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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高中17篇 作文汇总20篇

有这样一种声音,是来自于心灵的呼唤。用心感受这一种声音,你就能发现它的存在,而且就在你的周边。有这样一种声音,轻声倾诉。你听见了吗?本文就是开学吧给同学们整理推荐的关于《活着》读后感高中17篇 作文优秀作文,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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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读后感高中版

全文共 1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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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药家鑫案,面对教育公平问题,面对司法腐-败等等。我不禁自问何为正义,又何为公平?如何正义,又如何公平?……在字典里,正义的解释为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公平则是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正确却很表层的。自古以来,我们都有强调着公平与正义;可是在很多时候,这些美丽的词汇仅仅运用于上层,而非劳苦大众。俗话有云,得不到永远都是最好的。人类在荆棘斑斑的朝圣之路上从来没有满足过,我们一直强调公平正因我们总是难以达到这一水平。反观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中,我们国人也同样追求着公平与正义,不可否认地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可是这依然是不够的。近来,阅读了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里面说谈到有关正义与公平的观念令我大开眼界,同时对于正义与公平重新有了思考。

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罗尔斯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矗他提出了“无知才能公平。”这一无知之幕的假设,初看下觉得有点荒唐,但是仔细咀嚼才发现其中的道理。正如罗尔斯所说的:“既然人人处于同一状态,任何人都不能设计出有利于自己特殊情况的原则,于是公平协议或交易的结果就是正义的原则。”人们在无知等级差别,无知利益欲望之时,自然而然的不会为着某些私欲而违背良心、违背道德从而也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及不偏袒。无知之幕的假设固然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同时罗尔斯的这一观点是给予了我关于正义的看法的另一种理解。

可是,理想状态是有距离的;人类不可能没有欲望,这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会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利益。就拿中国社会的司法公正问题来说,作为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必然表示着它应该是正义、公平的。可是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司法腐-败,诸如人情案、金钱案等等。这说明了什么?这正正说明了人类欲望、追求功利的不可磨灭。全国zhèngxié委员、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也指出,司法公正影响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提前退休的法官借助老同学关系、老上司关系、老朋友关系,来搞关系案、人情案,操纵法律服务市场,危害了司法公正。我认为,社会主义中国要向前发展就要处理好之一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与正义,像两会中所提到的实现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队伍建设再加强加强司法建设顶层设计;这些都是可行的做法。

如何做到正义与公平呢?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罗尔斯更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一部影片《地下裁判团》,影片中道德与法的冲击,它们之间关系的复杂,也是体现出了理性与人性问题。同时这些观点不仅仅在西方国家引发了思考,在东方国家同样引起了关注。在我看来,罗尔斯对于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看法与传统观念有所不同,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有重要的意义。对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与发展来说也是如此,在发展的道路上,在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冲击下,在传统与现实的交融中,不可避免遇到挫折,出现错误;如何做到理性,如何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与正义,如何协调道德与法等等,借鉴如《正义论》等经典著作可以为我们提供思想的火花。

正义与公平还将是不断探索的问题。作为一部经典著作,《正义论》中所提到的相关观点内涵十分丰富,上述个人观点也只是较表层的思考与理解。稍稍阅读此书,收获远比想象的多埃。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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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童年高中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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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中,我们大多数人一直相信生活是美好的,可我们也必须承认,丑恶也是一种真实,而且它们从未绝迹过。读完高尔基的《童年》,我对此有更深的体会。里面有许多个极其丑陋的镜头我是完全无法想象出来的。

在我们这些90年后的孩子中,我们都有一个美好快乐的童年,可高尔基却有一个不幸的童年。小小年纪的高尔基离开父母身边,在他外祖父家目睹舅舅们为家产争吵斗殴,愚弄弱者,毒打儿童的令人作呕的丑事。我虽然知道,那个时候的社会是黑暗的,低层社会的生活就是这么无奈,可我无法想象一个小孩子在这种社会下是怎样生活的。

在我印象中,有这么一个镜头,一直在我脑海里徘徊,想忘却忘不。小高尔基的舅舅们为家产,残忍的用十字架压死他们家的一个工人。这个工人无声无息的死掉,人们也很快忘掉他,似乎从来没有他这么一个人,也从来没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我无法理解,这就是人们对待生命的态度!我不敢相信,他们那颗肉做的心真的已经变成石头般坚硬!

