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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作文(合集20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记忆,对于积累知识是重要的,但是不能依赖记忆。列宁具有惊人的记忆力,他却勤动笔,写下了大量的读书笔记。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了书的作文,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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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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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书,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旅行;书会伴随我一生。

小时候不识字,每天晚上就请月经来给我讲故事。我妈妈经常给我们买一些故事书。每次听一个故事,只听剧情,听不懂意思。即便如此,故事中主人公的遭遇总是让我担心。

虽然点点滴滴源源不断,但我也认识了越来越多的汉字,理解了越来越多的词汇,也开始逐渐读更多的书。从小学课本上学到了更多的知识,接触到了很多课外书,比如《笑猫日记》,《红楼梦》,《小屁作文孩日记》等。每次积累了很多好的单词和句子,书读的越多,积累的知识就越多。

这学期我们的第一单元是倡导我们的阅读。研究了所有的课文,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多读书才有意义。那些贫困家庭买不起书,但他们尽最大努力学习。既然有钱了,为什么不珍惜青少年的这段美好时光,好好学习呢?

书,像天使一样,时刻温暖着我;书,像一个拥抱,可能会突然触到我;书就是要一碗饭丰富我的精神世界。总之,一本书是我心中最甜蜜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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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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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为大家推荐的一本书《草房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是盐城人,是所有盐城人的骄傲。也是中国首位获得国际安徒生奖的作家,我为大家推荐的《草房子》就是他的得意之作。

这本书的主人公桑桑生活在油麻地,他的爸爸桑拿是油麻地的小学校长。这本书讲述了桑桑在油麻地和许多伙伴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让我感触很深。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红门(二)”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是讲杜小康的爸爸因为喝醉导致货船翻了,一家的财产没了,从前杜小康在油麻地的民生很高,现在一落千丈,杜小康家的那扇红门也被雇主要走了,从此杜小康家变得空荡荡的。最后杜小康辍学在学校门口卖小玩意儿,看到这儿我的眼泪止不住往下流,杜小康一个人背起了家庭的重担,但他依旧很乐观,这个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的。

正如曹文轩的那句话“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身在深刻的思想都有可能变为常识,而只有美是永不衰老的。”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们要多读书,这就是我向你们推荐的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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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拔书大赛作文800字

全文共 1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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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我们妙趣横生的采桑课堂里,拍桌的响声,嘈杂的讨论声,激动的尖叫声响彻教室。让我们把时光倒退到拔比赛的开始。

我们幽默风趣的“菠菜”裁判,正在热情地主持着比赛:“女士们先生们,我们即将开始拔书大赛,有请小成先生和小生先上场!”最先上场的是小成同学,他长得瘦高瘦高的,皮肤是黑黝黝的,留着一头平发,他穿着大自然的颜色——绿色的衬衫,腿上穿着蓝色的牛仔裤,蹬着一双黑漆漆的运动鞋。一看到他那结实的身体,就知道接下来会有一场精彩的演出。接着上场的是小生同学。他长着一双眯眯小眼睛,脸上带着让人捉摸不透的笑容,皮肤白皙。他上身穿着浅白色的衬衣,腿上穿着灰色的中裤,脚上蹬着一双运动鞋。“开始!”随着一声哨响,激烈的比赛开始。小成同学努力瞪大眼睛,呲牙咧嘴,面容变得狰狞。只见他弓着前脚,使劲蹬着后脚。而小生同学则面不改色,依旧带着那使人感到神秘的微笑。见他狠狠撅着肥大的屁股,双脚一齐弓在前方,双方不相上下,小成同学不惜一切代价,像恶狼般,紧抓着书,青筋暴起。最后,时间到了,双方均以失败而告终。小生同学对小成点点头,肯定地说:“你力气不小。”

接下来是两位淑女上场。一边的小渼同学率先登场,她浓眉大眼,头发后挂了束联合国旗帜的发圈,穿着蓝中透白的海军装。后来登场的小舒同学虽然显得腼腆,但眼神透出来势汹汹的杀气。她穿着洁白的长袜。“开——始!”哨声响起,小渼露出滑稽的微笑:吐着狗一般长的舌头,全场哄堂大笑。她把前脚狠狠地前倾,双手紧紧掐住书口不放,仿佛要把书碾碎。而小舒同学,她则顶着两个牛角般的马尾辫,眼神紧紧盯着书,双手简直要把书扯断。虽然双方都全力以赴,但遗憾的是又一次失败,小渼同学无奈地吐了吐舌头,拉了个不和谐音符——翻白眼。

