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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人文作文(最新20篇)

在写作是需要一些有道理又有哲理的句子,来为自己的文章增添风采,小编采集了一些关于法律和安全的名言警句,让大家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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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地域的作文:岸流水奔放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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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急湍甚箭,猛浪若奔”那种舞动的劲,带动我青春向上的心灵;

我思“小桥流水人家”那游子的乡愁,牵动我年少的思绪,拨动我心灵的思乡琴弦;

我悟“日出江花红似火,春来江水绿如蓝”那寂静,那和祥,抚着我年轻狂妄的想法,赋予我冷静的思想。

立于高山,想那奔腾不息的流水。山中的水,叫瀑布,如同怒吼的雄狮,威风凛凛;平原上的水叫河川,如同舞动的蛟龙,婀娜多姿;沙漠中的水,叫绿洲,如同命运的绸带,蕴含着奇迹。

赞流水,思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瞧那奔腾的黄河孕出的代代天骄: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壮举;唐玄宗贞观之治之大貌;毛泽东解放中国之雄壮;历史的伟人呀,是黄河骄傲的子女,是潺潺流水不息的生命动力;

叹流水,想端庄的文房四宝,看那历史上的大笔挥毫。王羲之的苍劲有力之字迹,齐白石的龙游潜水遭虾戏,徐悲鸿的马到成功之生机;广大博深的中华文艺是长江怒吼的赞许,是永不停息的流水之源泉。

悟流水,系流水拍击的坚固文岸,岸筑成水,水流成了岸。抚摸清凉的水,别忘了我们所站的土地,爱戴清澈的水,别忘了引水的岸渠。是呀,如果说流水是大地的花瓣,那岸则是花瓣下的花蒂。爱流水,别忘了也爱堤岸。

捧起一泓清凉的水,洗一把脸,我看到了蓝天绿水中崛起的大地;

踏入一条清澈的小溪,冲个清爽的凉,我看到了溪水奔流中孕育的生机;

拥抱一条宏伟的瀑布,清醒脑中思绪,我看到了奔放中的不竭动力。

是呀,水是生命之源,流水是生命的朝阳;水是生命之山,流水是生命广阔的平原;水是生命之光,流水是生命火红的太阳!

回首,感叹历史长河;远眺,望见未来之河川。未来不是梦,因为奔动的流水会带我寻找无边的大海;未来不是梦,因为奔腾的流水会赋予我不竭的追梦动力;未来不是梦,因为永远的流水会为我冲击每一片广阔的天地!

为流水的奔放喝彩,为青春的未来喝彩!

专家点评:散文诗般的语言,丰富的联想都给人以美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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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学法律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1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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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2、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

3、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

4、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5、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

6、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

7、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

8、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9、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10、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11、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

12、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13、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14、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15、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16、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

17、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18、法律是用来保护我们的,而不是用来欺负别人的。

19、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20、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21、法制圆规划定是非宽严,民心直尺度量奸贤分毫。

22、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23、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

24、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25、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26、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

27、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28、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29、法律家喻户晓,社会长治久安。

30、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

31、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32、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33、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34、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35、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

36、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37、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

38、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39、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

40、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

41、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

42、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43、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44、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45、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

46、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47、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48、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49、法律有权打破平静。

50、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51、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52、在个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

53、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54、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55、没有永恒的法律,适用于这一时期的法律决不适用于另一时期,我们只能力求为每种文明提供相应的法律制度。

5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5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

58、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也。刑罚者,民之鞭策也。

59、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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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二、刑事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主要内容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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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意见书由于在不同诉讼阶段所提的意见不同,格式和主要内容也不尽一致,但通常情况下应当具有以下几部分:

1、题目:

法律意见书的题目撰写应当开宗明义,直接阐明辩护目的与意图,不应仅写上“法律意见书”。

如:“对XX涉嫌XX罪一案公安机关限制律师会见的法律意见书”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涉嫌XX罪一案申请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2、首部

首先注意应当写明办案机关的全称。

如:XX市公安局XX分局、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其次,应当写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本情况,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所做的哪些具体工作,最后应写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现提出以下几点法律意见,供贵院(局)参考。

3、案件事实部分

对案情作简要陈述,这时可以运用图表等可视化工具,主要应当撰写以下几部分:

(1)陈述办案机关认定的事实

(2)辩护律师经工作认定的事实

(3)辩护律师对认定案件事实的意见表述,如:我方认定办案机关认定事实有误,如果认为认定事实无误可写明同意办案机关认定的事实或可不写。

对案件事实部分的表述应当言简意赅、简明扼要,严格按照犯罪构成、犯罪的七何要素来表述,不可带有太多的修饰语句或没有证据支持的主观猜测性观点。

4、通过律师工作后对此案的基本观点

这部分应当先对案件的定罪发表意见,后对量刑发表意见。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撰写:

(1)无罪的意见:分不构成犯罪和不构成指控罪名两种情况:

首先应当具体阐明无罪的具体理由,应分“案件事实不符合该罪构成要件、达不到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不够成犯罪”三种情形表述。

其次应当简述案件证据情况,包括案卷中的证据情况及律师调查取证情况。

最后应当写明具体应适用的法律依据(具体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可在附件中附光盘电子稿)。

另外对于不构成指控罪名的情形表述时,仅写明不构成该罪的理由即可。因为是要作无罪辩护,便不可再指明具体应认定何罪,不可充当公诉人的角色。

(2)罪轻意见:

首先应当对办案机关认定的罪名发表意见,如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罪名错误需要改变罪名,则应当具体阐述应当改变罪名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情况,并具体写明根据案件事实应当适用何种较轻的罪名,而不能改变为较重一种的罪名。

如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罪名正确,仅应对量刑部分发表意见,应写明是否有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形,是否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情形,并注明相关证据情况。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发后一惯的表现及符合取保候审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理由和依据

这部分主要适用于申请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6、总结陈述

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意见书的总结,最后总结辩护律师的基本观点和意见,并表明身份与撰写日期。

如: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罪一案,本律师认为(A不构成XX犯罪,B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C应当改变罪名为XX罪,D构成XX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能够保证诉讼)。建议以上法律意见,恳请贵院参考并采纳!

