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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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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党纪党规强化规矩意识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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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至29日,我市开展了两期市管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专题集中轮训,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

近段时间以来,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从市委常委会到各基层党组织,都在开展党章党规党纪集中学习,越来越多党员干部深刻体会到了“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重要内涵,领悟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沿的重要意义。

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是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而纪律和规矩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同时,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也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

纪严于法,就是说,党章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纪在法前,就是要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在法律面前架起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

十八大以来查办的腐败案件、信访举报的线索、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问题、严重违纪违法者的自我忏悔都表明,“破法”必先“破纪”,落马领导干部往往都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进而违法。一顿饭、一包烟、一次批条等,看似“小问题”,看似不起眼,却违反了纪律规矩,也由此种下了腐败的“根子”。

从现实看,有些党员习惯于把防线设置在反腐败上,认为只要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都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对纪律和规矩浑然不觉,导致纪律不严、规矩不张。无数事实证明,法律底线被践踏,往往是纪律红线一退再退、把纪律规矩当成随意拉扯的“橡皮筋”的必然恶果。

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要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修改完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去除党规党纪中与法律重复的内容,把现行准则规定的“不准”列入修改后的党纪处分条例,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突出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内容,将党章党规的纪律要求丰富、完善、具体化,使党纪特色更加鲜明。

实现纪法分开只是手段,目的在于更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加强党的建设,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一方面实现纪法分开,扎细扎密扎牢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确保纪严于法;一方面突出执纪特点,以纪律的尺子严格衡量全体党员的行为,把纪律执行到位,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从小错抓起,早发现早处置,防微杜渐;在执纪中杜绝宽、松、软,坚持严、紧、硬,把纪律管到位、严到分,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注意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让党纪国法共同发挥作用。

让我们时刻谨记:只有唤醒党章党规意识,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面前,筑起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才能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防止小错酿成大祸,避免违纪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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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发言稿

全文共 9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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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以来,中央先后出台或修订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4部党内法规,对于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规依纪管党建党,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使我厅党务干部带头学习掌握这四个党内法规的主要精神和要求,层层抓好学习贯彻,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党委决定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组织集中学习培训。下面,我分别就这4个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进行讲解。

一、《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2015年6月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并于2015年6月11日起施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增强运用《条例》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

(一)填补党内法规空白。党组制度是我们党从国情出发创造的一项重要制度,自1945年党的七大正式建立以来,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历经了撤销、恢复的曲折历史。目前,全国共有党组8.6万多个,涵盖了从中央到县4个层级。

这项重要制度,长期以来除了党章用3个条文作原则规定外,一直未出台专门的党内法规来进行规范。由于缺乏具体制度遵循,党组设立不统一、成员配备不一致、职责不明确、议事决策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党组作用的充分发挥。2015年5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条例出台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对于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使我们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比较完备。

(二)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当前,一些党组存在着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承担起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导致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一突出问题,中央把“着眼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要原则,强调要通过完善党组制度,更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根据上述原则,条例明确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凡是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责任。

条例还规定,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条例共分8章39条,包括总则、分则、附则3大板块,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作出全面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如:考虑到党章对党组的职责规定比较原则,实践中党组职责与本单位领导班子的职责经常出现交叉,条例对党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哪些重大问题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等作了列举和细化,以便实践中操作。

党组的职责中明确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条例设定了领导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备案制度、党组书记述职制度、考核制度、列席会议制度等,突出党组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政治原则、保证政治方向方面的责任。

条例明确规定,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1)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2)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3)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5)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7)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为贯彻民主集中制,条例明确和细化了党组决策程序,对党组落实集体领导原则、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规定“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

2015年8月3日,中央颁布实施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监督之利器,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为重要原则和根本保障,以“规”为监督尺度和衡量标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管党建设党的有力制度保障。

(一)条例修订的背景。2009年7月,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任务,内容和方式都作了重要调整和改变,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对原“试行”的巡视工作条例不仅迫切需要进行修订,也具备了开展修订工作的基本条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对改进巡视工作、修订条例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条例修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内立法规划、中央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将修订条例列为重点工作。

(二)巡视制度的建立。条例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四)条例的主要内容。修订后的条例共7章42条,主要包括:机构和人员、巡视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等内容。

1.机构和人员。条例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2.巡视范围和内容。

(1)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①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②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③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④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2)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①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③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④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3)巡视的内容。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②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③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④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⑤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3.工作方式和权限。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①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②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③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④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⑤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⑥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⑦召开座谈会;⑧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⑨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⑩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⑪开展专项检查; ⑫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⑬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4.工作程序。(1)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2)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3)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4)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5)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6)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根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7)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8)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①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②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③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5.纪律与责任。巡视工作人员、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纪律,应当承担责任。

三、《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学习宣传贯彻的具体要求

近日,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这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一)《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两项法规修订的必要性。党一贯重视和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必须清醒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

原《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10年1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

原《党纪处分条例》是在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2003年12月颁布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二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三是有必要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

(二)《廉洁自律准则》的主要内容。原《廉政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共八条)。

1.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

2.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

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4.《廉洁自律准则》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以党章作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着廉洁自律,集中体现党的性质、宗旨,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廉洁自律准则》开篇即围绕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提出“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并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向全党、全社会和全体人民彰显了我们党坚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和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立场,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是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高尚道德追求。“八条规范”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便于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对照,提高自律意识,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三)《党纪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

1.总则分为五章。第一章对条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作出规定,突出强化党章意识,维护党章权威,增加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章对违纪概念、纪律处分种类及其影响等作出规定,将严重警告的影响期由原来的一年修改为一年半;增加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的规定。第三章对纪律处分运用规则作出规定,将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列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第四章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作出规定,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增加了中止被依法逮捕的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的内容。第五章对预备党员违纪及违纪后下落不明党员的处理以及处分决定的执行等作出规定,明确了相关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的最长时限。

2.分则部分将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别为“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6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取得国(境)外居留权或者外国国籍,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等违纪条款。“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增加了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取得、持有和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违纪条款。“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完善了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违纪条款;增加了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行为的违纪条款。“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增加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违纪条款。“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增加了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等违纪条款。

3.“附则”部分明确了制定补充规定等的权限,条例的解释机关,以及条例的施行时间和溯及力等内容。

4.党员如果有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追究党纪责任的规定。修订后的《党纪处分条例》在坚持纪法分开的同时,通过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了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不会出现因纪法分开而放纵党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

5.《党纪处分条例》重新划分违纪类型。原《条例》将违纪行为分为10类,其中有相当部分内容与法律重复,比如贪污贿赂行为(原条例第9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原条例第15章)等。这次修订,按照纪法分开的原则,删除了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后,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将违纪行为分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六类。其中,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是打头、管总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廉洁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群众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更具有执政党纪律的特色。这次修订将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单设为一类,恢复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关于群众纪律的优良传统,以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工作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党组织和党员依规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党的形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上述六类行为的,应当追究纪律责任。

(四)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的具体要求。

1.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通知要求,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按照两项法规去抓落实。一是要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要通过两项法规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把两项法规,特别是党章要求真正刻印在心上。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把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抓住这个纲,把严肃其他纪律带起来。三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决纠正实践中存在的纪法不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等问题。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抓早抓小,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

2.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3.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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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班子严守党规党纪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全文共 4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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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一、自觉遵守纪律是共产党的显著特点之一

十五大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党内生活的各种规矩。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是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一个显著特点和优点。

党的纪律的内容非常广泛,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党内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党的最高纪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章的必要补充,也是党内的重要法规。除了这些最基本的党内法规之外,我党还针对某些专门问题制定了具体制度、条例、规定、细则等,也具有党内法规的性质,都是党的纪律。按照纪律的性质和作用主要分为以下八类。

㈠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同中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之间关系的规定,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纪律。其主要内容是:党的每一个组织和党员,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各行其是。同中央保持一致,是一条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违反政治纪律是危害最大的违纪行为,必须按照党章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出党。

㈡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是处理各级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组织和党员之间关系的规定。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个人对组织,少数对多数,下级对上级,全党对中央,服从是无条件的。组织、多数、上级、中央的决策正确时,自然要服从;如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在行动上必须服从,同时应该按党章规定的权利,提出建议,或保留自己的意见。

㈢人事纪律。党的人事纪律是指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任用和调配干部时必须遵守的原则和组织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和程序。

㈣财经纪律。党的财经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在财政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是指党和国家为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各项财经政策和财经制度。如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物价政策、奖励政策、现金管理政策等等。

㈤保密纪律。其具体内容主要是: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4、不在非保密记录本上记录秘密;5、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和公共场所谈论秘密等。

㈥群众纪律。指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同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㈦宣传纪律。指党对从事报刊、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党员规定的工作准则和党对宣传工作的要求。一切从事宣传工作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高度一致,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㈧廉政纪律。指党为了端正党风,惩治党内腐败,从严治党,使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结合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特为党员领导干部制定的廉洁从政的准则和规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针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党再次强调了加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指出:"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全党的组织性、纪律性。各级组织、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一切行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尤其是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这一点现在特别重要"。

二、党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铁的纪律

党的纪律作为工人阶级取得革命和建设事业胜利的一个重要条件,它是极严格的、铁的纪律;同时,这种纪律又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靠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的。这种强制性与自觉性的辩证统一,就是共产党的纪律的最基本的特征,也是同其他政党的纪律相区别的重要标志。

㈠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它具有强制性、严肃性和统一性。所谓强制性是说,对于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必须服从和执行,违反者就要受到批评教育,甚至纪律的处分。所谓严肃性是说,遵守纪律是无条件的,不能以个人认为是否正确作为遵守与否的前提条件。所谓统一性是说,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功劳大小,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谁违反了纪律,都要受到相应的处分。共产党之所以有力量,就在于它有着严密的组织和铁的纪律。

㈡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党的纪律所以具有强大的威力,不仅仅是靠强制性,而且还依靠党员的高度的自觉性。党的纪律之所以是自觉的纪律,这是因为遵守党的纪律就是服从党和人民的意志,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因而党员把遵守纪律看做是自己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党的纪律在讨论和制定过程中,党员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党员完全理解党的纪律的实质和意义,党的纪律反映了全体党员的愿望和要求。因此,党员既是纪律的自觉执行者,又是纪律的自觉维护者。

党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铁的纪律,在贯彻执行纪律的过程中,两者不可偏废。党的纪律是强制性和自觉性的统一,必须完整、准确地把握党的纪律的整个特征。

三、切实加强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保证改革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党领导中国革命几十年来的宝贵经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总结历史上的经验教训,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为加强纪律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党的纪律得到改进和加强。但也应该看到,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有些领导干部中淡漠了,从而影响了党的思想统一、组织巩固和战斗力的提高。针对这些情况,江泽民同志在1999年1月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从严治党,严肃党纪,最根本的就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要做到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内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章办事。江泽民同志着重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当前加强纪律的基本要求。

第一,必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讲政治纪律,首先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每个党员都要加强组织观念,顾全党和国家的大局,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要在政治上光明磊落,讲真话,办实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第二,必须严肃党的组织纪律。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不论什么人,不管其职位高低,都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或者拒绝组织的调遣和监督,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要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决定干部人事任免,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行事,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