接着是小胖子同学上场。只见他长得白胖胖的,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胸有成竹地走上台。他穿着深绿的大衣,腿上穿着肥大的裤子,把他那胖乎乎的身材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开始!”小胖子脸上所有的细胞都在运转,他的眼睛微微上扬,嘴张得仿佛能把书吞下去那么大。因战局不顺,他半蹲在地上,双手使出吃奶的力气扯着书。小胖子生气地呐喊:“怎么回事!”比赛结束。

在大家都一筹莫展的时候,我们班的“智多星”揭晓了答案:“由于两本书交织在一起,摩擦力较大,所以无论怎样拉扯都不会成功。”于是,面黄的“菠菜”裁判亲自上阵,还吹了牛“我是拿破仑的后代,战无不胜,所向披靡,吹一口仙气就能把书打开,哈哈!”可是比赛开始就出洋相:他狠狠地向书吹气,脸涨得红红的,但时还没有吹好,不过他凭借力大如牛的力气,在最后一瞬间,毫不费力地把两本书拽开了。顷刻,全场大惊失色,原本怎样拉扯都拉不开的书,在菠菜手上不一会儿就扯出来了。这不得不让我们对科学肃然起敬。

这件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用巧劲,不能蛮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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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推荐一本书精选五年级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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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你推荐一本,书名叫《老天会爱笨小孩》,《老天会爱笨小孩》是阳光姐姐——伍美珍从读者来信中选取素材,专为成长的烦恼量身定做的。

黄金鑫是本书的主人公,他是个反映慢,动作也慢的“笨小孩”。父母为了让他考上好高中,花大价钱把他转入了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来的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点不习惯呢。在所有功课中,他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汪德华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

有一次,黄金鑫和汪德华还有胖青蛙一起回家,汪德华想要捉弄黄金鑫,就指着一块狗便便,问黄金鑫那是什么,黄金鑫说是狗便便,汪德华说不是,还说狗便便有臭味,那块狗便便没有。黄金鑫认定自己没看错,汪德华就让黄金鑫去闻,黄金鑫真去闻了,让汪德华和胖青蛙笑了好半天。

《老天会爱笨小孩》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你也一定能喜欢上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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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书才精彩初三作文

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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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美好,而我却唯独钟情于

最爱在有微风拂过的清晨,站在无人的河边,大声朗诵字字珠玑的古诗词,将那一字一句伴着和风传向对岸;最爱在有阳光的午后,手捧一本已经读了许多篇的经典著作,身子浸在金灿灿的阳光之中,细细品味书中的金良玉言;最爱在刮风的夜晚,坐在朦胧的橘黄色灯光中,读几篇小家碧玉的心灵散文,暖暖自己的心。

读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让我为作者的爱国情怀感动;读柳永的《雨霖铃》让我明白了恋人离别的愁苦;读李白的《把酒问月》让我领悟到人生之短暂。我读出了“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的哀伤;读出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伟;读出了“鸟向檐上飞,云从窗里出”的闲适。

那《三国演义》的磅礴雄伟,那《西游记》的妙趣横生,那《红楼梦》的悲惨哀婉,那《聊斋志异》的人鬼传说,无不令我沉醉其中,不能自拔。法布尔的《昆虫记》、高尔基的《童年》、莫扎特的《项链》、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这些文学界永久闪光的群星,用它们那穿越国界、时空的光芒照耀我的心灵。

曾品读过张晓风的《细细的潮音》,跟随着作者细腻的笔触、优雅的文笔,我谛听了一次又一次美妙的潮音。我没有见过张晓风,也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但我觉得她一定有一头乌黑的、长长的波浪卷发。她会穿着镶边的长裙,光着脚走在傍晚的沙滩上。夕阳把海水染成一片金黄,金水一般的海水拍打在漆黑的岩礁上,溅出一朵朵雪白的浪花。当涨潮时,海水漫过她的脚掌,她也不会躲闪,而是尽情享受海水的滋润。海风徐徐,她黑色的长发渐渐飘扬起来,像一块掀起的黑纱,与周围暗下去的天色融成一片。

当我读书时,我的内心沉醉在至高无上的境界中,我的心灵的快乐,是旁物不可比拟的。海涵宇宙,唯书永恒。在枯燥的生活中,也唯有书,让生活精彩起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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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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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喜欢各种各样的书,不管是大本的还是小本的,不管是国内作者写的还是国外的,不管是有绘图的还是全文字的。

