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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人文作文汇编20篇

在写作是需要一些有道理又有哲理的句子,来为自己的文章增添风采,小编采集了一些关于法律和安全的名言警句,让大家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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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影片观后感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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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生活在法治的社会里,法律无时无刻不在你我身边,没有了法律就没有了秩序。我们的国家如此的安定和谐正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了法律就像一个无头苍蝇乱了套,如果要国泰民安,人的心中必有法律常驻。

某市一位杨阿姨到附近的邮电局营业厅办理电话安装,可此邮电局营业大厅贴出通告,规定凡在本市安装电话的用户,必须到其下属企业购买电话机用户办理装机手续的同时先交电话机款否则不予办理。杨阿姨在办理电话安装业务遭到拒绝后,将此邮电局的做法申诉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核实,指出企业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不公平交易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杨阿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从小就已开始学习思想政治,面对充满诱惑的世界作为初中生的大家更应该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在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我们要懂得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社会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自身滋生的基本素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法律就在你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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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键词3:正确的引领,和人文精神的注入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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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共享经济,我们往往会动辄说起某某公司又融资几亿元,某某公司又烧钱抢占市场等等。但早在共享单车之前,不少城市出现的,由政府出资兴建的公共自行车就已经非常受欢迎。

对共享经济更应该加强从单纯追求经济价值向追求社会价值的方向进行引领,如在浙江和广东就已经出现的类似于共享图书的“流动图书馆”,不但方便了人们对阅读的需要、节省了借阅时间,还给读书爱好者们提供了一个相互认识和交流的平台和机会。

1.高考时事热点:共享经济

2.“共享单车”作文素材

3.有关共享单车的社会论据素材

4.有关共享单车的时事评论

5.2017社会新闻:共享充电宝

6.社会热点:共享单车ofo频频出现问题

7.2017社会热点话题儿童骑行共享单车身亡

8.以共享充电宝为话题的时事论据

9.有关管理的论据素材:共享单车

10.以共享经济为话题的作文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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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在我心中小学作文

全文共 1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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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法律在我心中小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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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第九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3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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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条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第八十一条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二)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

(四)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六)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

(七)煽动、胁迫群众损毁或者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八)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

(九)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的;

(十)其他利用极端主义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

第八十二条 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三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未立即予以冻结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八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二)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

(三)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节严重的。

第八十五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的;

(二)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决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第八十八条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

(二)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

(三)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

(四)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五)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的;

(六)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 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条 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 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阻碍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九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从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第九十四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检举、控告人。

第九十五条 对依照本法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收缴的物品、资金等,经审查发现与恐怖主义无关的,应当及时解除有关措施,予以退还。

第九十六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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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人文作文:“冷”中得到的启示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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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冷”这个字眼,我想大家对它的认识一定不会模糊,因为这是一年中一个常规的季节气候。现在的冬天或许没有以前寒冷,但人人却都害怕,害怕冷得让他们无力抵御、不敢去面对,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无法抵挡这风刀霜剑般的寒冷呢?今天,我们就围绕“冷”这个话题来谈一谈。

如今的社会已经十分先进,拿以前与现在的生活条件相比,那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也正是因为现在的先进,几乎家家都有各种功能不同的家电,因此大家正处于一种依赖高科技的状态,当然在这寒冷的冬天,取暖器或空调之类的驱寒电器就更不可少了!在以前没有这些产品时,我们的长辈会遵循着自然规律,以自身的坚强去适应各种恶劣的天气,即使冰冻三尺,也会勇敢面对,努力让自己的体能变得更加强壮。而现在这些高科技产品的出现,使人们在寒冷的冬天过度的依赖它们,使之失去了对“冷”的抵抗力,让自身的承受能力变得更加脆弱。

