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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后感高中合集3篇 作文怎么写(汇总2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简爱读后感高中合集3篇 作文怎么写,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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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8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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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闲暇之时,轻轻翻开桌上的《悲惨世界》,看雨果笔下的一个又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感受书中那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灵魂。

初识雨果就是因为他的这本书,我已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翻开它了。

对于书中那个叫冉·阿让的人,我感觉太神奇了,一方面,他偷盗,他越狱,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成功的商人,能干的市长,他深切同情着芳汀母女,当他得知有人要替他受审时,他毅然决定抛弃市长的头面和身份,投案自首。这些,在当时都深深揪痛了我的心。

深深揪痛我的心的,还有那个小珂塞特。她是一个多么令人怜爱的小女孩儿啊!当可怜的小女孩走在去森林里提水的夜路上,路过笼在蜡烛光里的玩具店时,她偷偷看着那个穿着紫色衣服的洋娃娃,当她一个人提着沉重的水桶走在回去的路上时,一只大手悄悄伸过来,那只手是冉·阿让的手,它在带走小女孩水桶上重量的同时,也带走了我沉重的忧悒。

我清晰地记得,我在这页书上哭过。

还有这样一个场景,令我记忆犹新。

当冉·阿让潜入教堂,偷走米里哀主教的东西时,警察来了,冉·阿让绝望的站在那里,可米里哀主教却说:“尊敬的警察先生,我想你们误会了,这位是我请来的客人,我正准备送他走呢。哦先生,您忘了把我送您的礼物一并拿走。”说着又从桌上拿了一对银烛台递给冉·阿让,待警察走后,米里哀主教对冉·阿让说:“先生,这些银子是让你做一个诚实的人用的。”这句话,冉·阿让将记一辈子,而我,也将记一辈子。

众所周知,巴尔扎克是一个狂傲自负之徒,他曾经常与朋友开一些粗鄙的玩笑。他曾在大庭广众之下信口议论雨果的私生活,他曾尖刻地批评过雨果的剧本《欧那尼》,他称雨果放弃法国贵族议员的身份是哗众取宠。然而在巴尔扎克临终之际,只有雨果在深夜赶到他的病榻前,紧紧握住被子下那双冰冷的手,那个倨傲的灵魂。后来,在巴尔扎克的葬礼上,雨果沉重宣读了著名的《巴尔扎克葬词》,称他是“伟大的,不知疲倦的思想家、哲学家、诗人、天才”称他“在最伟大的人中名列前茅,是天才中的佼佼者”。

雨果用大爱和大善包裹了世界,他说:“善是精神世界的太阳,”他的太阳,穿百载,越万里,慷慨的照耀那些心中落满了霜雪的人。而《悲惨世界》也成为我的太阳,在今后的日子里,一直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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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海底两万里读后感高中作文600字

全文共 9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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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很好玩。《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已经津津有味地读了两遍,可还是意犹未尽。每次读这本书,我都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彷佛自己也登上了鹦鹉螺号,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周游海底世界,饱览海底变幻无穷的奇异景观和各类生物。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他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儒勒﹒凡尔纳把海底世界描绘得妙趣横生,引人入胜。可那时人类还没有发明潜水艇,难道他有先知先觉?这真是不可思议啊!

一百多年过去了,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这一切早已从科幻变成了现实。我想,等我长大了,也要登上潜水艇,作一次真正的海底旅游。那时我还要带上这本书,一边品读着科幻小说一边欣赏真实的海景,那该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啊!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是讲世界上突然出现了一只“海怪”,这只“海怪”引起了全世界人民的轰动。

一个教授和他忠实的仆人一起去海上观察不明生物。不幸,船被击沉了,他们和尼德兰一起落到了所谓的怪物身上,结果,阿尤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捕鲸好手——尼德一起发现了那只“海怪”的秘密:那只海怪并不是动物,是一艘叫鹦鹉螺号的潜水艇!

鹦鹉螺号的船长叫尼摩,他带阿尤纳斯教授和康塞尔、尼德一起漫游了海底,参观了南极大陆。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是康塞尔,因为他就像阿尤纳斯教授的贵重物品一样,随身携带。

当阿尤纳斯教授与尼德意见不和的时候,康塞尔也会帮助阿尤纳斯教授打消尼德的阴谋诡计。

其中,有几章很有意思,分别是:从合恩角到亚马逊河、沉没的大陆、海底电缆、追击……我最喜欢的是沉没的大陆。

沉没的大陆主要讲的是11点时“我”和尼摩船长去海底旅行。一路上,“我”看到了一些可怕的动物:巨大的龙虾藏在岩洞里,瞪着眼睛,挥着大爪,还有庞大的海蟹、大得吓人的章鱼。最终来到了亚特兰帝斯,这可是十万年前的遗迹呀!“我”很惊讶,仔细地看着这里,想要把一切都印在脑子里,过了一个小时才回去。

我读完这本书后深深地感受到这么一个道理:科学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可能会被坏人利用,还有,我们不能随便屠杀海底动物。

另外,即使再发达的科学设施也可能会出现意外,像鹦鹉螺号就搁过浅,被土著人袭击过,在南极冰层困住过。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总认真对待,不能马虎。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好看,我百看不厌。我很喜欢《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很爱惜它,连角都没有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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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不变的是那份爱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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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所有的东西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唯独那份——母亲的爱,是永恒不变的。

每每到春天,我最爱游山玩水了,可妈妈一次又一次的拒绝了我,这让我很生气。我一直不知道妈妈为什么不让我去。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问她,妈妈突然地对我说了一声:“妈妈很爱你!”这时我似乎明白了妈妈的心,她是怕我出意外,可幼小的我却不会理解妈妈。

这天,我又和妈妈闹了别扭,学校组织了“夏令营”活动,我要去,妈妈仍然不让我去。我和妈妈赌气,妈妈便向我解释:“宝贝,妈妈是爱你的,你看你还小……”

