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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围城读书笔记之好词好句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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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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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皇帝的新装》。看完以后,我真是又可笑,又可气。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国王听信了两个骗子的话,他们说能给国王做出全世界最漂亮的衣服,但是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得见。其实,他们根本就没织什么衣服,更不要提谁能看得见了,但是每个人都想说自己是聪明的,于

是都说能看见漂亮的衣服,最后还是在国王带领属下游行的时候,一个小朋友说出了实话:国王根本就没穿衣服。

看完这个故事以后,我觉得这个国王太爱慕虚荣,太愚蠢了。大臣们也很虚伪。我不可以做这样的人,我必须做个真正聪明的人,还要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绝不做一个像国王及大臣们那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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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10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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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太阳照常升起,只是没了昨天灿烂的阳光。

福贵拿起陌生的锄头走进了他仆人工作的地里,他实在没想到,丢掉了地主的光环,竟不堪到如此狼狈,他不得不接受要用汗水来养活自己的现实。坐在温暖的田野上,他不禁感到欣慰,还有娘、妻子、儿女在身旁。

我在田野里疯狂地奔跑着,“我要上学……“几乎村里的所有人都听见了,包括田野里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我恨他们,为什么我的伙伴们可以进入学堂认字、学曲,而独留我守护这片寂静的田野;为什么村里人没提到我都摇头叹气;为什么只有蛐蛐才是我最好的伙伴……,身影颤了颤,我背上了书包……

为了给妻子治好病,福贵拿出了所有积蓄到集市请郎中,他满以为能够请回活菩萨治好妻子,然而这一去,便是五年的分离,他被拉入部队当上了炮兵,在死亡的鬼门关游荡了五年,五年的相思在重逢时化作了一滴滴滚烫的热泪,母亲已离他而去,然而亲人的离别才刚刚开始,他告诉自己要好好活着

我考上了市内的一所重点中学,但并没有把通知书交给父亲,母亲仍在床上左呕右吐,我沉痛地含着泪水在黑暗的角落里点燃了通知书,打算编个没考上的理由来永远陪伴他们,不为什么,只希望一家人现在好好活着,可是,父亲的警觉还是让我背上了书包。站在山头,与忙碌的身影作别,不为什么,只希望一家人未来好好活着。

命运的毒手仍在向他伸进,儿子因被“黑“过多,哑女因难产,妻子因患软骨病都相继死在同一家医院的黑屋子里,世间的种.种不幸似乎都发生在他身上,他也似乎因此崩溃而死,可他并没有,已到暮年的他,很满足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告诉自己,与其回忆伤痛、抱怨命运,不如乐观向前,就当做老天对我前半辈子的罪孽的惩罚吧

每当月圆之夜,身处异乡的我都会在校园的操场上仰望星空,我知道,在明亮的星空那边,月夜下仍有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

看完《活着》,我泪流了一晚上,我不禁将福贵悲惨的一生与我穷苦的童年联系在一起,不是为了比谁更不幸,而是在告诉自己,一生会充满着不幸,命运会充满着不公,就像花儿会遭遇冷霜,麦苗会遭受虫害,尽管自己处在命运的边界,我也要像福贵一样,看淡世间给你做出的安排,路在自己的脚下,好好的活着。

活着,不只是在为自己活着,还有那两个最忙碌的身影,我想终有一天,他们不会再弯着腰忙碌,他们会看见星空中明亮的月光。

活着,不只是为自己活着,我的子女将来也会背上书包,拥有快乐美好的童年。

活着,不能平淡的活着,而要精彩的活下去。

福贵牵着黄牛在灿烂的残阳里,渐渐远去……

我背着沉甸甸的希望,迈向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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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的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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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逆境中对生命的追求

活着》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它就告诉我们两个字——活着!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有着一个坎坷的命运,从年少时的少爷,再到后来的落魄,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地离开自己,直至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面对着这些悲伤,主人公坚持活了下来。

在一开始的部分中,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农民,地位的变化悬殊并没有使他放弃生命,他逐渐适应了贫穷而又辛苦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有人会因为企业破产倒闭而终此一生,但是失败衰退又能怎样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说得好,古人对于生命的珍惜热爱从中而出。生命,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使世界上有着无数的生命,即使地球上有几十亿人类,即使你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也不要看轻自己的生命。对于生命的热爱,应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呐喊,是灵魂的呼唤!

