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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命题作文的审题(汇集20篇)

父母真的为我们付出了许多,父母为我们留下的岁月的痕迹,无意中可曾见过父母头上已经长出了白发。留几分感动在心头铭记父母对我们的恩情。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半命题作文的审题的内容,欢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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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1000

原来我也很半命题作文600字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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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到三年级时,我无功无名。什么赞扬都没有,比赛也最多进了初赛,就无功而返了。

有个日子,改变了我对自己的看法。

数学老师宣布:“我们班数学比赛,有我,小张,小李等人参加。

在比赛前,我在一张纸上倒计时。

到了比赛前半小时,我一遍一遍检查铅笔盒,工具是不是带齐了。翻着笔记本,看了公式。心里默背公式,虽然平时记得很好,现在反而不行了,一定是比赛的问题,我尽力不去想比赛,依旧还是一团乱。

“请五年级同学进401教室,403教室考试,通知播送完毕”一声清脆的声音后,我便忐忑地走向考场。

我心里很惧怕,也充满期待。

一张试卷发下来了,一张四面卷,题量不多,可不能轻题,题少则越难。单题分数越高,错一题扣很多分,我心想。

我一步一步做到了计算题。一只拦路虎挡道,我突然想起方程。便迅速把拦路虎解决了,心里那叫一个美滋滋啊。

我做完了整张卷子,看了看手表,还有20分钟,可以好好检查。

心想:“这卷子也没多难吗!”瞬间,为了验证我话的正确性,硬生生让我查出了2个错,我打消了念头,又认真的检查了试卷。

到了交卷那一刻,心里怦怦跳。生怕自己考差,丢了全班的脸,“无颜见江东父老。”

一出了考场,便和同学们扎堆一起,我说了我有几题答案,同学们没一个说话的,真让我心惊胆战啊。

直到发奖状那天,我一等奖,我才知道,原来,我也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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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什么的味道半命题作文800字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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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味杂陈,人用舌头品出的味道很多,但倘若用心灵去品味,这世界之味,便有无数种吧!

《文字的味道》《母亲的味道》《书的味道》,有中华文化的味道,其中是对民族的赞叹。中国的文脉、中国的帝脉、中国的气脉,源远流长,在她们的笔下,那五千年的文明,跃然纸上。

看完了民族文化之味,再品一下亲情的感动。有几篇文章是《温暖的味道》《父爱的味道》《家的味道》,这是一种甜味,其实一个人的感情更多的注重于哪里,那就应该是亲情吧!

除了文化与亲情,还有更多的,大概就是对自然、对生命的赞许。《栀子花的味道》《花开的味道》《阳光猫的味道》就是这个主题,大多也是赞叹生命的。

当然,还有《英雄的味道》,是对“英雄”这个词语进行分析,本身选材的层次就很高,想写好着实不易。这期中也有DC英雄的元素,以及对那些真正英雄的评价与赞叹。而这篇《中国嘻哈的味道》,写的是对嘻哈这门艺术的见解,而这种嘻哈,不是美国贫民区街头的非裔与拉丁裔的亚文化,它亦然拥有了中国文化的影子,而其中赞叹的也是这种中式hip-hop的赞美。最后一篇《墨香的味道》,其中有对中华文化的称赞,也有对那个“头发斑白的老爷爷”带给她的感悟。

这些用心品味出的味道,我个人还是偏爱《英雄的味道》与《中国嘻哈的味道》的,不只是因为选材好,新颖,还有结尾处之意义,很深远。我的小学老师有一句用来评说写的优秀作文的话,叫“有高度,有深度,有厚度”,用在这里就非常恰当。

首先说说《英雄的味道》吧,这篇文章的选材本身很有难度,想写好它,没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充足的积累以及自己独特的见解,是写不出来的。其实文中有许多是作者在课外阅读时积累的知识,倘若你的文学积淀更为深厚,那么我想以这样的题材入手,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在品读文章的过程中,我也知道了何是英雄——平凡而伟大,这便是这一个广大论点的解释结果了。

再来看看《中国嘻哈的味道》。其实我对“嘻哈”这种文化并不感冒,相比起同为美国非裔、拉丁裔文化的爵士乐、蓝调,我觉得嘻哈文化真的太疯了。可作者的选材——“中国嘻哈”中的“中国”却吊起了我的胃口,可能作者在文章中有自己对嘻哈文化的见解与喜爱,却在无意间“中国”两字写出来中国文化包容的特点。虽说对文字的驾驭能力没有比《英雄的味道》驾驭的好,但它的题材本身写作难度不太高,所以也是一篇很好的文章了。

说了那么多,我将作文选材用两句流行的话来总结一下。一个是“跟着感觉走”,一个是“要走心”。第一句话的意思是:写作文选材,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题材的高低与难度,不能超出自己对文字的驾驭水平,倘若这样,会使文章最后难以收尾。而“要走心”:则是将林清玄的写作要点简化之后的结果。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写作有三大要素:一是有逻辑性的思考,二是有美好的意象,三是有浪漫的文字情怀。”写文章时,每一字每一句都要经过思考,这便是走心。

我有一句关于写作的话:“写作,无非就是将灵感无限放大。”其实也跟选材有关系。那灵感便是选材的角度,而如何放大,则是一个人的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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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游什么中考半命题预测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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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柳州购物环境好的商场很多,万达、地王大厦、步步高、银泰城等等,但我觉得尽管柳州已经有无数商场,却依然无法撼动五星街在大家心中的地位。你不信,就跟我带你们一起游游柳州五星街吧。

周末的时候,我和妈妈都会来到五星街逛一逛。五星街,是柳州的第一条商业街,这条街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就是不允许车辆通行的,大家可以在街道上自由散步,休闲娱乐,因此叫做步行街,这里可是柳州市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

