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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17篇 作文【精彩20篇】

有这样一种声音,是来自于心灵的呼唤。用心感受这一种声音,你就能发现它的存在,而且就在你的周边。有这样一种声音,轻声倾诉。你听见了吗?本文就是开学吧给同学们整理推荐的关于《活着》读后感高中17篇 作文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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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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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葛优的电影才跑来看这本书的。

不得不说,《活着》是我看过哭的最惨的电影。每一处伏笔铺垫的恰到好处,每一个对比转折让人来不及喘息。时代背景,人性善恶,人情冷暖,人生动荡。里面走过的那些人,远的近的,善的恶的,来的去的,都去了。也无非是留下一张嘴,一个饭桌,吃着一顿饭,忙着下一顿饭。在最艰难的时候,维持活着最基础的需求的时候,才知道什么是最珍贵的,当最珍贵的一点点被剥离的时候,才发现总能活下去,还能活下去。而希望总是会有的,妻子儿女,外孙,还有那些叽叽喳喳的小鸡。慢慢长大吧,变成鹅,变成羊,变成牛。带着一个越来越好的希冀,活下去。

这本书跟电影还是有相当大的出入,可以说,电影中虽然将有些因果变得分明了些,譬如春生和福贵家的恩怨,但是电影还是没有舍得把书中的所有苦难都包裹进去,没有把最冷酷的人心包含进去,也还留了个温暖的结尾。

在这本书里,我真的觉得孩子的本真和纯洁是多么多么的让人心疼。这里的孩子都是好孩子,有血有肉,单纯的那么傻,相比于很多书本里古灵精怪的孩子们,这些孩子好像很早就没有供她们任性的土壤了,他们只能以一颗不谙世事的纯良的心,承担着被催熟的懂事,肩负着疼爱家人,照顾家人的累但却幸福的事。

人不该贪念太多,可以披被温暖,饱含善念,就很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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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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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身体可以被囚禁,人的心却不可以。”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在辛亥革命后的时期,那个时代人思想受封建社会的影响都是腐朽,但也存在着新青年。

觉慧的家族是封建旧家族,他家公馆有着悠久的历史不知经过几次更换门匾。里面究竟有着怎样的秘密,依旧不会为外人所知道。在觉慧印象里的家有着黑漆大门,好似关住了他;当门开着时,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像一个黑洞,这里面有着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

家是一个温馨的词,但在他眼里是“狭的笼”好似被密密麻麻的线缠住,无法挣逃开来。他常常想反抗束缚他的某个东西,可又不知反抗什么。在白天欢乐统治着公馆,在黑夜悲泣统治着公馆。

无论白天或是黑夜世界都有两个不同的面目,为着两种不同的人而存在。在封建社会中,中国青年们受到陈腐的封建道德影响,没有自我,而觉慧和他的家族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

他是矛盾的。他想挣脱旧思想却又被束缚在其中,他自己也很迷茫自己在挣脱什么东西,因为大家都是“无抵抗主义”。“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这是他的写照,也是唤醒自己和其他人的一场勇敢的斗争,在书里他做了先行者。

他想反抗这一切,他想要反抗这一切,他要反抗这一切。不止为了封建的旧制度的思想,更是为了自我,和无数受着折磨的其他人。

他是勇敢的,他反抗了,他离开了家,他挣脱开掉束缚着他的东西,一种新的感情渐渐抓住了他,他不知道究竟是快乐还是悲伤。但是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离开家了。他离开了旧的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没有一点留念。封建制度对人的迫害和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是罪恶的。而觉慧的反抗也是代表大多数人觉醒。

“宁做沥血歌唱的鸟,不做沉默无声的鱼”,开始反抗命运的不公,寻求自我的反抗之路。

那怕前方有多少荆棘,我想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弱的光芒;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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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高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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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合上了最后一页,我陶醉地坐在沙发上,脑子里回想着书中的一幕幕。要问什么书让我如此痴迷,那就是儒勒凡尔纳的著作《海底两万里》。

本书的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位出色的科幻作家,他的著作《地心游记》、《八十天环游世界》、《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等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小说。有趣的是,他生活的19世纪并没有潜水艇,对地心也没有研究,可他却饱读科普书籍,凭借自己的知识与想象力,生动形象的勾勒出了一些在当时不可能的场景。因此,他享有科幻小说之父的美名。

