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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17篇 作文汇总20篇

有这样一种声音,是来自于心灵的呼唤。用心感受这一种声音,你就能发现它的存在,而且就在你的周边。有这样一种声音,轻声倾诉。你听见了吗?本文就是开学吧给同学们整理推荐的关于《活着》读后感高中17篇 作文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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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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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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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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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确实是鼎鼎有名,之前随大流瞎读一通,也不知自己读的大概是什么,模糊记得几句钱老先生的俏皮话,闲来无事再来翻看,果然经过社会毒打以后感觉全然不同了,惊异老先生于对生活内核的把握,我们不过全然是凡人罢了,生活就是毫无意义的琐碎与吵闹。

之前有看到各种批评什么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软弱无能,孙嘉柔的心机与骗术……还有自认方鸿渐的,我最早也是盯着文中的种种人物,深为不耻,逐渐再想自己就是那个懦弱、不学无术、空想的方鸿渐,再仔细想,我哪里比得上方鸿渐呢,论家庭人家是地主家庭,祖上也是诗书之家;论才学,人家在那个年代就留洋多年,会多种语言;论职业,回来也是去哪里都能拿得出手,不说多么天才,总能应承起来……我哪里能比得上一点点呢,文中种种人物有血有肉,有优点有缺点,也是趁此为文中人物申辩一下,批评前不妨先自我剖析一下。文中韩学愈与方鸿渐一样的“学历”,却能担任历史系主任做教授,是他能力比方鸿渐要强吗?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是我们靠自己努力得来吗?机缘巧合不过是是社会的宠儿罢了。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呐,我们碌碌一生,不过终日奔波,间杂着琐碎的生活的吵闹与甜蜜。借用卢梭的话“人是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枷锁与围城倒有异曲同工之妙,围城围住的怕远不止爱情与婚姻吧,围住的更是我们的人生吧,能够突破围城与枷锁去审视自己人生的人,像偶尔划过天空的流星一样稀有。我们要么从来不去想,要么安慰自己人生本来从来如此,要么转移重点到批评人家的毛病,却实实在在很少去扛起镐头,去凿开围住自己的城或是打破自己的枷锁,当然,果真去做的话也不见得能凿开或是打碎,难融于社会倒是一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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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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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会真实反映人的自私、高尚。让人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早就明白这个原则了,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的。

艺术都是源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关系。沉湎于想象之中,又被现实紧紧控制;感受着自我的分裂,却无法让自己变得纯粹。如果能够成为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我想我会活的更坦然些,与此同时,我的力量会削弱很多。

朝夕相处的现实常常会让人难以承受,蜂拥而来的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和阴险;怪就怪在,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所谓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换句话说,人的友爱和同情往往只是作为情绪来到,而相反的事实则是触手可及!正如一位诗人所表达的: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

曾听过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抱怨!歌中人对苦难的承受、对生活的乐观态度,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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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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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两晚时间读完余华的作品《活着》,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有些字拦在那里,像一根又一根刺,不仅硬,而且尖。作者在第五次自序中写到:“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

确实如此吧!我读得很认真,捧起书就一直一直读下去,中途两耳不闻身外事,我不敢分神,怕自己一个转身一次回头就会丢了什么,那感觉就像在吃一根长寿面,必须一口吃下去才心满意足,中途咬断,心是不甘的,而且晦气,最重要的是,再吃下去,便全然失去了之前的好味道。

读到后半部分,我越发心急,读得速度快起来,又时常把一大段文字反刍,这样,我的眼睛就跟着一会儿一目十行,一会儿一行十目,然后,落下眼泪,一滴接着一滴,有些落在字上,有些流到嘴里,还有些滑到了衣服上,湿了一片。

前后一共哭了五次,一次比一次更难过。

第一次,有庆死。那个还在母亲肚子里就被父亲打,光着脚跑来跑去割草喂羊一天两次跑五十多里路的小男孩,他勇敢地伸出胳膊去献血,因为他们学校的女校长生孩子出了很多血,五年级的学生没一个对上校长的血,除了有庆。有庆以此为荣,医生抽了一点又一点,抽个不停,有庆脸都白了,嘴唇也白了,他说我头晕,没人理会,后来,他失去了心跳。

第二次,凤霞死。从小伶牙俐齿的凤霞在父亲不在家的那段时间,发了一次高烧就再也不会说话了。她短暂的一生中,被送走过两次,第一次,因为家里穷,要供有庆上学,被迫寄养给一户人家做女儿,她过了些日子,哭着跑回了家;第二次,她风风光光嫁给了歪头女婿二喜,二喜心眼好,实心实意爱凤霞,凤霞难产时,医生问保大保小,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保大”,可惜,天不遂人意,留下了小的,大的产后出血不止,命没保住。

