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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作文【精选20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记忆,对于积累知识是重要的,但是不能依赖记忆。列宁具有惊人的记忆力,他却勤动笔,写下了大量的读书笔记。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了书的作文,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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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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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暑假到现在,我一直被授予“洛克王国”的称号。被《冒险笔记》里的故事吸引,不仅读过这本,还看过电影《洛克王国》,玩过游戏。

洛克的三重奏由才华横溢的小洛奇、桀骜不驯的丽霞公主和善良但有点胆小的小厨神费尔特组成。经过无数次的摩擦,三个习惯不同的人结成了联盟。他们一起加入了MPI协会,破获了神秘案件,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一次又一次的粉碎了黑暗巫师左恩和他手下的阴谋,守护着美丽幸福的洛克王国。

洛奇,他们都机智好学。聪明勇敢的小洛克。他们在探险中遇到的问题和我们学到的知识差不多,我不自觉的觉得我是在和他们一起探索,一起战斗。原来知识是开启一切难题的钥匙。知识就像大海。我们是知识海洋中的一只小船,可以在大海中自由遨游。只有努力学习,我们才能像洛基一样前进,直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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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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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发展的桥梁;书,也是人类智慧的“长生果”。书能把我们带到古老的地方,还能把我们带到遥远的未来,书,能把我们带到浩瀚神秘的宇宙,还能带到无边无际的海洋。

我从一年级就开始看书了,那时候我一直不会拼音,字也认得不多,可还是硬着头皮把书读了下来。

转眼间,就到了五年级。又一次老师带我问去图书室里看书,不一会儿下课了,我刚刚看了《爱心妈妈》这本书,但我还想看一会,脑海里一直想着书里的情节,那是因为第一篇文章太吸引我了。回到家,我就每天喊着让妈妈给我买这本书。

书终于到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坐在床上看得津津有味,一连看了八个小时。到了睡觉的时间,可我却睡不着,我小心翼翼的走到书桌上,拿起书继续看着。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看得非常入迷。有时热泪盈眶,有时捂着嘴哈哈大笑。因为担心被妈妈发现我还在看书,只能开起台灯,偷偷的看书。不知不觉中我在书桌上睡着了,当我醒过来时,已经半夜,我悄悄地关了台灯,轻轻地爬上床,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我又早早地起床,拿起那本书,大声地朗读,我已经离不开这本书《爱心妈妈》的书了。

书就像我的好朋友,如我的亲人,似个同伴,更是一位老师,是它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是它让我的心胸开阔宽广,是它让我的灵魂高尚纯洁。我永远热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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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和书的故事作文范文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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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被称为“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我和书的故事又是什么呢?

我看书的范围很小,只爱看童话故事。有一个周末,我在友谊书城发现了一本名叫《窗边的小豆豆》的故事书,它的作者是日本著名的作家黑柳彻子。我觉的它很好看,可却不够钱。只好每个周末都来看。一天又一天,我终于看完了。书中讲了一个很感人的真实故事:小豆豆因淘气被学校退学后,来到了“巴豆园”,这是一所用废弃电车组成的学校,教室连一张桌椅都没有。小林校长却常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个好孩子呀!”在小林校长的教导和指引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成为了好还子。

因此,我爱上了故事书,也爱上了故事中的人物,因为它们能让我得到非同凡响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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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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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的是《汤小团》,最喜欢的主人公就是这本书里的汤小团。他有个好朋友叫唐菲菲。我最讨厌的人物是孟虎,他是一个又贪吃又笨的人。我最喜欢汤小团了,他又聪明又搞笑。

有一次,他们三个人分别进入了三个洞穴。有一个怪物跟着他们,这只怪物什么都会变。这只怪物来到了汤小团的洞穴里,他变成了孟虎。假孟虎说:“汤小团,快走。”汤小团觉得这个孟虎不对劲,他就用手砸晕了假孟虎,假孟虎马上变成了怪物。唐菲菲碰到了怪物变成了汤小团,假汤小团说:“我们回去吧!”这时,唐菲菲觉得汤小团不是原来的他了,因为汤小团是很想拿到天子剑。所以她就用龙洲宝剑杀了假的汤小团,假汤小团马上变回怪物。

