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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宽容名人故事【优秀20篇】

流动的音乐,凝固的雕塑,肢体的奇迹,极致的美。这,就是芭蕾。小编收集了我与芭蕾的故事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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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校长的一面名人故事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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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点了,准备从图书馆回去,就在四楼那里等电梯,突然走来了一身穿军装的人也来等电梯,这不是我们的邱校长吗?还没等我说话,他对我笑了笑,好像还说了一句你好,我叫了一句“邱校长”,以前只是在学校的屏幕上看到他,今天这么近距离的看见他,反倒有点不太确定,但还是觉得就是,所以叫了那句“邱校长”。

我们在四楼等,原来电梯还在升去五楼,校长摁那个按钮,觉得奇怪它怎么不在四楼停,后来恍然大悟,其实,以前我也有过这样的困惑,原来五楼没人按按钮,它还是会上去。又来了一个人,大叔级别,我们三个人就一起从四楼开始坐电梯,那大叔对校长很热情,让校长先上先下电梯,我却不然,我倒第一个进了这个电梯。

二楼停了,进来个小伙子,校长问,你学什么专业的?他好像说是了,广告设计,然后还问他大几了,邱校长说,四楼那里在弄一个面试还是什么东西,说这个同学等下可以坐电梯上去看一下,说他的专业可能会被需要,还说到了那里,说是邱校长介绍我来的。

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电视里的那些画面,我应该借这个机会,好好跟校长沟通,说我是什么专业的某某,因为一般电视情节就是这样的,我没有选择说话,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因为明白太多话会是客套,明白我还没到那可以自荐的地步。

接着二楼又停了下,是两个女生,我敢保证,她们肯定不认识眼前这个人是校长,而校长,也正和那个小伙子一路都在交流。

一楼到了,我们都下去了,校长走到了图书馆左侧的咖啡厅,说着这里要怎样摆放的事宜,那时候我在想,要是等下一起出门,我会说一句再见,那是一种礼貌,礼貌而已!

突然想起我们现任的一个老师,她说她以前看见领导就躲,胆子特别小,后来自己慢慢克服了这个,现在看到领导会打招呼,因为其实那些客套寒暄的话,其实很重要,毕竟我们需要和很多人打交道,那种寒暄的本领需要,它不是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它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礼仪了。

我们不需要自命清高,也不需要去刻意讨好,只是需要把握好这个度,不容易,尤其是踏入社会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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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名人故事作文300字集合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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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世界上第一台天文望远镜是谁发明的问题,科技史上早有定论,他就是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但伽利略却否认这一点,他说是荷兰人首先发明的。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1608年,荷兰有一位眼镜制造商叫汉斯?李波儿赛,他的两个孩子很调皮,也很聪明。一天,偶然一个机会,两个孩子从店铺里拿来两片透镜,一前一后摆弄着,用眼睛张望着。孩子们惊讶了,他们发现远处教堂上的风标又大又近。李波儿赛得知此事也很高兴,他就用一个简易的筒,把两块透镜装好。这就是世界上第一台望远镜。

1609年,发明望远镜的消息传到了意大利,伽利略知道了,就按此方法制作了一个放大3倍的望远镜。后又经过改进,使望远镜一下子放大20倍。他用此观察星星,居然可以观察到木星的圆面,看到了月球上高低不平的环形山。1610年,他又用放大30倍的天文望远镜观察到木星的4颗卫星,看到金星的圆缺变化。

正因为是伽利略改进了望远镜的性能,又用来观察星星、月球、金星以及太阳等天体,并首次发表观察结果,因此确切地说,是伽利略发明了天文望远镜。而那位汉斯?李波儿赛则是望远镜的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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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名人故事之牛顿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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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1642~1727)-英国物理学家、数学家。曾任英国皇家学会会长。

牛顿是举世公认的、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他的幼年充满了辛酸,在他出生前3个月父亲便去世了,之后母亲改嫁,他是由外祖母抚养成人的。23岁毕业于着名的剑桥大学后留校工作。后因逃避伦敦流行的鼠疫来到母亲的农场里。在这里,他被一个常人熟视无睹的现象吸引住了。

有一次,他看到一个熟透了的苹果落在地上,便开始思索为什么苹果会垂直落在地上,而不是飞到天上去呢?一定是有一种力在拉它,那么这种将苹果往下拉的力会不会控制月球?他就是通过这个看起来十分简单的现象,发现了着名的万有引力定律。这个定律的巨大作用,很快就显示了出来。它解释了当时所知道的天体的一切运动。同时,牛顿又完成了一项重要的光学实验,从而证明了白光是由以赤、橙、黄、绿、青、蓝、紫的顺序排列的合成光。

1687年,牛顿出版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科学着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在这里,他钻研了伽利略的理论,并归纳出着名的运动三大定律。除此之外,他发现的二项式定理,在数学界也有一席之地。1704年,出版《光学》一书,总结了他对光学研究的成果。

牛顿61岁那年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长,此后年年连任直至逝世。作为举世公认的、最卓越的科学巨匠,他仍谦逊地说:“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1727年3月20日,84岁的牛顿逝世了。作为有功于国家的伟人,他被葬在了英国国家公墓,受到世人的瞻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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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人故事天才源于勤奋

全文共 1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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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读过这样两句诗: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王、谢是晋代闻名遐迩的两大家族。王家是以王羲之为代表,是名流千古的一代书圣。“清风入袖,明月入怀”,人们用绝妙的比喻形容王羲之的书法,他作品的笔法、墨气、行款、神韵,无不为后人赞叹景仰。他是一个没有真迹存世的大书法家,然而后人对他的书法作品却是推崇备至,如痴如醉。他的故事也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王羲之7岁练习书法,勤奋好学。17岁时他把父亲秘藏的前代书法论著偷来阅读,看熟了就练着写,他每天坐在池子边练字,送走黄昏,迎来黎明,写完了多多少少的墨水,写烂了多多少少的笔头,每天练完字就在池水里洗笔,天长日久竟将一池水都洗成了墨色,这就是人们今天在绍兴看到的墨池。

王羲之练字专心致志,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吃饭走路也在揣摩字的结构,不断地用手在身上划字默写,久而久之,衣襟也磨破了。王羲之小的时候,有一次吃午饭,书童送来了他最爱吃的蒜泥和馍馍,几次催他快吃,他仍然连头也不抬,像没听见一样,专心致志地看帖、写字。饭都凉了,书童没有办法,只好去请王羲之的母亲来劝他吃饭。母亲来到书房,只见羲之手里正拿着一块沾了墨汁的馍馍往嘴里送呢,弄得满嘴乌黑。原来羲之在吃馍馍的时候,眼睛仍然看着字,脑子里也在想这个字怎么写才好,结果错把墨汁当蒜泥吃了。母亲看到这情景,憋不住放声笑了起来。王羲之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听到母亲的笑声他还说:“今天的蒜泥可真香啊!”

