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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小说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小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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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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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好时光小说结局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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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袁浩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人长得帅气,有房、有车、有存款,而且还单身,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现年33岁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自己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电视剧大好时光中小春的闺蜜夏冰冰出场了,她一出场就让袁浩给撞了,在住院期间,对袁浩产生了爱慕之情,并且打探清了袁浩的底细,对袁浩展开欲擒故纵的求爱。

夏冰冰在袁浩家的保姆徐阿姨第一天来照顾她的时候,就跟徐阿姨打听清楚了,谈话的内容可以看出夏冰冰绝对是一个野心勃勃并且不是什么特别纯良的女孩。

接着夏冰冰又用各种女生的小伎俩把袁浩骗到手。对于一个只身在上海漂泊的女孩子来说,想要找个依靠其实也无可厚非,谁叫袁浩也好这口呢?

但是夏冰冰想要的不仅仅是个依靠,她并没有珍视她和袁浩的感情,而是自甘堕落继续当老董的情人,夏冰冰在找到自己可以依靠的归宿之后,仍旧觊觎老董的钱财,最终东窗事发。

袁浩看清了夏冰冰的真面目之后选择结束这段感情,并且最终和小春步入婚姻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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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短的科幻小说续写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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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在房间里,这时,忽然想起了敲门声。他大吃一惊,一头雾水,心想:怎么可能?地球上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了吗?哪来的敲门声呢?不可能呀!难道……难道……是外星人?他悄悄地走到门旁,蹲下身子,躲在那里静静地观察。

敲门声继续传来,“咚咚咚”,响亮而沉重,带着一丝诡异。地球上最后一个人联想起他曾经读过的一本书——《八十天环游地球》,主人公菲利亚·福格那无所畏惧,勇敢加强,不惧怕任务艰难险阻……于是心中顿时充满了坚强的信念,刚才的那些畏惧和害怕消失了很多。

他继续蹲守在门边,外面的敲门声还在继续。没有丝毫停歇的意思。地球上最后一个人这是恍然回悟起自己就是一个科学家,可以研究一切来历不明的事物,那么还有什么可怕的呢!于是他大胆的推开大门,看见了门外站着一个外星人:四只小腿又细又短,眼睛长大额头上,而且只有一只,全身长满体毛……咦!怎么突然之间消失了?还不待他看清楚,外星人眨眼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地球上最后一个人没有多想,立刻返回实验室,小心地放入一种实验药水。天空霎时变得乌云大作、闪电雷鸣交加,天就像要塌下来似的,大雨却始终没有下来。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将近五个小时的时候,突然一声轰炸,一团绿色的烟雾腾空而起,紧接着大门就被这团烟雾砰地一声撞开,随之升上天空消失不见了。

他走出大门,门口站着一只短耳、小鼻,吐着长长舌头的,有着四条又细又长小腿的狗。这只小狗正是在这个地球上唯一留下与他作伴的动物。科学家牵起小狗的前脚,他们一起开始了重建地球的伟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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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灵者_小说作文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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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脸上的笑容是那么的充满邪恶、恐怖,格瑟里用牙紧咬被角,头上冒出了一层细细的汗珠……

又是一个恐怖的夜晚。

好容易熬到天亮格瑟里觉得背后总有什么东西硌着,很不舒服,翻身一看,啊!啊……那……那是弟弟,只见弟弟面色苍白,四肢以被砍掉,脖子上挂着一封信格瑟里取下来一看,是弟弟写的:哥哥,我死了,你不要伤心,那不是我们的爸爸,那是害死爸爸的人,前世和爸爸是仇人,所以他发誓要绝咱们八辈子祖孙,你要为我们报仇呀!

格瑟里看完信,像喝了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

正在这时,窗户的玻璃突然碎了,声音很大,格瑟里被吓了一跳。“既然你都知道了,那我就不在多说了……”“你……你为什么那么残酷?杀了我的祖宗、爷爷、爸爸、弟弟,你还不够吗?我……我跟你拼了!”“小鬼,就你?!下辈子再来吧!哈哈……”仍然是那邪恶的笑声,仍然令格瑟里毛骨悚然。

格瑟里转身就跑,他去哪呢?他往墓地那里跑去了。

格瑟里跪在爸爸的坟上痛哭着,他太伤心了,所以把所有的痛苦都一股脑的哭了出来。“爸爸,您为什么要抛弃我?妈妈她也死了,我怎么办呀?呜……”。怎么回事呢?那是在三天前的午夜,妈妈为了保护小格瑟里不被那鬼魂杀害而被鬼魂杀死了。(格瑟里的妈妈早就已经知道了这个事情了,所以每天都守在格瑟里的房门口,格瑟里的妈妈其实是一位精灵。)

