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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海波啊出自哪首诗【精品20篇】

在我出生的地方,就是我的故乡,在那有我美好的回忆,小编收集了我的故乡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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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故乡作文600字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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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也是回不去了,我等不了回信,也煎熬不了路,呆在苏州,也挺好。这年寒假,也是约了同学出去的,就在这儿,闲适地瞎溜达。

我喜欢雪,但是连云港太冷,我受不了的就是这个时候,外婆已经裹上了一层厚重的袄子,有一种说不出的郁闷与颓废,就像画中的人儿,衣服穿破了也旧了。妈妈从网上邮购了二三套棉衣,苦口婆心地劝她:“现在与以前不同了!你也该穿新的了,可不像从前,要穿到旧。”衣服已经寄到了,但外婆还保持着最后的朴素与节俭,那件衣服一直被她珍藏在衣柜里,出去走亲戚时才会穿。

我喜欢热闹的夜晚,却也讨厌不眠的夜,乡下的每一寸土地都能制造出喧嚣,渗透铁窗的间隙呜咽的冷风,陌生的脚步踩在泥泞的雪地上,发出含混不清的诅咒,于半夜三更将你惊醒的莫名鞭炮声,太吵了,我的耳膜也无法得到暂时的休憩。

我喜欢口味重一点的食物,却怎么也吃不惯外婆腌的、煎的、煮的咸鱼。外公老爱吃的拳头大小的芝麻汤圆,太咸太呛,又太甜。我也不该这么挑剔的,但我却完全无法适应家里长辈的口味,我都怀疑自己是一个外乡人。除了这些个人所喜的食物,就是一些平平淡淡的家常菜,一个仅刺激了味觉,一个又让人乏味,实在无法形容家乡的每一餐给我带来的冲击。

但我喜欢那云涤雾绕般的神秘感,故乡的烟囱里飘起的蓝绸似的烟和丘陵上的霭,始终令人感到脊骨发凉。外婆在灶房炒菜时,我就在外头发呆。冬天菜园露在上头的菜叶,总是病态的,发紫的;雨蓬里的鸡,总是凶神恶煞,让人觉得,它们下一秒就要用它们锋利的尖嘴,将我们啄食至白骨森森。我更不常去菜园里看鸡,陶罐里的碎冰,随手捣弄几下,就让双手红肿了。妈妈说小时候上山曾遇到过一条大红蟒,我也就不敢往山上跑了,除了这个,就是怕迷路,迷路了,就怕——回不去了。

故乡不曾带给我愉快的回忆,只是那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既危险野性,又令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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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爱故乡的作文初一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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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家虽然在偏辟的小山村,但它却是昭君故里一个美丽、可的地方。

春天,屋前的柳树穿上崭新的绿衣裳,迎着春风,向人们炫耀自己美丽的身姿;屋后的竹林是小鸟的天堂,它们的歌声催着我们起床,傍晚归来,它们的交流一天的收获,使我们产生无限的遐想;小竹笋也不甘寂寞,它们从土里探出小脑袋,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可爱,几场春雨过后,就变成了翠绿而又新鲜的嫩竹,它们长得实在是太快了。

夏天,从11点至下午3点,很少见到人的影子,因为炎热,人们下地干活基本都在早上,确实活儿多,下午3点后下地。虽然如此,菜园子里却是一副欣欣向荣的景象:茂盛的鲜嫩的蔬菜把菜园遮蔽的严严实实,西红柿有的红,有的青,有的半青半红。我常常去奶奶的菜地摘几个尝尝,味道好极了。远看像黄豆的梅豆最有意思,虽然个子不高,却结的很稠,给人一种壮实小伙子的感觉,它是我们的下饭菜,好吃得很。辣椒红的似火,做川味菜,非它不可,一看就会流下涎水。黄瓜绿得快要滴下来。如果你来到昭君故里,品尝乡下绿色蔬菜美食,你会终身回味,甚至产生到乡下定居的想法。

秋天,果园里特别热闹:苹果红彤彤的像一个个害羞的小姑娘的脸,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梨子像成千上万的铜铃在凉爽的风中摇摆;柑橘硕果累累,像一个个灯笼,黄灿灿,在墨绿的树叶里闪闪发光。

冬天,白雪覆盖着大地,光秃秃的树枝上开满了白色的小花,松树穿着羽绒服,像士兵一样在刺骨寒风中站岗,这是最难见的一幕,每每见到,舒心无比。家乡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都是那样可爱。我能够生活在山美水美的地方,感到十分幸运。湖北省兴山县峡口小学五年级:乔静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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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故乡的路主题征文作文

全文共 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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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家乡有一条美丽的小路,在放假期间,我又一次踏上了那条十分熟悉的小路。

门前的小路,承载了我儿时的记忆。那路的一旁还是种着一片散发着清香的玉米。玉米挺着直直的腰,从它的腰包里露出了几个青涩的小脑袋,头上长着一条条嫩绿的细发,那样柔软,那样娇嫩。远远望去,一片片清翠欲滴的玉米,婉如翠绿欲透的湖水,随波荡漾。微风吹来,玉米头上翠绿的细丝犹如垂柳的柳条,随风飞扬。