提到王羲之不得不提到《兰亭序》,东晋有一个风俗,在每年阴历三月三,人们必须去河边玩一玩,以消除不祥。东晋永和九年的三月初三,王羲之邀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位文人雅士聚于会稽山阴的兰亭饮酒作诗。42位名士列坐溪边,由书僮将盛满酒的羽觞放入溪水中,随风而动,羽觞停在谁的位臵,此人就得赋诗一首,倘若是作不出来,就要罚酒三杯。正在众人沉醉在酒香诗美的回味之时,有人提议不如将当日所做的三十七首诗,汇编成集,这便是《兰亭集》。这时众家又推王羲之写一篇《兰亭集序》。王羲之酒意正浓,提笔在蚕纸上畅意挥毫,一气呵成,名噪天下的《兰亭序》由此而生。

每每提到王羲之,大家都会羡慕他的成就、惊叹他的天赋,但是他成功背后更多的是汗水与勤奋。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和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充分证明 “天道酬勤”φ飧鲎匀还媛桑它决不亏待勤奋的人。一个不愿付出艰苦劳动的人、一个甚至不肯挥洒汗水的人只能虚度年华空白少年头。人类历史创造了两类天才:一类聪明绝顶,一类终生勤奋。而历史对后者格外垂青。因此,你若立志创造一番事业,那么,勤奋之舟则是万万不能弃之不用的。

最后,我想用《周易》里的一句话作为结语,与大家共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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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名人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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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数学家华罗庚有一种奇特的读书方法。他拿起一本书,不是从头至尾一句一字地读,而是先对着书名思考片刻,然后闭目静思:设想这样一个题目,如果要让自己来写应该怎样写……想完后再打开书,如果作者写的和他的思路一样,他就不再读了。一本需要十天半月才能读完的书,他一两夜就读完了。

爱因斯坦的成功,与他从小就有刻苦自学的习惯是分不开的。11岁时,他就读完了一套通俗科学读物,并对科学开始发生兴趣。12岁时,他又自学了欧几里得几何。此外,和现代的孩子们相比,他特别重视哲学的阅读,13岁时就开始自学康德的哲学了。他还根据自身的特点、志向和兴趣,把精力集中在物理学的学习上。结果他在物理学方面果然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爱因斯坦在读书学习时不搞不必要的死记硬背,经常爱和同学在一起讨论,使他感受到互补的乐趣。

苏东坡学识渊博,他有一种“各个击破”的读书法。他认为一本书每读一遍,只要理解和消化一个问题就行了;一遍又一遍地读,就能达到事事精通。一本书的内容是很丰富的,而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一下子全部吸收,只能集中注意力了解某一个方面。比如想探究历代兴亡治乱的原因,那么就从这个角度去读;要探究史实典故,就换另一个角度,再读一遍。这个方法虽有些笨,但这样读过之后,各个方面都经得起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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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商人出身千古一相名人故事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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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管仲

公元公元前685年,一位叫管仲的失意商人拉弓满弦,向公子小白射出凶猛的一箭,镞羽响处,只见小白应声倒下。

公元这一年,地处山东半岛的齐国发生内乱,齐襄公被弑,朝政一时空虚。他的两个兄弟——公子纠和公子小白此时都被流放在外地,谁先赶回都城临淄,谁就最有可能登基。纠和小白的身边各有一位商人出身的谋士,一个叫管仲,一个叫鲍叔牙。小白接受鲍叔牙的计策,向莒国借了兵车,日夜兼程回国。辅佐纠的管仲见此情景,就自告奋勇率三十乘兵车到半途去截击小白。在即墨城附近,管仲一箭将飞驶中的小白射倒。然而,这一箭只射中了战袍上的带钩,死里逃生的小白及时归国掌权,是为齐桓公。

公元当了国君的小白论功行赏,想拜鲍叔牙为相,同时当然还要宰了管仲。谁知鲍叔牙对他说:“我的才能只能让齐国平安,如果您要称霸天下,一定得拜管仲为相。”

公元鲍叔牙与管仲其实是一对常年合伙做生意的好朋友。

管仲(?~公元前645年),名夷吾,字仲,出生于颍上(今安徽颍上县)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少年时替人牧过马,后来结识了年长于他、家境颇好的鲍叔牙,两人合伙做皮毛生意。有地方史志记载,他们游走于燕、赵、齐三国之间,曾在现今河北省的蠡县一带规划过三十个大小不等的皮毛集市(时称吁),一直到今天,那里仍是北方最大的皮毛市场之一。

管仲早年的名声似乎不太好,是一个爱占小便宜和贪生怕死的家伙。他与鲍叔牙合伙做生意,本钱大多是鲍出的,可是赚了钱以后,管仲却要分大头,鲍的仆人们很不忿,鲍叔牙却说:“这没什么,管仲家里穷,又要奉养母亲,多拿一点没有关系。”他们的生意后来破产了,西汉刘向在《说苑》一书中说管仲“三辱于市”,也就是说他多次经商失败,不是一个特别成功的商人。管仲还十分热衷于功名,曾到处去求官,可都干不了几天就被辞退了。他和鲍叔牙一起去当兵,每次打仗总是逃跑在前,大家就骂管仲是胆小鬼,鲍叔牙又站出来替他说话:“你们误会管仲了,他不是怕死,他得留着命去照顾老母亲呀!”到了后来,他们就分别投靠了公子纠和公子小白。