天哪!在我心目中七岁的我,已经成为大孩子了,为何在妈妈心中我是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你明明是想省钱!”我一看口咬定。

妈妈怔了一下,生气了:“你给我出去,爱上哪上哪!”我疯了似得跑了出去,一晚上也没回家,一位好心的阿姨问我:“小朋友,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

“妈…妈妈不要我了!”我边哭边说,阿姨俯下身子向我解释,其实妈妈是爱我的,不信她走后妈妈一会儿就会喊我回家。

“方方,回家吃饭!”我老远听见妈妈的叫喊声,黑夜中,几盏路灯把妈妈照地亮亮的,她一身疲倦的样子,好像累了一天。

看见妈妈,我含着泪飞奔过去,妈妈一下子把我搂在怀里,疼爱地对我说:“我说什么,你都这么相信了?妈妈只是一时生气冲你发发火,你饿了吗?我做了好多好吃的都快凉了,快回家吃吧”原以为会抛弃我的妈妈,对我的爱却是不变的。

无论你怎样对待妈妈,妈妈对你发火只不过是撒气罢了,她的气撒完之后,依旧爱你,不会太在意你的,妈妈是你世上唯一的“保镖”。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这是我唱起了《世上只有妈妈好》这首歌,妈妈笑了,那么慈祥,那么和谐,那么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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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生阅读昆虫记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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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是法国人法布尔写成的。上面记载着栩栩如生的昆虫。有它们的景况、昆虫的进食……记录的动物是在是太多了,我数也数不清。

以前,我一直以为萤火虫是吃草的动物,可是我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它是喜欢吃的食肉动物他有两片变成钩状的颚,十分锋利,却细的跟头发一样。我们都看不见,必须借助显微镜才能看到,弯钩上有一道细细的槽,它像人类奇妙的外科手术一样,对猎物注射麻醉药,使它失去知觉。它还有一盏灯,晚上的时候更利于捕猎。我们也可以抓萤火虫,晚上它可以当我们的小灯用。

我很喜欢昆虫,只有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更多的昆虫知识。了解了萤火虫的资料,我还知道萤火虫会发光,属于自然光。这都是靠法国人法布尔告诉我们的。我可以真正了解萤火虫。

有着致命毒液的朗格多克蝎子,它的毒液战无不胜,就连好像刀枪不入似的大孔雀蝶也不是它的对手,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可想而之,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是多么毒。还有一些毒液也很厉害的毒虫也不是它的对手。但是,幼虫对它的免疫力是很高的,幼虫被刺中后并没死,它真厉害。蝎子一般擅长爬墙,以后旧屋子的缝隙中一定不能碰,说不定碰上什么有毒的害虫一类的东西呢。

当我看到朗格多克蝎子的毒液有那么强时,我真很害怕。现在我终于知道了蝎子的危险,它可真毒,居然会放毒液,毒素还那么强,蝎子也是一个害虫。他还攻击人类,它真是十恶不赦,可恶之极。长大后,我一定要了解更多的蝎子知识,让它消失。但是有的蝎子不坏,要好好保护。

法布尔很认真,让我们了解更多的知识,谢谢法布尔。

我喜欢《昆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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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大爱高中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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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何时开始社会就蒙上了一层纱,形形色色的人们不亚于雾中看花。当“扶不扶”成为社会的论点,当“人和人之间应该多一点信任”成为热词,生活就悄然发生了变化。而我想说,同是一个民族的同胞,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呢?

你体会过心酸吗,就像喉咙卡住了鱼刺,什么都说不出来。所有的这些感受发生在下一刻。

我正在闲游,对面看见一位老爷爷,他步履蹒跚地走过来,佝偻着身子,斜挎着一个绿色的旧布袋子,左手拄着一根棍子,右手颤巍巍地拿着一个茶缸。我知道他想让我施舍一些钱,于是我掏了掏兜,拿钱给了他。老爷爷说了句谢谢,继续向前走。我望着他的背影,不由心颤。

我知道这种事情很有可能被骗,但是我愿意相信,我可以帮助他,我也愿意相信,我的一份热心不会被凉透。看到每一个我遇到的老人,都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的爷爷奶奶。我不和他们出去时,是否也有好心人在他们需要时伸出援助之手,让他们在这个社会中活的简单一点?

关怀就像太阳,它有着无穷的能量,能让生活在各个阶层的人都饱含对生命的热,对和谐的渴望。也可能会挽救垂死挣扎的绝望心境。这种精神品质值得推崇和追求。你的关怀,总有一天会播撒到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然后在那里发芽,开花,形成一簇火红的风景。

就像邵夷贝的《新青年》中说:愿我正直自持外邪不侵,愿我保持真诚懂得相信,愿我洞察事实内心温润,愿我自由选择吐故纳新。的却,社会中的关怀需要每个人的支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建立。愿每人都感受到社会的热切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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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简爱读后感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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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在一个月里我读了两本书,可能是我的阅读能力提升的缘故吧。而在这两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写的《简》。读过之后,我永远也忘不了这本书。

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练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虽然她没有美丽的外表,却有着美丽的品质,而这种品质深深的吸引着我,她无论身处社会的底层,还是身处上流社会,她总是不卑不亢,她表现出的那种自强,自尊,自爱让人不得不敬佩她,她身上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我想,这也是她深深吸引我的原因吧。

我特别佩服简,是因为在书中的一件事:简是一个孤儿,从小被他的舅妈收养,受尽了虐待。尤其是舅舅的儿子约翰,这个又胖又壮、蛮横无理的家伙,经常无缘无故的打骂简,而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儿子的野蛮行径。简后来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舅妈家的,但当她听说舅妈里德太太生命垂危时,简忘却了里德太太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的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他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给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让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运,过上富日子。所以他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实在令人气愤,让他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里德太太也没能改变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通过这件事,简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瞬间更高大起来了。她的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值得当今人们学习。

《简爱》这本书也是我看出了自己的不足,让我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失去的东西找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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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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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华如水,悄然浸满窗楣。捧起一本《红楼梦》,倚窗而坐,轻轻翻开书页,一处胜景映入眼帘,我悄悄地走进了书的世界。

迈入荣宁二府,浏览华贵的大观园,瞥见群芳的芳容与斗才,见证大家族的兴与衰。不知何时我被深深吸引,因其欢欢喜喜,因其悲悲戚戚。犹记得黛玉提着花囊,拿着花锄,在潇湘馆一般清泉流过的沁芳闸,用纤纤细手撒落花瓣,悲吟道:“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书外的我为此紧锁眉头,多愁善感的女子,自命清高的黛玉,怎能不让人牵肠挂肚?

