,转身去取吹风机。
“你不正经。”
“究竟是谁想歪了?”
……好吧。
他的手指温柔的穿过她的发,一缕一缕的将它理顺。指尖的热气和鼻尖的香气一起氤氲而开,空气香甜香甜的。他很耐心,耐心的像是在完成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期许的平淡幸福。
他这般小心翼翼的对待,像是在守护珍宝。就当亦瑾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他的吻忽然就密密麻麻的落下来。
“好事做完了,接下来该干点坏事了。”
“你……”
亦瑾的话消弭在他的吻里。
“我今晚睡这里好不好?”
亦瑾想摇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像个霸道的君主。
“小辰……小辰……”屋外适时的响起妈妈的声音。
辛辰和亦瑾皆是一愣,辛辰无奈的看了看亦瑾,起身去开门。
“伯母。”
“小辰啊,天气这么冷,我给你再加床被子,你是喜欢这个花色的?还是这个啊?”妈妈扬了扬手里两个图案繁复的被套,问的很认真。
辛辰有点哭笑不得,她要问他的,竟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个。”辛辰随意指了一个。
“好。”妈妈笑着把另一个收起来。又拉着辛辰的手“我怕你晚上睡不好,还特地给你热了牛奶,快跟我下去喝。”
辛辰回头看了一眼凌亦瑾,亦瑾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未来丈母娘,也太热情了点,看他能得瑟多久!
亦瑾一晚上睡得极其的踏实。这是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心底而生。
她从床上坐起来,随意披了外套洗漱完毕就往客房那里走去。不知道辛辰有没有睡着,有没有睡好,她记得他说过自己不择床。
房门虚掩着,她一推就开了。床上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辛辰不在。家里似乎一个人都没有……
她正犹疑着,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爸爸爽朗的笑声。门应声而开,爸爸妈妈和辛辰的脸出现在视线里,皆是笑意吟吟的。亦瑾下意识的低头,发现辛辰的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
他们三个竟撇下了她去逛菜市场了?
“哟,小瑾醒了啊?”爸爸在笑。
“你们怎么不叫我?”她撇了撇嘴。
“小辰说让你睡着。”妈妈接过辛辰手里的菜,往厨房走去“你个丫头,看看人家多体贴。”
亦瑾下意识的去看辛辰,辛辰竟移开了目光,他早已敛起了笑意,脸上表情淡淡的。
他似乎在生气?
“伯父,我去楼上换件衣服。”他说罢,就越过亦瑾,往二楼走去。
亦瑾挑了挑眉,确定了他在生气,还是在生她的气。
“妈妈,辛辰怎么了?”亦瑾没跟着上楼,转身进了厨房。
“什么怎么了?”
“他怪怪的……”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问题。
“噢!刚刚在路上遇到小磊了。”妈妈笑起来,“你爸爸那个口无遮拦的,说那是以前和你相亲的。”
所以,辛辰生气了?这个傻瓜!
亦瑾忍着笑意推开辛辰的房门,他正在解自己衬衫的扣子。听见她推门,他连头都没转。
亦瑾轻轻的走到他身后,紧紧的从后面拥住他,他的身子一僵。
“小气鬼。”
环在他腰间的手被重重的握住,他慢慢转过身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拧着眉,没好气的问“凌亦瑾,你究竟和多少人相过亲?”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孩子。
“两个。”亦瑾笑,忍不住还嘴。“相亲怎么了?你还有过女朋友呢!”
“你……”辛辰忽然哑口无言,也跟着笑起来,这个鬼灵精。
亦瑾挣脱肩膀上的禁锢,往前一倾又紧紧的抱住他,她低喃,“不管和多少人相过亲,我只爱过一个人。”
是的,漫长的时光里,过去,现在,未来,她会只爱那个叫辛辰的男人。
辛辰忽然叹了口气,他的语气缓慢悠长“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亦瑾重复。
他将她拥的越来越紧,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带笑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下来“凌亦瑾,你当然是我的。刚刚在菜市场,伯父伯母逢人就说,我是他们的女婿,看你还怎么跑?”
“啊?!”
“怎么?还不乐意了?”辛辰松开她,看着她。
亦瑾望着他深色的眸子,郑重其事的点头“乐意。”
他满足的笑着,重新将她拥进怀里。
“我也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大年三十那天,几个舅舅一家都悉数到场。微微自己开车过来的,说黎希瑞还有事情,要晚点过来。说是晚点晚点,那可是晚的不止一点点,辛辰急得想直接开车去找他了。
黎希瑞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盒子,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人打开。
辛辰自然是成了那晚的主角,外婆拉着辛辰欢喜的都不肯撒手,几个舅舅也是三句话不离辛辰不离海丰集团,就连笑笑也不忘凑热闹,非要吵着让他抱。
亦瑾看着他穿梭在自己的亲人之间,他的眉宇带着笑意,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又礼貌。
饭桌上,三舅舅还不忘当初和亦瑾玩笑的那句“考酒品。”
辛辰一杯一杯的下肚,好在脸上并没有醉意。
二舅倒是帮着辛辰“老三,你可不能这样,现在就这么灌了,那婚礼上还得怎么灌啊?”
所有人都在笑。
辛辰忽然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严肃有认真。
亦瑾看着他,他也低头看了一眼亦瑾,扬起一抹温暖的笑。
像是意识到辛辰将要说什么,所有人都噤了声。
“今天,趁着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都在,我想,请大家见证这一刻。”
辛辰忽然转了身,黎希瑞将辛辰准备好的东西一一交给他。
所有都屏着息,亦瑾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手心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眼里只有辛辰明晃晃的笑意。
他怀抱这一束泰迪公仔,中间最大的公仔手执着玫瑰。他将手心里的钻戒往亦瑾面前一递,顺势单膝跪了下去。
“凌亦瑾,请你嫁给我!”
亦瑾紧紧地盯着辛辰,他的脸越来越模糊,她伸手一抹,才惊觉眼泪早已掉了下来。
记忆里那张温暖的笑脸,反反复复,终于和眼前的笑脸重叠在一起。
他正望着她,期待又忐忑。
她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一直点着头……
“得了,别点头了,脖子都要断了。”黎希瑞打趣她。
所有人都笑起来。
“我愿意!”亦瑾俯身吻了吻辛辰。
他笑了,站起来将她拥进怀里。她感受到,他乱了节奏的心跳……
大家都鼓起掌来,她靠在辛辰的怀里,看到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带着笑。
屋外忽然想起了鞭炮和礼花绽放的声音。亦瑾一回头,看见黎凯正俯身将最大的那个礼花点燃。
“嘭”的一声,满世界的星星都亮了……她看到夜幕中出现她和辛辰的名字,中间是紧紧相连的心……
亦瑾惊讶的看着辛辰,辛辰低头轻吻住她的额头。
“你不知道,为这一刻,我准备了多久。”
在一片惊呼声和欢笑声中,她听到自己和辛辰同时开口。
“我爱你!”
“我爱你!”
不管永远有多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