作者为了写出“活着”的思想,为了写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不仅设置了重重的苦难,还添加了许多与福贵相对比的人物来突出生命的重要。在战场上,主人公小心翼翼,唯恐被打死打伤,而很多士兵都战伤,但那些把他们运到后方阵地的人,只是把他们扔到地上,不给于救治。这就是对于他人生命不敬,是对生命的亵渎与轻视,是一种最可恨的行为,由此,我们在意识到生命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仅仅自私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还要尊敬别人的生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等价的,挽救了别人一条命,就等于自己救了自己一命。但在书中,当家珍对想轻生的春生说出:“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时,她在劝诫春生要活着,但是他还是上吊死了。确实,所带来的苦难是人难以承受的,毕竟在那个、没有公平正义的年代里,人的生命在那些疯狂的“革命者”眼里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有很多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都自杀在那个悲伤的年代,如老舍先生。但是也如食指在《相信未来》中诉说的那样: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在逆境中,我们更要珍爱生命,相信终有一天真理终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真理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如果连命都没有的,哪能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

另外,作者书中所用的语言也很有地方特色,带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粗犷,文中的语言更加贴合实际,读起来更加真切逼真,让人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地方特色,感受真真切切的农村气息,这对于描述一个农村的背景拥有着巨大的作用。

当我们看完,合上书时,心中就不由自主地升起了一种悲伤感,对于福贵坎坷命运的悲悯之情是由内心发出的,而在旁人看来的无比悲痛,在主人公眼中和言行之中只能隐约透出一丝怀旧的忧伤。

他就那样孤独,忧伤地活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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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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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完了妈妈给我买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使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是英国小说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故事,故事讲了:鲁滨逊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主。他不甘心于这样发财致富,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船在途中遭遇风浪,船上的人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到一个无人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弹、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蓬定居下来。他还用削尖的木桩在帐蓬周围围上栅栏。他用简单的工具做了木椅、桌子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河里的水,度过了困难。

翻开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读完这句话使我有点反感,想到了:我们在家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是为了做得更好吗?

当读到最后一页,我被震撼了,一个个问号不由地在我心头转。

如果我是他,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不会像他一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我一定会放弃远航,坐船回家。如果我是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看见野人在吃东西,我不会像鲁滨逊一样勇敢。我一定会吓得逃走,想回家。这些原因都是因为父母过于溺爱我们,我们也很依赖他们,才会这样。

记得有一次,我要一个人走夜路去姐姐家,爸爸妈妈不在家,要我去姐姐家过夜。到了晚上,妈妈让我一个人去,我虽然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但妈妈的话我不敢不遵,只好一个人走出家门。虽然姐姐家和我家在一个小区里,可我还是很怕,天黑得很快,我出去时,已经很黑了,一路上只有几盏灯,路上没有人走,只有我一个,偶尔身后有几辆车骑过,但很快就消失在黑暗中了。我害怕极了,真想快点到姐姐家,虽然我已经十几岁了,但这是我第一次走夜路,因为妈妈从来不会让我自己一个人走。突然我看见前面有一个东西在跳,我吓得直跑,刚吓我的估计是一只虫子。走着走着,终于到姐姐家了。可我刚上楼,就看见一个影子。我站在原地不敢动,我以为是坏人,他没有注意我匆匆地走了。姐姐家这栋楼灯坏了,还好我眼睛好,摸了半天才到3楼,姐姐家在五楼,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爬到5楼,敲响了门,姐姐过来给我开门。我当时可真高兴,因为是第一次走夜路。

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父母过于溺爱孩子。这些简单的小事父母很少会让自己的子女做,比如:叠被子、收拾房间等家务全是由家长来做。这样我们就失去了动手能力,做什么事都依赖父母,自己从不想办法解决,总认为父母可以解决。

我们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屈服,勇敢前进的精神。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不能总依靠父母,能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要勇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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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昆虫记读书笔记600字左右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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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注意到土壤里总是有很多奇怪的虫子在爬?如果是,恭喜你,你有机会成为下一个法布尔!

