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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三:因为雾霾里存在硫酸铵才发布红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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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中旬以来,华北黄淮等地遭遇大范围霾天气,在持续性的雾霾阴影下,一些流言也开始在网上滋生。一则在网上流传甚广的消息称,“内部说这次雾霾里主要是含硫酸铵,本来不到红色预警的程度,但因为存在硫酸铵所以才到这个级别。提醒孩子们都不要出门。家里净化器长时间开启。多喝水。原来伦敦有次硫酸铵超标,有好多人没有防护而死亡。”

真相: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定,红色预警为预测连续4天及以上出现重度污染,其中2天达到严重污染;或单日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500。硫酸铵不是发布红色预警的标准。11月下旬发表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上的论文《从伦敦雾到中国霾:硫酸盐的持续性形成(Persistent sulfate formation from London Fog to Chinese haze)》指出,在中国,农业氮肥和工业排放产生大量氨气污染,碱性的氨气促进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反应过程,形成大量硫酸铵,但也中和了酸性环境,使得中国雾霾在酸碱度上呈现中性。中国雾霾的中性酸碱度尽管并不意味着中国雾霾没有伤害,但不具有伦敦的酸性大雾那样强烈的急性毒性。硫酸铵急性毒性不大,伦敦雾致命元凶为高浓度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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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自2月4日起正式实施

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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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发布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该部司法解释将自2月4日正式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体现了我们党对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杜万华表示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呈现涉及范围广、案件数量大、增长速度快、新型案件多、审理难度大等新特点,对我国民事审判和执行的立法和司法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民诉法修改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杜万华说,民诉法修改决定是自1992年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对民事诉讼法作出的第一次全面修改,共有60条,修改条文近100处,新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新规定了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举证期限、行为保全、小额案件诉讼、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等多项重大诉讼制度,对民事诉讼原则、管辖制度、调解制度、证据制度、立案制度、简易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和涉外程序等均有重大修改完善。

“这次修改,有力地支持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极大地方便了对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立法成果,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杜万华说。

据杜万华介绍,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民诉法修改决定通过后,第一时间成立了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庭、局、室、办共计17个部门参加,正式启动了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杜万华说,自2013年1月至2014年年底,起草小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历时两年,先后经过全面论证、专题论证,征求专家学者意见和建议,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国家机关和中国律师协会的意见,下发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征求意见。解释起草工作历时两年,召开专题论证会、座谈会共计150余次,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起草工作。

2014年12月,院长周强主持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经过五次认真细致讨论,通过了《民诉法司法解释》。

据介绍,《民诉法司法解释》共分23章,共552条。《民诉法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是内容最为丰富、十分重要的司法解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参加起草部门最多、参加起草人员最多的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适用最为广泛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

杜万华说,《民诉法司法解释》的制定和实施,对确保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正确、统一、严格、有效实施,更加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更加积极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有力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司法公信,提高司法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关于最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的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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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15主题发布:消协剑指银行电信快递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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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15主题发布消协剑指银行电信快递网购

针对银行服务、快递服务、电信服务、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中消协将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和市场监测活动,查找服务短板。1月23日上午,中消协在京公布了201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中消协秘书长常宇阐释了年主题的含义:加强社会监督和教育引导,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常宇还透露,2015年,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将配合全国人大执法检查;针对新型、热点产品和服务,开展产品比较试验和消费体察、体验,为消费者选择放心、满意产品和服务提供参考;此外,还要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针对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的银行服务、快递服务、电信服务、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和市场监测活动,查找服务短板,反映消费者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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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时间表官方发布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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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附上2015年清明节高速免费时间

2015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5年4月4日(星期六)、4月5日(清明节法定假日,星期日)、4月6日(星期一)放假3天,无调休。

所以2015清明节高速公路免费时间为:2015年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

2015全年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时间

2015年高速免费通行时间确定 共计免费20天

中国网1月20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2015年高速免费通行时间确定,共免20天。

①春节期间:2月18日(除夕)零点开始至2月24日(初六)晚24点结束,共七天;

②清明节期间:4月4日0时至4月6日24时,共三天;

③劳动节期间:5月1日0时至5月3日24时,共三天;

④国庆节期间:2015年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共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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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胡润百富榜发布王健林再成中国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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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润研究院今日发布《胡润百富榜》,61岁的王健林及其家族以2200亿财富超过马云,第二次成为中国首富,财富比去年增长52%,87岁的李嘉诚位列第二。大陆十亿美金富豪人数首度超越美国,达596位。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初,王健林财富达到2600亿,比去年增长一半以上,主要原因是万达商业及万达院线股价的大涨。万达院线登陆A股后市值升至1300亿元,万达商业总市值更是高达3300亿港币,王健林这两部分财富分别高达850亿和1400亿。

万达作为全球领先的不动产企业,近年来不断加快转型步伐。王健林曾表示,万达要从国内企业发展成为跨国企业,要从房地产为主的企业转型为高科技服务业企业。胡润今日表示:“王健林是一个转型成功的企业家。”

另据榜单统计,总上榜人数达到1577人,覆盖全球18个国家和地区,上榜门槛20亿元。上榜富豪总财富高达12.7万亿,其中,百亿资产以上的人数达到311人。

分行业来看,房地产是上榜港澳台及海外华人富豪最主要的财富来源,占24%,其次是制造业,占16%;IT和食品饮料行业各占9%;金融与投资各占8%。

而在华人富豪居住的前十大城市中,有7个来自于中国大陆,北京是最多华人富豪偏爱居住的城市,有181位。其次是深圳,有111位,除了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居前十之外,杭州、苏州和成都也一举冲入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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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规划建议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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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5年11月3日(星期二)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介绍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编制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情况,以下是十三五规划全文

(2015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到二○二○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这个奋斗目标来制定。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国际国内形势,认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具有充分条件也面临艰巨任务,必须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打下的坚实基础上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全会研究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就制定“十三五”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形势和指导思想

(一)“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奋力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

我们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影响等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创新宏观调控方式,推动形成经济结构优化、发展动力转换、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的良好态势。我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十三亿多人口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至七千八百美元左右。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第二产业,基础设施水平全面跃升,农业连续增产,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五,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覆盖面持续扩大,新增就业持续增加,贫困人口大幅减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加快提高。全面深化改革有力推进,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依法治国开启新征程。全方位外交取得重大进展,对外开放不断深入,我国成为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和主要对外投资大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国家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成就显著,强军兴军迈出新步伐。全面从严治党开创新局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丰硕,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赢得了党心民心。“十二五”规划目标即将胜利实现,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国际影响力又上了一个大台阶。

尤为重要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实践、善于创新,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二)“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发展中国家群体力量继续增强,国际力量对比逐步趋向平衡。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关系复杂变化,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我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本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潜力巨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主要是发展方式粗放,创新能力不强,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严重,企业效益下滑,重大安全事故频发;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收入差距较大,人口老龄化加快,消除贫困任务艰巨;人们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待提高;法治建设有待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有待强化。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着力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综合判断,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三)“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科学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这是谋划发展的基本依据。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实际出发,把握发展新特征,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必须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依法治国。法治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全方位对外开放是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既立足国内,充分运用我国资源、市场、制度等优势,又重视国内国际经济联动效应,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确保我国发展航船沿着正确航道破浪前进。

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理念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来,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接续奋斗,各项事业取得重大进展。今后五年,要在已经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以下新的目标要求。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二○二○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一○年翻一番。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发展空间格局得到优化,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率明显上升,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成长,服务业比重进一步上升,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明显加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迈进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行列。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比较充分,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中华文化影响持续扩大。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现代军事体系更加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完善发展理念。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

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全党同志要充分认识这场变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统一思想,协调行动,深化改革,开拓前进,推动我国发展迈上新台阶。

三、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在国际发展竞争日趋激烈和我国发展动力转换的形势下,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

(一)培育发展新动力。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着力扩大居民消费,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增加有效投资。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创新融资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发挥出口对增长的促进作用,增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结合度,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实施优进优出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营造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新优势,提高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二)拓展发展新空间。用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力,用发展新动力开拓发展新空间。

拓展区域发展空间。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为引领,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形成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发展一批中心城市,强化区域服务功能。支持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建设和城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重点地区一体发展,培育壮大若干重点经济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开辟农村广阔发展空间。

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支持节能环保、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

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完善水利、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通用航空、管道、邮政等基础设施网络。完善能源安全储备制度。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防洪防涝等设施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加快开放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

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

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壮大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进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重大创新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实验室。积极提出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完善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集中支持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核心技术。瞄准瓶颈制约问题,制定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形成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推动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引导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励人才弘扬奉献精神。

(四)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进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种业,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

(五)构建产业新体系。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实施《中国制造二○二五》。引导制造业朝着分工细化、协作紧密方向发展,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

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促进竞争功能,更好发挥国家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

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构建新型制造体系,促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产业发展壮大。