第三次,家珍死。家珍家里阔,自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娇生惯养,上学路上被富贵看上,三媒六聘娶回了家,这个家也阔,更阔,刚过门时有一百亩地,此前有两百亩,被富贵的爹败了一百亩,又被富贵败了一百亩,两代败家子,活活苦了两个苦命的女人,家珍的婆婆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家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她终日劳作,病了,也要出工,下不了炕,也要缝缝补补,虽整天卧在床上,头发依旧梳得整整齐齐,她放心不下两个孩子,满希望自己苦一辈子,两个孩子往后可以有好日子过,不想,却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油尽灯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四次,二喜死。那么硬朗个汉子,好端端的,憨厚壮实能干,一身的力气。他心疼凤霞,相亲第二天,他就带着兄弟来凤霞家干活,屋里屋外收拾打扫修葺,还连夜给家珍做了个小桌子,他倾尽所有将心上人娶回家,婚后百依百顺,小两口手拉手过日子,甜甜蜜蜜,凤霞难产死后,他又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带个小娃当搬运工,背着抱着领着,一刻都离不开这个越长越像凤霞的小娃,当意外发生,他只留下头和脚完好,其他部位血肉模糊,两排水泥板夹过来,把二喜挤成个扁,最后,他只发出了一声叫喊:“苦根!”苦根是小娃的名字;

最后一次,苦根死。苦根生来命就苦,没了亲妈,又没了亲爸,跟着外公富贵回到了乡下,在乡下和富贵一起下地干活,做了个小镰刀,爱不释手,他听话,他相信“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七岁时,他和富贵一起摘棉花,他头晕,头晕得厉害,苦根病了,病得很厉害,富贵老了,糊涂了,心疼苦根,给他熬了姜糖水,喂他喝下去,出工前,又用盐煮了豆子留给苦根在家吃,结果,苦根豆子吃多了,嘴里有两颗豆子还没嚼烂就歪在床上,再也没下床,再也没有去拿他的小镰刀。

是的,我哭了五次,富贵也哭了五次,哭他的儿子有庆,哭他的女儿凤霞,哭他的女人家珍,哭他的女婿二喜,哭他的心肝小外孙苦根,他把他们一个一个送走,葬在一处。富贵享过福,吃喝嫖赌,真正的大富贵,真正的孽子,他见过大风大浪,他经过枪林弹雨,他当过兵扛过炮,他煮过钢铁吃过大锅饭,他卖过菜种过地。

他活着,活了下去,活了很久,他身边还有个伴儿,是一头老牛,名字叫“富贵”。活着挺好,穷了,也要活着,老了,也要活着,病了,也要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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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中论语十二章读后感通用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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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吃的问题上,孔子曾有这样一些议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割不正不食”——时隔两千多年,我们再来品味这些话,会感到它谈论的不仅是一种饮食习惯,更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阅读品味,一种审美倾向,一种人生追求。——写在前面的话

初读《论语》是在九岁,那时是在父母的要求下无奈地阅读,但是在睡前的半小时仔细品读中,发觉《论语》既朴实无华有秀色可餐,白纸黑字,片言只语就勾画出美好图景。“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道出治国真谛;“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酝酿壮志凌云;“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描摹坚贞意志;“仁者爱人,亲亲爱人”,呼唤人间温情。这些朴素而又睿智的言语使我的心灵干净明澈,引我走进了一个充满智慧的世界。

在时光与岁月的见证中,我慢慢咀嚼《论语》,规范我的言行与学习方法。其中,改变了我的方法与选择的要数那句:“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还记得刚步入初三时,我急于求成,却忽略了对概念定理的理解,这使我学得并不扎实,各种教辅书上的方法使我眼花缭乱,不知所措,成绩是忽高忽低,不能稳定。无意中,我读到了“温故而知新”,如同在黑暗中找到了指路的明灯。从此,我开始勤于思考、努力学习、阶段复习,终于我考上了实验班、实现了长久以来的梦想。而反复品读《论语》,如在品读香茗中嚼出丝丝甜意:做事不能违背原则,否则必然失败。我豁然开朗。

读《论语》至今六年,回味起来,最沁人心脾的是《论语》所蕴含的思想馨香,印象最深的是那一篇《待坐》:孔子“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思想有悖与国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但这种平凡的理想源于生活、源于心灵的根本,让我们的心灵和谐饱满,让我们对生活有热爱、有向往,这种理想也是我们所追求的。

《论语》伴随我走过了六个春秋,无论我面临困难还是身处险境,无论我哭泣悲伤还是吟咏感叹。它就像一位忠实的朋友,为我指引迷途,帮我改变人生轨迹:它就像是一叶轻舟,带我飘过知识的海洋、智慧的溪流,驶向诱人的港湾、神秘的小岛、未知的地方。蓦然回首,我与《论语》相识、相知、相悟,仿若“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的今世的相遇,我与它应该是两千年前注定的缘分吧!