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感恩故事》这本书,因为里面写了好多关于感恩的小故事,我都被这些故事感动了。比如两个苹果这个故事,写的是两个好朋友在沙漠里走,上帝为了考验他们的友谊,就对他们说有两个苹果,一大一小,吃了大的就可以平安走出沙漠,吃了小的只能维持一段时间不渴死。两个好朋友都让对方吃那个大的,最后都因为劳累而睡着了。当一个人醒来时,发现朋友已经往前走了,而他手里握着的是一个小苹果,他感到朋友欺骗了他。突然,朋友晕倒了,他毫不犹豫地跑过去,轻轻地把朋友抱起来。他忽然发现朋友拿着的苹果比他的苹果还要小!我很感动,这位朋友竟然把最小的留给自己,大的留给对方,他们都很在乎对方,看来他们的友谊非常非常深。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要学会感恩,学会感激别人!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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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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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你是否轻轻翻开本,沐浴在丝丝缕缕的晨光中,吮吸着最甘醇的知识雨露,陶醉在知识的芳香中……

曾几何时,记得儿时,看《三国演义》,其中有很多字都不大认识,只喜欢书中打打杀杀的壮观场面,现在再读,我越来越喜欢在那个尔虞我诈的战争年代,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关公的英勇善战。读《水浒传》我喜欢“豹子头”林冲的男子气概,喜欢“小李广”花荣的超人箭术,喜欢吴用的足智多谋,这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个个让我叹服,他们的豪迈让我渴望。

踏着黄昏的那一抹抹彩霞,你是否仍旧回味着书本,领略书中的奥妙,感受读书的快乐……

随着树墩上年轮逐渐增多,我对书的喜爱也日益增长。儿时的那些名著已满足不了我求知的欲望。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的,在书的带领下,我们这群无知的孩子吮吸着知识的营养健康成长,不断的进步。读《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为他们坚贞的爱情而感动,为他们对爱情的执着而佩服,也为他们的爱情悲剧而惋惜!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向往对生活的、对光明的渴求、对命运的不服输,难道不令我们深深的佩服吗?

凯勒说过:“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我们在书中感受快乐,在书中学到知识,在我们青春的殿堂里,让书陪伴你,你会真正的领会到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以书为友,和书交流,不正是歌德的快乐吗?

飞扬的青春,让我们与书相伴;

灿烂的生活,让我们与书共度;

好读书,读好书,你将体会到——读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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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好书伴我成长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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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的床头尽是些洋娃娃,渐渐地把洋娃娃玩腻了。我长大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大大小小的上,看书就这样成了我的爱好,我也成了一条小小书虫。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爱徒生童话》、《作文大全》、《优秀作文选》……我都爱看,而且百看不厌。有时,我看书着了迷,连上厕所也在看,而且还毫不察觉外面的干扰。妈妈几次强调上厕所不要看书,可我总把妈妈的话当耳边风。在我看来,看书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如果没有书,我不敢想像,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无趣。

有一次,我正在熬夜看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她为了我的身体,要我马上睡觉。无奈之下,我只好极不情愿地钻进被窝。但是,书中的情节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我不甘心就此罢休,眼珠转了转,哎!一条妙计涌上心头。我假装肚子疼,“哎哟哎哟”直叫,并且将书藏在怀里。老妈不但没有怀疑我,问我是否坏肚子了?要我尽快去厕所。我心中一阵窃喜。耶!计划成功!蹲在厕所里,我一口气看完了那本书。我这才悄悄地打开门,踮着脚回房间。呀!有惊无险。幸好老妈没发现,要不然就会受到惩罚,一天不能看书了。

我看书越来越上瘾,成了一条地地道道的“书虫”。每次去书店,不买到好书,我绝不会甘心,并且会看到打烊。妈妈每次上街,我总是对她说“别忘了买书”!书,在我心中,永远比漂亮的衣服,MP4/MP5有地位。是的,我不能没有书,只要一天不看书,我的心就痒痒的。因为书给我知识,给我力量,使我懂得什么是善和恶,什么是美和丑。一本本书就象一扇扇知识的窗户,向我展示着一个个崭新的学习天地。我爱看书,好书一直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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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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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如同交一位益友。知书可以识礼,读书可以怡情。良好的文化底蕴,长久诗书浸染,能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修养,改变人的性格,净化人的品质。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可以博采众长,取贤者之长补拙者不足,从而完善自我。培根说:“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如何知修剪移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充实心灵,丰富素养,提高写作水平。