沙皇统治下的俄国底层社会是黑暗的,可高尔基并没有被这黑暗侵蚀,他仍保持善良的品性,并且从未放弃过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对于这点,我对高尔基感到由衷的敬佩。在《童年》里有这么一段话:“在这块广阔而又肥沃的土地上,丑陋,卑鄙和健康,善良一同生长着,而后者点燃我们的希望,因为幸福离我们不再遥不可及!”读完整本书,我最不能忘记的就是这段话。虽然身处黑暗,却不曾被黑暗所吞噬。在高尔基家的工人死时,无一人为此感到伤心,只有他为此感到难过;在他看到他外祖父殴打外祖母时,他会冒着被外祖父毒打的危险前去帮助外祖母;在他周围的人都被黑暗笼罩时,他敢于冲破黑暗,走向光明。我敬佩他那善良纯洁的心,他那敢于与黑暗斗争的勇敢,他那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与向往。

《童年》教会我许多人生哲理。无论你生活在怎样污浊的环境,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也不要放弃对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在我们当今社会中,也有丑恶的现实,它们是那么沉重,那么令人窒息和作呕,可我们要想将它们从我们的生活中清除掉,就必须解它们。所以我们必须要有勇于面对黑暗现实的决心和勇气。

《童年》讲述一个我们从未有过的童年,我们从高尔基的《童年》中,又在人生路上迈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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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学生《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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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己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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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妮日记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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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日记承载了一段悲痛的历史;一本日记记录了一位少女成长的心路历程;一本日记目击报道了二战期间在德军占领下,人们的苦难生活,这就是《安妮日记》。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十三岁的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写了这本日记。她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他们在密室里生活了二十五个月之久。这段时间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尤其对安妮这样一个好动多话的13岁女孩。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常常担惊受怕。,但安妮却用她的笔,记录下在狭窄的空间里自己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她开始思考战争、自然、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

在书里我们看到了许多战争的残酷,但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有一颗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有一种无限强大的力量弥漫着每一片空气,这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的,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安妮,她活在整个世界整个人类最柔软的那个角落里,她活在整个世界整个人类最锋利的那个刀尖上。但有她在,人类寒冷的时候会看见篝火;有她在,人类沮丧的时候会看见星光;有她在,人类绝望的时候会看见朝阳。

安妮·弗兰克在写完这日记后,留下了一句话,她说:“我能感受到百万人所遭到的苦难,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生活看做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这句话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令我一生受用不尽。也许我们会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而轻言放弃,但如果我们不放弃必定会成为美丽的开端。

《安妮日记》里的文字很简短,但这本书之所以可以让我为之感动,就因为它的真实、朴素,却又饱含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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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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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此文读来乡土气息极重,我十分喜爱,可能因为从小也是长在乡土气息重的县城有关。读此文,就如闻到了故乡的气味。

三四年的边城,如鲁迅的药,冰心的小桔等其他现代小说般,十分多的象征,且善用象征,十分的妥帖,不像如今排山倒海,不入流的东西们般,牵强附会,全是噱头。

但是作为一个水平有限的学生,分析它的象征,实在一件过于高难度的行为,况,70年来,人们所通读透解,加上沈从文先生自己也提过一二,具体他指的是何物,所以我若排除人们所公认的象征,去努力发现新的象征,必然落入晦涩牵强的套路。

故此,我将试着谈论我的感受,沈先生的作品所弥漫出的沁人泥土味道。

边城,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文中所出现背景和事物大都为自然物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东西――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产物,河流,山,渡头,渡船,竹林,茅屋,小镇。文中的人也是不功利的。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看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翠翠所象征的文化,到了今天,真的得到好的出路了吗?或许,得到了拯救,或许,只留下了残迹而已。

或许,只有沈先生的碑文永留世间-------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理解人。

只有沈先生描绘的朴实的人的美,是必然留存下去的。或许,为先生写点悼念的话,只能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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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童年高中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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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假期我读过一些文学名著,其中有一篇就是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出生在俄国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正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非人对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直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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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高中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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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著作,它讲述了一个真实而又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从中受益匪浅。

这本书记叙了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一生的经历。海伦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觉,这对于一般人来说是难以想象,难以忍受的痛苦。然而,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助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用手指“说话”,并掌握了五种语言。24岁时,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著名的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此后,她把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到为世界残疾人谋利益的事业中,受到许多国家的政府及高等学院的赞扬和嘉奖。

