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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想起你小说【优秀20篇】

《茉莉香片》是张爱玲的中篇小说。它主要描述了从小都没有得到父爱的聂传庆,在碰到本能成为他父亲的言子夜的女儿言丹朱,聂传庆从小是个怯懦,变态的男孩,有三分像女孩子。言丹朱想帮助聂传庆。聂传庆是个仇恨的人,待一切都是悲观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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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根火柴想起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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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载,最早的火柴是由中国人在公元577年发明的。点燃火柴头上的红磷,就会带给人们需要的光和火。我想到火柴,就会想到贫穷的人。

安徒生在1846年发表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讲述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可怜的身世。她的父母双亡,大年夜里,她顶着寒风,饥寒交迫,光着脚挎着一篮火柴在街头叫卖,只求换来一口吃的。街上飘着各种美味的香气,富人们此时阖家欢乐,享用着美酒与美食,他们的眼睛里根本没有看到小女孩的疾苦。

小女孩又冷又饿,一根火柴都没有卖出去,只好划火柴取暖。她划着第一根火柴的时候,出现了一盆烤鸭,正当她想凑过去吃的时候,那盆烤鸭却消失了。她划第二根火柴的时候,看到一棵圣诞树,这棵圣诞树一转眼也消失了。当她划第三根火柴的时候,看到了久违的外婆,她有好多话想对外婆说。可是外婆马上就要消失了,最后她拿了一把火柴,全部划着了。当这把火柴熄灭的时候,她和外婆一起去了天堂。卖火柴的小女孩就在这个夜晚凄惨的死去了,没人知道她在生前看到的美好情景。

童话故事中的小女孩,在现实中也存在着。每个年代都有贫穷的人,他们没有钱看病,没有钱吃饭。非洲还有很多和我一样大的儿童,他们在这个年纪,本该无忧无虑的玩耍、学习,可是很多人都因为贫穷而饿死,他们的父母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活泼可爱的孩子从他们身边离开,而他们的爸爸妈妈也只能饿着等死,因为国家分裂、战乱、疫病。

我们国家国富民强,我们衣食无忧。而我呢,每天还嫌这个菜不好吃那个菜不好吃,还嚷嚷着要重炒,有的时候还不吃。每次吃饭都会剩下一点点饭,说自己吃不了了,其实我吃得了,只不过不想吃而已。再想想他们,我感到很愧疚。

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从现在开始,我要节约粮食,不浪费食物,一粒米也是很宝贵的资源,它可以救下一个孩子的生命。

这就是我由一根火柴想到的,一根火柴让我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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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想起了一个微笑作文800字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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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微笑,一分礼貌;一句问候,一分温暖;一次鼓励,一丝激情。

每当我想起那一个暖人心扉的微笑,心里总会荡漾起暖暖的感觉,涌出一丝丝的感谢。是那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微笑,让我捧起了成功的光环。

记得那是一个月光似水的夜晚,临近期末了,我眼看着无情的秒针“嘀嗒嘀嗒”的奔跑着,心里涌上一种莫名的恐惧,忧虑。我静静的坐在柔柔的灯光下,忽然再也忍不住,留下了泪水,泪水浸湿了一张又一张纸巾。这时,妈妈走进了房间,看见我这伤心的模样,眼角闪过一丝怜惜之情,轻轻叹了口气,摸摸我的头,轻轻的说:“孩子,尽力而为!”我忍住泪花,再不让它留下来,抬起头,看见妈妈嘴角漾着丝丝笑容,分明流露着理解,宽容,信任,鼓励。妈妈的笑容融化了我心中的恐惧,也给了我无限的动力。我振奋起精神,克服劳累,又拿起书本认真复习起来。

当我坐在考场上,那一个笑容时时激励着我,让我攻破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当结果出来时,我激动得流下了泪水……

时光匆匆,岁月无情的冲刷着记忆,可每当我想起那一个暖人心扉的微笑,心里依然久久不能平静,像一束柔柔的阳光包裹着我的心灵……

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挫折与打击,可在一道又一道坎坷面前,是这一抹微笑给了我勇气与自信,我不再自卑,不再懈怠,努力攻破难关,最终用辛勤的汗水浇灌出了一颗颗丰硕的果实。

这一个微笑,如水晶一样纯洁,如钻石一样耀眼,如阳光一样温暖,在我的心灵深处绽放着永恒的激情与勇气。

阳光金灿灿的,清风凉凉的,我静静的坐在小溪旁,落叶载着她的憧憬在小溪的怀抱中漂流,柳树满怀信心的梳妆着,花朵散发着阵阵令人陶醉的清香。这明媚的一切使我思绪又迈开矫健的步伐。那一个迷人的微笑又浮现在我的眼前。我的内心与自然一样充满了生机!

这都是妈妈的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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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萧红小说的诗意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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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是一位体验型、情绪型的作家,她的作品自传性很强,融进了其独特的生命体验和情绪记忆。下面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萧红小说诗意表现,一起来看看吧!

萧红小说的诗意表现:

萧红是一位极富才华的现代女作家。她的一生命途多舛、多受磨难、饱受情感的困惑、一生被寂寞和孤独的牵绊。萧红的小说创作似乎就是写她的悲惨的人生,写她不顺当的人生旅途。她以自己悲剧性的人生感受和生命体验,痛快淋漓地流露在她所创作的小说中,她一生不幸的遭遇,使她的性格忧郁,因而也注定了她的作品具有忧郁深沉的基调,她用自己独特的感受去抒写着她的情感和对人生的深沉思考,她用自己独特的语言,独特的创作手法去构筑她的小说内容及框架从而使其小说获得一种独特而丰厚的文化内涵。总之,独特的个性,使萧红的小说创作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

一、清丽新鲜、纯朴自然的语言

二、散文化的小说结构

三、诗化的叙事手法

萧红小说语言特点:

一、读萧红的小说,最初最直接的感受便是她超常规的文体语言。她并不是按照常人的思维循规蹈矩地写,而是以一种极自然的陌生语言去描写她所熟悉的一切,借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非常的生疏,又非常的新鲜”(《九一八致弟弟书》)。比如《王阿嫂的死》中的首段文字:

“草叶和菜叶都蒙盖上灰白色的霜。山上黄了叶子的树,在等候太阳。太阳出来了,又走进朝霞去……

这里,不说霜覆盖了草叶和菜叶。而说草叶和菜叶都盖上霜;不说山上的树黄了叶子,而用一个修饰语来修饰中心词“树”,让它去“等候”太阳;不说太阳被朝霞挡住,而说它“走进朝霞去”。显然,前者都是日常的语言,而后者则多少都超乎规范了。这就给读者带来了一种生疏感和新鲜感——一种“明丽和新鲜”。 萧红的小说语言的新鲜、生疏不但表现为直率、自然,而且那种超常规的文句蕴含着一种稚拙浑朴的美,一种独特而醇厚的情调。再看《呼兰河传》“尾声”里的几段话:

我生的时候,祖父已经六十多岁了,我长到四五岁,祖父就快七十了。我还没有长到二十岁,祖父就七八十了。祖父一过了八十,祖父就死了。

从前那后花园的主人,而今不见了。老主人死了,小主人逃荒去了。

这里,单调而重复使用的句型,复沓回荡的叙述方式,透出儿童的稚拙和朴实,娓娓道来,节奏徐缓,却又内蕴深藏,浑朴醇厚。作家絮絮叨叨地叙述祖父年龄与自己年龄的变化,流露出对祖父的熟稔、热爱。年龄的排列之间,省略了许多具体内容,表现出祖父一生的平常。“主人不见了”,“死了”,“逃荒去了”,稚拙平淡的语言和口气中蓄积着深厚的沧桑感、失落感。萧红的这种语言表达方式形成了独特而鲜明的个人风格,它同一字千钧、惜墨如金的精粹风格,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境界,但却同样具有审美价值和意义,语言经由‘组织’不只产生了‘意义’,而且产生了超乎‘意义’之上的东西。”

二 、萧红在本质上是一位自传型和情感型的作家,她认为“一个题材必须要跟作者的情感熟悉起来,或者跟作者起着一种思恋的情绪”。正是基于这样的审美意识,自传式叙事方法才成为萧红自觉的选择与追求。在她的小说中,这种自传式叙事方法主要体现在下述的两个方面:

首先,是自传性的怀旧笔调。

萧红最成功、最富艺术魅力的作品,大多是那些融进她个人生命体验和生活经历的自传体小说,如《后花园》、《家族以外的人》、《呼兰河传》、《小城三月》等,它们均无一例外地运用了自传性的怀旧笔调,通过回忆的方式,“以我观物”叙事记人,写景状物。萧红非常重视“思索的时间”。正是这种心理距离,使她有充分观照和反思的时间,从而为她深入地揭示生活以至人生的真实底蕴创造了条件,她的自传性怀旧作品因此获得了巨大成功。

