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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想起你小说【精品20篇】

《茉莉香片》是张爱玲的中篇小说。它主要描述了从小都没有得到父爱的聂传庆,在碰到本能成为他父亲的言子夜的女儿言丹朱,聂传庆从小是个怯懦,变态的男孩,有三分像女孩子。言丹朱想帮助聂传庆。聂传庆是个仇恨的人,待一切都是悲观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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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途小说作文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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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绵绵的泥土上,打着雨伞,就这样我独自一人前往鬼城楼兰。

半路上,雨下得有点大,不得已,我住进了一家简陋的旅馆。老板娘是个热心肠,给了我最干净的房间,只是有股腐烂的味道。

吃过晚饭,天已经完全黑了。老板娘把门窗关好,点着蜡烛,一声不吭的缝着衣服。

“你家几口人啊?”我抿了一小口酒。

“都死了,就剩我一个”她面不改色的说道。

“哐啷”我一个把持不住,把酒杯掉在了地上。

老板娘似乎没有我刚来时的热情,瞪了我一眼,捡起酒杯走进了厨房。

我也不好意思,回到了房间。

只是那股子腐烂的味道依旧弥漫在空中。

“咳咳”我不住的咳嗽了几声。

起身穿上拖鞋,我把窗户打开了。

顿时倾盆大雨,夹杂着雷电,大风直冲我来了。

我赶快把窗户关上了。

空气中的腐烂味似乎淡了许多,于是我便在这屋里寻找这腐烂味到底是从哪传来的。

终于,我找到了,在床底下。

有两具尸体,两具男尸,一老一小。

第二天,我将旅馆里所有窗户打开。

老板娘不见了,床下又多了一具尸体,只是没有了肉,只剩骨头和皮。

又有人光顾旅馆,是一个壮汉。他吃着我亲手腌制的腊肉,不住的点头。

“你这腌的是什么肉啊?他边说,手里端着一碗酒,眼睛色眯眯的盯着我的胸口。

”呵呵。”我转身坐到他的腿上,手指轻轻的点着他的脖子“你说呢?”

于是我的床下,又多了一具尸体。

呵呵~

[旅途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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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想起那件事,我就后悔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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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我记忆的闸门,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淡忘,但是,有一件事我永远也忘不了,因为它让我很后悔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下午,爸爸妈妈先后有事都外去了。他们临走时都叮嘱我,要我待在家里完成作业。我也信誓旦旦的告诉他们,一定做完作业才去玩。可是,他们刚走没多久,楼下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无法静下心来做作业。我把窗户关上,又从房间移到客厅做作业。可没做几分钟,孩子们的笑声更激烈,像故意同我作对似的,将我的魂勾走了。我再也忍不住了,扔下笔,关上门,飞奔到楼下,同伙伴们一起玩。

在我们玩的正起劲时,妈妈回来了,一见我就问:晶晶,作业做完了没有?我支支吾吾的说:只有一丁点了。妈妈顿时拉下脸,严肃地说:赶快跟我回家做作业。我对妈妈哀求道:妈妈,我刚下来不久,玩完这个游戏就上来,好不好?妈妈愤怒地说:不行!同时走到我跟前拖我上楼。我无可奈何,只好乖乖的上楼。但一进家门,我重重的把房门一甩,边摔边说:不玩就不玩,有什么了不起的。

吃晚饭时,妈妈叫了我很多遍我才出来,并耷拉着脸,一句话也不说,闷着头吃饭。妈妈见我的气还没消,先是给我夹菜,然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晶晶,你要学会长大。作业是你自己的事,你应先完成作业才去玩。这是一份责任。还有,你答应妈妈会做好作业的,可你没信守承诺。不守信的人会没有朋友的!听完妈妈的话,我惭愧的低下了头。

如今,我一想起这件事,我就十分的后悔:后悔当初不该不做完作业去玩,后悔不该对妈妈发脾气,后悔不该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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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五年级小说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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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我考试考了高分,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小说作为奖励,终极斗罗!

封面精致漂亮,一名女子拿着一个古筝,神情严肃,霸气外露,好似正在战场上与敌人战斗,一刻也不能松弛,她一旦松弛了就面临生命危险,她的身上有一些伤痕,看得出战斗格外激烈。

我觉得如果封面都如此栩栩如生,那内容呢?一定会更加精彩吧!

果然如我所料,越往里看越精彩,令人万分激动。一年级在班长的带领下越级挑战高年级,场面十分激烈,一帧帧战斗的画面在我的脑海里浮现,没有一个人敢松懈,就连三年纪的学姐——唐雨格都被感动了。

唐雨格因为前两次比赛输给了一年级,她班级的同学一个个都排挤她,她对她的班级失去了信心,又想到一年级对她的好,下定决心转年级。她想:虽然我不是一个好的班长,但我一定是一个好的队员。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禁起了一丝怜悯之心,因为她带领她的班登上了重点班,却因为输了两场比赛而被班里人排挤。

为了看完这本书,我把它藏在了我的枕头下,妈妈一走我便拿起来看。第二天我去上学回来时,发现我的书不见了我把房间翻了几遍还是没找到。此时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揪住了。我再去爸妈的房间找,发现我的书原来在爸妈的床上,那只无形的手终于在那一刻消失了。

我喜欢这本书,它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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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雨天我想起了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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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乌云密布,凉风徐徐。不一会就下起了毛毛细雨,就像一层轻纱笼罩着大地。雨轻轻的拍打着大地。鸟儿不唱了,狗儿不叫了,周围静下来了,只听见小雨“沙沙”的声音。在细细的雨声中,我想起了她。

妈妈是最爱我的人,不管我想要什么,她都会尽量满足我。让我吃好、穿好、用好。记得有一次在商场买衣服,她给我买了好几件却一件也没给自己买。我们走过一家服装店时我看到一件羽绒服,翠绿的颜色,时尚的款型。我想:妈妈穿上它一定很漂亮。就硬拉着妈妈来到店里指给她看。妈妈看到她的第一眼,满脸的惊喜,但他一看吊牌,就拉着我就走。我说:“妈,你喜欢就买下吧。”妈妈说:“太贵了,不买了。”我说:“你给我买了那么多衣服,就给自己买一件能有多贵?”妈妈说:“为你花钱,妈妈高兴。”那一刻,我才真正知道了:在妈妈心中,我比她自己还重要。

为了生计,妈妈每天起早贪黑出摊做生意。星期天,我去妈妈那里,说是来帮助她,其实我也帮不上什么忙。看着妈妈跑来跑去忙的不可开交,累得气喘吁吁,我实在是心酸啊,妈妈这么拼搏还不是都是为了我。忙完一阵后妈妈坐在椅子休息,我给她捶捶背,揉揉肩。说:“妈妈别累着自己了,记得休息。”妈妈笑着说:“看到你越来越懂事,能够好好学习,妈妈再累也值的。”

望着窗外的细雨,我在担心着妈妈,不知道妈妈可否收了摊,回到了住处。妈妈,趁着这雨天,您好好歇歇,您对我的关爱和付出,我永远都不会忘,我一定会好好学习,让您为您的儿子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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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滴星球奇妙旅行小说

全文共 1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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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所生存的宇宙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它是由浩瀚无垠的十维平行宇宙组成。在这样的宇宙里,各星球像浮游的小岛一样在宇宙这个大海里漂移。地球人类并不是宇宙的孤独者,也不是唯一的生命形式。

第一章 接受邀请

“叮铃铃”一阵闹钟响起,千子星不耐烦的伸手扣住闹钟,小声嘀咕着说:“哼,今天是星期天啊,这么早就起床!我再睡一会!”继续蒙头大睡。人物介绍:千子星,女孩,地球村小学五年级学生,聪明善良,酷爱阅读,尤其是外星球探索,总有奇思妙想。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又是谁呀!”“请问您是千子星吗?”千子星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一字一字的蹦,还夹杂着嗡嗡的机器声。千子星一惊,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她打开门,大吃一惊,只见外面是两个陌生的人类,确切的说是一男一女两个不同于人类的人类,男的身材高大,穿着一身蓝光盈盈的衣服或者说是铠甲,长得面目很英俊,但有一双像荷兰兔一样长长的耳朵。女的则是一身紫光铠甲,身材高挑,也有同样一双长耳朵,他们看起来都很和善。

“你们是——”子星不敢确定。

“哦,我们是来自第二平行宇宙水滴星球上的两名特侦员。你不是填写过一封《我要去外太空》的愿望调查表吗?”那个男人说。

“啊,水滴星球,这是真的”千子星想,“真的有外星人啊!”她急忙回答:“是啊,是的!”