一个不幸的残疾人能取得如此大的成绩和荣誉,是多么令人佩服啊!如果她向命运低了头,那她可能就变成了一条可怜的寄生虫。然而,她没有向命运屈服,而是以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走完了人生道路,并为人类作出了贡献,成为一个知识渊博,受人尊敬的人。

海伦.凯勒的一生是不平凡的一生,她给予了我们极大的鼓舞,一个又盲又聋的残疾人都能以自己顽强的毅力克服种.种困难,最后成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作家。而那些健全的人呢?却总把条件差,困难多当作没有取得成功的理由。跟海伦.凯勒相比,我们这些困难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啊!在宋朝鄂州地方有位妇人,有一天,拿著沙盆到河边去清洗;忽然天下起雨来,她身上的衣服都被雨水淋湿了;因此这位妇人就口出秽言咒骂上天;这时候,突然起了一阵怪风,把妇人卷入了河中;她的丈夫见到了,就立刻跳下河里把妇人救上岸来,而瓦盆的中间却破了一个大洞,刚好扣在妇人的头上,就跟被戴上了枷锁一样,想要脱下瓦盆,妇人就会痛入骨髓;闻风而至赶来她家观看的人,挤得是水泄不通;过没几天,妇人因为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就一命呜呼了! 可见,怨天尤人会的报应,还不如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事。

一个人只要树立明确的目标,拥有坚定的意志,就能获得无穷无尽的力量,去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

我们要学习海伦.凯勒那不屈不饶的精神,努力克服一切困难,这样才能达到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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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大学生个人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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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这本《活着》被几个朋友推荐过了,不知道我是出于偏见还是什么,总觉得这本书大抵描写的也是五六十年代农村的故事,就像《白鹿原》,这类书大多称之为名作,但我好像就是一个单纯喜欢读故事的人,喜欢情节迭起、迂回曲折,对这类太深刻的作品反而是不大感冒的。

和朋友聊起读书,这本《活着》再次被提及,我想是应该看看了,从下载下来到读完,两天时间,像着了迷似的,越读越被深深的打动,越是停不下来。

个人的一生装进了一本仅仅几百页的书,没有对人物心理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是简单的叙述。讲的人娓娓道来,平静的叙述,听的人心里却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余华的高明之处吧!

福贵,又富又贵,多好的名字啊,这也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光宗耀祖、又富又贵,可他的一生却是潦倒穷困、厄运相随。年少轻狂,仗着家里吃喝玩乐,等到输光家产,父母离世才幡然醒悟,但觉悟、改变并没有阻止厄运的脚步,在那个年代生活本就难以为继,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又相继离世,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与一头老牛为伴,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活着不是为外在的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对福贵而言只是一种生活状态,他的心经历太多苦难,已变得波澜不惊,看透人生的磨难,才豁然开朗,才能够平静的叙述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才能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安静的度过人生的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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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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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活着》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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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感恩》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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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是一个让人感动的词,读了题目《感恩》你们肯定会问:向谁感恩呢?为什么要感恩呢?哈哈,那就从我的文章里找答案吧!

这篇文章主要写一位大姐姐在学校进行毕业典礼,这所学校在她的心目中,有数不尽的眷恋,想起家长将自己送到学校,当时爱哭、爱闹、爱撒娇,可现在确实响铛铛的大队长,在这所学校里不知道有多少美好的记忆。现在,她毕业了学会了心存感恩,她永远也不会忘记她的学校、学校里的老师,甚至学校里的一草一木!

每当分别的时候,心中总会有无限的眷恋,回忆以前的时光:老师手把手地叫我们写字到温州市书法比赛二等奖,从一加一等于二到四年级段24比赛二等奖,从“春天在哪里啊,春天在哪里……”到四年级段唱国歌比赛第一名。我在我的学校里也有许多美好岁月。回顾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是非常熟悉的,学校里的每一个人在校外碰到,都感到非常亲切。如果遇到的是同班同学,我们更是会跑上去你一句我一句地说个不停。那感觉真好!