第三,必须严肃经济工作纪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抓紧健全财政金融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规范,有关党员和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财政金融工作制度。

第四,必须严肃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努力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反对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严格执行群众工作纪律,任何党员和干部都不允许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侵犯人民群众的权益。对于那些称王称霸、欺压群众的党员和干部,必须严肃处理。

四、中国共产党的纪律的部分内容

㈠《党章》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我们可以称党章为"母法",其他法规称为"子法"。

党章的性质、内容和产生程序决定了党章在党内生活中的地位及作用。第一,它是党的整体意志的体现;第二,它是党内的普遍行为规范;第三,它是具有最高权威的党内法规。

党章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没有党章我们的党就会"群龙无首",我们党员的思想、行为就会无所遵循。党章既是全党统一行动的基本规范,也是一个党员个人行为的基本规范。党章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应该怎样做和做什么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所以我们应经常学习党章,吃透党章的精神,了解党章的各项原则和规定,并认真遵守和维护党章。

㈡《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准则》是专项规范党员政治行为以及组织行为的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准则》由前言及十二条准则构成,前言部分着重说明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对于保证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任务的重大意义。十二条准则是:一、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二、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四、坚持党性,根绝派性;五、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六、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七、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八、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九、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十、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十一、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十二、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

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于1997年3月29日颁布了该《准则》以后又相继颁布了有关的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等文件。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为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中纪委根据党章,制定了《廉政准则》,以法规的形式,告诉党员领导干部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应该做,并形成了一个长期适用的,具有较强权威性、稳定性的党内法规。这项《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在履行职权方面,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在经济活动方面,要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政治活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第三,在维护公共财物方面,要遵守公共财产管理和使用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第四,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办事。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第五,在对待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方面,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它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第六,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方面,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1997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全面、系统地对于党内违纪行为定性和量化标准的法规,是实施处分违犯党纪案件的基本依据。

这个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制定的。全文共分总则、分则、附则三篇,共十三章,一百七十二条。总则对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实施党纪处分的原则,纪律处分适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党纪处分等内容作了原则规定。分则具体规定了违纪行为的构成及相应的纪律处分标准。分为政治类、组织、人事类、经济类、失职类、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严重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等七大类错误。附则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条例的时间、效力等问题一一作了规定。

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历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1997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针对党内和各级行政存在着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等奢侈浪费现象,为了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重申和制定了本规定。本规定主要从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1、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2、严格控制各种会议。3、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4、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5、严格控制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或购买移动电话。6、严格控制各种检查,禁止形式主义的评比和达标活动。7、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8、严格管理公费出国(境)。9、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10、本规定所适用的范围。

以上内容,仅对五项规章、章程、规定做了简要的说明,还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原文。我们对党的纪律的学习需要持之以恒,要认真地去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纪律的内容非常丰富,在学习中我们首先应联系我们的实际,学习与我们有关的规定。每项党纪条规都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形式,明确和划分了正确与错误,应该做和不应该做或必须反对的界限,以便党员在行动中所遵循,同时对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起着警示和预防违纪的作用,给我们指明了哪些是违纪行为,是禁止做的。从另一方面来说,党纪条规是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强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战斗力的强有力武器,所有共产党员都应自觉地拿起这个法规武器,用以辨别是非、严以律己,自觉遵纪守法,从而进一步保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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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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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城乡建设工作推进会,主要是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小结,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扎实工作,推进全市城乡建设工作再创佳绩。

一、关于今年以来所做的工作。

(一)城市建设上。一是推进市政设施建设。乾坤大道排水箱涵、东闸箱涵工程(三)等工程相继完工,环川路改造工程一期、环川路强电入地工程等按计划实施,二水厂沦河取水头改造工程启动。县市区市政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孝南污水处理厂配套主收集管网工程加快实施,汉川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应城市城市供水汉江饮用水工程顺利通水。二是推进生态建设。槐荫公园三期顺利竣工验收;后湖风情岛改造项目正式开工,黄石园博园孝感园主体工程完工;实施“园林绿化管理改革提升年”活动,围绕“网格化、精细化、市场化、规范化”的目标,加强城区园林绿化管理;积极推进绿化管养市场化服务,槐荫公园一、二期2400亩为全省市场化购买服务最大的单体公园,管养效果良好,优势明显;抢抓绿化补植的季节对城区公园广场、街头绿地及绿化带“梳篦式”补植苗木14万株。县市区分别加大了添绿护绿的力度,围绕绿地建设、公园改造提升、市场化管养改革,进一步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安陆市积极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加快推进创建任务。市建委圆满完成全市城乡绿色发展现场会筹备工作,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组织编制《孝感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成为我市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重要指导文件。三是推进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初步完成了孝感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并督促县市做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五年项目滚动规划和2016年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市临空经济区城市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上报市政府。孝感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在全省通过验收,安陆顺利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孝昌地下管线普查正式实施。

(二)环境治理上。一是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成立建筑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开展高频次宣传,落实“围挡、硬化、冲洗、降尘、覆盖、清运”12字要求,推进扬尘治理主体责任落实;狠抓检查督办,立案处罚并曝光了一批日常巡查和上级检查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项目,工地扬尘整治形成高压态势;坚持典型引路,3月份召开了全市现场会,以点带面,推进各企业、工地对照标准立即整改,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面启动商混企业粉尘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制定了高起点的治理标准,督促商混企业料仓封闭和环保设施改造工作,市本级在全省率先完成城区商混企业环保改造,各县市绝大部分企业都完成了环保设施改造。二是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编制完成《孝感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并进行了公示,后湖渠黑臭水体改造一期工程、郑阁社区滚子河支河水体整治及月湖片区污水治理等项目分别进入了工程招投标和前期手续办理阶段。同时,对老澴河、槐荫河的污染源进行了实地详细摸查,形成污染排查清单和制定了整治方案,明确了工作方向。三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定印发了《孝感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管理试行办法》、《孝感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5年第四季度、2015年度、2016年上半年工作开展了考评,印发了考评情况通报,结合考评对县市区进行了针对性督办;提请市政府召开了第二次政府层面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场推进会,加速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程;督促各地制定了2016年垃圾治理详细工作计划,全市已建成36座乡镇垃圾中转站,在建31座,50%行政村已经配备了收集设施、保洁人员,制定了保洁机制,垃圾治理已经初具成效。四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7个村庄被列入湖北省第五批“宜居村庄”,我市被命名的省级“宜居村庄”总计达到72个;汉川市马鞍乡黄龙村荣获全国美丽宜居示范村称号;孝昌、大悟、安陆5个传统村落获中央财政支持。

(三)行业监管上。开展了今年第一轮建筑工程综合监管巡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下发执法建议书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进行了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责任主体进行了执法处罚。一是加强质量监管。积极落实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永久性标牌等“两书两牌”制度,上半年竣工工程永久性标牌设置率达100%;深入开展住宅和商混产品质量检查,加大对发现问题整改力度。选定7个项目和企业为载体加快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二是加强安全监管。积极落实综合监管常态机制,对市城区在建项目开展3次日常安全监督,下发各类文书119份,督办隐患整改率达100%,并通报、曝光了安全综合检查最差的在建工程项目。8家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和13家脚手架搭设企业纳入“名录”管理,实现动态监管;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产权备案实行“二维码”管理,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各县市区也加大了安全监管力度,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扎实开展安全宣传、隐患排查、供水供气应急演练,有效维护了行业安全稳定。同时,在今年的强降雨过程中,全市建设系统充分体现担当精神,市公用局大力抢排城区积水,确保了城区无大面积积水;市散装办、安全站、质监站积极组织车辆运送砂石料、管材抢战洪峰,有效抵御洪水侵袭;自来水公司连夜加固主供水管道,保障了孝感、云梦的城区供水;槐荫公园出动300多人次,抢抓园内抢险排涝,灾后自救,把受灾损失降到了最低;孝南、应城、安陆纷纷组织抢险队伍上堤抗沙袋、堵溃口、战大汛;其他县市的建设系统也全员出动,到一线与洪水作斗争,可以说,建设系统的党员干部充分展现出了应有的精神面貌,担起了防汛生力军的大任。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基本完成全市建筑业企业的基本信息录入工作;严格市本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全过程现场监管开标评标,市本级房屋建筑工程应招标率、应公开招标率、应监理率均为100%;市本级对8个完成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都进行了约谈并签署了不拖欠建筑民工工资承诺书,督促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0万元。

(四)服务民生和市场主体上。一是优化民生服务。大力推进老城区水改20余处,受益用户6947户,提前完成全年任务;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顺利向朱湖供水,主动对接孝南区推进供水范围向肖港延伸;与临空经济区签定供水设施代管协议,完成原闵集水厂的水源置换,受理了申通等企业的用水报装,并与道兴社区主动对接接水事宜。加大气改力度,1-6月天然气新增点火通气12398户,占全年任务61.99%;市区积极推进气瓶产权置换工作,1-5月共置换液化气气瓶14892只,超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对市区无资质家装公司进行清理规范,责令限期整改,查处30余家无资质家装公司。二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严格践行公开承诺,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前置条件,施工许可证实现网上流程办理;积极支持“三区”组建行政审批局和综合执法局,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拟下放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239项,并报审改办批准;高效服务资质换证,全市建筑企业资质换证实现圆满收官;建设窗连续35个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28个窗口单位中综合考核为“红旗窗口”,年初市建委获“窗口建设先进单位”、“文明窗口”、“孝感市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窗口”等荣誉称号。三是优化市场主体服务。始终把支持、服务企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积极争取企业“煤改气”优惠政策落实,累计为孝感麻糖米酒等公司减免天然气安装费等费用1000多万元;深入一线解难题,各科室和站办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共到一线调研20次以上,解决城建档案管理、资质办理、供水供气等问题13个。建筑业发展进一步提速,全市上半年建筑业总产值为203.25亿元,创劳务收入约110亿元;4月份,与中建一局、中交四公局、北京建工集团等“中字头”及大型龙头建筑业企业签订了《建筑劳务基地战略合作协议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拓宽我市务工人员就业渠道。

