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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想起你小说精彩20篇

《茉莉香片》是张爱玲的中篇小说。它主要描述了从小都没有得到父爱的聂传庆,在碰到本能成为他父亲的言子夜的女儿言丹朱,聂传庆从小是个怯懦,变态的男孩,有三分像女孩子。言丹朱想帮助聂传庆。聂传庆是个仇恨的人,待一切都是悲观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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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想起那张照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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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机里保存着一张照片,每当我想起那张照片,我的内心就无限温暖。

漫步小路,我走在公园内,身后是抱着妹妹小夕的妈妈。桃花在舒舒清风中尽展笑颜,肆意绽放,吐露芬芳,令人不禁想到“纵风华殆尽,唯花香未央”。暖橙色的阳光在树叶间的缝隙中跳跃着,像极了一只金色的小精灵。

正漫无目的地走着,眼前忽然出现了一个暖橙色的物体――秋千。它是橙色的,如阳光般的温暖的色彩,静立在草地上,仿佛正等着谁的到来。

我飞快地向前跑去,坐在秋千上,将它摇得似乎要飞起来,任风在耳边呼呼作响。

此刻,妈妈抱着小夕也慢慢地走过来了,见小夕目不转睛的盯着荡秋千上的我,就建议让我抱着小夕,让小夕感受一下风的拥抱。

我轻轻地接过小夕,搂在怀里,荡秋千轻轻地一上一下摇摆,风在我的耳边私语,温柔地抚摸我的脸颊。

小夕咯咯地笑着,漂亮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儿,嘴角上扬,露出了灿烂的微笑。

我惊异于她的笑容如此灿烂,如此美好。我曾经不太喜欢她,固执地以为她的到来会使我的生活很糟糕,但现在的我,心灵仿佛受到了温暖。我的小夕宝贝,原来你的到来让我的生活如此美好,让我懂了做姐姐的快乐。

我的目光柔和了不少,嘴角也漾起了一抹微笑,空气中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咔嚓”。妈妈不知何时拍下了这一刻的美好,定格了这一刻的美好,定格了这一刻的时光……

一抹暖橙色的阳光撒在手机屏幕上,那是一张照片,照片里两个小女孩的笑容如花绽放。

总会想起那张照片,内心一片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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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清明让我想起仲达作文600字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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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边槎,水涟华,清明仲达

——题记

清风来徐,拂过石桥小溪,岸绿汀,水清泠,又是一年清明。

天还是像往常一样无一例外地下起了牛毛细雨,仿佛是为了迎合清明祭祖的气氛。我坐在屋中,手里拿着书,眼睛却“瞟”着窗外那属于“柳絮”的飞舞。

此时,此景,不禁让我想起了一个生活在尔虞我诈的时代中的一个人——司马仲达。

他,是一代人杰,一个鬼才。据说有一次他告退时,走了三步,猛一回头,曹操从他的回眸中看出了阴险、狠毒、算计,回头时还佝偻着腰,特别像狼,因称“狼顾之相”。

清晨,云端底层浮着一层薄薄的露水,遇风而降,弥散出乳白色的浓雾,犹如无人之境,像步入天幻仙宫。吸一口新鲜的空气,上一杯枸杞红枣茶,泡一个樱花沐浴,甚是美好。

阴阳相生相克,万物周而复始。你夺街亭而走空城,智占九浮桥,却遭反间而归田,与一生的宿敌纠缠不休。聪明过人却屡遭贬低,大起大落,最后还是赢得了天下。

一人一马过关,未曾得志马放南山。辅佐王室,深谋远虑,打下许多江山……你静心忍性,“小不忍而乱大谋”。就算是用妇人之衣侮辱你,仍能心平静气地忍戒,不骄不躁,这难道不是智者之举吗?

琉璃易碎彩云散,越是辉煌就越是容易陨落跌坠,你也不例外,随着这违抗不了的天命,终而病故……

那古道青坟烟,敢问今夕何年,可愿与我梦里共赴雁门关?问罪蜀汉界边,怪我稍逊轻言,君不见,我踏破玉阑干。

如果说人死后只能存在于生者的记忆中,那么这个陨落的盛世,是不是也只能留存在那些经历过的人的回忆里,最后随着他们生命的终结,从此再也找不回?

他的这一生,褒贬评价分歧颇大,到底是善是恶,谁又说得清呢!不过,正是这样的一些人创造了历史,并将永远被铭记。

窗外的小雨停了,在夕阳的照映下染现出灵魂色彩般的彩虹。我望着外面,雨后的清新,陷入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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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想起你时很温暖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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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我与你分别已经九年了。九年来,我时时想起你,你是否也在想念我呢?你在那边过得好吗?

又是一阵秋风吹来,几片叶子旋转着落下。哦,又是一个中秋佳节了,一家人围在一起吃着月饼,谈笑着,其乐融融,我却高兴不起来。我知道是因为少了你。虽然有父母的陪伴,但我还是想起了你。看着月亮,我隐约感觉它少了一块儿,就越发思念你了。月光冷冷的,透着一股凄凉,我的心里也空落落的。我多想再看一看你慈祥的脸庞和温暖的眼神!

记得那年,我只有四岁,你带我出去玩。在路上,我看到有许多修桥用的水泥管子,我便钻到里面来回爬着玩。你坐在水泥管子上,微笑地看着我,还不时叮嘱我慢点,小心点,别磕着。我玩累了,坐到你的腿上,你慈爱地看着我,并用粗糙的大手为我擦去头上豆大的汗珠。

漫步在庭院中,看到你种的那棵石榴树上的石榴又快成熟了,那年石榴熟的时候,我个子太矮,够不着。我就跳啊跳,还是够不着,搬来小凳子踩上去,也没够着。我垂头丧气地跑到屋里,委屈地向你求助。你神秘的笑了笑,让我闭上眼,当我睁开眼时,你把那颗红彤彤的大石榴放到我的手里。原来你早就知道我会嘴馋,给我准备着了。我高兴地跳起来,你也开心的笑了。

想起了你,一行眼泪顺着脸颊淌了下来。窗外依旧是秋风瑟瑟,落叶纷飞,我的心里却不再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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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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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蓝色、天青色、灰白色交杂的清冷且广阔的阿富汗的冬天的天空里,一只蓝色风筝在趾高气昂的飞舞过后猛然扎下,“像轮胎从高速行驶的轿车脱落”。于是,一群孩子欢快地奔跑,追逐着风筝……电影里的万千的画面让书里的文字更加鲜活了,可在读了书本以后再来看电影,总觉得那短短127分钟所表达的缺失了些什么……

书里的哈桑,追逐的不仅仅是阿米尔的战利品——一只宝石蓝的风筝,更是忠诚、友情、勇气以及宽容博大的少年的心。堆满破铜烂铁的小巷里哈桑那羔羊的神色、阿米尔怯懦的逃离、暗夜里将雪地染成黑色的血滴、哈桑被逼走、阿米尔同父亲逃往美国……原本和谐的生命节奏被种族间的摩擦和战争的梦魇打乱。可是在任何混乱且无助的时候,其实大家都没有放弃自己世界里的追逐。我们每一天都在离属于自己的港口更近一点点,因为自从你驶入人生之海,你的航船至今尚未停歇片刻,这片海洋太深了,总是你想找到一个抛锚停泊之处也难以求得。因此,在驶入港口之前,你无法稍作休息。”我们一直在路上,从没有停歇片刻;我们一直在追逐,从没有丝毫懈怠。

敏感、缺乏安全感却在不断成长的阿米尔;善良、忠诚、勇敢的哈扎拉兔唇孩子哈桑;多层次性格、尽力用后半生去赎罪的父亲;逆来顺受却善良又可怜的阿里……忠诚与血缘串联起这关于恩典与救赎的生命圆满循环的故事。大风中猛烈晃动的风筝预示着情感关系的脆弱,可一开始,单纯的孩子哈桑没有意识到这点,他以为阿米尔是他的朋友,他以为阿米尔把他当朋友。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这是一个残忍又美丽的故事。多年以后,中年的阿米尔踏上了艰辛的赎罪的路,可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当事实与真相被一层层剥开展现在他眼前时,他的灵魂被善良的鞭子无情的抽打,可拯救自己的脚步没有停止,他仍在追逐。在书中最后一个镜头是阿米尔奔跑在美国的土地上为哈桑的孩子索拉博追一只风筝,他对索拉博说了当初的哈桑对他说过的同样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获得了灵魂上的深深的安宁与幸福。

文中的风筝是象征性的,它可以是一切美好且善意的东西。我们每个人的世界里都有色彩斑斓的各式风筝在飞舞,他们便是生命里的光,指引了我们奔跑的方向。无论他是什么,亲情、友情、爱情……或是善良、忠诚、勇敢……我愿用一生去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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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小说《百万英镑》高一英语作文

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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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air of brothers received a letter which gave him a million pounds.