一句句警示哲理,一次次仔细咀嚼,汇成了浩瀚无垠的书海,畅游其间,采撷下多少?不多,但很有益,就像风尘仆仆的归人接受了家的洗礼,焕然一新。而我还会品味生活,研读《论语》,一点一滴,通透其灵魂,使我的心灵芳香馥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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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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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看过《福贵》这部片子,主人公福贵的事迹深深地触动了我。观看完这部片子时,觉得福贵的一生就像上演了一部悲剧,他已经够悲惨。谁知,当读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时,更是不一样的感受,余华用笔墨刻画出的福贵的一生更是悲惨。当读完这本书时,发现已经流下了泪。

通过《活着》亲眼目睹了富贵一生坎坷的路程:地主少爷福贵天天喝的烂醉如泥,在城里吃喝嫖赌,最终输光了家里的的全部,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在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过了一段时间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了家乡,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大了凤霞和有庆,但凤霞因发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

余华谱写的悲剧不仅是这些,中间的情节比这还要悲惨。有庆因为献血过多,死了。福贵的老婆家珍因得了重病死了。凤霞长大了嫁了人有了孩子苦根,她却因难产死了,苦根的爹因一次意外也死了。原本就可以这样结束,福贵可以和孙子度过下半生,谁知,因为家里穷,没钱买饭,福贵只好给孙子吃豆子,悲惨的是,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噎死了。本来的一大家子最后竟是这样的下场,只剩下老福贵和一头老牛在夕阳下回想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和拥有过的幸福。

相信每个读完《活着》的读者,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吧,被这场悲剧感动了。书中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说得就是时间带来的喜悦和辛酸。

我看到了福贵凄惨的经历,同时也看到富贵内心真诚的悔过。我们不需要拥有富贵的生活,不需要拥有奢侈生活,或者只是需要一个拥有家人,拥有家人的爱的人生。哪怕是福贵那样,年迈了只是和一头老黄牛生活,度过剩下的时光,这也是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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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论语》读后感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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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的交友观还有很多地方值得挖掘,但有一点好像没有涉及到——如何处理一个朋友群的关系。即,几个人彼此都是朋友,三五成群。这里面就不仅存在单纯的两两交往的问题,还包含更复杂的一对多,多对多的问题。

说了这么多《论语》中的交友观,由于《论语》主要记载的是孔子的思想,我倒对孔子的朋友产生了兴趣。我想孔子应该有很多朋友。单就《论语》来看,我却只找到两处。一处是“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阙党童子将命。或问之曰:‘益者与?’子曰:‘吾见其居于位也,见其与先生并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另一处就是上面提到过的“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后者不知从何考证,前者看来只是孔子所“和”之人,并非所“同”之人。孔子有没有纯乎价值认同的“知己”呢?仅看《论语》,似乎没有。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贡曰:“何为其莫如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宪问)退而求其次,孔子的学生中有没有人能充当这一角色呢?有时,师生关系也可到达一种朋友关系。我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了颜回和曾参。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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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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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展现了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掀起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波浪,表现了一种面对死亡过程的可能的态度。活着本身很艰难,延续生命就得艰难的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

读完这本书,使我想起了最近的一则新闻消息,10月31日一架从埃及飞往俄罗斯圣彼得堡的俄罗斯航班坠毁,机上共217名乘客和7名机组,除俄罗斯游客还有两名乌克兰公民一名白俄罗斯公民。飞机起航约23分钟,失去联系,最后发现坠毁于埃及西奈半岛,机上224人,没有生还迹象。遇难者中有17名儿童,最小的还不满1岁。在这些失事人员中大部分都是整个家族出境旅游,遇难者遗体陆续运抵开罗。对于这起事件发生的原因,众说纷纭,埃及总理称机上无异常现象,坠机或因技术故障,具体的情况还需进一步的调查。最新消息一架俄罗斯货运机又坠毁了,自马航失事以来,飞机出现意外的频率很高,这不得不让我们反思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这给一个家庭带来了多少灾难,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多么大的痛苦。这也让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没有理由不再珍惜已经拥有的时间,也没有理由再抱怨现实的残酷。