辩护人:XX,XX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最后,在意见书主体撰写完毕后,还应当写明附项内容,主要应当撰写本案证据情况及需要办案机关调取的证据线索,最后附电子文稿光稿以方便办案机关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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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律的道德性读书笔记

全文共 1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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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道德性》产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哈特与富勒的一场著名论战,围绕着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和“恶法是不是法”这两个代表着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学派之间的核心分歧,而展开。哈特认为应分清法与道德,二者就是实在法和自然法的关系。富勒指出法律自身具有道德性,法律秩序要以道德为基础,法律与道德是密切联系的。为了更加全面的批驳哈特,1964年富勒出版了我们今天读的这本《法律的道德性》,提出了著名的“法律的内在道德”这个概念。作为后人,我们应该知道哈特与富勒的这场论战对世界法学史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任何专家学者在讲西方法制史都会提到它,而新自然法学和新分析法学也直接产生于这场论战。

虽然富勒将道德做了两种区分,但我认为富勒将道德分为“愿望的道德”与“义务的道德”。愿望的道德是最高要求,并不必须达到,人们实现了会有奖励,不对其进行追求也不会有所惩罚,;义务的道德是最低要求,是为了维系整个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人们所必须遵循的义务,当人们遵守它时不会受到奖赏,但违反它受到惩罚。因此愿望的道德应该与法律没有直接联系,而是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终极目标;而义务的道德才对法律有直接意义,义务的道德可以转化为法律,它为法律规则的相关标准提供了尺度。

这种划分仅仅是富勒所建立的一个分析框架,他力图利用这一框架来分析法律与道德关系中的一对重要范畴:法律的内在道德与外在道德。法律外在道德是传统自然法所信奉的价值理念,即自由、平等、正义等外在于法律的价值体系,是法律的各种实体目标;法律的内在道德是定位于法律内部的价值体系,它由一般性、公开性、稳定性等八个程序性法律原则构成。违反法律内在道德的法律不符合法的实质,不是真正的法。富勒背离了自然法传统对法律的具体道德内容的要求,而提出了法律自身的道德性问题。也就是说,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并不是法律与其他类似规则之间的存在于外部的关系,而是法律规则自身的内在要求。因此,这本书的题目是法律的道德性,而不是法律与道德。法律的内在道德构成了富勒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精髓。

富勒提出了法律内在道德的八项原则,即:一般性、公开性、未来性、清晰性、一致性、可实现性、稳定性、官方行为与公布的规则相一致。这八项原则相互作用构成法律内在道德的基本内涵。但是,经论证法律的内在道德这八个内涵不仅每一点自身存在张力,而且彼此之间可能不时的发生着冲突。

由于法律的内在道德自身内部的张力和矛盾,富勒所建立的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的分析框架就派上了用场,即法律的内在道德也包含着一种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他认为对法律的内在道德的某些独特品质作一番考察就显得十分必要了。随后他认为,立法者有道德义务使自己制定的法律清楚易懂,但这顶多只能算是劝告,除非我们准备界定他必须达到这样清晰度,否则便无法将这作为一项义务分派给他,而以量化制度来衡量清晰与否的设想显然是很难行得通的。因此,论证这些都导向一个结论:法律的内在道德主要是愿望的道德。“它主要诉诸于一种托管人责任感和精湛技艺所带来的自豪感。”根据富勒的分析,在法律内在道德的八项主张中,只有颁布或公开性可以转化为形式化的表述,适用义务的道德的要求。其他的主张则很难形式化为一项简单的规则。

在论证了法律的内在道德的性质之后,虽然我们可以根据法律的内在道德的八项独特的标准来检验合法性的完善程度,但我们却总也无法实现一种完善状态。法律的内在道德的内在矛盾以及它所具有的愿望的道德,使我们对于它的追求永远只能是一个过程,永远只能是在努力之中的。正是在这样一个角度,富勒提出了“法律应当被视为一项有目的的事业,其成功取决于那些从事这项事业的人们的能量、见识、智力和良知。”

富勒正是凭借“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这一分析框架,经过对于法律的内在道德的内在矛盾的分析,论证了法律的内在道德注定主要是一种愿望的道德的属性,并进而提出了法律是“使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治的事业”的结论。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富勒其实是力图从法律的内部解决法律与道德的难题。

法律的内在道德是富勒所主张的法律与道德不可分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说法律不是基于法律而成立的,而是法律因为具有内在道德成立的。法律自身的道德性是良法的前提条件。所以富勒主张,法律不能与道德分离。

现在的中国不断提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与其重视法律的外在道德,不如把注意力放在法律程序道德的这样一种良法标准上,即法律的内在道德。富勒提出的那八个标准便为一个堪称良法的规则提供了道德支撑,使得我们在程序上拥有了一套对法律进行道德审视的规范,也许这样一个标准更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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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于欢提起上诉,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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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新消息是,山东高院已受理当事人上诉于欢代理律师为殷清利。

上诉理由指出,在遭遇涉黑团伙令人发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后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于欢的被迫还击至少属于防卫过当。同时,于欢听从民警要求交出刀具并归案、在讯问中如实供述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

代理律师的理由得到了不少同行的赞同。一方面,杜志浩非法拘禁事实是成立的,一审法院已经确认。另一方面,警察有限的执法方式,并没有达到制止“非法拘禁”的效果,于欢和母亲的人身危险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寻求救济无望的被告人情绪失控,以暴力制止侵害,只不过“超过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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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法律伴我成长作文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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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们每个人都要遵法、守法。“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在一个平等、和谐的社会中生活。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该从小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现在我们接受法律教育的途径有很多,在学校有老师向我们宣传,电视、网络上也总在播放有关法律的教育片。使我们深深懂得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安全法,作为一名刚上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懂得“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可有些人却偏偏为了抢点时间,少走点路就抢红灯或横穿马路,致自己的安危于不顾。前几天我在上学的路上就看到一个大姐姐一边低头玩手机一边走路,到了十字路口也不看是不是红灯低着头就走,还好车速不快,一辆车在她身边来个急刹车,把她吓了一跳,赶紧跑了。这是没出什么大事,要是受伤了可怎么办,后悔也没用。还有现在正在严查的酒驾,这是关系自己和他人的安危。交通安全意识不能总靠别人监督,要在自己心里做好安全意识才行。电视上的红绿灯节目每天都会播放许多起交通安全事故,全国每天死于交通事故的就有许多人。这些出事故的人都心存侥幸,但世上没有后悔药,我们还是要把交通安全意识放在首位。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从小老师父母就教育我们的,是自己的东西可以动,不是自己的再好的再喜欢的也不可以动。那天在楼下看到警察贴的警情提示,说某小区有入室盗窃发生,要提高警惕。现在家家都装上防盗窗,可安全还是没有保障。年轻力壮,有手有脚的做点什么工作不行,凭自己的力气吃饭,吃的踏实。