“哟,老祖宗,”王熙凤是人未到而声先闻,“我可想死你了!”精明的人儿带着甜甜的嘴巴一同倒在贾母的怀中,喜得贾母乐不可支。只可惜“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胭脂里的英雄竟落得可悲下场!“露轩影,惆怅离情,落月成孤倚。”。

“莺儿,送这个给林妹妹,倘不够,再来拿。”宝钗牵挂着黛玉的病,虽然黛玉对自己总是冷嘲热讽。啊,真不愧“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难得如此大气,难得如此宽容,不愧是我之最敬。“声声催,忆当初辉,新月几流星。”。

眼前掠过睛雯撕扇子做千金一笑,宝玉称“姐姐”叫“妹妹”地哄,香菱痴迷于“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探春“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湘云“襁褓之间父母违”的身世与青石板上酣然的睡态……“一声弹,指浑无语,独自立瑶阶。”。

有人看《红楼梦》望出了轮回的悲苦;有人亲眼见证了世代的变迁;有人为大家族的兴衰而遗憾心头。而我,同样如此,痴迷其中自拔,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三生石前,黛玉得以甘露滋润,脱草胎成人形时,为报灌溉之恩下世为人,“我把这一生的眼泪给了他,便也偿还得过他了……”故所谓“冷月葬花魂”,花魂是谁?是黛玉自比罢!她仿佛早已预料到自己的结局,看到了落花尽头穷途的幻灭。

《红楼梦》,我的心之所想,心之所向。我爱你把凡尘看的透彻,爱你把人物写得多姿,爱你把“荒唐”写得入木三分。一把辛酸泪,把我的生活也化作甘甜。正如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红楼梦》,我魂牵梦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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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荒野生存》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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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前,一批批殖民者踏上了印第安人的土地,他们叫它美国。美国人伴随着他们的美国梦,扎下深深的根。然而现如今,美国梦已不再局限于是一种相信只要美国不懈奋斗便能获致更好生活的理想,美国人已将“探求”作为他们新的梦——有一群人决定到阿拉斯加去看一看,去寻找自己与自然交轨的人生。

阿拉斯加雪地冰天,又被排除在美国的大版图外,但是它的旷野无际却吸引了无数人欲与之相识。《荒野生存》就描写了这样一个渴望将自己的灵魂献给阿拉斯加的年轻人,以及他真实却近乎残忍的故事。

《荒野生存》由著名作家乔恩·科莱考尔所著,所述是一个真实事件。1992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一个废弃的公交车车厢里,人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经调查,证实这位死者的全名叫克里斯多福·强森·麦克肯多斯,是个出身于美国东岸富裕家庭的年轻男子,他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即与家人失去联系。克里斯多福极端向往回归自然的原始生活,尤其是他想走进阿拉斯加,去征服这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葩。于是他改名换姓,烧掉现金,放弃车子和大部分财产,从此开始向他的梦想进军。然而,由于食物短缺和意志崩溃,克里斯多福于阿拉斯加之行结束了生命。这件事经过披露后,在美国社会引起震撼。人们的看法褒贬各有之,有人感佩克里斯多福的勇气;有人却认为克里斯多福太轻忽自然,藐视大自然,竟然没有作充分准备便草率进入美国最不毛、环境最恶劣的阿拉斯加独自生活。

读过这本书后,就个人而言,我是极其支持克里斯多福的行动及观点的。他虽然客死他乡,但是他完成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在阿拉斯加的原始森林里住上一百天。且正如书中所言,若非他没有活着回到父母的身边,他一定会被称为英雄!不是吗?他的故事一定会载入史册,会勾起人们对于回归自然的渴望。然而他死了,于是就遭到人们的斥责与鄙视。这不公平吧!

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富家子弟、名牌大学毕业生放弃一切走进阿拉斯加荒野?有人说是因为他对自己的感觉过于良好,导致他认为自己无所不能;还有人说是因为他对社会、人际等现代产物的厌恶,导致他欲远离尘嚣。我认为以上观点是不可立足的,后来通过克里斯多福的日记,人们了解到这位旅行者也曾感到过寂寞,他更写到当他走出阿拉斯加后,他要结婚。通过阅读《荒野生存》后,我觉得他之所以“不自量力”是因为他有个虚伪且龌龊的家庭——他那为身为美国高级航天工程师的父亲在小克里斯多福6岁时,曾一度重婚,甚至在克里斯多福诞生后还与前妻生了一个儿子。这位父亲成功地将此事隐瞒了十余年,但还是被不幸的克里斯多福知道了,且从此克里斯多福再未与他的父亲说过一句话,并于两年后踏上了他的阿拉斯加之旅。

《荒野生存》确实是一本好书,因为它不仅描述了人类渴望追求自由、野性的梦想的崇高精神,更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人的脆弱与其之险恶!这真是一本令人震撼、感人至深的书,相信它会在我的人生之路上给我更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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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简爱读后感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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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本书读了很长时间了,作者的简介大致都以忘却。但这本书的内容,主人公那种顽强不屈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就写一些随感性的东西吧!――题记

