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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17篇 作文【优秀20篇】

有这样一种声音,是来自于心灵的呼唤。用心感受这一种声音,你就能发现它的存在,而且就在你的周边。有这样一种声音,轻声倾诉。你听见了吗?本文就是开学吧给同学们整理推荐的关于《活着》读后感高中17篇 作文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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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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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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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岁的高耀洁已经是一位步履蹒跚、腰背佝偻的老人,但她在实现“但愿人皆健,何妨我独贫”的民间防治艾滋病之路上却迈着坚定的脚步。70岁才开始做防治艾滋病工作,能做到什么时候呢?面对这样的疑问,高耀洁的回答是八个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常见的书面语让录制现场的观众潸然泪下,自1996年她开始自费进行艾滋病预防和救治工作,已经走访了河南100多个村庄,见到1000多个艾滋病患者。把自己的全部收入都用在了艾滋病防治上,家里仅有的一台电脑还是别人捐赠的。从20__年开始她将主要精力放在对艾滋遗孤的救助方面,至今已花费8万多元,无偿资助了164名艾滋病孤儿。20__年7月,作为中国民间防艾第一人,高耀洁获得了“亚洲的诺贝尔奖”_亚洲拉蒙_麦格塞公共服务奖。面对艾滋孤儿一双双无助的眼睛,本已弱不禁风、应该颐养天年的高耀洁爆发出了巨大的生命能量,但在节目录制现场,高耀洁却脆弱地在舞台上落泪,“从现在再过55天,就是8年,我介入艾滋病已经8年,在这8年的岁月中间,酸辣苦甜不敢想,很多事情让人不敢想。”但她是母亲、是医生、是艾滋病人心头的阳光,她还要继续宣传、写书,并抓紧时间想办法解决孤儿的“生存问题、教育问题和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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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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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自己最近忙得失去自我了,还是其它缘由,读《围城》,对于方鸿渐的经历,潜意识里总觉得不真实,总觉得是假的,读到小说的最后了,还是觉得故事在铺垫,没有进入正文。也可能和我最近(不是最近,是一直)的生活状态有关系,我总觉得这个生活不是我的,我总在期待另外一种生活,期待另外一个我,另外一个他。

倒是最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女士的附言更觉真实,不过也确实是写实。

方鸿渐之与四个女人鲍苏唐孙(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其中主要的是唐和孙,虽然和唐小姐没有结婚,和孙结了婚,但是倒不能说她更爱谁。只是觉得男女之间的种种误会太可怕了,因为误会,因为面子,本来相爱的两个人竟然各奔东西。

偶然想到《婚姻保卫战》里面,最后的总结也是,夫妻之间不要死要面子,要互相体谅,该说的软话就要说,心里要时刻为多方着想。

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但是从很多幸福的人夫妻,前辈,朋友的眼里,我相信还是要结婚的,婚姻的幸福是值得追求的。看了杨绛写钱钟书,就觉得很是羡慕。我就特希望我的先生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但是又总怕自己没有能力去欣赏他的才华,不像杨绛女士那样有才气。在她的眼中,钱钟书的很多在常人看来的缺点,她都爱称为“痴”气,这其中凝聚着多少爱,多少包容啊,夫妻能做到这样,也就心满意足了。万万不能像方鸿渐和孙柔嘉那样,本来心里还是想着对方的,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就互相伤害,什么硬话都能出口。

夫妻间,不能什么话都说的,伤感情的话尤其不能说。

引用一篇别人的书评,要比我的深刻得多,我这只是看到了表面的荒谬,没有体会到内里的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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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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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妈妈推荐了一本小说《活着》。妈妈看完了以后好像变了个人。

《活着》是余华先生的作品。小说的主人公“富贵”是地主家出身,年轻时是个浪荡公子,经常去城里的一家妓院吃喝嫖赌,可以说在年轻的时候一个典型的败家子。后来一些列灾难降临在他的身上。当他经历了一个个生离死别以后,晚年的他平静的活着。

看了这样的人生经历,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沉重。活着一个简单的话题,原来活出了这么多的人生状态。是啊,只是都还“活着”。

推荐给妈妈看的目的是因为妈妈的脚骨骨折,一直在哀怨状态太,她总是对爸爸这样说:“你说,我上辈子做了啥错事,让我现在遭这样的罪。手术化疗,持续的吃药5年的治疗。想不到今天又这样了。我怎么还活着呢……”爸爸只是默默的帮助妈妈做各种各样的事情,但是,没有更好的语言来安慰要强的妈妈。

当妈妈把《活着》看完以后,好像换个了人似的。她给我讲“富贵”一生的破落和坎坷,遇到这么多的磨难,仍然活着。她对我说:“小说中的人,其实就是生活中人的叠加,不过看了之后,我知道我这点挫折不算什么。只要生命不息,我要活出自己的风采。”

妈妈骨子里是个要强的人,这几天伤处不那么疼了,她就自己动手给我和爸爸织袜套。灵巧的双手,毛线在棒针穿梭。一天的功夫,我和爸爸的袜套完工了。妈妈让我们试穿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妈妈情绪的转变。

生活中不仅有风霜雨雪,也有鸟语花香。我们要享受有限的人生时光。好好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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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1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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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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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活着》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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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下面是语文迷为大家提供的活着的英语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To Live

When I read the book To Live, I know I have own a lot of happiness in this period. To Live allowed me to see the people’s suffering and hardship in old China. But the most important is the spirit that age gives to them.