鲍叔牙向齐桓公举荐这样一个人,实在是奇怪的事情,不过更奇怪的是,齐桓公居然言听计从,真的把管仲拜为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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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杜子美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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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虽然出生在一个官僚家庭,是个官二代,但无奈家道中落,一生仕途不顺,屡受打击。如长安十年,杜甫为谋官历尽艰辛,受尽屈辱。大到受骗上当被权相耍弄,小到残杯冷炙,蔬食不饱。杜甫36岁那年,参加了玄宗的特科考试。但这次考试被权相李林甫操纵,竟一个不取,反倒上表祝贺玄宗,称“野无遗贤”,似乎天下的能人都已被朝廷延揽,剩下的都是些扶不起教不出的草莽之辈。杜甫兴冲冲而来,心悬悬而去,受到了无情的愚弄。

杜甫原本雄心勃勃、理想远大,但造化弄人,年过而立却仍无立身之处,经常为了吃饱肚子而四处奔波。754年诗人家居长安城南的少陵,由于长安发生特大的雨灾,米价飞涨,诗人在长安无法生活,只好把妻儿迁到长安城北的奉先县去谋生。而更为可悲的是759年诗人一年就迁移了四次。从洛阳到华州、秦州、同谷,直到四川的成都。杜甫在同谷县出发时在诗中写道:“奈何迫物累,一岁四行役!”可见诗人奔波之苦。这种奔波,除避安史之乱外,主要就是为生活所迫。

杜甫当初决定去同谷时,就是因为得到同谷县令的信,说此地盛产一种薯类,吃饭问题好解决。可杜甫去后情况并不那么乐观,他在《同谷七歌》中写道:“有客有客字子美,白头乱发垂过耳。岁拾橡栗随狙公,天寒日暮山谷里。中原无书归不得,手脚冻皴皮肉死。”手脚冻僵的杜甫苦苦寻找的“橡栗”,是一种不好吃的苦栗子,在庄子“齐物论”里养猴子的“狙公”就拿这个给猴子选择要“朝三”还是“暮四”。可见诗人的生活是饥寒交迫、狼狈不堪的。所以杜甫住了一个多月就只好离开,继续“流动”了。

李白与杜甫都经历过漂泊迁移的生活,但杜甫的情况更加困难。李白漂泊时,常常是一条光棍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有多少,花多少,穷点富点,日子都好对付,何况自己账户上还有“五花马,千金裘”,手里有钱,心里不慌。而杜甫在安史之乱以后,到了哪里都是老婆孩子一大帮。经常瓮中无米,灶头无烟。连饿死孩子的惨剧都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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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珍惜时间的名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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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是我国北宋时期著名政治家,也是当时了不起大学问家。流传千古、影响深远历史著作《资治通鉴》就是他编写出来。

司马光小时候在私塾里上学时候,总认为自己不够聪明,他甚至觉得自己比别人记忆力差。为了训练自己记忆力,他常常要花比别人多两三倍时间去记忆和背诵书上东西。每当老师讲完书上东西,其他同学读了一会儿就能背诵,于是纷纷跑出去玩耍了。司马光却一个人留在学堂里,关上窗户,继续认真地朗读和背诵,直到读得滚瓜烂熟,合上书本,能背得一字也不差,才肯肯罢休。

他还利用一切空闲时间,比如骑马赶路时候,或者夜里不能入睡时候,一面默诵,一面思考文章内容。久而久之,他不仅对所学内容能够记诵,而且记忆力也越来越好,少时所学东西,竟至终身不忘。由于他从小学习一丝不苟,勤奋用力,为他后来著书立说奠定了很坚实基础。

司马光一生坚持不懈地埋头学习、写作,往往忘记饥渴寒暑。他住地方,除了书本,只有非常简单摆设:一个板床、一条粗布被子、一个圆木做枕头。

为什么要用圆木做枕头呢?原来是这样,司马光常常读书到很晚,他读书读累了,就会睡一会儿,可是人睡觉时候是要翻身,当他翻身时候,枕头就会滚到一边,这时他头自己会碰到木板上,这样一振动,人也就醒了。于是,他就马上披衣下来,点上蜡烛,接着读书。后来他把那个圆木枕头看成是有思想东西,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警枕”。

就是凭着这种永不自满、永不懈怠精神,司马光和他助手,花了整整19年时间,编成了《资治通鉴》这本历史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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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懒惰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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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株待兔的故事:宋国有个农夫正在田里翻土。突然,他看见有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里慌慌张张地窜出来,一头撞在田边的树墩子上,便倒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了。农民走过去一看:兔子死了。因为它奔跑的速度太快,把脖子都撞折了。农民高兴极了,他一点力气没花,就白捡了一只又肥又大的野兔。他心想;:要是天天都能捡到野兔,日子就好过了。

从此,他再也不肯出力气种地了。每天,他把锄头放在身边,就躺在树墩子跟前,等待着第二只、第三只野兔自己撞到这树墩子上来。世上哪有那么多便宜事啊。农民当然没有再捡到撞死的野兔,而他的田地却荒芜了。因为没能再次得到兔子,农民自己沦为了宋国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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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听谁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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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红透整个亚洲的人气天王周杰伦,高中毕业后,曾在一家餐馆当服务员。由于他的钢琴弹得很好,又会谱曲,餐馆老板发现后,就安排他做琴师,专门为客人现场弹奏钢琴。

沉默寡言的他每天要做的就是弹好钢琴,尽管他工作很勤奋,老板却一直对他不咸不淡,从没有给他额外的奖励。

这天,餐厅里格外热闹,一位客人包了半个场子举办生日party。场内喧闹声、叫喊声、杯盘相撞声不绝于耳,周杰伦却心无旁骛,专心致志地弹奏自己谱写的曲子,悠扬的曲调弥漫在餐厅的每个角落。突然,一个人用酒杯使劲敲打他的琴盖:“小伙子,今天我过生日,你能弹奏一首欢快的曲子助兴吗?就《月光下的夜晚》吧。”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周杰伦知道这家伙喝了不少,但既然客人提了要求,自己也不好拒绝,于是他调整了一下情绪,翻开乐谱,准备演奏这首《月光下的夜晚》。可还没等他敲响第一个音符,另一个客人又东倒西歪地走了上来,大声嚷道:“我今天喝多了,心里很烦躁,你给我弹个刺激点儿的行吗?”见周杰伦有点儿犹豫,他迅速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钞票“啪”地甩了过来,说:“弹个刺激的,钱就归你了。”过生日的客人见状勃然大怒,也从包里掏出一大沓钞票,挥舞着对周杰伦说:“凭什么呀,不就是钱嘛,你要是按我说的做,多少钱都行。”周杰伦左右为难,哭笑不得,两位客人却剑拔弩张,争执不下,一场“武斗”似乎不可避免。