每天清晨醒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街道人来人往,你会感觉到:活着真好!在你人生不如意的时候,想想那些还未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世界的人,你就会觉得活着真好!因为你比他们幸运,还有时间和家人相聚在一起,还有时间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创造自我价值,为这个世界奉献一份微薄之力。等自己老了,走不到了,回想自己年轻时候的点点滴滴,也不会因为自己碌碌无为而感到后悔,有梦想就去追吧,万一实现了呢?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人活着的意义在于责任,出于一份对父母及家庭的责任。我记得初中时老师给我们讲了一段刻苦铭心的寄语:人为什么要有肩旁,就是因为你生下来就要承担责任,责任伴随着你的一生。是啊,生命只有一次,不管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既来之,则安之,每件事物都有它存在的道理。顿时觉得那些因为事事不如意而选择逃避,轻生的人,或许他们是真的没有了人生奋斗的目标,但我觉得无论你对生命的感慨是什么,无论你的生活是多么不如意,你没有理由去选择轻生,因为你还有那么多爱你的人及你爱的人,不管是什么时候,想想那些比你还要悲惨的人,想想你的家庭,你的离去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痛苦及多大的伤害,别因为自己承担不了责任,而拖累别人,多为别人着想,多替别人考虑。

珍爱生命,热爱生活。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并且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不同的,各具特色。不要埋怨生活的快节奏,也不要因为昨天的逝去而苦恼,把握好今天,规划好明天,活出一个与众不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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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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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里的每一则寓言都十分简短,但包含了做人的道理与智慧。每一次阅读都能从中感悟到许多。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中,这些故事将引导我们走向成功。

我在11岁时接触到了《伊索寓言》,里面的一个个小故事,立马让我看入了迷,令我爱不释手。有时连吃饭都忘记了,只为多去看几篇寓言。连睡觉之前都要抱着书看看。

其中的三篇寓言,我至今也能记得清清楚楚。

《说谎的放牛娃》是一篇家喻户晓的寓言,它揭示出了说谎的坏处,简洁风趣的语言让我们每个人都铭记在心;《驴子与骡子》讲述了一个骡子不愿帮驴子,最终反而背上了摔断腿的驴子与驴子的货物。这篇寓言生动地告诉我们要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蚊子与狮子》说了“狮子被蚊子所打败,当蚊子洋洋自得时,一只蜘蛛捉住了蚊子”这样的一个故事。说明了得意忘形,掉以轻心会给我们致命的麻烦的道理。

回想起来,作者伊索是一位多么伟大的作家啊,他将动物们拟人化,口述告诉我们道理与启发。通俗明白,语言生动,每一个人都会被《伊索寓言》独特的魅力所迷住的吧!

伊索为我营造出了属于自己的童话世界,于是童年时的天空时而风和日丽,时而霞彩满天,时而白云飘逸。《伊索寓言》成为了我的亲密伙伴,伴随着我长大。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不再去对动物们的故事感兴趣,而是去更深刻地了解故事的道理,我认为这些小小的道理,将会成为我人生中的指路标,不再让我感到迷茫与无所适从。

哦!《伊索寓言》,我是多么的喜爱你啊!相信其他人对你的感觉跟我是一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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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儒林外史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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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是清代作家吴敬梓的长篇小说,是我国古代讽刺文学的典范,是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的长篇讽刺小说,主要描写封建社会后期知识分子及官绅的活动和精神面貌。

这本书我读起来很轻松、愉快。比文言文更容易理解的白话文、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扣人心弦的场景描写。这对我们的作文和语言表达能力有着很大的帮助,然而,在轻松幽默的言语之下,又何尝不是对封建社会腐坏黑暗的现实进行讽刺呢?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正是“学而优则仕”,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

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感想是,如今时代不同了,我们生活的时代很少有人提及科举这类的话,也没有了书中迂腐的现象。但是,我们的家长何尝没有这样的想法,为了让下代所谓的不输在起跑线而或漏液排队、或用金钱、或用手中权力争相报名牌幼儿园、小学。诸多考生因为中考高考繁多的作业与兴趣班日以继夜读书。有些考上的扔书庆贺,有些考不上的跳楼自杀。没有人为了

什么“秀才”、“举人”磕头撞板,却有人为“清华、北大”、“硕士、博士”不择手段。不知以后是否还会有一本“儒林次史”来讽刺这个时代的制度。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一旦当成为了功名利禄的工具,读书也就毫无价值了,再大的名校出来又能带给社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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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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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们班开展了“多读书、读好书”的读书节活动,我也看了不少,不仅让我开阔了视野,还积累了丰富的课外知识,令我受益匪浅,其中《三国演义》至今也令我记忆犹新。《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唐代著名小说家罗贯中。《三国演义》塑造了近200个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其中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老奸巨猾的曹操、忠勇无双的关羽、宽厚仁义的刘备等人性格尤为突出。