本书的主角是尼摩船长,文章以一个海洋方面的教授阿龙纳为视角,讲述了他们畅游海底的故事。在19世纪,海面上一直出现一直神秘的巨大生物。阿龙纳教授收到海军的邀请共同抓捕这只生物。追捕过程中,由于神秘生物的攻击,阿龙纳和他的仆人不幸摔到了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在得知,这竟是一艘名叫鹦鹉螺号,构造精妙的潜水艇,可是,船长似乎不是那么友好,他们成为了阶下囚,被囚禁在这艘潜水艇中。经过进一步的沟通,教授和船长发现了对方和自己身上的共同点,便邀请他们进行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经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稀罕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奇异景象,还进行了海底森林的打猎,参观了捕捉珍珠的过程,也参观了失落的帝国亚特兰蒂斯等等,但由于挪威海岸的旋风,他们逃离了鹦鹉螺号,并把海底的秘密公之于众。

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尼莫船长,他是一个印度王子,因为国家被英国占领了,所以逃亡海外,制造了鹦鹉螺号准备报仇,在倒数第二章中他与英国军舰船长的对话让我感到对他的敬意,他的爱国情怀与对于穷人的无私、战争的仇恨让我感动不已。

书可以净化我们的心灵,增加我们的道德修养,让我们变成高尚的人,开发我们的智慧,启迪人们的思维,活泼人们的大脑,让大家在惊险与刺激中得到艺术的享受。而这本书,是一本让人回味无穷、受益匪浅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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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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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我知道了圆明园是闻名世界的皇家园林;知道了圆明园的毁灭是祖国文化史和世界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损失;还知道了圆明园是世界上的博物馆、艺术馆。可是观看了《火烧圆明园》后,我又知道了圆明园是怎样被毁灭的。看了圆明园的毁灭,我真有些说不出的感情……

圆明园位于北京西北郊海淀镇北的一片平原上。原为清代的皇家御苑。始建于清康熙四十八年,到清乾隆九年基本完成。此后的嘉庆、道光、咸丰三代屡有修缮扩建,历时一百五十多年。它的名字虽叫圆明园,实际上它是圆明园、长春园、万春园等东、西、南三面的许多小园所组成。园中还有许多奇珍异宝等名人书画,所以,它又是闻名中外的一个博物馆、艺术馆与皇家园林。这是一座世上独一无二的园林,是一座人人都感叹的园林。

自视为天朝之国世界之王的大清帝国,自建政以来一个多世纪技术踏步不进,相信依靠马刀和弓箭就足以主宰统治世界,在群臣眼里西方先进的天文观测仪器不过是康熙皇帝的“玩意儿”。这种夜郎自大的自负心态直接衍生了闭关锁国的落后政策。在乾隆年间达到农业社会的繁荣时,西方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英国完成工业革命大肆扩展殖民地,建立不可一世的“日不落帝国”;美洲摆脱殖民统治,成立美利坚合众国;法国取得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西方的发展与东方的停滞形成强烈的反差。以致于出使中国的英国人马嘎尔尼一针见血地指出:“清帝国好比是一艘破烂不堪的头等战舰。它之所以在过去一百五十多年中没有沉没,仅仅是由于一班幸运、能干而警觉的军官们的支撑,而它胜过其邻船的地方只在于它的体积和外表。但是,一旦一个没有才干的人在甲板上指挥,那就不会再有纪律和安全了。”数十年过后,马嘎尔尼的论断得到了应验。

1860年,英法联军入侵了北京,他们拥有先进的枪炮,虽说那时清兵很多,虽然奋起反抗,可是清军的装备落后。英法联军拥有的是枪支炮弹,可是清军只有马刀和弓箭,没过多久清军就倒在了侵略者的枪下。他们很容易的就闯进了圆明园,英法联军进入圆明园后,什么宝贝都不放过,首饰珍珠等小物品能带走的就统统掠走,大花瓶等沉重的东西不能带走的就就全部毁掉。然而,这群强盗还不罢休,十月十八日、十九日,三千五百名侵略者奉命在园内放火,大火连烧三天,直到我国人民这个用心血和汗水创造的结晶,化成灰烬。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烧杀掳掠,慈禧太后挟光绪皇帝逃奔西安,八旗兵丁,土匪地痞即趁火打劫把园残存和陆续基本修复的共约近百座建筑物,皆拆抢一空,使圆明的建筑和古树名木遭到彻底毁灭。从此金壁辉煌的殿堂没有了,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没有了,珍贵的历史文物没有了!这座万园之园,东方的博物馆,独一无二的人间仙境圆明园变成了一堆废墟。作文

