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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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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导论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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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要求:让学生对应用文写作的基础知识有一个概括性认识,为下面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教学重点:1、理解应用文的基本概念。

2、应用文的特点

三、教学过程:

第一节 应用文概述

一、应用文的概念

应用文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办理公务或个人事务时所使用的、具有某些惯用格式的文章的总称。

二、应用文的种类 行政公文:如公告、通告、通知、通报 通用类 事务应用文:如计划、总结、会议记录

公务文体

法律应用文:如起诉书、自诉状

经济应用文:如经济合同

专用类

礼仪应用文:如欢迎词、欢送词、开幕词、祝词

应用文 涉外应用文:如涉外函电、备忘录

书信类:如证明信、推荐信、感谢信、申请书

私务文体 条据类:如借条、请假条

其 他

新闻文体:如新闻、消息、通讯

其 他:如论文

三、应用文的作用

1、规范和准绳作用

2、宣传和教育作用

3、交流和沟通作用

4、凭证和档案作用

四、应用文的一般特点

1、实用性 2、程式性 3、时效性 4、朴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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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导论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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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要求:让学生对应用文写作的基础知识有一个概括性认识,为下面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教学重点:

1、理解应用文的基本概念。

2、应用文的特点

三、教学过程:

第一节应用文概述

一、应用文的概念

应用文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办理公务或个人事务时所使用的、具有某些惯用格式的文章的总称。

二、应用文的种类 行政公文:如公告、通告、通知、通报 通用类 事务应用文:如计划、总结、会议记录

公务文体

法律应用文:如起诉书、自诉状

经济应用文:如经济合同

专用类

礼仪应用文:如欢迎词、欢送词、开幕词、祝词

应用文 涉外应用文:如涉外函电、备忘录

书信类:如证明信、推荐信、感谢信、申请书

私务文体 条据类:如借条、请假条

其 他

新闻文体:如新闻、消息、通讯

其 他:如论文

三、应用文的作用

1、规范和准绳作用

2、宣传和教育作用

3、交流和沟通作用

4、凭证和档案作用

四、应用文的一般特点

1、实用性 2、程式性 3、时效性4、朴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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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导论:法学的一般特征

全文共 1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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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首先从法律规范开始,奠基了作者论述法规范的起始基础,作者把法律归为人类特有的社会产物,而不属于自然界。而从不同的维度考量法规范都会找到法律不同的特性。作者的观点倾向于在规范维度的法律,即法规范要具有约束力和准则性。即便不能得到实施也不能否认法规范不具有效力。

作者认为法规范必须由规范证明,一切以规范为准,在一个案件中,事实必须要被具体到法规范当中才能使用法规,解决问题。这也意味着,作者坚持认同法律原则的存在大大限制了法官在判案规程中的主观认识和法律解释。这即能防止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的违宪,体现法的基本严肃性。在法规范的意义方面,作者提出规范不能被实验检验,也不能被计算,法律的产生依靠的是人的组织和制度,而不能依靠经验。这种定义方式将以个案造法的念头终结,法律只能有规范产生解释。但是作者并不把法规范仅仅囚禁于规范本身,他对于法的实际运用也需要考量社会情节,道德情节以及法律的正当性。在两者结合的过程中实现法律的自我认识和自我批判。

第二节作者主要论述了作者对于法律批判的看法,作者认为法律批判很多时候只是简单的批判而并没指出应该如何改善,这种批判对于法律的成熟道路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法的使用成为现实,就要假设现行法规范所体现的正义为真正的正义,不然对于正义的定义永无止争,法律规范则永远无法适用。法律需要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在实践中成长改善,而不能沉迷于想想中的法律。现行的法秩序可以也需要通过不断实践出真知,使所谓的不正义暴露出来。