在法布尔的作品中,昆虫似乎拥有奇思妙想和个性,变成了精灵,每天都在为自己喜欢的生活而努力。

可能是三个月前,它很小的时候,为了自己和后代一个人在这里辛苦劳作,每天疲惫不堪,直到现在才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止工作。它还在用自己微薄的余力守护家园。它不能再当妈妈了,但仍能为家人看门,抵御不速之客。这段话来自《昆虫记》年隋蜂卫的介绍。乍一看,这段话似乎不起眼,但仔细阅读后,它非常感人。

小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跑;它老了之后,还是用最大的努力守护家园。这个世界上,不是有那么多人类的母亲吗?他们为孩子伤透了心。虽然长大后没有什么可以帮助他们,但他们的心里仍然充满着沉重的母爱,他们想做更多的事情。妈妈,世界上最伟大的!母爱是世界上最温暖的!

昆虫世界太精彩了!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可以穿衣服写的衣服,松毛虫可以预测天气,小蜘蛛可以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什么都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高。比如,当红黄蜂为卵留下食物时,它使毛毛虫不能移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它可以免费保持食物新鲜。再比如你给卵抓蜘蛛,只抓小的,这样每只虫子就能一餐吃完,每一餐都能吃到新鲜的食物。

这个丰富的故事让我思考。看着看着,这些bug好像都跳出书外了。真的很欣赏这个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以哲学家的一般思维,艺术家的一般观察,作家的一般叙述,我打开了昆虫世界的大门,打开了科学的钥匙,再次让我接触了自然,了解了自然界中昆虫的奥秘。

法布尔用一生的心血写了《昆虫记》,研究昆虫是他的爱好,把研究成果写成书是他的选择。

通过这本书,我认为:我们要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要有始有终,只要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力。即使你的追求对别人来说很无聊,很孤独,很无聊,只要你有毅力和信心,一定能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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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小说围城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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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x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x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x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x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

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这岂不悲哉?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

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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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百万英镑》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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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一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他1935年出生于美国,是著名的幽默大师、小说家、作家,他还是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祭奠人,这次我看了他写的《百万英镑》,写得非常好。

《百万英镑》叙述了这样一个离奇的故事:穷小子亨利亚当斯应为一次偶然的机会获得了一张不能兑现的百万英镑支票。按常理来说,这张支票虽然数额巨大,但是应为不能兑换,并无实际用途。可是,在充满拜金主义的20世纪英国,围绕这张百万英镑却发生了一系列荒诞而又引人捧腹大笑的事情。亨利因为这张支票而某的一个好职位,并获得一笔不菲的钱财,还获得美人芳心,因此青云直上、飞黄腾达起来。故事虽然是以喜剧收场,却让人感叹万分。

它涵盖了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丑恶、肮脏的灵魂,讽刺了不同阶层人物虚伪的面具下掩藏的拜金主义和腐朽思想。这个故事体现了马克吐温幽默滑稽的独特风格,读来趣味横生,令人捧腹大笑。

翻开他一篇篇精彩绝伦的文章,我不仅能感受到幽默的乐趣,更能体会到社会的哲理,他也引导我深入地思考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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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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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使我深受感动。

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拇指姑娘先是差点嫁给癞蛤蟆的儿子,把他急得大哭;后来又碰到鼹鼠要和它成亲,虽然他很富有,但拇指姑娘讨厌他;再后来她碰见了安琪儿,他们相爱,很快成亲。作品还描写友谊,如,拇指姑娘从癞蛤蟆的儿子那儿逃了出来,是小鱼们帮助了她;寒冬,田鼠引她进温暖的房子;拇指姑娘救活昏死的燕子,小燕子又把她从鼹鼠那儿救出来。这种无私的友谊,是文章的主旨,也是作者对人间高尚友谊的追求。

拇指姑娘这种友谊,也是我们同学之间所要做到的。所以,我们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并且发扬光大。