其次,是第一人称限制叙述。

从总体上看,萧红小说的叙事角度是多样的,有全知叙事角度(《生死场》、《马伯乐》等),也有旁知叙事角度(《王阿嫂的死》等)。然而,她的大部分小说名篇(如《家族以外的人》、《牛车上》、《呼兰河传》)则重点运用了第一人称“我”的限制叙述角度。萧红小说中的“我”,实际上都有作家自己在不同时期的影子,作品中的“我”决非是强加的旁观者和局外人,而是作为小说中的一个角色,作为生活的见证人而存在。萧红是一个“感情胜过理智”的自传型女性作家,只有这种角度才深深地契合于她的天性,才使她的情感和话语得以充分地表达正是第一人称叙述角度的运用,给萧红小说带来了强烈的情感效果;而且这种角度所特有的叙事功能,也使她的作品增加了内容含量。

三、情境是中国古典美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萧红非常重视对情境的创造,在她的小说中,其特定情感的抒发常常与适当的景、境相联系,并使二者达到了完美融合的和谐境界。

对氛围的渲染同样重视。在她的小说中,氛围主要体现为一种浸透了创作主体自身情感色彩因而具有浓郁抒情气氛的环境与背景——茫茫东北平原上的风土人情、文化习俗、地理环境、历史变迁。萧红常以满蕴情致的笔调情深地描绘这些浸润着作者主体情思的氛围,其中,她最着力也最具特色的是她对东北地区风俗习惯的描绘。

情境和氛围是萧红小说中富有情致的片断和背景。而使这二者融为一体的则是意味,它是贯穿萧红小说的内在的情理线索。而这种意味浸润着萧红整个作品,我们能随时感觉得到、体察得到:

王阿嫂死了,她的养女小环“坐在树根下睡了。林间的月光细碎的飘落在小环的脸上”(《王阿嫂之死》)。

耿大先生被炭烟死了,“外边凉亭四角的铃子还在咯棱咯棱地响着。”“因为今天起了一点小风,说不定一会功夫还要下清雪的。”(北中国)

异乎寻常的平静、冷淡的语调叙述死亡,让人体味到的正是那比死亡更令人窒闷的生的悲凉。

萧红小说的诗情意蕴不仅表现在情境、意味等中,还常经由诗歌的抒情形式直接传达。如《呼兰河传》第二章: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什么如此悲凉。

跳到夜静时分。又是送神回山,送神的鼓啊,个个都打得漂亮!

若是一个阴雨的夜啊,鼓声更加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要起来彷徨。

这里已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抒情,它不但有诗的意境,连语言、韵律、节奏也都诗化了,整段文字不是在叙述故事情节,也不是在进行情景描绘,而是创作主体悲凉心理情绪的流动,直接感染着读者。此外,萧红还常用诗歌惯用的“回环复沓”的艺术手法来抒情。如《呼兰河传》第四章:“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我家是荒凉的……”,语句段落的重复,造成一种回环往复的音乐感,强化了小说诗的情感和氛围,读来荡气回肠,富有韵味。

丹纳说:“真正天才的标识,他的独一无二的光荣,世代相传的义务,就在于突破惯例与传统的窠臼,另辟蹊径。”正如鲁迅找到了杂文这种文体,充分地显示了作为一个思想家兼文学家的才能一样,萧红根据自己的秉性、气质、个性和才能,创造了一种介于小说、散文及诗之间的独特的“萧红体”小说,从而打破了传统的严丝合缝的结构章法,赋予小说以诗的神采和散文的风韵。从这个意义上说,萧红是一位天才,她那极富个人魅力的小说创作促进了现代小说观念的更新,使小说获得了另一种独特意义的存在。在文学观念已发生重大变革的当今,我们研读萧红的小说倍感亲切,更能体会到其重要的文体意义和美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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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总想起那张照片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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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能把人从绝境中拉出来;关心,能帮别人战胜困难;关心,还能让别人心情变好。一个人不能没有关心,也不能没得到过关心。我从那张姑姑那次接我回家的照片,体会到了关心的重要性。我总想起那张照片

那张照片是三年级时照的。在那天,弟弟发烧了,妈妈要在家照顾弟弟之不能来接我,就让我自己一个人回家。我的家离学校很远,而且我前从没试过自己回家,所以我不禁有点害怕和紧张。

放学了,别人各自和自己的父母回家,而我却呆呆站在校门口望着外面,想:到底走不走呢?我犹豫了,有点怕,不想走,但又非回家不可。

过了一会儿,我走出校门,向着公共汽车站走去,突然,一个和蔼又熟悉的声音在叫我的名字,我转头一看,原来是姑姑。我完全没想到,姑姑会从较远的地方过来带我回家,我向着姑姑跑去,抓住了姑姑的手。我完全没想到姑姑会这么关心我。我明白了,大部分人都关心人,关心是多么重要啊,不然的话,我就只能孤零零地自己走了,说不定还会坐错车。

姑姑带着我,到了公共车站。我以为她就会走了,但我没想到她会和我一起上车,一直把我带到家门口。这时,姑姑给我俩来了张自拍照,留下了这张对我来说很珍贵的照片。关心是多么重要啊!这张关心的照片也是多么地重要啊!

姑姑带到家门口后,又匆匆地回去了,这是这张照片一直在脑海里回荡。姑姑大老远过来,就是专程送我到家,送到后,却又匆匆地回去,这一来回费了多少时间,又费了多少车费。这都因为有关心,关心是每一个人必有的东西。

每次别人关心我时,这张照片就总浮在我的脑海里,这张照片使我知道了,关心是非常重要的。我也要学会关心别人,我一定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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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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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又一次翻开了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从《三国演义》里,我们可以看到那一幕幕精彩好戏:刘关张结义、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三气周瑜、火烧赤壁、空城计……这些好戏让我留连忘返,直呼过瘾!

每一出戏都有精彩的主角,每一个主角都有独特的性格。比如: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刘备的爱民如子,曹操的敢作敢为,司马懿的阴险狡诈,赵云的英勇善战,张飞的粗中有细,关羽的忠勇,鲁肃的敦厚等等。每一个人物的性格都被罗贯中刻画得淋漓尽致,如同一幅幅动人的画卷,令人读后赞叹不已!而今日,我要着重说一下曹操和刘备。曹操和刘备,一个是将相之首,一个是汉室之后,但结局却大不相同。曹操心胸狭窄,甚至于说过“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这样的话,从这句话中不难看出他的多疑。而正是他多疑又心胸狭窄,从而导致一个个名士之死:杨修是他肚里的蛔虫,偶尔跟他开点小玩笑,结果却被他杀死了;华佗好心为他剖颅治病,却被他起疑心杀死了……

这一个个充满鲜血的故事让将士们又惊又怕,不能不说是导致魏国衰败的一个原因。反观刘备,论才智,他没有曹操聪明;论谋略,他没有曹操出色;论武功,他也没有曹操高强。但他心胸宽广!三请诸葛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还有,他在长沙诚恳接收降将黄忠,从刀下救下魏延的命等等,这一个个充满仁义的故事让将士们又惊又喜,不能不说是蜀国从弱小一步步走向强盛的一个原因。如果,曹操拥有刘备的胸怀,那么三国的故事是不是会不一样呢?《三国演义》真不愧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感想。从曹操和刘备的身上,我们又能想到哪些呢?

