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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想起你小说【精品19篇】

《茉莉香片》是张爱玲的中篇小说。它主要描述了从小都没有得到父爱的聂传庆,在碰到本能成为他父亲的言子夜的女儿言丹朱,聂传庆从小是个怯懦,变态的男孩,有三分像女孩子。言丹朱想帮助聂传庆。聂传庆是个仇恨的人,待一切都是悲观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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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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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596759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6 #596759 ""Read Notes 6

我们是否徘徊在对身边的人的纠结之中呢?是否对身边的朋友尽心尽力呢?一本《追风筝的人》令我思绪万千。

十二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从小与仆人的儿子哈桑情同手足。在冬天的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如愿得冠。哈桑尽力为阿米尔追回风筝,却受到阿塞夫的迫害。看到一切的阿米尔却未挺身而出,事后充满内疚,最终逼走哈桑。自己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于是,阿米尔踏上了为自己和父亲赎罪的道路:找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懦弱的阿米尔、重情义的哈桑、严肃的父亲以及平易近人的拉辛汗,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小说中的阿米尔渴望得到父亲的重视与喜爱,父亲却似乎更关注哈桑。使阿米尔对哈桑充满了若有若无的嫉妒,却忽视了哈桑对自己无条件的忠诚。现实中的我们是否也是如此呢?

记得有一次,烈日当头,妈妈从外面卖回一个大西瓜,洗净,切开。端到我眼前,叫我多吃一点,然而心情烦躁的我把西瓜一把推开,说道:“我不要吃,你要吃你吃好了。”妈妈的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朝我轻轻的一笑,仿佛是做错了事的孩子。扪心自问,我们究竟忽视了多少人的爱,伤了多少人的心?我们竟容不得一点爱的唠叨。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哈桑对阿米尔说过,法里德对阿米尔说过,阿米尔对索拉博说过,这不是玩笑,而是郑重的承诺,朋友与朋友之间,人与人之间不需要物质,需要的是互相的信任。

对身边的人,我们应该改擦亮眼睛。有的人,或许没有真诚待你,我们就需要立即改正令人不快的缺点;有的人无时无刻的关心着我们,却没有写在脸上,我们应以同样的真诚去回报他们。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不停的追着风筝,追到了,只为让身后的人开心,快乐!人生短暂,容不得一点马虎。

生活,需要朋友的支持与鼓励,更需要无私的付出。我们不能昧着良心背叛朋友,因为一旦错过了,那将会是一生的遗憾。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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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想起你的时候作文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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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坐窗前,我望着那明镜无暇、纤尘不染的天空,顿时想起了余光中的诗句“天空如此希腊”。古希腊,我就这样想起了你。

想起了神话时代,爱琴海。它是你文明的摇篮,无言滋养了你几千年灿烂辉煌的文明。那银色月光下的碧中带蓝,蓝中透紫的海水,清丽华美绝对浪漫主义的线条完美得让人屏息,仿佛还停留在被诸神眷顾的玫瑰色的黄昏。幽深明亮,沉静柔和,略带点不为人知的悠远和哀伤。英气逼人中带层薄薄的无助,就像傅雷先生翻译画作时所用的“波提切利之妩媚,就像波提切利的画一样,一种难以言述的美感。修长、俊朗、稚涩、空灵、清冷。出尘,款款不食人间烟火,隐隐带着神秘气息的古典美。

当特休斯绝望的父亲从这里纵身跃入,这片挂果黑帆的大海,便以盈盈波光无言滋养了古希腊几千年纯净和厚重的文明。

想起了你智慧而有勤劳的人民,他们的思想不知超越了几个世纪,智力与肢体健康发挥到极致而又结合在一起,奥林匹克圣火在他们手中点燃并传递。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师徒三哲的光芒千年依然耀眼。埃斯库罗斯和索福克勒斯的悲喜剧至今仍在传唱。那是最纯净的象牙白,随着亚历山大大帝的马其顿方阵滋润了整个亚欧大陆。更有德谟克里特的《大世界》勾勒出古希腊文化盛期的学着形象,我漫游了世界的绝大部分,我探索了最遥远的城邦,我听到了最有学问之人的演讲。

想起了你唯美的神话。诸神与人一样,有着爱恨情仇。最著名的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智慧的结晶。特洛亚十年之战打完了。海伦的头发是一片乌云,而特洛亚已是一座废墟,盲诗人的歌声抚慰着亡灵。荷马从迈锡尼走来,在烟雨蒙蒙中弹琴,吟唱命运女神的决断,传递的古希腊人一个个悠长浪漫的梦。

就这样痴痴地凝望天空,就这样想起了你。你犹如一位慈母,早把文明播撒给了全人类。英国诗人拜伦热爱你,他在长诗《唐璜》中歌唱“祖国啊,你在哪里?你高贵的琴弦,怎么冷落到了握着平庸的流浪者手中?”拜伦情愿把希腊看作自己的故乡,成了接过希腊琴弦的流浪者,甚至不惜为保卫希腊献出了生命。

古希腊,我真想寻一抔泥土,印上你深深的足迹,寻一缕朝阳,照想你如画的容颜,寻一湾碧水,流淌你生生不息的血液。

古希腊,我就这样想起了你,像你的时候,就这样且赞叹且沉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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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想起了快乐的童年作文

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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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又一天,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从不懂事的小丫头变成了一个既成熟又稳重的女孩。但时光老人却把快乐童年从我身边强行拉走。我曾抱怨过时光老人为什么这么无情,就不能多留一秒给我。现在想起来,我的童年竟是那样快乐……

从上幼儿园起,我就迈入了快乐童年的第一步,与同学们打打闹闹、说说笑笑,那是我们最开心的事。渐渐上了小学,作业压成山。在忙碌之余,也有很多小插曲让人捧腹大笑。比方说那件事。

那次,我写完作业,闲来无事便把目光投向旁边呼呼大睡的同桌身上,一个大大的鬼主意从我心底里冒出来:何不给他点“颜色”尝尝?我拿起水彩笔,在他那紧闭的小眼上画了一副大大的圆框眼镜,在他那鼻子上画了一个黑黑的圆点,他扭头时,又在他脸上画了三道大胡须,好了!大功告成!

我正沾沾自喜时,他动了一下。糟了!他要醒了,我赶忙把水彩笔一窝端放进了书包里。谁知,他又继续睡起来,唉!吓死个人,虚惊一场。同时,我又欣赏起自己的“杰作”,不禁哈哈大笑。这一笑可了不得,把我的“大花猫”同位给惊醒了,我指着他的脸哈哈大笑。了不得,这一笑,竟把口水吐我同桌一脸,这一水可帮了我大忙。水彩笔遇水开始向下滴,本来已经很“好看”的脸现在比“大花猫”还花呢!同位先是一脸茫然,接着我俩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我这只“小老鼠”是边跑边笑啊。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谁知,这事传到了老师耳朵里,把我叫到办公室是一阵“风火雷电”呀!

不久,时间老人把我带到三年级,那段快乐又苦恼的时光。

三年级时,我经常因老师布置太多的作业而苦恼,心里总想着:什么时候能长大呀!可是,我错了,我深深地感到惭愧,现在我才感觉到,长大有什么好,失去的童年是那么可贵的呀。假如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好好珍惜我的“童年”。

接着,再让我们把回忆定格在四年级。我永远也忘不了四年级期末考试前的那一件事。

中午自习,老师为我们讲解试卷,同学们却松松垮垮,个个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她找一位同学回答问题,答案很离谱,全班哄堂大笑,除了我。

此时,老师站在讲台上,眼睛盯着我们,同学们仍旧笑着,她不说话。哪知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突然老师提高声音,手一拍讲台,全班立刻鸦雀无声。更想不到的是,老师突然把枪口对准了我:“王亚平,你笑了吗?”我不知道老师今天怎么了?我分明没笑。“再笑,再笑你给我站到操场上去。”老师用尖刻的话语批评了我。

虽然眼泪在眼里打转,但我咬紧嘴唇用尽全身力气,没让它流出来——因为老师最讨厌哭学生了。直到下课,老师才让我坐下了!