《三国演义》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小说和历史文化小说,他描写了大大小小的战争,构思宏伟,手法多样,读来使人惊心动魄、荡气回肠、感人肺腑、带来丰富的历史文化体验。“红脸大汗,相貌堂堂,威风凛凛,风度不凡,颇有英雄气概。”这句话描写的是忠勇无双的关于。小说多处描写了他英勇无畏的英雄事迹,“刮骨疗毒”就是其中一则:关羽率军向樊城进攻,不料被曹军毒箭射中右臂。关平拔出臂上的弩箭,发现毒性已经入骨,关羽的右臂很快变得轻肿,不能正常活动了,但关羽决心,攻下樊城,不肯退军,众人只好四处求医,忽然有一天,一个人从江东驾着小船,经直来到寨前,自报姓华,名佗,字元化,要求面见关羽,来给他医治。关平一听,大喜过望。来人竟是天下闻名的神医华佗!关羽请华佗坐下,命人献茶,然后问华佗怎么治?华佗说“我自有医治办法,只是担心君侯害怕”关羽大笑道:“我视死如归,没什么好怕的。”华佗说:“立一根标柱,柱上钉上一个大铁环。把手臂塞在铁环立,用绳子捆住右臂。我用刀子刮开皮肉,刮开骨头上箭毒,在敷上药缝合就没事了。”关羽称不用标柱铁环,饮了几杯酒,人在与马良下棋,华佗取出尖刀,叫人在下面接污血,割开皮肉,用到刮骨,发出了细细碎碎的声音。关羽脸上也没有痛苦的表情。

伤好后关羽设宴答谢华佗。读完了这个故事,我内心被关羽的镇定和顽强深深地震撼了。大家假设一下,如果自己是关羽,也会在刮骨疗毒时饮酒吃肉,笑谈下棋吗?我想所有的回答几乎都应该是“不可能会”。记得几年前,我生病了,妈妈带我去医院检查。当我得知要做胃镜时,胆小害怕的我立刻放声大哭,死活不愿意,又哭又闹。妈妈连拖带啦才强行让我做完了检查。所以,我们应该学习关羽不畏艰险、镇定自若、乐观直爽的精神与性格,那我们也会变得坚强起来;面对困难,毫不惧怕。我们还要去人之长,补己之短。误学曹操“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俯卧“的心理,只学刘备宽厚仁义,之人善仁的品质;勿学关羽的心高气傲,只学他的勇敢顽强……作为21事迹这个款新时代的人,社会竞争非常激烈,所以,我们要更加努力,学习英雄精神,做祖国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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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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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命运,让他在苦难中学会了忍耐,以至于他可以随时从容应对,并倾尽全力让自己以及身边的家人好好地活下来。命运,也让他超脱自己的苦难,用自己朴素的善良的心,来对别的生命给予同情,以至于他救下了要被宰割的老牛,来陪自己安度余生……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在老人和老牛远去的背影中,我感到,他,就是那棵诠释了生命的树,站成了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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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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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活着,因为你会死去很久。

不知为什么,很喜爱这句话,如它所言,生命真的在死亡面前就如广袤黑幕中的一瞬流星,只绚烂了那眨眼的工夫,就悄然无影了,似乎人们如此珍惜的生命,只为给那静寂的死亡作铺垫。

一直觉得死亡很远,我的生活从来就如那不起涟漪的小河沟,平凡却很幸福,也大放豪言过:我决不会产生自杀的念头,不得不说,这该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实例演示,福贵坎坷波折的一生,与我的生活简直有着天壤之别,设身处地想想他经历的一切悲欢离合,惊叹于他的人生似乎是在穿越荆棘丝,动辄遍体鳞伤,无法想象他如何熬过,只觉得老是我经历他的一切,该有无数放弃生命的理由吧!

有人说:福贵很冷血,无论是与家人的分别还是目睹亲人的个个死去,从没有痛苦流涕个几天几夜,萎靡不振,寻死觅活,在人们眼中似乎只有当一个人在亲人离去时,马上追随而去,才会被人们所歌颂,但孰不知死亡才是世间的主旋律,你只能活有限年,而死亡是在以后的无限年中,它就如无垠的黑夜,总会到来,你无法逃脱。命运定下我们的生死期限,我们无力回天,为何不让死去的人安息,而活着的人好好活着呢?