在生活中,不要为了得到一点小便宜而沾沾自喜,目光短浅;在学习中,不要为了取得一点成绩而骄傲自满,裹足不前;在与人相处方面,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斤斤计较,得理不饶人;在班级内部,不要为了没选上干部而心怀不满,从此孤立自己。法国伟大的作家雨果说过:“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我国的俗话也说过“宰相肚里能撑船”。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心灵比海洋更辽阔、比天空更高远的“船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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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第一次看小说作文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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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妍,你怎么还看这种书呀?这书对你没好处,再看一次就没收!”哎,又被妈妈发现了,我正陶醉在灰姑娘与王子的恋爱情节里呢,真扫兴。

小时候,妈妈给我办了一个借书卡,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一开始我都是租些作文书,看得津津有味,几个月后,我就把作文书看完了,然后又看了《淘气包马小跳》、《非常妈妈》、《非常爸爸》、《非常女儿》等等,都是杨红樱的童话作品,看到主人公干的傻事,我每次都忍俊不禁,到了最后,连这样的童话故事书都看完了,哎!真没办法,谁让我看书那么快呢,嘻嘻。

我开始到另外的书架上转悠,这里有聊斋鬼故事、读者等等,可这些书我不感兴趣呀。咦!《麻雀要革命》,这本书挺新奇的,我奈不住好奇心,就开始翻看,故事里有一个女生逃学去买饮料,然后碰到了另一所高中的校草,从而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曲折动人的故事,真是既感人,又浪漫。我完全沉醉到这本书里去了,读到快乐的情节,我就会跟着乐,伤心的情节,我就会跟着悲伤,我把自己搞的魂不守舍。不过,我也因此提高了作文的写作水平。小说里写男孩子经常是:他投篮的姿态是那么的帅气,额头上的一缕头发沾满了汗水贴在面颊上,天蓝色的运动衣,衣前、衣后写着耀眼的14,一束金色阳光照射在他的脸庞上,咋一看像个天使,但他嘴角那一丝似邪非邪的笑容,却让人感觉他又像个恶魔,全校的女生都在为他喝彩。这情景真让我大开眼界,好像我也是书中那群疯狂女生中的一员。

我知道,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书中人物也完全是虚构的。我崇拜那些书中人物,他们做的那些逃学、离家出走、独自一人到外地旅游的荒唐事,都是我们现实中想做而不敢做的事,虽然说这样做很不好,但是,即使是老师、家长的学生时代以及现在学习好的同学何尝没偶尔产生过这样的想法呢?

我从第一次看小说领悟到一个道理,那就是:如果你想做一件事却不敢做,那么,就给自己一个想象的空间。每个女孩都在追求自己的梦想,如果你的梦想没有实现,不妨就去看一看小说,上面不仅有你意想不到的收获,而且也会给你增添实现梦想的神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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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遂想起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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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遂想起一部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

那年冬天看了这部电影,遂难以忘怀,久久地感动。冬天,天寒地冻,心中总是空空的,身体总是冷冷的。但这部影片却给我带来温暖。

影片讲述了秋田犬八公的故事。教授将幼小的八公从车站带回家,几经波折收养了它。温馨平凡的相处,八公变成了庞然大物,早上送教授到车站,晚上在车站外的花坛上等着教授回来,这成了一种常态。某天教授工作途中突发心肌梗去世,八公遵守着和主人的约定,每天待在花坛上等教授回来,风雨不改地等了九年,直至死去。

人与狗的相遇就在冬天,风瑟瑟地刮,人们裹紧衣服,行走匆忙,小八公冻得发抖,跌跌撞撞地来到了教授脚下,命中注定一般。又一个飘着细雨,湿冷阴沉的冬天,教授去世了。从此,八公无论严寒酷暑,开始漫长的等待。

九年后,又是一个飘着鹅毛大雪的冬天,世界一片纯白,街上早已没了行人。八公的毛发已然黯淡,脸部开始松弛,走的越来越慢,摇摇晃晃,依然卧在花坛边等教授回来。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和教授共处的时光倒带般的浮现,教授从车站出来,喊着:“Hachi!”八公开心地奔向主人的怀抱……

冬天里,我流着泪品味着这份难得的温情。教授把八公带回家,给它温暖,给它一个家。他爱它,所以它等他。令人动容的是狗对主人的忠诚,是人与宠物间深厚的情谊。

教授去世的那天早上,八公第一次把教授扔出去的球叼回来,它朝着他狂吠。我想它一定察觉到了什么,才会不舍得让主人离开。八公是有感情的,某方面绝不亚于人类。它爱得纯粹,爱得执着,十年如一日,永远守着和主人的约定。

教授让八公懂得了爱,于是它用了十年,用它的一生来坚守。记忆里的美好从未消逝,我更加明白了忠诚。

我们一生会遇到很多值得珍惜的人,但是狗狗只会用尽全力守护一个人。我们做不到,所以才会感动。人具有了高级的智慧,却很难再像狗狗一样单纯,从一而终。

冬天,遂想起了忠犬八公的故事,永远不要忘记你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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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陪你到世界的终结的内容

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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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安颜洛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乖女孩。待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快乐、幸福的生活着。每天按照父母给她的计划,学钢琴、学书法、学绘画、学舞蹈,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总是用微笑来面对,根据她的一句至理名言“笑一笑,没有什么事情过不了的。”她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沐雪颜。雪颜喜欢写文章,从小便因写文练得一手好字。她喜欢把感情寄托在文字上,按部就班的上学,没有像安颜洛那样。不过,安颜洛和沐雪颜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所以就很容易玩到一起。

“雪颜,我们要一直当好朋友哦!”

“洛儿,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雪颜,姐姐说过,好吃的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的。所以,我所有的好吃的,都要留一份给你呢!”

“洛儿,这次钢琴考级,你一定可以过的,加油!我就是你强有力的后盾。”

“雪颜,我活得好累,每天都要学这学那的,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洛儿,你要听你爸爸妈妈的话,你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再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安慰你,为你加油的!

。”

安颜洛每当和沐雪颜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面对沐雪颜,她总能活出真正的自己。一个爱撒娇、爱耍小脾气、爱吵、爱闹的小女孩。安颜洛心里一直在想,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外,沐雪颜就是她最重要的人。我以后要和雪颜一起去旅行,一起工作,一起找男朋友……..绝不和她分开。沐雪颜从遇到安颜洛的那一刻起,就在心里说,我要陪着洛儿到世界终结。ps:雪颜,这一篇是我边吃包子边喝水写完的。呼呼!

Chapter.2

还记得那年初见沐雪颜。

安颜洛四岁,刚上幼儿园大班,沐雪颜六岁,也在。“大家好,我是安颜洛,喜欢弹钢琴,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安颜洛带着自信而勇敢的笑容说。这是安妈妈教安颜洛说了六七遍的台词。当到沐雪颜时,“大家好,我是沐雪颜。我喜欢灿烂而阳光的笑容,希望以后与大家共同进步。”沐雪颜自信而坚定的说。随即,全班的自我介绍便结束了,因为沐雪颜是最后一个。当安颜洛看到沐雪颜的那一刻,她似乎便觉得世界上有了可以让她敞开心扉的人,不在于亲情,而是友情。安颜洛是幼儿园大班年龄最小的孩子,而且学东西特别快,每次的比赛、考试总是第一。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称之为神童。其实,安颜洛很认真的在学,只是别人不知道而已。沐雪颜是第二,她s们两个人总是一起学习。她和安颜洛自从那次自我介绍后,便与对方因为一个苹果而结为朋友.她们两个自此之后,每天都黏在一起,陪伴着对方走过了幼儿园生涯。

Chapter.3

还记得那曾经的小学——樱川小学。这座小学,是安颜洛和沐雪颜快乐的小窝。每年春天,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洛儿和雪颜总会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后山坡的树林里观赏樱花。这里是樱花树最多的地方,洛儿和雪颜总会跑到树林的最深处,躺在草地上,一起看着天空,享受樱花瓣并着阳光飘落在脸颊上的感觉。“雪颜,等我们工作后,再回到这里看樱花,好不好?”安颜洛突然灵光一闪说。“嗯,好呀!我们以后自己在这里再种一棵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樱花树。”沐雪颜开心的说。“雪颜,我们再在樱花树下埋两个许愿瓶吧!让它承载着我们的愿望,好吗?”安颜洛带着撒娇的语气。“洛儿,我答应你哦!”雪颜温柔的抚摸着洛儿的头。沐雪颜那时心里想的愿望就是能一直陪伴着安颜洛。安颜落的愿望就是可以和沐雪颜在一起。她们两个人的愿望就是这样的纯朴而又简单,不在利益,不在权,只在友情。在买许愿瓶的时候,她们都不许对方看,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安颜洛总是感觉沐雪颜的笑容能够温暖她的心。

时间就这样在她们日益增长的感情中过去了。一天,安颜洛被她们班级里的一个男生欺负了。主要事件就是安颜洛在收作业的时候,那个男生和洛儿玩,结果就用翻盖手机屏在洛儿的脸颊上打了三下,安颜洛当时就直接被气哭了。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安妈妈以外,还没人打过安颜洛的脸颊呢。安颜洛当时很生气,把那个男生狠狠踢了一脚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究竟如何。安颜洛是她们班的小淑女,出了名的脾气好。但第一次被人气的发飙。安颜洛的心中因为这件事而心里堵得难受,气得哭了好一会儿才好。沐雪颜那天因为生病而请假,否则依沐雪颜对安颜洛的疼爱,肯定会把那个男生狠狠骂一顿。雪颜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就一直骂安颜洛。“洛儿,你怎么那么笨呢。被人欺负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很担心的,以后我教你练散打,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给他双倍的奖励。”沐雪颜是出身于散打世家的,她们一家人散打都很厉害,她还得过全国青少年散打冠军呢。对于沐雪颜的关心,安颜洛觉得心里暖暖的。从小,安颜洛就被家人灌输,这个世界上你只能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的思想。安颜洛一直就是这样生活的,没想到沐雪颜会这样疼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手心里的宝。沐雪颜从这件事后,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保护安颜洛一生,不让她受伤害。