To Live described Fugui’s life who lives in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and Great Leap Forward. Fugui borns in a host family, when he was young, he often went outside gambling. So that in the end he spent all the property under the trap which others had designed. At that time, he had got married with his wife Jiazhen. One day, when he went out to borrow money for looking doctors for his parents, he was caught to join the army. Almost all the soldiers had died, but he struggled to live and luckly got together with his family, when his mother had gone and his daughter Fengxia had been a dumb because of illness. His family were very happy because of his coming back. For he had not been assigned to the landlord constituents, they lived a poor and happy life. Of the past with each passing day, his little son was going to middle school, but his disaster began again. His son lost his life for saving his classmate whose father is the mayor of the town. Backlog of the pain and frustration, he and his wife as if had lost a lot and they nearly lost confidence of living. Fortunately, they have a sensible daughter, although she couldn’t talk, but she helped her parents go through the pains. Later Fengxia married to Erxi who is an honest man, but fate still made fun of this hard-working and simple girl, she died from giving birth. And then later, in the heavy blows, Fugui’s wife left him forever.

Life had lost all his family, leaving him, last remaining alive. I don’t know how I can experience his life in that age, his disease that he had to face, but I know Fugui had learnt to respect for life, be properly a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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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致青春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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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夏的繁花开败了青春中无数悲喜,你的浅笑曾照亮我多少踽踽独行的回忆。烟蒙水迢山寂,沿岁月的纹路寻找期许的自己。

躲在文字的屋檐下看过去沥沥滴雨,每份青春都有似曾相识的快乐与痛楚。青春错落的纠葛,百转千回。与书中的文字初遇,却似与过去的自己重逢。每个人的青春,都有一个男孩教会我们成长,一个女孩教会我们去爱。

一公里海风外夹杂着裸露沙台的潮气,摩挲着薄雾遮掩下的夜空。这片星空也许温存着郑微操场边与阿正熟悉的呢喃,也或许是阮莞一个人的思念。对于我记忆里的操场,教室,街道,在心里已翻云覆雨。

记得有个叫北岛的人默契的写出了我的心事,他说,世界小的像一条街的布景,我们相遇了,你点点头,省略了所有的往事,省略了问候。

那时我像郑微一样“愿用逝去的青春,赌一次永恒。”但时间让我们明白,青春和美丽一样,都脆弱的如干枯的纸。也就只有阮莞用生命的静止,让青春不朽。

青春就像转瞬的烟火,而时间却如漫长的打坐。有些人在青春中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便匆匆离开,每个的人的内心只能耕种一次,凋零后便任其荒芜。就像我们的一颗心,曾经火热的揣在胸膛里,滚烫的无处安放,亟不可待地找人分享这温度,从没想过它有一天会冷却,冷到我们只得自己环紧自己,小心翼翼。青春我们只能猜中开头,却永远猜不中结尾。当郑微遇到陈孝正时轰轰烈烈的奔赴,她曾说“林静给了我最懵懂的爱情的梦想,陈孝正才是真正给了我爱的启蒙的那个人。”最终却也只是路遥马亡。青春本来就是疼痛的,在小写的牧歌里充盈着笑容与欢愉,再大写的牧歌里却只有思念与别离。

很多次,我都不敢走的太近,怕正好遇上你,但是,又怕看不到你窗口的灯光。多少人的爱像老张一样,每份深爱都是秘密,可我们仍相信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没有人的青春是一张白纸。现在你闭上眼,在那段时光里想到的不是仇恨不是离别不是伤悲,是爱和对爱的渴望。即使缄默和守望铸成了最为厚重的城墙,但我们明白那段薄情相待的日子终究会被原谅。村上曾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最初的狂欢,最后的离散。那些记忆中鲜活的人像飘零的花,散落在天涯。那时我们有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在深夜里饮酒,杯子碰在一起,都是梦碎的声音。过去的自己与岁月的歌都遗落在成长的路上,浸满日出前的露水。是否有一天我们也会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不管时间多么苍老,在陌生的街角遇到,我还是能一眼认出曾经的那群人,忆起当时彼此欢畅的时辰。青春,以你为名。当一个人合上读完书,跌宕的思绪久久不能平息。()耳畔王菲空灵的声音“漫长的告别是青春盛宴”。是呀,多么痛的离别,曲终人散。可能再曲折的故事都已经遗忘,但是自己写的楔子和结局却历历在目。没有人催着,走一段又一段的路,过一座又一座的桥,赏一朵又一朵的云,每个陌生的风景却都似曾相识,那段曾经,与他们一起走过。人已陌路,心却思念着。青春的确是本太仓促的书。