“恭喜你,”那个女特侦员说,“你的特点完全符合我们星球的条件,我们邀请你去我们星球游玩,你好,我叫多咪,他叫贝罗恩。”

“太好了,”千子星跳了起来,“我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那我们怎么去呢,是不是离这很远?”

“是很远,但我们通过时间黑洞,再坐上312穿梭机就是你们说的宇宙飞船,一会儿就能到达。”多咪说。

“谢谢你们,那还等什么呢,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快出发吧!”

第二章 水滴星球做客

312穿梭机体型像一个大飞碟,能装载下千子星奶奶家的整个院子。里面各种按钮和屏幕交错闪烁,只见多咪按了一下红色闪光灯,大屏幕上就出现了一个像液体水珠一样的星球,缓缓转动,“那就是我们的家”多咪说。

“太漂亮了!”

“是啊,这个宇宙大家庭里有各种各样的星球,我们马上要离开太阳系银河系,出发到水滴星球了。”

千子星一阵眩晕,多咪说:“小心点儿,速度太快了,马上就到。”过了一会儿,屏幕上的闪烁停止,仓门打开,千子星在多咪和贝罗恩的陪伴下走下悬梯,眼前一亮,放眼望去:各种各样没见过的高大植物,一片片水果和蔬菜的“森林”,像童话世界一样展现在你的面前。向日葵高得像一棵大树,葵花盘大得像雨伞。苹果大得像灯笼,有的植物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在这里,你想到的和想不到都应有尽有。 千子星目不暇接,一边走一边看,他们的空气里飘散着五彩的泡泡,是靠那么多五光十色的植物生长起来的,每一个泡泡破裂,散发出优雅迷人的香气,让人陶醉。“我真应该带一部照相机,把这里的美好带回地球去!”

第三章 自由的生长

千子星看到有很多像多咪和贝罗恩一样高大的外星人,穿着各色的铠甲在忙碌着。她忍不住问“多咪,你们的星球这样美丽是怎么形成的呢?”“哦,这里是失重条件生长的,没有狂风暴雨的袭击,阳光充实,养分充足,植物可以充分生长,所以果实才大得惊人。主要的是我们从不去毁灭什么建造什么,不去破坏生态的平衡,让各种植物,各种动物自由自在的去生长,就会得到这样美丽的世界,就会得到神奇的种子。”说着,多咪摘下一颗闪闪发亮的种子,放在千子星的手里,“你看,那大大的花冠就是我们的房屋,那片大大的叶子就是舒适的床,就连我们的衣服也是不同的植物做的。”千子星珍惜的捧着手里的种子,她想,我要把它带回地球去,把我们的星球建设得富饶、发达。

第四章 神奇的交通工具

“他们的交通工具是什么呢”这是千子星的疑问。这时,贝罗恩说:“你一定希望知道我们是怎样生活的吧,来吧,坐上我们的巴士吧。”说着,他打了三声长长的口哨,一会飞来一排三只戴着蝴蝶结的大鸟,它们显得很高傲,像是只有高贵的人才能骑上它们,多咪和贝罗恩分别骑上各自的鸟。千子星立刻说:“你好,我叫千子星,是来自地球的人类,来你们星球做客,麻烦你带上我,去观赏一下你们美丽的星球吧!”这只大鸟好像听懂了,马上驯服的飞到千子星身边,放下翅膀,让她稳稳的坐上来,他们就高高的遨游在天空,尽情的欣赏着各种各样的美景!千子星想,回到地球我也要发明一种这样的交通工具,让人们自由自在的飞翔!

第五章 尾声 回家

一天转眼就过去了,千子星恋恋不舍的向水滴星球的人们告别,“再见多咪!再见贝罗恩!”

“再见子星!我会想你的,你们地球人智慧又有爱心,我相信有你们这样的人类,你们的星球一定会越来越美丽!”

“是的,一定会!”

她又坐上312穿梭机,一阵摇晃。

“咚”的一声,千子星睁开眼睛一看,发现原来在自己家的床上,那刚才难道是一场梦吗,关于水滴星球的一切,可能是吧,因为穿梭机和外星人都不见了。

可是千子星回头一看,书桌上摆放着一包七彩花瓣的种子,正闪烁着光芒。这真是一次奇妙旅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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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又想起了那句话作文550字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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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漫漫的长流中,总会有那么些人,在你身边为你成功时而喝彩,失败时而为你难过。这些都构成人生的美好回忆。这些回忆或许会使你感到信心满怀,也许会使你黯然失神。

我也有那么一个人。在我身边为我加油鼓劲,他总是在我身后无条件的支持着我。他文化水平不高,但比谁都勤劳。他总是叮嘱我不要老喝饮料,多喝点白开水。让我每天不要熬夜。每天早点睡。他每天会为我起得很早去买早点,嘴上还为我喊着加油。

记得有一次,学校考跑步。全班一起跑,我开始紧张,手心出汗。刚开始跑时还行,但越到最后越掉队了。在这个时候,让我想起父亲对我说的话,你也许不是最好的,但你在努力付出进取时,你就是全世界最好的。到了冲刺阶段,我咬紧牙关,一直往前冲。脑海中不断浮现出父亲对我说过的话。

你也许不是最好的,但你在努力付出进取时,你就是全世界最好的。虽然不是一句非常有哲理的话,却支撑这我完成了这次的跑步。是我在最想放弃时的一个警钟,是我在为梦想而去奋斗的一句名言。

也许你不是最好的,但我们能使自己是不平凡的,每个人在这世界走一遭,这一遭要过得不平凡,要使自己的人生有光芒。让自己站在那光芒处,回味着你这一生当中所经历的那些不平凡。让后人也去懂得这世俗的不易。

久久陪伴着我的这一生的这句话是否也让你有所感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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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1、对小说的命题、对时节、情节精心安排,突出了主题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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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对小说命题,对时节情节精心安排突出了对立的阶级关系,加强了对不合理的旧社会制度的控诉力量,也使小说的悲剧性更加深刻。

这篇课文的题目叫做《祝福》,全文的情节开展也大都在祝福或祝福前后的时节,紧紧环绕着题目。祥林嫂第一次来鲁家是在冬初,而最能表现她勤快的是年底的劳动;她被婆婆劫走是在新年过后不久;祥林嫂被卖改嫁的情况是卫老婆子在新正将尽到鲁家来拜年的时候说的;祥林嫂第二次来鲁家后柳妈恐吓她是在腊月二十以后;“我”回到鲁镇是在送灶之夜,不几天遇到了祥林嫂,在祝福的当天听到了祥林嫂的死耗。这些情节开展的时间是经过作者精心安排的。

在这样构思和安排下,作者又着意在处处点染新年的气象和景物,为小说情节开展勾画背景和渲染气氛。如一开头就写出灰白沉重的晚云,爆竹的钝响和震耳的大音以及幽微的火药香,抓住具有代表性的事物及其特点,简洁地勾画出“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的新年气象。下面描述祝福的礼仪和福礼,又描写了年底常有的大雪天气,“天色愈阴暗了,下午竟下起雪来,雪花大的有梅花那么大,满天飞舞,夹着烟霭和忙碌的气色,将鲁镇乱成一团糟。”飞舞的雪花和新年气象融汇在一起了。“冬季日短,又是雪天,夜色早已笼罩了全市镇。人们都在灯下匆忙,但窗外很寂静。雪花落在积得厚厚的雪褥上面,听去似乎瑟瑟有声,使人更加感得沉寂”,忙碌的新年而又是沉寂的雪夜,互相映衬,为下文抒发悲愤的感情渲染了气氛。在柳妈恫吓祥林嫂时,作者也带了一两句,“微雪点点的下来了”“祥林嫂……旋转眼光,自去看雪花”,起了点明时节,并和全文中的写景相呼应相协调的作用。结尾一段,“远处的爆竹声联绵不断,似乎合成一天音响的浓云,夹着团团飞舞的雪花,拥抱了全市镇”,写出祝福时刻繁乱喧闹的景象,扣紧题目,并为最后抒情渲染了气氛。

