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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作文(20篇)

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记忆,对于积累知识是重要的,但是不能依赖记忆。列宁具有惊人的记忆力,他却勤动笔,写下了大量的读书笔记。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了书的作文,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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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书虫三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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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籍上,就像街的人扑在面包上”,我便是如此。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最美的夏天》这本书。一回到家,我便开始疯狂的看了起来,我的心情随着里面的人物起伏不定,里面的人物快乐我也快乐,里面的人物伤心我也伤心,当妈妈走上来叫我吃饭时,我问妈妈为什么不在下面叫我,而要上来叫我?妈妈回答说:“我都在下面叫了你好几遍了,结果你回都不回我一声,我才上来的。”“哦,原来如此啊。”我说完边走边翻开书继续看,谁知,在走楼梯的时候我一脚踩了个空,直接“飞”了下去,但是有了这次的教训之后,我还是不知悔改。在吃饭的时候,我吃鱼刺卡在喉咙里了,喝汤呛到了……于是,妈妈实在忍不住把我手里的书拿了过去说道:“你这个‘小书虫’,你给我好好吃饭,再不好好吃饭的话,我就把这本书撕破。”听了这话我便不再看书好好吃饭了,吃完了一大堆的饭菜,我就趁着妈妈洗碗的时候悄悄地把书拿走,继续疯狂地看了起来。

这就是我,一只“小书虫”这就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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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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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不爱看那些课外,有时候连课文都懒得去读、背,都是被老师强迫的,这不,老师现在又让我们去看那本名叫《昆虫记》的书。可是,我的自觉读课外书的习惯也是从这本书开始养成的。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他生于法国的一个农民家庭。《昆虫记》第一章是“蝉出地洞”。我读着读着就被吸引了。蝉的出口大部分在树根处,它慢慢地爬出洞口,再爬上树的高处,我怀着疑问继续读了下去,心想:它为什么在高处破壳而出?后来发现如果它在破壳时被打扰,会直接死去,所以在高处脱壳是怕人打扰。我看见如文中所说,好几个蝉好不容易爬上了树顶,却因为破壳的时候放弃了,自己死在了自己壳中,只有半块身体露在了外面。有的还差一点就出壳成功了,但在最后关头放弃而死去,不放弃的蝉此时在天空中自由飞翔。

我读到这里时,突然明白了老师的用意,原来老师让我们看这本书是想告诉我们在背书的时候,不要背到一半就放弃。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能半途而废。

还记得我曾经学游泳的时候,因为我之前去海边游泳时,不小心跑到了深处喝到了好几口海水,还呛到了鼻子里。要不是老爸把我带到了浅水里,我都不知道要呛成什么样,我吓得再也不敢去游泳了,我现在都不敢去游泳。但读了这篇文章,我又鼓起了勇气,决定重新学习游泳。

后面还有好几篇关于昆虫的文章,其实每一篇文章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将会受益无穷。你们也快去看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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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回乡偶书的作文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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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知章是一位有名的大诗人,他的诗家喻户晓。从小他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里,他三十七岁的时候考 中了 进士,便离开故乡,来到京城寻找自己的新生活。

就这样过了几十年过去了,贺知章,越来越想念自己的家乡了。

有一天贺知章正坐在井边休息,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家乡口音虽然没有改变,但是,两鬓已经花白了,贺知 章看到了井中的自己,已经老了于是就辞官回村了,一路上他日夜兼程,就是盼望早点回到故乡,一天又一天 过去了,他终于来到了故乡,他在家乡的小路上溜达,边看看家乡有没有变化,家乡的美景依旧。远处一排排 高山高耸入云,山下的青草碧绿碧绿的,有一条清澈的小河,一排排房屋干干净净,整整洁洁。

这时他看见几个孩子正在村口玩游戏,贺知章走过去,小孩看见了一个陌生人很奇怪,就笑着问:"您是 从哪来的呀?"贺知章有点伤感,心想:看来我真老了,连自己家乡的人都不认识我了。贺知章回到家写了一 首诗"回乡

唐 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贺知章这首诗一直流传着,直到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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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书里有个我初三作文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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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心爱的,它里面是情节正是我想要的,那个故事写得很生动、很逼真。我从小就想过这样的生活。

