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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写作文(最新20篇)

导语:人生就像一趟列车,这路途中会有许多站口,来来往往的人群会在这里上车或是下车,不知道是否会有人陪我们走到人生的尽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遇见的作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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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你真好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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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去与亚洲第一大瀑布会面。

下车,迎面一丝冷意,瞧瞧湿湿的地面,才知昨晚下了雨。不过多久,我便和同学们一同踏上寻找黄果树瀑布的旅程。

踏着带有泥泞的石阶,听着树林深处传来的蟋蟋声,望着头顶那片给樟树遮得不剩几许的白茫茫的天,正呼吸新鲜空气的我感到鼻腔阵阵湿润。我们一大群人在小径上兜兜转转,听着导游对黄果树瀑布的介绍。更恨不得直接插上翅膀,赶快去见见传说中的大瀑布。

“嘿!在那里,看见没?”同学用力地拍拍我的肩膀,使劲把手指指向右侧的一处明亮的方向。“看见了,我看见了!”透过树丛那砸碎的枝条,我看见,在寒树多生、群山缭绕间,好几条洁白的、连绵不断的丝绸在被磨得光滑的岩石快速滑下。

把视线移下,只见原本细腻的白绸,在撞击到石壁时,顷刻间破碎成千上万的白水珠,有了水的重力辅助,便如疾驰的鸟儿往下俯冲着,投进那碧绿的潭水里。较轻的水珠,则被风热情地亲昵着,与它一同在空中跳着友好的交谊舞,形成了一片白雾。站在远处的我,似乎听到了那潺潺的水声,摸到了那柔柔的雾气。白雾配流水,绿树配高山。真美!

“大家抓紧时间,在这里看还不如在下面看美。”导游的话倒提醒了我。心中怀着更高的期待,顾不上拍照,直接小跑了过去。

穿过拥挤的人群,站定在平台上,冷风拂面,吹散了头发,水雾沾湿了我的头发。我就像不知道这一切一样,眼睛怔怔的定在一个地方上:水流在岩石的壁上打了个急速俯冲,像从九重天上奔泻而下一般,决了口,只顾一个目标往之冲去。白色的浪花是他受伤的创口,化成碎玉万片,陪在他左右,让他铭记,受伤后那个依旧斗志昂扬的自己,值得被赞扬。

我因风吹得刺痛而把眼闭上,却让我再度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是战士咆哮,是血马嘶声,是鼓舞的呐喊,是千军万马同仇敌忾的、振奋人心的心声。浩浩荡荡的撞击声,不停地撞击着我的耳膜。风再一次从我身边拂过,掠过我的耳朵时,伴着水声,忽然,这种交融的声音组成了一首首热血沸腾的进行曲,节奏紧凑,刚强豪放,却不失细腻。我不舍地睁开了眼,眺望向远方的绿树群山,只见一阵“仙气”从重重叠叠的山中飘渺而出,正在我好奇之时,导游却先发了话:“昨晚下了雨,今天有点冷,冷空气就变成雾了。山上冷,所以这里经常白茫茫的。”我笑笑,天气冷,也无所谓了。

大自然真的是艺术界的高手,鬼斧神工,刻活了一个瀑布。

回到大巴上,我若有所失地看向参观黄果树瀑布必经的大门。车上很暖,但我更喜欢那从瀑布飘来的、湿润的、凉凉的清新空气。

遇见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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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遇见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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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羽,我们要搬走了。”

听见这话,正在写作业的我有一刻的怔愣,笔尖在纸上晕开一块小小的墨点——小区真的要被拆了,看来,终于到了告别的日子。我盯着那块墨点,半晌没有动作。

第二天的我一放学,便赶到了那处风口。秋雨沥沥,裹挟着雨丝的风扑来,我张开双臂,脑中却是我和他第一次遇见时的场景。

那是个四月春光烂漫的日子。晴朗的蓝天一碧万里,只有几篇云彩点缀着。我一同平常地独自走到小区门口,两旁是高耸的大厦,显得小区的身影那么低矮。生锈的大门旁,一朵洁白的小花在风中轻轻摇曳着。我停下来,半蹲着端详这朵特别的花。这时,一阵温和的风从我的身旁跑过,我伸出手,拥抱了它一下。

“嗨,风小孩!每一天放学,我都能遇见你,你总喜欢在这个风口这样跑来跑去,你是个男孩儿吗?”我不知怎的,开口道。

那风似乎有一瞬间的停顿,好像是对我突然的攀谈无所适从。但我毫不在意,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我叫小羽,这么多次遇见,也没有好好和你打个招呼。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风小了些,但仍吹着。我继续道:“以后,我就叫你小飞了,如果你愿意,你就摸摸我的脸,好让我知道。”

风儿没有再回应,我停在原地,看着眼前还是老样子的小区。灰扑扑的墙壁,蜿蜒而上的青苔,每一寸都是那么熟悉。听说小区要被拆了,但又没有什么动作,不知道是真是假。这么想着,我又抬起了脚。

从那天起,我便在每每走到风口时,叫一声:“小飞,你在吗?”起初他不愿回应我,风恹恹的。但我连续几个星期都这样叫他,他便也不情不愿地应了。风从我的耳边凛冽而过,像个小男孩被迫接受了不喜欢的东西,发起了脾气。熟络之后,每当我张开双臂,他都会飞扑过来拥住我,风声呼呼作响。有时他带着花香,有时又会带着雨丝,最近的他常带着尘埃,像是在给我分享新奇的玩具。使得我们的每一次遇见,都好像初遇。

我以为,还有很长的时间供我们相处。但小区逐渐变得人影寥落起来。我常跟他说,也许下一次遇见,就是最后一次。他以为是玩笑,我也没在乎,时间却认真。

小飞裹着细雨迎着我跑来,我张开双臂接住了他。雨幕中,我透过他无形的身体看向眼前的小区。没有蓝天,没有白云,没有小花,只有无尽的尘土和废墟。这也许,也是我和小区的最后一次遇见。