(五)自身建设上。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全市建设系统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积极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主题党日等活动,成效显著。对建委系统70多个支部的1100多名党员信息登记和组织关系进行了集中排查登记,并摸清了党委82个党组织建设底数。市建委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来水客服支部党建工作,获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和市直“红旗党支部”称号。二是扎实开展“纠风正纪促跨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单位、建筑企业,机关科室和站办分别联系2家企业项目,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开展专题调研20次以上,解决城建档案管理、资质办理、供水供气等问题13个。组织供水供气进社区2次,创新服务方式,组织12家装饰企业与湖北银行孝感分行落实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事项。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创建法治政府部门示范单位”活动,市建委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为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部门。三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职尽责回头看活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了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35份。委党组书记及纪检组长分别单独约谈24位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强了压力传导,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履职尽责回头看活动,委系统各单位、科室结合2015年五项公开承诺和七项专项整治内容清单进行“回头看”自查自评,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收集行政审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供水供气服务、园林绿化管理、危房改造、扬尘治理等九个类别群众意见及问题20余条,并实行一名领导挂帅、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工作方案的“三个一”工作机制,按时间节点整改落实到位。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筑业发展压力大。受经济下行压力尤其是房地产市场萎缩的影响,今年各类施工企业新承建工程开工量减少,多为往年的续建工程。二是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建筑市场不规范行为依然存在。三是环境治理任务重。环保工作重视不够,投入力量不足,欠账较多。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关于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问题。①持续用更大的力度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针对下半年开工项目比较多的情况,深入推进砂浆“禁现”和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重点抓好孝南区“禁现”工作,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向城乡结合部延伸,巩固提升扬尘治理成果。②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孝感城区3个黑臭水体整治项目要争取9月底10月初开工,同时当好参谋,推动槐荫河、老澴河污染治理。安陆、应城、汉川也要围绕黑臭水体治理加快进度,确保到2020年,所有的城镇建成区要实现“三无”目标,即: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③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大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要尽快开工建设,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现有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和提标升级。④加强村镇污水治理,特别是府澴河流域水污染治理,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水质达标整治方案,明确具体整治措施,实现长期稳定达标。⑤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安陆、孝昌、云梦、孝南、应城完成全部中转站建设,汉川、大悟完成90%中转站建设;力争安陆、孝昌、云梦垃圾治理镇域覆盖70%以上,其他县市区垃圾治理镇域覆盖50%以上,力争每个县市区2个乡镇通过验收。⑥推进第一、二批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示范、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和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示范按计划建成。加大二、三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力度,并督促取得设计标识的项目按要求建设,顺利取得运行标识。积极开展“十佳”建筑节能示范评选,促进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

二是关于安全质量问题。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秩序;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全市第二次建筑工程综合监管巡查,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记分管理,重点督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建设完成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实行信息化管理。加强燃气安全监管,督促燃气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燃气安全生产不留“死角”、不剩“盲区”。积极开展省“楚天杯”和市“孝天杯”工程和省市结构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推进工程质量监督系统信息化试点工作实现与各县市区质监站联网。

三是关于服务问题。加强与市直“三区”对接,协调解决下放和承接环节的具体问题,大力支持市直三区成立审批局和综合执法局。持续简政放权,借力联合审批平台,逐步推进网上审批,减少项目申报成本;积极探索审批服务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在招投标市场行为、工程质量、扬尘治理、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形成合力,优化建筑市场环境,鼓励和促进建筑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实现年度产值任务。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对使用装配式产品的工程提供监督管理服务,确保工程合格率达到100%。进一步抓好民生服务,完善供水供气服务,加大加大水改、气改建设力度和供水供气进社区力度,推进城乡供水供气一体化,孝南区要尽快开工陡岗镇、祝站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其他县市也要积极推进供水管网向乡镇延伸。持续抓好城市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推进城区公园广场、街头绿地管理,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加强年底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化解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四是关于项目建设问题。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抓紧推进临空区地下综合管廊PPP试点建设;按照住建部燃气、污水管网等全部入廊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专项规划,并尽快出台。抓好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市委、市政府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意见,加快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根据规划情况推进海绵城市PPP试点建设,重点抓好槐荫生态区和临空经济区两个试点区域建设,加快推进城区十大海绵工程示范项目,抓出经验、抓出亮点。推进市政项目建设。加快环川路改造工程等5个续建工程建设,争取年内完工;尽快开工建设3个新建项目,9月底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确保按进度计划实施;县市区要按照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完善。

五是关于灾后重建问题。近期加紧修复供水、排水、供气等损毁基础设施,确保市政设施运行完好。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排查改造,配合有关部门争取在今年11月底之前完成农村倒塌房屋的重建和受损房屋修复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积极落实国家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在确保建档立卡危房户改造计划的同时,向受灾严重的地区倾斜安排。按照补短板的要求,加大项目和资金申报力度,围绕水毁市政基础设施和管网配套滞后、设计标准偏低、排涝能力不足等,积极争取中央政策项目资金和“以奖代补”资金向恢复重建项目倾斜,大力推进PPP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灾后重建项目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委,第一责任人是书记。必须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切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突出问题导向,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党员把先锋形象树起来。要坚持警钟长鸣,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去年审计部门对委系统财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审计,今年我们自身又开展了财务检查,有的问题立即得到了整改,但是还是有些单位没有重视起来,该整改的照样没有整改,非得把自己搞个处分才会真正着急;另外,要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敢抓敢管,对踩法纪“红线”、闯制度“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还要对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等问题敢于亮剑,勇于出硬招、出实招。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总的来说,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是有担当精神的,但也确实极少数人存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能担当的问题。敢于担当,就是要遇到矛盾不怕事,有的单位和领导班子,遇到矛盾总是绕道走,面对问题不去思考,不去找破解难题的办法,往往想着一推了之,还有的就是有些问题明明法律法规写的很清楚,照章执行就行了,但有的部门总喜欢把任务往外推,这些都是典型没有担当的表现,要敢于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群众意见大、怨气多的地方去化解矛盾,到工作难度大、情况很复杂的地方去打开局面。敢于担当,就是要勇挑重担,关键时刻冲得出来、顶得上去,遇到危急情况、遇到突发事件、遇到重大任务,都能靠前指挥,抓紧解决问题。建设部门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复杂,尤其要加强协作配合,不能过分计较工作任务分配,在关键时刻要勇于站出来“扛大梁”。敢于担当,就是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敢于对庸懒散奢、不思进取、推诿扯皮,纪律观念淡薄、作风松懈涣散,生活糜烂、骄奢淫逸、违法违规违纪等现象和行为,较真碰硬、敢抓敢管、坚决斗争。

三要改进工作作风。今年有个流行的词语叫做“工匠精神”,内涵就是爱岗敬业、务实创新、雷厉风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建设系统涉及供水、供气、公园、审批和扬尘等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可以说是民生系统,所以,建设系统的干部也要有“工匠精神”。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强化党性修养,提升业务水平,锤炼过硬的作风和干事创业的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我们的审批工作总的来说是不错的,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职院的审批章,半年才盖下来,要认真反思,把问题作为提升服务的突破口,进一步优化审批。要真抓实干,要多到基层、到企业、到现场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有些工地的安全隐患、公园广场的管理问题,稍一用心就能发现,但是有的部门就是熟视无睹。要狠抓落实,对安排的工作要及时回应,马上可以完成的任务不能一拖三四天甚至个把星期,有的不催甚至一两个月没有消息,说到底还是抓落实不够,效率不高,一定要进一步树立马上办、即刻办的意识,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同志们,今年只剩下四个半月的时间,转眼就到年底结硬账,各单位务必对照年初任务,对照目标责任状,抓紧销号,奋力夺取城乡建设事业新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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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党规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发言稿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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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目的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我们要通过学习,更好地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修身律己、干事创业各个方面,努力做一名合格党员。

学好党章党规定好位。作为党员干部,我们从面向党旗宣誓入党起,就已经把自己交给党,选择了政治信仰,誓言对党忠诚,遵守党的纪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永不叛党。做人重在诚,说话重在信。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开展“两学一做”,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进一步净化心灵、增强党性。要通过学习强化理论武装,炼就金刚不坏之身,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认真查找自己与党章要求的差距,在严守党规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古人云,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立足“做合格党员”,借“两学一做”的契机,重温入党誓言,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对照党章原教旨,对比《准则》《条例》要求,从思想上定准自己位置,做到对党忠诚。

坚持廉洁自律不越位。有权做什么?用权为了谁?这是党员干部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问题。无欲则刚!明确了党员身份,强化了公仆意识,树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然就能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廉洁自律不越位。党员干部政治生命的起点就是面向党旗宣誓的时刻。举起的右拳是“行”,嘴中的话语是“言”,组织上入党后更要在精神上、思想上入党,一切行动听党指挥,向党看齐,把自己交给党。常言道,“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践行“两学一做”,就要以党章的要求行走,以八项规定精神守身,始终严守党的纪律规矩,时刻以党的纪律规矩的尺子对照和衡量自己的言行。强化纪律规矩,坚持严以律己,从心所欲不逾矩,我们的人生之路就会走得轻松、健康、从容!反之,追求功名浮于人生,滥用权力胡作非为,管不住自己言行,束不住自己的手脚,就可能与正道渐行渐远,走入歧途。

牢记宗旨做到位。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党章精神的核心,是党员意识的根本。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始终强化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取向,用好民心民意这把尺子,以群众期盼为指引,多做为民利民之事。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勿以善小而不为,让点滴为民的举动,体现在群众身边,温暖群众的心。特别是在扶贫攻坚战中,我们更要保持人民情怀,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力量,把党的各项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在为民务实清廉中实现“做合格党员”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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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全文共 4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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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根本保证。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年初,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省委下发了“六条意见”。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纪律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永葆党的本色。今年3月,副省长王晓东同志就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和省委意见到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专题调研,他强调: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一定要做清醒人、明白人,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坚决克服一般化,防止一阵风。随着《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处于有所作为的大好时期,我们只有乘势而上,以作为求地位,才能改变机关事务工作的现状,赢得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在这个关键时期,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显得尤其重要。没有严明的纪律,单位就是一盘散沙,就无法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单位就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将一事无成。下面,我结合我局纪律作风建设的实际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

(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有效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但是,从机关事务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来看,我们的纪律作风还不能适应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的需要。比如,有些干部精神不够振奋、纪律作风比较散漫;有的工作作风不扎实、心思没有放在工作上,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有的“好人”当头,怕得罪人,不敢严格管理,执行制度不够有力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认真解决,不仅有损我局的形象,而且影响我局有效履行职能。我们必须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从履行职能、维护形象的高度,坚持不懈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始终以饱满的热情、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认真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为干部职工服务,让干部职工满意。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提升单位形象的重要保证。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着市直机关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及办公用房、公有住房、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政策规定的执行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最关切的“三公”经费等敏感话题,如政策执行不到位,造成铺张浪费,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就会不满意。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将过“紧日子”的理念和“勤俭办一切事情”的原则体现在机关事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中,用优质的服务,高效的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大力支持,我们的事业才有希望,我们单位的形象才能提升。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局的职能拓展了,机构增加了,各项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我们要坚决防止和克服精神懈怠、纪律松弛、作风松散、管理松懈的问题。我们必须永远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讲政治、顾大局,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纪律严、作风硬的党员干部队伍,为推进机关事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脚踏实地,把纪律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一)加强思想教育。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切实抓好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加强学习,勤于实践,不断提高运用党的科学理论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大力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讲原则、讲正气、讲团结,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制度建设。机关事务管理局管钱管物,工作涉及机关干部的切身利益,大家非常关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规范、透明,千万要避免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和不公平现象;要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做到科学民主决策、责任分工明确、检查考核到位、监督制约有力;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促进党员干部改进作风;要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筑牢反腐倡廉的制度防线,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阳光下运行,坚决预防和抵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带头改进作风。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个坚持、四个改进”。一是坚持实事求是,改进思想作风。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做到思想解放、奋发有为。二是坚持学以致用,改进学风。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持之以恒学,学习和掌握有利于提升素质、增强本领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三是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做到恪尽职守、雷厉风行。四是坚持以身作则,改进领导作风。要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深入实际、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敬业奉献,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三、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提高机关事务保障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在转变职能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中央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该政府管理的,政府要坚决管好;能够由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解决的事务,放手交给市场和社会去管。在这方面,我们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理念,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对承担的保障服务职能进行统筹梳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属于我局管理的,必须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将职能理顺和固化,然后集中力量,集中财力,管出水平,管出质量;对能够转移和下放的职能,要大胆探索,实行市场化和社会化运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既让干部职工满意,又能创造适当的效益。前期,我局在物业管理、部分住宅区的门卫管理实行市场化,运转正常,干部职工们表示满意。今后,我们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探索市场化和社会化的途径,使我们的服务更贴进干部职工需求。

