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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人文作文汇编20篇

在写作是需要一些有道理又有哲理的句子,来为自己的文章增添风采,小编采集了一些关于法律和安全的名言警句,让大家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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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字人文地理作文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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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有一座最具特色的标志建筑。每天晚上,它都散发出五彩缤纷的光彩,我站在阳台上,远远眺望着它,那炫丽的光彩吸引着我上去探个究竟;每当我漫步在珠江边,我都会驻足凝望着它。它,就是美丽花城的新地标性建筑,我神往的地方——广州塔。

这座塔,是目前全球最高的电视观光塔,总高度为600米,耸立在广州新中轴线与珠江景观交汇处,与第十六届亚运会开闭幕场馆隔江相望,形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它的外身为银灰色,呈圆形的渐变网结构,犹如美丽的岭南少女回望珠江。由于纤纤细腰,人们称之为“小蛮腰”。

一个周末的下午,爸爸高兴地对我说:“我们去登广州塔吧!”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怀着迫切激动的心情来到了神往已久的广州塔。

我们是乘坐电梯参观广州塔的。当我跨进电梯,就被里面先进的设施吸引住了:光滑洁净的镜子,透明光亮的玻璃,连各个按钮都别具一格。这些还只是开始,最让我惊讶的是电梯的上升速度,一分半钟不到的时间,我们就到了107层。在电梯运行中,通过玻璃,俯视广州的美景,真是既让人害怕又让人惊奇。

走出电梯后,通过广州塔上的玻璃,可看见许多纵横交错的铁柱,这些大概就是从外面看到的网状物体吧!再看看那光亮的地板,几乎一尘不染,当人们看到这样干净的地板,怎么舍得弄脏它呢?头顶上的灯也与我想象中的不同,除了少部分外,灯都是既小巧又美的,散发出淡淡幽光,使广州塔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让人流连忘返。

在107层走遍后,我们又来到目前开放的最高层——433。2米的第108层。这一层的结构设施与107层大有不同,全体呈黑色,每一处都值得去探索。站在塔里往下看,整个广州市映入眼帘,每一栋建筑我都看得清清楚楚。高楼不再那么高了,行人来来往往,犹如蚁群,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拥挤的一切不再枯燥了。上面看到的,比在塔底看到的有趣多了。原来人类的想象力这么丰富,建造的建筑这么美轮美奂呀!我在这一层玩了很久都不愿离开。

这就是广州塔——小蛮腰,你的存在给我们许多快乐。我为你骄傲,广州为你骄傲,中国为你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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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身边的法律故事400字

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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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上有三个同学抱着为将来就业多条途径的想法,报名参加了教师资格证培训班的学习。同时 交了报名费和培训费共计400元。

三位同学当时来到这个培训班报名时,培训班的一位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们,介绍了他们这个培训班是非常正规的,是经过当地的教育部门批准的。同时也说明,在这个培训班学习,保证能拿到教师资格证,并且不会和你们的在校学习时间发生冲突,如果中途不想上了,还可以退还相应的学费等等。

后来的实际情况是,这教师资格证的学习却和专业课学习有着严重的时间冲突,三位同学权衡利弊后,决定放弃教师资格证的学习。于是这三位同学找到当初接待他们的那位工作人员,说出了他们的想法。这位工作人员得知他们的来意后,一方面劝说他们应该继续学习,另一方面说,今天财务人员不在,无法退钱,如果实在想退钱,那就改日再来。就这样,三位同学跑了三四趟,总是让这位工作人员找出各种类似理由,就是不退钱。

怎么办呢?三位同学经过商量认为,这家培训班实际上就是不想退还学费,要想要回学费,就必须通过别的途径。他们想,当初这家培训班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的培训班是经过教育部门批准的,那就向教育部门反映情况吧。

于是她们来到了当地的教育部门,向有关负责人说明了他们的情况。负责人说,他们需要向培训班了解一下情况,如果情况属实,培训班必须退还你们的学费。今天你们先回去,等我们的消息。就这样,三位同学又经过两三次的磨难,终于教育部门的负责人告诉她们,可以到培训班退款了。

本来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可三位同学却付出了巨大的精力,到他们得到退款时,时间已经过去小半年了。

这个故事不禁让我思考:1、本来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的麻烦?2、这是遇到了这三位同学,有百折不挠的精神,确保了经济上没有受到损失,如果是其他人没有这种精神会如何呢?3、这个培训班为什么还能继续“培训”呢?真是一个正规的培训班吗?

大学生是社会的栋梁,祖国的未来,我们必须带头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这样,社会才能彰显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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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护航快乐成长读后感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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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栽。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多么重要。也因为有法律,我们青少年才得以健康成长。法制的道路坚信和任重而道远,任何人都不能触碰它,否则将遗憾终生。

近日,南京一起虐童案在网上迅速传播起来。我也有了解到这条新闻,当我看到那个男生悲伤一道道柳条印的时候,心里不禁颤抖了几下。这位母亲由于法律知识的缺失,给这位小男孩的心理和身体上都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如果不是老师的及时发现,或许那位男生会被打死!对于这位母亲来说,等待她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同时我也想对这位男生说:“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制的明镜,是给人反思的,发生在我们青少年学生当中的也有案例。就读于初中的王某,因在网吧成天成夜的上网,被社会上的小青年盯上,也第一次被勒索了20元,王某不敢将此事告诉任何人,所以在第二次又被勒索了50元。青年们恐吓他说:“你不给钱,我们就打你,看你敢不敢。”王某最后对父母说起了这件事,及时报警,将他们绳之以法。其实,不难发现,在生活中犯罪的人是从一个善良的人愚昧的思想中越陷越深,最终坠入黑暗,我们只要用好法,学好法,法治也会成为一道坚实的“风景”。

树立法治观念要求我们必须懂法、守法、敢于用法维权。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几个简单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去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好公民。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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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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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普法工作多年,结识了不少优秀的普法工作者,戴姐是其中一位。

戴姐,名叫戴爱珍,是翔安区检察院未检室(未成年人案件监察室)负责人,以她为原型的“听戴姐姐说法”是翔安区青少年普法的特色品牌。2012年,她还被评为“福建好人”。虽然早就听闻了不少戴姐的先进事迹,但与她正式接触,是源于防性侵普法活动的合作。

2014年5月的一天,戴姐主动联系我,提议几个部门联合开展防性侵普法教育专题活动。她详细地阐述了策划该项活动的缘由与初衷:在办理了几起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后,她深切地体会到,只有把宣传预防工作做在前头,才能有效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她起草了一份详尽的宣传方案,提出了“四个一”(即一堂课、一套书、一封信、一张问卷)宣传举措。很快,在戴姐的积极倡导下,由翔安区检察院、司法局、教育局、妇联与团区委联合开展的“抵御侵害,守护花季”防性侵普法活动在翔安区正式启动。