我们一生有可能遇到很多人,有时正好同路,就会在一起走一段,直到我们遇到了真正想要共度一生的那个人,才会把余下的旅途全部交给这个人,结伴一起到终点。辛夷坞在书中的这个句子让我想起了熟悉的那句话,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可是那段岁月里,错误的每个瞬间当成了永恒,最终在时间的渡口,一直有人在走,那些曾以为天长地久的人也只是生命中匆匆的过客,远去的人和离岸的船,只留在自己荒芜空洞的眼中。记得在哪里看过这么一句感伤的话,其实你我拥有的都是这样的淡青春,没有兵荒马乱,没有动荡不安,没有生离死别 不外乎遇到这些人,经历这些事,走过同样的年月,错过该错过的人。

正如故乡是用来怀念的,青春就是用来追忆的,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再回过头来看,一切才有了意义--爱过我们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只有走过才能记起当时路旁的樱花开得有多么烂漫,当时的笑像燃烧的火焰,想起当时风一般的少年,想起那时明媚的自己。只是那时像自己道听途说的一个传说,向往却飘渺。说实话,我感谢这本书,感谢我重逢了那时的自己,那些过往,只是眼角有些湿润。并没有人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在眼下弄坏了的时光里,安放了太多妄想。没有人永远青春,却永远有人青春,那些人还在,在自己的回忆里,在青春的眼眸里。

致我们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致我们我们缝缝补补的感情,致我们一再错过的爱人,致我们永不褪色的回忆。

青春,那一霎的烟火,曾给予我黯淡里最明媚的光亮,让我独涉苍凉的光阴。只是绽放后只留一地的冰凉。明天,每个人回不去的青春。

[致青春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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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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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余华的《活着》,大约所有人能想到的便是生命的韧度,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在我看来,他更想表达的是那句“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我更情愿把活着看作是一种体验生命的过程,无论它是喜是悲,是苦是甜,人来到世界,更多的不是为了一个目而追求,即使你得到了一切,也终究逃脱不了自然的生老病死的循环。得到了也正如没得到,目的本是作为我们追求之路上的终点,它不是路的重点,更不是全部,但我们很多时候更情愿把它当做我们人生的全部。

作者评述自己的作品时说,这是一部讲述“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的作品。命运赋予了我们享受生活,探索人生的权利,它所做的仅仅是创造一系列确定和赋予我们创造不确定的权利,更多的或许是冷静地处在一旁,看着我们在活着这片森林中披荆斩棘,真正把我们和命运联系在一起的是它赋予了我们的确定。我们热爱那些美满的确定,憎恶那些缺陷的确定,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一种缺陷,但无论我们所经历的是得到的美满还是失去的苦痛,我们都获得过,体验过,自怨自艾或者是走向极端都是徒劳,与其如此,莫不泰然处之与命运为友。

富有波折的命运才完美

命运总是这样,它喜欢为我们创造一切可能,而转瞬又可能会将其转化为不可能,它也很乐于这样玩耍我们,我们大声地谩骂埋怨它,但我们何曾想过,当我们失去时,我们也曾拥有,我们同时体验着得到与失去的两种命运,谁又能说,这样的命运不完美?莫非只有美满无暇的命运才称得上完美?

福贵,他从原本一个地主家的少爷,沦落为贫穷的农民,又经历了无数的生生死死,最后孑然一生,命运将苦痛和快乐无以复加地给予了他作文吧http://wwW.ZuowEn8.coM/作文吧。他曾那样地过着浪荡的生活,终日游荡于花街柳巷,过着浮华的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他也曾那样,在妓院中将万贯家私输得精光,被人像狗一样扔出来,精神恍惚,欲哭无泪;他曾那样眼睁睁看着自己活蹦乱跳的儿子,因为给危在旦夕的人输血而一命呜呼;他也曾那样以为自己能同唯一的亲人(外孙)相依为命,看着这个孩子长大,然而,命运一如既往地让他失去唯一的珍宝……。失去了,又获得,获得了,再失去……这样一系列无穷无尽的循环几乎耗尽了他的一生,等到他老了,苍老得无力再承受得起失去与获得时,命运似乎才恋恋将他放手。于是,一人,一牛,一屋,一片田,度着所剩无几的时光,几乎可以说,一无所有。何以见得,他真的一无所有么?在一系列的得到和失去中,他收获了苦痛和喜悦,新生和死亡……。几乎人世所有的情感,他都无一例外地伴着血泪体验过,也正是这一切命运所赋予他的,让他长出一副强大的肩膀,一片足以承载起人世间一切得失的天空。他与命运为友,他感激它,因为它赋予了他如此丰富而完美的人生,他痛恨它,因为它让他承受了无以复加的苦痛。

敢于斗争的人,方能赢得命运

在《活着》这部书中,福贵父亲的话几乎贯穿了整本书——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长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这样发起来的。从鸡到羊再到牛,无不经历着不懈的斗争和努力。徐福贵也是如此,他输得精光之后重新过起了人生,于是他有了鸡,而后又有了羊,最后有一头老牛相伴。老年的他除了一头老牛外,还有安逸而自给自足的生活。而且他通过一系列地斗争,赢得了牛,赢得了命运。