(二)在保障服务上积极主动,高效优质。机关事务管理局既是管理部门,也是服务部门。服务的对象既有领导同志,又有广大干部职工。在服务上我们既要有重点,也要一视同仁,对于事关广大干部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要服务好。如机关食堂建设、医疗服务、绿化、物业管理、维修服务等方面要细心研究,不断改进服务。在服务态度上,要积极热情,主动服务;在服务效率上,要优化程序,高效服务。既要科学决策,又要强力推进。作出决策的事项,要把握机遇,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对每年的工作要提前规划,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只要是符合政策、符合机关服务大局的事项,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相信通过周密规划和优质服务,我们的工作一定会受到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欢迎和好评。

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7月21日—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调研,在省部级干部座谈会上,他强调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二是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水平,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四是进一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制度安排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六是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7月3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李鸿忠书记强调,习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纲领和指南。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要始终坚持“五个结合”。一是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三个自信”;二是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十八大以来一系列讲话结合起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三是与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四是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健康深入发展;五是与抓好下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结合起来,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而奋斗。

市委书记黄楚平同志在省电视电话会宜昌分会场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借习总书记视察湖北的浩荡东风,进一步深化对市情的认识,完善发展思路,按照“四个一流”的标准和要求,不断开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新局面。一是要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根本动力,充分释放各方面的优势和潜力,为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不断增添正能量。二是要抢抓机遇,趁势而上,振奋精神、只争朝夕,强力推进宜昌新区建设。三是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线,加快发展六大千亿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坚实底盘。四是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深入推进“五大民生工程”,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共享。五是紧紧围绕“四大平台”、“五大民生工程”、“六大千亿产业”,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使项目成为强市之基,增量之源、富民之本。

作为机关后勤干部,在深入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时,要坚持做到“三个同步”,即思想认识同步、改进作风同步、解决问题同步。用过硬的作风、强有力的执行力,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市民中心和专家公寓楼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规划和协调工作;二是切实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管理规范有序;三是切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降低能源消耗水平,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做好机关保障和服务工作,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同志们,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我们要以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努力开创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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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严守党规党纪民主生活会发言稿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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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专门研读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总书记对于党纪党规的论述既鞭辟入里、直指要害,又言简意赅、通俗易懂,读完获益匪浅。党的纪律和规矩,是立党的基石和保证,也是我们每个党员恪守的根本原则。要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将纪律建设抓出成效,就必须要身体力行、一以贯之、从严从实。

守纪律、讲规矩的前提,是要有敬畏。人无规矩则废,党无规矩则乱。只有心中有规矩,才能行为守规矩。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要有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之心,要有对违纪和逾矩的警醒之心。要时刻牢记身份,时刻保持清醒,时刻不忘约束,“红线”踩不得,“红灯”闯不得。尤其是我们乡镇党员干部,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身边人看得一清二楚,老百姓看得一清二楚。一些自己不以为意的“小事”,源源不绝,不断积累,就会成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失去群众信任的大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因此,必须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做到防微杜渐、抓早抓小、从严从实。

守纪律、讲规矩的基础,是要懂规矩。“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所谓规矩,既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个人修养、道德情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必须清楚地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当做、什么必须做,时刻不忘行事有规范、做人有准则、为官有担当。作为党员干部,更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要经常性进行纪律学习,准确把握各种要求、标准和尺度,既把规矩当作“紧箍咒”,更把规矩作为“护身符”,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切实做到知之深切,行之自觉。

守纪律、讲规矩的关键,是要严法纪。作为全镇党员干部的“一班之长”,在严格遵章守纪,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的同时,更要切实深化“一岗双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健全制度,严格依照党纪党规,切实发挥制度的力量,用完善的制度为党员干部行为立好规矩、划定底线,进一步把党规党纪的篱笆扎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强化监督,坚持抓早抓小,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用好“咬耳扯袖”,不怕“红脸出汗”,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动真碰硬,一旦发现突出的违纪违规问题,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动真碰硬,切实从严执纪,绝不姑息手软,切实发挥惩戒警示和正面引导的双重作用。

纪律建设没有终点、没有捷径,唯有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我们要将党的纪律和规矩当作将政治生命线,从严抓、从紧抓、从实抓,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在脑海里、心坎上、行为中,从而用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共建强富美高新大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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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挺纪在前严守底线集中谈心得体会

全文共 2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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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当前人民群众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和廉洁问题反映最突出。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抓住“关键少数”这个根本,坚持以上率下;又要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用严明的纪律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应当看到,“关键少数”是推动发展、引领发展的关键因素,既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关键环节,更是引领“绝大多数”创新实践的标杆。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把纪律挺在前面,扣紧责任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言出纪随,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之必须。

抓住“关键少数”,就要督促其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新的发展理念为“指挥棒”,以尊崇党章为首要,深学笃用、创新手段、守住底线,做到认识上更加到位、行动上更加自觉、工作上更加有为。

1 深学笃用,学好法规“必修课”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领导干部提出看得见、够得着的道德高标准和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要求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使尊崇党章、遵规守纪成为一种行动自觉。

全面从严治党,首要的是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当前,有的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党纪国法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将学好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在学思践悟中增强纪律性。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深刻理解党的领导的丰富内涵,深学笃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党规党纪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法宝,也是一大政治优势。要加强纪律规矩教育,注重政治上的要求,引导领导干部坚决做到“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加强批评教育,发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监督纠错和日常警示教育作用,完善并落实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守住廉洁从政底线。

2 以上率下,拧紧责任“压力阀”

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脉相承的。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揪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传导压力,看住“关键少数”,执纪必严,违规必究,拧紧责任“压力阀”,提高党规党纪的执行力,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薄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

有权就有责,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党章赋予的重大职责,真正把纪律权威树起来、把纪律执行严起来。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带头尊崇党章,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维护好党的“六大纪律”,切实将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

要坚持有权就要有责、挂帅就要出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厘清党委的权力和责任,以责任清单的形式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间的责任界限,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具体量化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及责任追究情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履责有依、追责有据。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要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用好问责“撒手锏”,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使失责必问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3 挺纪在前,用好惩治“辩证法”

挺纪在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盯紧“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盯紧“关键少数”,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握好惩与治的辩证关系。惩是手段、治是目的,既要讲问题导向又重效果导向,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坚持纪在法前,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要深度聚焦“维护党纪”,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用纪律和规矩的眼光去发现、审视、甄别各类违纪行为,从“查办大案要案”向“执纪监督问责”转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五类标准”工作流程,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运用好政策策略,把握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力度和节奏,从“只看树木”向“护好森林”转变。要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让心存侥幸者收手、违规违纪者止步。

坚持纪在法前,重在严格执纪。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紧盯拥有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善于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用严明的纪律抓好“关键少数”管住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落实到位。要突出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及时通报典型案件,督促各项工作冲着纪律去。

4 创新手段,打好监督“组合拳”

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抓住“关键少数”,必须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提供重要遵循。

要转变监督理念,加强党内监督,加强纪律建设,对领导干部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对党内监督的薄弱环节开出“药方”,着力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让党内监督动真碰硬、展现刚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巡视巡察这把“利剑”,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要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完善“互联网+监督”工作机制,拓展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强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形成党内外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使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成为行动自觉。要开启监督全天候“探照灯”,把监督视野从工作圈向生活圈、社交圈延伸,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的社会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进行到哪里。要改进监督方式,抓好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监督“关键点”,畅通监督渠道,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突出“关键少数”,还要坚持正面倡导,延伸领导干部任用考察圈,把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让领导干部在正确的导向面前严格自律、自觉立德。要重点抓好关键少数,督促其贯彻落实好干部的五个标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守住纪律底线,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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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严守党规党纪抓好班子建设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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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为深化党内教育作出的又一重要部署,体现了党中央持续抓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央进一步全面加强从严治党、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向基层延伸、向全体党员拓展,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的实际行动,是普遍实践“五大发展理念”的落地生根,对我们机构编制部门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性和针对性。结合近几天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培训班的学习,以及自身工作实际,我对机构编制部门如何在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一、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关键是要进一步解决好“为啥学、怎样学”的问题

“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党章和党规集中体现了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首先要学的就是党章党规。自己虽从事党务工作多年,但在机关工作时间长了,发现同基层群众的距离反而越来越远了。下一步,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补足“精神之钙”,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怎样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省考察调研期间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这个功课要经常做。学习党章不仅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做到知其然,而且要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知其所以然。”为我们如何学习党章指明了方向。近段时间,自己也原原本本抄写了党章,组织各支部在安排支部学习时也原原本本地诵读了党章,我觉得还应该要在这个基础上,静心研读,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深入系统、全面地学习,做到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要结合办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测评活动中查找出的一些党员同志还需重点解决好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等5个方面17个问题,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还需重点解决好五大发展理念真正转化为思想方法、工作举措和领导能力方面有差距等8个问题,对照巡视工作中查找出来的问题,深入思考对照党章党规自己哪些没做到、应该如何提高,深入思考全面从严治党还有哪些环节需要加强、哪些制度需要完善。要通过这样深入系统全面地学习党章党规,扎扎实实地学和思,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

二、深入学习系列讲话,关键是要进一步解决好“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当代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是广大党员干部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最有力的思想武器。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根本任务。我们要全面深入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深理解、深化认识,把每一个观点吃准吃透。既要从总体上领导讲话精神,更要精研细读、深化理解、全面把握。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键在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我个人觉得还需要抓好“四个结合”,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一是要进一步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总书记在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二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结合起来,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这个核心力量,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定盘星”“主心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时刻做到与中央和省委思想上同心、行动上紧跟、工作上落实;三是把集中学和经常学结合起来,各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支部党员深入学习讲话精神;四是把学习讲话精神同机构编制工作结合起来,学要带着问题学,把学习贯彻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来,使学习过程转化为完善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不断从中汲取精神营养、增强政治坚定性、开拓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进一步提升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破解机构编制改革和管理中的重难点问题,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关键是进一步解决好“抓落实、怎么抓”的问题

抓落实,一刻也不能放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不静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在落实,要落实到我们机构编制部门承担的各项改革和管理工作任务上来。陈敏尔书记在省委中心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上的总结讲话中强调的“狠抓执行务实干、只争朝夕加快干、一以贯之接续干”的要求,盯紧这些工作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特别是对省政府2016年工作报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省2016年工作要点中明确由编办牵头承担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对标、抓紧落实。自己作为一名机关党务干部,时刻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时刻以“四讲四有”的标准衡量自己、检视自己,“学”要成为示范,“做”要堪当表率。要时刻把学习党章党规作为自身的自觉行动,按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立足本职工作,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做到能干会干善于干,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好机构编制部门为全省改革和发展大局提供良好体制机制保障的作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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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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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刚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作了发言,讲得很好,请大家认真借鉴。