第三节作者提出了法律解释的学问,解释需要从对种可能性中进行考量,找出适当的选择。在法律语言方面,作者提出了达伽摩尔理论,诠释的过程包含这理解解释和运用,所有的

理解都包含着适用。拉伦次认为,法律家必须考虑额如何将过去时代的准则使用与现代的问题,所以任何准则在使用时都的具体化,也只有在使用的过程中,准则的内容才能成为同类案件相同适用的判断标准。作者由此导入了价值导向的思考方式。与传统的涵摄程序不同,类型是一种价值导向的思考方式,它需要法律人具备多方面的评价观点,需要调动各种裁判者或许没有意识到的法律原则、标准作为法规则正当化的根据,需要权衡多种社会生活情况和利益。

作者在后面几章都在探讨法学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如何客服个人观念判断,实现可靠的公正。作者致力于提出法规范与实践的关系点,达成一种交织结构。裁判者在具体化,类型化的对流思考中,往返流转的眼光中,建立了和规范的评价标准紧密相连价值判断方法,从而可能达到普遍的公正。

本书第三章到第六章主要从拉伦次的类型论来分析法条理论、案件事实及法律判断、法律解释、法官续造法律的方法。作者在书中提出了自己所认为的价值判断客观化的方法,并提供了一整套的法律解释和法的续造的标准以及方法,认为通过这些方法,可以对法律的价值判断做事后审查,以防价值判断的任意性,尽可能达到裁判的客观公平正义。

在本书中作者所代表的评价法学为现代各国法学界所认可,在他之前的概念法学和利益法学中明显存在着弊端,拉伦次在讨论这两种学说时并没有一竿子打死,而是在于建设,在批判中吸取精华,在最后一章中,作者看到了这些抽象概念所形成的法律的外部体系的作用,他又强调法律原则所形成的法律的内部体系的重要作用,由此形成了价值导向体系化的思维方法。对于利益法学,作者在第一章中指出利益法学虽然有着不凡的成就,但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解释都不可能做到价值中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裁判者本人价值观念的立场,产生了恣意裁判与依法裁判之间的冲突,形成了价值判断能否具有客观性的问题。评价法学的目标就是解决价值判断客观性这个难题,为充满主观性的价值判断的裁判过程提供一些方法和标准,帮助裁判者可以事后审查,以形成经得起考验的具有妥当性的裁判,即司法主观性的客观化。

拉伦次的努力体现了德国法学家经历二战之后反思历史的自觉。当然,他的这种可贵探索是否成功,值得探讨。例如,对法律教义学新的理解,使得以往的它与法哲学、法律理论、法史学、法社会学的分界被打破,可能引起对法学内部学科的重新定义,而这一作业的效果尚未可知;拉伦茨区分法律体系内与法律体系外是否周延,将法律体系外的法的续造纳入法学方法论是否模糊了司法与立法的界限,从而使政治渗入法学而动摇法学的自主性根基;等等。这些内容都是当代法学方法论的核心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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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史导论说明文阅读理解题

全文共 2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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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土地上,很早就有人类生存。除了著名的北京人(约生活于五十万年前),考古工作者在云南、四川、陕西、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江苏等地,都发现了比北京人或早或晚的旧石器时代古人类化石或活动遗迹。

旧石器时代,人类尚处于蒙昧野蛮的阶段。同民族文化起源有直接关系的,是大约始于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文化。迄今为止,国内已发现的新石器文化遗址有几千处。地下发掘证明,我国新石器文化的晚期(约相当于公元前四千年至公元前二千年间),已经发生显著的阶级分化,上层人物拥有远远超过常人的财产,以及标志身份、权威的器具(如墓葬中精致的玉斧)。这表明原始氏族社会正在瓦解,国家机器开始形成。关于中国的古史,古人一般认为始于三皇或五帝,以后是夏、商、周三代。现在看来,三皇、五帝都是无法证明的传说。夏王朝的存在,虽为许多学者所相信,并有不少人认为传说中禹的儿子启以子继父,改变领袖由公众推举的惯例,标志着国家的产生,但这些至今未有确切的文献可供证明。我们只能说,传说中夏王朝的开国,大致相当于新石器文化的晚期。中国长期存在的大一统思想,使得前人习惯于把中国的远古社会就看成是一个完整的实体,并为之虚构出某种政治、文化的中心(三皇、五帝之说,便由此产生)。其实,这并不符合历史的事实。目前已发现的我国新石器文化遗址,星罗棋布,分散在极其广大的地域内,相互之间并无从属关系;相隔较远、不同类型的文化,往往有显著的区别,说明彼此之间具有较大的独立性。以中原的仰韶文化与长江三角洲的河姆渡文化相比,前者的主要粮食作物是小米,后者是水稻;前者的居室是半地下或地面上的木结构建筑,后者是架设在木桩上、地板高出地面的干栏式建筑;前者出土的陶器,多为彩陶,后者多为黑陶。所以,仅仅将黄河流域视为中华民族的摇篮,显然过于狭窄;应该说,中国文化的起源是多元的。而且,即使在中国统一以后,不同地域的文化差异,也始终存在。