我的童年丰富多彩,既是快乐的,又不乏烦恼。可在我看来,我的童年是快乐的,因为它让我拥有了很多难忘的记忆。

假如时光老人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好好珍惜。但这已不可能了,因为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但我仍然愿为自己立起大拇指,由衷地称赞一声:“你的童年真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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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总会想起那张照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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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谁用巨大的黑幕笼盖了灯火阑珊的城市,以至于雨的来到几乎无人知道,只有残存的一丝水痕挂在窗前,证明其曾来过。夜夜我蜷缩在床上,总会想起我和穷人与外婆的那张合照。

外婆去世的消息使我本没心没肺玩乐的童年生活瞬间崩盘,入口的食物变得平淡无味,每每寂静时分,都忍不住潸然泪下,那张照片早已满是泪痕。

前天中秋,在广东顺德的一家饭店里,我与家人一起来到这里共度佳节。

这次来的,听说是平常十分稀罕的亲舅一家。我倒是有些期待,想见见这从未谋面的亲人。

我们是先到的,父母先点齐了餐。可过了约定的时间,他们仍旧未到,外婆看上去坐都坐不住,一直在紧张地四处环望。母亲却显得有些不耐烦了,嘴里一直不知道小声嘟囔着什么,然后转头用我都能听见的声音对着父亲说:“真的是!还是和以前一样啊!以前负那么多债,抛下我妈,现在条件好了,也还是不知道守时。我怎么就摊上这样个哥哥?也不知道我妈怎么想的。”

我很是不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一概不知。外婆皱了皱眉头,像是瞪了母亲一眼,无奈地摇了摇头,又继续环望,恨不得望穿了门前不息的人流。父亲神色慌张,连忙嘘声让母亲停住,“让孩子听见了不好。”

说曹操曹操到,父亲话声刚落,敲门声就狠狠击打了我的耳膜。紧接着进来的,是一个不高,有些发福的男人,眉宇间与外婆有分相像。

具体吃饭过程中说了什么,我已记不清了,只记得外婆全程都是笑呵呵的,我印象中她最高兴的时候也就是那时了。

吃过饭,外婆想让全家人一起拍张难得的合影,于是叫来了服务生,一手拉着母亲,一手拉着舅舅,又着急地招手呼唤我们过去。母亲让外婆坐在椅子上,她和舅舅站在两边,父亲默默站在了母亲身边,我则与刚相识的两个亲表哥站在他们身后。

“咔嚓”,外婆迫不及待地接过了相机,我也满带好奇地凑了过去。只见坐在中间的外婆面带笑容,满头银发与满脸皱纹却令她的衰老暴露无遗,母亲也露出笑容,却有几分牵强。父亲则一脸严肃。两个哥哥面露温暖的微笑,而我则笑得眼睛弯成了两个月牙。

那天过后,母亲总是会说她想起那张照片,抱怨着,而我却不怎么在意。

外婆走后,我却连连几天都想起那张照片,泪不知多少次冲刷了脸颊。我很想念外婆,想念她做的年糕,想念她做的海鲜,想念她的笑面。

长大的我总还是想起那张照片,明白了母亲所叹息的是外婆对不孝的舅舅的执着的爱与期望,是那对那个重男轻女时代的叹息……

致外婆

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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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想起这件事我就高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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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许许多多难忘的事,它们似一个个跳跃着的音符,演奏者生命这支乐曲,又似一个个神奇的宝盒,给生命带来无限的精彩。在我的心里,有一件令我记忆犹新的事,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我就高兴

记得那是发生在去年某天的事。放学后,我和同学们有说有笑地走回家,路过一个小院时,我无意中发现小院旁边的大榕树下有一个鸟窝,鸟窝里有一只小鸟。小鸟的翅膀出现丝丝血迹,我知道小鸟是受伤了。于是,我先让同伴回家,我用早上剩下的早餐钱到药店买了一些纱布和药。

我先用清水把小鸟翅膀上的血迹擦干净,然后把药轻轻涂在伤口上,最后用纱布给它包扎伤口。

伤口处理完毕,但问题又来了:小鸟受伤了,窝也坏了,它在哪里住才好呢?我把它带回家?不行,妈妈从来就不喜欢小鸟……留它在这里?也不行,如果遇到坏人……哎,我决定把它藏在身上,偷偷带回家。回到家里,我用盒子给它做了一个窝。经过我几天细心的喂食,它病好了,而且还会唱一些动听的歌儿。

既然它的病好了,那就把它放回大自然吧!毕竟大自然才是它温馨的家。虽然它在这里过得还好,但它会失去自由,还可能会觉得很孤单。无论我多喜欢它,都不能自私地把它强留在家。

于是,我让它飞走了,让它回到大自然的怀抱。它边飞边唱着动听的歌,我向它挥手,看着它越飞越远,飞回到大自然妈妈的怀抱。我高兴极了!

虽然这件事过去很久了,但我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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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又想起了你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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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倾盆泻下,大树被打得抬不起头。我静静地站在窗边,想起了你,鼻头酸酸的,那个熟悉的身影重新浮现在我的眼前。

灰蒙蒙的天空下,大树抖动它们的腰肢,低下了头。封闭的教室里,我默默地坐在桌前,看着满是红叉的卷子,悄悄地流下了眼泪。你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的身边,轻轻拍了拍我,给我分析和讲解了几道错题,我顿时豁然开朗。

太阳调皮地钻出层层乌云,金光四射,温暖又明媚。

那一年,我们十岁。

冬雪飞扬,片片晶莹的雪花,如蝴蝶般舞动着洁白的薄翼,落在你的脸上、眼睫毛上、乌黑的长发上。你似一个年轻的白发魔女,向我伸出修长的手,笑道:“我们一起去玩吧?”你的眸子清澈纯洁,我不忍心拒绝。鹅毛般的大雪下,有两个身影,在操场上嬉戏。

操场上的雪,越来越厚,似柔软的白毯。上面还印着一连串欢乐的“花纹”。

那年,我们十一岁。

细雨蒙蒙,柳条青青,我们迎来了毕业季。旺盛的小草发出淡淡的香气。那棵柳树下,你我眼中闪着泪光,你抓着我的手,久久地不说话。

柳条微动,我们向不同的方向走去,留给彼此的,只有一个背影……

那年,我们十二岁。

外面大雨依旧,我叹了口气,缓缓转身,一滴透明液体滑过眼眶,我又想起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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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骆驼祥子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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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文学家老舍,小说主要写了一个叫祥子的人力车夫的悲惨故事。

祥子一开始年轻力壮,什么不良嗜好也没有,一心想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祥子省吃俭用三年才买上了一辆,他此后的生活越来越起劲。一次被大兵们抓去,车被抢走了,由于他的机灵,他逃出来还带了三个骆驼,卖了三十五元,使他有了重卖车的期望,但又被侦探敲诈了。他娶了虎妞,虎妞买了二强子的车给祥子,却又因生病花光了虎妞的积蓄,虎妞又因难产死了,祥子只好卖了车办丧事。小福子对祥子有情有义,为了父亲和弟弟,她去白房子,最终吊死。祥子经过这些挫折,最终完全堕落,心中的一切梦想的破灭。他吃喝嫖赌,还出卖朋友、撒谎骗钱,变成社会的行尸走肉。

从一个诚实、正直、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变成一个撒谎、懒惰的渣子,我感触很大,过去的老北京那些没权没势的穷苦车夫受尽压迫与欺辱,心中的期望一点点变成失望,最终变成绝望。

对于祥子,他一开始有着劳动人民的淳朴善良,像骆驼一样老实、吃苦耐劳。如此好的一个社会青年,若生于今日的社会,定会有所作为。

虽然祥子最终变得落魄、懒惰,但之前的一些品质值得我们今日的中学生学习,取他人之长,丰富我们的精神。祥子能忍、重情重义、老实、正直、友善、对目标不懈追求、有期望就有动力等众多优秀品质。

其实环境也会影响个人,艰苦的环境造就能吃苦耐劳的人们,和平富裕反而使有些人懒惰;过度的欺压和逼迫也会改变个人,正如祥子等许多车夫。所以,不能因为环境改变而改变自己的优秀品质,但遇到比自己更优秀的人,要学习他人的长处,使自己长处更长,短处不在使自己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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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总会想起那张照片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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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黄的老照片,是藏在我心底,最美的风景。

自打我记事起,爸爸和妈妈就从不浪漫。在我看到别人的爸爸妈妈牵手相拥的时候,我的爸爸妈妈只是像朋友一般客套地问候、关心。爸爸酒醉后,两手紧紧抓住妈妈的头发,用拳头对妈妈那秀气的脸发起攻击,似乎让我看到了妈妈不爱笑的理由。若不是他们还睡在同一张床上,我会怀疑他们是不是早就背着我离了婚。

秋天里,一个凉爽的夜晚,爸爸与妈妈一同下楼散步,忘了拿相机、充电器的我急急忙忙往楼下跑。“刹——”我忽然停住了脚步,因为爸爸牵着妈妈的手,走在新建的大桥上。我急忙揉了揉眼睛,呦,那可真的是我的老爸老妈。

“丫头总是说我不浪漫,还老是欺负你,那今天我们就来浪漫一回。”爸爸冰冷的话语当中带着一丝温柔。被我称为灭绝师太的老妈也露出了百年不见的笑容。爸爸带着笑,和妈妈讲起了古老的梁祝故事。嘁——,还总是说不会和我讲故事,都把梁祝故事改编成了现代校园爱情故事了——我无语地想着。我急忙拿起了手中的相机,蹲在了一棵老樟树下,飞快地按下了拍照键。

照片上有爸爸,牵着妈妈,有小桥流水,有夕阳,像极了一幅画。我悄悄地把它洗了出来,放在了我的枕头下面。

在我学习压力很大,或者遇到困难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它,想起我的爸爸妈妈。他们好像就在我的身边鼓励着我。让我不要心急,慢慢地,慢慢地来。

时间已经久了,那张照片早已变得泛黄,充满了怀旧的时代感,可每当我轻轻闭眼,就能回想到我的爸爸妈妈,也和别人的爸爸妈妈一样,牵着手,陪着我慢慢长大。

照片里的人,给我道着晚安,让我忘却所有的疲惫和悲伤,进入甜蜜的梦乡。

那张照片,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让我总会想起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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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想起这件事我就开心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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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去海南。在美丽的三亚可以天天和大海做伴、玩沙子、坐游艇、冲浪……其中最刺激的当属潜水了!

