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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友的作文【精彩20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与书为友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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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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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给大家推荐的名叫《人类群星闪耀时》,这本书共讲述了14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决定世界的一分钟”。

在1815年的滑铁卢战役中,拿破仑想要击败威灵顿军队,还要抽调一部分军队去跟踪并追击普鲁士军,他把这个重要的任务交给了格鲁希。格鲁希不是气吞山河的英雄,也不是运筹帷幄的谋士,而且一名性格中庸、唯唯诺诺、畏首畏尾的将军。拿破仑对他委以重任,格鲁希却并未意识到拿破仑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当他的军队听见远处传来大炮的声音,那是滑铁卢战役开始了,他们所在的地方距离战场最多只有三小时的路程。他手下的军官都强烈要求格鲁希去支援拿破仑,可他拿不定主意,胆小怕事地死抱着写在纸上的文书,那是拿破仑的命令:追击撤退的普军。他不知随战争的战况进行变通,思考的这一秒钟决定了他自己、拿破仑和整个世界的命运,最后他因为没有及时支援拿破仑导致滑铁卢战役的失败。

在这场战役中,格鲁希失败了,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罗斯柴尔德却抓住了机会。他及时得到拿破仑战败的消息,回到英国进行大宗的证券投机买卖。让自己成为近代金融有影响力的人物,也让“罗斯柴尔德家族”成为世界的金融世家。

在这个事件中,拿破仑用人不当导致他的失败;格鲁希墨守成规、胆小怕事也注定他不能成功;罗斯柴尔德却能抓住一个至关重要的机会让自己获得了大量的财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机会会降临在每一个人的头上,我们必须勇敢、果断,还要有智慧,才能牢牢抓住它。抓住这个机会,即使一个资质平庸的人也能平步青云。机会在短暂的一瞬间,错过了这一瞬间,它绝不会再恩赐第二次。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理由,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也能去阅读它、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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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与书同行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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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孤独无助的时候,是你在黑暗中为我们点亮一盏心灯;在我遭受挫折的时候,是你为我指引前进方向;在我茫然无措的时候,是你赋予我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你是我的良师,更是我的益友,。

打小,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清晰记得,小时候,妈妈每晚为我读睡前故事,那生动有趣的情节,活泼可爱的人物,惟妙惟肖的图画,隽永深刻的哲理,交织在一起,点缀着我金色的童年,在我那稚嫩的心田里,播下了一颗又一颗书籍的种子。

渐渐的,我能看懂汉字了。妈妈送给了我人生中第一笔财富——注音版《安徒生童话》。我第一次捧起了散发着浓浓书香的书籍,第一次用指尖真正的触摸那洁白如雪的扉页,也是第一次全身心感受那灵动的文字,体味那翻书的快感。

在《安徒生童话》里,我为化作泡沫的小美人鱼而感到惋惜;为心狠手辣千方百计残害百姓雪公主的皇后而感到愤怒;为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变成了白天鹅的丑小鸭而感到欣慰;为王子和公主幸福美满的结局而感到欢喜……一串串美丽的童话,激发了我对美的神往。

在《安徒生童话》的陪伴下,我愉快地走过了小学的第一年。之后,越来越多的童话开始步入我的生活。于是,我变了。我从那个什么也不懂的孩童,变得乐于去挖掘生活中的真、善、美,并开始用豁达的眼光看世界。

后来,我步入了高年级,我的读书世界已经不再满足于童话,我的阅读范围也变得广广阔了起来。

从毅力非凡的鲁滨逊身上,我懂得了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从饱受命运不公的简。爱那里,我学到了要敢于同命运作斗争,永不屈服;《老人与海》,教给我勇气的可贵;《爱丽丝漫游奇境》,告诉我童心的美好。

今年,我成为了一名初中生。骤然增多的作业如暴风雨般朝我席卷而来,但我没放弃我的爱好,闲暇之余捧起一本书读,成为了我消遣的最佳途径。

《朝花夕拾》中正直倔强的范爱农、严谨热诚的藤野、朴实愚昧的长妈妈、爽直公正的无常吸引我爱不释手;《西游记》中疾恶如仇的孙悟空、憨态可掬的猪八戒、忠厚老实的沙和尚、信念坚定的唐僧无不给我以前进的力量。在书的陪伴下,我乏味的生活也多了几分乐趣。

在饱读诗书的过程中,我写作的灵感变得越来越丰富。每当看到那一篇篇被语文老师打上“传观”的作文时,我便会从内心生出一种成就感。我想:“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知识的种子,结出智慧的硕果!