It turned out that the brothers made a bet, bet if a poor, honest man fall from the sky received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have what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e money was his own, someone else will be suspected, even banks will not allow him to save money.

Brother believes that he will very well, so they brothers will check for one million pounds lent the poor, and abroad spent thirty days.

I did not expect at this time, people who suddenly rich riches rare, hard to actually draw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to free accommodation, one by one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position, until the outdoor addition to the king on top of Duke!

Not only that, he got a good wife and thirty thousand pounds of bank interest.Since then lived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 but I want to: The reason why people please him, not because it was too much focus on money ye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something for nothing we should no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than money.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for a satire and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and the rule of darkness.

参考译文:

一对兄弟收到了一封信,给了他一百万英镑

原来兄弟打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从天空坠落收到一百万英镑,他会有什么结果?

哥哥,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别人会怀疑,甚至银行不会允许他省钱。

哥哥认为他会很好,所以他们兄弟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穷人,和国外花了三十天。

我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丰富的财富的人罕见,很难真正吸引他从免费食物,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喜欢取悦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直到室外除了国王公爵之上!

不仅如此,他有一个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自那以后生活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幸运”的主人公,但我想:为什么人们请他,不是因为它太注重钱了吗?

敬拜的钱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我们不应该!

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讽刺和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嘴脸,和黑暗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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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想起这件事我就生气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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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中发生的事情,就像沙滩上的贝壳一样,多的数也数不清。我捡起一块贝壳,让我气愤不已……

进入五年级,已经成为一、二年级小孩子要抬起头来看的小学生了,我们作为他们的学长,要给他们做榜样,保护他们。

一天,我放学回家坐在路上,听见平时安静的小港里传来小孩的声音,我疑惑不解,心想:我值日出来都这么晚了,怎么会有小孩子呢?好奇心驱使我走进小港,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准备看个究竟,显然,他们没发现我,三个四年级的小男孩,举起一个书包,面前站着一位二年级的小男孩,这个书包——是他的,“你再不把零食给我们,我就把你的书包扔进水里!”他们三个喊道。小男孩不情愿地将手中的那袋糖看了以下,缓缓地递了过去,他们把书包还给他,抢过糖,向我这个方向走来,小男孩在后面边哭边喊:“你们就知道欺负小孩,你们每天都在这样!”我猛地站起来,把这几个抢糖的“小飞贼”吓了一跳,因为即便只差一岁,我还是要比他们高得多。我说“去把糖还他,而且以后不准再干这些违法的事,不然,我你明天告诉你们班主任!”他们一听“班主任”三个字,吓得丢下糖,仓皇而逃,我捡起糖,还给小男孩,说:“不要害怕,天都黑了,赶快回家吧!”他点点头,接过糖朝家的方向跑去。

那晚,我给爸爸妈妈说了这件事,爸爸妈妈她不由自主地愤怒了,同时夸我做得对!我也骄傲地说:“校园欺凌有老师,校外欺凌有我!”

直到现在,只要想起这件事,我就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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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作文

全文共 6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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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稍后,我这就去禀报家主。”另一个小厮虽然也崇拜秋枫,但也有几分聪明,现在把这问题丢给家主才最为妙。于是深深看了一眼旁边的那个小厮,才转身进门。

凤语汐点点头,完全没有听到前一个小厮的问句,因为,她不想在这些人身上浪费力气。

那小厮狠狠瞪了一眼凤语汐,倒也不再说话。

没有过多久,秋枫就急匆匆地出来了。

“语汐!”秋枫温润的眼神看着凤语汐,也有些奇怪为什么这个时候凤语汐会来。

“秋枫。”凤语汐声音中毫无波澜,不过也一笑,“怎么,不请我们进去?”

“哪里,语汐,她是谁?”秋枫上前一步,满脸笑意。

他正在计算最少要用多少财力,却突然有人来通报,一蓝衣女孩来到,秋枫便猜到是谁。就急匆匆地来了。

在这尚短的时间内,秋枫也明白了,完成父亲的夙愿,把秋家发扬光大,或许跟着凤语汐的脚步,才是最快,最正确的决定,这个秋枫和凤语汐都明白,世界上并没有不为了利益着想的人,两者都是以利益为原点,但感情大于利益,或许秋枫会放弃很多,凤语汐亦是如此。

“现在不好说,我们进去吧。”凤语汐先拉着蓝羽离走进秋家那古朴的朱门。

秋枫也没有说话,却是跟着凤语汐进去。

直到三人都走远了,那最先问凤语汐的小厮才发觉背上已湿了一片,那是冷汗。但他还是不敢置信,他没有看错,家主是跟在女孩身后……

秋枫在他眼里,一直都是一个不向任何人低头的人,不亢不卑,可这时,他眼花了?

他不敢想象,万一凤语汐说起他,他这辈子可就玩完……

那报信的小厮叹口气,拍拍他的肩:“不是别人没有能力治你,而是没有把你放在眼里,小心着点吧。”

那小厮僵硬的点头。

“小姐怎么会认识秋家家主?”暗处的人影眼中闪着疑惑,不过也没有阻止凤语汐她们进入,“看秋家家主没有恶意,她不会有生命危险的吧?丞相说了,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出现在小姐面前,还是等等吧。”话音未落,他便再次隐于暗处。

一处静室内,对坐着三个人。

“语汐,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秋枫倒了三杯茶,一一放到几人的面前。

凤语汐细细品着茶,抬头,淡淡的笑着:“当然是有事。”

“什么事?”

“嗯,她是蓝羽离。这事与她有关。”凤语汐做起了介绍。

“蓝丞相之女?”秋枫视线转到蓝羽离身上,蓝羽离也向他一笑。

“我听赵烨常说起。赵烨他说他虽然没有见过你,倒是很羡慕你,才十岁,父母就让你出国游玩,要是他,他的父母非把一大票人绑在他身边,所以,赵烨才老是溜出来。我叫秋枫。”秋枫像一位兄长一样,看着蓝羽离,然后才看着凤语汐,“语汐,到底是什么事。”

“我想把她放在你身边一些日子,不过也可能会好久。我替她回到蓝家,所以,你能不能尽力让她锻炼?”凤语汐问道。

“这——是什么意思?”秋枫有些不明白,前面的话他懂,可语汐要替蓝羽离回蓝家?这是什么意思?

“是这样的,我爹爹和她父亲是朋友,她不想回到蓝家,她还想在外面历练,所以想让我替她回到蓝家。另外,我此时的容貌,和她真实面貌一样,她现在戴了人皮面具。”凤语汐解释。

“我戴的是人皮面具?”蓝羽离惊讶的说,虽然她的声音与凤语汐近似,但完全不同的语气,很容易让人区分,“是那个万金难求的面具?怎么听起来这个和那个不一样?”这个面具戴上后,根本连自己都察觉不出来,比外界的不知好了多少倍。

“你此时的容貌?”秋枫抓住了这个缺口,当然凤语汐有人皮面具他也小小的惊讶一番,只是很快就释然了,不论什么出在这个神秘的女孩身上,都是正常的。

“嗯。”凤语汐点头:“我此时的容貌,并不是我真正的面貌,但是你们相不相信我?”

“相信!”两声不同的声音同时响起,一沉稳一清脆,同样的坚定。

“以后我会让你们知道,但现在我不会说出。”凤语汐情绪没有多大波动,但心里还是温暖一番,她感觉从来都是最敏感的,当然也知道两人是否是真心。

“我会让蓝小姐得到锻炼的,并且我会保护她的安全。”秋枫明显还没有完全接受蓝羽离,自己一向独立行走,后来多了个赵烨也没有什么感觉,因为赵烨也不能常来,现在又多了一个蓝羽离,虽是答应了,也有些不自然。

蓝羽离撇撇小嘴,她当然可以感受到秋枫的排斥:“这样吧,你叫我羽离,反正看样子以后我要天天和你相对,我就勉为其难和你结拜,叫你哥哥算了。”

妹妹?秋枫没有太多波动的眸子忽然动了一下。

他是家里的独子,从来没有和谁特别亲近,除了结的朋友之外,他没有尝过兄弟姐妹之间的那种亲情。这种感觉很陌生,但也很让他不觉想接受。

稍稍迟疑,他点了点头。

两个人的互动,凤语汐看在眼里,她不觉松了一口气,她最担心的是没有发生,如果这两个人不和的话,就算答应了她,这锻炼也不会得到效果。她必须为爹爹的朋友负责。

“好了,秋枫,一切都布置好了之后,再来找我吧。”凤语汐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心里暗想,那个丫鬟买东西已经快回来了,是不是该回去了?