从此,我与戴姐的接触渐渐频繁,也常常被她勤勉敬业、不懈努力的精神所感染。在工作中,她总是追求做得更好些。在第一场防性侵教育进校园活动开始前夕,戴姐兴高采烈地对我说,她联系上了开展这方面工作的专业组织——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女童保护”项目组。原来,戴姐在备课时,不满足于她的办案经验,还从书籍、网络上查阅大量理论资料,而在查找资料的过程中,她了解到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下设有“女童保护”项目组,这个项目组是2013年6月由一群有爱心的记者发起设立的。在开展活动的目的方面,我们与其不谋而合。通过深入了解,戴姐欣喜地发现该组织拥有专业的团队,设计了专业的教案、教材。此时,戴姐意识到,面对青少年尤其是年龄较小的孩子进行防性侵教育,剖析一些性侵案例是不妥当的。于是,戴姐立即与“女童保护”项目组取得联系,并签订了合作协议,将我们的活动纳入其中。这样,我们的活动就有了专业组织的专业指导。2015年1月,在戴姐的倡议下,我们还邀请了“女童保护”项目组的讲师来到翔安区,对翔安区“女童保护”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从活动启动至今,翔安区共开展“女童保护”活动35场次,发放《女童保护》书籍3万册。

其实,作为检察院未检室的负责人,戴姐平日的办案任务并不少,但是,正如她自己所讲的,要做一件事情,就要竭尽全力做好它。所以,只要没有办案任务,她就会亲自去授课。据统计,“女童保护”三分之一的讲座,都是她讲授的。最近,她又与我商讨策划将防性侵课程纳入全区中小学必修课程中。她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打开这项活动的覆盖面。在她的影响下,我们所有“女童保护”活动的志愿者都认为,防性侵普法教育活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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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身边的法律故事400字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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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虽是一个家喻户晓的词语,但真正明白“法”是什么的又有几人呢?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经常会听到许多有关法制方面的故事。这些故事使我们明白:“法”是每个人一生当中一定要遵守的定律;“法”是一条无形中的链锁,把我们的无知行为牢牢锁住;“法”是一个花盆,把我们的不良行为紧紧约束;“法”是神奇的矫正器,它能让我们站得直,行得正。

我们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尽量避免犯错,坚决遏制犯法和犯罪。犯错,是我们在生活中做的一件不该做的一件事;而犯法和犯罪呢?它是长满刺的玫瑰,虽然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得不偿失。

如果有人自以为是:“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那么,我要严肃地告诉这样的人:“不,这种想法是错的!18周岁以下的我们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把大伞的庇护,但是同样不能犯: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这5种罪。因为只要犯了其中一项,便会万劫不复。”我这并非在夸大其词,而是确有其事:

在1989年的一天,嘉兴某高一学生王某(未满18周岁)被公安人员依法逮捕了,这一消息在这所学校炸开锅啦,为什么呢?事情是这样的:王某的叔叔和他父亲长期不和,前一段时间两家为了房子的事情大打出手,父亲由于年龄大了一点,被他叔叔打破了头,花去了20多元医药费,后来他父亲向他叔叔要医药费,遭到他叔叔的拒绝。此时正逢星期日,王某放学回家,听到这件事真是气急败坏,当天夜里他把叔叔家的500棵刚种9个月的果树苗全部砍掉。这些树苗买来时总共只花了1800元,最多赔偿算了,为什么要逮捕呀?其实这是王某太无知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王某把叔叔家的500棵果树苗全部砍掉,情节已属于“数量较大”,后来由于王某未满18周岁,本人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也不大,当地人民法院在对他刑事拘留30天后,决定让他的父母赔偿其叔叔的经济损失后免于起诉,但这件事对王某难道不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吗?我们又怎能不引以为戒呢?

我们身边类似的法制故事不胜枚举,这些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冷静,不要冲动,如果因为冲动犯了罪,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愿我们争做懂法、守法、学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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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制度携手人文

全文共 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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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钢铁般的纪律治厂,以慈母般的关怀善待员工”,陈育新希望集团的管理方针很好地诠释了“制度的刚性”与“管理的人性”之间的完美结合。制度治校,严格执行制度,这本无可厚非。但“制度的刚性”与“管理的人性”之间难免会发生冲突,缺乏人文关怀的刚性制度很可能给教职工带来“伤害”,伤害他们的工作热情。制度的刚性之剑必须在人文关怀之水中淬火,二者有机融合,做到“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这才是管理的理想局面。也正由于此,我们始终把“以人为本,制度治校”作为我们的管理思想,“以人为本,制度治校”成为了我校的立校之本、治校之基。

制度的刚性不容损害,我们一方面强调保持制度的权威性,一方面注重对教工的人文关怀。我要求包括自己在内的二中每一个管理者,学会正确舞动“制度”与“人文”的双色飘带,注意工作程序的透明化,必须争取大多数教师对学校工作的认同与支持。对违反学校制度的教工,要交流在先,惩处在后。在惩罚处理时,必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这些同志的思想工作。不搞“不教而诛”,全盘否定,做到就事论事,“不连坐”,“不翻后账”,消除他们的心理症结。我要求每一个管理者注重对教师的“多维评价”,勿以“一眚掩大德”,多留意教师的优点与进步,注意呵护教师的自尊心与工作热情,让他们时刻感到来自学校的理解与尊重,时刻保持激昂的工作状态。

“以人为本”与“制度治校”二者一柔一刚,刚柔相济,如同并行的双轨,使学校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又仿佛张开的双翼,助力二中迅速腾飞。我想,正是我校很好地处理了二者的关系,全体教师才享受到了真正的人文关怀,学校才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发展。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以制度为岸,二中的航船破浪起航,跨过暗礁,渡过浅滩,驶向成功彼岸。制度捍卫公平,制度聚拢人心,制度形成力量,制度升华文化,制度“携手”人文,让制度成为保障学校发展的力量,二中一路前行,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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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适用话题:文化价值、人文关怀、历史建筑等

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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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巨鹿路888号。好城市、好地段、好门牌,这么个“三好”最近不太好。

坐落于此的一幢老洋房遭到新主人的拆除,引起舆论大哗。事情并没有随着拆毁终止而宣告结束,更多的声音在讨论:为什么如此缺乏人文关怀、为什么历史建筑不能让人敬畏?

的确,一座有着近百年历史的建筑被毁,令人扼腕。可我想反问一句:如果被毁的不是洋房,而是贵州山区的一座百年老屋,还会有这么多人鸣不平吗?

以我小人之心揣度,恐怕一座乡间老屋不会引起知识精英们的义愤。同样是老建筑,洋房和农村老屋有何区别,我们为何要保护洋房呢?

