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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的游记作文经典20篇

在轻松愉快的假期里,我和家人们一起朝着美丽的宁夏出发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宁夏游记作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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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妈妈作文600字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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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个人与我们朝夕相处,那就是妈妈。我妈什么都好,就是爱唠叨。

微胖的身材,浓浓的眉毛,有神的眼睛,齐肩的头发,这就是我的妈妈。不过最有特色的,还是那张说起话来喋喋不休的嘴。它虽然不算大,可一旦爆发起来,这张小嘴的能力特别大,仿佛能把我整个人全部吞下去。不论是学习还是生活,只要被她“抓”到一个缺点,都能单独拎出来“唠叨”个二三十分钟,而且从她的神情看,丝毫不觉得辛苦,好似乐此不疲。

记得去年冬天的一天,正准备出门时,妈妈非说外面冷,要我穿厚袜子,我觉得自己已经是一男子汉了,这点儿冷算什么。我就不想穿它,只套了个薄袜子就想往外冲。这时,妈妈就又唠叨”起来。我听烦了,赌气似的把妈妈给我的袜子往地上一扔,头也不回地出门了。正值隆冬时节,寒风如刀割似地吹着我的脸,还钻进了我单薄的鞋里,我不禁打了几个寒战。这时,妈妈赶了过来,看见我的狼狈样儿,又“唠叨”起来:“你看你,不听家长言,挨冻在眼前。怎么样,现在吃苦了吧……”

看不出来,妈妈还会改编俗语呢。但我当时心里觉得很烦,对妈妈态度冷冰冰的,还在心里狠狠地埋怨着。

正当我感到无比烦躁的时候,妈妈喋喋不休的唠叨声突然停止了,我疑惑地抬头一看,吃惊地发现妈妈竟然弯下腰,把自己的脚从鞋里抽出来,脱下她自己的袜子递给我,关切地说:“妈妈的袜子有点大,凑合穿穿。”我愣住了:妈妈平时可是最怕冷的啊!我本想拒绝,可看到妈妈坚定的目光,我只好接过来。当我的指尖触碰袜子的那一瞬间,仿佛有一股暖流划过指尖,直触心灵。我深深地知道,那不仅是妈妈的温度,更是母爱的温度。我三下五除二套上袜子,只觉得被袜子所包裹的皮肤都暖酥酥的。回家的路上,妈妈的鼻子都冻红了,手捂在嘴前”咝咝哈哈“地取着暖,但他又不忘唠叨几句:“你看你,现在不听话,以后可怎么照顾自己……”此时,我抬头端详着妈妈,妈妈虽然年龄不算大,但是两鬓的发丝已被年月染白,脸上的皱纹也已清晰可见。此情此景,我鼻子一酸,猛地转过身紧紧抱住妈妈,眼里在眼眶里打转。

我的妈妈确实很唠叨,但唠叨中藏着对我最深的爱,最真的情,时刻温暖着我的心,伴我快乐成长。我爱我的唠叨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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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五年级感激的一个人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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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感激的一个人,就是我的好朋友小明。

有一天,老师把我和小明叫到了办公室说:“小明和小魏同学,今天下午放学,你们能不能留下来帮忙扫地?”我们说:“好的,老师。”

放学了,我们拿起扫把,开始扫地了。小明微笑着说:“小魏,你去打一桶水来,好吗?”我爽快的回答:“好!”打好了水回到教室,小明给了我一把水勺说:“来,把水往地上洒。”我打了一勺水往地上一洒,看着腾起来的水花很漂亮,觉得很好玩,于是洒得远远的,水花更大了,有些洒在了同学的桌上,可我不以为然。直到有一勺用力太大了,竟然泼到黑板报上去了。我想:完了,完了,肯定要被老师骂了。小明一看,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没事,没事。”“你知道这是谁抄写的吗?”小明问。我想了想,说:“好像是小芳抄的。”

小明跑到小芳的座位,从书桌里拿出了一大叠纸,找啊找,终于输了一口气说:“幸好草稿还在。小魏你先扫地,我来抄黑板报。”我说:“好的,谢谢!”

过了一会,小明抄完了,我也扫完了,我们背起书包往外走,准备回家。这时小明说:“小魏,我们过去跟老师说一下吧!”我说:“抄都抄好了,就不过去了吧!”小明说:“老师说过,一个人不怕做错事了,只要敢于承认,就还是好学生。”我站在原地不动,小明拉着我的手说:“我们跟老师说了,说不定老师不会骂你呢!”我只好硬着头皮跟在小明的后面。到了老师办公室,我把洒水的事一五一十地跟老师都说了,老师听了以后点了点头,笑着说:“没关系,补好了就行了,不然明天黑板报检查,我们班就要不合格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看着走在前面的小明的背影,觉得他比以前高大多了,我走上前去对小明说:“谢谢你,小明。”

这就是我最感激的人——小明。他教会了我做人要诚实,做错事,要敢于承认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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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心爱之物五年级单元满分作文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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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包是爸爸妈妈在我上小学二年级时送给我的,也是我最喜欢的米奇牌。