一来到了步行街口,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五角星形状的标志,它屹立在水池中央,远远就能望见,难怪叫五星街呢!五星商圈内拥有柳州工贸、五星商场、东都百货,新华书店等多个商业网点,街道旁边还有好多小吃店铺。

走在步行街上,人山人海,热闹非凡,有的人在逛商店,有的人在看热闹,还有人在吃小吃,而我总是喜欢拉着妈妈先到新华书店里逛一下,买点自己喜欢的书和文具,再和妈妈逛逛周边的大商场,逛到天渐渐黑了,整个步行街又是另一番景象——整条街变成了灯的海洋,高楼外墙有灯,树上有灯,就连地下也有灯,霓虹灯、地灯、射灯……一会儿红,一会儿黄,一会儿蓝,变幻无穷,让人眼花缭乱,流连忘返。

如果你来到柳州,不到五星街来逛一逛,那可真是一种损失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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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历届高考半命题作文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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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人需要他人的帮助,正是有了人人献出的一点爱,我们的家园才会变得更加美好。不仅如此,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自己种下了善因。

帮助,是一种美德。帮助是冬日里的暖阳,使寒冷的人们感受到爱的温暖;帮助是干旱时的雨水,使干渴的人们感受到心灵的滋养;帮助是黑夜里的路灯,使迷途的人们找到回家的方向。

比如那一次,我坐公交车回家,在途中车猛地一个趔趄,一位奶奶没站稳,就在快摔到地上的那一瞬间,猛地被一位阿姨扶住,老奶奶感激极了,一个劲的对阿姨说:“谢谢。”阿姨听了,笑了笑:“不用客气,没事。”车上的人也对阿姨赞许的点点头。

你瞧,帮助他人看上去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可它却能反映出你的人格道德。

还有一次,放学时下了一场大雨,而我恰恰没带伞,连忙撒腿跑步回家可我的速度在快也没有雨下的快,没过多久,我全身大部分都湿透了,体力也快透支了。咦,怎么没雨了?我疑惑地向上望了望,哦,原来雨被伞遮住了。一位陌生同学对我笑了笑,“你没事吧,冷不冷?”我顿时觉得一股暖流流遍全身,驱散了寒冷。

正是这个帮助,让我和这位陌生的同学成了朋友,让我和她开出了友谊之花,架上了友谊的桥梁,我们的心贴近了。生活需要帮助。

是的,帮助:它是温暖的;它是美丽的;它是可爱的。生活需要帮助。帮助,是最美丽的无声的动作;帮助,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帮助,是给受伤的心灵最好的创可贴……人们生活着需要帮助,能将自己的快乐传替给需要我们帮助的人,那也是一种自己活着的理由和人生价值。所以说生活需要帮助。

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别人吧!让世界充满爱!生活需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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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往年高考优秀半命题作文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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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丢了一张CD,这是最近整理时才发现的。我恍然记得那个女歌手白沙一样从容淡定的声线,以及我千辛万苦淘到它的经历。可是它现在随着我对它的珍爱消失而一并消失了,从刚开始时凭几句歌词、一点依稀的旋律拼命地找寻,到得知它歌名后一家家音像店的挨户搜索,这些经历都随CD风干在时空的某一角落。

难道人生的全部意义不就在于这样永无止境地跋涉和行走吗?你可以拼命追赶,以试图阻止那几缕音乐的飘散,可当你真正买到CD时,却无法赶得上对于它渐渐远离的爱,于是,对于另一张CD的追赶由此而生。

没有人可以停下来,从许多年前我们一出生开始,便在不断赶路。我们匆匆忙忙别别扭扭地踏出第一步,剩下的便全是岔口。各种形色不同的际遇像稠重而混浊的雾飘洒在此间,错综的情感、隐秘的怀想宛如缠绕的藤萝,在老树阴暗的荫蔽下开出零零散散的紫花;而我们的怨怒、痴想、意念盛放在路旁的草丛里,每当我们黑夜赶路时,这些花蕊上飘浮不定的磷火总让我们不寒而栗。我们就是这样赶路,我们就是这样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行走在此间。

当我们踏出第一步时,仿佛内心飞出一道白光,穿过迷雾,到达很远很远。可是,我们并不屑于在此端瞭望,尽管那一端无可捕捉,这道白光没有终点,我们的路也没有终点。无论怎样,在我迈出第一步时,就有这样一个道理横亘在那儿,直至我不断的赶路中,我才不断剥离出它的真相;从这里出发的旅程最远。

所有的人都必须赶路,没有人可以停留。只不过有的人变得迟钝,以至于在城市钢铁森林里折弯了腰,惊悚地听着城市强劲的心跳。而有的人仍旧清醒,他们静静地赶路,面容虽有风尘,却仍是淡定从容。

总归,我们都在赶自己的路,仿佛被冥冥之中的某种力量驱使一样,我们都向着不可预知的某一点奔去,尽管我知道,那一点是不可到达的,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不可到达的一点,我们才会如夸父般不停不止。所以,就我们每一个个体而言,我们都是某种意义上悲剧式的英雄,在无可复制的道路上执著地行走。

所以,我说,人生的全部意义便在于永无停息地跋涉和行走——这样地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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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遇见____半命题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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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时至八月,正是夏天。

浓厚的色彩着实明媚,也有些晃眼。

班里意外的热闹。有人隔桌相对高谈阔论,也有人拍桌捧腹哈哈大笑。坐在这样一个班里,实在让人感觉踏实。那蓄积了两个月的神经错乱和忐忑不安,到此彻底崩坏。时至今日仍觉得,遇到这样一个班级,真乃我人生一大幸事。