五岁那年,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我独自一人跟着教练到亚龙湾去潜水。回想那时候的我可真好笑啊!只记得潜水时我遇到了一条很大的鱼,以为它就是吃人的大鲨鱼!结果吓得大哭,慌忙中还呛了几口海水,教练赶紧就把我带上了岸。这次短短的潜水经历让我得了个大笑话,以至于后来大家常常取笑我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叶大胆”会被一条鱼给吓哭。

十岁的时候,我再一次去了海南。为了雪耻上次潜水闹下的笑话,更为了证明我是名符其实的“叶大胆”,我一来到海滩就要求去潜水。没想到,这一次又闹了个笑话。那天我换好潜水服,学会了水下手势,雄纠纠地跟着教练下水了。刚下水我就东张西望,希望能遇到上次的那条大鱼,跟它好好握个手呢。没找到那条鱼,我却被海里的美景深深地吸引了。水里好静好美啊!成群结队的鱼在我身边游来游去,遍地都是五彩斑斓的珊瑚,绿色的水草婀娜多姿地舞动着,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我这里摸摸那里看看,正玩地忘乎所以,低头看到了脚下正有只大墨鱼在水草边休息。我高兴地用手去触碰了它一下,谁知墨鱼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朝我脸上喷出了一股黑雾,并迅速在水中扩散!我的眼前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黑雾!难道是有毒的?我会不会中毒啊?”我的心情一下子紧张起来,赶忙打着手势让教练拉我往上逃。

上岸后,我怕大家又一次笑话我,就不想告诉他们。知子莫若母,妈妈发现了我有点闷闷不乐,关切地再三追问。加上那天太阳很大,头好像真的有点晕了,以为自己真中毒了。忍不住把刚才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哈哈大笑“傻孩子,墨鱼汁怎么会有毒呢!墨鱼汁还可以吃呢。我觉得那是墨鱼喜欢你才喷你吧!它把肚子里的墨水都给了你,从此你也有满肚子墨水了呢!你有才了!这是千载难逢的好事啊!”听了妈妈的话,我长吁了一口气,顿时觉得头也不晕了,太阳也没那么热辣了,一下子开心了起来。我一把拿过妈妈手中的摩托艇票,蹦蹦跳跳去玩了。

两次潜水都有不同的经历,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很搞笑。每次想逞下能当个英雄,却因为无知,每次都变成了小狗熊。没文化真可怕!不知下次再去潜水还会遇到什么趣事,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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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总会想起那个场景作文800字

全文共 1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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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我与父母便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在那个院儿中。近几年,我们却搬离了。

这次搬家绝不是偶然,父母已事无巨细的筹划了好几个年头。

从上学去往哪条路,到家中每个角落都应摆些什么,他们都看好了,什么也不漏,什么也不缺,他们颇自豪。可真正搬走后,我才发现:他们漏算了这个院儿。

刚到新家时,我确乎觉得:这儿真不错!没有凹凸不平的老路、没有蚊蝇丛生的杂草,更何况楼下还有几棵桂花树呢!夏夜在楼下走几圈,就着月光嗅着花香,多么惬意!

可新鲜劲儿一过,便觉得它不比爷爷奶奶那个院儿了。

那儿的一年四季都是很可爱的:

看吧,春了,杏树结了果儿,核儿还没变硬,便有人把他们和糖敖在一起,挨家挨户的送去了。

夏了,院中便有了无花果,孩子们等不及,青衣上只带着点红便被摘了下来。

老人们拿着自制的工具,摘下果子后在手中随便一擦,便递给了早已等得不耐烦的孙儿。

无花果树结果极多,人们吃不完,有些便掉在地上,虽说生些蚊蝇,可却用甜味儿把人给包住了,像在一个蜜罐里似的。

秋就更不必说了,葡萄架上一串串深深浅浅的紫色在阳光下跳跃,但是摘一个葡萄丢到嘴里,哎呀妈呀,能把人的牙酸掉。

老人们便成串成串把它们的摘下、洗净、晾干,密封在大罐子中,撒上白糖,自酿葡萄酒。等到过年,全家围坐,喝一杯自制的葡萄酒,能直甜醉到心窝里去。

冬虽稍稍无趣了些,可下过雪后,这儿便成了孩子们的天堂。老人们会嘱咐着,孩子们“慢点”,可眼中也闪出了淘气的光。

况且我从未在别的院中见过这样浓的人情味。

如果哪家有了丧事,院子中便弥漫一种悲痛的气氛。他所在的那栋楼前必常挂着“长明灯”,而不论院中的哪一家人都必会前来。

逝者的子孙也必极客气的迎送,而宾客亦会真诚的红了眼圈——不论逝者与他有没有关系,他都知道那人是他的邻人,而邻人是需互帮互助的。

可在新家这里,不论逝者的子孙是如何难过,总有些人指指点点,更有人嫌“不吉利”——这院子仿佛是他们的,他们便是这里的皇帝,一点儿不利于他们便足以使他们“龙颜大怒。”

在我尚小的时候,父母出差了,我便一天都在院子里嬉耍。和我一样大的孩子不少,我们在一起撵猫追狗,院子中的人便笑着看我们。

谁要有了“美食”(或许只是谁家蒸的包子),也绝不吝啬,每个孩子都可以分到一口。

最令我高兴的是过节。每到节日,总有老人装是居民楼,而小孩们便可以四处游玩了。

假如是端午节,老人必会把艾叶分好,挨家挨户的送。而人们受了感动,便都行动起来,又让院中飘洒着艾香了。

现在可没有哪个人干这种“赔钱”事,人人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也不敢接受他人的馈赠,总是疑神疑鬼的怕人害他,人情味也就淡了,散了。

总会想起那个院,想起那些艾叶,想起那些老人,想起那掩埋在高楼中的,人情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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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想起我和你的时光作文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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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买的这张CD里有王心凌的一首歌,名字叫做《第一次爱的人》。不确定是从听第几遍开始注意它的,接下来就开始反复的播放它了。这几天一直如此,像着了魔似的,也许,它让我想起了一些人和一些难以忘掉的插曲吧。

这样讲没有别的意思,毕竟人的一生很难用长短来形容,你不得不承认你的生命期限不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所以,你所经历过的事和从你身边经过的人,也只能称做是一个又一个的小插曲。

听《第一次爱的人》时首先在脑海里会想到她,但是不代表她就是我的初恋。我也不愿意把多留意一下某个人的言行举止就当作是喜欢对方,那我不是早就成了滥情主义者了。我很难忘记她的样子,却无法用准确的词语去形容,只记得她的声音很好听。

他是我的好哥们,我到现在都不清楚他们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只记得那时侯还是太小了,整个人都呆呆的,和他一块等她,帮他传话,递东西,甘愿做这些事情,不仅仅是因为朋友,也有我的私心,我想看他离去的背影。

背影,使我有了延续下去的习惯,到今天,我还保持着这样的习惯,习惯看女生的背影,准确的说,是喜欢女生的背影,理由其实很简单,因为她看不到我这边的表情啊。

她做过让我愤怒和看不起的事情。

我的朋友为了她而伤害自己,她不管不问。

他为了送她一份礼物,淋雨等她了快2个小时。她接过东西转身就走。看着他难过的样子,我对着她的背影诅咒,无奈他认定了她,我就必须陪他。

奇妙的是我们之间竟然也会出现暧昧的瞬间,那种气氛会让我不安,也很难轻易忘掉。我只能把这些瞬间解释成为我个人的幻觉,因为我不可能为了一个女生去伤害我的朋友,永远我都会选择友情第一。

在对她的印象越来越模糊的时候,他的信中又提起了她,让我不得不把那些琐事一一重现,我想目前很难忘记这个人了,在我生命里出现的第一个让我想留意背影的人,《第一次爱的人》,确实会让人想起很多回忆。

其实,很多事情还是不要那么复杂的好,我喜欢暧昧的关系,胜过于清清楚楚的表白。

[想起我和你的时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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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温克尔的传说的儿童小说介绍

全文共 6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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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过哈德逊河的人都会记得卡茨基尔山。它是巨大的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个分支。它巍峨地耸立在哈德逊河的西边,傲然地俯视着周围的山村。季节的交替,气候的变幻——事实上,一天里的每一个时辰——都会使山峦的颜色发生奇妙的变化。远近的家庭主妇们把这种变化看作最完美的晴雨表。

在持续晴朗的日子里,山峦呈蔚蓝色和紫红色。晚上,它们的线条鲜明地呈现在清澈的天空。但是,有时周围虽万里无云,可它们的顶峰上却聚积着浓浓的灰色雾霭,在落日的最后余晖里闪耀着,好像那天使头上的光轮。