说实话,在我读过的书中,大多在脑海中不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但是,有这样一本书,只要一打开,便会摆脱了书那种单纯的形式,使之融入到你的生命,恰似一朵美丽的花,即使凋谢了,记忆中仍久久的萦绕着它的芬芳。《简》就是这样一朵美丽的花。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第一次读《简爱》,首先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我之所以欣赏这个译本,是因为我始终觉得真爱、挚爱都是简单、单纯的,他不带有任何的私心杂念,《简爱》所宣扬的正是这样的爱,其精神性多于物质性,我特别欣赏男女主人公那种简简单单的爱恋,简和罗彻斯特除了默默深爱着对方,想拥有对方的灵魂外,没有太多地考虑,他们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也没有任何的甜言蜜语,或许我更愿意用朴实来形容里面的内容,来形容他们的感情,用一个最普通的比喻,一切的一切就好似一本白开水,就好似农夫山泉,让人感觉有点甜。

最吸引我的还是简那种始终追求个人的独立性的精神,哪怕是面对罗彻斯特如幻如神的爱情之箭,她仍旧如意的保持着自己追求平等独立的人格魅力,也许这种魅力使简这个人物深入人心,变得高大。可是现实中的她矮小、苍白,一点也不美。可以说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她身上的那种气质,那种为争得自己尊严,争得人格平等的永不服输的精神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独自一人拿出《简爱》细细体会主人公之间的精神对白,沉浸在他富有诗意和哲理的抒情话语中:“上帝没有赐予我美丽和财富,但我们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的领会通过坟墓评定的站在上帝面前。”不知为什么,我特别喜欢这句话。

一直都幻想着自己能迎来一种爱,如简和罗彻斯特一样冲破年龄、财富和地位的障'碍,可以超越时空达到心灵感应。简,最终以坚强的品质,出众的才华赢得了幸福,更树立了自己高大的形象:自尊、自爱、自强。

读完这本书,相貌平凡得我心中仿佛增加了一份信心,因为它是我懂得内涵的丰富胜过外表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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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西游记高中生读后感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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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师徒四人一路向西,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这不禁使我想起了共产党。伟大的人民领袖毛泽东带领共产党经历了二万五千里长征,最终才把侵略者赶出中国的领土。一个是为了取经造福百姓,一个是为了国泰民安,两者都是为了人民。

现如今的我们早已无法辨别那段充满神奇色彩的故事是真是假,但唐僧师徒四人那种与妖怪斗智斗勇,不惧怕邪恶势力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

西游记中为我们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本领高超的孙悟空,胆小如鼠的唐僧,贪财好色但不缺乏善良的猪八戒,沉默寡言的沙僧。这四个人性格各不相同,也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孙悟空一路上降妖除魔,像“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这些家喻户晓的神话故事都是发生在孙悟空身上。孙悟空也是我在西游记中最喜欢的主角,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并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而八戒则不一样,他好吃懒惰,常常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虽然如此,但在战斗中从不退缩,能够说得上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

唐僧和沙僧就更不一样了,用此刻的话说就是“慢热型”,他俩给人的感觉就是不急不慌的。唐僧耳根子异常软,经不住挑唆。沙僧没主见,经常附和孙悟空和唐僧,总说:“大师兄说得对”“师傅说得对”,他们师徒经历的坎坷就像我们人生路上的坎坷。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学校的书法比赛,比赛过后,我好几天心神不宁,为了这次比赛我准备了好几天,万一落选,不就前功尽弃了吗?比赛结果下来了,我还是落选了。放学后,我躲在房间里哭了,爸爸特地打来电话安慰我,说:“这有什么好哭的了,照你这样,我生意失败了,我还不得哭死啊,儿子,这就是挫折,哭是没有用的,要吸取这次的教训,争取下一次成功,这才是应对挫折的办法,这个道理你是必须要明白的。”

是啊!人生中的挫折太多了,不能每次都哭啊,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打妖怪,那也是挫折啊,迟早要懂得去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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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平凡的世界读后感800字高中生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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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花盛开的世界,他们以梦为马,化作不平凡。 ——题记

平凡与不平凡,似乎是两个站在天平两端的词,但没有人规定你生来就该站在哪端。命运终是由自我掌控的,即使刚开始是平凡,但只要拿出足够的力量,挑战不可能,天平就会向你倾斜。你的身后是平凡,但头顶却是一抹蓝天。

在路遥的著作《平凡的世界》中,孙家二兄弟孙少安,孙少平就切实地证明了这句话。

老大孙少安从小跟着父亲干农活,帮着操持家事。如果甘于平凡,也许他一辈子都是一个老实的庄稼人,但孙少安没有满足于当前,他知道自己还能再次向前,在经历了无数次磨砺后,终于开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烧矿窑。也许当所有人都停留在平凡的世界时,他迈向了不平凡。 老二孙少平在学校吃的是丙等的饭菜,自幼生活在艰苦的环境中,但却因书成为了有文化的人。与他哥哥一样,终不甘平凡,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成为了一名有文化的矿工且收获了爱情。

路遥把目光定在那个遥远而又普通的双水村,发现了其中的不平凡。

成功在你的头顶,你只有下定决心不断向上,才会触到天。平凡与不平凡就在一念之间。所有人都是一样的,音乐圣人贝多芬,足球天才梅西-----前半生都和我们一样,但他们敢于突破,在一次一次的挫折中成长起来,收集不平凡的力量,终成为了伟大的人。生活在那个穷苦的村庄里的人,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孙少平,孙少安,因为二兄弟给他们指明了道路。他们的世界也许是平淡的,但他们朴实,憨厚。还让自己的路旁开出灿烂的花。

你无法改变平凡的世界,但却可以去改造那个原本平凡的你,用你的“不甘平凡”去捅破外面的那层茧,去挣脱困住你的不自信。人不能满足于现状,不能一直在原地踏步,就像白领们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做着千篇一律的事,以平反的态度平凡的活着。但有些人却不甘平凡,总在向前,他们想要鹤立鸡群,想刷新他们原本全灰的世界,而这些人就像花园中那些奇异的花,笑到了最后。

《平凡的世界》是一本不平凡的书,书中的人,像田晓霞,润叶,孙兰香,用自己的经历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不愿在人身后,在相互扶持与一路坚持中,走向不平凡。