我愤怒,因为一座精美绝伦的园林毁于一旦;我后悔,中国政府那么强大,为什么没有力量来反抗;我不解,同是女娲创造的人类,为什么要给我们带来灾难。我明白了,落后就要挨打,就要受压迫。《圆明园》,记录着一个民族的荣耀与屈辱。历史不堪回首,中国要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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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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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经意间我在图书馆看到《追风筝的人》,在群书中我选了这本书,也许被它奇特的名字吸引了,也许被它的版面吸引了,也许被它的作者吸引了。我完全沉浸到故事里面,爱不释手的读,出乎意料这是我第一次那么专心读完这么厚一本书,实在有太多话要说,这是一个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两个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实在让人有很大感触啊!

起初,我无意间瞅到这个大标题时,有点不解“追风筝的人”,难道是神话故事,莫非追风筝的人是一个能腾云驾雾的神仙,在我的脑海中出现各种各样美丽的故事情节,让我更坚决地选择了这本书。当我读到完全不一样的故事情节的时候,我更加酷爱这本书了。依照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这里就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孩子把自己积攒一年的精力全部放在这次风筝节,在我看来这只是一场小孩子们玩的游戏,对于小阿米尔来说这不止一场比赛,更是获得父亲赞美和笑容的比赛。在阿富汗的天空,此时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个风筝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小斗士。所有的风筝在天空搏斗,像一场荣誉的争夺会,如果他把周围的敌人都消灭了,他才会成为万众瞩目和赞叹的焦点。哈桑是一个13岁的孩子,他一直深爱着阿米尔。回到题目中这风筝,也是相当重要的,只要阿米尔抢到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才会获得荣誉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就担任这项重要的任务——把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回来,故事的高潮也由此展开,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以第一人称“我”的角度自私地为自己着想,完全忽略了哈桑的感受。最后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一直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是我们不体会的,但阿米尔却一直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对于阿米尔来说这一切痛苦的根源是他13岁那年的风筝节,哈桑是一直折磨着阿米尔的,但哈桑从来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爱阿米尔。当时,哈桑为他愚蠢的奉献精神,让他无言接受,为了让自己不再受到折磨,他只想摆托这种折磨,他把哈桑赶走,希望他永远不要出现在他眼前,这辈子他也许也能过的快乐。他是错的,当初没有勇敢的承认错,现在后悔将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他,也许将是一辈子,一直到和他一起进坟墓为止,他将无法释怀。

阿米尔对哈桑的愧疚将永远无法弥补了吗?每次让我流泪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简单的话从一个孩子的嘴里说出,让人有种莫名的伤感。哈桑一直都不明白,为何自己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为什么不再理会他而且总是伤害他,但哈桑并没有背弃他,始终没有!我的眼睛又湿润了!我深深地被哈桑震撼了。

故事并没有结束,后来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被迫离开了家乡来到美国,再后来阿米尔在美国娶了妻子,过上安定生活,他的父亲也去世了,他的父亲一直是个受人尊敬的人。

很多年后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回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那时哈桑已经死去了,那个孩子还像以前的哈桑,只是看起来那么悲伤,一直忧郁。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放风筝的机会让这忧郁的孩子轻轻扬起了嘴角,其实他还是个孩子,他就该过简单的生活,不是吗?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由风筝起,由风筝落,这是再好不过的结局的,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一切又是一个完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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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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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曾经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终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来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

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非常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学校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直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接着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起。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

老福贵是这样说的: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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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骆驼祥子读后感1000字高中

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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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人力洋车夫祥子的把悲惨命运,描绘了旧社会是如何把一位正直、善良、诚实、要强、老实并且无任何嗜好的洋车夫祥子变成了个人主义的陌路鬼的。祥子的悲惨命运令人惋惜、同情。同时也令人反思、检讨。

