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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公文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公文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公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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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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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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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是文章的统帅和纲领,是文章的核心;主题源于材料,主题不能先行,必须从实际出发,从材料中引出主题。实用文体主题的表现表式主要有:①直接阐述;②单一集中;③以意役法;④片言居要;⑤善用标题。

文章结构安排的环节主要包括:选择角度;设置线索;安排层次;划分段落;设计开头与结尾;处理过渡和照应等。文章的结构应达到严谨(严密精细,无懈可击)、自然(顺理成章,开阖自如)、完整(匀称饱满,首尾圆合)、统一(和谐一致,通篇一贯,决不相互抵触,自相矛盾)

文章常用的表达方法有叙述、描写、议论、说明,其中议论的方法又可具体分为:①例证法;②喻证法;③类比法;④对比法;⑤反驳法;⑥归谬法。

语言运用的基本要求:合体、得体,准确、顺达,简洁、明快,生动、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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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的通用公文文体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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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性文件

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2)领导指导性文件

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意见。对于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3)公布性文件

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4)陈述呈请情文件

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5)商洽性工作

函。用于机关之间的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6)会议文件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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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格式排版规定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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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等级:“绝密”“机密”“秘密”标注后,加“★”,必要时加期限(如机密★5年),3号或4号黑体。

紧急程度:“急”或“特急”,在保密等级下一行,字号字体同保密等级。

发文字号:位于文头下方,居中;如有签发人,居左,两者排一行,3号或4号仿宋字。

签发人:发文字号右侧,空一格,字号字体同发文字号。

标题:标题由作事、事由、文种组成(可省),字数一般不超过50字;除出现法规、规章的标题外,不用书名号;具体形式有齐肩形、正梯形、倒梯形、除号形,公文如经会议讨论通过或批准的,应加题注,即用圆括号居中

附件:附件应标明标题、件数、份数。在正文以下日期以上,排出附件号。

注释:注释排在日期下方,用4号或小4号仿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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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稿本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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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稿。不具备正式公文效用,常有“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草稿”“初稿”“二稿”“三稿”等稿本标记。

(2)定稿。具备正式公文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的标准依据。有法定的生效标志(签发等)。

(3)正本。正本是格式正规并有印章或签署等表明真实性、权威性、有效性的标。

(4)试行本。在试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力。

(5)暂行本。在规定的暂行时间内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6)副本。正本复份(与正本同时印刷)在外形上与正本没有区别,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用;作为复印件的公文副本(如抄本、复印件)不具备公文的法定效用,需加注“副本”字样标记。

(7)修订本。可以标题结尾处标作:“(修订本)”,也可在标题下做题注,在圆括号内注明“某年某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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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格式

全文共 3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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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公文的格式的概念:行政公文的格式就是指行政公文的文面格式、用纸规范和印制规范的总和。

2、行政公文的格式的内容:2001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对行政公文的格式做出了规范性的规定:“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现行的行政公文[除命令(令)、公告、通告、会议纪要等以外)的格式一般由文面格式、用纸格式和印装格式三部分组成。

行政公文的书面格式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又称“间隔横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红色反线)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包含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1)眉首:眉首又称文件头,位于公文首页上部,用套红印刷,占首页的三分之一或五分之二;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红色反线等部分组成。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为了有效保证公文在传递、处理过程中的国家秘密的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秘密公文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标明份数序号。

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则紧急程度在下,秘密等级在上。

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又称版头,用红色标识居文件头部分正中,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和“文件’’二部分组成,如“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另一种是只标明发文机关名称(适用于信函式格式),如“x x省人民政府”。发文机关名称要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如果是几个单位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三部分组成。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签发人。签发人是指代表发文机关核准、制发该公文的负责人,是公文生效的具体责任者。上行文(包括上报的“请示”“意见”“报告”)应当在首页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红色反线(又称“间隔横线”)。红色反线是一条较粗的通栏红线,位于“发文字号”与文件主体部分的“标题”之间,把文件头部分和正文部分分开。一般政府机关公文用一条通栏红线,党的机关文件在通栏红线正中加一颗红五星做标志。

