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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那个吹》大结局(优秀20篇)

《思美人》作为梁振华第一部古装题材的小说作品,创作历经五年,倾无量心血完成,以期为通俗文学市场带来故事、文学、文化与历史相互交织的一场阅读盛宴。屈原作为中国传统士人的精神图腾,以他为主人公进行创作并不容易。如何既破除人们传统意识中对于屈原教科书式的印象,赋予他鲜活、生动的血肉灵魂,又能保留传统文化与历史中的精华,重现兰草少年与翩翩君子浊世独清、九死未悔,悲歌唱尽千古一人的壮烈,对于创作者是一种极大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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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欢乐颂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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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是阿耐写的小说,共有三季,讲述了各自携带往事和憧憬的五位女性先后住进欢乐颂小区22楼,彼此间发生的交集和一波三折的故事。以下是小编带来小说欢乐颂结局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安迪顿足,“以暴制暴只会恶性循环。你别以为今天你占优势,你不会永远占优势。”

曲筱绡拿棍指向谢滨,“安迪你不知道那小人吃饭前怎么威胁我,等我回家说给你听,你再评理。你别拦我,我不会让那小人猖狂。谢滨,你有种走出一步,别树荫下躲着。”

关雎尔原本将希望完全寄托在安迪身上,听到这儿,全身抖得糠筛似的,不断地念:“樊姐,樊姐,想想办法啊。”

曹律师在后面有意无意地道:“冲进内场应该不会有人拦,比说话劝和更直接有效。”

却是邱莹莹听在心里,叫一声“啊,我去”,便试图冲进去拦在曲筱绡与谢滨中间,好在她醉得脚步蹒跚,被樊胜美一把抓回来。樊胜美急迫之下,只得打足中气,冲曲筱绡喊话,“小曲,我们22楼的事,都放到22楼解决好不好?我们回家说,只有我们22楼的女孩和家属,我们大家替你评理。如果小谢对不起你,我们扔掉高跟鞋帮你抓住小谢让你揍。好不好?撄”

邱莹莹使不上劲,只能嘴巴出力,“对,曲曲,如果你委屈,我大熊抱等着你。”

“跟你们无关。谢滨,你走出来,有种走出一步,别做缩头乌龟。偿”

樊胜美见曲筱绡没太反抗,忙又紧张地强打笑脸,尽量柔和地道:“曲曲,我们都会用你帮我们时使的菜刀,我们还学会在屁股上雕乌龟。只要你有委屈,我们22楼全压上替你拼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是的,曲曲,我们是好朋友。”邱莹莹使劲捧哏。

“曲曲,家里事家里解决,我们回22楼说话吧。曲曲,曲曲……”樊胜美动之以情,邱莹莹使劲配以“曲曲”,弄得樊胜美后来也觉得直接喊曲曲比说什么话都亲切方便。

“嗷,叫魂啊,烦死了,嗷……”曲筱绡最烦腻死人的以情感人,烦得都不理会谢滨还没走出一步,就双手举棍,尖叫着劈过去。

可谢滨是个会得实战的人,他背靠大树以免偷袭,头顶树荫遮蔽灯光,曲筱绡这一棍子下去,先哗哗打在树叶树枝上,虽是响动了得,却也消解了一大半力气,及至劈上谢滨肩头,已是强弩之末。而那一棍又顺着肩膀擦着手臂下去,更是很难伤到毫毛。谢滨试图躲避后还手,可树枝树叶将棍子的来路硬是扭转了一个大角度,他没躲过,肩上生生挨上一棍。但一挨之下却是惊讶了,并不怎么疼。他一时没留意到是树叶树枝替他挡了冲击,以为曲筱绡手下留情,只是虚张声势挣个场面好看。见曲筱绡一棍下来人也往前踉跄,便下意识伸手抓住球棍稳住曲筱绡。曲筱绡的朋友们本来长声喝彩,一见形势逆转,纷纷围了上来,瞬时围得铁桶似的。

曲筱绡心里则是清楚,可她试图抽回球棍,却被谢滨牢牢握住。她的力气哪是谢滨的对手。她正试图弃棍重来,却分明听见耳边谢滨道歉,“对不起,我误伤你家。”

“误伤?说得轻巧……”曲筱绡还没说完,赵医生就过来,将曲筱绡拖开几步。

谢滨趁机道:“具体安迪会跟你解释,我们刚才已经谈了很多。我为过去的暴躁道歉。”

赵医生听见了一愣,立刻大声道:“既然你有这个态度,小曲,我们见好就收。曲家严重损失已经造成,可即使要了你的命也无法弥补损失,我们是理性的人,我们愤怒,所求的无非是你一个态度,你现在认错就行。行了,大家都看到了,请一起做个证。我们散了吧。小曲,我们请朋友们吃夜宵。22楼的朋友,我们未来有时间。”

曲筱绡根本就不想息事宁人,但她被赵医生抱住,无法动弹,只得对谢滨怒目而视。见此,包奕凡也拉安迪过去,包奕凡抱住谢滨,将人拉出包围圈。一边伸手挡开曲筱绡的朋友。“小曲,你请你朋友们别伤到安迪,孕妇,伤不起。小曲。”

曲筱绡郁闷得肝疼,可碍于安迪那大肚子,只能狂躁地尖叫一声:“算了,今晚放过他。你们去找个地方吃夜宵,我立刻赶去。谁都别结账,我来。”说完,她就猛踢赵医生脚跟出气,赵医生痛倒是不痛,但是被曲筱绡踢得抱不住人又站立不稳,索性将曲筱绡抡来抡去地玩儿,曲筱绡哭笑不得,一口咬在赵医生脖子上。赵医生笑道:“咬浅一点是静脉,咬断有救。咬深了是动脉,立刻玩完。曲女侠嘴下留情。”曲筱绡狠狠咬了会儿,“哼,就给你留个牙印,让你明天见不得人。谁让你放走他,你放开我,别看我朋友都走了,我还在。”这一回,赵医生放开了她。

而曲筱绡的朋友们离去前,还是过来对谢滨推推搡搡了几下。包奕凡护着谢滨,但也擒住谢滨的手脚,总算没再加剧冲突。可他们站的地方正是樊胜美他们一窝人面前,一窝人的眼睛都看着谢滨,谢滨无地自容。如此窝囊,令他仿佛回到小时候,那时候是人小无能为力,而现在……他仿佛已经看到众女眼中的怜悯,尤其是关雎尔的。

可樊胜美断然一声爆喝:“小谢真好汉!”

包奕凡立刻醒悟,改抱为搂,亲热地道:“兄弟真功夫,好涵养。佩服,佩服。就是嘛,当着大伙儿面让女孩子一马,递个面子,还不是为了女朋友。兄弟以后一定也是跟我一样,对老婆二十四孝。”

谢滨憋着一肚子话没法说,身后又有安迪开心地道:“小谢,真为你开心,不容易欸。我熬到回国才慢慢学会退一步开阔天空,肯吃一点亏。这滋味不好受,回家千万找个娱乐散散心。我刚才真怕你们斗起来。”

谢滨无奈,只得违心地道:“是小曲没用力,她那一棍子打下来跟痒痒挠似的轻。”

安迪笑道:“小曲这小坏蛋大原则倒是从不会错,道理还是讲的,只是经常歪理太多,让人头痛。”

曲筱绡闻言赶过来暴跳,“我是让树枝挡了,让树枝挡了,让树枝挡了,啊啊……”

赵医生赶来搂住曲筱绡道:“我早知道你肯定这么说,可不得不揭穿你一下……”

“对,像你这种从小混江湖,往人屁股雕乌龟手起刀落的,出招讲的是快恨准,我们知道你拿捏得好分寸啦。”包奕凡笑嘻嘻地补充,可他还没说完,脚面就挨了曲筱绡一脚,只得鬼哭狼嚎地跳开揉脚,可始终不离谢滨太远,与谢滨有一搭没一搭说话。

樊胜美一肚子的笑话,可就是不敢对曲筱绡说,怕遭反噬。还是安迪笑道:“瞧,这一脚就是标准的快恨准。”

于是樊胜美扭头对谢滨道:“你们两个搭档得珠联璧合,反应神速,要不是你们解释,我们都还不知道你们私下做了手脚,暗度了陈仓。真让人欣慰。”

谢滨此时才弄清楚,曲筱绡那一棍不是对他手下留情,而应该真是被树叶挡住。然而事情就那么阴差阳错了。而周围诸人又何尝不知,但大家充满好意,有些是为了他,有些是为了曲筱绡,都拼了命地将错就错,一错再错,反而死死坐实了他们两个互谅互让,大有天朝外交风范。谢滨忍下一个又一个的声明,可忍不住看向曲筱绡,曲筱绡也怒容满面地看他,两人在昏暗的路灯光里对视得火花四射。然而曲筱绡也知道现下再无法扑腾起来,她一怒之下,转身对赵医生老拳伺候,此人正是始作俑者,枕边人最坏事。当然,她打到赵医生身上雨点般的拳头,才是真正做了手脚的花拳。邱莹莹笑得大呼小叫,觉得他们2203自己人打自己人,她看得特痛快。

安迪由衷地笑着,对樊胜美道:“都挺好的。”

樊胜美偷偷冲关雎尔努嘴。安迪才发现一声不吭的关雎尔。安迪忙向包奕凡比画,包奕凡领悟过来,一瘸一拐地跳到谢滨身边,笑道:“兄弟,男人是不是主动点儿?女朋友真不要了?”

谢滨却正看向安迪,见安迪脸上挂着坦荡真纯的笑容,在捏喝醉的邱莹莹的鼻子,他也不禁微微一咧嘴,似乎是笑。他对包奕凡道:“呵呵,没脸见人。”

“无论如何,得有个交代。对了,我找时间会跟你原单位打个招呼。以前误会,多有得罪。”

“呵呵,不用了。请帮我谢谢安迪开解。她现在的快乐心情对我是最大的说服力,希望我有一天也能。”

“她今天非常高兴,你也开解了她。你也别妄自菲薄,你已经走出最关键一步,就冲你今天有实力拼个你死我活的境况下肯吐血忍让,你已经学会放下。你会有那一天的。但有句心里话,说出来供你一哂:机关或者大机构的工作环境无法张扬人性,未必对你有利。”

谢滨一愣,看着如此真诚的富二代滑头商人包奕凡久久无语。

关雎尔等打架结束,便一言不发,挂在樊胜美身边低头看鞋子。但她怎能不关注周围的一举一动,耳朵里听到的声音,地上穿插的合影,在在扰乱她的心神。可那条她熟悉的影子,始终没往她这边挪动。

反而曲筱绡揍完了赵医生,跳过来严肃地问安迪:“谢滨说他已经跟你解释了?他到底怎么解释,他有没有说怎么威胁我?”

安迪不愿撒谎,只得道:“你自己去问他。”

“擦,早知他骗我,骗我解散弟兄们。有数了。大奸雄,能屈能伸哈,刘备。臭安迪你别揪我头发。”可安迪揪她一小撮头发的效果很好,直接就阻止了曲筱绡一怒之下再袭谢滨的冲动,她狠狠看了谢滨一眼,但一鼓作气,再鼓而衰,现在已经不再是痛扁谢滨的好时机了。她一张怒脸刷地印到傻笑的邱莹莹面前,本想吓邱莹莹,不料邱莹莹反而哈哈大笑,觉得好玩,曲筱绡心里好生没意思。

安迪道:“我们回去了吧?安排一下车位,我们车只能坐两个人。曹律师,得辛苦你了。”

曹律师立刻道:“正等你捉差。樊小姐和关小姐都我送吧。谢兄也一起走吗?”

赵医生笑道:“咱小破车,任务最重,载新娘子。”

谢滨却道:“我不顺路,自己打个车。小关,回头见。”谢滨说完,便与在场男人们握别,撩起长腿走了。

谢滨才转身,关雎尔便趴在樊胜美肩头,泣不成声。安迪看见,走过来伸手搭上关雎尔的肩头,不知说什么才好,与樊胜美一起扶起关雎尔。她另一只手还拖着曲筱绡,但曲筱绡翻个白眼,和身挂到安迪手臂上,显得她才是跟安迪更亲密。

包奕凡招呼大家去停车场,樊胜美和安迪辛苦地拖起三位妹妹,挤挤挨挨地先走了。后面,赵医生扶起已打瞌睡的应勤,与包奕凡一起架着应勤走。包奕凡跟赵医生道:“我本来反对安迪结婚后还住22楼,房子不够大。”

赵医生笑道:“我本来以为曲曲安心扎根22楼是权宜之计,骗了她爸妈就搬走。”

两人越过应勤的头顶相视一笑,包奕凡忍不住笑道:“不知道她们几个以后怎么发落那个岳西。”

“连曲曲都同化了,个把岳西更不在话下。”

曹律师插嘴:“做22楼的家属似乎也很不错。”

赵、包都笑,“贿赂我们。”

曲筱绡走到一半,听口袋里手机提示短信,摸出来一看,竟是谢滨来的。她看着内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刚与大学老师通话,谈成一份新工作,不久我将随远洋货轮出海。我去看大海。”曲筱绡将手机翻来翻去,忽然意识到,这是朋友夺来交给她的关雎尔的手机,她连忙击鼓传花似的将手机传给安迪。

安迪已经听到曲筱绡大声读短信,还没反应过来呢,手机已经到手。她将手机转交关雎尔,看着关雎尔的眼泪洒满手机屏。樊胜美与安迪对视叹息。只有曲筱绡抬头朝夜空微笑,她无忧矣。

然而他们都没停一下脚步,他们穿过马路,拐过大楼,继续向前走着。路灯像魔术师的手,将他们的影子一会儿拉长,一会儿压扁。但再高明的魔术师都无法将五个人的身影分开,五个人的身影连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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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鬼吹灯》最后的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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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1] 是一部中国大陆的网络小说,作者为天下霸唱,主要内容是盗墓寻宝,是一部极为经典的悬疑盗墓小说,这部小说也迅速成为了图书销售排行榜的榜首。之后作者继续创作第二部,内容涉及陈瞎子和鹧鸪哨之盗墓往事。

《鬼吹灯之精绝古城》原著小说结局中,最后去精绝古城的8个人活了4个,郝爱国为了救大家被黑蛇缠绕全身,牺牲了。

盗了地仙村,毁了封师古的尸体,救了全人类。。。最后,摘摸金符。s雪莉杨回美国,胡八一害羞,没跟着去。

内容简介

鬼吹灯是一个系列形式的文字冒险故事,以一本家传的秘书残卷为引。小说中作者首创历史上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人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

有谚为证:

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

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

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

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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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芈月传小说:芈月儿子嬴稷的结局

全文共 1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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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近期的剧情中,芈月传中芈月儿子嬴稷的结局备受网友关心,在处处充满危险的秦宫,芈月传中芈月儿子嬴稷的结局是什么呢?据悉,芈月传中芈月的儿子嬴稷就是秦昭襄王,赢稷在位时间非常长,逝世的时候年近八十。

秦昭王赢稷继承皇位初期,年纪比较小,朝中之事都由其母亲和国舅魏冉掌管。后期随着年龄慢慢增长,听从范雎的建议慢慢收复了母亲与魏冉手中的大权。赢稷正式执政之后,不管是在政治方面,还是军事方面,他的业绩都不逊色于其母亲。他善于用人,任用范雎和白起等良将,为秦国的进一步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历史上的赢稷是一位非常好的皇帝,那么在即将播出的一部新剧《芈月传》当中,赢稷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呢?《芈月传》主要是围绕赢稷母亲芈月展开故事情节的,此剧中赢稷是陪伴芈月生命中最长的一个人物。他与母亲感情非常深厚,不管是年轻时在燕国当人质,还是幼时在宫中,都有芈月相伴。

《芈月传》中赢稷对后来母亲嫁给义渠王有诸多意见,当中主要原因还是由于他想得到母亲全部的爱。后来义渠王死后,赢稷非常高兴,以为母亲能够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但没想到的是,母亲芈月却把全部精力放在了她与义渠王的两个儿子身上。赢稷做了一辈子的孝子,但在最后却第一次违抗了母亲的旨意,保全了自己的利益。他的这个举动使其对母亲有了一些愧疚之意,芈月死后,赢稷为她建造大型陵墓入葬。

嬴稷介绍

赢稷就是历史上的秦昭襄王,秦惠文王的儿子,秦武王的同父异母弟弟。赢稷一生可以说是一个传奇的故事,他年轻的时候一直在燕国当人质。在燕国吃了很多苦,受了蛮多罪,但是一生当中却处处都有贵人相助。后来秦武王突然离世,秦武王没有儿子,只能由兄弟继承皇位。赢稷最终与其弟弟争夺皇位胜出称帝。

赢稷是历史上秦朝的一位好皇帝,他继承皇位之后,秦国继续发展扩张,国力进一步强大。他的贡献特别是在长平之战,长平之战的胜利为秦朝统一大业打下了基石。他善于用人,处事果断,有勇有谋,为国家和百姓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虽然说年轻的时候,朝中都是由母亲宣太后与魏冉当政,但是他心胸宽广从不记恨,与母亲的感情一直很好。

赢稷的母亲名叫芈月,赢稷继承皇位之后,其母芈月封为宣太后。芈月是秦惠文王的一个妃子,后来赢稷继承皇位由于年纪尚浅,她以太后之位代理执政。芈月执政期间为秦国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当时秦国西部渠国是一个很大的隐患,后来芈月施计一举消灭了渠国。

芈月是楚国人,从小受其父亲楚威王的宠爱,后来楚威王突然逝世,她的地位也一落千丈。她的母亲被王后赶出了宫,她和弟弟两人在宫中相依为命,当时可以说是吃尽了苦头。后来又随姐姐芈姝一起嫁入秦国,其姐就是后来的秦王后,而她只是秦惠文王的一个嫔妃。芈月从小聪慧过人,但早期却也吃尽了苦头,一直到后来儿子赢稷继承皇位之后才得以翻身。

芈月传嬴稷结局

电视剧《芈月传》是一部古装剧,主要讲的是秦昭王赢稷母亲一生经历。秦昭王母亲名叫芈月,小的时候是楚威王最疼爱的女儿。但是后来其父楚威王不幸逝世,她的命运也随着进入了危机。当时后宫由楚威王后掌管,芈月母亲被逐出宫,剩下她与弟弟在宫中相依为命。

芈月后来随着其姐芈姝一起陪嫁到秦国,芈姝在秦国得到秦惠文王的宠爱,被封为了王后,而芈月只是一个嫔妃。

芈月初到秦国本与姐姐芈姝相处还算融洽,后来芈月生下儿子赢稷后,芈姝渐渐对她实行打压。芈月从小就天资聪明,对国家朝政之事很有自己的见解,后来被秦惠文王赏识。但是秦惠文王突然暴死,芈月也随着儿子赢稷被派到燕国当人质。秦惠文王死后,由王后芈姝之子赢荡继承皇位,后称秦武王。

秦武王生性勇猛,平时特别好斗,上位没有多久在一次比赛当中不幸意外受伤身亡。当时赢荡年纪尚小,膝下没有留下皇子,只能在秦武王的兄弟当中选取即位。芈月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她机智过人,抓住了时机与惠文王后芈姝争夺皇位。惠文后当时还有一个儿子名叫赢壮,她想赢壮继承哥哥的皇位,芈月则一心想让自己的另一个儿子赢市上位。

当时赵国渐渐强大,赵武灵王从自己的利益着想,准备扶持身处异国的赢稷为秦王。后来拥兵逼迫秦国,威胁秦国必须新立赢稷为王。后来经过一番搏斗,赵武灵王胜利,赢稷登上了秦国的皇位。对于芈月来说,不管是赢市还是赢稷继承皇位都是她的亲生儿子。赢稷登上皇位之后,芈月随即被封为了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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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寻秦记怎么结局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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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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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白夜行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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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门口有圣诞老人发送卡片,店内持续播放着改编为古典曲风的圣诞歌曲。圣诞节、年底再加上开业优惠等因素交互作用,店内挤得水泄不通。放眼望去,来客几乎都是年轻女子,笹垣想,真像是成群昆虫围绕着花朵。

筱冢雪穗经营的“RY”大阪一店今天盛大开业。这里和东京的店面不同,“RY”占了整栋大楼,卖场里不仅有服装,还有饰品、包与鞋子的专卖楼层。笸垣不懂,但据说店内全是高档名牌。社会上各处正饱受泡沫经济破灭之苦,这里却采取反其道而行的营销手法。

一楼通往二楼的扶梯旁有个喝咖啡的空间,顾客可在此休息片刻。一个小时前,笹垣便坐在靠边的桌旁俯瞰一楼。天黑后客流丝毫未见减少。他也排了很久的队才得以进入,现在入口依然大排长龙。生怕遭店员白眼,笹垣点了第二杯咖啡。

和他隔桌相对而坐的是一对年轻人。在旁人看来,应该是一对年轻夫妻和其中一位的父亲。年轻男子小声对他说:“还是没有现身。”

“嗯。”笹垣微微点头,眼睛仍望着楼下。

这对年轻人都是大阪警察本部的警官,男方还是搜查一科的垣看看钟,营业时间即将结束。“现在还不知道。”他喃喃自语。

他们在这里等的自然是桐原亮司。一旦发现他,便要立刻捉拿。现阶段尚无法逮捕,但必须先将他拘押。已从警察岗位退休的笸垣对他了解至深,来此协助办案,这是搜查一科科长古贺安排的。

桐原涉嫌谋杀。

当笹垣在筱冢家看到仙人掌盆栽里的玻璃碎片,一个念头便从他脑猴闪过,那便是松浦勇寿时的打扮。有好几个人供称“他经常戴着绿色镜片的雷朋太阳镜”。

笹垣托古贺调查玻璃碎片。他的直觉是正确的,那的确是雷朋的镜片,而且上面残留的一小块指纹,也与从松浦房间采得的本人指纹极为近似,一致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八。

盆栽里为何会有松浦的太阳镜碎片?依照推测,应该是仙人掌原主人唐泽礼子将土放进花盆时,镜片便已混在土中。那么,那些土又来自何方?如果不是购买园艺专用土壤,采用自家庭院的土当是最合理的推测。

但要采掘唐泽家的庭院需要搜查证♀靠如此薄弱的证据,实在难以判断应否作出如此大胆的决定。最后,搜查一科科长古贺毅然同意。目前唐泽家无人居住虽是一大因素,但笹垣解释为古贺相信退休老警察的执著。

搜索于昨日进行。唐泽家庭院最靠墙葱裸露的土壤。搜查老手几乎毫不犹豫地从彼处动手挖掘。

开挖约两个小时后,发现了一具白骨。尸身上衣物全无,已死亡七八年。大阪府警已寻求科学搜查研究所协助确认死者身份。方法有好几种,至少要证明是否为松浦勇应该不难。

笹垣确信死者便是松浦,因为他得知白骨的右手小指上戴着一只白金戒指。松浦手上戴着那只戒指的模样,回想起来如在昨日。

而且尸体右手上还握有另一项证据——化为白骨的手指上缠着几根人类毛发,推测应是打斗之际,从对方头上扯断。

问题是能否判断那是桐原亮司的头发。一般情况下,可依毛发的颜色、光泽、软硬、粗细、髓质指数、黑色素颗粒的分布状态、血型等要素辨识毛发的所有人。但这次发现的毛发掉落于多年前,能得出何种程度的判断尚不得而知,但古贺对此早已作好准备。

“要是真的不行,就拜托科学警察研究所。”他这么说。

古贺打算进行DNA鉴定。用DNA的排列异同进行身份辨识的方法,近一两年已在几起案件中用。警察厅计划在未来四年内将此系统导入全国各级警政部门,但目前仍由科学警察研究所独家包办。

笹垣不得不承认时代变了。当铺命案已过去十九年,岁月让一切都变了样,连办案手法也不例外。但关键在于找出桐原亮司。如果无法逮捕他,空有证据也毫无意义。

笹垣提议对筱冢雪穗展开监视,因为虾虎鱼就在枪虾身边。他至今仍如此坚信。

“雪穗精品店开业当天,桐原一定会现身。在大阪开店对他们两人有特殊意义,再说,雪穗在东京也有店要照顾,不能炒大阪,他们一定不会错过开业之日。”笹垣向古贺极流张。

古贺认同了这位退休警察的意见。今天从开店起,便由好几组调查人员轮番上阵,且不时更换地点,持续监视“RY”垣一早便与调查人员同行,约一个小时前,他还待在对面的咖啡馆。但桐原完全没有现身的迹象,他便来到店里。

“桐原现在还用秋吉雄一这个名字吗?”年轻警察低声问道。

“不知道,可能已经改了。”回话后,笹垣想着不相关的另一件事——秋吉雄一这个假名。他一直觉得这个名字似曾相识,终于在不久前弄清了原委。

这个名字是他从少年时代的菊池文彦口中听说的。菊池文彦因强暴案方怀疑,是桐原亮司的证词还他清白。但是,当初为什么他会遭到怀疑呢?