晚清已降,西方文明以坚船利炮护航传入古老帝国,西风东渐,已垂百年。现代文明以西方为中心,近代开埠之通商口岸成为最早受到欧风美雨栉沐所在,租界内建起了造型不一的小洋楼,万国建筑博览馆南有申江,北有津门。

迩年,各地都在打造文化名片,曾经租界林立的城市多为晚近兴起的工商业都市,缺乏历史积淀,洋房成了对外输出城市文化的不二选择。

在我们的城市管理者、知识分子眼中,洋房有艺术美感、文化价值和城市自豪感。不可否认,租界内的生活方式超迈同时代的华界,今天国人海外疯狂抢购的冲洗马桶盖,早在70年前,租界里的上层社会已使用上了。

知识分子天然的彼岸存在感,令他们对过往和外来,无不保留着强烈依恋,概念不清的“民国范儿”不就是某些精英们念兹在兹的吗?

洋房经文化人的锦心绣口被描绘地无限美好,神圣不可侵犯。可惜,我们的精英只注重讲结果,忽略了过程,洋房是从哪来的?不论我们赋予它多少溢美,都不该忘记一个基本事实,这些都是殖民主义的产物,优雅、高贵、先进的背后是中国近代屈辱史的见证。

在我们宣介洋房、租界历史的时候,应该从源头讲起。高耸奇拔的哥特式、广远奇诡的巴洛克式背后,是一桩桩不平等条约、一次次割地赔款,完整的历史不该被碎片化理解。

诚然,很多知识精英是不大乐于这样看问题的。在他们看来,殖民带来了文明,带来了现代化。从结果看,这种结论不错,但是本末倒置。

以此类推,《赛德克·巴莱》中的高山族兄弟根本没有起义的必要。日本人为他们建起了医院、学校、邮局,让他们从山中的蒙昧人享受到现代化生活,这是在启蒙啊,为何要反抗呢?

这就涉及程序正义的问题,小洋楼的优雅不能掩盖一并带来的血腥和罪恶,文明只能自觉接受,不能强迫灌输。

看待历史要完整、客观,洋房的历史不仅有上流社会的衣香鬓影,曲水流觞,更有嗷嗷待哺的饥民,遭受无情压榨的底层劳动者。在口口声声“民国范儿”的先生们眼里,民国是黄金时代,心驰神往,无以复加。那是因为他们的眼睛只向上瞧,他们的“民国范儿”是官僚买办范儿、少爷小姐范儿、贵族名媛范儿,浑然不见饱受战火荼毒,挣扎在生死线上的平民。从完整的视角看待民国,实在太不美好。

历史建筑的价值,无外乎艺术价值和人文价值。评价一个建筑物该不该被保护,就是从这两方面入手,而不是用土与洋区分。

如果不具备以上两层价值,那么年代久远的建筑被拆除并不值得惋惜。譬如,贵州山区的一座老屋危房被拆,盖起的是新房,各方面都比原先改善,我们是该欢呼山民生活质量提高,还是哀婉历史建筑多舛?

急声呼吁保护洋房,还有一层文化不自信、不自洽的心理在骚扰着知识精英。西学东渐的结果之一是摧毁了国人的文化自信,首先我要声明这种冲击很有必要,否则我们还沉浸在不切实际的自满之中。但是,一个有着世界性影响的文明会走入绝境吗?中华文明经过冲击,不应该是浴火重生,走向新的文明吗?

这种文化不自信、不自洽在知识分子身上普遍存在,看歌剧就雅、看京剧就土;喝红酒时尚,喝白酒落伍;起英文名高端,起表字酸腐…….如此斑斑,不一而足。看看北京前几年盖起的一众新地标,这些西方建筑师在噩梦中得来的灵感试验品,过上若干年也是老洋房。如果它们被拆,我们的知识精英会不会也嚎啕大哭呢?

如果再有老建筑被拆除,我希望大家问一问它深层的艺术价值和人文价值,而不是纠结于浅层、廉价的“人文关怀”。拆了一个民国年间的日式厕所也如丧考妣一般,精英们的精神状态真是令人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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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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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用它那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可有些青少年却轻视法律的作用,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据统计,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

记得,那一天打开《法律知识讲座》的频道后,看到了一起惊心动魄的青少年犯罪案例。

韩某从7岁开始和爷爷一起生活,当年88岁的邻居唐李氏看孩子可怜,经常给他买水果等好吃的,有时还给一些零花钱,关系非常好,如同祖孙一般,韩某变成了老人家的常客。

13岁的韩某3月12日11时许,来到来人家玩时,恰巧看到老人正在数钱。韩某见钱立生杀机,趁老人不注意从枕头下找到一根绳塑料绳将老人勒昏,抢走现金1000多元。当他要离开时,发现老人还吐着哈气,便用绳子猛勒老人脖子,直至老人死亡,然后将老人的尸体从东屋拖到西屋,头朝下扔入水缸中,并用棉被干好逃走。韩某将1000元用来在县城朝阳镇买了两套衣服和一双鞋子。当晚回家后安稳的睡了一觉,第二天早晨若无其事地上学,在学校被警方带回警局。

没想到一个青少年为了钱,竟会把身边最亲的人勒死!作家刘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

我们虽然还没走上社会,但一定要走好每一步,把法律铭记在心,否则,一点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法律就像一个程序,只要人们按照这一程序运行。生活就更加安定和谐,社会经济也会更加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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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杭州中考零分作文:远离人文的语文

全文共 2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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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的灵魂是人文理念,人文理念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要义是生命意识。假如有一天语文远离了人文的内蕴——生命意识,那么语文将沦落为“婢女”。

有谁愿意做“婢女”?于是在语文“本纪”抑或“世家”的“皇帝新装”里发出了一个“天真的声音”:“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一位小学生读了很多成年人耳熟能详的著名文学家朱自清的名篇《匆匆》,竟然在作文中写道:“中国打仗时,有许多爱国烈士,他们为国献身,但是,朱自清重病在身,宁可饿死也不要美国人的‘救济粮’,很多人都说他有骨气,但是我却觉得这样做一点意义都没有。如果说不吃不喝,宁可饿死,可以换来别人一句‘有骨气’,我就觉得朱自清死得轻于鸿毛。生命第一,这是我们老说的一句话,为什么有人宁可饿死,也不吃眼前的粮食呢。都说进攻是最好的防御,但是我认为不会防御,就无法进攻,打仗就是要有强劲的力量,你连饭都不吃,连枪都拿不动,怎么能……”

逻辑上有点“幼稚”,外加对历史背景的无知,不理解“不食嗟来之食”的阶级斗争的政治内蕴,使这段文字在一定程度上让人啼笑皆非。然而,其把时间与生命链接且冲破意识形态执著桎梏的读后感,不要说那些无病呻吟的同龄人望尘莫及,即便时下的有些语文专家,可能也会难以“望衡对宇”。