紧张的气氛也影响到双方台下的朋友,助威呐喊声此起彼伏,有的人甚至激动地挽起了胳膊,场面眼看就要失控了。餐馆老板吓得面如土色,赶紧跑过来一会儿安慰这个,一会儿给那个赔不是,可任凭如何调解都无济于事,不知所措的老板只好盯着周杰伦看。

年轻的周杰伦也从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不过机智的他反应非常灵敏,马上微笑着说:“两位老板都想听我的演奏,我非常荣幸,但这钱是绝对不能收的。”说着他拿起钱分别装回了两人的口袋。见两个人的情绪略微缓和了一些,周杰伦灵机一动,接着说:“今天难得大家都很开心,不如我们做个游戏吧。现在我来弹奏几首乐曲,由你们来猜曲目,谁猜对得多,我就听谁的,怎么样?”两人一听这主意还比较公平,更重要的是都有了台阶下,于是欣然同意。游戏开始,聪明的周杰伦先弹了一首柔和的轻音乐,有意让过生日的客人猜中了,接着又弹了一首高亢的交响乐,另一位喝醉的客人也轻易猜中了。几曲下来,双方你来我往早忘记了到底谁猜中的多,反而在台下阵阵掌声的刺激下,伴着音乐相互对唱起来,餐厅里紧张的气氛顿时变得舒缓下来。一场点唱风波就这样平息了,餐馆老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感激地望着周杰伦,不禁对这个看似腼腆的年轻人刮目相看。不久,周杰伦就涨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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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名人故事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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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巴顿将军是一位典型的军人,他的家庭也是准军事模式的。儿子的卧室挂有“男兵宿舍”的牌子,女儿的卧室则写有“女兵宿舍”的字样,而厨房则写着“食堂”,客厅则写着“会议室”的`大字。有人猜想他们夫妻的卧室一定会挂上“司令部”的牌子,没想到却赫然写着――“新兵培养中心”。

巴顿将军为了显示他对部下生活的关心,搞了一次参观士兵食堂的突然袭击。在食堂里,他看见两个士兵站在一个大汤锅前。

“让我尝尝这汤!”巴顿将军向士兵命令道。

“可是,将军……”士兵正准备解释。

“没什么‘可是’,给我勺子!”巴顿将军拿过勺子喝了一大口,怒斥道:“太不像话了,怎么能给战士喝这个?这简直就是刷锅水!”

“我正想告诉您这是刷锅水,没想到您已经尝出来了。”士兵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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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名人故事:世俗的张爱玲

全文共 4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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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这些与张爱玲交臂而过的人,就只能从她留下的文章去认识她。在散文里,她显得清晰和直接一些,小说则要隐晦与曲折一些。而说到底,认识张爱玲,是为了认识她的小说,因为于我们来说,唯有小说,才是张爱玲的意义。所以,认识的结果就是,将张爱玲从小说中攫出来,然后再还给小说。

先看张爱玲的散文。我在其中看见的,是一个世俗的张爱玲。她对日常生活,并且是现时日常生活的细节,怀着一股热切的喜好。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说:“我喜欢听市声。”城市中,挤挨着的人和事,她都非常留意。开电梯的工人,在后天井生个小风炉烧东西吃;听壁脚的仆人,将人家电话里的对话译成西文传给小东家听;谁家煨牛肉汤的气味。这样热腾腾的人气,是她喜欢的。在另一篇散文《道路以目》里,她写的街景,也是人间冷暖的:煮南瓜的气味与那种明亮的桔红,给她“暖老温贫”的感情;寒天早晨,有人在人行道上生小火炉,呛人得很,可是,“我喜欢在那个烟里走过”;一个绿衣邮差骑车载了他的老母亲,使她感动;有人在自行车轮上装着一盏小红灯———在我们的时代,已经看不见了。小时候,有人在车轮上系彩色的绒线,大约是一样的意思———她认真地观赏着,赞道:“流丽之极”。在《谈画》中,她看塞尚的《抱着基督尸身的圣母像》,大感惊讶的是,圣母是最普通的妇人,清贫,论件计值地做点缝纫工作,灰了心,灰了头发”,并且注意到,圣母并不是抱着基督,而是,“背过身去正在忙着一些什么”,抱着基督的则是“另一个屠夫样的壮大男子”。而基督呢?没有使她联想起世间的任何一个人,“他所有的只是图案美”,于是,他就错过了她的兴趣。她喜欢的就是这样一种熟稔的,与她共时态,有贴肤之感的生活细节。这种细节里有着结实的生计,和一些放低了期望的兴致。

张爱玲对世俗生活的兴趣与苏青不同。胡兰成对宁波人苏青的评价很对,他说宁波人过日子多是兴兴头头的,但是缺少回味,是真正入世的兴致。张爱玲却不是,她对现时生活的爱好是出于对人生的恐惧,她对世界的看法是虚无的。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饶有兴味地描述了一系列日常景致,忽然总结了一句:“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于是,这短促的人生,不如将它安在短视的快乐里,掐头去尾,因头尾两段是与“长的磨难”接在一起的。只看着鼻子底下的一点享受,做人才有了信心。以此来看,张爱玲在领略虚无的人生的同时,她又是富于感官,享乐主义的,这便解救了她。《道路以目》里,她写她上街买菜,遇到封锁,只得停留在封锁线以外的街道上。有一个女佣想冲过防线,叫道:“不早了呀!放我回去烧饭吧!”然后,“众人全都哈哈笑了”。这是合乎张爱玲人生观的地方,大难临头,回家烧饭的钟点却一丝不苟。在那无意识的女佣,是一种积极,但在张爱玲,却是消极。因她是要比女佣了解“封锁”的含义,了解这个时世里的灾难。她却又不是一个现实主义者,能够就事论事地面对现实。