小路直直地穿过各户人家,路的另一边肥沃的土地上,种着不少南瓜。每当夏天来临的时候,南瓜藤上开出一朵朵娇嫩的金黄的花朵,就像天空上那灿烂的太阳。过不了几天,南瓜花争相绽放,就像一片金色的海洋。

牵牛花顺墙而上,温暖的阳光和雨露伴随着它的成长。每当牵牛花开花时,小路上一片姹紫嫣红的景象,花朵从里而外地散发着它的生机,由深到浅地显示着它的色彩,花朵深处散发着清新淡雅的气息,不禁让人陶醉于这世间。

这片土地上,当然少不了蒲公英的身影。蒲公英全身毛绒绒的,每一根细羽都连着一颗它的种子。微风吹来,种子们就开始了新的旅行,它们会四处寻找肥沃的土地,一旦发现,就降落到那里,再次生长。如此繁殖,生生不息。

这条承载了我童年的记忆的小路,无论何时,都彰显着它的平凡与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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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故乡的雪作文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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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每到飘的日子,我常常会想起故乡的冬天。在我的少年时代,故乡的冬天动辄下雪,那漫天飞舞的雪花像无数的银蝶在空中纷纷扬扬,簌簌飘落,给山水大地披上白色的羽裳,银装素裹,冰清玉洁,充满诗情画意。

一觉醒来,推开房门,乡野清气扑面而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白茫茫的景象,美丽天使般的雪花降落人间,欢乐而自由地舞动着,充满了灵气,就像慈祥的母亲,给熟睡的孩子轻轻地铺盖上了一床厚厚的洁白棉絮,柔软、温暖。天白了,地白了,房屋白了,树木白了,街道白了,田野上也白了。最好看的是那些落光了叶子的树们被雪絮压弯了枝条,枝条上沾满了毛茸茸的白雪,整个世界变成了安徒生笔下那琼楼玉宇的童话世界,散发出一种静谧、澄澈的美丽。

我常常站在雪中,仰望那雪花空灵曼妙从天而降,覆盖了尘世的繁华与喧嚣。喜欢它们亲吻我的脸颊,降落在我的身上,停留在我的长发上,恍惚间,我就像披了白纱的新娘,妩媚而靓丽,尽情享受洁白世界的浪漫温馨。伸出手接住一朵,轻盈而柔软,微微地凉。雪花棱角清晰,晶莹剔透,我很想把它收藏起来,可手掌的温度让它轻轻地融化,变成了一滴明亮的水珠,不禁对雪花的洒脱暗生敬意,心灵仿佛被洗涤一般。

瑞雪兆丰年。铺天盖地的大雪,纷飞了一个夜晚,一片一片地厚积成柔软的地毯,为庄稼人带来了丰收的气息和希望的喜悦。父辈们常常在这样的日子感慨地说:“好大的雪,这场雪来得十分及时,一定会给明年的小麦带来丰收!”是啊,寒冬大雪是麦子的棉被,可以冻死越冬的害虫;雪水渗进土层深处,又能滋润庄稼旺盛生长。因此,雪下得越大,棉被盖得越厚,春天麦子就长得越好。所以有这样一句谚语:“冬天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

在下雪的天气里,最喜欢雪的,还是那些天真无邪的孩童。那厚厚的积雪给他们提供了天然的玩具,他们全然不顾冬天的寒冷,纷纷跑到雪野里撒欢嬉闹,滚雪球、打雪仗,用长竿敲屋檐下垂挂的长长的冰柱……一会儿东奔,一会儿西跑,跑累了,便聚在一起堆雪人,用冻红的小手把雪堆在一起,做成憨态可掬的雪人,再找几块小木炭给雪人安上眼睛、鼻子和嘴巴,让它站在大路边,守护我们的村庄。

开天了,雪晴了,大人们七手八脚地开始清扫院中和大街上的雪,扫起的雪,一车一车地推运到菜园、麦田里。人们怀着感恩的心,珍惜这大自然的恩赐,珍爱这洒落在故乡土地上的每一片雪花,在他们眼里,那些洁白无瑕的雪花,就是来年金黄的麦子、黄灿灿的油菜花。他们憧憬着下一个丰收的好年景。

啊,故乡的雪,你纯净而圣洁,温暖而包容,给了我童年的快乐,给了我温馨的感动,给了我永远的念想。真想永远地拥抱你,这故乡的雪,拂去世俗名利的尘埃,让心灵更加淡泊和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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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年后回故乡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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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20年后的故乡,我眺望远方,看到新的事物。

20年后,我看到了新的高级学校以前一般都是电梯。而这种则是声控。按下电钮说出指定的楼层,让你满意的速度到达。楼里的东西只要在专用平板购买就可以随意调换了。

20年后,当然有新的图书馆啦,让学生们更好地阅读,它是一种机器人。身体中间有平板,从这里可以购买很便宜的书呢。还能优选图书里。做任务,领书籍呢?