它这本书有两个主人翁,一个叫孔东东,一个叫孔西西,孔西西是班长,他们不是兄妹,只是同学关系。他们无意中调制出一种可以使人变成一个豌豆大小的小人儿,也可变成一个成年人的药,这种药就叫做酵母汤。

他们也找到了这种药的解药——就是臭豆腐,他们变小后,只要吃一块臭豆腐就可以变回原来的大小。我小时候就想有这种神奇的东西,因为每当我被父母责骂时,我可以喝下酵母汤,变小后就偷偷溜走,也可以变成一个成年人,穿一些漂亮的衣服,去一下自己想去的地方,不用受父母的拘束。

它这本书的情节居然和我小时候想的一样,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是他们很大胆,他们进入贼窝帮助警方调查帮助警方破案。

孔东东变成成年人后,帮助一位妇女冒充她五岁女儿的爸爸。他带着他的“女儿”去麦当劳,他为了扮演一个成年人,他点了他最讨厌的饮料——咖啡。

孔西西变成一个少女,去商城买连衣裙、高跟鞋、项链、耳环,把她没穿过的、没用过的,一次性买了下来,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士。

“酵母汤密码”这本书虽然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但是我一点也不腻,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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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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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是美国作家怀特的童话《夏洛的网》。

先介绍一下这本的作者怀特,怀特在美国有多重要呢?1985年,86岁的怀特逝世,《纽约时报》发表讣告,其中有这样的句子,称“如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怀特的风范与世长存”,而且,美国知名文化类刊物《纽约客》对怀特做出了一个最为世人认可的评价,说他是全世界最适合做朋友的作家。

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新奇,是一只蜘蛛和一只猪之间发生的故事。具体地说,就是一只蜘蛛织出的字救了一只猪的故事。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绕口令呢?那你恐怕就会很好奇了吧,什么样的蜘蛛不但能织网还能织字?织了字为什么又能救了猪?蜘蛛和猪,到底是什么关系?

故事里面的这只小猪威尔伯,在和蜘蛛夏洛交朋友以前,他一直是长期自卑的,因为他生下来是一只落脚猪。什么叫落脚猪呢?猪妈妈生下一窝小猪,最后出生那只一般体型比较弱小,吃奶的时候抢不到前面去,总是抢不过比他强壮的哥哥姐姐,最后的命运一般就是被淘汰掉了。威尔伯就是这样一只可怜的落脚猪,所以他一直有心理阴影,很自卑,多亏后来幸运地碰到了夏洛这样一个好朋友,有了她的帮助,这才逐渐自信起来的,成为一只谦卑的明星猪。小猪经历了一个这样从自卑到谦卑的成长过程。

读完这本书我对“谦卑”一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谦卑不是自卑,自卑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谦卑呢,前提是自信,就算取得了某种成功也永远不骄傲,永远接地气,不摆架子,不高高在上。把这本书分享给大家,希望我们都能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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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推荐一本书主题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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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看的小女孩,我看过的书成堆数。可是,在我看的这部分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是一部日记体儿童小说,原名《心》。这本书是特地写给9岁到14岁的儿童。书中以小学生的口吻,记述了发生在小学四年级学生中100个动人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主如果学生、老师、与学生的家长。它在1886年发表,哄动了全世界,书中我最赏析的人物是卡罗纳由于他不但助人为乐还团结友爱。卡罗纳有一次遇见同学克罗西被其他人辱骂,克罗西将墨水扔向辱骂我们的那位同学,结果不小心砸中了刚进门的老师,卡罗纳竟为了维护同学克罗西说是自己扔的,并劝说向克罗西扔墨水的人,如此的举动得到大伙的鼓励和赞赏,还有老师的喜欢。

我十分赏析卡罗纳乐于助人的精神,赞赏他可以宽恕其他人的高尚品德,我想假如每人都像卡罗纳一样拥有高尚的品质那就好了,那时人间就会像天堂一样美好。读《爱的教育》,让我知道了:人间处处有真情;要记住:爱可以传递爱,爱可以感染性爱可以相连世界。