从上面的描述中,不禁让我们联想到现在家长对孩子的培养,不也证实了这个道理嘛!因为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所以父母对孩子当然也过分溺爱,基本上对他们是百依百顺,因此孩子就成为这个家庭中的宠儿。但正是父母对孩子的过份宠爱,在人生道路上过份的参与,让孩子失去原应有的思考及判断能力,使其变得弱不禁风,失去独立性。就如前面人们对“冷”的畏惧一样,过度依赖别的事物,一旦依赖物不存在,就会变得无法适应、无所适从。

“冷’,简单理解单纯只是天气的一种温度反应,但是它从内在却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在人生的道路中,不要过度的依赖某些人或某些物,如果你一昧地依靠别人,最终你是无法成长的。凡事尽量依靠自己,才能得到锻炼,学到可贵的知识,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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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人工>智能,人性>人工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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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乌托邦电影《她》中,其所描绘的是人工智能盛行的未来图景;其中有这样一段独白——“现在,任何一段感情都可以被抽象成一栏程序,爱情是这样,亲情也是这样。”的确,在如今这个被数字化了的时代,不论亲情、爱情,甚至是人们的思考方式,全都被悲哀地单调化、概念化、机械化。不知何时,人工的智能,心猿意马,发展成智能的“人工”。

诚然如此,但“数字化”错了吗?我看答案是否定的。“数字化”的时代格局并没有错;甚至倘若将时间向后延后千年,未来的史学家想必会像用“工业化”标榜十八、十九世纪的西欧那般,用“数字化”来称誉我们这个时代。因为,这都是作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人工智能等科技产物是文明繁衍的直观体现,也逐渐成为社会必要的物质需求。——错的不是“数字化”本身,而是我们面对其所该有的态度;而对待一件事物的态度,就往往决定了我们主观的思考方式。换而言之,看待“数字化”这码事,可能我们原本的思考方式,就早已发生了偏颇。

世界可以被“数字化”,但人的思维不能;社会可以也需要依循编码一般的运行步骤:形而上学,毕恭毕正;可是我们思考的回路,就必须有血有肉——不止是价值观、同情心,还有支撑这两者背后的人性。那是对生的喜悦和死的敬畏,是对生活原有的敬意,是像英国风流才子王尔德一样直率地高呼:“——上帝!我不要生存,我要生活!”

确实,计算机的诞生,一直到由无论怎样发达的科技的挖掘,都永远无法将人的人性拷贝下来。法国哲人帕斯卡一言旷古烁今:“人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它是一根有思想的苇草,我们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人类发自本源的思考,与人之初的本性,从而造就了优越于冰冷冷机器的两大条件;可我们不但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竟反而弱化了它们使至让机器予以我们以制裁。电商业巨头马云有言:“人类发明汽车,但这并不影响人们赛跑。”——是啊,因为有了汽车,人们也惰于双脚的赛跑了。不是么?

荀子曾云:“天行有道,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想必这所谓的“道”中,亘古以来,除了自然固有的运行规律以外,更是人类对其呕心沥血的归纳总结与思考。——大数据时代的盛行,科技文明的渗透,让千年来的“自然之道”更加理性和清晰;但我们就徒然抱着顺从“数据”的态度,放弃主观上的创造性——人类的尊严何有立足之地呢?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北宋哲人张载倾付一生对读书人读书目的的思考;“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民国文豪鲁迅沉重、带着血丝的提笔——这些都是人类思想意识的斗争和喝彩,是永垂不朽的价值观与悲天悯人的同情心——所有的所有,岂能由三两叠程序说明了得的?人性本来就是大于人工的存在,是我们对它刻意缩小了。

想象未来吧,人工智能的土地兴许很广袤、铅色的高楼里也未尝不潜藏着开启又一个时代的可能性;只不过失去了思想主动权的人类,会时不时在数据库的高速运行中回想起一两段往昔的片刻画面;生活的本质很充裕,时间很拥挤;但倘若失去了思想,我们只是活了几十年的庞大躯体,灵魂却像是一只稊米般的蜉蝣,在里面碌碌无为地飞动许久。