祝福,过新年,是快乐的日子。然而在旧社会中,只有像鲁四老爷那些地主豪绅才能准备得起丰厚的福礼祭祖祭神,拜求来年幸福,全家欢度新年。而穷苦的劳动人民,像祥林嫂,却在这时被劫、被卖,受辱受惊,以至惨死。这是鲜明的阶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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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王的日记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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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阿根廷队十号小心翼翼地打开回忆簿,映像里十二年前青涩腼腆的自己会惊起内心中怎样的波澜,是感慨一头飘逸的长发早随时光的洗礼逐渐远离,还是忽然发觉曾经清澈如水的眼神里,遗留下烦恼的痕迹。

那一年,捧回世青赛冠军的邻家男孩来到德国,懵懂中隐约可见些许对自己的期待。身后,看台上的马拉多纳挥舞着蓝白色的球服,昭示着经年之后,又一个小个子,来继承自己留在神殿里的衣钵。

日耳曼湛蓝的天空下,初出茅庐的梅西收获了属于自己的进球,却也第一次感同身受的体会到,什么是“阿根廷别为我哭泣。”坐在替补席上专属菜鸟的位置,19岁的梅西不知道该如何安慰泣不成声的队友,只好暗自许下诺言,要变得无比强大,强大到队友因为自己,不再悲伤。

十年间,梅西做到了当今职业足球运动员所能做到的一切,力挽狂澜,英雄主义,个人功绩,团队荣誉…属于罗萨里奥青年人的传说每天都在如期上演,而命运,也终究把多年前马拉多纳手中象征国王与救世的球衣,赋予理应承担一切的梅西。于是,十二年后,作别一头长发的阿根廷队领袖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南美热土,开启了自己的加冕征程。

面对波黑队,梅西灵巧的进球为自己打破了跨越了一整个南非的进球荒,也引领着球队迈出坚实的第一步。那一晚,梅西微笑着离开场地,全场掌声雷动。暗夜的尽头,复兴的曙光格外清晰。

又战伊朗队,气势汹汹西亚人展现出自己坚韧顽强的一面,密不透风的防守和咄咄逼人的进攻给志在夺冠的阿根廷队制造了极大的麻烦。可是真主保佑的子民终究没能在上帝庇护下的巴西土地上演奇迹,赛前被他们视为最危险敌人的梅西在最后时刻的绝杀救主让波斯门将彻夜的努力化为泡影。蝉联全场最佳,阿根廷队长的荣誉实至名归,不可动摇。

而后,尼日利亚人成为了阿根廷队小组全胜的最后一块垫脚石。本场比赛,梅西在上下半场的开局阶段分别攻入一球帮助阿根廷对两度领先,而这也是蓝白十号在世界杯赛场奉献的第一次“梅开二度”。赛后,尼日利亚队门将毫不吝惜自己对梅西的溢美之辞。赢得对手的尊重,就是赢得所有。

小组顺利出线后,梅西和他的阿根廷队迎来了淘汰赛的首个对手瑞士队。尽管同仇敌忾的“红衣主教”们与自己缠斗了九十分钟也难分胜负,但加时赛临近尾声的时刻梅西再次扮演了关键先生的角色,送出的精准助攻让迪马利亚完成绝杀保送球队成功晋级。这一夜,天使和国王延续着潘帕斯雄鹰翱翔的征途,奥运会决赛夜的光荣在巴西重演。

对阵比利时,烟枪的破门让阿根廷时隔二十四年再次闯入久违了的四强。再战荷兰队,阿根廷人又在点球中让橙衣军团的无冕录里平添一分痛苦。没有进球,没有一击致命,但进入决赛前梅西,已愈发像个领袖,像个志在称雄的王者。马拉多纳的辉煌,已经摆在梅西看的到的前方。

决赛,又是德国。莱茵河畔的点杀和好望角旁的屠戮让梅西用八年品尝了两次德国人给自己带来匆匆作别的苦楚,而这次,大力神杯就在眼前。赛场外,夕阳下威严的基督鸟瞰着整个城市,在神明的注视下,梅西期待着一战功成。

严密包夹下的强行突破,带球杀入禁区后的传中,没错,时隔十二年重回决赛德国人从不惧怕阿根廷队的锋线与后防,除了对方拿球,奔跑,和突然启动的梅西。于是,德国铁蹄从始至终碾压着梅西想要经过的路,也如愿以偿的在最后拦住了梅西捧起大力神杯最后几米旅途。

后来,阿根廷人还是哭了,阿奎罗的哭泣和看台上染湿了蓝白色的眼泪诉说着一个国家的委屈。可是梅西,却留给世人最坚毅的眼神,十二分的隐忍与遗憾,噙着诺大的悲伤,一如四年前的卡纳瓦罗。

金球奖,算不上最好的安慰,却是最大的肯定。可是强颜欢笑的梅西心里清楚,哪怕自己书写的光荣册里载满再多的荣誉,只要少了大力神杯,便称不上完美。诚然,人生少了些不完美,人生又该多遗憾。

四年后,梅西便过而立之年了。从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到如今引领阿根廷杀入决赛的国家宠儿,梅西经历了太多大悲大喜,若即若离。人们说没有皇冠的国王便算不得国王,可是人们也坚信,拥有万马千军的领袖,值得子民俯首称臣。

下一次,梅西的世界杯之旅将重回欧洲,自己梦开始的大陆。彼时,等待梅西的,又会是怎样的情愫?

[国王的日记题目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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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看到这,我就想起她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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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来无事,我便翻起了柜子,无意间瞥见被我遗忘在角落的那本书,思绪飘到了一年前。

它原本的主人,是一位女孩,我最好的朋友。性格古怪,是同学们对她的印象。记得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就坐在座位上,捧着这本书,专注地看着。跟别人不同,我对她的第一印象不是古怪,而是一种找到知己的喜悦。我从小喜欢看书,看的却不是儿童书,偏爱古文小说,让认识我的人觉得我是个老古董。尽管看得有些吃力,我却没有一点不喜。这本书也是一本小说,我看过,因为这本书,我与她结下了不浅的缘分。知心知己,不足以表达我们之间的感情,就像刘备关羽和张飞一样的生死之交,虽然夸张,却想不到一词来形容。

我和同学们眼中的怪女孩结成了朋友,别人看来,是一个奇怪的组合,我却知道,我们的友情,是不可磨灭的。我们两形影不离,每天与她在一起的时光都是最快乐的。

“雨,”我叫她雨,因为她的性子和雨一样,不是吗?“老师的作业,一起完成。”“好。”雨一口答应下来,离学校不远的超市,两个身影穿梭在各种食品间。“老师的作业奇怪。”雨嘴里总是嘟哝着这句话。没错,两抹身影就是我和雨。“对啊!”我笑着回答她。这是愉快的回忆,被我珍藏在记忆深处。

快乐的经历,都是我对她的思念。一年未见,不知道当初的友情是否已经变质。但我对她有信心。

一年过去,每当我翻起这本书,总是会想起他,我永远记得,有位叫雨的女孩,是我最好的朋友。

两人因书结缘,相同的喜好,课后的一起买零食做作业,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美好的令人嫉妒的友情。文章语言朴实清新,如涓涓细流流淌在读者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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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由一根火柴想起作文700字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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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记载,最早的火柴是由中国人在公元577年发明的。点燃火柴头上的红磷,就会带给人们需要的光和火。我想到火柴,就会想到贫穷的人。