因为有人向警方报告,现场遗落的钥匙圈为菊池文彦所有。菊池说,那个“叛徒”就叫秋吉雄一。

桐原为什么选这个名字作为假名?个中原因恐怕只有问他本人才知道,但笹垣自有看法。

桐原多半自知自己的生存建立在背叛一切的基础上,他才带着几分自虐的想法,自称秋吉雄一。但事到如今,这些都不重要了。

桐原陷害菊池的理由,笹垣可说有全盘解开的把握。菊池手中的那张照片对桐原极为不利。据说照片里拍到桐原弥生子与松浦勇幽会的情景。若菊池将照片拿给警方,会造成什么影响?调查可能因此重新展开。桐原担心失去命案当天的不在场证明,既然弥生子与松浦泌私会,那么桐原便是一人独处。从客观的角度考虑,警方不可能怀疑当时还是小学生的他,但他仍希望隐瞒此事。

昨晚和桐原弥生子碰面后,笹垣更加相信自己的推理。那天,桐原亮司独自待在二楼,但他并非一直待在那里。在那片住宅密集的区域,正如小偷能轻易由二楼入内行窃一般,要从二楼外出实在不难。亮司自屋顶攀缘而下,又循原路返回。

其间他做了什么?

店内开始播放营业即将结束的广播,人潮随即改变了流向。

“看来是不行了。”男警察说,女警也带着抑郁的表情环顾四周。

警方拟定的步骤,是若未发现桐原亮司,今日便要侦讯筱冢雪穗。但笸垣反对这么做,他不认为雪穗会透露任何有助于案情大白的信息。她必定会露出足以骗过任何人的惊讶表情,说:“我娘家院子里发现白骨?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怎么回事?”她这么搪塞,警方怎么办?七年前松浦遇害时正值新年,唐泽礼子应邀前往雪穗家,这一点已得到高宫诚的证明。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雪穗与桐原间有所关联。

“笹垣先生,你看……”女警悄悄指了指。

往那个方向一看,笹垣不禁瞪大了眼睛。雪穗正缓步在店里走动,她穿着一袭纯白套装,脸上露出堪称完美的微笑。那已超越了美貌,是她身上的光芒,瞬间吸引了四周的客人和店员的目光。有人在经过后还回头观望,有人看着她窃窃私语,还有人憧憬地望着她。

“真是女王。”年轻警察低声说。

然而,在笹垣眼里,女王般的雪穗却和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身影叠在一起:在那间老旧公寓遇到的她,那个对一切无所依恃、不肯打开心扉的女孩。9ib.t

“如果能早点知道那件事……”昨晚他向弥生子说的那句话又在他脑中回响。

弥生子是在五年前向他提起那件事的,当时她醉得相当厉害。正因如此,才会毫不隐瞒。

“现在我才敢说,我老公那方面根本就不行。其实,他本来不是那样,是后来慢慢变了。他不碰女人,却去碰那些……要怎么说?走偏锋。那叫恋童癖是不是?对小女孩有兴趣。还去向有门路的人买了一大堆那类怪照片。那些照片?他一死,我马上就处理掉了,这还用说吗?”

她接下来的话更令笹垣惊愕。

“有一次,松浦跟我说过一件很奇怪的事。他说,老板好像在买小女孩。我问他买小女孩是什么意思,他告诉我,就是出钱叫年龄很小的小女孩跟他上床。我吓了一跳,说竟然有那种店。松浦笑我,说老板娘以前分明是那一行出身的,却什么都不知道,这年头,父母都靠卖女儿来过日子了。”

听到这些,笹垣脑猴刮起了一阵风暴,一切思绪都混乱了。但在风暴过后,过去漆黑一片的东西,如今如拨云见日般清晰可见。

弥生子还没有说完:“不久,我老公开始做些莫名其妙的事。跑去问认识的律师,要领养别人的孩子当养女要办哪些手续?当我拿这件事质问他,他就大发脾气,说跟我无关。这样还不够,还说要跟我离婚。我想,那时他的脑袋大概就有问题了。”

笹垣认为,这是关键所在。

桐原洋介经常前往西本母女的公寓,目的并不在于西本文代,他看上的是西本雪穗。想必他曾多次买过她的身体,那老公寓里的房间便是用来进行这种丑恶交易的地方。

这时,笹垣理所当然产生了一个疑问:嫖客是否只有桐原洋介一人?

死于车祸的寺崎忠夫又如何?专案组将他视为西本文代的情人,但没人能够断定寺崎没有与桐原洋介相同的癖好。

遗憾的是如今这些都无法证明了。即使当时尚另有嫖客,也已无从追查。

能够确定的只有桐原洋介。

桐原洋介的一百万元,果真是向西本文代提出的交易金额,但那笔钱不是要她当情妇,而是领养她女儿的代价。想必是在数度买春后,他希望将她女儿据为己有。

洋介离开后,文代独自在公园荡秋千。她心里有什么样的思绪在摇摆呢?

洋介和文代谈完后,便前往图书馆,迎接俘获了自己的心的美少女。

接下来的经过,笹垣能够在脑猴清楚地复原:桐原洋介带着女孩进入那栋大楼。女孩曾经抵抗吗?笹垣推测可能没有。洋介一定是这样对她说的:我已经付了一百万给你妈妈……

连要想象在那个尘埃遍布的房间里发生了什么都令人厌恶。然而,如果有人看到那副光景又当如何?

笹垣不相信亮司当时是在通风管中玩耍,从自家二楼离开的他应是走向图书馆。他可能经常这样和雪穗碰面,向她展示自己拿手的剪纸。唯有那家图书馆,才是他们两颗幼小心灵的休憩之所。

但那天,亮司却在图书馆旁看到了奇异的景象:父亲和雪穗走在一起。他尾随他们进了那栋大楼。他们在里面做什么?男孩感觉到一股无法形容的不安。要窥伺他们只有一个办法,他不假思索地爬进通风管。于是,他可能看到了最不堪的一幕。

那一瞬间,在男孩心中,父亲只是一头丑恶的野兽。他的肉体一定被悲伤与憎恶支配了。至今,笹垣仍记得桐原洋介所受的伤,那也是男孩心头的伤。

杀了父亲后,亮司让雪穗先行逃走。在门后堆放砖块,应该是小孩子绞尽脑汁想出来的做法,希望借此多少延迟命案被发现的时间。随后,他再度钻进通风管。一想到他是迸何种心情在通风管中爬行,笹垣心如刀割。

事后,他们两人如何协调约定不得而知垣推测,多半没有协调约定这回事,他们只是想保护自己的灵魂。结果,雪穗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亮司则至今仍在黑暗的通风管中徘徊。

亮司杀松浦的直接动机,应该是因为松浦握有他的不在场证明的秘密。松浦或许是在机缘巧合下发现亮司可能犯下弑父之罪,他极可能向亮司暗示此事,要挟他参与那次仿冒游戏软件的行动。

但笹垣认为亮司杀松浦还有一个动机。因为没人能够断定桐原洋介的恋童癖不是肇始于弥生子的红杏出墙。在那个二楼的密室中,亮司必然被迫无数次见识母亲与松浦间的丑态。都是那个男人害我的父母发了狂——他如此认定毫不为奇。

“笹垣先生,我们走吧。”

警察的招呼声让笹垣回过神来,四下一看,咖啡馆里已没有其他客人了。没有出现……

心里感到一阵失落。笸垣觉得,如果今天没有在这里找到桐原,恐怕就再也抓不到他了,但总不能赖在这里不走。走吧,他无奈地支撑起沉重的身躯。

走出咖啡馆,三人一同搭上扶梯。客人三三两两离去。店员们似乎为开业第一天的优惠活动圆满落幕而心满意足。在店面发卡片的圣诞老人正搭乘上行的扶梯,他看来也带着一身愉快的疲惫。

下了扶梯,笹垣扫视店内一周,不见雪穗的踪影,此时她怕已开始计算今天的营业额了吧。

“辛苦了。”走出店门前,男警察悄声说。

“哪里。”笹垣说着,微微点头。以后就只能交给他们了,交给年轻的一辈。

笹垣和其他客人一起离开商店。假扮情侣的警察迅速离开,走向在其他地点监视的同事。也许接下来他们便要去找雪穗问话。w?b?nt

笹垣拉拢外套,迈开脚步。走在他前面的是一对母女,她们似乎也刚从“RY”出来。

“收到一个很棒的礼物,回去要给爸爸看哦。”母亲对孩子说道。

“好。”点头回答的是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她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正轻飘飘地晃动。一瞬间,笹垣圆睁双眼。

女孩拿着一张红色的纸,剪成一只漂亮的麋鹿轮廓。

“这个……这从哪里来?”笹垣从身后抓住小女孩的手。

母亲露出恐惧的神情,想保护自己的女儿。“有、有什么事?”

小女孩似乎随时会放声大哭,路过的行人无不侧目。

“啊!对不起。请问……这是哪里来的?”笹垣指着小女孩手里的剪纸。

“哪里来的……送的。”

“哪里送的?”

“店里。”

“店里谁送的?”

“圣诞老公公。”小女孩回答。

笹垣立刻转身,不顾因寒气而疼痛的膝盖,全力狂奔。

店门已经开始关闭,警察们还在附近没有离开。他们看到笹垣的模样,都变了脸色。“怎么?”其中一人问道。

“圣诞老人!”笹垣大喊,“就是他!”

警察们立刻醒悟,强行打开正要关上的玻璃门,闯入店内,无视阻止他们的店员,踩着停止运作的扶梯往上冲。

笹垣原本准备跟在他们身后冲进去,但脑子里随即冒出一个念头。他拐进建筑物旁的小巷。

真蠢!我真是太蠢了!我追踪他多少年了?他不总是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守护雪穗吗?

绕到建筑物后面,笹垣看到一道装设了铁质扶手的楼梯,上方有一扇门。他爬上楼梯,打开门。

眼前站着一个男子,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对方似乎也因为突然有人出现而大吃一惊。

这真是一段奇异的时间,笹垣立刻明白眼前这人就是桐原亮司。但他纹丝不动,也没出声,大脑的一角在冷静地判断:这家伙也在想我是谁。

然而,这段时间大概连一秒钟都不到。那人一个转身,朝反方向疾奔。

“站住!”笹垣紧迫不舍。

穿过走廊就是卖场。警察们的身影出现了,桐原在陈列着箱包的货架间全力冲刺。“就是他!”笹垣大喊。

警察们一齐上前追赶。这里是二楼,桐原正跑向业已停止的扶梯,笹垣相信他已无法脱身。

但桐原并没有跑上扶梯,而是停下脚步,毫不迟疑地翻身跳往一楼。

耳边传来店员的尖叫,巨大的声响接踵而至,好像撞坏了什么东西。警察们沿扶梯飞奔而下。

笹垣也到达扶梯。心脏快吃不消了,他按着疼痛的胸口,缓缓下楼。

巨大的圣诞树已倒下,旁边就是桐原亮司。他整个人呈大字形,一动不动。

有一名警察靠近,想拉他起来,但随即停止动作,回头望向笹垣。

“怎么了?”笹垣问。对方没有回答垣走近,想让桐原的脸部朝上。这时,尖叫声再度响起。

有东西扎在桐原胸口,由于鲜血涌出难以辨识,但笹垣一看便知。那是桐原视若珍宝的剪刀,那把改变他人生的剪刀!

“快送医院!”有人喊道,奔跑的脚步声再度传来垣明白这些都是徒劳,他早已看惯尸体了。

忽觉周围有人,笹垣抬起头来。雪穗就站在身边,如雪般白皙的脸庞正俯向桐原。

“这人……是谁?”笹垣看着她的眼睛。

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她冰冷地回答:“我不知道⊥用临时工都由店长全权负责。”

话音未落,一个年轻女子便从旁出现。她脸色铁青,用微弱的声音说:“我是店长滨本。”

警察们开始采取行动。有人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有人准备对店长展开侦讯,还有人搭着笹垣的肩,请他离开尸体。

笹垣脚步蹒跚地走出警察的圈子。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犹如白色的幽灵。

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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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夏至未至》结局

全文共 1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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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漫步在浅川长满香樟的街道上,我都会回忆起十年前的浅川。那个时候我刚刚高一,还是一个怀着理想和憧憬的花季少女,而现在,却已为人妻。应该很快就会为人母吧。

每天晚上,青田都会和我一起出去散步,那些共黄昏的暮色,竟然和十年前一模一样。很多时候,我都怀疑浅川是一片世外桃源,在外面的世界天翻地覆的时候,这里,无论十年,还是一百年,永远都是覆盖着香樟阴影的夏天。

炎热的温度,充足的阳光。

手上的戒指也已经成了一枚小巧而精致的白金婚戒。当初那个青田帮我打的白银戒指,已经和他的那只一起被我们放在了盒子里,将来有一天,留给我们的儿子,或者女儿,告诉他们,他们的父母当初就是这样找到的幸福。

有时候在早上醒来的阳光里,我都恍惚地想,这十年来发生过的故事,真的发生过吗?

我都很少会回忆起段桥了。

只有在孤独的黄昏,或者季节变化的时候,看着那些二群一群飞过去 大雁,我会依稀地记起段桥的容貌。大眼睛,挺拔的鼻梁,还有嘴角边两个酒窝。他们说有酒窝的男生都很会甜言密语,可是,我都已经不记得段桥对我说过哪些好听的话了。

时光像水一样轻易覆盖住我们的人生。

唯一记得的关于段桥的记忆,是那个关于天使的故事。记得自己曾经对段桥说过,我以为青田是自己生命中的天使,都会我成熟,都会我爱。可是没想到,我生命里真正的天使,是段桥。

他匆忙地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出现在便利店的收银台后面,出现我美好的人生。他教会我真正的爱情,教会我美好的人生。教会我永远不要因为来自一个小城市就放弃自己,哪怕是乡下的小孩,也可以成为最好的建筑师。

这些段桥对我说过的话,我还依稀地记得。

记忆里关于他的片段,还有他出生在永宁那个地方,是个靠近大海的小镇,从小就可以看到大海,却没有看过雪,在北京看到第一场大雪的时候,还被同学耻笑。而现在,他应该在天国了吧。他当初对我解释他的故乡的时候,说是"永远宁静"的意思,那么,白云之上的天国,是不是另外一个永宁呢?

只是没有来得及和你一起去看海,这是我一辈子最大的遗憾了。

现在我已经能够平淡地忆起你了,我也已经能够用不伤心的语气来说起你了,我也已经能够不流下眼泪地说出已经去天国了,我也已经可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想起你了。

只是偶尔的,你调皮的脸和你的酒窝还会在记忆里突然地出没,就像生前的你喜欢突然从后面用手紧紧地将我抱紧。

只是偶尔的,在人群拥挤的街头或者公车上,我会突然有点怀念你用双手帮我圈出的安静的世界。

只是偶尔的,我会看着一些年轻的便利店男生微微地有些走神。

你说,时间真的是最伟大的治愈师。

那些曾经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伤痛,那些以为永远无法消失的伤口,都会在时间的手掌里,慢慢地得到抚平。

你曾经说过:"在我爱着你的时候,你看到黑夜,也像白昼一样明亮。因为我是燃烧着整个生命,在爱你。"

你留给我很多让我感动的事情,才会让我在剩下的生命里,觉得世界重新变得可爱。

有时候也会看到浅川一中的孩子骑着单车从山坡上,冲下来。那一瞬间我都会忆起曾经年轻的我们,立夏,我和你也是那样骑着车从山顶的学校大门一直冲到山脚下的。

立夏,有时候我都在怀疑,你是真实地存在过,还是仅仅就是出现在我的幻想世界里的一个女孩子?你把我带进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七七,傅小司,陆之昂,这些像是传说一样的人物真的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吗?有时候我都在问自己。那天走在街上,看到巨大的电子屏幕出现的七七的脸,我都不敢对青田说,你看,这个是我曾经的好朋友哦。立夏,你知道吗,七七现在已经不是最佳新人了,而是最佳女歌手。好替她高兴啊。

立夏,你还记得那些高中岁月里的事情吗?有一些事情,我到现在,还是可以清晰地回忆起来。那个时候,如果不是你,我的整个高中时代,到现在,就不会让我如此的难忘。那些下着大雨的夜里,正是因为你的等候,我在路上才会不再害怕。前方有人在等候着自己的时候,自己就会变得勇敢。那个时候我很爱牵着你的手朝前奔跑。现在,一想起牵着你的手,我就会觉得自己瞬间回到少女时代,我还是那个少不更事的叛逆女孩,心里有无数美好的憧憬,哪怕是我现在已为人妻。

只是,现在的你,又在哪儿呢?

听别人说过,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可是,我这个当初的坏女孩都已经回到浅川开始安静地生活,而你呢,还留在什么地方呢?

很多的时候,当我在路边等着,当我从便利店提着大袋的东西出来,当我没事的时候在浅川一中的香樟下发呆,我都会恍惚地觉得你就在我的附近,没有离开过。

你一直都在。

从来没有离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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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盗墓笔记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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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盗墓笔记》由中国友谊、时代文艺、上海文化于2007年-2011年陆续出版发行,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捌:大结局(上、下)》于2011年12月19日上市,至此《盗墓笔记》系列完结,共出版实体书九本。《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以下是小编整理盗墓笔记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我们继续前进,在这个雪谷中寻找出路,最后发现了一个被雪掩埋隐藏起来的可以攀爬的地方。我用登山镐子把雪刮掉,一点一点地在岩石上寻找落脚点,蹬着往上爬,晚上就在岩壁上靠着休息。直到第二天中午,我们才爬上了三十米高的悬崖。

我们继续艰难地前行。我跟着闷油瓶走,到了黄昏,我们行走的距离可能不超过二十公里,但是我们却在四周发现了融雪的痕迹。闷油瓶用耳朵听着,一点一点地摸着,终于找到了那条被雪掩埋的缝隙。

天黑之后,气温降得比想象的低很多,我们进了缝隙之中,来到了当时我们休息的那个温泉,在里面生火取暖,烧了一些汤水。

我没有什么胃口,也没有吃什么东西,但闷油瓶似乎根本不想吃什么东西。在缝隙口休息了一段时间,我们继续往里走,这个时候我已经很明白,闷油瓶要去什么地方了。他要去青铜门那里。那个地方,完全颠覆了我的人生观,我真的,完全不想再看到那个地方一眼。

但是,显然闷油瓶的目的地,就是那里。从这个缝隙,一路往里,很快就会到达那个地方,不需要再绕过整个云顶天宫了。

我想着那些人面鸟,不知道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当晚我就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闷油瓶,来到了那个青铜门之前,闷油瓶和我说再见,然后就进去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门口,我一回头,无数的人面鸟看向我,把我惊醒了。醒了之后,就看到闷油瓶没有睡觉,而是在整理自己所有的东西。

我问他干什么,他道:”我在看,哪些东西是你可以使用的,我都留给你。你回去的路上,可能会用得着。”

”那你呢?”我吃惊地道。

”在这里,就算我是一个初生的婴儿都没有关系,我已经离我的目的地很近了。”他道,”你不需要再进去,里面太危险了。”

我惊讶地看到,闷油瓶竟然从他的包裹里,拿出了两只鬼玉玺,他掂量了一下,将其中一只交给了我。

”既然你到了这里,我想你应该知道一些事情,”他道,”你带着这只鬼玉玺回去,我只需要一只就够了。”

”这另一只你是从哪儿拿到的?”