因为敢于斗争,中华儿女能在屈辱中奋进,赢得了自由,主权,自己的命运,正如货币能交换商品那样,只有斗争方能交换命运,因为敢于斗争,我们方能赢得命运,赢得它的尊重和友谊。

潇洒对话命运

老年的福贵养了一头牛,并为其取名为福贵,他认为,那头牛太像他,莫不如说,福贵看待牛的方式其实便是他看待自己的方式。他戏谑地为它(牛)编造出家珍(老婆)有庆(儿子)完成耕田任务的谎言,以激励他不要偷懒,他敢于,且乐于,向我们讲述他的人生,并且当他讲述他自己人生时,不带半点过激的情绪,仿佛在讲述别人的人生。即使命运赋予你太多太多无以复加地苦痛,即使苦痛能让你的身心千疮百孔,一切都已经经历过,它们只是你人生中的体验,痛苦也好,失败也罢,都已成为一种过去,如果我能潇洒地对话命运,我就是人生的强者。既成过去之事,说到底,已与现在的你毫无关系。在平日中,回顾起那些或轻或重的往昔,我们是否也能如福贵一般,对着天空潇洒地放歌一曲?没有什么放不下。既然能潇洒地放歌一曲,一笑而过,又怎不会同生命为友?

有一种情感,不同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再你一出生便将你同你的命运相联系,“互相感激,同时也可能互相仇恨,命运与你形影相随,谁也没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人生若白驹过隙,然而,命运都在这“隙”之中,将无数轻与重赋予我们。对于命运。我们无权选择,或仇恨,或感激,我更愿与命运为友,泰然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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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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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惧怕,你就不是巫师了。巫师是拥有强大的力量和勇气的,大胆去追逐吧!将你心底一直恐惧的事物打败。”——题记你有没有将老龙所消灭?又假若你拥有力量,那你又是否有勇气呢?小雀鹰出生在铁匠之家,从小就显示出巫师法力。后来被最强大的法师所收留,并告知真名—格得。格得来到柔克学院,学习法力且法力强大,但却因为一次意外而导致法力大大削弱,并且一直被黑影所追逐。他为了脱身黑影,竟将老龙制服。他一直在追逐黑影,也遇到重重困难,并最终将黑影消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雀鹰追逐黑影的一段。黑黑的天空下,没有一点儿光,小船在海浪上轻轻波动着、摇曳着。格得坐在船头,就那么悄悄地坐着,直到船上发出了声响。他猛地转头,却见黑影就在那儿端坐着。他挥起魔杖,“哗”的`一下,黑影就消失了,他将黑影打败了。在追逐的过程中,格得先是放弃,飞回了师傅的家园。师傅的教导令他茅塞顿开,于是他又义无反顾再次踏上寻找黑影之旅。在他的梦中,总因黑影所惊醒,并满身虚汗地坐起身,开始慌忙寻找。他错过了很多机会,在与黑影的对视中,他看得见却摸不着。黑影经常欺骗他,让他暴露在荒原上、不知所措。广袤苍穹之下,他远远望着黑影,那单薄如纸片的身体在田野上跳动着。他想跑过去,黑影却如幻影般一下子消失不见了。格得被黑影假扮的人所欺骗,这也告诉我们外表不一定是真实的,要看清真实面目并用实力将骗局揭开。只有面对困难,才能战胜困难。如果转身逃避,它将使你更加疲惫不堪。我们的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心底惧怕的东西,一直藏在心里是何等的难受,我们要有勇气去折服它。学习格得,打败恐惧,消灭恐惧。格得因为勇气而大胆追逐,因为追逐而取得最后的成功。遇到欺骗与困难不要退缩。即便你很纯洁,可是世上还是会有人欺骗你,你所要做的就是像格得一样勇敢面对。勇于面对自己内心的恐惧,并敢于去追逐自己内心向往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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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活着》读后感初二作文

全文共 1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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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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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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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间看到了这本独特的书,在书中,作家余华用他那淡淡的文字,平静地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看完后,我没有像平常那样因为人物悲惨的身世而流泪,更没有因书中的情节而大发感慨。这次,我陷入了沉思……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小说以旁观者的视角讲述了主人公福贵一生的经历。他的人生是平凡的,甚至可以说是凄惨的:不仅没有他名字中的“福”、“贵”,还亲眼看着自己的一个个亲人、爱人从身边离去,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境地,但福贵却依然平静的生活着,没有陷入预想中绝望的泥潭。或许正是因为这一次次离别使福贵,更使我们看清了活着的意义。

作者在书的后记中写下这样一段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想,其实活着本身就是美好的,因为活着我们就拥有着世间最珍贵的东西——生命。还记得和孩子们学习完《生命 生命》后组织的一次主题班会,核心话题是我们为什么要活着,又为什么而活着孩子们踊跃发言,有的说为理想而活着,有的说为知识而活着,还有的说为国家的美好未来而活着,真的是这样吗?我读完这本书后,渐渐认识到,其实活着本身的美好就足以让我们迷恋,足以让我们为其而活着。当然,梦想、抱负、知识、财富等也都是美好的,但是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吗?