学校是知识的天堂,是书的海洋,是学习的摇篮,让我们在这个地方自由自在地遨游,自由地畅想,在这所百年老校里读书,是我的光荣,是我的骄傲,我们一定要发奋学习,积极向上。不浪费时间,珍惜生命,为爸爸妈妈争光,为学校争光,为祖国争光。

[《感恩》读后感高中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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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读后感作文1500字

全文共 2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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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生活的每一天

——记读《活着》有感

一口气在网上看完了余华的《活着》。

他笔下的故事令人深思。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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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活着》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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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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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高中生《简爱》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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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我就拿到这本书,但我这个人非常的浮躁,持续几次也没有看完。

在大学里,我根本很少有时间是我的,每次就怀着一点点的好奇的心,看了一点点。

现在出来了,我再次拿起这本书,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慢慢看完了这个书。

很多评论家,对它有很多看法,在这里我只想说说我的想法。

8、9岁时就开始反抗对自己的一切不公,伴随她的是始终维护自己的自尊、自爱。

约翰还有几个堂姐、舅妈对她一开始就有很大的成见,舅妈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任他们卑劣的品行在他们身上生根、发芽,而讨厌简爱,极力惩罚简爱,还把她送到条件极差的孤儿学校。一场严重的流行病席卷了整个学校,带走自己的好朋友海伦,自己却在艰苦的环境下自强不息,勤奋的追求知识,最后还当了教师。在这期间,她一直得到了校长的关爱,这也是她能学好知识的重要条件。当她走后,爱也随之离去。此时,她突然想了解外面的世界,觉得不应该当这井底之蛙。她放弃稳定的环境,毅然的追求自由的新生活(决策果断、独立独行)

在爱情方面,当爱降临在自己身上时,她没有逃避、萎缩,而是勇敢的去追求,得差点得到爱,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已婚后,尽管她是多么的爱他,但还是毅然的选择离去(自尊自爱)在极其穷困饥饿痛苦的四天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并得到了她叔叔给她的一大笔财产。但她没有自己一个人得,她把财产分给了自己的亲人(并不看重金钱,她更看重亲情)。后在他表哥的求婚下,她坚决的拒绝,因为她不会得到真爱,她知道,虽然他表哥长得英俊潇洒。她由于太思恋罗切斯特,最终决定去找他,当她找到时,发现他已经双目失明、残废,但还是决定跟他结婚,最后得到真爱,幸福的在一起!

简爱、罗切斯特长得都不美,但美的是一个人的心灵。一个心灵美的人往往比外表美的人要美很多!

她的对恶势力的反抗,对亲情、爱情的珍惜,对钱财的洒脱,对知识的追求,对自尊、自爱的极力维护等人物性格贯穿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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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活着》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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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于学校图书馆借来这本并不怎么厚的小说,便从中文版自序、韩文版自序、日文版自序、英文版自序、麦田新版自序、到小说的正文、再到外文版评论摘要一字不漏得看完了。

中文版自序中第一句话“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作为读者的我,不知道你们是否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因为一个人如果能够客观地正视自己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所以,这也是我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所一直思考的事情,22的我,经历的事情还是太少,但是,大学四年的生活,却让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向这个方向靠近了。“人生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真实的事情就如同说一句真话一样,让人感到不怎么舒服,但是我们还是要面对不是吗,总是活在自己幻想的那个美好的世界里,不知道心理承受能力会不会很强大呢。“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我想,这也是作者在这本小说中所贯彻的一种精神。“写作过程中让我明白,人是为或者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所以,我们作为这个肉体的主人,是不是也没有任何权利去剥夺它想活着的意愿。

日文版自序中“对《活着》而言,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要好好用心生活,好好用心感受、好好用心体验这生活的酸甜苦辣,因为生活是属于我们自己的。“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其实,也无人有权说他不幸,即使是在他生后,因为幸福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所以,这也是作者所明白的一个道理:不要再去议论别人的人生,当然也是现在的我最应该学会的,不仅仅是别人的人生,应该是别人所有的私事!!!

英文版自序中,美国民歌《老黑奴》,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也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富贵的在整个故事中经历和心态。