我对军训最深的印象是,那几天因为累,吃得最多。那时候,一天之中最渴望听到的莫过于“解散”这两个字了。尤其是在摸爬滚打了一上午,肚子空空如也的时候,这果腹的欲望异常强烈。每每想到食堂里的美味,我的自我评价,简直当得起一句“饿死鬼”。

军训后没多久,又迎来了开学典礼。

我们郑重地做着前期准备,内心是十二万分虔诚。庆典当天,大家都难免有些激动。最后念告白书的环节是我迄今为止遇到过印象最深刻的仪式了。前一秒周围的人还都是不同的神色,或严肃认真,或嬉皮笑脸,或无从说起。须臾,我自己说完抬头偷看时,发现几乎所有人都眼角发红,甚至一双泪目。当下就是一番震撼。

刚刚送走盛夏,就可以感觉到空气中的燥热在慢慢消散。终于不再头顶骄阳。偶尔有微风飒飒,小雨淅沥,我也乐得凉快一些。

黑板报已经办过了一次,万分庆幸自己遇到了王童和张稚童。拿起笔在墙面上恣意涂抹自然不是难事,真正有目的地去画自己的所观所想,我一个人万不敢。贾老师一直在重复脱离小学的思维方式,确有所受益。和现在画出来的东西比,小学的种种有些不堪入目了。

以前没有经历过和同学住在一间屋子里。现在分到了宿舍,感觉无比新奇。510的宿友们都很跳脱,于我来说真是甚好。不过在宿舍里也遇到了新鲜事。民以食为天,都说零食是滋补少年人身心的一大良品,当真不假。这等良品却遭到老师和宿管的联合围剿,实在令人伤心。藏零食变成了学生阶级几乎全员参与的斗争。直到中午回宿舍亲眼目睹,我才知道自己的同学有多优秀,令人忍不住肃然起敬,瞠目结舌。左塞右藏,以及各种令人难以想象到的伪装,诸如此类。闻所未闻,在下实在佩服。不过此事实在累心,以后还是多带些合法的“零食”吧。

初一的活动十分密集,有趣的很。脸大无比的说一句:真是深得我心。拔河比赛在拖了不知多少天后“如约”而至。当得起一句“千呼万唤始出来”。但是,就好像“排了744个小时的队才买到梦寐以求的爱豆的演唱会门票,白发苍苍四肢狂抖走进会场,发现爱豆根本没来”这即视感一样,期待了许久的比赛,经过“漫长”得令人发指的三十分钟,我们都还没有来得及腾出手拿一个奖项,就收场了。

一班的人好似黑马脱缰,一溜狂奔,似乎很顺理成章地拿到了第一。不对吧,和老师讲的有出入,一波三折去哪儿了。一整场比试下来,说激昂的也有,说群魔乱舞的也有。更清奇的是,有人无论何时何地何班,一直在高喊一句振奋人心的口号:“V5必胜!”我默默地在心里给这位仁兄点一支蜡:你加油。

北方的冬天,朔风凛凛。

持续了不知道多久的运动节,终于又迎来了新的赛事。

接力赛令人激动,光是看着就已经血脉奔腾!V5的运动员是如此矫健,此刻除了“离弦之箭”我已经找不到其他适合的词语。各班“亲友后援团”阵营早就散成一团,混在一起,跟着跑道上飞驰的运动员们来回移动。几乎所有人都在高喊“xx加油”,声音混成一片,倒是一句也听不清了。

再之后的盛事,就是元旦的庆典。可以称得上是隆重了。打破了我之前对元旦庆典“也就那样”的印象。我终于认识到,原来气球还有那么多种奇葩的玩法。猜谜语是个耗费脑力的游戏。抢椅子是个耗体力的游戏。可恨这两样我全都不占光,气煞我也。

从八月末的初遇到第一学期结束,历时五个多月。现在回头再看,发现收获颇丰。感谢我亲爱的师友们,感谢我爱着的邢一初中——遇到你们,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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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考半命题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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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过窗户在地板上映下一条条亮斑。我靠在窗边,轻轻地翻开书,重温这本不知看过多少遍的书,静静的,在夏日的午后。

曾几何时,我也是那么的爱书,常常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无法自拔,以至于忘了时间,也忘了自己。那天,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在小说的奇幻王国里神游时,只见书“嗖”得一声不见了,我正纳闷着,身后就有人开口了:“该写作业了,先别看书!”一回头,老妈瞪着眼睛站在我身后,面带怒色。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书,但老妈一走,我又控制不住自己,忍不住看起了书,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吱_”门又开了,我终于惊醒过来,这才意识到作业还没做,惊慌失措地一回头,老妈站在门口,面色铁青,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严厉地瞪着我。我的“结局”可想而知。可此后,我仍“屡教不改”,经不住书的诱惑,以至于经常受老妈的批评。

在学校中,我也是手不释卷,对书有着难舍难分的感情。每天上学,我的书包总是鼓鼓的,装满了书。下课时,我总会放弃出去玩的时间在座位上看书,从书中得到放松,汲取快乐。书中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仿佛出现在我的面前,跟我对话,陪我嬉戏。

从书中,我学到了很多道理:“不能因一点困难就半途而废。”“要先学会关心别人,别人才会关心你。”“人不能太自私,太小气。”……这些道理帮我挺过了一道道难关,在困境之中激励我,助我成功……

如今,我再一次翻开这些书,和它们拥抱,重温曾经的那些感受,也是一种享受。

我淡淡地笑了,与书拥抱,收获的是无尽的知识;与书拥抱,悟到的是人生的真谛;与书拥抱,得到的是精神的升华。

我合上书,窗前轻微拂,书香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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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什么也美丽半命题作文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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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处处可以看到,那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艳丽夺目的“靓男菁女”们走在大街上,他们才是“最亮丽的风景”。也许他们的这种想法可能是对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认为,美不是体现在华丽的外表上,古人曰: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如,我们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老师;勤勤恳恳的清洁工;他的外表并不华丽,但我从不认为,他们是不美的。

