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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书为友的作文(汇编20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与书为友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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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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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感觉最深的嘛,那就是——《巨蟹座:追梦的水晶鞋》。

这本书中写的是单亲家庭中的女孩——方圆圆,她的父母离婚后,上下学都被别人跟踪,后来还是妈妈孙美芽把他拽上了通往北京的火车才逃过了一劫,后来见到了妈妈年轻时候的男友——谢航,在困难中,方圆圆逐渐收获了友谊和亲情,还登上了自己梦想的舞台——模特。丑小鸭终于成为了天鹅。

这本书给我很大的感悟,我在生活中是一个娇小但是自尊心很强的女生,方圆圆14岁比我矮一点点,但是她对梦想的追求是我们每个巨蟹座女孩都难以想象的,我也是巨蟹座,方圆圆在危险时刻可以有很大的力量,我在游泳害怕的时候也会有很大的力量从我的身体里进发,巨蟹座的女生都是这样子的,方圆圆虽然矮小而且皮肤还很黑,我比她好一点点,为什么不可以勇敢的走上梦想的路呢?她的梦想是模特,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作家,我非常喜欢写作——在我感兴趣的作文上我可以写的很好,但是我没有兴趣的作文偏偏要写时我就会写的很无趣,这就是巨蟹座女孩的特殊功能吧。

而且方圆圆还很自信,我也是巨蟹座的我为什么不能自信?但是,自信也要有个境界,不能因为太自信而自大。

自然美才是人的本性美,当然,在打扮自己外表的同时也要把自己的心灵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外表美和心里美是没有可比性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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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雪域豹影》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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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 吴鎏烨

我读过许许多多的,有教会我坚持的《五彩龙鸟》,有让我学会在逆境中战胜困难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让我学会爱和勇敢的《爱的教育》……这些好书都值得大家阅读,可我最想推荐的是《雪域豹影》,它会让我懂得怎样去更好的爱护一个家庭。

《雪域豹影》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是由人民邮电出版的,主要讲述了一只继父豹为一个单亲雪豹家庭的付出与回报,此书语言生动优美,情节精彩,又充满了人生的哲理。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泥雪滚和三只小雪豹,虽然泥雪滚并不是一只好雪豹,但它却是一位好父亲。而三只小雪豹也感受到了泥雪滚的爱,从来都没有嫌弃过泥雪滚这个父亲,还将泥雪滚当作自己的亲生父亲来看待,尤其是阿灿霞被抓起来的时候,泥雪滚依旧养育着三只小雪豹,甚至为了救三只小雪豹不顾性命危险去豺群里抓幼豺……这一系列事情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同时也为我谱写了一曲来自父爱的赞歌。

好书启迪我们的智慧,好书成就我们的未来,让我们一起来阅读《雪域豹影》这本好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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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书是我的财富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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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富?小鸟说:“财富是在蓝天中飞翔的快乐。”白云说:“财富是无人约束的自由。”孤儿说:“财富是父母的关心与疼爱。”我说:“财富是籍带给我们的知识。”

一本本书就像一个个阶梯,促使着我一点一滴的成长,让我从一个懵懂的儿童渐渐成为了自强不息的少年。

不必说“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中华瑰宝的四大名著,儒家经典的《论语》;也不必说幽默温馨的《父与子》,富有传奇色彩的《地心游记》,朴实却又引人深思的《伊索寓言》;单是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就让我魂萦梦绕。在这里,我看到了秦王“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的威风凛凛;听到了孔夫子“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讲学;感受到了一代奸雄曹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雄心壮志,也领略了诸葛亮的妙借东风、火烧赤壁,巧用大雾草船借箭;也为“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所折服;同时也在为背负千古奇冤“莫须有”的岳飞落泪。还见识了洒脱不凡的诗人们:有放荡不羁的李白,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心系国家的杜甫……