最后,他们三个人回到了老师的身边。唐菲菲和汤小团讲述了自己在洞穴里看到的东西。老师说:“怪物是书魔制造的幻觉。”这时,孩子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我最喜欢看的书类是科幻书,这套书让人又惊奇又刺激。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看过最好看的科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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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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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没有精彩的动作描写;这本书,没有过于精雕细琢的语言;这本书,也没有阐述一个过于深奥的道理。但这本书,就是与其他书不一样。这,是一篇童话,一篇充满哲理的童话,一篇让人读起来回味无穷,让人为之落泪的童话。他就是《小王子》。

一幅蟒蛇吃掉大象的画,大人却认为这是一顶帽子;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大人却认为荒谬无比。大人都是由小孩成长起来的,但他们却不懂得儿童们的心。

一颗叫B—612的小行星上,生活着一位小王子。有着金黄色的头发,有着忧郁而明净纯洁的眼神,脸上总带着一抹天真无邪的微笑,这就是小王子的形象。但因为一次误会,小王子离开了自己的星球,踏上了7星之旅。徒有虚名的国王,只愿听赞叹声的虚荣者,为了忘记喝酒而喝酒的酒鬼,自欺欺人的商人,行为荒谬却又无私奉献的点灯人,不了解自己星球的地理学家,是小王子拜访前六个星球所遇到的人。小王子不理解这些人,因为他们的思想都太怪异了。

遇到了狐狸以后,小王子才明白那株爱虚荣的玫瑰花的心,才明白了“驯养”的道理:他必须对玫瑰承担起责任。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开心的死去了。他舍弃了躯体,灵魂回到了B—612行星上,与他的玫瑰花永远生活在了一起。

出自于大人之手,却拥有孩子的童心,这就是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童话的特点。他用孩子的视角,以孩子的口吻,谱写了一部关于爱的纯洁淡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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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关我与书初三作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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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开了一本名为《福尔摩斯侦探集》的,像往常一样,孜孜不倦的读了起来。

看到一半,一阵微风吹来,我变得无比轻松,闭上眼,就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我与书那些形形色色的故事——

早在几年前,我就发现了,我不像同龄人那样喜欢帅气的玩具,或是有趣的遥控车,书,便是我的最爱。

小时候,我看的书大多是连环画、漫画书。那时候,伯伯与我一样,也爱看书,可看的都是些小说、散文。伯伯希望我有一个爱看书的好习惯,但他却担心我会迷上漫画书,他心里知道,这些看似有趣的书是不能提高我的知识的,他决心让我“脱胎换骨”。

一个午后,他来到我的身边,抢过我手中的连环画,又把一本类似小说的书塞到我怀里。书名我已不记得了,但我还清楚记得他恭恭敬敬的给我说了一句:“侄子,看这本书可是非常好看的,你拿去研究研究?”,平时“顽皮”的伯伯对我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这使我不难猜到他又想让我看那种我认为毫无意思,枯燥乏味的小说了。我开门见山,说:“我不想看!”不过,这是难不倒伯伯,他“奸笑”着说:“我现在马上下楼去给你买好吃的,但前提是:你要看了这本书。”没办法,在美食诱惑下,我只好无趣的看了起来。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伯伯他根本没下楼,而是在门口看着我,我心里都知道,看见我今天的态度,伯伯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过了几天,他发现了我爱看电视剧——《西游记》,这使他的脑袋里,又有办法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伯伯又给我了一本关于西游记的书,用“武力”“要挟”我必须看,面对“强敌”,我又“败下阵来”。

可这次的情况却不一样,我刚看完第一段便想:“这西游记,用书看也蛮有趣的嘛!”我不再理伯伯了,认真地看了起来,终于被伯伯的聪明才智“征服”了,但与其说是被伯伯征服了,还不如说是被书的“魅力”“征服”了。

