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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友的作文【最新20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与书为友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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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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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学勤平生与书有缘。每次上市场总忘不了逛书店。如发现合意的新书,一日不买回,就觉得食不甜睡不香。

新书买回来,爱不释手,先必一气泛览,知其大意,然后躺在床上慢慢品读。因为我喜欢躺着看书,那样可以减轻身体负担,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说也奇怪,躺着看了几十年书至今视力仍然不差。品读后,我再将获得的感受写成读书笔记,有时时间紧就在原书勾画批注。因为我买的书大都是节衣缩食而来的,我觉得只有认真地读方对得起这些书和我自己。

书伴我度过了许多寂寞时光,给了我许多乐趣和力量。冬夜,窗外北风呼啸,我对着一盏孤灯入神地读着,忘记了寒冷和一切。春晨,我泡上一杯新绿,点上一只烟,伏案精读。茶香与烟香共绕,书味与世味相融,这时心中充溢着一种阅读后的愉悦。书使我关照了人生百态世时沧桑。在漫漫的旅途上,我经历了霏霏雨雪,跋涉过大漠荒原,在躁动的日子里,书给了我许多抚慰,消释了许多烦恼。每每捧上一本好书,读到忘形之处,灵魂飞出躯壳,精神不断升华。书使我明白了人生真谛:生命是美好的,但活着并非容易。在我们的生活世界里,由于人多事杂,必然会有很多碰撞,我们一定要多一份宽容和爱心。书使我懂得:路要靠自己走,自己跌倒自己爬起。即使前进路上坎坷泥泞,也要万难不惧,风雨兼程。

除了买新书,有时我也喜欢上旧书摊。买旧书便宜,用一本新书的价钱可以买好多本旧书,有时遇上珍品,那高兴的劲头不亚于发现新大陆。

一本本书买回家,日积月累,渐渐充塞了四周,当我准备清除一部分旧书时,我翻检着、抚摸着。一本书一片情节,一份机缘,昔日相伴在枕头案边,那情景,历历在目。而今却要掷它在地,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处置。因为没有太多的空间留住它,也没有当初的情缘去细读,我知道我做不了学问家,许多书留着没有大用的。于是我让昔日的文友和学生们挑选后,剩下的便一秤称给了那收破烂的小贩。四百多斤书装进了他特制的几个塑料袋里。小贩递给我一张百元大钞。目送他搬书下楼,我环视四周空落落的,屋子里的天地似乎一下子大起来。这个时候我分明地感觉到除了几本可怜的书以外,我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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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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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海一样广,书像蚂蚁一样多,书像花朵一样好看在这么多的书中选一本,实在太难了!

如果一定要选,我会选《林清玄散文》。

《林清玄散文》是分很多篇的文章,都是写一件亲身经历的事和对这件事的评价与感想,每一件事趣味性都很强,让人百看不厌;每一个启示都很深奥,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所以,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格式。

但是,如果一本书再好,不认真看,恐怕就没有一本喜欢看的书了。

所以,首先拿到这本书,我会先看题目,猜想内容应该讲些什么。再看作者,了解作者的亲身经历,接着看本书的内容,同时摘抄好词好句和不懂的`句子。看到最后,总结作者的写作方法,解答那些不懂的问题。最终,我会模仿作者的写法,自己也来写下,于是我仿写下了以下文章。跟死神拼搏

有一天,妈妈为了庆祝我单元考考了全班第一,妈妈大大方方地买了一箱螃蟹回家,差不多是在那天后的三天那晚上,当我打开保鲜盖,看见里面装得都是冰,我忍不住用手去摸一摸“哇!好冰!”我忍不住大叫。于是,我就叫来阿姨和弟弟,一起把冰给铲开,没想到铲完之后,突然看见有几只蟹还在动,但马上就不动了!我突然对他们无比敬佩,他们竟然打破生命的限制,克服种.种困难,从死亡线拉回生命线,尽管最终还是死的,但那一只只弱小、柔软的食物,却能有如此大的信心与和死神拼搏的毅力。令我惊叹,心想:食物都有这种心态,人物却未必有这种心态,我们真应该像它们学习。