书包是红色的,上半部是长方形的。上面有一只既可爱又活泼的米老鼠,它正在像模特一样摆造型。外面有一个兜,可以装纸巾。侧面有两个兜,可以装水瓶。背面有两个比肩宽的网状书包带,里面装满了海绵,是为了不让肩膀上勒出红印。下面还有两条很窄的带子,可以随意调节,书包最上端有一个小提手,不想背的时候就可以提着,非常方便。

书包内部的第一层可以装一些小物件,如铅笔盒,作业本,第二层大兜里能装各种各样的课本。

这个书包已经陪伴我度过了两年多了,把书包撑得鼓鼓囊囊的,我对它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上学,它与我一起去学校,在路上真是光彩夺目;上课,它和我一起走进明亮的教室听课、学习。放学了,书包里的铅笔盒噼哩啪啦地响,好像在敲奏一首优美的交响乐。它们陪伴我度过美好的时光。

想到每天都能背着心爱的书包去上学,我顿时感到一股暖流涌遍全身,那是一种妈妈般的温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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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神奇的探险之旅五年级单元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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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我和两三个同学来到了原始森林中,我们隐隐约约看到有一个洞穴。

这次旅行我们穿好了很厚实的探险服,走进阴暗潮湿的洞穴,我们开始了探险之旅。

走进洞穴一片阴暗,走进伸手不见五指的洞穴中,同学们害怕的晓生低谷,这里到处都是一些奇形怪状的石头,时不时会有几声水滴掉下来的声音。这里有许多不同的洞口,时不时让人觉得害怕死寂。

在大虾的努力下,我们成功进入了第一个洞口,这里阴暗潮湿非常适合蝙蝠和蜘蛛居住。可并未看见他们的踪影,忽然几十只蝙蝠在我们头顶上盘旋,不用说他们肯定是来驱赶我们的,我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掏出手电筒让同学们快跑。

不知不觉已经跑到了第二个洞穴中,有许多数不胜数的大蜘蛛,在不被我察觉的情况下,他突然爬到我身上,我害怕极了,脸顿时吓的苍白爬到地上打滚没想到他的生命如此顽强,怎么也打不死我让一个同学从背包中取出八个夹子,小心翼翼分别夹住他的上肢和下肢刚要逃跑,却被他的网给黏住,他冲破了夹子朝我扑来,我迅速地从背包中拿出我制作的毒药,猛地撒到了他的嘴里,看着他样子非常痛苦。我让同学拿出刀把蜘蛛网隔断,刚要回家,那些蝙蝠又回来了,我们四处乱算找到合适的机会逃了出去。

这次看起来我知道了,遇到困难不要慌张,坚定信念就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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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描写荷花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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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富丽堂皇的牡丹花,有人喜欢热情似火的玫瑰花,但我最喜欢的就是荷花了。

夏天来到得能湖公园,刚走进公园,一阵沁人心脾的淡雅芳香扑鼻而来,让人神轻气爽、心旷神怡!

顺着香气,我来到了荷花池,荷花已经开了不少:粉的、红的、白的……红的似火,粉的似霞,美丽极了!走进一看,瞧!这朵还是花骨朵,胀得好像要爆炸似的,又好像一位迫不及待的小朋友,想看看外面的世界。你看!那朵半开着,粉红的小花像一位害羞的小姑娘,一会儿笑一会儿哭。再看看那朵!全开了,像一位白衣天使一样。我被眼前的美景迷住了,仿佛我也变成了一朵荷花似的,一阵威风吹来,便和它们翩翩起舞,美极了!

荷叶是一位淘气的孩子。它们像是撑着一把大伞般的长在荷花下面,又好似一位大哥哥为小妹妹打伞。偶尔几只小鱼游来,让池塘变得更有生气了!看到这一池的荷花和荷叶我不禁想起大诗人杨万里的一句有名诗句:“接天莲叶无穷尽,映日红花别样红。”

荷花全身都是宝!不信你听我讲,我喜欢吃用荷叶包的糯米鸡,弟弟更喜欢用莲子做成的银耳汤,而爸爸却喜欢用莲藕煲成的藕汤。荷叶还可以当伞用呢!有一次暑假回老家,突然下起了滂沱大雨,爷爷为我和弟弟一人采了一片大大的荷叶,我们俩顶着个大荷叶安全地回到家!

我最敬佩的就是荷花那生长在淤泥之中,却不被淤泥沾染的精神。看啊,烈日晒不倒它,大风吹不倒它,大雨也打不倒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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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描述舞蹈五年级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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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的第一个星期五,真是一个令人兴奋的日子,因为我成了五里小学舞蹈队的一名成员了!心里的窃喜、脸上的笑容,都不足以表达我的亢奋,我真恨不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全世界!

