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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友的作文【经典20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与书为友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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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有魔力的书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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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陈思

一天中午,小明在卧室里看,妈妈做了一顿美味的饭菜,真是香极了!爸爸问:“可以吃了吗?”妈妈说:“小明还没来呢,要不,你去叫他吃饭。”爸爸放下筷子叫小明吃饭!

爸爸打开门看见小明的双腿翘得高高的,两手托着下巴,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书,小明嘴里好还说着:“好看,好看,这书真有趣!”

爸爸说:“小明,吃饭了!”小明站起来,摸着发麻的双腿,嘴里不住地叫:“别动我的书,别动我的书!”小明恋恋不舍地走出了卧室,爸爸想:这是什么书,让儿子吃饭都不想去,我一定要看看这是什么书?爸爸低下头一看,哦,原来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卜劳恩的《父与子》,爸爸不由自主地看了看,不料,爸爸被那本《父与子》吸引住了。

小明出来了,可是爸爸还没来,妈妈问小明:“小明,爸爸呢?”小明回答道:“爸爸好像在卧室里吧!”“小明,你去叫爸爸吃饭。”妈妈说。

小明打开门说:“爸爸,你不让我看,自己还看了起来,不行,我也要看。”于是,小明和爸爸趴在地上看了起来,他们头挨着头,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

妈妈受不了了,她打开门走了进来,看见父子俩津津有味地在看书,妈妈大声说:“这本书这么好看吗,连午饭都不吃了?我要看看这到底是什么书!”

最后,妈妈也被吸引住了!可惜了妈妈做的午饭!

妈妈等不到二人,也去了儿子的房间,突然妈妈也看入神了,结果,一家三口都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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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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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说:“籍是人类的营养品”。在我眼中,书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的生活离不开书,我对书的痴迷程度连我自己也感到惊讶。

记得小时候,我认为最好看的书莫过于漫画.连环画之类的,自从我小姨为我买一套文字书,我才明白,我也从此迷上了它。那册书大概十来本吧,我用平生最快的速度阅读完了册书,这还不够,我还要再细细的读一遍,去寻找书中不容易被发现的道理。平时,我必须在睡觉前看几十页书才睡,不然睡不着,记得有一次晚上,我正在看书,看着看着却睡着了,书就盖在我的脸上。后来,妈妈才帮我把书拿走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不知何时,那一本本名著不知不觉替换了我手上的童话故事,我渐渐地沉迷在那些名著中,《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了人生需要坚强;《鲁滨孙漂流记》让我懂得了勇敢面对困难……

书,是我的最爱。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就像一只小船,载着我们从平缓的小河驶向无边无际的大海,将我们从无知带到了成熟……书是知识的源泉,朋友,让我们多读书吧!书会教会我们一切,书香将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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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优秀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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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描写的是一个19岁的青年鲁滨孙为了实现航海的梦想,不顾父母的劝阻,放弃了安定舒适的生活,最终踏上了航海征途。鲁滨孙十分喜爱劳动。一次海难过后,他自己幸存了下来,可身上除了一把刀、一根烟管和一袋烟外,别无它物了。鲁滨孙依靠劳动,原来境况渺茫的他,非但没有饿死,反而每天都有营养丰富的粮食摆在他面前。鲁滨孙不但爱劳动,而且很坚强。他一个人在荒岛上手活了28年2个月零19天。这将近3o年的风风雨雨酸甜苦辣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如果他没有坚定的信念,如果他没有坚强的意志,如果他没有勇敢战胜困难的精神,那么他就不可能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那么久。后来,鲁滨孙遇到了一个野人,给他取了个名字叫星期五。多年以后,鲁滨孙在海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航行的大船,并收复了大船,将船长和船里的人质一起带回英国。就这样鲁滨孙回到了他阔别已久的故乡——英国伦敦。

这本以极大的篇幅描写了鲁滨孙落难荒岛、不畏艰险、自力更生、与恶劣环境作斗争的一幕幕动人情景,歌颂了人的智慧和勤劳的美德。虽然我不一定会像他一样流落荒岛上,可是我可以学习他那种爱劳动,不怕困难的精神,并且把它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去,我想这样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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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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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想大家推荐一本好,这本书是作家乔通著的《鬼丫头朱小朵》。

这本书用生动、幽默的语言描写了注销多的生活习性,它会教你如何做一个机智、勇敢的人!