“语汐,放心,我会做好一切的。”看见凤语汐站起来了,两人都站起来了。

“你做事,我放心。”凤语汐淡笑,摆了摆手,抬脚就要出去。

“语汐,等一等。”蓝羽离的声音喊住了凤语汐,凤语汐停下脚步,转头看向蓝羽离。

蓝羽离犹豫了又犹豫,咬了牙,说道:“凤语汐,我蓝羽离,一定会有一天超越你的。”清澈的眼中,闪着坚定的光。

凤语汐一笑:“好,我等着。”凤语汐也有些佩服蓝羽离,尽管她还是一个孩子,不懂有多困难,但是在见到凤语汐的实力后,还敢这么做,就让凤语汐不得不赞叹。

连秋枫也有些赞赏,虽然他还不清楚凤语汐实力有多少,但以凤语汐的天资和聪明,这绝对不会低。

凤语汐走出秋家大门,开始走向客栈,心里却在暗想,如何处置那个丫鬟又不暴露自己。

忽然,她想到了那个一直暗中保护蓝羽离的人,虽然没有证实的确有这个人,但看起来不会有错,连她也不相信蓝丞相不会放人保护蓝羽离。至于这样,那就很好办了。

“小姐,怎么这么晚回来?”才刚进客栈,那丫鬟又不满地说。

“送朋友回家。”凤语汐笑眯眯的,谁都不会和一个将死之人一般见识,所以她也好心地回答了一下,要是以往,她不死已经够好了。

“哦。”似乎也没有想到凤语汐的态度,丫鬟也没什么可说。忽然,她才不觉惊讶:“小姐,你的衣服怎么不一样了!”

刚刚凤语汐也没有注意,现在才看到自己身上还没有和蓝羽离对换衣服,她抬头看向丫鬟,很淡定的说:“我和那个朋友聊得很开,与她对换了衣服,而且我觉得这身衣服很漂亮。”

丫鬟点点头,这身衣服的确很漂亮,蓝色和白色的结合,看得最顺眼,穿在凤语汐身上,更显得这衣服是为了凤语汐而存在。

丫鬟没有多注意,在她眼里她家小姐从来是个小孩子,不值得她放在眼里。小孩子嘛,总会对事物新奇,特别是她家小姐,所以也不觉得奇怪了。到现在,这丫鬟还没有发现她家小姐被掉包了。不过也是因为丫鬟没有将蓝羽离放在眼里,丫鬟也不想过多的注意蓝羽离,对蓝羽离只有表面的一层了解。

所以,她就注定成为悲剧。

入夜,清凉的月光洒在凤语汐的房间里,凤语汐正站在窗前,欣赏着那轮明月,不是她赞叹,而是月亮永远是最美的,不论是什么时候,总会有让人惊叹的美。

凤语汐嘴角勾出一抹笑,不过不是为明月,而是为飘在她鼻下那香气,虽然她不知道是什么,但她还是闻出了里面有制作****的药物,只是太劣质了,劣质到她都不知道是哪个牌子的****,她制造的****,可以让人一闻就倒,但这****,估计还要过些时候才会有效果。而且还那么刺鼻的香,谁都会知道是****吧?她就知道把十岁的凤语汐当白痴。

虽然这样,凤语汐还是夸张的喊了一句:“是什么香味?”既然要演,就要演像一点,还要按照他们的意愿演,这样才有效果。

看样子,那丫鬟也是傻子,她还没有十岁的蓝羽离聪明,她也不想想,蓝丞相会不会暗中派人保护蓝羽离?

果然是不了解啊。

她敢打赌,那人绝对会在外面注视着窗前的她,也不知道她突然倒下,那人是什么表情。

“怎么头有些晕?”凤语汐皱起了眉,手扶着额,把头摇了又摇。迷离的眨着眼,模模糊糊的倒下去。

屋外那人影动了动,又隐进了黑暗中。

门吱呀一声开了,鬼鬼祟祟进来了一个人,看样子,就是那个丫鬟,凤语汐从那浓密的眼睫毛下看到,丫鬟一步一步向她迈来,脸上带着试探的表情。

见到凤语汐真的被迷倒了,丫鬟才舒了一口气。踢了踢凤语汐,眼里闪着恶毒的光。

“小姐,不能怪我,谁叫你是蓝丞相的女儿,既然是他的女儿,还敢独自出来游玩,就要做好准备,蓝丞相的仇人很多吧?”

看着凤语汐清秀的面容,丫鬟摸了摸自己漂亮的脸庞,眼里恶光更甚,“凭什么,我要服侍你!凭什么,你是丞相之女,而我却只是一个仆人之后!明明我比你长得要好看!”

丫鬟想着双手抓向凤语汐,双手呈鹰抓状,目标直去凤语汐的脖颈处!

“好了没有!”那为蓝羽离赶车的车夫进来,“住手!”他低喝道。

“你还想不想那银子!只要把她交给那人,我们就能远走高飞,你干什么!”

丫鬟止住了自己想杀凤语汐的冲动,刚想狠狠地踢脚凤语汐,屋外如影似魅的身影闯了进来。

“你……你是谁……”车夫惊恐的睁大双眼,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心更是如梗塞一般。

“谁派你来的,说!”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眼中闪着睿智的光,凤语汐仔细感受一下这男子的气息,七级!

凤语汐暗暗惊叹。

“我……陈家……”车夫刚想反抗,看到男子锐利的眼神,像是呼吸不自然一样,他的心猛颤,竟没有反抗的想法了。

“哼!”男子勾起嘲讽的笑,“看来陈家也不想活了,竟派你们这群笨蛋来!”

“不!求你放过我!”丫鬟惊恐睁大眸子,跪下乞求,更是让男子觉得鄙视。

“你们都该死!”手起刀落,两条生命的结束。

“看样子,要向丞相说明,小姐可不能再任性了。”男子抱着凤语汐把凤语汐安抚在床上,细心地为凤语汐盖好被子。然后叹了口气。收拾了地上的两人,默默的出去。

屋里很静,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如果不是空气中残留着淡淡血腥味,连凤语汐也会这样认为。

男子又出现了,放了一盆充满芬香的花,再次出去,这一个过程,没有一点声响,只有凤语汐鼻尖那男子的气息,证明他来过。

凤语汐颤了颤睫毛,睁开了眼,屋里只剩下黑暗,和那月光。

看来,自己还是没有实力啊。凤语汐有些自嘲,她如果和男子对上,绝对没有胜算,那男子是同一级别中的佼佼者,也只有把自己的守护神兽召唤,才能打败他。

凌清水玉在衣衫里闪着光,虽然凤语汐取不下来,但还可以稍稍掩盖,就看不出来了,只是每到晚上,就比较难掩盖。它会发光,但不注意看,还是看不出来。这块玉还会改变自身的温度,时暖时凉,凤语汐也惊叹。

凤语汐摩挲着玉,那清凉的感觉让她不安的情绪微微稳定,纵然现在没有实力,以后总会有的。先把自己的势力建起比较好。

第二天,凤语汐正面见到了那男子。

“小姐,我名为影风,丞相派来保护小姐的。”看到了凤语汐惊讶的神情,影风叹口气,暗叹“蓝羽离”的天真,“昨日,那丫鬟与车夫想要谋害小姐,我已经解决的,请小姐尽早回到丞相身边,免得丞相和夫人担忧。”

影风简单的说了昨日的经过。

凤语汐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也有一丝后怕,想了一想:“那你会不会害我?”凤语汐天真地问道。

“放心,小姐,我会保护你的安全。”影风看着凤语汐,想起了自己家的那可爱的小女儿,心不觉软了,口气也没那么死板。

“那谢谢影叔叔。”凤语汐甜甜的笑了。

“嗯。走吧。”影风笑了笑,拉起了凤语汐的小手。

其实轻视敌人,才是最可怕的。凤语汐笑了。自己十岁的身子,可以掩盖很多,包括实力,总会让人放松警惕,就比如现在,影风把背后给了凤语汐,凤语汐一下就找出了许多一击杀死影风的方法。只是,凤语汐也没有杀影风的理由。

路程很缓慢,影风像是怕那天的事吓着凤语汐,一路和凤语汐说说笑笑,尽量把马车开得很慢。这也让凤语汐产生了对影风的好感,想要挖到她的势力之中,只是如果是蓝铭涯的属下,凤语汐不得不打消这个念头。

影风的见识很广,凤语汐从影风嘴里,了解了许多大陆上的事情,凤语汐也在心里打算如何走下一步,只是不久,她就必须去寻找金丝的解药了,金丝的毒,不能再拖下去了。蓝家小姐的身份,只是为了方便行事而已。

一路停停歇歇,一个月后,他们终于来到皇城。

仰光皇城异常繁荣,到处一片生机勃勃,由此可见,当今皇帝的开明统治。

影风坐在马车上,充当车夫的角色,他往里喊道:“小姐,我们已经到皇城了。”声音很愉快,掩饰不住归家的喜悦。

“嗯。”凤语汐淡淡应着,心里在想如何应付蓝丞相和蓝夫人。

马车一路安安稳稳驶到蓝府。

凤语汐透过窗,还是可以隐隐约约看到蓝府门口有几个人影在不安地走动。

“柔儿,你别走来走去了。”蓝铭涯揉了额角,有些无奈的看着在他眼前不停晃悠的花淋柔。

花淋柔瞪了蓝铭涯一眼,却还是焦急的走动:“你别告诉我你不担心,哼,离儿才几岁,你就答应她去异国游玩,一个月前还差点出事!如果不是有影风,我说什么也不会让她去玩!”