在现在的社会中,如果人与人之间能够相互帮助、团结友爱,那这个社会将是一个温暖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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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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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背影》,让我潸然泪下。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不能不为之感动,为之心痛。那个时候,朱自清已经是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虽然处在兵荒马乱,条件艰苦,有不安全的隐患,但他完全能够自己照顾自己。可是在父亲的眼里,他仍然是个孩子,需要关照的孩子。他对儿子的那种关怀,总是那样无微不至。这篇表达父爱的传世之作,令人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不同的感受,都会令人热泪盈眶。泪光中就会想起自己的老父亲。

在我的记忆中,陪伴父亲上下班的总是那辆修了又修的自行车,为了那点微薄的工资,父亲总是穿梭在一条来回四五十公里的路上,不管风吹日晒还是严寒酷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周六,母亲总是在等待中度过,有时等到我们吃过晚饭,等到星星挂在天上……母亲坐在灯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近了,母亲赶快跑到门口,掀起门帘,父亲满头大汗,车子前把和后座上都挂满了东西。这时母亲就开始唠叨:不能早点,孩子们都睡了。每每这时,父亲总是一边跟母亲搭话,一边一件一件卸下车子上的东西,嘴里还念叨着:这是发的大米、这是油、这是给孩子们买的吃的等等之类的。

父亲实在太辛苦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从来没有抱怨过。如今我们姊妹几个都长大了,父亲也退休了,弟弟妹妹们一个一个都出息了,按理说父亲应该歇息了,可是他仍然闲不住,家里的几亩地让别人承包,父亲说什么也不同意,他说农民不能丢了土地。腰弯了,背驮了,头发也渐渐花白了,这就是我的老父亲。辛苦一辈子!朴素一辈子!为了儿女操心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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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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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生活:生活就是不可抗力,它就是合约里唯一一条也是永远都会存在的那一条无人可以更改的霸王条款。”我一直不相信这句话,甚至是不同意的。我始终坚信着:生活是可以靠人来改变的,人是可以做生活的主人的,因为“人定胜天。”

》这本小说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述了高公关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了年青一代的反抗精神。作者写作这篇小说,一是表达了对封建制度的憎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来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二是为青年一代呼吁,“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由于岁对旧制度的深恶痛绝,对广大青年的诚挚热爱,作者通过《家》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抨击,生动形象地揭示出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使《家》充满了信心,希望和力量。作者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生活的道路。”《家》也正是表达了这种不屈于命运安排,渴望征服生活,创造生活的精神和意志。

生活中,处处充满了挑战,处处有激流,也许有人说:“我们应该随遇而安。”这不乏也是一种生活态度,平静安稳。但我想问:“我们为什么要有生命?”“我们生活来做什么?”难道就是随波逐流,随遇而安吗?罗曼罗兰说过:“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为的是来征服它。”我认为他说的不错。

生活的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间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生活中,我们应时刻怀有一颗战斗之心,去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即使不知道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什么,但自信,充满战斗力是我们应时刻保持的态度,并且在战斗的过程中吸取一些教训,总结一些经验,为下一站的到来做准备。即使面对挫折,也应该越挫越勇,甚至要感谢失败,是它们,让我们成熟与成长。

山中的激流不会因为一瞬间的阻碍而停止动荡,它们会竭尽全力创造出自己的道路,通过乱山碎石中间。那面对生活的激流,我们又该如何呢?难道是将自己与世隔绝,任激流在周围澎湃吗?任生活所左右吗?有人说过,路本没有,因为走的人多了,便成了一条路。路是人走出来的,那生活不也是吗?面对生活,我们应将自己放在主动的位置,去征服生活,在时光的磨砺中学会生存,在生活的激流中学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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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背影》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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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的散文《背影》影响致很深,以致在中小学生的心中“朱自清”这三个字已经与《背影》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体。

今天,我也领会了大师的手笔—《背影》。朱自清的《背影》一开头就使读者一下子就抓住了中心,体会到了作品的中心。他之所以能感动读者是因为他对父亲的回忆时,写出了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我印象最深的是胖胖的父亲蹒跚的穿过铁路,跳下去又爬上来,为的就是给儿子买橘子。在写信的内容中他写到,“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提笔,诸多不便,大约离大去之期不远矣。这些写得平静而又自然;而且都真实地描绘了作者内心对父母的喜爱,又因有这样的一位慈父而感到自豪,欢喜。