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旅游业。

(六)构建发展新体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

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优化运营模式,增强盈利能力。限制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干预,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公平竞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制度。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

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和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有效运用和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工具。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七)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按照总量调节和定向施策并举、短期和中长期结合、国内和国际统筹、改革和发展协调的要求,完善宏观调控,采取相机调控、精准调控措施,适时预调微调,更加注重扩大就业、稳定物价、调整结构、提高效益、防控风险、保护环境。

依据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和总供求格局实施宏观调控,稳定政策基调,增强可预期性和透明度,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准确性。完善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为主,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体系,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性。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

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

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风险,重点提高财政、金融、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粮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方面风险防控能力。

四、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形成平衡发展结构

增强发展协调性,必须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融合,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加强薄弱领域中增强发展后劲。

(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支持西部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加大国家支持力度,加快市场取向改革。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更好辐射带动其他地区。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对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生态严重退化等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培育若干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增长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进交通一体化,扩大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新模式。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高起点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引导产业优化布局和分工协作。

(二)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三)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

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加强文化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实施中华典籍整理工程。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深化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重大文化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普及科学知识。倡导全民阅读。发展体育事业,推广全民健身,增强人民体质。做好二○二二年北京冬季奥运会筹办工作。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传播正能量。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优化媒体结构,规范传播秩序。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创新对外传播、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方式,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四)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富国和强军统一,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相一致,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为引领,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加强军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各方向各领域军事斗争准备,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到二 ○二○年,基本完成国防和军队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取得重大进展,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

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制定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专项规划。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立法。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等领域推出一批重大项目和举措,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

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加强现代化武装警察部队建设。密切军政军民团结。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积极支援经济社会建设。

五、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坚持绿色富国、绿色惠民,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

(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度有序利用自然,调整优化空间结构,划定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保护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节城市规模,依托山水地貌优化城市形态和功能,实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

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培养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二)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政策,发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图和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目录,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

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优化开发区域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发展,防治“城市病”,逐年减少建设用地增量。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激励性补偿,建立横向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整合设立一批国家公园。

维护生物多样性,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设救护繁育中心和基因库。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严厉打击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制品非法交易。

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三)推动低碳循环发展。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术创新,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有序开放开采权,积极开发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改革能源体制,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机制。

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鼓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提高电动车产业化水平。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

主动控制碳排放,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峰值目标,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四)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

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合理制定水价,编制节水规划,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工程,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

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制止奢靡之风。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管住公款消费,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五)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将细颗粒物等环境质量指标列入约束性指标。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

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开展环保督察巡视,严格环保执法。

(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湿地、草原、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发挥国有林区林场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加强草原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创新产权模式,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植树造林。

加强水生态保护,系统整治江河流域,连通江河湖库水系,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六、坚持开放发展,着力实现合作共赢

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必须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协同推进战略互信、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努力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

(一)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推进双向开放,促进国内国际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

完善对外开放区域布局,加强内陆沿边地区口岸和基础设施建设,开辟跨境多式联运交通走廊,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形成各有侧重的对外开放基地。支持沿海地区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培育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提高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

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从外贸大国迈向贸易强国。完善对外贸易布局,创新外贸发展模式,加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传统优势产品竞争力,巩固出口市场份额,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壮大装备制造等新的出口主导产业。发展服务贸易。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向全球扩大市场开放。

完善投资布局,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积极有效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建设一批大宗商品境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跨国企业。积极搭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金融服务平台。

(二)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并同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建立便利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的体制,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提高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质量,在更大范围推广复制。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促进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完善境外投资管理,健全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扩大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市场准入。

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成为可兑换、可自由使用货币。转变外汇管理和使用方式,从正面清单转变为负面清单。放宽境外投资汇兑限制,放宽企业和个人外汇管理要求,放宽跨国公司资金境外运作限制。加强国际收支监测,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改进并逐步取消境内外投资额度限制。

推动同更多国家签署高标准双边投资协定、司法协助协定,争取同更多国家互免或简化签证手续。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措施,完善风险防范体制机制。

(三)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秉持亲诚惠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完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以企业为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推进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多领域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国际大通道建设,共同建设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加强能源资源合作,提高就地加工转化率。共建境外产业集聚区,推动建立当地产业体系,广泛开展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环保等领域合作,造福当地民众。

加强同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参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建设,发挥丝路基金作用,吸引国际资金共建开放多元共赢的金融合作平台。

(四)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合作发展。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发挥港澳独特优势,提升港澳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支持港澳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

支持香港巩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三大中心地位,参与国家双向开放、“一带一路”建设。支持香港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推动融资、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发展。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可持续发展。

加大内地对港澳开放力度,加快前海、南沙、横琴等粤港澳合作平台建设。加深内地同港澳在社会、民生、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等领域交流合作。深化泛珠三角等区域合作。

坚持“九二共识”和一个中国原则,秉持“两岸一家亲”,以互利共赢方式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推动两岸产业合作协调发展、金融业合作及贸易投资等双向开放合作。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打造平潭等对台合作平台。扩大两岸人员往来,深化两岸农业、文化、教育、科技、社会等领域交流合作,增进两岸同胞福祉,让更多台湾普通民众、青少年和中小企业受益。

(五)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动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完善,积极引导全球经济议程,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协调,促进全球经济平衡、金融安全、经济稳定增长。积极参与网络、深海、极地、空天等新领域国际规则制定。

推动多边贸易谈判进程,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均衡、共赢、包容发展,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支持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监管改革。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推进亚太自由贸易区建设,致力于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六)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落实减排承诺。

扩大对外援助规模,完善对外援助方式,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免费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经济政策等方面咨询培训,扩大科技教育、医疗卫生、防灾减灾、环境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减贫等领域对外合作和援助,加大人道主义援助力度。主动参与二○三○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维护国际公共安全,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积极支持并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加强防扩散国际合作,参与管控热点敏感问题,共同维护国际通道安全。加强多边和双边协调,参与维护全球网络安全。推动国际反腐败合作。

七、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社会事业改革。

(二)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分类扶持贫困家庭,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施扶贫搬迁,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

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健全东西部协作和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

(三)提高教育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办好特殊教育。

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使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四)促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

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加强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

提高劳动力素质、劳动参与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能力。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五)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

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

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六)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统筹救助体系,强化政策衔接,推进制度整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七)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发展远程医疗。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八)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注重家庭发展。

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

八、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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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气象台11月23日06时继续发布寒潮蓝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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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强冷空气和雨雪天气影响,预计23日08时至25日08时,青海西北部、西北地区东部、华北中南部、东北地区东南部、黄淮大部、江淮,江汉、西南地区东部、江南大部、华南北部等地气温将普遍下降6~10℃,部分地区降温幅度可达10~12℃,山东南部、河南北部、江苏北部、江西西部、湖南南部、贵州东南部、广西北部等地局地降温幅度超过12℃;上述地区有4~6级偏北风,北部和东部部分海区有7~8级大风。

26日至27日,长江下游沿江及以北地区最低气温低于0℃,其中,内蒙古中部、华北北部最低气温将下降至-25~-15℃,华北中部和南部最低气温将下降至-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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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恐法全文发布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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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五章 调查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第三条 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本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第四条 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第五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

第六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第七条 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并根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或者机构实施的恐怖活动犯罪,或者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恐怖活动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刑事管辖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本法第三条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

第十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门和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于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应当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应当立即予以冻结,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申请复核。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复核,作出维持或者撤销认定的决定。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作出撤销认定的决定的,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资金、资产已被冻结的,应当解除冻结。

第十六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依法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对于在判决生效后需要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的,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宗教、互联网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相关记录,删除相关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网信、电信、公安、国家安全等主管部门对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责令有关单位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电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阻断传播。

第二十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前款规定的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第二十二条 生产和进口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

运输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

有关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严密防范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扩散或者流入非法渠道。

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可以决定对生产、进出口、运输、销售、使用、报废实施管制,可以禁止使用现金、实物进行交易或者对交易活动作出其他限制。

第二十三条 发生枪支等武器、弹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失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作、生产、储存、运输、进出口、销售、提供、购买、使用、持有、报废、销毁前款规定的物品。公安机关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其他主管部门发现的,应当予以扣押,并立即通报公安机关;其他单位、个人发现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对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恐怖主义融资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可以依法进行调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

第二十五条 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资金流入流出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 海关在对进出境人员携带现金和无记名有价证券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发现涉嫌恐怖主义融资的,应当立即通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组织、督促有关建设单位在主要道路、交通枢纽、城市公共区域的重点部位,配备、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等防范恐怖袭击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宣扬极端主义,利用极端主义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发现极端主义活动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并登记身份信息,对有关物品、资料予以收缴,对非法活动场所予以查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宣扬极端主义的物品、资料、信息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九条 对被教唆、胁迫、引诱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或者参与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和监护人对其进行帮教。