安徒生在1846年发表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讲述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可怜的身世。她的父母双亡,大年夜里,她顶着寒风,饥寒交迫,光着脚挎着一篮火柴在街头叫卖,只求换来一口吃的。街上飘着各种美味的香气,富人们此时阖家欢乐,享用着美酒与美食,他们的眼睛里根本没有看到小女孩的疾苦。

小女孩又冷又饿,一根火柴都没有卖出去,只好划火柴取暖。她划着第一根火柴的时候,出现了一盆烤鸭,正当她想凑过去吃的时候,那盆烤鸭却消失了。她划第二根火柴的时候,看到一棵圣诞树,这棵圣诞树一转眼也消失了。当她划第三根火柴的时候,看到了久违的外婆,她有好多话想对外婆说。可是外婆马上就要消失了,最后她拿了一把火柴,全部划着了。当这把火柴熄灭的时候,她和外婆一起去了天堂。卖火柴的小女孩就在这个夜晚凄惨的死去了,没人知道她在生前看到的美好情景。

童话故事中的小女孩,在现实中也存在着。每个年代都有贫穷的人,他们没有钱看病,没有钱吃饭。非洲还有很多和我一样大的儿童,他们在这个年纪,本该无忧无虑的玩耍、学习,可是很多人都因为贫穷而饿死,他们的父母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活泼可爱的孩子从他们身边离开,而他们的爸爸妈妈也只能饿着等死,因为国家分裂、战乱、疫病。

我们国家国富民强,我们衣食无忧。而我呢,每天还嫌这个菜不好吃那个菜不好吃,还嚷嚷着要重炒,有的时候还不吃。每次吃饭都会剩下一点点饭,说自己吃不了了,其实我吃得了,只不过不想吃而已。再想想他们,我感到很愧疚。

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从现在开始,我要节约粮食,不浪费食物,一粒米也是很宝贵的资源,它可以救下一个孩子的生命。

这就是我由一根火柴想到的,一根火柴让我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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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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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这本书是我在暑假里读过的所有书里最好的一本,乡村孩子朴实的六年级生活深深地感动着我们。其中调皮的秃鹤、温柔的纸月、敬业的蒋一轮老师、主人公桑桑、英俊的杜小康……这几个活生生的人物仿佛真的出现在我们面前。

这本书主要讲了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上六年级的种种生活、学习经历:桑桑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他把荣誉看得比什么都重。秃鹤则是个大秃子,因此他常常受别人的嘲笑,为了报复嘲笑他的人,他在做操时露出他的光头捣乱纪律从而使桑乔丢失了荣誉。纸月是个转学生,家境不好,所以暂住在桑家几天。杜小康的命运很不好,他的生活由原来的富裕变成了贫困……

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回想起自己的六年级时光,回忆起童年生活。书的扉页上就写着:守望童年,典藏永远,昨天,感动今天和明天。对于我们还处在童年的人来说,什么珍惜童年啊,不让童年这段美好的时光流失啊,对此根本就是不以为然。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知道,假如有一天长大了,远离了小学时代,心里是种什么感觉。所以把握住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不要浪费它。

书中有许多人物的小学时光是悲惨的,读了以后使我又联想到现在,现在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衣、食、住、行样样都步入小康,而我们却不满足,整天向父母要零花钱,还要穿名牌,比起他们,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向父母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呢?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物质上的享受,而是从小要培养各种好习惯、好品质。

走好自己童年的道路,让稻草搭成的草房子永远立在记忆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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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想起那二十元钱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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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总会遇到风风雨雨,并不是所有你遇到的人都很善良,也并不是所有的经历都很美好。总有那么一些人、一些事教育着我们、启迪着我们、警示着我们。

记得那天是我和爸爸妈妈出去旅游,正坐在火车站的椅子上等待检票的时候,一个看上去满脸愁容却又非常着急的中年女人匆匆跑了过来,一边大声喊着:“哪位好心人帮帮我啊?帮帮忙啊!”

伴随着她的叫声,有位叔叔走上前问道:“这位大姐,你怎么了?别急慢慢说啊。”这下这位中年女人更急了,用更焦灼的声音说道:“我的火车快要开了,可是我的钱包被偷了,我的车票也不见了,我就差二十元买票啊……”还没等那中年女人的话说完,刚刚问话的叔叔说了句“骗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看到这一幕,我不禁为这中年女人担心起来,万一是真的呢?“有人帮帮我吗?我就差二十元钱买票啊。”中年女人更急了,“就二十元钱啊,难道就没人行行好吗?”

边上围观的人你一言我一语,纷纷议论起来,大多数人都认为是骗子低劣的伎俩。可是万一是真的呢?那她不是回不了家了吗?看着她满脸焦虑地向围观的人寻求帮忙,可边上只有闲话长短的人,并没有一人真正愿意帮她。我实在看不下去了:“爸爸,给她二十元吧!”

听我这么一说,爸爸妈妈立即交换了一下目光,妈妈从钱包里拿出二十元钱:“好吧,你拿去给她吧。”我赶紧把这二十元钱递给了那中年女人:“阿姨,你快去买票吧!”中年女人接过钱,千恩万谢地走了。

“小朋友,她是骗子,你上当了!”围观的叔叔阿姨都不约而同地朝我喊着。我没有理会,我高兴地是她可以买票回家了。

没过多久,当我去洗手间时,我似乎听到不远处人群中又传来了刚才一样的声音、一样的说词:“哪位好心人帮帮我啊?帮帮忙啊!我的火车快要开了,可是我的钱包被偷了,我的车票也不见了,我就差二十元买票啊……”我不由得走向那人群,竟然又是刚刚那位中年女人!我气愤地将这事告诉了爸爸妈妈。

“我们刚才没有阻止你,因为乐于助人是好事,我们会鼓励你去做力所能及的好事。但是,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会分辨。就刚才那事,我们虽然也有所怀疑,但还是同意你去帮助她,就当买个教训吧。”

听了爸妈的的话,我好久没有回过神来。的确,这件事会在以后一直提醒我不能轻信别人,就算做好事,也需要懂得分辨。这样想来,我便对那中年女人有了一丝感谢,感谢她的行为警示了我:世界并没有那么美好,想要不被欺骗,就得有一定的戒心,即便是行善助人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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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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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主要讲述的是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农民的生活,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对兄弟,孙少安和孙少平。孙少安是家里的老大,小学上完就辍学,回家帮忙干活,以供弟弟少平和妹妹上学,18岁就当上生产队大队长,生活又起起伏伏,少安娃的命运可算是最坎坷的。

孙少安的爱情可算是令人心酸。婚姻有事将就门当户对,所以说少安是农村人也应该娶一个农村人,可他偏偏爱上了村支书的女儿田润叶。刚开始时,两人两情相悦,少安也许下诺言,可现实却给他们当头一棒。润叶的叔叔田福军由于事业的关系,必须以润叶来与职场上的一位仁兄联姻。润叶少平起初都不愿意,可润叶叔叔与爸爸的恳求与威胁让少安动摇,是啊,他一个农村的娃娃怎么配得上县人民教师呢?觉得门当户不对的他,心灰意冷,从此躲开了润叶。但润叶却热情依旧,他坚信少安哥会娶她的。少安为了让润叶死心,不耽误她。便去陕西寻了个婆姨,过上了日子。但润叶经过很长时间才下定决心,搞政治婚姻,婚后甚至没有和那人上过一次床,因为他的心里放不下孙少安。这一切都终止于一次车祸,润叶的老公做司机干活时出了车祸,腿断了一肢。润叶才意识到,她该好好照顾这个被她遗忘的男人。最后少安和他的婆姨生活着,而润叶照顾着她那残疾的丈夫。

那时的现实是那么残酷,两人两情相悦,却不能终成眷属。每个人都在煎熬,面对爱情他们没有太多的选择,可或许最后也是的选择。那是还有这歧视,还有这门当户不对,甚至现在还有这样的说法,现在人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了,却又有多少人离离合合,他们会选择离婚,分手,倒也不如在原来的社会下的幸福。爱情不易强求,顺其自然或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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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妃

全文共 6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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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后,琴声可以透露出弹琴者的心境,是啊,怎不能让她欣喜?四级,她已经四级了!一年间,她硬生生的提升了两级,也意味着,她更有可能为父母报仇。

只是这一年真的不好熬,每天不是练级,就是做自己的事情,太快枯燥了。

现在可以出去了吧?在这里练级,凤语汐发现,这些黑影的实力会比自己高一些,自己的实力增长,他们的实力照样可以增长,而且越来越狡猾,让凤语汐不禁头疼。不过这也是练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只吃药丸才升级,那在同级的情况下,必败无疑。

凤语汐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慢慢上升,那片森林慢慢缩小,自己不禁苦笑,这个师父,又没有经受她的同意,用念力传她出去呢!