20年后,科技发达。当然少不了机器人了。看到的是一款解压机器人。在生活中,我要是生气了就回家揍机器人,这种机器人全身呈海绵状,在机器人身后划出讨厌的人,会变成那样,打到一定的程度会赠送同等美食。我这位小可爱像吃货们送福利了。

科技一个无所不在的事物,让世界多样化起来,站在远处眺望新世纪,一种前所未有的空气防万物,让人的生活充满希望和乐趣。就这样,我眺望远方。看到了新的。不一样的。在生活中,前所未有的。科技是多么的美好哇!今天我向你们推荐了这几款东西,你们都看到了吗?所以我们应该觉得科技真的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它可以让一些破铜烂田重新拥有生命。这可以让已经濒临灭绝的动物克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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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回故乡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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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一千三百余里,已阔别十年的故乡

舅舅的车在晚风中行驶,风透过车窗间的缝隙灌进来,发出“呜呜”的低吟。我靠在椅背上,一言不发地看着窗外一成不变的青山。

舅舅突然说,前面就是故乡的市中心了。我支起身子去看,夹在山峰中远远的是一片空地。市中心?按我一贯的理解,市中心得是高楼林立,说不定还会有足以容纳万人的广场。

近了,市中心是有个广场的,小小的,好像还有个平台,在夜幕的遮掩下模糊不清。广场周围围绕着一片约六七层楼高的房子,看上去像是居民楼,掩映在树中间。

车一下就开过了市中心,往前再开一会就是外婆家了。

我上次回去才三四岁,只记得我们住在一个老旧的房子里,是真的非常老旧——地面是灰扑扑的混凝土,即使拖干净也不敢脱了鞋往上踩;一楼甚至不能住人,我们几个人只得挤在二楼上。突然楼梯上爬来一条蜈蚣,外婆就冲上去一踩……实际上我也只记得这些了。

车停了。我眼前是一片整齐的小楼,有五六层高,如果能俯瞰的话,它们一定像棋盘的方格一样排列得整整齐齐。楼的下半部分刷着天蓝色的漆,上半则是浅红的,正对着我的是楼梯。妈妈说外婆已经在三楼等了,快点上去。

一层楼只有两户人家,我还在楼梯上时便看见了:一扇刻着简易花纹的厚重木门大开,暖黄的光洒满了楼梯口。

外婆坐在布沙发上,见到我之后就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外婆带着深紫的毡帽,帽子上浮了一层绒毛;一件红褐色的棉袄,上面印着几朵牡丹,一条棕色的棉裤和一双暗红色也印着牡丹的棉鞋,身上令人想到老年人的不算很香却亲切的味道。

外婆艰难地挪过来。前脚响亮地踏在地板上,后脚慢慢地拖过去。每当拖鞋滑过两块地砖时,就会卡一下,然后拖鞋就从外婆的脚上掉下一点,发出“嗒”的轻响。我赶紧扶她坐下。

这时我这才来得及观察家里的布置,干净的大理石地板,头顶是舅舅买的吊灯,该有的现代化家具一样不少。

外婆和母亲聊了几句,我就上床睡觉了。我得好好休息,因为明天舅舅要带我们去逛街。

说是逛街,其实是去昨天只看了一眼的市中心。沿着新铺的柏油路走,马路两旁是我记忆中的土路。时不时有车开过,扬起大片土尘。舅舅说,这几年车多了不少,老塞车。听着像抱怨,可他是笑着的。

沿着马路走下去,我终于能好好看看这个不像市中心的“市中心”了。小广场真的很小,倒是有几个篮球架,年龄不大的孩子在下面争抢着篮球;还有一棵树,不高不大,却足以为运动的老人提供一片庇护;广场中间有一个高约一米的平台,几个孩子站在上面往下扔沙炮——一种不足手指头大的小鞭炮。声音不大,我却着实被吓了一跳。广场周围是一片居民楼,红砖隐于绿树之间。这附近没有任何高楼大厦的影子。不过,要是有了,也就没有了这份别样的情趣。

晚上外婆来问我:“住得舒服不?我回答:“住得挺舒服的,真的。我明天还想去逛一下可以吗?”外婆眼里的满含着笑意,满口答应:“好好好,你想去哪给你舅和你妈说,和你表姐出去玩。”

晚上,我睡得很香。在梦中,这个全新的家乡和我脑海中的家乡交织在一起,很美,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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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二十年后回故乡作文

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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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梦想,当然,我也有梦想,那就是当一名”航天员“。

有一天,我真的当上了”航天员“,我驾驶着我专用的小型飞船”苍熊号“,向火星出发了。

到了火星,我一下飞船就被这美丽的景色给迷住了。

地上全是闪闪发光的宝石、钻石、矿石、……等。正当我看得眼花缭乱时,突然,一个长得奇丑无比的、个子也不是很高的怪物走到了我的面前,说:”×&%¥#~。“我听了半天也没有听懂,连忙拿出一台微型的对讲机,一听、原来,他是想跟我打架啊!我从腰间的变身腰带的按钮上,按了一下。我就变成了一个宇宙超人。

我先发动了进攻,我连续地对那个怪物使出了光波攻击,那个怪物也使用了坚石防御,一个回合下来了,我和那个怪物不分上下。第二个回合开始了,那个怪物先进行了攻击,使用了山崩地裂,我没有抵挡住,结果,身负重伤。第三个回合,我和那个怪物一起进攻,我又按了一下按钮,我的宇宙超人变成了黄金战神,这是,我的伤不仅好了,而且,我觉得自身的能量变的比以前强大了许多。我连忙使出黄金锐,那个怪物连还手的机会也没有,就被我消灭了。正当我高兴时,突然,从梦中醒来了。