”霍老太太给我的。”闷油瓶道,”在你们不知道的时候。”

”这东西是用来干什么的?”我直奔主题,我已经没兴趣知道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闷油瓶道:”开门。”

我接过鬼玉玺,他就道:”你带着这个东西,来到青铜门前,门就会打开。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可以带着这个东西,打开那道青铜门。你可能还会在里面看到我。”

”那门后面到底是什么地方?”我问闷油瓶,”你为什么要进去?”

”我无法告诉你那是一个什么地方。”闷油瓶道,”我只能告诉你一个约定。在很多年之前,我带着一个秘密找到了当年你们所谓的老九门。在张家的祖训中,一直以留存为最大的目标。张家的整个发展过程,都是希望在任何的乱世中,张家可以留存下来,从而保留住张家古楼的群葬。从我得到的消息来看,只有族长才能知道一个巨大的秘密,张家从最开始就获得了这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运行,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我们只知道有这个秘密本身,秘密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这个节点现在已经到来了。在张家最后留存的希望破灭之后,我找到了当时的老九门,希望借老九门的力量帮助张家,共同承担这项义务,使得这个秘密不要被发现,但是老九门中,没有一个人履行诺言。

“我要守护的这个秘密的核心,就在这扇青铜门后面。守护这个秘密需要时间,我会进入青铜门之后十年,等待下一个接替者。”

”为什么说他们没有人履行诺言呢?”

”因为之前的近一百年时间里,所有守护这个秘密的人,都是张家的人,张家的力量由此被削弱。在我们之前的诺言里,老九门中的人必须轮流去守护这个秘密。”

”他们没有一个人去?”

闷油瓶点头:”我已经是张家最后的张起灵,以后所有的日子,都必须由我来守护。不过,既然你来了这里,我还是和你说,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

”等等。”我消化了一下,就问道,”你是说,老九门是要轮流的。你们张家已经轮了好几辈子?”

闷油瓶点头,我就问他:”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按照承诺,老九门到现在,应该是轮到谁?”

”你。”闷油瓶说道。

我?我愣了一下:”你是说,原本应该是我进到这个青铜门后面去待上十年时间?”

闷油瓶点头,我刚想说你说清楚,闷油瓶忽然伸手,在我的脖子后面按了一下,我一下就失去了知觉。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闷油瓶,我醒来之后,除了他留给我的鬼玉玺,他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

我疯了一般地去找他,往缝隙的深处挤,发现那里竟然没有任何道路。之前我们出来的道路,竟然是封闭的。

我想起当时闷油瓶在里面爬行的时候,在我面前消失了一下,难道当时他启动了什么,才有了我们后来的道路?

我在那个地方待了三天,直到暴风雪慢慢平息下来了,我才彻底绝望。

一路无话。

最后我回到了杭州。我行走在西湖边上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回想之前经历的一切,想到了每一个人的结局,忽然觉得好累好累。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回到了自己的铺子,恍如回到了当年,什么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

我原来以为我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剩下一些什么,没有想到,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来。

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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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

全文共 2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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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青蛇》,是李碧华著的小说。李碧华的《青蛇》以离经叛道、天马行空、颠覆传统的笔法,大胆演绎了史册传奇的荒唐真相。同名电影由著名导演徐克执导,张曼玉、吴兴国、王祖贤主演。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青蛇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不搭话。也不迫究了。从今后我要她只有我!

那清悠轻忽的钟声又传来,如缘份,在呜咽。我又再把身子辗转。

“妹妹——”

“哈丁’

“很久很久之前,你们是否相爱?”

“是!”素贞肯定道。

我呢?奇怪,我已不再跟他了。曾经有一天,他在我身边,在我身上,曼妙的接触,他的手在来回扫荡,我几乎相信,我也是爱过他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但原来已是最后。幸好我把他杀了,放他没机会遇上另一个新欢。他一生便只得两个女人。此刻这两个女人又再绞缠在一起。——我们是彼此的新欢。直到地老天荒。

但我有一个刻骨铭心的秘密,即使喝醉了也坚决不肯透露的,那是一个名字,叫做“法海”。我甚至不敢记得。

没有男人的生活,不是一样过得好吗?

我俩再也不肯对人类用清了。

那么委屈,可耻!不若安分做蛇上算。

从此素贞不看一切的伞,一切的扇,一切的瓜皮小艇,一切的男人……

感情一贫如洗。

我把自己的故事写下来,一笔一笔地写,如一刀一刀地刻,企图把故事写死了,日后在民间重生。

仲春。

阳气日盛一日,桃花绽红,鸟鸣调嫩,天地阴阳之气接触频仍,激荡中闪电特多,雷声乍响,又届“惊蛰”。

夜间,下过一场江南春雨后,星星月月,雾气索维,白堤上间中高举莲花灯,凄迷倒影在湖上。天还有点料峭。

渐近西冷心社,夜半无人私语时。

只听:

“小错,你放心,我在存钱。过一阵就可以买缝衣机、电冰箱,要不可先买电风扇。而且下个月我大表哥二表哥来,他们会给我捎来一台录音机,双喇叭的,和刘德华跟黎明的盒带。在香港是最红的了,你一定要听他们的歌。小价你嫁给我好不好?……”

西湖上的情侣,两个人两辆自行车,并驾齐驱的,选了一处柳荫深深,便在起誓。

“我一生一世,都待你好,请放心。”

良辰美景来何天。

忽地一阵凉风掠过,像一只手在发间轻扫。冷不提防,又下起雨来。

不大,但很密,轻飘而流曳,踏着碎步,款款过来。

“啊”

小小的惊呼声,不情不愿地受打扰,情侣们还未及把心底的话争先说尽,便又要踩着自行车离去,好觅个清静安全地带。幽幽的路上,也有拌嘴声。女的骂:

“叫你不要来啦,洗过澡,在弄口见面不好?又要踩来断桥。待会雨下大了,回去不又是一身湿透?”

“你弟弟偷听嘛!”男的委屈。

“‘明天不要上班,哦?死拉活批地来了,怪到我弟头上去。”

“你怎么这样蛮不讲理?”

“谁要讲理?你不是要谈情?谈个屁!”

二人僵持着,男的生气了,不肯上前议和。女的馨发一抖,自踩车回去。

素贞看不过:

“哎,浪费了这么美丽的晚上,诀别拌嘴了,快点和好吧/

我笑:

“与你何干呢?”

雨,无缘无故地大起来。

断桥附近的小亭,忽来了个避雨的男人。因雨实在太猛了,迷迷漆漆,隐隐约约,他只得暂进一阵才上路。

他拎着一把黑伞。一般老百姓总是用那种黑伞的。

——但他不是一般老百姓。

他是一个美少年。眉目清朗、纯朴、虔诚。穿着一件浅蓝色条子的上衣,捧着一大叠英语会话课本,和好些书刊杂志。为了维护他手中的文化,革命后嫩弱的文化,他才一心一德,静待雨过。

素贞不安定。嘿,一有男人在,她就木安定了!

“小青,”她说,“你看我这一身装扮多落伍,如今的女子已不作兴盘警扎辫子了。老土!”

“姊姊你又干什么来着?”

她赶忙地适应潮流。

一旅身,烫了发,额角起了几个美人钩。改穿一条宽脚牛仔裤。脚上换了丝袜,是那种三个骨肉色尼龙丝袜。高底凉鞋。上衣五彩缤纷,间有荧光色,在腰间以T恤衫下摆结了个蝴蝶结。手指上戴了指环,银的,粗的。耳环也是一般式样。脸上化好妆,涂上口红。虽然是雨天,上衣口袋中也带了个太阳眼镜——并没有把商标贴纸撕下来。

“你看我时髦吗?好看吗?”

还背了个冒充名牌的小皮包。

“姊姊,”我骇然,“你又要——”

“小青,生命太长了,无事可做,难道坐以待毙?”

“不,你忘了你受过的教训?”

“小青,我约他迪斯科跳舞去。你忙你的吧。再见,拜拜!”

“你的教训——”

她的心又去了。留也留不住。

这一回,真的,依据她受过的“教训”,她要独来独往,自生自灭。她根本并不热衷招呼我同行,免致分了一杯羹,重蹈覆辙。

遥遥见她过桥往小亭去。

低语,传情,雷题电闪般的恋爱,她又搭上这个男人。

他把伞撑起,护她上路。一切自伞开始,她不需要任何穿针引线的中间人了。——也许她此刻的身份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张小泉,杭州三百多年来的名牌。它的剪刀镶钢均匀、对口锋利、磨工精细、开合和顺、锁钉牢固、刻花新颖、式样美观、经久耐用。——不过,这么优秀的剪刀,剪不断世间孽债情丝。

那男子是谁?

他是谁?

何以她一见到他,心如轮转千百转?

啊,我明白了。——

如果那个是许仙的轮回,则她生生世世都欠他!

是他吗?是他吗?

我禁止自己心猿意马。

横竖素贞看中了,就让她上吧。

我要集中精神,好好写那发生在我五百多岁,时维南宋孝宗淳熙年间的故事。这已经足够我忙碌了。

我还打算把我的稿子,投寄到香港最出名的《东方日报>去。听说那报章的读者最多,我希望有最多的人了解我呢。

稿子给登出来了,多好。还可以得到稿费。不要白不要。

我在信末这样写:“编辑先生,稿费请支港币或美元。否则,折成外汇券也罢。我的住址是:中国,浙江、杭州、西湖、断桥底。小青收便可。”

万一收不到稿费也就算了,银子于我而言不是难题。我那么孜孜不倦地写自传,主要并非在稿费,只因为寂寞。

因为寂寞,不免诸多回忆。

——然而,回忆有什么好处呢?在回忆之际,不若制造下一次的回忆吧。

呀,我的心也去了。

淡烟急雨中,蓝衣少年,撑开一把伞——

还等什么呢?

我要赶上前。我依旧是素贞的妹妹,同是张小泉剪刀厂的女工。

我决定借了他的伞,着他明日前来取回。解放路、延安路、体育场路、湖滨路、环湖路……随便一条柏油马路的一家。

我一拧身子,袅袅地袅袅地追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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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诸天万界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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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嗔非常清楚,这一次的献祭,绝对能够整个下界带来灭顶之灾。

两大霸主虽然在下界已经沉寂漫长的岁月,但将自己的根本魂魄献祭给天宇,所造成的威力有多大,可想而知。

所以他觉得,许道颜这一击,根本无效。

哪怕他能够看出其中的不凡。

在许道颜的体内。

苍卫所布下来的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真空碑,虚空碑全部催动。

融入到众生之剑当中,来自苍卫的血脉,遥远的地方,似乎有一对眼眸张开,将它的力量加持在其中。

“破碎天宇。”

众生之剑,横击天宇通道,真空碑,虚空碑,结合苍卫献祭大阵,在这一刻,全面爆发。

所有的力量攻伐,都需要天地通道来承载。

许道颜自然深知这一次攻伐威力之恐怖。

所以他并不打算硬撼这一次的大术。

而是施展自己所领略出来的术法,破碎天宇,攻伐天宇通道。

众目睽睽之下,天宇通道被撕裂,真空碑与虚空碑同时融入到一片通道当中,引出千上万个通道。

一处处混沌的漩涡,疯狂吞吐,失去了通往永恒神庭的通道,这一击攻伐,直接分流到诸多个空间去。

来自天贪的自我献祭,攻伐,全部都被引流到其他的通道当中。

看到这一幕,天贪的意念,发出不甘的怒吼:“许道颜!”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献祭的攻伐,彻底失败了。

来自天贪一部分的献祭力量攻伐,强强攻伐在众生之剑上。

承载了几次,众生之剑破碎,炸成劫灰。

与此同时,破碎天宇的大术也被波及得更广泛,几乎将天贪的攻伐引流到千万道空间,使得芸芸众生躲过一劫。

天嗔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这种术法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如同一来,短时间内,天宇与下界的通道被断绝。

至少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恢复过来了。

“天贪,天痴,迟早有一点我会拿着许道颜跟侠尊的人头来祭奠你们的。”天嗔看着下界一片混沌,通道被破碎。

成千上万的通道,让他根本看不清永恒神庭接下来发生什么事。

许道颜大口咳血,众生之剑,是他一生的积淀。

所得的一切,全部都炼入其中。

不管怎么样,能够保住永恒神庭最后的这些生灵,也算是值得。

他的脸色苍白,受到的反噬,让许道颜心神摇曳,本源近乎都快要枯竭,是因为破碎天宇这一大术的攻伐太可怕了。

整个永恒神庭的星空,处处狼藉。

永恒神庭彻底渡过这一次危难。

天蛮族则是开始逃散,毫无疑问,这一次的侵略,注定失败。

永恒神庭一部分精锐,联合荒宇族的人,进行追杀。

一部分留下来固守。

到处都漂流这残碎的尸骨,这一战太过惨烈了。

许道颜用自己的月眼阳眸查探,看到依据尸体,她脸上是一张面具,已经破碎,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庞,怪女,她也陨落了。

相柳念奴,与自己的关系不错,她的身躯出现两个巨大的血洞,死不瞑目,魂魄消融……

天光子被腰斩,然而他的魂魄也被斩碎。

六指剑圣,北斗,天元,万帝,孔雀天子,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这一场与天蛮族的对抗,或是在天痴的献祭重被波及,陨落了。

怀旭他连续死了八次,在第九次他没有死,但似乎已经耗尽一切力量,但依旧直挺挺站在星空之中,在他体内有诸多暗伤,只怕很久之后才能够养得过来。

断的元魔骨剑断裂,初代石图也破碎了,他一身是血,目光已经有些呆滞。

昔日的诸天万圣,如今活下来的只有八百人。

苏惊圣站在星空中,沉默不语。

刑天氏一脉,死伤惨重,这一次他们都是站在最前线。

许天行断掉一臂,吴冕深受重创,许寒食头颅被斩,也幸好华言雪即使救治,才避免伤亡,但也伤及魂魄,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够养过来。

偌大的青樽楼,如今也变得很残破,紫林浑身淌血,来自青樽楼所有老一辈存在,尽数陨落。

紫王军府彻底消失了,老紫王燃烧尽自己最后的一滴血。

紫流离带着紫萧活了下来。

狻猊小兽关键时刻,带着石蛮躲过一劫。

田甜在中央皇朝之中,治理一方,也幸存下来。

白燕儿率领古龙族一脉,大战星空,眼下损失惨重,所剩之人不过千人。

聂沛儿于星空中,击杀上千名永恒境的存在,留下赫赫威名,然而她身上却也有诸多暗伤。

朱清凝战死星空,烧死诸多天蛮族人。

星葵带着星辰族,坐镇中央皇朝,承载诸多天蛮族的攻伐,立下巨大的战功。

大羿流寒近乎力竭,手已经握不住弓了,虽然踏入了半步永恒的境界,但是能够战到这一步,没有人俄可以想象。

永恒神庭的星空,一片狼藉。

各族,各大势力都拼尽全力,每个人都想活下来。

他们凭借着自身的努力幸存。

然而眼下,还有诸多黎民百姓生存在水深火热之中。

所有的天意陨落,失去了秩序,没有人来执掌,天地大道规则紊乱,自然有诸多灾劫降临。

尤其那些消亡的天意,残存的力量自主形成的土地,无时不刻都在变化当中。

红豆早就看到这一幕,她此刻正在全力救助这些黎民百姓。

在浩瀚的星空当中,她牵引着各大诸天所化的土地,将它们逐渐聚拢在这一起。

这些天意都在被斩杀之前,尽可能的保护那些无辜的生灵。

轩辕,苏若邪,鸿蒙帝君等一批人,都在帮忙执掌每一片土地的秩序,避免更多的黎民百姓伤亡。

红豆以自身为中心,体内的天宇毁灭树根茎,讲这些诸天土地贯连在一起,并且将自身力量融入其中。

“红豆,你要化为天意?”许道颜神色复杂。

“是啊,不然呢?如果我不怎么做,这些生灵就会死,我们做了那么多,不就是为了让他们活着吗?”红豆的身体,被一团团华芒所包裹,她的力量非常的强大,足以包容每一片土地上的力量。

因为她与许道颜已经结为道侣,而许道颜曾经汲取诸多天意的本源力量,只见红豆力量所波及之处,风调雨顺,天灾消散。

在这一片星空中,又有一处全新的天地孕育而生。

在这天地的中央,有一株来自天宇的古树,扎根其中,守护无数众生。

距离与天宇霸主那一战,不知道过去多少岁月。

这一处诸天,地域广泛,非常强大。

每一片地域,都有他们先祖所留下来的意志传承。

红豆所演化出来的世界,她保留着众多天意所留下来的一切,让天地众生去体会其中造化。

这些年来,天宇通道逐渐被修复。

侠尊带着许道颜的承诺,带着圣阳昊帝的魂魄以及陨落幽眼回到天宇当中。

许天行觉得亏欠吴冕太多,两人前往更遥远的星空,不理会世事。

许寒食接掌中央皇朝,并且融入自己诸多的想法。

小天师与素问经过当日一战,受创严重,隐居在这一片天地的一域,曾经多宝天所在的地方,很少出世。

华言雪行走天下,将自身医者仁心开枝散叶。

吴小白成为墨家至尊,掌器宗之主,代侠宗之主。

元宝则是成为玄宗之主,并且与这一片天地有异常紧密的交织,能够在第一时间知道天地灾劫,他贯连自然奇局。

孙灵与石云两人成婚,许道颜前往祝贺……

不知道多少岁月就这样过去,无数年来,有无数人飞升天宇。

人来人往。

石蛮与狻猊小兽云游天下,很多人都知道,她心里有一个人,喜欢了很久很久。

直到有一天,在星空中有一处墓冢里面,有一座碑文,在上面写着她心里的许多话儿,却没办法对他说,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了,他会为难的。

青樽楼不复存在,紫林乃是曾经紫氏皇族所留下来的祖血,但她却独守一方。

早些年,吴小白与元宝没少去劝嫁,但却都是劈头盖脸被骂回来。

苏惊圣当上刑天氏的主宰,天宇战臂完全恢复。

聂沛儿行走天地之间,黑暗之中,默默守护着,斩杀一切对此地窥视的敌人。

这一片全新的世界,叫南国天。

天意叫红豆。

在这一片天地的中心。

这里没有几个人能够接近,乃是天地本源之所在。

但是有一个传说,南国里面有一个守护者,如果没有他。

就没有南国的存在,他叫许道颜,伴随着岁月的迁徙,能够见到的他越来越少。

有一株天宇古树。

古树旁边有个人,他在这里度过多少岁月,已经数不清了。

繁华似锦,叶落归根,从古树后有一名女子,身着黑衣,眸如黑莲,她坐在其身旁看着他,盈盈一笑:“你真的不打算离开吗?天宇可是有不少人在等着你。”

“在这里陪你挺好的。”他的眼眸,一如太阳,一如月亮,流转阴阳,天地五行汇聚,看向异常遥远的地方,那个地方叫过去:“记得当年我对你说过,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就陪你,看星辰生灭,天地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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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纳妾记2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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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纳妾记2》是一部历史架空类小说,作者是沐轶。该小说主要讲述了法医杨秋池为了寻找转世投胎的柳若冰,穿越两百多年,来到灾荒战乱的明朝末年,颠倒明末乾坤,重聚上一世的妻妾。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的纳妾记2小说结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纳妾记2小说结局

杨秋池让宋晴更换衣服,宋晴不明所以。杨秋池把宋晴带出城外,原来他不愿宋晴遭谋反之罪而送命,要私放宋晴。宋晴不走,说这样会连累杨秋池,她情愿领罪。杨秋池不容分说,硬是把宋晴抛下,径自离去。因杨秋池私自放走朝廷重犯宋晴,宋知府等人正急的焦头烂额,杨秋池却提议去唱歌,杨秋池把所有人叫到自己家的院子里唱歌,他把21世纪的歌唱给大家听,宋芸儿听得入迷,而杨秋池的歌是唱给柳若冰的,柳若冰躲在屋檐上听得泪流满面。

一时醉酒,杨秋池拽住龙子胥,拿出上次从屠老四家搜出来的猩红色亵衣探讨一番。杨秋池感叹上面绣了一首词,像一个深闺的怨妇正在等待着远方郎君的归来,龙子胥拿着红色亵衣很不自在。杨秋池故意逗龙子胥,要给龙子胥叫几个姑娘来快活快活,结果龙子胥脸色骤变,夺门而出。清晨,消息传来,宋晴已经向官府投案自首,现在被关押在应天府。杨秋池闻言,痛心不已,她知道宋晴是宁愿死也不想让自己遭受私放之罪。

入夜,龙子胥独自来到郝家,悄悄进了郝倩的房间,开启了一个机关。杨秋池发现龙子胥也不见了,在他房间里发现了郝倩的一幅画,画上所提的诗句与在屠老四家里发现的那件亵衣上的诗句一般无二,杨秋池似有所悟。杨秋池唤来安迪杨,让他嗅了龙子胥的衣物,安迪杨随即跑开,杨秋池和宋芸儿等人跟上,在安迪杨的带领下来到郝家,进了郝倩的房间,安迪杨在机关处的书柜前躁动不已,杨秋池发现了书柜上的机关,他开启机关,一条暗道出现,杨秋池等人随即进入。