的确,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小到她的师父动动意念,便能把她杀死。

凤语汐的拳不禁握了又握,这就是神级的力量,甚至可以控制人的一言一行!

出了这个幻境,便有三个身影在等着她。

“师父,金丝,青岚。”凤语汐笑着走了出来,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不可言喻的气质,脸上的伪装早已除去,现在的自己,便是真正的自己。

好漂亮啊,金丝眼睛贼亮,一个转瞬间,便伏在了凤语汐怀里,亲昵地蹭了蹭凤语汐。

凤语汐也摸了摸金丝的头,她发现,这条懒蛇的力量也提高了许多,至少和她不相上下。要知道,这条蛇以懒着称,两千年活在这个世上,还是幼生期,原因无他,就是懒。现在也是成长期了。

青岚恨恨的看着某卖萌的小蛇,恨不得把它换下,自己上!

可是自己的体积貌似……

所以,他只能在一旁羡慕,嫉妒,外加恨了……

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青岚,狠狠地瞪了金丝一眼,察觉到青岚那关切的目光,金丝颤了一颤,在凤语汐怀里窝的更紧了。现在的它没有实力,没有势力,打不过青岚……所以,只能拼命的卖萌……

刚刚它还想一出来就揍那老头,青岚不让,它也没有办法,自己不受青岚虐,已经够好了。

凤语汐抬手也摸了摸青岚,青岚的心理才平衡了几分。

“乖徒儿,进步很大嘛。”药老笑道。

“是啊,也有些帐要算了。”凤语汐也是笑眯眯的,虽说没有丝毫想责怪她的师父,但吓唬吓唬他也是不错的。其实她的心里又对药老肯定了几分,青岚的实力,比上金丝,可是高多了。

“……呵呵,乖徒儿,说什么呢?也不是外人了,干嘛那么见外呢?”药老干干的笑了笑,心里却恨不得马上逃跑。

对这个徒弟,他打不得,骂不得,但逃跑总行吧?

“说吧,没经我同意,把我踢到那连鸟都没有的地方,这帐怎么算?”凤语汐懒懒开口,一边往外走,这条通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宽广,但对于两兽两人来说,还是很拥挤的。

凤语汐收起了两兽,把后背给了药老。

药老心也不觉温暖,这是对他的信任啊,才把后背给了他。

“语汐,我这也是为了锻炼你的反应能力,要知道,在一个时候,是没有人能提醒你是否有人在你背后。”药老沉声开口。

凤语汐的脚步顿了顿,又接着往外走去:“这理由似乎过得去,那还是算了吧。师父,师娘怎样了?”

药老跟在了后面,正有些怪异,一个师父,竟然跟在徒弟后面,这貌似太诡异了吧?可这条通道也不让他走到凤语汐前面,正纠结,听到凤语汐的声音,咧嘴笑了起来:“你师娘啊,我想那花也快要开了,只要完全成熟,就可以入药了。”

“现在还没有开吗?那花也真奇怪。”凤语汐在前面小声嘟囔,普通的花这时候早就开完了,或许枯萎的连个渣渣都不剩了,这花倒好,现在都不开。那就是说,自己还要喂血……

虽说这倒不致命,只是让她晕厥一会,但也不好受啊,谁愿意定时有一种晕厥的感觉?

“语汐,你也不要这样,那花都开了一半,大概再过上一年,就能全部开放了。那时,如果清絮知道你为她坚持了两年的供血,她一定很感激的。”药老似乎想到了那个场景,老脸皱得象菊花一般。

“师父,我倒不心疼自己的血,只是我很想知道,年轻的师娘一醒来看到满脸菊花的你,会是什么感觉,你可是一老头了,我想,那一定搞笑,我很期待呢。”凤语汐边走边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

“……”药老愣了愣,接着也皱紧了眉,是耶,如果他的小清清醒来看到自己这个老头形象,那自己一定会后悔死的。

那怎么办呐?

想着想着,也没有在意前面凤语汐到底走向哪里,只是一味的跟着她走。

凤语汐来到了水晶室,她想看看这花到底是什么东西。

还是那么的凉,还是那么的舒畅,这个水晶室里,还是那么的漂亮!

只是冰棺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这个淡雅的水晶室中,显得是多么突出,多么妖冶。

只是一个花骨朵,花瓣圆鼓鼓的,收拢在了一起,那血红的花瓣,像是吸满了血一般,也仿佛在沉睡。看着是那么单薄,没有叶子的衬托,只有一根细细的花枝,支撑着那红色的花骨朵,是那么的倔强,那么的傲世轻狂。虽是刺眼,但也不禁让人赞叹,叹这朵花的傲骨。

细细打量了这朵美丽绚烂的花,凤语汐又回到了久违的春云谷,一切并没有多少改变,一如既往的宁静平和。

药老也缓了过来,在一旁叽叽喳喳的谈着一些事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要出谷历练,学习经验。凤语汐一直忍受着药老的呱噪,听到这,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是废话,只有这一句对自己有用。

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很想知道,师娘是如何忍受师父这般的无聊,废话连篇。

药老也未察觉,自从柳清絮沉睡后,自己的性格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果然经历了生死,便想得开了很多。

几个月后,凤语汐再次明白了她师父所说的历练是什么了,原来传说中的历练就是这样的啊。只有第一次,是药老带着凤语汐出去的,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师父在外界也是这么有名,那位外界称为“医仙”的,便是她的活宝师父了。这也能解释他的那位多奇珍异宝是从何而来,他哪是治病,分明是打劫,看谁顺眼,便免费治,看谁不顺眼,价钱翻倍。

她本以为自己会跟着药老继续收集经验,可没想到,第二天,他便把自己给甩了,嗯,甩得够彻底。

药老美曰其名地说,经验自己收集比较好,他在这只会阻碍凤语汐的成长。

然后,她便继续一把眼泪地易容成那个糟老头子,还特意改了自己的体型,以免被别人看出。替他给别人治病,还帮他赚名声,她容易么她?

而那个便宜师父,就一个人去逍遥了。

只留下她!不过时间倒记得挺准的,每五天,就让她贡献一次血。

唉!凤语汐摇了摇头。她每过几天,便会回到春云谷一趟,当然,也是易容的相貌,只是不再是那糟老头的形象,那模样,让她都恶寒……

除了去治病,才那般“世外高人”形象,其余时间,她还是易容成一个清秀女孩,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

天气转凉了,已经是深秋,凤语汐走在那片枫叶林里,也不禁感叹这烂漫美丽的红叶,比花还要绚丽,活出了自己的价值。

枫叶如雪般飘落,划过那枝头,它们的价值,便是这最后一刻的美丽,如蝴蝶般起舞,那浪漫的舞姿,自由的散落,这,便是它们自己真正的价值,随意而又洒脱,描出属于它们的笑脸。

凤语汐心情在这渲染下,情不自禁好了起来,从乾坤袋中,拿出了那架看似朴素的玄水琴,为自己,也为这洒脱的枫叶林弹奏一曲。

今天,是她的生日。

原来在那个村庄,父母每次都会给自己过生日,那时她真的好幸福,好快乐。到了这个春云谷,药老也问过自己的生日,可她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在春云谷两年,生日都是在折磨中度过的,她不想让药老感到愧疚,所以隐瞒了自己的生日,可没有人给她过生日的感觉真是太不好了,每次都是自己过,连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了。

这次,或许又是自己一个人过吧。

凤语汐双手停止了,刚刚还叮咚悦耳琴声,戛然而止。她的心中也有些落寞,要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这种感觉,又像回到了上一世。只是,上一世,都有几个人在默默为她祝福,她的师父……她的老板……

可现在,知道她生日的人死去,剩下的都是不知道的,而她也不想多说。

凤语汐摇了摇头,嘴角牵起,看起来像一抹微笑,却又满是苦涩,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要为自己祝福。

闭上眼睛,倾听树叶为她一人起舞的声音,她知道,这个时候,一切美好是属于她自己。

生人的气息传来,很淡、很淡,似乎是一群人的来到,又似乎,不是人!