“半部《论语》治天下。”读书可以晓人生之情,识天下之礼,可以引领我们大胆创新。追求真理,可以帮助我们安邦治国。

巴金曾经这样说:“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是时候,我就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大量的`养料。一篇接一篇,一本接一本,我如饥渴的读者平凡入物,日常生活纯真的感情,高尚的情操,激发了我的爱和同情。不知不觉中我逐渐改变人对事物的看法。优秀的作品给了我生活的勇气,使我看到理想的光辉。前辈作家把热爱生活的火种传给我,我也把火种传给别人,我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光明。”

从巴金所说的话我们可以知道,思想提高自身素养和审美情趣必须要多读文学作品。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思想,品格都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气质

我常常捧着厚厚的书,坐在操场或者教室的角落里,不知不觉走进梦一般的精神家园。读书忘情,往往被书中的柔软而真情的温情所打动,心也跟随主人公亦步亦趋,不知不觉中受其影响。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玄幻的,科学的,历史的等。令我印象最深的有陆天明的《桑那高地的太阳》、史铁生的《命若琴弦》、李存葆《高山下的花环》,使我感慨于一个人对命运和信仰竟如此执着;周励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激励着我在成长的过程中要不断努力永不放弃。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交了一位良师益友,书使我们更加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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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书陪我成长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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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们称为“自由王国”。这个比喻,我觉得特别亲切。就像诗中说的一样:“即令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

从我上小学开始,书就与我形影不离。书包里每天都有一本像《安徒生童话》一样的书,一下课便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海的女儿》中,小美人鱼的淳朴善良让我感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可悲的经历让我泪落如珠;《拇指姑娘》中,拇指姑娘的可爱和善良让我久久难忘;《皇帝的新装》中,皇帝愚笨、滑稽的样子让我捧腹大笑……

随着年龄的增长,便不再看小朋友的童话故事,开始接触幻想小说。《凤凰石的魔咒》让我废寝忘食,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让我神魂颠倒,少女克拉拉在作家笔下栩栩如生,既勇敢又坚强,既善良又可爱,既诚实又乐于助人,奋力从黑暗中挣脱出来,光这一点就把我感动得泪落如珠……它们吸引着我的眼球,让我看得眼花缭乱,有时不由发出“咯咯”的笑声或“呜呜”的哭声。

人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书是人类不可或缺的伙伴,也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一个人的成长,既需要饭来哺育身体,又需要书来哺育灵魂。每读一书都会有新的发现、新的领悟、新的惊喜,获取一份享受不尽的财富。步入阅读“自由王国”,让我们领略到精美的语言,感受到文化的精髓,在欢笑中懂得更多的道理。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知识的海洋,是人们过江的船。书中不仅有工整的文字,还有生动的图画,更重要的是可以吸吮其中的知识。只有放情在属于自己的“自由王国”里驰骋,才能愉悦心情,陶冶情操,从中找到快乐,走得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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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好书伴我成长优秀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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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长路漫漫,有在身旁作伴,真好!

夏日,蝉接连不断叫,烈日照在树叶上,好似树叶承受不起如此耀眼的光芒,默默低下头,我素来也是讨厌夏天,夏天的一切,都携带着一股热气,令人烦躁,每次夏天,我都异常焦躁,那时,对于书的态度,与度天一般无二,现在,夏日读书,已成为我最享受的事。

第一次接触书,应该是在幼儿园时,打开书,顿时没了兴致,书中无聊,幼稚的内容,使我对书开始时抱有的幻想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随着慢慢长大,书中要学的知识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枯燥无味,对书也渐渐淡漠。父母有时让我读些课外书,但我每次都一口回绝,那时的书,对我有魔力,使我每一次的阅读,都能换来睡神的光临。因此我从来没想过主动讨书看,直到有一次,改变了我对书的看法,使我爱上了阅读。

由于对书的厌恶,课上不认真听课,课下也没有什么文学积累,导致我语文成绩不断下滑,老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每次建议我课下多积累一些,多看写作文,名著之类的书籍。开始我并没有放在心头,直到有一次,语文成绩竟然没有及格,这使我着了急,心中有了想阅读的念头。放学后,路过书店,我走进书店,店中琳琅满目的书籍,被吸引的我拿起一本心爱的书籍,读了起来。读着读着便忘了时间,等我回过头来,天已经黑了,书店阿姨将我叫了起来,这我才发现,我买了一本作文书便匆忙回到了家,吃完晚饭,我坐在沙发上,阅读者那本作文,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吸引着我。优美经典的文段丰富了我的精神,我发现书中的内容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般枯燥,反而我却享受其中,津津有味。渐渐地,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阅读。