书可谓是一切知识的源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爱看书,可能是因为他能给我太多心灵上的慰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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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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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家玩舅舅的苹果升压药,妈妈对我说:“有比这个更好的升压药。我相信你会喜欢它,它会给你带来无限的快乐。你想看看吗?”我兴高采烈地说:“太好了,妈妈,我想马上看。”“好的,我马上给你拿来。”母亲边说边向房间走去。

不到一分钟后,妈妈拿来一个粉色的塑料盒,我迫不及待的打开。哇!里面有12个粉红色的图形动作,排列整齐,就像我们同学站成一排一样。还有像钳子一样的主机。我妈让我把图形运动放在主机里,把一张彩纸放进主机里,用力按,就像变魔术一样,于是一个漂亮的图形诞生了。

我找到了一些彩色的纸。我首先选择了房子和汽车设计。图形压好后,我先把红房子贴在一张白纸上,然后把绿色的汽车轮子剪下来,贴在红房子上面。最后,我用铅笔在红色的房子上画了一些小点。你猜怎么着?悄悄告诉你,这是一个又甜又好吃的西瓜。然后我选择了蝴蝶结和螺旋图案,做了一个非常精致的手袋。我还制作了花瓶、香蕉和章鱼,有许多不同的图案。我也用脑子自己做设计。我画了一棵大树,在树干上做了一只可爱的考拉,它正懒洋洋地躺在树上晒太阳。我还画了一条弯曲的河,两只橙色的小鸭子和一条蓝色的鱼快乐地游着。

这真是一套很棒的玩具。我想好好利用它,做出最漂亮的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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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同桌是“书虫”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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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怡贝

如果要提到“虫”,那就不得不提到我的同桌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每当同学们在课间玩耍的时候,总会有一个身影出现在图书角,那个身影,当然就是我的同桌西西啦!

其实啊,我们之间还发生过一件小趣事呢!有一次,我找到了一本有趣的书,想到我的同桌这么爱看书,心想这本书她也一定会喜欢的吧!于是,我捧着书满怀期待地想像着她高兴的样子,朝她走了过去。当我走到她身旁的时候,我发现她正在专心致志地看《伊索寓言》呢!我不忍打扰她,就安静地坐在座位上看着她入迷的样子,她的表情随书里的故事情节不断发生着变化,时而微笑,时而皱眉,不知不觉时间就过了好久。我想起正事,就叫了她的名字,她似乎没有听见,我只好拍了拍她的肩膀,她依然纹丝不动。我又好气又好笑,心想:还真是个“书虫”啊!这时,我心生一计,使出了“杀手锏”,故意对着她大声说:“这本书真好看!”她听到“书”字,果然眼睛发亮,猛地回头,连忙问:“书,什么书?”我拿起手中的书朝她晃了晃,我们俩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笑了。

你们说,我的同桌是不是个不折不扣的“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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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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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谭杰豪

星期六的中午,妈妈做了一桌香喷喷的饭菜。妈妈发现儿子不见了,于是妈妈叫爸爸去儿子房间看一看,当爸爸推开房门的时候却看见儿子趴在地上,用手撑着脑袋津津有味地在看。爸爸叫了一声,儿子,吃饭了。儿子听话走出房间。

爸爸心想是什么书能让儿子看的这么认真呢?于是,爸爸弯下腰看了看这本书的内容,也入迷了。妈妈和儿子坐在餐桌前吃饭,发现爸爸又不见了,儿子去房间看了看,发现爸爸也在看自己的那本书。最后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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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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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们都读过很多,回想起来,我最喜欢、最希望推荐给大家的是《简。爱》。