法律是神圣的、公平的,不容任何人侵犯的,不论你是老人,还是小孩,不论你是多大的官,还是平民老百姓,在法律面前都是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就将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不仅要懂法,还要学会如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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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外国法律名言警句精选

全文共 3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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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t is better to fight for justice than to rail at the ill. (alfreds tennyson, bitish writer)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国作家 丁尼生 )

2.aws are generally found to be nets of such a texture, as the little creep through, the great break through, and the middle-sized are alone entangled in. (william shensto, british poet)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英国诗人 申斯通 )

3.law can nerver be enforced unless fear supports it. (sophocles, ancient greek dramatist)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4.law is the crystallizaton of the habit and thought of society. (woodrow wilson, american president)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5.law is order , and good law is good order. (aristole, ancient greek philosopher)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6.laws grind the poor, and rich men rule the law. (oliver goldsmith, british writer)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

7.mankind censure injustice, fearing that they may be the victims of it and not because they shrink from commintting it. (plato, ancint grek philosopher)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8.no society can make a perpetual constitution, or even a perpetual law.(thomas jefferson, america president)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美国总统 杰斐逊 )

9.one of the most striking and salutary thing in ameican life is the widespread study of law. (alexis de tocqueville ,french judge)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

10.punishment is justice for the unjust. (augustine british writer)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英国 奥古斯丁)

11.really, what we want now, is not laws, against crime, but a law a -gainst insaity.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12.singularity is almost invariably a clue. the more featureless and commonplace a crime is, the more difficult is it to bring it home. (sir arthur conan doyle, british writer)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

13.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law can never go lax where every individual sees to it that it grows not lax in his own case, or in cases which fall under his eyes. (mark twain, arerican writer)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14.the law cannot make all men equal, but they are all equal before the law. (frederick pollck ,british jurist)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

15.the laws of nature, that is to say the laws of god, plainly made every human being a law unto himself, we must steadfastly refuse to obey those laws, and we must as steadfastly stand by the conventions which ignore them , since the statutes furnish us peace, fairly good government and stability, and therefore are better for us than the laws of god, which would soon plunge us into confusion and disorder and anarchy if we should adopt them.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16.every law has no atom of stregth, as far as no public opinion supports it. (wendell phillips, american leader against slavery)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

17.good order is the foundation of all things. (e.burke, btritish statesman)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政治家 伯克 e)

18.guilt always hurries towards its complement, punishment; only there does its satisfaction lie. (lawence durrell, british writer)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 达雷尔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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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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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单位组织户外普法宣传活动,在摆满各式各样宣传书籍的桌子上,我随手拿起一本长方形小册子,很随意地翻开一页:是漫画,一幅简笔画底下配着一行字“请不要怪罪他们……”这书有点意思,于是,我从头看起。书名叫《爱与责任的传承》,第一页是故事《当有一天他们变老时》,内容是以清新的绘画搭配简短插字的形式,讲述了一个人从婴儿起至成年的整个成长过程中,父母在衣食住行方面给予的无微不至关怀,但有一天,你会发现,父母突然变得健忘、啰嗦、行为像个小孩子,他们在慢慢老去,此时,我们能够做的就是陪伴,牵着他们的手,就像“当年他们牵着你一样”。读到这里,我发觉漫画触动我的心了。漫画集后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还没开始读后面那些像蚂蚁扎堆似的密密麻麻的条款,来告诉自己应该如何对待老人,漫画已经告诉我:尊重与爱就是对于老年人最大的保护,也是我们作为成年人该负起的责任。

在单位,我负责的工作就包含普法宣传,因为所处的位置是在最基层,接触到的都是朴实的群众。刚接手工作时,我总是干劲十足地发书给大家,认为多发几本书就可以将法律知识普及给更多人。然而,几年的工作经历彻底颠覆了我的想法,受文化程度、环境因素的限制,真正会去读普法书籍的人并不是很多。有一次,我发书给一位大妈,拿着书,她开心地说:“这本书好厚,卖废品时可以多占重。”听得我心里真不是滋味。到底怎么做才能达到普法的效果?从那本普法漫画集我得到些启发:普法,要先“打动”人心,吸引关注。后来,我与同事将购物袋、雨伞、扇子这些实用物品与普法工作进行了有机结合。在一场宣传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的活动中,宣传单被一扫而光。答题时间一到,我们被人群包围,一部分人被告知答题的答案错误时,就拿起宣传单继续学习。“原来,人民调解是这样的呀!”“还可以免费打官司,这么好!”大家一边学习一边讨论。拿一份奖品,学一个知识,有一种意识,我觉得我们的普法活动格外有意义。

今年重阳节前,我3岁的儿子被电视上的公益广告所吸引,看完后问我,重阳节是什么节?我又想起那本漫画集,孩子喜欢看绘本,于是我拿出那本漫画集和他一起读,在他小小的心灵播下一颗种子,把敬老孝亲的理念传递给他,因为,法治意识须从小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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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法律的名言警句

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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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2、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3、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必须颓败。——塞内加

4、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正因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5、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阿奎那

7、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8、在世界各主要礼貌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构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9、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0、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11、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

12、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吕坤(明)《呻吟语·治道》

13、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14、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15、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讲道理……法律,也----即明示道理。——爱·科克

1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阿奎那(意)《神学大全》

17、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18、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桓宽(汉)《盐铁论·申韩》

19、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托马斯·莫尔(英)《乌托邦》

20、法者,治之端也。——荀况(战国)《荀子·君道》

21、人民的愉悦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22、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性命与国家皆得安全。——斯宾诺莎(荷)《神学政治论》