我恍然发觉,我和小飞的每一次遇见,我都在透过他,和小区的过去告别。(公众号:芒果作文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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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当我遇见梅花之时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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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按常理来说,梅花应是在冬天开放,但在初春时节,梅花依旧开放,好似比冬日里的梅花更加争奇斗艳……

初春的梅花,依旧开得很艳、很美。在我家楼下,也有一树梅花,淡粉色的,偶尔有露水滴在花瓣上,显得更诱人,更美丽。就算刮了大风,树干依旧直立,梅花也没有飘落;就算大雪纷飞,梅花依旧不屈不挠……

我家楼下的梅花很特殊,她见证着冬天、见证了春天、见证了一位老人……

去年十月份,便已感到了风的来临。一天下午我放学回家,一位老人坐在小区的长椅上,而且就坐在那一株梅花树下,孤独、寂寞、无人问津。我原以为老人坐在这里只是休息,但我发现,这位老人已经坐在这里很久了。一个月过去了,老人没有离开;两个月过去了,老人没有离开;三个月过去了,那棵树上的梅花都开了,老人依旧没有离开……一次偶然,下着大雪,我到楼下,发现老人还在那里,但更让我惊讶的是——老人在默默流泪。是啊,这么久,都快过年了,孤独伴随着寂寞,老人也很难过。我抬头看了一眼,梅花开了,很艳丽,雪化成水滴在花上,花上的水珠又落在地上……过年了,我认为老人应该早已回家了,当我向楼下望去时,我呆住了,老人还坐在冰冷的长椅上,雪一直在下并夹杂着嗖嗖的寒风,老人的衣服已经被雪打湿了。我急忙带上吃的,拿了把伞匆匆跑下楼去。老人依然在默默落泪,脸上的皱纹更多了,皮肤皲裂,手上已留下了疮疤。我轻轻的坐在老人身边,问道:“爷爷,你为什么不回家?”老人含着泪说:“这里就是我家,但我回不去。去年暑假,我儿子回来了,我以为他是回来孝敬我的,给我养老送终的,结果是来啃老的,逼我出去打工挣钱。”老人告诉我他刚过花甲之年,但老人看上去比同龄人可老了许多。老人还说:“我要是不如他的愿,他就把我赶出来,只能晚上他睡了我才偷偷回去,中午有时只吃一碗面,而且用我所存的钱买的。我想让那逆子去社会上闯一闯,见见世面,他死活不去,说自己没学历,外面找的活儿太累太苦,嫌我嘟囔他,就又把我赶出来了……”此时的我已是泪流满面,默默为老人撑着伞,让他吃着我带的食物,在冬日的雪里,我陪老人坐了很久很久,梅花上的水珠又在不停的慢慢落下……

当我遇见梅花之时,我就会想起梅花的刚毅、坚贞和老人的坚强。那年梅花开的早,我想老人的意志也在花中吧……

西安铁一中分校初二年级 雷涛屹

指导老师: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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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遇见另一个自己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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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努力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借着青春的名义。

——题记

做梦的女孩独自站在窗边,日子过去了,我们就开始回忆,开始追悔,开始纪念,开始期待……

自记事起,那些“痛苦”的岁月,不断在你耳边回响:那些孤独的日子,是你难忘煎熬的岁月。

父母外出打工,你无奈被送去外婆家。每天,你独自一人去学校,独自一人回家,偶尔,会遇到同样孤独的小猫小狗。你会利用你整个傍晚的时间去陪它们玩,也不想独自回到家,去面对空空的房间。尽管这样,心中的那一份孤独,一如既往。

可是,这样的孤独并不能打败你,你灼热的心并非熄灭。

每一个孤独的夜晚,独自坐在院子里看星星,每一颗亮眼的星,都有一个你向往的梦。每次看电视时,在电视里看到同龄的孩童,她们笑得那样灿烂,她们的生活多么优裕,你心生嫉妒,却无能为力。

可是,这样孤独的心却依旧向往心中的那一个梦——你的梦想,你的光。

那时候在学校里,因为胆怯,害羞,所以,并没有什么朋友。下课后,门外的同学围成一团,欢声笑语,你却只能站在窗边,抬头仰望,那里飞翔的鸟儿,叽叽喳喳,好似在嘲笑你一般。你仰望天空,只是,为了不让眼泪流下。

可是,这样孤独的心却激励了你成长,在那苦闷的岁月中,你学会了坚强,只是微微一笑,便可成长。

你一定要守护自己的梦,一定要相信总有一天你的梦想会实现。你终会发光,终会被别人看见的。

谢谢你,在无数个无尽的黑夜,不曾放弃自己。紧握坚强,奔向远方,沿途不再徘徊,期待遇见崭新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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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遇见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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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像是一条直线。有时与另一条直线平行,不曾相遇;有时又相交,也许交点的相汇就是瞬间的离别。

一生遇见的人数不胜数:或是一辈子都不分离的生死之交,或是几年的同学之交,或只是马路上擦肩而过,随后至死都不曾相遇,这也是缘分。

人生如此短暂,百年不过宇宙的一瞬。遇见朋友、亲人,都是缘分。

相逢且是缘,但愿能珍惜。

时间是友谊的杀手。它往往如那锋利的刀片,在你问曾以为坚不可摧的土地上拉出一片鲜血淋漓。年轮映下了苍老的痕迹,在时间如风沙的磨灭下,你变成了我最熟悉的陌生人。我曾经以为小学四年时光的同学,至少能有几个还留在身边,如今,身边的面貌已经焕然一新。我又有了新的友谊。旧的呢?或许这就是双刃剑