(2)主体:是文件的主要部分,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八个部分。

标题。公文标题的三要素:完整的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部分组成。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中国女子足球队的通报》(国办发[1999]61号),发文机关是“国务院办公厅”,事由是“表彰奖励中国女子足球队”,文种是“通报”。

公文标题的核心要素:“文种”是公文标题的核心要素,同时也是不能省略的要素。

公文标题除了采用三要素齐备的完整式标题形式外,还可以采用省略式标题形式。省略式标题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省略发文机关的标题,如《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通常有文件版头的公文(主要指上行文),标题不必再重复发文机关;二是省略事由只由发文机关和文种组成的标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国人民银行通告》等;三是省略发文机关和事由,只有“文种”一个要素的标题,如《通告》、《公告》,这类标题一般适用于内容较单一的公布性、知照性公文。

注意: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对于转发文,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加书名号外,均不对原标题加书名号。

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如果标题过长,可以自拟事由摘要转发;如果是层层转发的文件,可以只转发首发机关的名称。

例题:

1、国家税务总局转发了国务院题为“关于做好税制改革工作的通知”这一文件,自治区地税局再转发给各盟市地税局,盟市地税局再进行转发时,写成了《通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税制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如何修改。

2、标题过长或中间需停顿的,可用空格或换行的方式表述。如:国务院关于依靠科技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

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办理和答复该份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下级向上级机关发出的请示或报告,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向上级请示时,也要确定一个主送机关,其他用抄送形式,不能多头主送,避免出现责任不明,误时误事的现象;上级对下级机关的发文,主送机关应按法定或约定俗成的惯例排序,如通辽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普发性文件,主送机关可以是“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凡是直接向社会或群众公布的公文及法规章程等,一般不写主送机关。如通告、公告等。

正文:是行政公文的核心部分,是用来表达具体的思想内容的。正文应根据文种和写作意图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和结构,在公文格式规范、行文关系正确的前提下,一篇公文的水平与效果关键取决于正文的拟定。

正文中的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应当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标明其中文含义。正文写作的要求:

第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第二,要有针对性,即以事实为根据,分析问题,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一般应一文一事,事由要集中、明确、重点突出。

第四,行文逻辑缜密,层次清晰,条理清楚。

第五,具体措施或意见要符合实际,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

第六,语言要准确、简洁、规范。

公文中的数字: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数和在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正文层次标识方法:

第一层用“一、”“二、”“三、”……

第二层用“(一)”“(二)”“(三)”……

第三层用“1.”“2.”“3.”……

第四层用“(1)”“(2)”“(3)”......

附件说明: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说明。

附件说明写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冒号,然后说明附件顺序和名称。附件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成文日期:是指公文完成并定稿的时间,是公文生效的标志。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决定、会议纪要等会议讨论通过的公文,以通过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成文日期标注在正文右下方,右空四字,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O”,如“二OO二年十月一日”。

印章:是公文合法生效的标志之一。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一行之内,下压日期,端正,印章用红色;联合行文并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七个字格,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不相交或相切;联合行文并需加盖三个以上印章时,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则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其上。

当公文排版所剩空白不能空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必使印章与正文在同一版面,不得采用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式解决。

附注:指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说明传达范围(如“此件发至县团级”)、使用方法(如“此件可以翻印”)、正文中出现的名词术语的解释等,或在使用请示文种时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附注标识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二字,应当加圆括号标注。

附件:是附在正文之后用于补充、说明正文的文字材料或图表材料,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公文因内容需要,又不便于写入正文的材料才用附件的形式表达,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附件。

常见的附件有两种:一是随文所颁布、批转(转发)、报送的文字材料,实际是公文的主要内容,而主件只起批准颁布、批转转发、报送或按语作用,这类附件与公文正件具有同等效力。二是补充、说明、解释正文内容的材料,如代表名单、数字报表、图文资料等,其作用是为正确理解和执行公文正件提供参考。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如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3)版记:版记也称文尾,位于公文末页最下部,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三个要素。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主题词。主题词是确切表达公文主题和归属类别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性词组,是文件信息输入计算机的一种信息符号。因为按照区局文件精神,从今年开始系统内部行文不再标注主题词,因为全区办公自动化系统都已开通,标注主题词已没有必要。但向系统外行文仍然要标注。注意:一份文件的标引,一般不超过6个主题词。