过去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转作风、严政纪、惩腐败、建机制,政府廉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是政风建设持续加强。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持续发力整治“四风”,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促进了政府系统作风持续向好。大力整治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善为等问题,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惩治“为官不为”的规定和实施方案,全年查处“为官不为”问题124起,处理172人,全市党员干部“为官必为”意识进一步强化。二是简政放权稳步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项、36项、33项,推行“1+3”清单管理,编制了市本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事项减少47%。对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正式实施,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7万余户。三是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大力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依法对权力的授予过程、行使过程和运行结果加强监督,“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严格控制,下降比例明显。积极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职能,组建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年进场交易总量达217宗、67.8亿元。不断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国企国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领域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四是执纪问责更加有力。强化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失职渎职的责任追究,问责27人。严肃查处行政审批、土地管理、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342人受到政纪处分,彰显了建设廉洁政府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当然,政府廉政建设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管理和服务还有待加强;个别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力;个别干部党纪政纪意识淡薄,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违纪违法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纠治“四风”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不够彻底,等等。

下面,我结合纠正这些问题,就做好今年全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政府廉政意义,切实加强廉政建设

加强廉政建设,是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发展的要求。政府是推进发展的责任主体,也必然是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全市政府系统必须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驰而不息地推进廉政建设,坚持改革发展各项举措都体现廉政要求,让改革发展与廉政建设同行,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一)抓廉政建设是抓发展的前提。首先,抓好廉政建设是重大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廉政建设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按照党中央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市政府党组承担着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的党委(党组),承担着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这是历史使命、政治责任,是我们抓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任何价钱可讲。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只有牢固确立“尚廉之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廉洁奉公,廉洁从政,才能确保我们的工作不偏向、不走样、不变味。其次,抓好廉政建设是维护政府公信力的需要。政府公信力的核心基础是廉洁,失去了廉洁就失去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基本信任,政府也就就失去了团结带领人民搞建设、抓发展的基石。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中国共产党人靠什么来得民心呢?靠的就是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李克强总理也强调:廉洁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石,如果我们不能有效遏制和解决腐败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政府就会失去公信力,人民就不会相信我们能把其他事情办好,我们的一切工作和努力都有可能付诸东流。第三,抓好廉政建设是促进干事创业的重要保障。腐败严重破坏社会公平正义、阻碍经济健康发展,是社会的“毒瘤”,是人民的“公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助于推动干部改进作风,有利于促进干部更好地干事创业,有利于促进各项工作真正走向规范化、高效化的运行轨道。可以说,抓好了政府廉政建设,我们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就会更有保障、更加顺利、更加高效。

(二)抓廉政建设依然面临严峻挑战。近年来,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反腐倡廉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一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彻底。有的部门和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两个责任”执行和落实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反腐倡廉制度不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少数干部还存在“政府工作就是拿发展指标论成败”的错误认识,有的工作环节甚至存在“抓项目紧”、“抓纪律松”的问题。二是“雁过拔毛”式腐败依然突出。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在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基层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三是“为官不为”现象有待根除。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心理,甚至把廉政与勤政对立起来,面对工作躲闪腾挪,上推下卸,避重就轻,面对任务绕着走、推别人,“得罪人”的事不干,“讨人嫌”的话不说,等等。这些问题,说明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还任重道远,必须继续加大力度,抓长常抓,不容丝毫松懈。

(三)抓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上率下。市政府廉政建设,要坚持以市委为核心,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政府党组和各级党委(党组)的作用,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级一级抓、一级抓一级,以上率下、层层落实。一要强化看齐意识,严守纪律规矩。要牢固树立看齐意识、核心意识,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增强向党中央、省委、市委看齐的思想与行动自觉,在立场态度、责任担当、方法措施等方面主动地、经常地、全面地看齐。要坚定不移地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牢抓住政治纪律这个根本,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二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敢抓敢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加一”责任清单,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坚持动真碰硬,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碰硬,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三要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市政府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必须是严守纪律的表率。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坚持把自己摆进去,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敢于叫响“从我开始、向我看齐”,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是对我自己的要求,也是对政府系统全体同志的要求。

二、以转变职能为抓手,提高政府运行效率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是政府廉政的题中之义。廉政的目的,不是框住手脚,是为了更加规范、高效的发展。通过转变职能、精减权力,不仅要清除腐败温床,治理权力寻租,更为重要的是要释放市场活力。国省都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转变政府职能,要与深化改革、制度创新等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更加符合政府廉政的内在要求。

(一)转职能要更加符合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转变政府职能,要将规矩立起来,讲程序、讲法治,才能确保政府行为始终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用权而不任性。一是要明晰权力边界。坚持权力法定,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健全“三清单一目录”,并根据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权力划定之后,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行权履责,是权力范围内的事,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法律没有授予权力,不能“越雷池”。要进一步采取“回头看”方式清理已经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保留,更不得以任何形式把权力移交给与自己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协会或事业单位,要坚决斩断各种利益链条。二是要遵守行政程序。法律法规对权力运行有严格的规定,省政府专门出台了《行政程序规定》,市政府也有《政府工作规则》,同时,每项行政审批权都有明确的时限、流程等。我们的行政审批、行政决策、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等,都要严格依程序进行,该履行的程序一步都不能少。

(二)转职能要更能适应市场。政府职能转变,要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终极目标,以释放市场潜力、发展活力为评价标准。一是要推进简政放权。政府要当“店小二”,而不是“管家婆”。今年,简政放权的力度还要继续加码,再削减、调整或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应放尽放,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为市场加力。同时,要科学承接好国、省下放的权力。二是要推进深化改革。要将转职能与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对照国省的要求,聚焦市场和社会需求,重点在行政管理体制、投融资管理体制、商事登记制度等领域寻求改革的新突破,通过改革促进市场要素的充分流通,降低企业成本与市场门槛,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更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要推进政务公开。要积极公开权力事项目录和运行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透明化。重点围绕群众和企业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公开有关政策、标准、程序和执法结果等内容,消除“模糊地带”,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三)转职能要更好发挥作用。转变职能,不是政府所有的权力与职责都弱化了,该放的必须放开,该管的必须管好,特别是该服务的要服务好。一是政府管理要全面跟进。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放”和“管”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在大量减少审批后,政府要更多转为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目前我们的管理效率还不高,一方面,各种检查太多,随意性太大,企业疲于应付,还有不少寻租行为;另一方面,该监管的还没有管或没有管住、管好。要从制度设计入手,建立健全科学的抽查机制、责任追溯制度等,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缺位失位或选择性监管,堵塞缝隙和漏洞。同时,要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协同监管、智能监管、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让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二是政府服务要全面优化。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要进一步强化政务中心的服务平台作用,全面纠正“明进暗不进”、首席代表授权不足、中介服务机构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规范审批行为。要不断改进审批方式,深入推进网上审批,完善并联审批,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等,逐步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对于一些可以由市场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不必大包大揽,要通过向市场购买服务,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三、以“三资”管理为重点,着力防控廉政风险

从我市近年审计和查处的情况来看,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公共资源、农村集体“三资”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推进政府廉政工作,必须把这些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好。

(一)要严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辛苦钱,一分一厘不能浪费,更不能被挥霍和贪占。在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增收困难的情况下,政府更要精打细算,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一是要最大限度推进预算公开。预算是整个财政管理的纲领。严管公共资金,首先要管好预算这个“龙头”。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要全面实行预算公开负面清单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向老百姓交出一本能看得懂的“明白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要严控“三公”经费。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三是对沉睡资金要一律调整收回。去年,我市出台了《湘潭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全年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800多万元。今年要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决不能一方面民生需求“嗷嗷待哺”,另一方面大量资金在“呼呼大睡”。四是要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所有纳入预算的公共资金、重大投资、重点工程,对其执行进度和效果要进行全过程监督,审深审透,决不能让政府投下去的钱打水漂,更不能被腐败分子侵吞蚕食。

(二)要严管国有资产。国资姓国,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决不能让全民资产变成少数腐败分子的“私人钱袋”。一是要稳妥推进市属国企改革重组工作。按照中央深化国企改革的精神,我市计划用2到3年时间,完成163家市属国企战略重组。在改革重组的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转让、国有产权交易流转的监管,防止资产流失。二是要完善国企内部管理。要压实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洁从业规定,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监管责任清单和履职清单,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岗位的监管。三是要加强国资外部监督。国资部门要改进监管方式,健全监管制度,消除监管盲区,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市一级建立巡察制度后,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巡察,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力度,决不允许国企成为管党治党的例外,决不允许国企领导把自己混同于“老板”,决不允许将国有资产变成少数人瓜分的“唐僧肉”。

(三)要严管公共资源交易。要切实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作用,加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做到统一平台、应进必进、阳光运作、场外无交易。相应的行业监管部门要履行好职责,督促和监管各自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即将开始的教育系统政府采购业务和全市公车拍卖业务,涉及部门必须严格遵照国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规定,一律集中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决不允许场外交易行为。要重点加大对插手政府工程招投标、违规招投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坐收管理费、非法转包分包的,要严惩不贷,对私下打招呼的干部要严肃查处,对监管不力的责任人要严格追责。

(四)要严管农村集体“三资”。最近,省委、省政府已经部署在全省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市委也做了专题部署。整治农村集体“三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今年国省廉政工作的重点。要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堵住权钱交易、人情交易、暗箱交易的漏洞。要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征地补偿费、村级补助经费、村级债务、惠农政策资金的监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钱。要强化村(居)务公开,用“互联网+”模式,将村(居)务“搬上网”,增加监督透明度。同时,加大对村(居)务公开情况的考核奖惩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政府职能部门既要重资金拨付,更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负起管理责任,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每一分涉农惠民资金都用在群众身上。对监管不力、出现系统性腐败问题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以干事创业为导向,持续改进政府作风

廉洁是干部底色,发展是时代主题。必须在清廉的同时,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高扬发展主题,放胆干事创业,以发展论成败、以发展论英雄、以发展论优劣。

(一)要坚决维护政令畅通。这是这次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李克强总理、杜家毫省长一致强调的。全市上下要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上令下行、令行禁止,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工作部署之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第一责任,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市政府就盯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督查是抓落实的“利器”。市政府督查室要参照国省的做法,开展“督查落实专项行动”,真督实查,敢于碰硬,对发现的问题要拿清单、建台账,限期整改,对账销号,确保政策和决策部署迅速落地。