的意义吧!甚至再次在路上相逢,彼此都认出对方:他是……!但却都羞于表达,只剩擦肩而过。分别之后,你在天涯,我在海角,但很少有人能天涯若比邻·。“有多少繁花满枝,就会有多少秋叶零落”,有多少友谊的开始,就会有多少友谊的消失。所以,珍惜现在的友谊,抓住指间流逝的一分一秒。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多少亲情被天灾人祸破灭。死神的镰刀沾满的鲜血,使多少人彻夜难眠。或许上一秒回家探情,下一秒出门转身,就被急速运转的轮胎碾压;或许上一秒母亲为我穿衣煮饭,下一秒独自公园散步,突然倒地,不省人事……“花谢了三春近也,月缺了中秋到也,人去了何日来也?”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即使知道,

人力也无法改变。只好把握住现在的一秒。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只是宴席时间长短不同而已。我们都只是彼此之间的过客,但也不会有第二个同样的过客。这是上天注定,也必须是上天注定。你无法阻挡他,也不能逃避他。我们能做的,只有坦然面对并珍惜之。

每一个陌生的转角就是一场美丽的邂逅。

下一个路口,我又会遇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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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遇见杜甫作文800字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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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杜诗篇万口传”,如今依然有很多人在读杜甫的诗。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杜诗,亦或喜欢上杜甫这个人。当杜诗受到了历代诗家“奇才奇气”、“立言忠厚”的赞叹之后,多数现代人倒觉得他为人太消极,所作之诗风格太沉郁,太消沉。

那么,杜甫果真如此吗?

是,却也不全是。离了沉郁便不是杜甫,可他的一生又怎是区区“沉郁”就能说尽的呢?张爱玲曾说:如果你认识以前的我,或许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如果你读过青年的杜甫,或许便能理解那份沉郁,那种一个人对一代江山的守望。它注定是满腔悲凉。

想便知:他打小就老是哀叹,感伤吗?并不是,年青的他有他的拏云壮志,直指那个时代一个青年至高至伟的追求。他要“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可现实偏偏不如他的愿---昏君当道,奸臣掌权,战火频仍,国破家亡。现实可曾给他退路吗?没有!他眼中,所见之处,满目皆疮痍。哪些“朱门酒肉臭”的人又哪里会知道,贫穷的人在粮食收获的季节都会发生变故,致使“贫窭有仓卒”。杜甫何尝不愿做一个畅快的诗人?但残破的江山,总争着入他的眼里,然后又流泻在他的笔端。

由少壮入残年,他的足迹踏遍河山,却也没能为那个时代做些什么。面对牵肠挂肚的苍生,只有无能为力。何不放下呢……这便是当代人们要问的吧。当现实令人绝望时,陶潜、太白、东坡都选择放下了,其身其心一道遁去。然而,或许是在受儒家氛围熏陶的家庭中长大,杜甫被深深地印上了“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印记。他所选择的,是在尘世间继续浮沉。无论是“常恐死于道路中”,或是处于“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的尴尬处境。他始终无法释怀,无法撇开他心心念念的,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黎明苍生。

有人说杜甫愚忠,即使心中念着苍生,试问又有何人能知?何人能晓?可悲的正是,无人知,少人晓。甚至连他本人也感慨“百年歌自苦,未见有知音”。作为区区一个诗人,他的声音何其微弱。诗中的呼喊只能随着世事的秋风飘荡、湮灭。可他,仍用仅存的,微薄的一丝盼望,支撑着从青须乌发到苍苍白发。

我们既渴望有人代表义理和公心,却又对“知其不可而为”的坚守不屑一顾。是现代人太过苛刻了吧。

于天地苍茫间,于高台楼阁上,我遇见了一个,背影寂寥却顶天立地的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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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遇见彩虹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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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近几年的天气很是糟糕,我也已成习惯,所以我没有期望天天能见到蓝天白云,只要不是雾霾天,都能接受。万万没想到的是在7月里,让我两次遇见彩虹,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7月21日,这是我第一次遇见彩虹。“轰隆隆,轰隆隆”伴着响亮的雷声,外面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往窗外望去,只见到灰蒙蒙的一片,什么也看不见,仿佛整个世界已经被灰色笼罩了,一会儿,雨就停了。我们赶着回家,在路上我看见有很多人都抬着头,朝着天在拍照,当时我想,雨过后,天上蓝天白云,很正常呀!虽然少见但也不至于这么多人拍照吧?这时我也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哇!”天空中挂着一条完整的彩虹,这真是难得一见的现象,彩虹的颜色有7种:红、橙、黄、绿、青、蓝、紫,在天上形成拱形的七彩光谱。

同样幸运的还有在7月26日,那是在我家的阳台上,又一次遇见彩虹,这次和上一次有些不同,它是在下暴雨前出现的,从淡到浓,很大,呈半圆形。

彩虹是气象中的一种光学现象,只是现在我们越来越少看见了,真希望我们宁波的空气质量越来越高,这样,就能常常见到彩虹了,那样真的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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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遇见幸福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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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的院子里有一棵石榴树。

它很高大,我只能跳着才能够到树枝,它的树枝四散开,仿佛索取着什么。它又很普通,也经风,也经雨。不过我就是喜欢它,所以常常呆在那树旁。

春天,上树只是一个游戏。先向上一跳,左右手各抓住一根结实的树枝,左脚蹬住树干,然后沿着树干向上迈,直到一个分叉处,使劲一拉,稳稳踩到树上。其他年纪比较小的孩子们看着我已经上去了,都跳着喊着要上去,我就十分骄傲地说:“唔,你们别白费力气了,这很难的。”接着就转身向上爬,找到自己的专属“座位”,舒舒服服的坐下了,他们有时也想叫我下来,我才不肯呢,继续在树上望着着急的他们,努力的忍住了笑。