老舍在描写祥子的现实主义时,从不同方面着力描写了祥子从外貌到内心的美好东西。但由于命运现实主义接踵而至,导致了他对生活的希望的破灭,他那美好的品德、性格也逐渐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后连他的外表、形貌也变得丑陋、肮脏了。祥子由好变坏的过程,是我们更深刻的感受到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更加激起了我们对祥子悲惨遭遇的同情。

祥子善良纯朴,对生活有骆驼一样的积极和坚韧精神。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用血汗钱买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没过多久,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车子被夺走了。接着,反动ZF的侦探又诈取了他省吃俭用攒下的积蓄。后来,又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因虎妞难产死了,不得不卖车料理丧事。从此以后祥子就堕落了,以前的善良正直不见了,他憎恨任何人。拉车也不去了,吃喝嫖赌的恶习也染上了,他居然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彻底沦为了行尸走肉。

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人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为了自己的理想去拼搏奋斗!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协和,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按着你的想法去做。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

老舍先生虽然是一个幽默大师,但《骆驼祥子》却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品。他没有刻意幽默,而是描写生活的本来面目。作品中的人都在走下坡路,从祥子、虎妞、小福子、二强子、老马祖孙,到曾经威扬一时的刘四爷,都在走向绝路、暗淡。由这些人物的现实主义构成了整个社会的大现实主义。

《骆驼祥子》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现实主义总是呼唤人们来共同正视生活的残酷和斗争的艰巨,正视人们精神上的各种痛苦,同时严肃地表达了作者向令人怜悯和恐惧的一切告别的愿望,期待着他们早日成为历史上的陈迹。即使作品说描写的一切灾难、苦难和失误等真的过去了,也能继续给人以激励和启迪。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当时处于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生活的艰辛,同时了解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对祥子深感同情。祥子的遭遇告诉了我遇到任何事都要硬着头皮去闯,即使失败了,也不能气馁。在生活中我会时时记得祥子的现实主义,让自己成为一个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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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日记六百字读后感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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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的第一次月考,在上个星期顺利结束。除了英语和语文,大家似乎都考得不太理想。看着自己的成绩一门门的出来,想必大家一定都会有说不出的感受吧。今天缈缈对我说:“现在对分数看得都不是很重要了,要不是那个班是所谓的全年级前50的封闭班,我真心想到你们班去,唉,有时候有些事情还真是不好说。”华华也对我说——“雯姐姐。我好想到你们班去啊。”其实呢,亲爱们,我想说的是,现实真的是很残酷的,或许这世间所有事物的存在,都有着属于它们各自的利弊双刃剑吧。你们反感的是环境的压抑,和那些由郭老师所教授的、令你们困惑至极的数学难题。你们总是抱怨,“郭__太把我们当人才了,每次都讲得那么深奥”。其实啊,我也觉得他的讲课方式,不太适合我。虽然大部分时间,是学生去适应老师,而不是老师反过来适应我们。自从去了6班,这近两个月的时间,我感受到了很多。就“数学”而言,现在这个班教我们数学的刘老师,我就满喜欢他的教学方式的,因为上他的数学课,我都听得懂。而且,刘老师是个注重细节的人,越是简单的数学基础题,他就讲的越细。对于像我这样数学基础差的学生而言,这可真是遇见对的老师了。所以,我都很珍惜他上的每一节课。虽然到现在,我的数学还并没有很明显的进步,但是我绝对不会放弃,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会尽快调整好自己的学习方法。

有些时候,距离就是在不知不觉中渐渐拉扯开来的。听着老师说你们这个星期就要开始晚自习,下个星期三就要封闭住校了,心里还是有些说不出的感觉。我总想着,在那些被白炽灯光所拉长的无尽漫漫长夜,还有你们每一次为难题不得解时而皱眉头的时刻,若少了有我在你们身边的陪伴,你们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情绪呢?我的感觉是遗憾的。我遗憾那段难熬而珍贵的时光不能近距离的陪伴在你们的身边,陪你们一起疯、一起闹、一起笑、一起流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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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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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美好的梦;童年,是理想的港湾:童年,是记忆里的甜蜜……童年,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美好的,但是,对高尔基来说,却是另一番感受……