(二)要严厉整治为官不为。十八大以来,在强势反腐、整治“四风”的大背景下,乱作为的少了,但不作为的多了,主要有四大表现:怕事不敢为、懒政不想为、平庸不能为、为私不去为。不作为绝对不是廉政,以廉促勤、勤廉并重才是廉政的要义所在。为了“两袖清风”不作为、怕作为、缓作为,是消极抵触,是怠工行为,是另一种腐败。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廉”和“勤”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做不到“廉”是腐败,做不到“勤”也是变相腐败。近两年来,我们对为官不为的干部严厉问责,形成了一定震慑。今年,我们要继续用好问责的利器,对那些混日子、不作为、得过且过的干部,要严惩不贷;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侵害基层群众利益,以及在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事件中失职渎职的,要加强监督审计和行政监察问责。同时,要建立和落实“容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允许失败的环境,对那些没有私心、未谋私利,因敢闯敢试而犯过失的干部,要客观公正地看待,为他们撑腰做主。我们允许有失败,但决不允许碌碌无为。习总书记提出了“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我们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干事创业和懒政庸政划清界线,让有为者得褒扬,不为者受鞭笞。

(三)要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一方面,要主动为企业松绑减负,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坚持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清理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实行目录清单管理;调整完善企业“五险一金”政策,想办法降低企业融资、物流,以及水、能源、土地等资源要素使用成本。坚决杜绝执法扰企、索拿卡要等行为,创造企业安心发展的环境。另一方面,杜绝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行为,坚决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医药医疗设备采购、国有资产处置、征地拆迁,以及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金融诈骗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斩断政商勾结、以权谋私的利益联结链条,维护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同志们,抓好政府廉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密地将廉政与改革结合起来,将廉政与发展结合起来,将廉政与“四个率先”结合起来,推进政府工作规范高效,全体干部职工更有作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新湘潭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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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强化看齐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发言稿

全文共 7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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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定州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5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赵志栋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市纪委把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研究制定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意见》,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41项,明确责任主抓单位和责任协办单位。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同下级党政一把手谈话20人次,督促承担责任,廉洁从政。坚持把问责追责作为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关键方式,注重在纪律审查、重点督查、专项检查、集中整治中查找责任缺失、履职不力,造成影响和损失的问题,先后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1个市直部门党委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守党规党纪红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纪律教育,唤醒广大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开展了对新调整的乡镇(办)、市直部门主要领导的集体廉政谈话,对234名新提拔重用领导干部进行党纪法规知识考试并签定廉政承诺书。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编辑《定州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读本》,用典型案例警示人教育人。探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领导干部诫勉谈话8人次,约谈6人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22人次。推进廉政巡查“常态化、全覆盖”,组成10个巡查组到全市20个市直单位开展巡查,发现问题11类,完成对文物保护、医保和社保工作的专项巡查。邀请29名特邀纪检监察员对被巡查部门服务对象进行走访,并将意见反馈给被巡查单位,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决策部署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先后对干部考试、教师招聘、廊道绿化项目验收、大气污染治理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出台了具体责任追究办法。监督土地招拍挂32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110个,对107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监督,按程序作废标处理项目14个。在打击橡塑非法生产经营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对36个重点村书记、主任进行了约谈,对3名党员干部和4名工作人员进行立案调查。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开展对房地产领域、暴力拆迁、“小金库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专项整治,40个房地产违法项目得到纠正并补办手续,对19家违法企业进行违法行为记录,对14家违法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四)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以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抓“四风”清理整顿。成立8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40家市直单位及乡镇(办)开展专项检查,切实解决“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违纪”问题。重点督查“三公经费”开支、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情况,对顶风违纪者快查严处,共查处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4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6起。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提前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廉洁自律通知,做到提醒在先、防范在前。坚持重点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开展明查暗访298次,检查商场、酒店26家,发现问题线索98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6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9件,党政纪处分22人。

(五)强化纪律审查,坚决有力惩治腐败。优先查办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案件,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29件乡科级干部问题线索,调查处理29件,给予党纪处分9人。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关于严格实行双报告制度,加大查办科级干部案件力度的方案》,上报科级干部问题线索28件。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接收、移送案件12件。在全市组织开展查处“小官巨腐”专项行动,查处10个领域案件5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制定《定州市纪委安全办案要求十不准》,进一步提升安全文明办案水平。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总量1353件次,查办案件303件,处分31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5人,没有发生一起办案事故,优质结案率达到100%。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3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六)优化政务服务,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按照服务职能,将中心功能分为便民服务、审批系统、证照办理三大平台,提供全天候网络服务。推行“一章制”审批,审批机关由原来多个审批用章,统一改为一个审批专用章对外。设立“一费制”收费窗口,统一刻制各部门非税收专用章。项目审批全过程实行“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责任追究”制度,重大项目由市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及时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进网上审批受理平台和审批职能下伸,端口下伸到25个乡镇(办)和园区。

(七)抓好队伍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按照“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实行周一集中学习制度,开展学习培训30多次,组织18名机关干部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安排的专题培训班。建立健全12项内部管理制度,在委局机关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投资近4万元,开展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化工作水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以实绩识干部用干部,2015年新提拔重用纪检监察干部16人,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

二、工作体会及形势分析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决贯彻中央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拓展深化。二是必须强化主体责任,狠抓压力传导,紧紧牵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党组织履好职、尽好责。三是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四是必须严格监督管理,促进自我完善,进一步厘清职责、聚焦主业、摆正位置,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到位,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平衡。当前,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虽然有所提高,但是落实力度还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一方面在落实上不主动,仅满足于开会、发文等表面上的工作;另一方面,缺少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以监督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党组织虽然口头上支持纪委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任务都推向纪委。有的乡镇(办)纪委、市直纪检组(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思想上有顾虑,缺乏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工作标准还不够高,没有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局面。

(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近年来,虽然查处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但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没有完全消除。在当前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极少数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小官贪腐”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单位工作人员作风不实,自由散漫,精神懈怠,存在“中梗阻”现象。极个别执法部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还不同程度存在,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亟待打通。

(三)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理解不深,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还不到位。受传统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影响,有的党组织习惯于把纪律防线放在反腐败上,认为只要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事,对“四种形态”认识还不准确,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尚未根本转变。对于实践第一种形态,有的党组织这方面意识还不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面的制度制定了不少,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真正落实和运用得还较少。对于第二、三种形态,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方式还不相适应,执纪水平跟不上。对于第四种形态,近期还是常量,在目前腐败存量还比较大的情况下,必须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否则就难以形成强大威慑。

(四)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还有一定差距。当前,我市纪委“三转”还不到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观政绩观还没有完全调整过来,习惯用传统手段,在思想认识、理念思路、方法措施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近年来,中央纪委接连提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和新理论,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对这些新理论还认识不深、把握不准,存在本领恐慌,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已经刻不容缓。

三、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之年,也是持续深化“三转”、监督执纪转型的关键之年,更是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的重要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党中央、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实现“一二二一”目标、加快新兴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在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增强看齐意识,保持坚强政治定力

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向党中央、中央纪委看齐,要经常看齐、主动看齐,真正看齐,在政治上站稳立场,在思想上辨明方向,在行动上令行禁止。

要坚守责任担当。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的同各种杂音谬论作斗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要紧跟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工作部署和工作步伐,牢牢把握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坚定“四个足够自信”,踩着不变的步伐,以顽强的韧劲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不断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前推进。

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政治觉悟。对党中央、中央纪委提出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新思想新部署,对新修订的“一准则两条例”,对中纪委“学思践悟”系列文章,及时跟进学习,认真研究部署,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推动实践。

(二)着力强化纪律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重点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政令畅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错误言行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的行为。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抓好换届中的思想政治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服从组织决定,经受住进退留转的考验。要保持高度警觉,加强监督检查,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追求道德高线,严守廉洁底线。建好用好市廉政教育基地,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开展“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和执行两部法规,深入查找本地本单位在遵守“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加大“两个责任”问责力度。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严格落实市委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把“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扛在肩上。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问题。要把深化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对违反党的“六项纪律”,顶风违纪,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决问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让纪律的力量得到充分释放。

(三)着力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探索监督执纪新方式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的执纪观,把抓好党纪作为最大的政绩,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报告等各环节贯穿纪在法前的理念,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小病快治、小错即纠。要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强化日常批评教育提醒,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守住纪律和规矩第一道防线;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领导干部发生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采取纪律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严重违纪的党员,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形成震慑;要坚持重典治乱,严惩腐败,对违法乱纪的党员,必须立案审查,移送司法机关,严肃惩处。通过使“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深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三转”。按照省纪委安排部署,年内全面完成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规范机构职责、加强纪律检查力量,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把更多精力聚焦到主责主业上。加强乡镇(办)纪委和市直部门纪检组(纪委)建设,积极探索破解基层人情干扰问题的有效途径,切实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强化成员单位责任意识,规范运行机制,增强协作实效,对违反协作配合和办案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司法机关在办理涉及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或移送,先查违纪后查违法。强化追逃追赃,加强组织协调,做好防范工作。

加强和规范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在充分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我市廉政巡查工作,加快节奏、加大力度。强化巡查成果运用,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逐件整改落实,整改情况要按规定公开、接受监督,对敷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

(四)着力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种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形成持续威慑,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

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简单粗暴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深化“小官贪腐”专项治理,在巩固去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分析群众信访举报情况,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扩大治理范围,延伸执纪触角,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揪出来,严厉惩处。

深入开展纠正“四风”专项整治。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扭住重要节点,紧盯重点领域和群体,围绕易发多发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党员干部知止收手。密切注意“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形成持续的打击和震慑。在巩固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成果的基础上,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开展对“中梗阻”问题的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推动纠正“四风”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加大教育培训和考核激励力度。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纪法规的教育,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探索建立具有纪检监察特点的考核激励机制,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保持干部队伍合理有序流动,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积极性。

严把选人用人关。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选拔使用干部,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来。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纪委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探索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

强化内部监督。要严字当头,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强化自我监督,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用铁的纪律锤炼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已经确定,关键是抓好落实。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强化看齐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加快新兴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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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纪律要求带头廉洁过节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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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求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我们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建设廉洁政府。

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拧紧信仰“总开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铸牢理想信念这个“主心骨”,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决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小道消息,在各类场合切实维护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结合“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推动政府系统开展“察纪律、守规矩”、“察党性、强信念”、“察担当、促有为”系列研讨活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五个湖北”建设战略,多措并举“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种好自家“责任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精神,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深刻领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明确落实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使命感、紧迫感。成立宜昌市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研究出台《市政府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把政府党组主体责任细分为加强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切实改进作风、源头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等5项具体责任,研究部署、廉政谈话、情况报告、述职述廉、检查考核、督促指导、责任追究、廉洁从政等8项履责清单,落实作风建设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提升政府效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等7项重点工作,并在政府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监督执行。在认真落实市政府党组主体责任的同时,要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进一步支持纪委履责,筑牢廉政“防火墙”。制定规范性文件或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均提前约请市纪委、监察局派人参与论证。积极支持纪委“三转”,大幅度减少政府工作中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目前宜昌市已由139个减少到11个。督促政府系统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廉政清单”制度,认真填写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执行清单和个人信息清单,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及时上报政府系统违法违纪线索或案件,主动帮助纪检部门排除工作干扰和阻力,为查办案件、正风肃纪提供便利。积极改善查案办案条件,对纠风、执法、办案等工作经费进行单独预算,支持办案基础设施建设,为纪检部门履职提供有力保障。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对政府系统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或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格倒查追究部门和单位领导责任,还追究市政府分管领导责任,有效地支持纪检部门发挥监督作用、履行监督责任。