夏天,我喜欢靠在树旁,一手拿着扇子,一手抓几块水果,对着天上的星星发呆,想着姥姥给我讲的神话故事。或是在树后的两根柱子间拉起吊床,躺在上面,听着远处的虫鸣,有时会悄悄地进入梦乡;有时却会被外面的声音吵到睡不着,于是气哄哄地跳下床,赶走外面烦人地叫着的小虫子,再回到床上,安心地睡下。

秋天,我有时会突然忘记石榴树,自己一个人偷偷上了屋顶,找了一个带钩子的铁棍,把旁边的枣树的几根枝勾过来,使劲摇两下,枣就像下雨一般哗啦啦的落下,捡起来一尝,大部分是酸的。忽然又瞥见了底下的石榴树,赶紧下来摘几个石榴。小手使劲掰开之后,看到红宝石一般的籽,在阳光下闪耀着光芒,尽管大部分的石榴卖相都不好看,不过,我还是一口气吃掉了它们,味道还不错。

遇见了人,人遇见了树,这就是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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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感谢遇见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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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总有一个值得你一辈子守护的人

——题记

十三岁那年,我遇到了你。

你是长头发,我是短头发,你胖,我瘦。你喜欢小说,我不喜欢,你喜欢漫画,我不喜欢,似乎我们的喜好都不一样,但是,我们总是班里形影不离的那一对“姐妹花”。第一次和你交朋友,是有次排位你坐在了我后面,慢慢熟了起来,我发现你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孩,善良,温柔,热心,有一颗甜甜少女心,总会上课看小说被一些甜甜的剧情迷的不成样,下课又会抱怨说没听懂,有时候你真的很可爱。

喜欢和你一起出去吃吃喝喝,一起写作业,一起玩手机,一起谈理想。我堕落的时候身边总有你陪着,不开心的时候总有你逗我,真的好想把全世界的好东西都给你,遇到你的时候,大概所有星星都落在我头上了吧。很享受我们一起在学校度过的时光,假期里见不到面就会给你视频,听到你的声音所有烦恼都不见了。

记得你很爱哭。记得有次一个男同学说你胖,你很不开心,一直也不理我,自己趴那哭起来了,也不说话,后来知道你被欺负了,就找那个男生好好说道了说道,哈哈最后还把他“压”到你前面给你道歉,你终于开心了些了。可当我受欺负时,你又像变了个人似的,像个金钟罩似的罩着我,果然“铁汉柔情”。

认识你两年多了,笑过,哭过,累过,一起拼过,无怨无悔。希望能和你考上同一所高中,然后再去同一个城市,在同一个地方工作,永远不分开。

微微一笑,奈何倾城,陌上花开,有你足矣,谢谢你,我最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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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遇见优秀记叙文

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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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歌,听着听着就厌了;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

——题记

我和她的初次相遇,多么美丽的意外。

六岁那年初春,身穿一袭白色运动衫的我,与同样身着白色衣衫的他相撞了。学校新发的书本散落一地,分不清是我的,还是她的。看着地上凌乱的书,一时间愣在原地,不知该如何是好,却见她已经开始捡拾地上的书了。与我一般大的她,为何能做得如此井井有条?我顿时羞愧难当,加入了捡书的行列……后来才知道,我和她是同班同学。

遇见她,也是在初春。微风阵阵,细雨绵绵。路上人烟稀少,我和她又走得极慢,本是不该撞在起的,但老天似乎在刻意捉弄人,随着“呯”地一声响起,“你没长眼睛呀”!一串略带愤怒的声音传入耳中,把神游太空的我拉回现实,弄清楚情况后,我满含歉意地向面前的女孩道了声“对不起”。

又猛地盯向她的脸庞,渐渐地,与记忆中她的脸庞重合。心中的激动无法用言语来表达,脑海中浮现出那些年与她一起嬉戏打闹的画面,一起玩布娃娃的场景,还有那些一起唱过的歌谣……嘴巴微张,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而她呢?只是嘴角勾了勾,语气平淡的说了声“好久不见”,这样的她,陌生得让我有些害怕,似乎刚刚脑中浮现的一幕幕只是我做的一个梦而已。心中的千言万语顿时卡在喉咙处,强忍住心中的不明滋味,学着她说了声“好久不见”。

与她分别后的我漫步在绵绵细雨中,耳边似乎响起她那句平淡的不带一起感情的“好久不见”,眼前似乎浮现出了她那张无比熟悉却又十分陌生的脸庞,眼眶中似乎有股热流喷洒而出……

再遇见,没有了儿时的天真烂漫;再遇见,没有了曾经的轻松愉悦;再遇见,没有了以前的无话不谈。余下的,只是对过往的无限怀念和对当下的无尽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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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三遇见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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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正在慢慢地带走我的青涩与懵懂

——题记

听说

听妈妈说,青春是一段执著多梦、热情奔放、积极向上的岁月。但它还有着苦涩与迷茫,还有着欢笑与泪水。

目睹

我第一次看见青春,是姐姐与大姨的那一次争吵。我不懂平时听话乖巧的姐姐为何变得如此暴躁,只听见大姨说了一声:“唉,青春期就是叛逆!”原来这就是青春。它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于是,我开始害怕青春,怕它哪一天突然的光临。

初识

但是,我还是遇见了它,它果真不是什么好东西!为了证明它的实力,它一来就给了我一个下马威——因为它的到来,我的额头上长满了青春痘,它们就像一只只好吃懒做的小虫,在我的额头上安了家就赖着不走了。