老师日以继夜、废寝忘食,用自己的心血培育着祖国未来的“花朵”。他们不追求华丽的服装,只穿一身工作服抵达“终点”,他们从不求回报,就像那“春雨润物细无声”。他们一生虽然与“朴素”为伴,但他们却拥有一颗美好的心灵。

每天早上,清扫大街的清洁工人,他们工作许多人瞧不起,认为那是脏、黑、差的代名词。但他们却是自食其力。而从不像那些豪华公子哥,拿老爹老妈的钱来挥霍,虽然他们外在的物质基础上有天壤之别。当豪华公子哥看见那低头清扫大街垃圾的清洁工时,他们带着鄙夷的神色,生怕尘土沾到他们身上,绕道行走。他们的外表看起来干干净净,英俊潇洒,殊不知,他们的灵魂竟是如此的卑微,如此的低俗。此时,你们认为豪华公子哥与清洁工相比,那一个更美呢?

所以,我要在这里告诫:那些追求外表华丽的靓男菁女们。只有美在内心的美丽。朴素不可笑,朴素不低级,朴素更不卑微。只要你心灵美,朴素会使你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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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这件事告诉我半命题作文800字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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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窗外石墙上那一根根互相缠绕的藤蔓和蔓上那一朵朵素净淡雅的金银花,我不禁又一次对这顽强的生命肃然起敬,生命的伟大带给我的震撼是无法说出的。

几年前,我去同学家玩,回来时,带回几粒同学赠与的金银花种子,妈妈不以为然地把它们随手扔在院墙墙角,胡乱覆了点土便没再管它。我也从一开始的天天观看到逐渐把它遗忘——看来花草能从我手中活下来只能是一个传说了……

种下花种的那天正是初秋,不久的霜降便把大地冻了个结结实实,又过了几天,如约而至的大雪便把世界变成了一片银白。我对金银花能够成活的希望彻底破灭了。

几个月后,冰雪溶化,春天来了。我开始像往年一样打扫这荒废多时的院子。不过,与往年不同,在我打扫墙角时,几点绿色引起了我的兴趣:“这是什么呀?”就在我问出这句话的同时,突然想起金银花,没错!这是金银花的种子发芽了!我立刻高兴地跳起来,手舞足蹈。但很快,春天的姹紫嫣红又让我把它忘记了。

后来的日子里,我都没去管过它。任它在那石墙根下自由生长。因为从不给它浇水,它的根扎得极深,一次毫无征照的狂风,把其它种在院里的花草都连根拨了出来,只剩这墙角的金银花。

我有点关注金银花了。但因为学习任务比较忙,我没有太多时间去看它。

又过了几个月,当初那几株小绿苗已经长得藤蔓繁茂。

一天我去看它,却没忍住,一下子笑了出来:“哈哈!我还以为会有多好看呢!没想到是这样一堆丑东西!”我看它的眼神里充满了嘲讽。确实,这些金银花远看没什么,但一离近了,就会发现:深绿色的藤蔓上有数不清的小勾勾,看上去皱皱巴巴,细纹密布,像一张老人的脸。我越看越觉得它丑,索性就不再看它。

秋天来了。

一天早晨,正因成绩而烦恼的我去开窗透气,忽然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感觉一切烦恼都离我而去。

我急忙睁大眼睛搜索香味的来源。

只见不远处的院墙上,在那深绿色的藤蔓上,多了这一点那一点的金色和银色。

是金银花开了!我急忙冲出去细细端详。

只见在那老丑的蔓上,开着零零星星的金银花,晨露还未完全退下去,却显得金银花更加美丽。几片绸缎般富有光泽的花瓣,敏感地轻颤着流苏般柔软的花穗,细密地遍布着雪乳般滋润的花粉。它们凝然静立,却在晨露的衬托下闪烁着宫殿般辉煌灿烂的光芒。

那一瞬间,我呆住了。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花。那一瞬间,我明白了生命的坚强与伟大。

我为我曾经的浅薄感到惭愧。

现在,我站在窗边,静静地看着这一片金银花,心里对生命的伟大而感到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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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他怎么了半命题年级下册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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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弟弟是个顽皮的孩子每天都要闯祸,也经常被妈妈骂。

有次,我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吃瓜子很是舒服,这时弟弟走过来把我瓜子打翻了,我生气了,说:“你干嘛把我瓜子打掉?”他没回答,而是对我做了个鬼脸。脸上还乐呵呵笑着,我顿时火冒三丈,脑子快气炸了,正当我准备教训他时,心情突然平静下来,如果我去揍他,我还会被妈妈骂,还是先忍一忍吧。于是我回到沙发上,把瓜子一颗一颗捡起来放进罐子里,捡完后就放在旁边,不吃了。突然,一声“砰”声音在家里徘徊,就连爸爸也在睡梦中被惊醒来。妈妈急步走出来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见地上有几块碎片,弟弟就在旁边,这时弟弟狡辩说是我把碗砸的,我不紧不慢的说:“哦!我亲爱的弟弟,我这可离你那儿远着呢。”妈妈知道我肯定不会随便砸碗的,就去教训弟弟,看弟弟那哭丧的脸,我本是想去制止的,但……你不是把我的瓜子打翻了吗?就得有人来治治你。最后,弟弟从刚开始的嚣张到此时此刻的流泪满面了。