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加强对服刑的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的管理、教育、矫正等工作。监狱、看守所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根据教育改造和维护监管秩序的需要,可以与普通刑事罪犯混合关押,也可以个别关押。

第三十条 对恐怖活动罪犯和极端主义罪犯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在刑满释放前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服刑期间的表现,释放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等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应当听取有关基层组织和原办案机关的意见。经评估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安置教育建议,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于确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在罪犯刑满释放前作出责令其在刑满释放后接受安置教育的决定。决定书副本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被决定安置教育的人员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安置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安置教育机构应当每年对被安置教育人员进行评估,对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安置教育的意见,报决定安置教育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被安置教育人员有权申请解除安置教育。

人民检察院对安置教育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确定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报本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第三十二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

(三)指定相关机构或者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

(四)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对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对重点目标以外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单位、场所、活动、设施,其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当调整工作岗位,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

第三十四条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五条 对航空器、列车、船舶、城市轨道车辆、公共电汽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营运单位应当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掌握重点目标的基础信息和重要动态,指导、监督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履行防范恐怖袭击的各项职责。

公安机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重点目标进行警戒、巡逻、检查。

第三十七条 飞行管制、民用航空、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空域、航空器和飞行活动管理,严密防范针对航空器或者利用飞行活动实施的恐怖活动。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应当在重点国(边)境地段和口岸设置拦阻隔离网、视频图像采集和防越境报警设施。

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当严密组织国(边)境巡逻,依照规定对抵离国(边)境前沿、进出国(边)境管理区和国(边)境通道、口岸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物品,以及沿海沿边地区的船舶进行查验。

第三十九条 出入境证件签发机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恐怖活动人员和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有权决定不准其出境入境、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宣布其出境入境证件作废。

第四十条 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发现恐怖活动嫌疑人员或者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检验检疫机关发现涉嫌恐怖活动物品的,应当依法扣留,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境外投资合作、旅游等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中国在境外的公民以及驻外机构、设施、财产加强安全保护,防范和应对恐怖袭击。

第四十二条 驻外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和应对处置预案,加强对有关人员、设施、财产的安全保护。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四十三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实行跨部门、跨地区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搜集工作,对搜集的有关线索、人员、行动类情报信息,应当依照规定及时统一归口报送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

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建立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对重要的情报信息,应当及时向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对涉及其他地方的紧急情报信息,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地方。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基层情报信息工作力量,提高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能力。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事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因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依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反恐怖主义应对处置和对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十六条 有关部门对于在本法第三章规定的安全防范工作中获取的信息,应当根据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的要求,及时提供。

第四十七条 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以及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有关情报信息进行筛查、研判、核查、监控,认为有发生恐怖事件危险,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应对处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可以根据情况发出预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通报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第四十八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义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调查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到恐怖活动嫌疑的报告或者发现恐怖活动嫌疑,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迅速进行调查。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嫌疑人员进行盘问、检查、传唤,可以提取或者采集肖像、指纹、虹膜图像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和血液、尿液、脱落细胞等生物样本,并留存其签名。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可以通知了解有关情况的人员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地点接受询问。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相关信息和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嫌疑人员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情况复杂的,可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其危险程度,责令恐怖活动嫌疑人员遵守下列一项或者多项约束措施:

(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处所;

(二)不得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从事特定的活动;

(三)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特定的场所;

(四)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五)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活动情况;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公安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其遵守约束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采取前两款规定的约束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不需要继续采取约束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本章规定的有关期限届满,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的,应当解除有关措施。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针对恐怖事件的规律、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分级、分类制定国家应对处置预案,具体规定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和恐怖事件安全防范、应对处置程序以及事后社会秩序恢复等内容。

有关部门、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应对处置预案。

第五十六条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各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指挥机构,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可以担任指挥长,也可以确定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指挥长。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或者特别重大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的涉及多个行政区域的恐怖事件或者重大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由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指挥。

第五十七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确定指挥长。有关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按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指挥长的统一领导、指挥,协同开展打击、控制、救援、救护等现场应对处置工作。

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对应对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必要时调动有关反恐怖主义力量进行支援。

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第五十八条 发现恐怖事件或者疑似恐怖事件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处置,并向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发现正在实施恐怖活动的,应当立即予以控制并将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尚未确定指挥长的,由在场处置的公安机关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公安机关未能到达现场的,由在场处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现场应对处置人员无论是否属于同一单位、系统,均应当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指挥长确定后,现场指挥员应当向其请示、报告工作或者有关情况。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境外的机构、人员、重要设施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恐怖袭击的,国务院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商务、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旅游、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对处置预案。国务院外交部门应当协调有关国家采取相应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境外的机构、人员、重要设施遭受严重恐怖袭击后,经与有关国家协商同意,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组织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派出工作人员赴境外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第六十条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六十一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负责应对处置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可以决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对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封锁现场和周边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在有关场所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三)在特定区域内实施空域、海(水)域管制,对特定区域内的交通运输工具进行检查;

(四)在特定区域内实施互联网、无线电、通讯管制;

(五)在特定区域内或者针对特定人员实施出境入境管制;

(六)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抢修被损坏的交通、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八)组织志愿人员参加反恐怖主义救援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九)其他必要的应对处置措施。

采取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省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或者批准;采取前款第六项规定的应对处置措施,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决定。应对处置措施应当明确适用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 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以及其他依法配备、携带武器的应对处置人员,对在现场持枪支、刀具等凶器或者使用其他危险方法,正在或者准备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紧急情况下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第六十三条 恐怖事件发生、发展和应对处置信息,由恐怖事件发生地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恐怖事件,由指定的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不得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在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中,除新闻媒体经负责发布信息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批准外,不得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

第六十四条 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帮助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生活、生产,稳定受影响地区的社会秩序和公众情绪。

第六十五条 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给予恐怖事件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适当的救助,并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应当为恐怖事件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提供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对恐怖事件立案侦查,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依法追究恐怖活动组织、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对恐怖事件的发生和应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评估,提出防范和应对处置改进措施,向上一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报告。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合作。

第六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政策对话、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和国际资金监管合作。

在不违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边境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或者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与相邻国家或者地区开展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和国际资金监管合作。

第七十条 涉及恐怖活动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引渡和被判刑人移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 经与有关国家达成协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可以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派员出境执行反恐怖主义任务,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第七十二条 通过反恐怖主义国际合作取得的材料可以在行政处罚、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我方承诺不作为证据使用的除外。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将反恐怖主义工作经费分别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国家对反恐怖主义重点地区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应对处置大规模恐怖事件给予经费保障。

第七十四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建立反恐怖主义专业力量,加强专业训练,配备必要的反恐怖主义专业设备、设施。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指导有关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力量、志愿者队伍,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第七十五条 对因履行反恐怖主义工作职责或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七十六条 因报告和制止恐怖活动,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作证,或者从事反恐怖主义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变更被保护人员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不公开被保护单位的真实名称、地址,禁止特定的人接近被保护单位,对被保护单位办公、经营场所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以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七十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反恐怖主义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开发和推广使用先进的反恐怖主义技术、设备。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履行反恐怖主义职责的紧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因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补偿。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补偿。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第八十一条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二)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三)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

(四)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

(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六)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

(七)煽动、胁迫群众损毁或者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八)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

(九)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的;

(十)其他利用极端主义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

第八十二条 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三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未立即予以冻结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八十四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二)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

(三)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节严重的。

第八十五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

(二)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

(三)未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的。

第八十六条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的;

(二)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

(三)未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决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第八十八条 防范恐怖袭击重点目标的管理、营运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

(二)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

(三)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

(四)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五)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的;

(六)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九条 恐怖活动嫌疑人员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九十条 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一条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 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阻碍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九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从事相关业务、提供相关服务或者责令停产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有关证照或者撤销登记。

第九十四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回复检举、控告人。

第九十五条 对依照本法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扣留、收缴的物品、资金等,经审查发现与恐怖主义无关的,应当及时解除有关措施,予以退还。

第九十六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本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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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GDP明早10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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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每年的年度GDP数据都要来的比别国早那么一些,今年也不例外,并且今年的数据比起往年意义更加重大,因统计局去年三季度刚刚改革了GDP核算方法,且中国股市暴跌以及人民币贬值冲击了全球市场,世界都在翘首以待中国这一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GDP数据。

定于下周二(19日)北京时间10:00公布的中国2015年经济增长数据,将包括GDP总量、三大类产业,以及九个门类行业的数据。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周二(12日)表示,2015年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前三季国内GDP增长6.9%,预计全年增长率约为7%,与预期目标基本一致。

此前公布的季度数据现实,中国2015年前三季度GDP增速分别为7%、7%、6.9%。

位于巴黎的经合组织(OECD)周一发布的领先指标显示,中国经济放缓的情况或将在今年晚些时候结束,衡量中国经济的领先指标显示,这一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将不会出现经济增速进一步大幅放缓的情况,也不会出现决策者、投资者和企业所担心的“硬着陆”。