杨秋池等人果然发现了郝倩!此时的郝倩正裸着身,手持皮鞭鞭挞拴着链子的邓有禄,在玩SM。龙子胥在一旁极力劝郝倩离开,郝倩却丝毫不理睬龙子胥。郝倩一边玩一边朝龙子胥得意的冷笑着,密室里显露出一种淫邪怪异的气氛。大家都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有杨秋池一人泰然自若,赞叹郝倩真是先进。

杨秋池发现郝倩用的皮鞭跟之前在铁匠铺的皮鞭一模一样,回想起当日龙子胥为何一见皮鞭很是不安。郝倩一见杨秋池等人,怒斥龙子胥引他们进来。杨秋池开门见山,质问郝倩,可莹是否是郝倩指使屠老四杀的?接着屠老四被郝倩叫人杀了灭口!然而郝倩对杨秋池的这些指控压根就不承认。

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全新,是与上一部没有直接联系的新故事。

这一次,法医杨秋池为了寻找转世投胎的柳若冰,穿越两百多年,来到灾荒战乱的明朝末年。

人逢乱世,他本无意争霸,却身不由己,本想靠法医知识推理侦破赚钱,娶妻纳妾,可 华夏大地,已无一块宁土,只能投笔从戎,为心上人征战沙场。

且看小小法医如何颠倒明末乾坤,重聚上一世的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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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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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绝古城、黑色的扎格拉玛神山、女王的棺椁、尸香魔芋、先知与先圣的墓穴,连同古代那些不为人知的无数秘密,还有郝爱国、叶亦心、楚健、萨帝鹏,都永远埋在了黄沙的深处。陈教授也从毯子中探出脑袋,看着天空傻笑,Shirley杨过去把陈教授头上的沙子抚去。安力满跪在地上祈祷,感谢胡大的仁慈。胖子把所有的行囊翻开找水,最后一无所获,冲我一摊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我也无奈地摇了摇头,光顾着逃命,根本没想起来水的事,而且早在七天前就越过了安全返回点,现在想回去,谈何容易。去往兹独暗河的通道也被彻底埋住了,凭我们这么几个人不可能挖开,一滴水也没有,在沙漠中恐怕坚持不了一天,喝咸沙窝子水和骆驼血也不是办法,一想到活活渴死在沙漠中的惨状,便觉得还不如在鬼洞中死了来得痛快。

在沙漠中没有水,就像活人被抽干了血,众人都是一筹莫展,坐在原地发呆。忽听安力满“嗷”的一声大叫:“胡大的使者!”只见离我们不远的沙坡上,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我以为是又渴又饿,眼睛花了,赶紧揉了揉眼睛仔细去看。原来是我们先前到西夜城之前见到过的那峰白骆驼,它正悠闲地在沙丘上散步,慢慢朝西方走去。

安力满老汉激动无比,话都说不利索了,白骆驼出现在受诅咒的黑沙漠,这说明古老的诅咒已经消失了,胡大又收回了这片沙漠,跟着胡大的使者,一定可以找到水。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上次还说进沙漠的旅人见到白骆驼,便会一路平安吉祥,现在又说什么沙漠中的诅咒消失了,不过此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跟着白骆驼也许真能找到水。

当下赶紧把群驼整队,跟在白骆驼的后边。那峰高大的白骆驼,在烈日下走得不紧不慢,直走了三四个小时,转过一道长长的沙梁,果然出现了一处极小的水洼。水洼四周长着一些沙棘,水不算清澈,可能含有少量矿物质,动物可以直接喝,但是人不能直接饮用。骆驼都迫不及待地去喝水,Shirley杨找了些消毒片,先把水装进过滤器中过滤,再加入消毒片,这才分给众人饮用。

这处水洼可能是兹独暗河的支流,由于夜间沙漠的移动,使得这比较接近地面的河水渗出来一部分。在水洼边生了堆火,烤了几个馕吃。我没把最后爬上山顶时,后背好像有人拉扯的事告诉他们,这件事似真似幻,让他娘的尸香魔芋折腾的,我都分不清真假了。别说最后这件事,包括整个在精绝古城以及鬼洞中的经历,真实虚幻已经没有明显的界限了。我和胖子谈论起来在扎格拉玛山的遭遇,简直就像是一场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噩梦,胖子说:“这狗尾巴花真他妈厉害,说不定咱们根本就没进过精绝古城,这一切都是那鬼花造出的幻象。”

始终没怎么说话的Shirley杨插口说道:“不是,现在脱离了险境再回过头去仔细想想,尸香魔芋幻象的特点还是很明显的,它只能利用已经存在于咱们脑海中的记忆,却不能够造出咱们从没见过的东西。女王的棺椁、鬼洞、先知的墓室、预言,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黑蛇咱们先前也见到过,引诱咱们自相残杀的预言石画,第一层石匣上的是真实的,因为咱们看过了第一层的预言,所以尸香魔芋才能在第二层石匣上造出幻象。”

我对Shirley杨说:“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不敢肯定,所以一直都没说出来。咱们现在是不是商量一下怎么走出沙漠?”

Shirley杨说:“这就要劳烦安力满老爷了,他是沙漠中的活地图,咱们不妨先听听他的意见。”

安力满见老板发了话,便用手在沙子上画了几下,这一片是咱们现在大致的位置,往南走是尼雅遗迹,距离很远,全是沙漠,咱们补充了足够的水也不一定能走到尼雅;向东是罗布泊,中间是沙漠,另一边是无边的戈壁滩;向北是咱们来的方向,也就是西夜城的方向,但是咱们深入沙漠腹地,要走回去也不容易。

现在看来向东南北,三个方向,都不好走,唯一剩下西面,一直向西是塔里木河,沙漠中最大的内陆河,从咱们现在的位置出发,走得快的话,大约用十天就可以到塔里木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的三河交汇处。到了那里就好办了,再补充一次清水,继续向西走上六七天,就离阿克苏不远了,那附近有部队,还有油田,可以请求他们的帮助。

我们现在最缺乏的水补充足了,差不多可以维持十天,食品还有一些,在沙漠里水比吃的重要,实在没东西吃了还可以吃骆驼。把沙窝里的水一点点过滤储备起来,就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然后才按计划动身出发。一路上免不了饥餐渴饮,少不了风吹日晒、晓宿夜行,终于在第十二天走到了塔里木河,随后继续西行,在第三天遇到了进沙漠打黄羊的油田工人,当时陈教授仅剩一口气了。从沙漠深处死里逃生一步步走出来的心情,不是生活在正常环境中的人轻易能体会的。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家喝水,不管多大的杯,总是一口气喝得一滴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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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白灵结局死了吗,怎么死的?

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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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鹿原》的原著中,相比田小娥,白灵才是真正的女主角。遗憾的是电影版的《白鹿原》中白灵的戏份全部被删,幸好在电视剧中观众可以看到这一光彩夺目的角色。正处在生命旺盛期的她,却被战友无情谋杀,这是个人的悲剧,也是历史的悲剧。

据了解,白灵与鹿兆鹏相爱并有一子,两人相爱后一心一意追随革命,却死于自己人的肃反中。白灵当时被抓得最迟,却被处死得最快,她敢公开嘲讽痛骂主宰她命运的小人物毕政委,自然会遭到疯狂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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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小说上海往事的结局

全文共 16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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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毕飞宇,男,1964年1月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现扬州大学)中文系,著名作家、南京大学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 获文学学士学位,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2017年8月21日 ,荣获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总领事阿克塞尔·科瑞欧为毕飞宇授勋。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毕飞宇小说上海往事结局,以供参考。

我都没有弄明白那具尸首是谁。从河边回来小金宝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小金宝安静了,大草屋也就安静了。整个孤岛都一起安静了。

黄昏时分小金宝开了门。出门时脸不是脸嘴不是嘴。我在门缝看见了她的一脸死相。我从门缝后头猜测她的心思。翠花嫂送晚饭来了,我听得出她的脚步。她拉开门,留出一颗脑袋的缝隙。小金宝和翠花嫂就在这个观察点里打了个照面,两个女人的这次照面在我的眼里都有些猝不及防。翠花嫂对小金宝点头一笑就低下了脑袋,似乎很不好意思。翠花嫂走过时只用眼睛瞄着小金宝的脚尖。翠花嫂低下头,小金宝这才想起来补一个笑脸,笑得极快,极短暂,稍纵即逝,但翠花嫂已经走过去了。小金宝点头一笑过后也没有再看翠花嫂,目光中气不足,又陷入了先前的恍惚。翠花嫂刚一走过小金宝就把门掩上了。我感觉到不对,怕惹出什么事,也忙着把脑袋收了进来。

小金宝没有到阿贵的房间里吃晚饭。我吃完饭给小金宝盛了一碗,是稀饭。我把饭碗放到小凳子上,小金宝只用筷子挑了几下,推开了,掉过头去。这样坐了很久。我看见小金宝呼地一下站起了身子,直冲老爷的房门。我站在过道里预感到要发生些什么,便走进了自己的屋子。老爷的门不久被敲得震天价响,是那种不恭不敬的放肆响声。我坐到床上,把身子贴在了木墙上,眼睛在耳朵里瞪得滚圆。门打开了。

但接下来便没了响声。这次寂静的过程极其漫长。很久之后才传出老爷的一句话,老爷拖了腔说:"我的钱,正过来是我的面子,反过来还是我的面子!"我听得出老爷的声音有些不耐烦,随后便没了声息。又过了一刻老爷拖了腔说:"你说怪谁?这种事你说能怪谁?——要真的怪谁,还得怪你,你晚上要是不乱跑乱动,我还不知道那边有人呢。"

接下来又好一阵沉默。我猜不出小金宝在一阵沉默的过后说了一句什么。这一句话声音不太大,但一定戳到老爷的疼处。老爷"咣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瓷器,瓷器碎片在老爷屋子里四处飞迸。老爷怒吼道:"拉屎把胆子拉掉了,谁敢对我这样说话!"

夜笼罩了孤岛。是大上海的夜色笼罩了孤岛。我听见小金宝从老爷的屋子里走了出来,由西向东。她的脚步声中有极大的破坏性,是那种贸然放肆的破坏性。我听见她一脚踢开了房门,我的耳朵被黑夜塞满了。

这样的夜谁能入眠?

说句实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弄不清,怎么小金宝惹上谁谁就得倒大霉。她的身上长满了倒霉钩,她一动就把别人钩上了。你不喜欢她时她是这样,你喜欢她时她依旧是这样。我不知道她这辈子真正喜欢过什么人没有,在我的眼里她对桂香不坏,桂香立即死了儿子;她对翠花嫂也不错,翠花嫂一转脸就失掉了心上人。我不知道她的倒霉钩将会钩住什么。

黑夜的孤岛上水汽真大。小金宝的背影在这股潮湿的黑色中悄然走向了翠花嫂家。我拿着伞,沿着小金宝的背影跟了上去。翠花嫂家亮着灯,在这样的孤岛之夜那盏灯光给人以归家的感觉,我跟在小金宝身后,但不敢太靠近,我担心我一靠近反而招来厉声呵斥。

小金宝敲开门,微笑着站在翠花嫂的面前。她的脸上很清爽,看不出任何事情。翠花嫂热情得有些过了头,她端着灯一个劲地把小金宝引向屋内。

翠花嫂和阿娇正在编席。她们的屁股下面是厚厚的一叠。眉苇子都泡到了好处,又柔又韧,在手里欢快地跃动。小金宝咧开嘴,笑着说:"正忙哪?"

翠花嫂放下灯就进了屋去,小金宝有些纳闷,弄不懂她慌里慌张做什么去了。翠花嫂出来时手里捧着一件上衣,不好意思地说:"我正想给你送去,昨天你来借衣服,我头疼,也没给你挑一挑,这件好,你换了。"

小金宝怔了一下,接过衣服侧过了头去。阿娇在灯下对她一笑,她也就笑了一笑。小金宝想了想,说:"今晚上你可要好好陪我说话了。"翠花嫂低下头,坐回到苇席上去,不敢看小金宝的眼睛。翠花嫂吞吞吐吐地说:"昨晚上真是对不起小姐了,我有些头疼。"翠花嫂侧过脸关照阿娇说,"阿娇,睡觉去。"阿娇噘着嘴,扭了扭屁股,不愿意。小金宝笑笑说:"我也常头疼的。"翠花嫂抬起头瞥一眼小金宝,又笑了一回,眉不是眉眼不是眼。

"你今年多大了?"小金宝问。

"属马。"

"你怎么老成这样?"小金宝说,"你还是我阿妹呢!"

"老点好,老了蚊子咬不动。"

"你怎么不改嫁?"

"小姐又瞎说了,又不是城里头。"

"心里头有人了吧?"

"小姐就喜欢拿我取笑——阿娇,去睡觉!"

"我就不信,嫂子这样,就没男人喜欢?"

"小姐……"

"我给嫂子说一个。"

"姨娘,我阿叔喜欢我阿妈。"阿娇突然插话说。

"阿娇!"

小金宝点点头,目光却散掉了。

翠花嫂见瞒不过去,也就不瞒了。翠花嫂低下头,低声自语说:"其实吧,也不是外人,就是死鬼他三弟。"

翠花嫂脸上溢出来的幸福光彩一点一点刺进了小金宝的心窝。

"人呢,倒不错,就是太木,也没什么大本事——他还嫌我不是黄花闺女呢,我就开导他,是你亲哥哥,又不是人家,肉还不是烂在自家锅里!他一听,也就不提这事了。"

"你们什么时候成亲?"

"死鬼去了三年了,"翠花嫂想了想,说,"个把月后,我也给他守了三年寡了,再有个把月,我也不住在这个鬼地方了,就跟了他,到镇上去了。"

小金宝一把捂住了翠花嫂的手,一时却又说不出话来。"……等你成亲,告诉我一声,我送你两床缎面被子,两只鸳鸯枕头,把你的屋子里插满红蜡烛,贴满红双喜,到处红彤彤亮堂堂的,到处喜气洋洋的。"小金宝望着小油灯,目光有些收不拢,小金宝的脸上渐渐失去了刚进门时的好兴致,脸上疲乏了,弥漫出一股青灰的光。"要不我送嫂子一件白婚纱,最好的白婚纱,法国料子,毛茸茸的,让两个穿西服的童男子拖着纱脚,一路都是鲜花、马车,还有好听的歌,一直通到大教堂去。"

"小姐!"翠花嫂的脸上难看了,翠花嫂顺下眼皮说:"小姐可不要拿我们这样的人穷开心。"

小金宝的目光却收不回来了,她一把抓住翠花嫂的胳膊,自语说:"女人家,谁不想当新娘,当多少回也值得。"

翠花嫂捋着眉苇子,没有接话茬。

"我要能像你,在岛上有人疼,有人爱,平平安安过一辈,有多好。小姐还没有成亲?"

小金宝"唉"了声,脸上走了大样。她的泪水涌了开来,在小油灯下默然一点头,不吱声了。

"小姐这个岁数,也该嫁了。"翠花嫂说,"我第一眼见到你,就猜你命不顺……"

"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成亲……"小金宝的泪在往外涌,她用力忍住,失神地说。

"小姐怎么说这样的话?"翠花嫂用眼睛骂她了,"女人的命,是等的命,什么事都要等,全靠等,只要你真心,耐着性子等,苦苦地等,慢慢地等,好运道总会来到。"

"嫂子!"小金宝失声扑进了翠花嫂的怀里,身子弓成了一只虾米。小金宝说:"嫂子……"

翠花嫂抱着小金宝,抚着她的头,轻声说:"阿妹。"

小金宝的两只胳膊无力地沿着翠花嫂的肩头向上攀缘,十只指头一起乱了方寸。

"嫂子……"

"你不要太伤心,你看看我,那时候……真像死了一样,现在不也好了,阿妹,慢慢等。"

阿娇瞪大了眼睛,似乎吓着了,呆呆地望着这边。

我坐在门外,怀里抱着雨伞。我弄不懂两个女人哪里有这么多的话要说。她们安顿了阿娇,头靠着头,守在小油灯底下,就这么在夜的深处说着。她们说话的声音极低,到后来只有她们自己听到了。我慢慢打起瞌睡,在门外睡着了。

翠花嫂开门时天已经大亮。她的开门声惊醒了我。翠花嫂手里端着灯,她是在看见东方的晨曦后吹灭手里的油灯的。我睁开眼,一缕弧形猩红正从东方的天边流溢而出,一副大出血的样子。一块云朵被烧得通红,使我想起了铁匠炉里烧得通红的铁片。太阳一点一点变大了,带着一股浓郁的伤心和绝望。小金宝和翠花嫂一齐望着初升的太阳,她们的脸上笼罩着血腥色,笼罩着倾诉了一夜过后的满足与疲惫。小金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多乖的太阳,我都十几年看不见这样的太阳了……"

我半躺在墙角。大地一片阴凉。我挪了挪身子,腿脚全麻了,站不起来。我的动静惊动了小金宝,小金宝回头时脸上吃了一惊。小金宝疲惫的脸上布满了疑虑。小金宝说:"你怎么在这儿?"我抱紧了雨伞,说:"外面水汽大。"小金宝半信半疑地望着我,不相信地说:"你在这里躺了一夜?"我点点头,我想应该是一夜。

小金宝走到我面前,拉我起来。她摸了摸我的头,带着一股很怪的表情。她的脸上全是太阳反光,那种古怪的表情也如同清晨一样清冽而短促。她背过身,对我说:"我们回去。"我听清楚了,她说,我们回去。我觉得她说的我们很好听,洋溢着小镇雷雨之夜她身上的温馨气味。

老爷出门吃早饭成了今天的开门彩。他一出门就显得容光焕发,老爷步伐矫健神采奕奕。阿贵、阿牛、翠花嫂、阿娇和我正在老爷对门的屋子里,围着桌子准备开饭。老爷的门打开了,老爷笑眯眯地凑上来,说:"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大伙一见是老爷,众星捧月喊了一大通老爷。翠花嫂第一次见老爷,有些紧张,顺了眼笑着说:"老爷早。"老爷的兴致极好,说:"你就是翠花嫂吧?"翠花嫂听到老爷叫出她的名字,有些受宠若惊,说:"老爷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老爷大声说:"天天喝你熬的鱼汤,怎么敢不记住你的名字?"阿贵和阿牛就大笑,好像老爷的话句句都有天大的笑料。老爷说:"翠花嫂,等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派人接你到上海玩两天——这是阿娇吧?"老爷转过脸问。老爷坐下来,把阿娇抱到自己的腿上,动作又慢又轻,看了好大一会儿,说:"小丫头多俊俏,跟小金宝当年一个样——小金宝呢?"老爷回过头关照我说:"去把小姐叫过来。"

小金宝已经来了,正站在门口。她的站样有些松散,两只手不撑也不扶,就那么垂挂在那儿,脸上是没睡好的样子,流溢出乏力浮肿的青色。老爷还是第一次看小金宝的农妇装扮,咧开嘴说:"嗯,你别说,你这身打扮还真是不错。"老爷回过头对阿贵说:"回头也给我找一件,我也再做一回庄户人。"阿贵答应过了。老爷说:"小金宝,你看看这孩子和你那时候像不像?"随后大声说:"来,认孩子做个干女儿。"阿娇从老爷的怀里挣脱开来,抱着小金宝的两条腿,仰着头就小声喊:"干妈!"小金宝极疲惫地一笑,样子有些凄艳。翠花嫂说:"阿妹,我给你炸了几个糍粑,凉了就不脆了。"小金宝没有动,只是低着头用手指顺阿娇的头发。翠花嫂一把拉过阿娇,对着老爷大声说:"还没有叫干爷爷呢!"屋里顿时静了下来。我在翠花嫂的身后轻轻拽了一把她的上衣下摆,翠花嫂以为自己挡住小金宝的路了,忙退回一步,笑着说:"小姐,你阿爸真好,一点没架子!"老爷大声说:"你们看看,不就成一家子了?"大伙又一阵哄笑,暗地里松下一口气。老爷坐下来,笑着说:"吃早饭吃早饭。"没人敢坐。老爷说:"不要拘礼了,随便坐。"阿贵阿牛歪着屁股坐到了老爷对面。小金宝站着没动,老爷说:"吃饭了。"小金宝没好气地说:"几天没刷牙了,嘴巴臭。"老爷挪了挪身子,依旧是一脸的笑。老爷用手指头轻轻点了点身边的凳子,声音里头却是威严。小金宝不敢违抗,走了过去。阿牛见小姐过来了,拍了个高级马屁,说:"嘴巴臭有什么不好,就当吃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阿牛一说完自己先笑了,小金宝毫无表情地落座,阿牛见马屁没拍到位置,脸上极不自然,咧开一嘴大黄牙。阿贵见小姐的脸绷着,拉下脸说:"笑什么?一嘴臭豆腐!"