故事中的主人公有一个花一样没的名字——朱小朵。可她的性格却和她的名字完全相反。注销多淘气、好胜、善良、勇敢,还有点儿小聪明。

她会逗男生哭,回合好胜的男生pk,她还会打cs游戏,为了不让爸爸再打麻将,她就煞费心机的为爸爸做“麻将全席”。同时,她也会用计策帮素不相识的人讨回被窃的钱包,用爱心照顾一群无依无靠的小鸟,更会胆大的与人贩子进行智斗……

她就是这样一个风风火火的女孩子、一个调皮可爱的女孩子、一个英姿飒爽、聪明泼辣的女孩子!

怎么样?你是不是想对朱小朵的故事有更深的了解,那就快点儿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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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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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文字简洁、结构严谨;它内容丰富、影响深远;它博大精深、无所不容;它包罗万象、荒诞不经;它是一部充满神秘色彩的著作,它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山海经》。

《山海经》是一本上古时期的旷世奇书,介绍了中华大地的山川宝藏、异鸟怪兽、奇花异石,让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再加上质朴的没有任何修饰的文字,给人一种走进了洪荒、走进了原始时代的神秘而又敬畏的感觉。

而我,最喜爱山海经里的神话部分,它融知识性、趣味性、故事性为一体,让我们看见了一个个生动形象,活灵活现的神话人物。大刀阔斧、改天换地的盘古告诉我们,顶天立地、造化万物的人最美;神通广大、炼石补天的女娲告诉我们,正义善良、无私奉献的人最美;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卫告诉我们,天道酬勤、勤能补拙的人最美;坚韧不拔、永不言败的刑天告诉我们,顽强不屈、奋斗不懈的人最美;力大神勇、为民除害的后羿告诉我们,碧血丹心、虚怀若谷的人最美…这些神话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当年,“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已深得品读《山海经》的乐趣,而今天的我们亦能在愉悦中,通过这本书丰富想象、增长见闻、扩展视野、获取知识、启迪心灵。

我喜爱这寓意深远、历久弥新的神话故事,但是我更喜爱这沧海桑田、灿烂辉煌的先秦古籍《山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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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本好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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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是《小木偶匹诺曹的故事》,这本书不仅内容丰富,还蕴含着哲理。 The book I like is "The Story of Puppet Pinocao". This book not only has rich content, but also contains philosophy.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木匠制造了一个小木偶,并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匹诺曹”有一次,它出去玩了,迷了路。遇到了一位天使姐姐,匹诺曹生病了,天使姐姐给了它两颗糖果和一味苦药,告诉他喝药时吃,匹诺曹吃了糖,却不想再喝药了,就把药倒掉了。天使姐姐回来了,问他药吃了没有,他说吃了,鼻子就长长了一节,天使姐姐见状,又问他真的吃了吗,他支支吾吾的说吃了。这样,他的鼻子又长长了一截。匹诺曹有些害怕了,哇哇的大哭了起来,天使姐姐看了他一会,问,药你喝了吗?匹诺曹哭着摇了摇头,他的鼻子就“嗖”的一声缩了回去,匹诺曹也改正了错误。

在这本书里,我觉得匹诺曹虽然撒了谎,但却还十分可爱,他也为作业而苦恼,也为了游戏而欢笑。而天使姐姐呢,像一个会照顾人的“小阿姨”,在匹诺曹着急时,会安慰他,在匹诺曹任性时,会给他讲道理安慰他。除了他们,我还喜欢老实可爱的“红樱桃”木匠,亲切和蔼的“玉米糊”爷爷等人物。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就是:做人要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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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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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天又要数学考试了。”我抱怨地说,“要是能跳过明天的话就可以玩了。”想着想着,渐渐地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我看见桌子上多了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我马上跑过去拿起来,“不就是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书吗?”我嘀咕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皱眉的老爷爷,他慢悠悠地对我说:“我是时间爷爷,听说你想要把时间过得快一点,是吧?今天,我就帮你实现这个心愿,你只要在书上写出你想要到哪个时间段,就可以到达那个时间,但是,记住你写过的时间,只要写下,就永远回不去了。”听完时间爷爷的话,我心里开心极了。对这本有魔法的书更充满了好奇。