我的兴奋足以证明我喜欢我舞蹈,而我喜欢舞蹈是因为舞蹈可以让我挥洒心情,舞蹈中的每一个举手投足都流淌着我心灵的悸动。每每随着激荡回旋的音乐响起,我便会情不自禁的舞步飞扬,沉醉在舞蹈的世界中。

我喜欢舞蹈,是因为我喜欢练舞时的感觉。对着光亮的镜子,总能让我时时看到自己,即使在众人的练舞队伍中,也总能在明亮的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身影,给自己定位。

我喜欢舞蹈,是因为舞蹈不仅让我的身体更灵活、更健康,舞蹈更能培养我不怕苦、不怕累、坚持不懈的好品质。每当我练的浑身酸痛的时候,我都会幻想自己在舞台上悠然起舞、舞台下掌声雷鸣的场景,每当我练的想放弃的时候,听到老师温暖的鼓励、看到老师辛苦的纠正着我们每一个同学的每一个动作,我只会立马让自己把动作做得更规范……

舞蹈带给我快乐,使我的课余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课余时间,我不再只是和同学们聊天、跑闹,我会和舞蹈班的同学交流本周学习的舞蹈动作,教非舞蹈班同学自己学会的舞蹈。经过老师日复一日的指导训练,我也在一天天的成长进步,为此,我更是兴奋不已!

我喜欢舞蹈,我愿做一个舞蹈的精灵,舞出我的热情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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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我的心爱之物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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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之物,亲人外出时带回来的贵重艺术品,朋友来做客时送的精致玩具,寒冷冬天给你带来温暖的一条围巾……而我的心爱之物是妈妈奖励的一套书一一《笑猫日记》。

这本书与我们的练习本差不多大,不同的是,它很厚,足足有236页。这套书目前共有27本,每一本都十分精彩有趣。书的封面永远有一只笑嘻嘻的猫,很是可爱。上面还印有“笑猫日记”这四个大字,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就足以让我心生爱慕。

这套书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也受到了许多启发。例如:《笑猫日记之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这一本书让我知道父母为了养育我们的辛苦与不易,所以我们长大以后要好好的孝敬父母。从《小猫日记之保姆狗的阴谋》当中让我明白了人不要做亏心事,你自以为的不会被发现,实际上以后肯定是会遭到报应的……

这一套书给我的课余生活涂上了五彩斑斓的颜色,每当看到这套书时,就感觉自己来到了一片充满书香的海洋。书中的内容,就像柔和的海浪般触动着我的心,让我对这片书海十分着迷。

这套书总能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给予我能量。记得有一次我因为考试没有考好而烦恼,回到家后,就会到房中随手拿起《笑猫日记》中的一本来看。看了一会儿,我便觉得故事当中的主人公笑猫恰恰和我现在的样子十分相似,他也是因为自己的一些小事情没有做好而苦恼,可是他也慢慢战胜了苦恼,取得了自信。这一个个故事就像是有魔力一般,瞬间让我的烦恼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虽说这一套书现在已经很旧了,但我一直都珍藏着它,我每一次重新拿起来看时,都会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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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刚与柔作文素材五年级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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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前回乡下上坟,祭拜早年逝去的外公。午饭过后,我避开众人的视线,一个人沿着盘山公路信步走上了坟岗。

山岗上的杂草经过一年的自由生长已漫过我的腰际,踩在路间坚硬的石町上倒也容易步行,可却常被柔韧的荒草缠住脚踝,要费好大力气才能挣脱。呼吸急促地跋涉倒外公的坟前,人都发热了。

站在外公的坟前沉思默哀,说完了我想说的话,抬首间却疑惑地顿住,因为外公坟头平整坚固的大理石中间,竟嵌着一根拇指粗细的枝桠!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于是上前一探究竟,结果愈发感到惊异了,原来我以为是大理石间有缝隙,枝桠是从夹层中伸出来的,可结果偏偏是严密无缝的石面上,生生地钻住了一株生命!

大理石没有破碎的迹象,枝桠也安分守己地待在一拇指见方的范围里,可的确已长出一米多,茁壮的模样。也许是当年建墓的时候落下了一颗什么树的种子,在漆黑的墓地上里觉醒,因着本性中的阳光雨露以及生长的渴望,倔强地来到了这个世界。可这些年来它是如何艰难跋涉寻找到生命的突破口的?简直就像墓里故去的人再次将生的愿望传递到这人世间一样,我暗想。

这墓地上的大理石,因承载着在无尽的岁月中守护地下沉睡的亡灵的使命,需要足够的坚硬才终受得了无休止的风吹日晒与狂风骤雨;这墓上伸出的枝桠,也因肩担着与生俱来的全力生长的使命,从那柔弱的躯壳的下爆发出生命的力量,突破它成长的沉重的桎梏与枷锁。这是生与死的较量,这是刚与柔的较量!

老子说过:以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刚。我们从小也对那个水滴石穿的故事耳熟能详。看似柔弱的物体往往能爆发出让人意想不到的力量。狭路相逢勇者胜也许是一个公认的定理,但胜的那一方也免不了遍体鳞伤,倒不如以至柔克至刚,不仅游刃有余还能全身而退。

就像那粒被关在封闭的墓中的种子,只待那一天的到来,你就能看到一场货真价实的刚柔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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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五年级上我的心爱之物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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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我家的相册,你会发现过去两年我的出游照中,总会有一个可的小身影。它就是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玫瑰兔玩偶。

玫瑰兔和我的手掌差不多大,它的样子格外讨人喜欢:两只长耳朵笔直地站在小脑袋上,一对手臂做出“欢迎”的手势;可爱的裙子自然地系在细细的腰上,漂亮的小短尾巴缀在身后。因为它全身上下都是玫瑰金颜色,所以我亲切地叫它玫瑰兔。