Chapter.4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终来了忧患,可只有你一生我都陪在你身边。——前言

还记得我们一起买入初中。

安颜洛以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子衿中学,沐雪颜也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无论是考试或比赛,她们两个总是第一、第二。别人都称她们为“洛雪二人组”。安颜洛很开心,一直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她,让她的世界不再孤单,可以与她一同前行,沐雪颜一直很努力的追上安颜洛,与安颜洛同在。一天,沐雪颜和安颜洛一同去送沐雪颜的哥哥---沐凌风去当兵。因为沐雪颜的关系,沐凌风从小便认识安颜洛。所以安颜洛也称呼沐凌风——凌风哥哥。凌风很疼爱洛儿的,每次洛儿跑到雪颜家,凌风总会带着安颜洛和沐雪颜出去玩。渐渐的,安颜洛对沐凌风有了依赖感,总会黏着沐凌风。“凌风哥哥,你到部队之后要写信给我哦。”安颜洛不舍的说。“嗯,洛儿

,我会的,你也是一样哦。”沐凌风带着淡淡的微笑。“哥哥,你在部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们担心。”,沐雪颜的眼里闪着泪花。“嗯。你们也一样。”沐凌风说完便踏上了远去的列车。那车,随即便开动了。沐雪颜和安颜洛在车开动的那一刻,都暗自流泪。坐在车里的沐凌风也流泪了。他心里想着“爸爸、妈妈、雪颜、洛儿,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等我三年后退役回来,再来与你们团圆。洛儿,等我。”沐凌风其实喜欢洛儿已经九年了,从洛儿来他家找雪颜的那一天就是,他从一开始的心疼到现在的喜欢,这种情愫在他的心里已经扎根很久。他只是一直没说,因为他要等洛儿长大,等洛儿成年之后,现在的洛儿13岁,他17岁。等他三年后回来,在部队历练成为一个可以保护洛儿的男生。沐凌风走后,安颜洛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的,似乎感觉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在沐凌风走后久留了下来。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你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Chapter.5

距离沐凌风离开已经两年时间。安颜洛和沐雪颜也在读高二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的好。高二文理分科,沐雪颜选了文科,因为她喜欢古典文学。安颜洛选了理科,她比较懒,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与安颜洛分开后的沐雪颜,每次都是文科第一,安颜洛是理科第一。沐雪颜每天放学后都会等安颜洛一起回家,即使有时候的理科老师拖堂,她也会等。只是她瞒了安颜洛一件事情,就是沐凌风,每次寄给安颜洛的信,她都没给安颜洛,而是直接放在箱子里。安颜洛一直写信给沐凌风,跟他讲自己的心情,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可以上网聊,但安颜洛一直喜欢这种写信的方式,所以就一直写信联系。终于有一天,沐凌风给安颜洛打电话,安颜洛问他为什么不回信给自己,沐凌风说他每一封都有回,不过寄到家里了。安颜洛当时就明白了,原来是沐雪颜把信没给她。她跑到沐雪颜家里质问。“雪颜,你为什么不把凌风哥哥写给我的信给我,为什么?我讨厌你。”安颜洛生气的说。“洛儿,那些信被我、被我放在箱子里了。”沐雪颜支支吾吾的。“雪颜,你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放在箱子里?”安颜洛用质问的语气。“洛儿,因为我哥哥喜欢你,你还小,我不想让你太早就碰到爱情,这个东西很伤人的,我担心你会受伤,所以就没给你。”沐雪颜心疼的语气。安颜洛却在此刻沉默了,心里想凌风哥哥竟然喜欢她,这不可能吧?他不应该只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吗?怎么会?怎么会呢?安颜洛同时也在想,她对沐凌风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对哥哥的喜欢?还是对异性的喜欢?她想了好久也没明白。突然,听到一阵声音,好像是沐雪颜在叫她,“洛儿,洛儿,你没事吧!我是沐雪颜,你没事吧?”沐雪颜看着陷入沉思的安颜洛,焦急的问。“嗯,雪颜,我没事,只是太惊讶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安颜洛的眼眸中散发出天真的感觉。“嗯,可以,问吧。”沐雪颜感觉有点奇怪。“雪颜,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是那个对一个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安颜洛好奇地问。“洛儿,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直想和他在一起,当回忆起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画面时,你会很开心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印在你的记忆中之中。”沐雪颜微笑着说。“雪颜,你可不可以把那些信给我?”安颜洛甜甜的笑容似乎让这个世界都变暖了。“嗯,我去取箱子。”沐雪颜在床底下取出了箱子递给安颜洛。安颜洛便抱着箱子回家了。

Chapter.6

当他回到家后,她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坐在床上,一封一封的阅读沐凌风给她的信,看着看着,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

“洛儿,你每天都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能再挑食了,那样对身体不好。也不许忙起来就忘记吃饭哦!”

“洛儿,凌风哥哥好想你,我今天学了格斗呢,以后一定会保护你的。”

“洛儿,我今天吃的是回锅肉哦,待遇好吧!你今天吃的是什么呢?不会又是土豆、胡萝卜吧?嘿嘿。”

“洛儿,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长高一点、吃胖一点?凌风哥哥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我今天当班长了。”

“洛儿,凌风哥哥知道你喜欢旅游,等我回来后,每到假期就陪你去旅游。好不好?”

当安颜洛看完这些信后,她的心中悸动不安,似乎已经停止。她知道凌风哥哥是真的喜欢她。她也明白了自己对沐凌风的感觉,就是对异性的那种喜欢。安颜洛想起这些年沐凌风对她的关心、爱护,心里甜滋滋的。她还记得八岁那年,她从早上到学校后就一直发高烧,沐雪颜请假把她带回了她家。因为那两天安妈妈出差去了,不在家。等到中午沐凌风放学回家后,听沐雪颜说她生病了,在沐雪颜的房间里,他急忙跑去,看到安颜洛昏睡的脸颊,心里很心疼。连忙问沐雪颜,她吃药了没?沐雪颜说吃药了。沐凌风的心就放下一大半,他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半天假,然后就端了一盆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来,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泡,然后拧干,敷在她的额头。就这样,来来回回。当她醒来时,沐凌风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想下床找点水喝,可是却把沐凌风惊醒了。沐凌风醒来就摸摸她的额头,说“幸好,烧退了。洛儿,你好点没?”她说:“凌风哥哥,谢谢你照顾我,我已经好多了。”他从此便更加依赖沐凌风。

一缕暖阳斜射进窗户,安颜洛也从回忆中醒来。她决定要和沐凌风在一起,她要去打电话告诉沐凌风——她喜欢他。安颜洛是一个说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的人,当即便打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突然很紧张,脸瞬间也变得红红的。“喂,凌风哥哥,我、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她的语气结结巴巴的。“洛儿,我喜欢你好久了呢!”沐凌风开心的说。“那我们在一起,,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他一个问句出来,沐凌风沉默了,在这一刻,似乎连针尖落在地上的声音都那样清晰。“你现在才15岁,等你成年后,我们再在一起吧!好吗?”沐凌风压住自己心中的迫切,用平和的语气说。沐凌风是想等洛儿长大,现在的洛儿还小。他害怕在一起会影响洛儿的学习。“凌风哥哥,那好吧!”你的用意我懂,所以咯,你在我18岁生日前要紧紧抓住我的心,不要被别的男生追走哦。嘻嘻。”安颜洛调皮的说。“嗯,我知道,我会努力的。”沐凌风微

笑着。“那,凌风哥哥,午安咯!”安颜洛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现在的安颜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安颜洛来说,这似乎就是童话的开始,她的王子出现了。

Chapter.7

转瞬已到了大学,沐雪颜和安颜洛不出意料的在一所大学。安颜洛在这所大学认识了两个新的朋友。一个是唐亚轩,一个是陈晓落。她们四个人是一个宿舍的,同时也是死党。沐雪颜是武术冠军,安颜洛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唐亚轩是恋爱专家,陈晓落弹得一手好琵琶,四人各有千秋。