凤语汐皱了皱眉,难道连片刻的安宁都不可能给她么?只是,她很疑惑,为什么这群人的气息这么淡?绝非是普通人发出来的。因为普通人不会掩饰气息,而这气息是被掩饰过的!还透露着肃杀之气!

她刚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这无妄之灾,一弄个不好,自己的命都会搭上。她看得出,这群人的修为,绝对比她高。

可时间不等人,一个转头,便是空气都有一丝的凝滞,接着,一个个人影飞速地向她掠来!

那群人,她看不出修为,但她知道,今天必有一场硬战要打,这些人给自己的感觉是,绝不会留一个活口!

一群大约二十多人的黑影团队急速冲来,身前,追着一个小男孩。

这些人全部都是一身黑色,满身杀气,但看似又只有抓这个男孩的想法,全力奔来!

一个男孩,在这黑色身影中是多么突出,身着月牙白的衣袍,只比凤语汐大上几岁,此刻一身狼狈,但还有力气向前奔去,竟然是和黑衣人不相上下的速度!

器宇不凡的小脸,俊逸不似凡人,这都让凤语汐要感叹。只是一切还是那么稚嫩,只是一个大约十几岁的男孩。

凤语汐注意到了,他的眼睛,是紧闭着的,在这种生死关头,还闭着眼,那么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盲人。

凤语汐看着这个男孩,想到的竟不是再逃跑!这一刻,她似乎忘了,眼前那些黑衣人,是举手投足间就能把她杀死的人,她想到的是,想要了解关于他的信息。

男孩侧了侧耳,感觉到了前面有一个人,是个孩子,而且还呆在原地。他以为,这个女孩是被吓傻了。皱了皱眉,向前飞奔,焦急喊道:“还在等什么?快跑!”悦耳清冷的声音,似乎让人忘忧。他本该不能这么多事的,但祸是他引起的,他不希望有人因他受伤,而且,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一行人无声前行,这个悦耳的声音,让凤语汐回过神来。

“嗖!”从黑衣人当中,飞出一枚暗器,黑色的念力附带在这枚暗器中。快!准!狠!目标——凤语汐!

凤语汐才刚刚回神,突然飞来一枚暗器,让她不知所措,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枚暗器,根本不是凤语汐现在的修为可以接住的,可以躲得过的。很简单,这群黑衣人,神级!镖上还闪着寒光。

在凤语汐认为自己就要完了,闭上双眼时,她不知道,一个身影竟以比那飞镖还快的速度挡在她的身前,那人念力颜色,金色!

修炼者都知道,念力颜色,只有彩虹七色,到达了神级,所有色系都会变成白色。还有一种邪恶力量是黑色的。但是迄今为止,就是没有出现过金色!

凤语汐恍惚中,是多么不甘心,她还没有给父母报仇,她还没有与亲人相认,她还没有遇到自己所爱的人,她还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好好活下去……

一切,就这么完了……

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中,那温暖,让她沉醉。

“嗯……”这一声闷哼把凤语汐惊醒,她忽然有些慌乱的看着眼前放大的脸,这张脸,都让凤语汐自叹不如。

男孩就这么软软地倒在凤语汐怀中,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动作,那就是护住凤语汐,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出现。

本是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因为他背后的伤口,迅速染红,红得刺眼!

“喂!你怎么了?”凤语汐把他扶着,让他躺在自己怀中,她发现,就算父母被伤的那一刻,她都没有这么慌乱,现在,她只觉得心慌,竟有些害怕。

血也染了凤语汐一身,但她还是小心地搂着男孩,似乎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让她很恐慌。

黑衣人迅速围了一圈,呈包围状慢慢靠近这两个小小身影。

凤语汐还是感觉不到外界的影响,只是呆呆的看着怀中人儿,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以命相救,明明才刚刚碰面不到一会。

如果是她,她也不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是抱着能救就救的态度,毕竟已出声提醒过了。可他为什么?

为首的黑衣人,停在离凤语汐他们不远处,哈哈一笑,声音无比刺耳沙哑:“哈哈,臭小子,你倒是跑啊?追了三天三夜都停不下来,为了一个小丫头停了?看老子先怎么整你!”完全无视凤语汐,的确,凤语汐的修为,对他们来说,就如一个蝼蚁般微小,伸伸手指便可碾死。

说着,他中长剑向男孩刺去!阵阵黑色气息发出,一种邪恶的念力。

男孩动了动,似乎想吧凤语汐向旁边移去,不让凤语汐因为自己而一起被刺中。

凤语汐眼看着长剑刺向男孩,而剑刺的,只是他的手臂,这个黑衣人看样子并不想杀男孩,而是折磨男孩!

几乎是下意识的,用自己挡了剑!

男孩似想要阻止,却有心无力,只能用身体感受到,自己正一点一点被凤语汐挪到身后。而她,却毅然挡在了那之前!

一剑刺下,必死无疑。

“怎么、怎么会、啊……”黑衣人的惨叫声响彻云霄,让人恨不得立刻让自己变成一个聋子!

凤语汐也准备闭上眼睛,自己死去。刚刚她还有一丝机会,自己逃出去,但是她却选择了死亡。当她快要合上眼眸的时候,自己的胸前闪过一道刺眼的白光!如不是自己快要闭上眼睛,她也不确定,是否会被这白光折磨的几天眼睛暂时失明!白光的力量,似乎超越了神级!有着净化般的功能,一点点清理着这一切黑暗。

白光持续的时间不长,但所有尖叫声在这白光中慢慢消逝。

这白光对那些黑衣人来说,似乎是最猛烈的毒药,而对凤语汐来说,却好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温柔,舒畅。

感觉到了白光消失,凤语汐睁开了眼,周围的一切,让凤语汐不禁哑然。几个呼吸前还是扬言要整男孩的黑衣人,死的却最惨,原因就是他离得最近。全身都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原样,其余的也是惨淡一片,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尸体。

凤语汐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白光对自己来说,是那么舒畅,而对这些人来说,却犹如利刃般刺得人惨不忍睹。

下意识的,凤语汐摸了胸口那泪形印记,果然。

凤语汐苦笑,不见了,再也没有那凹凸,手感微麻的感觉,再也没有了。

今天,是她最倒霉的一个生日吧?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这两年来给她精神安慰的东西。

但她不知道,她得到了一个最美好的礼物,陪伴她一生最珍贵的礼物。

凤语汐低头,看着男孩那让所有女孩都要尖叫的脸庞,那脸上是多么的安静,又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还有一丝挣扎,似乎是想起来,但又因为失血而晕了过去。略显苍白。不论怎样,这脸无法形容,精致地找不到一丝瑕疵。

他背上的伤口还是那么血红的刺眼,其中,还有些隐隐发黑。

中毒?凤语汐皱紧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她记得,这里有一个药老落脚的小木屋,应该在离这里不远。

扶起了昏睡的男孩,凤语汐用她那娇小的身子,拖着男孩,向那一个方向走去。

她没有多为这泪迹消失而感到太多的难过,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心痛。连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为这个忧伤,她本以为自己会难过。

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他救了她,还是她救了他。毕竟,如果他没有挡在自己的身前,那么自己便无法动用这力量。

这,或许是宿命。

枫叶还在“刷刷”的响着,又是枫叶翩翩起舞,似乎想要把刚刚因那黑衣人的气场而停止落叶的时间补回来。红叶的点缀,一个小小的蓝色身影,把白色身影的手搭在自己肩头,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以翩翩红叶为背景。这是多么和谐的场面。满地的尸体,竟为这两个背影增添一点奇异之感!