这只玫瑰兔是我的表姐妮妮送给我的礼物。妮妮只比我大三个月,从小我们一起亲密无间地玩耍,在我心中,她就是我的亲姐姐。但是可惜长大以后,我们分别在两个城市上学,一年没几次见面机会,所以我们分外珍惜相处的一分一秒。两年前一次和妮妮共同出游的时候,她把这只玫瑰兔送给了我,她自己还留了一只一模一样,但是银光闪闪的兔子,取名“月光兔”。我们俩约定,每次见面都要把它带着。到时候不仅是我和妮妮两姐妹见面,也是玫瑰兔和月光兔相聚的机会。

从来到我身边的第一天起,玫瑰兔便成为了我心爱的伙伴,白天,它陪伴我上学,给我学习的动力和自信;夜晚,它就在我的怀抱中,闭上疲惫的黑色眼睛,进入了梦乡。我也会向她倾诉我的烦恼和心事,而它也一直安静的倾听我的心声。

中秋节就要到了,我和妮妮约好要一起过节,你们说玫瑰兔会不会也和我一样急切地盼望着姐妹重逢的那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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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描写欣赏别人五年级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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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人们喜欢用“东施效卑”来讽刺那些不顾自己实际情况、胡乱模仿别人最终却弄巧成拙的人。其实“东施”比起那些夜郎自大、目中无人的人来说倒有几分可爱之处。

起码东施有自知之明,敢于追求美好的事物。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此看来,“东施效攀”又有什么值得那夷呢?我们提倡欣赏别人不就是此意义上向菩向美吗?

记得有人说过,每个人都是一块闪光的金子。这至少从一个方面说明无论伟人名人还是凡夫俗子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这正验证了“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话,只要善于去发掘,总会有惫外的收获。有的人通体透出咄咄遇人、卓越超群的才学,令你一瞅就有取之不完、用之不尽的富矿;有的人藏而不露、高深莫测,表面上看不出什么,但只要你耐下心来细细了解,就会“柳暗花明又一村”;而更多的人是不显山也不露水的角色,但正是他们以自己独特的风采为世界增添了一道道鲜活的风景。

欣赏别人就是取长补短,相互促进,而不是彼此排斥,戴有色眼镜看人,妒忌别人,或是千方百计要扼杀对方。

欣赏别人是不容易的。首先必要有一个豁达的胸怀和肚量“看自己一枝花,看别人豆腐渣”、“同行是冤家”、“一山难容二虎”等俗语无不向人昭示这样一个道理:羡慕和妒忌本就是同根同源的。假使处理不当就很有可能损人损己甚至危及社会。“宰相肚里能撑船”,大凡成就大事业者都是虚怀若谷的人。曾几何时,作家黄宗英看了女诗人柯岩的一篇报告文学后,高兴地说了一句不同凡响的话:“我可爱的劲敌!”这是一个多么高尚而磊落的欣赏者的胸怀!然而,在中国古代,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华,多次处心积虑想致他于死地,最终不但一无所获,反而害得自己心妒成疾,一命呜呼了!相比之下,周琅的心态就要低档得多了。

另外,欣赏别人还得与自私作痛彻肺腑的斗争。在某些方面,自己不如别人很容易引起心理上的不平衡,这是正常的。但要在不平衡中达到一种新的平衡,没有刻骨铭心般的“痛苦”是很难做到的。我们知道,成功者往往是那些敢于战胜自我、取长避短的人。一位名人曾经说过:“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战胜了自己也就征服了世界。让我们在战胜自己的同时学会欣赏别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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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五年级汉字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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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语言文字特别奇妙,一不留神就会闹出很多笑话来。

上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周末,妈妈带我去公园玩。我们来到公交站台等车,妈妈告诉我,我们要坐801路公交车去公园。很快,这辆车朝站台开过来,我扯着妈妈的手大声喊:“不对,不对,这是801坏线。”

“坏线?”妈妈莫名奇妙地嘀咕着,回头一看,才乐呵呵地对我说,“这是801环线,环是环绕的环,是王字旁,‘坏’是土字旁。”

妈妈说完,正要拉着我上车的时候,车子已经启动了,屁股后面吐出一串乌黑的尾气,仿佛在嘲笑我把它的名字读错了。

哎!因为读错一个字,我们错过了一趟车,真是倒霉。

可这次教训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读错、写错字的毛病一直伴随着我。这不,我都上五年级了,还经常会把字写错。比如:“高兴地”我总写成“高兴的”,“小蜜蜂”我总写成“小密锋”,“慢慢地”我总写成“漫漫的”。

每次老师把作文本发下来,上面总有她用红笔批改错别字的痕迹。语文老师经常在作文后面写上:“错别字太多了,啥时候能改掉这个坏毛病?”这些话被妈妈看见了,就给我取了个外号——“错别字大王”。

我听了又苦恼又烦躁,很不情愿地戴上这顶“高帽子”。为了帮我改掉这个臭毛病,妈妈还特意给我买了本《火星娃识汉字》的碟。

这本碟很奇妙,里面讲到了字的由来。比如“妈”字:妈妈是女人,右边的马是发音,合起来就读“mā”;小蜜蜂是昆虫,所以“蜜蜂”这两个字都跟“虫”有关系;“慢”字跟心跳有关系,所以是竖心旁。还有很多很多字呢!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用心品味奇妙的中国汉字,下决心把“错别字大王”的高帽子给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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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五年级我的心爱之物满分写作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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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心爱的礼物是乒乓球拍,它是爸爸送我的礼物。