每当我路过书店,总是坐上一会儿,享受书中的广阔,以及令我怀念的书香。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这些都是古人对于书的赞美和评价,也体现了古人对书的重视,书也分好书和坏书。对于我们来说好书可伴我们一生,是我们成长,而坏书则相反,我们则应该选择对我们有益的书,伴我们成长。

现在,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书的海洋中,我尽情的徜徉,在书的学习中,我学会了许多,成绩也有所提高,人的一生中,真的不能没有书籍。

夏日,天气炎热,我最爱拿出一本书,静静地在窗前,一束暖黄的阳光,心中也非常平静,似秋日的凉爽,整个身心都是放松而又愉悦的。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不断陪伴着我伴我成长,教会了我许多,我爱阅读,我爱读书,有书陪伴的日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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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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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她),既是怪物,因为他的丑陋,因为他的半人半象,所以无法独自生活;他(她),也是人,因为他有一颗人一样的心,一个真挚的心,所以,他得到了帮助,这使他改变了生活。

这是一本引人入胜的课外读物,作者是英国的蒂姆·维卡里,中讲了一个异人的生活……

书中讲述了一个贫穷、丑陋的人的故事。没有人喜欢他,他家都嘲笑他。甚至还把他关在笼子里,当做动物一样展览。知道有一天,一位医生发现了他,觉得他很有趣,想研究它。象人就这样出了名,每个人都想去拜访他,甚至女王都来看望他。

至于为什么刚开始人们逃避他,后来又接近他呢?看了这本书,你就会明白了。

这本是适合初一初二年级的读物,左半部分是这本出原来的英语,至于我为什么要推荐这本书,是因为我想让大家更进一步的走进初中的生活,对初中的生活更加的适应,希望大家有条件的话买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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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在书中找亲属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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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曾幻想前世为佛前一朵金莲,不染纤尘却又贪恋于红尘烟火。今世为人,穷极一生学一份慈悲,悟,何为真佛。

悟空在五指山下修行五百年,方得随唐僧西渡。一路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三打白骨精,大闹盘丝洞,磨炼其心志,可见其勇敢;头顶金箍,收敛心性,甘愿护唐僧周全,可见其慈悲;是非分明,不被伪善所囚禁,可见其率真。

本为石猴,却尽有佛祖本色。

我比他幸运,不需要那暗无天日的五百年,也摘下了受制于人的金箍。只身一人行于人世,他学佛,我学他。

也曾身入歧途。心比天高,认为学习皆是无关紧要,大概真的没有吃过什么苦头,对于上课总少了一份崇敬,就算老师讲得声嘶力竭我也只关注那些不经意的错误。当我突兀的笑声在宁静的课堂里充满嘲讽地响起来,我接收到了老师愤怒而不解的目光。那时年少,不懂何为伤害,竟然就那么睁着黑色的瞳孔和老师对视,神态无辜。就像孙悟空大闹天宫那样破开重重阻挡,给人心灵至深处来个致命一击,还可以嘲笑地说你们怎么这么弱。殊不知最可悲的永远不是被伤得最重的,而是给人伤害的那个。

这时,走错路的悟空遇到了他的如来佛祖,给了他用来想清这一点的五百年。

五百年于我不长,就一个暑假,六年级的我升入初中后便正式踏上了取得真经归的路途。班主任像唐僧,把孙悟空从自闭的五指山下救了出来,对于班上一些强盗般的学生永远是舍不得放弃的。冒着九九八十一难的危险也要让妖怪迷途知返。同时总能在孙悟空顽劣时给予他最沉重的打击。

所幸,误入歧途过的孙悟空并没有扰了本心,我还是那个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的孩子。八十一难不好度,孙悟空也会解不开数学题,也需要面对忽上忽下的成绩,也要为体育测试每天练跳绳,也会在友情里忽冷忽热不知所措。

甚至可以说,悟空的勇敢是生活逼的。

有些事情无可退避,比如升旗仪式的演讲稿偏要一朗读就笑场,丝毫不懂何为庄重的我来读。站在秋天乍暖还寒的风里,我突然发觉,我渺小得像那一片瑟瑟挣扎了一阵,最终还是黯然落下的秋叶。