也许不甘平凡,一路向前,才是真正的不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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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1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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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红楼梦》,我的脑海中便会浮现出这样一个人来:雅致的发式,乌黑的秀美,白皙的皮肤,如一汪湖水般清澈的眼神,粉红色的双唇轻轻地抿着,露出一抹清丽婉约的笑意。她不是绝色美人,却敦厚中不失灵巧,温柔中不乏刚强;虽没有宝钗的“满腹诗书气自华”、黛玉的“质本洁来还洁去”,却也是《红楼梦》中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周身萦绕着一股独特而美好的风韵。她就是袭人了。

袭人本姓花,是贾宝玉的大丫鬟。她原是贾母之婢,名唤珍珠。贾母对她的评价是“心地纯良,肯尽职任”,因此“授予”了她“服侍宝玉”的重任。她也是任劳任怨,尽心尽职——把女孩子家的体贴与细微发挥到了极致。亲自在繁忙的琐事之余为宝玉做肚兜,五彩精美的“鸳鸯戏莲”图饰,令人爱不释手;宝玉午睡时,她便坐在床下为他赶虫驱蝇;日常生活中的穿衣、梳洗、吃饭她均细心侍候;甚至在宝玉小时,她把床铺移至宝玉房中,方便夜间周到照顾……虽然怡红院里不乏伶俐机敏的晴雯、随和好性的麝月、温顺文静的秋纹,但宝玉最看重最依恋的还是袭人——偶尔袭人回去,他还巴巴儿地赶去瞧她,说:“我还替你留着好东西呢,快些走罢。”可见袭人之诚,宝玉之真,主仆感情非常深厚。

常言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袭人如此受宝玉的敬重和依恋,极可能会引起其他人的妒意,然而她却凭着最本真的善良、周到的礼数、随和大方的处事态度,博得了众人的欣赏,对宝玉的“忠”并非百依百顺的“愚忠”,常劝宝玉“要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别乱说混话”,也不可“毁僧弄道,钓脂弄粉,和姐妹们没大没小”,她是真心为宝玉的前途着想;和其他房的丫头,如紫鹃、鸳鸯、雪雁、平儿等,她也是以诚相待——莺儿偶来宝玉这里串门儿,起初受了冷落,袭人便悄悄把她带到厨房嬉闹了一会子,免去了莺儿的尴尬;晴雯遭人诽谤被王夫人赶出贾府,袭人还托人给她送去衣服和银子;平儿被凤姐冤枉换了一顿打,袭人也是柔声细语地开导劝解,带她到怡红院整衣理妆;她心胸宽厚,即使受了奶娘李嬷嬷的闲气,宝玉要为她鸣不平,她还百般安慰,信奉“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信条”,不好斗,不高傲,更不会仗势欺人。难怪大观园最刁钻最多嘴的老婆子都叹袭人“是个没话说的好丫头”。

诚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袭人也有私心,有缺点的。当凤姐实施“调包计”为宝玉娶入宝钗时,她出过大力,还满心欢喜地暗叹“这样配才是一对儿呢”。她素性瞻前顾后,优柔寡断,为了贾家和花家,委曲求全地嫁给了蒋玉菡。

但是,瑕不掩瑜。袭人,这个清纯少女,如同那一束“满天星”,灵巧洁白,甘做配角,在错综复杂的大观园的舞台上开放出一簇让人留恋的风景。就连曹公也心存怜惜吧,不然怎会在“好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后,终给了她一个崭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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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简爱优秀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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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上人人都是平等的,读了《简》后,我的心灵又经过了一次“洗礼”。

主人公简爱,她虽然没有美丽的外表,更是没钱,但她有着一颗对生活炽热的心。她不向命运低头,勇敢地追求。

简爱还是一个十分善良的人,虽然简爱的舅妈里德太太在她小的时候,曾狠心地把简爱送进了孤儿院。但是在她舅妈里德太太生病快去世的紧要时刻,她还是离开了桑菲尔庄园,度过平原,来到舅妈家,去看望她快去世的舅妈里德太太。并且原谅了她的舅妈里德太太,简爱最终的美好生活也是和她舅妈里德太太,她的善良有一定关系。

文中的罗切斯特也是一位值得欣赏和学习的人物。他虽然有很多财富,身价就有3万英镑,但他还是有着睿智的头脑。他对待爱情十分执着,他不在乎简爱没钱的家庭,卑微的身份,他敢爱敢恨,热情奔放,具有同情心。正是因为如此,他和简爱最终才能永远幸福地地生活下去,罗切斯特很善良,他原来的妻子是一个疯子,但是罗切斯特知道自己的妻子是一个大疯子以后,并没有抛弃自己的妻子,而且收留了她。后来,一个黑色的夜晚,这个疯子把房子点起了火,走上了隔楼,罗切斯特为了救人,从高空掉落,成了一个残疾人。简爱和罗切斯特这份地位悬殊的爱情也是他们共同奋斗的结果,从简爱从小在孤儿院如此艰难的处境成长,并拥有博大的学识的才华就可以看出简爱肯吃苦耐劳努力地把握自己的人生,敢于奋斗。这也是简爱的优秀品质的一部分。

简爱敢爱敢恨的性格,也十分值得赞美的。她有着火一般的热情和赤城心灵。虽然简爱从屈于世欲的压力,她不甘于社会指定她们的不平等的地位努力地追求爱,勇敢地去爱。

简爱的表哥是一位为宗教献身的牧师,他的名字叫圣约翰,他固执地笃信上帝,敏锐而严肃,喜欢帮助人,也正是因为这样,在简爱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救过简爱一次。可以说没有圣约翰也不会有如此美好的结局。或许,我们也要感谢圣约翰。

我们要学习简爱,做一个敢爱敢恨,自尊自强,不卑不亢,不向命运低头的人。用那一颗炽热的心灵,温暖自己的生命。也要学习桑菲尔德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学会动脑,要老实诚实,学会帮助别人,学会做人,要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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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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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喜欢扑在书堆里的感觉,嗅着淡淡的墨水香,仿佛亲临了书中的境界。我喜欢外国的短篇小说,也青睐中国的古典巨著。曾多次梦回红楼,让我感激万分。