倘若一个声音高喊着:“说这话是要负责任的!”那么我就会撕去最后一片遮羞布高喊着:“不是‘可能’,而是绝对!”请看2006年杭州中考作文题:“著名导演张艺谋18岁时迷上了摄影,可在当时连吃饭都困难,哪有钱买照相机学摄影呢?于是,他瞒着家人,偷偷跑到城里去卖血,一连去了5个月,终于攒够了买一架照相机的钱。凭着那架照相机给他带来的艺术积累,他考入了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可以这样说,是那架照相机或者那段卖血的经历,给了他特殊的人生经验,鼓励他不断挑战逆境,走上了成功之路,实现了人生价值。但当人们把羡慕的目光投向成功人士名利光环的时候,往往忽视了他们成功的秘诀。请以‘成功的秘诀’为话题……”

一个人拉板车、掏大粪、捡垃圾……再苦再累都无可厚非,“吃得苦中苦,方做人上人”。而“卖血,一连去了5个月”,那是对生命的漠视与戕害。笔者天生驽钝,怎么也无法在如此现象里抽取这般本质。一定要触发,只能联想到“文革”的罪孽,眼下教育产业化的恶果,甚至是河南的因买血所出现的“爱滋病村”……假如我们的语文教育专家(能担负中考命题任务的,还应该不是一般的专家,肯定有特级教师的冠冕)的语境下的话题能够成立,那么,去年一个考取某重点大学却无力交纳巨额学费,在网上发帖“卖身求助学”的女孩,一旦她“他日若得凌云志”,耻辱的经历大约亦能与“成功的秘诀”勉强或者说“羞羞答答”挂上号吧?

人是什么?首先是一个生命体。生命意识,天赋人权,自古而然。“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苏轼对有限的人生异常珍惜,史载他曾尝试过坐禅,服药,练瑜珈,炼内丹外丹、阴丹阳丹,这些方法是否科学值得商榷,可无不表现他对生命的爱恋却是事实。苏轼的“贪生怕死”,避免“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高尚的标语口号不论,似可理解为他对生命的热爱和尊重。鲁迅先生说:“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不是人的人是骇人听闻的。据说,少时苏轼与朋友章敦同作山中游,偶见一独木横跨沟壑,章敦欲打赌过桥,苏轼不愿拿生命作儿戏,章敦则独自铤而走险,苏轼不禁感叹道:“章兄来日定能杀人!”嗣后,两人政治见解相异,各事其主,热衷王安石“法家”或曰改革路线的章敦排斥异端果然杀伐凶残毫不宽容。一个不珍惜自己生命的人,大抵是不会珍惜他人生命的。看来语文的人文教育真乃任重道远,是从本原上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举措。

语文教育根据人的生命的本性,尊重生命的价值,促进生命的发展是“人间正道”。惟其如此,初中语文新课程所选录的许多文章均不同程度上蕴含着对生命意识的体验与思考。比如七年级(上、下)中的《生命 生命》、《紫藤萝瀑布》、《伟大的悲剧》、《荒岛余生》、《真正的英雄》,八年级(上)中的《杜甫诗三首》,九年级(上)中的《故乡》、《孤独之旅》、《陈涉世家》等。这些课文均从不同角度折射出生命的灿烂光辉,如何扬积极弃消极,培养学生对生命意识的感性体悟和对生命价值的理性思索,是语文人文教育的重要任务。可惜的是我们的语文教材的良苦用心对一些语文教育专家来说却是“对‘牛’弹琴”,有益积极幻化于无聊的消极之中,渺小的生命虚化成一种伟大的教唆。

远离人文的语文必然成为“婢女”;“婢女”者,工具也。视语文为为单纯的语言工具,造就了手不堪笔的中国特色的“作文界”。这一界别的最大特点是颠覆,准确地表述是玷污华夏民族“文以载道”的传统。

时下年轻学子自毁生命与毁人生命的非人文事件不绝于耳,远离人文的语文到底应不应该负责任?不跳出应试利益集团的小圈子,不但无法客观地回答这个问题,还会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堂而王之无视生命意识的“2006年杭州中考作文题”即属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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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例文一:法律在身边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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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都需法,处处都遵法,虽然我们是青少年,但也要学会用法,懂法,如果我们现在不学法,长大后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人都犯了罪,被警察抓进了监牢,在里面由警察来给他们讲法,让他们懂法,以至于不再让他们犯法,既然他们还是要学法,并且还有了案例,还不如从小学法,记住,长大后就不会犯罪,而且,还可以让警察休息休息,世界充满了和平,那我们的生活该会多么愉快呀!

我们小学生就已经开始听关于法律的讲座了,所以我们以后不会犯法了。居我了解,很多犯罪的人,有一半以上的人不懂法,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为了美好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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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面向法律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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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涉在人世间的心中

让灵与肉都裸露无遗

举起敲碎罪与过的法锤

却放不下心头的沉重

仰望苍穹

我每一根经络如藤萝

尽情伸张在岁月的管道里

抚慰着疏理中的文字

那支由法律定做的笔

通畅这寂寞与淡泊的日子

倾心的目光

则平凡着永铭的虔诚

功利一笑而过

得失闲散于昨日的云

早就被忠诚掸净的心

放飞着键盘下的语言

掷地金声

却无助地装饰着心碎的故事‍

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

做着与国与民最亲的事

蓝天白云下的灵魂

穿越万丈红尘

不再减轻曾有的重量

万家灯火

在通明中一如既往

如流水漫灌沃野而存取的芳香

在同一片阳光下

平等着如梦的春秋

那随夜色下潜的往事

则在本质的追问里

方圆成高悬的明镜

但祈少装悔恨的泪

不见求援的手

尤其是面向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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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身边的法律故事400字

全文共 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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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相信大家都很熟悉。我们从小就通过老师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说,上幼儿园时老师教我们的“红灯停,绿灯行”歌谣,还有一些启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长大后又通过了一些电视、报纸宣传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说脏话,甚至偷窃等坏习惯,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 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赌博和玩游戏,为弄钱绑票索要钱物二万余元,并将9岁的男孩杀死。这个事例告诉我们,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不要到网吧玩游戏,不要跟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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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科学与人文

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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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性是世界上最最奇妙的现象,如阳和阴,雄和雌,男和女,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也逐渐产生了一对既抽象又具体的两性——科学人文。二者联姻,造就了今天我们日新月异的世界,幸福安乐的生活和高度发达的人类文明。

科学是探索事物的规律,是“求真”,更代表一种求真的精神,是一种真理,也是一种硬性文化。科学精神是人类精神中不朽的旋律。它激励着人们驱除愚昧,破除轻信和迷信,冲破旧传统观念的束缚,求实创新,不断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无论是西方近代的文艺复兴,还是中国现代的“五四”运动,都充分展示了科学精神的巨大作用。