我喜欢《爱的教育》这本书,期望大伙也看看这本书,你肯定会喜欢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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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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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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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与书为伴初三作文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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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像一局落子无悔的棋,像一场锣鼓喧天的戏,像一片波涛汹涌的海……虽然我只是生活中一个平凡的过客,但也有一份属于我自己的精彩。

挟一双翅膀,翱翔于知识的天空;乘一叶扁舟,弄潮于知识的浪巅;捧一本好,漫步于知识的海洋。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捧一本好书,浓郁的书香撩动我的心弦。

读书,似与童趣的孩子嬉戏,在一举一动中享受天真;读书,似与老者促膝谈心,在一词一句中领悟真理;读书,似与亲人呢喃细语,在字里行间体会柔情;读书,似与朋友推心置腹,在畅怀开言中铭记情谊。

读书似在品味人生。读《骆驼祥子》体会人间冷暖;品《红楼梦》洞悉人间人情世故;赏《三国演义》赞扬人世义薄云天……“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文天祥的胸襟;“人们不认识世界,反说它欺骗了我们”是托尔斯泰的深知;“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的志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原来书中一切都有!人间的光明,黑暗,冷暖,温情,哲理,真善美,假恶丑。

读书,似与名人畅所欲言。失落时,与李白畅饮一番,在醉生梦死中一切烦恼烟消云散,喜悦时,与杜甫促膝谈心,在忧国忧民中找回人性的本真;愤怒时,与霍金谈论科学,在平淡中淡漠怒火;嫉妒时,与李清照推心置腹,在华美词句中荡涤内心。

从书中走来,缕缕的书香拂去了我身上的铜臭,从书中走来,思想的长河荡涤了我年少的无知;从书中走来,精神的大树为我挡下了不良因素的侵蚀。生命因阅读而有力,生活因读书而精彩!

啊!读书,美哉,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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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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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自己的大脑日益充盈。我喜欢在课间,和同学为某道数学题争的面耳赤红。对了,成功的喜悦让我笑,错了我仍然会笑,因为失败让我学到了将车停靠在路边;打开车门;然后安详的倚在方向盘上。这位司机在临终前想到的是别人,想到的是社会,而不是自己。我被他的精神所感动,使我联想到自己平时一些自私的行为而羞耻,更使我能够客观的剖析自己。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桌前,一朵小花,一杯清茶享受书中的乐趣。我抗日英雄牺牲而悲哀;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林黛玉小姐的含泪九泉鸣不平,为芳汀的悲惨遭遇而叹息,更为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关羽而敬佩。甚至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金庸老先生的“武侠秘籍”,罗贯中的红楼梦,都使我流连忘返。

我十分崇敬那些出口成章,妙语连珠,博学多才的能人,他们惟妙惟俏的语言使我心驰神往,自愧不如。不用说,我也知道,正是他们博览群书才会如此。古往今来,哪个成就事业者不是读书万卷?

如果说课堂的读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那么课外的读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世间的读书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

读书为我消除疲劳,陶治性情,使我崇尚真善美,增强我前进的勇气,鞭策我明知扬帆,去实现凌云壮志。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歌颂,都化作了我心底的一声由衷的感叹:“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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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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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我们的精神粮食”、“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就像是一艘船,带领我们驶向智慧之岸,是书让我们得到了知识,是知识让我们有了现在的美好生活,如果一个人没有知识,就等于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我喜欢书,书陪我一直走到现在,可能我一辈子都离不开书。我这一生得到的第一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那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是写在遇到危险时期时,应该怎么做。有一天,小伙伴们来我家玩躲猫猫,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藏身之地,我躲在衣柜的一个小角里,用许多衣服盖住自己,过了好久,一点动静也没有,我感到很纳闷,为什么一点儿声音也没有呢?我刚想打开柜子,发现们怎么也打不开,原来小伙伴们故意把我关在衣柜里,自己逃走了,我真是又急又慌。过了好久,我发现我的有很晕,很想睡觉,突然我猛的想起,爸爸给我买的那本书中说过,要是被困在柜子里,感到头晕的话千万不要睡觉,应该在柜子的空隙里呼吸氧气,如果你睡着了,说不定会窒息而死。我拼命地按照书里说那样,在空隙中呼吸,突然,我听见了一阵开门声,我知道爸爸回来了,于是我用力地拍打柜子,拼命地呼喊:“爸爸、爸爸,”爸爸听见后飞快把我从柜子中解救出来。