“王小苗,快去写奥数!”妈妈的唠叨声又响了起来。可不知为何,我总觉得妈妈今天的唠叨变得严肃了,让人觉得犀利与刺耳。我本想挪到写字台旁边,可双脚却不怎么也不听使唤,竟牢牢地站在原地,一步也不肯走了,而心中也有只小怪兽在捣蛋。“奥数有什么好做的?我才不做这么无聊的东西!”我简直无法相信这句话是从我嘴里蹦出来的——我变了,以前的我不是这样的,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家长眼中的乖乖女了。我正打算说些什么弥补刚才的冲动,但有一个声音却仿佛故意抢先一步传来,“必须做,没有什么商量的余地。”听见妈妈已经把话说绝了,出于面子,我不知轻重地回了一句:“要做你自己做!”以前争强好胜的妈妈似乎因为年纪大了,受气多了,而柔弱下来。她不再像以前那样继续与我辩下去了,而是看着我,深深地叹一口气。她的神情变得复杂起来,看不出究竟是失望还是伤心。

我与青春第一次的面对面遇见,显得并不愉快。不仅如此,它还让我与最重要的人产生了隔阂(当我冷静下来后,我才发现自己说的话是那么重,就像一把利箭,直插妈妈的心)。

相识

我与青春遇见也有一段时间了,我也慢慢学会了控制自己。当妈妈的唠叨声再次响起,我抬起头,看到妈妈脸上新添的皱纹,心头一震。我开始理解他们了。就这样,渐渐地,抛开所有的偏见,我与青春成了朋友。

因为青春的到来,原本上课都不爱举手的我,又一次参加了学校理事会会长的竞选,还幸运地被选为副会长。

熟识

“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就像《安和桥》里唱的那样,青春,是会离开的。我已经习惯了有它陪伴的日子,我尝试着问它离开的时间。它笑而不语,但它答应我,在它走时,会送我一件礼物。我想,我现在已经找到了答案:它会带走我的青涩与懵懂,让我从童年里完全跑出来。

青春是一阵微风,吹走了春夏的勃勃生机,吹开了秋天的成熟与稳重。每个人都会遇见一段青春,拥抱喜悦与泪水。作为朋友,它会带走你的青涩,带你实现梦想,带你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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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遇见半命题记叙文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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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信,遇到它,会给我一生带来幸福。

应当是遗传吧,我从小便深深的喜欢上了音乐。有时它轻快的像春风,吹拂着我心中跳动的节拍;有时它磅礴的像骤雨,震撼着我的心;有时它忧伤的像落叶,唤起我心底的那份忧愁;有时它纯洁的像冬雪,给我带来一份纯朴与宁静。与它相逢,给我带来了许多,许多......

正是与音乐相逢,让我结识了他们,身材娇小却能释放出巨大力量的张韶涵,她干净、有穿透力的声音让我听起来很舒服;经历坎坷却唱功了得的张靓颖,她演唱的每一首歌曲都能够拨动我的心弦,是我的精神食粮;厉娜,虽然唱功普通,但她对音乐的诠释让我觉得飘逸,舒服;而周杰伦,其实长相很普通,但我看中的是他鬼斧神工创作出来的旋律,舒适、浪漫。正是这神奇的音乐,使我又与它们相逢,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

正是与音乐相逢,让我结识了他们――热爱音乐的朋友们。他们与我一样,也深深的喜爱着音乐,与他们在一齐,大家能够分享各自喜爱的音乐,丰富了音乐的多元化,也充实了自我。懂得音乐的人也多了份温柔吧,互相都很关心、照顾;也多了份感性吧,对一些伤感或浪漫至极的事,鼻子总是酸酸的;又多了份独特吧,看待事物有时会与众不一样;总之,要感激音乐,让我结识了这么多好朋友。

正是与音乐相逢,增添了我和爸爸的感情。自超级女生开播以来,几乎每次比赛,我都会和爸爸一齐看,我们两个总会抒发自我的见解,好在基本是一致的。这样,便创造了我和爸爸沟通的机会。

我坚信,相逢总是完美的,她能够解除你的相思之苦,又能够给你带来欢乐。不管是多年未见的好友,还是一向远在他乡的亲人。就像我注定与音乐相逢,是完美的,而音乐带给我的诸多相逢,亦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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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遇见外星人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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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我正在看书,突然不知一阵从哪儿刮来的大风吹开了我还没看过的一页,上面写着“天狗星特色一天游”, 之后一道闪电划过天空,我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大门,我小心翼翼地用手触碰了一下,没想到马上被一股强大的吸力吸进了门内。

我知道我要去天狗星啦,我的内心很激动。很快空间之门把我送到了我要去的地方,只见汽车在天上飞,地上有许许多多外观长得很奇特的行人……

忽然一个相貌怪异的外星人出现在我的面前,只见他长着一个狗头,有着像狐狸一样的尾巴,像棕熊一样的手脚,鳄鱼一样的身体,我看着他的模样,吓得惊慌失措。外星人开口了:“你好!地球来的客人,请不要害怕,我不吃人的。”我听后便不害怕了,问外星人:“你叫什么呢?”外星人回答道:“我叫瞳,那你叫什么呢?”“我的名字是Andy。”于是我们就开心地聊了起来,瞳还开心地带我去参观了他们的城市,他带我去逛了逛了他们的商店一条街,只见街上到处都是在售卖芯片的店铺,我好奇地问瞳:“为什么你们这里这么多店都是在卖芯片啊?”听完我的问题后,瞳哈哈大笑,回答说:“因为芯片就是我们的食物啊,我们平常肚子饿了就需要吃芯片的。”这让我惊讶不已。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很快天狗星一日游的时间就要到了,我就要回家去了。当我还在想我该怎么回去的时候,天空再次出现了一道闪电,我的面前再次出现了一道神奇的大门,我邀请了瞳也来我们的星球游玩。当然按照时空规则他也只能来我们地球玩一天,我和瞳跟我来时一样,很快便回到了我的星球。我邀请瞳一起去看电影,瞳接受了我的建议。可是瞳的样子容易吓到人,我还没说出口,瞳就猜到了我的想法,他主动和我说:“不要担心啦,我会变身的,我变成你们地球人的样子就好了。”我惊奇地看着瞳在我面前变成了地球人的样子,真是太神奇了!于是我就买了2张电影票,买了爆米花,带着他进去看电影了,初次看到电影的瞳也非常惊讶,觉得电影太神奇了,一块屏幕里面居然能产生这么多的东西,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是什么原理,想要继续研究,于是在那一天的时间里,我们看了好多部电影。一天的时间过得真的很快,瞳也要回去了,我们抱了抱对方,说:“我会永远记得你的!”