在这个神仙般世界的山岗下,过路人会看到淡淡的炊烟从一个村庄袅袅上升。村庄的木板屋顶在树丛里时隐时现。山岗上的蔚蓝色到了这里变成一片郁郁葱葱的翠绿。这是一个古老的山村。它是这个省份初建的日子里,荷兰殖民者聚居的地方。那时秉公执法的彼得·斯图夫桑特——愿他安息!——才执政不久。村里现有的几幢最早殖民者居住过的房屋依然保持着原状,但是看来也不会维持太久了。房屋是用黄颜色的荷兰砖砌成的,有花格窗,正面有个三角形的凸出部分,屋顶上立着风标。

就在这个山村里,在这样的一所房屋里,在很多年以前——那时这个国家还是英国的一个省份——住着一个淳朴,性格随和,叫做吕伯·凡·温克尔的人。他的先人,赫赫有名的凡·温克尔在彼得·斯图夫桑特的英勇时代里,曾经跟随那地方官围攻克里斯钦堡垒。可是,吕伯身上却很少具有他祖先的尚武精神。我说过吕伯是一个淳朴,性格随和的人。除此以外,他还是一个好邻居,一个怕老婆的,顺从的丈夫。说真的,正是因为他怕老婆,他的性格十分温顺,他深深为大家喜欢。因为只要一个男子在家里受到泼妇严格管柬,他在外边必然是恭恭敬敬,和蔼谦卑的。对他们来说,妻子的训斥胜过世界上所有劝人忍耐和受苦的布道文。因此,有一个凶悍的妻子可以说是一种福分。如果这话当真,那未,吕伯·凡·温克尔是福上添福了。

不必说,全山村的妇女都十分宠爱他。晚间,妇女们唠家常,谈起吕伯的家庭争吵时,像可爱的女性们惯常做的那样,总是袒护吕伯,说凡·温克尔太太的不是。只要他一露面,村上的孩子们就高兴地向他欢呼。他和孩子们一起玩耍,给他们做玩具,教他们放风筝,玩弹子游戏,跟他们讲关于鬼魂,女巫和印第安人的长篇故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在村子里一出现,一群孩子总是包围着他,有的吊在他的衣服下襟上,有的爬在他的背上。他们肆无忌惮地戏弄他。村子里的狗没有一条会朝他狂吠。

吕伯性格中的最大缺点是他对一切能挣钱的劳动表示极大的厌恶。这并不是由于他缺乏长性,或者由于他不勤劳。他可以拿着一根像鞑靼的长枪那样又长又重的钓竿,在又湿又潮的石头上坐上一整天,一声也不吭,而鱼连钓杆上的鱼饵也不碰一碰。为了打几只鸽子或者几只松鼠,他会在肩上扛着一支鸟枪,步履艰难地穿过树林,蹚过沼泽,攀登高山,翻越峻岭。只要人们有求于他,他决不会拒绝帮助别人,即便是最最粗笨的活他也乐于去做。

村子里只要有任何欢乐的场面,例如剥玉米皮,砌石头墙,他总是抢在头里。

村里的妇女常常差遣他,让他为她们跑腿,或者替她们做她们的丈夫不屑做的琐事。总之,吕伯总是乐于为别人效劳,却从来不为自己做什么事情。若要他干自己的家务活和庄稼地里的农活,他就办不到。

事实上,他声称他的庄稼地已经无可救药。它是全村最坏的一块地。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那庄稼地里什么都搞糟了。而且情况还会继续恶化下去。

篱笆一处一处倒塌。母牛不是走失,就是走到白莱地里去。他地里的野草比任何地方的野草长得都快。每当他要到屋外去干些活时,天公却偏偏下起雨来。在他管理下,他父亲传下的庄稼地一亩一亩地缩小,直到最后,只剩下一小块种了玉米和土豆的地,还是村里管理得最糟糕的。

他的孩子也是衣衫褴褛,像是没有父母照管似的。他的儿子和他同名,也叫吕伯,相貌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儿子看来也继承了父亲喜欢穿破烂衣服的习惯。他总是像一匹小驹那样,紧跟在母亲的身后。他穿着吕伯扔掉的一条宽腿马裤,一只手费力地提着裤子,样子像是雨天提着拖裙走路的妇女。

可是,吕伯·凡·温克尔是人间最快乐的人之一。他傻里傻气,生性贪图安逸,随遇而安,有白面包时吃白面包,有黑面包时吃黑面包,只要不费脑筋,不花心思,他什么都可以凑合。他宁可只有一分钱而挨饿,不愿为挣一镑钱而工作。如果由着他自己的性格,他会高高兴兴地浪荡下去;但是他的妻子没完没了地训斥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说他正在把全家带上绝路。

早晨,中午,晚上,妻子的舌头唠唠叨叨地没完没了。只要吕伯一开口,或者一干活,总会招来妻子破口大骂。吕伯只有一个办法来对付妻子的训斥,而且,由于他经常施用这种伎俩,它已经变成了他的习惯。他耸耸肩,摇摇头,眼睛朝上,不吭一声。可是,这种做法常常惹起妻子发动一场新的咒骂,因此,他不得不鸣金收兵,朝屋外逃窜——这是怕老婆的丈夫的唯一出路。

吕伯在家里的唯一追随者是他的狗沃尔夫。沃尔夫也像主人一样地惧怕主妇。因为凡·温克尔太太把他们俩看成一对好吃懒做的伙伴。她总是恶狠狠地看沃尔夫,认为沃尔夫是使主人常常走上歧途的罪魁祸首。说真的,就一条忠贞的狗的品性来说,沃尔夫在树林中拾回猎物时,可以说是骁勇无双的。

结婚的岁月一年年过去,吕伯·凡·温克尔的日子一年年变得更糟。雌老虎般的老婆那火爆性子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减退;她的舌头却由于经常使用而变得越发刻薄。有一阵子,吕伯被逼出家门后,常常和村上的一伙消磨闲日子的家伙们厮混在一起。他们经常坐在一家酒店门前的长凳上,酒店门前挂着英王乔治三世陛下的肖像,上面是乔治那张红通通的脸。这帮家伙整个夏天就懒洋洋地坐在一棵大树的树荫下,没精打采地闲扯村里的流言蜚语,或者讲那些永远讲不完的,令人昏昏欲睡的故事。但是,有时他们偶然从过路的人那里获得一张旧报纸,就会煞有介事地议论起天下大事来。

政治家们值得花钱听听他们的这种讨论。瞧!他们是如此聚精会神地听村上的教师戴立克·凡·布曼尔一字一字地念报纸。戴立克矮小机灵,学问丰富。

他决不会被字典中任何一个大字所吓倒!瞧!他们是如此貌似圣贤地讨论着几个月前发生的天下事!

这一伙人的观点完全被尼古拉斯·凡窦尔所左右。他是村里的元老,又是酒店的主人。他从早到晚坐在酒店门口,随着太阳移动,不时挪动地方,使自己永远坐在阴凉处。因此村上的人可以根据他的位置,像观察日昼一样。精确地说出一天的时辰。不错,他终日不开口,只是一股劲儿地抽烟斗。他的追随者们(因为每一位大人物都有追随他的人)十分了解他,知道怎样判断他的观点。如果所念的或所叙述的内容使他不高兴时,人们可以看到他猛力地吸烟斗,然后愤怒地,急促地,接连不断地一口口喷烟。如果他高兴,他就慢吞吞地,安详地吸烟,吐出淡淡的,平和的烟雾。有时,他从嘴里取出烟斗,让芬香的烟雾在他的鼻子上统绕,庄严地点点头,表示他的赞许。

即使在这样的堡垒里,不幸的吕伯最终也抵挡不住老婆的袭击。雌老虎突然从天而降,打破人们的宁静。她破口大骂,斥责这帮家伙是坏人,连德高望重的尼古拉斯·凡窦尔也难逃河东狮吼。他被指摘怂恿她的丈夫好吃懒做。

可怜的吕伯最后被逼到几乎绝望的地步。他躲避农田劳动和妻子斥责的唯一出路是拿把鸟枪,到树林里去漫步。有时他坐在树根旁,和沃尔夫分享行囊里的东西,他把沃尔夫看成是患难兄弟。

“可怜的沃尔夫,”他会说,“你的主妇让你过猪狗的日子。但是,孩子,别在乎。只要我活一天,你决不会缺乏朋友。”

沃尔夫摇摇尾巴,依依不舍地看着主人的脸。如果狗懂得怜悯,我真的相信它是在全心全意地回报主人的恩情。

在秋天的一个美好日子里,吕伯在走了长长一段路后,爬到了卡茨基尔山的最高处。他一路打松鼠,这是他最喜爱的运动。宁静的四周不时响彻着他的枪声。到了快近黄昏的时候,他又困又饿,倒在一个长满绿草的土墩上,绿草一直延伸到悬崖的边缘。从树隙缝间他可以看到山脚下延绵好几里的浓密的树林。在远处,他看到了壮丽的哈德逊河静悄悄地流淌着,有时河中闪映着彩云的倒影,有时片片风帆慢悠悠地移动着。风帆好像是睡在哈德逊河母亲洁白光滑的胸膛上,逐渐地消失在蔚蓝色的山峦间。