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机关。抄送上级机关的用“抄报”;抄送平级和下级机关的用“抄送”。

抄送机关应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位置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一字标识“抄送”,后加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顿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印发机关多数不以行文机关名称出现,而只用该机关办公室(厅)名称。印发机关位于抄送机关之下,占一行位置。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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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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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机关的文件,按照行文关系、文件的去向,可以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和泛行文。

基本行文规则

(1)根据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行文的原则。

(2)公文不直接报领导者个人的原则。

(3)非特殊情况不越级行文原则。

(4)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的原则。

(5)部门会签未经协调一致不得各自单独行文的原则。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以下两种情况不宜用抄送:

1.请示不得在主送上级机关的同时向其下级机关抄送;

2.凡与办理公文无关的机关一律不予抄送。

请示应一事一请示,不要一文多事。如确有几件事需要请示上级,可分别写成几份请示上呈。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的规则。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公文的语言特点:庄重、准确、朴实、精炼、严谨、规范。庄重是指语言端庄、格调郑重严肃;准确是指在表情达意时,语言真实确切,无虚假无错漏,褒贬得当,语意明确界限清楚,符合实际,真切表达欲表达的内容;朴实是指语言平直自然、是非清楚、明白晓畅、恰如其分、通俗易懂,无浮华夸饰、无渲染、无形象描绘、无矫揉造作,忌堆砌华丽辞藻,忌滥用辞格,讲求于平淡之中见神奇;精炼是指语言简明扼要,精当不凡,去浮辞,忌冗长空泛,同时,又不苟简,即服从行文目的和表现主题的需要,当祥则祥,当略则略;严谨是指语言含义确切、文句严谨、细致周密、分寸得当,忌模糊含混、语意多歧;规范是指语言单位构成及组合不仅应符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和一般逻辑规则,而且应合乎公务活动所提出的特殊规范性要求。

二、12种应用文体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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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文写作公文

全文共 4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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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公文概述

一、公文的概念

公文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字书面材料。它是各机关单位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公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文泛指各单位常用的应用文,种类繁多,大至总结、计划,小至条据、便函。狭义的公文也就是法定的公文,专指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和军委办公厅所规定的正式的文种。我们这里指的是狭义的公文,着重介绍国务院所规定的公文。

二、公文的种类

为适应文书处理上的不同需要,公文有多种分类方法。不同的分类方法,产生不同的分类结果。

(一)按行文关系分类

按行文关系分,可将公文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类。

1.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对上级主管机关的行文,如请示、报告等。

2.下行文,即自上而下的行文,指机关单位对其下属单位的发文。如批复、通知、决定等。

3.平行文,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即没有领导或业务指导关系的机关)之间的行文,如函。

(二)按机密性质分类

根据文件的机密性质,可分为绝密文件、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三类。

1.绝密文件,指涉及国家核心机密内容的文件,一旦内容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文件,是涉及国家重要机密内容的文件,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3.秘密文件,是涉及国家一般秘密内容的文件,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一定的损害。

(三)按办理时间分类

根据文件的办理时间要求,可以分为特急件、急件、平件三类。

1.特急件,是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处理的文件。

2.急件,是要求在确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的文件。

3.平件,是没有特别时间要求的文件。

(四)按处理要求分类

按文书处理要求,可分为参阅性文件和承办性文件。

1.参阅性文件,指不需要办理,供沟通情况和工作参考的文件。

2.承办性文件,指需要某机关和部门具体办理的文件。

(五)按文件作用分类

根据文件所起的作用不同,还可以分为规范性文件、指挥性文件、报请性文件、公布性文件、记录性文件等。

1.规范性文件,如党务公文中的条例、规定。

2.指挥性文件,如命令、指示、决定、决议等。

3.报请性文件,如请示、报告、议案等。

4.记录性文件,如会议纪要。

(六)按制发机关分类

根据公文制发机关的性质和使用范围,可分为党务公文、行政公文和军用公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党务公文有14种;根据国务院2000年颁发《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行政公文有13种;根据中央军委办公厅2006年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军用公文有12种。详见下表:

三、公文的特点

(一)策令性。公文是传递治理国家策令的,它担负着其他文体不能也不允许担负的使命。在阶级社会,公文的内容是阶级利益的体现,直接反映了国家政权的政治态度和根本利益。

(二)严密的程式性。公文具有一定的格式,这种格式有的是国家规定的,有的是约定俗成的。公文的篇章结构上也有一系列的层次要求,如篇前撮要、分项标号、分层列段等。

(三)作者和阅者的特定性。公文的作者,必须是法定的作者,即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名义行使权力和担负义务的组织及其代表人。公文行文的对象也是特定的。

(四)时效性。所有的公文都以成文日期为生效时间。文件时效的丧失,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一文件被新文件所替代,从新文件产生之日起原文件即行失效;二是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有些文件的时效自然地被终止。

(五)有的公文还具有严格的保密性。涉及到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机密的公文,关系到国家的根本利益,必须严格保密。

四、公文的作用

(一)规范作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是以公文的形式制定和发布的。一经发布生效,在有效的时间和范围内,就必须坚决执行,成为各级组织和亿万人民行动的规范。

(二)宣传作用。各级党政机关颁发的公文,可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三)联系作用。公文的往来,可以把下级机关的情况、要求及时向上反映,以利上级掌握全面情况。也可以把上级机关的意见、指示及时下达,以便指导下级机关的工作。在各机关单位之间,可以加强联系,互相配合,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凭证作用。公文是公务活动的原始记录,公务处理完毕之后,公文立卷归档,可以起到记载、凭证和查考的作用。

五、行政公文文种介绍

国家行政机关所用的法定的公文文种有13种,它们适用于不同的工作情形。

(一)命令(令)。国家机关公布性文种的一种,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二)决定。下行文的一种,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如《国务院关于体制改革的决定》。

(三)公告。公布性文种,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如《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击走私活动的公告》。

(四)通告。公布性文种,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

(五)通知。下行文,用途广泛。可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也可用于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等。如《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六)通报。下行文,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如《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检查情况的通报》。

(七)议案。平行文,专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如《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

(八)报告。上行文,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如《财税局关于200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九)请示。上行文,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如《××区关于申请改建扩建海洋博物馆的请示》。

(十)批复。下行文,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它是根据下级机关的请示而制发的。如《××物价局关于虹苑小区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批复》。 (十一)意见。既可以是上行文,也可以作为下行文发文,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上行文具有参谋性质;出自上级机关的“意见”,虽叫“意见”,但具有指挥性质。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

(十二)函。唯一的一个平行文,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用。如国家税务局写给对外经济贸易部的《关于经援项目税收问题的函》。

(十三)会议纪要。既可作下行文,用于传达会议精神,要求与会单位遵守执行,也可作为上行文,报送给上级单位,向上级反映情况。还可作为平行文,发给平级单位,相互沟通情况用。如《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六、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指法定文种外形结构的组织与安排。公文格式是公文保证质量和提高办事的重要手段,也是公文法定权威性和组织约束力在形式上的表现。

公文格式的组成要素有: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具体的格式要求择要介绍如下: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面加“文件”组成。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九)公文一般都要加盖印章,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外。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不能标以撰稿日期。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十五)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

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公文中各要素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本书受书本形式及篇幅限制,所举的公文例子都没有按“标准”排版。

七、公文办理程序

公文办理程序就是指公文在机关内部从形成到运转处理所必须经过的一系列环节。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办理程序分为发文办理和收文办理二个部分。

(一)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过程。草拟,是指完成公文初稿;审核是指公文的草稿在送交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以前,对公文的内容、体式进行的全面审核和检查;签发是指机关领导人对文稿最后审批;核发是指在公文正式印发之前,对经领导人签发的文稿进行复核并确定发文字号、分送单位和印制份数的一项工作;缮印是对已签发的公文定稿进行印制;校对是对文件质量的最后一次检查;用印是指在印好的文件上加盖机关印章;登记指在收文登记簿上对所发公文进行编号,记载文件的去向等;分发,是指向受文单位发送文件。