与书同行,不负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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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有书真好初三作文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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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活中有一位伙伴,它也是一位无言的老师,它们有一个总称——。说起书来,大家并不陌生。书在生活中充当着必不可少的角色,它是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下面给大家讲讲我与书的一天吧。

清晨起来,古诗书映入我的眼帘。“一天之计在于晨”,清晨记忆力最好,这大好时间我可不能浪费。有人把风景比喻“如诗如画”,可这风景哪及这诗中美:田野、瀑布、青山、碧波荡漾……不知不觉中,我便沉醉于诗的世界里……

到了中午,我又拿起名著开始翻阅。无意间找到了《西游记》。正好,回味一下经典吧。看到“悟空三打白骨精”的片段,我看的又气又急:悟空的神情、动作描写的惟妙惟肖,仿佛就出现在我的面前。看着看着,我便进入了梦乡。在梦中,我仿佛见到了他们:师徒四人走在黄昏的路上,悟空在最前面,左跳右跳,看这看那,一会不闲着;唐僧骑着马,猪八戒扛个耙子左摇右晃的说:“猴哥,你慢点儿走,老猪我走不动了!”而沙河僧挑着两大包东西说:“二师兄,快点儿走吧!不然师父一会又好说你了。”而悟空则大骂到:“八戒,你这个呆子”……

在下午,我就会看些小说、寓言故事,像《伊索寓言》、林海音的《城南旧事》、鲁迅的《朝花夕拾》……每本书中都隐藏着一只小精灵,使我对书爱不释手;每本书都有一个美丽的故事,让我对美好的明天有了全新的认识。

书——我们不能没有书。没有书的日子像鱼儿没有了水,鸟儿没有了翅膀,孔雀没有了羽毛……书,是我生活中的伴侣,它没有华丽的外表,但它有缤纷的内容,有助我成长的真谛。有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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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推荐的一本书红楼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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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它会给我的知识,会带给我们快乐,会治愈我们心中的伤疤。我认为我们最应该读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我先简单的介绍一下它。《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它是曹雪芹和高鹗所著。前80回是曹雪芹所著,后40回是高鹗所续。这是本很深奥的书。它前面的情节往往暗示着后面的最终结果,我如痴如醉地读着它。他是磁铁,我就是铁屑;他是水,我就是鱼儿;他是森林,我就是鸟儿。

《红楼梦》里有几个章节,在我心中曾掀起了巨浪。

第一个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刘姥姥是贾家的远方亲戚,因遇事而求助于贾家。这时,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因刘姥姥说话风趣,又因凤姐是一个见风使舵、想逃贾母欢心的人,就把她引荐给了贾母。贾母一见,就真心喜欢。有些小片段不由得让我发笑,因这一笑妈妈就很疑惑的问我。

“你怎么啦?突然笑干什么?发神经啊!”

“我没有发神经!”我反驳道。

“没发神经还笑,肯定是有事情,快说。”

“我看书呢,这个片段很好笑,我就笑笑。”

“哦。”

到这里,你可能会问:到底是什么让我发笑呢?听我一一道来:一直凤姐对刘姥姥偷偷地说,“我们这里有个规则,在饭前要说一段小令。我恐你不会,我给你说一个,记住它“。”刘姥姥明白了。到吃饭的时候,突然站起来口中念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说完,便鼓着个腮帮子,大家呆了一下,便领悟了,接着全都大笑。史湘云一口饭喷出,黛玉笑得俯桌哎呦!宝玉滚到贾母怀中,贾母只叫心肝;薛姨妈喷茶,探春饭合在迎春身上,惜春让贾母给肉肠子,吃饭的人没有一个不笑的。从此以后贾母就越发喜欢她了。但是,吃饭时当刘姥姥不小心落了个小巧的鸡蛋,那一个就价值千金,刘姥姥刚想拿起来,不料被下人拿去喂猫了。这样的行为暗示着后面贾家必然衰败的结果。甚是可惜呀!但忽若一想,这也合情合理。连一个下人都这样不珍惜东西,那就别说其他的人了。

第二个是王熙凤借刀杀人的故事。读完心中充满愤怒和惋惜。王熙凤因为不喜欢尤二姐,便利用秋桐。她假心假意的劝秋桐:“你年纪轻轻不只事,她现在是二房奶奶,我还让她三分,你去硬碰她岂不是自损其死?”秋桐听了,天天破口乱骂,“奶奶是软弱人,那等贤惠,我做不出来,我眼里容不得沙子”。这让很多人误会了尤二姐,后来又请来一个太医,把尤二姐胎中的男胎打了下来。至此尤二姐被凤姐折磨的很糟,最终,吞生金走向死亡。先不说尤二姐吧!秋铜也是一个容易被骗的人,被凤姐的三言两语给骗了,也是被蒙在鼓里的可怜人呀!唉,真是可悲!