“数字化的时代”与“人性化的个人”两者密不可分又根本对立,这不成问题。但是,如果丧失价值观、同情心与人与生具来的思考能力,我们只会成为科技时代下附庸的附庸。我们仅仅存在。

到那时,真是可悲又可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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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考话题作文法律600字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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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我们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

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这能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发现妈妈正看我的私人日记。我甩下书包气冲冲地走了过去说:“妈妈,你为什么要看我的私人日记。”妈妈说:“你最近不太听话。”我说:“即使我不大听话,你也不能没经过我的同意随意看我的日记呀!你这是侵犯我的隐私权呀!”妈妈说:“你别管我,快做你的作业。”我气得一直没理妈妈。晚上,妈妈写了一张字条给我,上面写着:“琴琴,对不起,妈妈不该没经你的同意看你的日记,但你这几天一直是不听话。”我理解了妈妈,跑到她屋子里说:“妈妈,我以后会听您的话。”妈妈兴奋地搂着我说:“乖,我的好孩子。”

邻居家的东东,爸妈离异了。他由爸爸抚养。爸爸心情一不好,就会打东东。东东身上经常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有一天,东东被爸爸打掉了几颗牙,他被迫离开了家,在公路上遇到了两位民警叔叔。在叔叔们的劝说下,他带着两位叔叔来到了家。叔叔们走到东东的爸爸前,对他说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东东的爸爸终于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他答应以后会待东东很好,民警叔叔放心地走了。

每个人都应该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发展,人民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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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律建设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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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日)日莲《立正安国论》

2) 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迈克尔·D·贝勒斯

3) 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英)洛克《政府论》

4)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英美法谚

5) 救济走在权利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利。——英美法谚

6)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古罗马法谚

7)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晋)傅玄《傅子·法刑》

8)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伯克

9)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战国)管子

10) 没有绝对的平等,也没有绝对的权力。人在天性上类同,就法律而言不平等,在政治上不平等,又不同类。——巴尔扎克

11)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

12) 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意)拉布里奥拉

13)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柏拉图

14)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美)庞德

15)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美)德沃金

16) 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

17)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战国)管子

18)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达雷尔

19)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20)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法国)托克维尔

21) 那不知道自己缺乏自由之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贫穷者。——尼采

22) 能够认识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并借助于别人认识到的利益来控制自己履行权利,使人意识到,权利应该得到履行;这也就意味着,应该有权利存在,而权力应该通过相互承认得到控制。——格林

23) 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24)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英国)柯南·道尔爵士

25) 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英国)申斯通

26)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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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适用话题:法律、生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严惩

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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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余某就是刘某之后,专案组立即奔赴广州组织抓捕行动。

齐鲁壹点4月23日报道,千万富翁、公司老总、杀人凶犯、网上逃犯,是刘某身份的四个标签,只不过前两个广为人知,而后两个则是埋藏了22年后,才被寒亭警方揭穿。

一起发生在1995年的纠纷,演变成了一场杀人凶案,凶手刘某开始了长达22年的逃亡生涯。在此期间,他不仅仅漂白了身份,与家人断了联系,而且远赴广东白手起家打拼出了一份不菲的家业,一家设计公司、三处房产和数百万元的存款。然而,让他想象不到的是,在潍坊市公安机关“破案会战”期间,寒亭警方神兵天降,于4月20日在广东将其抓获归案。

“22年了,我从没有回过家!”、“我很想家,很想见自己的父母!”、“这次回来,我悬着的那颗心终于放下了!”、“我不难过,我的心终于踏实了!”4月22日上午,在寒亭公安分局审讯室里,漂白了身份外逃22年刚刚被抓获归案刘某操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这样告诉民警。