还有一件事,记得我小区里有位90岁以上的老爷爷,他白发苍苍,皱纹满满。也无儿无女,他就一人住在一座小房子里,靠捡破烂为生。他竟然能在这种环境下存活下来,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忙,让我吃惊,他也是克服困难,走出来的,如果是有些人的话,要么就自杀了。生命,是可贵的,生命是有魔法的,它会在你有一种珍惜生命,克服困难的心态上发挥魔力,创造不可能。

书,是精神物质的粮食,最喜爱的书就像精神的粮食,希望我能去阅读并喜爱更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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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好书伴我行小学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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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我们遨游瑰丽多姿的知识海洋,领着你探索古今中外的趣事奇谈。它是人类文明的阶梯,是伟大智慧的结晶,是科学知识的宝库,它让人沉迷,它让人陶醉,这就是我爱看书的理由。

我是从5岁开始爱看书的,那时我经常看小卡片,上面有许多字是我不认识的,不认识的当然是由妈妈来帮我解答。我还爱看《天线宝宝》,妈妈知道了我的心思,马上给我买了一套《天线宝宝》,我高兴地手舞足蹈,马上爬到妈妈身上,亲了妈妈一口。

渐渐地我长大了,但还是爱看书。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突然弟弟在另一个房间叫我,弟弟喊了好几声我也没听见,他生气地跑了过来,看见我正在看书,一动也不动。于是,他捂住了我的鼻子和嘴巴,我才发现他在我身旁。

还有一次,我去书店看书,我踮起脚尖,轻轻地跨进店门,幸好没人发现。哟!头发被弄乱了,没关系,我终于可以看到书了。我想:咦?昨天放在哪儿了?读到第几页了?好像在右边第二排,第379页。于是我走到右边第二排,找到书,翻到第379页,高兴地看了起来。有时我还得注意店员,防止被赶出书店。

过了一会儿,我感到腿酸了,肚子也饿了,这时如果有人给我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再给我一张沙发,我吃完了再坐在沙发上接着看该有多好啊!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书店的日光灯开了,我才发现我已经在这看了好几个小时了,然后我合上了书,依依不舍地走出了书店。

读书给了我快乐,给了我知识,给了我丰富的想象力。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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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这本书真有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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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晚上,妈妈做好了一桌丰盛的晚餐,爸爸下班回到家、闻到饭菜的香味,就立刻坐到餐桌旁,着急着要吃饭。

妈妈微笑着说:“先等等,儿子还没来。”爸爸指着儿子的小板凳气呼呼地说:“这小子又去哪了呀?”妈妈指了指儿子的房间,爸爸一下子就明白了。他大步地走向儿子的房间,敲了敲门,可是没有人回答,爸爸只好推开门大喊一声说:“快去吃饭,饭菜都要凉了!”

这时候,儿子正托着头翘着脚、津津有味地看着。儿子祈求地说:“爸爸,你最好了,让我看完这本书再吃行吗?”爸爸坚决地说:“不行,现在马上去吃饭!”

儿子只好去吃饭,他嘟着嘴依依不舍地走向餐桌。爸爸看儿子走了,心想:这本书很有趣吗?他忍不住瞧了一眼,果然是一本有趣的故事书。

儿子和妈妈在餐厅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爸爸回来吃饭。妈妈可等急了,她指着房间对儿子说:“去,把你爸叫过来 吃饭!”