书籍不仅让我魂萦梦绕,还让我受益匪浅。保尔让我懂得了坚持不懈,岳飞让我懂得精忠祖国,孙悟空让我懂得勇往直前,猪八戒让我知道了不要好吃懒做……

书籍不仅让我受益匪浅,还带给我许多帮助。在小学时,我有了我的第一本书。那时,我正为写作而苦恼,母亲便把它请来了。在与它的一次次“谈话”中,我逐渐开阔视野,向它虚心“请教”。它打开了我的智慧大门,使我的作文一点点提升,从差到一般,从一般到优良。于是我越发与它形影不离。

就如高乐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同时也是一座丰富的知识宝座。拥有取之不尽的知识,才是我一生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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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我和书的故事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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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生的伴侣,在我的生活中藏着许多与书有关的故事

我爱买书,爱藏书,更爱看书。

有一次在学校里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教的内容特别难,我听都听不懂。我闲着无聊,就随手拿起一本小说看得津津有味。这时,老师正在看着我,我却浑然不知。“李吉祥,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老师的话,让我吓了一跳,赶忙收起手中的书,站了起来。看着老师指给我的题目,我一点儿也想不出来。好在身边的同学不停地在说答案,就回答给了老师。

有一次,我的同学看到我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名叫意林少年版的作文书,有时还笑出声来,就向我借了一本看看。我和她说好过五天还书。书借出去的那天晚上,我心里是十五个吊桶在打水,七上八下,我生怕她把我书弄坏了。第二天早上,一到学校,我就直奔她的座位,让她把书还给我。“不是说过5天吗,我还没看完呢!”她说着,我只好不向她要了。我度日如年地度过了这五天。第六天早上,我又要去要书,这一次她还给了我。

对我来说,看书的时间永远不够,所以,我有一次躺在床上打着手电筒看书的经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睡觉之前,我在看三国演义。看了好久,直到妈妈来叫我睡觉。我躺在床上,心想:现在能不能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看书呢?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起床,拿了书,又拿了手电筒,在被子下看得入神。我看到了半夜的时候,爸爸进房间看我没有把被子踢掉,结果被发现了。

我爱看书,因为书能带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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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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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明天又要数学考试了。”我抱怨地说,“要是能跳过明天的话就可以玩了。”想着想着,渐渐地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起床时,我看见桌子上多了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我马上跑过去拿起来,“不就是一本看起来很古老的书吗?”我嘀咕道。我翻开书的第一页,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皱眉的老爷爷,他慢悠悠地对我说:“我是时间爷爷,听说你想要把时间过得快一点,是吧?今天,我就帮你实现这个心愿,你只要在书上写出你想要到哪个时间段,就可以到达那个时间,但是,记住你写过的时间,只要写下,就永远回不去了。”听完时间爷爷的话,我心里开心极了。对这本有魔法的书更充满了好奇。

“那我先跳过什么时间呢?”我纠结道,“对了,先跳过今天早上的数学考试,到和小伙伴们编花绳的时候吧!”于是,我在书上写了“到今天和小伙伴们编花绳”果然,过了一会儿,我就到了“今天”编花绳,“今天”我玩得很开心,因为不用考数学,只有开心玩的时间。可是,明天又要上学了,对了,我要穿越到大学时,看看我考了哪所大学,我在纸上写了“大学时代”四个字,没过一会儿,我来到了我的大学时代,我找到了那个我,原来,我考不上大学,在农村种田,我觉得在农村种地好辛苦,我被火辣辣辣的太阳烤黑了皮肤,我每天都要在田里工作10个小时,好累好累。谁叫我小时候读书不好好努力,只想着玩,我后悔了。

看完大学时候,我又在纸上写了“成人时”,到“成人时”到那里我带着孩子干着沉重的农活,而隔壁家因为孩子是大学生,运用在大学所学到的知识科学种田,既轻松又高产。我又想看看我老时长什么样,于是,我就在纸上写了那“老年时”三个字。到那时,我病重了,走路要用拐杖,心里却在后悔少年时没有好好读书,想改却来不及了。终于,我走到了生命的终点,这可吓坏我了,脸上有一颗颗汗水,吓“死”我了。

“乐榕,起床啦!”妈妈说。原来是一个梦,我以后一定要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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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书我最好的朋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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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朋友并不是人,而是