翠花嫂给每个人盛上饭,老爷说:"翠花嫂,中午杀两只鸡,下午我有客人来。"翠花嫂应了一声,老爷把嘴巴就到小金宝的耳边,轻描淡写地说:"是约翰和郑大个子。"小金宝的肩头猛地一个耸动,她顺势一手端起碗,一手执筷。小金宝的这次细微惊慌瞒过了所有的人,却没有逃得出我的眼睛。小金宝的眼珠子从老爷那边移向了手里的稀饭,却又放下了,说:"我不饿。"

郑大个子从小船舱里一出来就大呼小叫:"他妈的,老子憋死了!"老爷和小金宝一副乡下人模样,站在栈桥迎候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的到来。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穿着渔民的旧衣,样子很滑稽。宋约翰没戴眼镜,立在船头弯着腿眯着眼睛四处张望。郑大个子把宋约翰扶上岸,宋约翰才摸出眼镜,戴上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走到老爷面前,招呼过老爷。老爷笑得如一朵秋菊,满脸金光灿烂。宋约翰说:"大哥的伤怎样了?"老爷摊开双手,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宋约翰松了一口气,说:"这样就好。"郑大个子迫不及待地摸出一根粗大的雪茄,点上,美美地深吸一口。宋约翰望着小金宝的鞋尖,喊了声小姐。小金宝则微微一笑,说:"你好。"郑大个子大声说:"才几天,怎么客套起来了?"老爷背着手,望着宋约翰,轻声问:"那边怎么样了?"宋约翰从怀里掏出几张报纸,递到老爷面前。老爷一边看,一边满意地点头。郑大个子衔着雪茄,把手伸到裤带里去,说:"我这儿还有几张。"三颗上海滩的巨头就凑在了一处。老爷的后脑勺倾得很长。小金宝的目光如春草的气息慢慢飘向了老爷的脑后。宋约翰的眼睛敏锐地捉住了这股气息,目光就试探着摸了过来。他们的目光在老爷的后脑勺上轰然相遇,舌尖一样搅在一块。没来得及花前月下,就匆匆宽衣解带,颠鸾倒凤起来。老爷说:"干得好!"四条目光正搅到好处,宋约翰花了好大的劲才撕了开来,小金宝在另一处娇喘微微。这个慌乱的举动如风行水上,只一个轻波涟漪,即刻就风静浪止,默无声息了。

老爷把报纸折叠起来,郑大个子伸过打火机,啪一声点着了。老爷望着报纸一点一点变成灰烬,长长舒了一口气。三个人会心一笑,老爷说:"我这一刀子,值得!"郑大个子背着手,衔着雪茄阔步而行,大声说:"值得值得!"宋约翰说:"大哥,还是要多小心。"老爷拍着宋约翰的肩说:"多亏了你们两个。"宋约翰说:"都是按大哥的吩咐做了,主要是大个子。"老爷又拍了一回,说:"大哥我心里全有数。"

小金宝侧着身子,立在一边抿着下唇,胸口里的小兔子们又一阵乱跳。我站在阳台上,像二管家关照的那样,一一招呼了宋爷和郑爷。

我记得就是宋约翰和郑大个子上岛的这天夜里我的肚子开始疼的。肚子疼有点像天上的第一个雷,它说来就来。我想肯定是那个夜里睡在外头着了凉了。肚子疼得真不是时候,它发生在整个故事的最后阶段。然而,肚子疼得也是时候,要不然,许多大事我真的没法看得见。

小金宝在这一夜里没有睡竹床,而是卧在了地板上。半夜里小金宝伸出头,如冬眠的蛇那样伸出头,轻轻撑起上身,用耳朵四下打量一遍,站起来了。小金宝卷起被子,踩上去,朝门那边摊开来。她一边退却一边卷被子,再转过身,把被子朝门那边延伸。小金宝出了门,把门钩好,再用刚才的办法一步一步向东移去。到头了,小金宝没有从木质阶梯上下地,而是把被子轻轻丢在地上,再趴下来,吊吊虫那样爬了下去。

这个机密的动静本来完全可以避开我的,但我的肚子把我疼醒了。我捂着肚子意外地听到了动静。我不知道时间,只是看见小金宝的身影鬼一样飘了出去。我只好取过伞,往外跟,但我只走了两步就发现不对劲了,小金宝没有向南,而是朝东走进了芦苇丛。我弄不明白她走到那边做什么,屏住气,紧紧张张地跟了上去。

但我立即看到了一个黑影。那只黑影是从地上突然站立起来的,这个黑影吓了我一跳,我猜同样也吓了小金宝一跳。小金宝怔住了。不过小金宝似乎立即认出对面的黑影是谁了,我也认出来了,我是从那人脸上的玻璃反光认出他是宋约翰的。

两条黑影在芦苇丛中只静立了一瞬,就拥在一处,胡乱地吻了。夜风荡漾起来,芦苇的黑影在秋风中摇曳得极纷乱,鬼鬼祟祟又慌乱不安。小金宝的双臂紧勾住宋约翰的脖子,身体贴在了他的身上。宋约翰吻了一半就抬起头,机警地张望四周。小金宝张着的双唇沿着宋约翰的脖子努力向上攀援,喘着气用心追寻。宋约翰再也不肯低下头了,小金宝的喉咙里发出了焦虑喘息。宋约翰的双手托住小金宝的腰,用气声说:"老家伙是不是怀疑上我了?"小金宝用力甩动头部,嘴唇像雨天水面的鱼,不停地向上蹿动。"是不是怀疑我了?"宋约翰问。"我在等你,你爱不爱我?"小金宝的喘气声透出一股伤心热烈的气息。"我在等你,大上海我就剩下你这么一点指望了。""老家伙让我来干什么?"宋约翰急切地说。"我在等你!我天天在等你!"宋约翰极不耐烦这样的疯话,双手一发力,小金宝的下巴就让他推开了。这个推动过于生硬,小金宝突然安静了,下巴侧过去,放在了肩上。宋约翰公鸡吃食那样在小金宝的脸上应付了几下,哄着她说:"告诉我,是不是怀疑我了?"小金宝一把抓住了宋约翰的手,捂在掌心里头做最后一次努力,"我们走。"她仰着头说,"我们离开上海,你让我当一回新娘,我依着你一辈子!"

"你要到哪儿?"宋约翰问。

"随便到哪儿。"小金宝说,"只要能像别人那样,随便在哪儿我都跟着你。"宋约翰拥住小金宝,柔声说:"我会让你做新娘的,可不能随便在哪儿,等我把上海滩收拾了,我让你成为全上海最风光的新娘,你要耐心,你要听我的话——老东西到底让我上岛来干什么?"

"你烦那么多做什么?我们离开,我们一了百了。"

"他不会平白无故把我叫到这儿来,"宋约翰森森地说,"他一定有大事情——你是不是把我卖了?"

"我能卖谁?"小金宝凄然一笑,"我是卖到上海滩的,我能卖谁?"

"大个子是不是来过岛上?"宋约翰好像突然记起了一件事,有些突兀地问。

"他和你一起来的,我怎么知道。"

宋约翰意义不明地笑了笑,拥住了小金宝。他吻着小金宝的耳坠,小金宝站着没动,平静地望着他处。"你尽快给我弄清楚,"宋约翰说,"你明天一定要给我弄清楚。"

"好,"小金宝说,"我天亮了就问老爷,你知不知道你的兄弟想抢你的椅子,他还抢了你的床!"

宋约翰不吱声了,他的嘴巴堵住了小金宝的双唇。这次封堵很漫长,宋约翰的双手爬上小金宝的胸脯,小金宝感觉到自己的胸脯不争气地起伏了。我蹲在远处,看见两条黑影慢慢倒在了芦苇丛中。我听见了两个人无序有力的喘息,他们的喘息此起彼伏,在黑寂里像两条耕地的水牛。

我捂紧了肩,夜里真凉。

第二天我开始了拉稀。我什么也没有吃可就是不停地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东西拉出来,我担心这样拉会把自己全拉出去的。我拉了一趟又一趟,拉回来之后就软软地倒在床上。中午时分小金宝来到了我的床边,她脸上的气色因为一夜的折腾变得很坏,但我想我脸上的颜色一定比她更糟。我们两个病歪歪地对看了一眼,小金宝说:

"你怎么回事?"

"我拉肚子了。"

"你瞎吃什么了?"

"我没有瞎吃什么。"

"好好的怎么会拉肚子?"我不再说话,她这样的话听起来叫我伤心。我望着她,她也就无声地望着我,再后来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小金宝不声不响地走到灶前,点上火,开始烧水。我倒在床上,望着她烧火的样子,觉得她实在是太笨了,烧水这样的事都做不好。但她烧火时的模样实在是好看,炉火映在她的脸上,实实在在的就是一个村姑。我看着她的样子,觉得"逍遥城"里的一切真的都是梦。

我又要拉了,匆匆下了床出去。草草处理完毕我只得再一次捂着肚子回来。阿牛和阿贵坐在栈桥上吸烟,阿牛跷了一只脚,对我大声喊道:

"臭蛋,你一上午都拉了几趟了?"

"六趟。"我嘟囔说。

"下次给我走远点,"阿牛大声对我说,"你自己也不闻闻——这屋前屋后你摆了多少摊了?再乱拉,小心我揍你!"

我点着头,小心地上了栈桥。其实我不点头也像是在点头。我的肚子里全空洞了,走起路来像鸡,头也就一点一点的。

我进屋的时候小金宝的手里正握着一把菜刀,她用菜刀的刀把碾碎大盐巴,碾好了,把刀放在了灶台上,然后把盐末放进碗里去,舀出开水。她一只手拿一只碗,两边对着倒,一边倒一边吹。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我只是觉得她上锅下厨时的样子像我的姐。她把水弄凉,端到我的身边,说:

"喝了。"

"我不渴。"

"喝了,"小金宝拉着脸说,"再拉,你就走不动路了——是盐水,全喝了。"

阿牛和阿贵恰巧走到我的门口,阿牛看见我在喝水,倚在了门口,说:"好你个臭蛋,你还在喝?你还想拉到什么时候?"

我望着小金宝,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金宝的两只手也抱到了胸间,一步一步走到他们面前,一副成竹在胸。她瞟了一眼阿贵,眨巴一下,又傲气十足地把眼珠移向了阿牛。"阿牛,"小金宝说,"你是怎么说来着?怎么着臭?怎么着又香了?你再说给我听听。"阿贵一听这话捂着嘴就要笑,阿牛猛一回头,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小金宝送出下巴,笑盈盈地说:"说。"阿牛舔舔嘴唇,说:"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小金宝鼻孔里冷笑一声。"好你个阿牛,"小金宝说,"你讨了便宜还卖乖!"小金宝虎地就拉下一张脸,骂一声"下作",张开胳膊,一手拉过一扇门,"乒乓"就两下,关死了。夏末的夜晚入了夜竟有些秋意了,云朵大块大块地粉墨登场。月亮照样升起,一登台就心神不定,鬼鬼祟祟地往云后钻。月亮在云块与云块的裂口处偶一亮相,马上又背过身去,十分阴险地东躲西藏。秋虫们很知趣,该在哪儿早就蹲在了哪儿,大气不敢出。月亮在黑云的背面寓动于静,如不祥的预感期待一种猝然爆发。

我又捂着肚子下床了。老爷的房间里传出零乱的洗牌声。老爷的一阵大笑夹在牌声里,是那种杠后开花式的大笑。我愣了一会儿,阿牛跟在身后,小声对我说:"走远点,给我走到水边去!"我不敢违抗,黑头瞎眼直往水边的芦苇丛中钻。芦苇丛一片漆黑,仿佛里头藏了许多手,随时都会抓出来。我犹豫了片刻,有点怕,不敢弄出声音,蹑手蹑脚才走了两步,就在芦苇丛边蹲下了身去,我蹲下之后刚才的急迫感反倒荡然无存了,我就那么蹲着,想一些可怕的场面。这时候一颗水珠掉在我的脸上,随后又是一颗。我伸出手,夜雨就凉凉地下了。

一个男人的说话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声音不大,但在这样的时刻我听上去如雷轰顶。"妈的,下雨了?"一个男人在芦苇丛里说。我的后背猛然间排开了凶猛芒刺,我的手撑在了地上,嘴巴张得像狗一样大。我不敢动,不敢碰出半点声响。

"下雨好。下雨天办事,我从来不失手。"

"宋爷怎么了?怎么想起来杀小金宝?"

"你别管。两点钟小娘们一进来,你就上,用绳子勒。"

"宋爷说用刀子的。"

"你别管,细皮嫩肉的,弄破了还有什么意思?"

"雨再大,我们躲到哪儿?"

"躲到水里头。"

我如一条蛇开始了无声爬动,爬得极慢,极仔细,爬一阵停一阵,再仰起头吐一吐蛇信子。我大口地喘气,心脏在喉咙里无序地狂跳。我爬了一路。雨点大了,天破得如一只筛子。我匍伏在草地上,四只爪子慌乱地舞,快到大草屋时我趴在了地上,静了一会儿,站起身,一起身就对了大草屋撒腿狂奔。

我推开门,整个大草屋"砰"地就一声,我没来得及站稳身体就被门后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小金宝坐在对门。老爷、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同时回过来三张惊愕的脸,我喘着大气,一身的泥浆,两只手全剐破了,血淋淋地在胸前乱比划。"小姐!"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芦苇丛!芦苇丛!两点钟,你千万别到芦苇丛!"

小金宝飞速瞟一眼宋约翰,呼地站起身,厉声说:"你胡说什么?"

"是真的。"我急迫地辩解说,"来了,宋爷派人来了,要杀你,芦苇丛!"

郑大个子从桌面上抽回手,插进了口袋。

我挣扎了两下,身后的手却摁得更紧了。老爷给了一个眼色,那双手便把我推到老爷的面前。老爷说:"把他放了。"老爷的目光一直穿透到我的瞳孔的最深处。我没见过老爷这样生硬坚挺的目光,不敢看了。"臭蛋,"老爷说,"望着我——你重说。""我拉肚子,芦苇丛,有人说话。一个说,下雨了。另一个说,下雨好。一个说,宋爷怎么了,要杀小金宝。另一个说,两点钟,小娘们一来,用绳子勒。一个说,宋爷叫用刀。另一个说,弄破了没意思。"

老爷点点头,要过我的手,正反看了一遍。又要过另一只,正反也看了一遍。老爷的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睛里头上知天下知地了。老爷只是伸出手,平心静气抓过一张牌。

我不敢吱声,偷看了一眼宋约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平心静气地打量,然后,小心地移到了老爷的脸上。小金宝一动不动,眼里空洞了,像极干净的玻璃,除了光亮,却空无一物,她就用那种空无一物的光芒照射宋约翰。只有郑大个子显得高度紧张,两只眼珠子四处飞动。

老爷的牌放在手上,转动着敲打桌面,却不打出去。整个小屋里就听见老爷手上的牌与桌面的敲击声,空气收紧了,灯里的小火苗都快昏过去了。老爷粗粗出了一口气,看着桌面说:"小金宝和余胖子的事,今天在场的可能都听说了——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这张脸算是丢尽了。"老爷抬起一双浑浊的眼伤心地望着宋约翰,说:"我知道你对大哥的一片心,可我舍不得,你先放她这一码。"老爷把牌打出去,说了声二条,询问宋约翰说:"你派了几个兄弟?"

宋约翰有些摸不着底,犹犹豫豫地说:"十八个。"

老爷望了望小金宝,慢吞吞地说:"你瞧瞧,十八罗汉都给你用上了。"

小金宝的双手扶着牌,不动了,脸上却有了笑意,怪异而又妖娆,在小油灯的那头楚楚动人。宋约翰低下头,稳一稳自己,从一二三条中间抽出二条,冷静地打出去,说:"跟大哥。"郑大个子懵里懵懂地伸手去抓牌。小金宝用手拦住,笑开了,虽没有声音,却咧开了,脸上的样子像自摸。"宋爷,"小金宝说,"光顾了跟大哥,都当了相公了。"宋约翰一凝神,还过神来,掩饰性地跟着就笑,笑得太快,太仓促,都不像笑了。头上竟无端地晶亮起来。郑大个子看着老爷,越来越觉得不对,满脸狐疑,随便抓过一张,只看了一眼又随随便便打了出去。轮到小金宝了,小金宝却不出手,她就那么对着宋约翰笑,痴了一样,让所有的人害怕。她的目光与笑容如入无人之境,蛇一样在宋约翰的眼前无声缠绕。她从自己的牌里夹出一张,用中指和食指夹出来,以戏台上花旦的手型把自己的牌摞在了宋约翰的那张"跟"牌上,指头修修长长而又娇娇柔柔,也是一张二条。随后就把手指头叉在一处,搁到下巴底下。"我跟你。"她对宋约翰撒了娇说。宋约翰的头上慢慢排了一行汗珠,但他毕竟心里有底,显得并不慌乱。宋约翰沉沉着着地摸出手绢。"宋爷,你出汗了,"小金宝说,"都说吉人自有天相,你的额头的汗珠排得都有样子,是一把通天和,小七对呢。"宋约翰把手绢团在手心说:"小姐也当相公了。"小金宝的笑容如同橘灯的最后一阵光亮,在凄艳之后缓缓退却了,眼里恢复了先前的空洞,目光也收了回去,眼里的泪却一点一点变厚。"我哪里是当相公,"小金宝噙了两颗大泪珠子说,"我是当!"

我立在一边,看不出头绪。老爷侧过头,和颜悦色地对我说:"臭蛋,去睡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小金宝却把我叫住了。她从手里抓了一摞子洋钱,塞到我的手上,看了我一眼,说:

"去睡吧。"

我刚出了门,木门迫不及待地给关紧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全关在了里头。我没有走回厨房,一个人走到草地上解下裤子,蹲了下去。老爷的房门关得很紧,屋里安静得听不到一丝声音。仿佛是一座空屋,没人了,只有门缝里杀出一条扁扁的光,看起来特别地刺眼,那道光如一把利刀把外面的黑色分成了两半。

一队黑衣人从过道里快步向芦苇丛跑去,他们走过那条光时手里的家伙通通一闪。

我知道小金宝不会挨刀子或挨绳子了。但我突然记起了小金宝刚才的表情,她似乎知道这件事,她似乎很害怕我当着那么多人说出这件事。我的手里握着银洋,我感觉到了银洋的潮湿。

天边滚过又一个雷。大雨就要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是在听到外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坐起身子的。我听得出脚步很乱,脚也出乎意料的多。草地上一定积满了水,急促的脚掌踩在草地上一路发出吧叽吧叽的水声。我下了床,打开门,过道里没有一线光亮,所有的房间全黑透了。这样的场面不同寻常。我倒吸一口气,隐隐约约看见草地上有人正拖着东西往东边的远处去,被拖着的东西像人,是死去的人。我伸出头,深夜大雨如注。远处有一盏孤灯。灯光下站着高高低低的人们。

我不敢在这里久留。我走进了雨中。沿着灯光小跑而去。满地的尸体被人拖着飞跑。灯光越来越清晰了,老爷挺挺直直地站在一张雨伞下面,站得很高,他的脚下是一片新翻的泥土,身后是郑大个子。几个男人从地下的大土坑中钻出来,雨网使他们的黄色背脊恍如梦景。他们把大铁锹插在地上。这时候一路尸体正好拉过来。人们闪开道,尸体在老爷的面前横得到处都是。

但这次闪道给了我极意外的发现。我借着这道缝隙看见了五花大绑的宋约翰,离老爷五六丈远。我正想上去看个究竟,一只手拽住了我。阿贵正在这里守戒。阿贵说:"别动,再过去你就没命了。"

宋约翰站在雨里,四周没有人说话,气死风灯的残光团中,一条一条的雨丝格外清晰。宋约翰站得很直,也很稳,他再也没有风流倜傥的斯文模样了,头发被淋透了,西瓜皮一样贴在了脑袋上。

老爷望着他,一言不发。

宋约翰只是盯着郑大个子,宋约翰说:"大个子,你怎么忘了上海滩是谁的了?姓唐的还能有几天?"

"我怎么会忘?"郑大个子说,"上海滩怎么弄,当然是你的主意好,可老大必须是大哥,这是一条死理,谁要想对大哥有二心,他是神仙我也得和他对着干。"

"你是一头猪。"

"猪又怎么了?大哥让我做,我就做,像你这样不仗义,要我做人我都不做!"

"姓宋的,"老爷笑着说,"这回你可花了本钱了,想当年在十六铺那阵子,我想让你的十八罗汉救救急,你都没肯,这回,你可动了血本了。"

"你那一套,上海滩快用不上了。"

"你别忘了,我在上海滩这块码头撑了多少年了?"

"要说打打杀杀,你有一手,可拿锄头铲刀的手,再也把不稳大上海的船了!"

"上海滩我是要回去的——到了上海,我就说是余胖子杀了你,我会给你披麻戴孝,让上海滩看看我唐老大的大仁大义,然后,我和大个子还要替你报仇呢,我那一刀子旧账,顺便也了了。上海滩,还得姓唐,这回你总算明白了?"

宋约翰望了望土坑,心中有些发毛,脸上做不了主了。宋约翰回头看了一眼老爷,口气突然有些软了:"大哥。"

"是不是想叫我饶了你?"老爷笑着说,"老弟,不饶人处且不饶——饶你?让你来就为了这个!"老爷往远处一送下巴,商量着对郑大个子说:"大个子,就埋了吧?"

宋约翰身后的男人猛一发力,宋约翰咕咚一声栽进了坑里。他在下滑的过程中脸上的眼镜飞到了一边,几把铁锹一同挥舞起来,地底下传出了宋约翰与泥土猛烈的撞击声。老爷俯身捡起宋约翰掉在泥地上的眼镜,在手里翻动了几下,对郑大个子叹了口气,说:

"今晚的麻将是打不成了。"

小金宝被-个家丁押了过来。她没有被绑,就那么走到了老爷的身边。雨水把她的长发淋得披头盖脸,她冲了老爷走过去,松松地将胯部送去,屁股扭得又快活又。"把我埋在这儿?"小金宝歪着嘴唇说。

"你还想在哪儿?"

小金宝用目光数了数,说:"十九个,老爷,你也真是,等你入了土,这不明摆着是你的十九顶绿帽子嘛!他们谁的尺码不比你长?"

小金宝向四处看了看,地上横的全是彪形死尸。"也好,"小金宝说,"十来个大小伙子——老爷。我可不是省油的灯。"

老爷的脸顿时就黯下去了。

小金宝妩媚地斜了他一眼。"你瞧你,又吃醋了,都吃到死人的头上去了。"

小金宝走到郑大个子面前,摸摸他的脸,对老爷说:"你别说,你这么多兄弟里头,还就数他不好色——男人家,不好色能有多大出息?"

"小金宝!"

小金宝拖了腔答道:"老——爷——"

"你还有什么要说?"

小金宝抬起头,想了想。她突然看到了远处的孤灯,那是翠花嫂的窗前等待与期盼的灯光。

"我是有一件事要求你——翠花嫂和阿娇,你放了,她们和这件事没关。"

"我没白疼你这么多年,"老爷说,"就数你明白我的心思,小阿娇我当然留下来,到上海调教调教,过几年,又是一个小金宝,翠花嫂,只能怪她自己命不好。"

小金宝在乱发的背后瞪大了眼睛。"——姓唐的你这!"