“那我先跳过什么时间呢?”我纠结道,“对了,先跳过今天早上的数学考试,到和小伙伴们编花绳的时候吧!”于是,我在书上写了“到今天和小伙伴们编花绳”果然,过了一会儿,我就到了“今天”编花绳,“今天”我玩得很开心,因为不用考数学,只有开心玩的时间。可是,明天又要上学了,对了,我要穿越到大学时,看看我考了哪所大学,我在纸上写了“大学时代”四个字,没过一会儿,我来到了我的大学时代,我找到了那个我,原来,我考不上大学,在农村种田,我觉得在农村种地好辛苦,我被火辣辣辣的太阳烤黑了皮肤,我每天都要在田里工作10个小时,好累好累。谁叫我小时候读书不好好努力,只想着玩,我后悔了。

看完大学时候,我又在纸上写了“成人时”,到“成人时”到那里我带着孩子干着沉重的农活,而隔壁家因为孩子是大学生,运用在大学所学到的知识科学种田,既轻松又高产。我又想看看我老时长什么样,于是,我就在纸上写了那“老年时”三个字。到那时,我病重了,走路要用拐杖,心里却在后悔少年时没有好好读书,想改却来不及了。终于,我走到了生命的终点,这可吓坏我了,脸上有一颗颗汗水,吓“死”我了。

“乐榕,起床啦!”妈妈说。原来是一个梦,我以后一定要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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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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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一本美丽而又神奇的书。翻开它,像飞进了童话世界,有美丽的小人鱼,善良的小女孩,聪明勇敢的少年;翻开它,想走进了梦幻王国,会飞的马,美丽高贵的女王,邪恶的音乐女神;翻开它,像··········美丽而又神奇的童话,带你领略人世的险恶,让你感受到童话世界是多美好,多神奇。美丽的风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相亲相爱,一切都充满了活力,生意盎然·········

一个个美丽的.童话,能让我们感受到童话王国的奥秘。童话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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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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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千千万万本不同的

在近几年里有一本非常喜爱的书要推荐给大家。

那天我去书店里看书走了一圈,没什么想看的书,走着走着突然我看见了一本封面非常有趣的书:

一个长的巨大无比的女孩,她有一头长发,但很奇怪,因为她的头发是大树的叶子,头上有几只小鸟,还有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抚摸着那个女孩的脸。他的脸红润润的,还有一双乌黑的眼睛,嘴唇小小的,脸圆圆的,但是晶莹剔透。看完之后我有点纳闷,哪里有那么大的人啊?看完书名我才知道原来是一棵“美人树”。这本书的作者叫汤汤,她可是一个很有名的童话作家,一打开书就看见了前言——“奇幻童年故事本

献给所有的孩子

送给所有的童年

过去的

现在的

将来的

永远的童年

——汤汤”

就是一段简洁易懂的话,也是至今为止我读过最短的前言。我打开了目录一共有十七章,排列顺序特别有趣,像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呢。

看完目录之后我又大略的读了一下,看到了很喜欢的一段:

几个月后土豆要求爸爸请木匠师傅把这棵冬青树做成一只小船,运到离村子很远很远的一条大河边,那天正是涨水的时候,水势汹涌,像无数野马齐头并肩,在天地间奔腾。小船一下水就挣脱了土豆的手快速打了几个转后顺流而下,它一颠一颠地蹦跳在水波之上。仿佛揣着无穷无尽的激动和快乐。

才过了不久,这一本精彩有趣的书就读完啦。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具有想象力,故事中冬青树骗了一个人,那个人又骗了另一个人,而另一个人就骗了土豆就这样,故事人的情节就展开来了。

希望我推荐的这本书大家也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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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里有个我初三作文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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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豪朱自清以其著作《荷塘月色》而享誉文坛。他的语言素朴缜密,清隽沉郁,字里行间无不充沛着自己真切的感情。然而,另一篇散文真正触动了我。那便是——《背影》。

《背影》描述了在家庭变故的情况下,父亲送别儿子远行的经过。其中,父亲在我上车前蹒跚地翻越过月台为我买橘子的情形最让我为之感动: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样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读着读着,我竟不由地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想起了那年那天……

“儿子,背包那么重,爸爸来帮你背吧!”说着他伸手便想来替我背包。我天真地笑了笑,说:“我能行的!”说罢一扭身,躲过了那双大手……到了车站,爸爸陪我有说有笑地等车,在那略显疲惫的脸上,竟也绽开了那么和谐迷人的笑容,他不顾自己是个成熟男人的身份,和我打闹,与我一同欢笑,打发等车这无聊漫长的时间。一会儿,车来了,他笑着送我上了车,我趴在车窗边,冲他招手,他也扬起那只宽厚温暖但有些粗糙的大手,朝我微笑,车子开动了,我却发现,在他转身欲去的那一刹他的眼底透出一丝依恋,一丝不舍,一丝牵挂,一丝落寞……他的背影,越来越小,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直至消失在这纷扰的人海中,无处可寻……不知何故,小小的我也默默地留下了眼泪。

他是我父亲,他不是最富有的,不是最温柔的,不是最神气的,不是最完美的。但那些我并不在乎,因为,他是最爱我的,最疼我的,最亲近我的,最关心我的!