23、自由是一种务必有其自我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24、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英)《人权宣言》

25、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26、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唐)《天论上》

27、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28、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管子(战国)《管子·法法》

29、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战国)《商君书·定分》

30、宪法创制者给咱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31、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32、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33、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34、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咱们务必坚定地拒绝遵守。咱们就应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正因规章制度赋予咱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咱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正因如果咱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咱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马克·吐温

35、凡法始立必有病。——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36、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37、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38、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39、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40、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41、法律务必依靠某种外部手段来使其机器运转,正因法律规则是不会自动执行的。——庞德(美)《透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42、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43、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4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45、法者,因此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46、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47、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我身上。——阿奎那

48、没有哪个社会能够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1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49、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50、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桓宽(汉)《盐铁论·疾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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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让人文关怀永不褪色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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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警察同志:

展信佳。

我是一名普通群众,通过媒体的报道,我了解到贵局近日处理的女儿举报父亲违章驾驶一事,公诸网络引起众说纷纭。而我个人对此也有想法一二,愿与您一同分享。

政务微博作为近来兴起的政务“新宠”,确实极大地便利了官民间的交流。将这起举报公布在官方微博上,也是以彰显贵局对百姓的重视,对我们人民群众知情权的捍卫。我对此感到欣慰与踏实。然而,在将这起事件公之于众的同时,我想请问您,是否(应当)尊重当事人本人的感受,听取他们的意见呢?

在当今这个信息通讯迅速发展的“大数据”时代,任何新鲜趣闻都能最大程度地超越时空局限,呈现在每个人面前的屏幕上。在传统家庭伦理观中对父母敬孝有加的子女,如今却将父母置于法律的准绳之下去评判,这自然是一件新鲜事。尽管女儿或许并无恶意,仅仅是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但在公众犀利的目光之中,或许会完全走样。面对如此不同寻常之事,谁能保证千万网民之中没有恶意揣测的小人?倘若产生了对家庭关系的质疑,这岂不使人心冷落,使日渐产生危机的道德更遭遇一重寒冬吗?

请允许我举一个也许并不恰当的例子:马航MH370失联之后,多少遇难者生死未卜(?),亦有多少遇难者的家属守着那残存的一点希望彻夜守候,几近崩

溃边缘。同样有媒体急于挖掘他们内心的感受,亦有网民冷眼相伴称其忸怩作态,抑或庆幸自己不在机上。灾难发生时,任何对当事人的深入挖掘都无异于二次伤害,而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以一份人文关怀来呵护敏感脆弱的人心,以及这个脆弱的社会。

警察同志,我们现在亦面临着同样的境况。女儿举报父亲,这样看似“大义灭亲”的行为诚然能宣扬正义的社会观。但我认为,在宣扬这份正义的同时,我们更应该保持那份对当事者的人文关怀,使其永不褪色

警察同志,任何一次公开都是为了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任何一次宣传都是为了让这个社会变得向上。保留一份人文关怀,能让这种公开与宣传变得更加温暖。从您有选择地公开这第一步开始,将这份关怀传递下去吧。我将满怀信心地与您一同期待着看到这个社会,(——)我们共同的家园更加美好。

祝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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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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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每个人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都会受到它的约束,它就是——法律。从一个人哇哇落地的那个时刻起,法律就一直陪伴在我们左右。法律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无处不在,人们时时刻刻都要将法律牢记在心,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也不能让别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更不能违法,甚至犯罪。

最近,一则广告在电视台热播:一只母鸡妈妈带着三只小鸡宝贝在田野中散步。突然,在他们的身后出现了一支棒棒糖。走在最后的小鸡没能够抵得住诱惑,朝着棒棒糖的方向走了过去,就在走到棒棒糖的旁边时,一个大铁笼从空中坠了下来。显然,他是中了坏人的圈套了。这里的小鸡代表了就是我们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社会大多数时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但社会也有不美好的一面,侵害未成年人的现象时有发生:绑架,勒索,敲诈……因此,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我们更要培养我们对是与非,美与丑的认知和辨别能力,学会依照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母鸡妈妈和另外两个小鸡继续向前走,遇到了一个大水池,母鸡妈妈和其中的一只小鸡跳了过去,但第二只小鸡却掉入了池中,从中我们知道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维护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利中最重要,最起码的权利。离开了生命健康权,其他权利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我们要学保护自己,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是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受到侵害。第三只小鸡也难逃厄运,在不经意间,他就被天空中的老鹰给叼了去。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均未发育成熟对事物的认知水平和行为能力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权利更易受到忽视甚至侵害。因此我们更加要学会防范自己,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很显然,这三只小鸡都代表的未成年人,法律是平等的,未成年人也不例外。生活是美好的,且有法律为我们护航。所以,我们要更加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知识让我们的青春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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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12·4宪法宣传日法律知识作文:弘扬宪法精神

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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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精神可谓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之魂。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这个政治纲领性文件起草的说明中所指出的那样,“依法治国,首先是以宪治国; 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他还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如此推崇宪法,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根据这个思路,决定提议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重要公职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并主张采取其他制度化的举措展示宪法的尊严、保障宪法的实施。

什么是宪法精神?

按照四中全会的表述,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从中可以解读出三种基本内涵:(1)宪法是党和人民双方意志的浓缩形态,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基本共识和整体框架。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精神必然与某种性质的社会契约或者政治承诺联系在一起。(2)宪法通过科学的、民主的程序而制定,也必然受到这种程序的保障。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精神必然与国家秩序的合理化和正当化联系在一起,主要是指不同主体之间的沟通理性和反思理性。(3)根本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效力,为此要“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形成一个以宪法为顶点的法律规范体系。在这个意义上,宪法精神必然与反特权、“规范和约束公权力”联系在一起。换言之,宪法精神就是保障人权以及公民基本权利。

不言而喻,全面深化改革需要顶层设计,而顶层设计以社会的基本共识为前提条件。在现阶段的中国,基本共识只能到宪法中寻求。因此可以推而论之,宪法精神应该也有可能理解为整个社会的最大公约数。惟其如此,宪法具有包容性,构成国家的整体框架。惟其如此,宪法具有正当性,规定主权和人权的存在方式。惟其如此,宪法具有操作性,成为全民的行动纲领。显而易见,只有当所有法律规范都奉宪法为圭臬时,才能实现法制统一,才能把国家秩序建立在普遍承认的基础上。没有这样的宪法精神,法治就不可能成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顶层设计方案的可靠保障。

怎样弘扬宪法精神?