书是一位好朋友,他像一位有阅历的长者,每于我困惑不解时,总是帮我答疑。但他并不主动,唯我阅读他时才能解开疑问。

我的书,本是别人阅历。不知多少人,所思所想后总会以笔记之。那是他们的思考,是全人类的珍宝。

我的朋友初是小说。引人入胜的情节总是牵动我的心。不是每一本书都蕴含大道理,那是我还仅仅将书看做消遣的工具。

然后我长大了。成熟的大脑已经不再满足于奇丽的想象,转而投向了“真理”的海洋。我如一块海绵般吸取着知识,我大笑、我悲伤,因为我发现曾经坚信不疑的事其实并不总是那样。我似乎已然离不开书,他像毒品一般使我欲罢不能。

但让我警醒的,却另是一本书——叔本华的作品:书籍有好坏,但好书也不能长读;不然,你的大脑便成了别人思考的平台。你以为你是智者,但你不过是个抄书人,只是较动笔的高明些。

我终于知道,别人的思考助你攀登高峰。但山峰有尽,须当心掉下后尸骨无存。

书是别人的阅历,但我们用我们的阅历去读。所以好书百看不厌:你自身改变了,书的投影自然也就改变了。但他终不是你的,你改变的其实只是自己。

我开始谨慎的读书。“开卷有益”?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我反思自己,我反思反思,我反倒写起了书。但我永不会因而停止阅读,因为无论如何这位朋友都会告诉我一些我所不知道的事。我终有一日也会化为泥土,但那时书还陪我,也只有书陪我。我的思考,人们的思考,那时便一起入了这本书。

朋友啊!你的生命终于收容了我。我不惧任何人,只畏你——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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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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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伴,我可以从沸腾的地心岩浆,跳到广阔无垠的宇宙太空;从史前社会读到未来文明。我与书,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伙伴,也像一团解不开的结。

我与书的故事,是从一岁半时翻开了第一页。那时候妈妈经常给我念书听,慢慢我就开始一个人捧着抱着有我一半高的书,连蒙带猜地读着。慢慢地,也有了自己喜欢的书。

一年级时钟情《哈利。波特》,二年级迷上《简。爱》,三年级爱上金庸全集,四年级喜欢沈石溪……最近,我又一头扎进了福尔摩斯的世界。

期末考试前一周,妈妈给我买了一套精装版福尔摩斯全集,说提前屯粮,考完再看。望着那三大本大厚书,幻想着里面的精彩故事,让身为“书虫”的我口水直流,真是可望而不可及呀!

我心痒无比,想出了一个计划。

首先,我趁爸妈没注意,一本一本地,把书悄悄搬运到自己房间里。一切准备完毕,一个周五的晚上,行动开始!

当“啪嗒”一声关上灯时,我没有去和周公相会,而是睁着眼睛,一听到动静就闭上装睡。

等到确定所有人都睡着时,我关上门,打开灯,拿出准备好的零食,迫不及待地叼着棒棒糖,跳进伦敦贝克街221号B的房间,去经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在看《蓝宝石案》的我注意到已经5点50了,爸爸妈妈就要起床了。我立马把零食包装纸丢掉,装作早起看书,名正言顺地又继续看了起来。

这次行动虽然实施得天衣无缝,但是——我一整天都顶着黑眼圈,成了名副其实的“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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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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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的夜里,月亮爬了上来,伴着秋天的小风,一片片小叶缓缓飘荡,我和几位小伙伴躺在草坪上,心旷神怡,望着浩瀚的星空,我心头一亮,想到了那本——《梦想天空》。

在这浩荡的宇宙中,如此之广阔,而我们在这繁星闪烁的地方。因为梦想,我们才能发光发热,追求梦想,奋斗努力,任其他星碰撞,始终不动摇,才会变成那颗最大的恒星。

《梦想天空》这本写了顾家家族在几年来上下老小的梦想,主人公顾小麦与我年龄相仿,可他却已有了自己的梦想,有了奋斗的目标。在那次班会上,他始终坚持着自己的目标,面对同学们的质疑、弓铁索的嘲笑、以及老师的疑惑,他的内心毫无波澜,他对飞机的热爱,对飞行员的喜爱到达了痴迷的程度。