《简·爱》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书中塑造出了一个出生低微,命运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自由、主张平等、永不低头的女孩形象。其中,我最深刻的是简爱对罗切斯特先生说的那段话——“我现在不是通过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通过凡人的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而是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在对话,就如同我们离开了尘世间,穿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我们彼此平等——就如同我们的本质一样。”“我不是只鸟,也没被关在笼中。我是自由的,我有自己的独立意志,我决心离开。”从中可以读出简。爱不甘忍受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品质。

读完《简·爱》,都会发现,自己其实太过渺小。简,是一个敢于对一切说不的人,更是一个有主见的人,她虽然没有倾世的容貌,却拥有着一颗岁月之封尘都无没淹没的不向命运低头的心。

读完《简·爱》你也一定会感慨万千,同学们,我们脚下的路不会一路平坦,人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克服困难和挫折,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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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的爷爷书虫作文500字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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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形形色色的人,俗话说得好:“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在这些人当中,一定有你最崇拜的那个人,我也不例外,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的爷爷

我的爷爷是个有趣儿的瘦小老头儿,一双眼睛总是笑眯眯的,经常捧着一本厚厚的,戴着一副老花镜,坐在摇椅上看得不亦乐乎。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节目,做了一半的作业被晾在一旁。爷爷见状气愤地指着我的鼻子叫道:“哎呀呀!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糟糕,爷爷生气了!因为他每次生气都会说:“哎呀呀!”我赶忙拿出作业,匆匆忙忙写了起来。这时,我的眼珠咕噜一转,爷爷最喜欢听笑话了,“咳咳,”我清了清嗓子,给爷爷讲了个笑话。爷爷听了笑话,怒气都消了,捧腹大笑起来,还连连叫道:“我心甚悦,我心甚悦呀!”

这时,爷爷缓缓走到门外,见门外的一棵柳树长的格外茂盛,情不自禁地赞叹道:“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说完,他又像往常一样拿起一本《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边看还不忘一边向我嘱咐:“孙女哟,你要好好读书,将来考大学!”

爷爷常说:“活到老,学到老。”他一把年纪了,还坚持每天读书,我真崇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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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书是我的伴侣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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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独自坐车去旅行,如果你只能带一样东西供自己娱乐,你会选择哪一样?一部手机,一盒扑克牌,一个照相机,一本绘本,还是一张折纸……

似乎很难作出选择。

如果你问到我,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会选择一部电子”。

一部电子书!似乎会有人感到很惊讶。

对此,我认为:是的,对我来说,电子书就是我最好的伴侣。电子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你每见一次,你就从它身上学到知识。它也像是你最喜爱的地方,你随时都能去。而且,电子书可以看许多不同的书,会比你一次带十几本书好很多。

每当我看电子书,似乎就像潜入知识的海洋。在这个知识的海洋里,我总能发现许多“宝藏”。“宝藏”有很多种,有名人写的名句,有经典诗句,有各种修辞手法、说明方法,还有各种各样的词语。这似乎算不上什么宝藏,但在我眼里,它们比首饰珠宝、金币珍珠都要珍贵得多。

一部电子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喜爱又想去就能去的地方。所以,对我来说,电子书是我最好的一位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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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书里有个我初二作文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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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古往今来,多少文化名人对书籍有着高度的评价。“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更是说明了书的重要性。

我常常觉得,品读一本书时,并不仅仅是对语言的一种欣赏,而是透过书本,看到作者的内心世界。也可以说,一本书中,凝结了作者的心血,而书中发生的事,也可以是我的事。

在读《鲁宾逊漂流记》时,我仿佛进入书中,和鲁宾逊一起出海,一起流浪到孤岛上。刚开始,我体会到了鲁宾逊的失望,但是他并没有放弃求生的信念,顽强地依靠自己,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我学到了一种顽强拼搏,不放弃的勇敢者精神。

在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汤姆叔叔一起努力奋斗,在数次被转让后,我也体会到了世态的炎凉,但汤姆叔叔却一直在为别人着想,直到死为止。我学了一种无时无刻为别人着想,不顾自身安危的顽强者精神。