我显然有些失望,但我发誓,我一定会当上航天员,去探索宇宙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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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二十年后回故乡作文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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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这句诗令我想起了与我阔别已久的故乡。于是,我下定决心,回到我日日夜夜都在想念的故乡。

曾经的故乡,已经变得与以往不一样了。居民住所,变得豪华气派;小区街道,变得干净平整;温馨公园,变得空气清新;农田地理,变得焕然一新;花花草草,变得异常美丽。

这里还开发了许多商店。当我走进一家美宜佳,进入我眼帘的全是无人式自动化售货平台,反倒令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小时候在学校对面小卖铺里,和许多同学一起偷偷买东西的情景来。于是,我决定邀请老师和同学们来参加一次“班级聚会”。

老师和同学们都陆陆续续地来了。大家都互相问起对方的工作。张爱英是一名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周静娴是一名著名的设计师,梁逸轩是一名拥有大拨粉丝的著名影视明星,卢尚仁是一家中国著名的网络公司的老总……虽然我们的工作都各不相同,但我们仍然是兴高采烈的聊天。接着,我们谈起了白鹤洞村的变化,还谈了小学毕业后的生活,考上了哪个大学……其中一位同学说:“我们成功的根源都是源于这个村子的……”

对的,我们的成功都是从这个村子里开始的。还有,虽然家乡变了,学校变了,但我们的那颗思念家乡的心,却是永远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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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故乡行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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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回到我的家乡了。记得上一次离别时,我还只有十几岁。

踏进这十多年没进过的家门。犹记得上一次我还在这里躲过猫猫呢!土地上还清晰地显现着离别故乡时的足迹。我抬起头来,望向远方,一片片金黄的落叶从树上飘落下来。我急忙地跑了过去,啊!这不是我从前爬过的那棵树吗?我还记得折断过它一根树枝呢!离去时它还是那般的枝繁叶茂,怎么现在都变枯萎了!是在怪我那么久才回来看望他吗?

回到家乡最期盼的还是我的家人。“我回来了!”只见坐在椅子上的花白老人抬起头仔细地打量了我一眼:“儿子,你怎么才回来啊!我都等了你十九年了!”正在耕地的爸爸也扔掉了手中的锄头,跑进来抱住了我,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人们都说友情就像一艘小船,说翻就翻。但我跟小伙伴的友情却坚定如山,固如磐石。“哎,老王,你终于回来了,都已经十多年了,有没有给我们带什么好吃的呀!”说话的是林鑫,他可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吃货,以前又矮又胖,我们都亲切的叫他“小胖”,现在的他虽然还是那么爱吃但已经是一位集团老总了。听了他的话,我笑道:“真是的就知道吃,来来来,知道你爱吃,早就准备好了!”说着我们嘻嘻哈哈打闹着,仿佛回到了小时候。

随着时光流逝,我的家乡可能会变得不同,但我对她的爱,永远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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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故乡作文初2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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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往往只在回忆之中。

——题记

奔跑在无垠的田野之上,触着金浪,嗅着稻香。乐了,捉只蛐蛐玩弄小会儿;累了,仰卧在松软的泥土上小憩,困了,一个劲儿地跑回老屋去,早早地进入了梦乡。田野之上,稻子之间,故乡是一颗带着暗香的谷粒。

倚坐在高大的龙眼树之下,听着蝉鸣,啃着冰棍。

热了,扇动着奶奶的就扇子;烦了,拔着地上的小草;厌了,眯着双眼望着蔚蓝的天空,紧盯着变幻莫测的云朵。树荫之下,闷热之感,故乡是一只长鸣的知了。

仰躺在门前荒芜的空地之中,望着繁星,赏着银河。愁了,不知牛郎织女何时重逢;醉了,满天星辰不由得人浮想联翩;梦了,忽觉自己变轻,在漂浮,正飞向那遥远的世界。银河之中,叙事之间,故乡是心中那颗永远闪耀的星辰。

故乡是人之初,人之本,人之心,人之情。

无论你走得多么遥远,虽远在天边,亦近在眼前,旧事历历在目,过往不再重演。没有了故乡,人的心灵就得流浪,人的灵魂就得空虚就像彗星一般,游荡在无尽的黑暗之中,在人们的眼中似乎转瞬即逝,无声无息,无去向、无归宿、失去控制,失去方向地流浪,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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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故乡已在千里之外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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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是连绵不断的云,如一层棉被,严严实实的捂住了即将撒下来的阳光。我嚼着口中的饭,手上的瓷碗,似有千斤重。又是要离开了呢,我心情无比沉重地叹了一口气。离开这里,回到城市里去。

不舍,伤感顿时漫上心头,真是不舍得离开这个无忧无虑的地方啊。大家沉默地坐在桌边,谁也不曾言语。

不舍得慈祥的外婆,我们出去后她又要孤单了;不舍得这里的玩伴与姐妹,我们出去后大家就不能经常在一起谈天说地了;不舍得这里的青山绿水,我们出去后,就更添一分寂寞;不舍得这里的星空,不舍得这里的蓝天,不舍得这里的亲人……

千言万语终究汇为三个字:不舍得。喉咙中似有一团棉絮堵在那里,上不去也下不来。面对着大家的沉默,我也只好沉默。沉默,是离别的笙箫。天上下起了小雪,一粒一粒,带着料峭的寒。这是我们来到这里后下的第一场雪,你也是在为我们送别吗?