瞳走了!再见了我的朋友!希望下次我们还有机会可以一起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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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遇见的初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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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的操场上空无一人。但不久,一个身影从器材室中走出,手中抱着一个足球,在操场上自娱自乐起来,硕大的操场仿佛都是他的,那位少年就是我。

我和足球的遇见要从那一次谈起。

18年秋天,学校举行了足球赛,当时我对足球并不感兴趣,但看着张家宝那灵活的盘带,许钦琪冷静的铲射,赵一帆的飞身扑救,当时被任老师选为拉拉队长的我觉得足球一定很有趣。

小组赛最后一战,我们班6:0大胜(5)班。比赛结束了,赵一帆却觉得不过瘾,招呼我们来射门,望着球一次次被赵一帆挡在球门外,我自告奋勇地上前,望着球门,又望着球,心中打着小算盘。我助跑,射门,球划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入网。赵一帆惊得对我行了个“注目礼”。正是那一次射门,我和足球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小学足球有三个没想到:进青训,选拔上校队,总进球破100大关。

偶然的机会我被选入校队,见到了那些高人,心中有些紧张。赵一帆连续过人、排球给我,我停住球,见门将出击了,便稍作思考,一挑,球跃进球网!我不敢相信,我会在那群雄争霸的校队破门!这是我的小学足球比赛第一球!

虽然后来停了半年,因时间问题我来到了青训。有了经验,打比赛就小菜一碟了,挑射、兜射、远射,样样精通;踩单车、马赛回旋、压步转弯信手拈来,一个学年青训,我攻入了75粒进球。

如今,足球已成了我生活中一个不可缺少的东西。目前我攻入了141粒进球,下一个目标200粒,冲鸭!

硕大的球场,只有一个人在独自玩球。哦,天上一个火球,地上一个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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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遇见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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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我有许多探案小说,一有空就看,梦想着长大后当一名刑侦警察,渴望通过读这类书籍对将来探案有些启发和帮助。

上初一时,一有空闲,我就和同学一起玩侦探游戏。一次,我们找到一个即将拆迁的破房子,想象着曾经发生过一起凶杀案,便在这里探险,玩得不亦乐乎。结果忘了回班,被老师狠狠地骂了一顿。

可我痴心不改。于是有了购买那本侦探小说的经历。

那天,我去逛一家书店,在悬疑专区打算淘几本新小说,目光扫过去,迅速搜索到了目标。那是一本装帧精致的小说,叫《血色的阴谋》。封面上有一张信纸,在纸的底部摁着一个血手印,旁边还有两滴血,背景是黑色的衬底,让人产生无限遐想。我翻了翻,很快就被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吸引了,决定买下它。我拿起书跑到柜台一问,果不其然,这本书卖得很火,仅剩这一本了。我当机立断:买。可一掏兜,没想到,竟然没带钱包!买书心切,我只好赶紧跑回家去取。等我急三火四地返回时,书已经被人买走了。我只有捶足顿胸,深为与心仪的这本书失之交臂而痛惜不已。

求书心切,连续去了好几家书店,都一无所获,我沮丧至极。

一天,我突然想到上网去订,看了半天才发现这本书竟然是限量发售,好多店都没存货了。无奈,只好放弃寻找,看来自己是没这个好运气了。

想不到峰回路转就发生在几天后,我居然能与《血色的阴谋》再续前缘。

那天,放学回家时偶然路过一家书店,发现里面的漫画专区有自己喜爱的书籍,就想进去看看。进入书店,突然,我目光所及,竟看见了一排红色的标题,十分醒目,难道会是?——赶紧走过去拿起来一看,果然,是《血色的阴谋》!哈,没错,正是它!我思念已久的书。没想到就要放弃希望的时候却突然遇见了它,我简直要大喊大叫。极力压制住心中的狂喜,冷静下来,我急忙跑到柜台付了款。

拿着心仪已久的书,梦幻般的美好溪流似的在心头荡漾。

现在想来,因着内心的那份执著与爱,才有了这错过一回如同失去千回,而第一千零一回最终遇见的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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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遇见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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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水雾缭绕的清晨,我终于遇见了魂牵梦萦的古镇——千灯。

前去千灯的路上,我心怀忐忑,印象中,我过的几个古镇,无不被浓厚到令人窒息的商业气息雄踞,是肉与肉的的摩挲,灯红酒绿的刺目,重负下的青石板鸣咽着,“留给我的,只是一河失望,莫非千灯也是如此?”我不免担忧,希望我只是多虑。

没有张牙五爪的“千灯欢迎您”显示牌,直到大巴徐徐停下,假寐中的我醒来,惊觉:我与千灯就这么静静相遇了。

下了车,扑面而来的水汽拥抱了我,一条河,当街横卧,街景便在这河两旁铺陈开来,古镇还未全醒,稀疏的人们在青石板上漫步,沿着弯弯曲曲,纵横交错的小巷,忍不住摸摸身旁的粉墙黛瓦,感受一块块由岁月造就的砖石,小桥流水,街柳庭花。坐在河边,只想就这么品茗听雨,让潺潺流水拨动心弦,和弦一曲高雅的心律。