在球拍的最末端,是一个蝴蝶翅膀的名牌标志。它的正面胶皮是黑色的,我叫它黑脸,胶皮的名字是红双喜狂飚三,它摩擦起来可有劲儿了,一拉就是一个旋转球,质量非常好。这的反面胶皮是红色的,我叫它红脸,胶皮名字是ZKT,这种胶皮反手拉球和防守效果很好。对方要是发球,我就要反手拉球打过去才能赢。只要把正手反手配合好,就能赢得最终的胜利。

有一次,在参加市南区乒乓球比赛中,我碰到一个和我水平差不多同学。比赛开始,他先发球,发的非常快,我也毫不示弱的用反手拉了过去。他还没反应过来,球已经掉到了地上。我们俩你追我赶,连续打了好几个回合,小小的乒乓球在空中飞来飞去,忽上忽下,忽右忽左,场上的气氛变得非常紧张。在最后一局关键的时刻,我发了一个侧转球,他侧身一个猛打,只见那小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我劈来,就在这时,我瞅准时机一个扣杀,打到了对方的死角,球落地了,我取得了胜利。

乒乓球拍给我带来了胜利的喜悦,我爱我的乒乓球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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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描写答卷的五年级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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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选好了吗?”“我选好了。”我坚定地说。

时间回到三天前……

“哎呀,云宝又在床单上抓了一个大洞!”妈妈气急败坏地说。“啊?不是吧。”我十分诧异。云宝是我们家养的一只猫,全身雪白,眼睛是明亮的绿色。它十分可爱,喜欢让我们摸它的毛,是我们全家的宝贝。可自从我们家来了另一只猫,它,就变了样。

我们家的另一只猫叫呼呼,它和云宝不一样,是黑色的,还是一只加菲猫。呼呼来了,我们对云宝的爱自然会转移一点。渐渐地,渐渐地,云宝变得不一样了。它变得暴躁起来,喜欢打呼呼,甚至破坏家里的东西。爸爸妈妈不喜欢云宝了,云宝也过得不高兴。可是,我还喜欢云宝,喜欢抱着它的感觉;喜欢它对我撒娇的样子;喜欢它喵喵叫着迎接我回家的感觉;喜欢……

突然,有一天放学后,妈妈来接我的时候,在电瓶车上对我说:“我们把云宝送走吧,送给一家……”妈妈接下来的话我没有听到,只是怔怔地坐在后座上,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眼泪才如决堤的洪水般流了下来:“为什么?我不要!”我哭着说。“可是云宝在我们家快乐吗?你是愿意让云宝快乐的生活还是让它不快乐地关在我们家?”妈妈静静地说。

我沉默了。

“你好好儿想想吧,选好了就告诉我。”

回到家,我抱着云宝,看着它并不快乐的眸子,我想,我知道答案了。

最后,我亲自把云宝送到了别人家。看着它重新变得快乐,我笑了,但我也哭了。我知道,它在那里,会过得很好。

我把云宝送走了,但也给了它快乐。也许,这就是我送给自己的——最好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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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写湿地的五年级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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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上午,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我们和老师来到了湿地公园。

一到大门口,时间还早,只见天空万里无云,远处连绵不断的群山把湿地公园围成一块,清澈见底的湖水上是一座色彩斑斓弯弯曲曲的木桥,一群群美丽的野鸭子欢快地在湖面上飞来飞去“嘎嘎”地唱着歌儿。一会儿,老师就来了,带着我们沿着桥走了进去,只见桥上铺着一层层小木板,每几块木板上还有着一排排整齐的地灯,听妈妈说:“到了晚上,每座桥上的地灯都亮着,从湿地公园上面的公路上眺望湿地公园只见地灯一个个闪闪发亮,就像萤火虫似地飞来飞去,漂亮极了!

到了桥正中央,我们在那做起了接力赛跑的游戏,过了一会儿,我们来到了桥的下面,只见到各种各样的奇花异草,有的长在田坎上,有的长在水中央。游戏结束了,我们回到了桥上休息台坐着休息,这时,已经快10点了,只见三三两两的游客在桥上慢步着、交谈着。,一幅休闲自在的景象。

十一点半了,我们来到了公园大门口的接待厅集合,要离开湿地公园了,但它那美丽的风景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不仅是广大市民休闲娱乐的最佳场所,还可以净化水量,改善生态环境,我想,它的作用还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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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钢笔五年级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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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那支钢笔好漂亮呀。”那天我和朋友小雪一起在小店里转,她突然指向了一个角落。我一看,哇!是一只特别漂亮的钢笔呢,外面的笔盖是银色的,里面的笔芯上还印着一株粉紫色的荷花。

“是呀!真好看。”我走过去捧着它仔细端详。然后,我们一起去找老板问价钱。

“老板这个多少钱?”“10元。”老板回答。“有两个货吗?我也想买一支。”小雪问道。“没有了,要不你周五来再买吧。”老板摇了摇头。小雪叹了口气对我说:“那我周五来买,你先买吧。”我点了点头,递给老板10元钱。

周五那天,小雪来找我,把笔在我眼前晃了晃。“你看我也有了。”我笑着说道:“我们都有了。”小雪笑得比我还甜。

隔天早上,我想也给小雪看看我的钢笔,便打开了笔盒。可惊人的事情发生了,我的钢笔不见了!我昨天都没碰过它,怎么会呢?我急得流下了汗。难道是……小雪?