也有人说,福贵很坚强,无论遭受何等重创,总能吱牙挺过,在人们眼中似乎在此时只有自杀,结束生命才符合常理,听过,看过太多人因为种种近似月笑的原因而悲壮地选择以死亡来逃避一切,只能说你们玷污了神圣的生命。命运不过给你们开了个小玩笑,你却就此被击垮,所以说不是福贵太坚强,而是我们太过脆弱,其实生命的旅程就如在无所预知的大海上航行,总会在未知的时刻遇到一场甚至前所未有的大风暴,刮断你的船桨,刮碎你的船帆,但风暴总会停息,毕竟“风雨之后才是彩虹”,若你被风暴打败,将永远无法目堵那夺月的霓虹,所以,何不好好活着?

生命之于死亡,的确微渺,但流星与黑幕,人们期盼与为之兴奋的却是微渺的流星,即使你一无所有,你也可以骄傲地说,你还拥有生命,这无尚的财富,所以好好活着。

活着,好好活着,为了活着,也只为活着,而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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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演义读后感高中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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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四大名著之一,文学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中国,无论是乳臭未干的孩童还是风烛残年的老者,只要你提及《三国演义》,他们都能与你乐道几句。相比《三国演义》,它的“老祖宗”——前四史之一的《三国志》也是毫不逊色。这个国庆假,《三国演义》读过不谈,恶补了一下《三国志》,那么,就分享一下我对两部宏伟巨著的小看法和小感触吧。

两者,一为正史,一为野史,或者是小说更加恰当。这很大程度决定了两者的不同,小说是写给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很多精彩的故事情节,和成功的人物形象支撑。正史写给当朝统治者看的,所以它需要的是在政治方向正确的情况下,尽量还原历史原貌。

既然这样,那陈寿和罗贯中笔下的同一段历史,肯定会碰撞出不少火花。举几个让我印象最深的例子吧。在众所周知的《温酒斩华雄》中,关羽第一次展现了自己的高超武艺,在群雄中脱颖而出。正史却记载,华雄是死于孙坚的古锭刀下。当身边有些人还以为阿斗是孙尚香所生的时候,《三国志》却只是“权稍畏之,进妹固好”一笔带过。黄巾军起义首领张角,演义中说他乃是个“不第秀才”,然而当时还未有科举制,汉朝还是用“举孝廉”选拔官员,科举是隋文帝之后的事,三国时,哪来秀才之说?要说演义中刘关张一同作战,最经典的桥段非《三英战吕布》莫属了吧,结果《三国志》一翻,妈耶,虎牢关一战,吕布也是败给了孙坚!可怜了我的江东之主呀,功劳全算在了刘关张头上去了。这也让我发现了一个问题,罗贯中神话了刘关张一波人,丑化了我们的“奸雄”曹丞相,于是小说善恶两派全了,“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我们同样人才济济的江东,就只能沦落到打酱油的尴尬境地了。

刘关张赵马黄诸葛的神化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即使他们可能不那么真实,但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历的人物了,而更是伟大的艺术形象,当然,这都没什么。但是,在这里我得为被丑化的曹丞相“美言几句”。这位世人皆知的大奸雄,在演义中是名奸诈多疑的角色。让他成为奸雄的,有这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大“功劳”。演义中记载,曹操欲刺董卓未遂,于是四下逃命,逃命过程中,借宿在父亲结义兄弟吕伯奢家,夜里听到磨刀声,疑心人要杀他,便屠了别人一家。“却见缚一猪欲杀”,原来是要款待他,便继续奔逃。路上偶遇“手携果菜而来”的伯奢,曹操虽然知道他是好意,但怕伯奢知道后带人追杀,“知而顾杀”。陈宫问其何故,曹操便留下了这么一句豪言壮语。这句话《三国志》中不曾记载,它的出处是在《三国志》裴松之注引,具体有三个版本,《魏书》说,伯奢儿子要打劫曹操,曹操被迫杀人。还有一种说法是,曹操怀疑人家要他命,便杀了他们。《孙盛杂记》中说是曹操听到人家“食器”声,以为人家要杀他,杀了人全家,“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显然罗贯中选择了《孙盛杂记》的说法,但他改编的有些不那么真实,说磨刀就算了,还说是杀猪,难道,曹操能听到微小的磨刀声,却听不到撕心裂肺的猪叫么?就算曹操真的说了这么一句“宁我负人,毋人负我!”,我依然要说,首先曹操是凄怆地说的,只代表当时就事论事,而不是他的人生观,更没有说是“天下人”。其次,这句话,我觉得有两种意思,宁可以译为“宁可”,但也不是不能翻译成“难道”,类似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同时“毋”也有“不能”和“没有”两种意思,那么就是说这句话,也可以翻译成“难道只要我负了他人,就没有别人负我的地方吗?”裴松之是公元372年出生的,是南朝人,当时没有标点,我这么翻译也不能算错。