那次班会让他耿耿于怀,他会放弃吗?不,不会!他已将那声音转化成了一种动力,而我们也应有梦想,有目标,像顾小麦一样,坚持自己,并向着目标冲刺,胜利就在前方,有梦你就有希望,梦想不是空想,“梦想+行动”才会有结果。

正是如此:因为梦想,人类登上了月球;因为梦想,核弹成功研制;因为梦想,人们翻身做了主人;因为梦想,破乞丐也能成为举世闻名的亿万富翁……没有梦想,何来胜利,虽然书中没有写一群梦想者之后怎么样,但有了梦想和奋斗两点,就算是咸鱼也一定能跃过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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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书的味道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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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作者通过他的笔使我感受到酸甜苦辣,令我为书中活生生的人物痴迷。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而又脸色惨白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虽没有进学,但也是天天“之乎者也”。喜欢喝酒,不欠酒钱,却从不靠踏实工作来挣钱。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只是看了看豆,慢慢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孩子吃了一颗还想要,便眼巴巴地看着盘中豆,他却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最后,这位酸腐文人却是因为偷东西的毛病,最后“大约的确是死了”。孔乙己让我品到了酸,是旧社会文人酸腐的酸,是像泡菜腐肉般的酸。

隐约在一轮明月下,带着银项圈的矫健的少年站在瓜田里,那是闰土。他屏着呼吸,小心翼翼的抬起叉子,对着偷吃瓜的猹狠狠刺去。他是迅哥家的长工的儿子,下了雪后,他与迅哥扫开雪,支起一个竹筐,撒一些秕谷,躲到墙后“请鸟入瓮”,两个人小脸都被冻得红扑扑,鼻涕也流了下来,但是抓到了鸟,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他们一起去沙滩上捡五颜六色的贝壳,去看跳跳鱼。少年闰土和迅哥一起度过了快乐而又甜滋滋的童年。闰土让我尝到了甜,是儿时欢乐玩耍的甜,是像蜜糖一样的甜。

好像又是鲁镇鲁家中,那个终日干活的可怜的妇人祥林嫂。她早早成了寡妇。她模样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常常顺着眼,是一个安分耐劳的人,却因丈夫染风寒死了,儿子被狼叼走了,背上了个“克夫”的名。用辛苦挣来的钱给土地庙门槛捐门槛,试图要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也是枉然。某年冬天,当家家忙着祝福时,皑皑白雪中走来破衣烂裳的祥林嫂,她真瘦啊!原本壮大的手脚变成了竹枝似的,身子单薄的就像一张纸。孤苦无依的她,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轻倒在了雪地里,无声无息的带着茫然死去了。祥林嫂让我看到了苦,是妇女被封建社会死死压迫的苦,是像苦茶青橄榄一样的苦,

似乎是未庄赵家,那个赵太爷,衣着打扮整整齐齐,脸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皱纹,没有老人应有的慈祥,而是一味的阴险狡诈。他先是欺负自认赵家亲戚的阿Q,不让阿Q姓赵,后来又担心被高喊“造反了”的阿Q造了反,便使出浑身解数讨好阿Q。在未庄中他表面上是“精神领袖”,其实是拥有钱财却压迫别人的封建阶级,城府极深,毒辣之极。赵太爷让我感到了辣,是封建阶级阴险狡诈的毒辣,是像老姜一样的辣。

每每翻看这些鲁迅先生写的文学作品,细细品味他犀利的笔锋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总是那样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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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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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过《三国演义》吗?我可喜欢看了!里面的诸葛亮可聪明了,有勇有谋。我真希望变成现代诸葛孔明!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原著作者是罗贯中。《三国演义》中,我最敬佩的人是赵云和诸葛亮、关羽。赵云,字子龙,我之所以敬佩他,是因为他在长坂桥救阿斗。赵云自己在长坂桥对付曹操十万大军,不怕牺牲誓死保卫阿斗。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诸葛亮有勇有谋,是个蜀国的好军师。他全力辅助刘备对付孙权和曹操。关羽,字长云,是刘备的二弟。关羽,五虎将之首,武圣,我就是敬佩关羽,打仗非常勇猛顽强。