出生于一个富贵家庭的富贵,先是体验了富裕人家的生活,然后赌博失去家产,沦落为一无所有的租户,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转折,也是他随后一系列经历的铺垫。随后,父亲去世,他便开始走向了积极的人生道路。被国民党抓去当兵期间,幸运地保住了性命,但是两年之久的离家,母亲在怀着:富贵不会去赌博的对他的信任中去世,女儿发烧成聋哑人。随后开始了看似平静的普通人的生活,但是,在儿子有庆小学五年级那年,因为医生为了讨好县长而不顾孩子的性命而献血过多去世,富贵的选择是对生病的妻子家珍隐瞒,并一个人把孩子埋葬在爷爷奶奶的坟墓旁边。后来,女儿凤霞找到了一个对待他们如同自己儿子一样的女婿二喜,还怀了个儿子,本以为这就开始了他们一家人的幸福生活了,但是,好景不长,女儿生产后大出血去世,随后,妻子也走了。原本的四口之家就剩下富贵自己了,凡人遇到这种情况会如何呢?感觉自己应该都没有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了吧?可是,富贵的生活还得继续下去啊,外孙苦根四岁那年,二喜出意外身亡,为了照顾外孙,富贵还得继续活下去,起码得把孩子抚养成人不是吗?但是,苦命的苦根,在自己七岁那年因吃太多豆子也走了。那个昔日的几口之家,最后就只剩下富贵一个人了,为了不感到孤独,他给自己买了一头牛,叫富贵。

面对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的纷纷离世,富贵没有要死要活的,他所做的就是埋葬,然后继续照顾并和剩下的人继续生活。这也映照了作者写这本书的背景,不管经历了什么苦难,我们依然要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现如今这个社会,大家都觉得压力很大,所以各种选择不再生活的新闻也纷纷出现,各种负面情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出来,而我所要学会做的,就是淡然处之,因为我们常人经历的,很多人已经经历过,或者和我们一样正在经历,或者后来者以后还会经历。这样想想,感觉自己就更加有勇气,有信心继续自己的小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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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生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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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浙江教育科技台》正在如火如荼的播放着新版《红楼梦》,我不禁又拿起《红楼梦》,再一次地细细品味起来,和电视一结合,还真有一种让我欲罢不能的感受。每每读到佳句,欢喜的紧,读到伤心处,泪眼连连。

《红楼梦》以贾府衰亡为主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上至朝廷,官场,下到市井、乡里的人情世故和风尚习惯,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最吸引我的就是上至宝玉,金陵十二钗,下至丫头都是那么的具有才华,个个都出口成章,让我刮目相看,更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印象最深的就要数黛玉和宝钗了。

黛玉或许是从小体弱多病,又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因此养成了她多愁善感的个性,她的眼泪总是又多、又细、又长。空有了一颗玲珑心和无人可及的诗情才艺,真是让我倍感遗憾啊!

反之,宝钗从小就在大户薛家出生,又有母亲和哥哥的疼爱,她的性格就大家闺秀所具备的大气了,因此也更得长辈们的喜爱了。更是“是非面前绕道走”,连丫头们都喜欢她。而我又觉得她虽然表面上是风光了,但做每件事都要思前想后,肯定是件特累的事。

《红楼梦》里对每个人都是刻画得入木三分,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心思,读了以后真是受益匪浅,更感到世态炎凉,真真假假,到头来都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红楼梦》引人入胜的地方数不胜数,真不愧为是文学史上的瑰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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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楼梦高中读后感精选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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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四大文学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有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是国内至今最有影响力的文学巨作,我仔细阅读一番后,果然名不虚传。

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个贵族青年男女的爱情为主线,展现了当时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和封建制度下人物的悲惨命运。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了上至朝廷下至市井的人情世故和社会风俗,并运用了相当多的篇幅描写贵族青少年的日常生活、游戏、读书与社交,可谓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一部《红楼梦》,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缩影。看似繁花着锦烈火烹油的贾府,实则矛盾重重:家族统治者和叛逆青年之间的矛盾,主仆之间的矛盾,上层奴仆和下层奴仆之间的矛盾,统治者间不同派系的矛盾,嫡庶之间的矛盾……在全书中,贾宝玉挨打和抄检大观园是全书中所有矛盾的集中爆发点。

《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薛宝钗藏愚守拙,王熙凤机关算尽,李纨如“死灰槁木”一般,迎春是“有气的死人”,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每个人物都深入人心,令人回味。而这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贾宝玉和林黛玉。

贾宝玉衔玉而生,聪明灵秀,是贾家寄予厚望的人物。他的思想叛逆而前卫。在他心中,人与人都是平等的,人只有善恶美丑之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他蔑视假道学的夫子,不相信男尊女卑。他爱惜女孩子,认为女儿家都是水做的骨肉,清新可人,是钟灵毓秀所在。后来,贾府遭遇了一系列变故,历经革职抄家,祖母和元春逝世,迎春受虐致死,探春远嫁,妙玉遭劫……特别是被偷梁换柱与宝钗结婚致使黛玉魂归离恨天,使贾宝玉遭到了极大的精神重创。生离死别,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人间冷暖,使他恍如身处水中月镜中花,时而癫狂,时而痴呆,时而清醒异常。在顿悟了一切后,贾宝玉最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悬崖撒手”而去。