“孩子,都是爸爸不好,都是爸爸害苦了你们原谅爸爸吧!”一个和蔼可亲的声音响起,它到底是不是爸爸呢?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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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小说,何曾悲观呢

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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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四点钟,放了学回家,一进门来,看见庭院里数十盆的菊花,都开得如云似锦 ,花台里的落叶却堆满了,便放下书籍,拿起灌壶来,将菊花挨次的都浇了,又拿了扫帚, 一下一下的慢慢去扫那落叶。父亲和母亲都坐在廊子上,一边看着我扫地,一边闲谈。

忽然仆人从外院走进来,递给我一封信,是一位旧同学寄给我的,拆开一看,内中有一 段话,提到我做小说的事情,他说“从《晨报》上读尊著小说数篇,极好,但何苦多作悲观语,令人读之,觉满纸秋声也。”我笑了一笑,便递给母亲,父亲也走近前来,一同看这封 信。母亲看完了,便对我说,“他说得极是,你所做的小说,总带些悲惨,叫人看着心里不 好过,你这样小小的年纪,不应该学这个样子,你要知道一个人的文字,和他的前途,是很 有关系的。”父亲点一点头也说道,“我倒不是说什么忌讳,只怕多做这种文字,思想不免 渐渐的趋到消极一方面去,你平日的壮志,终久要销磨的。”

我笑着辩道:“我并没有说我自己,都说的是别人,难道和我有什么影响。”母亲也笑 着说道,“难道这文字不是你做的,你何必强辩。”我便忍着笑低下头去,仍去扫那落叶。

五点钟以后,父亲出门去了,母亲也进到屋子里去。只有我一个人站到廊子上,对着菊 花,因为细想父亲和母亲的话,不觉凝了一会子神,抬起头来,只见淡淡的云片,拥着半轮 明月,从落叶萧疏的树隙里,射将过来,一阵一阵的暮鸦咿咿哑哑的掠月南飞,院子里的菊 花,与初生的月影相掩映,越显得十分幽媚,好像是一幅绝妙的秋景图。

我的书斋窗前,常常不断的栽着花草,庭院里是最幽静不过的。屋子以外,四围都是空 地和人家的园林,参天的树影,如同曲曲屏山。我每日放学归来,多半要坐在窗下书案旁边 ,领略那“天然之美”,去疏散我的脑筋。就是我写这篇文字的时候,也是帘卷西风,夜凉 如水,满庭花影,消瘦不堪……我总觉得一个人所做的文字和眼前的景物,是很有关系的, 并且小说里头,碰着写景的时候,如果要摹写那清幽的境界,就免不了用许多冷涩的字眼, 才能形容得出,我每次做小说,因为写景的关系,和我眼前接触的影响,或不免带些悲凉的 色彩,这倒不必讳言的。至于悲观两个字,我自问实在不敢承认呵。

再进一步来说,我做小说的目的,是要想感化社会,所以极力描写那旧社会旧家庭的不 良现状,好叫人看了有所警觉,方能想去改良,若不说得沉痛悲惨,就难引起阅者的注意, 若不能引起阅者的注意,就难激动他们去改良。何况旧社会旧家庭里,许多真情实事,还有 比我所说的悲惨到十倍的呢。我记得前些日子,在《国民公报》的《寸铁》栏中,看见某君 论我所做的小说,大意说:

独憔悴》小说,便对我痛恨旧家庭习惯的不良……我说只晓得痛恨,是没有益处的,总 要大家努力去改良才好。

这“痛恨”和“努力改良”,便是我做小说所要得的结果了。这样便是借着“消极的文 字”,去做那“积极的事业”了。

就使于我个人的前途上,真个有什么影响,我也是情愿去领受的,何况决不至于如此呢。

但是宇宙之内,却不能够只有“秋肃”,没有“春温”,我的文字上,既然都是“苦雨 凄风”,也应当有个“柳明花笑”。

不日我想作一篇乐观的小说,省得我的父母和朋友,都虑我的精神渐渐趋到消极方面去 。方才所说的,就算是我的一种预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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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小说_惠后结局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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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已经慢慢的接近了尾声,不少人对于剧中的主要角色,最后的结局一直都还不太了解,那么芈月传惠后结局怎么样了呢,小说中惠后怎么死的呢,在剧中刘涛饰演的惠后芈姝可以说让大家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刘涛在芈月传中一改之前的形象,饰演了一个反派角色,给大家造成了不小的冲击,惠后芈姝原本和芈月是感情深厚的姐妹,但是自从进入秦国之后,两人之间的感情也因此有了变化,就像结尾两人所说的,人长大了总是会变的。