儿子闷闷不乐地去找他爸爸。他推开房门一看,呀,爸爸也趴在地上看那本故事书呢!儿子可开心了,他马上趴在地上和爸爸一起看书了,父子俩都忘了吃饭的事情。

妈妈饿得都等不及了,一生气就把饭菜全吃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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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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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阅读的女孩,一直陪我一起长大,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不少小故事

记得4岁的时候,我还没有上学,但很文静,不喜欢和小朋友们玩儿,呆在家里和爸爸一起读书。其实啊,那不叫读书,那叫“听书”,每天晚上我都让爸爸给我读故事。当爸爸读到感动人心的文字时,我的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止不住地往下掉;当读到主人公成功的时候,我的脸上也露出满意的笑容。是啊,我的情感总是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此起彼伏,我与书中的人物共悲欢,就像身临其境一样。

现在我长大了,已经是三年级学生了。自己能独立读书了。识的字越来越多,读的书越来越多,懂得知识和道理也越来越多。我有时和马小跳一起疯狂,有时和三国演义英雄人物一起征战沙场,有时和鲁滨逊先生一起精彩冒险。

现在,我还有个怪癖,就是吃饭的时候,总要拿着一本书,边看边把饭咽到肚子里。为此,每次吃饭的时候,遭到了爸爸、妈妈的抗议。我还总是打趣地说:“我做的都是正事啊!”但我还是在网上“百度”了一下“吃饭时看书的坏处”:既不利于胃里食物的消化,还会影响视力呢!看来这毛病得改啊!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有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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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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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很多好

暑假里,我就看了一本名叫《窗边的小豆豆》的书,这本书的内容深深地打动了我。今天,我要把它推荐给你们。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豆豆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8岁的小豆豆因为十分淘气,一年级就被退了学,来到了一所名叫“巴学园”的学校。一进校园,小豆豆就对整个校园十分好奇。巴学园有矮矮的树做成的门,有由电车做成的电车教室。在校长小林宗作先生细心的教育和引导下,渐渐地,小豆豆学会了怎样应该关心别人,学会了和同学们打成一片,一起玩耍,并知道了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在“巴学园”里,每个孩子都保留了属于自己的童真;每个孩子都是好孩子,他们一心想为别人做一些好事;这里没有歧视和嘲笑;这里是孩子们自己的乐园!

在这个乐园里,有身患残疾的泰明和高桥君,有活泼可爱的美代,有精通英语的宫崎君,有爱欺负人的大荣君,还有懵懂机灵的小豆豆。虽然,他们有的很顽皮,有的有身体缺陷,但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们身上有着别的孩子所没有的东西。

从书中,我们可以知道,小豆豆曾经想过要做一个了不起的芭蕾舞演员,要做让人崇拜的宣传艺人,要做朴实平淡的售票员,要做机警聪慧的间谍,但是这些“梦想”最终却都没有实现,但她仍然为自己感到高兴,这就是乐观、可爱的小豆豆。

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就是想让更多的人和我一起分享小豆豆成长中的欢乐,分享小豆豆成长中的悲欢离合,也是让大人们更加能理解孩子生活中的一切充满着童真的行为。请大人支持我们,理解并包容我们的小错误,这样才能成就一个个善良的孩子那颗纯真无邪的心。

相信你,一定会爱上这本《窗边的小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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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本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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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生活在农村,没有很富裕,买东西的钱都要省下来才有那么多,那时我特别想要一本《红楼梦》,因为那个时候总会在学校里面听见同学们在那里讨论这本书的内容,他们说的津津有味,而我什么也不知道,只能在旁边不懂装懂,他们说什么我都点点头。

后来我去书店看了那本书的价格,好贵,我一个月的零花钱都买不了,怎么办。在那之后,我把零花钱都省了下来,终于东拼西凑凑够了买书的钱,我高高兴兴的走进了书店,把那本书买了下来,回到家以后,我坐在院子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已经被那本书所吸引住了,时刻都不想放手。但是事情总不会一帆风顺的,那天回家,我在书包里面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家里也都翻遍了也没有,我心想:怎么办,我都还没看完怎么就不见了,那可是我一个多月的零花钱才买来的。第二天,我去学校也找了很久,还问了班里的同学有没有看见,结果还是一样,书真的找不到了。