幸好,当时我读了那本书,否则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吸取更多的知识,好让我在人生的道路上更顺利地前行,我以后再也不玩危险地游戏和事,不再让家人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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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幸福的买书会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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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图义卖会来了!我非常激动,因为已经连续拖了三天了,我终于可以去挑我喜爱的书了。

我对图书义卖会又爱又恨。我爱在一可以买到自己喜爱的书,二自己又可以为山区的孩子们做贡献付出一片爱心了;恨在每次图书会开始前,都要听开幕式的演讲词,而且全程都要站着,这可让我的腿又酸又痛,二恨在我的零花钱又要少很多了。不过对于图书节我还是很开心的。

随着校长宣布“开始”,我便奋力的冲了出去。先在一个班级一个班级里乱看看,听郁老师讲六年级的书最好,我便直奔六年级的书区了,可是到了后我都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六年的书不如说是个一二年的小学生看的呢,我只能扫兴的离开了。唉!六年级的学生可是怎么选书的啊!

忽然,我看到了四年级兴趣课一起上课的同学。他热情的对我书:“来我们班买书吧,价格便宜书还好”,我过去看了一下,又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们卖的书才能算是六年级该卖的书。于是我挑了《教你识别人体骨头》,虽然花了钱,但我很快乐,我买到了自己喜爱的书。

走着走着,我一共买了三本书,我觉得没什么书可买了,便往教室走去了,不过一回头一看,发现李东修居……居然买了十多本书!这可让我吓了一跳,他买这么多书真的可以看完吗?算了,不多想了,我便自顾自回教室了……卖书会结束了,我们班卖完了所有的书,而且还是第一个班级先卖完的,我为此真高兴!也为买到自己喜爱的书开心!

我觉得每一次图书会我都可以买到喜爱的书,而且还可以帮助到山区的孩子们,我很快乐!我希望下次图书会早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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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推荐一本好书高二作文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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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数不胜数的,书就像大海一样广阔无垠。在这个世界上,书是永远也读不完,看不完的,但是我们是可以选择自己所喜爱的、感兴趣的书来看,这样以来,不仅乐趣无穷,而且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性情。而我最感兴趣的书,那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因为这里面内容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接下来就由我来介绍故事的情节吧!

这里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勇敢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并且他还能在恶劣的环境下长达28年的历险生存下来。

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云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家人,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的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遭遇到船底,唯一的只有他一人得以奇迹般地活下来,并只身来到一座荒上。他以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鲁滨逊在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在荒岛上劳作生息,并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种植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地与孤独伴,克服了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般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一个士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算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荒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这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但他念念不忘“领地”,还专程回去“视察”他“领地的居民”,并给岛上带去一些必需品,使荒岛兴旺繁荣起来。

我很喜欢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因为,这本书内容不仅十分曲折、奇特、引人入胜,它还教导我们不要害怕危险,危险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害怕危险的心理,让人学会面对困难,克服困难,所以我要向你推荐这本书——《鲁滨逊漂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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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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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馆、阅览室、课堂教室,成千上万的文人、学者、教师、学生都在孜孜不倦、日以继夜地遨游学海,求知学问,向书山攀登。我们成了这一大群人中的一份子。一个新一代的读书人,充满幻想,志存高远,在这个追求知识,求取学问的大环境中,我们除了学好课本应有的知识外,还需要博览群书,增广见识。那么就必须要有好书作伴。

历经苦难的高尔基曾说过:“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们最大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们心灵的和平,精神的慰籍。有人曾说过:“读书足以怡情,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却永远是新的…在哈佛大学的图书馆里就有这样一则标语“此刻打盹,你将做梦;此刻读书,你将圆梦。”由此不难看出读书求知对于一个人生命的意义了。