她并不去追究事实的具体原因,只是笼统地以为,人生终是一场不幸,没有理由地一径走着下坡路,个人是无所作为的。像她在《更衣记》的末尾写的,一个小孩子,在收了摊的小菜场,满地的垃圾里面,骑了自行车,撒开把手,很灵活地掠过了。于是,她写道:“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就是在这轻盈地一掠之中,有了小小的冒险,终却是安全的,便小小地得意着。就是这么一点雕虫小技的手腕。张爱玲喜欢归喜欢,其实又是不相信它们的意义的,否则,她就是宁波人苏青了。否则,她就不会如此贪馋地抓住生活中的可触可感。

她在千古之遥,尸骨无存的长生殿里,都要找寻出人间的触手可及的温凉。在《我看苏青》里,写杨贵妃和唐明皇闹气,逐回娘家,“简直是‘本埠新闻’里的故事”。她不喜欢小提琴,因为太抽象,而胡琴的声音却贴实得多,“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这是散文中,由自己直接告白出的张爱玲,在小说里,张爱玲就隐到了幕后。大约仅有一次,没藏好,显现出了真身。是在《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刚到香港,与范柳原的关系处于胶着,暗底里使着劲。

他们在浅水湾饭店分住两个客房,晚上范柳原将电话打进白流苏的房内,向她念起《诗经》:“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底下还附有一大篇解释。却像张爱玲在说话,而不是范柳原。

在张爱玲的小说里,是少有如此自觉到人生的苍茫,并且有诗情的人物,张爱玲从不曾将自己放进小说中,扮演一个角色。因连她本身都是虚无的,不适合作世俗的小说的材料和对象。在她的小说里扮演角色的,多是些俗世里的人———市民。最具俗世的特征的,怕就是上海了。香港也有一些,但比较夸张,更像是俗世的舞台,是戏剧化的俗世。《沉香屑第一炉香》与《沉香屑第二炉香》,这两则故事就要奇异一些。而发生在上海的故事,则更具有俗世的情调。

《花凋》里那家的女儿们,我以为是再真切不过的上海小姐。父亲是个轻佻不尽责的人,大约是像《金锁记》里的三少爷,妻子却不如三少奶的贤慧,无能且又无味。我以为,《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白玫瑰,烟鹂,老了以后,就是她。女儿们晓得谁也靠不上,只有靠自己,到社会上汲取养料,挣一份好生活。张爱玲写道:“小姐们穿不起丝质的新式衬衫,布褂子又嫌累赘,索性穿一件空心的棉袍夹袍,几个月之后,脱下来塞在箱子里,第二年生了霉,另做新的。”摩登里面粗陋的,泼辣的芯子,经得起折腾。姊妹多,也成了一个小社会,互相倾轧着,有些弱肉强食的意思。像川嫦这样老实,柔弱,带几分情致,命运就不济了。她生的是痨病,这也有着些哀婉的情致,可这情致却被病期的拖延,一点一点侵蚀掉了。学医的未婚夫自然早知结局,但算得上有耐心了,两年后才另有了人。然后,家里连买药的钱也计较起来,每日吃两个苹果成了家人的说嘴。最后,她想来个多情的了结,自杀,却买不来安药。她只得坐着黄包车兜一转,吃一顿西餐,看一场电影。这大约就是一个上海小姐闲暇中的全部乐趣,她要最后地享一享。这是相当感伤的一幕,可这感伤却被病期的拖沓又腐蚀了。川嫦还又做了两双绣花鞋,一双皮鞋,用一只脚试了鞋,很长远地说:“这种皮看上去倒很牢,总可以穿两三年。”三周之后,她方才谢世。这就是俗世里的人了,死都逼在眼前了,这世界早已经放弃她了,她却还愚顽地留意着一些小事,不自量力地挣一挣。

张爱玲小说里的人,真是很俗气的,傅雷曾批评其“恶俗”,并不言过。就像方才说的,她其实也是不相信这些俗事有着多大的救赎的意义,所以便带了刻薄的讥诮。而她又不自主地要在可触可摸的俗事中藏身,于是,她的眼界就只能这样的窄逼。《留情》里,米先生,敦凤,杨太太麻将桌上的一伙,可不是很无聊?《琉璃瓦》中的那一群小姐,也是无聊。《鸿鸾禧》呢,倘不是玉清告别闺阁的那一点急切与不甘交织起来的怅惘,通篇也尽是无聊的。在这里,反过来,是张爱玲的虚无挽救了俗世的庸碌之风,使这些无聊的人生有了一个苍凉的大背景。这些自私又盲目的蠢蠢欲动,就有了接近悲剧的严肃性质。比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始终在作着她丑陋而强悍的争取,手段是低下的,心底极其阴暗,所争取的那一点目标亦是卑琐的。当她的争取日益陷于无望,她便对这个世界起了报复之心。然而,她的世界是狭小的,仅只是她的亲人。于是,被她施加报复的,便是她的亲人了。在她扼杀自己的希望的同时,也扼杀了她周遭的人的希望。

生活就这样沉入黑暗,这黑暗是如此深入,以至粗鄙的曹七巧也泛起了些许感时伤怀的情绪,想到她抗争的不果与不值:她要是选中了与她同一阶层的粗作的男子,“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是,在张爱玲的笔下,这也已是三十年前的旧事了,连曹七巧的懊悔都已经死去了。如曹七巧这般积极的人生,最终又留下什么呢?逝者如斯,虚无覆盖了所有的欲望。而张爱玲对世俗生活的爱好,为这苍茫的人生观作了具体,写实,生动的注脚,这一声哀叹便有了因果,有了头尾,有了故事,有了人形。于是,在此,张爱玲的虚无与务实,互为关照,契合,援手,造就了她的最好的小说。