走上车,看着它慢慢启动,大家相互告别的话语还萦绕于耳畔。真是“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车子往前开去,我看见了熟悉的风景,想起那时的欢声笑语,那熟悉的记忆。但还没回亿完,又是另一处熟悉的枫泾。她们在我眼前飞速退后,直至被抛在脑后。最终看不见。远处黛色的山上,有云雾在翻滚,像是仙女飘动的裙摆。飘渺而华丽。我凝望着她,直至她消失在我眼前。

最终,风景逐渐陌生,我真想拉开车门,不顾一切地奔回去。我留恋那带着泥土香的空气,留恋大家的欢聚,留恋那段悠闲自在的时光……

但我不能,我只能回到城市,在新的一年里奋斗,创造更辉煌的明天!让我在回望你一眼。自此一别后,再见定然又要过许久……

故乡,已在千里之外!希望我举头望明月时,明月也在望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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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4故乡优秀作文初一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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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故乡,总是柔柔的,散发着淡淡的芳香。

当我看见校道上簇满花儿的芒果树,我就不由得想起了外婆家后院那个垂涎欲滴的小姑娘;当我诵读着草树知春不久归,百般红紫斗芳菲、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的时候,我耳边就响想起了林里山涧的阵阵欢笑声;当我闻到地理园飘来的淡淡的桂花香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了桂花树下那群做游戏的娃娃。

乡下,田野里有整齐的菜畦,麻雀飞到稻田里觅食,那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让人不由得就轻松了。村口有几口那清波荡漾的水塘,不时来了几个跳跃动作的小鱼儿。那不知名的野花在水塘边随处开放。

往山边看去,那顽强的独的剑花,总爱攀上那最高处,优美地绽放。在那座崖壁上,留下了我们探险的足迹。

那雾缭绕的群山,仿佛变魔术一样,瞬间就可以人间变仙境了。还记得小时候,每每山间雾气最浓的时候,我总爱叫上几个伙伴往山上爬,去寻找《西游记》里的神仙姐姐。

在藏着鶛鸪的灌木丛中摘过酸甜可口的桑葚,在那群山环绕的水库浅水区我捞过蝌蚪,在那长须飘飘的大榕树干上还留着我的划痕。我吃过山里的松子、嫩野蕨。

初春的小溪像孩子般蹦蹦跳跳,从林荫、灌木丛、岩石边一晃而过;调皮的苍耳与你格外亲昵,总粘着你的裤腿,悄悄地跟着你回家。灵巧的麻雀和敏捷的归燕,在屋檐廊上吱吱喳喳,似在比拼歌喉,又像在闲聊。

空气是甜的,漫溢着花香。白云柔软,让人诗意勃发。

故乡,总在我梦中萦绕,我要怎样才能表达我对你的深情呢?如果我是诗人,那么我一定用最美丽的语言,最动人的诗句,来吟诵你那细腻而又醉人的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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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故乡的美食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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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留给我最美好的回忆,就是它的各种美食

故乡靠海,海鲜总是很新鲜,带着一股大海的味道,还有海鱼特有的甜味。

于是,那条最靠近海的街,自然而然变成了美食街,从大概下午三四点的时候便开始渐渐热闹起来,直到凌晨两三点,人们三三两两的从KTV走出来,它才重新归于平静。

转过街角,入眼的是一间大排档,一个大牌子立在棚子前面——“鸭仔粥”。这可以算是故乡的特色之一了吧。一份鸭仔粥,一碟鸭,再加上一碟青菜,一顿不算丰盛的午饭便解决了。

鸭仔粥是用鸭汤慢慢熬制而成的。当一盆粥和一碟鸭被端上桌时,一股鸭鲜味瞬间充斥你的鼻腔,混杂着一点白斩鸭和香菜的味道,原本还不怎么感到饿的胃一下子便发出了咕咕的声音。迫不及待地端起碗,感受到温热的粥进入口腔,顺着食道滑入胃中,暖暖的,整个人一下子变得精神起来,疲惫一下子也被抛到九霄云外,留下的只有口腔中浓浓的鸭味儿。再加上一块鸭肉,蘸了酱汁,送入口中,尝到的不是如烧鸭一般的软嫩,而是劲道,这里的鸭肉很厚实,也不硬。鸭的味道就在这一下一下的咀嚼中愈发浓郁了。

不远处是一家糖水店,我最喜欢的是一种类似红豆沙但是里面还加了花生、黑米和少许姜的糖水。故乡的糖水一向不怎么甜,但这种糖水却像个另类,一入口便觉得很甜,紧随其后的是一股姜味,很浓郁可意外的不呛人,也不觉得辣。掺在糖水里的黑米在我吃起来就和家在饮料里的燕麦差不多,很爽口,咬起来口感很好。