回到家以后,我心事重重地坐在饭桌旁边,看着这些菜,我什么食欲也没有,感觉没有了那本书,我的生活都变得无色无彩了,妈妈见我这个样子问道:“宝贝,你怎么了。”我伤心的说:“我……我的书不见了,那是我辛苦攒钱买的,好不容易才有的。”妈妈听了说:“没关系,我再给你买一本就是了。”很快到了早上,我和妈妈来到了书店,妈妈看到价格以后惊呆了,我说:“妈妈要不不买了吧,我看同学的也可以的。”妈妈说:“没事,买。”妈妈拿起了书就去付钱,我拿到书之后,把它放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晚上吃饭的时候,我看着妈妈,发现她消瘦了许多,脸上多了些许皱纹,头发也白了,我看着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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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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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说“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惠普尔说“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大海中的灯塔”;高尔基说“爱护书籍吧,它是智慧的源泉”

倘若与书为“敌”,那就是与整个世界为“敌”,我是个爱书人士,有的同学会说“你太刻苦了,到哪都拿着本书。”我知道那是他在嫉妒,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假使有人破坏了我的书,我会雷霆大怒,也会潸然泪下。如果有人愿意拿本新书换我手中多次翻阅而略显苍老的旧书,我会决绝的谢绝。我喜欢手头、卓头、床头,总有悦心的书陪伴,这将是一生的幸事。书在左右,或信手闲翻,或倾心细读,或一笑看过,或反复品读,芬芳盈口,满心余香。

追其根源。我以前也很不喜欢书,见到语文就头大,更别提读书了。我的数学能考满分,语文也能不及格。唉,本以为我与书无缘,可没想到后来《西游记》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吸引了我;《安徒生童话》催人泪下的故事打动了我;《格列佛游记》入木三分的粉刺警醒了我。或是淡淡的讲述,或是澎湃的呐喊,那一个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轮番登场,将我与书的缘分系在了一起。其实,书本无言,却在默默中与读懂他的人实现心灵的挈合。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每天都需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班有的同学通过订阅杂志,有的通过自己购书来满足自己对书的渴求,而我趁着中午半个多小时的午休时间钻进阅览室,畅游在书海。看书的时候固然美好然而最痛苦的就是那短暂的时间的结束,那时间大姐高举着“公平,公正”的牌子,而无情的将我与书分开,每每离开阅览室时我只能不舍的回头用无奈的目光与它们告别,它们也流下了不舍的泪水,想挽留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读书,喜欢享尽这不为所役的人生。在山穷水尽时,随意躺下却又找到内心另一座恬静闲适的村庄······。多谢书的多年陪伴,我与书的故事还将继续,何止《海底两万里》?何止《一千零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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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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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人间,我爱春天芬芳的花,爱夏天欢唱的鸟,爱秋天飘香的果,但我最爱的还是冬天那晶莹剔透的雪。

每当看着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我心中总有一股说不出的愉悦与激动。那晶莹和洁白的雪,传说中每片雪花,都是一个精灵,带着上帝的祝福,飘飘扬扬,在这喧闹的城市显得纯洁而高贵。