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静静的看这本书,感悟作者的思想,那种感觉像是在与一位智者交谈;我喜欢细细的品味书中的语言,似乎每一处都暗藏玄机,似乎在玩一场智力游戏。《活着》无疑是一部经典,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称之为一部“永恒作品”,并不是谬赞。我认为每个人也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特别是那些年轻人,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一座小城,一段人生,一个过程。为了活着,我们都努力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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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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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从头到尾都在死人的书,居然取名叫活着。这跟青春疼痛系列——郭敬明小说中翻到最后一章突然全军覆没的死亡不同。余华写的死亡,是耗。耗尽最后一滴血,还有一丝微妙的希望。福贵和一支老牛,在田埂上唱着歌,继续熬着。

苦的连叹息都没有,却还有宽慰的理由。

不知道一夜暴富是什么感觉,当然也不知道一夜落魄是什么滋味。20--年长沙的街头有个拉小提琴的卖艺者,只会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他看起来最多40岁,中等身材,头发已经全白。总是站在步行街的哈根达斯门口,拉着他的小提琴。不知为何,每次路过都会伤神。

过了不久见报,他曾富商。股市大跌,财产散尽,妻离子散。在富时唯独学了小提琴,练了一段时间,只会这一首。如今住在下河街那片破旧的房子里,和其他同样落魄的人一起。

他的琴,拉的很动人。后来被哈根达斯赶走,又挪到悦方门口。总是一件干净的白衬衣,球鞋。站在他旁边几米,会感觉整个坡子街安静了下来。心中想起许久不见的那个人,想起自己曾经美好过又失去的东西,在眼眶湿润之前,毕恭毕敬的在琴盒里放上五块钱,然后离开。

他的自称陈伯,许久没回长沙了,不知还在不在。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回报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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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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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红楼梦》,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厚厚的书册,密密麻麻如蝌蚪般的文字,散发着油墨的气息,让那时才初一的我产生了厌倦。也许是对这种密密麻麻的文字的排斥,我并没有把这本书读完。再读红楼时,我已是高中,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也渐渐长大,对于爱情有了朦胧的见解。重新端起厚厚的书页时,发黄的书页上不再是蝌蚪样的文字,而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幅幅真实动人的画……

起初,看到的是黛玉的孤傲,宝钗的圆滑,湘云的爽朗,王熙凤的泼辣……后来,看到了黛玉对爱情的纯真,对封建教条的不满。宝钗对婚姻反应的冷淡,是一个封建世俗的守卫者……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写的便是黛玉和宝钗。“可叹停机德”说宝钗是合乎封建道德标准的贤妻良母,“金簪雪里埋”描绘了宝玉出家,一人独守空闺的悲凉。“堪怜咏絮才”称黛玉有谢道韫咏絮之才,“玉带林中挂”黛玉泪枯而死,宝玉出家为僧。

黛玉和宝玉的爱情悲剧不仅是家庭悲剧,更是社会悲剧。王熙凤在得到贾母的态度后,用宝钗替代黛玉演了一处“偷梁换柱”。结果便是黛玉的死,宝玉的心灰意冷。

红楼里众多人物,独爱黛玉,她的孤傲,她的天真,她的才气,她对爱情的纯真,深深感染了我。她没有宝钗的机灵圆滑,没有王熙凤的权术,没有湘云的英朗直爽……一个多泪多伤的女子,即便出生便择定了家庭轨迹,即便出生便注定死的凄凉,她依旧敢爱敢恨,临死前的那句,“宝玉,你好……”更是悲凉。一首《葬花词》是她不愿受辱,不甘低头屈服,好强要胜的情绪宣释。“侬尽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意为现在别人笑我葬花痴傻,他年别人葬我可知我是谁么?暗含了自己命不如花,道尽了心中苦楚。这样一个格格不入,多泪多伤的女子是那样的凄美。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一抹降珠草,受神瑛侍者浇灌,又因浇灌过多故五内郁结。这也就是宝玉与黛玉悲惨爱情的写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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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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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自传体的小说,故事是由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去世,随母亲到外公家开始,阿廖沙到人间谋生为结尾,中间记叙在外公家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每个人物的形象都在这些事中鲜明地展现出来:慈爱的外婆,苛刻的外公……字里行间让读者感到怀念。使我不禁回想起自己的童年。

光阴匆匆飞逝,如同流水一般从指缝间流走,剩下的,是指尖凉凉的美妙的感觉和记忆里的那些点点滴滴。一眨眼,我已经十三岁。在这个充满欢笑和泪水的青涩岁月里,趁着阳光大把地洒下,我回首过去,回首我那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每个人的童年都像一本书,上面是光阴留下的痕迹。书页有些泛黄,指尖拂过书面,已经有少许灰尘。小心翼翼地翻开书本,我便情不自禁地投入进去…

第一页,一个高大慈爱的背影旁边倚着一个瘦小的背影,两个背影在夕阳之下牵着手散步。小时候的我特别喜欢和牵着手在黄昏散步。外婆的手暖暖的,一把就握住我小小的手掌。这时,我的内心也是温暖的。