父亲的背影,父亲的爱,父亲的笑,我都将一一将其铭刻在心间——那人世间亲情之所在。

从朱先生的《背影》中我看到了人间真情,领略到了深沉的父爱,也想起了这在另一个城市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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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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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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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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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谭杰豪

星期六的中午,妈妈做了一桌香喷喷的饭菜。妈妈发现儿子不见了,于是妈妈叫爸爸去儿子房间看一看,当爸爸推开房门的时候却看见儿子趴在地上,用手撑着脑袋津津有味地在看。爸爸叫了一声,儿子,吃饭了。儿子听话走出房间。

爸爸心想是什么书能让儿子看的这么认真呢?于是,爸爸弯下腰看了看这本书的内容,也入迷了。妈妈和儿子坐在餐桌前吃饭,发现爸爸又不见了,儿子去房间看了看,发现爸爸也在看自己的那本书。最后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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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成长在书中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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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小虫”,生活在书中,成长在书中,书是我的乐园,书是我的宝地,我喜欢看书,喜欢书带给我的快乐。来看看我的阅读公式吧!

一、阅读=快乐

阅读是快乐的。古今中外,很多名人更是对书赞不绝口。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也说过:“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运送给一代又一代。”而我对这些书更是视如珍宝,每一本书都带给我不一样的快乐。有时,它会为主人公的小幸运而感到庆幸,有时会为主人公的快乐生活而高兴,有时还会为主人公能战胜困难而欣喜。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所以我爱看书。

二、书籍=道理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宝贵的,书中的道理更是珍宝。我从小爱听童话故事,《丑小鸭》告诉我:不管我们现在怎么样,只要努力,就可以取得好的成果。面对学习的困难和关卡,不要自卑放弃,只要不屈不挠地奋斗,一步一个脚印……面对同伴的误解和嘲笑,不要灰心丧气,只要保守纯真的心,守得云开见月明……经历风雨之后必能见彩虹。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变成“白天鹅”!

三、翱翔=成长

我乘着小船,荡漾在书中知识的海洋上,观赏美景。

我是一只“小书虫”,热爱阅读。假如我是一只鸟,我愿插上书的翅膀,在空中翱翔;假如我是一匹马,我愿带上快乐和希望,在书的草原上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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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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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韦思桐

有一天中午,天气晴朗,妈妈穿着漂亮的花格子围裙,开心地做香喷喷的饭菜,而且还有我的最爱:白切鸡!饭菜做好准备开饭了。

妈妈让爸爸去叫儿子出来吃饭。嗯,儿子在哪儿呢?爸爸找了客厅、房、终于在他的房间里找到了儿子,可是儿子没有发觉,仍在津津有味地看书,爸爸大声地喊道;“儿子,吃饭啦!”爸爸这么一吼,把儿子吓得一蹦三尺高,赶忙跑出去吃饭了,爸爸很好奇儿子这么入迷到底看的是啥书,爸爸看了一下,原来是《父与子》漫画书。

儿子和妈妈准备要吃饭了,等了很久爸爸还没来,怎么回事?儿子就回去找爸爸,原来爸爸趴在他房间的地板上看《父与子》,连他进来都没有发觉,儿子也对着爸爸的耳朵大吼一声:“爸爸,吃饭啦 !”也把老爸吓了一跳。《父与子》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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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红楼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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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一首《好了歌》把我们拉进了《红楼梦》的故事中。

《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一部古典小说,也称《石头记》。全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的悲惨爱情生活为线索,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亡盛衰为核心,描写了当时封建社会不良现象。

《红楼梦》中,第一章的贾雨村最不容忽视,他见证了贾府从繁盛走向衰亡,同时他也是当时官场上,那些贪官的缩影。在第三章中,薛蟠上官场的前一天,他给了贾雨村一笔钱,希望他能够偏袒自己这一方,贾雨村照做了,这不就是因钱而草菅人命的那些所谓的“好官”么?