人文是把握科学的方向,是“求善”,是如何做人,是为人之本,是一个人和整个人类精神之所在,没有人文文化的陶冶就成不了人,更没有人类的现代生活。人文精神最本质的东西就是人文关怀,如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愿望,就是他深沉的人文关怀精神体现。

科学与人文虽然有着截然不同的内涵,但却像人的左脑和右脑,紧密相连,不可分割。这种关系在中国古代《四书?大学》里早有精辟论述。该书提出教育的八大要素: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格物致知”是讲科学研究,“诚意、正心、修身”讲做人,是人文精神,后者“齐家、治国、平天下”则是通过科学与人文的结合,达到至高的目的。欲成大事者,科学与人文精神缺一不可,且得付诸实践。同样,对于文明的推进,时代的飞跃,科学与人文的结合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在文艺复兴时期,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曾有过“黄金般的联姻”,在反对宗教的神性和信仰的旗帜下,无论是科学文化对自然的聚焦,还是人文文化对于人的崇尚,都渗透着同一种时代精神。这“两性”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它们的“联姻”,如万丈光芒照亮了欧洲,驱散了中世纪黑暗的阴云。

反而观之,科学若脱离了人文,那将给人类带来怎样的灭顶之灾?克隆技术,基因工程、核能……这些奥妙无穷而又不无危险的高科技如果不在人文道德的轨道内前进,社会的混乱,地球的毁灭近在眼前。一个科学家的伟大,不仅在于他在科学上的成就,更在于他对人类社会未来命运的强烈责任。“原子弹之父”奥本海默说:“我们不仅是科学家,我们也是人类的一分子。”时刻不忘自己是“人类的一分子”,拥有这种人文观念,科学的发展才有了积极的保障。当亲眼目击原子弹试爆成功所展现的世界末日般情景时,奥本海默体验到的绝不仅仅是成功的喜悦,更有着对于其未来前景的深深的恐惧和担忧。试想,如果是纳粹德国首先掌握这项技术,那么二战的结果将会彻底改变,人类的历史恐怕要重写!

离开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不可能真正做到人文关怀,科学的最根本目的,不仅仅在于求真、探索大自然的奥秘,更在于致善,改善人类的生活条件并增进人类福祉。如果离开了科学的发展,杜甫的愿望也永远都不能实现,那样哪怕是惊天地、泣鬼神的人文关怀也只能停留在无力的幻想之中。更不必说少数人文学者甚至存在着“妖魔化”科学技术的倾向,他们反对一切现代科技,离开城市去过一种“原始”的生活,这种人的追求显然是同历史发展潮流背道而驰的。

科学与人文的交融,是现代教育蓬勃发展的核心所在。理科与文科是科学与人文“联姻”诞下的一对双胞胎,虽然各人各有偏长,但如何让它们并驾齐驱是学习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真正的人才必是科学与人文兼而有之的复合型人才。

生活离不开人文精神,也离不开科学技术,二者互惠互利,缺一不可。从对“两性”的好奇中走出来,使它们紧密交融,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美好,人类才会走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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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律在我心中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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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们五年级组听了一堂有教育意义的讲座,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当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心潮难已,心中充满了期待。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入了场,静悄悄地坐下来,等待张爷爷来给我们上“法律课”。

听完讲座后,令我最难忘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孩子偷东西的真实故事。故事情节大约是这样的:这个孩子生活在一个贫穷的农村家庭,在冷天里,家里面没有煤烧火取暖,于是,这个孩子到一家煤厂里去偷煤,他的父母不但不制止这件事,还投来赞许的目光。渐渐地,这个孩子的胆子大起来,偷同学的文具盒,偷同学的衣服……这一偷不要紧,长大了居然去抢劫银行,被公安局抓去了,那可是要被判死刑啊!在押赴刑场之前,这个孩子唯一想见的就是他的母亲,他心里对她的母亲充满了忌恨。就因为那第一次偷煤,母亲没有及时制止他,而是默许了他,让他的胆子渐渐地越来越大,导致他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多么发人深省的故事啊!张爷爷用血的教训告诉了我们:“法律就犹如一根看不见的高压线,若你犯了罪,这根高压线就会电你;更严重的话可能会电死。若你遵法、守法,那么这根看不见的高压线你就碰不到它。”刘备也曾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所以,我们青少年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让法律永远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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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律让生活更美好作文400字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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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使生活美好

很多人都认为法律与自己无关,其实不然,法律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人们生活的保障,是人们的定心丸。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其实,小时候,我并不明白法律为何物,只有六年级刚刚接触到了法律课时才对法律有些粗浅的认知。一次亲身感受,让我对法律无处不在有了更深刻的了解。那天,抱着寻找生活中的法律的目的,我信步走出家门,来到街道旁,不自觉地停住了脚步,因为红灯亮了。因为在学校附近,车辆不争不抢地缓速前进,为的是保障祖国花朵的安全。绿灯亮,车流开始减速,在安全线内停了下来。行人在班马路上有秩序地前进,到达对面。在街道上,红绿灯就是法律,它指挥交通,避免不必要的混乱,是出行更加省时,便捷。公园里,请勿采摘花朵、禁止垂钓的字样随处可见。公园里,警示牌就是法律,告诫人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在学校,校规就是法律,不许追跑打闹、外来车辆禁止进入学校, 使我们的学习、生活更加安全,更加有保障。

法律十分重要,它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我们离不开它,因为法律早已融入了我们的生活。法律使生活更加安全,更加便捷,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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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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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是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

法律,与青少年的生活息息相关。

我们经常在新闻上听到学生放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一方面是因为车主的缘故,而另一方面则是学生的缘故。其实,我们走在马路上也是和法律一起行动,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就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做到。如果我们青少年违反法律,受害的不就是我们吗?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我们青少年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又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帮忙,因此有些学生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钱财,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严重的甚至触犯法律!这种行为非常严重,法律会毫不留情的惩罚你!我们要时刻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还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名十九岁的男孩沉迷于网络无法自拔,竟然提刀砍父亲!而且,他玩一个155级的顶级角色,每天在线十小时,练了半年,在游戏中开销、花费点卡和在网络上购买装备总计1、2万元左右。现在,因为沉迷于网络而杀人、抢劫的例子数不胜数。他们不听家长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象的事情来,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才知道闯了大祸惊慌失措,痛恨不已。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法律会毫不留情的裁制你。

在守法律的同时,还懂法的学生。自然离不开学校,家长和老师的教导。学校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如果我们犯了错,父母也会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对的。我们用法律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这样,我们才做到与法同行。

在人的一生中,总有互相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快乐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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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律在我心作文

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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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时代的来临,实际标志着公众表达愿望的不可逆转,同时也标志着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一个人的迷失可以被原谅,但一种法制观念的缺失,就会积淀成社会之伤。

法律对于人们来说,就犹如绿色是小草的生命,芬芳是鲜花的生命,蔚蓝是大海的生命一样。任何违法者,都有着他(她)们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了达到目的,他(她)们不择手段地伪装自己、美化自己。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破绽。在法律的面前,他(她)们的那些卑鄙的手段还是不攻自破咯!