四中全会决定实际上把宪法作为判断良法还是劣法或恶法、善治还是庸政或苛政的主要尺度。为此,决定特别强调要提高立法质量,“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并且要求“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鉴于我国目前存在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陋习怪相,四中全会决定还重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从有关叙述还可以合乎逻辑地推演出这样的结论:为了切实维护宪法精神,必须建立适合中国现实需要的违宪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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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适用话题:假货、诚信、打假、监管、法律、欺骗

全文共 11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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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愿意让自己的生活被假冒伪劣所填充。两会前后,打假成为一个热门议题。从全国人大代表黄建平以自身企业经历为例,呼吁电商平台加大网络打假力度,到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致信代表委员,倡议“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再到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主动回应,提出“天下少假”是努力的目标,会里会外的讨论、热议甚至是激辩,从一个侧面说明,天下无假,是全社会的朴素心愿。

假货面前,没有谁是赢者。消费者花了冤枉钱,买了心烦不说,甚至生命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有人曾调侃:“假烟假酒还配上假广告,假情假意还带着假微笑,假人假事还拿着假钞票,怎一个‘假’字了得!”虽是戏谑之语,却足以道出假货对消费者伤害之深。而反观企业,下了大力气研发新产品,往往成本还没收回来,便可能被伪冒产品挤占市场份额。放纵假冒伪劣泛滥,任凭劣币驱逐良币之风盛行,最终只会让企业蒙受损失、让创新的热情熄火。

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大众汽车发动机厂维修部门高级经理徐小平的一席发言引人深思。他曾去一家民营企业调研,发现其产品做得非常好,却连“一个国产螺栓都不敢买”。原因就在于,“市场上买到的很多螺栓,标号是对的,材质却不对”,使用这样的产品,时间一长便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一面是企业、消费者有旺盛消费需求,一面却是产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国内有效供给不足,最终只能逼迫人们到国外“扫货”、在网上“海淘”。从这个角度而言,进一步完善监管,打击假货,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经之路。

打击假冒伪劣,早已成为全社会共识。问题不在于要不要,而在于如何打假。同样是治理顽瘴痼疾,不妨汲取正风反腐的治理智慧。正如有人总结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形成,得益于我们党把握住了治标与治本的辩证法,一方面是从治标入手、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另一方面则是标本兼治、以治本为治标巩固成果。解答好打假的“复杂方程式”,也需要在治标和治本上下足功夫。

在治标上,加大打假力度,坚持对假货“零容忍”,一个一个环节管、一个一个案子抓,积小胜为大胜;在治本上,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联合激励惩戒机制,让制假售假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以此倒逼企业自律、行业自律。而这需要解决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的过宽、模糊、难以执行等问题,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将打击假冒伪劣纳入法治轨道。标本兼治,才能让质优者脱颖而出,从而弥合供给与需求之间的裂缝。

百年老店胡庆余堂的生产车间外墙上写着这样一句话:“修合无人见,诚心有天知。”忠于质量的诚心,或许顾客看不见,但自己看得见,时间也看得见。让更多的企业成为百年老店,让商业正义更深入人心,让市场供给跟上消费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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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母谅解难逃法律制裁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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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者了解,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唐某、刘某两人移送法院起诉。庭审中,唐某、刘某都表示认罪,而唐某家人一方面“恨铁不成钢”,痛心儿子的所为,另一方面也谅解了唐某的错误,希望法院能够网开一面,对孩子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唐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唐某、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且唐某诈骗近亲属财物,赃款已缴回并发还被害人,也已经获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唐某、刘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分别判处唐某、刘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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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大学生法律读书笔记

全文共 2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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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XX市局对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了法律法规考试,目的是通过考试以考促学,强化系统干*伍素质,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使我们每位干部职工都能谙熟业务法律法规,更好的服务监管,履行职责。从中我们不难发现,伴随工商监管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两费"停征后,新形势、新变革对我们的监管工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前些时候发生的"**砒霜门事件"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严格程序到位、规避执法风险。"将是我们现阶段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再也不能隔靴挠痒,抱有任何侥幸心理。此次考试,我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觉得收获更大的是我对学习方法的探索,以前,我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而现在却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现在我就自己平时积累的一些学习经验和大家做些探讨,谈谈我的几点心得。

一、按照原文学。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首先要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大体构架,也就是要搞清楚法律法规规范的是什么?立法的目的,宗旨是什么?大体分为几个章节,每个章节又是讲的什么内容等等?这都需要我们通过通读全文来了解,对照每一条文进行原原本本、逐句逐段地学习,了解法条基本内涵。所以,学习任何一部新的法律法规,我们首先是要做的就是粗读一遍法律原文,通过对法律章节的学习,了解这部法律法规的规范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加强自己对法律条文的印象。在粗读法律原文的同时,做笔记是一个自我归纳的很好的办法,既可以帮助集中精力思考和总结、归纳问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记忆,又可以把学习内容中的重点记录下来,便于以后查阅和复习,所以,我们平时要养成勤做笔记的习惯。

二、对照分析学。针对那些修正修订的法律法规,我们对原来的老法大体上已经有了很深刻的印象,我们的重点就不用再重复放在对法律构架、章节、内容等方面的学习研究上,而是可以参照新旧条款或者新的司法释解等对照学习,按照章节一一比较新、旧法律的不同之处,看发生了那些变化,了解新法的修订背景,通过分析比较修改的法律条文,琢磨修正或修改的原因和立法目的,以便加强印象,做到融会贯通,更好地理解掌握新法。