银灰色的天空飘洒着雪,雪花飘飘,宛如银蝶翩翩起舞,一团团,一簇簇的雪,铺天盖地而来,天地白茫茫的一片,看不清房屋,看不清树木,看不清山头,看见的只是重重叠叠被扯碎的棉絮,大片大片的雪花,玲珑剔透,洁白如玉,婀娜秀逸的神韵,玉洁冰清的风采,优美多姿的精灵,如轻歌曼舞的天使,美丽的雪花在北风粗犷的乐曲中,笑嘻嘻地摆弄六角形的身体,乐呵呵地扭动纤细的腰肢,慢悠悠地整理着小巧的衣裙—————飘扬的雪花像鹅毛,像银星;上下起舞,像玉屑,似柳絮,煞是美丽,小雪花在快乐的舞步中渐渐长大。曾聆听到小雪花的吟唱。梦中的吟唱。不久她便在黎明之时伴着晨光。而来,是不是要展示那颇让她自豪的杰作。数不清的冰花霜锦,说不尽的银枝玉叶,看不厌的珊瑚琉璃,真可谓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孩子们笑声追随着雪粒漫天飞舞,演绎了一出冰雪中纯真无邪的美丽童话,远望,飞雪弥漫,似烟非烟,似雾非雾,迷蒙一片。

雪虽然来得匆匆,去得匆匆,转眼即逝,但它那短暂而美妙的一生,却为人间带来了生活的不凡,平添了与众不同的神秘与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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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与书同行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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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闲品唐诗宋词,感受诗人心境。我仿佛看到了陶渊明在田园里边劳作边低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是那样的洒脱;仿佛看到了马致远向我走来,诉说“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凄凉;仿佛看到皓月当空,辛弃疾却遗世而独立,一路寻觅,发出“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慨。

与书同行,畅谈现代经典,感受时代背景。读《骆驼祥子》,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却被现实所压迫,最后堕落为“城市垃圾”,感受到现实的残酷与无奈;读《狂人日记》,感受到在社会种种压迫下总会有反抗;读《茶馆》,一个茶馆内汇聚着各色人物,各种对立冲突,更加了解那个时代的悲情,让我更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

与书同行,学习外国文学精粹,了解世道人心。《雾都孤儿》让我知道了过去英国小孩的贫困生活。《简爱》让我看到一个永不言弃、洗净铅华的女子,敢于与命运抗争。她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生活不幸并没有将她打垮,反而让他收获了爱情。《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看到保尔在敌人严刑拷打下坚贞不屈,在枪林弹雨中勇往直前,他是千千万万英雄中最光辉的一个!

生活没有了书,便如鸟儿没了双翅,鱼儿没有鱼鳍。书塑造我的灵魂,开阔我的眼界,增长我的见识,人生路上若偕一颗诗心,采一束墨香,与书同行,岁月自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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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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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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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读了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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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许多名人、作家都是非常喜欢看书,也说出了自己对书的看法。我也很喜欢看书,我觉得书就像一位好的老师,也像一个温馨的家,还像一位能帮你解答问题的朋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叫做《恐龙未解之谜》。这本书记录了许许多多关于恐龙的有趣的资料,让我爱不释手,因为我对科学家是怎么发现恐龙的足迹很感兴趣。

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和《工地中发现的小恐龙》这两章。

《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这一章是讲了在某一个工地里,施工人员发现了一窝小恐龙蛋,接着,恐龙蛋裂开了,竟然出现了几只可爱的小恐龙!看见这一幕,施工人员惊呆了。心想:恐龙不是在没有人类的时候早灭绝了吗?怎么这里还有啊?他们又惊又喜。这个消息惊动了科学家们,他们把它放到温室里养殖。真希望小恐龙们能健康成长呀!

我不但对这一章感兴趣,还对《恐龙蛋壳为什么变薄了》这一章感兴趣。这一章讲了恐龙蛋壳变薄是因为天气的变化和因为环境的变化。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事要和科学家们一样认真思考。学习上我也有这样的事。

在课堂上,当老师问起一些关于恐龙的问题时,其它同学回答不出来,我就知道。老师还夸我知识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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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书是我的朋友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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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学识,激励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小的时候,我是一个爱听故事的小朋友,总是缠着妈妈,嚷着要听睡前故事啦,或是一千零一夜啦等等,每次我都听得如痴如醉,仿佛自己已经被带到童话故事里去了。慢慢地,我长大了……