2014年5月28日,发生在山东招远“全能神邪教成员故意杀人案”,相信大家至今都还历历在目吧!经调查,5月28日山东招远故意杀人案中的6名犯罪嫌疑人系“全能神”邪教成员,为发展组织成员,向在事发餐厅就餐的吴女士索要电话号码,遭到拒绝后,将其残忍殴打致死。6名嫌疑人除1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另行处理外,其他5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这件事件老师在我们的品德课上也有讲过。当老师讲完时,我目瞪口呆,不禁出了冷汗。法律在我的心中是那样的神秘而伟大,就像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维持着人们生活的秩序。但我没想到,如今的人,有的吸毒,有的抢劫,“*功”、“呼喊派”等邪教组织层出不断,居然有那么多的人宁愿走上违法的道路!违法,害得不是别人,反而是自己!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这又如何?我们应当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如果说“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的做事方法的话,那么“和平”就是中国处理国际争端的态度。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什么路都可以走,唯独不能走上绝路;什么路都可以选,唯独歧途不能选择。岁月悠悠,波光明灭,泡沫聚散,或许以后什么东西都变了,唯有法律没变。

法律的总目标就是为了全面增进广大群众、社会的幸福,如果没有了正义和公道,人生在世就不会有价值了。为此,我们有“何乐而不为”呢?

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让法律规范你的人生,走进你的生活,警戒你的灵魂,引领你的命运走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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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10.状告“哺乳被拍”是用法律捍卫权利

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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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伟德

近期,一位母亲在北京地铁上哺乳被拍照并传上微博,被“北京往事网站”官微批为“裸露性器官”。随后,拍照博主和“北京往事网站”纷纷发文致歉。11月30日,当事母亲称此事对其生活已造成困扰,其丈夫准备打官司维权。(12月1日《华商报》)

奶妈喂养乳儿,本是人之天伦,每人都有类似经历,也有相同的遭遇。露乳哺育的场景,即便按照现代文明的规范,只要当事人没有不适感,其他人也应给予理解与宽容。毕竟,所谓的场面尴尬与令人羞涩,那不过是一种道德式的矫情。然作为公益组织,拍人哺乳照片本就属于不道德的行径,然后将其放置于网上并批其为“裸露性器官”,既是对其隐私的泄露,更是对其人格的污辱,此举已超越道德边界而成为违法行为,理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道歉表明对过错已有所认识,但更多的是形式大于内容。毕竟道歉并不具有惩戒性,其依然属于道德自律的范畴。相比较公开哺乳照片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仅有道歉显然远远不够。更为关键的是,若是当后果风险与行为不能成为正比,那么就不足以起到教育当示人,警示其他们的作用,更无以彰显权利不可侵犯的法治精神。基于此,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为自己维权,既是权利者自我捍卫的宣告,也是维护权利最有力的手段。一旦其诉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侵权行为被最终定性,那么被告一方不但会声名受损,也会为此付出经济上的代价。

时下,网络侵权行为相当普遍,隐私被暴露的案例不时出现,很多人的行为表现缺乏权利尊重和法律敬畏,除了跟网络本身的开放度有关,根子还在受到伤害的一方,多选择了默默承受或者过度宽容,侵权的风险太小,使得侵权者不会顾忌行为后果,自然就有恃无恐,明知自己的行为具有违法性,然而依然毫不在乎。基于此,就需要维权者变得更加强大,要勇于和善于同侵权行为作斗争,用最有效的手段来保护自身的权利。唯有如此,侵权者才会有所收敛和顾忌,也不会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在法治社会里,不应存在法外之地,网络行为也不例外。相比于国外诸多法治成熟的国家,公众的法治意识普遍不强,维权能力偏弱,是法治建设的最大短板。其间原因在于,很多对司法缺乏信任,对获得良好结果缺乏信心,从而不愿为,不敢为和不能为,在权利受到侵害之后,往往选择隐忍的态度,无形中助长了侵权行为的泛滥,也造成法汉基础的薄弱,法律工具的虚置。假若每个人能把法律手段作为优先选项,为了维权而不惜代价,通过这样的实践,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的法律能力,也能以此促进整个社会法治的进步。国外的经验证明,国家法治水平的整体提升,跟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用法能力密不可分,彼此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

状告“哺乳被拍”是用法律捍卫权利,也是个体法律意识增强的体现,并给其他人带来了积极的启发意义。在大力建设法治社会的当下,离不开个体对法律手段的运用,对司法途径的使用。当每个人都敢于、善于并能够用好用活法律的武器,个体权利的神圣性才会获得保障,并由此推动法治建设的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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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法律与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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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两名中学生围殴一名老师,仗着自己是未成年人,肆无忌惮的对镜头嘶吼:“我是学生,就算我打了人,你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这样的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常见,许多未成年人认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就胡作非为,完全忽视了法律为了保护我们的真正意图,故而知法犯法,我认为这种行为是非常错误的,就算有法律保护未成年人,我们也不能知错而犯,就算依靠着法律的保护,就算我们会安然无恙,但本质上错误的是我们自己,最后最坏的也是我们自己。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但现在许多人已经忽略了法律的真正意图,就算这个法律现在能够保护我们,但是总有一天我们会失去法律的保护,去面对残忍的社会,我们不能只考虑自己的感受,同样也要在考虑他人的感受,这个世界不是为你一个人而诞生的,我们必须记住要多为他人着。

一位校长说,老师就算不能把你怎么样,但外面的世界可以。对你造成伤害的有许多许多,我们要学会的是让自己变得坚强,而不是通过其他途径使自己变的暂时强大,一个人总有一天会步入社会,我们也总有一天也会长大,但我们真正需要的,是懂得法律,懂的合理使用法律,要善于发现自己的错误,不能一错再错;害人终害己,就算现在我们可以仗着自己是未成年人,年龄小,不懂事,到处去伤害别人,但是最后都是会得到报应的。

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和合理的使用,要懂得自己的错误,懂的考虑其他人的感受,并且做一个越来越好的人,这样才算得上是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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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人文科技生活_1000字

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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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活因为有科技而变得更加精彩,而人文因为生活而更加美好,科技则是建立在人文的基础上的,有人文才能成就科技!