《倾城之恋》也是她最好的小说之一。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时的男女,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做成了夫妻。这是张爱玲故事里,少有的圆满结局。如文中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可那也是不可琢磨的,凑巧了的,世界依然,甚至更加不可理喻。人生,还是苍茫的。在此,张爱玲也为这苍茫作了合情合理的注脚。白流苏和范柳原在各自的利欲推动下,迂回着,探试着,欲擒故纵着,却不料世事大变,生存之计为上,忽才珍惜起眼面前的一点慰藉,它给人一种盲目的安全感。在这里,张爱玲是与她的人物走得最近的一次,这故事还是包含她人生观最全部的一个,这含有着对虚无的人生略作妥协的姿态,是贴合张爱玲的思想的。就因走得太近,露了真身,人物略有些跑题,就像前边说过的,在月夜里,范柳原的喟叹。多亏白流苏说了句:“我不懂这些”,才将事情又拉回了情景。

就这样,张爱玲的世俗气是在那虚无的照耀之下,变得艺术了。

她写苏青,写到想与苏青谈“身世之感”,便想象苏青的眼神是:“简直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大概是艺术吧?”苏青是不“艺术”的,她的世俗后面没有背景。在此,可见得,张爱玲的人生观是走在了两个极端之上,一头是现时现刻中的具体可感,另一头则是人生奈何的虚无。在此之间,其实还有着漫长的过程,就是现实的理想与争取。

而张爱玲就如那骑车在菜场脏地上的小孩,“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这一“掠过”,自然是轻松的了。当她略一眺望到人生的虚无,便回缩到俗世之中,而终于放过了人生的更宽阔和深厚的蕴含。从俗世的细致描绘,直接跳入一个苍茫的结论,到底是简单了。

于是,很容易地,又回落到了低俗无聊之中。所以,我更加尊敬现实主义的鲁迅,因他是从现实的步骤上,结结实实地走来,所以,他就有了走向虚无的立足点,也有了勇敢。就如那个“过客”,一直向前走,并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并不知道前边是什么。孩子说是鲜花,老人说是坟墓,可他依然要向前去看个明白,带着孩子给他裹伤的布片,人世的好意,走向不知名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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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包拯审蛋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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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是我国人民非常熟悉和敬佩的“清官”。他铁面无私,执法严峻,有许多佳话流传于世。

公元 999 年,包拯出生在庐州合肥(今属安徽省)。他十岁那年,有一天和姐姐一块儿到花园里游玩。游兴正浓时,姐姐问道:“你长大准备干什么事?”“做个为民办好事的清官。”包拯眼睛一眨,干脆利索地回答。“做清官可不容易,你能行吗?”姐姐又问了一句。包拯胸有成竹地答道:“只要大公无私,善动脑筋,案件总能审得清的。”

包拯的一番话,说得姐姐心里暖烘烘的。她嫣然一笑,若有所思地说:“那好,明天让我考你一下吧!”

第二天一早,姐姐来到学堂,把一个煮熟的鸡蛋悄悄送给一个同学吃了,然后要包拯查出来是谁吃的。

包拯不慌不忙。他首先看了每个同学的面色和嘴巴,然后敏捷地端来十碗清水放到桌上,叫每个同学从碗里喝一口水,在嘴里咕噜咕噜地漱一下,再吐入碗内。

轮到第五个同学漱口时,包拯发现,他的碗内有蛋黄和蛋白的残屑。但他没有马上断案,而是让其余的同学继续漱口,直到每个同学都漱完口,他才郑重其事地宣布:“只有第五个同学吃了鸡蛋。”

一直站在旁边的姐姐这才服了弟弟,啧啧称赞说:“包拯长大能做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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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凡人林肯的名人故事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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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林肯诞辰200周年,美国人对这位总统的兴趣几乎无所不及,连他的DNA都不例外。首都华盛顿的“健康、医学博物馆”里,藏有一个玻璃盒,里面存放着林肯遇刺后留在抢救他的医生衬衣上的血迹,林肯的一些头发以及从他头部取下来的一些碎骨。有科学家提出,可以从这些血迹、头发、碎骨提取林肯的DNA,以判断他是否患有马凡氏综合征和其他疾病。

马凡氏综合征是先天的遗传性结缔组织疾病,最常见的症状是骨骼畸形。瘦削细长的身材、长脸、凹陷的眼窝——林肯的长相就是这样,很难看。林肯还可能患有遗传性共济失调,这是一种神经性疾病,病变主要会累及脊髓、小脑和脑干。

一位对美国历史做出伟大贡献的总统,可能患有这些引起低能、残疾联想的疾病。会不会影响他的形象呢?美国人认为不会。美国马凡氏综合征基金会的人员表示,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患有小儿麻痹症,该病因此更加受到社会重视。同样,林肯“也能极大地帮助人们认识马凡氏综合征”。明尼苏达大学基因学教授劳拉·蓝伦则认为,如果林肯患有遗传性共济失调,那是个很好的榜样。证明人可以战胜生理残疾,成就伟大事业。

许多美国人都缅怀林肯这位“伟大的解放者”,但林肯并不是一位没有瑕疵的总统。2009年1月19日的《新闻周刊》刊登了一篇题为《让我们(国家)合为一体的人》的文章,提醒读者,在赞扬像林肯这样一位伟人的时候,不要忘记了历史上真实的林肯,不要把他变成一个过于美好的国家神话。

政治领袖一旦成为国家神话,公众和历史学家就可能讳言他生前那些“不便多提的真相”。其实,又有哪一位政治人物一生只有光明而没有阴影呢?

林肯对种族问题的看法也与今天赞扬他废奴的人们所想象的不同。在1858年的竞选辩论中他声称:“我不想让白人和黑人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平等。这两个种族是有实质区别的。我认为,这使得他们永远不可能平等地在一起生活。”他还认为:“黑人不宜成为选举者、陪审员,也没有资格担任公职或与白人通婚。”

林肯维护了美国的统一,但许多美国人对他可能代表的国家主义心怀警惕。林肯深深了解霍布斯所说的雅种怪兽国家(“利维坦”),但需要时却又有意将它引入美国的制度。

林肯与左派和共产主义运动的关系。更增加了他在美国的争议。1864年林肯连任总统时,马克思给他寄来了贺信,请当时在伦敦的美国大使查尔斯·亚当斯转呈。信中说:“欧洲工人们本能地觉得,星条旗担负着工人阶级的命运。”所以1930年西班牙内战时期,到西班牙参战的美国左派组成了“林肯营”,还举行了“林肯——列宁”游行。