如果说曹操还有什么黑历史的话,那就是大军屠城徐州了。演义中说陶谦手下投降的黄巾军又惹事,杀了曹操父亲夺了其家产,落草为寇,然后曹操蛮不讲理屠了徐州。而《三国志》中则是直截了当的说杀他父亲的人正是陶谦,虽然手法还是很极端,但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毛主席,也非常欣赏、推崇曹操,主张坚决为曹操翻案。1918他还曾特地前去许昌瞻仰魏都遗迹,并与罗章龙合作一首《过魏都》。在他的《沁园春雪》中也可以看出,他认为,无论是秦王汉武,唐高宋祖或是成吉思汗都缺乏文采,然而曹操不仅是颇有军事才能,还能称得上一位伟大的诗人。历代皇帝能说在文学上有造诣的,能和曹操相提并论的只有李煜了,但高晓松却说:“光从统治者的层面来看的话,李煜都不配给他提鞋,两只手都提不起一只。”

其实,对于三国,还有很多可说的,但由于篇幅原因,我选择了这个性格复杂,后人颇多争议的,也是我很喜欢的人物——曹操。一孔之见,翘盼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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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名著《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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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并不是为了其他任何事情活着。”余华如此写道,我感到有些寒冷,虽然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来反驳这句话。

一般来说,人睡着年龄的增长拥有的一切逐渐增多。作者在这篇杰作里表达于此相反的观点,人在童年的时候是拥有一切,然后慢慢的失去一切,最后老无所依地死去。如此去讲述一个人的一生未免过于残酷,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拥有富贵,有一个“上辈子嗷了一生”才有的好老婆。然后所有的一切一点点的离他而去,作者作为这个故事的上帝是否无动于衷,还是说从一开始一切便已失控。不管如何我看到有庆那样死去的时候心里格外难受。金庸说他在写某些情节的时候会痛苦,余华也会为了主角而哭吗?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如作者所说“是深感幸福”?不想讨论意义之类的,但只是为了把“一个故事讲得如此之好”是否能够让人接受,不过最有趣的是主角的名字居然叫做“富贵”。

萨特的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就是一切,那么这么小说这这一观点的最好注脚了。但萨特还说过“人的全部意义在于行动”为何在这个故事里却是如此的无力?我们无法将其归结为时代,不然这本书就右倾得太厉害。我只能说余华同志隐藏得太好,作为一个纯粹的讲述者,他无可挑剔,能够将语言运用得如此本土化,不做第二人想。全篇没有看到作家跳出来评论,只是为了故事而故事。不管怎样,我愿意给这本小说以极高的评价,我没有看过余华其他的`作品,但这部《活着》无疑已有了名著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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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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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着名的科学家法布尔的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小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

法布尔总是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是很微小的生命,他也从不杀死它们。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也会有自己可爱的小宝宝,它也有自己的家,各有各的本领,只不过它们不会说话。

昆虫的世界真奇妙啊!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还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甚至比人类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的话,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动物们够聪明吧!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只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返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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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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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自传体的小说,故事是由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去世,随母亲到外公家开始,阿廖沙到人间谋生为结尾,中间记叙在外公家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每个人物的形象都在这些事中鲜明地展现出来:慈爱的外婆,苛刻的外公……字里行间让读者感到怀念。使我不禁回想起自己的童年。

光阴匆匆飞逝,如同流水一般从指缝间流走,剩下的,是指尖凉凉的美妙的感觉和记忆里的那些点点滴滴。一眨眼,我已经十三岁。在这个充满欢笑和泪水的青涩岁月里,趁着阳光大把地洒下,我回首过去,回首我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每个人的童年都像一本书,上面是光阴留下的痕迹。书页有些泛黄,指尖拂过书面,已经有少许灰尘。小心翼翼地翻开书本,我便情不自禁地投入进去…

第一页,一个高大慈爱的背影旁边倚着一个瘦小的背影,两个背影在夕阳之下牵着手散步。小时候的我特别喜欢和牵着手在黄昏散步。外婆的手暖暖的,一把就握住我小小的手掌。这时,我的内心也是温暖的。

翻开第二页,我低着头,妈妈严厉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旁边是撒一地的饭菜,我的眼中似乎还有晶莹的泪水。小时候的我有些淘气。总是不经意地将东西打翻、弄脏。这自然也少不批评。于是,委屈的眼泪流进嘴里,咸咸的,我的内心也是咸咸的。