“那是我答应的?明明是你耐不住离儿的要求,跑来劝我答应的。”蓝铭涯觉得他特别的冤,但看到妻子着急的样子,心软了,“好啦,影风都传信,离儿没事,你看,这不是来了。”

不远处,一辆马车缓慢的驶来,蓝铭涯远远就看到影风在挥手。

“丞相,小姐已平安归来,我是否可回家一趟?”影风恭敬的向蓝铭涯拱手,眼中迫不及待。

“影风,你回家吧,辛苦了。”蓝铭涯拍了拍影风肩。

得到允许,影风几个眨眼,便消失在众人视线。

“离儿。”花淋柔满是心疼的拉着凤语汐,把她拉入怀中。凤语汐动了动,没有挣扎。

“好了,离儿也累了,你先让她去休息吧。”蓝铭涯慈祥的看着凤语汐,但还是发现不对的地方,他并没有多问。

凤语汐离开花淋柔的怀抱,细细打量着眼前的三人。

蓝铭涯,当今左丞相,看上去大概三四十岁,眼里闪着睿智的光,又不失一片和祥,相貌也是数一数二的,举手投注之间,便有一股难以说出的气质。不愧是当今左丞相,凤语汐暗叹,想必蓝铭涯也开始怀疑她了,毕竟她没有做任何掩饰,因为在父母面前,过多的掩饰也会让当事人感到不对,还不如坦白。

花淋柔,一个如水温柔的女子,也大概三十多岁,但看不出多少岁月的痕迹,此刻她满是温柔的看着凤语汐,对孩子归来的喜悦,令她没有多思考,一味的认为凤语汐是她的孩子,是她在外面受了惊吓的孩子。

还有一个——

凤语汐看着比她身高还要矮的一个可爱的男孩。

应该就是“她”的弟弟,蓝羽萧。蓝羽萧长得很可爱,他的眼神有些飘忽,见凤语汐看向他,他露出了一口白牙,笑得很灿烂。据影风说,这可是全帝国最有天赋的孩子,现在是八岁,已经开始学习念力,至今已到了一级高阶。据说,是绝世天才。如无意外,下下届的冠军非他莫属,只是可惜下一届他无法参加。

“我有话,对你们说。”凤语汐收回视线,吸了口气,说道。

她太反常了!三人或都或少都感觉有些不对劲,如果是蓝羽离,此刻应该是蹦蹦跳跳地谈她的见闻,她可以理解为是因为路途中受了惊吓吗?花淋柔有丝不确定,还有些不安。

她还想说什么,被蓝铭涯拉住。

“那我们走吧。”蓝铭涯对凤语汐说,现在说什么,他也猜到一些了!

“语箫,你回自己的房间去。”听到这句,蓝羽萧张张嘴,最终还是没说出来,点点头,退去。

“说吧,你是谁。”众家仆退下后,只留下空空的前厅,和静静对望的三人。蓝铭涯有丝不确定的说道。

凤语汐看了蓝铭涯一眼:“我不是羽离。”

“离儿在哪?”花淋柔焦急的看着凤语汐,她没有问,凤语汐是谁,她现在只想知道,让她牵挂的女儿,在哪?

知道会从这个女孩口中说出这句话,蓝铭涯和花淋柔还是微微心痛。他们知道,依蓝羽离的性格,绝不会这么安分的回来,可知道和猜测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放心,羽离很安全,她会得到锻炼,她想以一个新的面貌出现在你们面前。我估计她是因为自己弟弟的天赋而下定的决心。再见她时,你会看到一个成长的她。”

听到这句话,蓝铭涯和花淋柔都有些惊讶,又有些欣慰,但的是担心。

长长的沉默之后。

“她终究也是成长了。”蓝铭涯叹口气,安抚着一旁落泪的妻子。

凤语汐默默看着眼前的夫妻,眼中羡慕蓝羽离的光芒被迫隐下去,努力让自己不再想起父母。

可是,她真的羡慕蓝羽离。有着父母的疼爱,可以生活在父母的庇护之下。如果可以,她宁愿永远生活在父母庇护之下,宁愿不要这不值一钱的实力。可是,现实就是现实,她现在只能努力拥有实力,拥有报仇的实力。

“唉,孩子。我知道你是受离儿拜托,来替她传信的,可是,当下你能帮我们一个忙吗?”蓝铭涯看着与他女儿一模一样的面庞,心里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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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总会想起那张照片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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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张温馨的照片,一张普通的照片。那张照片让我印象深刻。那不是全家福,而是一张登上黄山后,我和家人欢笑的照片,这是很久以前的照片。那时,爸爸妈妈还在家,阿姨没出嫁,家庭很完整。可自从爸爸妈妈去国外工作以后,家就分散了。外公得了重病,阿姨出嫁。在家里,只有奶奶在照顾我和哥哥。这张照片却一直在我脑海里回荡。

这张照片,总能让我开心起来。有一次,我争取得到了全年级作文竞赛第一名,这可把我高兴坏了!我想让我爸爸妈妈也知道这个好消息,但我没有手机。我该怎么办呢?我灵机一动,掏出照片,说:“爸爸,妈妈,你看我得到了什么?”我盯着照片说。说完,我仿佛看到他们的嘴角露出来满意的笑容。这使我更加开心了!我又喊道:“女儿为你们争光了!”他们又微微一笑……

几个月后,爸爸回来了,可妈妈没有来。我拿出照片,留下两滴眼泪,说:“爸爸,你回来了,妈妈在哪儿?”爸爸听了,两颗豆大的泪水“啪”地打在我的脸上。他拿出手机,说:“你的妈妈在这儿……”两滴泪水又“从天而降”,打湿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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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总会想起那张照片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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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简简单单的照片,里面储着的不仅仅是内容,更多的是回忆。照片中哭着的你,笑着的你,都是回忆。

还记得刚进入灵山中学的我们吗?也许,当时的我们谁也不认识。但经过这张照片,也许能回想起什么。

对,就是这张照片——军训中的照片!

是这场军训让我认识了你们……

还记得,在军训中,我们每天顶着炎热的太阳,在广场中训练。刚开始,是训练军姿,严酷的教官,动不动就罚深蹲,罚俯卧撑。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太过单纯了,以为军训只是简简单单的跑步……但是,经过一天的魔鬼式军训,简直——泪奔了。

艰难地熬过了第一天,第二天起床时,才发现腿是那样的痛。但这是我第一次体验军训中的生活,所以,我不能因为一点小事情而放弃了这一次的军训吧?这几天的军训必须要熬过去!

前三天是那么的累,那么的难熬。到了第四天时,教官开始教我们做手语操“感恩的心”,并排练一些集体动作,准备要在家长面前展示军训成果。这一天并没有太多去晒太阳,都是在架空层的时间多,所以并没有感到很劳累。

在这几天中,是教官教会我们如何去正确的站军姿,我很感谢他。教官教会我们更多的是人生的道理,教会我们遇到困难时不要轻易去放弃,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还有则是教会我们控制心态,毕竟心态决定了一切。

到了最后一天,在展示军训成果时,我们的班主任抓拍了一张照片。照片中的我们,每个人的头上都是满满的汗珠。每当看这张照片时,都感觉有汗流到嘴角,那汗是那么的多,在展示成果时的汗是那么的真实。

照片就像时光机,里面总储存着我们难以忘记的往事。每当我想要放弃时,我总会想起军训的那张照片,因为就是这张照片让我想起了:我是怎样在陌生的环境中认识了每一个曾经努力过、坚持过的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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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想起这件事我就后悔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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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有一个很疼爱我的语文老师。但有一件事,让我至今想起来还是感到很后悔

那天,老师把一摞卷子走进课室,同学们个个都睁着大大的眼睛,盯着老师看。就在这时,老师迎着同学们诧异的目光,走下了讲台。只见老师一手拿着卷子,一手在不停地发着,嘴里念念有词:“同学们!快考试了。今天,我们就准备来一次没有准备的模拟考!”同学们听了,个个都非常惊讶随即便唉声叹气。就连我也不例外。

拿到试卷后,我“唰唰唰”地把前面的基础题做完了,一看到附加题,马上两眼放光,哈哈!看来这次的全班第一非我莫属啦!我又“唰唰唰”地把附加题写完了。不一会,我把整张卷子做完了,不由得沾沾自喜地想:哈哈哈!我第一个做完啦!这时,讲台传来老师的声音:“做完卷子还剩下的时间,同学们自己看着办吧!”我仿佛收到老师盯着我看的目光。我的心瞬间就紧张起来,不敢再乱想东西了。可是我当时却领会不到老师的意思,老师是想暗示我做完卷子要检查!