接近道路尽头的那家饭店可是一级的美味。但无论吃了多少次,还是很喜欢的果然还是他家的沙虫。

父亲常常得意地跟我说:“你爸我最喜欢的,第一是沙虫,其他的都要往后排。记得以前铲沙虫的时候……”可是以前小的时候,总觉得虫子是个很可怕的的东西,一直对它抱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

直到那个夏天,我第一次见到了沙虫的“真面目”:一些被蒸的乳白的小虫子,上面盖着厚厚的一层粉丝和蒜蓉。但这并不能盖去我对沙虫的害怕,一群白白的小虫子,仿佛他们依旧在蠕动,蒜蓉也随着他们的蠕动而有些许的掉落。

我一直不敢下筷,可是大人们都已经争先恐后的开吃的。父亲看我一直盯着那碟沙虫不敢下筷,便帮我夹了一条进我碗里。我看着碗里那一条沙虫,咽了口口水,鼓起勇气拿筷子戳了它一下。它没有像我想象中的那样颤抖起来,只是稍微被我挪了下位置。我瞪着这条沙虫,夹起来,塞进口里,意想不到的是,嘴里充斥着淡淡的香,是海的味道,是海滩的味道。我试着咬了几下,粉丝和蒜蓉的味道很好的融入到了这一条小小的虫子里;沙虫的口感并不像它的外表一样是肥腻的感觉,是很爽脆的口感,是那种令人不禁沉迷于咀嚼的口感。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满足感油然而生。短短几分钟里,一大碟沙虫便所剩无几了。我略带失望,只能又夹了最后几条。一旁的父亲却看着我笑了:“知道好吃了吧?我说过我推荐的没一个差的。”

胃大概距离心最近的器官吧。故乡就这样,用美食温暖了我的胃,也温暖着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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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我的故乡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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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里,有花有草还有大树,喧闹着;在乡下,有牛有羊还有大山,透着安静与祥和。

周末,远离了城市人工景色,回到久违的老家。你看,那高高的大山连绵起伏,远看着地上绿茸茸的小草陪衬着零星的五颜六色的小花儿,很像是一副自然风光的大地毯。清澈的溪水缓缓流过,发出规律的“叮咚”声,像是演奏花儿争奇斗艳的嬉笑打闹,这声音是那么的美妙,那么的欢快!

溪水里的小鱼儿随着音乐欢快地摇着尾巴,好像在说:“我的尾巴真漂亮!”汉江河边草地上,几条牛正在低头吃草,羊群里时而有咩咩声音传出,和着这溪水声的节拍很好听。村旁有几颗松树,像一个忠诚的士兵守护着这个村庄的安宁。

这就是我的故乡——早阳,一个美丽的村庄,一片迷人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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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故乡的夏天高二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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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深处,故乡永远是最为怀恋的地方,懵懂的小学生涯已经过去了,我也不是那个因为想家而落泪的小女孩了。

故乡,就像一本嚼不烂的书,字里行间,细细品味,你也不会明白那种对于故乡潜藏的感情,可当你远离它的时候,心底不自然的便会浮现出那故乡的一花一草,一城一人,更是想念在故乡深处的那个家。儿时的我,对于故乡的概念还不那么深刻,时间如白驹过隙,现在的我以然对故乡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情,它不同于对父母的爱,不同于对朋友的爱,那是一种最为炽热的爱。想念故乡的山水,人情,更想念在大山里采茶的你。

故乡就像一杯绵长的酒,细细斟酌,第一口无味,第二口浓烈,第三口绵长。或许对于故乡的感情也是这样,从最开始的随遇而安,再到感天动地,最后细水长流,变得悠远而绵长。自古以来,故乡就是多少文人墨客讨论的话题,又有多少人因为它而落泪,独自离开家用三年时间求学,心中挂念的不只有那个家,还有记忆中的你。啊!故乡,你是多少人心底的那一寸柔软,又是多少人梦的避难所。

故乡就像一首悠远的诗,每个字符,都透露出作者对于故乡的喜爱之情,或许只有失去才会明白那种感情吧!如果一辈子都蜗居在故乡,是不会明白我们这些远离故乡,独自求学的游子对于故乡这炽热的感情吧!天大地大,世界上最温馨的地方也许就是故乡了吧!没有尘世的喧嚣,没有人前人后的心口不一,没有纷繁复杂的事物,有的只是悠闲自在,有的只是闲适淡雅。或许岁月的沧桑改变了故乡原有的模样,或许时过境迁改变了故乡最初的过往,或许多年风吹雨打早已压垮了你坚实的脊梁。啊!故乡,爱你那略带泥土芬芳的气息,爱你“夕日欲颓,沉鳞竞跃”的“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美好,爱你那……

一花一世界,一界一众人,或许我就是你那万千众人中的其中一个,可是这并不妨碍我对于你那炽热的感情。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或许这都是上天赋予你独特的感情吧!瞧,窗外的枫叶都被染红了,这已经是我离开你的第二个深秋了。故乡啊故乡,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那个每年都会去大山里采茶的那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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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二十年后回故乡作文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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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二十年过去了,祖国又迎来了八十岁生日,在这个黄金周,我坐着太阳能汽车回到了家乡,啊!我终于可以回到温暖的家乡去了!——重庆。

“咦?这里是哪里呢?我被这迷人的景色所迷住了,噢,原来这里是我的家乡!”故乡的水,故乡的田野,故乡的花草,一切都是那么亲切。

以前,这里是一个平凡的农村,现在已是一座座高楼大夏,我家西边的一块大土地已成一个水电公司了,我还有点舍不得那块地哩!一阵花香飘来,那么熟悉,是我家大门口的几珠桂花树,它们变高大了,原来开了花儿还可以轻轻松松的摘到的,现在长得那么高了,一个人是无法抓到的,因为那棵树从十几米长成了几十米,不过这下可以欣赏桂花雨啦!