在山崖的另一边,他看到深深的峡谷。那里怪石嶙峋,峡谷脚下满堆着悬崖峭壁上掉下来的石块。这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吕伯若有所思地在土墩上躺了一会儿。夜幕渐渐降落,山峦黑而长的影子投射在整个山谷上。吕伯知道如果他回到山村,天一定已经黑了。他一想到凡·温克尔太太气汹汹的样子,禁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当他将要下山的时候,他听到远处有个声音叫道: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他环视周围,只见到一只孤单单的乌鸦飞过山岗。他想他一定是走了神,又开始下山。突然他又听见同样的叫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这时沃尔夫身上的毛突然耸立,它低沉地叫了一声,爬到主人身边,恐惧地看着峡谷。吕伯也模模糊糊地感到惧怕。他朝着同一方向看。他看到一个奇怪的身影缓慢地往山上爬,身上背着沉甸甸的东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见到人使他大为吃惊。但是他想也许是邻村的人需要他帮助,因此他匆匆忙忙地走下山去。

等到他走近的时候,陌生人的奇怪外貌使他更加惊讶。陌主人是个身材矮小,但是长得十分结实的老人,一头蓬乱的头发,灰白的胡子。他穿着古老的荷兰服装——一件布外套紧紧地绷在腰部——下身穿着好几条裤子,最外边的一条裤子硕大无比,两侧有着成排的扣子,膝盖部分隆起了一块。他肩上扛着一只圆圆的酒桶,看来里面盛满了酒;他向吕伯招手,要吕伯帮助他。吕伯见到素不相识的人,带有几分羞赧和猜疑,但是他像往常一样,还是很快地同意了助他一臂之力。他们两人轮流着扛酒桶,沿着沟壑往上爬。

这条沟壑显然是山间干涸了的河床。他们爬山时,吕伯听到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像是远处的打雷声。声音似乎是从一个深谷里,或者不如说是从高耸的山石罅隙里传来。他们沿着崎岖的山路朝传来声音的方向走会,吕伯以为刚才的声响是山里常有的片刻即逝的雷雨声。通过沟壑,他们来到一个山谷。

山谷呈古罗马时代的圆形剧场形状。周围是垂直的峭壁。峭壁的边缘上长满低悬下来的大树。它们茂密的枝叶盖住了天空。因此你只能偶尔瞥见蓝色的天空和夜晚明朗空中的浮云。吕伯和他的同伴默默地走着,一声不吭,因为虽然吕伯对于扛着酒桶到荒山中的举动十分疑惑不解,但是由于在这个陌生人的身上有着一种奇怪而又神秘莫测的东西令吕伯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情,所以他不敢和他随便闲谈。

他们走进了圆形剧场似的谷地,又有奇怪的事出现在眼前。在剧场中心的平地上有一些相貌奇特的人在玩九柱戏。他们穿着奇怪的外国服装。有人穿着短上衣,有人穿着无袖短外套,大多数人像吕伯的同路人那样穿着肥大的裤子。他们的脸也长得十分特别。有一个人留着一把大胡子,一个宽大的脸,一对小眯眼。另一个人的脸上好像只长着一个大鼻子,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锥形帽,帽子上插着一根细小的公鸡尾羽。他们每个人都留着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胡子。当中有一个人看来是首领,他是一个矮胖老绅士,有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他穿着一件绑紧的紧身上衣,腰间束着一根宽宽的皮带,插着一把短刀,高顶帽子上飘着一根羽毛,脚上穿着红袜子和高跟鞋,鞋子上面装饰着玫瑰花。这些人使吕伯想起了挂在村里牧师多米尼·凡·夏伊克客厅里的一幅古老的弗兰德画上的人物肖像。那幅画是殖民地建立时从荷兰带来的。

吕伯感到惊奇的是这些人虽然在娱乐,但是他们保持着庄严肃穆和神秘的静默。他们是他从未见到过的一伙最忧郁的游戏者。没有任何声音打破周围的寂静,只有滚球发出的隆隆声。它们滚动时,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当吕伯和他的同路人走近他们时,他们突然停止了游戏。他们的眼睛一动也不动,像塑像似地凝视着吕伯。他们的眼睛以及奇怪的、毫无光彩的面部表情使吕伯胆战心惊,双脚哆嗦不停。此刻,他的同路人把酒桶中的酒注入大酒壶,并且招手要吕伯把酒端给在场的人。吕伯战战兢兢地照着去做。

这些奇怪的人咕咚咕咚把酒一饮而尽,仍然不作一声。然后又回去玩九柱戏。

吕伯的畏惧心情逐渐减退。在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时候,他甚至敢于大胆地饮起酒来。他发现那酒有股上好荷兰酒的味道。他天生就是一个酒鬼,禁不住一喝再喝。他接二连三地从大酒壶中取酒,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感到天旋地转,脑袋慢慢搭拉下来,呼呼地入睡了。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他遇见那个古怪老人的土墩上。他揉了揉眼——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明朗早晨。小鸟在树丛里跳跃着,啁啾着;在清爽的山风中,老鹰正在高空飞翔。

“怎么搞的,”吕伯想着,“我可别是整个夜晚都睡在这里了。”

他回想他人睡前发生的事——那个扛着酒桶的奇怪的人——山谷——山间人迹罕至的隐居地——玩着九柱戏的悲哀的小老人——大酒壶。“啊!大酒壶!那个邪恶的酒壶!”吕伯说道,“我找个什么借口向凡·温克尔太太解释呢?”

他寻找他的那支鸟枪。但是他在自己身边看到的是一支古老的燧发枪,枪筒子长满了铁锈,枪机已经成了碎片,枪托给虫蛀了。他现在怀疑山里那些庄重的游戏者跟他开了个玩笑,用酒灌醉了他,把他的枪偷走了。沃尔夫也不见了;它也许捉松鼠或者松鸡去了。他吹起口哨,大声叫沃尔夫回来,但是毫无结果。山上回响着他的哨声和叫声,但是没有沃尔夫的踪影。

他决定再到昨夜那些游戏者集会的地方去;如果他遇见他们中间任何一个人,他要问他们要回他的狗和枪。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他感到四肢僵硬,不像往常那样灵活。

“睡在山上究竟不合适,”吕伯想,“如果这趟玩耍使我犯上风湿病而卧床不起,凡·温克尔太太可不会饶我哩。”

他费力地往山谷下走,后来又找到了前一天晚上和那个同路人所经过的沟壑。但是,出乎意外的是,现在沟壑中正咆哮着从山上冲下来的急流。奔腾的水从一块岩石跳跃到另一块岩石,峡谷底下发出隆隆的轰鸣声。他设法沿着沟壑往上攀登,艰难地穿越过树丛,不时被野生的缭绕在树木间的蔓藤绊倒。

最后,他来到昨晚的峡谷。但是,那里岩石挡住了去路。昨夜峭壁由公民的。说真的,吕伯不是个政治家。国家和帝国的变化对他不产生丝毫影响;但是他曾经长期在一种专制统治下呻吟过——受老婆的管辖。现在这一统治结束了——他总算出了头,摆脱了婚姻的枷锁,可以自由地进进出出,再也不必害怕凡·温克尔太太的压制了。当人们提到他太太的名字时,他总是摇摇头,耸耸肩膀,抬起眼睛——这可以解释成他听天由命,或者是他为已得到的解放而表示高兴。

他总是对每个到杜立德先生饭店来的陌生人讲他的故事。首先人们注意到,他每次讲故事,总要更改一些情节——毫无疑问,这是由于他刚刚睡醒。

最后故事就成了我以上所说的样子。村里的男女老幼都背得出这个故事。有些人总是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他们说吕伯是疯了。但是荷兰居民中的老人几乎异口同声他说故事是真正发生的事。即使到了今天,他们在夏天下午听到卡茨基尔山上的打雷声,他们总是会说亨特里克和他的水手们又在玩九柱戏了。山村附近怕老婆的丈夫们感到日子难以度过时,总是希望能尝尝使吕伯·凡·温克尔昏昏入睡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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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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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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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环境描写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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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段落我们就要摘抄下来,以便日后作文写作。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小说环境描写段落,希望对你有帮助。

1、南方的八月间,骄阳似火。中午时分,太阳把树叶都晒得卷缩起来,知了扯着长声聒个不停,给闷热的天气更添上一层烦燥。

2、当真正进入这座山时,我们才感受到了这座山的诗情画意,地上的白雪与青黑色的树干构成了一幅优雅的水墨画;在枯草丛中偶尔还能发现星星点点的绿色,说明这里也曾绿意盎然;偶尔还能看见农家的老黄牛悠闲的摇着尾巴,发出“哞哞”的叫着,看来冬日的大山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没有冷峻。

3、四春初已是风和日丽。艾文锁上车门,沿着小区外的街道,在梧桐树荫下闲逛;在街的尽头,有一家爬满翠绿藤蔓的咖啡屋;身心疲惫的艾文会在里面喝上一杯咖啡,享受着片刻的清静。

4、远望天山,山顶千年积雪,像一位久经沧桑的白衣老人安详地卧在那里。

5、金秋的阳光温馨恬静,侗乡的秋风和煦轻柔,蓝天白云飘逸悠扬。

6、漫步校园,只见整座校园成了银妆素裹的世界。矗立着大楼披上了洁白的素装。小树苗的枝条变成了臃肿的银条。嫩绿的树叶与红彤彤的花瓣布满了晶莹的霜花,这一切真是难以用语言形容,令我赏心悦目、心旷神怡。

7、走到乡间的小路上,有着牧羊人的足迹,在田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看着花絮飞飞,走到乡村,看着错落有致的房子,在乡村里闻一闻那泥土的芳香,听着蛙鸣,听着流水潺潺。

8、我追随太阳的脚步来到乡野间,孩子们正追逐玩闹,那自在的潇洒、那无忧的神色,让我回想起童年时我们的模样……那绿茸茸的麦田、那湉湉的流水、那幽微的花香、那安谧的山村还有那山间幽雅的情调、湛蓝无瑕的天空……让我痴迷,使我沉醉!那“天人合一”的感觉随瞬间绽放的蒲公英,飘向了无边的远方……

9、夏天,校园里池塘的荷花绽开了粉红色的脸蛋,特别招引小动物和人们;小蝌蚪在荷花姐姐旁讲故事呢!小青蛙也过来凑热闹:呱,呱,呱唱着动听的歌曲。夏天很美呀!