经合组织表示,去年11月份衡量中国经济的领先指标从10月份的98.3升至98.4,该指标连续第二个月上升,预示中国经济将出现“企稳的暂时迹象。”

统计方法

如今中国经济正在转型过程中,脱离依靠住宅建筑和低端产品出口等旧有增长引擎。但与美国等采用支出法来计算国内生产总值数据不同,中国混合采用收入法和生产法来计算GDP,注重在经济的生产方面。

服务业是中国经济经济结构调整的中心,目前占中国经济总量的一半。但当下中国的统计方法可能造成服务业的产值被低估。

国信证券在近期的报告中指出,当前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制度不完善,通过人员工资增长核算增加值很容易产生低估的问题。服务业统计核算完善将可能使服务业增加值提高,占GDP比重进一步提升。

国信证券还称,与国际惯例不同的是,长期以来中国都是采用的成本法来核算居民自由住房的服务价值,主要采用住房造价折旧计算。随着中国房价的迅速上升,房屋造价与市场价值的差距越来越大,造成居民自由住房服务价值、房地产业增加值以及第三产业增加值的低估。

但尚不清楚统计局在本次的数据统计中方法是否有改进。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统计局在2014年刚刚做过五年一次的对逾7000万家公司和中小企业展的开经济普查,并在随后上修了2013年GDP总量,增幅几乎相当于马来西亚全年的经济总量,其中大部分增幅归功于服务业对GDP的贡献加大。

国家统计局为满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标准,在去年9月采纳了新的季度数据统计标准,从原来的累计核算改为分季核算,调整了季度的核算期。即从原来分别核算1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累计GDP,改为直接核算1季度、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当季GDP,累计GDP由当季GDP相加得到。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表示,季度GDP核算改革因不涉及年度核算方法变化,全年的GDP绝对额不会发生变化。

此外,中国统计局将在2月份发布更加全面细分的2015年度报告,之后在9月份发布首次修正数据,到2017年5月公布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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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法院法庭规则盘点新法规的六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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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14日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与旧版规则相比,这份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有六大方面的变化,包括更加注重权利保障和庭审规则公平等。

今次修订后的《法庭规则》共计27条,除对原有条文进行直接修改外,新增加的内容有15条。此次修改,体现了以下六大变化:

变化一:更加注重权利保障

——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受审时不着监管机构识别服

新规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庭审活动中的各项诉讼权利。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

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予以特别保护,规定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特殊设置。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

新规加强证人人身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规定刑事法庭可以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供依法应当保护或其他确有保护必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在庭审作证时使用。五是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要求法庭设置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为特殊群体参与庭审活动提供方便。

变化二:更加注重庭审规则公平

——审判人员庭审中平等对待诉讼各方

新规要求审判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平等对待诉讼各方,不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庭审活动充分接受监督,人民检察院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认为审判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均可在庭审活动结束后向人民法院反映或直接提出处理建议。

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新规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都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司法礼仪。任何人违反法庭规则,都应受到追究。

变化三:更加注重保障法庭安全

——危及法庭安全或追刑责

新规加强法庭安全检查,要求进入法庭的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新规明确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不得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法律明确规定的违禁物品,以及性质不明的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进入法庭。

此外,新规明确严厉处罚危及法庭安全的行为。规定对危及法庭安全的行为,视情节分别予以罚款、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挥法律的惩罚、威慑和预防功能。

变化四:更加注重规范法庭秩序

——毁坏法庭设施、损毁证据将严厉处罚

新规规定,法庭内人员不得鼓掌、喧哗,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确保正常的庭审秩序。非经法院许可,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防止片面化、碎片化的信息误导舆论,干扰审判。

新规还规定,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要求行使权利需依法、有序。规定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不得携带标语、条幅、传单进入法庭。要求当事人通过理性方式表达诉求。规定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变化五:更加注重庭审活动公开

——记者经许可可使用移动通信工具传播庭审活动

新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官方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向公众公开各法庭的编号、具体位置以及旁听席位数量等信息。要求法院在依法公开审理案件时,选择与旁听人数相适应的审判法庭,满足公众旁听需求。

新规明确,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法治宣传教育意义较强的依法公开进行的庭审活动,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视、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直播或录播。让更多的人民群众通过便捷方式旁听庭审活动。

新规还规定,旁听区可以设置专门的媒体记者席;媒体记者经许可,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通过允许媒体报道庭审活动,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

变化六:更加注重司法礼仪

——法庭上没有职业着装规定的,着正装

新规规定,全体人员在审判人员进入法庭以及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告判决、裁定、决定时应当起立,体现公众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司法的尊重。

规定要求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没有职业着装规定的,着正装,其他人员应当文明着装,彰显司法文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主持庭审活动时,要立场公正、平等对待,依照规定使用法槌,理性指挥司法警察维持秩序,确保庭审活动的权威、有序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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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活动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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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代是美好人生的开端,远大的理想在这里孕育,高尚的情操在这里萌生,良好的习惯在这里养成,生命的辉煌在这里奠基。这些年,在老师和父母的精心培养和呵护下,她斯文中透着机灵、温和中透着坚强,她自尊、自立、自强、自爱、自重,她就是13岁的阳光女孩——__。她是民族中学校初二四班的学习委员,是家人心目中的好孩子,是老师的小助手,同学的好朋友。她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成绩优异,爱好广泛,尤善钢琴、书法、演讲,品学兼优,能力突出,一身浩然正气,是一名全面发展、出类拔萃的优秀中学生。

努力争当一名热爱祖国、理想远大的好少年

她最崇拜敬爱的周总理,从小就立下决心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通过一生的努力,终究成为了全国人民永久怀念的伟人。因此她特别注重培养自己的独立意识,不断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劳动、热爱社会主义的品质。她的父母都是老师,她从小就在心中种下了当老师的梦想,甘作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蜡烛,愿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实现国家“两个一百年”的梦想添砖加瓦。

努力争当一名勤奋学习、追求上进的好少年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是她的座右铭,因此她专心向学,孜孜以求。她是一个虚心好学,勤奋刻苦,独立自强的学生,她注重课前认真预习,上课认真听讲,及时做笔记,积极用脑,及时总结,喜欢和老师、同学讨论问题注重均衡发展,同时还认真练习弹钢琴、学舞蹈、练书法、练演讲等,因此近几年在参加各种活动中先后取得以下成绩:南小十九届艺术节舞蹈一等奖、重庆今日教育杯征文三等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初一一等奖、钢琴三四级、民族中学十七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硬笔书法二等奖、软笔书法一等奖等。但她认为这还远远不够,她一定要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乐趣,养成自主学习、勤于思考、敢于提问、善于积累的习惯,掌握好本领,为将来走上社会,成为中流砥柱,为祖国现代化建设做好充分的准备。

努力争当品德优良、团结友爱的好少年

她时刻谨记班主任老师的教导并一直指导行动的准则是:在行为上要乐于助人,在家庭要孝顺父母关心亲友,在学校要尊敬师长帮助同学,在生活上要勤俭节约适度消费。她最引以为豪的是班集体里,有亲切的老师,有可爱的同学,是一个非常团结温暖幸福的大家庭。她在班上先后担任了组长、英语科代表、学习委员等职,她尽量做好了老师的小助手,为同学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不但管理好自己的学习小组,还要每天为同学们念单词,检查任务完成情况,经常和同学们一道参加各种学校和社会的有益活动。在她和同学们的努力下,班级取得了以下荣誉:2016年秋季优秀班集体、2017年春季先进班集体、2017年秋季先进班集体、2017年春季优秀团支部、2017年秋季优秀团支部等。

努力争当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好少年

她非常赞同班主任的观点:一个人的身体素质,对于他的现在和将来都有很大的影响,有了健康强壮的身体,我们才有本钱去寻求幸福,实现崇高的理想。因此,她热爱运动,热心参加各种文体活动。近年来,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她和同学们参加的土家啰二调合唱及健身操大赛都获得了第一名,还经常参加各种球类和田径训练,她认为参加这些活动是恢复学习疲劳的最好鸡汤。

“路漫漫兮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__同学始终牢记对少年儿童提出的十六字要求: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相信凭借这些追求,及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的优秀品质,她一定会不断进步,成为新时代优秀中学生的代表,成为少年中的翘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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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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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朴初心带来的惊人巨变

“为什么当时决定在八步沙种树治沙?”