而当我长大了,认识了许多字,不需要妈妈再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我却渐渐地不太喜欢读书了。

当妈妈也发现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热爱故事,热爱书以后,她便每天都催促我读书,还给我们买了许多本新书,并命令我尽快把它们看完。

于是,我就在妈妈的督促下开始看第一本书。我简单地翻了翻,发现它不仅只有文字,还有许多插画呢!我对它们的兴趣一下子燃烧了起来,我从头开始看,呀!还有点儿意思,越往后看,越有意思,令我从此爱不释手。

就这样,我把妈妈给我买的所有书都看完了,在不知不觉中,我又爱上了书。是书让我不断地成长,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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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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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来,我读了许许多多,而且常常会随书中人物的命运而喜怒哀乐。读书要字字句句地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读出味道。

我欣赏苏东坡“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洒脱,赞佩岳飞“待从头收拾旧山河”的豪迈,赞叹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神笔,更敬佩林则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胸怀……我不仅畅游诗词的海洋,还汲取童话、散文等营养。我从《皇帝的新装》中知道了“高贵”者的愚蠢,《卖火柴的小女孩》将圣诞之夜富家人的灯红酒绿同饥寒交迫的小女孩的悲惨境遇作了对比,犹如血泪控诉。

我的生活因为书而变得轻柔、缥渺,真像独自走在空中,拨开挡住视线的云层,看到了一个又一个海阔天空的新境界。记得有一次,我得了角膜炎,医生说有做手术的必要,不过术后会留下伤疤。为此,我的心中有了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这段时间,家人们总是无微不至地照料我。可我却丝毫不领情,常常以冷脸相对,有时用砸枕头来发泄内心的愤怒,接着便是一阵痛哭。偶尔我会被恶梦惊醒,随之就再也不肯入眠,因为我怕在梦中又遇见那个眼睛有伤疤的我。

直到有一天,我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对生命和生活的热爱和坚强的意志,与困难和病魔的顽强搏斗,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使我拨开了心头的阴云,让阳光的重新照在我周围。

就此我积极配合家长与医生,皇天不负有心人,做完手术后,居然没有留下伤疤!的确,我的生活因书而精彩,不管岁月怎样流逝,我依然会在书页中采撷生活最艳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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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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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这不是在说我的同学——鲍瑾辰嘛,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也不卖关子了,接下来听我慢慢道来。

“叮零零……”婉转动听的下课铃从我们耳边响起,像是在叫我们出去活动。同学们像一群小兔子又蹦又跳地走出教室。只有鲍瑾辰仍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纹丝不动,只见她手捧一本课外书,正津津有味地读着书。为什么她这一心—意?哦,sú话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到这儿,我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每次语文课她的精彩回答都是从书中提取呀!时间像坐上了动力十足的火箭“嗖”地一下就奔到了放学时间。那个手捧书,一边走路,一边看书的女孩,不正是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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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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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诗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每当我翻开一本书时,当书中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鼻而来时,我都会想起那时我与书为侣,与书密切不分的生活。

记得最早读书时是在幼儿园,那时我们只读一些文字较少,插画较多的幼儿书。真正接触到文字书时是在幼儿园毕业时,我的第一本文字书《小兔彼得和他的朋友们》承载了我对书最初的认识和喜爱。这本书是毕业时幼儿园同学送给我的。翻开这本书,一大段一大段的文字印入眼帘,当时的我对这么多的文字有些厌烦,可是读着读着却发现书海中畅游是那么的愉快!而且比读图画书要有趣得多!