内心挣扎。然则无果,即使我有那么浓重的忧思,还是站上了冷风吹拂的升旗台。淡红色的稿纸却似随时想离开属于我的手的束缚。

我知道我必须开口,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声音通过话筒传播到风里,习主席的治国新标在自己耳边振聋发聩。像孙悟空大闹天宫时那般骄傲。

孙悟空勇敢了一次,所幸成功的信念是强大的。

慈悲源于本心,看到衣衫褴褛,动作畏畏缩缩,仿佛被生活打击透了的老人或小孩,不论真假,总会有一种本能的不忍心。就像我再也不在上课时随便走神。修行路走到一半,原来让别人难过和失望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很奇怪吧。

孙悟空勇敢、慈悲、正义,所以他可以由行者蜕变成大圣,成为真佛。

我于《西游记》中遇见他,他一路伴我于取得学业真经的路上,守护我本心,教会我勇敢,我将毕生的梦想寄托在他身上。

我敬他为长者,是我在万卷中寻寻觅觅,最终给我启示的那个,是冥冥之中的另一种精神世界。

我成不了真正的佛,我不想归西,也做不到放弃人间情爱,但真佛在我心中,不能普度众生,却可度我。让我在社会的淤泥中永远不染尘埃。

生命之上,需虔诚。佛法不朽,敬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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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推荐一本书西游记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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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曾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和一位品德高尚的人谈话。”我最近在看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而我要向大家推荐的就是这本神秘的《西游记》了。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长篇章回体浪漫主义神魔小说,是神魔志怪小说中成就最高的。《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思,字攻忠,号射阳山人,他是明代人。

这本书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但是我最感兴趣的一章是《偷吃人参果》。唐僧师徒一路西行,来到了万寿山五庄观,观里的人参果能让人延年益寿。未经允许,悟空八戒偷吃了人参果,观里的小道发现后气势汹汹来与唐僧理论,悟空一气之下推倒了人参果树。闯下大祸,师徒四人只好连夜逃出了五庄观,镇元大仙外出回来得知此事后,追上唐僧师徒将他们捉拿回了五庄观。幸亏观音菩萨相助,救活了人参果树,师徒三人才没有受皮肉之苦。送走菩萨、和三星之后,道元子信守诺言,与悟空结为兄弟,唐僧和观中弟子都来道贺,他们一直到很晚才歇息。而我也入迷颇深,看到很晚才休息。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们了解了很多历史,结识了许多人物,我也希望大家认真去读它这本书也是我们人生必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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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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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看书能够令人忘记全部忧虑与苦恼。在上幼儿园中班的情况下,我也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情况下,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时间的学习习惯要我练成了一副好进行,还我明白了来到很多专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机构非常少,除开工作我基本上一天到晚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边上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很喜欢手机看书,尤其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富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铁架子旁,常常看到我的影子。

还记得一次看书的短故事:一天,我还在富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突然,广播节目里响起來将要闭店的通告。我那时候想:也有15分钟看书的時间呢!再看一小一会儿吧!看见看见,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里的“老毛”打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忽然深陷了一片黑喑,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害怕的询问道。没有人回应,仅有书店里空落落的回音在逐层萦绕。

回来好长时间,.我被书店老总发现。

嘿嘿,很搞笑吧!我与书的故事也有许多 !如今不多说了。我喜欢看书,只愿,这一习惯性能维持下来。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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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好书推荐话题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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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说到这里,你们一定都会问:“爸爸怎么可能被装在口袋里呢?”这一点我刚开始看的时候也很疑惑,但现在我明白啦,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著名作家杨鹏的代表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杨鹏发明的身体调换机,这样杨歌和他的爸爸都可以随时和别人交换身体。在这本书中,杨歌的妈妈只要一吵杨鹏,杨鹏就会缩小一尺,一直到现在,一米八的爸爸便成了只有拇指大小的人啦!

我特别羡慕杨歌,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可以随时随地都带着他,这样杨歌就有一个可以陪着他玩的小伙伴啦。而他的老爸有一个身体调换机,杨歌就可以随时和别人调换身体了,如果我也有一个这么小的老爸,并且还有身体调换机的话,我就想变成《王者荣耀》的创使人,把这个游戏给黑了,这样就没人再玩了,没人日夜沉迷于游戏了,那是多么的好啊!