当无数次被问到治沙的初衷时,八步沙“六老汉”第一代治沙人张润元老人的回答总是朴素而简单:“我们只是想保护村里的庄稼不再受风沙侵蚀,没有想做多么伟大的事,就是到现在,我也觉得我们所做的事是微不足道的。”

土地是农业的根本,是农民的寄托。“六老汉”所在的古浪县土门镇,当时人均耕地仅为1亩左右,辛辛苦苦栽下的苗子,一场风沙过去,吹跑了、沙埋了,三五场过去,一年的粮食就没了希望。

不与风沙抗争,迟早会被风沙吞没。

怀着“保护田地”这个单纯的目的,漪泉村的贺发林、石满,台子村的郭朝明、张润元,以及和乐村的程海、土门村的罗元奎共同摁下鲜红手印,承包了7.5万亩治沙任务,决定在八步沙种树。

三块砖上一口锅,卷着铺盖住沙窝。艰苦的生活条件在他们眼中根本不算什么,他们的全部身心都放在了一望无际的八步沙。

1981年,他们用一个月时间就完成了1万亩栽树任务。第二年春天,如约而至的风沙再次袭来,一半的树苗都被刮走了。

沙进人不能退!刮走多少,补种多少!经过反复摸索尝试,他们研究出了用麦草固沙、保护树窝的方法,就是这样,“一棵树,一把草,压住沙子防风掏”成为他们很长一段时间里最经济实用的造林方法,树苗成活率大大提高,治沙工程进度也全面加快,20_年,八步沙造林点7.5万亩任务全部完成。

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他们在八步沙扎下了第一道绿色屏障。作为八步沙治沙第一代,他们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八步沙“六老汉”。

沙漠“黄龙”仍在北方蛰伏,“六老汉”斗争的心依旧顽强,他们决定坚守在八步沙,管护好第一场胜仗的成果,而与沙漠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在六位老人的支持下,郭万刚、石银山、贺中强三位治沙第二代勇敢地走出了八步沙造林点,怀抱麦草,走向了更为偏远的黑岗沙五道沟、七道沟。

“比起八步沙,五道沟、七道沟条件更为艰苦。但我们不害怕,老一辈人造林克服了无数困难,我们作为年轻一辈,要比他们做得更好才对!”石银山告诉记者。

声声嘱托背后的绿色梦想

开始在八步沙种树的时候,六位老人中最年轻的张润元已经39岁了,治沙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几位老人便立下共同的承诺:种树,不论啥时候,每家都得出一个人。

1991年春天,66岁的贺发林因为肝病住了院。平时他总觉得自己身体还硬朗,但要经历一场大手术,难免多了些考虑。家里9个子女,年长些的,在外地安家立业,年少些的,还在上学读书。把自己操心了一辈子的事交给谁呢,贺发林觉得老七贺中强最合适。

当时年仅22岁的贺中强在外打工,父亲病重,让贺中强回到八步沙接替他种树,贺中强还是有些犹豫。

接下这个活儿,就不仅仅是偶尔帮着父亲看沙窝、给他送口粮了,而是要和父亲一样干一辈子。

嘱托重于山,贺中强说自己义不容辞。

1991年冬天,父亲走了,贺中强扛着被褥来到了八步沙驻地。

紧随其后来到驻地的是石银山。1992年,父亲石满因病去世,弥留之际,他也给石银山留下了两份重托。

首先,要石银山完成自己管护区的种树任务。当时石满的管护区栽植任务已完成三分之二,剩下三分之一以及后续的管护任务都是一项庞大的工程。石银山说,父亲凡事讲求以身作则,喜欢“走在别人前面”,嘱咐石银山一定要认真完成剩下的任务,他才没有遗憾。

其次,要他照顾好全家人。石银山说,作为村支书的父亲,以前总是为别人家忙得多,为自己、自家人忙得少。开始在八步沙种树后,更是吃住在驻地,无暇照顾子女生活,父亲心有愧疚但无怨无悔,只是希望石银山能够成为一家兄弟姐妹的可靠支柱。

从那以后,石银山的脚步从八步沙造林点,走到了五道沟、七道沟,又来到了现在的十二道沟,不仅圆满完成了父亲的托付,更把父亲的绿色希望带到了更远的地方。

做出同样选择的还有郭朝明的儿子郭万刚,罗元奎的儿子罗兴全,程海的儿子程生学及张润元的女婿王志鹏。为了治沙,他们中有人放弃了稳定工作,有人放弃了在大城市生活的机会,有人放弃了与亲人团聚的欢乐,风餐露宿,甘守清贫,支撑着他们的正是父辈的精神和愿望。

一个诺言,一份嘱托,一场接力。20_年,郭朝明的孙子、郭万刚的侄子郭玺又来到了八步沙……

勇敢变革推动的永久治沙

从父辈手中接过了沉甸甸的树苗,治沙工作也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第二代治沙人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林场收益差,治沙不治穷,如何实现可持续性治沙?

1993年起,由于生态政策的持续调整,八步沙林场没有了造林补助;1995年,林场开始发不出工资,面临着破产倒闭的危机。

这个时候倘若放弃,八步沙就没了后续管护,老一辈人做出的努力会全部付诸东流。

林场不能倒!困难面前,林场场长郭万刚站了出来,他提议在林场附近购置300亩荒地,打眼机井,种些小麦、玉米等粮食和西瓜、西红柿等经济作物。农业有了收入,林场职工的生活得到保障,林场固定资产也稳步提高。

渡过经济难关后,他们就主动请缨,向腾格里沙漠风沙危害最为严重、距离林场25公里外的黑岗沙、大槽沙、漠迷沙三大风沙口进发。

这一次,他们围绕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工程,在规模、技术、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开始了新的尝试。

较之八步沙,黑岗沙的地理环境更为复杂,沙丘起伏,沟壑纵横,风沙肆虐也更为频繁。郭万刚回忆说,每到春季造林期,村民们便要时刻警惕风沙的突然侵袭。沙暴从西北方向席卷而来时,遮天蔽日,昏天黑地,大家便迅速跳进沙坑或是侧躺在沙坡躲避风沙,风沙过后再接着种树。

凭着这种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排除万难的恒心,20_年以来,林场职工和当地村民团结一心,通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省级防沙治沙、三北防护林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累计完成治沙造林6.4万亩,封沙育林11.4万亩,栽植各类沙生苗木20_多万株,造林成活率达65%以上,林草植被覆盖度达到60%以上,黑岗沙实施封育造林的21万亩流动沙丘被完全固定。

在此过程中,第二代治沙人也在曾经的“一棵树、一把草,压住沙子防风掏”的方法基础上,探索出了“治沙先治窝,再治坡,后治梁”的新方法,并且开始应用“网格状双眉式”沙障结构,实行造林管护网格化管理。

随着第三代治沙人的加入,八步沙林场也开始全面尝试打草方格、细水滴灌、地膜覆盖等新模式、新技术。

走上市场化治沙之路,是八步沙林场鼓起勇气迈出的重要一步。

20_年,八步沙林场实现了企业化转型,成立了八步沙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开始通过企业竞标国家的重大生态建设工程,也开始加快沙产业培育,探索“以农促林、以副养林、农林并举,科学发展”的新路子,为林场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20_年,八步沙林场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在黄花滩移民区流转2500多户贫困户的1.25万亩土地,种植梭梭嫁接肉苁蓉、枸杞、红枣,发展经济林,帮助从山区下来的移民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脱贫致富。同时,林场还成立了八步沙林下经济养殖合作社,养殖沙漠“溜达鸡”,去年收入20万元。

八步沙造林点、黑岗沙、五道沟、七道沟、十道沟及北部沙区十二道沟一道道绿色屏障渐渐树立起来,南部的黄花滩移民开发区产业发展也如火如荼。

如今,黄花滩生态移民区已建成9个戈壁农业生产基地,有效带动4640户贫困户发展产业。去年新建成的黄花滩移民区兴盛种羊繁育有限公司万只种羊繁育基地,采取“羊银行—贷母还羔”扶贫模式,每年带动20_户贫困户发展肉羊产业。可以说,如果没有八步沙林场不断拓宽的绿色版图,企业想要在此发展根本不可能。

群众致富了,才有了治沙动力,也蓄积了治沙财力,治沙才能实现可持续性。八步沙林场用一个个治沙奇迹,生动诠释了大漠黄沙一定可以转变为绿水青山,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从“死亡之海”到“经济绿洲”,38年来,三代治沙人持之以恒向荒漠与贫困发起挑战,一个个“誓将黄龙变绿洲”的治沙勇士,用生命与汗水,铸就了一道无比坚实的生态屏障。

20_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八步沙林场“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先进集体;省委、省政府授予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八步沙“六老汉”世代治沙的故事将永远会被铭记,充满生机的绿洲也将继续向腾格里沙漠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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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全文共 1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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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抗疫人民战争打响,这位中医大家挺身最前线,老当益壮、当仁不让,以“中药漫灌”的理念,科学救治新冠肺炎患者,诠释了阻击疫情关键时刻一个中医药科学家和白衣天使救死扶伤的仁心大爱,不愧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年逾古稀的张伯礼院士,从天津来到湖北,以科学报国的精神,充分发扬中医药特长,在疫情阻击战中指导建起一家以中医药综合治疗为主的方舱医院,率领由来自天津等地中医医疗团队组成的“中医国家队”,书写了挑战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故事,为新冠病毒患者解除病痛,为阻击疫情蔓延争取了主动和时间,充分展示了中医药的科学魅力,印证了中西医结合在抗击疫情中的功力和成效。

张伯礼院士身患胆石症,在抗疫斗争前线微创切除胆囊,成为“无胆英雄”,他不曾从抗疫火线退下,而是毅然坚守,而且他的儿子、天津中医药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执行院长张磊带领天津第十二批支援湖北医疗队也来到武汉,父子在一线红区共同抗击疫魔,如此情节,多么感人!