老爷笑起来,说:"小金宝,要怪还得怪你,谁让你那天夜里对她说了那么多,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金宝张开嘴,一时找不到话说。小金宝的目光移向了孤灯,两行泪顿然间汹涌而出。小金宝回过头,回头扑向老爷,满头长发飘扬起来,像一头受伤的母狮。"!我挖了你的眼!"

小金宝刚一上去身后的男人就把她反揪住了,小金宝的腹部在灯光下剧烈地起伏,她的双腿乱蹬,脚下飞起一片污泥浊水。我知道他们要埋小金宝,我大叫一声,挣开了阿贵,向老爷飞奔过去,我的头一下撞到了老爷的肚子,一同倒在了泥浆之中。

"唐老大,你!我要杀了你!我在地下天天睁着眼,天天在你的脖子上瞪着你!"

一只脚踢在了我的头上,我什么也听不见了。

雨后的早晨格外干净。天更高,气也更爽,郁郁葱葱,在夏末晨光中做最后的姿态。初升的太阳停在山头,黄灿灿的,又湿润又干爽。我从昏沉中醒来,第一眼就看见了那把刀和那只碗,搁在灶台上,那是小金宝给我做盐水的大海碗。我的眼红肿着,头疼得厉害,伤心的雨夜极顽固地留在我的脸上。我托着那只碗,沿着草地来到了小金宝的墓前。但地上没有墓,只有一片新翻的泥土,散发出一股铁钉气味。我站在新土旁边,泪水滚下来,咸咸地流入嘴角。

我的记忆在这一刻彻底中止了,脑海里一片虚空。我放下碗,准备蹲下去。我在下蹲以前打量了一趟四周,这个打量要了我的命。不远处的小丘之上竟凭空坐着一个女人,散了头发,模样和小金宝如出一辙。这个骇人的画面使我如雷轰顶,我一个惊吓就跪了下去。我看见了鬼。我用力眨巴一下眼睛重新睁开来,那女人依然端坐在高处,对着初生的太阳一动不动,头发蓬松开来,打了一道金色边沿。我从坡后绕过去,从女人的身后悄然爬上高处。我明白无误地看清了面前的女人是小金宝。我小心地伸出手,我要用手证明我面前的这个是人,不是鬼。我小心伸出手,向她摸过去。

小金宝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回过了头来。我的手僵在那儿,不敢前伸也不敢回收。小金宝的脸上又空洞又疲惫,无力地眨一下眼,显然是活的。小金宝无力地说:"臭蛋你干什么?"我说:"你有没有死?"我把手抽回去了,蹲下身紧张地问:"你到底有没有死?"小金宝充满了怜爱。"我好好的。"小金宝无力地说。我勇敢地伸出手,抚摸小金宝的脸,温的,我托住小金宝的下巴泪水飞涌出来,小金宝平静疲惫的脸极伤心极难受地笑了。满天满地全是鲜嫩的太阳。小金宝贮着满眼的泪,把我揽进怀里,望着初升的太阳说:"又是一个乖太阳。"我抱紧小金宝的腰,满眼是血色的晨光。

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快乐的笑声。是小阿娇的笑声。小金宝似乎被小阿娇的笑声烫着了,呼地站起身,远远地朝草地上望去。青黄色草地上夏末阳光分外灿烂。阿娇正搀着老爷的手在草地上一步一跳,如一只红色蚱蜢,老爷慈爱地望着阿娇,依旧穿着农夫的衣裤,像领着小孙女赶集的阿公。小金宝拉了我就猛跑过去,阿娇说:"爷爷,我到了上海,有没有好衣服穿?""有。"老爷拖了腔调说。"有没有金戒指?""有。""手镯呢?""有,都有。""我也要像姨娘那样!"阿娇满脸自豪地说。老爷轻轻抚摸着阿娇的脸蛋,眯着眼说:"好,也像姨娘那样。"小金宝猛地从小坡上冲下来,跑过去,在离老爷不远处立住脚。我看见小金宝的眼神霎时间如水草一样呈现出秋水姿态,有一种不确切的粉碎与波动的绝望。小金宝望着阿娇。她正勾过老爷的脖子,亲老爷的腮。老爷的目光像绒毛,亲切慈爱地吹拂小阿娇的面庞,微笑得如同秋日里的另一颗太阳。

"阿娇!"小金宝这样神经质地叫道。

小阿娇张开双臂,扑向了小金宝的怀抱。小金宝模糊的眼里小阿娇如同水面的一道清纯小波浪,哗地一声,爬上了小金宝的心灵之岸。"姨娘,我要上大上海啦。"阿娇高声说。小金宝拥住阿娇,一个劲地亲,两只眼却盯着老爷。"我妈先去了,"阿娇说,"我妈夜里头让老爷接到上海啦!"小金宝不说话,看着老爷向她笑盈盈地靠近。老爷回头看一眼草屋,静静地说:"都干净了。"老爷说着话就接过阿娇,摸阿娇的小辫子,小金宝一把反抢过阿娇,努力弄平静说话的语调。"阿娇,听姨娘话,"小金宝说,"我们不去上海。"小金宝才说了两句语速就快了,收不住,一句连一句往外蹿。"阿娇你不能去上海,那是个坏地方、鬼地方,到处是大老鼠……"阿娇眨了一下眼睛,顽皮地说:"我不怕,我们家就有老鼠。""阿娇。"小金宝急了,"听姨娘话,你不能去!"阿娇望着小金宝的疯样有些害怕,抱住老爷的一条腿,抬起头看了看老爷。老爷正对着她慈祥地微笑。阿娇竟也笑了。"姨娘你骗我,"阿娇说,"我妈还在上海呢。"小金宝说:"阿娇!姨娘带你在岛上,我们哪里也不去!"阿娇抱紧老爷的腿,只是摇头。"阿娇!"小金宝大怒说,"你不许去!你不许去上海!"阿娇把身子转到老爷的身后去,伸出半截脑袋,不高兴地说:"我妈早就说了,你这人不坏,就是说话不讨喜,哼!"

小金宝的脸上一下就傻掉了。

老爷抱起阿娇,哄了两句,对小金宝说:"你这是怎么弄的,怎么到了岛上,你连谎也不会说了?"

"我这是怎么弄的,"小金宝耷拉着脸自语道,"怎么连谎也不会说了。"她的声音没气力了,闷在喉咙里。小金宝自语说:"我连谎也不会说了。"

小金宝回到草屋后就坐在了床边,一言不发。阳光从窗子里爬了进来,斜印在地板上,留下窗棂的阴影。我从厨房里出来,看见老爷正站在阳台朝着河边对着谁点头。芦苇的顶上一只白帆被人扯上去了,只扯了一半,又停住了。那张破帆像一张裹尸布,弥漫出一股尸臭。

老爷很开心的样子,对我说:"臭蛋,叫小姐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我站在过道与小金宝和老爷刚好形成一只三角。我对屋内说:"叫你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告诉他,我不回上海。"小金宝轻声自语说。

"小姐说,她不回上海。"我对着阳台传过话去。

"叫她别怕,"老爷大大咧咧地说,"我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老爷让你别怕,"我接着说,"他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别人不扔,我扔。"小金宝说。

"别人不扔,她扔。"我对着太阳那端说。

"我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我朝屋内说:"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他想要,就拿去。"

"你想要,就拿去。"

老爷愣了一下,大声说:"臭蛋你瞎说什么?"老爷故意加大了嗓子说:"小姐怎么会说出这种混账话!"

我傻站住,不敢再传话。

"臭蛋,告诉他,小姐说了这样的混账话!"

我预感到不对,慌忙看一眼老爷,轻声说:"小姐。"

小金宝站起来,走到门槛前大声说:"你说,我不是他妈的小姐!"

老爷听见了。老爷什么都听见了。老爷拉下一张脸,临走时对我说:"臭蛋,帮小姐收拾收拾,回家了。"

我紧张起来,和小金宝僵持在门槛两侧,小心喊道:"小姐。"小金宝吁出一口气,平静了,好像扫干净胸口里的一口恶气,她摸着我的头,轻轻松松地说:"帮我收拾一下,我要回家了。"

我点点头,走进小金宝的房间。小金宝倒过身,却进了厨房。我帮小金宝折叠好上衣,放在一块布上,扎成褡裢。我回到过道,看见厨房的门关上了,顺手推了一把,却关死了。我敲敲门,叫"小姐"。里头传出了咣当一声,像是刀子掉在了地板上。我重敲一遍,说:"是我,臭蛋!"这时候门槛底下很意外溢出一丝鲜红的东西,洋溢出一股浓郁的腥气,我蹲下去,汪汪鲜血又迅猛又困厄地汹涌而出,冒着浓腥的热气。

我刹那间明白过来,伸出手用力捂住缝隙,死死往里堵,仿佛捂住了小金宝的汹涌伤口,不让血流出来。我大声说:"别淌血了,姐,你别淌血了!姐、姐、姐你别淌了。"

老爷赶了过来,我张开血手,一把扑向了老爷。

我的脚被阿牛捆上了,拴到了船帆上。阿贵和阿牛一扯风帆,我倒着身子被扯了上去。我口袋里的洋钱随着身体的上扯全都掉进了船舱,在船舱里四处飞奔,阿娇说:"爷爷,怎么把臭蛋哥吊起来了?"老爷摸着阿娇的腮,笑着说:"他没听话,做错事了,长长记性。"老爷高兴地对郑大个子说:"我早说过,这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我还真有点喜欢,好好给几鞭子,驯服了就好了。"

郑大个子说:"是。"

我被一顿猛揍,倒悬在桅杆上。水面上一片刺眼的水光。小船启动了。老爷和郑三爷坐在船帮看阿娇在舱里嘻笑。阿娇极开心,心中装满大上海,笑脸格外甜,眼睛格外亮,声音格外脆。老爷说:"阿娇,告诉爷爷,你最喜欢做什么?"阿娇并了脚尖,在屁股后头掰着手指头,撒了娇说:"唱歌。"老爷就开心,老爷说:"阿娇唱一个给爷爷听听。"阿娇看一眼我,说:"把臭蛋哥放下来吧?"老爷说:"你唱你的,阿娇,等他听话了就放他下来。"

"到上海就要听话吗?"

"到了上海就要听话。"

阿娇想了想,说:"我给老爷唱外婆桥,好不好?"

"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说我好宝宝,

又会哭,又会笑,

两只黄狗会抬轿。老爷顺着阿娇的节奏轻轻摇晃上身。小木船一左一右轻轻摇晃起来。湖面和孤岛以倒影的形式在阿娇的歌声里一点一点远去。孤岛在摇晃,被新鲜的太阳照耀得安详宁静优美妖艳。我的泪水涌上来,孤岛和水面就浑浊了。船一晃,泪水掉进鼻孔里去。孤岛和水面又清晰如初。阿娇唱得正起劲,船晃得愈厉害了,孤岛和水面就又一次晃糊涂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桥上喜鹊喳喳叫。

红裤子,花棉袄,

外婆送我上花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我猛一阵咳嗽,血往头上涌,我的头疼得厉害,快裂开来了。我的眼眨了几下,昏过去了,银亮雪白的水面夜一样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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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天涯明月刀的结局原文

全文共 8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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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在九江上,遥望九华峰。

天河挂绿水,秀出九芙蓉。

我欲一挥手,谁人可相从。

君为东道主,于此卧云松。

──李白

九华山在安徽青阳西南四十里,即汉时泾县、陵阳二地。

三国时孙吴分置临城县境,至隋废,唐置青阳县,以在青山之阳为名,属池州府。青山在县北五里,逾梅家岭,与贵池接壤。

九华山南望陵阳,西朝秋浦,北接五溪大通,东际双峰龙口,昔名九子山。

唐李白游九子山,见其山峰并时,如莲开九朵,改之为九华山。

书记上有记载:“旧名九子山,唐李白以九峰如莲花削成,改之为九华山。”

青阳县志上也有记载:“山近县西四十里,峰之得名者四十八,岩十四,洞五,岭十一,泉十八,源二,其余台石池涧溪潭之属以奇胜名者不一。”

“知行合一”的创始人曾读书于此山中,与李白书堂并名千古。

诗仙李白改“九子山为九华山联句”有序。

“……太史公南游,略而不书,事绝故老之口,复缺名贤之纪,虽灵仙往复而赋咏笔间,予乃削其旧号,加以九华之目,时访逅江汉,憩于夏侯回之堂,开檐岸帻,坐眺松雪,因与二三子联句,传之将来。”

他们的诗是这样的:

“妙右分二气,灵山开九华。──李白。

层标遏迟日,半壁明朝霞。──高霁。

积雪曜陲壑,飞流歆阳崖。──韦权舆。

青荧玉树色,缥渺羽人家。──李白。”

九华山不但是诗人吟咏之地,也是佛家的地藏王道场。

《地藏十轮》经:“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尽藏。”取名地藏。

《大乘佛经》上记载的是:“地藏受释尊付嘱,令救度六道众生,决不成佛,常现身地狱中,以救众生之苦难,世称幽冥教主。”

《地藏本愿经》二卷,唐实义难陀译,经中记载:“佛升忉利天为母说法,后召地藏大士永为幽冥教主,使世上有亲者皆得报本荐亲,咸登极乐。”

这本书多说地狱诸相及追荐功德,为佛门的孝经。

经中又说地藏菩萨救渡众生,不空誓,不成佛之弘愿,故名“地藏本愿”。

所以“九华剑派”不但剑术精绝,同时也有诗人的浪漫和佛家的玄秘。

武林中有七大剑派,九华山并不在其内,因为九华山门下的弟子本就极少,行踪更少出现在江湖。

多年前江湖中就已盛传九华派已与幽冥教合敖,同时供奉的两位祖师,一位是地藏王菩萨,另一位就是诗酒风流,高绝千古的李白。

据说这位青莲居士不但是诗仙,也是剑仙,九华的剑法,就是他一脉相传。直到千百年后,江湖中又出现位奇侠李慕白,也是九华派的嫡系。

这些传说使得九华派在江湖人心目中变得更神秘。九华门下的弟子,行踪也更诡秘,近年来几乎已绝迹于江湖。

但这些却还都不是让傅红雪吃惊的原因,令他吃惊的,是如意大师这个人。

×××

如意大师着白袍,登芒鞋,赤足,摩顶,神情严肃,眸子有光,看来无疑是位修为极深的出家人,一位出家的女人。

她看来仿佛已近中年,身材适中,容貌端正,举止规矩有礼,一张表情严肃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更没有足以令人吃惊之处,无论任何人眼中看来,她只不过是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和佛门中其他千千万万个谨守清规的尼姑并没有什么不同。

可是在傅红雪眼中看来,就完全不同了。

她的容貌虽平凡端庄;但一双玉手美如春葱,柔若无骨。她赤足着芒鞋,不着鸦头袜,露出一双底平趾敛的如霜雪白玉足,更美得令人目眩。她的白布僧袍宽大柔软,一尘不染,遮盖着她绝大部分身体。

没有人会去幻想一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在僧袍下的胴体是什么样子的。

傅红雪却不能不想。

──栏杆上的洁白僧袍,浴池中的丰美胴体,黑暗中的呻吟呼吸,温暖光滑的拥抱,还有那双牵引他进入梦境的手。

他竟不能不将眼前这个道貌岸然的出家人,和昨夜那个成熟而充满渴望的女子联想在一起。虽然他一直禁止自己去想,但却偏偏不能不想。

虽然他对一切事都已能不闻不问,无动于衷,可是这规矩严肃的中年尼姑,却使得他的方寸大乱,他已感觉到自己的嘴唇发干,心跳加速,几乎无法控制。

如意大师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端庄严肃的脸上,还是全无表情。

傅红雪几乎忍不住要冲过去,撕开她的僧衣,看看她是不是昨夜那个女人。可是他还是勉强忍耐住。

他仿佛听见她在问:“这位就是名满天下的傅红雪施主?”

他仿佛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回答:“是的,我就是傅红雪。”

卓夫人看着他们,眼睛里的表情狡黠而诡谲。

──她是不是已知道他们的事?

她忽然笑道:“大师驻锡九华,想不到居然也知道傅大侠的名声。”

如意大师道:“贫僧虽然身在方外,对江湖中的事,却并不十分生疏。”

卓夫人又问道:“大师以前是不是见过他?”

如意大师沉吟着,居然点了点头,道:“仿佛见过一次,只是那时天色昏黑,并没有看清楚。”

卓夫人笑道:“大师虽然看不清他,他却一定看清了大师的。”

如意大师道:“哦?”

卓夫人笑得更神秘,道:“因为这位傅大侠是夜眼,在黑暗中视物,也可以明察秋毫。”

如意大师的脸上,仿佛起了种奇怪的变化。

傅红雪的心也在往下沉。昨夜在黑暗中,他并没有看清她,只不过隐约看出了她的胴体的轮廓。

他一直没有想到这一点,现在才发现他的眼力不知不觉中已受到损伤,那一定是他在见到铁柜中那老人以后的事。

难道那老人的眼睛里,竟有种可以令人感觉变得迟钝的魔力?他为什么不让傅红雪看见黑暗中那个女人?她为什么要在黑暗中等待?

×××

最后的两位见证也被公子羽请了进来,傅红雪竟没有注意这两人是谁。

他的心又乱了。他不能忘记昨夜的事,也不能将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当作工具。

陈老板的哀恸,倪宝峰怨毒的眼神,忽然也变得令他无法忍受。

还有那柄鲜红的剑。这柄剑怎么会到了公子羽手里?剑在他手里,燕南飞人呢?

这两人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神秘关系?公子羽为什么直到现在还不肯露出真面目?

火炬高燃,石台上亮如白昼。

傅红雪终于走上了石台,手里紧紧握着他的刀,比平时握得更紧。在他悲伤烦恼,痛苦无助时,只有这把刀,才能给他安定的力量。

对他说来,这把刀远比盲者的明杖更重要,他与刀之间,已经有了种奇异的感情,一种永远没有任何人能了解的感情,不但互相了解,而且互相信任。

公子羽凝视着他,一字字缓缓道:“现在你已随时可以拔刀。”

现在他的剑已在手。无论谁都看得出,他还比傅红雪更有信心。

傅红雪忽然道:“你能不能再等一等?”

公子羽眼睛里露出讥诮之意,道:“我可以等,只不过无论再等多久,胜负也不会有所改变的。”

傅红雪没有听他说完这句话,忽然转身走下石台,走到如意大师面前。

如意大师抬头看着他,显得惊讶而疑惑。

傅红雪道:“大师来自何处?”

如意大师道:“来自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来自何方?”

如意大师道:“来自新罗。”

傅红雪道:“他舍弃尊荣,为的是什么?”

如意大师道:“舍身学佛。”

傅红雪道:“既然舍身学佛,为何誓不成佛?”

如意大师道:“只因普渡众生。”

她神情已渐渐宁静,神情也更庄严,别人却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原来唐时高宗曾发兵助新罗平乱,新罗王子金乔觉舍曾荣,来华学佛,独上九华驻锡修道,一生事迹与地藏显现者无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金氏圆寂,临终时形显如地藏王菩萨本像,世传以肉身得道,于峰头建肉身殿塔。殿塔四面玲珑,金碧璀璨,四隅有铜缸,多作朱砂翡翠色,中储神灯圣油,可赐人清宁安静,九华弟子多随身而带。

傅红雪又问道:“王子于今何在?”

如意大师道:“仍在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普渡众生,大师呢?”

如意大师道:“贫尼亦有此愿。”

傅红雪道:“既然如此,但望大师赐福,使我心清宁安静。”

如意大师双掌合十,道:“是。”

她果然从怀中取出个檀木小瓶,倾出几滴圣油,在傅红雪面颊和手背上轻轻摩擦,口中喃喃低诵佛号,又问道:“你有何愿?”

傅红雪曼声而吟:“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

如意大师以掌心轻拍他的头顶,道:“好,你去。”

傅红雪道:“是,我去。”

他抬起头,苍白憔悴的脸上已发出了光;不是油的光,是一种安详宁静的宝光。

他再次走上石台,走过卓夫人面前时,忽然道:“现在我已知道了。”

卓夫人道:“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知道是你。”

卓夫人脸色骤然变了,道:“你还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该知道的都已知道。”

卓夫人道:“你……你怎会知道的?”

傅红雪道:“静虑深密如秘藏。”

他走上石台,面对公子羽,不但静如磐石,竟似真的已如大地般不可撼动。

公子羽握剑的手背上已暴出青筋。

傅红雪看着他,忽然道:“你已败过一次,何必再来求败?”

公子羽瞳孔收缩,忽然大喝,剑已出鞘,鲜红的剑光,如闪电飞虹。

只有眼力最利的人,才能看得出飞虹闪电中仿佛有淡淡的刀光一闪。

“叮”的一响,所有动作突然凝结,大地间的万事万物,在这一瞬间似已全部停顿。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

公子羽的剑就在他咽喉的方寸之间,却没有刺下去,他的整个人也似已突然凝结僵硬。然后他面上的青铜面具就慢慢地裂开,露出了他自己的脸。

一张英俊清秀的脸,却充满了惊骇与恐惧。

又是“叮”的一响,面具掉落在地上,剑也掉落在地上。

这个人赫然竟是燕南飞。

×××

火光仍然闪动不息,大殿中却死寂如坟墓。

燕南飞终于开口,道:“你几时知道的?”

傅红雪道:“不久。”

燕南飞道:“你拔刀时就已知道是我?”

傅红雪道:“是的。”

燕南飞道:“所以你已有了必胜的把握。”

傅红雪道:“因为我的心中已不乱不动。”

燕南飞长长叹息,黯然道:“你当然应该有把握,因为我本就应该死在你手里。”

他拾起长剑,双手捧过去,道:“请,请出手。”

傅红雪凝视着他,道:“现在你的心愿已了?”