第三页,一张红红的奖状。小时候的我喜欢画画。这张红红的奖状,是我得到的第一张奖状。妈妈用白纸和鲜艳的蜡笔为我制作一张这样小小的奖状,这是妈妈给我的嘉奖。得到它,我的内心甜甜的。

第四页,一架高大的黑色钢琴。小时候,在天津,我喜欢上钢琴。黑色的外壳高大而华丽,白色黑色的琴键相称着,手指轻轻按下去,还会发出动听的声音。于是,妈妈也为我买一架钢琴。刚开始我还能认真练习曲子,可是到后来,越发觉得钢琴谱枯燥乏味,那些黑乎乎的蝌蚪文字让我眼花缭乱。妈妈开始训斥,老师不满地摇头。每次弹琴,心理不再是激动快乐,苦恼和委屈取而代之。窗外的蓝天白云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的视线,但是却只能闷在房间里弹着着闷闷的钢琴曲。

每个人的童年都充满各种各样的味道,与阿廖沙相比,我的童年明显地甜蜜许多。

童年的滋味像是各种各样的鹅卵石,铺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也收进我的记忆深处。《童年》这本好书,也只有细细品味、好好珍惜才能懂得其中的道理、品味出其中独特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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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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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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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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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于是写下这篇三国演义读后感。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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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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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它是一部千古不朽的人生大戏,《红楼梦》所呈现的,主要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不朽的人生悲剧。

我从去年开始,就一直琢磨着《红楼梦》,虽然几个月就把它给看完了,但我还有许多看不懂的地方,便一句一句地理解。

《红楼梦》主要以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描述了贾家荣、宁国府之间,表现在婚姻、建筑、文化、财产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其中最让我羡慕的则是塑造出的一大批栩栩如生、各阶层的人物形象。比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史湘云,就连作者寥寥几笔勾勒的晴雯、紫鹃、雪雁等丫鬟,都成为了我国文学画廊中的著名艺术典型。

《红楼梦》所讲述的,是一个令人称羡的大家庭,原本荣华富贵,后来因家庭成员获罪以致被抄家,逐渐走向没落,终于繁华成空的大悲剧。

因此,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故事作为主力呈现,也适度传出了《红楼梦》的主要精神。

黛玉和宝玉的悲剧,肇始于封建社会中,婚姻大事向来由父母决定,子女本身并没有资格决定。贾宝玉的父亲命他娶薛宝钗,他就非娶不可,尽管实际上他心里喜欢林黛玉。婚姻大事他无法自主,最终导致了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三个人的悲剧。

当我看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和《苦绛珠魂悲伤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听着悲伤的音乐。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那不争气的眼泪始终还是把那页给模糊了呢!傻傻的我本以为结局会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是啊!王子与公主生活只是童话故事而已,然而,这么悲惨的结局我却怎么也想不到。

当黛玉听完傻大姐的话后,就直吐鲜血。不住地流泪。因为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黛玉她恨宝玉,恨他为什么不理解自己。她把宝玉送给她的那绢子往火上一撂,顿时化为灰烬。熬了一天,黛玉已经奄奄一息。突然,她高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狠心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只见黛玉两眼一翻,一缕芳魂就这样随风而逝。

黛玉死的时候,正是宝玉娶宝钗的同一个时辰。只因潇湘馆离新房很远,听不到潇湘馆这边悲恸的哭声。

这真的是个不朽的悲剧啊!

我为黛玉和宝玉感到悲哀,宝玉最后竟然出家当了和尚,因为他知道林妹妹是为自己而死的。便在灵柩前放声大哭。

一个风光显赫的大家族,就这么没落了!不知看过《红楼梦》的朋友们,是否都和我一样,为他们感到悲哀、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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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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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作者(美)卡勒德 胡赛尼

著,书中主要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来吧,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很是值得推荐一部好书。

作者文笔优美,译者文学功底深厚。小说如此残忍而又美丽,读来令人荡气回肠,感慨良多。身为子女,感谢父母以正直、善良、诚实品质影响着自己,身为父母,希望子女健康成长,从生活中获得勇气,成为正直、诚实的人。“风筝”是象征性的,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哈桑为了阿米尔,他一次又一次的勇敢的保护着自己的小主人,风筝大赛之后,为了追寻那只象征着荣耀的蓝风筝,为了蓝风筝不被人抢走,哈桑悲剧的承受着恶少阿塞夫的侵犯,他的少爷阿米尔因为原本“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结果,我跑开了”。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都应该勇敢地去追。在此明白无论生活在哪里,无论在哪个国家,人性的本质是一样的,追求真善美是人类永远不变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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