而最近这几天我觉得他变了,而且变化很大。我看电视时,他也能坐在旁边安静地看电视;碗的砸碎声渐渐从家里消失了,从那以后居然一个都没有打碎过;他也变勤劳了,有时还自己申请洗碗呢,妈妈经常表扬他。弟弟不但变勤劳了,还孝顺起来,当妈妈腰酸背疼时弟弟就会去锤锤,有时还给妈妈和爸爸洗脚呢。

看到弟弟的变化,我也非常开心,以前我都不想跟弟弟玩,现在我会主动找他玩,整个家庭都因为他而开心和睦起来,我真喜欢弟弟的听话懂事,我想是因为弟弟长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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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学会了什么》小学半命题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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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会了骑自行车》

每当我看见大哥哥、大姐姐们骑着自行车,在马路上、林间小道上、人群中,像隐形人一般穿梭时,我便羡慕得不得了。于是,我下定决心学骑自行车。

我将这个想法告诉妈妈,她很是赞同,隔天就赞助了我一辆粉嫩粉嫩的自行车,并主动申请当我的“教练”,我的学车之旅便于此时开始了。

那天下午,天蔚蓝蔚蓝的,我推着心爱的自行车来到了大草坪,心想:自行车不就是跟小孩子玩的三轮车一样咯,怎么可能难得到我呢!妈妈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给我当头浇了一盆“冷水”:“你可别小瞧它,想要学会骑自行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信誓旦旦地对妈妈说:“放心,我决不会放弃!”

首先,妈妈像模像样地给我做了示范,然后告诉我双手握紧车把,脚踩踏板,用力踩,眼睛……没等妈妈说完,我已经迫不及待地坐上去了,脚开始用力地蹬。可此时的自行车就像喝了酒的醉汉,摇头晃脑地根本不听我使唤。“呯”的一声,我连人带车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摸着那红肿的膝盖,瘫坐在地上不愿再起来。妈妈见状,迅速过来将我扶起,温和地对我说:“别着急,妈妈扶着你,你保持身体平衡,眼睛一直看向前方。”这回,我严格按照妈妈教我的方法去做,妈妈也一直扶着车身尾随。

慢慢地,我似乎找到了一点感觉,正想跟妈妈炫耀一番时,却发现妈妈并没有扶着车尾,而是站在离我一米多远的地方。我顿时心里打了一个冷战,手开始晃动,车子又开始不听使唤了,直到最后,车带着我摔了个四脚朝天,膝盖擦破了一层皮。妈妈以为我会放弃,走过来摸着我的头劝说道:“宝贝,刚才你骑得很不错了哦!失败乃成功之母,只要再坚持一会,很快就能学会了。”

听了妈妈的话,我不再害怕,汲取了刚才的教训,按着妈妈教的方法,不断地练习,摔下再爬起来,摔下再爬起来……不知摔了多少次,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这一刻,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只要不轻言放弃,就一定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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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环保中考的命题话题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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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充满活力的颜色,清纯而可爱。 green, vibrant color, pure and cute.

我爱绿色,爱那高大的树木,爱那温柔。可爱的小草,向往广阔无际的非洲大草原,有活泼的鹿和潺潺的小溪相伴……

我的思绪又穿越时空,来到了几万年前的一片原始丛林中,四周静悄悄,不时有风吹树叶的“呼啦”声。我闭上眼睛,静静地听,仿佛在声一位音乐家在弹钢琴,是多么温柔,还有湿漉漉的露水和泥土的芬香。我深深的陶醉了,醉了。

仰起头,温暖的阳光透过茂密的树丛照射下来,可以依稀的看到那蓝的如宝石的天空和棉花糖似的白云。我大口大口的呼吸着这新鲜的空气。在那茂密的丛林里奔跑,歌唱……我跑到丛林尽头,望见了那蔚蓝的大海海水不停的拍击着沙滩,沙滩上有无数美丽的贝壳,还有那叫不上名子的奇怪的小生命。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清纯美丽的海!这里,真的好美好美……

“嘟——”一阵车喇叭声把我从原始丛林拉回了家。我拍了一下脑袋,定了定神,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奥,原来是一场梦。”我自言自语。一阵阵刺耳的喇叭声又传入我的耳朵,我厌恶的关上窗子,捂住了耳朵。我的温柔的风声呢?

我讨厌这种噪音!抬头看看天,天空是那样灰,好像罩上了一层薄雾。阳光照射进房间,是那样刺眼,温暖的阳光早离我而去。心中好闷,便打开房门,到外面散步。走在街上,地上全是垃圾,走了几条大街,我所见到的是高楼大厦,拥挤的人群,刺眼的阳光,凝热的空气,只有几棵小树孤零零的站在大街上。我的温柔的风声呢?还有那潺潺的流水,现在为何变成了臭水沟?

哦,是人们,是人们无节制的砍伐树木,乱丢垃圾,使环境受到了污染,还有汽车尾气。近几年来,科学家多次发现地球的保护伞,地球的依靠—臭氧层因受到污染而形成的缺口,要想让保护伞不在受到污染,我们就要保护绿色,拯救海洋,拯救地球妈妈,让地球妈妈重现光彩,拯救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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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伴我成长半命题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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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老师总说:“热爱音乐的人就热爱生活。”每当我听到一声声低沉而又美妙的二胡声时,心中就有一种美好的向往。

二胡这门乐器是我从六岁开始学的,好不容易坚持到了这里,考过了八级,由于学习紧张,对二胡想舍想弃。而让我走到这一步的亲人就是我的爷爷和奶奶,爷爷专门教我,好似我永恒的老师;奶奶是督促我,好似我身旁一直激励我的闹钟;这充分展现了他们对我的爱与关心。