三、结合实际学。相信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光看法律条文或者光看原文,很难记住有关的内容,这其实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法律条文干干巴巴,而理论知识又很枯燥。但是,如果我们能在学习法律原文的过程中做到学以致用,在平时的工作办案中去反复记忆,把两者结合起来,就会相得益彰,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办案中,积极参与,人人都做有心人,力争做到人人会办案,人人爱办案,努力把平时学习积累的法律知识应用到我们的工作中去,做到活学活用,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身边的老同志、办案能手虚心请教,交流学习心得,对案件的适用法律和适用条款,在认真研读法律条文基础上,做到逐字逐句推敲,反复思考,反复记忆,使经常用到的条款熟记于胸。

四、分步计划学。由于我们每个人平时都肩负着各自的工作任务,必然存在着一定的工学业矛盾,为了缓解这种矛盾,我们首先就要养成了自主学习的习惯,合理分配每天的学习任务,制定学习计划,将所学内容分解成若干部分,每天按时安排学习一部分,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坚持当天的任务当天完成,无论如何不能给自己以任何借口;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学习,可以帮助我们克服惰性,促使我们能够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地完成学习任务,而不会有太大的压力。为了使学习能够卓有成效,我们还要养成及时复习的习惯,因为及时复习可以巩固所学的内容,防止遗忘,复习时不一定要花很多时间,()关键在于多次反复,直到牢记为止,我每天在睡前花10到20分钟,将前一天和前几天的学习内容回忆一遍,在每个周末花20到40分钟,将本周和上一周的学习内容回忆一遍,如果有遗忘的地方,就对照书本重新浏览一遍,这样学过的内容就在脑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五、网络辅助学。目前,我们所有的基层分局都已经连通了互联网,平时我们还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辅助学习,通过浏览国家总局或者相关专业法律网站,我们可以获得最权威的司法解释和法律信息。由于网络内容更新快,信息传递及时,基本上能够与我们的学习同步,所以我们只要做到定期浏览,就可以及时通过计算机网络获得最新的法律资讯,还可以搜索到新、旧法律对照等重点、难点讲解提示。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及时通讯软件,例如电子邮件、执法QQ群等方式,与市局公平交易分局、法规科、商广科等对口业务科室的取得联系,讨论个性化问题,答疑解惑或进行专题性探讨等,以便通过讨论解决学习工作中的疑问和困难,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

此次法律法规考试,虽然我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静下心来,对照比较,我和系统内的先进同志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学习方法也不尽完善,在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探索也略显得肤浅,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感谢市局党组和上级领导给我这次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的机会,我仅希望我的这"一小步"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此为契机,我愿和在座的所有同志们一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作风,在市局党组的坚强的领导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不断开拓进取,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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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法律在我身边作文

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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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法律的确认,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在众多的公民权利中,有一类权利与我们的生命历程形影不离,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它的存在,不管我们是否采取了行动,它犹如空气般每时每刻都伴随着我们。这就是人身权。它包括人身健康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在这些权利中,生命健康权尤为重要,因为,生命健康是人活动的根本,行使任何权利的前提都必须有身体的健康做为根基。所以,我们要积极行使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案例一:16岁的小晗与小博是高一同班同学。小晗沉默寡言,爱好数学,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博活泼开朗,思维敏捷,善于言谈,立志当个律师。不过,一时的冲动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上,小晗和小博发生争吵,小晗先给小博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博自感委屈,在楼道里找到小晗理论,再次发生争执。互欧中,小博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小晗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律审理认为,小博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为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小晗父母经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晗讨回公道,加害人小博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小博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冷藏室的梦想成为泡影,因为我国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者从事律师事业。

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由于小晗一时冲动逞能,最终不仅仅失去了自己的梦想,更令人痛惜的是失去了正处青春年华的生命。而小博因为争一口气,而造成终身遗憾,既失去了实现自己梦想的机会,而且也给自己的人生点缀了一大污点,以及会对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造成严重影响。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高。”一时冲动造成终身遗憾,根据我国法律,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也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不但是侵害了他人生命权及生命健康权,同时也损害了自己,行事者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案例二:2005年4月6日,王某从自家田里赶回了几头牛,将其圈了起来。由于忙季,也未及寻找失主。第二天下午,到村中几经打听,才得知,失主是以前同村的马某,现今,他们搬到了村外。于是托人通知了马某家,让他们去他家领牛。第三天,一大早,马某同几个亲属到王某家。一走进院中就大喊王某,王某赶紧跑出来。王某刚要说时,马某上前就是一拳。马某鼻孔出血,家人惊慌,大声叫喊起来,此时马某同几个青年小伙已将王某压倒在地,拳打脚踢。当邻里四舍赶来时,王某已经不能动弹了,赶紧送往医院。虽经医生努力抢救,但还是由于头部遭严重殴打而会留下后遗症,而且对今后王某的生活也会造成影响。王某留院观察期间。王某家人向人民法院上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马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性命,致王某头部严重受伤,而且又对王某今后生活造成影响。得出以下判决: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赔偿王某一切医疗费及赔款给王某现金10万人民币。法律为受害人王某讨回了公道,加害人马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从此案例中可以看出。马某冲动迹象,无视法律的存在,故意伤其他人性命,不但造成他人人身健康严重受害,而且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让自己的人生也有了一大污点。

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当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因为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权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准绳。在我国,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在生活中,法律是我们最有效的权利保障。身体的健康是人生活的根本,同样我们也享有生命健康权。若当自己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运用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因为法律是保护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护的利剑。从某种意义来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生命之树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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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800字人文地理作文

全文共 1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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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鹰因为有了无边无际的天穹,才得以自由翱翔,那么天穹便成了苍鹰的家乡;鱼儿因为有了缓缓流淌的小溪,才得以欢快嬉戏,那么小溪便成了鱼儿的家乡;星星因为有了黯然幽深的夜空,才得以闪亮现身,那么夜空便成了星星的家乡;我因为有了风景秀丽的临清,才得以快乐成长,所以大临清便是我最爱的家乡!

临清美,美临清!