第三个是黛玉魂归高天。说起来也觉可怜。当年也是掌上明珠,但常年有病。至此,贾母、凤姐等一行人,为了宝玉而想冲喜,所以瞒着宝黛两人,但傻大姐不小心说实情,黛玉万念俱灰。回至房中,就病情加重。当宝钗成亲那一日,黛玉在那死亡之前,讲那就帕和诗词都烧了。做完之后听黛玉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说到好字,浑身冷汗,不做声,身子便渐渐凉了,黛玉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当时黛玉气绝,正是宝玉娶宝钗的时候(刻)。

我又悲又愤,心里琢磨黛玉也是一个痴人,但也可怜,为宝玉而留,为宝玉而去;宝玉也是个呆人,不知娶谁,也糊涂过头了。可是在此之前,宝玉用假意试黛玉,黛玉也如此。这最后结果不是出乎意料,因假意试假意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我想,黛玉最后想说的应该是“恨”吧。

满纸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是中国小说的最好的艺术作品。要想了解,请认真去读吧。它是一本应该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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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以书为知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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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源头,是知识的海洋,是知识的果实。它充实我的生活,斑斓了我的岁月,伴我成长,让我从知识浅薄的小孩,变成博学多闻的少年,让我的知识储备得越来越多。

记得早先幼儿园时,我常常听妈妈讲一些童话故事,随着好奇心的增加,我一个人直接拿着《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看了起来。看了《丑小鸭》,我懂得了做人要自信,每个人都有可能是一只白天鹅;我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看到了悲情与伤感,懂得了怜悯。我在这些故事中,感受到了生活中的真善美恶,这也为我与书的结缘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等到小学,经过老师和同学的推荐,我爱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就是拿得起,放不下,我沉醉在那乱世的氛围当中,沉浸在那“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天下当中。三国的情节跌宕起伏,第一次,我为关羽败走麦城而紧张,为他的死感到惋惜。第二次,我看到玄德死了,把书丢在一旁,不想看了,过了许久,我才再次拿起书本。第三次,我看到诸葛亮死了,心中更是悲痛万分,把书丢在一旁,不知什么时候再拿起读完的。三国这本书告诉我,事业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事情不都是称心如意的,有时也会与理想背道而驰。我不禁感叹“书,吾之良师也!”

初中时,我开始接触深层次的中外名著。《骆驼祥子》中主人公祥子让我看清那时社会的腐败与黑暗,而结局告诉我,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不会成功。在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中,我感受到了外国小说家的想象力何其丰富:当我们没有发明直升机时,小说中的人物已乘坐直升机来去自如;当我们没有发明潜艇时,小说中的人物已乘坐潜艇跨越海洋。我恍若走进书本,走进作者笔下的故事,走进那个年代,感受世态炎凉和人生的酸甜苦辣。

我以书为知己,它不仅是我的良师益友,更帮助我了解到了社会的本质,体察人心。人生路漫漫,与书为知己的我,会成长,生活会变得更加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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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书中的亲人作文600字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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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如精神世界的支撑,它无时无刻陪伴在你的左右。它可以使人放松,使人远离喧哗的都市,使人进入一番别样的天地。

书的江湖,普通人不懂。只有那些在书雨中洗礼过的人,在书海中沉思过的人,在知识的天空中飞翔过的人,才会知道。

书中有什么?书中有你想要的文化,有你想要的世界,有你想要的亲人

书,就像是你的一位亲人,它诠释了世间万物,人文地理,甚至一些情趣小事。

书中有亲人――听起来也许很可笑:“什么?书中也有亲人?”

是的,书中也有亲人!它有着你精神的血脉,它引领着你的前进。在未来的奋斗中,书会陪伴着你的一生。它胜过很多亲朋好友,胜过你的酒肉朋友,胜过你的死党同学。

当然,这么说,有些过于夸张了,不过句句都是老实话,有谁敢说他这一辈子都不看书的?

亲人,不能陪你过往后余生,但是书中的亲人可以!

虽然不能说话,不能交流,但它们无时无刻、无微不至地关怀着你。在你累的时候,使你轻松;在你痛苦的时候,使你快乐;在你止步不前的时候,给你勇气。

书是什么?书就是你可以依靠的亲人、朋友、家人!