事情回到1995年,当时20多岁的刘某在寒亭一家建筑公司干技术员的工作,工作之余,他和一个同学合伙出去揽私活挣钱。当年10月,他们承建了潍坊市高新区清池街办一处家居展厅建设工程,与被害人王某某因钢材质量问题发生矛盾。

刘某说,当年王某某给他供的钢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发包方提前与他终止了合同,将他所雇佣的10余名工人全部清理出施工现场,并扣留了他的施工设备。他原计划可以挣得的十几万元利润化为了泡影,他不但无力支付工人工资,还要支付王某某的钢材剩余款3000元。

1995年10月31日傍晚,王某某到寒亭区固堤街道某村刘某家中索要钢材剩余款,二人发生口角并互相撕打,刘某拿起家中的斧头朝王某某头部砍击,致使王某某当场死亡。之后,刘某在其父亲等人的帮助下,用手推车将尸体运至自家果园内进行了掩埋,并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冲洗。

案发当天,犯罪嫌疑人刘某步行到潍坊火车站,坐火车前往青岛市并从青岛中转到广西省南宁市。案发一个月后,在1995年11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某曾坐火车从南宁秘密返回潍坊,偷偷与其家人见了面,了解案件情况,然后又返回广西南宁,在南宁生活了3个多月,由于有命案在身,刘某又逃往广东省广州市,在那里生活了3个多月之后,又逃往广州东莞市。在那里生活了四年后,于2000年又逃回广州市。

为了掩饰其真实身份,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捕,2005年,刘某通过网络中介化名余某,办理了江西省一个偏远山村的假身份证并在当地落户,2006年刘某将户口迁往广州,在当地结婚生子生活到现在。

据办案民警介绍,被抓获前刘某在广州市拥有多套房产、数百万存款,并持有一家建筑设计公司,过着比较富足的生活,如果不是背负着一条人命,算得上是一个成功人士。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发起了破案会战集中行动,寒亭公安分局党委在破案会战中高度重视追逃工作,在前期研判经营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寒亭区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旭同志亲自包靠该案,多次指挥调度专案组并亲自参与研判,指导多个警种合成作战,通过一个多月的分析研判,最终锁定了刘某的真实身份和现居住地,为抓捕工作提供了坚强支撑和后盾。

在确认余某就是刘某之后,专案组立即奔赴广州组织抓捕行动。专案组民警到广州后,克服嫌疑人高度敏感、反侦查意识强以及水土不服等不利因素,化装侦查、连续蹲点守候数日,最终于4月20日晚上12时左右将刘某在广州市越秀区其家附近抓获。

令人惊讶的是,当专案组民警向刘某出示其父亲的照片时,刘某由于22年没有回过家,竟然认不出自己的父亲。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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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描写地域人文的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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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文化名城,北京、南京、西安等一座座历史古城便浮现在脑海之中,但却忽略了那个座落在巴山蜀水之间而独自幽闲的成都。

成都人从来崇文不崇勇,因而也造就了辉煌的文化。古往今来,在成都休养生息和挥洒笔墨的杰出文人“彬彬辈出”。成都人物的历史长廊,几乎全都由文人占据。司马相如、扬雄、王勃、岑参、李白、杜甫、刘禹锡、苏轼等等,都曾在成都游历或定居,并且都留下过许多留芳百世的华美诗文。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十分着名的两表——诸葛亮的《出师表》和李密(字令伯)的《陈情表》都写于蜀中。在“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那些年代,有这么多文人齐聚远离京城和中原的地方游历、寓居成都,实在令人称奇。还有那现代文学大师郭沫若、巴金、沙汀,当代文坛怪杰魏明伦、流沙河也都是成都人或蜀地之人。成都在文化上有如一个“国中之国”。到了成都,就总有看不完的文人墨迹,有抒不完的怀古之情。成都平原肥沃的土地和都江堰的水,几千年的风雨沧桑和文人墨客诗情画意,滋养出这座神奇的城市,造就了这座有着丰厚文化底蕴的城市。