据唐亚轩说,她从初中到大学都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了,所以她们一有感情问题就找唐亚轩。每次总会得到解决。雪颜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是尹木槿。听说雪颜和尹木槿是寒假才在一起的,因为她去旅游了,所以对具体的过程不了解。雪颜是先告诉他开头,然后直接说结局。凌风哥哥已经回来了,我们也在一起了。陈晓落是安颜洛的知音人,她们用钢琴和琵琶作了一曲初遇,纪念她们的友情。(ps;这篇小说就这样写完了,累的呀。现在是晚上:22:03,奋斗了四天。各位亲们,看完别忘给个评论。洛儿在此先谢过各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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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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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草房子》,我被书中那愉快的学校生活所深深吸引。那蓝天、白云、梧桐的枯叶,还有那一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这一切都令我向往。

《草房子》主要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那六年小学生活让他终身难忘。这六年小学生活见证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有悲、有喜、有泪。在书中有聪明的纸月、淘气的桑桑,还有那为了救油麻地里的南瓜而牺牲自己的秦大奶奶……而这些人中,我最欣赏的还是秃鹤。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在桑桑的记忆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秃鹤一直生活得很快活,有人叫他秃鹤,他会很高兴地答应的,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而不叫陆鹤。

但是,秃鹤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人再喊他秃鹤,他就不再答应了,并且,谁也不能再用东西换得一摸。

因为他的秃头,同学们都会忍不住用手蘸一下去摸一把;因为他的秃头,蒋一轮不让他参加会操;因为他的秃头,他总是带着帽子上学;也因为他的秃头,他都想逃学;因为他的秃头,他还和校长和老师闹别扭。因为这个秃头,原来开朗、活泼的秃鹤不见了,他变得自卑了。

可是,自卑并没有一直笼罩着秃鹤,当《屠桥》缺少秃子——伪军连长的演员时,秃鹤自告奋勇给蒋一轮写信争取了这一个角色。为了演好这个戏。他用出人意料的速度,就将所有台词背得滚瓜烂熟。他排练得很认真、很努力,他演得一丝不苟,甚至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这个秃头“成就”了秃鹤成为“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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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总会想起半命题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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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场考试的结束铃声响起,清脆响亮执着,为我们六年的学习画上了句号。句号画得饱满却透漏着伤感,但童真的我们不知道。

橘色的阳光洒在我们懵懂的脸上,灿烂又温暖。

我们讨论着卷子上的答案,时不时懊恼自己的粗心,或者窃喜自己的小幸运。

我们像往常一样走在回家的路上,眼里满是夏日的热情和对未来的期望,丝毫没有注意学校的大门已经悄然关上,还加了一道隐形的高墙。

我们挥手说再见,但再见真的还能再见吗?至少几年过去了,我们再也没见过,哪怕只是一次小小的偶遇。

总会想起那次分别。

那次的分别其实并不刻骨铭心,没有“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的优美,没有“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深情,没有“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的豪迈,没有“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的凄楚,亦没有“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的悲哀。

那次的分别很平淡,平淡得如同每天做的作业,每天吃的饭菜,每天说的话。但即使那次的分别如此的寻常,我还依然还记得,还依然会时常想起。

总会想起那次分别。

那时的我们笑容明媚,好像明天就能见到,但一别就是几年。也许多年之后,我们还会再见,只是我们再也不是原来的我们了。

时光用它粗粝的手摩皱了我们的彩色童年,也摩去了我们的稚嫩真情。我们随着时光的脚步飞奔,夹杂在人海中变成了不快乐的大人。即使坐回到曾今的教室,也是回不去的春暖花开。

那次的分别很简单,简单到只是两个字,却将我们永远分开。记忆中的你还是向日葵的摸样,仰着笑脸向着太阳,偶尔会有点莫名的感伤,还会悄悄帮我把桌椅擦亮。

总会想起那次分别,总会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

那时的我们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风在树梢鸟儿在叫,岁月静好年少的美好摸样。

多么希望时光能倒流一场,瀑布的水逆流而上,蒲公英恢复伞的摸样,子弹退回枪膛,我交回录取通知书,重新坐到你身旁,一起手拿书本,笑意荡漾。

你还是你,我还是我,一切都是刚刚好的摸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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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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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之所以称之为梦想,就是因为那只是一个梦,当梦想实现了,就可称之为现实。

儿时有很多梦想,也大多只是梦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梦想也在不停的替换着,没有付出过努力,也多渐渐淡忘了。

写一部小说,一部可以感动很多人的小说,不知道什么时候的突发奇想,困扰了我很多年。不出意外,后来也淡忘了。

一日,和多年没见的竹马相遇,得体的西装,鼻梁上架着黑色镜框,走路一扭三晃,用夸张的语调说要请我吃饭。

饭桌上他侃侃而谈,和某某歌坛天后打羽毛球,和某某知名大律师是某俱乐部的好友,云里雾里的让我很是羡慕。

临别之际,给了一个地址,让我给他新书签售会捧场。

突然想起儿时的梦想,唯一一个没有跟任何人提起的梦想。

我觉得该付出些努力,静下心写点东西了。

写作初起,自然要赋予这本书点教育意义或者为某一观点润色什么的,就这样写了大概七万多字吧,突然感觉卡文了,大脑一片空白,果断没再写了。

几年过去了,总考虑着,当初为什么开始又放弃,终是没有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一日,一姐们在自己空间写出一段话:如果我一直写下去,我可能也是这个高度了。突然,感觉理由好像找到了。

后来一个哥们又在空间更新:我新书在某某网站首发。看了几章没了兴趣,总觉得少了点灵气,哪怕我也写不出带灵气的文章,但就是不想看这样的。就像儿时刚接触李白的诗,虽然写不出来,但觉得那就是好的,这种感觉很是微妙。

自觉很喜欢小说,最早接触小说是上初中时,有一位同学喜欢把小说带到学校,上课的时候看,那时总是为能看到蹭书而沾沾自喜,每每看到高潮处都手心冒汗,为了不把书弄脏,总是把手心里的汗擦在裤子两侧,时间久了,裤子两侧颜色总要淡一些。

看的多了就想学着写上那么一段,我和那位同学经常聚在一起编造故事,画着简单的小人,把整个故事演绎完整。不知道为什么终归是没有留下文字性的东西,也只是一堆画满涂鸦之作的废纸。

后来就不怎么看小说了,偶尔会有朋友想跟我侃侃面包树的问题,我回应没看过,他当时的眼神我至今记得,包含着诧异与不屑,整个人挺了挺,下巴微微抬起,我也只是把眼睛眯成一条缝,不让他看见我眼里的厌恶。至今我也没看过面包树,每当去图书馆想借阅一下,总是想起那微抬高的下巴,捏了捏拳头,总想着一记上勾拳,会不会让他的下巴永远低不下来。

年龄大了,感觉对什么东西都不那么专注了,像一本厚的小说,看到一半就不想看了,那种笔者赋予的教育意义,根本提不起阅读的兴趣,也就只能看看搞笑的小段子了。

有人就会说道,你应该看看白鹿原,看看活着。看看文学小说,不要总是看家长里短嬉笑怒骂的这些。可我只是图个高兴,看那个能高兴起来吗?

[我与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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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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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的记忆中,春天永远都是那么生机勃勃,鸟儿在枝头歌唱,天空中下着蒙蒙细雨,发出沙沙的响声,鱼也争先恐后地从水中跃出水面。但在这本书中的春天却与人们记忆中的春天有着很大不同。书中的春天是寂静的,鸟儿奄奄一息,只有寂静覆盖着田野,树林和湿地。

是什么导致了这样寂静的春天呢?在这个寒假,我阅读了《寂静的春天》这本书,并在这本书中找到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这不是魔法,也不是敌对的行为,这全都是那些无知的人们咎由自取。他们为了自身利益,为了使自己种的农作物不被害虫破坏,滥用农药,但这种办法不但杀死了害虫,同时杀死了其他所有昆虫,破坏了生物圈的平衡。大自然不知用了多久,才创造出了一个平衡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所有的东西都是环环相扣的,而人类却用农药打破了这种平衡,破坏了土地,河流,乃至整个生物圈。与其称这些为“杀虫剂”,还不如称这些为“杀生剂”。

现在,人类已然意识到农药对地球的严重危害,对于农药的使用已经在逐渐减少。但是,随着世界的发展,可能人们也没有注意到,他们仍在用些不同的方式给地球带来危害。在许多超市和菜市场,塑料袋的使用依旧很普遍,许多人为了方便,仍会使用许多塑料袋,并且在使用一次后就把它扔掉。还有许多饭店会使用一次性塑料盒。这些再被人们埋入土中后,不易在土中被降解,仍然可以在土地中一直保留几百年之久。我们可以通过使用环保袋,或者将塑料袋循环使用来保护坏境。