燕南飞道:“是的。”

傅红雪淡淡道:“那么你现在就已是个死人,又何必我再出手?”

他转过身,再也不看燕南飞一眼。

只听身后一声叹息,一滴鲜血溅过来,溅在他的脚下。

他还是没有回头,苍白的脸上却露出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他知道这结果。有些事的结果,本就是谁都无法改变的,有些人的命运也一样。

他自己的命运呢?

×××

第一个迎上来的是如意大师,微笑道:“施主胜了。”

傅红雪道:“大师真的如意?”

如意大师沉默。

傅红雪道:“既然大师也未必如意,又怎知我是真的胜了?”

如意大师轻轻叹了口气,道:“不错,是胜是负,是如意,是不如意,又有谁知道?”

她双手合十,低喃佛号,慢慢地走了出去。

傅红雪抬起头时,大厅中忽然已只剩下卓夫人一个人。

她正在看着他,等他转过头,才缓缓道:“我知道。”

傅红雪道:“你知道?”

卓夫人道:“胜就是胜。胜者拥有一切,负者死,这却是半点也假不得的。”

她又叹了口气,道:“现在燕南飞已死,你当然已……”

傅红雪打断了她的话,道:“现在燕南飞已死,公子羽呢?”

卓夫人道:“燕南飞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真的是?”

卓夫人道:“难道不是?”

傅红雪通:“决不是。”

卓夫人笑了,忽然伸手向背后一指,道:“你再看看那是什么?”

他的背后是石台,平整光滑的石台忽然裂开,一面巨大的铜镜正缓缓自台下升起。

傅红雪道:“是铜镜。”

卓夫人道:“镜中还有什么?”

镜中还有人。傅红雪正站在铜镜前,他的人影就在铜镜里。

卓夫人道:“现在你看见了什么?”

傅红雪道:“看见了我自己。”

卓夫人道:“那么你就看见了公子羽,因为现在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沉默。她说他就是公子羽,他居然沉默。

有时沉默虽然也是种无声的抗议,但通常都不是的。

卓夫人道:“你绝顶聪明,从如意大师替你擦油在手上,就猜出昨夜的女人不是她,是我。”

傅红雪依然沉默。

卓夫人道:“所以现在你一定也能想得到,为什么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忽然道:“现在我真的就是公子羽?”

卓夫人道:“至少现在是的。”

傅红雪道:“要到什么时候才不是?”

卓夫人道:“直到江湖中又出现个比你更强的人,那时……”

傅红雪道:“那时我就会像今日之燕南飞。”

卓夫人道:“不错,那时你非但不是公子羽,也不再是傅红雪。那时你就已是个死人。”

她笑了笑,笑得妩媚甜蜜:“可是我相信十年之内江湖中决不会再出现比你更强的人,所以现在这一切都已是你的,你可以尽情享受所有的声名和财富,也可以尽情享受我。”

傅红雪的刀已握紧,道:“你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

卓夫人道:“永远是。”

傅红雪盯着她,手握得更紧,握着他的刀。

他忽然拔刀。刀光一闪,铜镜分裂,就像燕南飞脸上的青铜面具般裂成两半。铜镜倒下时,就露出了一个人,一个老人。

铜镜后是间精雅的屋子,角落里有张华丽的短榻。

这老人就斜卧在榻上。他已是个很老很老的人,可是他的一双眼睛却像是已受过天地间诸魔群鬼的祝福,仍然保持着年轻。这双眼睛,就是傅红雪在铁柜里看到过的那双眼睛。

这双眼睛此刻正在看着他。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刀锋似已在眼里,盯着他道:“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真正的公子羽是谁。”

老人道:“谁知道?”

傅红雪道:“你。”

老人道:“为什么我知道?”

傅红雪道:“因为你才是真正的公子羽。”

老人笑了。笑并不是否认,至少他这种笑决不是。

傅红雪道:“公子羽所拥有的名声权力和财富,决不是容易得来的。”

世上本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尤其是名声、财富和权力。

傅红雪道:“一个人对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一定很舍不得失去。”

任何人都如此。

傅红雪道:“只可惜你已老了,体力已衰退,你要想保持你所拥有的一切,只有找一个人代替你。”

公子羽默认。

傅红雪道:“你要找的,当然是最强的人,所以你找上了燕南飞!”

公子羽微笑道:“他的确很强,而且还年轻。”

傅红雪道:“所以他经不起你的诱惑,做了你的替身。”

公子羽道:“他本来一直做得很好。”

傅红雪道:“只可惜他败了,在凤凰集,败在我的刀下。”

公子羽道:“对他说来,实在很可惜。”

傅红雪道:“对你呢?”

公子羽道:“对我一样。”

傅红雪道:“一样?”

公子羽道:“既然已经有更强的人可以代替他,我为什么还要找他?”

傅红雪冷笑。

公子羽道:“可是我答应他,只要他能在这一年中击败你,他还是可以拥有一切!”

他再强调:“我是要他击败你,并不是要他杀了你。”

傅红雪道:“因为你要的是最强的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道:“他认为我的刀法中,最可怕的一点就是拔刀。”

公子羽道:“所以他苦练拔剑。只可惜一年后他还是没有把握能胜你。”

傅红雪道:“所以他更想得到大悲赋和孔雀翎。”

公子羽道:“所以他错了。”

傅红雪道:“这也是他的错?”

公子羽道:“是!”

傅红雪道:“为什么?”

公子羽道:“因为他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早已在我手里。”

傅红雪闭上了嘴。

公子羽道:“他也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根本没有传说中那样可怕,他纵然能得到,还是未必能有取胜把握。”

传说中的一切,永远都比真实的更美好。傅红雪明白这道理。

公子羽道:“我早已看出你比他强,因为你有种奇怪的韧力。”

他解释道:“你能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痛苦,也能承受别人无法承受的打击。”

傅红雪道:“所以这一战你本就希望我胜。”

公子羽道:“所以我才会要卓子陪你。我不想你在决战时太紧张。”

傅红雪又闭上了嘴。现在他终于已明了一切,所有不可解释的事,在这一瞬间忽然都已变得很简单。

公子羽凝视着他道:“所以你现在已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我只不过是公子羽的替身而已。”

公子羽道:“可是你已拥有一切!”

傅红雪道:“没有人能真的拥有这一切,这一切永远是你的。”

公子羽道:“所以……”

傅红雪道:“所以我现在还是傅红雪。”

公子羽的瞳孔突然收缩,道:“这一切你都不愿接受?”

傅红雪道:“是的。”

×××

瞳孔收缩,手又收紧。握刀的手。

过了很久,公子羽忽然笑道:“你看得出我已是个老人。”

傅红雪承认。

公子羽道:“今年你已有三十五六?”

傅红雪道:“三十七。”

公子羽道:“你知道我有多大年纪?”

傅红雪道:“六十?”

公子羽又笑了。

一种很奇怪的笑,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讥诮和哀伤。

傅红雪道:“你不到六十?”

公子羽道:“今年我也三十七。”

傅红雪吃惊地看着他,看着他脸上的皱纹和苍苍白发。

他不能相信。可是他知道,一个人的衰老,有时并非因为岁月的消磨;有很多事都可以令人老。

相思能令人老,忧愁痛苦也可以。

公子羽道:“你知不知道我是因为什么老的?”

傅红雪知道。一个人的欲望若是太多,太大,就一定会老得很快。欲望就是人类最大的痛苦。

他知道,但是他并没有说出来──既然已知道,又何必再说出来。

公子羽也没有再解释。他知道傅红雪一定已明白他的意思。

“就因为我想得太多,所以我老;就因为我老,所以我比你强。”

他说得很婉转:“你若不是公子羽,你也就不再是傅红雪。”

傅红雪道:“我是个死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坐了下来,坐在短榻对面的低几上。

他很疲倦。经过了刚才那一战,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很疲倦。

可是他心里却很振奋。他知道必将有一战,这一战必将比刚才那一战更凶险。

公子羽道:“你还可以再考虑考虑。”

傅红雪道:“我不必。”

公子羽在叹息,道:“你一定知道我很不愿让你死。”

傅红雪知道。要再找他这样一个替身,决不是件容易事。

公子羽道:“可惜我已没有选择的余地。”

傅红雪道:“我也没有。”

公子羽道:“你什么都没有。”

傅红雪不能否认。

公子羽道:“你没有财富,没有权力,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傅红雪道:“我只有一条命。”

公子雪道:“你还有一样。”

傅红雪道:“还有什么?”

公子羽道:“声名。”

他又在笑:“你若拒绝了我,我不但要你的命,还要毁了你的声名。我很有法子!”

傅红雪道:“你好像什么都有。”

公子羽也不否认。

傅红雪道:“你有财富,有权力,手下的高手如云。”

公子羽道:“我要杀你,也许并不需要他们。”

傅红雪道:“你什么都有,只少了一样。”

公子羽道:“哦?”

傅红雪道:“你已没有生趣。”

公子羽在笑。

傅红雪道:“就算公子羽的声名能永远长存,你也已是个死人。”

公子羽的手也握紧。

傅红雪道:“没有生趣,就没有斗志。所以你若与我交手,必败无疑。”

公子羽还在笑,笑容却已僵硬。

傅红雪道:“你若敢站起来与我一战,若能胜我,我就将这一生卖给你,也无怨言。”

他冷笑,接着道:“可是你不敢,”

他盯着公子羽。他的手里有刀,眼睛有刀,话里也有刀。

公子羽果然没有站起来。是因为他真的站不起来?还是因为卓夫人的手?她的手已按住了他的肩。

×××

傅红雪已转过身,慢慢地走出去。

公子羽看着他走出去。

他走路的姿态,还是那么奇特,那么笨拙,可是别人看着的时候,眼中却只有崇敬。

无论谁看着他时都一样。

他的手一直紧握着刀柄,却没有拔出来。

──我不杀你,只因为你已是个死人。

一个人的心若死了,就算他的躯壳还存在也没有用的。他知道她为什么按住公子羽,因为她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

她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在她心中,真正的公子羽只有一个,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不管他老了也好,死了也好,都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所以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这一点他是否能明白?要到几时才明白?春蚕的丝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死时才能吐尽?

夕阳西下。傅红雪站在夕阳下,站在孔雀山庄的废墟前。暮色凄迷,满目疮痍。

他抽出一封素笺,摆在他朋友们的坟墓前。

雪白的纸,死黑的字。

这是公子羽的讣闻。传遍天下的讣闻,无疑也震动了天下。

尘归于尘,土归于土,人总是要死的。

他长长吐出口气,抬头望天。暮色已渐深,黑暗已将临。

他心里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平静,因为他知道黑暗来临的时候,明月就将升起。

酒在杯中,杯在手中。

公子羽把酒面对小窗,窗外有青山翠谷,小桥流水。

一双手按在他肩上,如此美丽,如此温柔。

她轻轻地问:

“你几时才下定决心,肯这么做的?”

“直到我真正想开的时候。”

“想开了什么?”

“一个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他的手也轻轻按在她的手上。“人活着,只不过为了自己心安快乐。若是连生趣都没有,那么就算他的声名、财富和权力都能永远保存,又有什么用?”

她笑了。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温柔。

她知道他真的想开了。

现在别人虽然都认为他已死了,可是他却还活着,真正地活着,因为他已懂得享受生命。

一个人要能真正懂得享受生命,那么就算他只能活一天,也已足够。

“我知道公孙屠他们一定活不长的。”

“为什么?”

“因为我已在他们心里播下了毒种。”

“毒种?”

“那就是我的财富和权力。”

“你认为他们一定会为了争夺这些而死?”

“一定。”

她又笑了。笑得更温柔,更甜蜜。

她知道他为什么要如此做,因为他要为她赎罪;他一心要求自己的心安和快乐。

×××

现在一切都已成过去。

他把酒对青天,却没有再问明月何处有。

他已知道他的明月在何处。

一间寂寞的小屋,一个寂寞的女人。

她的生活寂寞而艰苦,可是她并不怨天,因为她心安,她已能用自己的劳力去赚取自己的生活,已用不着去出卖自己。也许她并不快乐,可是她已学会忍受。

──生命中本就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无论谁都应该学会忍受。

×××

现在一天又已将过去,很平淡的一天。

她提着篮衣服,走上小溪头。她一定要洗完这篮衣服,才能休息。

她自己的衣襟上戴着串小小的茉莉花,这就是她惟一的奢侈享受。溪水清澈,她低头看着,忽然看见清澈的溪水中倒映出一个人。

一个孤独的人,一柄孤独的刀。

她的心开始跳。她抬起头就看见一张苍白的脸。

她的心又几乎立刻要停止跳动。她已久不再奢望自己这一生中还有幸福,可是现在幸福已忽然出现在她眼前。

他们就这样互相默默地凝视着,很久都没有开口。幸福就像是鲜花般在他们的凝视中开放。

此时此刻,世上还有什么言语能表达出他们的幸福和快乐?

这时明月已升起。

明月何处有?

只要你的心还未死,明月就在你的心里。

──《天涯明月刀》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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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明末工程师小说结局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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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工程师》是米酿写的历史军事的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明末工程师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听到李植的话,朱由检愣了好久。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李植点了点头,说道:“澳大利亚的东方、南方和东南方向水草丰美,最南地方气候和北京差不多,不过更加温润多雨。那里现在满是森林,还有一些草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里藏着一个储量相当惊人的金矿。”

“不说别的,光说那澳大利亚东南地区,装整个大明的人口都没有问题。”

“现在我们的船队已经在秘鲁的西部沿海岛屿开发鸟粪资源。保守估计,这些岛屿上的鸟粪足够我们汉人使用三十年。三十年后,我们日本的化学基地应该就能大规模供给化肥了。所以我们有把握把粮食亩产提高一倍。”

李植越说越有兴致,看着朱由检说道:“现在小麦的亩产很低,算上投入的种子,每亩小麦收益不过**斗。因为每亩麦地都会耗费一定的人力,灌溉水源,所以农业收益很低。如果我们能利用肥料把小麦亩产提高一倍,那么农民的实际收入将提高数倍。”

“举例来说,现在我们在澳大利亚雇佣当地土著耕作,每人每月给四斗粮食做报酬,每个土著可以照看十亩地。这样下来一年地主的亩均利润大概就是三斗。而在鸟粪产业的扩大后,甚至有了化肥后,澳大利亚地主的亩均利润可能可以提高到一石。”

“如果是大规模的庄园动辄百亩,只要管理得当利润是十分可观的。当然,大型庄园雇佣的土著超过十人,这就很需要管理能力,要能够让这些土著安心干活,为自己和汉人劳动创造财富。”

朱由检听到李植的话,突然间有些向往起来。

这三年,朱由检的帝王雄心已经被惨淡的现实渐渐磨平了。实际上,朱由检早已经看不到任何复兴大明的希望。天下的民心已经完全站在李植这一边,只有极少数士绅还在偷偷怀念明朝,但他们的影响力也渐渐被识字的中学生取代。

大齐的开拓进取惠及每一个汉人,外族在汉族面前不堪一击,没有任何一个力量能够帮助朱由检复国。完全不存在任何希望。

朱由检早就接受了大明结束,新朝代牢不可破的事实。

实际上朱由检现在作为一个罪人,除了担心李植毒杀他,就是担心自己的子女。因为除了朱明太子朱慈被封为承恩侯,其他的皇子公主如今都是庶民。而一些地方官甚至因为崇祯的子女是朱明皇室子弟而歧视他们,各种有利的政策都不照顾崇祯的家庭成员。

周围的百姓都越来越富,而朱由检的子女却谋生不易。这么下去的结果就是朱家的儿子失去婚配的资本,最后一个个孤独终老,女儿则草草嫁人,一辈子受夫家嫌弃。

然而李植如今开口,说要让朱由检去澳大利亚做地主。

朱由检嘴巴有些干,舔了舔嘴唇说道:“圣…圣上,庶民已经老了,倒是没什么期许。只是庶民的儿子女儿有不少颇为贫困,圣上若是…若是仁德,庶民恳请圣上允许庶民的子女出海,在海外的殖民地占据百亩土地。”

李植看了看朱由检,点了点头。

他上去扶了扶朱由检的肩膀。在李植有力的双臂中,这个曾经统御十三省的帝王有些单薄,李植甚至觉得朱由检的身子有些发抖。

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了。

李植说道:“你说的我很理解。你放心,你所有的子女以后都不会被人歧视,都将被地方官一视同仁。如果有任何人敢区别对待你的子女,子孙,我李植第一个要惩处这样的地方官。”

顿了顿,李植说道:“好,你的几个儿子只要愿意出海的都可以出海垦殖,朱家的儿子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我看管理一些土著也没有问题。我会提醒移民官员注意,让他们把朱家儿子分配到土著比较多,需要管理才能的地区去!”

听到李植的话,朱由检脸上一阵白一阵红。

王承恩茫然地看着李植,眼睛里越来越恍惚。显然,朱由检已经完全接受李植的恩德了,开始融入大齐的社会秩序,并在这个秩序中努力争取自己的地位。

然而对于身体残疾,除了尊严什么都不剩的王承恩来说,这样的结局无疑算不上喜剧。

李植突然看向了王承恩,喝问道:“王承恩,你可有不满?”

王承恩在地上身子一抖,脸上又流下两道泪水,颤声说道:“奴婢不敢。”

李植冷笑了一声,淡淡说道:“朕料你也不敢。你便随你老爷一起出海吧。”

转过头,李植缓缓朝朱由检说道:“那便这样吧,你召集子女筹备筹备,地方官不会刁难你的。你把你儿女的名字报到澳大利亚南部和南美洲的名单上,选个日子便搭船出海吧!”

朱由检长长地吸了一口气。

对于一个当了二十多年皇帝的人来说,为了几个农庄这样的小事感激李植实在有些难堪。但同时,对于一个被废了的皇帝来说,能够不被毒杀,能让自己的子女能够得到良好的归宿,这又是十分难得的。

朱由检脸上一红,然后又渐渐白了。他朝李植拱手作揖,恭敬地说道:“庶民谢过圣上,圣上胸怀仁德,实乃天下黎民之幸。庶民衷心恭祝圣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听到朱由检的话,李植哈哈大笑起来。

他拍了拍朱由检的肩膀,再次笑了起来。

对于朱由检这样身份的人,李植并不准备折辱他。李植并不希望朱由检诚惶诚恐跪在地上给自己磕头,毕竟朱由检也曾是皇帝,也有他最后的骄傲和自尊。朱由检能朝自己作揖,喊一声万岁,李植觉得很足够了。

“你这么说,朕很高兴!很高兴!”

听到朱由检的唱拜,门外的李老四也有些欣慰,开心地笑了起来。

不知道怎么回事,门外负责拱卫李植的禁卫军似乎也听到了朱由检的唱拜,竟齐齐大声喊了起来。

“圣上万岁!”

“万岁!万岁!”

“万万岁!”

唱了几句,这些人又齐声喊道:“大齐万岁!”

“大齐万岁!”

“大齐万万岁!”

几百人齐声大喊的声音响彻大地,不知道传出去多远。那一声声欢呼,让三年来都无比寂静的小院子突然间变成了沸腾的舞台,仿佛变成了庞大帝国的绝对中心。

李植点了点头,不再停留在这个特殊而普通的小院子。他一甩前襟,大步走出了屋门。

朱由检拱手长揖,送李植离开。

就连地上的王承恩也不敢再托大,朝李植作出了跪拜的姿势。

“李老四!回去准备!”

李老四笑了笑,问道:“东家!准备什么?”

听到李老四喊自己“东家”,就好像崇祯七年李植起家时候的样子,李植诧异地回头看了看他。当他看到李老四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依旧有一双少年人才有的明亮眼睛时候,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太多东西要准备了!”

“通知郑晖,准备建设贯通南北、横贯东西的四条铁路动脉!”

“通知崔昌武来,准备发展负责立法并监督政府的机构!”