还记得在上次学二胡时,我本来就有些困,很不在状态,坐在我对面的爷爷拉的依然是那么有激情,而我却是它的“反面”,我的眼睛时不时的都会漂一下挂在墙上的时钟,等待一个小时的轻轻溜过,等待的时间总是很长,恨不得把时钟硬转一个格。终于时钟的时针在“4”的地方“滴”了一下,我立刻反应到该下课了,爷爷看见我已经挂了弓,便不再勉强我,一开始我还十分激动,刚刚拉二胡的枯燥,一吹而散,兴奋的跑出了房间。随后奶奶一看见我就对我说:“咦?今天拉的时间怎么这么短呀?”从那开始我就感觉不妙,自己的“计划”又要被打消了,奶奶又看了看表,表现出一副着急的样子,又在我的连连推辞下,我的“计划”又成功了,可奶奶却是唠叨不停,想让我多学会儿。

现在一想到这件事,心中还真有些后悔。我热爱音乐,因为音乐是我心灵上的补充;我感谢爷爷奶奶,因为他们给了我前进的动力!

人的一生中总有一些想放弃的时候,在遇到难题时想放弃;在400米跑途中想放弃;学二胡正是如此;正是因为我身边的亲人让我走到了这里,学习好比在登山,只有登到山顶才能看到最美的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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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考优秀的半命题

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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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会有一个不同的童年,像我一样,在成长之路上或多或少,给我的家人、同学、老师带来麻烦。

上小学的时候,我其实非常自卑,身边没有同学,但我发现只要和其他人一样喜欢玩就会交很多很多的同学,所以我也开始尝试着去改变自己,使自己顽皮起来。如我所料,正因为变的活跃,因此我变的十分“富有”,就拥有了很多的小同学。 I was very inferior , there were no classmates around me, but I found that as long as they like to play with others, they will make a lot of classmates.So I also started trying to change myself and make myself naughty.As I expected, because of the activeness of becoming, I have become very "rich" and I have a lot of young classmates.

有同学的感觉真得很好,有的同学帮助我学习,但是也有的同学让我变的任性,不听话,学会了撒谎……。记得在小的时候,姥姥也说过,不要与坏孩子混到一起,那是不对的,我听,我全都听了……为了证实我的行动,我也从我的小朋友中选出好的与坏的,只与“好的人”玩,不与“坏的人”玩,但是我深深知道,这是表面现象,只是为了迎合家长的欢心……。

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地发现了身边的同学、朋友有的做是错误的。比如:前几天我身边的两位同学,平实争强好斗,虽经老师多次警告,但他们却不曾听,直到被老师调到老后面心里才平静下来,才知道自己的过错。我也曾因为与同桌相处不好而被妈妈狠狠的责备一番,让我不敢再继续顽皮。

顽皮,让我不思上进,导致我的各科成绩直线下滑,也学会了撒谎。有一次期中考试成绩下来,妈妈问我考了多少,我说考了98分,其实只有68分,我知道我的思想品德考了98分,也知道妈妈问我的是数学而非思品,最终还是逃不过责骂,所以我特别想放弃自己的顽皮从事学习。

然而,手机让我再次染下顽皮之心。去年,从研学旅回来以后,手机就成了不可少的休闲物品,或者用来听音乐玩游戏,因为自己的顽皮,在父母不在的时候常常会干一些不见天日的事情。之后,肯定少不了一顿皮肉之苦。也是该打的,谁让我死性难改,总忘不了自己犯下的过错。我是不争气,但我并不是不想改正,但我总是找个理由为自己辩解这辩解那,长大步入社会,有谁会听这慌谬的辩解,没人,反倒会直接把我的工作辞退,这是完全属于自己的过错。

不再顽皮,自己!别再想着那手机上无聊的游戏与早已听过的歌曲,抛开顽皮之心吧,我已不是孩子了,我现在是一个中学生了,马上就要步入社会的人了,我还有心顽皮下去吗?不再顽皮,自己!我现在该走的人生之路,那就是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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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命题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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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对酒当歌、抱樽酣饮的酒仙,他是文思泉涌、怪胆狂情的诗仙,他是飘然入世、不染俗务的谪仙。

太白,仙才!

独坐书桌前,古卷青灯,案上的是本早已诵读熟的了唐诗选。清泠的月光从窗外透进,染白了窗棂。轻轻吟咏着李白的诗句,顿觉词句警人,余香满口。

“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我惊叹于蜀道的天堑之险;“青冥浩荡不见底,日月照耀金银台”,我遨游于天姥的瑰丽梦境;“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我一睹庐山瀑布的奇绝雄姿。浪漫,夸张,比兴,写实,联想,引用,太白将娴熟地驾驭于一切写作技巧,将他们糅合为一体,从而开创了属于他自己的独一无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文风。

我爱那“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的沉郁顿挫;那“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的豪情洒脱;那“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的浪漫痴狂;那“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桀骜不驯;还有那“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高傲自信!

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洲。

我不知道为何偏爱李诗,只是觉得浅声低吟之间,有一股伟大的魄力,使人不由自主的被这种气场所撼动,那是一种豪迈不羁到霸气的王者风范,凌脱于凡尘之上,直冲向那无限皎洁的月色。然而反复吟哦,我却渐渐感受到,李白高尚的人格魅力。

太白是自信的,他能高唱“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他相信自己横溢的才华一定能够惊世骇俗;太白是轻狂的,他有胆量让力士脱靴、国舅磨墨、贵妃捧砚,他从来就不会“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太白又是倔强的,既然在朝廷里不能得到赏识,他就弃官而去,寄情于山水,忘情于山水,在他的人生里,从来不曾有过低三下四的乞求。然而,太白,却终究,是孤独的。

他一生不慕名利、清高孤傲,在那个世人追名逐利的社会,他注定了孤独,纵偶得一两知己,也如孤蓬般随聚随分。然而孤独又何妨,只要有一轮皓月相伴。李白一生所写的一千多首诗中,有四百多首与明月相关,“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明月在他心里,便是一生所追寻的光明的象征,他在醉乡与梦境里,寻觅属于自己的天堂。

太白,终于懂你!