10、夜幕降临,我终将离去,听着他送客的歌谣,在孩子的摇橹声中远去。虽然过去的依然存在,它并没有死去,但我们的欢乐却一去不复返,我们之间的交集也悄然远逝……

11、一片连绵不断的平原,在天空下伸展,没有山丘,像风平浪静的日子里的海一样平静。

12、山庄的左面是大山的深处,除了树还是树,蓊蓊郁郁,染绿了半边天;右面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林海,绿波荡漾,一直通到山外。后面是一棵棵参天大树,层层叠叠,枝桠纵横。从下往上看,树就像是长在屋顶上,从上往下看,后面的屋子又像是架在前面院子里的树梢上。从远处看,就像绿色的海洋里飘着一颗颗红宝石,一阵风过去,随着绿波起伏,蔚为壮观。

13、我们沿着弯曲的山路一级一级向上爬,清澈的溪水唱着歌,弹着琴弦欢快地往下流。它们碰到悬崖,就聚集成一条条美丽洁白的瀑布飞流而下。流到平坦的地方,就汇聚成一潭潭清水像光滑的绸缎缓缓地流动。

14、河两岸已由嫩绿色变为深绿的河柳,拂动着重生的柔软的枝条,倒映在河面上,使河水也染上绿色,似乎一河翡翠向东奔腾。

15、春天,群山杜鹃盛开,或嫣红点点,一枝独秀,或花团锦簇。漫山遍野到处一片姹紫嫣红,它既不像牡丹那样华贵,也不像月季那样绚丽,不像荷花那样高雅,也不像菊花那样多姿……它只有一根枯长、棕褐色的茎。一片片细细的棕色叶,还有一朵朵朴素的粉红色的花,但是它充满了生机,同时也预示着这春天悄悄的来了。春草成长,暮春时节,小草发出了嫩芽,钻出肥沃的土地,露出了一张张笑脸,打量着阿龙山特有的风景。

16、空中,清脆的鸣叫声回荡、回荡。出生没多久的小鸟儿,正在努力地学着飞翔。翅膀划过空中,几条美丽的弧度,像是那美丽的七色彩虹。那亭亭的身影,仿佛妙龄少女学着翩翩起舞,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小鸟儿她多倔强呀!倔强中,带着她自由的愿望。她呀,希望能长出一双强韧有力的翅膀,能在蓝天上,自由自在地遨翔。

17、远远望去,“山舞银蛇,原驰蜡象”。小区里好象变成了一个粉装玉砌,充满了诗情画意的童话世界。柏油马路旁的房屋上盖满了厚厚的积雪,屋檐间挂着闪闪发光的水晶柱,而那些常青树上,挂满了沉甸甸的雪球儿,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呀!

18、自然世界此刻是如此的美丽:到处放射着明媚的阳光,到处炫耀着五颜的色彩,到处飞扬着悦耳的鸟叫虫鸣,到处飘荡着令人陶醉的香气。这是绿的世界花的海洋。

19、在这烟波浩渺的大海之中,屹立着一座山峰,它的形状很像笔架,所以叫它“笔架山”。

20、冬天的清晨一片苍白,往对面一望,远处的青山被白茫茫的雾挡住了像笼罩了一层白丝巾,模模糊糊年看不清。在街上,一阵冷风吹来,寒风刺骨,向空调开了冷风一样。街道两边,花儿早早的起床来比美,但都把小脸蛋藏起来,像害羞的小姑娘,只有那菊花展示着它顽强的生命力,依然开得更鲜艳。

21、秋天到了,秋姑娘为大地披上了秋装,到处充满着秋的气息。树枝上叶子再也不像以前那么绿了而是一片一片黄灿灿的往下落,像只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地上就铺满了厚厚的一层树叶就像一条地毯。果园里果实累累,树上结满了琵琶,梨头,西红柿等等,真是一片丰收的景象!

22、天阴沉沉的,整个世界好像都被一块巨大的灰色棉被所笼罩,一阵阵寒冷的风摇动着白杨树上几片枯黄的树叶。忽然,有一种像蚕吃桑叶时发出的沙沙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地上便开始有一颗颗小冰粒跳动。

23、当我们身处一泻千里的长江,和那奔流不息的母亲河黄河。看见它们那黄色的血脉,永久不息的生命力,那咆哮的力量和那博大的胸怀,足以让每个中国人为它感到骄傲,它象征着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灵魂。

24、我追随太阳的脚步来到乡野间。孩子们正追逐玩闹,那自在的潇洒那无忧的神色,让我回想起童年时我们的模样……那绿茸茸的麦田那湉湉的流水那幽微的花香那安谧的山村还有那山间幽雅的情调湛蓝无瑕的天空……让我痴迷,使我沉醉!那“天人合一”的感觉随瞬间绽放的蒲公英,飘向了无边的远方……

25、大自然她千变万化,她好似一道永远也解不开的数学题,深奥无比;她好似一位艺术家,把世间万物打扮得婀娜多姿;偶尔她还似一位脾气古怪的人,一会温柔,一会阴沉,一会暴躁。大自然给予我们无穷的快乐,她的魅力也是无穷无尽的。

26、让我们投入山的怀抱吧!远远看去,山并不高,可当你来到山脚下时,抬头一看,这才知道山是多么的雄壮威武。山就像一个个巨人,任凭风吹雷打、日曝雨淋,永远那样坚定不拔地挺立着。它们的精神多么令人钦佩啊!

27、大自然好像一首曲,一首无边无际的曲,每个音符都带有动听的音律,每个音节都带着欢快的节奏,每个音段都带有柔美和安适,歌曲自然而不失感点,多似水中有动的鱼儿,自由,愉快。这首曲载着倾听者无虑的梦想,使倾听者感受曲中大自然的鸟语花香,大自然的多彩芬芳,思绪沉沦在大自然如此令人向往之中。

28、一片绿油油的植物,好像是庄稼种的小麦,大片大片的,别有一番意境,像是到了辽阔的大草原,只有一望无际绿色,象征着生命。还有嫁接的树木,排列的很整齐,像等待着操练的士兵,又像是在进行阅兵仪式,很是壮观。

29、夏日,苗圃里的翠竹枝繁叶茂,碧绿欲滴,一杆杆,直直的,一节复一节,直伸向蓝天;堤岸边的柳树,象一个个姑娘,正对着清澈的湖水,悠悠的梳理着长发。花园里的花儿都开了,红的、粉的、紫的、黄的,象绣在一块绿色大地毯上的灿烂斑点。成群的蜜蜂在花丛中忙碌着,吸吮着花蜜,辛勤的飞来飞去。

30、中午,天空骄阳似火,晒得地都在冒烟。转眼间,大风不知从哪冒了出来,吹得尘土飞扬,大树弯腰,它还拽来了一大块黑幕,顿时天空乌云密布,接着一道道闪电划破黑幕,像一条条银蛇在深涧中乱舞。雷公也凑热闹似的唱起了响亮的歌,豆大的雨点,在闪电的舞蹈中,在雷公的伴奏下,从乌云间扑向大地,打在屋顶上发出刺耳的“霹雳啪啦”声。落在地上,尘土溅起,好象要砸出个坑似的,淋在人身上很痛很痛的。雨越下越大,近处的地面上溅起一朵朵钻石花,晶莹透亮远处的屋顶上飘起了一层层细雨,像雾又像烟。门前的屋檐下挂起了一排排水晶帘,像花果山的水帘洞一样。真是“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

31、近处,一片片浓郁的树木,虽然现在是冬天,但它们丝毫没有落叶的意思,所以即使在冬天它们也很浓郁。五颜六色的房屋顶一排一排的,有规律的从高到低的排列着,你瞧,多么的整齐!