前几天,我读他的自传体《童年》,这令我十分感动,书中说到他小的时候,妈妈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他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已经变得暴躁。他的两个舅舅不断地争吵、斗殴。妈妈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他,离开这个家庭。然而,他的奶奶和外祖父他们却是截然不同的,她慈祥、聪明、善良、能干,这给幼小的高尔基留下的不仅仅是当时社会上的丑恶,还有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高尔基那时曾因好奇把白桌布染成蓝色而被外祖父打的失去知觉,在那种艰险、恐怖的生活环境中,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默默在这种污浊的环境中生存着。然而,在这么恶劣的生活环境中,他依然走过来,成为一名享誉世界的大文豪,为人类留下一部又一部的名著,流传千古。

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他的生活和我们的今天相比,那可是一个天一个地。现在的我们,个个都养尊处优的,在家当着小皇帝、小公主,只要一点不顺心,就得让大人忙活一阵子。哪像高尔基那时在艰苦的生活环境中还闯出一番事业。但是,虽说我们现在生活好,不像高尔基那时生活那么悲惨,可我们也不可以这么做,要知道,今天的生活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不要再做小皇帝、小公主吧,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我们像一株株小苗,在现在安定的、美好的社会滋润着,我们要好好孝顺父母、认真学习,为未来做好准备,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时光,一触即去,童年,也随之流逝。现在,充满活力的我们,要趁着这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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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高中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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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长相思芳华茂盛,淡紫悠然的日子。无垠的雪地,红衣女子纤弱的背影横置于地,毫无生机;青丝乱散,却掩不住点点殷红,犹如傲雪之梅,似乎是极为熟悉的场景,却又陌生如在天边……泪是她诠释心情的唯一方式,伤心了哭,害怕了哭,生气了哭,高兴了也哭,感动了还是哭。说女人是水做的就是指她吧!母丧父病,家道中落,不得不投靠于贾。纵然是受姥姥的百般疼爱,在封建的背景下也算是寄人篱下。那个时代的女子有才有思想却更受束缚,她爱上了贾宝玉,从此总算有了精神寄托。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至于石头如何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贾宝玉,我们不得而知,只觉得颇有些神化色彩。再说那降珠草下界幻化为人形,名黛玉,以一生泪水报答神瑛待者灌溉之恩。黛玉性格孤僻,并非与天俱来。她幼年丧母,寄居在外祖母家中。但这并非是一个有温暖与爱的家庭,而是一个龌龊之地。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黛玉在我眼中一直是个爱哭、爱乱想的女子,她自幼丧母,失去母亲的教导,却仍然天真、单纯。或许当初她将自己的心事说出口,贾母会将她许配给宝玉吧。有时,我认为她就好像潇湘馆的竹子,虽外表柔弱,却又坚忍不拔的毅力。她,个性率直,从不阿谀奉承,甚至有些尖酸刻薄,这正是宝钗不及她的地方。宝玉一生痴痴傻傻、疯疯癫癫,最终遁入空门,黛玉整日哭啼、猜猜疑疑,最终香消玉殒。宝钗一生圆滑处世,最终独守空闺,王熙凤一生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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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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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虽然是薄薄的一本书,可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文章运用了朴素的手法记叙了福贵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既经历了战争的腥风血雨,那不堪入目的混乱。不仅如此,他还体验了家族由盛至衰的过程以及家破人亡的悲惨经历。

每当看家珍死亡的部分时,总感到鼻子一酸,一股热泪总涌上眼眶。那是一段最宁静的死亡过程,看着福贵抱着家珍的尸体,一步步艰难地走向西村口,那个埋着儿子有庆的地方,他默默地将家珍也埋了进去。此时此刻,看似平静的福贵,那撕心裂肺的痛感应该早涌上心头了吧!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家族的悲剧并没有到此结束。女儿凤霞生孩子时因大出血而死;女婿二喜在工作时被水泥板夹死;就连他那唯一的孙子也难逃厄运,在吃饭时被噎死了。

但他并没有对命运屈服,独自一人顽强地活着,我想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人活着时被命运制造的坎坷绊倒是必然的,但唯有你不屈服,才能战胜命运。

面对生与死,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生存。要战胜命运,活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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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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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阅读《家》这本小说,我的到了许多感悟。我觉得这本小说非常的不错,我了解了封建时期的家庭状况,明白了许多事理,所以我比较喜欢这本书。

家,在每个人看来都是十分温馨的,每个人的想法也会有所不同,对“家”的定义也有一定的差别。家,是冬日里暖心的阳光,给我们心灵带来温暖;家,是远去的人们良好的避风港湾,给劳累的人们带来安慰;家,是浩大无垠的海上的灯塔,给归来的人们指引方向!但巴金的“家”给我带来了别样的感受!