林黛玉同样是一个优美的女性。她楚楚可怜,多才多艺,多愁善感,充满诗情画意。她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她敏感小性,不懂人情世故。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做最真实的自我。她执着于爱情,却又压抑着自己。在封建社会传统道德的打压下,贾宝玉娶了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成就了“金玉良缘”。而她却苦恋无果,最终泪尽而逝。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随着一纸抄家皇令的下达,赫赫扬扬的百年荣宁二府顷刻间大厦将倾。那些如水般清纯的女性也惨遭厄运。黛玉泪尽而逝,宝钗独守空房,惜春落发为尼……真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合上书页,书香犹在手中。走进红楼,感知一曲悲歌一段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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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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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看完了《围城》,其实也没有太多的感悟,或许是我囫囵吞枣的缘故吧。这本书也是高中买的了,但一直都没看完,主要是看了几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字多没图,一上来就是一连串的人物故事叙述,前两次看都看到睡着,隔久了没看翻开完全没有记忆点,就一直搁置了。当没事干的时候又翻了一下,也许是心情比较平静,没有很着急地赶着看的原因,这次很有耐心地把它看完了。

如书名所言,围城,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是啊,得不到的,我们总是觉得那么美好,或许冲进去之后也是一地鸡毛呢。我们时常对现在的生活状态不满,总觉得要是当初做了不一样的选择,我们的生活该有多美好啊,殊不知哪怕选择不同,只是遇到的事情状况不一样,最终都是殊途同归,该有的荆棘一样不会少,我们只是习惯性对得不到的东西心存美好。

因为书中的内容都是叙述他们留学回来后所面对的一系列生活问题,很写实吧,人物刻画地很细腻,一度觉得这些事情就是曾经真实发生过的,但文末有杨绛先生的附录,她说书中有真实的成分,但没有人物的原型,有些也是编造的,更符合文学的创作。看完此书对“方鸿渐”认知比较深刻吧,第一反应就是不能找这种男的,没啥用还拖后腿,给我的印象就是死要面子,学习不刻苦导致买证回国,做事犹豫不决,没啥魄力,还容易恼羞成怒......也不知道高学历有能力的“柔嘉”为何会看上他,或许是那段旅程让她产生了好感吧,结果婚后一地鸡毛,所以说,婚姻问题还是要慎重考虑。

读这本书,也没做啥摘录,只记了两句:“天上月圆,人间月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但现在仍对书中故事情节记忆深刻,或许有时候不需要做很多的摘录来证明有所收获,只要有所思考也是很棒的读书体验吧。期待下次翻开这本书,会有不一样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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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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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经意间我在图书馆看到《追风筝的人》,在群书中我选了这本书,也许被它奇特的名字吸引了,也许被它的版面吸引了,也许被它的作者吸引了。我完全沉浸到故事里面,爱不释手的读,出乎意料这是我第一次那么专心读完这么厚一本书,实在有太多话要说,这是一个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两个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实在让人有很大感触啊!

起初,我无意间瞅到这个大标题时,有点不解“追风筝的人”,难道是神话故事,莫非追风筝的人是一个能腾云驾雾的神仙,在我的脑海中出现各种各样美丽的故事情节,让我更坚决地选择了这本书。当我读到完全不一样的故事情节的时候,我更加酷爱这本书了。依照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这里就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孩子把自己积攒一年的精力全部放在这次风筝节,在我看来这只是一场小孩子们玩的游戏,对于小阿米尔来说这不止一场比赛,更是获得父亲赞美和笑容的比赛。在阿富汗的天空,此时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个风筝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小斗士。所有的风筝在天空搏斗,像一场荣誉的争夺会,如果他把周围的敌人都消灭了,他才会成为万众瞩目和赞叹的焦点。哈桑是一个13岁的孩子,他一直深爱着阿米尔。回到题目中这风筝,也是相当重要的,只要阿米尔抢到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才会获得荣誉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就担任这项重要的任务——把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回来,故事的高潮也由此展开,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以第一人称“我”的角度自私地为自己着想,完全忽略了哈桑的感受。最后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一直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是我们不体会的,但阿米尔却一直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对于阿米尔来说这一切痛苦的根源是他13岁那年的风筝节,哈桑是一直折磨着阿米尔的,但哈桑从来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爱阿米尔。当时,哈桑为他愚蠢的奉献精神,让他无言接受,为了让自己不再受到折磨,他只想摆托这种折磨,他把哈桑赶走,希望他永远不要出现在他眼前,这辈子他也许也能过的快乐。他是错的,当初没有勇敢的承认错,现在后悔将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他,也许将是一辈子,一直到和他一起进坟墓为止,他将无法释怀。

