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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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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姨父的生日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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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是大姨父生日。爸爸妈妈说要去大姨家,问我要不要去。一开始,我说不去。当妈妈说有好吃的,而且有蛋糕,因为我很久没有吃蛋糕了,就想去凑个热闹吧。我立刻又改变了主意,点了点头答应了。

大约五点钟左右,我们先去了大姨家,我们是第一个到的。听妈妈说,这次大姨父生日,二姨和三姨都不去,是大姨父那边的亲戚去,我的心情立刻一落千丈。不过幸好那个顽皮可爱的小外甥要去,这给大姨父的生日增添了不少乐趣。过了一会儿,人越来越多,基本上我都不认识。最后,我们就去了饭店。

这个饭店从外面看并不算很大,但是里面的房间却很多。到饭店里一看,这次来的人还真不少,里面热热闹闹的,整整坐满了饭店里的三个房间。这三个房间都挨着,分别是288、202、203,我和妈妈在288号,爸爸在203号,小外甥也和我们一个房间。他可是一秒也不能消停,碰碰这碰碰那,还满屋子的跑,好像有使不完的劲似的。

我们坐在屋里闲聊,开始上菜了。第一个菜是一盘虾,小外甥最喜欢吃下了,他看到虾,终于肯安安稳稳的坐下来了。然后他又用手指着杏仁露,用缓慢的语气说:“我要喝那个。”外甥女听见了,也跟着学了一遍,最后还加上了一句:“那个是什么?”惹得我们哈哈大笑。上了一个菜,是一盘木耳和一碗芥茉。我把木耳放在芥茉里蘸过后尝了尝,太难吃了。大约上了二十个菜后,我们就切蛋糕了。不一会儿,一个完完整整的蛋糕就“消失”了。

今天在大姨父的生日上,所有人都很快乐,真是个美好的生日啊!

[生日初一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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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姨父,我的良师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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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亮认为辅导一个孩子完成初中学业是一件十分快乐的事情,刚刚把他的儿子送入高中,这又迎来一个!

张亮是一个教信息技术的中年男教师,因为近视,常年戴着一副眼镜,不胖也不瘦,算得上是中等身材,不高。在二十岁左右,与他的夫人定下终身,在之后便迎来了他生命中的小王子——张薪志,从事教育行业已经几十年了,许多孩子可能因为他的点拨走上了信息技术的行业,他特别喜欢孩子,这也是他从事教育行业的一个重要原因。四十岁左右正处于事业的高峰期的他与他的夫人王海纯女士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决定将现处于长沙市的侄女孙慧敏转入他所任职的学校——明德启南中学,抽出他的休息时间去拯救一个无知‘少女’。孙慧敏初一上学期就读于长沙市稻田中学,因为交友不慎从一个善良温柔阳光的女孩渐渐坠落,变成了一个赖皮、叛逆、用钱大手大脚,经常出去玩到十一二点才回家的女生,开始满口脏话,一发脾气就动手打人或者摔东西,顶撞父母老师,上课的时候不是玩手机、吃东西、讲话,就是睡觉,没有正经听过一节课,还公然煽动全班同学写诅咒信。

张亮曾经特别疼爱他的这个小侄女,于是联系校方,将这个孩子转入明德启南中学,放到他眼皮子底下。一开始,他是将孙慧敏放在学校寄宿,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孙慧敏竟是这样一个女孩。在学校做了一个多月的好学生,坚持不下去了,晚上在寝室说话,打扰其他同学睡觉,懒惰,不做卫生,以至于停宿两周。张亮便把她接进自己家,每天督促她完成作业,平常他9点多就可以睡觉的,但他知道孙慧敏数学成绩不好,便一道题一道题辅导,灯光照在他略显苍老的脸上,皱纹映入眼帘,几根白发夹杂在黑发中特别显眼,要一遍两遍讲解,她才知道。平常他是9点来学校都没有关系,因为孙慧敏的班主任要求特别严格,所以每天他不得不陪着孙慧敏6点50多就去学校。

他就是这样一个爱家庭、爱工作、爱一切孩子的人。

他既是我的姨父,也是我的良师。张亮是他,孙慧敏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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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姨父的钢笔哪去了?作文800字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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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父是个大老板,我经常去他的办公室玩。有一次,我一个人坐在他的椅子上悠闲地转圈,咦?有支钢笔。我好奇地将手伸向那支笔,拔开笔帽。这不正是我想要的那种弯尖钢笔吗?我犹豫了一下,便把它装入了我的口袋里,跟着妈妈回家了。

一路上,我不敢说话,生怕被妈妈发现。回到家,我第一时间奔向我的房间去藏笔。藏书桌抽屉?不行,太容易被发现。藏衣柜里?也不行,妈妈经常翻这里……我设想了很多地方,都被自己否定了,这时我看到了我的一个旅行包。这里不错,我不常用,妈妈也从来不动我的包。于是我把笔放了进去,慌慌忙忙地跑出去,以免妈妈怀疑我。

从那以后,我每天提心吊胆地生活着,无时无刻不在想这件事,这种滋味真不好受。但每次又都会因为“小姨父单位那么多人,他决不会怀疑到我”的理由,过了一天又一天。

两周后,妈妈手机响了,我一看是小姨父打来的。不会是小姨父发现笔丢了吧?我顿时心虚了,手心直冒汗。接着妈妈让我接电话,我脸上突然火辣辣的。“萱萱,你见姨父的钢笔了吗?”我听见小姨父拉出抽屉,翻呀翻,又关上。我的心随着抽屉的响声不断地上升,都快到嗓子眼了。我是不是该认错呢?不行,认错多不好呀!况且那支笔我特别的喜欢,好不容易到手,怎么能还回去呢?于是,我不假思索地答道:“没有,我没见啊!”小姨父叹了口气,失落地说了句“好吧”便挂断了电话。

没过几天,我准备上学出门时,在我们家的鞋柜上发现了那支笔。我顿时慌了:糟糕,被发现了!但由于时间紧迫,我吞了吞口水,双手紧握,眉头紧锁,咬着我的下嘴唇走出家门。

一整天我都闷闷不乐,脑袋里不停地想着晚上回去怎么和爸爸妈妈交代,真是煎熬!

果然,晚上一到家,妈妈便问起我:“这是谁的笔?”我死也不承认是小姨父的,不断地吞着口水,心脏“咚咚咚”的跳着,还用无辜的眼神看着妈妈。结果妈妈把笔帽递给我,上面赫然刻着小姨父的名字,我也真是不得不承认了。

后来,我亲自将笔还给了小姨父。他告诉我,那支笔是他第一份工作老板奖励给他的,意义非凡。这下,我的内心更加愧疚了。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凡事不要以为别人看不见、听不到,就安全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干过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了,这件事也成为我成长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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