文章最后写到“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表达了作者思念年迈的父亲写得凄切感人。回想,我们每人都有一位慈父,为何我们一定要等到父亲年迈时才懂得父爱呢,父爱也是伟大的,有一句话说“父爱如山”这篇《背影》虽然很平淡无奇,甚至过于拙朴,但是如果我们细细品味的话,却感到这篇文章蕴含着浓浓的父子情,其中蕴含着一股感人的力量。其实朱自清的散文本身就感情自然,语言朴素简洁,结构严谨细巧,语句婉转。《背影》是他前期的代表作,他后来的散文更是语句洗炼成熟,《匆匆》、《荷塘月色》……

我也同有一位慈父,我一次次见到他日渐消瘦,眼角皱纹渐多,父亲也曾费尽周折为我弄些我喜欢吃的食物,父亲却节省下来,有时我考试考砸了,他还不但不责怪我,反而安慰我。我长大了,我才愈加清晰地看到了这种人间极致的美。我不知这种亲情从何而来,父亲这种伟大从何而来?

我不知还有多少人被《背影》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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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新高中生围城读书笔记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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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作者通过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在克尔恺郭尔《非此即彼》中的一段话,恰如其分的反映《围城》中方鸿渐的婚姻,乃至当今社会人类的婚姻,这话是这样的:如果你结婚,你就会后悔;如果你不结婚,你也会后悔;无论你结婚还是不结婚,你都会后悔。嘲笑世人愚蠢,你会后悔;为之哭泣,你也会后悔;无论嘲笑还是痛哭,你都会后悔。信任一个女人,你会后悔;不信任她,你也会后悔。吊死自己,你会后悔;不吊死自己,你也会后悔。先生们,这就是一切哲学的总和和实质。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当然,你可以说,我说的这些少儿不宜,我说了,我也只是一个学生,我只是在说这部书,以及我的一些看法。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更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是婚姻,也是人生生活中的围城太多了……“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嗯,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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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围城》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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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本的最后一页,久久不能忘怀,满脑子都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时的情景。那末了的句号,似乎并没有意味着终结,反而像是在向人们宣告着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

读完《围城》后,总是感觉心中有种莫名的压抑。总是感觉有种难受的感觉,一方面是有太多的人生活在那种虚伪,软弱,优柔寡断的气氛之下,有太多的人都像围城中的方鸿渐一样。终日碌碌无为,消耗家中的钱财,浪费别人的机会,欺骗家中人的感情,可最悲哀的是他们本人却活的毫不知情,恬不知耻。太多的人活在自己封闭的区间中,躲在一边不问世事,他们只知道为了自己的饭碗而努力,却对水深火热的广大人民而无动于衷,身为读书人,作为当时中国思想最为开放?接受最先进的理论学习的一部分人,他们还仅仅如此,那其他思想还处于封建中的更广大人民还有出头之日吗?作为国家最优秀的人,就应该负担起自身的责任。既然连出国留学的这些人都麻木成这样,那整个中国社会就被外国的殖民统治思想所包围一样,躲在那坚固围城下的一群麻木的人。他们都是那个社会中悲哀的人。一群被困在思想之城的人。

作者在文章中两次提到过“围城”。一次是通过苏小姐说出来的:“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另一次是方鸿渐在甲板上的感慨:“我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在本书中,作者所展示的围城现象主要是婚姻和职业,以此表明“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这是一种人生哲学的问题。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这似乎多少说明了人总有一种盲目性,不停地奔走反复。这也带给人些许对人生的茫然人的性格是围城,人的经历也是围城……这一堵堵城墙将一个人牢牢地围住,制约他的思想,他的行为,使他演绎出一幕幕的悲喜剧。也使他终究成为一个被堵在城墙之中的鳖。一个只有生命却无思想的人。