张伯礼院士是一位英勇无畏、敢于担当、忘我工作的抗疫英雄,一位白衣天使的代表,一位老共产党员的代表,一位天津人的代表。他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必将激励我们把抗疫斗争进行到底,夺取最后的胜利。

张伯礼院士离汉前写诗告别

4月16日,江夏方舱医院总顾问、中央指导组专家组成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凯旋,离开了他苦战82天的武汉。

1月26日,大年初二晚上,正在天津指导防疫的张伯礼院士接到国家疫情防控指导组电话,要求当晚到武汉。72岁的张伯礼不惧危险,来到武汉。

1月27日开始,张伯礼院士深入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社区,给病人会诊,调查疫情,制定中医治疗方案、研究中药治疗新冠肺炎的处方。

创建武汉首个中医方舱医院推动中医治疗新冠肺炎

2月12日,张伯礼院士率领209名中医“国家队”进驻江夏中医方舱医院。该“中医国家队”由天津、江苏、河南、湖南、陕西五省市三甲医院专家组成。随队进驻的还有中央指导组中医药专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

2月14日开舱至3月10日休舱,江夏中医方舱医院运行26天总计收治病人564人,治愈出院392人,其他休舱转诊他院。

据江夏中医方舱医院副院长熊侃介绍,张院士作为总顾问,带领刘清泉院长及五省市400多中医专家,奋战在江夏中医方舱医院。他亲自穿上防护服,走进隔离区查房,为每一位患者拿脉、查看舌苔,了解病情。一个上午出来,防护服早已汗的透湿。

晚上,张伯礼院士又召集五省市几名知名中医专家会诊,在张伯礼院士的指导下,制定了江夏中医方舱医院一号方、二号方。后期,江夏中医方舱医院基本做到了“一人一方”。

据张伯礼院士自己介绍江夏方舱医院有564个患者(轻症71%,普通型29%),五个中医医疗队(中医国家队)整建制接管。患者吃的主要是中药,除了吃中药还要打太极、练八段锦、做按摩、做敷帖,做针灸,中医疗法全套都上。截止到“休舱”,实现了“三个零”病人零转重、零复阳;医护人员零感染。这表明用中药完全可以达到治疗轻型、普通型新冠肺炎的目的,其疗效主要体现在缩短痊愈的时间、降低转成重症的比例。患者用的药,主要是宣肺败毒、淸肺排毒汤,再就是少数配方颗粒(中成药)。像密切接触的、发热的、留观的、疑似的人,用中成药,如金花清感颗粒、莲花清瘟胶囊。针剂则用血必净。

江夏中医方舱医院副院长熊侃说“张院长亲自带领一支中医医疗团队,进驻江夏中医方舱医院,在他的全程、深入推动下,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救治中,中医对疫情介入的深度、广度、力度史无前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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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时代楷模发布厅观后感

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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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行动起来去做一件事并不难,难就难在把一件看起来平凡的事坚持了几十年、几代人。”29日,甘肃省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群体的事迹被报道后,在甘肃引起热烈反响。

“沙漠的形成是漫长、复杂的地质和生态过程。而沙漠治理和恢复更是非常漫长的过程。”兰州大学生命与科学学院马妙君教授介绍,“‘六老汉’三代人38年来扎根荒漠,种树治沙,用三代人的坚守和不懈努力换来了一条防风固沙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让人看到了人类改造自然的精神、坚持和力量。”

“种树难,管护更难,‘六老汉’没有相关专业知识,硬是靠着一腔热血和决心把荒漠变成了绿洲。”怀着对生命科学的向往,李淑艳去年报考了西北师范大学的生物科学专业,一年的专业学习让她对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更深的认识,“作为生科学子,我们的学习是要保护生命,治理和改善环境,我将尽自己所学,积极投身于荒漠治理事业”。

于雪姣是土生土长的武威人,每年春季经受沙尘暴的“洗礼”是习以为常的事情。得知中央宣传部授予甘肃省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群体“时代楷模”称号后,她第一时间将新闻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她说:“‘六老汉’三代人坚持植树造林、防沙治沙,是我们身边人积极投身环境治理的缩影,我感到由衷的敬佩。我们年轻人要向这六位老人学习,不断培养和提升自己的生态环保意识,去做对家乡、国家发展有益的实事,为家乡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同样是武威人,任彦旭离“六老汉”更近。他在古浪县黑松驿镇工作,看到全国各地的媒体都在报道古浪治沙“六老汉”的故事,他感到十分骄傲。“‘六老汉’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尤其是作为乡镇干部,我们更要发扬他们的治沙精神,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为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古浪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何延忠看完“六老汉”治沙事迹后,倍感治沙光荣。20_年,何延忠带领员工老小两代人驻扎敦煌阳关的风沙口库姆塔格沙漠,治理危及阳关的沙害水患,创造发明了以水患治沙害的“沙漠都江堰”治沙模式。他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参与到生态环境的治理中来,为沙漠增一片绿。”经过何延忠等两代人近20_年的努力,目前敦煌阳关生态治理面积达134平方公里,新增可利用水达20_多万立方米,保护受益面积达900多平方公里,每年汛期阳关泛滥成灾的洪水泥石流得到了有效治理,吞噬阳关的沙害也得到了有效防治。

王焱是甘肃静宁县三合乡张安村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他为“六老汉”“献了家庭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的当代愚公精神所感动,也亲眼见证了自己驻村帮扶的父老乡亲们,把“跑土、跑水、跑肥”的贫瘠山地,一点点修建成层层平整梯田的事实。他说:“八步沙‘六老汉’艰苦奋斗的精神坚定了我们张安村脱贫奔小康的信念和决心。”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他们的一生是同黄沙抗争的一生。”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_级研究生李宁被“六老汉”治沙的故事深深打动。他说:“沙漠上映照着绿意的树苗,是三代人的治沙心。生态环境的改善不仅带来了绿水青山,也为当地农民带来了金山银山,这是绿色发展理念的生动践行,也为建设绿色甘肃树立了榜样。”

情系大漠写春秋,薪火相传志越坚。“六老汉”三代人承包沙漠,以身许沙,守住了古浪的绿色底线,铸就了一道坚守的生态屏障,书写了从“沙逼人退”到“人进沙退”的绿色篇章,唱响了一曲令人动容的生态文明壮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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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亮的名字—202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心得

全文共 2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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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担任着为祖国的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当一名教师不容易,要当一名幼师更不易的。通过这次培训,我有以下体会:为了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水平,20__年9月10日由省教育厅组织对幼儿教师和转岗教师进行了一次培训,

培训分为三期进行,我有幸也参加了这次活动,而我是第二期,这次培训真的让我受益匪浅,在培训的第一天早上,教育厅的厅长在会上说,这次的培训是非常重要的,孩子是我们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做一名幼儿教师就要有爱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老师们如何组织教育活动以及教育活动应注意的问题和遵循的原则,教师如何对幼儿进行管理,如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俗话说得好,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不管你的家庭怎样?怎么忙,有机会来学习,就要铁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学,厅长的话,让我深切感受到了幼儿不是那么好教的。

开学典礼完,接下来是琼台师范学院的专科副教授范小玲,给我们讲座,讲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我看过这本书,对我来说并不陌生,范教授仅仅用了很简短的时间把这本书的主要部分讲了一遍,这样我的印象更深刻,下午是刘玉春老师和何勤老师组织的破冰之旅,滚雪游戏,这游戏很好玩也很有趣,同时可以自由的互动介绍自己,这次来国培的人很多,各市县的都来,刘玉春老师对我们讲游戏规则,规则是第一个同学介绍自己的名字,兴趣爱好,第二个同学要对第三个同学复述第一个同学的名字,兴趣爱好等,以此类推,最后一个同学要把全部的同学的名字与第一个同学讲,同时还要上台表演一翻,不久游戏结束,使我感受到了我交了好多朋友。这次的培训,体会到了幼儿园教育工作应该坚持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互相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碌,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幼儿教育,热爱孩子是第一为的,幼儿不同于小学,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差,是一生品德行为形成的最佳时期,好模仿,是非观念在萌芽时期等特点要求,我们幼儿教师要有更高的人格魅力,要正直,和善,温柔,可爱,要因可爱而动人,我们既要做到母亲般的关爱,又要做到高于母亲的教育。