“叮叮叮”下课铃敲响了,我把卷子交了上去,一点都不担心有错。过了几天,老师又拿着那一摞试卷进了课室。我心里满满的成就感,正想着待会老师喊我名字表扬我呢。这边心里做着美梦,那边又传来了老师叫我的声音:“梁欣!”一听到这声音,我立马站了起来,可是后面的那句话却把我的幻想扑灭了。“粗心大意!考完试不检查,附加题全错!”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落在我的头上。我不可置信地抬头看老师,老师却说:“我都提醒同学们,考完试的时间怎么安排了,下次就要吸取教训,不可以再犯了。”听到这,我的心里懊悔不已。

这件事就像是我成功路上的一块垫脚石,每每想起我便会感到很后悔,同时也告诉我下次考完试一定要好好检查,不可以像这样粗心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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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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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丞哥,我爱你”的时候,我觉得窗外午后的阳光是那么明朗。

终于,爱上一匹野马,也可以让它在自己的草原上纵情撒野了。

之所以打五星,是因为我看完一整本书都觉得,此文并没有强行分出个攻受,不是攻受之间的打情骂俏,并且不仅仅是两个男孩之间的爱情,它关乎作者对于生活与成长的理解,所以是很饱满的小说

另外,这是一篇有颜色的小说。一地颓废的灰白色中,有一两滴汗渍的痕迹,却又仿佛有丝缕的阳光,在努力地透窗进来,直到一片敞亮。

说是爱情,不如说,是两个在漆黑的夜空中放着光的孤独灵魂的相遇。只有他们能辉映彼此。优秀的丞哥来到了一个不属于他的钢厂,遇上了一个完全可以大放异彩却沉没在乌烟瘴气的钢厂的顾飞。

丞哥知道自己的格格不入,他是大城市长大的孩子,有着傲岸的灵魂,有梦想,有定力,他想要离开。顾飞也知道自己的才华横溢,可他拒绝触碰闪烁的微光,家庭的重负和从小便缠绕他的无数阴影让他离不开。

顾飞是在丞哥独自面对钢厂种种是非和不适应的时候,他坚实的后盾,而丞哥则是把顾飞一点点从黑暗中救赎出来的那个人。

细节,琐碎就是时光的组成部分,他们的特别,只有彼此最能懂,所以他们可以相爱。一起包饺子吃烤肉火锅,一起玩很智障的游戏,大飞给丞哥拍帅气的照片,丞哥像照顾亲妹妹一样爱护顾淼。比起激情戏,永远是简单的触碰和话语最为动人,所幸本文,嗯,两样都不少。但是无论是唠嗑的电话,下去吃早饭的信息还是耳鬓厮磨,每每语气清浅却温柔的时候,都是异常动人。

然而作者写得十分现实的一点也就是他们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一个人累了,便坚持不下去。可丞哥是谁呢?是最优秀的丞哥。哪怕被顾飞的一句“算了吧”放弃打击到几乎崩溃,从心脏痛到四肢百骸能把读者心疼到暴哭的丞哥,也会坚持下去。或许他是知道,这世界上的人如果一对一对地配对消失,他和顾飞也一定会是配着对一起消失的两个人,不会留下另外一个孤零零地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冥冥之中,他们分不开。不仅仅是因为顾淼的联系,而是早已习惯把彼此刻进生命。

丞哥无处不在,就算你说算了吧,丞哥也还是想要把你从泥淖中,一点一点拖出来,让你直面这个残酷的人生却依然笑得明朗,让你知道你就算要很慢才能够睁开眼睛,丞哥也一直在你身后。丞哥没有家,丞哥只有你。

或许是读者我本来就很喜欢又学霸又有点高冷有点酷又温柔起来就要人命的男生。所以蒋丞同学可以说是深得我心了。当然也很欣赏顾飞,只是我更喜欢蒋丞同学那种写在顾子里的坚强与骄傲。如果他不是这样,他就不会吸引顾飞,也不会强大到可以最终掌握自己的爱情与命运而不是被丢到哪里听之任之。

他们相互扶持,终于像彼此一样勇敢。

令我印象特别深的是高考。如果说读者我把丞哥的学习方法都记在小本子上是不是要笑死人了哈哈哈哈。这段描写真的挺真实的。因为细节作者把控得很好,丞哥怎么复习的,顾飞怎么照顾的,老妈子一样的老徐,霸气的老鲁,让人看了总是嘴角含笑。每一个配角都十分饱满。

我最喜欢丞哥说的,我就是学霸,但学霸不是不复习,我也很认真辛苦地学,你比不过我,就是没我能拼。

多么帅气,多么坦率的人!骄傲而有资本的人,只会另人敬服。

看到33%的时候打了四星,因为觉得作者的文笔并不是我特别喜欢的行云流水或是精致细腻型(虽然也不知道这两个有没有关系哈哈哈),作者的文笔挺平实,嗯,有点儿糙汉子的感觉,可是有些感情戏又能直接戳到你的心血管,让人欲罢不能。如果能够有些地方详略得当,再把控一下行文节奏,或许会更好。

但我看完了全书依然打了五星。不管在作者心里有没有攻受之分,至少我看起来随便飞丞丞飞常常是处在“力量持平”的阶段,或许是因为他们都有深深浅浅的伤痕,而都需要彼此去慰藉,他们是彼此扶持着长大的,他们两个在彼此身后,努力地强大,努力地倔强。

这本书对于只看过一两篇同人bl的我来说,也算是挺新鲜的了,但它有意思的地方不在于用bl本身来刺激读者的爽点,而是描写了两个孤独灵魂的相濡以沫。

我欣赏这种势均力敌的爱。我不排斥这样真正的两个成长着的,不断追求着强大的男生之间的感情。其实此文如果写成哥们儿情深,也一定是相当自然和感人的(当然bl就是为了bl嘛谁叫我们丞哥一开始就,嗯哈哈),因为我觉得最重要的不是男男,男女,男男中谁是谁的媳妇儿,谁要娶谁,不是飞丞丞飞。

而是,这个充斥着悲哀,苦难,艰辛,绝望的世界啊,我和你并肩而行,就拥有了所有这些词语的反义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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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陪你到世界的终结的内容

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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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安颜洛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乖女孩。待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快乐、幸福的生活着。每天按照父母给她的计划,学钢琴、学书法、学绘画、学舞蹈,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总是用微笑来面对,根据她的一句至理名言“笑一笑,没有什么事情过不了的。”她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沐雪颜。雪颜喜欢写文章,从小便因写文练得一手好字。她喜欢把感情寄托在文字上,按部就班的上学,没有像安颜洛那样。不过,安颜洛和沐雪颜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所以就很容易玩到一起。

“雪颜,我们要一直当好朋友哦!”

“洛儿,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雪颜,姐姐说过,好吃的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的。所以,我所有的好吃的,都要留一份给你呢!”

“洛儿,这次钢琴考级,你一定可以过的,加油!我就是你强有力的后盾。”

“雪颜,我活得好累,每天都要学这学那的,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洛儿,你要听你爸爸妈妈的话,你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再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安慰你,为你加油的!

。”

安颜洛每当和沐雪颜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面对沐雪颜,她总能活出真正的自己。一个爱撒娇、爱耍小脾气、爱吵、爱闹的小女孩。安颜洛心里一直在想,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外,沐雪颜就是她最重要的人。我以后要和雪颜一起去旅行,一起工作,一起找男朋友……..绝不和她分开。沐雪颜从遇到安颜洛的那一刻起,就在心里说,我要陪着洛儿到世界终结。ps:雪颜,这一篇是我边吃包子边喝水写完的。呼呼!