翻开第二页,我低着头,妈妈严厉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旁边是撒一地的饭菜,我的眼中似乎还有晶莹的泪水。小时候的我有些淘气。总是不经意地将东西打翻、弄脏。这自然也少不批评。于是,委屈的眼泪流进嘴里,咸咸的,我的内心也是咸咸的。

第三页,一张红红的奖状。小时候的我喜欢画画。这张红红的奖状,是我得到的第一张奖状。妈妈用白纸和鲜艳的蜡笔为我制作一张这样小小的奖状,这是妈妈给我的嘉奖。得到它,我的内心甜甜的。

第四页,一架高大的黑色钢琴。小时候,在天津,我喜欢上钢琴。黑色的外壳高大而华丽,白色黑色的琴键相称着,手指轻轻按下去,还会发出动听的声音。于是,妈妈也为我买一架钢琴。刚开始我还能认真练习曲子,可是到后来,越发觉得钢琴谱枯燥乏味,那些黑乎乎的蝌蚪文字让我眼花缭乱。妈妈开始训斥,老师不满地摇头。每次弹琴,心理不再是激动快乐,苦恼和委屈取而代之。窗外的蓝天白云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的视线,但是却只能闷在房间里弹着着闷闷的钢琴曲。

每个人的童年都充满各种各样的味道,与阿廖沙相比,我的童年明显地甜蜜许多。

童年的滋味像是各种各样的鹅卵石,铺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也收进我的记忆深处。《童年》这本好书,也只有细细品味、好好珍惜才能懂得其中的道理、品味出其中独特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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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感恩》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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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阳光,就没有日子的温暖;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的灿烂;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自己;没有亲情,爱情和友情,就没有暖融融的人生。

看了李强老师《感恩》这一课,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感动和震惊。感恩是人生的一堂必修课。学会感恩,不要忘恩负义;学会感恩,拥有谦虚之德;学会感恩,怀抱敬畏之心;学会感恩,生命中爱多恨少;学会感恩,懂得人生需要忏悔;学会感恩,不要再沉溺于财富和权力;学会感恩,永远不忘说声“谢谢”。当别人给你一个灿烂的微笑时,也请你记得回报一个微笑。

感恩,让我们以知足的心去体察和珍惜身边的人,事,物;感恩,让我们在渐渐平淡麻木了的日子里,发现生活本是如此丰富而富有;感恩,让我们领悟和品味命运的馈赠与生命的激情。

积极面对自己的人生,待人接物都要平和,就是有些不如意也得冷静处理,不可意气用事,时刻保持清醒,避免走弯路,用我们生命的高度去弥补生理的缺陷。做事要量力而行,不能强加自己去做做不到的事,把自己搞得身心疲惫。”

“正视我们自己身上的不足,少些消极的东西,多些积极快乐的信息,使我们浮躁的心平静下来。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态度,使自己及亲人朋友快乐起来,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感谢每一个关心帮助我们的人,让世界变的温暖起来,让爱伴随我们谱写下精彩的生命篇章。感恩让世界充满真情!感恩让生活多姿多彩!

人生路上永远需要一颗感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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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生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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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多少真实?从你的文章里流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一幕幕一直还留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的一个生活。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从未怀疑过这本书里面的假,当我不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从未把它当做真。我希望一段人生,在书里走过。我像是经历过一般,但那不是我的经历和想要。

人们都在努力,在一个社会的变化里,每一个人都在寻求自己的生活的道路。孙少安成为了富甲一方的老板,在这种稳定生活中,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他的弟弟的认可,孙少平是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没有人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吧!在哪个城市下,在他自己的努力下,在哪个煤矿下,他埋下了自己的汗水,和一个恋人。时间对他来说很久远了,可是他得到了什么?或许他余下的生活就是在这个煤矿下的工作了。我们这么做到底是向着什么样的方向前进,当初读的书中,能给一个人多少支撑,在拒绝了所有的安逸之后,他为自己的生命做了怎样的决断?他让我知道了,人是在追求自己的想法时,慢慢安定下来的,哪我又该如何?

孙少平在自己的视野和身份之间出一种完全没有分清的态度。或许过去,现在还存在有很多和他一样的年轻人,我们又该给他们什么样的态度?过了此书,也就是一种经历。终究是别人的人生,我们自己或许还是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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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读后感高中生如何写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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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这本名著,我沉思许久,我随着主人公的喜而喜,随着主人公的悲而悲,下面就让我来说说读后的感受吧!

走进熙熙攘攘的大观园,一个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展现在我的眼前:有慈祥的贾母;刀子嘴豆腐心的凤姐;直性率真地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其中让我记忆最深刻、最难忘的,就要属林黛玉、史湘云、惜春和晴雯了。下面让我一一介绍一下吧!