(二)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签收是指收到文件材料后,收件人在对方的公文投递单或送文簿上签字,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登记就是将需要登记的文件在收文登记簿上编号和记载文件的来源、去向;审核是指文秘部门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时对其是否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等进行审核;拟办是指对来文的处理提出初步意见,供领导人批办时参考;批办是指机关领导人对送批的文件如何处理所作的批示;承办是指具体部门完成领导所布置的与该公文相关的任务;催办是指文秘部门对文件承办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思考与练习]

一、什么是公文?公文有哪些特点和作用?

二、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熟悉公文的格式。

三、公文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四、给学生一篇上行文和下行文,要求按公文格式标准进行排版。

五、学习下列一则公文,理解公文格式的规范性要求。

关于公文印章规范用字检查情况通报

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教育局(社会工作局);市直各学校:

我市于二〇〇六年七月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开展了公文印章规范用字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通报如下:

各单位公文印章用字基本规范,公文中无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等不规范用字情况,印章的印文均使用宋体字和国务院公布实行的简化字,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有些是带有共性的,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希望各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及时予以纠正。

一、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中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起,如〔2006〕。注意六角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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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概念和特点

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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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即公务文件,是国家机关级其他社会组织 在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形成有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格式的文件。特点有:

1. 作者的法定性;所谓的作者法定,就是指依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章程成立的,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能权利和担负一定的义务、任务的机关、组织或代表机关组织的领导人。也就是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定的社会组织才有权制发公文。以领导人的名义发文,在个人名字前面都应冠以机关的名称与职务,代表他所在的机关来发文的。

2.效力的权威性;

3.内容的公务性;公文不管是别人代拟的还是领导者自拟都只能是为了“公务活 动”而创制。

4.体式的规范性;

5.制发的程序性;公文制发程序一般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 登记、分发等步骤。

6.创制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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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分类

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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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文形成和作用的活动领域,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

根据公文机密程度,分为对外公开文件、限国内公开文件、内部使用文件、秘密文件、机密文件、绝密文件六类。

根据公文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三类。函是最重要的平行文。 凡是没有隶属关系的,机关不分大小,级别不论上下,一律视为平行关系。

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可分为平件、急件、特急件三类。

根据公文制发机关的性质,分为法规文件、行政文件、党的文件三类。

根据公文内容的性质和作用,分为规范性文件、领导指导性文件、陈述呈请性文件、知照性文件、记录性文件。知照性文件是指机关单位发布的需要周知或遵守,以及各相关单位之间联系工作,通报情况所使用的公文。

根据文件的发送目的,分为主送件、抄送件、批转件、转发件等。

根据公文来源分为两类:收文、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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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格式要素

全文共 2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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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公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含红线)以上 的各要素统称眉首(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公文红色反线以下主题词之间(含主题词)各要素称为主体(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公文生效标识、附注),主题词以下各要素统称为版记(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页码)。

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秘密等级(秘密,机密,绝密)标注在版头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字;如要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秘密期限,使用“★”号隔开两者,且秘密等级两字 中间不在空一字。“★”号前为密级。没有标识密级的,绝密,机密,秘密的保密期限按30年、20年、10年认定。

版头是发文机关的标识,我国目前使用的公文版头有以下三种:         1.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文件”两字组成,以大字套红居中,印在 首页上端,约点图文区面积1/3—2/5。俗称“大版头”。

2.由发文机关全称或雾规范化简称加圆括号标注文种名称,俗称小版头。

3.若发文的主要机关印有发文机关全称的公函纸,以公函纸的发文机关全称作为版头。

发文机关即公文的作者,发文机关应写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同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上级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行政机关联合行文,一种处理方式 是主办机关排列在前,原则上文头、文号都用主办机关的,落款处几家单位都要落款并盖印;另一处理方式是几家单位联合印制红头文件,但发文号原则上用主办机关的。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度、顺序号三部分组成,位于标题右上侧。发文年度用六角括号括入。年份用全称,序号不标虚位,不加“第”字。