我之所以向你推荐这本《三国演义》,不但中的内容丰富,而且对你了解历史也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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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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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力量的源泉,进步的阶梯。今天,我就来向大家推荐一本催人泪下,道理深刻的书——狼王梦。

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而它的丈夫黑桑,本是一匹有能力当上狼王的公狼,却因在捕杀老狼王的途中被野猪咬死。事后,紫岚产下五匹黑柔的后代:黑子、蓝魂儿、双毛、媚媚。其中一只刚产下不久,就因高烧而夭折了。为了实现黑桑当上狼王的愿望,紫岚将这愿望强硬地施压在三匹小公狼身上。最终,那三匹小公狼都成了狼王的牺牲品。但幸运的是,它的女儿媚媚怀上了狼群中最矫健的公狼的孩子,可在这时,紫岚发现一只金雕正想把媚媚作盘中餐,便一顾一切上前抵挡,最终与金雕同归尽。

这本书语言优美、生动,特别是在小公狼们死时和最后与金雕战斗时描写相当生动,使读者仿佛身临其境,和主人公一起笑一起哭,还有蕴含着深刻的道理。情节离奇波折,一开始以为狼王梦能实现,可最后残酷事实的同归于尽,让我一禁眼泪夺眶而出。是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可总被现实一棒子打醒,化成若影若现的泡沫。

此外,它插图也很精美,略有一些散文的味道,十分适合供大家欣赏。如果大家也想一饱眼福,就来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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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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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充实。

俗话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不但能提高人类的知识水平,而且还能从中得到快乐。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煮菜,我手忙脚乱的胡乱做了一道菜,端到桌上,妈妈没说什么,我却觉得不好意思,妈妈那么多的事情,整天忙里忙外,我那么大了,应该帮助她做一些家务活了,到底去哪儿偷师学厨呢?想了一下,有了,去请教不会说话的厨师——菜谱吧。我连忙到新华书店,买到了两本家常菜谱,就照样做了起来,小火煮,大火炒,嘿!还别说,真的很好吃,把菜端上桌子,看到妈妈惊喜的目光,我不由得在心里感谢不会说话的厨师。

经过这件事我书中有许许多多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我也慢慢喜欢上了看书,每次只要一有空闲的时间,我就会拿起课外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书中的字,就像一个个小精灵一样,在我的脑海里,跳来跳去。几乎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里,我的手总是离不开书。我坚持自己的读书路,我相信读书能给人带来无限的“财富”,能给人带来无比的快乐。

“书中自有黄金屋”从古至今,人们都认为书是一个巨大的宝藏,只要你用心去读;用心去品味;用心去思考;就一定能开发出这座巨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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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我与书高一作文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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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学勤平生与书有缘。每次上市场总忘不了逛书店。如发现合意的新书,一日不买回,就觉得食不甜睡不香。

新书买回来,爱不释手,先必一气泛览,知其大意,然后躺在床上慢慢品读。因为我喜欢躺着看书,那样可以减轻身体负担,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说也奇怪,躺着看了几十年书至今视力仍然不差。品读后,我再将获得的感受写成读书笔记,有时时间紧就在原书勾画批注。因为我买的书大都是节衣缩食而来的,我觉得只有认真地读方对得起这些书和我自己。