成都的美食或许也是一种独特的文化。成都的餐饮历史悠久。三千多年前,成都就有了酿酒的工艺,这里的“水井坊”被称为“中国白酒第一坊”。成都的茶馆举世闻名。文献载,清末时成都有街巷516条,而茶馆竟有454家。1935年时成都更已有茶馆600家,每天茶馆达10万之众。而今天的茶馆在成都更可谓是遍地开花。成都是一个巨大的美食城,历史悠久、品种繁多、齿颊留香的小吃;麻辣鲜香、百吃不厌、口齿生津的火锅;热辣红艳、回味悠长、推陈出新的川菜。放眼望成都,城市的东西南北,餐饮一条街比比皆是,让你从天亮吃到天黑、从春天吃到冬天,这就是成都人的幸福年华。成都人好吃、会吃、精于吃,他们的小吃名满天下,可谓吃出了情趣,吃出了文化,吃出了财富,吃出了水平。

成都就如是中国历史文化的丰盈偏仓,储存着无尽的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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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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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们的生活难免污浊,那么法律必将是一股清泉。法律时刻给予我们最根本的保障,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最有力武器。因此,感知法律是我们成长中的法律第一课。

No.1。眼睛看到的法律

信息时代的今天,电视上的法律栏目比比皆是,形式大相径庭,但无疑都是共同的主题:提高法律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这也是我们通过这些栏目所获益最大的一方面,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也学到了相应的法律知识。

No.2。嘴巴谈到的法律

提及法律,人们从警觉、排斥和不懂到尊重、履行和运用的态度转变,正昭示法律正走进人们的生活。穿越大街小巷,我们总会根据某一案例,谈起法律,并会时常的举行法律辩论赛,这不仅培养了我们的表达能力,更培养了我们的法律运用能力。

No.3。耳朵听到的法律

法律步入千家万户的同时,也走进了校园。我们从教材中逐步了解法律。老师的细心讲解并结合相关事例,使我们聆听到: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我们无时无刻不在运用着法律,我们可以称其法律的听觉冲击,因为我们聆听到法律的重要性。

No.4。鼻子嗅到的法律

目前,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爱护每一棵花草树木,使我们的环境得到净化,与其归功于道德不如说归功于法律。法律树立了我们平等,公平意识,使我们明白:世界不仅是属于自己的,是公共的。因为法律,我嗅到了清新的芬芳。这也是另一方面教育了我们:法律无处不在。

我们成长的幼苗已泛绿意,在法律撑起蓝天的庇佑下健康成长,知法、懂法、用法是成长目标之一。法律伴我成长,就从感知法律做起,让我们的成长为法律多增添一份价值。

我们在成长,法律在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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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第六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1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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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申报义务人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非深户籍人员提供的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申报义务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非深户籍人员提供的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二百元处以罚款。

第四十一条非深户籍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条规定,拒绝向申报义务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提供居住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罚款。

房屋承租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向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提供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未提供或者虚假提供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第四十二条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拒不配合公安机关以及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出租屋管理机构抽查或者采集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现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员及其同住人利用居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罚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情形的,并处五日以下拘留。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以外的申报义务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现其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员及其同住人利用居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未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利用居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除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罚外,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发出限制使用令,限制该居所出租、经营等使用功能,或者依法查封、责令停止使用。

第四十四条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员居住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租住人数每人一千元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居住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三千元罚款,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一千元罚款,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收缴并销毁。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办理的其他证件,由发证机关宣告作废或者收回注销;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取得的行政许可,由行政许可机关依法撤销;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申请享受的相应权益,有关部门应当停止提供,并追回已发放的财物。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非法扣押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退还,按照扣押居住证数量每证五百元处以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泄露、买卖、违法使用非深户籍人员信息的,由公安机关按照被泄露、买卖、违法使用信息人数每人一千元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单位或者人员的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供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查询。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侵害非深户籍人员合法权益或者为非深户籍人员谋求不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涉及居住登记或者居住证服务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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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法律在我身边征文700字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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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法律对于我们陌生而又熟悉,说熟悉是因为社会上,校园里,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都在讲“法治”!说陌生是因为我们曾经迷茫:“法”,你是什么呢?你究竟在哪里呢?