然而,在今天的世界,在你的周围,能抽出一点时间静下心来看书的人,恐怕屈指可数!包括你自己!

朋友,多读书吧!去领略书中的亲人教给你的知识。你不去读它,怎能知道它的好与坏?你不去读它,怎能知道其中句句深奥?你不去读它,怎能知道它用心良苦?

朋友!你今天读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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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朋友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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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非常喜欢读,他叫谢宇博,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看到书之后会散发出光芒。厚厚的嘴唇,不是特别爱说话,胖胖的身子,个头也不算太高,我们俩很早以前就是好朋友了,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真是视书如命啊!

一天,我跟好朋友正在操场上踢足球,朋友一个回旋踢,足球像长了眼睛一样直奔谢宇博的头去,只听“咚”的一声,足球撞向他的脑袋,我想:谢宇博一定疼死了。但是,谢宇博只是抬了抬头,全又神贯注的看书了,仿佛没有感觉到痛似的。还有一次,我星期天去找他玩,我在楼底下喊了好几声,但是依然没有人开门,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就走到门前敲了敲门,果然,他正在聚精会神的读书呢,他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啊!

我最开心的时刻当然是逛超市啦,超市里不但有各种各样的玩具,还有太多太多的好吃的。这天,谢宇博竟然约我一起去逛超市,我高兴的答应了。来到超市,我的第一件事当然是买玩具啦,而他的呢?当然,不用说都知道吧,就是读读书。嗯,我们约好在超市门口集合,这距离我们约定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0分钟了,但是依然不见他的身影。我焦急的走里走去,心想:他一定在卖图书的地方呢。于是我就去找他了,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了他,他正在看书,我呼唤他的时候他仿佛什么也没有听见,依然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用手轻轻的碰了一下他,他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的说:“我一看书就忘记时间了。”我回答说:“小书虫,赶紧走吧,要不然爸爸妈妈该担心啦!”

因为他喜欢看书,小书虫的作文每次都被老师当做范文在班上读,我也只有羡慕的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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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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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没有精彩的动作描写;这本书,没有过于精雕细琢的语言;这本书,也没有阐述一个过于深奥的道理。但这本书,就是与其他书不一样。这,是一篇童话,一篇充满哲理的童话,一篇让人读起来回味无穷,让人为之落泪的童话。他就是《小王子》。

一幅蟒蛇吃掉大象的画,大人却认为这是一顶帽子;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大人却认为荒谬无比。大人都是由小孩成长起来的,但他们却不懂得儿童们的心。

一颗叫B—612的小行星上,生活着一位小王子。有着金黄色的头发,有着忧郁而明净纯洁的眼神,脸上总带着一抹天真无邪的微笑,这就是小王子的形象。但因为一次误会,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踏上了7星之旅。徒有虚名的国王,只愿听赞叹声的虚荣者,为了忘记喝酒而喝酒的酒鬼,自欺欺人的商人,行为荒谬却又无私奉献的点灯人,不了解自己星球的地理学家,是小王子拜访前六个星球所遇到的人。小王子不理解这些人,因为他们的思想都太怪异了。

遇到了狐狸以后,小王子才明白那株爱虚荣的玫瑰花的心,才明白了“驯养”的道理: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开心的死去了。他舍弃了躯体,灵魂回到了B—612行星上,与他的玫瑰花永远生活在了一起。

出自于大人之手,却拥有孩子的童心,这就是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童话的特点。他用孩子的视角,以孩子的口吻,谱写了一部关于爱的纯洁淡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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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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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这不是在说我的同桌杜雨霏吗?

杜雨霏瘦瘦的,梳着一个长长的马尾辫,她的脸圆圆的,弯弯的眉毛下面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对每个人都笑眯眯的。

杜雨霏她可爱看书了,只要一拿起书来就放不下。她吃饭时看,上卫生间看,甚至走路的时候都拿着一本书在看,总之是一有时间就看书。有一次,她看了一本《米小圈上学记》,然后晚上做梦还是想着《米小圈上学记》里的精彩内容,嘴里还说着:“米小圈,快交作业,不然我就告魏老师了啊!”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她告诉了我这件事,把我逗得哈哈大笑。

记得有一次,下课铃声响了,大家都像小鸟一样飞奔出教室,跑到操场上去玩了。只有杜雨霏一个人坐在教室里,拿出一本《红楼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当我走进教室,她头也没抬一下,我想吸引她的注意力,就走到她身边用手指轻轻地戳了戳她,可她根本就没有被我从“书窝”里拉出来。唉,真是个“书虫”啊!