美国曾有一位修女,她关注民生、关爱百姓,经常捐出钱财、物品去帮助美国那些居住在贫民窟里的人们,她自己却过得很贫穷。她也受到了当地人民的喜爱与敬仰。同样有这样一个救助人民的当地富贾救助乞丐们,让他们继续生存下去。但是,有一天他看见镇上有一个拿两块镜片叠加在一起去观察小物体,他被眼前这美丽的景象迷住了,他决定要捐一部分钱去供这个人研究,这一做法令当地许多人都不解,甚至还遭到了白眼。但是由于他的捐助,这项科技成果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使当地遭受瘟疫的rén dà都痊愈了。这就需要我们从两个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了:“当今社会是需要像修女一样的济世救民的情怀还是需要像富贾一样投入到科技研究中?”

站在修女的角度想一想,当今社会最缺乏的就是像尤肯达修女这样的人文情怀。一个有人民的团体叫做组织,一个有关爱的组织叫做社会,一个有着人文情怀的社会才叫做完整而又令人向往的社会!想一想,当今社会正是因为没有这样的人文情怀才会有那么多的人流离失所,过着流浪街头沿街乞讨的落魄生活。我相信如果我们每个人拥有这样的人文情怀促使我们整个国家的人团结一心,凝聚起来,“qiāng口一致对外”,还会有当年屈辱的东北三省100多万的土地被日本鬼子三个月占领么?试想我们会有多么强大。

我们再站在富贾的角度想一想,科技也是很重要的。纵观古代,中国先人有四大发明,另外国人对中国刮目相看,不敢对中国有“非分之想”,但是由于近代的“闭关锁国”,使中国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科技革命,致使科技落后于当今的西方发达国家,随即出现了一条又一条的不平等条款。建国以后,国家领导人们在毛泽东主席的大力支持下,努力发展核工业,先后爆发了原子弹、氢弹、地对空导弹......粉碎了西方大国对我的核威胁,让西方大国对我国刮目相看。也承认了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也都主动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让我国在世界上有重要影响和举足轻重的政治地位。这足见科技的重要性。

但话又说回来,科技固然重要,但我认为人文会略胜一筹,美国是一个科技大国,但是它没有人文理念,它所推行霸权主义令全世界都对他恨之入骨。它虽有强大的科技支撑,但却没有无敌的人文精神;它固有可击穿几亿千米外陨石的力量,但却没有人文的力量之大;它虽说宪法中明确规定人人平等,但在其本国还是黑人受压迫。这不就是其人文的缺陷么?

只有把人文和科技注入生活,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丰富多彩,这就是赋予生活活力的两股灵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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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有趣的法律类灯谜集锦

全文共 3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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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有趣法律灯谜集锦,欢迎阅读。

《离骚》言志 (法律名词一) 原诉

常作反省 (法律名词一) 检察长

可有上海产帽子? (秋千格)(法律名词一) 审问

安全帽的作用 (法律名词一) 保险额

判决书的内容 (四字法律名词一) 数罪并罚

不能随意接受诉讼 (法律名词一) 控告

请木匠上门做八仙桌 (法律术语一) 入室作案

看清后再提意见 (法律名词一) 审问

不受礼 (四字法律名词一) 没收财产

久久不能决断 (法律称谓一) 审判长

圆滑 (罪名一) 轮奸

我在边疆站岗值班 (四字法律词一) 正当防卫

喋喋不休 (法律称谓一) 议长

追捕逃犯 (法律名词一) 执行员

点子一起出(法律名词一) 共谋

哎呀、我完啦 (法律名词一) 自尽

当代楷模 (法律名词一) 时效

存款有息 (法律名词一) 财产

鬻官 (法律名词一) 财产权

面向农村 (古代刑罚一) 弃市

垫 (法律名词一) 执行地

大约在冬季 (法律名词一) 冻结

当讲不当讲 (法律名词一) 应诉、免诉

白话 (四字法律名词一) 诉的要素

“此乃天亡我也,非战之罪” (法律名词一) 败诉

异口同声 (虾须格)(法律名词一) 供词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 (法律名词一) 定金