Chapter.2

还记得那年初见沐雪颜。

安颜洛四岁,刚上幼儿园大班,沐雪颜六岁,也在。“大家好,我是安颜洛,喜欢弹钢琴,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安颜洛带着自信而勇敢的笑容说。这是安妈妈教安颜洛说了六七遍的台词。当到沐雪颜时,“大家好,我是沐雪颜。我喜欢灿烂而阳光的笑容,希望以后与大家共同进步。”沐雪颜自信而坚定的说。随即,全班的自我介绍便结束了,因为沐雪颜是最后一个。当安颜洛看到沐雪颜的那一刻,她似乎便觉得世界上有了可以让她敞开心扉的人,不在于亲情,而是友情。安颜洛是幼儿园大班年龄最小的孩子,而且学东西特别快,每次的比赛、考试总是第一。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称之为神童。其实,安颜洛很认真的在学,只是别人不知道而已。沐雪颜是第二,她s们两个人总是一起学习。她和安颜洛自从那次自我介绍后,便与对方因为一个苹果而结为朋友.她们两个自此之后,每天都黏在一起,陪伴着对方走过了幼儿园生涯。

Chapter.3

还记得那曾经的小学——樱川小学。这座小学,是安颜洛和沐雪颜快乐的小窝。每年春天,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洛儿和雪颜总会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后山坡的树林里观赏樱花。这里是樱花树最多的地方,洛儿和雪颜总会跑到树林的最深处,躺在草地上,一起看着天空,享受樱花瓣并着阳光飘落在脸颊上的感觉。“雪颜,等我们工作后,再回到这里看樱花,好不好?”安颜洛突然灵光一闪说。“嗯,好呀!我们以后自己在这里再种一棵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樱花树。”沐雪颜开心的说。“雪颜,我们再在樱花树下埋两个许愿瓶吧!让它承载着我们的愿望,好吗?”安颜洛带着撒娇的语气。“洛儿,我答应你哦!”雪颜温柔的抚摸着洛儿的头。沐雪颜那时心里想的愿望就是能一直陪伴着安颜洛。安颜落的愿望就是可以和沐雪颜在一起。她们两个人的愿望就是这样的纯朴而又简单,不在利益,不在权,只在友情。在买许愿瓶的时候,她们都不许对方看,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安颜洛总是感觉沐雪颜的笑容能够温暖她的心。

时间就这样在她们日益增长的感情中过去了。一天,安颜洛被她们班级里的一个男生欺负了。主要事件就是安颜洛在收作业的时候,那个男生和洛儿玩,结果就用翻盖手机屏在洛儿的脸颊上打了三下,安颜洛当时就直接被气哭了。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安妈妈以外,还没人打过安颜洛的脸颊呢。安颜洛当时很生气,把那个男生狠狠踢了一脚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究竟如何。安颜洛是她们班的小淑女,出了名的脾气好。但第一次被人气的发飙。安颜洛的心中因为这件事而心里堵得难受,气得哭了好一会儿才好。沐雪颜那天因为生病而请假,否则依沐雪颜对安颜洛的疼爱,肯定会把那个男生狠狠骂一顿。雪颜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就一直骂安颜洛。“洛儿,你怎么那么笨呢。被人欺负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很担心的,以后我教你练散打,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给他双倍的奖励。”沐雪颜是出身于散打世家的,她们一家人散打都很厉害,她还得过全国青少年散打冠军呢。对于沐雪颜的关心,安颜洛觉得心里暖暖的。从小,安颜洛就被家人灌输,这个世界上你只能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的思想。安颜洛一直就是这样生活的,没想到沐雪颜会这样疼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手心里的宝。沐雪颜从这件事后,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保护安颜洛一生,不让她受伤害。

Chapter.4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终来了忧患,可只有你一生我都陪在你身边。——前言

还记得我们一起买入初中。

安颜洛以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子衿中学,沐雪颜也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无论是考试或比赛,她们两个总是第一、第二。别人都称她们为“洛雪二人组”。安颜洛很开心,一直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她,让她的世界不再孤单,可以与她一同前行,沐雪颜一直很努力的追上安颜洛,与安颜洛同在。一天,沐雪颜和安颜洛一同去送沐雪颜的哥哥---沐凌风去当兵。因为沐雪颜的关系,沐凌风从小便认识安颜洛。所以安颜洛也称呼沐凌风——凌风哥哥。凌风很疼爱洛儿的,每次洛儿跑到雪颜家,凌风总会带着安颜洛和沐雪颜出去玩。渐渐的,安颜洛对沐凌风有了依赖感,总会黏着沐凌风。“凌风哥哥,你到部队之后要写信给我哦。”安颜洛不舍的说。“嗯,洛儿

,我会的,你也是一样哦。”沐凌风带着淡淡的微笑。“哥哥,你在部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们担心。”,沐雪颜的眼里闪着泪花。“嗯。你们也一样。”沐凌风说完便踏上了远去的列车。那车,随即便开动了。沐雪颜和安颜洛在车开动的那一刻,都暗自流泪。坐在车里的沐凌风也流泪了。他心里想着“爸爸、妈妈、雪颜、洛儿,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等我三年后退役回来,再来与你们团圆。洛儿,等我。”沐凌风其实喜欢洛儿已经九年了,从洛儿来他家找雪颜的那一天就是,他从一开始的心疼到现在的喜欢,这种情愫在他的心里已经扎根很久。他只是一直没说,因为他要等洛儿长大,等洛儿成年之后,现在的洛儿13岁,他17岁。等他三年后回来,在部队历练成为一个可以保护洛儿的男生。沐凌风走后,安颜洛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的,似乎感觉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在沐凌风走后久留了下来。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你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Chapter.5

距离沐凌风离开已经两年时间。安颜洛和沐雪颜也在读高二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的好。高二文理分科,沐雪颜选了文科,因为她喜欢古典文学。安颜洛选了理科,她比较懒,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与安颜洛分开后的沐雪颜,每次都是文科第一,安颜洛是理科第一。沐雪颜每天放学后都会等安颜洛一起回家,即使有时候的理科老师拖堂,她也会等。只是她瞒了安颜洛一件事情,就是沐凌风,每次寄给安颜洛的信,她都没给安颜洛,而是直接放在箱子里。安颜洛一直写信给沐凌风,跟他讲自己的心情,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可以上网聊,但安颜洛一直喜欢这种写信的方式,所以就一直写信联系。终于有一天,沐凌风给安颜洛打电话,安颜洛问他为什么不回信给自己,沐凌风说他每一封都有回,不过寄到家里了。安颜洛当时就明白了,原来是沐雪颜把信没给她。她跑到沐雪颜家里质问。“雪颜,你为什么不把凌风哥哥写给我的信给我,为什么?我讨厌你。”安颜洛生气的说。“洛儿,那些信被我、被我放在箱子里了。”沐雪颜支支吾吾的。“雪颜,你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放在箱子里?”安颜洛用质问的语气。“洛儿,因为我哥哥喜欢你,你还小,我不想让你太早就碰到爱情,这个东西很伤人的,我担心你会受伤,所以就没给你。”沐雪颜心疼的语气。安颜洛却在此刻沉默了,心里想凌风哥哥竟然喜欢她,这不可能吧?他不应该只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吗?怎么会?怎么会呢?安颜洛同时也在想,她对沐凌风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对哥哥的喜欢?还是对异性的喜欢?她想了好久也没明白。突然,听到一阵声音,好像是沐雪颜在叫她,“洛儿,洛儿,你没事吧!我是沐雪颜,你没事吧?”沐雪颜看着陷入沉思的安颜洛,焦急的问。“嗯,雪颜,我没事,只是太惊讶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安颜洛的眼眸中散发出天真的感觉。“嗯,可以,问吧。”沐雪颜感觉有点奇怪。“雪颜,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是那个对一个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安颜洛好奇地问。“洛儿,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直想和他在一起,当回忆起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画面时,你会很开心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印在你的记忆中之中。”沐雪颜微笑着说。“雪颜,你可不可以把那些信给我?”安颜洛甜甜的笑容似乎让这个世界都变暖了。“嗯,我去取箱子。”沐雪颜在床底下取出了箱子递给安颜洛。安颜洛便抱着箱子回家了。

Chapter.6

当他回到家后,她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坐在床上,一封一封的阅读沐凌风给她的信,看着看着,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

“洛儿,你每天都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能再挑食了,那样对身体不好。也不许忙起来就忘记吃饭哦!”

“洛儿,凌风哥哥好想你,我今天学了格斗呢,以后一定会保护你的。”

“洛儿,我今天吃的是回锅肉哦,待遇好吧!你今天吃的是什么呢?不会又是土豆、胡萝卜吧?嘿嘿。”

“洛儿,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长高一点、吃胖一点?凌风哥哥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我今天当班长了。”

“洛儿,凌风哥哥知道你喜欢旅游,等我回来后,每到假期就陪你去旅游。好不好?”