那一夜,凭栏伫立,我想到了很多从前不曾想到的东西。

那一夜,透过迷蒙沉醉的月色,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精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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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命题年后的家乡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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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40年的今天,正好是十一金周,就在这假期里,我终于返回了那魂牵梦萦的故乡。

我乘坐2040号飞船,来到故乡时,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以前故乡遍地烂泥,下雨时交通很不方便。如今,却变成了一条条宽阔的大马路;以前故乡那一座座矮小,不起眼的小瓦屋,如今却变成了一栋栋高楼大厦;以前故乡……我马上起身回到以前住的地方,也是鸟枪换炮了。

一进门,便看到了我的表弟乐仔,乐仔身穿华丽的衣服,如今,他是一位少有名气的发名家了!来到大厅,我坐在沙发上,不知怎的,全身突感舒服极了。乐仔告诉我:“这是他发明的‘按摩沙发’,它能促进血液循环,又能帮坐在它‘身上’的人甩掉多余的脂肪,所以又名瘦身沙发。“

然后,我又跟随着乐仔来到他的新房子。来到一片光秃秃的空地前,奇怪,这片空地不见人影,也不见杂草丛生。乐仔用手指了指空地,说:“这就是我的家!“说完,便出现了一道门。穿过那道门,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眼前的一切竟是一些华丽的家庭用具。乐仔告诉我,这是隐身房,但只要输入主人的指纹,这隐身房就会自动现身,你就能马上进入房子!

流连忘返的我,直到夜幕即将来临的时候,我才依依不舍地告别了我那发达的故乡,我那可爱的大发明家乐仔!

点评:本文的想象比较全面,写作指导上提到的三方面的内容都写到了,而且融合得天衣无缝,给人亲切自然的感觉----久别重逢,就会有这样的感觉。家乡的变化也很自然,有些眼前就能够看见,有些现在看不见,多少年后可能也会成为现实。没有想象,哪来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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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他怎么了半命题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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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哭了】

在一个暖洋洋的黄昏,我踩着落日的余晖去找小伙伴寇佳文玩。

在夕阳的陪伴下,我和他一直玩到了晓月当空的时候。玩累了,寇佳文建议我们一起去他家。我立即同意了。月亮挂在天上,发出银色的光芒,照在我们回家的路上。到了他家,寇佳文立马吵着要玩电脑。他妈妈一口拒绝,说:“不行,早上不是才玩过吗?不是说好只玩一会儿的吗?男子汉不能不守信用!”寇佳文不管,直接走到房间去,打开主机。他妈妈也不拦他,就站在客厅,脸上泛出一点得意的笑容。不一会,电脑显示频上显示出一道密码,寇佳文见了,立刻变得垂头丧气的。不过,一下子他又来了劲,缠着妈妈说:“不好嘛,不好嘛,我要玩嘛!”他妈妈还是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寇佳文见妈妈不吃这一套,又说:“10分钟,就10分钟!”妈妈索性闭着眼睛。不管寇佳文使哪招,妈妈就是不给他玩。寇佳文立刻哭了起来:“呜哇呜哇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1分钟过去了,2分钟过去了......终于,他哭过了劲,眼睛鼻子红红的,还连吸鼻子。

你们说,他那个堂堂大男子汉,应该为这一点小事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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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以我学会了为题半命题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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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会了放风筝】

我现在学会的本领可多了,就说玩吧,我学会了滑旱冰、骑自行车、游泳等……但我最开心的是我学会了放风筝。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给我买了风筝,那时我不会放,爸爸放,我就跟在他后面跑着、笑着、看着。

去年我参加了应县第一届“千人风筝节”,那时我还是不会放,只能风一吹,风筝飘起来一点,可过一会,风筝就掉下来了。

今年我又参加了第二届“千人风筝届”今年我比去年放风筝的技术强点了,风筝能被我放起来了。但是风筝太小了,线有点短了,放不高,让我玩得不太尽兴。

于是,爸爸又给我买了一个大风筝,还另外买了一扎线。星期天,我约了同学孙敬雯和温俊豪去公园放风筝。到了公园,我迫不及待地打开风筝,抛向空中,就赶紧往前跑,一边跑一边放线。哇!才跑了几步风筝就慢慢地飞起来了。今天刮着小风,正适合放风筝。我拽着风筝线,慢慢往高放,放一点线就往高提一下,风筝也就自然往空中飞高一点。不一会儿,我的风筝就高高的、稳稳地飞到空中了。

同学孙敬雯和温俊豪看到此景也想学放风筝。于是我就把风筝收了回来。我先教孙敬雯,我手把手的教她。我们一起拿着风筝线,告诉她:“放风筝的时候先向前跑,边跑边把风筝往空中抛,还要同时放线。刚放线的时候,如果没有了风力,风筝离我们太近就会掉下来,所以要跑起来,借助风力风筝才会飞起来。”孙敬雯按我说的方法,一会儿她也会了放风筝。

温俊杰妈妈还特意给温俊豪买了一只风筝,我又开始手把手地教他放风筝的方法。他也按照我说的方法,过了一会,温俊豪的风筝也放起来了,而且还放得很高呢!