我来到了我的母校,一开始我以为里面什么都也没有变,结果,我错了,那里的门口边的一座雕像没了,成了一个喷泉,里面有好多的金鱼在水中快乐的玩耍嬉戏。操场变得很宽敞,操场四周全是各种颜色的花,景色漂亮极了,使人心情十分舒畅。教学楼变高变漂亮了。走到科学教室那里,我目瞪口呆了,桌子上设备样样齐全呀!让我不禁想起小时候的情形……

家乡真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感受到唯一没有变的是家乡人的热情,善良,淳朴和浓厚的家乡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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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一关于故乡的800字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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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故乡很久很久了,可故乡的一山一水依旧那么清晰。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外婆家屋后那一片高傲的桂花林。

这是一片美丽的桂花林,一到秋天,整个山坡鸟语花香,落叶飞舞,香飘十里,呼吸着桂花清新的气息,听着落叶发出沙沙沙的声音,真让人神清气爽。

故乡的桂花林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青青的干、绿油油的叶,一丛丛,一枝枝,在风中摇曳。那长势强,枝干强壮,叶形较大,叶表粗糙的,叫丹桂;那长势强,叶表光滑,叶缘稀疏齿或全缘、叶片薄的,叫四季桂;那长势中等,叶表光滑,叶缘具锯齿、叶片较薄的,叫银桂……一枝枝,一朵朵,迎着小雨点儿拍拍拍低着头,不禁使人感到有一种做人要谦虚的力量。

中午的桂树林,在我眼里,又是快活的场景。强壮的丹桂挺立在枝干上,好像在守卫家园,一点也不失男子汉那种气概。叶表光滑的银桂随着风在舞动,就像一位小孩在原地走小碎步。

还记得小时候,我和小伙伴每天都来这片桂花林玩游戏。有次玩躲猫猫,我当抓的人,发现伙伴们不是爬到树山上了,就是躲在了洞里;不是藏在叶子里,就是躲在厕所里。儿时的欢声笑语,天真无邪,每一个画面都在我的脑海里,无论过了多久,总是记忆犹新。

而如今,我已经离开家乡几年了,但我还是没有忘记它。每当下起了毛毛细雨,我的思乡情更重了。我仿佛又回到了那片桂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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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故乡的路主题征文作文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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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路,从泥路到柏油路,再到水泥路,从泥泞到坑坑洼洼再到平坦,家乡的路伴着家乡人民经历了风风雨雨,它见证了家乡的发展,家乡的进步。

以前,家乡有一条泥路,高低不平,让人深一脚,浅一脚,走起路来遥遥晃晃。特别是下雨天,泥路得到老天的“赏赐”,积水成河,让人寸步难行。我曾亲眼目睹:一个小男孩因穿上了新球鞋而欢蹦乱跳,一不小心,踩到了一个小坑,白球鞋眨眼间绣上了“花”;还有一位叔叔的自行车胎陷进了泥坑,费了好大力气才摆脱困境;一辆摩托车急驰而过,两旁的行人却遭了殃……

随着家乡的发展,家乡人民修建了柏油路,一开始还行,可是没过几年,问题又来了:柏油路上又出现了一个个“陷阱”,让人担惊受怕,唯恐被“吃”进陷阱。炎热的夏天,一些淘气包将柏油挖出地面,让人一不小心被柏油粘住,就会寸步难行,原本好好的一条路,又令人望而生畏。

时代在飞速发展,家乡也日益进步。今年,我们家乡终于开始修建水泥路了,父老乡亲们都笑得合不拢嘴。村民们为了让修路工程早日完成,他们不分昼夜地协助工程队修路,很快水泥路修好了,平坦的水泥路上,小朋友们蹦啊跳啊,再也不用担心水坑了。几天后,水泥路通车了。望着来来往往,呼啸而过的汽车,我陷入了沉思……

家乡的路,它见证了家乡人民从贫穷到富裕,它是家乡发展的象征,是人民的致富路,幸福路!我祝愿家乡的路越来越宽阔,越来越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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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二十年后回故乡作文650字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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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迟到了,要迟到了!”我纽约市一边收拾行李,一边不断重复这句话。我匆匆瞅了一眼时间,北京时间上午11点,离同学聚会还有8小时,还来得及。