由此,我不得不想到我自己,我是一个学生,我的那座城堡有是什么?是学校吧,我是城内的人,拼命地想逃出去,城外的人呢?是那些过去的记忆,他们正无比兴奋地期待着进入这座华丽的城堡,就像十几年前的我一样。这是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在扣留我们十几年后才放我们出来,不,应该说出去,然后,我们再满怀希望地步入下一个城——工作。

人生,围城,我们就在这一个个城堡间,进而出,出而进,周而复始,没有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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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童年》读书笔记五年级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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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的童年写出自己当时的悲惨遭遇,想起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舅舅们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钱,为个人的利益,明里争,暗里斗,没有私毫手足之情,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主要是写出自已苦难的童年,鸟的翅膀不历经风雨童年时代的高尔基生活在这样黑暗的社会中,这是他的不幸,但是使他磨炼一身坚强的意志,这为他长大成人后遇到困难不屈服奠定基础。

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学生都会在不经意间想起自己的童年,想想那时是多么的美好。都想回到那时。可是时间是不会倒退的,只有离儿时越远。我有时就像,如果时间停在小学四年级是多么的好啊。可是这不是真的,只是自己的虚想罢!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有着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总结像我们现在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让我们去珍惜现在的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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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南旧事》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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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著作。这本书从小英子的视角来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与喜怒哀乐,同时字里行间也将老北京城的风光展露无遗。全书语言自然生动,在忧伤的氛围中透露出一股浓浓的诗意,耐人寻味。

这本书用娓娓道来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关于小英子的丰富多彩的童年故事。故事人物有很多,比如英子的好朋友妞儿、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以及与英子朝夕相伴的宋妈……她们都和主人公英子有着深厚的情感,成为她生活里最重要的那一部分。随着时间的变化,这些人都因为种种原因离开了英子,甚至是永别。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疯女人秀贞。一开始,我还担心英子和她做朋友会不会被她伤害;后来,当英子无意中发现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我又由衷地为她们感到高兴。秀贞日思夜想的女儿终于回来了,她们母女俩终于要重逢了!这是多么奇妙的缘分啊!可是命运似乎又和她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那个雨夜,一场无情的车祸让她们永远消失在了英子的世界里。秀贞的悲剧正是那个时代封建思想意识的缩影。

英子有一颗善良、纯洁的心,她用关爱温暖了周围的人们,她的勇敢和乐于助人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英子童年生活的喜怒哀乐,每一种感觉都让人回味无穷。缓缓的流水、慢慢的驼队、消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恰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童年,像一条小河,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要倍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美好的童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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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500字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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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本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梁山泊聚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

宋江,人唤“及时雨”。早先为山东郓城县押司,整日舞文弄墨,书写文书。晁盖等七个好汉智取生辰纲时,被官府缉拿,幸好宋江事先告知。晁盖派刘唐送金子和书信给宋江,宋江的老婆阎婆惜发现宋江私通梁山,趁机要胁,宋江怒杀阎婆惜,逃往沧州。被迫上梁山。后来宋江做了梁山泊首领。受招安后,被宋徽宗封为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兼兵马都总管,最后被高俅用毒酒害死。在上梁山之前,宋江为了自己的心腹兄弟,私放晁盖。怕事情暴露,杀死阎婆惜。从这些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出宋江是一个仗义的英雄。那么上梁山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首领,他领导梁山兄弟的几次战役,都充分显示了他的指挥和组织才能。而在受招安之后,他把梁山的堂名由原来的“替天行道”改为“顺天护国”,他就变成了一个国家的忠臣。这是一个国家的忠臣才有的行为。我们应该像宋江一样,做一个仗义的朋友,做一个爱国的人民。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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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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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把《窗边的小豆豆》读完了。我觉得书的主人公小豆 豆 虽然好像有点“问题”,但她又非常活泼可爱,再加上她那善解人意的品格,很惹人喜欢。

这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主要写了作者小时候所发生的真实的故事:小豆豆一年级没上几天课就退学,后来进巴学园上学后,又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这些事情发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东京。