我们三个一起拿着风筝去放,我的风筝放得最高了。突然,风筝线却拉不动了,呀!坏了,风筝挂在一颗大树上了。我赶紧一边收着线,一边往上提。这一提,风筝线一下子给拉断了。我慌了,告诉了爸爸,爸爸爬上树去把风筝取了下来。接着又把另外一扎线系上去,我们又继续放风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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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初三半命题作文新颖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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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终年潺潺地环绕着村庄。溪的两边,种着许许多多的垂柳,那长长的柔软的柳枝,随风飘动着,好似上百个姑娘在展示她们婀娜的舞姿,是那么美,那么自然。垂柳下面河边有几位叔叔带着渔具正准备到深水区钓鱼呢!

即使天旱,这条小溪也不会干涸,村民平时靠它来灌溉田园,清洗衣物,点缀风景。有时,如果连着好几天都是晴天,小溪会变得很绿很清很漂亮;但如果下了雨,小溪便变得非常白非常浑。

从外婆家到爷爷家的路上,要经过一座长石桥,我小时候特别喜欢把一路上采来的野花、狗尾草丢下去,让溪水把它们送到远方。

夏天到了,我和一群六七岁的小朋友,最喜欢挽起袜裤,光着小脚丫,来到溪里游泳,或是爬开石头寻找小鱼、小虾、小螃蟹,抓来养在玻璃瓶里玩。

我爱我的老家,那是我出生的地方。我家十分漂亮,客厅里有一个大大的电视和柔软的沙发;我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大的床,够三个小孩睡了。我的床右边是一个漂亮的古式衣柜;左边是一个大大的书桌,那是我写作业的地方

我爱我的老家,大家过着守望相助的太平生活。那段日子,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那些美好的印象,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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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往年高考半命题精选作文

全文共 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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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一词还是我很久以前从儿童动画片中感知到的, 那时我只觉得“梦想” 是多么的美妙, 因为它可以满足天真的我一时的所有追求和向往……

然而随着我一天天渐渐长大, 那幼童印象中的美好梦想和欢笑慢慢在我身边消失了,紧随而来的是成长中的烦恼。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总渴望自己快点长大,渴望背着书包去上学。可今天的我,又盼望回到那个无忧无虑的幼年。我感觉那个时候没有读书的压力,因为我还不知道什么是压力,更没有生活的烦恼, 因为那时的我更不知道烦恼是什么。可如今转眼我就要读五年级了,虽然有时也嘻嘻哈哈的,但又有谁知道我心中的烦恼呢?我羡慕那天真无暇的小时候,羡慕那自由飞翔在蓝天的鹰,这使我觉得自己肩上开始沉重了,我要学会肩负人生的责任了,我再也不是从前四五岁的小女孩了。

还是那走过无数次的放学回家之路,可今天我第一次感到了人生的寂寞。我想快点回家,妈妈昨天说准备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打工, 我必须在妈妈临走前把我的烦恼跟妈妈谈谈。还未走进门,妈妈那熟悉的声音就从家里传出来: “是杨杨回来了吗?”依旧是那么亲切, 依旧是那么让我感到欣慰, 此刻见到妈妈的我眼泪控制不住的流了出来……知女莫母,妈妈抚摸着我的头笑着说: 我们的女儿长大了, 开始懂得烦恼了,妈妈接着说:“ 我现在外出打工是为了实现你的梦想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条件, 但末来很长很长的人生之路, 还是要靠你自己走。今天你已知道自已肩负的任务和责任, 这就是你的成长, 这就是你人生梦想的真正启航。”

尽管我还很小, 但我始终有着梦想, 并时时刻刻为心中的梦想而努力着, 因为我的梦想从未被无聊的上网所替代, 因为我的梦想从未被年少和闲散无聊所替代, 因为我的梦想从未被电视和小人书所淹没光阴。我更不会迷失自己的梦想,今天当我看到类似有“梦想” 二字的文字时我依旧会感动半天。

陶爷爷曾说:“人生为一大事而来,做一大事而去” 。我要从现在起一步一个脚印的做一个追求实现心中梦想之人, 让自已在梦想之路上行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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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微笑半命题作文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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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是全人类共同的语言。自我的微笑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他人的微笑可以使人们互相理解,而大家的微笑则可以构筑和谐。因此,无论在何时何地,我们都要学会微笑,而这种微笑恰好是发自我们内心深处的。

世界上有千百种不同的语言,惟有微笑没有国度。它可以瞬间表达你的热情,友好及善意。日本保险业的著名推销员神原一平身材矮小,其貌不扬,他之所以成功的秘诀就是因为他的笑。据说它会三十八种笑,其中最为称道的是他那婴儿般纯真的笑,最能打动人心。麦当劳的老板则认为:“微笑是最有价值的商品之一。”可见,微笑能使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变得更加真诚友善。

曾有位哲人这样说:“微笑和自信是走向成功的必由之路。”微笑是自信的外在表现,自信的微笑是一个人成功的开端,安妮特夫人便是个典型的例子。

安妮特夫人从小出生贫寒,当她看见在她工作的裁缝店中的贵夫人们个个气质非凡,微笑是那么的美丽动人时,她便做了个令人兴奋的游戏——她每天在开始工作之前,都要面对那面试衣镜,尝试着自信地向自己微笑。不久,许多顾客就告诉老板:“那位小姑娘是店中最有气质,最有头脑的女孩子。”渐渐地,她便创造出了一个响亮的品牌“安妮特”。微笑使她变得自信,变得受欢迎。它也会引领成功之路。

微笑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让我们学会微笑吧!微笑其实很简单,不过是嘴角微微上翘,眼睛微微眯起罢了。它只是一个简单细微的动作而已。但是或许你想象不到,它的力量却是神奇的,产生的作用也是无可比拟的。微笑不能做作,做作的微笑是别扭的,是尴尬的,是虚伪的。微笑不仅要靠面部肌肉,最主要的是要用心。微笑必须是真实的,从内心自内而外散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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