红楼梦》题名极多:一曰《红楼梦》是总其全书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我认为名《红楼梦》之最也。

我最欣赏的是此书中描写人物的手法,作者将闺中秀女无一不叙述得详略得体,内外兼中,无一疏漏之处。譬如,在描写王熙凤出场时,文笔就非常巧妙,用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手法衬托出王熙凤的大大咧咧,也表现了她在贾府的特殊地位和身份。勾勒她的外表时,“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眉梢,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从面部到身材的刻化,充分显现出她的刁钻狡黠,谄上欺下。

又如,在林黛玉第一次与宝玉见面时,作者是这样叙述的:“泪光点点,娇喘嫩嫩。娴静时如娇艳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委婉的表现出她的美丽绝伦,聪慧灵秀,体弱多病。

从头到尾,作者把贾府的上上下下都描绘得十分详细,连一个小丫头也不放弃对于她的笔墨。在描写黛玉和宝玉初次见面时,文笔更是清新秀丽,焕然一新。在这一段,作者还用了反复的手法,如宝玉看到黛玉是就想:“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在后来跟黛玉说话时,又说道:“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样的反复描写,从侧面反映了林妹妹和宝哥哥的缘分,好似这段情缘前世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方面也为下文作者叙写他们的感情做了铺垫。

我十分欣赏曹雪芹的文学涵养,他的写作风格焕发着一种自然的气息,十分华实,十分到位。

看了《红楼梦》,我也摘抄了不少名句。从中学到了不少描写人物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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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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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啊,一个让人魂牵梦萦的时代,是一个盛世,也是一个乱世。是中华民族由盛转衰的时代。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东汉末年分三国,这是一个需要领袖的时代,也是一个诞生领袖的时代。在董卓废帝时,有多少人的野心重新复活,还有多少自持世家贵族的大夫欣喜若狂,觉得乱世来了,也意味这机遇到来。“这江山,有能者居之。”也催生了战争。

在三国里,我要敬佩的是刘备的坚毅性格。坚毅的性格让刘备每逢绝境都不放弃,是什么支撑这刘备呢?我想也有这那争霸一方的志气吧。还有曹操和孙权,这二人皆有相同之处,就是厚黑。其实在这三人之中,我最敬佩的是曹操。在曹操一生中,能够以中华民族的利益为大局,在对待异族的态度是无情,不讲什么圣人道理。虽然说曹操做过很多人神共愤的事情,但是曹操是一个真性格的人。“生子当如孙仲谋”,孙权不足二十岁却执掌一方,可以说年少有为,虽然不是自己打的基业,但也是子承父业。只是守成之君而已。

刚看三国时,看到貂蝉一个弱女子让董卓尸首分家是,也没什么了不起,在上高中以后,仔细研究了一下三国历史,却猛然发现貂蝉的舍身为国的勇气是那么的让人敬佩,那么的让人惭愧,让那些自以为是的士大夫一个响亮的耳光,巾帼不让须眉,只是伊人已逝,我们只能缅怀,让这一事迹永远的流传下去。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魏,蜀,吴三国。从来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统一天下,只能不断的内耗,不断的消耗中华民族的底蕴,以至于,在晋连灭三国后,却发生了五胡乱华的悲惨事件,只能躲在南方苟延残喘。幸运的是出现了冉闵大帝,发出的杀胡令。“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凡我汉人,皆可杀胡人”这不得不说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三国有太多的着名武将和文臣。武将如吕布,赵云,关羽,张飞,张辽,甘宁,颜良,文丑。典韦,夏候渊等。文臣如诸葛亮,郭嘉,庞统,荀攸,田丰,周瑜,法正,钟繇,贾诩,张昭,鲁肃,陆逊等。三国的人才太多了,导致三国的局面始终不能打破。

三国啊,你让人着迷,却让人热血沸腾,恨不得重回三国。三国时一个盛世,也是一个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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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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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书是美籍阿富汗人卡勒德·胡赛尼所写,《追风筝的人》是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网上说它是关于背叛和救赎的书,而我认为它是一本人生成长传记,记录了主角的童年,少年,不惑之年。

它的优点在于语言简洁,叙事条理清晰,没有对情节进行太多跌宕起伏的修饰,当剧情展开其中的温情与残酷时,又会有一种冲击感使得读者仿佛置身故事当中。网上评论说:这部小说值得瞩目,因为它不仅是一部政治史诗,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单就书中的角色刻画来看,这部初试啼声之作就已值得一读。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这本《追风筝的人》使我感慨,人生道路上坎坷颇多,一不小心就会摔跤、松手,让手里的“风筝”飞走。一旦它飞走了,想要把它寻回就不容易了。唯有不忘初心、坚定信念、脚踏实地走好这条人生路,才能紧紧捉住手中的“风筝”,不让它飞走。

一本好书能让人获得极大的满足,更能使读者开阔视野、坚定信念、提升精神境界。找一本好书,抛开身边的纷扰细细品读,亦如书中有一情节说到“他从来不抬头看天上的风筝,一直跑着就好像一直都知道风筝会去哪”。我找到了这本好书《追风筝的人》,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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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爱我家高中作文900字

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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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避雨的港湾,家是我们抛开所有烦恼的天堂,家是众人理想的圣地,即便你失去了所有,只要还有一个温暖的家,你就是一个百万富翁。”这句话真是说到我心坎里头去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就有这么一个温暖的家!