我是一个把书视为伙伴的人,我热爱读书,尤其喜欢读好书,因为好书能教给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我们做事要勇敢机智,不畏艰难;知道了我们要有一颗自信顽强的心;明白了我们要讲文明懂礼貌,令我通过读书学习到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给予我无穷的智慧,无尽想象的翅膀,让我陶醉在我的半亩方田,迷醉在书的海洋中,并从中获得极大的快乐。

所以说只要是好书,就会开卷有益;只有博览群书,才能使我们的知识渊博;只有与书作伴,思想才不贫穷、不孤独,身心才能得到舒展。就让我们与书为友吧!做到与好书同行,成功地实现梦想,铸就精彩的人生!我希望和大家一起,以好书为伴,读好书,做好人,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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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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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说:"一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o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Childrens reading is just the wonderful feeling when I like paper grinding fingers, just for the inexplicable throbbing in my heart, just for the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and turtle in the book. />

Now reading is not for the golden house, not for the Yan Ruyu, nor the thousands of clocks, but because I have quietly fell in love with the world of fingers.

Read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s ", Then the leisurely viewing garden is now in front of him, burial flowers with Daiyu, and drunk and lying on Xiangyuns rebellion with the" rich and rich people ", sighing the time of the years, life in life.

BR/>Read Zhu Ziqing, understand the deep fathers love, the ordinary and serious life of civilians, appreciate the moon with him with him, and taste the fragrance of Xiahe in the lotus pond.

Read "Jane o love ", Let me know the self -esteem of women. Women are as equal to men, and they are equally distinguished from humble and low, and those who know how to restrain people are actually human thoughts.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saw Su Shi singing: "Dajiangdong goes to the sea, and the eternal characters". The love is true, just like a glass of red wine, which makes me affectionate; I also see Li Bais "flying down three thousand feet, it is suspected to be the strange thoughts of the Galaxy falling nine days", like dry a bottle of old kiln, which makes me have an endless aftertaste.

In the book, I saw Hong Zhanhui. When he was still a child, he already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weaker little child. The boy became a man.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like a colorful butterfly, dancing; like a wild crane, there is nothing in the blue sky in the autumn day; In the world, I saw the microcosm of the thousands of worlds.

In this fantasy finger world, I saw the epitome of life, tasted all the life, learned to think carefully, learn to learn, learn to learn Rawnate and wisdom.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s keeps my life increased.

I love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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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姐姐是个小书虫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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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长长的黑发,两只如黑葡萄般的大眼睛,一对小小的耳朵,一张樱红小嘴和一双雪白的手,可爱吧?你们猜这是谁?对了!就是我们家的——小姐姐

姐姐的房间里除了床、桌子,一些生活用品以外,最多的就是书!书架有大有小,大的有五六层,小的有三四层。这样的书架,她房间里有五六个,不过这还没满足她,因为她的书有上百本,床头、箱子、盒子、地上……只要能装书,姐姐就把她的书塞进去,塞到连一只蚊子都飞不进去为止!

有一次,我和姐姐在房间里津津有味地看着书,不知不觉过了几个小时,我突然闻到了美味的饭菜香味,原来妈妈开始烧晚饭啦!现在的我,已经不能在认真看书了,魂已经被饭菜的香味给勾走了,满脑子想着美味佳肴了。可反观姐姐呢,她还是老曾入定般一动不动,捧着她的书呢。

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们去吃饭了:“孩子们!吃饭了!再不吃,饭菜要凉喽!”我一听见期待已久的声音,就以飞一样的速度跑了出去,因为我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刚到饭桌旁,我就想起了姐姐,就兴奋地喊:“姐姐!你出来一起吃饭吧!你闻,多香啊!”姐姐却说:“弟弟,你先吃,今天买的这本书太好看了,我看一会儿再出来!”饿得受不了的我,立马坐在餐桌旁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后来,妈妈又叫了姐姐好多次,可姐姐还是同样的话。过了半个小时,这本书终于被姐姐看完了。这时姐姐也出来了,可餐桌上的饭菜早就凉了,剩的也不多了,可姐姐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因为姐姐很爱看书,所以获得过很多“作文大王”的称号,也得过许多征文比赛的大奖,我从来没听过半次的故事,她也能生动流利地讲下来。姐姐参加过许许多多的讲故事比赛,每次都拿第一名。