当安颜洛看完这些信后,她的心中悸动不安,似乎已经停止。她知道凌风哥哥是真的喜欢她。她也明白了自己对沐凌风的感觉,就是对异性的那种喜欢。安颜洛想起这些年沐凌风对她的关心、爱护,心里甜滋滋的。她还记得八岁那年,她从早上到学校后就一直发高烧,沐雪颜请假把她带回了她家。因为那两天安妈妈出差去了,不在家。等到中午沐凌风放学回家后,听沐雪颜说她生病了,在沐雪颜的房间里,他急忙跑去,看到安颜洛昏睡的脸颊,心里很心疼。连忙问沐雪颜,她吃药了没?沐雪颜说吃药了。沐凌风的心就放下一大半,他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半天假,然后就端了一盆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来,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泡,然后拧干,敷在她的额头。就这样,来来回回。当她醒来时,沐凌风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想下床找点水喝,可是却把沐凌风惊醒了。沐凌风醒来就摸摸她的额头,说“幸好,烧退了。洛儿,你好点没?”她说:“凌风哥哥,谢谢你照顾我,我已经好多了。”他从此便更加依赖沐凌风。

一缕暖阳斜射进窗户,安颜洛也从回忆中醒来。她决定要和沐凌风在一起,她要去打电话告诉沐凌风——她喜欢他。安颜洛是一个说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的人,当即便打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突然很紧张,脸瞬间也变得红红的。“喂,凌风哥哥,我、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她的语气结结巴巴的。“洛儿,我喜欢你好久了呢!”沐凌风开心的说。“那我们在一起,,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他一个问句出来,沐凌风沉默了,在这一刻,似乎连针尖落在地上的声音都那样清晰。“你现在才15岁,等你成年后,我们再在一起吧!好吗?”沐凌风压住自己心中的迫切,用平和的语气说。沐凌风是想等洛儿长大,现在的洛儿还小。他害怕在一起会影响洛儿的学习。“凌风哥哥,那好吧!”你的用意我懂,所以咯,你在我18岁生日前要紧紧抓住我的心,不要被别的男生追走哦。嘻嘻。”安颜洛调皮的说。“嗯,我知道,我会努力的。”沐凌风微

笑着。“那,凌风哥哥,午安咯!”安颜洛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现在的安颜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安颜洛来说,这似乎就是童话的开始,她的王子出现了。

Chapter.7

转瞬已到了大学,沐雪颜和安颜洛不出意料的在一所大学。安颜洛在这所大学认识了两个新的朋友。一个是唐亚轩,一个是陈晓落。她们四个人是一个宿舍的,同时也是死党。沐雪颜是武术冠军,安颜洛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唐亚轩是恋爱专家,陈晓落弹得一手好琵琶,四人各有千秋。

据唐亚轩说,她从初中到大学都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了,所以她们一有感情问题就找唐亚轩。每次总会得到解决。雪颜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是尹木槿。听说雪颜和尹木槿是寒假才在一起的,因为她去旅游了,所以对具体的过程不了解。雪颜是先告诉他开头,然后直接说结局。凌风哥哥已经回来了,我们也在一起了。陈晓落是安颜洛的知音人,她们用钢琴和琵琶作了一曲初遇,纪念她们的友情。(ps;这篇小说就这样写完了,累的呀。现在是晚上:22:03,奋斗了四天。各位亲们,看完别忘给个评论。洛儿在此先谢过各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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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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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怀着激动的心情,我又一次翻开了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从《三国演义》里,我们可以看到那一幕幕精彩好戏:刘关张结义、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三气周瑜、火烧赤壁、空城计……这些好戏让我留连忘返,直呼过瘾!

每一出戏都有精彩的主角,每一个主角都有独特的性格。比如:诸葛亮的足智多谋,刘备的爱民如子,曹操的敢作敢为,司马懿的阴险狡诈,赵云的英勇善战,张飞的粗中有细,关羽的忠勇,鲁肃的敦厚等等。每一个人物的性格都被罗贯中刻画得淋漓尽致,如同一幅幅动人的画卷,令人读后赞叹不已!而今日,我要着重说一下曹操和刘备。曹操和刘备,一个是将相之首,一个是汉室之后,但结局却大不相同。曹操心胸狭窄,甚至于说过“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我”这样的话,从这句话中不难看出他的多疑。而正是他多疑又心胸狭窄,从而导致一个个名士之死:杨修是他肚里的蛔虫,偶尔跟他开点小玩笑,结果却被他杀死了;华佗好心为他剖颅治病,却被他起疑心杀死了……

这一个个充满鲜血的故事让将士们又惊又怕,不能不说是导致魏国衰败的一个原因。反观刘备,论才智,他没有曹操聪明;论谋略,他没有曹操出色;论武功,他也没有曹操高强。但他心胸宽广!三请诸葛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还有,他在长沙诚恳接收降将黄忠,从刀下救下魏延的命等等,这一个个充满仁义的故事让将士们又惊又喜,不能不说是蜀国从弱小一步步走向强盛的一个原因。如果,曹操拥有刘备的胸怀,那么三国的故事是不是会不一样呢?《三国演义》真不愧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感想。从曹操和刘备的身上,我们又能想到哪些呢?

在生活中,不要为了得到一点小便宜而沾沾自喜,目光短浅;在学习中,不要为了取得一点成绩而骄傲自满,裹足不前;在与人相处方面,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斤斤计较,得理不饶人;在班级内部,不要为了没选上干部而心怀不满,从此孤立自己。法国伟大的作家雨果说过:“世界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我国的俗话也说过“宰相肚里能撑船”。让我们一起努力,做一个心灵比海洋更辽阔、比天空更高远的“船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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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五年级小说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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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我考试考了高分,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小说作为奖励,终极斗罗!

封面精致漂亮,一名女子拿着一个古筝,神情严肃,霸气外露,好似正在战场上与敌人战斗,一刻也不能松弛,她一旦松弛了就面临生命危险,她的身上有一些伤痕,看得出战斗格外激烈。

我觉得如果封面都如此栩栩如生,那内容呢?一定会更加精彩吧!

果然如我所料,越往里看越精彩,令人万分激动。一年级在班长的带领下越级挑战高年级,场面十分激烈,一帧帧战斗的画面在我的脑海里浮现,没有一个人敢松懈,就连三年纪的学姐——唐雨格都被感动了。

唐雨格因为前两次比赛输给了一年级,她班级的同学一个个都排挤她,她对她的班级失去了信心,又想到一年级对她的好,下定决心转年级。她想:虽然我不是一个好的班长,但我一定是一个好的队员。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禁起了一丝怜悯之心,因为她带领她的班登上了重点班,却因为输了两场比赛而被班里人排挤。

为了看完这本书,我把它藏在了我的枕头下,妈妈一走我便拿起来看。第二天我去上学回来时,发现我的书不见了我把房间翻了几遍还是没找到。此时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揪住了。我再去爸妈的房间找,发现我的书原来在爸妈的床上,那只无形的手终于在那一刻消失了。

我喜欢这本书,它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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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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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逢末世,清王朝在内忧外患的夹攻下已成残灯末庙,气息奄奄的老舍先生是以平民而跻身文坛为数不多的文学佼佼者。可见《骆驼祥子》浓郁的古都风情,市井气息在老舍先生的妙笔生花下使京腔京韵的《骆驼祥子》散发出不可替代的艺术魅力,在文学上何等显赫,让中国文学真正拥有了劳动者的穷苦世俗社会风情的谭叫天唱《定军山》。

车夫的圈子,大杂院的生活,随同祥子的命运走向绝望,走向暗淡。祥子带着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背景,带着农民的质朴和固执,也带着自己一份勤劳与坚忍走向了我们的生活。也正因为如此,祥子认准了拉车一行,凭着他的坚毅和率性,终于成为了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坚韧不拔、恒心和毅力不正是做人处事之道?可歌可泣的故事,中国当时社会环境是军阀混战,容不得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不到半年,他就在兵荒马乱中被逃兵掳走,失去了洋车,只牵回了三匹骆驼。但是风雨吓不倒祥子,他倔强地反抗着命运,克己地拉车重新白手起家。

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正如俗语所言,人生的道路并不都是那么平坦的,千辛万苦得来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圆车梦再次成为泡影。为了追求自己一直向往的理想,他再一次拥有了自己的车子,但这一次是以与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祥子人车两空。加之又失去他喜爱的小福子,连遭生活打击的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它不再像从前那样以拉车为豪,它厌恶拉车,厌恶劳作。的确,哀大莫过于心死,生活捉弄了他,他也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出卖他人换钱,祥子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祥子就这样走完了他曲曲折折的一生,不带走什么,留下一个悲哀的故事??可鄙、可悲的命运。

故事已结束了,闭目良思,它给予我们怎样的启迪?哲人察堂下之影而知日月之行,观一叶之落而知秋之将至。在整日的忙碌中,触风雨,犯寒暑,一路坎坷,挫折窘迫道不尽。回首望去,身后的小路曲折不平。清茶的芳醇,需要热水的滋润;人生的美丽,更需要挫折的鼓舞。

在面对挫折的时候,智者总是善于自己勾勒出一幅水墨画;而愈是心急如焚,一蹶不振者,才总是让油彩污染了画卷,不知所措。而祥子便是鲜活的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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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想起那年暑假时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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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了…知了…”我抬起了埋在书中的头,望向郁郁树木,感受着不知哪棵树上奏响的音乐会。又是一年夏天呢,思绪不觉又回到那年暑假……

初一的嬉闹,似结了一张坚韧的茧,围满全身。初二时再想挣开,却余下涨得通红的脸,急促的喘息声和完好无损的茧。考场失利,烦郁终日之际,在那年暑假,母亲将我安置在乡下奶奶家。

儿时也曾在此停留,也是夏日。犹记得那时在榕树下,草地上,嬉戏玩闹。循着记忆,我来到儿时那棵榕树下。

夏日炎炎,蝉声阵阵。听着这阵阵蝉声,我烦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也慢慢感受这夏日的赞歌。

蝉鸣阵阵,有时如短笛,短促而有力;有时如长箫,悠长而凄切;又似小钹,清脆而热烈……

我心中默默为蝉高超的技术而惊叹,是怎样的环境才能培养出如此技艺高超的音乐家呢?