巴金的“家”鲜明的展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特色,生刻形象的描写了当时封建主义社会下,大官僚治本家的形象。高老太爷对我而言最为可恨,因为受封建主义文化的影响,他就是一个封建道德的化身。他在家庭中,对儿子粗暴打骂,并且还囚禁了觉慧。我对此感受颇深。觉慧是一个真正的敢于同封建专制势力做斗争的勇汉。他的勇敢果断令人佩服,他藐视长辈的权威,打破封建等级观念,为了反抗封建势力,他毅然离家出走,冲出大家庭,大声呼喊。这是一位真正的爱国为国人士。觉新与觉慧虽然同样对封建主义不满,但是他的无抵抗主义向封建势力妥协,令人十分可惜,当时社会上却有许多像觉新一般懦弱的青年,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发展。至于鸣凤,觉明等人的反抗和不辛遭遇,正完美的诠释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矛盾和黑暗!

在我阅读《家》之前,我本以为这部作品将会把我带入家温暖的怀抱,让我体会到家的温暖和快乐。但是,眼见为实,巴金的《家》体现展现出了封建爪牙下的黑暗,家庭内部的矛盾重重,旧文化,旧道德和封建迷信深深的镶入人民的心中,人们被迫害得十分悲惨!

放眼今日,家在如今的时代是一个人们向往的地方。家如此的舒适,如此的温馨,时代在进步,文化在进步,“家”的含义和内涵也在进步,越来越丰富。

《家》也许并不是巴金最好最优秀的作品,但绝对是最有人缘的一个作品,也是我感受比较深刻的,比较喜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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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论语高中读后感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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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我爱传统文化,《论语》吾之最爱也。

《论语》与我初次结缘

在我读学前班时,妈妈在朋友的介绍下买回一本《论语》,那时我不识字,但翻着那简短的文字,我就很好奇,硬拉着妈妈教我读。刚开始,第一则,妈妈每天教我读5遍。俗话说:“反复是记忆的基础”。到第五天时,我已经能背诵第一则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也觉得挺有成就感的。学第二则时,就坚持复习第一则,就这样我坚持了一段时间,我积累的知识越来越多,学习兴趣也越来越浓。我也明白了:“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的道理,尝到了“反复是记忆的基础,记忆是理解的窍门”的滋味。

《论语》与我成为朋友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与这本书成了要好的朋友,它一直就在我的书桌旁陪着我读书,空闲时我随手一翻,它就像变魔术一样,化身为圣人,与我促膝相谈——与君一句话胜读十年书。

在学习中,每当学到《论语》知识我就非常激动,因为我又可以和我的朋友见面了。当老师教我们班的同学读时,我已经会背了,当他们会背,我就会默写了,这时老师就会走过来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你太棒了!”这时我在高兴之余,更要感谢我的好朋友———《论语》

当我学习懒惰做作业不思考时,我的朋友也会敲着我的脑袋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时我明白了以后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论语》是我生命中的指路明灯

《论语》是石,敲出星星之火;《论语》是火,点燃熄灭的灯;《论语》是灯,照亮夜行的路,《论语》是路,引我走向黎明。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我懂得了如何培养言而有信,严于律己的处事品质。在我们班的同学中,大多数都不能言而有信,严于律己,犯了错误总是想推卸责任,从不找自身的原因。而有修养的人却能在遇到问题时,不断反思自己并修正自己,宽以待人。

如果我们大家都能认真学习《论语》,那么就会成为有良好修养的人,我们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中国梦的实现就指日可待。

转眼间,我即将结束初中的生活,我的朋友《论语》仍然陪着我,为我的成长指明方向。

传承我国传统文化——《论语》

近年,社会上掀起了传统文化热。各种方式都在普及《论语》。但有的演讲并没有把握它的本质,有的影视剧只为追求收视效果,却不尊重历史,这样普及传统文化并不好。我认为最好的方法就是——反复朗读,知行合一。