杜雨霏因为看得书多,口才极好,讲起故事来滔滔不绝,同学们都喜欢听她讲故事。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在生活里要多读书,才能懂得更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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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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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时候,我便和我的第一本《丽塔和小东西去学校》结识了……

那是一个太阳睡过头的早上,我坐着妈妈骑着的蓝宝石颜色的自行车,被妈妈“绑架” 到了书店。没精打采地转了一圈,发现根本没有妈妈所说的好看的书。

“妈妈,妈妈,给我找书,找书!” 我带着埋怨的口气催促着妈妈。顿时,本没几个人的图书馆变得更加安静了,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们母女俩。“给,你看这个。”妈妈说着把一本白色的书递到了我手里,“喜欢不?”呀!上边有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旁边的书包里还露出两只眼睛,仔细一看,呀!原来是一只小狗狗。被妈妈拽到书店的埋怨一下子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我赶快拉着妈妈的手来到了收银台,一把抢过交完钱的书,迫不及待的撕下书上做塑料包装。翻开看小狗狗和小女孩在里边干什么呢。我在妈妈的催促下一蹦一跳的向门外走去。

“给我讲讲,给我讲讲!”一回到家妈妈的烦脑就来了……

“有一个,小女孩叫丽塔……”一遍、两遍、三遍……不记得妈妈讲了多少遍,只记得妈妈由高兴到无奈的神情。我却浑然不觉的沉浸在丽塔带着小东西去学校的故事中,被小东西――偷吃东西、乱涂乱画、推倒即将破世界纪录的人梯、引起混乱……的情节吸引。

这么可爱的小东西怎么可以是白色的?搬着小凳子,去找我心爱的蜡笔。肉色涂在丽塔的脸上,绿色涂在小东西的身上,不好!小东西被妈妈涂成了“外星人”。“妈一一妈一一!你怎么涂成蓝色的了!”我大喊到。没办法,只好把小东西的头涂成绿色。我和妈妈给丽塔和小东西穿上了美丽的新衣。

看着儿时的第一本书,我又想起了以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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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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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极普通的字,全世界的人每天都与它打交道。从牙牙学语一直到今天,我也如此。我与书的故事可谓是源远流长呀!

三四岁时,妈妈为我念的第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那时,我什么都不懂,只是用那双天真的小眼睛,静静地注视着妈妈的嘴,倾听着文中的故事,心中有诸多的疑问和好奇,不知怎么发问。

五六岁时,我有了独立意思,自己捧起漫画书《爆笑校园》,认真看了起来。那一组组小小的漫画,使我发笑,让我每天看得失魂落魄。

八九岁时,我已经知道“凡读无益之书,皆是玩物丧志。”,我要感谢王豫,是他的话引导我读有益的,让我没有误入歧途。我放下了那搞笑的《爆笑校园》,手中捧着名家名著,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享受书的熏陶。渐渐地,渐渐地,我对书从好感到痴迷,我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最近,我被不老泉系列的《真正的贼》迷住了。记得那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我无意间拿起了它,却不知道已是夜里十点了,我看得越来越起劲,连妈妈劝我睡觉都成了耳边风。我看完,已是十一点半了。虽然睡晚了,但是我从书中明白了:有错误就要站出来,不能因为关系到自己的利益就去冤枉别人,我要做个有担当的人。

书是知心朋友,它会带你走向人生中成功的道路。如果你还没有和它交上朋友,就赶紧动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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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5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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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你们一定也有过和故事,其实让我最难忘的事这件事。小时候,姐姐非常喜欢看书,书多的都能满了一个大柜子她一天可以读3本书,但我对书没什么意思,我以为它是没有我想象那样美,没有那么精彩,经过这一次,我明白了书对我多么重要。

那天晚上,姐姐在客厅里看电视,我就偷偷地跑进了姐姐的房屋。走向书柜,随手拿了一本书,往我的屋里跑去。我坐在椅子上翻开那本书,心不在焉的读那本事,便没有什么意思了。我想要不玩叠纸吧,然后,就拿着尺子撕开了第一页玩起来了,反正姐姐还有许多书看呢!过了几分钟,我看姐姐快困了,又跑到姐姐的屋子把书放回去,就趴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我像一只大肥猪一样睡着,看姐姐早早的起床,坐在椅子上读书,就赶紧起床我想姐姐迟早被发现我的秘密,就走到了姐姐的旁边。就说:“姐姐,对不起,我我我昨天天晚上不小心,把你的书弄坏了。”话刚落,姐姐就长起来了说:“没事的,只要这次你改了,我就不会批评你了。”听完这句我感觉心里很愧疚。