下课,我找到她问:“你的钢笔呢?给我看看。”她似乎愣了一下,便把笔从口袋里掏了出来。“怎么了?”她问。“我的笔……不见了,是昨天丢的……你的笔又是昨天得的……”我既觉得不好意思又对小雪的行为感到不快,于是便转身离开了,留下后面愣着的小雪。

之后我们再也没说过话。

后来,小雪要搬家了,我没去和她告别,说声再见。

同桌在第二天递给了我一个信封,说是小雪留的。我赶紧打开信封,看见一支钢笔,还有一封字迹工整的信:对不起,南南,这支笔还你。

看到小雪的信,我气消了,一丝悔意涌上心头。唉,一只钢笔嘛,没了就没了,自己为什么要生她气呢?

晚上,我睡不着,便趴在窗台上看月亮。突然,一个硬硬的东西硌到了我的手。我低头一看,一只钢笔在窗帘后面闪闪发光,那竟是我丢失的钢笔。

我回过头,又看向了那封信和小雪的钢笔,眼眶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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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写乡村的夏天五年级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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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又可爱的春姑娘走了,烈日炎炎的夏天,带着火辣辣的笑容和热情来到我的乡村住处——龙桥百花洲,为这个风光秀丽的百花洲增添了迷人的景色。

乡村的夏季就是美。一早,放眼望去,一大片一大片的绿呀,绿的明亮,绿的清晰,绿的耀眼。瞧,一棵棵树长得可茂盛了,它们撑起一把把绿绒大伞,一片片叶子在阳光的照耀下绿得发亮。小孩子最喜欢在大树下玩耍,因为有风的时候,大树会用它无数的小手来帮你扇风,是那么温柔,轻轻地抚摸着你美丽可爱的脸庞。

再看百花洲那一池池荷花,一张张荷叶像一个个大大的碧玉盘,晶莹透明的露水在碧玉盘上晃动。那千姿百态的荷花,更让人心旷神怡,好似在一大片绿中冒出来的一位位小仙女。

烈日炎炎的中午,池塘边柳树卷起了叶子,像个正在梳理头发的小姑娘;荷花开了,蜻蜓立在荷花的花瓣上,像在跳芭蕾;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大地被烤得像刚出炉的大馒头一样烫,穿着鞋的脚踩下去都感受到温度。知了也在树枝上拼命地鸣叫着,好像在喊:“热了,热了。”

傍晚,是散步的好时候,听着小青蛙蹲在荷叶上,“呱呱”地叫个不停。夜深了,没了白天的喧哗,百花洲特别的安谧静美。知了睡了、青蛙也睡了。天空中,明亮的月亮像一位仙女,她给大地披上了一层银纱。在她周围,许多调皮的小星星向我眨眼。

夏天,百花洲的景色真美啊!我要永远住在我的乡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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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五年级农民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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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则新闻,我真想说敬佩,这样的农民工!并不是他干成了什么大事,而是他的举动感动了大家……

还记得那个下午,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我吃着西瓜吹着空调,坐在家中看电视,西瓜汁还时不时地滴在地上,我却满不在乎。又吃完一个西瓜,刚抬起头,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农民工跪坐在银行取款机的面前,旁边的保安大叔一直不断地劝他站起来……再往下看,我就看明白了:原来是一名农民工来银行取钱:“我的鞋子太脏了,满是泥,我不想弄脏他们的地板,免得他们还要再拖一次,这样会很麻烦他们的。可是没想到还是蹭了一点。”那名农民工在接受采访时愧疚地说道。“我当时一直劝他起来,可他就是不肯啊!并跟他说我们再拖一次地没关系的,可他就是太执着了。”我已经听不清那名农民工和保安大叔后面说什么了,此时我的脑海中只有敬佩与感动。再低头看看地上的西瓜汁,它已经凝固成深红色了。明明是那么灿烂、娇艳的颜色,我却觉得那是羞愧的红。不知道为什么,我从那西瓜汁中看到了它对我的嘲笑……

现在在城市中生活的人,都没有几个能与那名农民工相媲美:大街,商场,广场等等场地,都是垃圾,他们都心安理得地把垃圾随地扔,可却不知道垃圾此刻在“嘲笑”他,“藐视”他们……

我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人能像那名农民工那样做,可是我们需要那样做。你可以不用做到他那样,可是你要把乱扔垃圾、污染大地的坏习惯改掉,不要让大地留下你的污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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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成长中的感悟五年级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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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压力使人成长”。那,痛苦能带给我什么呢?;有说:“当上帝为你关上一道门时,势必会为你开启一扇窗”。因此——我期待着属于我的蓝天!