开始上小学,我的阅读量大大增加,学会了查字典,也养成了不懂就问的习惯。在上小学中低年级读得令我印象最深的两书:《夏洛的网》和曹文轩的《青铜葵花》,两者各有各的特点,《夏洛的网》作者是E。B。怀特,作者把自己对友谊真谛的体会充分地融入到这本书中。记得读到夏洛为朋友命运而牺牲自己的段落“……在来过集市的数以万计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灰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陪在它身边……”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忍不住热泪盈眶。文章真挚的、如亲人般的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我相信,这就是书的特点,书的奇妙之处,它总能在你的心灵找不到归宿时给予你一个最温暖的归宿,也能使你丰富自己的心灵,这可是任何一个人都做不到的。

我与书的故事远不只这些。进入小学高年级时,我开始阅读更深一层的文章,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平凡的世界》、《简爱》、《红与黑》、《瓦尔登湖》等。而读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海伦。凯勒对生活深切的感悟:“有时我想,要是人们把活着的每一天看作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这时,我仿佛进入了作者心灵的深处,我发现读书不仅可以欣赏,观摩其它作品,书,更是人与人心灵之间的桥梁,通过这座桥梁,你可以进入他人的心中,与作者“聊天”。这使我们的生活不再寂寞,而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书是一架时光穿梭机,带我们穿越人类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闻名;书是一艘神奇的飞船,带我们认识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书还是尘世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人类前行时的道路;书更是一座通向光明的阶梯,为人类建起知识的道路。

书,是我一生的最好伴侣。让我们都成为爱阅读的人,让这个世界多一种交流,多一份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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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本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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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一本好书会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快乐和丰富的知识。

朋友们,你们喜欢读书吗?我想向你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是由主人公鲁滨逊写的(自传体小说),有的小说一般都是编造出来的,而这本《鲁滨逊漂流记》所写的内容都是真实的,绝无一处是编造的,就比如:中国的“四大名著”《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都是由作者把一件小事扩大为大事才形成的,也就是说他们都是编造出来的。那么编造出来的和真实发生的,你们喜欢看哪个呢?当然是喜欢看真实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记得书中有一处是这样写的:“我已经待在这里很长时间了,甚至连今天是几月的几日我都忘了。我是多么渴望能有个人来陪着我说话呀!虽然也有,但它只不过是一只陪伴我很长时间的小鸟呀!”在这几句话中,我们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孤单和无助。还有一句,我也是挺喜欢的,它是这样写的:“我现在非常想念我的父母,我不该为了航海而抛弃我的父母和我的兄弟姐妹,现在我只能祈祷上帝了,幸亏我在那条废弃的小船上发现了这本《圣经》。在我没事的时候,只有读读《圣经》才能让我解闷。”这几句话中,鲁滨逊充分地写出了他在危难的时刻,第一想到的是他的亲人。而在无聊时刻,不是像(现在的)我们玩玩手机,而是看书。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多读书。

在这本《鲁滨逊漂流记》中,我学到了一些在危难时刻求生的技巧,比如:做木船的方法和做房子的方法。

最后希望大家马上去新华书店,买这本书,好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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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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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许多第一次,面对第一次必须去尝试,不能退缩。”《苦儿流浪记》这部小说就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雷米——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慈母的呵护下过着虽然贫穷但宁静的生活。凶恶的养父把他卖给了一位品德高尚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于是他一路与动物为伴,靠卖艺杂耍谋生。新主人遭怨入狱后,他邂诟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主人为培养他成为真正的人,把他领走,他又开始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艺班的动物惨遭狼口,主人又冻死于绝境。后来他侥幸被一家花农收养。这个“避风港”不久也维持不下去了,他只得又加入了“黑煤子”的行列,偏偏又遭遇矿难,九死一生方见天日。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寻亲紧急又误入有嫌疑的假生父之手。最终,他在好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夫人。小说以大团圆结束。 The protagonist of the novel of the ministry is Thunder — an unknown abandonment of a life, and was adopted by a French farmer. Lei Mi is kind and innocent, and lives a poor but quiet life under the care of the mother. The fierce adoptive father sold him to a mysterious stray artist, so he was accompanied by animals and made a living by art. After the new owner was resentful, he criticized a kind lady and lived a luxurious yacht life. The owner cultivated him as a real person, led him away, and he began to wander again. On a snowy night, the animals of the art class were tragically wolf, and the owner frozen to death. Later, he was lucky enough to be adopted by a flower farmer. This "shelter" could not be maintained shortly after. He had to join the ranks of "black coal". After he learned his life, he was urgently and missed the suspected fake biological father. In the end, he found his biological parents with the help of a good friend. It turned out that she was the noble lady. The novel ended with a big reunion.