书伴我度过了许多寂寞时光,给了我许多乐趣和力量。冬夜,窗外北风呼啸,我对着一盏孤灯入神地读着,忘记了寒冷和一切。春晨,我泡上一杯新绿,点上一只烟,伏案精读。茶香与烟香共绕,书味与世味相融,这时心中充溢着一种阅读后的愉悦。书使我关照了人生百态世时沧桑。在漫漫的旅途上,我经历了霏霏雨雪,跋涉过大漠荒原,在躁动的日子里,书给了我许多抚慰,消释了许多烦恼。每每捧上一本好书,读到忘形之处,灵魂飞出躯壳,精神不断升华。书使我明白了人生真谛:生命是美好的,但活着并非容易。在我们的生活世界里,由于人多事杂,必然会有很多碰撞,我们一定要多一份宽容和爱心。书使我懂得:路要靠自己走,自己跌倒自己爬起。即使前进路上坎坷泥泞,也要万难不惧,风雨兼程。

除了买新书,有时我也喜欢上旧书摊。买旧书便宜,用一本新书的价钱可以买好多本旧书,有时遇上珍品,那高兴的劲头不亚于发现新大陆。

一本本书买回家,日积月累,渐渐充塞了四周,当我准备清除一部分旧书时,我翻检着、抚摸着。一本书一片情节,一份机缘,昔日相伴在枕头案边,那情景,历历在目。而今却要掷它在地,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处置。因为没有太多的空间留住它,也没有当初的情缘去细读,我知道我做不了学问家,许多书留着没有大用的。于是我让昔日的文友和学生们挑选后,剩下的便一秤称给了那收破烂的小贩。四百多斤书装进了他特制的几个塑料袋里。小贩递给我一张百元大钞。目送他搬书下楼,我环视四周空落落的,屋子里的天地似乎一下子大起来。这个时候我分明地感觉到除了几本可怜的书以外,我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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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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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班郑美婧

中午,妈妈做好热乎乎的饭菜放在饭桌上。爸爸用手指着对面的椅子,奇怪的问:儿子呢?妈妈说:儿子可能还待房间里呢,你去叫他吧!

听了妈妈的话,爸爸急匆匆地来到儿子的房间,爸爸推开门看见儿子趴在地上正津津有味地看呢!爸爸大声的说:你这臭小子,还不快去吃饭。儿子只好放下书,离开房间去吃饭,儿子离开房间后爸爸回过头弯着腰好奇地想到底是什么书这么好看,让儿子都忘了吃饭。

儿子回到饭桌上,他和妈妈左等右等也不见爸爸过来吃饭。妈妈生气的说:你爸呢不会还在你的房间里吧!快去叫他过来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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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推荐一本书西游记作文500字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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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四大名著之一,这本的作者是:(明)吴承恩,出版社是:北京教育出版社。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写丁师徒四人,由东奔西经穷山恶水斗妖魔鬼怪。其中,孙悟空想必大多数同学都喜欢吧。他在这本书中堪称文武双全呀!他敢于挑战权威,遇见困难不回头,失败之后不气馁。对待唐僧忠心耿耿。唐僧,为人善良,有着三人送他去西天取经,猪八戒曾是天上的官员,只因犯了一个大错,被抛到了人间,猪八戒,不仅胆小还贪心、好色,沙僧,原名沙悟净,他正直无私,任劳任怨。

《西游记》不仅人物形象刻画的栩栩如生,而且所描写的故事也是百看不厌。

书中令我最难忘的算是孙悟空大闹天宫了。孙悟空因到龙海龙宫和阴曹地府闹事,被龙王和阎王告到玉皇大帝面前,在太白金新的劝说下,玉皇大帝先后两次遭孙悟空到天庭当官,孙悟空刚开始都干得很卖力,当自己得知自己被玉皇大帝给当个毛猴骗后,火冒三丈,大发雷霆,搅得天庭天翻地覆玉皇大帝派神将下令捉拿孙悟空没有成功,最后请来如来佛祖才把孙悟空降伏压在五行山下。

《西游记》里,唐僧与他的徒弟三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从未想到放弃一词,不叫一声苦不喊一声累。

最终凭着他们顽强的精神取得了真经,这本书语句幽默、生动,人物形象描写得栩栩如生,虽然困难重重,亦永不放弃心中取得真经的梦想,这梦想指引着取经人跋山涉水,远征天涯,直至梦想成真。我读完这本书后,悟出了17个字,一段斩娇降魔的是历程,一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我希望大家都能读到这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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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第一次洗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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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有过第一次做某事的经历。别人的第一次都是一次尝试、探索,而我的第一次尝试却是洗。什么?洗书,到底这么回事?有很多疑惑的声音,下面我来为大家一一解答吧!