在剧情中,为了能够将权利抓在手中,芈姝费劲了心思,最终让自己的儿子嬴荡成为了秦王,然而嬴荡不慎举鼎而死,这对惠后芈姝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但是他自己并没有发现,其实自己的内心已经转变为了不愿意想芈月认输的想法,不甘心的他扶持公子华和成为了太后的芈月对抗,但是最终赢华兵败,而芈姝被芈月抓获,囚禁在宫中直至老死,而小说中的惠后最终被芈月所杀害。

刘涛气场十足的诉说了秦惠文王后的一生,那么芈姝结局如何呢?在芈姝当上了秦国的王后,芈月成为宠妃。原本的姐妹之情在芈月生下儿子嬴稷以后与姐姐渐渐分裂,芈姝处处防范打压芈月,而芈月因其对政治的敏感和天份得到嬴驷的欣赏。不料芈姝之子秦武王嬴荡举鼎而亡,秦国陷入内乱。最终她败给芈月,结束了长达几十年的姐妹恩怨。

芈姝在芈月传中的出场年纪是七岁到四十多岁。“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她的外貌美艳,如桃花般灿烂得意。她从小就喜欢打扮,能分辨几十种衣料纹饰,衣服偏桃红,朱红以及大红饰金色。因过于娇惯讲究吃穿,从奢靡的楚国到艰苦的秦国而处处不适应,也招致周围人的反感。

她性格骄傲但没有心机和城府,耳根子软,容易轻信和受挑拨。她心里有优越感的时候会出示善意,然而当她心情不好就容易迁怒于人。虽然有良好的教育却不擅算计人心,容易把自己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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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作文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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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本短篇小说——《红奶羊》。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红奶羊》讲的是幼狼黑球一出生,它的妈妈就去世了,黑球还太小,需要乳汁来喂养,于是,狼爸爸黑宝吧母羊茜露儿抓到葫芦山洞,让茜露儿喂养黑球的故事。

从《红奶羊》中,反映出三种爱:

父爱——那是在一个血色的黄昏。猎人和猎犬发现狼爸爸黑宝,羊妈妈茜露儿和幼狼黑球居住在葫芦山洞。狼爸爸黑宝为了保护幼狼黑球,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跃,窜出洞口,打了猎人和猎犬一个措手不及,再以猎人和猎犬追得上的速度逃走,引开猎人和猎犬,让他们远离葫芦山洞。黑宝出去以后,就再也没回来过。看到这里,我深深地感动了,这就是伟大而深沉的父爱。

母爱——不一般的母爱,那是跨越种族的母爱。如果当初羊妈妈抛弃了黑球不管,黑球肯定会饿死。狼是羊的天敌,抛弃黑球,茜露儿既可以高高兴兴地回到羊群中,又可以为羊群做出贡献——为羊群消灭一只将来可能威胁羊群的狼。茜露儿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感情战胜了理智。羊妈妈茜露儿决定继续抚养幼狼。原因很简单,因为黑球还是一只不懂事的幼狼,它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多么伟大的母爱呀!羊妈妈茜露儿居然能收留将来可能危及她以及她的家人的幼狼。动物之间都能有如此无私的母爱,我想,作为万物之灵的我们也应该做点什么吧。当我们看见在街上乞讨的人时,我们该现出我们的爱心,给他们一块面包,一块巧克力或者一两块钱……让爱心传递开来。

孩子对母亲的爱。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小狼黑球并没有因为是喝羊奶长大而改变本性。尽管如此,也不妨碍小狼黑球对羊妈妈茜露儿的爱。当比狼还要凶猛的豺狼出现,羊妈妈的处境十分危险时,小狼黑球挺身而出。尽管黑球力量各方面都和豺狼相差甚远,可黑球没有畏惧。()黑球和豺狼展开了激烈的殊死搏斗,最终黑球赶走了豺狼。我想,我们也应该为爸爸妈妈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让父母不那么的劳累。

从这短篇小说中,让我看到跨越种族的爱,世界因爱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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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庄小说结局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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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是由日本轻小说家鸭志田一著作,插画家沟口凯吉负责插画,电击文库出版发行的轻小说。樱花庄小说结局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由鸭志田一创作,沟口ケージ担任插画,电击文库刊行的轻小说《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此前就放出预告表示将在7月10日出版的第10卷完结。目前第10卷已发售,网络上也已经开始有零零散散的剧透了。根据网友剧透,最终卷一上来就是空太和真白两人“事后”的描写,甚至在开卷彩页插画中也可以看到真白裸体在空太床上的样子,让人想点火烧人。至于“事后”状态是网友推测还是书中真的提到了过程,要靠读者亲自确认。