勤劳肯干的爷爷

今年,我爷爷已经整整七十岁高龄了,身子还是那么硬朗。每天早晨,爷爷都会在家扫地,干干净净的地板给这个房子增添了几分整洁。他总是“闲不下来”,瞧,他在屋前种了一大片蔬菜,他每天都会精心照料它们。在爷爷的悉心照看下,菜园里到处都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勤俭慈祥的奶奶

“先别扔了,可以卖给收废品的。”听,我奶奶又在说了,她总是那么勤俭。每次吃不完的菜都会留着,下一餐再吃。每次我们穿不了的衣服,她都会拿给那些有困难的人。奶奶总是在别人情绪低落时,安慰别人。有一次,我妹妹因为考试不理想,所以满脸愁容,奶奶见了,便去安慰,妹妹的脸色一下就多云转晴了。

严厉又不失童心的爸爸

爸爸是一位孝顺的儿子,一位合格的丈夫,更是一位严厉又不失童心的父亲。先说说他严厉的一面吧,要是我和妹妹过分淘气,他发起火来,像火山爆发似的,仿佛能把一切接触到的东西都烧毁。所以,我从小就特别害怕爸爸生气。但我知道,“无规矩不成方圆”,他的严厉也是为我们好。可有时,爸爸却像一个“小男孩”似的,时常对我们开各种玩笑,为我们化解心中的烦恼。“摊上”这样的老爸,我觉得还是挺幸福的。

温柔能干的妈妈

“起床了,崽崽!”妈妈正一边切菜,一边催促我起床。一想起妈妈,脑海里首先就浮现出这样的场景。她总是能“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是不是标准的贤妻良母的形象呢?没错,这就是我的母亲,总是这样亲昵地叫我。我觉得,妈妈炒菜的手艺,能与那些大厨媲美了,做出来的菜美味可口,让人垂涎三尺。

娇气调皮的妹妹

“奶奶,奶奶!”唉!怎么又在叫,奶奶回答道:“干嘛?”妹妹说:“没事,就想喊喊,嘻嘻。”奶奶笑道:“不许调皮!”看,调皮不调皮?在家不但是“小土匪”,还是一个“小娇气”。有一天,我们一家在看电视,“我要看动画片!”“看会儿新闻。”“不嘛!”“听话!”“呜呜。”唉,又哭了,像孙悟空变戏法似的,“雨”夹杂着“风雷”降临了,奶奶又得哄她了。

文静,看书的我

我是一个十分文静的女孩,也是一个书呆子,有时,别的女生都在外面追逐打闹,而我却在教室里看看书,练练字,完全不受她们的影响。我爱看书,甚至达到了痴迷的程度。有一天,朋友多次叫我去踢毽子,我却没听见,直到她忍无可忍,过来拍了我一下,我才反应过来,恋恋不舍的放下书,去玩耍。

我爱我家,爱这个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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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生围城读后感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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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围城》,没觉得有多大意思。但是作为一部名作,定有它的独特之处。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接着读下去,果真,越到后面越有意思。尤其是形象的比喻,幽默的语言,几次自己乐得笑出声来。

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里,或曾有过爱慕自己的苏文纨,或曾有过两情相悦却因误会而分开的唐晓芙。我们对爱情充满了幻想,想着某天相亲相爱、心心相印的两个人,走进婚姻,也能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你的好脾气、大度量,为什么不留点在家里,给我享受享受?见了外面人,低头陪笑;回家对我,一句话不投机,就翻脸吵架。”我们曾经或现在,也是这样,对外人客气,跟家人生气。

婚姻就像一座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生活,不止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苟且。以下总结的更有深度:

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感慨人生是“围城”。方鸿渐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生活好像故意跟他作对,老是与他自己的想法背道而驰:他不想结婚,但父亲却塞给他一个老婆,却也因“祸”得福,有机会出国留学;他不想得什么学位,在父亲和岳父的催促下,才买了一个假文凭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爱上了温柔伶俐的唐晓芙,眼看就成了,却因为误会分了手;到了三闾大学,他不愿意在履历表上填上假学历,以求心理上的平衡,却受到同样是“克莱登大学博士”的外文系主任韩学愈的排挤;他害怕自己爱上孙小姐,却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探讨人的孤立和彼此无法沟通的小说”;也有人认为阐释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哲学命题;还有人把人物的命运和现实的斗争生活结合起来,认为这种荒谬性是由于他们精神上的围城造成的,只有面对广阔的生活,才能摆脱各种围城的束缚。每一种理解都有道理,这也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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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家的读后感高中生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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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通过描写中国的一个封建大家请的没落与分化,描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深的便是鸣凤要嫁到冯乐山做姨太太的情节。

主人公觉慧对丫环鸣凤一往情深,但他们的爱情被高老太爷发现,认为门不当户不对,就决定把鸣凤送给孔教会长冯乐山为妾,而觉慧却无能为力,最终鸣凤不甘屈辱,投湖自尽……

看到这里,不禁令我讶然。在封建制度下,下人们的命就像蚂蚁般渺小,主人轻轻一掐指便无声无息地死了。难道在黑暗腐朽的封建制度下,人命就这么脆弱吗?仔细想想,这种事情的发生不都是因为这不可理喻的社会制度吗?就是因为在这残酷的制度下,中国的女人才会如此懦弱。

但同时,鸣凤被迫嫁去冯家,而觉慧却眼睁睁看着这事情一步一步地发生下去。可以看出他对鸣凤的爱情是远远不及鸣凤对他的爱那么坚定和忠贞的!我想,就算鸣凤最后没有嫁去冯家,最后也不会和觉慧有好结果的。这无疑是上天给觉慧的一个考验。

回到社会上,可以看到满街都是牵着手,揽着腰的情侣。可是又有谁知道哪一天他们会因为对方的不忠贞而分开了呢?更或许,有些人只是贪图一时新鲜而在浪费青春。也许,也有一部分的男生像觉慧那样,虽说是勇敢,轻易地许下诺言说要守护对方一辈子,转过头来,面对家庭和身边亲朋好友极烈反对,又有几个人真的会抛下现今拥有的一切和对方相守一世呢?觉慧虽说是有进步思想的新青年,但他身上仍存在着封建思想的劣根,使他不能彻底、坚决保护鸣凤。有些人的爱情,终究是悲剧。

“命运哟!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哟!”鸣凤这句时常对自己说的话暗示了她的最终结局。在那个时代下,仿佛一切都是徒然的……鸣凤只是那个社会中的一个代表而已。

这就是鸣凤与觉慧被社会湮灭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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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追风筝的人读后感高中800字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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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经意间我在图书馆看到《追风筝的人》,在群书中我选了这本书,也许被它奇特的名字吸引了,也许被它的版面吸引了,也许被它的作者吸引了。我完全沉浸到故事里面,爱不释手的读,出乎意料这是我第一次那么专心读完这么厚一本书,实在有太多话要说,这是一个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两个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实在让人有很大感触啊!