例:国办发〔2013〕10号。

签发人,是指最后审定文稿、签字印发的机关领导人。签发人与签署不同。签署是某些需要  以本机关行政首长名义发布的公文 ,由其签名或加盖签名章后才能发出。签发人则有两种情况:一是指机关负责人在审定文稿后签上姓名表示同意印发;二是报送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等,必须注明签发人。签发人的姓名署于版头红线之上发文字号右侧。

红色反线标画在发文字号之下,长度与版心等宽。

公文标题位于红色反线下居中的位置,如一份公文没有眉首,标题置于公函纸 首端机关名称下的红线稍下居中位置。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拟写公文 标题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批转或转发公文的标题,一般由批转或转发机关名称、被批转或转发的公文标题、文种三部分组成。,同时应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加书名号外,均不对原标题加书名号。

2.事同应当简明确切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

3.在拟写标题时,一定要准确选定和标明文种,不能自造文种。

4.标题排列要对称,美观,除字数少的一行字标题外,两行以上的可排成宝塔形, 也可排成长短一到的双平行或三平行形。

5.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以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标题过长或 中间要停顿的,可以用空格或换行的方式表述。

6.公文量基本的标题形式是“三项式”。

主送机关是对公文负有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除了直接面向社会发布的公文外,主送机关一般均应当在正文之前标题左下方,无论一行或多行,均靠左顶格书写。如果主送机关过多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在首页时,可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部分主题词下,抄送之上。请示的公文,应坚持主送一个机关的原则, 不能多头主送,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越级请示。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是反映公文具体内容的部分,正文紧接主送机关之后,每 自然段左空两格书写。正文结构一般可发为导语、主体、结语三个部分。导语部分写作一般有依据式(即简要说明发文的依据,通常用“据”、“根据”、“按照”、等介宾结构开关)、目的式(开宗明义说明发文的目的,通常使用“为”“为了”等介宾结构)、原因式(通常用简洁的语言,以说明,叙述或夹叙夹议的方式开头)。正文是公文最主本的部分。也是写好公文的关键和难点所在。结语是正文的结尾。上行文一般以“以上意见当否,主批示”“妥否,请批复”或“以上报告,请审阅”等;平行文的结语一般用“专此函达”“敬希函复”、“特此函告”等。下行文一般用“此令”、“此告”、“希遵照办理”、“希贯彻执行”等。

附件是正文的补充材料或参考材料,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所有的公 文都有附件。常见附件有两类:一是发布命令和发布通知等发布、印发、转发、批转的公文。附件实质上是主件,而形式上的主件实际上只起报送、发布、按语、转发、函告作用。另一类是对正文的补充、说明或是正文的参考材料。常见有:图表、统计表、凭据等。

公文生效标识公文印章盖于公文右下端落款处,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

党的文件,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文件不加盖发文机关印章。这是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一大不同之处。

主题词必须在公文主题词中选用主题词。主题词表有13类751个主题词。附表有2类298个主题词。词表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对主题词区域分类;第二层是类别词,即对主题词的具体分类;第三层是类属词。主题词标引的顺序是先标 号,后面是词目,各词目间应有一个字的间距。

抄送机关 是指除主送机关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的有关机关。抄送机关位于主题词下方位置,用与图文区行长的横线与主题词隔开,左右空一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抄送后标冒号,抄送机关之间用逗隔开,回行时与上一行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版记中的反线: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下均加一条黑色间隔线,即反线,宽度同版心。

字体字号的选用,一般按发文机关名称、大标题、小标题、标识字符、正文作注释说明等顺序依次从大到小地选用字号。

发文机关标识使用小标宋、红色标识;

大标题2号宋体; 小标题3号宋体;

秘密等级、缓急时限、主题词和各标记字符或其他重点推荐使用3号黑体。

一般的公文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时间、附注、抄送机关、印发说明使用3号仿宋字体;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

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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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行文规则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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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行文关系是指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之间的公文来往关系。我国社 会组织的管理机关可以分为三大类:

1.政权机关:立法机关体系(自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省人大及常委会到乡镇人民 代表大会);行政机关体系(依次是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省、四大直辖市、各自治区和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市、地区、自治州政府,县级市、市辖区、县政府,乡镇政府);司法机关本系(自最高人民法院到乡镇司法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军事机关体系、政协机关本系等)。

2.团体机关 中国共产党机关体系,这一机关体系实质上是我国社会的领导权力核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机关体系;全国工会机关体系;全国妇女联合机关体系;其他群众性团体。

3.实体机关 事业单位机关,均由国家提供一定的经费,如学校和研究机构等机关;企业单位机关。一般实体机关纵向级别较少。

我国社会组织机关及其部门、单体之间的组织关系和行文关系有以下四种:

1.隶属关系,如国家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

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下级业务部门之间具有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如国务院所属 各部、委、办之间、省人民政府各厅(局)之间;

3.平行关系,同一系统的同级机关之间的关系,属于平行关系;

4.非隶属关系,非同一系统的机关之间,无论级别高低,既无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又无上下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关系,它们仅仅是一般性关系。或称为不相隶属关系,如省军区与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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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概念

全文共 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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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指在公务活动中按一定程序和格式形成和使用的、表述社会集团意志的文字材料。公文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文,范围包括法定公文、专用公文和事务文书;狭义的公文,仅指法定公文和专用公文。

法定公文又称通用公文,是指在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普遍通行适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文。

专用公文,是指局限在一定的工作部门和特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特殊需要而使用的公文。

事务文书又称业务文书或日用文书,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处理日常事务所使用的非正式文件的统称,如计划、总结、简报、报表、记录、调查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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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特点

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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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作为一种特定的文书材料,具有特定的功能,因而也就具有自己的特点。公文的主要特点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即法定作者、法定效力和特定体式。

(1)法定作者

法定作者,就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凡是依法建立并合法存在的,均可依据自己的职能和权限范围制发文件,它们都是公文的法定作者。

公文大多是以机关的名义制发的,但有时也以领导人名义制发,如命令、议案等文种,都在文件上签署个人的姓名。领导人是由法定组织通过选举、委任等法定程序产生的,以领导人名义发布公文,是代表其所在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所以他们也是公文的法定作者。

公文的撰拟,一般由秘书或业务部门人员起草,有时组织写作班子分头执笔。这些草拟公文的人员,都不能视为公文的法定作者。他们是机关的代言人,是受命写作的。法定作者这一特点,体现了公文高度的严肃性。任何未经法定程序核准的组织不得制发公文,也不允许任何人假冒法定组织发布公文。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的,将按扰乱公共秩序罪依法惩处。

(2) 法定效力

公文法定效力的大小取决于两方面:一是制发机关地位的高低和职权范围的大小;二是公文内容的重要程度。此外,公文的法定效力具有一定的时间性,被称为公文的时效。

公文是处理公务的工具,是机关的喉舌。制发公文,是各级机关根据其合法地位行使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公文的权威性和行政约束力,来自它的制发机关的权威和合法地位,如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意志,具有最高的权威性;省委、省政府的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法定效力。又如法规性、指挥性公文,其法定效力高于一般的知照性、事务性公文。另外,没有一份公文是永远有效的。随着形势的发展、情况的变化,旧的文件就会被新的文件所代替;某项工作一旦结束,那么相关的公文也就完成了它的使命,不再具有现实效用。失去现实价值的公文,经立卷归档,可以发挥历史效用,以备查阅和参考。

(3) 特定体式

特定体式,就是指特定的体例格式,包括统一的种类、名称、格式以及办理程序。为了维护公文的权威性、严肃性、准确性,提高办事效率,党和国家作了许多具体规定,撰制公文时必须严格遵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了行政公文的种类及其名称。每一种公文,都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具有特定的作用。公文撰制者必须正确地选择和使用文种。

公文的格式,指公文的结构要素及其编排形式。结构要素有的属于必备要素,如标题、正文等;有的属于附加标记,如秘密等级等。编排形式,包括各组成要素在页面上的安排以及用纸、字体等方面的要求。