阿米尔对哈桑的愧疚将永远无法弥补了吗?每次让我流泪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简单的话从一个孩子的嘴里说出,让人有种莫名的伤感。哈桑一直都不明白,为何自己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为什么不再理会他而且总是伤害他,但哈桑并没有背弃他,始终没有!我的眼睛又湿润了!我深深地被哈桑震撼了。

故事并没有结束,后来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被迫离开了家乡来到美国,再后来阿米尔在美国娶了妻子,过上安定生活,他的父亲也去世了,他的父亲一直是个受人尊敬的人。

很多年后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回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那时哈桑已经死去了,那个孩子还像以前的哈桑,只是看起来那么悲伤,一直忧郁。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放风筝的机会让这忧郁的孩子轻轻扬起了嘴角,其实他还是个孩子,他就该过简单的生活,不是吗?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由风筝起,由风筝落,这是再好不过的结局的,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一切又是一个完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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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生围城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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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八、九天的时间吧,把《围城》这本小说读完了。现在回想起书里的内容,虽然“围城”这个词语在书中极少出现,但书中所叙述的发生在中心人物身上的种种事情一次又一次的体现着“围城”这个词语的含义。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句话“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多么经典的一句话。然后再想想我们的生活,其实发生在自己以及所有人身边的“围城”还有很多,比如,工作事业也是一座围城,学习也是一座围城等等,在没有接触这些之前,真的想冲进去体会一下是怎样的感觉,但真正进去后才发现与自己想象的根本不一样,所以又想拼命的从里面逃出来。但是,逃出来又谈何容易,尤其面对人生这座大围城,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到底想要怎样的人生,我们应该怎样去做,才能走出这座围城,不陷入围困的人生?

有时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挫折,比如高考失利,比如爱人出轨,比如公司破产等等。有些人会,丧失对生活的信心,从而逐渐堕落消沉下去,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围困在这座围城里终生逃不出去,一辈子过着不如意的人生。而有些人面对这些,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信心,然后积极的去改变这些,相信自己未来一定能战胜这些挫折困难,走向成功。最终从这座围城里逃了出去。由此可见啊,围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内心,你的思想。当你有一天练就了面对全世界的勇气,面对一切困难挫折的勇气,那么你一定会过好自己的一生,从而不被围困,走出这座围城,走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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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生观后感读后感大全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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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岁的高耀洁已经是一位步履蹒跚、腰背佝偻的老人,但她在实现“但愿人皆健,何妨我独贫”的民间防治艾滋病之路上却迈着坚定的脚步。70岁才开始做防治艾滋病工作,能做到什么时候呢?面对这样的疑问,高耀洁的回答是八个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句常见的书面语让录制现场的观众潸然泪下,自1996年她开始自费进行艾滋病预防和救治工作,已经走访了河南100多个村庄,见到1000多个艾滋病患者。把自己的全部收入都用在了艾滋病防治上,家里仅有的一台电脑还是别人捐赠的。从20__年开始她将主要精力放在对艾滋遗孤的救助方面,至今已花费8万多元,无偿资助了164名艾滋病孤儿。20__年7月,作为中国民间防艾第一人,高耀洁获得了“亚洲的诺贝尔奖”_亚洲拉蒙_麦格塞公共服务奖。面对艾滋孤儿一双双无助的眼睛,本已弱不禁风、应该颐养天年的高耀洁爆发出了巨大的生命能量,但在节目录制现场,高耀洁却脆弱地在舞台上落泪,“从现在再过55天,就是8年,我介入艾滋病已经8年,在这8年的岁月中间,酸辣苦甜不敢想,很多事情让人不敢想。”但她是母亲、是医生、是艾滋病人心头的阳光,她还要继续宣传、写书,并抓紧时间想办法解决孤儿的“生存问题、教育问题和心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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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高中生围城读后感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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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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