德高为师,身正是范,师德是一个教师的灵魂。能否成为一个好教师,要有“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走”的精神。热爱、尊重、理解幼儿是幼儿教师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核心。爱是儿童正常成长的必要条件,我们要学会理解、关爱幼儿,要实施创新教育理念,创新型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几种业务素质:(1)有丰富的知识结构,这是教师发挥创造性的基本保证。(2)有较高的管理艺术。管理包括两方面,一是班级的整体管理,二是针对每个学生的个别指导。(3)有丰富的情感。教师声情并茂的朗诵,热情洋溢的赞赏以及在与学生接触时的仪态、表情和举止所表现出的积极情感能随时地激发、调动学生的热情,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学生因“亲其师而信其教”,变苦学为乐学,单纯的知识传授变成了双向的情感交流,使教者亦乐、学者亦乐。中国早期儿童教育音乐舞蹈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许卓雅为我们做了《音乐教学游戏化与幼儿学习品质培养》的专题报告。她的报告幽默风趣,通俗易懂,她给我们具体讲解了如何通过音乐领域的有效教学,更好地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虽然只有短短三天半的时间,我却收获了许多。在美术方面,要多给幼儿欣赏作品,无论是幼儿、老师或是大师的好的作品;在绘画过程中更注重幼儿的绘画时的兴趣,将游戏融入到其中,给幼儿创设宽松愉快的氛围,我想这样的过程产生的结果一定是预想不到的。在美术的教学方法中,我也可以借鉴薛老师的借形想象,让幼儿在想象中创作出不同的作品。

在音乐方面,回顾原来的教授方法,有很多不足的方面。有的时候给幼儿预设的目标太简单,不知道怎样一层一层加难度;有的时候给幼儿预设的目标又太难,幼儿根本完成不了。回顾许卓雅给我们的培训,我深刻的理解了音乐游戏每次教学都是在学习者认可前面一难度层次的学习已经通过的情况下,才进行新的难度挑战;并且在各种音乐教学活动中,如果教师能够经常有效地创设情境,让幼儿能够被合理的教学目标所激发,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各不同种学习情境中都能够不断获得新的成就,那么,在不断获取新的自我实现高峰体验需求的驱动下,全身心投入学习自然就会成为他们自己主动追求的事情!同时,老师也培养了幼儿们的各种学习品质,如注意力,观察力,思维力,原有经验应用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在培训中,看了扬州幼儿园和___一幼幼儿园的音乐课,她们主要就是让幼儿自发地去感受音乐,去理解音乐,幼儿在享受音乐的同时提高了感受音乐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同时也满足了幼儿的求知、求成的需要,通过成功的学习经验又增强了幼儿的学习自信心和自我效能感。

通过这次培训,我理解了如何通过艺术教育的有效教学活动,更好地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在“热爱学习”和“善于学习”两方面怎样促进幼儿学习品质的不断完善。在以后幼儿园的教学中,我本着这个目标,努力尝试培养幼儿的学习品质,更好的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发挥幼儿的好奇心,让幼儿更好的在学中玩,玩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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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心得体会观后感

全文共 1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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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认真学习了最美乡村教师事迹,学习后,我热泪盈眶,心灵得到了洗涤,内心受到了震撼。

“我要做这样的老师,我要拥有这样的人生!”这是我看完这些老师的事迹后内心的呐喊。这群可爱的可敬的乡村教师他们做到了,他们强大的责任感与奉献精神都很好地诠释了教师的真正意义。我们常提教育,常常讨论怎样的教育才是最好的。看了他们,我才真正明白教育就是身体力行,就是言传身教。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告诉孩子们,什么是人世间的大爱,什么是真正有意义的人生。人生,短短数十载,可以有许多种度过的方式。她们选择了一条艰难的路,可就是这条路,照亮了许许多多孩子们的路。什么叫“蜡炬成灰泪始干”,什么叫“春蚕到死丝方尽”,这些诗词准确地表达着我们内心的感受。作为教师队伍中的一员,我敬佩的同时,更多的是反思。执教二十多年,有两个问题一直到我脑海徘徊:“教师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人生的意义又是什么?”我无数次问过自己。我要做一个什么样的教师,我要怎样过我的的教育人生。现在,我终于找到了满意的答案。

反思自己的付出。我有着比他们优越的环境,却做不到他们的最好;我有比他们优秀的学生,却没有他们的身体力行。

我曾经抱怨,我曾经感叹,英雄无用武之地。现在我才发现我的工作很有意义,也许会因为我的努力,孩子们就不会误入歧途,会成

为社会中的有用的人才。以前老是觉得教育这碗饭不容易吃,学生难教,学习不认真。可是现在看来,他们真的很可爱,他们会大声地说“老师,我们最爱你!”以前会觉得这样的表达方式有些夸张,现在觉得这样的方式洋溢爱的气息。

我顿悟。我就是要拥有这样的人生!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其实都充满爱,都向往着美好。只是不经意间丢失了,或者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呈现了。真的非常感谢那些“最美乡村教师”,他们让我重拾起了心中的美好,重燃教育的热情。他们所做的不仅仅惠及他们的学生,更激荡着我们做老师的心。他们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不平凡的行动践行崇高的师德。在无数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教育者们总结了身教胜于言传的道理,而他们就是用无声的身教,验证那无法雄辩的道理,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未来教育的希望。学习中,震撼和感动之余,自己也在寻思,应该以怎样的姿态学习这些先进典型呢?于是无数的纠结、思索中,我决定从以下三个方面学习先进典型:第一、学习他们敬业爱岗、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敬业与爱岗都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使命,教师只有爱这个职业,才能珍惜这个职业;只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几十年如一日的坚守才能不辱于使命。教育不是一人的事业,而是整个中华民族的事业,因此教师要具备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把这个工作当作一种事业的追求,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敢于担当、勇担重任、尽心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第二、学习他们舍己为人、具致真善美的品质。蒙古族有一句谚语:“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这句话蕴含着至善和博爱,这也是最美教师们身上具致真善美的体现。

第三、学习他们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精神。人们常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然而不是职业造就教师的辉煌,而是教师铸就职业的辉煌,正因有这样十几年如一日的无悔执教,坚守那份清贫的职业,坚守那份教书育人的责任,坚守那份无悔的人生,才铸就教师职业的辉煌,谱写一曲曲感人的赞歌。向他们学习,就要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的精神,力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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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活动观后感

全文共 1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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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_,今年15岁,是_省_友谊中学的一名普通的初三学生,也是一位阳光开朗、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因为个人事迹突出,他在20_年、20_年两次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共青团员”;20_年,被评为“小平故里五星级美德少年”;20_年,被评为_市“优秀学生干部”。

每个人或许都应明白那诞生于世的意义,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我们或许不能像伟人、名家那样名垂青史,但绝不能像尘埃一样无所事事,虚度光阴。那么,人的一生,究竟应该怎样度过呢?这是_同学常常深思的问题。

在学习生活中,他刻苦勤奋而无比执着,是同学们心目中名副其实的“学霸”。对待学习,他时刻充满了激情和上进心,力求掌握每一个知识点,常常与同学们研讨学习方面的问题而面红耳赤,有时甚至为解决一道难题而很晚才睡。在学习中他还不断提升自我,挑战自我,突破自我,摸索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他还坚持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在数学竞赛、手抄报比赛、书法比还赛、征文比赛中都取得了优异成绩,是个多才多艺的“小才子”。20_年,在“五好小公民”征文活动中,他还获了省一等奖。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诚然,作为集体中的一员,光是自己成绩好是远远不够的。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他一直担任班长,坚持为同学服好务,也赢得了老师们的称赞。他还被推选为班上的团支书、数学科代表和安全委员。身兼数职的他,不但从来没有觉得劳累和辛苦,反而在为同学们服务的过程中获得了真正的快乐和成长。

初二时,数学科目新增了几何内容,部分同学学得比较吃力。作为班长的他“临危受命”兼任了数学科代表,当起了老师的“好帮手”。他积极配合数学老师,利用休息时间主动为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讲解解题方法和学习方法,主动向老师反馈同学的学习情况。渐渐地,一些数学成绩较差的同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初中这多彩的舞台上,他勇于展现自我,积极帮助同学,成为了同学们最为信赖的“好伙伴”。精心设计,一笔一画,创办出高质量的黑板报;运动场上,挥汗如雨,在体育活动中为班级争得荣光;沟通心灵,善搭桥梁,同学间的矛盾纠纷在他的化解下烟消云散;解难答疑,助学帮困,同学们的小小烦恼在他的帮助下常常迎刃而解……