这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也告诉了大家,杨歌的爸爸不能把身体调换机发布出来,虽然大多数人是善良的,但是还有一小部分的人还是很自私的,他们为了钱财,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不然世界会是非常不和平的。

杨鹏有一颗永远长不大的童心。而且他还非常幽默,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了,但他那瘦小的身子,把它显得还没有杨歌大的岁数似的。并且它变小了显得他更加淘气、不懂事,就像个三岁小孩儿似的,就年比他大十几倍的杨歌也有几分怕他,杨鹏可真是一点也不安分啊!

这本书就像是一个令我终身难忘的好友!它让我拥有奇妙无比的想象力,让我沉迷在书的世界里呢!它可真是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找来给看一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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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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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上二年级了,要问我谁是我最好的伙伴,那可要数大大小小、厚厚薄薄的一本本各种各样的图了!我最高兴的事情就是捧着自己喜爱的书,在阳台的躺椅上乐悠悠的读故事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了些色彩鲜艳的撕不破的书,任我玩弄,并通过这些书让我认识了红黄绿蓝等颜色色,认识了圆、方、角等各种形状,使我感受到了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

后来,绘本故事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每个月我特别期待来自青岛老约翰绘本馆给我寄来的绘本故事书,包得结结实实的包裹里装着妈妈为我精心选购的各种故事书,到现在得有200多本了!这些书教我认知生命的过程、教我养成良好习惯、教我了解科学道理、教我注意生命安全……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读了《牙齿大街的新鲜事》,我知道原来在我们的牙齿里时时有细菌隐藏着,一不注意它们就出来捣乱,把我吃的糖果收藏起来,腐蚀牙齿搞破坏,所以我就养成了认真刷牙的好习惯;读了《爱心树》,我很伤心,不明白那个小男孩儿为什么会一直一直向大树索取而不奉献,他不懂得大树对他的爱,我长大了肯定不像他那样!恐龙系列书《我是霸王龙》、《永远永远爱你》和《你看起来好像很好吃》最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恐龙,对它们充满好奇,这套故事让我知道强大的恐龙不光知道欺小凌弱,也有爱,后来到恐龙馆看到它们最终难逃厄运,直至全部灭绝,我心里很难过,真希望可以再见到可爱的恐龙们;《圣诞老爸》这篇故事也非常让我着迷,看了这本书,每年我都对圣诞节充满期待,对圣诞老人满心感激,因为每一个圣诞节,都会收到我想要的圣诞礼物,这可太令人开心了!尽管现在我知道了,是爸爸妈妈假扮圣诞老人,但我还是很感激圣诞节,它让我知道爸爸妈妈那么真心的爱着我,想要给我惊喜!

妈妈说,我是喂“故事书”长大的孩子,我喜欢书,希望通过书学到的知识,做一个沉稳好学、健康向上的孩子,成为一个博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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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关于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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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书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书是进步的阶梯,书更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爱读书,妈妈买了很多书给我看。我看得津津有味,把几本书放在床头。

记得有一次,我吃过晚饭,到九点了,爸妈还没回家。我走到床前,到处一片漆黑。我上床睡觉,把眼睛闭得紧紧的。可老天偏偏在这时下起了倾盆大雨。闪电划破了夜的寂静。雷声,雨声,交织在我的耳际。我心惊肉跳,害怕极了。

我摸了摸床头,“啊,是书。”我激动极了。打开电灯,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与里头的主人公同呼息,共命运。仿佛来到了海洋,仿佛来到了草原,草原上空有一个美丽的城市,天空之城。一望无际的草地,金碧辉煌的宫殿,奇特幽静的丛林,一条小溪,犹如一条蛇,银光闪闪,潺潺地流着。

书,让我忘记了恐俱,忘记了一切。

书是一位形影不离的朋友,带给你快乐,带给你一个童话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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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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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把书皮包在书上时,就会想起一些陈年旧事......

小时候,我常常在妈妈的怀抱里听妈妈给我讲故事。现在我长大了,已经读过很多书了。如《水浒传》,、《红楼梦》,、《三国演义》......