“天下掉下个林妹妹”,这个“心比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总是让我悄然泪下。她多愁善感,无论是悲欢离合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泪如雨下。她同时也是一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她不愿看花儿随风飘零,就给它们建造了一个花冢,让它们有了自己的家。

史湘云却恰恰和林黛玉相反。她是一个心直口快、乐观大方的女孩。虽然她只是贾母的远堂亲戚,很少来贾府,却和大家玩得那么开心,没有一点陌生的感觉。不仅仅如此,她还在诗社中勇敢地提出自己的想法。她的诗也是非常乐观的。

惜春是贾府的第四个姑娘。她性格温柔、随和。有一次,贾母要惜春将整个大观园给刘姥姥。要知道画整个庞大的观园要画差不多一年。可惜春还是微笑着点头答应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将整个大观园画了下来。我想:要是我,早就不耐烦了!没错,惜春不仅有着温柔的性格,还有着惊人的毅力。

一提起晴雯,很多人读后不理解地问:“这个不值一提的小丫头你为什么喜欢她呀?”我觉得晴雯是最有反抗能力的丫头。她敢爱敢恨。在抄捡大观园中其它的丫头都逆来顺受,只有她站起来反抗。虽然晴雯被赶了出去最后洒泪告别,但她永远活在我的心中。她使我明白了:做一天狮子也比做一辈子的绵羊强这个道理。晴雯你虽然是个丫头,但是在我心中是最勇敢的姑娘!

红楼梦》真不愧是我国古典小说的顶峰。那形形色色的人物特征,引人入神的情节,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陶醉其中,爱不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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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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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付出竟然可以超越血缘关系,面对一个失去母爱,过着奴隶般的生活,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女孩,他会以亲人的身份出现来解救她,尽可能的创造爱的环境来让这个小女孩感受人间存在的温情。他用全部的爱来弥补女孩残缺的内心。这是一个苦役犯冉阿让的崇高行为。

“苦役犯”这个名称就像是个火红的铁器重重的打压在冉阿让身上,顿时冒出了刺鼻的烟气,留下的痕迹永远也无法消除,它就是一个疮疤。直到他死去还是没有改变身份,仍是带着苦役犯这个不了磨灭的身份称号离开人世。是的,曾经他因为犯过错误,这个错误在今天看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啊,因此受到判处19年的劳役的惩罚,可是自从遇见神甫后,他改变了,彻头彻尾的改变了。摒弃了之前在牢里埋下的所有恶念,以一副全新的面貌出现,而改名字也是洗心革面的表现之一。从此那个苦役犯的恶劣品质逐渐的离他远去,可以说这个是个虚称。可是人们好像很喜欢记着别人曾经犯的错误,而很容易忘记别人的好。永远也忘不了给冉阿让戴上“神圣的光环”!当然他自己也没有忘记!

一直以来冉阿让对待珂赛特是慈爱的,竭尽全力来爱护她,保护她,两个人相互分享来自彼此的爱。大概存在太大的年龄差距,使得父女间的游戏很少,但这个不善言辞的父亲总是以简单而仔细的行为使他的小天使快乐、无忧无虑。他既是珂赛特的父亲同时也是她的母亲。他依然在默默地付出,不求回报地付出着。

他是位坚韧无言的老人,决定要做的事情从来都不是通过言语来传递的,一切的打算都早已呈现在脑海里,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叫马吕斯的年轻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救,因为他是珂赛特喜欢的人吗?徒步走在充满危险的下水道里,随时会因为判断错误而走入死尽头,随时会陷入沉积着淤泥的水坑,何况还背着受伤的马吕斯,在几乎面临失去希望的时候,他整个人被水掩埋,下身陷入淤泥中,但他始终没有打算要抛弃年轻人一个人一走了之。凭着准确的判断,这才一次又一次的远离死亡。尽管是个老人,但他的力量永远是那么的强大,永远没有放弃,这都来源于对珂赛特的爱。

他太爱她了,不舍得她离开他,偶尔这个老人也会自私一回,为了满足自己占有珂赛特的欲望而采用一点点小手段让珂赛特和马吕斯分开,但是他的“反抗”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他心里住着的天使已经成为了别人的妻子了,他祝愿她得到了幸福。那股阳光清泉已经离他远去了,一下子老人失去了存活的精神支柱,我想他的心里应该既是快乐的又是空虚的。空空的,感觉像是丢了一件宝贵的珍品!

冉阿让对珂赛特的感情赛过了真正的父女之情。最后老人是带着幸福进入天堂的!他不会再被“苦役犯”打扰纠缠了!他走得很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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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日记六百字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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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放学之后,我一回家就看到桌子上有一个我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长长的圆柱形,颜色白白的,两头还长着蘑菇。

我好奇的问妈妈:“妈妈,这是什么呀?”妈妈说:"这是蘑菇棒,是在蘑菇种植地拿回来的。”“蘑菇怎么会长在这个上面呢?蘑菇不是长在地上或是烂的树木上面的吗?"我更好奇了。“你说的那个是野生的,这是人工种植的,这个塑料袋子里面装的是木屑和蘑菇菌种,要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就可以长出蘑菇啦。”妈妈耐心的说。“哦!原来是这样啊!”可是,我以前见过的蘑菇是长在木头上的啊?妈妈说:“这是两种不同的种植方法。那个是把菌种放在木头上的小洞洞里面。”“知道了。”说完,我立马抱着这个东西,放到房间的桌子上了。