他还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是个热心公益的“好暧男”。他家楼下住着一位老奶奶,因为年老体弱,腿脚不便,他常常帮老奶奶楼顶上的菜地浇水、除草,让老奶奶开心不已。通过一次孤儿院探访活动,他认识到在自己身边,还有很多的弱势群体,非常需要得到社会的关爱。当近距离接触那些天真可爱的小朋友,看到他们有的父母早逝,成为孤儿;有的先天残疾,狠遭抛弃……他的心仿佛被针扎般痛,心情异常沉重。他想:我们平时可以少吃些零食,而将节约下来的钱赠给那些需要帮助的小朋友们,哪怕这微不足道,却能给他们带来一点帮助。从那以后,他常常到孤儿院、敬老院探访,特地为小朋友们送去了水彩笔等文具,手把手教小朋友们画画写字,在他的陪伴和关心下,小朋友们都露出了甜甜的笑容;帮老爷爷、老奶奶们打扫清洁、浇花除草、泡茶倒水、下棋聊天,一句问候,一杯热茶为老人们带去了一份欣慰、一份快乐。他还曾寄过爱心包裹,参与爱心募捐,把一片爱心传递到了更多需要关爱的人心中……

他认为,为同学、为班级、为学校、为社会做点事,虽然苦点、累点,但却得到了锻炼,收获了快乐,体现了人生的价值。他说,他一定要把帮助他人、孝敬老人,传承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作为一生的追求,一路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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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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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到底什么是师德师风?所谓师德,就是教师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师风,是教师这个行业的风尚风气。师德师风是教育工作者的灵魂。

孔子提出:“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等;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是为人师表。都是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精神境界。”人民教师,肩负着培养人和塑造人的神圣使命。毫不夸张的说,一个民族的希望,是通过教师托起的。教师不但教人以知识,使人从无知到文明,教师更重要的是教人以德,使人学会如何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民族的素质直接折射出这个民族的教育程度,反之,要提高民族的素质就必须有一支良好的教育队伍。踏上三尺讲台,也就意味着踏上了艰巨而漫长的育人之旅。

一、爱党爱国,坚定信念,锻造师德之魂

热爱教育事业,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既然选择了教育事业,就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其次,不断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献身精神,”把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看成美德,时时激励我,要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工作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服从领导,不打折扣,认真、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用“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要求来约束自己,做家长认可,学生喜欢,学校放心的“三满意”教师。

二、涵养人格、砥砺品格,深扎师德之根

育人者必先育己,身不修则德不立。教书育人,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世范。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而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之灵魂。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另一方面,师德直接影响着学生们的成长。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活的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人们回忆起自己的成长经历时,经常不约而同地想到的就是教师的启蒙和榜样作用。当前我们停课不停学人人为战胜疫情贡献绵薄之力,不仅需要教师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更需要教师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并在与时俱进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提高师德水平。

三、专心治学、厚积薄发,筑牢师德之基

知识与道德伴飞,人格随道德升华。专心致学,工作中要时刻牢记自己作为教师的基本职能:教书育人,只有品德高尚、学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才能胜任此项光荣的工作。而要做到这些,就应该不断地坚持学习和实践。课余时间阅读教育名著,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促使自己的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教师还应树立科研意识。一个教师若无科研意识,就不会有重大的发现,不会产生独到的见解,更不会有大胆的创新。针对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展开研究,查阅资料,敢于实践,记录自己的实验过程。一边教学,一边研究,努力实现教书匠到教育家的转变。

四、恪尽职守、仁而爱人,疏浚师德之源

师爱是师德的灵魂。赞可夫说:“当教师必不可少的,甚至几乎是最主要的品质就是热爱学生。”教育中的爱会透析出教育的智慧。一个稍纵即逝的眼神,教师不自觉的一番话语,一次发自内心的微笑,一次师生对话、互动中的灵光一现,只要细细品味,就会有所发现,给学生以启迪。教育过程也是一个发掘爱的过程,学生的一句话,一个表情,一个手势,一次低头,都是一个细节,敏锐地抓住它,深入地挖掘它,就会找到教育的突破口,甚至会形成一股教育旋风,让学生的心海泛起波澜。小学生的个性特征处于萌芽与发展的阶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有形成,难免他们的所作所为可能气人,就更需要我们广大教师时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以仁爱之心对待学生。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而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的爱具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它不仅能提高眼前的教育教学质量,而且还会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影响到学生健康的发展、个性的形成、职业的选择以至于人生道路的转变甚至影响到学生的一生。

作为教师,教室里放飞的是希望,守巢的是自己;黑板上写下的是真理,擦去的是功利;那根粉笔画出的是彩虹,流下的是泪滴,奉献的是自己。教师肩负着神圣的社会责任,承载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不能仅做传授书本知识的教书匠,要立德树人,努力成为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位的“大先生”,在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上大有作为。只有这样,才能担负起立德树人的时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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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亮的名字202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个人心得

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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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在教师队伍中开展了“强师风、铸师魂,争做人民满意教师”的师德教育活动,并将今年定为师德建设年。育人先树德,教师只有树立好自身的形象,才能真心、真情、真意地去教育学生。

透过这一阶段的学习,让我对《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一些具体的了解,使我懂得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职责性,并约束与规范了我日常的教学行为,努力做一个懂法、守法、护法的人民教师。

学校在师德教育活动中,开展了群众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从多层次、多角度学习了全国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使我感悟到教师职业的崇高性,认识到我的人生价值。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当为人师表,做学生的楷模,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正确认清和对待自己应履行的职责。

透过开展师德师风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他们思想活跃,思维天真,好动,好闹,工作烦燥之时,我会不自觉地把学生的这种习惯当成“不懂事”,事后想来,这样的我是不就应的,事实上,学生是一个活的“生命体”,他们有属于自己的感觉和要求,优秀的学生人人喜爱,然而调皮的学生也并非一无是处。作为一名教师要有一副“放大镜”的眼去寻找与挖掘他们身上的闪光点。以“点”带面促进学生进步,在今后的教学中我要努力克服自己的不良情绪,沉下心来,静下心来去教育每位学生,要学会用优秀教师的品质激励自己。和优秀教师相比,我目前的思想境界还要不断提高。在教学方面首先要把学生当作朋友,改变师道尊严的旧观念,使自己的教育深受学生喜爱,家长认可,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

透过学校开展的师德师风学习,也让我发现了自身的不足。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不能光作为一种口号,要付出实际行动,在教育教学中首先要学会不断学习,以学习来丰富自己的学识,提高自身潜力,业务水平;其次,在实际教学中要勤于钻研,倾心育人,要用心去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多方面的智力;另外,师是服务于学生的,在服务学生的同时,要教会学生怎样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总体而言,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学习中,先进教师的精神和行为荡涤了我的心灵,激励了我教书育人的热情,也警示了我工作中的不足,更让我体会到人生的价值所在,即工作是快乐的,奉献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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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亮的名字2024最美教师发布仪式》观后感个人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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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初,我市在教师队伍中开展了强师风、铸师魂,争做人民满意教师的师德教育活动,并将今年定为师德建设年。育人先树德,教师只有树立好自身的形象,才能真心、真情、真意地去教育学生。

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让我对《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了一些具体的了解,使我懂得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性,并约束与规范了我日常的教学行为,努力做一个懂法、守法、护法的人民教师。

学校在师德教育活动中,开展了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从多层次、多角度学习了全国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使我感悟到教师职业的崇高性,认识到我的人生价值。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当为人师表,做学生的楷模,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正确认清和对待自己应履行的职责。

通过开展师德师风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他们思想活跃,思维天真,好动,好闹,工作烦燥之时,我会不自觉地把学生的这种习惯当成不懂事,事后想来,这样的我是不应该的,事实上,学生是一个活的生命体,他们有属于自己的感觉和要求,优秀的学生人人喜爱,然而调皮的学生也并非一无是处。作为一名教师要有一副放大镜的眼去寻找与挖掘他们身上的闪光点。以点带面促进学生进步,在今后的教学中我要努力克服自己的不良情绪,沉下心来,静下心来去教育每位学生,要学会用优秀教师的品质激励自己。和优秀教师相比,我目前的思想境界还要不断提高。在教学方面首先要把学生当作朋友,改变师道尊严的旧观念,使自己的教育深受学生喜爱,家长认可,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

通过学校开展的师德师风学习,也让我发现了自身的不足。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不能光作为一种口号,要付出实际行动,在教育教学中首先要学会不断学习,以学习来丰富自己的学识,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其次,在实际教学中要勤于钻研,倾心育人,要用心去传授知识,培养学生多方面的智力;另外,师是服务于学生的,在服务学生的同时,要教会学生怎样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总体而言,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学习中,先进教师的精神和行为荡涤了我的心灵,激励了我教书育人的热情,也警示了我工作中的不足,更让我体会到人生的价值所在,即工作是快乐的,奉献是幸福的!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个信息化时代,各行各业一日千里、日新月异,教师行业也不例外,因此,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让学生学得轻松,教者教得愉快,确实是件不容的事。教师每天担负着繁重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应加强师风师德建设。近段时间来,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对教育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应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承担起培养下一代人的责任,塑造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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