对我来说,挑战自己即是保有一颗学习、上进的心,对于任何事物持有热忱,随时充电自我。相信大家对于初中生活的刻板印象便是:日积月累的考试压力、堆积如山的各科作业,不是小考大考平时考,就是段考周考模拟考。然而,一切都是一体两面的。在不间断考试的模式下,象征的是未来美好生活的缩影;在耳边捞叨话语的提醒中,伴随而来的是师长、父母那从未停止过的关心。正因清楚明白了这些蜷缩在角落里的点点滴滴,我向自己下了一项战帖,期许自己在未来无可预料的日子里,能具备除了学校要求的各项标准以外,在面对课外软知识的同时,做到愿意花心思去了解、探索,而令我深信不疑的是:在这一连串的搜索过程中,我将更加成熟、懂事,无论是心理抑或是生理上,对事物都能有拥有更深层的看法。此外,在艺文活动方面,更要多方涉猎,大胆的去尝试自己的不可能,完成看似无法成功的任务,将自己打造成一位全方位的能人,保有一颗虚怀若谷的心,在挑战接踵而来之际,能将熟悉的“不要,我不行啦!”更正为“好的。我会全力以赴,尽我所能的达成您的期许。”跳出以往的舒适圈,勇敢地跨出如同“阿姆斯壮”的一步。

对我来说,挑战自己即是摆脱世俗的诱惑,回归到最纯真的自己。在古板的升学制度下,能唤起隐藏在心、那源源不绝的想象力。有句广告台词是这样说的:“想象力是你的超能力”。在开会讨论中、设计海报时、执笔写作时,如何采用题材?如何创造奇迹?如何运用巧思?全看你那僵化的想象力,是否能及时复苏,提供你与众不同的想法、看法。随着年纪的增长,教科书里既定的标准答案,似乎捆绑住了大多数人在童年时代那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想象力”。因此,挑战自己在课业之余,增加思考的空间是十分重要的课题。经常的抛出一个问题供脑袋运转,且永远不丢下在后头紧追不舍的“想象力”。

每个时期的我,对自己、对他人都有着不同的挑战。闭上双眼,静静地聆听心脏那强而有力的心跳声,过往云烟仍残留在视网膜上,同样的山,同样的景,唯一不同的是——心境。我——成长了!又有了更不一样的挑战了。它不是一种束缚,而是一种催促着我不断前行的动力——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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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五年级樱花作文600字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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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色的面容,带上些许慵懒;在早春三月起床,便不停地打扮,把嘴唇描得腥红,在盛唐的土地上泛滥。

几年前,去了樱花的国度,那里是樱花的天堂。阳春三月,随处可见那旖旎的粉红,走在两旁种满樱树的羊肠小道上,置身于粉红的世界,春风滑过,耳边便充斥着樱瓣的耳语;心便静如止水,宛如明镜。

花瓣由白转粉时,便是樱花祭到来之时。众所周知,樱花最美时,便为凋零之时。樱花祭,盛大的祭奠;祭奠开始之日,整个世界都坠入香气与华美的花瓣中。铺满樱花的青石路,阳光如骅骝逡巡独步,樱花片片飘落,仿佛落雪纷纷而下。坐在那古老的八重樱下,仰头看那落樱,便想到:每棵樱树中都有个精灵吧。如果她可以被人看见,她的莞尔一笑,一定足以令世界黯然失色;她的翩跹步态,一定足以令世界为之倾倒。可是,她却很顽皮,偏偏把自己藏起来,不知在那棵樱树后,不让人们窥见她的粉靥。

一棵棵樱树下,游人如织,古典的油纸伞,明丽的和服,踩出清脆声响的木屐,欢声笑语,樱花的精灵独自起舞,恬静优雅。樱瓣片片飞舞飘落,伏于伞面,栖息于脚边;落于肩头,沉睡于湖畔。她的欢笑,她的泪水,她的明艳,她的孤寂;她的伤痕,她的单纯,她的恬静,她的沉默,都流于世间

不会为谁流连,不会为谁驻足;她倾国倾城,却也薄命。樱花七日,从盛开到完全凋零只有十六天。短短的十六天,却将美诠释得如此透彻。樱花片片飞舞飘落,直到枝头空空。每一年,每一年,生生世世,辗转轮回,看遍万千灯火,转过无数个街角。漫天花雨,宛如盛宴。

细软的身躯从枝头落下,化作尘埃;三月的春风,能剪出绿丝绦,也可剪碎粉红色的梦。

樱花盛开时的浑金璞玉,樱花凋零时的韶华盛极,都是造物主完美的杰作。樱花,唯美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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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那一刻我长大了五年级优秀作文

全文共 1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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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晔橦

去年暑假,我学会淘米烧饭了!当闻到香喷喷的米饭香的时候,一下子就感觉自己长大了!