这些蘑菇好大啊,还有好多好多小小的呢,样子跟灵芝差不多,一边大大的,一边小小的,蘑菇表面的颜色是棕色的,下面是白色的,很好看!我想味道也一定不错,若不是没长多少,我早就想摘下来吃了。

今天的一大早,我就发现蘑菇长大了点了,还有许多小蘑菇也长了出来。"妈妈!快来看呀,它长大了!”我叫道。“哪里?”妈妈走了过来问。“这,这和这。”我指着那些地方说。“哎!是真的耶!长得可真快啊。”妈妈惊奇的地说。“是啊。”我不以为然。过了几个小时以后,我感觉它又长了。“这个蘑菇似乎长得也太快了啊。”我心里这样想着。

真开心呀!今天知道了这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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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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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活着》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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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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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人法布尔写成的。上面记载着栩栩如生的昆虫。有它们的景况、昆虫的进食……记录的动物是在是太多了,我数也数不清。

以前,我一直以为萤火虫是吃草的动物,可是我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它是喜欢吃的食肉动物他有两片变成钩状的颚,十分锋利,却细的跟头发一样。我们都看不见,必须借助显微镜才能看到,弯钩上有一道细细的槽,它像人类奇妙的外科手术一样,对猎物注射麻醉药,使它失去知觉。它还有一盏灯,晚上的时候更利于捕猎。我们也可以抓萤火虫,晚上它可以当我们的小灯用。

我很喜欢昆虫,只有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更多的昆虫知识。了解了萤火虫的资料,我还知道萤火虫会发光,属于自然光。这都是靠法国人法布尔告诉我们的。我可以真正了解萤火虫。

有着致命毒液的朗格多克蝎子,它的毒液战无不胜,就连好像刀枪不入似的大孔雀蝶也不是它的对手,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可想而之,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是多么毒。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但是,幼虫对它的免疫力是很高的,幼虫被刺中后并没死,它真厉害。蝎子一般擅长爬墙,以后旧屋子的缝隙中一定不能碰,说不定碰上什么有毒的害虫一类的东西呢。

当我看到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那么强时,我真很害怕。现在我终于知道了蝎子的危险,它可真毒,居然会放毒液,毒素还那么强,蝎子也是一个害虫。他还攻击人类,它真是十恶不赦,可恶之极。长大后,我一定要了解更多的蝎子知识,让它消失。但是有的蝎子不坏,要好好保护。

法布尔很认真,让我们了解更多的知识,谢谢法布尔。

我喜欢《昆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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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活着》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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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活着,因为你会死去很久。

不知为什么,很喜爱这句话,如它所言,生命真的在死亡面前就如广袤黑幕中的一瞬流星,只绚烂了那眨眼的工夫,就悄然无影了,似乎人们如此珍惜的生命,只为给那静寂的死亡作铺垫。

一直觉得死亡很远,我的生活从来就如那不起涟漪的小河沟,平凡却很幸福,也大放豪言过:我决不会产生自杀的念头,不得不说,这该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实例演示,福贵坎坷波折的一生,与我的生活简直有着天壤之别,设身处地想想他经历的一切悲欢离合,惊叹于他的人生似乎是在穿越荆棘丝,动辄遍体鳞伤,无法想象他如何熬过,只觉得老是我经历他的一切,该有无数放弃生命的理由吧!

有人说:福贵很冷血,无论是与家人的分别还是目睹亲人的个个死去,从没有痛苦流涕个几天几夜,萎靡不振,寻死觅活,在人们眼中似乎只有当一个人在亲人离去时,马上追随而去,才会被人们所歌颂,但孰不知死亡才是世间的主旋律,你只能活有限年,而死亡是在以后的无限年中,它就如无垠的黑夜,总会到来,你无法逃脱。命运定下我们的生死期限,我们无力回天,为何不让死去的人安息,而活着的人好好活着呢?

也有人说,福贵很坚强,无论遭受何等重创,总能吱牙挺过,在人们眼中似乎在此时只有自杀,结束生命才符合常理,听过,看过太多人因为种种近似月笑的原因而悲壮地选择以死亡来逃避一切,只能说你们玷污了神圣的生命。命运不过给你们开了个小玩笑,你却就此被击垮,所以说不是福贵太坚强,而是我们太过脆弱,其实生命的旅程就如在无所预知的大海上航行,总会在未知的时刻遇到一场甚至前所未有的大风暴,刮断你的船桨,刮碎你的船帆,但风暴总会停息,毕竟“风雨之后才是彩虹”,若你被风暴打败,将永远无法目堵那夺月的霓虹,所以,何不好好活着?

生命之于死亡,的确微渺,但流星与黑幕,人们期盼与为之兴奋的却是微渺的流星,即使你一无所有,你也可以骄傲地说,你还拥有生命,这无尚的财富,所以好好活着。

活着,好好活着,为了活着,也只为活着,而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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