那天,我窝在沙发上,一只手碰着一本书,一只手拿着果汁,津津有味地边喝果汁边看书。当我翻页时,手抖了一下。果汁在我的书上安了家——一朵特大号的、娇艳欲滴的、盛开得十分灿烂的“万寿菊”。菊花开得挺好看的,可是呢,我的书可嫌弃了。我也看不下去了,便开始想如何清理这朵“菊花”。我左思右想,认为床单、被套、衣服、裤子都可以洗,那书也可以洗吧!

于是,我匆匆跑进卫生间。拧开水龙头,把书浸泡在水里。等我把书完全浸湿以后,我在手上抹了一点点洗手液在书上轻轻地搓、揉。结果有很多很多的纸屑渣渣掉下来了。我便立刻停了下来,又用水浸过来浸过去。然后,马上把书急匆匆地放在阳台上阳光最最充足的地方晒。我这才想到书是不可以洗的啊,怎么突然这样糊涂呀。

我的书晒干后到处都是皱巴巴的,字迹也都不清楚了。就连那难看的“菊花”也没有洗掉,唉!

这就是我第一次洗书的经历,大家知道为什么了吗?后悔啊!我这奇葩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洗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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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本有魔法的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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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在一间破屋子里,有一本魔法,是一位善良的魔法仙子,名叫娜娜,她一直在寻找善良的人继承这本魔法书。

这本魔法书的魔法很特别的。要是心怀不轨的人,拿到这本书,动了歪念头的话,就会天打雷劈的;要是心地善良的人,拿到这本书,只要对着它许愿,魔法书都会帮忙实现。可是,破屋子这里一个人都没有,所以娜娜仙子就请她的墙朋友帮忙,在墙上粘贴宣告。

接下来的几天,来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娜娜仙子也把破屋子变成了一座富丽堂皇的房子,里面遍地的珠宝首饰。第一天,来了一位贪婪的猎人,他一进去这间房子,就被珠宝首饰所吸引,迫不及待地装了一袋子的珠宝首饰,准备就走。这时,娜娜仙子使用了暂停魔法,把猎人准备拿走的珠宝取下,然后施法把猎人给踢回家了,而且施了消除记忆的魔法,让猎人忘记这里的一切。

第二天迎来的是农夫,第三天迎来了商人,第四天,第五天……纷纷迎来了音乐家,舞蹈家……可惜的是,他们跟猎人一样,都被珠宝首饰给吸引了,一进门就忙着装珠宝首饰。一个个落得跟猎人一样的下场,被娜娜仙子施法送回了家。

就在娜娜仙子失望至极的时候,娜娜仙子叹着气,自言自语地说着:“唉!怎么那个人还不出现呢?难道这世间就没有善良的人了吗?”响起了几下敲门声,有位姑娘一边推门而入,一边喊道:“请问有人在吗?我听说这里有魔法仙子,我有事相求。”话刚说完,姑娘看到满屋子的珠宝首饰,可是她并没有被吸引住,而是一直在东张西望,寻找屋子的主人。就在此时,娜娜仙子便现了身。姑娘忙不迭地请求娜娜仙子:“仙子,请您帮帮忙!我婆婆生了很重的病,求求您救救她。”姑娘刚说完,娜娜仙子脖子上的项链,霎时发出万丈光芒,特别耀眼。娜娜仙子用手摸了摸项链,心里想到:我终于等到魔法书的新主人了。娜娜仙子走向姑娘:“善良的姑娘,我是娜娜仙子,请跟我来!”姑娘跟着娜娜仙子来到魔法书面前,魔法书好像也感应到了姑娘是个善良的人,一下子也发出了万丈光芒,刺眼极了!光芒过后,娜娜把魔法书交给了姑娘。姑娘一接魔法书,连忙许下心愿:“魔法书,请求您救救我的婆婆吧!让她消除痛苦,健康长寿。”语音刚落,魔法书就散发出一道道光芒。眨眼间,小姑娘回到家里,看到婆婆竟然不药而愈。从此以后,姑娘跟着婆婆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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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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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放暑假,可外面的雨下个不停,我从包里拿出了那本前几天在学校图书馆借的《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是历险小说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著作,他的著作《鲁滨逊沉思集》、《辛格尔顿船长》和《罗克萨娜》很受读者的欢迎,他还博得了“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称号。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痴迷航海,为了实现他的航海梦,他不顾父母的反对与劝诫,毅然出走,最终寻找机会踏上了航海的路途,他也因此让自己陷入了苦难的深渊。在一次海难中,他被巨浪送到了一座荒岛之上。