我读了这本书后,觉得小豆豆是一个性格开朗、喜爱和同伴们一起玩的孩子。不仅这样,小豆豆还是个不嘲笑别人的孩子。在小豆豆第一天读的“巴学园”里,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唯一的一个男孩山本泰明,他患了小儿麻痹症。所以走路很不方便。有一次小豆豆带泰明一同来到她自己的那棵树那儿,想让泰明能看到更远的东西,小豆豆先去校工叔叔的工具房里拖来一个梯子,很快地爬了上树,然后让泰明爬上来,经过泰明自己的努力和小豆豆的帮助下,他终于爬上了树上,与小豆豆一起放眼看世界。从这一件事情可以看出小豆豆不但不嘲笑一个患了小儿麻痹症的同龄男孩,而且还很乐意帮助他,很喜欢和泰明玩。小豆豆这一种不嘲笑别人的品格,不仅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还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可是,我们身边有的人,却以着自己家里富有,就经常买一些名牌的衣服,穿回学校炫耀自己的衣服多美,而看到哪个同班同学穿得不比自己好,就会嘲笑那同学,让人心中非常不高兴。我们是学生,就应该不攀不比,做一名团结互助,充满爱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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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妮日记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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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可以想像,我们经常满怀绝望地问:战争有什么不能和平相处?这一切破坏到底是为了什么?会问这问题,是可以理解的,但目前为止没有人拿得出满意的答案。为什么英国人的飞机愈造愈大,愈造愈精,同时又一直弄出一大堆要重建的新房子?为什么每天花几百万打仗,却拿不出一分钱给医学研究,艺术家或穷人?为什么有些人挨饿,世界其他地方却有堆积如山的食物在腐烂?哦!人为什么这么疯?——《安妮日记

散发着单纯和安静气息的文字,安妮用最朴实的方式在我们面前解剖了战争,没有所谓的正义,没有所谓的利益,没有所谓的分歧,只有人性中深深的疯狂……让文字,图片,录象带我们回到寂静中。

荒风从沙漠跃起,伴随着装甲履带的轰鸣声,是一阵阵妇女儿童的哭泣,是一次次士兵冷漠的脸,一颗颗难名破碎的心。从非洲的热带雨林到中东贫瘠的沙漠之地,从极北荒地的苔原到哥伦比亚荒芜的山地,战火不熄,烽烟难灭。从遥远的时代,人们就不断的发动战争。但人们为什么而战?膨胀的权力欲?极端的霸权?还是为了追求财富和土地?为什么?要以他人生命为代价?为什么要破坏别国幸福的家园,为什么让男人叹息,让女人哭泣…

2019年西班牙一次知名的摄影展上,一张照片吸引了人们的目光。照片是一个女孩,十二三岁,身上穿着补丁的衣服,戴着翠绿的头巾,手中捧着一只和平鸽,可眼神却一片迷茫,一片彷徨,那是对生命的无奈,还是对和平的渴望?照片下有标题:摄于巴基斯坦加沙地区。这幅照片我端详了一遍又一遍,我忽然感到自己的心仿佛纠结起来。她同安妮一样,无辜地被卷入战火,惊惧每天折磨着他们脆弱的神经,而世界上,仍有许多人,在承受着战火的煎熬,而我们却无能为力。

2019年,烽火在巴比伦上空燃烧,敢于挑战美国权威的伊拉克很快被击败。但战争的灾难并非只有战败国的生灵涂炭,依然迫使美国驻军于此,时至今日,有多少美国大兵血撒异域!三年战争,两个输家!

死去的士兵们,他们之前可能是跳街物的嘻哈男孩,有的有了心爱的女孩,有的已经结婚,他们本该在家乡的酒吧与朋友喝着啤酒聊天,牵着爱人的手漫步于林荫小道。可是,命运却被定格在了瞬间,僵硬的身躯,彷徨的眼神,迷离的泪水,冲突的双方,血与泪的过扬,你既无怨,我亦无悔,当伊拉克人用生命捍卫尊严时,美国士兵也在用生命捍卫着大国的霸权。

何时,何地,你我的眼中能没有仇恨,手执橄榄枝屹立夕阳下,让夕阳将彼此身影拉长,让微风拂乱彼此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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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鲁滨孙漂流记》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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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以后,心潮澎湃,激动不已,书中的那一幅幅画面像放电影似的,在我脑海中一一浮现。