所以,保护环境,我们必须一起团结起来,从我做起,保护美丽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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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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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断断续续的又读完了一遍《红楼梦》,掩卷而思,真有一种“云深不知处”之感,红楼中那些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儿,牵动着古往今来多少人的心啊。

曹雪芹笔下的人物都独具人性,千人千面,没有丝毫的雷同首先要说的就是黛玉,黛玉多愁善感,体弱多病,身世孤单,精神压抑,加上寄人篱下而又性情高傲敏感,使得自我十分脆弱。黛玉初进贾府时,时时细心,事事谨慎,言谈举止慎之又慎,恐怕被别人耻笑。

第一次见到宝玉其人时,油然而生了一种亲切感。而宝玉眼中的黛玉,自然与众人眼中的不一样,“这个妹妹我曾见过”。所以当发现这个“神仙似的妹妹”没有玉时,竟摘下自我的玉,狠命摔去。

很多人喜欢黛玉,不喜欢宝钗,我也佩服黛玉的美丽才情,但总觉得大家闺秀就应当如宝钗般大度有气量,不要像黛玉般小肚鸡肠、尖酸刻薄。宝钗博学多识,深沉理智,端庄贤淑,然而也是一个苦命的女子,她的出嫁其实更多的是遵从母亲之命,嫁给了一个不爱自我、亦不被自我所爱的丈夫。

贾母说她的一段话我很喜欢;“大凡一个人,有也罢没也罢,总要受得富贵耐得贫贱才好。头里他家这样好,他也一点儿不骄傲,之后他家坏了事,他也是舒舒坦坦的。待他好,他是那样安顿,一时待他不好,不见他有什么烦恼。我看这孩子倒是个有福气的。”做人就应当这样,但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红楼女儿们个个个性鲜明、美丽可爱,《红楼梦》这本书每次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它真是一本值得我用一生去品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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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想起了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1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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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不想起你,周班长。看着你回到了山东老家,跟亲人团聚,我心里也跟喝了蜜似的。3号离开,转眼就是20天,多快啊!今天看到你在微信上发出的图片,雾霾笼罩,你还幽默地写下打油诗说交警连汽车牌照都看不清楚,还得凑上去辨认,真有那么厉害吗?在西北,在军营,在没回去之前,你可能也没有领受过这种待遇吧。都知道平津地区雾霾严重,没想到山东也成了重灾区,真是想不到啊!

周班长,你离开的那天我没去有送行,那是我有意没去。本来想去的,又想你们全是军人我一个老百姓去了太扎眼,就想算了。之前你来办公室,该说的祝福的期待的话都说完了,去了无非是一个拥抱,弄不好还会被弄出眼泪来。你是不知道,我这个人泪点太低。那年在天津朋友请去看电影《唐山大地震》,眼泪毫没出息止不住地流。我可不想在你面前再流泪了。但等锣鼓声传到耳边,又有点后悔没去见你的面。不知道你是咋想的,是不是会埋怨我没去?

认识你只有短短几年,但我好像非常熟悉了你。不为别的,因为投缘。我一直认为,人与人是有天缘的,这种天缘就是一见面、一讲话就非常对味儿、对眼儿。这跟找对象时候的“王八看绿豆”一个意思。我看着你非常好,你也觉得我很不错,于是我们就成了朋友,这种朋友不以年龄论,不以职位论,不以贫富、男女、地域论。你是个班长,我是个管理职工的职员,你30多,我长你20多,在一般人看来,一点交集都没有,怎么可能成为朋友?问题是我们真成了朋友,而且是那种没有物质利益掺杂、精神上心领神会的朋友。在那次你帮我家修理水表之后的攀谈中得知你的经历之后,我就知道你是个可交之人,也是个无论在哪儿、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能做成的人。这个判断在后来的了解与认识中愈加深刻并且被一再印证。你这个编外教导员是连队骨干中的骨干,你用你的敬业奉献、好学上进、先锋模范获得从首长到士兵的一致好评。

有的人说你会做人,我说重要的是你能做事,舍得自己的利益,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当一个人少了个人的欲望,舍得自己的时候,怎么会没有威信呢?那次部队拉练到废弃的新兵训练场,领导让你给大家示范并讲述过去训练的情况时,你是那么规范地做出各种单兵动作,跟你平时散淡的样子完全不一;领导让你结合学习讲一下“重走长征路”的体会时,你像一座铁塔一样矗立在队列前边给大家讲了长征精神与时代要求的一致性,是那么生动鲜活,真不亏编外教导员的称号啊。还有,在那座工事中打扫卫生时,你带着队伍从灰尘中三进三出,当不少人疲惫地坐在地上的时候,你一声号召,大家又跟着你鱼贯而入,终于完成了任务。这让我知道为什么大家那么信服你的原因所在。

后来我知道了你在部队16年间取得的辉煌业绩:先后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学员6次、嘉奖4次、三等功一次,总装备部士官人才奖3次,基地(军级,下同)学雷锋标兵3次,基地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基地后勤专业大比武三等奖2次,部站科技论文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先后获得2项初中级、5项高级及1项技师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自学法律先后取得自学高考法律专业专科、本科文凭。

周班长,看着你取得的成果,我眼红又自愧不如。我过去也是很爱学习的,也参加过自学高考,但没有坚持下来。真的,我要像你那样坚持、那样不懈努力,也能获得更多成绩啊。可是,时光无法倒流,人生无法重走啊!

好吧,周班长,在这样的雾霾天气里还是别忙着去找工作了。其实,你无论是自己干还是找单位,都没有任何问题。由你在部队打下的良好基地,有你那样努力而淡泊的心态,以后的生活肯定会过得十分幸福。

周班长,过去我就看好你,今天我仍然看好你!就按我们的约定,我会一直等待着你的好消息的!

就这样,在冬日阳光下走在路上,想到了她,她和他,还有他们。我的路上因为有了她和他们才走得端正,我的生活因为有了她和他们,才如此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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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搜读小说阅读器V2.0.9.2介绍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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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读小说阅读器 V2.0.9.2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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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总会想起那张照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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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我趁着写完作业的间隙,整理起那堆不知道放了多久的杂乱的书。不经意间翻到一本相册,打开,满是小学的回忆。耳边突然传来了母亲的呼喊声,随手放在桌上,风吹过,“刷刷刷”,是相册翻动的声音,回首,映入眼帘的是一抹嫩绿,一株娇小的四叶草。

小升初,是每个六年级生的心头大事,我亦如此。每一天,都被做不完的试卷、题目以及老师的谆谆教诲所围绕,忙得焦头烂额,只恨上天为什么不多给自己一些时间。可偏在这时候,学校开设了社团,我本想报阅读,谁知竟被园艺的老师点名去了“干苦工”的园艺。

园艺,园艺,听着好听,实际上却是打扫卫生。社团第一天,骄阳似火,而我们的社团老师姗姗来迟,我们站在操场上,等着他。远远看见他拎着一袋东西走来,走近时,才发现他就是我们的数学老师,那个满口东阳话,讲话吐哈利子的“地中海”,我的心当时就沉了下去。

他点了点人数,和蔼地笑着说:“干活。”骄阳如火,而他却带领着我们在校园的操场内播撒了长相古怪的种子,栽了玫瑰与蓝莓,又浇了水。那一天,骄阳似火,而我,汗如雨下。

后面几星期,许是老天眷顾,一到社团活动便下雨,他也就放了我们的假,让我们去别的社团逛逛,我开心极了,飞奔去了阅览室看起书来。而他,却在雨中,除草,松土。我们,一身清爽,而他,全身湿透。

一个月,两个月……半个多学期过去了,在学业的繁重与时间的双重作用下,渐渐地,我忘了那天播下的种子,玫瑰与蓝莓。

一天,做完作业,我偶然间向下一瞥,一片绿海。正好是体育课,我想下去看看,竟是三叶草,“难道,那天种下来的……”心中震撼,四周看看,玫瑰也已盛开,蓝莓长势茂盛,红红绿绿,交织重叠,迷茫了我的眼。

突然想起四叶草是由三叶草变来的,很珍贵,找到它的人都会得到幸福。我想碰碰运气,便蹲下身小心的翻找起来。谁知竟真找到了,我心中欣喜不已。

社团老师缓步走过来,定睛一看,高兴一笑,说:“你可真幸运,四叶草可很难见哦。它的四片叶子分别代表着爱情、健康、名誉及财富,拥有它将为你带来好运,小升初在即,希望你真的可以幸运。”说到这,他顿了顿,蹲下身,凝望着那四叶草:“你知道吗?这些草看上去很娇弱,可是当它们在风雨中时,却好似有无限的力量,愈挫愈勇。希望你亦能如此。”