从此,我便对书有了兴趣,原来书太贵重了,我一定要珍惜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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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是一本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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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暑假里读过的中,最喜欢的就是叶圣陶的《稻草人》了。

我喜欢《稻草人》,因为里面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如“地球”、“旅行家”、“富翁”、“皇帝的新衣”等。告诉你吧,这里的“皇帝的新衣”可不是出自安徒生,而是叶圣陶根据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衣”续写而成的。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当属它的代表作“稻草人”。稻草人看见了人间疾苦,非常伤心。如果它能动的话,一定会帮助人们减少疾苦的,但它只能在旁边静静地看着,却无能为力。还有一篇“旅行家”也特别有趣。这位旅行者来自其它星球,当看到地球上的东西都得用钱买时觉得很不可思议,决定帮地球人改变这种习惯。于是他返回自己的星球,为地球人带来了一台神奇的机器。如果你想要什么,只有对着机器一说,你想要的东西就会从机器里变出来,而且还是免费的。要是我们有一台这样的机器该有多好啊......

《稻草人》真好,要不是老师给我们推荐,我还真不知道有这么一本有趣的书呢!在这里,我要谢谢我的老师,同时也郑重推荐给其他小朋友一睹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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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次借书的经历

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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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志权

在阳光灿烂的早晨,轻柔的微风徐徐吹来,欢快的鸟儿正在一起练嗓子了。我拿着借卡,迈着轻快的脚步,兴致勃勃,眉开眼笑地想着图书馆跑去,像是要去挖掘无穷的宝藏。

到了图书馆,我眼前一亮,这么多书,像是书的海洋,琳琅满目的书多种多样,醒目大字的标示牌上种类真多呀!有历史类,科普类,文学类等等,让我看的眼花缭乱。整整齐齐的书本让我恨不得全都看完。我看了许多书有些我看过,我想借一本没有看过的书,让我的注意力转向了一本历险类的书,让我三步并做两步跑过去拿那本书,那本书是《糖西帮历险记》,我坐在古香古色的椅子上,津津有味的看着,可书太厚,我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看完,我猛然想到,我有借书卡,可以借书。我拿着书去借书台,对着笑容满面的阿姨说:“阿姨,我可以借这本书吗?”阿姨说:“可以,但不要弄脏弄坏就可以。”我高兴地点点头,拿着书回家,一回家就如饥似渴的看着这本书,故事讲糖西帮的历险过程。

书本让我开阔眼界,书本让我轻松愉快,书本让我的知识丰富,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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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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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生活中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你的家人很反对你玩游戏,你的同伴觉得游戏很幼稚。游戏仿佛天生就是个充满罪过的词,永远抬不起头。但《游戏改变世界》这本里提出不一样的观点。

本书作者简麦戈尼格尔是一位著名的未来学家,曾帮助世界五百强企业设计企业内部游戏,如英特尔、耐克、微软等。《游戏改变世界》对游戏作出四个特点的总结,分别是:明确的目标、规则、及时的反馈系统与自愿参与。伟大的哲学家胡伟劼结合这四个特点对游戏作出了这样的总结:玩游戏是自愿克服不必要的障碍的行为。

那为什么玩游戏要比生活快乐得多?这本书告诉我们,快乐分为两种:一种是简单的快乐,一种是认真的快乐。简单的快乐,比如说你看了一场好看的电影,你买了一件心仪的衣服。但这种快乐并不持久,不会让我们的内心获得长久满足。心理学表明,只有真正的快乐才会为我们带来长久的满足,真正的快乐便是幸福。

但是真正的快乐很难求,除非我们自己去创造它。很简单,如果我们的行为得到了奖励,那我们就会获得幸福感。这份奖励可能是外在的,也可能是内在的。大多数情况下,外在奖励是我们做很多事情的原因和动力,比如努力工作换来金钱,比如好好学习取得佳绩。然而外在奖励是十分不稳定的,你是否觉得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变得越来越难以满足了呢?小时候,一颗糖让你开心一整天,后来一包糖才能让你笑起来,再后来糖果不再给你带来任何快乐。因为你长大了,你的需求变多了,你的快乐变得复杂。