林肯于1809年2月12日与达尔文在同一天出生。威廉·赫登是林肯当律师时的合作人,他回忆说,林肯年轻时崇拜潘恩和伏尔泰,而且在许多人还没有听说过达尔文的名字时就阅读过他的著作了,“从此相信普世法则和进化论,再没有改变”。林肯从相信种族有天生差异到主张废奴的思想转变,是逐渐的变化,不是革命的飞跃。在林肯最不愿意谴责美国蓄奴制时,他已经知道,这个制度是“长不了的了”。

历史上的林肯不是一尊铸成石膏像的圣人,那个具体政策上有种种偏差的林肯和那个以远大眼光注视国家未来的林肯本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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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人哲理故事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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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的遗憾》

古希腊的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在临终前有一个不小的遗憾——他多年的得力助手,居然在半年多的时刻里没能给他寻找一个最优秀的闭门弟子。

事情是这样貌的。苏格拉底在风蚀残年之际,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就想考验和点化一下他那位平时看来不错的助手。他把助手叫到床前说:“我的蜡所剩不多了,得找另一根蜡之后点下去,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明白”,那位助手赶忙说,“您的思想光辉是得很好地传承下去……”

“但是,”苏拉格底慢慢悠悠的说,“我需要一位最优秀的传承者,他不但要有相当的智慧,还务必有充分的信心和非凡的勇气……这样的人选直到目前我还未见到,你帮我寻找和发掘一位这样的人。”“好的,好的。”助手很温顺很尊重地说,“我必须竭尽全力地去寻找,以不辜负您的栽培和信任。”

半年后,苏格拉底眼看就要告别人世,最优秀的人选还是没有眉目。助手十分惭愧,泪流满面地坐在病床边,语气沉重地说:“我真对不起您,令您失望了!”“失望的是我,对不起的却是你自己。”苏格拉底说到那里,很失意地闭上了眼睛,停顿了许久,才又不无哀怨地说:“本来,最优秀的就是你自己,只是你不敢坚信自己,才把自己给忽略、给耽搁、给丢失了……”话没说完,一代哲人就永远离开了他以前深切关注着的这个世界。

那位助手十分后悔,甚至后悔、自责了整个后半生。

哲理:只有自信,才能应对人生的艰辛,岁月的苦楚,抹去你悲伤的眼泪,燃起期望之火,用整个身心趟出一条成功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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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勤奋读书的成仿吾名人故事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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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仿吾是我国当代著名作家。他4岁开始读书,记忆力很好,他的祖父很喜欢他。其实,祖父更喜爱成仿吾那自觉的学习态度。每天,他黎明前就自行起床,在高脚油灯下朗读古文,早饭后又写字、作文。这些好习惯,直到晚年,他还坚持不懈。8岁时,他每天步行20多里,到一个设在祠堂里的私塾去读书,朗读、书写、背诵,成绩优异,10多天就练写一篇文章。10岁时,他到离家80多里路的西门书屋上学。西门书屋全校有七八十个学生,年龄最大的20多岁,成仿吾最小,学习成绩却在众人之上,是西门书屋就读学生中的佼佼者。12岁时,为了获得更多的知识,成仿吾执意一人到县城去读官办小学,后来因病才辍学。

13岁时,成仿吾的母亲戴氏病逝。大哥成劭吾回国奔丧。料理完丧事后,就带着成仿吾前往日本读书了。哥哥一人的公费,供兄弟两人留学之用,生活自然十分艰苦。但仿吾的学习却更勤奋了。他学外语总学在别人前头,一天能背熟100多个外语单词。成仿吾先在名古屋第五中学上学,不到一年,就完全掌握了日语,说、读、写,样样都很自如。同学们学日语时,他已经开始学英语了。同学们学英语时,他又学德语了。经过一生的艰苦努力,最终,成仿吾精通了日、英、德、法、俄5种语言。后来,郭沫若在《创造十年》里就非常赞赏地说:“他很有语学上的天才,他对于外国语的记忆力实在有点惊人。”在古诗词方面,郭沫若又说,成仿吾“到日本时年纪很小,但他对于中国的旧文献也很有些涉猎。我们在冈山同住的时候,时常听见他暗诵出不少诗词。这也是使我出乎意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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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名人的故事一:父母的鼓励让“白痴”成为物理学家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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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小的时候,并不是一个天资聪颖的孩子,相反,当别人家的孩子都开始学说话的时候,已经三岁的爱因斯坦才“牙牙”学语。当比他小两岁的妹妹玛伽都已经能和邻居交谈了,爱因斯坦说起话来却还是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被一些邻居认为是白痴。但是,担任电机工程师的父亲,却没有对儿子失去信心,他想方设法地让爱因斯坦发展智力。父亲为儿子买来积木,教他搭房子。小爱因斯坦每搭了一层,父亲便表扬和鼓励一次。在这种激励下,爱因斯坦一直搭到了十四层。

爱因斯坦长到六岁的时候,语言能力仍然很差。一天到晚也说不了几句话,七岁的时候,父母把他送到学校,学校死板的教学让他提不起精神,常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老师们都认为这个学生是一个傻瓜。但是,父亲却鼓励爱因斯坦:“我觉得你并不笨,别人会做的,你虽然做得一般,却并不比他们差多少,但是,你会做的事情,他们却一点都不会做。你表现得没有他们好,是因为你的思维和他们不一样,我相信你一定会在某一方面比任何人都做得好。”父亲的鼓励,使爱因斯坦振作起来。

爱因斯坦的母亲贤惠能干、文化修养极高,她对自己的儿子百般呵护和鼓励。爱因斯坦小时候常常爱提出一些怪问题。如指南针为什么总是指向南方?什么是时间?什么是空间?别人都以为他是个傻孩子。可是,爱因斯坦的母亲却十分自信地认为:“我的小爱因斯坦并不傻,他将来一定是位了不起的大学教授!”