我姐姐是不是名不虚传的小书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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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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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刘尚雨

有一天晚上,妈妈做好晚饭,让爸爸和儿子吃饭,爸爸来到餐桌前,可儿子却没有来,爸爸问妈妈:“儿子跑哪去了?”妈妈说:“在房间里。”

爸爸蹑手蹑脚地来到儿子房间门前,就听见里面有哈哈大笑的声音,就推开虚掩的门,看见儿子正趴在地上看,看得津津有味。儿子双脚翘得高高的,嘴里好像还在说:“好看,好看!”儿子还不知道爸爸在他后面呢!

爸爸心里想:什么样的书能让不爱看书的儿子看得那么入迷?“儿子快去餐桌吃饭。”儿子站起来,就去餐桌吃饭。

爸爸过来看了看那本书,哦,原来是《父与子》漫画书啊!妈妈和儿子一直等爸爸,都等了十几分钟了,爸爸还不来吃饭,妈妈就对儿子说:“去看看你爸爸在干什么?让他来吃饭。”

儿子就去自己的房间让爸爸来吃饭,他打开门,看到爸爸正趴在地上津津有味地在看那本书,也跟着爸爸看起来了。饭都快凉了,父子俩还没来吃饭,妈妈就气呼呼地走进儿子放进,看见父子俩在看书,都忘了吃饭了。

就让他俩人打扫一个星期的卫生,妈妈肚子饿得咕咕叫,可饭早就凉了。

小朋友们,你们看哪本书会入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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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书是我的好朋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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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物品吧,有人喜欢充满芳香的花草,有人喜欢活蹦乱跳的动物,而我喜欢的是非常普通的——

书,它给我带来快乐,不仅可以让我了解世界的奥妙,也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更可以让我释放心中的喜怒哀乐。童年时,我读的第一本课外书是《安徒生童话》,每次我都依偎在母亲身边,让母亲给我讲故事,讲的过程中,我总笑得乐开了花。慢慢长大后,我开始阅读起了中国名著,从中领略武侠的奇妙异事,每次看的时候,都会被书中人物的技巧所迷住,甚至是忘记了吃饭。直到现在,我由于爱好,一直看书,现在看小说、漫画,常常会被逗得哈哈大笑。就这样,书陪伴我成长,一直与我形影不离。还记得有一次,我在看小说时,突然看到精彩处,在我眼前突然出现一只“魔爪”,嗖的一声,就把书抢走了,顿时,我火冒三丈,一扭头,一看是妈妈,我拿起手,想要夺回书,却让妈妈打了一个耳光,还说:“作业没写完,不准看闲书。”还外加一句:“休想吃‘天鹅肉’。”这时,我只得像老鼠见了猫一样,乖乖去写作业……

我最喜欢的物品是书,我爱它,也赞它,它是我终身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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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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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许多第一次,面对第一次必须去尝试,不能退缩。”《苦儿流浪记》这部小说就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雷米——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慈母的呵护下过着虽然贫穷但宁静的生活。凶恶的养父把他卖给了一位品德高尚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于是他一路与动物为伴,靠卖艺杂耍谋生。新主人遭怨入狱后,他邂诟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主人为培养他成为真正的人,把他领走,他又开始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艺班的动物惨遭狼口,主人又冻死于绝境。后来他侥幸被一家花农收养。这个“避风港”不久也维持不下去了,他只得又加入了“黑煤子”的行列,偏偏又遭遇矿难,九死一生方见天日。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寻亲紧急又误入有嫌疑的假生父之手。最终,他在好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夫人。小说以大团圆结束。 The protagonist of the novel of the ministry is Thunder — an unknown abandonment of a life, and was adopted by a French farmer. Lei Mi is kind and innocent, and lives a poor but quiet life under the care of the mother. The fierce adoptive father sold him to a mysterious stray artist, so he was accompanied by animals and made a living by art. After the new owner was resentful, he criticized a kind lady and lived a luxurious yacht life. The owner cultivated him as a real person, led him away, and he began to wander again. On a snowy night, the animals of the art class were tragically wolf, and the owner frozen to death. Later, he was lucky enough to be adopted by a flower farmer. This "shelter" could not be maintained shortly after. He had to join the ranks of "black coal". After he learned his life, he was urgently and missed the suspected fake biological father. In the end, he found his biological parents with the help of a good friend. It turned out that she was the noble lady. The novel ended with a big reunion.