心理学表明,一味追求外在奖励,是摧毁人类幸福的最直接方式。如果我们在自己本身很喜欢的事情上施加一些外在动力的话,这件事情就会变得越来越索然无味。只有内在奖励才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当我们在创造属于自己的内在奖励一种精神层面的奖励,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能为我们带来非常深刻而持久的快乐。这种寻求内在奖励的行为用科学术语来讲是autotelic。如果我们把一份外在动力驱使的苦力活转换成内在动力驱动行为,这样下来,不仅自己轻松,工作也变得更像是娱乐。

爱玩游戏的你并没有错,寻求快乐是人类的本能,你只是个普通的追求快乐的人罢了。这种喜爱不该仅仅被认做是逃避现实的理由。或许,我们无法与这个世界和解,但却依然可以努力着,在自己的一方天地中,成为世界的中心。

试着把你的生活和学习游戏化,加入更多内在奖励因素,用这份属于你的游戏精神,为自己和这世界润色吧!

顺便说一下,伟大的哲学家胡伟劼是我的同学,你是百度不到这位哲学家的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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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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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于我来说,一天不看书,就像是一天没有吃饭一样难受,而书就像是一个个面包,填满我知识的粮仓。

三四年级那时,我和父母在小区附近漫不经心地散步时,无意间看到了一家小书店,我进去转了一圈,发现那实际上是一家咖啡馆,那些书是供喝咖啡的人借阅的。我拿了一本书,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书时,我好似来到了寂静无人的山谷,来到了绿树成荫的山林,享受极了。

从此以后,每周五放学后做完大部分家庭作业,妈妈就同意我去看书。因为离家比较近,我又读书心切,走路十分钟就到了。我冲进店门,迫不及待地跑到书柜前,抽出上次没有读完的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接下来的时间,我沉浸在了书的海洋中,我好像就是书中主人公的影子,他发生的事情,像是在我心中也发生过似的——《老人与海》中的那位老人,带我上了他的船,去大海捕鱼;《格列佛游记》中的主人公格列佛,我和他一起环游世界,看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东西;在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中,我跟随着他和藏族猎户巴强,观察着西双版纳动物们生活的习性,和动物做亲密接触。

我每次都是晚上十点多才回家,因为我痴迷于书中的情节,直到店里的服务员提醒我要关门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走出了书店。在那段时间里,书店仿佛就是我心灵的第二个归宿。

大概过了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一过年,咖啡馆就关门了,在那段时间里,我仿佛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店门口玻璃窗上贴的告示显示,这家店二月八日才开门。我万分着急,恨不得闯进“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借一个“时间沙漏”过来,立刻把时间调到八号。我度日如年,等了好几天,终于开门了,我像一匹小马一样跑进咖啡馆,情不自禁地大喊出声:“太好了!终于开门了!”我好像一匹饿狼看见了小肥羊,捧起书贪婪地读着。我看着书中的文字,好似来到了向往已久的故地,见到了一位知心老朋友似的;又像是吃到了丰盛的美宴全席。这时我才发现:书不仅能带给我们知识,还能缓解身体上的疲惫,释放学习中的压力。

有的时候,我和妈妈在星期六上完课就到钟楼书店看书,虽然那里不是很安静,但我总能把全部注意力都投入到书本中去。

书里的知识,常常使我受益匪浅。在做阅读题时,我总能把文章读地通顺,理解地透彻。在写作方面,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而我正是这样,那些好词好句,都被我从书中汲取出来,再写在纸上。作文对我而言,已经不再是问题。

在家里,书就像是我的一位朋友,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日子。在学校,书就是一位严格的老师,传授着我重要的知识。书,真是我们全人类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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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年级小书虫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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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那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虫”—————孟愉培。

镜子常在我不在的时候自己叽里呱啦的说:“小主人可真爱读书啊,怪不得小主人的眼睛还是那么水汪汪的,高高的鼻梁让小主人显得特别有气质。”我最喜欢穿一件棕黄色的大衣,每当我穿上它爸爸妈妈总会连声夸赞:“漂亮,真漂亮!”。我穿上它去上学同学们都会围上来问培培这件大衣在哪里买的呀?这么漂亮啊!”每当我听到爸爸妈妈的夸赞,看到同学们羡慕不已的的样子,我心里就会得意洋洋。我是属于一个中等身材,我的性格是活泼开朗的,我不管是遇到什么事都会很开朗而不会娇滴滴地求大人。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所以我有一个外号,就是“小书虫”。我每天至少抽出30~60分钟来看书。书每天被我“啃”,都没有耐心了。记得有一次书对我大声地说:“小主人啊,你每天都把我“啃”不累吗?”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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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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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 彭语宜