有很多同学说,我们现在这么小,用不到法律,等长大了再学。其实是生活中处处都有法,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时时刻刻伴随着我们!

在学校里,老师也常常跟我们讲关于法律的常识,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也有了逐步的认识。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触犯了法律也不知道,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占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社会的基础,创造美好未来的保证。

很多同学觉得法律离我们太遥远,我又不犯法,知道那么多干嘛?其实有很多人,就是因为“无知”,才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湖南卫视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刚开始成绩也很不错,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去,“好刺激啊!好好玩!”他兴奋的说。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他整天沉迷于网络,经常向朋友们借钱上网,后来他的朋友们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市是偷同学家里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以他的事例中,可见,学法,懂法,对于我们青少年有多么重要啊!作文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小事做起,做一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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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第五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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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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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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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4月是新疆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在活动即将到来之即,布尔津县人大在全系统正式启动201x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活动以“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为主题,计划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突出宣传《宪法》,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

宣传月活动分为四个版块。法制讲座。邀请援疆律师为“一府两院”领导,乡镇人大主席,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人大机关干部,检察官、法官,人大代表等百余人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制讲座。“检察官、法官、律师基层行”活动。人大常委会组织优秀的检察官、法官和律师,在各乡(镇)巡回设立法律咨询台,宣传《宪法》、《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现场解答农牧民或人大代表的法律咨询。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选择典型的案件,组织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机关干部及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进一步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正。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人大牵头组织,采取举办法制讲座、散发法制宣传书籍及宣传单、展览法制宣传板报等形式,对乡镇人大代表们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区域遵守和执行的重要职责,培育法律信仰,树立法律权威,奠定法治根基,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快建设法治布尔津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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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适用话题:男女平等、法律、性别歧视、保护妇女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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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强调,严厉打击暴力、虐待、性侵、拐卖、校园欺凌等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要坚决消除就业中存在的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实现同工同酬,加强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促进妇女在共建共享中实现全面发展。

要落实相关政策,纠正与法律法规冲突的村规民约,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时,真正让符合条件的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确保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2016年11月24日,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中心发布的《2016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报告》显示,女性劳动参与率与工资水平均低于男性,女性在就业和晋升过程都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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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律的英文名言

全文共 3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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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小编收集了关于法律的英文名言,欢迎阅读。

Every law has no atom of stregth, as far as no public opinion supports it. (Wendell phillips, American leader against slavery)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W)

Good order is the foundation of all things. (E.Burke, Btritish statesman)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政治家 伯克 E)

Guilt always hurries towards its complement, punishment; only there does its satisfaction lie. (Lawence Durrell, British writer)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 达雷尔 L)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Voltaire, Frech writer)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 伏尔泰)

If there were no bad people, there would be no good lawyers. (Charles Dickens, British novelist)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C)

If we only had some God in the countrys laws, instead of beng in such a sweat to get him into the Constitution, it would be better all around.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In nature there are no rewards or punishments; there are consequences. (HoraclAnnexley Vachell, British writer)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英国作家 瓦谢尔 H A)

It is better to fight for justice than to rail at the ill. (Alfreds Tennyson, Bitish writer)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aws are generally found to be nets of such a texture, as the little creep through, the great break through, and the middle-sized are alone entangled in. (William Shensto, British poet)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英国诗人 申斯通 W)

Law can nerver be enforced unless fear supports it. (Sophocles, Ancient Greek dramatist)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Law is the crystallizaton of the habit and thought of society. (Woodrow Wilson, American president)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Law is order , and good law is good order. (Aristole, Ancient Greek philosopher)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Laws grind the poor, and rich men rule the law. (Oliver Goldsmith, British writer)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O)