贾母要宝玉成亲 (婚姻法名词一) 宗教婚

计划生育是国策 (四字法律名词一) 法定人数

索贿 (四字法律名词一) 要物行为

不用还钱 (卷帘格)(法律名词一) 退休金

颗粒无收 (法律名词一) 绝产

八小时以外 (法律名词一) 罢工

洞房花烛夜 (法律名词一) 晚婚

竞走我要争第一 (法律名词二) 行为、自首

绝唱 (法律名词一) 调停

流生 (法律名词一) 动产

讲台 (法律名词一) 议案

独掌朝纲 (法律名词一) 绝对权

七嘴八舌 (法律名词一) 混合诉

领导带头从严要求 (卷帘格)(法律名词一) 自治权

合理化建议的报酬 (经济法名词) 提成费

负责生产 (法律名词一) 管制

合算方式 (法律名词一) 统计法

共谋 (法律名词一) 合同法

服装统一加工 (四字法律名词一) 集体制裁

冒牌兵 (古代刑罚一) 充军

剃头店 (秋千格)(法律名词一) 处理

接着看 (法律名词一) 承认

吃了嘴短,拿了手软 (四字法律名词一) 受要约人

谍报工具 (法制称谓一) 特使

步调一致 (四字法律名词一) 履行合同

不开介绍信 (四字法律名词一) 拒绝作证

青年参考 (法律名词一) 报复

暗中草就 (法律名词一) 背书

缠得要命 (刑罚一) 绞死

花开并蒂 (法律名词一) 株连

毫无戒备 (法律名词一) 消防

撤军 (法律名词一) 征收

不听话 (法律名词一 ) 抗诉

行话 (法律名词一) 议程

话讲重了 (法律名词一) 复议

结党营私 (法律名词一) 派生权

我要剃头 (法律名词二) 自首、受理

毛手毛脚出差错 (法律名词一) 过失

消灭赤字 (法律名词一) 赦免

桃李压枝弯 (四字法律名词一) 结果加重

离间 (法律名词一) 分居

寻常百姓家 (法律名词一) 民庭

太平方 (法制机构一) 安全部

导游 (法律名词一) 引渡

一家之长 (法律名词一) 所有权

你我都要进口的(法律用语一) 囹圄

倒打一耙 (法律名词一) 反拷

布衾多年冷似铁 (法律名词一) 被害人

不得贸然登门 (法律用语二) 入室要约

辞职不干 (法律用语二) 推事

干部渎职受制裁 (法律俗称一) 判官

成衣 (法律名词一) 裁定

一错再错 (法律名词一) 连续犯

泅 (法律名词一) 水牢

严以律己 (卷帘格)(法律名词一) 自治法

洞房贺词 (卷帘格)(三字法律名词一) 中表婚

立正 (法律名词一) 反坐

读书做官论 (法律名词一) 知识产权

不能接受 (法律名词一) 没收

引经据典 (法律名词一) 书证

多亏你的提醒啊 (法律名词一) 谢觉哉

男子汉宣言 (法律名词一) 公告

不讲卫生 (罪名一) 贪污

文件泄密 (法制称谓二) 秘书、被告人

顶撞 (法律名词一) 首犯

不在一起 (法律名词一) 处分

一再得罪 (法律名词一) 连续犯

恋爱双方、了如指掌 (法律名词一) 知情人

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法律名词一) 第三人

禁止体罚学生 (调尾格)(法律名词二) 律师、徒刑

人人都是评论家 (法律名词一) 合议庭

一手拿香,一手拿枪 (法律名词一) 假释

祥林嫂抗婚 (法律名词一) 自首、案犯

不辞而别 (秋千格)(罪名一) 走私

排队等咨询 (法律名词一) 候审

卧姿种种 (法律名词一) 伏法

戮尸 (法律名词一) 死后伤

慢慢开刀 (法律名词一) 缓刑

八戒 (国际法一) 空间法

动手术的时候 (法律名词一) 刑期

倩 (法律名词一) 成年人

离异 (法律名词一) 合同

非你不娶、非你不嫁 (法律名词一) 婚约

抛却糟糠觅新欢 (法律名词一) 重婚

俯首甘为孺子牛 (法律名词一) 当事人

语 (秋千格)(法律名词一) 自诉

生意做到了巴黎 (法律名词一) 商法

哑 (法律名词二) 口供、首恶

管道 (法律名词一) 控诉

时不再来 (法律名词一) 过失

家法用何处 (法律名词一) 执行庭

得罪群众就是得罪上帝 (法律名词二) 共犯、主犯

服刑期间添新罪 (法律名词一) 在押犯

慢得要命 (法律名词一) 死缓

连打 (法律名词一) 附加刑

货币回笼 (法律名词一) 汇票

李世民再三质问 (古代法典) 唐六典

诂 (经济法名词一) 国际结算

不走水路 (法律名词一) 干涉

行草隶篆楷魏、样样都会 (现代法律一) 六法全书

明人不说暗话 (法律名词一) 坦白

打击点 (古代机构一) 刑部

安生 (法律名词一) 不动产

笑赴黄泉 (法律名词一) 安乐死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法律名词一) 谋害

疲劳症 (法律名词一) 累犯

逆子不听父命 (四字法律名词一) 抗拒从严

话说回来 (秋千格)(法律名词一) 反诉

回头再说 (法律名词一) 反诉

擒贼先擒王 (法律名词三) 逮捕、盗窃、首犯

不能多占寝室 (法律名词一) 限制居住

商会 (法律名词一) 集中营

站长 (国际法名词一) 永久中立

剃头学徒 (法律称谓一) 助理员

公园漫步无禁忌 (四字法律名词一) 游行自由

军纪约束 (法律名词一) 律师

住房都一样 (四字法律名词一) 居间合同

国破家亡、君臣百姓流离失所 (法律名词二) 苦主、难民

战争物资 (法律名词一) 征用

文学生涯 (法制名词一) 章程

干活为的是养家糊口 (四字法律名词一) 劳动卫生

船老大安全教育 (法制名词一) 规划

航道疏竣方案 (法制名词一) 流通法

接头 (四字法律名词一) 继承开始

商品搭配 (四字法律名词一) 买卖婚姻

田亩制度 (法律名词一) 土地法

围棋胜负已定 (四字法律名词一) 终局裁决

干部罢免 (法律新词汇一) 官倒

竞走前三名有奖 (四字法律名词一) 先行给付

回访故土 (法律名词一) 行为地

偷袭计划 (国际法名词一) 冲突法

内心险恶 (法律名词一) 中毒

查户口 (卷帘格)(法律名词一) 第一审

演讲姿势 (法律名词一) 诉状

此翁话似不错、其实是弄虚作假(法律名词一)伪证

势 (法律名词一) 执行力

似曾相识,但又叫不出来 (法律称谓一) 无记名

工作一直带头 (法制称谓一) 总领事

干了一辈子 (法制名词一) 终身制

守卫边疆 (法制名词一) 环境保护

货币流通 (法律名词一) 传票

不能虚报岁数 (法制名词一) 年休假

阴私被发觉 (四字法律名词一) 秘密警察

老头摆棋摊 (法制机构一) 公安局

反对大男子主义 (法律名词二) 夫权、要约

暂且让他去吧(卷帘格)(法律名词一) 自由权

讲讲勿算数、立字为凭(卷帘格)(法律名词一) 议定书

发型鉴赏 (法律名词一) 审理

出纳员 (法律名词一) 发票人

债 (法律名词一) 负责人

人人接连得罪 (法律名词一) 从犯

序言 (法律名词一) 起诉

图书装订技术 (法律名词一) 成本法

传话者 (法律名词一) 代表人

不停地打毛衣 (法律名词一) 连结

口角 (法学名词 一) 国际争端

音乐会入场券 (法制名词一) 唱票

二胡演奏家 (法制名词一) 居间调解

没有一个是老实的 (法制名词一) 通奸

颠道人 (法律名词一) 反诉

综合商场 (法制名词一) 集中营

纵火犯 (法律名词一) 作案点

转告 (法律名词一) 反诉

人格侵害 (法制名词一) 囚犯

充当鼓手 (法律名词一) 敲诈

买路钱 (法律名词一) 行贿

乐谱分析 (法律名词一) 调解

无官也有好处 (四字法律名词一) 不当得利

领海 (法律名词一) 引渡

孙文 (法律名词一) 著作权

集体领导 (法律名词一) 合同管理

门卫 (司法机关) 看守所

不辞而别德行恶劣 (卷帘格)(法律名词一)毒品走私

把东西拾回桌上 (司法用语一) 捉拿归案

补贴之前各有所得 (法律名词一) 贿赂

生子当如孙仲谋 (法律名词一) 肖像权

巴黎方面守口如瓶 (卷帘格,法律名词一)保密法

虽然我们已内心相爱 (法律名词一) 知情不报

不可告人 (法律名词一) 自诉

苗儿迟迟不见长 (法律名词二) 前科、死缓

据以东西 (法律名词一) 物证

天庭 (法制名词一) 高院

内庭 (法制名词一) 中院

终了曲 (法律用语一) 调停

试问住宅可坚固 (法制名词二) 审讯室、牢房

老公是老虎,老婆是武松(婚姻法名词一)一夫一妻制

真的放不开 (法律名词一) 假释

跑错了 (法律名词一) 逃犯

抢时间 (法律用语一) 劫机

设计室 (法律名词一) 法庭

本是千里姻缘,终却铸成大错 (法律名词一) 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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