小说的作者是法国多产作家埃克多、马诺。《苦儿流浪记》家喻户晓,曾被译成英、德、日等多种文字,并被搬上银幕。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重要的代表性。

这样好的小说,快去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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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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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背后说我是呆子,其实我一点也不呆。我只是很喜欢书、很爱看书,我经常被书里的道理和故事情节所打动,所以没有注意身边的事情。

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书呢?因为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让我明白许多道理,还增长了我各方面的知识,使我进步很快。

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那种感觉快乐极了,我希望可以做书里的大人物,写出各式各样的好文章,为祖国做出贡献,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可是因为我太爱看书,我就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上课时我也偷偷看书,看到精彩处忍不住笑出声来,影响大家听课,自己也知道不好可就改不了,就连睡觉时也藏本书在被子里看。书就像我天天一日三餐吃饭一样,缺一不可。看书花掉我所有的时间,以至作业都没完成。爷爷说:“我必须看对学习有用的书,还要不影响学习。”唉,我只好照办了,谁让我管不住自己呢?

我希望我能做一个聪明的书虫,还要做一个知识博大精深的大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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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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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家曹文轩诚说过:“一个儿童文学作家最大的幸福就在于,一个当年的读者在晚年时依然感激地回忆起他的作品。”而他的作品的确都让我记忆深刻,尤其是《青铜葵花》让我感动不已,仿佛进入了他们生活的那片大麦地。

因为一次意外,葵花的爸爸掉进水里淹死了,失去父母的葵花,来到了哑巴青铜的家里,原来就十分贫苦的青铜一家费尽心思,对葵花非常好,就像亲生女儿一样,哥哥青铜更是无微不至的保护葵花。为了葵花能照相,在冰天雪地里卖芦花鞋,竟把自己脚上的鞋也卖了,赤脚走回家;为了让葵花在舞台上更加美丽,挖空心思做了一条“冰项链”给她;为了葵花不受坏小子嘎鱼的欺负,每天不管风雪,护送葵花上下学。

但是,青铜一家人并没有一直这样过下去,葵花12岁那年,命运又迫使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失去了妹妹,崩溃,痛苦使他仰天大叫。

看完这本,我的心被青铜和葵花这种感情震动了,两人离别时的痛苦使我泪如雨下。青铜无私奉献的心令我震惊,感叹,他居然能为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葵花付出那么多。

正如作者所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人的苦难,苦难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苦难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书中的青铜从正常人变成了哑巴,还经历了一次悲伤的离别,他从来没有自暴自弃,令我肃然起敬。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一起阅读《青铜葵花》,一起走进那片令人潸然泪下的大麦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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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迷上了看书优秀作文_人物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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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的好: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近,我也成为了一个小书迷。

有一次,写完作业,正聚精会神的看书,转眼间,时间就到了9点,老妈过来给我说:儿子,该睡觉了。我哦了一声,就没当一回事,时间飞逝,一下子就到了十点,可我还在看书,突然眼前一黑,立刻伸手不见五指,这时老妈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说:都几点了,还不睡觉,明天是不是不想上学了?我说:哎呀,再看一小会儿。妈妈气急了,大声对我说:快睡觉,不然不给你买了。一听这话,我急忙放下了书,心想:老妈说的有道理,算了,明天再看吧。

如果在这么看下去,明天可就死定了。还是睡觉吧。

一次语文考试,试卷就差作文了可我怎么也想不起要写什么,我看了看表,像热锅上的蚂蚁,汗一下子流下来了,忽然,我想起我看过一篇。试卷发下来了,80分,虽然不高,但是看书帮了我大忙。

书籍会伴着我们一生,那知识也一样,让我们共同遨游书的海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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