总之,我会从现做起,从我做起,带动身边的人诵读《论语》,我也要把这种方法传给我的子孙后代,让他们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把中国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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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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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命运,让他在苦难中学会了忍耐,以至于他可以随时从容应对,并倾尽全力让自己以及身边的家人好好地活下来。命运,也让他超脱自己的苦难,用自己朴素的善良的心,来对别的生命给予同情,以至于他救下了要被宰割的老牛,来陪自己安度余生……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在老人和老牛远去的背影中,我感到,他,就是那棵诠释了生命的树,站成了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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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妮日记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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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弗兰克本是一名普通的犹太少女,与父母,姐姐一家四口过着富裕的生活。但这宁静的一切很快就被一场战争打破。1933年,希特勒法西斯政权执政后,开始了对犹太人惨无人道的迫害。为了家人的安全,安妮的父亲不得不带着家人来到了荷兰的阿姆斯特丹躲避危险。在这里的生活虽然不如从前自在,但在这里,安妮仍然度过了一段愉快的学校生活。

1942年7月,情况更糟了,在德国纳粹的迫害下,为了避免遭受纳粹警察的逮捕和屠杀,安妮一家与同是犹太人的凡·丹一家以及一名犹太医生杜瑟尔,躲进了书中被称作“密室”的地方。开始了长达二十五个月的“秘密”生活。直到1944年8月4日遭人检举被送进集中营。

这本书以一个十几岁的少女的视角讲述了二战期间密室中的人们的生活实录。在白天,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们不能随意走动,不能大声说话,甚至不能上厕所。每天,安妮都会担惊受怕,密室外战火不断,炸弹就在他们身旁炸开,死亡的威胁,被发现的恐惧。因为战争,因为人性的丑恶,安妮这个应该在阳光下自由奔跑的孩子不得不蜷缩在密室的一角瑟瑟发抖。因为战争,让昔日美好的世界变得满目疮痍。死亡的阴云笼罩在密室中的每个人身上。在这里,人性被压抑,甚至开始扭曲。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也是不断,每天能活着醒来就是的幸运,就连呼吸一口新鲜空气也奢侈至极。

但是,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安妮的内心深处仍保留着人性中最美好最柔软的一面。“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美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

虽然命运带给了安妮许多苦难,但是依然历练了安妮的品格,她学会了去直面自己的缺点。在密室生活的两年多的时间里安妮逐渐成长为一个心里十分成熟,对生活有着深刻感悟的人。她丰富而美好的内心世界就像是绽放在战火中的花朵,尽管眼前是黑暗,但从来没有放弃对光明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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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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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去游荡,中年想绝藏,老年做和尚”

——余华

距我第二次看完《活着》已相隔一年多了,前后看了三次,每次心境都翻天覆地。

这次我看到的是:生与活

生与活是不同的。

生,是让生命延续的这个结果。

活,则是生命延续的整个过程。

全书借富贵的人生,完美的阐述了活的这个过程。整个过程让我不能释怀,不管多久都不能释怀。

文末富贵买的那头老牛,让我感到未曾有过的亲切。

之前看过一句话:“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老牛一样”,如果悲惨是锤,那富贵就一定是那头老牛,而《活着》讲述的就是老牛受锤的过程,这个过程残忍而又绵长。

从内心来讲,我是拒绝这样的剧情的,但是太过贴切,让我不得不去承认;农村出生的我,从小就听老辈们讲述这文中的那个时代,我很幸运没有吃过树根,树皮和野菜。

起初,我是很想讲讲自己的故事的,现在细想一下,富贵这样的人都只能算做时代产物的一个缩影而已,活在当下的我们又何足挂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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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荒野生存》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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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们叫它美国。美国人伴随着他们的美国梦,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现如今,美国梦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种相信只要美国不懈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国人已将“探求”作为他们新的梦——有一群人决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寻找自己与自然交轨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国的大版图外,但是它的旷野无际却吸引了无数人欲与之相识。《荒野生存》就描写了这样一个渴望将自己的灵魂献给阿拉斯加的年轻人,以及他真实却近乎残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的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从此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最不毛、环境最恶劣的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读过这本书后,就个人而言,我是极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我认为以上观点是不可立足的,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通过阅读《荒野生存》后,我觉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为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他那为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从此克里斯多福再未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确实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其之险恶!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书,相信它会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给我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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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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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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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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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同学的介绍下品阅了余华作品集中的《活着》与《在细雨中呼喊》,其中,活着,以其独特的朴素,给予我良多感触。

活着,是一个无法华丽,简单但饱含深刻韵味的词,活着,究竟为谁?