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扎紧权力“铁笼子”。修订《市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明确规定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在强化制度建设的同时,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以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形成政府系统守纪律讲规矩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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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纪律要求带头廉洁过节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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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年初,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省委下发了“六条意见”。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纪律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永葆党的本色。今年3月,副省长王晓东同志就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和省委意见到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专题调研,他强调: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一定要做清醒人、明白人,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坚决克服一般化,防止一阵风。随着《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处于有所作为的大好时期,我们只有乘势而上,以作为求地位,才能改变机关事务工作的现状,赢得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在这个关键时期,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显得尤其重要。没有严明的纪律,单位就是一盘散沙,就无法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单位就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将一事无成。下面,我结合我局纪律作风建设的实际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

(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有效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但是,从机关事务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来看,我们的纪律作风还不能适应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的需要。比如,有些干部精神不够振奋、纪律作风比较散漫;有的工作作风不扎实、心思没有放在工作上,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有的“好人”当头,怕得罪人,不敢严格管理,执行制度不够有力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认真解决,不仅有损我局的形象,而且影响我局有效履行职能。我们必须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从履行职能、维护形象的高度,坚持不懈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始终以饱满的热情、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认真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为干部职工服务,让干部职工满意。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提升单位形象的重要保证。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着市直机关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及办公用房、公有住房、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政策规定的执行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最关切的“三公”经费等敏感话题,如政策执行不到位,造成铺张浪费,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就会不满意。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将过“紧日子”的理念和“勤俭办一切事情”的原则体现在机关事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中,用优质的服务,高效的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大力支持,我们的事业才有希望,我们单位的形象才能提升。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局的职能拓展了,机构增加了,各项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我们要坚决防止和克服精神懈怠、纪律松弛、作风松散、管理松懈的问题。我们必须永远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讲政治、顾大局,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纪律严、作风硬的党员干部队伍,为推进机关事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脚踏实地,把纪律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一)加强思想教育。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切实抓好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加强学习,勤于实践,不断提高运用党的科学理论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大力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讲原则、讲正气、讲团结,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制度建设。机关事务管理局管钱管物,工作涉及机关干部的切身利益,大家非常关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规范、透明,千万要避免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和不公平现象;要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做到科学民主决策、责任分工明确、检查考核到位、监督制约有力;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促进党员干部改进作风;要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筑牢反腐倡廉的制度防线,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阳光下运行,坚决预防和抵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带头改进作风。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个坚持、四个改进”。一是坚持实事求是,改进思想作风。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做到思想解放、奋发有为。二是坚持学以致用,改进学风。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持之以恒学,学习和掌握有利于提升素质、增强本领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三是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做到恪尽职守、雷厉风行。四是坚持以身作则,改进领导作风。要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深入实际、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敬业奉献,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三、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提高机关事务保障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在转变职能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中央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该政府管理的,政府要坚决管好;能够由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解决的事务,放手交给市场和社会去管。在这方面,我们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理念,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对承担的保障服务职能进行统筹梳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属于我局管理的,必须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将职能理顺和固化,然后集中力量,集中财力,管出水平,管出质量;对能够转移和下放的职能,要大胆探索,实行市场化和社会化运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既让干部职工满意,又能创造适当的效益。前期,我局在物业管理、部分住宅区的门卫管理实行市场化,运转正常,干部职工们表示满意。今后,我们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探索市场化和社会化的途径,使我们的服务更贴进干部职工需求。

(二)在保障服务上积极主动,高效优质。机关事务管理局既是管理部门,也是服务部门。服务的对象既有领导同志,又有广大干部职工。在服务上我们既要有重点,也要一视同仁,对于事关广大干部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要服务好。如机关食堂建设、医疗服务、绿化、物业管理、维修服务等方面要细心研究,不断改进服务。在服务态度上,要积极热情,主动服务;在服务效率上,要优化程序,高效服务。既要科学决策,又要强力推进。作出决策的事项,要把握机遇,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对每年的工作要提前规划,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只要是符合政策、符合机关服务大局的事项,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相信通过周密规划和优质服务,我们的工作一定会受到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欢迎和好评。

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7月21日—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调研,在省部级干部座谈会上,他强调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二是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水平,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四是进一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制度安排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六是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7月3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李鸿忠书记强调,习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纲领和指南。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要始终坚持“五个结合”。一是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三个自信”;二是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十八大以来一系列讲话结合起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三是与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四是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健康深入发展;五是与抓好下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结合起来,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而奋斗。

市委书记黄楚平同志在省电视电话会宜昌分会场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借习总书记视察湖北的浩荡东风,进一步深化对市情的认识,完善发展思路,按照“四个一流”的标准和要求,不断开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新局面。一是要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根本动力,充分释放各方面的优势和潜力,为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不断增添正能量。二是要抢抓机遇,趁势而上,振奋精神、只争朝夕,强力推进宜昌新区建设。三是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线,加快发展六大千亿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坚实底盘。四是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深入推进“五大民生工程”,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共享。五是紧紧围绕“四大平台”、“五大民生工程”、“六大千亿产业”,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使项目成为强市之基,增量之源、富民之本。

作为机关后勤干部,在深入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时,要坚持做到“三个同步”,即思想认识同步、改进作风同步、解决问题同步。用过硬的作风、强有力的执行力,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市民中心和专家公寓楼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规划和协调工作;二是切实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管理规范有序;三是切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降低能源消耗水平,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做好机关保障和服务工作,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同志们,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我们要以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努力开创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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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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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安排,7月11日晚上7点,永康市残联在行政中心会议室开展了主题为“坚守纪律底线,强化规矩意识”的学习讨论活动,残联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会上,残联所属三个科室即综合办、教就科、康复科分别安排了2名代表人员参与“守纪律,讲规矩”发言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已见,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就如何“守纪律,讲规矩”进行表态。一是要深刻理解“守纪律、讲规矩”的内在涵义,为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二是要严格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在工作中养成遵规守矩的好习惯;三是坚决贯彻执行好党组的决策部署,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氛围。

残联党组书记黄旭敏强调,“两学一做”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学就是为了更好地做,要思考怎样将学用于做。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学好业务知识,做到心中有章程。不仅要做一名合格党员,还要做一名合格的工作人员。归根到底,守纪律、讲规矩的本质是对党忠诚,务必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随后,残联副理事长高富杰组织学习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十一起“为官不为”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的通报》,强调了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及少数干部能力不足,担当精神缺乏,“为官不为”等造成的不良影响。要求与会人员高度重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最后,大家一起观看了学党章电视教材《做合格党员》系列微视频。该片根据党章基本精神,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补好理想信念之钙、做合格党员等十个方面,以平实的语言、生动鲜活的例子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重要内容,真实展现了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和忘我的献身精神。通过观看微视频,与会党员干部职工重温了革命先烈勇于牺牲、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接受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为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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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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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约束性规范,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和规矩。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我们党事业兴旺发达的生命线,是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党员干部必须更加自觉地把讲政治、守纪律作为履职之魂、安身之纲、立命之要,作为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一种本分,做到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

一、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之基

习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更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明确提出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要求,这“五个必须”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对党是否忠诚的考验和检验,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

领导干部要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持之以恒筑牢理想信念这个根基,进一步加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尤其要把不断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的、长期的政治任务,着力解决学而不信、学而不化、学而不用的问题,驰而不息地强化思想武装,坚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拧紧“总开关”,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持党和人民利益至上,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绝对忠诚于党,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之本

对党绝对忠诚是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素养和应有政治品格。守纪律、讲规矩既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忠诚于党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要求,自觉维护党的大政方针和路线政策,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犹豫、不含糊、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听从指挥、坚决执行,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政令畅通与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谋划、部署、推进工作都要以贯彻上级精神为前提,决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当前,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还存在着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有的干部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的。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干部只要没有腐败问题就是最好的忠诚,其它问题都可忽略,没有必要加以深究。事实上,腐败问题是腐败问题,政治问题是政治问题,没有腐败问题固然是忠诚,而出了政治问题却是极大的不忠,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任何人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要坚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之根本,决不逾越底线、触碰红线。

三、加强党性锻炼,激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之源

加强党性锻炼是增强党性原则的重要实践,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只有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才能练就一身“金钟罩”和“铁布衫”的好本领,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定力和自觉。

加强党性锻炼要增强党章意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遵守党章就是遵守党的最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通过深入学习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把党章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真正做一个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共产党人。

加强党性锻炼要加强党性实践。开展严谨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使广大党员在党组织这个大熔炉里接受教育、改造思想,锤炼党性、站稳立场,做到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通过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清廉为官、事业有为。

加强党性锻炼才能永葆政治本色。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决不允许”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是真正带电的高压线,必须不折不扣地遵守。“五种突出表现”、“七个有之”和“36个有的”都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表现,党员干部必须以反面典型为镜,自我剖析、深刻反省,深刻认识到,坏了规矩、乱了纪律,不仅挑战了规矩的权威性,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形成“破窗效应”,给党和人民事业带来严重危害、造成重大损失。尤其是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懂规矩才有定力、守规矩才不乱方寸,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更应有坚定立场,在背离党性言行上更应有鲜明态度,始终做到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不越底线,永葆党员政治本色。

四、竭力履职尽责,遵循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之要

尽心竭力履职尽责,就是自觉以“三严三实”的要求指导我们做人、干事和创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事业蓬勃发展的保证,要防止打着守纪律、讲规矩的旗号,不履职、不尽职,为官不为、尸位素餐。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最重要的就是主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全面从严、最讲认真的要求贯彻到实际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以一流的业绩彰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成效。党员干部要把“三严三实”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始终坚持与党同心同德,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按照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从严加强自身建设,严守政治规矩,保持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大风大浪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消极腐败面前敢于亮剑,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成为敢于担当,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尽心竭力,无怨无悔的好干部。

勇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必须时刻保持与党纪党规同向同行,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勇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必须始终做到个人品行修养与党性修养同修同进,慎独慎微、勤于自省,襟怀坦荡、表里如一,时刻做到心中有党有民、有责有戒,才能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崇高品质和浩然正气。

【3】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纪律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根本保证。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年初,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省委下发了“六条意见”。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纪律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永葆党的本色。今年3月,副省长王晓东同志就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和省委意见到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专题调研,他强调: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一定要做清醒人、明白人,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令行禁止,不折不扣,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坚决克服一般化,防止一阵风。随着《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处于有所作为的大好时期,我们只有乘势而上,以作为求地位,才能改变机关事务工作的现状,赢得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在这个关键时期,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显得尤其重要。没有严明的纪律,单位就是一盘散沙,就无法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单位就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将一事无成。下面,我结合我局纪律作风建设的实际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