……

祭司府内,秦梦月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一身布衣的凤浩云正在烧火,正在准备午餐,显得其乐融融。

这六年间,做惯了这一切,秦梦月切菜切的很熟练,脸上满是笑意,两个人,没有说话,倒像是一幅美丽的画,看着是多么舒服。

轩辕幻走了进来,还是一头白发,满脸慈祥的看着忙碌的两人,倚在门边,为了方便一家人的活动,轩辕幻早已遣散了家仆,现在这个屋子里,只有只有自己的一家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娘。”秦梦月笑着和轩辕幻打招呼,抬手拭了拭自己的汗水,满目的微笑。

“娘。”凤浩云也抬头看了看轩辕幻,虽然没有了念力,做什么也有些费力,不像从前那么轻松,但这是他最喜欢的生活,只是……

“唉。”凤浩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不过最多的还是坚定,自己的路,必须要她自己去走下去,担心又能怎样。

“怎么了?浩云。”轩辕幻笑着一一回应,看见凤浩云有些不自然,问道。

“没事。娘,你还是等着尝月儿的手艺吧。”凤浩云脸上满是笑意,轻轻开口。

“嗯。”轩辕幻点点头,走向了秦梦月,拍了拍她的肩,眼里满是欣慰,一家人的感觉真好,有自己的女儿女婿照顾自己,自己何不快乐呢?只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了,总有些不真实。

“嘻嘻,娘,别听他这样掩饰,他是在思念小汐儿呢,今天啊,是她的生日,可惜不能陪她了。以前每年生日,都是我们和她一起过的呢。”秦梦月笑嘻嘻的说,“他还非要让我们的女儿自己去历练,现在好了吧,我还没有那么思念,他就比我更思念了,这下吃到苦头了。”

“今天汐儿生日?”轩辕幻微微一愣,“也不知道多年后她知道这个是我们骗她会是什么感想,她会不会怪我?”语气中,带着丝丝心疼和担忧。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却独自在外面吃苦,这不能不让人心疼和担忧啊。

“不会的,汐儿很聪明,她知道了,只会明白我们的苦心,毕竟她是那么善解人意。我很了解她。”凤浩云认真地说道。

“嗯,等和汐儿相认后,我们找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这个国家也不需要我们守护了,估计没多久,这个龙皇帝国就会四分五裂。”轩辕幻说道,她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在别人看来,这是很高尚的职位,但又有多少人了解这个做好这个职位的苦心呢?所有人只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哥哥还没有找到吗?”秦梦月熟练的炒着菜,一边问道。

[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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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又想起那节英语课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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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拍打着玻璃窗,热烈地在伙伴们的眉眼间穿行,为深秋添了一些凉意。

星期五第四节课就是英语课。哎!简直逃不过课代表的“慧眼”啊!

刚上课我们的心都还沉浸在下课的余味中,就如一只只还无法把灵魂唤回来的小鸟。那椅子上面似乎布满了钉子似的,又仿佛是虱子或者小动物噬咬着部位、谁都不愿意安静地坐在那儿。班里闹哄哄的,代课老师的声音再次被掩埋了。

嘿!课代表可不放弃展示自己作用的机会,紧绷着脸。时而抬头看看哪个人是害群之马,时而动笔记录,看样子,今天是没好运喽!

课代表呀,求求你开开恩吧!不要汇报给班主任老师!

良久,静了,只是冰冷的空气塞满了整个空间。

老师上的速度快,假如前一天不好好预习,第二天必定听不清,我死死地眼神跟着老师转,突然后面一支笔点了我一下,我猛得转过头,刚想摆摆手,他就抢先说:“学霸,求求你教我一下,那个factory怎么读?”

刚听到第一个词我就心软了,马上和他说了。

可那双“慧眼”马上盯住了,我的“余罪”,惨了惨了,第一天就来了个开门红!记了,记了,看来是逃不过她的魔爪了。后来,传来的是一阵老师的骂声,在空中盘旋,尖锐地钻进了每个人的耳朵里,心在一阵阵的疼。

尽管我低着头,没有顶嘴,没有反抗,但心里的愤懑却如岩层里的熔浆,左冲右突,在寻找一个发泄口,一触即发。于是我狠狠地拿起笔,左手捏着本子的一角,恨不得捏出一股水来,带着满腔的怒意,笔锋如利刀般刻下两个字“泼妇”。

再也没有嬉笑的声音,那骂声抽走了一切,只留下泪水与孤独做伴。

那一刻,我真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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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你是否还会想起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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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回到家,我想找本书读读,不知不觉竟找到了一本同学录!顿时,一首歌回荡在耳边,那首《同桌的你》。

是否还会想起,问我借钢笔?记得你是一个健忘的人,有好多次不带文具,而那时,咱们俩天真,我说“你怎么这个脑子,不借给你!”而你可怜巴巴地说“求求你了,就最后一次了,行吗?“”好吧,好吧。“当时的我看到你这么可怜只好借给你了。

你是否还会想起,我们俩打架,当然也不是打架,可能是争吵!当时的我们谁都不让谁,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想到的是,竞然是我输了,输了就算了,还哭了起来,唉!真为当时天真的我而丢人!

你是否还会想起,你问我那些没有意义的问题,当时的你真是令人作呕。我们正好上美术课,老师让我们讨论,你突然问我“我帅吗?”还做出一副很搞笑的鬼脸。我现在已经忘记当时我说的话了,是不是很尴尬。

你是否还会想起,咱俩划分界线,你在桌子上划了一道不合理的分界线。说“不准过线,谁过线就是大笨蛋!“我只好答应了。上课了,你不知不觉的越过这条分界线。我让你看了看,你就立刻收回去,还说”不算,我不小心!“

现在上初二了,是不是过得很快?我特别有意义的事是,咱俩在同一学校同一班级,不要急,不要急,还有是临桌。有时你还向别人说:”我们小学同桌了三年!“别人都很惊讶地说:”好厉害!”

小学同桌的你,祝你在明天的语文第二单元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但是,我会更努力,争取有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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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克隆帝国的剧本小说作文

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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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飞艇停了下来。

我从艇上望下去,啊,原来是罗卜特星球的追兵追上来了。他们的飞船把我们团团围住,我还没开口,克拉奥菲大将军就驾驶着他的飞艇,冲出去和敌人作战了。

我看他们人多势众,便用出了招数“天杀”,一团火光把他们围着,然后中间出现了一道蓝光把红光覆盖住。接着,他们就纷纷倒在了地上,幸好他们没看到是我出的招。克拉奥菲大将军还以为是什么高人在帮我们呢!不过,由于刚才“天杀”的威力过猛,飞艇已经完全瘫痪了。

为了逃生,我们也只好步行去找库伦了。

我们见天色已晚,便拿出移动小屋,住了进去,由几个士兵巡逻。晚上,我在想,他们罗卜特星球的军队怎么会知道我们去的方向,难道内奸就在我边上的人里面?算了先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去找库伦呢!

第二天,我和克拉奥菲大将军他们一起来到一个山谷前,我叫了三声:“库伦!”只见一个老人走了出来,他就是库伦。

他把我拉到一边说:“战神,好久不见,近来可好啊?怎么突然想起我这个老头来了啊!是不是有什么事要我帮忙呀?”

我说:“哎呀!可不是嘛!我的国家最近和罗卜特星球打了一仗,可是输了,我就带着剩下的士兵来你这儿,请你助我东山再起!”