32、雨后,站在树下,侧耳倾听,那是鸟儿的欢唱,他们为大自然而欢畅,好一首“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真可谓写得生动形象,淋漓尽致。

33、这就是我们的自然,它有着无边无际的辽阔胸怀,有着取之不尽的宝藏。快来吧,让我们走进自然,去呼吸自然的气息,去感受它的宽广它的博大它的深奥吧!

34、夏天的晚上是热闹的,看:小动物们都杠着椅子去找好位子听演唱会,这个小型的演唱会是在荷叶盛开的池塘上举行的,演唱会开始拉,先是请去①号参赛者小青蛙,小青蛙走上着个小型的舞台上,手中正拿着一个吉他弹着优美的曲子呢!……在我的眼中认为,大自然的夏天是这样过的。

35、突然,我耳边响起了叽叽喳喳的鸟鸣声,原来是茂密的森林里,小鸟在自由自在地歌唱着。在河岸的陡坡上,开放着各种各样的花朵,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黄的像金,真是五颜六色。几只蝴蝶也赶来凑热闹,一会儿翩翩起舞,一会儿落在花丛里。蜜蜂正在忙着采蜜,一会飞到这儿,一会飞到那儿,可真忙呀。

36、家乡的冬天是一片银白色的世界。雪花飘飘撒撒给冬日的树枝戴上了晶莹的“王冠”;给冬日的田地,披上了一望无垠的“银毯”。冬日,每天都是“冰冻三尺”,在滴水成冰的隆冬季节里,我们在外面堆雪人、打雪仗,虽然寒冷,但是却带给我们别样的快乐。家乡的冬天真是一个让我们快乐的季节。

37、冷飕飕的风呼呼地刮着。光秃秃的树木,像一个个秃顶老头儿,受不住西北风的袭击,在寒风中摇曳。

38、高原上的春天短得像兔子的尾巴,一闪便不见了。

39、瀑布的上方,是星罗棋布的湖泊。一湖泊如同一缸浓浓的绿酒。一湖泊又似青铜古镜,一湖泊像透明的蓝色玻璃,可以清楚地看到成群的鱼在潭中游来游去。一湖泊像一块葫芦型蓝宝石。湖泊像七彩画盘,每盘映出蓝的天白的云红的花绿的树。阳光在湖泊上出现天上人间仙境,何愁神仙不来?

40、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乎”面对着奔涌的江流,江水拍击着堤岸,感受着大自然中时光的流逝,犹如这东逝的水一般,昙花的一现,告诉我们,越是美丽的事物,它的美才是最值得珍惜的,错过了,无需感伤,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花儿谢了,也有再开的时候,这便是自然的轮回。

41、傍晚,大片大片的雪花,从昏暗的天空中纷纷扬地飘落下来。霎时间,山川田野村庄,全都笼罩在白蒙蒙的大雪之中。

42、投身大自然,你可以登上高高的山冈,找一片空地躺下,对着蓝天,吸吮着它的深邃,它的一尘不染的芳馥。闭上双眼,嘴里潇洒地衔着一片被季节遗弃的枫叶,任微笑的阳光拂过,拂过那没有一丝皴皱的心田。清风吹拂,摇曳大自然的风铃;黄莺歌咏,鸣啭着大自然的心音。在这“鸟鸣山更幽”的诗境中,你是唯一的主人。

43、山里很静,春光拂擦过的地方,桃花于枝头羞赧地闪烁一种温柔的殷红,一种无比的诱惑,如爱情覆盖在枝丫上,闪烁着炫目的色彩。

44、春天,他轻轻地吹了一口气,带给我们一片充满生机的绿色。你瞧,禾苗哥哥穿上了碧绿的礼服,柳树姐姐换上了翠绿的长裙,连小草弟弟也不甘落后,披上了嫩绿的外套。

45、走进大自然,你可以在缠绵的秋雨中,独自漫步在逶迤的山间小径,任凭飘洒的细雨在睫毛上挂上一层细密晶莹的水珠。仰着脸,接受雨丝的爱抚;伸出手接受大自然的馈赠,尽情领略那不可言说的妙处。再采上一束带着露珠飘着芳香的野菊花,吸吮那真真的灵气,体味陶渊明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超然,让一种莫名的温馨款款而至。

46、春天来的好快,悄无声息不知不觉中,草儿绿了,枝条发芽了,遍地的野花油菜花开的灿烂多姿,一切沐浴着春晨的曙光,在春风中摇弋轻摆,仿佛少女的轻歌曼舞,楚楚动人。

47、温暖的秋阳从云朵中洒下一丝丝耀眼的光芒。枫叶就显得更娇艳红润了。一会儿变成了镶满宝石的红头饰,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一会儿变成了熊熊燃烧的烈火。一会儿又变成了华丽的红地毯,给大地增添了一份鲜艳的色彩。难怪唐代诗人杜牧说:“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呢!

48、夜阑人静时,在绕院的水沟和庭院里的池塘边诱捕泥鳅和黄鳝最是刺激难忘。乡村的四合院基座之外都绕有排水的沟渠,年深日久,沟渠边的石缝和沟渠里沉积的淤泥便有黄鳝和泥鳅生息,白天它们隐藏起洞隙里,夜深人静时出来觅食。

49、进了咖啡屋,她进屋就冲老板说要两杯红茶,然后就直接上了二楼,坐了下来。三儿第一次进这么有气氛的地方,难免有些不知所措。坐下后四下看了看,里面三三两两的坐着几对情侣,他还以外的发现有个老外在那拿着上网本上网。这不看不要紧,一看让他越来越感觉不自在了。再看看坐她对面的娟子,早已经拿出手机玩了,一看这架势指定不是第一次了。没过一会老板就把红茶送过来了。老板虽然是个男的,但给人感觉很文静,说话的语气也很温和。

50、星期六的下午,我们坐在咖啡馆聊天,我喜欢咖啡馆的情调,喜欢它在细节处理上的唯美感觉,有着典雅与浪漫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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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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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本书皮金黄的文言文名著静静地躺在桌子上,轻轻翻开,细细品读,书中的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合上书时,我平静的心早已波澜壮阔。没错,它们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的故事。翻开第一页,首先我看到的是“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作者罗贯中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把忠、仁、义融入书中,深入人心。

忠。他降汉不降曹,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他就是关羽。关羽不但忠,而且是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里描写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自从我读过《关羽刮骨疗毒》之后,关羽的形象在我心中高大了起来,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仁。刘备骨子里透着一股仁的精神,刘备携民过江事件也让他的爱民名声流传。刘备、诸葛亮大败曹军之后,移驻在樊城。曹操为了报仇,分兵八路,追杀而来。诸葛亮料定抵挡不住,劝刘备放弃樊城,渡过汉江。刘备不忍心抛弃百姓,便带着他们一起过江。刘备看见百姓拖儿带女,号泣而行,哭喊:“为我一人而使百姓遭此大难,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说罢就要跳江。幸亏左右急忙抱住,才免于刘备自尽。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三国演义》中的“义”,只是指兄弟之义,国家大义和知遇之义吗?它是否有着更深刻的含义等着我们去体会,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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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总会想起那张照片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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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照片,已摆在我的床头两年之久了,我时常抚摸着那个人的脸,想起那些事……

“这鬼天气,都春天了还这么冷,阮爷爷不会不等我了吧?”我缩了缩脖子,惆怅地想。

他是我们小区的看门人,脸上有一道疤痕,我们都叫他“疤痕阮”,以此来取笑他的丑陋。

那天,我去上学,他叫住我:“同学。”疤痕阮那犹如一台老旧的录音机的嗓子,发出的声音既沙哑又刺耳,令人厌恶不已。我不耐烦地转过身,看见他满身沟壑的脸上堆着笑,眉头紧蹙,抿了抿唇。“干嘛?”“最近怎么没看你从北门回来?”他似是没有察觉到我的冷漠,搓着手,呵呵地笑着。“我得补习,回来得晚。”我看了看手表,有些急切地想要结束话题。“那你走南门得绕点远路呢。”“嗯。”他没再说什么,只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晚上,回家的路上,一阵冷风吹得我连打几个寒颤,我紧了紧衣服,准备向南门跑去。突然,我愣在了原地,北门竟然还开着!我走近一看,疤痕阮正站在门口,看见我,脸上满是欣喜。“孩子,从今天起,别绕道了,爷爷给你开北门。”灯光照在他的侧脸上,浮上心头的,是平日嘲笑他的一幕幕,我羞愧地别过了脸。“疤痕……不,阮爷爷,谢谢您!”“我知道,你们都笑爷爷长得不好看,可是我更知道,你们的心地不坏。“看着阮爷爷笑得灿烂的脸,我心中百感交集,在这样外表下的,是一颗多么善良的心啊。

从那以后,漆黑的夜幕中,总能看见一抹淡黄柔和的灯光,我的心也被焐得温暖。

只是,今天寒潮卷袭,阮爷爷会等我吗?我不确定,只是加快了步伐。看见仍是漆黑的小区门口,我有些失望,要向南门走去。“孩子,孩子,灯坏了,爷爷在这等你呢。”阮爷爷的声音突然传来,听着他的喘气声,看着他被冻得通红的鼻子,我忽然笑了,空气中似乎有了春天的味道,甜丝丝的,我,看见了灯光。是阮爷爷心中的善良之灯,在夜幕的映衬下,是那样的夺目。灯光洒在阮爷爷的疤痕上,竟变得璀璨而又温柔。