从此,就开始了历险28年的孤岛生涯。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造房屋、制器具、种粮食、养牲畜等等,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在荒岛上以顽强的意志生存了下来,以勤劳的双手和超人的毅力创造了孤岛生存的奇迹。他独自生活了多年以后,遇见一些土人到岛上来举行人肉宴。他从中救出一个土人,收为自己的奴隶,取名“星期五”。他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帮一名船长制服叛变的水手,乘船返回。他得到了冒险积累的财物,成为巨富。并派人到他经营的岛上继续垦殖。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只要有持之以恒的努力,每个人的梦想都可以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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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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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香,但不醉人;牛奶咖啡不错,但是苦;红酒醇香,却害人健康。我热爱我的课外生活,因为它丰富多彩,就像雨后的彩虹。

在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中,籍无非是我的最爱。我爱书,更爱读书,因为我觉得读书是一种享受。从书中我知道了很多道理,明白了“书有其金屋,书有其颜如玉”的真谛。

我是小书迷。书中我知道劫富济贫的梁山好汉,我知道诸葛亮是“非二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了解西游记中四大师徒的艰辛;知道司马懿最终统治了三国;我同意.我的心情会随着书中的情节波动。读到开心,我会“咯咯”笑;当我读到伤心的地方时,我的眼里充满了泪水。当我读到愤怒时,我握紧了拳头。

回到家,写完作业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一本书,欣喜若狂地读了起来。“该吃饭了,”妈妈大声喊道。喊了半天,一点反应都没有。我妈使劲喊。这时,我吓了一跳,书掉到了地上。

我也从书中学到了很多,其中一个就是米老鼠是怎么出现的。迪士尼小时候很喜欢画画,迪士尼对老鼠很有感情,所以画出来的老鼠也很生动。老鼠画得越来越好,受到许多孩子的欢迎,很快成为卡通明星。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书充满了知识和乐趣,丰富了我的课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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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第一本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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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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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吃饭看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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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妈妈刚把饭菜端上桌,爸爸拿起筷子准备吃,妈妈左看看右看看对爸爸说:“儿子去哪里了?”,爸爸抬头看了看说:“我去找找。”

爸爸走到客厅里、来到院子里转了一圈没找到,便上楼走到儿子的房间门口,还没进门就听见一阵阵嘻嘻的笑声,爸爸想:儿子在干嘛,这么开心?打开门一看,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漫画,不时发出阵阵高兴的笑声。爸爸笑着说:“宝贝,看书好认真啊!不过吃过饭再看吧。”儿子这才觉得肚子饿了,便下楼洗手吃饭,没有发现爸爸没跟上来。

妈妈和儿子坐在餐桌旁左等右等,就是不见爸爸下来,便对儿子说:“爸爸喊你吃饭,你下来了,爸爸又不见了!快去叫你爸爸吃饭。”

儿子刚跑到二楼就听到爸爸一阵阵开心的笑声,不由自主地笑了,推门进去就和爸爸一起看书了,而且两人不时地说着什么,完全忘记自己上来是干什么的。

妈妈在餐厅等了半天就是没见父子俩下来,就好奇地跑到儿子的房间,看到父子俩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书,转怒为喜:“真是爱看书的一对父子啊,吃过饭后我们一起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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