阳光渐渐升温,古镇缓缓苏醒,一张张乌青色板门逐渐打开,包子铺的热气涌出来,让水雾更重了些。小巷口、屋檐下,卖青团的老妇人支开了摊,搓着、煮着一枚枚小家碧王般的青团,幽幽地射出翡翠般的亮,我忍不住买了几枚,吃上几口,也是甜、细、绵、软。糖画铺也开张了,艺人捏着糖勺,紧握木棒,浑酒在早已被磨得光滑透亮的大理石板上或顿或提、或放或收,行云流水,一眨眼间,威风凛凛的游龙和绚丽多彩的凤凰就活了。在千灯,遇见这么多传统手艺,忽然感动了,正是因为这些艺人的坚守,传统手艺才不会走丢。

来千灯,自也要坐一坐乌篷船,是一老妪摇橹。我入船,上座,老妪轻轻摇着橹,橹声摇曳,拨开迷离的水雾,在浅浅窄窄的河道上拖电出一尾又一尾的涟漪。老妪低吟浅唱,似是昆曲,哀怨婉转。船缓缓向前,一路风景,青石、粉墙、黛瓦是千灯不变的容颜,纯白而不单调,留住了时光。此时。我不由想起韦庄的“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的诗句。这小桥流水,正如清晨不加粉饰的姑苏女子,撑柄油纸伞,令人此生难忘!

我深深地怀念那次与千灯美妙的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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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遇见优秀记叙文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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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千世界里,总有许多美好的遇见。对于我来说,与书籍的遇见让我难以忘却。

我已经记不大清楚是从何时对阅读产生了兴趣,似乎是从读到的第一本漫画书开始,又似乎是看着睡前的妈妈总要翻翻书开始,但无论如何,我却在不知不觉中由好奇变成了痴迷。小时候听到最多的一句话便是“别看了,快休息!”小学时的我很是倔强,无论妈妈怎么催促我,我都以“再看一页”搪塞过去。直至妈妈忍无可忍了,我才悻悻地关了灯。可是一闭眼,满脑子都是对下一章故事情节的幻想,翻天覆去得怎么也睡不着。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睁开眼来,环顾黑乎乎的四周,摸到手电筒,趴在被窝里“挑灯夜读”。不久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成了“四眼”。

“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阅读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我仿佛看到桑提亚哥老人与鲨鱼僵持、搏斗的那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画面,而那句“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会被打败”也深深地鼓舞着我。海明威不就是想启迪世人,只有顽强斗争,你的一生才有意义吗?读了曹雪芹的《红楼梦》,让我感到仿佛曹雪芹本人正向我描述他的家庭是怎样由兴盛而败落的,让我在震撼之时,不禁反思:因为一时的富贵而无节制地挥霍真的是小事吗?读到刘慈欣的《三体》时,我的思绪飞向了神秘的太空,那一幕幕惊险的战斗场面扣人心弦,引我无限遐想。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在阅读的同时,我会为主人公命运的喜而喜,悲而悲,憎恨恶人,同情弱者。读书充实了我的业余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净化了我的心灵,我在潜移默化中变得稳重,心志逐渐成熟。“腹有诗书气自华”,就算你长相丑陋,只要学识够深,必有像列夫·托尔斯泰般丰富,深邃的内心世界。“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像美丽优雅的央视一姐董卿,为百姓疾苦辛苦奔波的最具影响力人物之一的记者柴静。

我感谢在最美好的时光遇见了书籍!或许在未来,我会有更多的深刻遇见,但我坚信,与书籍的遇见必然是我最难忘最激动的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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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遇见话题初三记叙文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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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一切,都是遇见。每一刻的遇见,都是新的绽放。-----题记

当我们与自然相见,便踏上那充满诗意的旅程;当我们与书籍遇见,便产生一次次心灵的碰撞;当春与冬相遇,又看见岁月的蹉跎。每一次遇见,都是难以忘怀。

那一天,我遇见了——走钢索的人。

记得小时候,爸妈带着我们兄妹俩去看表演,其中有一项最精彩,也最令人紧张的,便是走钢索。

常看见艺人们走在钢索之上,每次都会惊出一身冷汗,可他们的眼神却如此坚定,花样层出不穷,也许在人们看来,那是在用自己的生命表演,偶有不慎,粉身碎骨。可在艺人看来,那些不过是雕虫小技,那钢索,是与他们有着肌肤之亲的灵魂啊!

记忆犹为深刻的一次,是在9岁。第一次来到钢索的前面,在鸦雀无声的表演大厅中看艺人走钢索。

全场肃穆。

看着艺人走在细细的钢索之上,表演着层出不穷的花样。只看见他们在钢索上跳跃,旋转,用自行车在钢索之上轻松驶过。眼神从未游离,正视前方,目光如炬。台下看着的人双腿颤颤,台上做的人却双腿笔直——正如他的眼神一样的坚定。观众凝神屏气,眉头紧蹙,欣赏这“命悬一线”的表演。于是,我惊出一身冷汗。

他们是怎样练就平衡的?这个问题,在我心底埋藏三年。之后终于悟出:走钢索确实是拿生命在表演,成功者必定在幕后下了千锤百炼的功夫,才会拥有如履平地的平衡技巧。

成长之后,看艺人走钢索,依然惊出一身冷汗。

它与人生,惊人的相似。

有勇无谋者,艺高无胆者,身无绝技者,还有敷衍塞责者,不求上进者,好高骛远者,等等等等。走起钢索,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稍有不慎,粉身碎骨!