阳光明媚的清晨,妈妈煮好了热腾腾的饭菜,端在桌子上。爸爸闻到一股美味正想去拿饭菜。妈妈说:"停,先别吃,儿子还没来呢!"一会儿,爸爸就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刚打开门,发现儿子趴在地上看,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他那本有趣的书,爸爸叫着:"儿子!吃饭喽。"爸爸觉得儿子看得非常认真,他也好奇的看起了这本书,儿子听到爸爸叫了几声,突然儿子闻到这股香喷喷的美食味,特别想吃饭,他像龙卷风一样跑到椅子上,正想用手拿餐具时,妈妈赶快说:"儿子别动,你看,爸爸还没来吃饭,你不是爸爸叫你过来吃饭的吗?"于是,儿子又去叫爸爸过来吃饭。可是他看见爸爸也在看他的父与子的书,儿子说:"爸爸,吃饭喽!"父亲说:"我提醒你,看书的时候不要趴着看,要去你的书房看,记住了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用正确方式来看书,这样才不会近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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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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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谭杰豪

星期六的中午,妈妈做了一桌香喷喷的饭菜。妈妈发现儿子不见了,于是妈妈叫爸爸去儿子房间看一看,当爸爸推开房门的时候却看见儿子趴在地上,用手撑着脑袋津津有味地在看。爸爸叫了一声,儿子,吃饭了。儿子听话走出房间。

爸爸心想是什么书能让儿子看的这么认真呢?于是,爸爸弯下腰看了看这本书的内容,也入迷了。妈妈和儿子坐在餐桌前吃饭,发现爸爸又不见了,儿子去房间看了看,发现爸爸也在看自己的那本书。最后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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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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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第一次老师不小心提到一本,我就在书店买了。这本书也是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这本书叫什么名字?然后往下看就知道了。

这本书叫《译林》,里面的一篇文章让我觉得很有道理。作家余华知道大约2000个汉字。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这是一个缺点,但是中国的批评家们却称赞他的语言简洁。余华坦言:我的语言简洁是因为我不太懂汉字。因为知道的汉字不多,语言简洁,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优势。巧合的是,一个跳舞的人,跳舞时戴着帽子,左手伸进口袋,后来,这个动作成为代表他舞蹈的经典动作。事实上,他戴帽子是因为他秃顶,左手在口袋里是因为他紧张。一系列的巧合让他成为了一个有自己风格的舞蹈大师,真的很有意思。

这篇文章教会了我,没有必要掩盖缺点,因为有缺点往往会导致你的优点;懂得扬长避短,会让你的生活更加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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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之间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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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比较晚,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本书已经是初一了,注定了我与书相处的时间短,可这短短的时间真的收获不到吗?

第一次看课外书,还是初一时老师推荐的,大冰的《乖,摸摸头》。虽然时间已久,但记忆犹新。起初买来只是看个热闹,读起来就被书中的生活所吸引,这本书像是一本游记,记录了旅途中的生活琐事和那些朋友之间的来来往往。初读,便被书中“老不死”的形象所吸引,大冰写的“老不死”极其有趣,描写他惨不忍睹的样子更有画面感,当时每天晚上闭上眼都会浮现出老兵的样子。

“温故而知新”,课外书也是如此。又在一个假期拿出了大冰的这本书,再读才发现书中“老不死”实则令人心酸,无论是他经历过战争的“破裂”的身体,还是他的种种悲惨的经历,就连一个微笑都让我看起来那么心酸,那么令人心疼。我亦读出了大冰与老兵之间密切的关系,一切感受都与第一次读截然不同。

进入初三,中间夹杂着《亲爱的安德烈》的柔情,《边城》的悲情以及《明朝那些事》的历史,但印象中最深的还是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

汪曾祺的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因为读的时间最近,还因为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的口味,好似美味的甜点,入口即化,令人心情舒畅。如果说前部分写食物有些“浮夸”,那后面的写生活,就真的是接地气了。它更像是随笔或者是日记,至少是我那么觉得。看似轻松悠闲地文笔,却又充满作者的用意,这可能就是写作的最高水平吧。

和蔼的沈先生,爱花的老舍先生,造型奇特的金先生,哈哈笑的林斤澜……这些形象栩栩如生,几乎每个符号中都有着特殊的含义,所以即使我做了大篇大篇的批注,也不感到浪费时间。这本书,值!

我与书,相处时间虽然短,但收获到的一点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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