库伦哈哈一笑,说:“原来就为这事!你们星球输了,是因为你没有能力。要帮你可以,那我就要把你送回三千万年前的恐龙时代,让你和你的手下去修炼一下,回来时肯定大有所成。”

我一听便满口答应。

这时,库伦举起双手,朝天空念了一句咒语。顿时,天边出现了一个黑洞,把我们全吸了进去。等黑洞不见后,我睁开了双眼,克拉奥菲大将军和士兵全躺在了地上,库伦却不见了。我看了看周围,全是花草树木。等克拉奥菲大将军和士兵都醒过来后,我向他们解释这是哪儿,我们来这干什么。他们听后,对我发誓:为了打败罗卜特星球的人们,我们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我们向四处走去,突然,从树丛中跳出了一只霸王龙,它伸长脖子,对我们发起了攻击,克拉奥菲大将军也不甘示弱,跳起来一个空翻,一脚把霸王龙踢倒在地,那霸王龙从地上爬起来,狼狈地溜走了。

我拍了拍克拉奥菲大将军的肩膀,对他说:“哈!还真有你的。”

我们刚想走,突然,地面上有很大的震动,克拉奥菲大将军问我:“怎么了?”

我皱了一下眉说:“不会是恐龙它们带更多伙伴来报仇了吧!”

我想的没错,果然冲出来许多霸王龙。克拉奥菲大将军对我说:“元帅,你快逃,这儿我来应付!”

我推了他一下,说:“哎呀,你别管我,管好你自己就行了,我没事!”

几只霸王龙冲了上来,对克拉奥菲大将军大吼着,就去攻击克拉奥菲大将军了。我趁着克拉奥菲大将军忙着打霸王龙时,腾空而起,在天上用出了“天绝”招,顿时一道白光射出,霸王龙们全部倒地。士兵们马上冲上去麻利地把霸王龙捆起来。

可还是没人见到我用招。

克拉奥菲大将军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还在那嘀咕:“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谁救了我们?”

我碰了克拉奥菲大将军一下说:“你别猜了,我们现在快找个地方住下吧!明天还要修炼呢!不知道还会有多少只恐龙在等着我们呢!”

这时,突然有一只霸王龙从我背后扑了过来,一个士兵见我有危险,便奋不顾身地冲上来,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那士兵抽出光子剑,一刀刺入霸王龙的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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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一想起这件事我就很惭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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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这件事儿我就很惭愧,你们想知道为什么一想起这件事我就很惭愧吗?那么就听我来讲讲吧!

在我小的时候,我非常调皮,大家都叫我“小调皮”“小坏蛋”“小顽皮”等,有一次我生病了,我妈妈帮我出去买药,可是妈妈真粗心,把手机忘在家里了,那时我应该在我的小床上睡觉,但是闹钟把我吵醒了,我起床到爸爸妈妈的房间看见那有一个小东西,但我还小,还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我按了一下那个圆形是东西,里面突然亮了起来,我非常兴奋,就随便这里点点,那里点点,下载了好多好多东西,有些东西还是要钱的呢!手机里面空间也满了,手机也欠费了,而且手机也很卡,其实说起这一件事我自己都很惭愧,脸都红了呢!

这就是我对你们讲的一想起就很惭愧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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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想起那件事,我就自豪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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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在燃烧,我的心在沸腾,我只听见我的心在“怦怦”地跳动。我兴高采烈地奔到国旗底下,还没端端正正地行个队礼,就迫不及待地双手接过领导颁发给我的奖状和奖品。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有点疑惑不解呢?别着急,现在就让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你一一讲清楚吧!事情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大家都在教室里做习题。突然,科学吴老师走进教室,高兴地对我说:“康智睿,你出来一下!”我走出教室,心想:“一定有什么好事吧!”果不然,我刚走出教室,吴老师就对我说:“康智睿,你上次的科技制作老师觉得很不错,已经被学校推荐到思源小学去展览了!现在跟我来,你也要去参加展览!”听了老师的话,我不禁想起了上星期吴老师指导我做的“手提式吸尘器”。同时,我也很高兴,便随着老师和几位同样要去参加展览的同学出发了。

在展览厅里,许多叔叔阿姨、哥哥姐姐拥在我这里,问这儿问那儿:“小朋友,你做的是什么?”“小朋友,它的工作原理是什么?”“小朋友,你能给我们演示一下吗?”……面对这些问题,我都从容不迫地一一回答了他们:“我做的是‘手提式吸尘器’,它是由饮料瓶、带手柄的塑料水杯、小电机、电池、电池盒、风叶轮及纱网组成的。它之所以能吸尘,是因为水杯的底部装有一个小电动机,打开开关后,小电动机会带动饮料瓶中的风叶轮飞速转动,从而产生巨大的吸力,把纸屑等垃圾给吸进去;另外,这内部装有纱网,它能起到过滤网的作用,阻隔垃圾,不让垃圾卷进风叶轮里而造成堵塞。”最后我用“手提式吸尘器”做了演示:一开开关,蓝色的风叶轮就飞速转动起来,当瓶口靠近纸屑时,纸屑立即被吸了进去,接着,过滤网挡住了纸屑,风叶轮依旧好好儿地转着,没有被纸屑卡住。

这时,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们都看得目瞪口呆。他们都夸我这个创意独特。听了他们的赞扬,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其实,这里面还有老师的功劳呢!

又过了几天,科技展览评比成绩出来了,意想不到的是,我竟得了一等奖!接着,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好久了,可我还是不会忘记。每当想起它,就像刚刚才发生一样——想起那件事,我就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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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想起他的未来作文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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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网上逛淘宝,想买一顶帽子,送给他。听说他最近在学车,怕他晒黑了,再见面就丑了。

在街头溜达着玩的时候,抱着手机,看到几个小小的孩子蹦来蹦去,可爱极了。

可惜我不认识他们。

现在的我,正如古代衣锦还乡的秀才,那句诗怎么背来着,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我想,再过几年我就成这里边的主角了。

求学,外出求学容易吗。好不容易回家一趟,却待不了几天,除非不上学,在家早早地结婚生子,这样固然好,却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世界这么大,我想出去看看,这句话不无道理。我觉得,我的生活不在此处,在别处,我总要出去看看的,这也是我这么多年努力的意义所在。

我曾经望着他,傻傻的笑,问他,如果考不上大学,你要去干什么?

他抬起头来,一直看着我,眼神恍若深情,却又在眼神交织的那一刻突然转移视线,他说,没有如果,志在必得的事情。

我想,这样的自信,也只有他吧。或许,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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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对小说着了迷优秀作文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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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对足球,篮球,电脑,等等着了迷。但最近,我却对小说着了迷。

可能以前因为年龄小的缘故,我总是对一些故事书,短篇文学感兴趣。但自从我到书店里买了《幻城》这一本书以后,从此,我就对小说着了迷。

以前,我只知道小说都是一本本厚厚的书,里面的文字多得数不清。我一点也不敢兴趣。只喜欢看一些字少画多的漫画。可自从同学们都说小说好看以后,我也去买了一本>--一种长篇小说来看。一开始,故事的情节就象连环锁一样,紧紧的扣在一起的。从不会说看了一节又断开一节的。我越看越入迷。它一直把故事连着写,使我睡觉时都舍不得放不下书来。实在到了要睡的时候,放下书后,我就会幻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是怎样怎样,会不会出乎我的意料呢?我一直幻想着,直到入睡。有时就连做梦也会想着呢!想起自己以前对小说的评价,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自从看了小说后,我对小说的重新评价是:精彩极了!故事的情节一个扣着一个,越看越使人入迷,越看越吸引人。而到我看了小说后我才发现,看一些故事书,字少画多的书是那么的乏味。而且我也知道看小说的好处了。看小说可以教你怎样写作文,还可以教你怎样写不离题怎样把作文写得像连环锁那样,内容不会断开一节一节的。

现在,我看了不少小说了,如中国的名着>,和不少外国名着了。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啊!小说!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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