说完,他站起身,拿出手机,拍下了我手捧四叶草的一幕。

而我,在听了他的话以后深受感动,是啊!生当如四叶草,带人幸福,留己顽强。

双手轻抚上照片,翻到反面,提笔写下:生如叶草(之绚烂),死亦不悔(梦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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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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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知道《海底两万里》这本经典名著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次刺激精彩的冒险之旅——主人公在坐船遇难时,“鹦鹉螺”号潜艇艇长内莫船长救了他和仆人还有一位捕鲸手。好客的内莫艇长带他们去神秘的海底参观。最后“鹦鹉螺”号不幸遇难,沉入水底,潜艇里的每一个人齐心协力,奇迹般的获救。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千姿百态的动物。瞧那鲷属剑鱼,身披着蓝白相间的衣服,游起来似飞机一样快;瞧那海豹,举止是多么优雅;瞧那极乐鸟,它让我的眼前浮现出这样一个画面:在依山傍水的树林中,美丽的极乐鸟在自由自在的翱翔,它们摇动着五彩缤纷的翅膀在天空中一起一伏的飞着,好似颜色鲜艳的风琴……

最让我敬佩的是主人公”的乐观。为了不想在海上待太久,他们产生了逃跑的念头,虽然制定了精密的计划,可因为突如其来的事情破坏了计划,最终以失败告终。凡尔纳并没有因此而气愤,而是乐观开朗的安慰他的朋友们。这让我想起有次考级。那一次的钢琴六级考级,我只得了良好,离优秀差一步之遥。因此,闷闷不乐了好几天。现在知道了之所以没得良好,是因为练得不熟炼,所以我没有资格垂头丧气,要挤出时间练习,找到问题的关键所在。

《海底两万里》蕴藏着丰富的知识和深刻的道理,真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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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看到这,我就想起她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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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我便翻起了柜子,无意间瞥见被我遗忘在角落的那本书,思绪飘到了一年前。

它原本的主人,是一位女孩,我最好的朋友。性格古怪,是同学们对她的印象。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就坐在座位上,捧着这本书,专注地看着。跟别人不同,我对她的第一印象不是古怪,而是一种找到知己的喜悦。我从小喜欢看书,看的却不是儿童书,偏爱古文小说,让认识我的人觉得我是个老古董。尽管看得有些吃力,我却没有一点不喜。这本书也是一本小说,我看过,因为这本书,我与她结下了不浅的缘分。知心知己,不足以表达我们之间的感情,就像刘备关羽和张飞一样的生死之交,虽然夸张,却想不到一词来形容。

我和同学们眼中的怪女孩结成了朋友,别人看来,是一个奇怪的组合,我却知道,我们的友情,是不可磨灭的。我们两形影不离,每天与她在一起的时光都是最快乐的。

“雨,”我叫她雨,因为她的性子和雨一样,不是吗?“老师的作业,一起完成。”“好。”雨一口答应下来,离学校不远的超市,两个身影穿梭在各种食品间。“老师的作业奇怪。”雨嘴里总是嘟哝着这句话。没错,两抹身影就是我和雨。“对啊!”我笑着回答她。这是愉快的回忆,被我珍藏在记忆深处。

快乐的经历,都是我对她的思念。一年未见,不知道当初的友情是否已经变质。但我对她有信心。

一年过去,每当我翻起这本书,总是会想起他,我永远记得,有位叫雨的女孩,是我最好的朋友。

两人因书结缘,相同的喜好,课后的一起买零食做作业,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美好的令人嫉妒的友情。文章语言朴实清新,如涓涓细流流淌在读者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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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祸国妖姬作文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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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被处刑的祸国妖姬,傲慢而放纵地,脱下重重华美装饰,将自己最污秽也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在世人面前。 ----记

她。一袭红色长裙,素发披地,狭长的眼线上描绘着不同金色的绕美藤纹。手脚被人用铁链禁锢着,脚踝处的银铃衬着白皙的肌肤一步步随沉重的步子响出清脆,响出如末日般安静绝望的声音。即便如此,依旧居高临下,依旧不入俗地,依旧惊心动魄。

“今如久未曾下雨,本巫昨夜观星象,发现赤星耀烁,直指央宫,本不想是妖姬,可测妖姬命格时,惊现原这几年收成一落千丈,是这妖姬命中有煞,此乃九尾转世,古曰【狐现,亡国也】幸得孤王明觉,现将这妖姬刑于火刑。”

池下百姓惊呼,众说纷纭,大抵都是些“烧死她!烧死她!”

妖姬捆于木堆当中,可笑,这芸芸百姓,竟是如此愚昧,当初在榷楼赞扬她绝美容颜的激昂如今却用于妩媚帝王,祸国殃民,哈哈,这天下最高处不过如此,不过如此!天,可笑我曾位于人群之重,今却以如此田地收场。

孤王坐于龙椅上,手握龙头,何尝不是心痛,孤的爱妃,孤却无能保命。妖姬傲慢而绝望的眼神,是对孤无能为力的巨大讽刺啊。妖姬,要恨就恨孤,你走后,孤必来陪你,既然巫师想做君王,孤也不固执了,给他便是了,想必地府彼岸也不如你妖艳,也不及孤的爱妃丝毫。

帝与妃隔空的交汇。消殆了妖姬原先的愤怒,转来的是,妖姬哽咽下来的一滴泪。这时,天响闷雷,乌云滚滚卷来,闪电从苍穹直伸入大地。

百姓顿时惶恐成一锅热蚁。

“莫非是上天认为妖姬不是艳狐,给予启示?”有百姓议论着。

“错!”巫师高举权杖,“正是因为要用火刑,上天才会用此风雨之动来予我们暗示,现不过是闷雷滚滚,本巫想,处死这妖姬后,天必下甘雨!”

百姓不再议论,举手欢呼以应巫师,其实谁都知道这是巫师的妖言,但畏于权势,更畏于巫师的妖术,谁都不得不以众呼应,保全性命。

“巫昌,不必说什么了,刑与不刑也是你说了算的,只是不要再为难孤王了。”

巫师紧了紧权杖,“妖姬,如果方才那句话你没说就好了,‘不要为难孤王’?哼,我只是要回属于我的东西,孤王失去你,应也无心朝政了吧。”

妖姬淡淡一笑,“孤王,臣姬将逝,愿君释然,纵有千丝,但妖姬伴君至今足以。”

巫师举杖,狠狠咬了咬牙“来人,点火!”

火蔓延上涨至顶,妖姬皙白的脸颊染上殷红,泪在一瞬蒸发,一代绝世妖妃如浴中火凰,凄凛孤傲的眼神如此让所有百姓震慑,动容。那一刻,纵千古,也找不到如何优词来形容,那便是时空的凝结,神色中尽是淡然,毫无求生欲望。若木偶般,精致无言。

“妖姬!”孤王拍座而起,用手扯下帝冠,扔于地上,“巫昌,孤给你就是了!”说罢,纵身,跃如火海,留下一缕发丝,无牵无挂,飘扬落地。

-----孤还欠你一个给你举世温柔的诺言,孤不骗你,这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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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丈青阶上的宫殿,囚禁着残暴的新王。

“呵,残暴,百姓竟是这样形容孤的,不过这‘囚禁’二字用的不错,只是该改为‘万丈青阶上,囚禁着为爱成魔的王’,你们说是不是啊?”

殿下的太监宫女们,都装聋作哑,因为谁敢说话打扰昌王,便是腰斩---极刑。

大殿之上,巫昌已成新王。

“红幔朱砂碾成香,落花残美,馥酒香,思错人,念旧伤,韶韶,原是醉愁迷烟殇。”昌王捏着壶柄,一仰饮尽酒浆,哽尽千缕惆怅,“夜篝火,难再寻囡,展温亲香。”

他还记得第一次在宫中见她时的情景,宫人拥簇着灯炉于旁,绝尘的世颜,倩倩曼影,孤傲地犹如雪中红梅,看人的神色永是那般慵懒的睥睨,声音如碎玉撞击般动听,话语却高傲地直戳人心,不留余地。

那时他还是巫昌。妖姬一如贯日地在【殷台】站高远眺,一袭拖地红裙,肩裹着狐皮及腰,云髻间藏有暗香,巫昌跪拜在地,“妖姬千岁。”

“免礼。”妖姬转身,背后万里寒雪斜飘,身影被茫忙白雪衬的妙曼,略略紧了紧狐衣,侍者上前挑着炭炉,头低着,不语。

“想必巫昌舞剑一定不错,为庆祝我【大商】的第一场瑞雪,与妖姬来一段,如何?”