在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仿佛进入了书中,和海伦一起,体会开始时她那种无助、痛恨的心,体会她学习知识时欣喜、欢快的心情,体会她对光明的渴望,及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我学到了一种与命运顽强斗争,不轻言放弃的乐观者精神。

书中有个“我”,那个“我”融入书中,与故事一起发展,与主角一同思考,与书中的人物一起喜怒哀乐。书中有这么奇妙的世界,我终于明白了古人为何如此赞书籍,书籍有它自身的故事,吸引着一个个人去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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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书写我的人生路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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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对人生都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说人生如梦,梦中一场悲欢;有的人说人生如戏,戏里戏外演绎;有的人说人生苦短,今朝有酒今朝醉;我说人生是一世只一幅的画卷,值得我们苦心描绘,细心收藏。

文天祥精忠报国,誓死不屈,他的人生是一幅满含悲壮的山河画卷;范仲淹一心为国,诚心忧民,他的人生是一幅悲天悯人的民生画卷;毛泽东亲率红军,抵抗日寇,他的人生是一幅令人敬佩的传奇画卷。他们都以己之能解国之忧,用心描绘出了一幅幅感人至深的画卷。于是,他们的人生不仅被自己收藏,而且被千万人景仰,他们的人生画卷也被千万人细细品味。

反观那些不用心收藏人生的人,他们有的像严嵩做了贪官,活着时画卷上涂着一层厚厚的金粉,死后金粉下的龌龊露出,遭千万人唾弃;有的像汪精卫做了汉奸,虽之前有再多辉煌,也被“汉奸”二字一笔抹掉,又将画卷涂黑,他们的人生画卷也就只能被人鄙弃。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人生画卷如此不同呢?文天祥们的人生画卷,是正义的墨笔苍劲的横,是勇气的朱笔有力的竖,是大爱的情怀铸成的铁画银钩,是胸中的韬略绘出的山河大地。

而汪精卫们的人生画卷,却是开始的立意不稳造成的虚假辉煌,中间的腹无韬略、目无远见导致的凌乱笔迹及至后来的最终倒戈、愧于家园涂成的一片墨黑。他们有这么大的差异的根本原因,就是少年时立志、学习、修养的不同。

当今时代,中国在飞速发展,在不断建设,需要更多的人才。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年,要从现在开始就树立起远大的志向,建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勤奋学习,努力充实自己、修养自己,不仅要为祖国奉献力量,而且要为自己绘出一份满意的人生画卷,细心收藏。

人的一生都是在描绘着这幅人生画卷,我们努力的成果都会在当中凸显。努力让自己的人生值得收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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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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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多岁高龄的贺知章辞去官职,决定返回阔别已久的家乡。他走进翠绿欲滴的竹林,快马加鞭的赶回故乡。

他刚一走进村子,就被一群天真浪漫的儿童给团团围住,像十万个为什么似的被追问:“你从哪里来啊?你的家乡是哪里啊?你叫什么啊……”贺知章,捋着胡须,摸着其中一个孩子的头说:“我姓贺,叫贺知章。”孩子们说:“我们为什么不认识你呀?”贺知章捋着胡子说:“你们当然没见过,不过我可认识你们的爷爷,仔细想一下有没有一个姓贺的老爷爷。”孩子们用手挠着头发喃喃自语到:“姓贺的爷爷。”“哦----你是贺知章爷爷吧!”其中的一个小孩说道。贺知章点点头,小孩们撒了欢似的向村里一边跑一边喊:“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爷爷回来了——”贺知章把老朋友招在一起,谈笑风声,心中无限感慨便写下了这首千古名篇: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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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书的味道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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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作者通过他的笔使我感受到酸甜苦辣,令我为书中活生生的人物痴迷。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而又脸色惨白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虽没有进学,但也是天天“之乎者也”。喜欢喝酒,不欠酒钱,却从不靠踏实工作来挣钱。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只是看了看豆,慢慢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孩子吃了一颗还想要,便眼巴巴地看着盘中豆,他却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最后,这位酸腐文人却是因为偷东西的毛病,最后“大约的确是死了”。孔乙己让我品到了酸,是旧社会文人酸腐的酸,是像泡菜腐肉般的酸。