每次读起书来,我常常废寝忘食,甚至应因为看书而被挨打。为了看书我爱看书,我常常在被书店老板驱赶后再寻找机会偷偷溜进去;为了看书,我爱看书,我常常在图书馆关门只是后还是?还意犹未尽;为了看书,我常常看书到深夜仍然手不释卷。即便如此,我和书的缘分还是割舍不断。读了一些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读了《三国演义》我知道了关羽的重情重义、吕布的勇猛、刘备的仁义;读了《水浒传》我知道了武松的勇猛、梁山的英雄好汉、吴用的机智;读了《幽默大王》我知道了怎么让自己幽默起来.....我读的书太多了,数也数不清。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无时无刻陪伴着我,这些年来,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书,你真是我这一辈子的知心朋友、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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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书是我的财富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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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财富?小鸟说:“财富是在蓝天中飞翔的快乐。”白云说:“财富是无人约束的自由。”孤儿说:“财富是父母的关心与疼爱。”我说:“财富是籍带给我们的知识。”

一本本书就像一个个阶梯,促使着我一点一滴的成长,让我从一个懵懂的儿童渐渐成为了自强不息的少年。

不必说“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中华瑰宝的四大名著,儒家经典的《论语》;也不必说幽默温馨的《父与子》,富有传奇色彩的《地心游记》,朴实却又引人深思的《伊索寓言》;单是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就让我魂萦梦绕。在这里,我看到了秦王“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的威风凛凛;听到了孔夫子“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讲学;感受到了一代奸雄曹操“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雄心壮志,也领略了诸葛亮的妙借东风、火烧赤壁,巧用大雾草船借箭;也为“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所折服;同时也在为背负千古奇冤“莫须有”的岳飞落泪。还见识了洒脱不凡的诗人们:有放荡不羁的李白,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心系国家的杜甫……

书籍不仅让我魂萦梦绕,还让我受益匪浅。保尔让我懂得了坚持不懈,岳飞让我懂得精忠祖国,孙悟空让我懂得勇往直前,猪八戒让我知道了不要好吃懒做……

书籍不仅让我受益匪浅,还带给我许多帮助。在小学时,我有了我的第一本书。那时,我正为写作而苦恼,母亲便把它请来了。在与它的一次次“谈话”中,我逐渐开阔视野,向它虚心“请教”。它打开了我的智慧大门,使我的作文一点点提升,从差到一般,从一般到优良。于是我越发与它形影不离。

就如高乐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同时也是一座丰富的知识宝座。拥有取之不尽的知识,才是我一生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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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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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缓缓流动,手捧一本,任目光轻盈地抚过书页,心灵在温暖的空气中感悟。——题记

自从看了一些书籍让我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人需要目标:世界潜能大师说过:“成功等于目标,其他都是这句话的注解”。一个人的人生目标,就是他的心灵的寄托,有目标的人,是以身为箭,以心为弦,将自己的目标成功射去。大多数人之所以不成功不是因为懒惰,而是没有目标没有动力。大家都知道居里夫人吧,她是个有远大目标的人。寻找其他物质有没有放射线,每天在烟熏火燎中反复试验,经过三年又九个月终于提炼出0.1克镭。等其他人,我感悟到人不能没有目标,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向自己目标奋斗,像居里夫人一样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不能半途而废,要一直坚持下去。

做人要诚信:鲁迅说过:“诚信为人之本,”是啊,诚信是做人的基石,如果一个人连诚信都做不到,就不会令人喜欢。书中有位有这样一位老太太,一贫如洗。她东拼西凑地开了一家零件批发商店,多年之后竟然腰缠万贯。何以至此?因为她坚信“一毛钱”中有诚信,即每盒零件只赚一毛钱。有一次,买方算错了钱,老太太立即转了几趟车,亲自把钱送还。如今,这位文盲老太太依旧过着多年前的清苦日子,依旧坚持“一毛钱”的诚信,丝毫未因富裕而“昏头”。有人问她为何这样做,她只是说:“我觉得舒坦。”是啊,做人必须得诚信这样才受人喜欢,才能舒心,回想自己以前做过不诚信的事真不好得向他们认错。这个故事让我感悟到在人生的道路上要待人诚信,这样才受人喜欢才能让别人信任。我们一定要遵守自己的承诺并且去做好它。

人需要感恩:我的生命是父母给予的,他们用无私爱默默的爱着我们,不图回报,只希望我们能快乐。可我们何尝懂得父母的心?看到书中一个家庭贫穷的女孩知到妈妈为了她付出了很多,努力学习考上重点大学回报父母。回想自己只会向父母要特别对不起父母。我感悟到我们要牢记父母的好,体会父母的辛苦,在生活中多逗他们开心。不忘父母的养育之恩,长大好好对父母。

书中让我感悟到许许多多的道理,我愿成一条小鱼在知识的海洋遨游,感悟其中的道理……我爱书,我感谢书,让我从中感悟到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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