临清美,美在历史。临清始于后赵,取临近清河之意,可谓历史悠久。现临清市属省直辖市现暂归聊城代管,居鲁西,临河北,位于华东、华北、华中三大行政区交界处,代表中国商业文明的京杭大运河在此穿过。

临清美,美在名胜。临清运河文化底蕴丰厚,境内拥有原貌保留最好的元代古运河,现存的文物古迹很多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先说说临清运河钞关吧,它位于大运河西岸,始建于明宣德四年,为当时运河上八大钞关之首,延存至今已有570余年的历史。现存有钞关仪门,南、北穿厅,公堂、巡拦房、船料房、官属合房等80余间古建筑,院内存有明代和清代碑刻。在运河槽运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一处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存,并且是全国唯一的一处钞关旧址。2001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再说说五样松,它为明永乐年间所植的古树松柏,因为叶状有竹篾、米粒、喇叭、针、剌5样,故俗称“五样松”。这棵树高16米,树围2米,树干中腰凸结叠出,树冠绿荫如伞,枝曲弯蜿伸,似虬龙腾旋。每年春天来临,它的枝条吐出青翠,叶子摇摆婆娑,姿态万千,吸引了无数游客来此欣赏。临清县志中载有邑人张树梅以“东郊孤松”赋诗:“中有长松高百尺,枝柯蜿蜒如龙蛇。菀枯不与凡卉并,郁然直上色参天。”由此可见五样松的惊奇。还有清真寺、舍利塔、鳌头矶……所以说临清美在名胜!

临清美,美在人才。张自忠将军就是山东临清人,以中华民国上将衔陆军中将之职殉国,牺牲后追授为陆军二级上将军衔,着名抗日将领,民族英雄,同时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同盟国牺牲的最高将领。想想征战沙场的张自忠将军那种豪气,那种视死如归、誓把敌人赶出家园的精神,我们临清人为之骄傲,向之学习!还有学界泰斗季羡林先生也是临清的骄傲,他是中国着名文学家、语言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翻译家,散文家,精通12国语言。曾经就任北京大学副校长,2009年98岁的季羡林先生病逝。他的着作《月是故乡明》也抒发了季老先生身在他乡,倍思家乡的情感。唐代音乐家吕才、明代大诗人谢榛等也是临清的杰出人物。

我爱我的家乡——临清,如今她以建设“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飞速发展着,虽然我没有经历过家乡的一切沧桑变化,但我看到那坑坑洼洼的泥路成了宽阔平坦的柏油路,破旧的小平房成了小楼房……不管它将怎样变化,我都爱它,因为那是我的家乡,因为我始终相信临清美,美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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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当法律遇上道德作文初中版

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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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北京遇上西雅图,发生了一串爱情故事,当法律遇上道德,会怎样?

以我们这年级谈法律来着有点像在书上看一个学术名次似的,如果问法律是什么?那就相当于直接呗政治概念一样,简单地说,法律就是一些比较严格的规定。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有纪律。法律和纪律,都是一些规定,只不过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带有强制性的规定而已说严密规范一点,法律就是治国安邦、维护秩序、抑恶扬善、促进社会发展的工具。这工具常常表现为一部部法律,它们各司其职,比如专管国家大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打击犯罪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促进我们健康成长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末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虽然说起来一条一条的,头头是道,但实际上却并不重视,只有当事实摆在眼前时才会有心灵上的触动 其实就像书上说得那样,法律与道德时相辅相成的,法律也是弘扬道德的一种形势改革开放以来,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法律有三百多部。

假如我们国家现在没有法律,同学们想想社会会怎么样?可以说,没有法律,社会将一片混知己人们将面监灾难如果没有法律,杀人、抢劫、盗窃事件就会越来越多,人们的生命财产就受到严重威胁;如果没有法律,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会日益猖獗,小朋友的人身安全就不能得到保障;如果没有法律,假冒伪劣产品就会充斥大街我们就很难买到货真价实的东西了…… 但是道德也同样重要,例如"小悦悦"事件,因为道德意识薄弱,才会有那么多"看客"不闻不问,令人心寒。也因道德意识不好,终究引发了法律后果。

法律是我们的保护神。当今,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几乎都是法治国家。几千年的历史证明,用法律治理国有是所有治国方法中最好的方法。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发展很快,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制还不健全。因此,党的十五大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要有一大批法律人才。然而,我们中国目前缺乏法律人才,将来更缺。我国现有专职律师10万左右,仅占全国人数的万分之零点三。再过十多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5亿,以万分之四的比例计算,仅律师一项专门人才就需补充45万多人。到那时,正是我们成才之际,正是我们为国家贡献青春才智的大好时机。

将来,如果我们当了律师,就可以依法为受害人打抱不平;如果我们当了检察官,就可以挑起与儿子罪分子作斗争的重担;如果我们当了法官,就可以肩负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神圣职责。到那时候,不管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都是社会上很受人尊敬的法律人才,因为他们不仅待遇高、地位高,更重要的是有共同的作为,这就是维护法律的权威。到那时候,如果我们当了科学家、作家、画家或者其他的专家,也得知法、懂法、用法,也得维护法律的权威。这是因为,我们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取得的胜利,也是法律的胜利。

法律和道德维护着我们健康成长,因此同学们,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才能在将来立足于这竞争激烈的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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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们需要怎样的人文态度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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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感性的对面观望,一片看似烂漫的景象。

——却是令人失望。

时间携着社会毫不留情地发展,本想人类应是必定会不再完全依赖仅凭第一印象的感官感性认知。不料,肆无忌惮的畅通表达反而加速了大脑深层思考的退化。修女玛丽的天真疑问尚可以让人感叹其慈悲的胸怀,但如今的人文情怀若仍是打着悲天悯人的旗号随心所欲,甚至如游戏般扰乱科学之发展进程,实是令人叹息。

科学是个纯粹的名词,非正亦非邪,光明正大。此种事物正如未入世的婴孩,成大善与否,皆在后天培养。就如争议不断的克隆、核能技术,对生活的极大好处以及极大坏处人类都能从彼处获取。因此,矛盾不在于科学本身,而在于对科学之应用的人文规范成熟度。

但,人文规范科学应用并不等于人文是科学研究的基础。基础是后续工作进行的根本条件。可若研究尚未进行,判断又从何说起,更何况科学研究本就没有善恶属性之分。在科学研究完整后,再对其将来的应用领域进行评判,制定何处可行何处不可行的标准,这才是人文的真正作用。