在书中,作者在铺垫后文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元春曾说过一句话:“大家可不要太奢侈了,省省吧,不然必有衰落的那一天!”可大家并没有听信,依旧该喝酒就喝酒,该玩乐就玩乐,该怎么花钱就怎么花钱,比如:螃蟹宴、建大观园(只为了元春省亲)、就连烧个茄子都要好几只鸡来配……看不到一丝一毫节俭的痕迹!这不正是贾府挥霍无度的表现么?

曹雪芹笔下的贾府,是繁华的、美丽的、精致的。可灾难也随之来临——一一次抄家,将原本繁华的贾府,一个人人都羡慕的皇家宫苑,洗劫一空。

这次抄家,将贾家从云端打落至凡尘,贾府的人死的死,伤的伤,出家的出家:王熙凤因过度劳累而死,林黛玉因病而终,贾母被气死后鸳鸯也随之自杀了,宝玉出家,宝钗搬回自己家……偌大的贾府一夜之间似乎变成了空壳。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中感慨万千,原来铺张浪费对一个家庭有如此巨大的影响,我想起了自己以前的挥霍无度,曾经随意浪费东西的一幕幕从我眼前闪过,“我太浪费了”。我开始反省自己的过失,不禁在心里想:一定要节省了,不能再无端花钱,不然,花钱像流水,根本找不回来!

让我们再捧起这本《红楼梦》细细地品味吧!相信你会有更多感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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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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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诗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每当我翻开一本书时,当书中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鼻而来时,我都会想起那时我与书为侣,与书密切不分的生活。

记得最早读书时是在幼儿园,那时我们只读一些文字较少,插画较多的幼儿书。真正接触到文字书时是在幼儿园毕业时,我的第一本文字书《小兔彼得和他的朋友们》承载了我对书最初的认识和喜爱。这本书是毕业时幼儿园同学送给我的。翻开这本书,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印入眼帘,当时的我对这么多的文字有些厌烦,可是读着读着却发现书海中畅游是那么的愉快!而且比读图画书要有趣得多!

开始上小学,我的阅读量大大增加,学会了查字典,也养成了不懂就问的习惯。在上小学中低年级读得令我印象最深的两书:《夏洛的网》和曹文轩的《青铜葵花》,两者各有各的特点,《夏洛的网》作者是E。B。怀特,作者把自己对友谊真谛的体会充分地融入到这本书中。记得读到夏洛为朋友命运而牺牲自己的段落“……在来过集市的数以万计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灰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陪在它身边……”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忍不住热泪盈眶。文章真挚的、如亲人般的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我相信,这就是书的特点,书的奇妙之处,它总能在你的心灵找不到归宿时给予你一个最温暖的归宿,也能使你丰富自己的心灵,这可是任何一个人都做不到的。

我与书的故事远不只这些。进入小学高年级时,我开始阅读更深一层的文章,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平凡的世界》、《简爱》、《红与黑》、《瓦尔登湖》等。而读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对生活深切的感悟:“有时我想,要是人们把活着的每一天看作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这时,我仿佛进入了作者心灵的深处,我发现读书不仅可以欣赏,观摩其它作品,书,更是人与人心灵之间的桥梁,通过这座桥梁,你可以进入他人的心中,与作者“聊天”。这使我们的生活不再寂寞,而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书是一架时光穿梭机,带我们穿越人类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闻名;书是一艘神奇的飞船,带我们认识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书还是尘世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人类前行时的道路;书更是一座通向光明的阶梯,为人类建起知识的道路。

书,是我一生的最好伴侣。让我们都成为爱阅读的人,让这个世界多一种交流,多一份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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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在书中找亲人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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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在世间,看美好的万物,总要多点想象力,顽皮而倔强也能成为逆境中的百合。

――题记

初次与安妮邂逅,是在四年级的暑假。妈妈工作完成回家,拿出了我最渴望的礼物:一本

书名是《绿山墙的安妮》。

那是一本讲述了少女种种成长经历的书,女主人公安妮如同一道炫丽的华光照进了我的心房。安妮很可爱,虽然她一头红发,满脸雀斑,是一个瘦小的孤儿,但,她并不自卑,。

她不会在相貌上低头,她用她丰富的想象力将自己想象成一位高贵美丽的公主。她把她身边一切的美好想象成人,给他们起名,就像一枝天竺葵,安妮叫她邦妮;又或者一棵樱桃树,被她封为“白雪皇后”……