在作家余华笔下,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众多的苦难: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而去,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意外摔死,连唯一的小外孙也因过度饥饿被豆子撑死,从此,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没有爱情,没有亲情,更没有友情。最后,福贵买了头老牛,给它起了个名字,给周围农民的牛分别起了妻子,儿子和女儿女婿的名字,他说,这样,福贵就不是孤零零的了,活着,还是要活着。

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在战场上枪林弹雨的时候,福贵没有放弃活着,哪怕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富贵仍是告诉自己,不能死。为什么?因为他心里还惦记着病榻上的老母亲,柔弱的妻子,他坚信,家人在等待他的归去。而此刻,他又是为了什么而活?

也许,是乐观与对生命的责任在支撑他做好生命的每一步吧,他说,能活着,就是一种幸运。

活着,看似简单,看似理所当然,但其中韵味,能深得之人又有几多?

活着,虽然朴实简单,但它赋予了生命一种责任,一种在于世的担当。因为活着,所以我们积极去实现生命存在的意义,同时也得忍受并且接受不同的命运,或苦难或幸福,都是活着的一部分。在爱与痛的交织中,在冰与火的缠绵中,我们始终都应坚强地活着。因为活着,生活就还没有走到尽头,就还有希望。活着之于人,是重要的,是根本的。

现实中也有不少人经历着富贵的“苦难”,类似的是。他们也曾经坚强的活着,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在心理上崩溃过,也曾想过放弃,但最后,希望的稻草,给予他们为生命运行的气息二努力对抗的勇气,重新用坚韧诠释活着的美丽。生命中有太多美好的爱,在我们活着的过程中轻轻伴随。当死神让我们最后一次回眸人生时,平静而从容地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

活着,也就有了盼头,活着,也就该珍惜,因为,活着就是人生最大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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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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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着名的科学家法布尔的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小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

法布尔总是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是很微小的生命,他也从不杀死它们。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也会有自己可爱的小宝宝,它也有自己的家,各有各的本领,只不过它们不会说话。

昆虫的世界真奇妙啊!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还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甚至比人类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的话,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动物们够聪明吧!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只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返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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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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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本是一个温暖的代名词,巴金的《家》一书中,却构造了一个封建腐朽,最终步向没落的家庭。

浅读了一下“觉慧出走”一章,却发现短短两千多字,把所有人物不舍的情结和各自的性格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这一章叙述了觉慧受不了家中封建的制度,由家里出发直到乘船离开的过程。例如文章开头第一句“天还没有亮,他就醒了,躺在床上,左思右想地挨到了天明”,觉慧也许是因为对城中熟识人的不舍,也许是因为对出走后到大城市生活的期待、或茫然,又或许是因为即将能逃离这个封建家庭的欣喜,竟早早就醒了,引发了我的深思。再如最后一段中“前面的幻景迷了他的眼睛,使他再没有时间去悲惜被他抛在后面的过去十八年的生活了”让我感受到了觉慧对新生活的希望,振奋起来。

文段中最感染我的,是他上船后所见到的景色——“他的眼睛所触到的,只是一片清莹的水,一些山影和一些树影。三个舟子在那里一面摇橹,一面唱山歌““他的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面六区,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三次写到前方不停流动的绿水,巴金在这里寓情于景,象征着对封建主义的反抗,将会带来无限美好的前途与未来。觉慧为了实现自己青春的意义与价值,他离开了家,他反抗封建陋习,反抗封建宗法制度,这强烈的反抗精神,令我感受到无边的期待,其间似乎又夹杂着些许忧伤,觉慧的反抗能够让这个社会引起重视吗?能够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吗?但总的来说,这便应该是作者在《家》的序中所提到的那“一条路”了。

一个封建家庭的没落,伴随着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全新生活的崛起,所以,向着我们所找到的这一条征服生活的路,勇敢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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