还未等巫昌拒绝,妖姬就已经拂袖把剑插入他跟前。“巫师请。”

“那臣就冒犯了。”

不知是否是错觉,顿时漫天落花,世间寂静地只剩下二人,千山万水,娥雪妖娆。妖姬舞剑拂袖之间,暗光剑影连次袭来,巫昌连忙回神,起身,从后转袭,步之轻,剑之快,已将剑架于妖姬颈上,“妖姬,冒犯了。”

“你错了。”

妖姬一个转身,罗袖划过巫昌的脸,反守为攻。

“看来,臣不如妖姬啊。”巫昌作揖,“甘拜下风。”

“还是错了,听闻巫昌不是如此之笨的人啊,如果换做某人,你早就一剑刺下去了吧,对了,听侍女说你的腿受伤了,想必是被昨晚宫中的夜猫给抓的,这有些好的膏药,你拿去用吧。”

巫昌身子一愣,“诺。”

告退后,巫昌捏着那瓶膏药,许久才缓过神来,“妖姬还是如此聪慧,昨夜行次孤王,想必那‘猫’是她放的,呵呵,居还如此大胆,这样放我回去,不怕养虎为患?也对,她向来如此,不可一世的孤傲。”良久,嘴角淡然一笑,也许他自己都未曾发觉。

思绪从以前回溯到现在,现在他已是万人之上称孤的王。

“来人,把妖姬请上来。”

昌王半肩拖着墨紫的长袍,俊棱的面容如此魅惑,眼神迷离,身倚在殿阶上,单脚弓起,抬手举着酒壶,一饮而尽,“夜夜冥火独篝明,残月戚戚冰凉心,妖姬,孤王如何才能照亮你,寻回你的心?”

“你是在妄想!即便你能用妖术不让我死,但是心你永别想拿到。”

“来了?”昌王熏醉地微微挑起眼睛,“来,妖姬,陪孤聊聊,就聊聊可行?”

“昌王,我不是妖姬,起码不是你这代帝王的妖姬,若你想要,大殿之外的人多了去了!何苦喝酒在我这卖弄?”

“你就是孤的妖姬,孤说是就是!”说罢,扔下酒壶,起身抱住妖姬,一个翻滚,吻夹着酒香一起混入唇里,“孤说是就是,你必需服从!”吻的似乎更深,丝毫不放过呼吸,恨不得蹍进骨子里那般。

“你疯了,”妖姬奋力抗拒着,“就算谁都行,就你没资格!”

---就你没资格。这句话响彻了整所宫殿,风吹散地到处都是,撞击到墙上,碎成一片片碎玉。多么直白的拒绝,多么苍白的答案。

---凭什么!昌王似吻得更深,手在妖姬的肩上游走着。

最后,一声冷笑,停止了一切动作,将头埋入妖姬怀中,“你知道那日你在火刑台上求我的那句吗?你求我‘不要为难孤王’,你可知道当时我的心有多痛?一向孤傲的你,居然为他来求我,是啊,我是很不甘,明明,一个母后生的,他却要比我大一岁,明明我们从小青梅竹马,而他却能凭帝王之命抢走你,最终也能虏获你的心。从以前到现在,伤人伤心的都是本孤,都是我...

-----为何他依旧死了,你依旧如故,屑都不屑我?

-----这世界都抛下了孤,唯独只有你了。孤的妖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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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日本小说经典好词好句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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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史以来唯一一部囊括三大小说排行榜年度总冠军的顶尖杰作!

“这本小说了不起”第1名

“本格推理小说Top 10”第1名

“周刊文艺推理小说Top 10”第1名

一举夺得最高文学大奖直木奖和本格推理小说大奖

他将骗局写到了极致。 ――直木奖评语

百年一遇的数学天才石神,每天都去固定的便当店买午餐,只为看一眼在那里做事的邻居靖子。

与女儿相依为命的靖子,失手杀了上门纠缠勒索的前夫。

为救靖子,石神挺身料理善后,以数学家缜密的逻辑思考设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局,以令人惊骇莫名的诡计诠释了一份无比真挚纯粹的爱情……

有些真相注定是要小心翼翼深埋心底的,因为答案揭晓的那一刻,也是灰飞烟灭的开始。

如果做腻了这个四色问题,接着只要利用墙上的斑点,做解析问题就行了。光是计算墙上所有斑点的坐标,恐怕就得花上不少时间。身体受到束缚根本不算什么,他想。只要有笔和纸,就能做数学题。万一手脚被绑,在脑中做同样的事也就是了。纵使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到,也没人能把手伸到他脑子里。

有时候,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个人。

你我都不可能摆脱时钟的束缚,彼此都已沦为社会这个时钟的齿轮,一旦少了齿轮,时钟就会出乱子。纵然自己渴望率性而为,周遭也不容许,我们虽然得到了安定,但失去自由也是不争的事实。

这个世上没有无用的齿轮,也只有齿轮本身能决定自己的用途。

如果你过的不幸福,我所做的一切才是徒劳

究竟爱一个人,可以到什么程度?

究竟什么样的邂逅,可以舍命不悔?

逻辑的尽头不是理性和秩序的理想国,而是我用生命奉献的爱情!

对于数学问题,自己想出答案和确认别人的答案是否正确,哪一个更简单,或者困难到何种程度,拟一个别人无法解答的问题和解开那个问题,何者更困难?

有了爱情,原来杀人也可以很简单。什么天才,也可以变得很小白。你孤独,你冷静,你睿智。可是,当你面对着她,你还是傻傻的,奉献出你的一切,只要她能幸福。尘世间最伟大的爱情也不过如此,第一次告白也是最后的诀别,竟是你主动把她的手交到另外一个男人的手里。

逻辑的尽头,不是理性与秩序的理想国,而是我用生命奉献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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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的引力初二作文

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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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前尘,哪天高兴了,提笔写就,就像行云流水自心中飘浮而过。而后自有一番略微的小小成就感。

或许杯具往往就是在我们的自以为是中酝酿的。从没想过尝试写作小说的过程会陷落到这个引力圈中。

在反复考证资料中,一步步向远方走去。却发现这个领域是如此的浩瀚。致使附来的渺小真有种‘惧不敢回头’之感。我想是先前的热情劲头尚未觉察到此路的里程。七八万字下来,勉强支撑得住。近日这种处处瓶颈的疲劳艰涩不安。到是痛快难隐的忍受着杜拉斯曾说的‘写作就是种暗无天日的自杀’。每每这时创作中的小说又仿佛嗤笑我:‘爱上我后悔了吧,我呢,也是嫁鸡随鸡罢了’。

近日某刻惊讶于放弃已无可能,就像爱上一个人后所产生无法摆脱的引力。

"胸无点墨,我想出去走走"。

"你想偷懒,放下我去跟诗歌散文幽会么?"她好像秀眉微蹙撅撅着小嘴在对我说。而这时我只能赧然一笑。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梦中跟一个小女孩在一片绿草如荫的草地上坐着,边上的小朋友们嘻闹着像是在捉迷藏。等到他们回来个头却长高了好多。

"你怎么不陪他们去玩?"我好奇的问她。

女孩清眸流盼,咯咯一笑之中脸颊处酒窝隐约可见,却是只看着我并不作答。

"那从此以后,我可以不那么急着长大了。"我望着她傻笑。

不一会有藤条缠在女孩身后的。我自腰间摸出一把砍刀奋力去砍。岂知砍到了自个左侧小腿上。登时鲜血直流,并不觉出有痛楚之感。俩人一起坐在布满花朵的草纵中,"该死的伤口,一定以为自个是朵花,不肯愈合,不安份的想离我而去。"我大概当时这样想

接着我回到房中在黑暗中坐在角落里发呆。窗棂处叮叮当当之声响起,我不由心间纳闷。‘是风铃在响,还是有人敲窗呢。’缓缓过去推开窗户,哪里有半个人影,院落中皎洁的月光洒在洁白的霜面上。须臾,那晶莹剔透的霜面上突然显出女孩的身影,光影中红花绿树,宛然一派春意盎然之景。那女孩回望我一眼,欢快的向远方跑去。‘等一等,你不就是藤绕住的那女孩子吗?我有话要说。’我边喊着,忙又跑到院落之中,却空空如也。当时不禁起疑‘这难道是梦吗?’思量半晌,仍是浑自不觉,无处归咎。遂郁郁出庭,行至野外梦醒了。"‘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昔日陶公之辞,到是很应那日梦中之景

准备睡了,当日把自己遗失在了梦中,还是此刻犹在梦中而未觉?抑或那日的梦中才是真实?不知明日醒来会否有个完整答案。

[小说的引力初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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