每当我读到安妮与黛安娜互相认识的那一段,我都忍不住会心一笑。我和我的朋友也是在家长的撮合下认识的。

在那段美好的时光里,我们可以互相交心,玩耍。

安妮经历过许多意外而又奇妙的事情。比如,她和黛安娜疯着玩,气到了巴里小姐,最后却和巴里小姐成为了好朋友;她们饰演游戏话剧中的人物,意外遇险,却被她最讨厌的人帮助;她最亲爱的养父马修死去,让她再次被吉尔伯特帮助并冰释前嫌……

安妮用她生命中的精彩,化开了我心中的孤独与荒凉。

安妮有她的梦想与追求,她努力考上了女王学校,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她遭遇了生命中最大的打击:马修去世、玛丽拉失明,却仍能坚强的地在家中学习,并安慰玛丽拉,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

与她相比,我太懦弱了,遇到一点不值一提的挫折就灰心丧气。

读完整本书时,泪水已盈润了眼眶,我被她的乐观坚强与不屈感动了。那是一种无法表述的微妙感觉,透过安妮那双始终带笑的眼睛,我仿佛看到了我未来的道路。

路很长很长,旅途很难很难,但我会一直走下去,永不停止。

逆境中有一朵百合在生长,虽逆着风,但她有自己的信念,所以才在逆境中稳稳扎根,这是归宿。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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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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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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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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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男生贾里全传》

英国的威廉。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字就叫做《男生贾里全传》。这本书一直深深地吸引着我。它是中国著名作家秦文君的一部作品,这本书陪伴了共和国几代少年儿童的回忆,是新中国的一部优秀的儿童文学著作。

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贾里的初中生的故事,作者以一个中学生的口吻讲述了贾里的初中生活,通过一个又一个小故事,让我们了解了贾里这个大男孩的聪颖、热情、侠义,让我们也看到了他周边朋友的不同凡响。比如:胖头胖脑,爱耍小聪明的鲁智胜;争分夺秒学习的陈应达;有着一米七五的高个子,喜欢捋小胡子,对老师忠心耿耿的张潇洒……

这本书我十分喜欢,因为书中的情节描写十分生动、具体。这样的文字配上一些简单的插图,总能让人联想到当时的一些情节,仿佛置身情境中。这些用文字描绘出来的生活画面,情节引人入胜,语言幽默风趣,人物个性鲜明,非常富有时代气息和艺术魅力。

在这本书中有一段贾里和大盗搏斗的场景描写让我记忆深刻,“在关键时刻,贾里倒忘了要做什么英雄了,仿佛那种念头找都找不到,他只是生气,感到受了极大的侮辱,那冲力就是一种复仇的愿望。所以他就顾不上怕了,追了出去……”这段文字让我深刻感受到贾里心爱的物品被大盗抢走后的心情,以及少年人冲动的热血和强烈的自尊心。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有没有想走近贾里这个男孩?想不想了解不同年代少年的生活场景?想不想知道关于贾里的更多故事?快来看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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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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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我的世界里有很多书,但我心中最喜欢的书是老主人。

在小学里,有时你会看到很多人在关注老人,基于好奇,我会借一本书来看看老人,翻开第一页,觉得没什么,看到了几秒钟后,他们看到了第二页,然后忍不住看了第三和第四页,不知不觉就把整本书阅读,一天啊!这本书是如此的有趣如何,顿时心情开朗了很多,也有很多的话里面的话,那我真的很感激,正因为如此,每读一本书,我想去借一个,几天后,我想到的所有的老人,不仅给学校悲痛欲绝学校的学生不在意,功课也偷偷的看着,无法忍受,甚至课本,功课一落千丈,那么我不在乎,但直到妈妈开始阻止我,我知道的严重性这种情况,我抛开老人告诉我,他都看不到,才终于拉回功课,渐渐忘记这本书的存在。

直到有一次,要写作文,我一直在想一些词,又想不出来,翻字典又好无聊,突然间,我想起了老夫子,又在回头看了看老夫子,他用的词语我都看的懂,例如说:“原来如此、耐人寻味、一箭双雕......”,内容又不无聊,让我这一次的作文第一次得了五及分,这一次是他帮我立了大功,而不是让我又沉迷其中,使我知道,有趣的书,只能偶而看看,适时的放松一下,学习一下词语也是不错的选择。

许多人可能认为这本书不重要,但对我来说,他既有娱乐的效果,也有学习四个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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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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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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