就这样,在父母的鼓励和爱护下,爱因斯坦的智力迅速发展,对科学产生了强烈的爱好,并开始走向科学研究的巅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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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外国名人励志故事一:思考影响创造力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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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是创造一个世界的首要工作。

加缪斐塞司博士有一天午饭后坐在门前晒太阳,看见一只猫在阳光下安详地打着盹,很是悠闲。时间一分一分地流走,每隔一段时间,猫都会随着阳光的转移而不停地变换睡觉的场地。这一切在我们看来是那样的司空见惯,可是却唤起了斐塞司博士的好奇。猫为什么喜欢呆在阳光下呢?猫喜欢呆在阳光下,那么这说明光和热对它一定是有益的。那对人呢?对人是不是也同样有益?这个想法在斐塞司的脑子里闪了一下。这个一闪而过的想法,成为闻名世界的“日光疗法”的触发点。之后不久,日光疗法便在世界上诞生了。斐塞司博士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

如果我们家的院里也有这么一只睡懒觉的猫,我们也看到它一次次地趋近阳光,我们是不是能像斐塞司博士那样去想问题呢?

1910年,德国科学家魏格纳因病卧床休息。在闲得无聊的时间里,他茫然地看着墙上悬挂的一张世界地图。一天,他突然发现,大西洋两岸的地形好像是互补的,南美大陆东部亚马逊河流域地区突出的部分,与非洲大陆西海岸的刚果、几内亚陷入的部分正好对应,可以把它们完全拼合在一起。这个发现让魏格纳兴奋不已,这两个大陆是不是原先就是连在一起的?如果是的话,那又是什么原因使它们分开了?魏格纳立即着手搜集大量的地质学、古生物学资料,终于推出了一个崭新的理论:大陆板块漂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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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名人读书小故事推荐_名人故事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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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用心灵去感受,就能领悟出其中的快乐。书像风尘仆仆的流浪汉,又像走南闯北的旅行家,肚子里装满了稀奇古怪的风土人情和天涯海角美丽诱人的风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名人读书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名人读书小故事一:苏洵发愤

苏洵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他小时候很贪玩,直到二十七岁才认识到读书很重要,从此开始发愤读书,抓紧一切时间学习。有一年端午节,苏洵从早晨起来就扎在书房里读书,他的妻子端了一盘粽子和一碟白糖送进了书房。将近中午时,夫人收拾盘碟时,发现粽子已经吃完了,碟里的白糖却原封未动,而旁边砚台上竟有不少糯米粒。原来,苏洵只顾专心读书,误把砚台当成了糖碟。正是凭着这种认真刻苦的精神,苏洵成为了文学大家。

【感悟】从古至今,年老发奋学习的事例也比比皆是,青少年年老就不能学习了吗?当今知识爆炸的年代,现代科学文化迅猛发展,使知识的更新期大大缩短,活到老学到老是时代的要求,它要求人从幼年到垂暮都要不间断地学习,不用说人到中年,就是老年仍然需要坚持学习,否则赶不上时代的步伐。 名人读书小故事二:八十二岁的状元

梁灏是五代时期的人,却是宋太宗时期的状元郎。他从五代后晋天福三年(938年)起就不断地进京应试,历经后汉和后周两个短命朝代。虽然屡试不中,但他毫不在意,总是自我解嘲地说:“考一次,我就离状元近了一步。”直到宋太宗雍熙二年(985年),他才考中进士,被钦点为状元。他一共考了四十七年,参加会试四十场,中状元时已经是满头白发的老翁了。在大殿上,太宗问他的年岁,他自称:“皓首穷经,少伏生八岁;青云得路,多太公二年。”言明自己是八十二岁了。短短两句话,包含了多少考场上的艰苦和辛酸!

【感悟】梁灏八十二岁中状元是那个时代的悲哀,因为他生逢五代乱世,人生坎坷在所难免。但他的那种坚忍不拔的精神却是极为可贵的。在求学路上,如果人人都像梁灏那样孜孜不倦,为达到目标不惜追求到须发皆白,那么,即便最后不能功成名就,至少可以满腹经纶垂名后世。这种坚毅的求学精神值得每个人称颂和学习。大器晚成的故事告诉青少年:学习不在于年龄,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过程,只要正确对待,持之以恒,就能达到你的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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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古今中外励志名人经典小故事:太阳的背后不是光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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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年轻人自小父母离异,在母亲含辛茹苦的抚养下长大。

小学时,年轻人对音乐情有独钟,表现出了惊人的天赋。望子成龙的母亲日积月累,凑前为他买了一架钢琴。“玩”者琴,年轻人挖掘着潜力,慢慢积聚着自己的音乐“资本”。

高中毕业后,年轻人没有考上大学,只能到餐馆当服务生,被老板暴骂过,克扣过薪水。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年轻人被台湾乐坛老大吴宗宪看上,进入吴的公司做音乐制片助理。期间,他不停的写歌,结果都被吴宗宪搁置一旁,有的甚至当面扔进垃圾桶。

年轻人没有泄气,吴被其努力感动了,答应找歌手唱他的歌。但是,许多著名歌手都不愿意一展歌喉,因为他写的歌太稀奇古怪。年轻人只得一如既往、默默地进行着自己的创作。

有一天,吴宗宪抛给年轻人一个机会:10天,写50首歌,然后自己挑选10首,自己唱,出专辑。这样,年轻人废寝忘食,没日没夜,绞尽脑汁,拼命写歌。终于,他的第一张专辑问世了,立即轰动歌坛。接着第二张专辑《范特西》又流行音乐界。

大家都知道这就是我们的生命:周杰伦——两岸三地最受欢迎的歌手。

冰心有首小诗:

成功的花,人们只敬慕它显时的明艳。

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

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周杰伦的成名之旅,不正是这首诗滋生懂得诠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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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人读书的故事250字

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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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著名学者陆羽,从小是个孤儿,被智积禅师抚养长大。陆羽虽身在庙中,却不愿终日诵经念佛,而是钟爱吟读诗书。陆羽执意下山求学,遭到了禅师的反对。

禅师为了给陆羽出难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便叫他领悟冲茶。在钻研茶艺的过程中,陆羽碰到了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不仅仅学习并领悟了复杂的冲茶的技巧,更学习并领悟了不少读书和做人的道理。

当陆羽最终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丁茶端到禅师面前时,禅师最后答应了他下山读书的要求。之后,陆羽撰写了广为流传的《茶经》,把祖国的茶艺文化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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