而现在,我搬家已经两年了,不再补习,不再看到灯光,只是总会想起那张小区合照,想起那个有疤痕却依旧笑得温柔的阮爷爷,想起他心中照亮我一生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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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水滴星球奇妙旅行小说

全文共 1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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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所生存的宇宙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它是由浩瀚无垠的十维平行宇宙组成。在这样的宇宙里,各星球像浮游的小岛一样在宇宙这个大海里漂移。地球人类并不是宇宙的孤独者,也不是唯一的生命形式。

第一章 接受邀请

“叮铃铃”一阵闹钟响起,千子星不耐烦的伸手扣住闹钟,小声嘀咕着说:“哼,今天是星期天啊,这么早就起床!我再睡一会!”继续蒙头大睡。人物介绍:千子星,女孩,地球村小学五年级学生,聪明善良,酷爱阅读,尤其是外星球探索,总有奇思妙想。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又是谁呀!”“请问您是千子星吗?”千子星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一字一字的蹦,还夹杂着嗡嗡的机器声。千子星一惊,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她打开门,大吃一惊,只见外面是两个陌生的人类,确切的说是一男一女两个不同于人类的人类,男的身材高大,穿着一身蓝光盈盈的衣服或者说是铠甲,长得面目很英俊,但有一双像荷兰兔一样长长的耳朵。女的则是一身紫光铠甲,身材高挑,也有同样一双长耳朵,他们看起来都很和善。

“你们是——”子星不敢确定。

“哦,我们是来自第二平行宇宙水滴星球上的两名特侦员。你不是填写过一封《我要去外太空》的愿望调查表吗?”那个男人说。

“啊,水滴星球,这是真的”千子星想,“真的有外星人啊!”她急忙回答:“是啊,是的!”

“恭喜你,”那个女特侦员说,“你的特点完全符合我们星球的条件,我们邀请你去我们星球游玩,你好,我叫多咪,他叫贝罗恩。”

“太好了,”千子星跳了起来,“我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那我们怎么去呢,是不是离这很远?”

“是很远,但我们通过时间黑洞,再坐上312穿梭机就是你们说的宇宙飞船,一会儿就能到达。”多咪说。

“谢谢你们,那还等什么呢,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快出发吧!”

第二章 水滴星球做客

312穿梭机体型像一个大飞碟,能装载下千子星奶奶家的整个院子。里面各种按钮和屏幕交错闪烁,只见多咪按了一下红色闪光灯,大屏幕上就出现了一个像液体水珠一样的星球,缓缓转动,“那就是我们的家”多咪说。

“太漂亮了!”

“是啊,这个宇宙大家庭里有各种各样的星球,我们马上要离开太阳系银河系,出发到水滴星球了。”

千子星一阵眩晕,多咪说:“小心点儿,速度太快了,马上就到。”过了一会儿,屏幕上的闪烁停止,仓门打开,千子星在多咪和贝罗恩的陪伴下走下悬梯,眼前一亮,放眼望去:各种各样没见过的高大植物,一片片水果和蔬菜的“森林”,像童话世界一样展现在你的面前。向日葵高得像一棵大树,葵花盘大得像雨伞。苹果大得像灯笼,有的植物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在这里,你想到的和想不到都应有尽有。 千子星目不暇接,一边走一边看,他们的空气里飘散着五彩的泡泡,是靠那么多五光十色的植物生长起来的,每一个泡泡破裂,散发出优雅迷人的香气,让人陶醉。“我真应该带一部照相机,把这里的美好带回地球去!”

第三章 自由的生长

千子星看到有很多像多咪和贝罗恩一样高大的外星人,穿着各色的铠甲在忙碌着。她忍不住问“多咪,你们的星球这样美丽是怎么形成的呢?”“哦,这里是失重条件生长的,没有狂风暴雨的袭击,阳光充实,养分充足,植物可以充分生长,所以果实才大得惊人。主要的是我们从不去毁灭什么建造什么,不去破坏生态的平衡,让各种植物,各种动物自由自在的去生长,就会得到这样美丽的世界,就会得到神奇的种子。”说着,多咪摘下一颗闪闪发亮的种子,放在千子星的手里,“你看,那大大的花冠就是我们的房屋,那片大大的叶子就是舒适的床,就连我们的衣服也是不同的植物做的。”千子星珍惜的捧着手里的种子,她想,我要把它带回地球去,把我们的星球建设得富饶、发达。

第四章 神奇的交通工具

“他们的交通工具是什么呢”这是千子星的疑问。这时,贝罗恩说:“你一定希望知道我们是怎样生活的吧,来吧,坐上我们的巴士吧。”说着,他打了三声长长的口哨,一会飞来一排三只戴着蝴蝶结的大鸟,它们显得很高傲,像是只有高贵的人才能骑上它们,多咪和贝罗恩分别骑上各自的鸟。千子星立刻说:“你好,我叫千子星,是来自地球的人类,来你们星球做客,麻烦你带上我,去观赏一下你们美丽的星球吧!”这只大鸟好像听懂了,马上驯服的飞到千子星身边,放下翅膀,让她稳稳的坐上来,他们就高高的遨游在天空,尽情的欣赏着各种各样的美景!千子星想,回到地球我也要发明一种这样的交通工具,让人们自由自在的飞翔!

第五章 尾声 回家

一天转眼就过去了,千子星恋恋不舍的向水滴星球的人们告别,“再见多咪!再见贝罗恩!”

“再见子星!我会想你的,你们地球人智慧又有爱心,我相信有你们这样的人类,你们的星球一定会越来越美丽!”

“是的,一定会!”

她又坐上312穿梭机,一阵摇晃。

“咚”的一声,千子星睁开眼睛一看,发现原来在自己家的床上,那刚才难道是一场梦吗,关于水滴星球的一切,可能是吧,因为穿梭机和外星人都不见了。

可是千子星回头一看,书桌上摆放着一包七彩花瓣的种子,正闪烁着光芒。这真是一次奇妙旅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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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红岩》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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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红岩》这本书之后,我为政府的无能而感到羞耻。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国又陷入了另一种内战。我们的许多同志先后被抓,“狗熊”们对待同志们就如同饲养员对待畜牲们那样。江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她是一个重要党员,她为了保护党和同志们,忍受了许多的毒刑拷打,最后,光荣就义了……不过最后我们还是取得了胜利!

读完以后,我不禁感慨:原来我们有这么多好同志啊!江姐忍受那十指连心的痛,也不愿出卖党和人民。不像甫志高那个大叛徒,禁受不了毒刑拷打,做了汉奸。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他们是缩头乌龟了。因为之前他们曾多次提出和谈,但我们都不答应,其实他们只是想用缓兵之计来骗取我们的信任。我认为,他们与美国合作,根本就是在巴结人家,真给我们丢脸!

江姐说的好:“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在渣滓洞里出生的“监狱之花”是从小看着刑具长大的,她都没说过怕,我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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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想起那件事我就什么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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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周日,是我们家每周固定的出游日。像往常一样,爸爸妈妈借着在厨房烧菜的空隙讨论起了明天去哪儿玩的话题,他们俩各抒己见,不一会儿就商量出了两个选择:永嘉书院还是杨府山?爸爸妈妈很开心地叫我一起讨论并确定最终的去处,可是那时的我正被电视里的情节吸引,完全是心不在焉……妈妈问:“你来决定吧,去哪?”我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敷衍地回答:杨府山吧。说完这话,我就头也不回得继续看电视了。到了快要睡觉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选错了……

明明我更喜欢去永嘉的,我还想去永嘉摘甜甜的琵琶,去永嘉书院走铁索桥,去吃永嘉麦饼……天哪,我怎么会不假思索地选了杨府山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来做为我周日一天的游玩地?懊恼、沮丧、难受一股脑的涌上心头!我想告诉妈妈,可是我看到妈妈已经收拾好了去杨府山要带的东西,如果我现在说,肯定会被妈妈骂的,于是,我只能默默地回房间睡觉了……

第二天醒来阳光明媚,真真是个适合去永嘉的日子,可是……一天的游玩可想而知,下午一点我们就回家了。一进家门,妈妈就把我叫到了书房,她并没有问我为什么今天会不开心,而是开门见山地对我说:“做事要用心,不能糊里糊涂!每个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选了就不能后悔!”两句简短的话句句刺中我的内心,我的眼泪忍不住在眼眶里打转,妈妈先离开了书房。

是啊,选择的时候不仔细,不思考,选完了才后悔有用吗?每次想到这件事,我就懊恼不已,我一定要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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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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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福贵的娘是病死的,家珍也是病死的。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福贵的娘临死没能见上福贵一面吧。生老病死,谁又能左右呢?她们最欣慰的,可能也就是福贵娘死前一遍遍重复的话:福贵是不会去赌钱的。是的,经历了浮沉,钱财再多又能怎样呢?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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