(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有效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近年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步。但是,从机关事务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来看,我们的纪律作风还不能适应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的需要。比如,有些干部精神不够振奋、纪律作风比较散漫;有的工作作风不扎实、心思没有放在工作上,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有的“好人”当头,怕得罪人,不敢严格管理,执行制度不够有力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认真解决,不仅有损我局的形象,而且影响我局有效履行职能。我们必须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从履行职能、维护形象的高度,坚持不懈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始终以饱满的热情、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认真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能,为干部职工服务,让干部职工满意。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提升单位形象的重要保证。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着市直机关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及办公用房、公有住房、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政策规定的执行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最关切的“三公”经费等敏感话题,如政策执行不到位,造成铺张浪费,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就会不满意。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将过“紧日子”的理念和“勤俭办一切事情”的原则体现在机关事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中,用优质的服务,高效的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大力支持,我们的事业才有希望,我们单位的形象才能提升。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局的职能拓展了,机构增加了,各项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我们要坚决防止和克服精神懈怠、纪律松弛、作风松散、管理松懈的问题。我们必须永远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讲政治、顾大局,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纪律严、作风硬的党员干部队伍,为推进机关事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脚踏实地,把纪律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一)加强思想教育。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切实抓好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加强学习,勤于实践,不断提高运用党的科学理论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大力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讲原则、讲正气、讲团结,营造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制度建设。机关事务管理局管钱管物,工作涉及机关干部的切身利益,大家非常关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规范、透明,千万要避免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和不公平现象;要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做到科学民主决策、责任分工明确、检查考核到位、监督制约有力;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促进党员干部改进作风;要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筑牢反腐倡廉的制度防线,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阳光下运行,坚决预防和抵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带头改进作风。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个坚持、四个改进”。一是坚持实事求是,改进思想作风。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做到思想解放、奋发有为。二是坚持学以致用,改进学风。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持之以恒学,学习和掌握有利于提升素质、增强本领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三是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做到恪尽职守、雷厉风行。四是坚持以身作则,改进领导作风。要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深入实际、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敬业奉献,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三、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提高机关事务保障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在转变职能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中央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该政府管理的,政府要坚决管好;能够由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解决的事务,放手交给市场和社会去管。在这方面,我们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理念,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对承担的保障服务职能进行统筹梳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属于我局管理的,必须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将职能理顺和固化,然后集中力量,集中财力,管出水平,管出质量;对能够转移和下放的职能,要大胆探索,实行市场化和社会化运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既让干部职工满意,又能创造适当的效益。前期,我局在物业管理、部分住宅区的门卫管理实行市场化,运转正常,干部职工们表示满意。今后,我们要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探索市场化和社会化的途径,使我们的服务更贴进干部职工需求。

(二)在保障服务上积极主动,高效优质。机关事务管理局既是管理部门,也是服务部门。服务的对象既有领导同志,又有广大干部职工。在服务上我们既要有重点,也要一视同仁,对于事关广大干部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要服务好。如机关食堂建设、医疗服务、绿化、物业管理、维修服务等方面要细心研究,不断改进服务。在服务态度上,要积极热情,主动服务;在服务效率上,要优化程序,高效服务。既要科学决策,又要强力推进。作出决策的事项,要把握机遇,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对每年的工作要提前规划,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只要是符合政策、符合机关服务大局的事项,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相信通过周密规划和优质服务,我们的工作一定会受到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欢迎和好评。

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7月21日—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调研,在省部级干部座谈会上,他强调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二是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三是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水平,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四是进一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制度安排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各方面权益。六是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7月3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李鸿忠书记强调,习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纲领和指南。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要始终坚持“五个结合”。一是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三个自信”;二是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十八大以来一系列讲话结合起来,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三是与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四是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健康深入发展;五是与抓好下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结合起来,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而奋斗。

市委书记黄楚平同志在省电视电话会宜昌分会场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借习总书记视察湖北的浩荡东风,进一步深化对市情的认识,完善发展思路,按照“四个一流”的标准和要求,不断开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新局面。一是要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根本动力,充分释放各方面的优势和潜力,为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不断增添正能量。二是要抢抓机遇,趁势而上,振奋精神、只争朝夕,强力推进宜昌新区建设。三是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线,加快发展六大千亿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坚实底盘。四是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深入推进“五大民生工程”,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共享。五是紧紧围绕“四大平台”、“五大民生工程”、“六大千亿产业”,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使项目成为强市之基,增量之源、富民之本。

作为机关后勤干部,在深入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时,要坚持做到“三个同步”,即思想认识同步、改进作风同步、解决问题同步。用过硬的作风、强有力的执行力,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市民中心和专家公寓楼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规划和协调工作;二是切实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确保资产管理规范有序;三是切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降低能源消耗水平,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做好机关保障和服务工作,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同志们,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我们要以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努力开创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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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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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大意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通知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学习方式,为基层留出空间。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党工作大局开展学习教育,坚持两手抓,防止“两张皮”。要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着力解决”5大类问题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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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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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全县上下开展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我们纪委监察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党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通过学习,我个人思想认识再一次得到升华,感触颇多,其中我认为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强化党员意识。

强化党员意识,首要的是认真学习党章。党员意识是共产党员对党员这一政治身份的认同感,是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的内在自觉性。具有明确而强烈的党员意识,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是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和政治觉悟的集中体现。党员有党员意识,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入党动机不纯,有的是虚荣心理作怪,认为入党很光荣,个人、家庭都很有光彩,在同学、朋友面前也有面子,被认为有出息;有的是盲目心理作怪,看到周围的同学、同事都入了党,自己也随大流而“被入党”;有的是投机心理作怪,认为入了党,容易找个好工作,还可以混个一官半职或得到提拔重用等等。对党的性质、宗旨、党员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履行的义务根本就不清楚。有的党员意识严重淡漠,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心中无党,平时“隐姓埋名”,混同普通百姓,甚至不如群众,出现了吃苦不在前、享受不落后的现象;有的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严重脱离群众,不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不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合理诉求,不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个别党员干部还以权谋私,在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清楚党员的条件和义务,反思入党为了什么?为党干什么?党章对党员应具备的条件、党员的八项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从我们入党的第一天起就明确了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这是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勤学党章,做学习党章的模范,着力在打牢思想政治基础、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上下功夫、见成效。要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党章;要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要把学习党章的过程变为加强党性修养的过程,坚决抵御不良风气、不良信息、不良习惯的影响,努力营造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提高自我改造能力,牢牢守住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牢牢守住党性原则的防线,牢牢守住拒腐防变的阵地。

强化党员意识,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明确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强化党员意识,就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明文规定的党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在正确行使权力、严格规范从政行为上下功夫、见成效,在廉洁自律上作表率。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严格遵守党章就是要在严格监督制约、落实制度上下功夫、见成效。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把严守纪律和规矩的标准立起来,把执行规矩的要求严起来,把落实规矩的力度大起来。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把敢于开展批评监督作为凝聚班子的有力武器,把扶正祛邪作为自己应尽的神圣职责,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坚决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

强化党员意识,要坚决维护党章。十八大新《党章》明确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严明政治纪律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天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做维护党章的模范,切实履行党章赋予我们的“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把加强政治纪律建设作为维护党章权威性和约束力的核心内容,坚决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做到党章规定什么就坚决维护什么,真正使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全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要着力在严明纪律、严格执纪上下功夫、见成效。紧抓监督检查手不松。把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维护党章权威性和约束力的重要保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内监督的实效,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促进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有效防止权力滥用。要把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维护党章权威性和约束力的关键环节,“严”字当头、责任到位,加大对违反法规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履行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要严肃,追究责任要严厉。同时,做好案件分析,认真思考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内决策制度、党内监督制度,探索在基层建立和完善巡视巡查制度,延伸巡查范围,强化监督制度保障,有效增强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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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纪律做合格党员发言稿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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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准确把握“讲规矩、有纪律”的丰富内涵,坚持政治路线,自觉把严守政治规矩的要求,落实到衡阳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不碰纪律红线,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党规党纪;守住法律底线,注重依法依规有序运用公权来为人民服务,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对标道德高线,注重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要争做“讲规矩、有纪律”的模范。要强化大局意识,始终将个人工作与全市发展大局紧密联系起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抓好各项服务,确保市政府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强化服从意识,坚持全党服从中央、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确保政令畅通;强化程序意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循组织程序,不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强化落实意识,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抓好督查考核。

要严格“讲规矩、有纪律”的执行落实。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创新党内政治生活方式方法,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要扎紧扎牢制度笼子,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类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制度的适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铁腕整治违纪行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一律扭住不放、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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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的发言稿

全文共 2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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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王岐山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名党员,要自觉用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积极投身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真正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要当好一名称职的监测站站长,必须要把党章党规党纪挺在前面,自觉认真学习、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实际行动提升工作激情,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以新的姿态更加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我将努力提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一、总缆全局的能力。

《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章》同时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因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要按照《党章》规定,胸怀大局,胸怀理想,坚定信念,正确领会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决策意图,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处理问题要跳出本单位、本部门的小圈子,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大局,服务于大局,树立全局观念,在服从大局、服务大局中求得发展。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努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又要维护好本单位利益和群众利益,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切实把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贯彻落实的能力。

《党章》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第一条明确规定: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基层党组织处于生活、生产的第一线,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职责,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和团结群众的重任。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既不能照抄照转,更不能走样变形,因此,基层党组织必须具备超强的贯彻落实能力,要以《党章》为根本,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创新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一方面是要找准切入点。要找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关键点,寻找突破。只有找准了关键点,并锲而不舍抓下去,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另一方面就是要一抓到底。基层党组织需要贯彻落实的事情很多,条件又有制约。要防止浅尝辄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条件,对看准的事,能当场办的事情要当场办,能立即办的事情要立即办,能今天办的事情决不拖到明天,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化解矛盾和处理危机的能力。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基层党组织置身于不同群体的复杂利益关系中,其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基层党组织必须从实际出发,以《党章》为根本,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各种不同利益关系,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化解矛盾和处理危机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脱离群众,工作作风不扎实,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么无动于衷,要么粗暴训斥,本级能解决的不解决,本级不能解决的又不及时向上级反映,致使事情越闹越大,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如何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保证单位稳定和发展,一方面要依法办事。要把权力置于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与制约之下,处理各种矛盾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一方面要未雨绸缪。要及时发现和研究新矛盾和新问题,增强敏锐性和洞察力,做好应对各种矛盾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准备,努力做到一旦发生矛盾,及时处理,做到矛盾不激化、事态不失控。单位管理中,我们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紧紧围绕省厅加强内部管理有关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按季度制定详细计划并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人,对阶段性工作“回头看”,通过日小结、月总结、季考核的方式,认真分析,查找不足,及时纠正,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季度按要求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主题内容,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和处理危机,树立了单位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提升了单位整体工作效能。

四、为民办事的能力。

《党章》在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明确规定:基层党组织要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让群众满意,一切工作的开展,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首要标准。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真正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以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已任,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

五、自我完善的能力。

《党章》在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中明确规定: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基层党组织作为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以《党章》为根本,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坚持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章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以《党章》为根本,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努力发挥省站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推动我省环境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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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严守纪律规矩发言稿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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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合格,党的组织才坚强有力。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基础上,今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学习党章党规,重在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在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对一名共产党员来说,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是最基本的要求。开展学习教育,就是要求党员通读熟读党章党规,弄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把握共产党员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引导党员理解掌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团结统一夯实基础。

“两学一做”,关键在做。学习教育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做合格共产党员。坚持学用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才能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理想信念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党员合格的标准是具体的、明确的。通过学习教育,让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牢记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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