Mankind censure injustice, fearing that they may be the victims of it and not because they shrink from commintting it. (Plato, Ancint Grek philosopher)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No society can make a perpetual constitution, or even a perpetual law.(Thomas Jefferson, America president)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美国总统 杰斐逊 T)

One of the most striking and salutary thing in Ameican life is the widespread study of law. (Alexis de Tocqueville ,French judge)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A)

Punishment is justice for the unjust. (Augustine British writer)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英国 奥古斯丁)

Really, what we want now, is not laws, against crime, but a law a -gainst insaity.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Singularity is almost invariably a clue. The more featureless and commonplace a crime is, the more difficult is it to bring it home. (Sir Arthur Conan Doyle, British writer)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A)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law can never go lax where every individual sees to it that it grows not lax in his own case, or in cases which fall under his eyes. (Mark Twain, Arerican writer)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The law cannot make all men equal, but they are all equal before the law. (Frederick Pollck ,British jurist)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3lian.com

The laws of Nature, that is to say the laws of God, plainly made every human being a law unto himself, we must steadfastly refuse to obey those laws, and we must as steadfastly stand by the conventions which ignore them , since the statutes furnish us peace, fairly good government and stability, and therefore are better for us than the laws of God, which would soon plunge us into confusion and disorder and anarchy if we should adopt them.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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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法律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1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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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2、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

3、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

4、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5、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

6、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

7、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8、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9、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10、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11、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

12、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13、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14、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15、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16、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

17、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18、法律是用来保护我们的,而不是用来欺负别人的。

19、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20、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21、法制圆规划定是非宽严,民心直尺度量奸贤分毫。

22、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23、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

24、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25、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26、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

27、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28、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29、法律家喻户晓,社会长治久安。

30、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

31、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32、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33、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34、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35、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

36、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37、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

38、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39、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40、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

41、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

42、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43、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44、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45、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

46、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47、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48、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49、法律有权打破平静。

50、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51、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52、在个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53、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54、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55、没有永恒的法律,适用于这一时期的法律决不适用于另一时期,我们只能力求为每种文明提供相应的法律制度。

5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5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

58、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也。刑罚者,民之鞭策也。

59、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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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身边的“法律意识”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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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法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因为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的如此安定。

例如:与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税收等有关的是:经济法;与保护环境、防治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有关的是:环境法;与结婚、抚养、赡养、家庭暴力有关的是:婚姻法……

除此以外,驾车、交通等都与法律有着直接的关系。

今年的3月11日,我跟着爸爸参加了他朋友搬家宴会,在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是家中有车的,但那一天却为了防止酒后驾车而没有开车来。而开车来的有七八位左右,他们都自觉地在自己的杯中倒满了饮料,没有一个人倒酒,因为大家知道,喝过酒的人是不能开车的。根据交通法规定:酒后驾车最轻被处以罚款200元,重则被扣分甚至处以刑事拘留。虽然有些司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内心存在着侥幸心理。可是他们却不是这样,因此,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们都坚决不喝,一个劲的和劝他喝酒的人打圆场,最终是滴酒未沾,我也真的打心眼里佩服他们——这是对自己、对家人、也是对他人负责的一种积极的表现,可见这些叔叔们肯定是无论做什么事都会很认真很负责的!我为爸爸有这样的朋友而感到自豪!