我上了我的私人飞机,3小时后抵达了大姚的桃花幽巷私人停机场。一下飞机,我立刻迷失了方向,分不清东南西北。一路上,窗外的风景让我感到惊奇:原来绿化带上的塔松已经变成了美丽的樱花灯,它既可以净化环境,又可以为来往车辆照明;道路两旁,每隔五公里左右,就有一个地铁站,地铁可直达云南各州县;原来的商店,变成了机器人代理的自动化商店,店长只需在家收钱即可;更亮眼的是马路上的车,根本没有了尾气。来到永盛新城,这里变得我都要认不出来了,原来的五层楼房,变成了带着一座大花园的豪华别墅,杂乱的树木也被重新规划。

顺着永盛进入小区,就来到了我家别墅门口。我刚一进门,老爸老妈就对我又亲又抱,弄得我怪不好意思的,可一看爸妈的头发中又多了几根银丝,我的鼻子顿时酸了起来。爸爸接过我手中的行李,对我说:“乖女儿,爸让你看看你这二十年以来家里的变化。”说完,拉着我进了他的卧室,爸爸说了一声:“睡觉!”房间里立刻出现了一张带有按摩功能的1。8米大床。接着,他说:“看书。”墙壁上又出现一个隐藏书柜“哇!”我不由得感叹起来。最后,爸爸带我来到露天阳台上,只见一个自动的大温室,它可以跟据植物的需要来控制温度、湿度。这时,妈妈走进来对我们说:“你爷俩还吃饭吗?”“吃!”“那就走吧。”来到餐厅,餐桌上空空如也,我十分奇怪:妈妈不会让我们吃空气吧?这时,妈妈拍了拍手,桌上便出现了一盘盘美味佳肴。

一顿团圆饭后,我与儿时的小伙伴来到北门坡,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和美味的小吃,我们两有说有笑,度过了一个欢乐的夜晚。

家乡的变化真是太大了,但无论变成什么样,这里永远是我最爱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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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五年后回故乡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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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之后,我去了北京,一个人打拼。奋斗了五年,终于小有起色,抽空回到故乡

一下飞机,我就直奔家里,我在北京时,无时无刻不想着回家。我拿出一直随身带了五年的钥匙。我开了门,只见里面跑出一个女孩,原来是妹妹。

“哥哥!你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爸爸妈妈回来了”,妹妹开心地对我说。

我有点奇怪,爸爸妈妈呢?我问:“爸爸妈妈去哪了啊?”

“爸爸妈妈去买菜了,今天爸爸要亲自烧饭给我们吃。爸爸还说你五年没吃到他烧的菜了,爸爸要烧二十几道菜,把桌子都摆满!”

“那我多吃点”,这时,我发现妹妹变黑了,可能是上学时被晒的,妹妹也变瘦了,显得很高,还留了长长的头发,扎了一个马尾。

这时,爸爸妈妈回来了,多年没见到,爸爸的脸上多了不少皱纹。有接近二分之一的头发都白了,人也瘦了不少。

妈妈的脸上只有一两条皱纹,头发中夹杂着白发。

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妈妈只有一两条白发。她总是让我在那么多头发当中寻找白发,并把白发剪掉,小时候不知道,找到白发如同找到宝藏般,妈妈则叹着气。

过了一个月,我又要去北京了,父母送我到机场,上了飞机,我忍着泪去了北京。我暗自下定决定,我一定会努力工作,取得成就,把父母接到北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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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二十年后故乡行500字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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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己是2039年,我已经30岁了。多年没有回故乡了,我决定自驾最先进的代步小型飞机飞回我的故乡。

现在根据我最新发明的杨氏导航,我来到了故乡的上空,我仔细一看,宽广的街道上,无数的新能源飞行汽车正在分层飞驰,原来坑坑洼洼的菜田种上了五彩缤纷的能治病的蔬菜,田里的机器小鸟正在捉虫。我不由得暗暗吃惊,这是农村吗?是我的导航导错了,还是故乡的变化真有这么大呢?

我正在思考这个问题时,下面的新能源飞行汽车里探出了一个脑袋,随后一只手也伸了出来,朝我挥了挥,我一看,原来是我的老同学覃开钊。

“嘿!杨民田,你现在是远近闻名的科学家呀!发明了那么多东西,那么忙,怎么还有时间来看我们?”

“多年没回来,太想念故乡了,回来看看。”

飞机停在街边,老乡们都向我围来,看着我的装束,都说:“唉!杨民田科学家,你的发明让时代先进,可你自已的穿着却十分落后呢!”

听了这句话,我也觉得不好意思,于是覃开钊带我去他家换衣服,我一进屋,只听覃开钊说了一句话:“给我的朋友找一件衣服。”

一只机器手伸了出来,手里还有一件衣服,我眨了一眼,那件衣服已经在我身上了,我不由得大吃一惊:“这科技真先进!”

随后,覃开钊告诉我,他还发明了更神奇的东西。说完,他就给了我一颗药丸,我一口吞了下去,竟变成了一只老虎,覃开钊说:“杨民田,好不好玩?你放心,三小时后你会变回来。”我后悔极了,为什么要听他的吞那药水?现在只能等着变回来了。

三小时后,我变了回来,覃开钊又给我一个糖,他说:“这是克隆糖,吃了能复制一个人,我半信半疑地吞了下去,旁边立刻变出了一个我,我把他带回了家。

直到现在,另一个我还在洗碗呢!

科技,让故乡变得真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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