起初,我无意间瞅到这个大标题时,有点不解“追风筝的人”,难道是神话故事,莫非追风筝的人是一个能腾云驾雾的神仙,在我的脑海中出现各种各样美丽的故事情节,让我更坚决地选择了这本书。当我读到完全不一样的故事情节的时候,我更加酷爱这本书了。依照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这里就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孩子把自己积攒一年的精力全部放在这次风筝节,在我看来这只是一场小孩子们玩的游戏,对于小阿米尔来说这不止一场比赛,更是获得父亲赞美和笑容的比赛。在阿富汗的天空,此时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个风筝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小斗士。所有的风筝在天空搏斗,像一场荣誉的争夺会,如果他把周围的敌人都消灭了,他才会成为万众瞩目和赞叹的焦点。哈桑是一个13岁的孩子,他一直深爱着阿米尔。回到题目中这风筝,也是相当重要的,只要阿米尔抢到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才会获得荣誉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就担任这项重要的任务——把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回来,故事的高潮也由此展开,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以第一人称“我”的角度自私地为自己着想,完全忽略了哈桑的感受。最后当“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一直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是我们不体会的,但阿米尔却一直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对于阿米尔来说这一切痛苦的根源是他13岁那年的风筝节,哈桑是一直折磨着阿米尔的,但哈桑从来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爱阿米尔。当时,哈桑为他愚蠢的奉献精神,让他无言接受,为了让自己不再受到折磨,他只想摆托这种折磨,他把哈桑赶走,希望他永远不要出现在他眼前,这辈子他也许也能过的快乐。他是错的,当初没有勇敢的承认错,现在后悔将如影随形地伴随着他,也许将是一辈子,一直到和他一起进坟墓为止,他将无法释怀。

阿米尔对哈桑的愧疚将永远无法弥补了吗?每次让我流泪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简单的话从一个孩子的嘴里说出,让人有种莫名的伤感。哈桑一直都不明白,为何自己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为什么不再理会他而且总是伤害他,但哈桑并没有背弃他,始终没有!我的眼睛又湿润了!我深深地被哈桑震撼了。

故事并没有结束,后来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被迫离开了家乡来到美国,再后来阿米尔在美国娶了妻子,过上安定生活,他的父亲也去世了,他的父亲一直是个受人尊敬的人。

很多年后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回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那时哈桑已经死去了,那个孩子还像以前的哈桑,只是看起来那么悲伤,一直忧郁。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放风筝的机会让这忧郁的孩子轻轻扬起了嘴角,其实他还是个孩子,他就该过简单的生活,不是吗?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由风筝起,由风筝落,这是再好不过的结局的,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一切又是一个完美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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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悲惨世界读后感高中生通用

全文共 9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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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来临,甚是无聊,闲暇之时读一本《悲惨世界》来一份心的清宁,也是一件有趣的事。

《悲惨世界》是法国作家雨果的杰作,该书讲的是一位囚禁了十九年的囚犯名字叫冉阿让,刑满释放后因持黄色身份证找活干而处处碰壁,又因为有了教主的一对银色烛台而被警察沙威追杀到处躲藏,后来冉阿让到了海滨蒙特伊,化名为马德兰先生开办工厂,还在那里救助了一位名叫芳汀的女子。在芳汀死后他带着她的女儿珂赛特四处奔波,并给予了她所有的爱,最后因战争的到来英勇牺牲了,在最后一刻他认同了珂赛特与马吕斯的爱情。

读完后我感到冉阿让是一个善良的人,更是一个值得尊重的父亲。虽然他是一个囚犯,虽然他的人生充满了坎坷,虽然他几次险些丧命,但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也没有放弃,即使他犯了罪但最后他是用自己的生命来赎罪的。我认为冉阿让出污泥而不染,最终的黑暗,也是最终的光明。

有的人或许认为冉阿让的人生是痛苦的,但我认为它是完美的。人生中本来就会有许多的坎坷与挫折,如果你人生一帆风顺那又有什么意义呢?人生本来就简短,何不让简短的人生充满挑战,更加有价值呢?那些贪图名利而一肚子坏心眼的人,他们的人生有有什么价值呢?只会让人们更加的看不起。

人们常说人生如戏,如果这台戏唱得好,那么你的人生就是精彩的;如果这台西昌的一塌糊涂,那么你的人生就是糟糕透顶的。而这台戏的主角只有你一个,但台下是人群满座,里面的有些人也许只是一个过客,走累了停下来休息恰巧碰到了这台戏,而有些人是专门来欣赏你的人生之戏。他们中的有些人有的会嘲笑你,嘲笑你的人生为何如此枯燥,平凡,而另一些人会被你的戏所吸引而为你喝彩,这台戏是否唱得好关键在于你是如何对待你的人生的。

老师常跟我们说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不一样的,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一样。而一棵树最外层的叶子是伟大的,每当烈日照射时冲在最前的是它们;当猛烈的大雨落下时最先被击打的是它们。在你的人生中也会遇到这些困难也许你就是最外面的叶子要去面对这一切;也许你不是,但有的人却为你成为了这些叶子而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保护你,想让你少吃一点苦。

“人生”对于现在的许多人来说不算什么,因为他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在他们心中也许认为这样的人生是完美的,但恰恰相反这样的人生是可悲的。

人生是痛苦的,亦是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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