通过这个小故事,你们是不是也认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定是个有着高度责任感的人,更是一个高素质的人呢?答案是肯定的。

然而,同样是遵守交通规则方面,不同的人都有着不同的表现。我们全家几乎每个星期都要到政府广场打羽毛球。尽管去政府广场的路上人、车都很少,但是红灯挺多的,并且时间也很长。有的司机一看没人,就闯红灯、横穿马路,违反交通规则;有的行人在指示灯为红灯的时候,不顾自身的安危,旁若无人、大摇大摆地穿街而过,好像马路上只有他一人,更象是他不是肉身,而是金刚不坏之身,每当有这样的行人过街时,常令一些正常行驶的司机猛踩刹车,那尖锐刺耳的磨擦声听起来可真很恐怖。每到这时,爸爸就会再三地教育我:“千万不要乱闯红灯,你瞧,多危险啊!”

由于一些人为了自己的方便,连小学生都能做到的“红灯停,绿灯行”他都做不到,间接地造成了各种交通事故,每年在交通事故上死伤几十万人,这些血淋淋的数字难道不可减少或避免吗?我想,随着人们对法律、法规的认识逐渐加深,由被动执行转变成主动遵守,全民素质提高以后,应该是可以的吧!

在21世纪,全社会都提倡要和谐发展。我认为,和谐发展除了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方面下功夫,还应当在提高全民的素质方面多下功夫。当然,要想提高人们的素质,则必须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我立志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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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律的经典格言

全文共 2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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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中,创造和解释法律的核心机构为政府的三大部门: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负责的行政。小编收集了关于法律的经典格言,欢迎阅读。

1.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罚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李斯特

2.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3.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吴兢《贞观政要·公平》

4.不管他应惩罚人,还是应关护人,它必定把人当人看待。——歌德

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论犯罪和刑罚》

6.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苏轼《策别安万民六》

7.法宽则刑者少,刑者少则民为耻矣。——崔敦礼《刍言》

8.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刘禹锡《砥石赋》

9.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

10.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着名大法官卡多左

11.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12.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

13.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14.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管子·禁藏》

15.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革命法制和审判》

16.凡法始立必有病。——《钱重物轻状》

17.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霍布斯《利维坦》

18.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政府论》

19.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20.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1.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22.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罗伯斯庇尔《革命法制和审判》

23.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桓宽《盐铁论·申韩》

24.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25.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26.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法律篇》

27.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28.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29.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30.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31.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32.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哈耶克

33.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

34.由于人类具有不可纠正的恶习,所以犯罪就成为一种人们虽不愿意但又不可避免的现象;而且,也在确认犯罪是社会健康的一个因素,是健康的社会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迪尔凯姆

35.国家一旦没有了正义,就沦落为一个巨大的匪帮。——奥古斯丁

36.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37.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行。——黑格尔《法哲学原理》

38.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

39.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人权宣言》

40.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托马斯·莫尔《乌托邦》

41.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42.你不妨相信,在刑罚多少偏于残酷的国家,并不能使人因此而更服从法律。在刑罚较轻的国家,人们惧怕刑罚,也不下于刑罚残暴恶毒的国家。——孟德斯鸠

43.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44.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管子·七臣七主》

45.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着名法学家郭道晖

46.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日莲《立正安国论》

47.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商君书·定分》

48.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49.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大仲马《马希里选集》

50.法小弛则是非驳。――刘禹锡《天论上》

51.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洛克《政府论》

52.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韩非《韩非子·守道》

53.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霍姆斯《普通法》

54.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55.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歌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56.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傅玄《傅子·法刑》

57.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天论上》

58.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59.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它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孟德斯鸠

60.罪犯是一个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医治的道德(我愿意再加上生理)病人,我们必须对他适用医学的主要原则。我们必须对不同的疾病适用不同的治疗方法。——菲利

61.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

62.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

63.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64.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吕坤《呻吟语·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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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母谅解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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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唐某、刘某两人移送法院起诉。庭审中,唐某、刘某都表示认罪,而唐某家人一方面“恨铁不成钢”,痛心儿子的所为,另一方面也谅解了唐某的错误,希望法院能够网开一面,对孩子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唐某、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且唐某诈骗近亲属财物,赃款已缴回并发还被害人,也已经获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唐某、刘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分别判处唐某、刘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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