隐约在一轮明月下,带着银项圈的矫健的少年站在瓜田里,那是闰土。他屏着呼吸,小心翼翼的抬起叉子,对着偷吃瓜的猹狠狠刺去。他是迅哥家的长工的儿子,下了雪后,他与迅哥扫开雪,支起一个竹筐,撒一些秕谷,躲到墙后“请鸟入瓮”,两个人小脸都被冻得红扑扑,鼻涕也流了下来,但是抓到了鸟,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他们一起去沙滩上捡五颜六色的贝壳,去看跳跳鱼。少年闰土和迅哥一起度过了快乐而又甜滋滋的童年。闰土让我尝到了甜,是儿时欢乐玩耍的甜,是像蜜糖一样的甜。

好像又是鲁镇鲁家中,那个终日干活的可怜的妇人祥林嫂。她早早成了寡妇。她模样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常常顺着眼,是一个安分耐劳的人,却因丈夫染风寒死了,儿子被狼叼走了,背上了个“克夫”的名。用辛苦挣来的钱给土地庙门槛捐门槛,试图要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也是枉然。某年冬天,当家家忙着祝福时,皑皑白雪中走来破衣烂裳的祥林嫂,她真瘦啊!原本壮大的手脚变成了竹枝似的,身子单薄的就像一张纸。孤苦无依的她,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轻倒在了雪地里,无声无息的带着茫然死去了。祥林嫂让我看到了苦,是妇女被封建社会死死压迫的苦,是像苦茶青橄榄一样的苦,

似乎是未庄赵家,那个赵太爷,衣着打扮整整齐齐,脸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皱纹,没有老人应有的慈祥,而是一味的阴险狡诈。他先是欺负自认赵家亲戚的阿Q,不让阿Q姓赵,后来又担心被高喊“造反了”的阿Q造了反,便使出浑身解数讨好阿Q。在未庄中他表面上是“精神领袖”,其实是拥有钱财却压迫别人的封建阶级,城府极深,毒辣之极。赵太爷让我感到了辣,是封建阶级阴险狡诈的毒辣,是像老姜一样的辣。

每每翻看这些鲁迅先生写的文学作品,细细品味他犀利的笔锋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总是那样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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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与朱元思书写成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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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徐微风渐渐停住了向前的步伐。空中的雾气也慢慢的散去。高大巍峨的山脉悄无声喜的揭开它神秘的面纱。广袤无垠的天空如同海洋一般,碧绿澄澈。空中飘动的白云,洋洋洒洒的点缀着空中的蓝缎绸而山与天空是一样的颜色都是苍翠欲滴的浓绿,还没来得及散尽的雾气如同淡雅的丝绸一缕一缕缠在腰间。

我独自一人坐在小船上,随着湍急的流水,任意飘荡,居无定所,只是沉醉于山水之间,无法自拔。从富阳到桐庐100多里航程,一路上神奇秀美的山峰与奇异的水都是天下最绝妙的。

湖水都是青白色的清晰地映出蓝的天,白的云,绿树红花。游动在细石之间的小鱼也扭动起自己的身子随着急流舞蹈。一层层水花随着急流,拍打着两岸与船身,伴着跳跃的阳光,也伴着我的心。风早已平静,但水流却比箭飞的还快,翻滚的巨浪就如同飞奔的马。

富春江两岸的高山奇峰突兀高,高入云端,雄伟古朴,高大巍峨,山上各种树木高大挺拔,绿树成荫,又有花儿映衬把山峰打扮的分外妖娆。山峦凭借着高峻的地势奋力向上长,就像在比赛似的,都争先恐后的向更高的更远的地方伸展,直插云天,形成了无数高大的山峰。