“快出来了吗?”“嘘!别说话,别打扰它。”我循声而去,那是几个小男孩围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似乎有什么天大的事,竟要噤声凝神,屏息凝视,我不由好奇地上前。

那是一只蝉,倚在枝上,静止不动,似是在谋划着什么。慢慢地,从外壳里探出头来。我明了,是在脱壳。

它慢慢探出头来,一点一点地,倚在枝上,用力地做着奇怪的操……我看得入迷,竟未发觉膝盖微酸。

我忽又想起法布尔的《昆虫迹》,蝉在地下蛰伏四年,只为一朝高歌。那是怎样的四年呢?暗淡无光,阴冷潮湿,仅为了这两个月的光明……蝉亦如此,更何况人呢?

回到榕树边,蝉声依旧,愈奏愈响,声声击入我的心。

“知了…知了…”耳边蝉声不绝。那年暑假,与蝉共奏的夏日之歌,怎能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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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想起这件事我就很惭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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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这件事儿我就很惭愧,你们想知道为什么一想起这件事我就很惭愧吗?那么就听我来讲讲吧!

在我小的时候,我非常调皮,大家都叫我“小调皮”“小坏蛋”“小顽皮”等,有一次我生病了,我妈妈帮我出去买药,可是妈妈真粗心,把手机忘在家里了,那时我应该在我的小床上睡觉,但是闹钟把我吵醒了,我起床到爸爸妈妈的房间看见那有一个小东西,但我还小,还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我按了一下那个圆形是东西,里面突然亮了起来,我非常兴奋,就随便这里点点,那里点点,下载了好多好多东西,有些东西还是要钱的呢!手机里面空间也满了,手机也欠费了,而且手机也很卡,其实说起这一件事我自己都很惭愧,脸都红了呢!

这就是我对你们讲的一想起就很惭愧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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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谈谈小说作文45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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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我喜欢的一种文学形式。短篇小说是小说中的一种,以其篇幅短小,情节简单而出名。

以前,我看过一篇短篇小说《一厘米》,里面讲述了一位母亲陶影和他的儿子小也一起去寺庙参观的故事,由于一厘米的差别而展开故事情节,情节曲折而生动。

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小说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以其钢铁般的精神克服了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小说通过对保尔柯察金成长经历的描述,生动地描述了以保尔柯察金为代表的一批进步青年历经千辛万苦的生活,战争的烽火以及战后建设的一系列磨难,终于成为无产阶级革命英雄的曲折过程。

试想一下,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沏一杯热腾腾的香茗,捧一本小说,坐在明亮的窗边细细品读一本自己喜爱的小说。这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呀!说实话,小说中大多数情节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其中的主人公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都能找到其原型,文学反映的正是现实生活。

我喜爱小说,因为通过阅读小说,我们可以开拓视野,丰富知识,还可以了解不一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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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想起了老师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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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听见一阵阵响亮的歌声,我便想起了我的音乐老师——丁老师。

我喜欢音乐,喜欢那优美的旋律,喜欢那不同的音调,也喜欢那亭亭玉立的音乐老师。

记得我三年级时忽然间就踏入了音乐的殿堂。我走进音乐教室,就看见了那位穿着白色衣裳的老师。她看到了我和同学们以后,就为我们安排了座位。放眼望去,满眼都是5、6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我望着那庞大的队伍,不禁感到紧张。

突然间,老师宣布欢迎新生们的加入。但是,新生需要分声部,所以每人都要准备一首曲子,过几分钟准备唱。刹那间,我慌了,心砰砰直跳,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任务,我有些害怕。三分钟过去了,五分钟过去了,转眼间要唱歌了。

轮到我了,我扯着衣角忐忑不安地走向舞台。老师走上舞台亲切地弯下腰说:“没事,不要怕,相信自己随便唱吧。”我听完后放松了许多。可是,当我即将唱完时,却突然唱错了一个音,顿时羞红了脸。老师听到后立刻安慰我并让我回到座位上去,最后我被分到了低声部,准备练习。

开始学唱歌了,我一开始唱得并不好。之后,老师来了,她一个音一个音教我。我仔细地听着又跟着唱了一遍,老师听后脸上渐渐有了笑容。老师笑着说:“你是新来的,没关系,慢慢来,不要紧,只要你努力就会好的。”我冰冷的心因为老师的话语渐渐融化了。

没过几个月便开始比赛了,我紧张不安的心情被老师发现了。老师便安慰我道:“加油,你们能行的。”上了台,我竟超常发挥获得了三等奖。

每当我听见歌声,便想起了我的老师——丁老师,是您给了我勇气和力量,也使我有了前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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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总会想起那张照片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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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能记录我们的美好回忆,但真正在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的,却寥寥无几。

我的记忆是在老家的大房子里开始的。房子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爸爸就是在那座房子里诞生的。我似乎也对这房子有着独特的情怀。房子原来是用来加工粮食的,后来被爷爷买下来,一边加工粮食,一边供全家人居住,院子特别大,夏日炎炎,每到傍晚,这里就成了左邻右舍的聚居区,吃过晚饭后,爷爷奶奶会早早地把桌子、凳子摆在屋檐下,一边说着闲话,一边等待着邻居们的光临。来的人大多是老人和小孩,老人们的大手牵着孩子们的小手,但总也牵不住,一双双小手总要挣脱粗糙的大手,老人们从不见外,爷爷奶奶也热情地招呼他们坐,热火朝天地聊了起来,说说天气,测测收成,谈谈生活经验,论论晚年生活,这就是他们每天最开心的事儿。孩子们可不消停,一个个就像脱疆的野马,在院子里疯跑,一会儿逗逗小狗儿,一会儿抓抓蚂蚁,乐此不疲。“天儿凉了,回吧!”每天人们都是在这种声音的催促下散开的。这时家家都关门闭户,结束了一天的生活,我们的大院也和夜色一起渐渐模糊……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好几年,直到我们家要搬到别的地方去,家里人都十分舍不得这座房子,更舍不得邻里间和谐的关系。大房子借这张照片留下了它的影子,也是它最后的影子,它的新主人将它推倒,盖起了更大更华丽的房子。那张照片就成了我们对那座房子思念的唯一念头。可是后来,那张承载着全家人美好回忆的照片也丢失了。我们再也找不到关于它的任何影子、任何信息。但那张照片却是爷爷茶余饭后经常提起的,每当提起它时,爷爷总会很惋惜。

照片虽然丢失,但是我想,或许在我们全家人的心中,早已将老房子的图片“拍”下来,珍存在心中。拍在心中的照片,或许才是我们永远不会遗忘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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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放假后让我想起了这些人高一作文550字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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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班总有一个特别搞笑但不犯贱的人。

每个班总有一个特别特别二的人。

每个班总有一个特别特别矮的人成天被大家嘌。

每个班总有一个特别娘的男生但女生并不讨厌他甚至和他玩得很好。

每个班总有一个黑皮。

每个班总有一个胖子。

每个班总有一个很丰满的姑娘。

每个班总有一个平胸。

每个班总有一个眼睛小到看不见的人。

每个班总有一个自然卷。

每个班总有一团天天黏在一起喜欢吃喝玩乐的人。

每个班总有一对情侣。

每个班总有一堆喜欢动漫的人。每个班总有一堆追星族。

每个班总有一窝玩wow或者dota的人。

每个班总有一个恩正的好好学习的人。

每个班总有一个喜欢搞怪的人。

每个班总有一个大咧咧很邋遢的男生或女生

每个班总有一个安静到可以忽略的人。

每个班总有一个被大家集体排斥的人。

每个班总有一个一天到晚被老师盯着的人。

每个班总有一个成天跟老师作对的叛逆的人。

每个班总有一个很白的男生甚至白到让女生羡慕。

每个班总有一个成天被大家嘌被大家欺负的人。

每个班总有一个极品。

每个班总有一个很贫无时无刻在说话或出洋相但很可爱的人。

每个班总有一个很讲义气的人。

每个班总有一个好到烂的大好人。

每个班总有一个大头。每个班总有一个很爷们儿的女生。每个班总有一个很容易被感动的孩子。每个班总有一个愤青。真的是这样呢。

这些文字我想起了太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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