公文有一整套独特、固定的处理方式,这就是办文程序。如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等程序;发文办理包括复核、登记、印制、核发等程序。这些程序都不能随意省略或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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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分类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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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公文的来源来划分:对外文件、收来文件、内部文件,

(2) 从公文的行文关系上来划分: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3) 从公文的秘密程度和阅读范围来划分:秘密文件、普通文件、公布文件。

(4) 从公文的制发机关的性质和公文作用来划分:法规文件、行政文件、党的文件。法规文件又可分为法律文件、法令文件、行政法规文件。

(5) 从公文内容的性质和特点来划分:指挥性公文、规范性公文、报请性公文、知照性公文、记录性公文。

常见的公文分类还有:

(1) 从文件的缓急程度上划分,分为特急件和急件。

(2) 从文件的使用范围来划分,可分为通用文件、专用文件和技术文件。

(3) 从文件的发送目的来划分,可分为主送件、抄送件和批转件、转发件。

(4) 从文件的处理要求来划分,可分为急件和平件。急件又可可分为需办文件 ( 办件 ) 和参阅文件 ( 阅件 )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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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特点和种类

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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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也称公务文件,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用的信息记录,其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等事物的个性点主要有:

①由法定作者制发;

②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

③具有规范的体式;

④履行法定的程序。

根据不同的标准,公文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如下分类:

根据形成和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公文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

根据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公文可分为对外公开、限国内公开、内部使用、秘密、机密、绝密六类

根据行文方向,公文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类。

根据内容的性质,公文可分为规范性、领导指导性、公布性、陈述呈请性、商洽性、证明性公文。

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公文可分为平件、急件、特急件三类。

根据来源,在一个机关内部可将公文分为收文、发文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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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系统的通用公文文种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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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全面、系统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规定。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

办法。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

领导指导性文件

命令。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旅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公布性文件

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陈述呈请性文件

议案。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调查报告。用于反映调查研究的成果,揭示事物的真相与规律。

商洽性文件

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答、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会议文件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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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的通用公文文体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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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领导指导性文件

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意见。对于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公布性文件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陈述呈请情文件

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商洽性工作

函。用于机关之间的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会议文件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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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文体与结构常识

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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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文体区别于其他文体的特殊属性主要有直接应用性、全面真实性、结构格式的规范性。

公文属于特殊应用文,其区别于一般应用文的特殊性特征表现为:被强制性规定采用白话文形式;兼用议论、说明、叙述三种基本表达方法。

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有:标题、正文、作者、日期、印章或签署、主题词。

公文的其他组成部分有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保密等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附件及其标记、抄送机关、注释、印发说明等。印章或签署均为证实公文作者合法性、真实性及公文效力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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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格式排版规定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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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等级:“绝密”“机密”“秘密”标注后,加“★”,必要时加期限,3号或4号黑体。

紧急程度:“急”或“特急”,在保密等级下一行,字号字体同保密等级。

发文字号:位于文头下方,居中;如有签发人,居左,两者排一行,3号或4号仿宋字。

签发人:发文字号右侧,空一格,字号字体同发文字号。

标题:标题由作事、事由、文种组成,字数一般不超过50字;除出现法规、规章的标题外,不用书名号;具体形式有齐肩形、正梯形、倒梯形、除号形,公文如经会议讨论通过或批准的,应加题注,即用圆括号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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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格式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的公文格式之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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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写作要点通知是下行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执行或服从安排的文种。通知讲究时效性,是告知立即办理、执行或周知的事项。

一、标题:制发机关+事由+通知。

二、正文:一通知前言:即制发通知的理由、目的、依据。例如“为了解决×××的问题,经×××批准,现将×××,具体规定通知如下。二通知主体:写出通知事项,分条列项,条目分明。

三、结尾:三种写法:一意尽言止,不单写结束语。

二在前言和主体之间,如未用“特作如下通知”作为过渡语,结尾可用“特此通知”结尾。

三再次明确主题的段落描写。

通知格式:(指示性通知)

北京积水潭医院关于××××××的通知

各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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