“让李兴从新大陆回来!开始征兵!我们再准备二十万兵马,两年后朕要亲征波斯和奥斯曼!西伯利亚!然后是非洲!朕要让这个天下的每一寸土地,都属于汉人。”

“让李欢在全国建二十所大学,建立两百个物理、机械和化学的高等实验室。”

李老四跳上吉普车,大声喊诺。

李植站在吉普车的外面,摸了摸吉普车的车身,大声说道:“朕是汉人的头号工程师,朕要用自己的一生,给汉人建设一个最美的未来。”

坐上吉普车,李植大声喊道:“李老四!我们永远在路上!“

”我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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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霸王别姬小说结局

全文共 3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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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对于霸王别姬这部小说大家应该是比较熟悉了,那么小说的结局到底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的霸王别姬小说结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霸王别姬小说结局

终于看到了李碧华原著的小说《霸王别姬》,不知为何,先看了结尾。结尾和电影很不一样,地点在香港,程蝶衣做为艺术指导出访香港演出,早先偷渡到这里的段小楼路过戏院,忽见“程蝶衣”三个字,恍如隔世。两位老人相间,本想见到的是昔日的容颜,而出现的却是岁月的疤痕。在坦诚相见的浴池中,不经意间提到的菊仙,段小楼道出了藏于心底多年的话“我——我和她的事,都过去了。请你——你不要怪我!”一句话点醒梦中人,师兄何尝不知道师弟的满腔情意。而此时的蝶衣宁可不要醒来,他提议再一起唱一遍《霸王别姬》。戏至高潮出,蝶衣挥剑自刎,然而他没有死,死的是蝶衣心中的虞姬。最后蝶衣回了内地,我想他不会在唱虞姬了;小楼留在了香港,他想去找和蝶衣共浴的连德池,那里竟然也改成了“芬兰浴”。

电影的结局很残酷,但它以真实的死亡升华了蝶衣“从一而终”的信念。小说的结局很真实,但它残酷的将蝶衣的情梦撕破了。两种结局对小楼来说都是一样的,因为霸王是被爱的,在霸王的心中除了虞姬还有山河。而无论怎样的结局对蝶衣而言都是悲剧性的,因为他的生命是属于爱情的,而他的爱情是属于霸王的,没有了霸王,生和死即没有了区别。若我是蝶衣,我宁愿选择电影的结局,做一次真正的虞姬,让生命就此终结在舞台上,戏服里,霸王的臂挽间。但我还是我,现实中的我偷生已是一种习惯,一如小楼的选择。

霸王是现实的,虞姬是梦想的,所以当霸王别姬时,总是虞姬死在前面。

分段剧情

1、京剧院的程蝶衣和段小楼两个师兄弟在历经沧桑后来到剧院准备排练《霸王别姬》。伴随着京剧的前奏开启,镜头回转,时间回到了1924年。这时的的程蝶衣还叫小豆子,段小楼还叫小石头。小豆子的母亲艳红是个,这天她带着小豆子上街看戏,小豆子看的非常入迷。艳红觉得小豆子跟着自己没有前途,于是打算把小豆子送到戏班学戏。

2、艳红带着小豆子来到教戏的地方,希望让关师傅收下小豆子,可是关师傅嫌弃小豆子天生六指,不肯收。艳红狠心为了儿子,便切下了儿子的第六根手指,终于小豆子得以拜师。戏班里的师兄弟们因为小豆子的娘是而欺负小豆子,只有大师兄小石头照顾他对他好。[2]

3、戏班里的训练非常严格,听着师傅“要想人前显贵,必须人后受罪”的说法,小豆子一直忍受着训练的痛苦。这天大师兄小石头被师傅罚在寒冷的院子里练功,小豆子看着十分心疼。小石头受完惩罚后刚一走进房间,小豆子就为他披上了暖和的被子,两人的关系开始升温。

4、小豆子唱戏的时候总是记不住词,把“我本是女娇娥”这句词唱成“我本是男儿郎”,被师傅毒打。小石头看着小豆子被打得可怜,嘱咐他下次千万不要再唱错了。这天师兄弟们在院子里聊天,大家说着要是唱戏成了角就天天有冰糖葫芦吃。

5、受不了师傅毒打的小豆子和小赖子偷偷从戏班跑了出来,正好看到了一个成角的戏子被大家簇拥来到戏院,小豆子和小赖子也跟着人群溜进戏院里看角儿表演。小赖子被震撼,他看着台上的角儿哭着说:“我什么时候才能成角儿啊,他们怎么成的角儿啊,得挨多少打啊”。小豆子也看哭了,他终于意识到想要成功就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

6、想要成为角的小豆子决定回到师傅那里继续学戏。师傅认为小石头作为大师哥没有看管好师弟,让小豆子逃跑了,正在毒打小石头。小豆子见了,对师傅说逃跑是自己的主意,让师傅不要再打师哥小石头了。于是师傅开始惩罚小豆子,而小石头看着小豆子挨打,竟然拿起棍子反抗,不让师傅伤害小豆子。

7、戏院老板来到关师傅的戏班挑人,看中了小豆子。试戏时的小豆子给戏院老板唱戏时又把“我本是女娇娥”唱成了“我本是男儿郎”搞砸了自己的前途。小石头恨铁不成钢,竟然把烟袋的铁嘴放进小豆子嘴里烫舌头,让他记住教训不要再唱错了。终于小豆子再也没有唱错戏文,之后小豆子与小石头登台了,一曲《霸王别姬》博得了满堂彩。

8、在台下看戏的老太监张公公看上了小豆子,演完戏的小豆子被带到张公公面前,张公公要求小豆子当着自己的面脱裤子撒尿,小豆子被吓到了不敢拒绝,随后小豆子被变态的老太监了。从老太监处出来的小豆子在大街上捡到了一个弃婴,带回去收养,没想到这个弃婴却成为了日后的祸根。

9、几年后,小豆子改艺名为程蝶衣,小石头改艺名为段小楼。两人因为合唱《霸王别姬》名震京师。两人同台演出时,把楚霸王和虞姬之间的情感演绎的淋漓尽致。袁世卿又名袁四爷,是官僚子弟,这天他来到了戏院捧场,看上了饰演虞姬的程蝶衣。

10、程蝶衣对段小楼的感情已经超越师兄弟的情感,就像虞姬对楚霸王一样——从一而终,而段小楼却一直把程蝶衣当弟弟看待。两人在后台休息时,袁四爷到后台看望程蝶衣,并送出了贵重的发饰作为见面礼。袁四爷称赞程蝶衣,说看着他还以为是虞姬在世了。

11、段小楼来到妓院看望自己的情人菊仙,老鸨谎称菊仙不在,其实菊仙在楼上接客。楼上的菊仙被无耻客人侮辱,她不堪忍受,威胁客人说自己要跳下去。这时菊仙看到了楼下的段小楼,她奋身一跃跳下楼,正好跳到了段小楼怀里。楼上的无耻客人追到楼下,威胁段小楼不要护着菊仙,不然就要揍他。

12、段小楼为了保护可怜的菊仙,对无耻客人谎称当天是自己和菊仙定亲的大喜日子,段小楼为菊仙出头的事情被程蝶衣知道了,蝶衣心生嫉妒,他生气的对段小楼说不要忘记师傅的嘱托,两个人要从一而终,在一起唱戏唱一辈子。可是大大咧咧的师兄并不放在心上。

13、菊仙把自己攒的一切都交给老鸨,为自己赎身。她决定嫁给段小楼。菊仙来到段小楼所在的后台,谎称妓院不留定过亲的人,又问段小楼当日在妓院说的定亲是不是真的。段小楼被菊仙感动,决定迎娶菊仙。程蝶衣看到了,非常不开心。

14、段小楼让程蝶衣喊菊仙做嫂子,程蝶衣不肯。段小楼不明白程蝶衣为什么突然变得不可理喻,生气的带着菊仙离开了后台。程蝶衣悲伤欲绝,恰逢袁四爷又来邀请他,于是伤了心的程蝶衣赴了袁四爷的约。程蝶衣在袁四爷处看到了老太监张公公的旧物宝剑,袁四爷看出程蝶衣喜欢,把剑送给了他。

15、程蝶衣从袁四爷处回到家,正赶上段小楼和菊仙的订婚宴,程蝶衣看着心爱的师哥竟然真的和菊仙定亲,感到万念俱灰,他决心离开师哥,便对段小楼说:“师哥,以后你唱你的,我唱我的”。此时的北平城,被日本人攻陷了。

16、一天,日本兵闯进了剧院,一个日本兵走进后台穿起了段小楼的戏服,小楼不堪忍受打了人,被日本兵关了起来。日本兵威胁程蝶衣去唱戏,不然不就不放段小楼。菊仙来求程蝶衣救段小楼,她承诺如果段小楼得救,自己就离开段小楼回妓院去。于是程蝶衣同意了。

17、程蝶衣为日本人唱了《牡丹亭》,段小楼在程蝶衣唱完戏后被放出。程蝶衣告诉段小楼说日本人中有个叫青木的懂戏,可是段小楼误会蝶衣归顺了日本人,给了蝶衣一巴掌后愤然离去。两人彻底决裂了。菊仙没有履行当日离开段小楼的诺言,嫁给了段小楼。并且菊仙要求段小楼跟自己好好过日子,不许再唱戏。

18、伤心地程蝶衣再一次接受了袁四爷的邀请,他在为袁四爷画脸时想起了自己的师兄,哑然失笑。和师兄分开之后的程蝶衣日渐堕落抽起了。一天,师傅叫程蝶衣和段小楼一起回戏班看自己。师傅对于他们俩分开的事儿耿耿于怀,并大打出手。

19、段小楼看着师傅鞭打程蝶衣,他不忍心,便对师傅说一切都是自己的错,让师傅不要打蝶衣,来打自己。二人斗气,被师傅教训要他们和好,菊仙却出来阻挠,并且暗示蝶衣在吸食,问做师傅的管不管,隐晦地表达了师傅偏心,这惹狂了段小楼,要打菊仙,,菊仙气急说出自己已有身孕,跑了出去。

20、后来师傅猝死,蝶衣和段小楼两人在师傅的戏班看到了蝶衣多年前带回来戏班的弃婴小四,看着小四要成角的坚韧意志,两人绝定收养他并且好好培养。此时,日本人投降,北平城变成了的天下。官兵来到戏院闹事,段小楼为了保护程蝶衣被士兵围打,菊仙跑过来保护小楼,可是不幸被打伤,孩子流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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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人民的名义丁义珍小说结局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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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题材电视剧逐渐淡出荧屏。近年,国家反腐工作大力推进,对于官员工作和生活作风的要求标准愈加细化,全社会都在关注反贪成绩,都在呼唤“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清廉官风。

人民名义丁义珍小说结局猜测:

在第一个案子侯亮平和陈海同时展开追查一个贪污案,侯亮平那边非常顺利的在进行着,但是陈海这边要汇报给上级的太多,所以严重拖慢了抓人的进度,最后丁义珍成功坐飞机逃往美国洛杉矶,但是经过调查,说丁义珍当时是因为接到一个电话之后才走了的,所以陈海他们怀疑有内鬼。

《人民的名义》打电话给丁义珍的内鬼很多人怀疑是李达康,因为丁义珍是他带出来的,但是真的不是他,看到后面他其实是一个好官来的,猜测打电话给打电话给丁义珍的是高育民,那个冲电话卡进马桶的也是他,因为只有他和李达康离开过,如果不是李达康,那么就是他了。

2.《人民的名义》里面贪官的人物原型都有谁?

3.人民的名义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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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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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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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翠翠的结局

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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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梭的岁月,一天天一夜夜地穿叉而过。

等待,忘乎一切的等待,所有的一切都是等待。

茶峒的小溪,还在不知倦怠地轻缓流动,还是那么深,深得一蒿不能落底,却犹然清澈透明。溪边的那座白色小塔固然耸立,但终也难免斑驳加身。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还是原来的那户人家。但老人却是早就不在了,只一个姑娘——当年的女孩子翠翠,还有那只渐已老去的黄狗。

当年,茶峒山城里的乡邻怜翠翠失去至亲、孤苦无依,本想将翠翠接入山城好就近照应一下。不想,翠翠执意留在碧溪岨,承下祖父衣钵——继续为过往碧溪的人拉船渡河。知道翠翠的心思,乡邻们便没有勉强她。只是,浑厚善良的乡亲们会经常给翠翠送些自家的食物用品。而来往的过渡人也不管翠翠如何推拒,都会留下一些钱。翠翠就这样在碧溪上,一边拉船一边等着那人的归来。她从不思索这么等待的意义,伴着那触目的青山绿水,似乎等到天荒地老也没有关系。

而今,翠翠还在为过渡人拉船。只不过,翠翠发现:往茶峒外渡的人越来越多,回来的人却渐少了。这个发现让翠翠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慌。单纯的翠翠拼命只要逃避着这恐慌,只是安慰自己:没事的,傩送回来就好了。

这日,天空清明有朗日添暖。翠翠照常起得很早,吃过早饭便上船了。望向对溪崖上,又是虎耳草肥大油绿的季节了。山上的竹簧郁郁蓊蓊,风起摇曳,叶与叶悉悉作响,似乎吟诵着山的朗诗。高低起伏的山映在透澈的溪水里,憧憧叠影,煞是好看。翠翠的船就行在这水中的山影里。柔柔绿绿的水温柔地吻着船舷。这清远的山,温婉的水都倒映在了翠翠清泓似水的眼眸中,一切都如初生般美好。

傍晚,斜日将落,柔暖的余晖洒在将要上岸的翠翠身上。翠翠有些心神不宁。今天从几个过渡人那听到一个消息:有个大老板来茶峒,他要投资在碧溪上建起一座桥。那过渡人欢天喜地地说:“翠翠,以后你就再也不用这么辛苦地拉船了。真是好人啊,说起这大老板还是咱们……”后面翠翠就没在意听了。这个消息让她措手不及:有了桥,乡亲们就不需要船渡河了,那她干什么呢?单纯的翠翠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茫然了。

就在翠翠愣神时,突然听见对岸有人叫喊。翠翠回过神来,看到对岸有人似在招手要过溪,翠翠赶紧熟练地将船拉起,船儿似一尾欢快的鱼儿,宿命般地向彼岸行去。船行到河中心时,翠翠的心快速跳起来。随着穿的靠岸,翠翠的心几乎跳到嗓子眼。那是一个男子,与那个人长得很像,很像。虽然这名男子身上穿着与茶峒人不一样的笔挺衣裤,身体也微微发福与那人相去甚远。可那眉目间给翠翠的熟悉感,让她确定:这人分明是他!是他!他回来了!傩送回来了!而在男子看向翠翠的一刹那间,翠翠好像已经感觉不到心跳了。只有眼中的泪水似要决然而出。她拼命镇定下来,似哽咽般说:“傩送?”似含万般委屈。

那人一愣,上下打量了一下翠翠,“哦,翠翠啊。你怎么还在这儿啊?”

翠翠呼吸一窒,不禁又急问一句“你真是傩送?”

傩送边上船边答道:“是啊!这么多年不见,你都快认不出我了吧!”说着小心翼翼地踮着他那锃亮的鞋子,扫视了一下小船,微微皱了一下眉挑了个比较干净的位子坐下。

翠翠不做声了,默默拉起船。心中却十分难受:明明等了他这么多年,盼了这么多年,有好多话想跟他说,有好多事想问他。现在却怎么也说不出口,急得翠翠差点又快哭出来,急忙背过身去拉船。

傩送见翠翠背对着他,也不说话,便问她“这些年,你还好吧?”

翠翠心中委屈,怕一出口就哭出来,只是违心地点点头。本想看着那碧绿的溪水,却让泪水凝得满眶,几乎难辨她看到的是溪水还是自己的泪了。

两人都不说话了。翠翠没看傩送,也不知道他在看什么。过了一会儿,傩送突然说:“翠翠,等我把桥来,你就不用拉船了”

翠翠猛然转身,“是你!那个要建桥的老板就是你?”

看翠翠惊讶的样子,傩送不禁得意起来“是啊!为乡亲们做这点小事也是应该的嘛!反正也要不了多少……”

“你回来就是为了建桥?”翠翠忽然打断他,静静地问道。

看着翠翠那晶莹透明,明澈如镜的双眸,傩送竟感到一丝丝的不自然,似乎在这眼眸下,自己怎么也无法遁形。“当然不是了!我走了这么多年,也该回来看看了。”傩送似要甩开那份令他不舒服的感觉一般脱口而出。

翠翠暗舒了口气,心想他还是没忘自己在等他。

“不过,我这次回来也跟你有些关系。”傩送似下了很大的决心般说。

翠翠的心一下又快速跳起来,狂喜溢满了心头。害羞地低下头,赌气般地说“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又没让你回来!”微微上扬的嘴角却出卖了她的好心情。

没注意到翠翠的异样,傩送却说:“别这么说嘛,翠翠!你上来就把话赌死了,我们还怎么谈生意啊!”

翠翠抬起头,疑惑地看着傩送“生意?什么生意?”

傩送以为翠翠很感兴趣,马上兴致勃勃的说:“我打算在这里投资搞旅游。呃,就是城里有钱人花钱来玩。我看了好几处地方,都没你家周围的这竹山好。你家周围有山有水,空气好,正合城里人的意。我想买下这片竹林。怎么样?”

翠翠呆了!几欲失控的叫出来“那我呢?”

“说是谈生意嘛!我出钱,你这块地方归我。你再拿钱到茶峒城里住。反正桥修好了,你也没事干。咱们也算是各得所需嘛!”

翠翠差点跌坐在船上,突然大吼“不行!我那也不去!我不会答应你的。这里是见证母亲和父亲爱情的地方,你不能毁了这里”

傩送的脸骤然变冷,冷冷地说:“爱情?爱情值几分钱!可笑我哥当年竟然还为它痛心,最后还不是丢了命!哼!实话告诉你,翠翠,我已经和政府的人签好了合同。我今天来本来不打算再谈什么的,看在我们是熟人的份上才跟你说的。既然你不领情,那你别怪我到时候翻脸。这块地方我要定了!”说罢,不管翠翠反应,等船靠岸,嫌弃般的快速下船,头也不回的走了。

翠翠失魂落魄地下船,没走几步便瘫坐在地上。就那样愣愣的坐着,一动不动,一句话也不说。

直到日沉西山,月出东山。水银般月光冷冷的如霜降般洒在黛山,洒在黑黑的水面,洒在木雕般的翠翠身上。翠翠什么都感觉不到,往事如山里的野鸟飞快在脑海里掠过,惊慌的快的不能触到。恍然间,翠翠看到水中出现一只白鸭子在惊慌四处逃窜,随后一个人头冒出水面,飞快地抓住那只白鸭子。然后那人抓着鸭子站在水里对她笑,那分明是当年的“水鸭子”傩送啊!他静静地笑着,笑容里不掺一丝杂质。翠翠一下失了神,从地上爬起,跌跌撞撞地走向溪水,还喃喃的说着“傩送,你又捉了一只白鸭子……”

天地无声,月光落满碧溪。一只水鸟扑棱棱地越过水面。即刻又归于平静,好似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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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原著小说《余罪》小说大结局大曝光!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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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少网友们都好奇《余罪》的原著小说最后结局到底是什么?余罪结局和谁在一起了?余罪和林宇婧结婚了是真的吗?余罪和林宇婧婚后天天遭受家暴是真的吗?小编节选了原著小说《余罪》的大结局部分,先来一睹为快吧!

《余罪》第二季相信已经有不少观众都看过大结局了,纷纷表示看不够,期待着《余罪》第三季的上线!鉴于《余罪》第三季上线还遥遥无期,网友们又按耐不住想要追剧的心情,想要先看看《余罪》小说来过过瘾。

从检察院不远处的小卖部里出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快天黑了。

撕着封条,磕着烟盒,一根红河跳出来,余罪嗒声点火,美美地抽了一口,然后仰头,呼声喷着烟,好烟抽过不少,不过都没有今天这盒八块钱的烟抽得带劲,一口闷得头晕晕的,刚刚还在电话里跟老爸说了,老爸下了定论:

“看看,还是你爸当年英明,把儿子交给党,比跟着爹强,犯了错误也是党内处分………我说你个兔崽子,没钱朝你爸要,好像我不给你似的……”

老爸千斤担子放下了,余罪心里的大石头也放下了,他从来没有觉得像现在这样轻松过,尽管又特么成了一名不文的穷光蛋了。

当然,装也得装成穷光蛋,这年头没人和你个穷光蛋较劲,于这事他是有心得的。

回望了一眼巍峨的检察院,他撇撇嘴,敬了个礼,然后一甩,衣服披在肩上,得意洋洋地走着,他在思忖着,该去哪儿。回分局回刑警队不好意思,可能处理结果还没有正式宣布。回家吧又远。要不找……栗富姐去?似乎也不妥,栗雅芳回来后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余罪一直在汾西,已经疏于双方的联系了。

他估计呀,难奈寂寞的栗姐没准早特么又有目标了。

或者应该给谁打个电话?安安?也不好,她一直在憧憬着英雄和美女策马驰聘的那种浪漫,这回估计是彻底玩完了。

林姐……还是尼马算了,这几个月了都没给我打个电话。

边走边想着,似乎还是那群狐朋狗友亲一点,正思谋着找谁出来喝一顿时,一辆奥迪泊到了他的身边,他停下了,知道在第一时间谁会出现在他面前。

没错,车门开时,副驾上的许平秋从车里出来了,挥挥手,打发走了车,然后以一种审视的眼光看着从检察院得瑟地出来的余罪。

老许不像局长,像个时刻准备收停车费的黑脸老头,背着手,穿一身便装,两眼瞪得炯炯有神,似乎时刻准备悖然大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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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苍耳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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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古用尽花言巧语一直骗许暖,他爱的已经不是许暖了,他只爱自己,爱自己的名利,孟谨诚后来也死了, 那一夜,庄毅让赵赵怀孕了,但是庄毅好说好商量让赵赵把孩子打掉,这事传到了孟古耳朵里,他派手下打了一顿赵赵,并且还口口生生说是:“我们庄总。”

这更加误会了她和庄毅之间的关系。之前是因为她知道了赵小熊是她的弟弟,但是却被庄毅踢傻了,在双重压力下,她把目标放在了许暖身上,一次许暖在赵小熊家照顾小熊,赵赵趁她不注意将硫酸泼到她身上,因为小熊还记得四年前那夜,也是某个(用“某个”是因为他根本不记得是谁)女孩也为她挡下了从一种像瓶子一样的东西里流出的东西,所以小熊奋不顾身的挡下了硫酸,小熊被烧伤,而许暖的胳膊、胸前也被烧伤,这让庄毅很是心疼,于是他就将自己的皮肤活生生的移植到许暖身上,许暖的发炎症状也减轻了(因为之间用的是死人皮)可是之后庄毅就没出现在许暖的病房里,庄毅一直为许暖付出着,也包括小蝶的病,孟谨城死的时候,许暖以为是被庄毅害死的。

于是许暖要将庄毅告上法庭 ,可后来许暖并没有 参加那次开庭,在一个圣诞夜,那是一个下着跟四年前一样大的雪,庄毅想起刚见到许暖的情景,他买了一枝花,插在了雪里,隐隐约约的他是在等许暖,可是他后来还是走了,只留下那一朵花。。。长长的脚印。后来 ,许暖也经过这条路,她好奇的沿着这脚印,看见了那只花,心想:谁在这午夜里,丢失了他的花。谁又在城市里,丢失了她的爱情。

她没有一直沿着那个脚印走下去,因为孟古一直给她打电话,她不想回去,因为她觉得那不是家,家是有爱的,她的手摸到了口袋里庄毅家的那串钥匙。许暖哭了、那一刻,人世间 他和她 两个相爱过的男女,脚印重合过 却终究分开来,留在雪地上,像一个无奈的“人”字。后来许暖和庄毅也并没有在一起,但是至少他们是相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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