让人不想接受的是泡沫一般的人文环境。轻易地滥施关怀简直到了呼天抢地生怕旁人不知的地步。网络时代话题纷繁复杂,所有心里所想皆可随指尖轻点而昭告天下。听说过看一部电影发一连串微博的人,见到过只知事件片面却大吐“真言”的人。曾有过这么一篇报道,某地有一人捡到一只受国家保护的野生猴。此人将其领回家喂养,却不想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且有可能传播病菌,最终引来执法人员。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争议,逆着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少网民纷纷对擅养野生猴的人抱不平。甚至有尚不晓事的孩子受以上评论的影响,竟也埋怨起国家规定来。这样的报道令人深思——对弱者的同情往往能不经思索地换取更多毫不犹豫的认同,这种影响是可怕的。如今人们对事物的思考似乎随着思维表达的越发廉价而越来越不值得深入。虽然以前的玛丽修女只看到问题表面,认为只需用金钱就能解决饥荒问题,不曾去了解、思考火星项目的真正意义所在;可如今的人们怎么能够在此方面仍是原地踏步?人文情怀的抒发同样也需要透彻的思考,只有经此途径,才能真正了解到应施予关怀的问题之根本——好比饥荒的解决其实需要的是国家经济发展并加以正确的政策调控。古人尚知渔鱼之别,若滥施关怀,不明真相,弱者又该如何成长?

幸而,世间仍有明白个中道理之人,制定出以人文作为定义的科学应用规章。不过,虽有规章,是否能被执行仍无法保证。比如至今还能够制造话题的转基因技术。中国虽已签署生物安全议定书,可在进行水稻转基因商业化生产时,农业部竟从未按规定向公众征集意见。从中可见整个国家在人文方面连最基本的“重视人,尊重人”都未做到,法律制度还相当不够先进。

这样一种在肤浅的方面大肆泛滥,而在深层问题上极不完善的不健全人文环境,又怎能肩负起规范科学应用的责任,怎能推动生活水平的进步?如今社会上对追求科学精神的质疑声越来越大,殊不知科学与人本身并不矛盾。高科技令人欲罢不能的原因总结起来无非两个:高质和高效。然而高质高效又为何为人们所热衷?这也许牵涉到生活目的的问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生命在于过程。然而,现代人的大部分时间因需工作学习而无法完全属于自己。他们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并不充裕,因此提高效率就成为了必然的要求。但我们同时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总有少部分人正在进行自己所喜好的的动作,这些人或许有充足的、无后顾之忧的物质支持,或许是儿女已自行发展的的老人。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无需担忧生计。所以如何才能让人类摆脱高效的束缚呢?显而易见的方法就是,让所有的人都成为第二种人。而这种方法的实施需要高度的物质文明、先进的物质生产方式和最少的劳动力需要。为此,科技的进步反而成为了解决科技所带来问题的方法。

倒是现在的人文环境,看似高尚实则飘渺的言论随地可见。这些人往往会说,“人类应回归纯粹”。可这是一个需要发展的社会!还有那么多人不能过上比较富足的生活,地球的未来还面对着可能发生的、来自宇宙的无数未知挑战!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在无论是迫切需要解决的现状或是长远的需要规划的未来面前,那些悲天悯人的高尚情怀又都哪儿去了呢?

现在对科学发展进度的争论只能说明人文规范和人文态度本身的不成熟。因为并非正在经历,所以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个社会最底层的需要;因为没有站在思想的制高点,所以很多人无法洞察这个社会最本质的需要。浮夸之风横扫人们的心灵,脚踏实地的作风仍然急需保护和培养。人文本该规范科学,完善生活,可是那些自以为满腹人文情怀的人们啊,你们的所想到底是不是所需!

在这个不少哲学家开始排斥科学、排斥理性的世界,我们需要的是思想的回归!科学不过是工具,理性不过是研究问题的方式。人文,也就是先进的价值观及其规范,若名副其实,又怎会被科学所推翻?让这个头脑发热的世界冷静下来吧,我们需要的是真实的人文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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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法律本质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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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地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①、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说明法的阶级性。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总是一定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②、法只能属于统治阶级的。法只能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即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③、法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国家政权,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即不是统治阶级中个人意志的体现,也不应是统治阶级个别或部分(阶级、阶层)意志的体现。

④、法是统治阶级的基本意志的体现。不是全部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要靠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去体现、去贯彻。法不可能包罗万象。它只规定和调整有关统治阶级基本利益的和社会基本制度和主要的社会关系。

⑤、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的决定,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统治阶级所代表的、与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①、法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但统治阶级意志本身并不能直接形成为法。由统治阶级的国家制定或认可,才能成为法。

②、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之所以采取国家形态是为了取得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①、一切行为规则、社会规范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法所具有的强制性是最强的――即不执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不执行――轻者剥夺权利、重者剥夺生命。

②、国家强制力的物质形态:即一系列的国家执法组织:法院、检察院、监狱、警察等保证实施。

法的社会性

①、法的基本属性——阶级性。

②、法的社会性。在阶级社会中,法在实现统治阶级职能的同时,还"执行由一切社会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的职能。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的进步,法所具有的为公共利益服务的社会职能,在有关经济、科技、环境等法律部门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正日益取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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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法律征文600字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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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国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一听到“保护”这两个字,有一些家长就会认为保护孩子只是让孩子不受到伤害,事事都顺着孩子。有一个案例是这么说的:有一个男孩叫小杰,他之前成绩很好,同学们对他印象也不错,可以说小杰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可是,有一段时间他迷上了网络游戏,就不停找借口向父母要钱去网吧上网。父母为了换来孩子的笑脸,就给了他钱。后来他的父母发现他拿钱去网吧上网,就不给他钱去上网。小杰因此而离家出走,因为小杰不去打工赚钱,他就整天出入KTV等场所,所以小杰的钱很快挥霍完了。后来他在社会上结交了所谓的“大哥”。那些人是无业人员,他们唆使小杰去偷去抢。最后,小杰被警察带走,从那以后,他的父母就痛不欲生。按照这个案例,小杰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是因为小杰法律规定:未满18岁的孩子不能进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要是小时候开始学偷别人的东西,长大之后,慢慢地你就会走向犯罪的深渊。我们从小就学习法律知识,长大才不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它伴随我们一步步成长。

法律在我心中!让我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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