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他喜欢航海和冒险,到过世界上的很多地方,碰到过许多危险,但他一点也不畏惧,希望走遍天涯海角。有一次,鲁滨逊乘船前往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上的桅杆吹断了,船也翻了,同伴们都死在海里,只有他一个人被大浪冲到海岛边,一个新的冒险故事就从这里发生。他在孤岛上凭借才智和勇气开拓了新的生活,并且顺利的回到英国。

如果让我跟书中的鲁滨逊比一比,唉,那就甭提了!想起我这个学期,遇到困难和挫折就像它们的低头,任凭妈妈怎样耐心地劝导我,但我心里总是像压着一块沉重的大石头,令我喘不过气来。

自从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仿佛黑暗中找到了导航灯,为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使我勇敢地走出阴影,下定决心一定要改掉悲观这个坏毛病,要乐观地面对挫折和困难,不要气馁。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站起来,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充满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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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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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一梦,恍然惊醒,杯具,美到让人心伤。忆梦中之事,似是难记;忆梦中之人若在面前;忆梦中之言,甚觉心伤。无奈,超脱时期,末成杯具。

"谦纸荒谬言,一把辛酸泪。皆云息者痴,谁结其中味。"低声诵吟,重复咀嚼,曹雪芹阅尽沧桑,在从彼的少年阅历中与材,回想的暖馨,身世的炎凉,更是给作品增加了无限的魅力。曹雪芹的作品超出了全部时代,书中的配角贾宝玉完整背离了过后的礼法,但却很是契合当初的观点,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宏大的成绩!

在尔看来《红楼梦》是一个杯具,充斥了无奈与悲伤。但却在无绝的悲伤之中透出了摄人心魂的美,书中最大的杯具是贾宝玉和他的表妹林黛玉、表姐薛宝钗之间的恋情婚姻瓜葛,宝玉在黛玉、宝钗之间毕竟爱谁贾府究竟选谁作宝玉的妻子,这是一个大答题。

杯具产于二个抉择的不一致。宝玉越来越领现黛玉是独一的良知,而宝钗固然也可疏可敬,但心上总有一层隔阂。贾宝玉的祖母和父母却越去越发明宝钗合乎儿媳夫的尺度,黛玉的性情气质却不替他们所喜。宝钗能尽质将大家束缚在礼法的范畴之内,黛玉却返去做了执着的暴露。

杯具尤其发生于两个取舍威望性的迥异:爱谁,宝玉持续了本人的挑选;然而,弃谁,宝玉是一点也不权力的,所有蒙于父母之命。终极,宝钗折嫁,黛玉回魂。于是,悲巨变成了不可防止的终局。

鲁迅曾说功一句话:"杯具是将有价值的货色覆灭给己望。"又言"但凡傻弱的公民,即便体魄如何健齐,如何茁壮,也只能干毫无意思的示众的资料跟瞅客,病逝世多多是不用认为可怜的。"可睹,无价值的灭绝并不是杯具,而《红楼梦》的杯具之所以震动我口,就由于它将被誉之物的美表示得酣畅淋漓。

例如林黛玉,书中充足写没了她的寻求取气量之高贵若不是如此她的杯具即也不会令人如斯印象深入。唉!说到可悲处愈是可哀。也罢,就此放笔。

不知为何,合上手中的《红楼梦》,竟是想再看一遍。或者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吧,犹如一梦,美的让人不想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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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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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父与子》漫画集,我很喜欢这本书,在假期中我看了好多遍,看了一遍又一遍,对它简直是爱不释手。

《父与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爸爸与儿子在生活中所发生的一些事情,把它们编成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漫画来展示出父亲与孩子之间的情景,真是让我们看了又看,有是候好羡慕书中的父子。

漫画里的爸爸非常幽默搞笑,有时候像个小孩子,是儿子的“大朋友”。

看着书中的每个故事,有时候我看着看着就笑起来,真是太好玩了,看着书中的爸爸对儿子那么好,我多想我的爸爸也能像书中的爸爸一样幽默,不生气,不那么严厉就好了。

我也十分爱我的爸爸,我会和爸爸一起再阅读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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