但是,在中国早期多元文化相互融汇的过程中,黄河流域的文化显然占了主导地位。

进入新石器时代晚期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各个族群、邦国之间,为了夺取土地、人口、财富,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不断发生战争,导致相互兼并和国家机器的成熟。这个过程,在北方比南方来得剧烈。在中国古代的南方,气候湿热,多山林湖泽,天然物产相当丰富,维持生存也比较容易。因此,发展集中的农业生产,从事大规模的战争,既没有很迫切的必要性,也没有充分的自然条件。于是分散的自然群落,便得以在长时期中维持下去。在天然物产缺乏、却便于发展集中的农业生产的黄土高原和黄淮平原上,更需要把分散的人群凝聚为强大的群体,以展开生存竞争。我们可以注意到:无论传说中的还是信史记载的上古时代的大规模战争,如炎帝与黄帝之战,黄帝与蚩尤之战,商汤伐夏桀,周武伐商纣等等,多发生于北方。夏姑且不论,商、周作为中国最早的有信史可征的王朝,都是兴起于黄河流域。与此同时,也就产生了中国最早的用于维护统治秩序的思想学说、礼仪制度、文化机构。作为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商、周的文化(尤其是周文化),相比于其他地域的文化要早熟得多;由于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它们所发生的影响也更大。

节选自《中国文学史导论

6.下面是有关新石器文化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古人一般认为中国的古史始于三皇或五帝,然后是夏、商、周三代。现在看来,三皇、五帝都是无法证明的传说。

B.考古发现证明,新石器文化时期,已经发生了显著的阶级分化,产生了不同的阶级,上层人物不仅拥有财产,还有象征身份和权威的器具。

C.阶级分化的产生表明原始氏族社会正在瓦解,国家机器开始形成。

D.目前国内已发现的新石器文化遗址有几千处,他们分散在极其广大的地域内,相互之间并无从属关系。

6.B(更准确的表述应为新石器文化晚期,上层人物不仅拥有财产原文的表述为上层人物不仅拥有远远超过常人的财产)

7.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旧石器时代古人类化石或活动遗迹的发现说明在中国的土地上,很早就有人类生存。

B.夏王朝的存在,至今未有确切的文献可供证明。禹的儿子启以子继父,改变领袖由公众推举的惯例也只是传说。

C.新石器时代晚期以后,各个族群、邦国之间不断发生战争兼并,使得生产力得到巨大发展。

D.中原的仰韶文化与长江三角洲的河姆渡属于不同类型的文化,有显著的区别,彼此之间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7.C(不断发生的战争兼并,使得生产力得到巨大发展缺乏依据)

8.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推断,最准确的一项是

A.三皇、五帝之说产生的原因是中国长期存在的大一统思想,认为远古社会应该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存在一个明确的中心。

B.考古发现,中国文化的起源是多元的,但是对民族的文化产生影响的却是黄河流域的文化。

C.旧石器时代,人类尚处于蒙昧野蛮的阶段,因此和民族文化起源完全没有关系。

D.仰韶文化与河姆渡文化相比,前者的居室是半地下或地面上的木结构建筑,后者是架设在木桩上、地板高出地面的干栏式建筑,前者不如后者先进。

8.A(B项中对民族的文化产生影响的却是黄河流域的文化不准确,C项和民族文化起源没有关系的判断缺乏依据,也过于绝对,原文只是说新石器文化和民族文化起源没有直接关系。D项前者不如后者先进的判断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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