在人生的钢索上行走,唯有倾尽全力,稳打稳扎,才能把自己的一生圆满地诠释出来。

所以,感谢钢索艺人,让我懂得人生;感谢上天,让我遇见;感谢遇见,让我的生命,有了新的绽放。

世间一切,都是遇见,静待花开,等待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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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遇见老师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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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升三的时候,我听说换了新老师,我心里有点失望。

在这一年的相处里我渐渐开始喜欢上张老师,我们开心张老师也开心,我觉得她就像我们的妈妈,跟我们一起照一起玩……有一次妈妈叫我穿校服,我对妈妈说:“我又不升旗穿校服干什么?”妈妈也疑惑的说:“我也不知道。”到了教室我才知道原来我要和同学去录课。走之前张老师衷心祝愿:一定要顺利通过呀!

我觉得我非常喜欢张老师。

最后一天我们考完试,拿了很多礼物,可是我们不知道张老师跟不跟班,所有同学对张老师说:“老师一定要跟班。”我心里非常期盼。

在暑假虽然我玩的很开心,可是心里还在想着张老师会跟班吗?有人一会打电话给我说张老师跟班吗?有很多人都打电话给我,我只能失落的说:“不知道。”

明天就开学了,妈妈给我看了一条短信,张老师跟班了!我激动的一蹦三尺高,我一晚就没睡好想快点到天亮,这样就能看到张老师了。我晚上10点睡早上5点早早就醒了。

我终于到了教室,一看已经有好多人了,可是我东张西望也没有看到张老师。上课了我终于看见了张老师,我真想给她一个大抱抱的拥抱啊!可是已经上课了,不过张老师却给我们一个大抱抱,我们好惊喜,然后张老师带我们升旗拍照留念,临走时张老师微笑着说“明天再见!”

我想对张老师说:“老师您对我严厉我知道这是为我们好,谢谢您一年对我们的照顾!新的学期我们会更加努力去学习。”在与张老师相处的这一年里,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辜负老师对我的期望。

我开心极了,满脑子都还在想张老师跟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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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遇见初三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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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远处,我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迎面走来,很像他。我默默地盯着它,终于看清楚了。是的,是他,他是我小学的科学老师。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没怎么变。我开始感到不安。我有点尴尬,不知道下一段对话该怎么开始。MoMo不能无视吗?那太没礼貌了;不能太热情?那会吓到老师的。

终于走近了,我看着他长得像豆子的脸,许多记忆涌上心头。

小学的时候,我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我总是和男生打打闹闹,班主任也帮不了我。他只是个科学老师。当时主要的课是语文和数学,对科学一点概念都没有。当时我从没想过,科学这个无名小卒,将来成为化学、物理、生物之后,会把我打得落花流水。总之,当时我对理科老师的印象应该没有体育老师深刻。但他不一样。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豆样的脸,大大的眼睛,大大的鼻孔,卷曲的头发。然而,他被发现像豆子一样迟钝和愚蠢,他的反应总是慢半拍。当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一直不同意他的观点。他说东,我往西;他瞪着我叫我把课本拿出来,我就把笔扔在地上。是的,他总是睁大眼睛盯着我。当他凝视时,他看起来更像一颗豆子。老师这样挺可爱的!我当时可能已经想到了。

现在,时隔八年,从网上看到憨豆先生已经白发苍苍,但“憨豆先生”依然大眼睛,大鼻孔,卷发,双手抓着一个挎包的背带大步向前。

会路过,我盯着他的脸,他可能在想一个路人怎么会对他反应这么大,转头看我。盯着看了两秒钟,我们收回视线,就这样真的过去了。是的,毕竟过了八年,我总会长大的,老师也不会认我吧?可能已经忘了?谁会在意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呢?

我回头一看,他还是迈着他的步伐大步向前走,背好像有点驼。心里有很多复杂的情绪,但说不准。再大的争执,到最后也是一笑置之杀敌,何况只是熟人。人生来来去去的人太多了,那些已经深深记在心里的人会被淡忘。就算再见面,也只是人群的一瞥。我还是喜欢老师,大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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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遇见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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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似乎天生就喜欢动物,我有时觉得,我天生和动物有一种磁场,互相吸引。

小时候,我总爱养一些小动物,兔子呀,猫咪呀,小狗等等。以前,每次回老家,爷爷总会给我买几只小狗,让我养着。可是,我和小狗总会面临一次次的分离,这让我内心缺乏安全感,我变得更内向,更伤感了。

我的第一只小狗是爸爸买的。它卷毛大眼,全身黑,没有一点杂毛,可爱极了。它是只聪明的小狗,我给它取名“海棠”,这个名字源于一部我很喜欢的电影《大鱼海棠》,它赚足了我的眼泪。不久,我要离开爷爷家了,这意味着我和海棠分离的日子到了。我苦苦哀求着父母,想把它也带回去。可父母态度坚决,找各种理由来糊弄我,说房子太小养不了,养起来很麻烦,不好养,带在路上麻烦……后来,我拗不过爸妈,只好作罢,让爷爷帮我养着,并承诺下次还会来看它。我一步三回头,哽咽着和爸妈上了车。我不舍地看着车外的海棠,它也一直目送着我上了车。直到车转弯,海棠的身影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依旧依依不舍。后来,我又回到了老家。一到家,没见海棠,我急忙问爷爷海棠呢,可没想到,爷爷骗了我,他把海棠送给了别人,而海棠竟被别人家的孩子玩死了。我听完,又后悔又自责,不禁大哭起来。我后悔自己不应该把海棠交给爷爷养,而是应该把它送到二伯那,二伯懂得照顾小动物,一定可以养好海棠的。我也自责自己没有保护好它,没能给它一个好的归宿……

后来,我在小区里发现了两只小猫,我细心地照顾它们,它们也和我十分要好。我认为,它们是海棠的转世,我把它们当成我最亲的朋友。

自从海棠死后,那些猫,是第二第三个,走进我心里的……

遇见你,陪伴你,怀念你,谢谢你,海棠——我最亲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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