暑假的第一天晚上,妈妈郑重其事地对我说:“这个暑假,外婆脚受伤不能来陪你,妈妈爸爸白天也要工作,所以你要学会每天下午帮妈妈淘米煮饭,等我下班回来炒好菜,大家就能早点吃饭了。你能做到吗?”我爽快地答应了。接着妈妈把怎样(去掉)淘米的过程一一讲给我听,我一边仔细地听,一边牢牢的(地)记在脑海里。

第二天下午,我没有忘记妈妈嘱咐我做的事,准时来到厨房准备淘米了。我拿出来(去掉)电饭煲内胆,一边想着妈妈说过的话:一次要放一盅米,不能多,不然吃不完就浪费了……一边按照妈妈的指示去做。我先从放米的箱子里用杯子舀出一盅米,倒入锅里。接着打开水龙头,往锅里注入1/4的水,用双手捧住锅左右轻轻摇晃,注意不要把水洒出来,摇晃一会后,把淘米水倒掉。我倒(倒水)的时候,我没控制好力量,用力过猛,结果有一些米粒顺着水流漏到了水斗里,我赶紧捡起来放回去,重新再洗了一遍,淘好米后,我往锅里倒了2/5的水,放进电饭煲里,按下了开始键。这一切都做完后,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第一次煮饭,能做好吗?如果做不好了,一定会很难吃,妈妈会说我吗?我一会儿跑到电饭煲前看看,一会儿跑回去,焦急地等着妈妈回来。

妈妈终于回来了,她看到我已经把米下锅了,高兴地说:“女儿,你真棒,有你的帮忙,妈妈省了不少事情呢!现在我开始炒菜,一会儿我们就吃饭。”妈妈说完就开始做菜了。我也高兴地跟着妈妈忙。饭锅到时间了,滴滴地想起来,声音不大,但我听来却是那么响。我立刻冲到翻过前,打开锅盖,电饭煲打开的一刹那,我们家三个脑袋一起凑到了锅前,天哪,怎么一锅饭都是黏黏的?失败了!我伤心极了,妈妈急忙安慰我说:“没关系,是水放多了。下一次一定能做好的!”可是我却很沮丧,连吃饭的食欲都没了。妈妈爸爸并没有责怪我,妈妈微笑着鼓励我说:“今天我的胃有点疼,这软软的饭正好适合我,好消化。”我点头答应了,可心里想:万一我明天还淘不好怎么办?但是转念一想,不行,我下次一定会比今天烧的好。

第二天我鼓起勇气,淘好米后,放的水比前一天少了一些,结果烧好的米饭果然成功了,不软不硬,口感绝佳,我高兴地吃着自己烧的米饭,觉得特别香,妈妈爸爸也连声夸我能干。我高兴地说:“妈妈,我长大了!我还要帮你做更多的事!”

这件事,真的让我觉得长大了,从一个不会做家务的人开始动手帮父母分担家务了!我比以前更加懂事了,这次煮饭,成为我人生成长道路上的一个标志,我会牢牢记得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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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神奇的探险之旅五年级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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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晚上,写完作业后,我拿起了最喜爱的书——《冰雪魔咒》翻看起来。突然间一道神秘的光从书的夹页中发射出来,我好奇地翻开,突然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把我吸入书中。我在一个黑暗的空间里挣扎了一会儿,就来到了阿伦黛尔王国。

我见到了艾莎女王和安娜公主。艾莎女王长着大大的蓝眼睛,脸上挂着腼腆的微笑,浅金色的发辫整齐地垂在脑后。安娜公主则要活泼许多,橘红色的发辫盘在头上,脸上的小雀斑俏皮可爱,有着典型的北欧女孩的特征。我想说话,却只能发出“汪汪”的叫声,才意识到自己变成了安娜公主的爱犬。她待我很好,经常把我带在身边,还给我找了个女朋友,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但是好景不长,一个咒语打破了阿伦黛尔王国的平静。整个王国被黑暗笼罩,终日不见太阳,满世界都被冰雪覆盖。想要打破魔咒,只能前往遥远的北境,寻求北境之王昆图库卡塔的帮助,只有他才能与艾莎女王共同解决封印。于是我跟随艾莎与安娜乘着雪橇踏上了神奇的冰雪之旅。

首先我们必须经过恐怖的达拉崩巴森林,森林里有着深不见底的灌木丛,偶尔会有白狼出没。果然,一群白狼围住了我们,头领露出獠牙,一副想要吃掉我们的样子。因为狼和我有同样的祖先,所以我就和它们攀起了亲戚,一番巧妙的说辞之下,它们放了我们,还答应解除封印后去阿伦黛尔坐客。

接着,我们又闯入了特苏瓦西拉松山洞,洞里住着一只可怕的巨龙。我们小心翼翼地经过他的旁边,但是安娜公主的一个喷嚏把它惊醒,他张牙舞爪地飞了出来。艾莎女王使出魔法想要冰封它,却被它喷出的火焰瞬间融化。这时我使出了我的绝技,我用萌萌的眼神看着它,舔了舔它的脚趾甲,巨龙的心被瞬间融化了,它不但放走了我们,还载着我们飞向了盾古比巴奇山,也就是北境之王的领地。

北境之王昆图库卡塔是一位年迈的老人,他友善地接见了我们,但是他说他年岁已高,身边的坐骑多比鲁翁驯鹿又生病了,不便前去阿伦黛尔。艾莎女王很焦急,她想让巨龙载着他,但是堂堂北境之王竟然有恐高症。这时安娜公主想了一个办法,决定让我拉起雪橇载着他一起回皇宫。

艾莎女王和北境之王在阿伦黛尔的祭祀神坛一起诵读破咒经文,封印被解除了,王国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人们都在欢呼雀跃,而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我还要送北境之王回去。但这一次,我并不孤单,我将和我的女朋友一起开启第二段神奇的冰雪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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