小说的作者是法国多产作家埃克多、马诺。《苦儿流浪记》家喻户晓,曾被译成英、德、日等多种文字,并被搬上银幕。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重要的代表性。

这样好的小说,快去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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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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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说到这里,你们一定都会问:“爸爸怎么可能被装在口袋里呢?”这一点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很疑惑,但现在我明白啦,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著名作家杨鹏的代表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杨鹏发明的身体调换机,这样杨歌和他的爸爸都可以随时和别人交换身体。在这本书中,杨歌的妈妈只要一吵杨鹏,杨鹏就会缩小一尺,一直到现在,一米八的爸爸便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啦!

我特别羡慕杨歌,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可以随时随地都带着他,这样杨歌就有一个可以陪着他玩的小伙伴啦。而他的老爸有一个身体调换机,杨歌就可以随时和别人调换身体了,如果我也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并且还有身体调换机的话,我就想变成《王者荣耀》的创使人,把这个游戏给黑了,这样就没人再玩了,没人日夜沉迷于游戏了,那是多么的好啊!

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告诉了大家,杨歌的爸爸不能把身体调换机发布出来,虽然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还是很自私的,他们为了钱财,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不然世界会是非常不和平的。

杨鹏有一颗永远长不大的童心。而且他还非常幽默,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那瘦小的身子,把它显得还没有杨歌大的岁数似的。并且它变小了显得他更加淘气、不懂事,就像个三岁小孩儿似的,就年比他大十几倍的杨歌也有几分怕他,杨鹏可真是一点也不安分啊!

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好友!它让我拥有奇妙无比的想象力,让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呢!它可真是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找来给看一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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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西游记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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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曾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我最近在看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而我要向大家推荐的就是这本神秘的《西游记》了。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长篇章回体浪漫主义神魔小说,是神魔志怪小说中成就最高的。《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思,字攻忠,号射阳山人,他是明代人。

这本书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但是我最感兴趣的一章是《偷吃人参果》。唐僧师徒一路西行,来到了万寿山五庄观,观里的人参果能让人延年益寿。未经允许,悟空八戒偷吃了人参果,观里的小道发现后气势汹汹来与唐僧理论,悟空一气之下推倒了人参果树。闯下大祸,师徒四人只好连夜逃出了五庄观,镇元大仙外出回来得知此事后,追上唐僧师徒将他们捉拿回了五庄观。幸亏观音菩萨相助,救活了人参果树,师徒三人才没有受皮肉之苦。送走菩萨、和三星之后,道元子信守诺言,与悟空结为兄弟,唐僧和观中弟子都来道贺,他们一直到很晚才歇息。而我也入迷颇深,看到很晚才休息。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们了解了很多历史,结识了许多人物,我也希望大家认真去读它这本书也是我们人生必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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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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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书,是意大利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代表作,家喻户晓的《爱的教育》。

我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有一句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能引发千万人的思想。就是这句话,让我完全沉浸在这本书的故事里。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新朋友:主人公安利柯,“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乐于助人的卡隆,可怜的奈利……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小学生的口吻写了主人公一年的所见所闻,记录了在学校和家里的故事,把爱和美全部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写日记的方式来写作,但每月都有一篇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通过朴素的语言,使我知道爱是无私的,爱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爱是人人都需要的!

这本书让我记住了一句话:世界到处充满爱。如果你想更多的感受爱的故事,就看看这本书吧。我想这本书一定会让你身临其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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