清澈见底的泉水,淙淙地流淌着,在明丽的阳光下,就如同一条银龙在翻滚,越过巨石发出清脆的声音。美丽的小鸟飞上枝头,围成一圈,叽叽喳喳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就如同一首小曲,朗朗上口,和谐动听。船边的树丛里几只蝉长久不觉的叫着,高山上的猿也叫个不停。

这样美丽的景色,恐怕那些追求功名利禄的人看到了就会平息自己的虚荣心;治理政务的人看到了就会流连忘返吧!横斜的树枝遮挡着天空,在白天也犹如在晚上,稀疏的枝条相互掩映,有的时候才能见到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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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与书的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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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们很需要的东西,记得五年级第一单元中的窃读记,一句话深刻地印在我的心中: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对于我来说,书就如同生命,而读懂书的真正意义,并不是为了娱乐,是用心体会,理解它。

记得,在儿时,我还在读大班,十分想上一年级。我想:只要上了一年级,我认识了许多字,就可以读那些深刻的书了!可是并不是,当我刚刚读完一年级时,我手捧着《四大名著》,好似囫囵吞枣,大有求之不足的滋味。从那一刻我便知道,读懂书,必要日积月累才行。

有一年,一次童书阅读课,当老师发下书本时,我发到了一种最不喜欢的书目,而我不得不看,我如同啃着一张死皮,硬着头读下去。而我读了一半,我发现我已经不知不觉怀着好奇心,突然,我觉得每一本书都如同有着魔力般的神奇。

书,不像那些吃的,让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但是,只要你从小爱上了知识广阔的书,书自然也会爱上你。因此,我爱上了书,不,而是深深地爱上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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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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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看,我从小就开始看书了,我都不记得是哪一年开始读的了,但我记得从一开始读书,我和书就分不开了。

记得那时我上四年级,我家的书藏得不多,所以我就向我的同学借书,我那时就向郝洋借了本《狼王梦》,刚刚拿到手,我就不想放开,我都已经读完了,可我就不想还给郝洋,我就再看一遍。上课了,我便把书放起来,可还没上几分钟课,我就又想看了,怎么办呢?突然,我想起了个好点子!把书放在电脑那层,露出个缝看不就行了?可那样,可能被老师发现,怎么办呢?对了,用书遮住不就行了?我说就干,果然,这个方法特别好,我看了好几节课都没有被发现。这种滋味跟《窃读记》中的主人公所叙说的那种滋味一样。但我忘了一个因素,要不然我不会这样看的,那个因素就是—我的同学,在上那节数学课时,我的同学苗家兴举报了我,哎,没办法,我只好把我的狼王梦给了老师。

但说真的,狼王梦这本书,我特别喜爱,它写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狼的,写了一只母狼,紫岚,她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公的,一个母的,她想把她那几个公狼仔们都培养成狼王,但他们一个个都死了,首先大儿子,那时,紫岚刚刚分娩,要回家,有条小河挡住了道路,到家后,那只小狼死了,然后,给那些小狼起了名,黑仔、蓝魅儿、双儿、媚媚,紫岚决定要将黑仔培育成狼王,但他却被大雕吃了,后来他们都长大了,蓝魅儿在一次外出时,被人们的捕兽夹,给夹断了腰,双儿在与狼王的斗争中眼看就要成为狼王了,可他突然变的懦弱,被狼群吃掉了,只有媚媚活着,紫岚想要媚媚和一匹勇敢的狼生一窝小狼,但媚媚喜欢向了最懦弱的狼—吊吊,紫岚就把吊吊咬死了,媚媚得了相思症,后来媚媚和最勇敢的狼相爱了,但他们却把紫岚赶出去了,在媚媚分娩的时候,那只吃了黑仔的大雕来了,估计他想吃掉媚媚产的仔吧,紫岚为了媚媚和他的狼崽去和大雕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很有趣,也写出了紫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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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一本好书600字话题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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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

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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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好书推荐600字话题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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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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