【文字情报】(来自可信情报师的文字情报,可能会与确切情报略有不同 )

七海在最终卷的戏份并没有之前么多,但是仍然很有存在感。在空太和真白两人碰壁变得不顺利的事后,七海打给真白的一通电话起到了效果。七海在毕业后剪短了标志性的马尾,继续向声优之路努力。

伊织向栞奈告白,两人顺利交往了。虽然曾被栞奈甩过一次,但伊织丝毫没有放弃的单相思努力有了结果,两人从高中3年级开始交往了。美咲学姐和仁则一如既往的像是空太的好帮手。

龙之介和丽塔,两人都是空太的好友的感觉,特别是龙之介不仅在游戏制作方面,在真白方面也给了空太很多支持。龙之介讨厌女人的原因也得到判明,主要归功于母亲和姐姐们...龙之介和丽塔到最后也没能交往,但是龙之介对丽塔的态度有了变化,丽塔在大学里继续攻略龙之介。

最后空太和真白完成了人生大事,前半部主要讲述两人的热恋,但是后半部因为要分别制作游戏和连载漫画,两人的交往也就变得少了。最后,随着两人高中毕业,两人也决定分手,理由是大家都还是孩子,很难同时成全恋爱与梦想,为了应援对方的梦想,两人选择了分手。

4年后,空太在大学毕业当日回到樱花庄,在这里和真白重逢了,真白表示比4年前更加喜欢空太,主动吻了空太。也许4年前还无法做到,但现在已经基本是大人的两人,能够一起跨越各种难题了。

记载着各种回忆的樱花庄,因为老旧不堪而决定弃用。栞奈、伊织,以及在空太毕业后搬来的妹妹优子成为了最后的住人。樱花庄的故事也就到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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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

全文共 7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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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作家的世界里你会找到另一个自己,菊花是菊花吗?你自己呢?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欢迎阅读。

斯坦贝克

萨利纳斯峡谷笼罩在浓厚的、灰色绒布般的冬雾之中,地上与天空下与世界完全隔绝了。浓雾像扣在周围山巅上的锅盖,把偌大一个山谷变成严丝合缝的一只铁锅。谷底那片辽阔平坦的土地已用多铧犁深耕过了,被犁头切断的一块块黑色泥土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萨利纳斯河这边的山坡上有个农场,残存着庄稼茬的黄色田垅仿佛浴在薄薄的、冷冷的阳光中;但在这十二月份,阳光是射不到山谷底部的。沿岸有一排茂密的柳树,焦黄的柳叶像一片火焰。

冬天是寂寞的季节、等待的季节,空气寒冷但不凛冽。一阵微风从西南方袭来,农民们希望也许不久会下场好雨,但目前有雾时是不会下雨的。

河这边,亨利·艾伦的农场上已经没什么活可干了。喂牲口的草已全部割完并贮藏起来。果园里的地面已经犁出条条深沟,为的是万一下场雨,果树可以多接点雨水。山坡顶上,牛群身上的皮毛已变得蓬松松的了。

爱丽莎·艾伦正在山坡上的花园里干活。她低头看见丈夫亨利在院子另一头和两位衣帽整齐的男人谈话。他们三人站在拖拉机库房前,每人都把一只脚登在那辆福特森牌小拖拉机的车帮上。他们一边谈一边抽烟,一边端详那辆拖拉机。

爱丽莎瞧了他们一会,又接着干自己的活。她三十五岁,脸上的肌肉痩削而结实,眼球像清水一般明澈。她穿一身在花园干活时穿的服装,因此身材显得臃肿粗壮。她头戴一顶男人戴的黑帽,帽檐儿低低地挡着眼睛,脚穿一双粗笨的厚底鞋。一条肥大的灯心绒围裙几乎把里面那件印有图案的衣裙全部遮盖了,围裙上的四只大口袋分别装着干活时需用的剪铁丝的剪刀,铲泥用的铁铲,扒土用的扒子,各类种籽和一把刀。为了保护双手,她干活时总戴着一副厚实的皮手套。

她这时正用一把锋利的短头剪刀剪掉去年残留的菊茎。她每隔一会就朝站在拖拉机库房前的三个男人看上一眼。她那成熟、秀丽的面庞不时现出一种急切的神情,甚至她使用剪刀时的动作也似乎过于急切、过于用力。与她那充沛的精力相比,菊茎显得太纤弱、太不堪一击了。

她用手套背面拂开遮住眼睛的一缕头发,脏手套在她面颊上留下一道泥污。一幢整洁的白色农舍耸立在她身后,高及窗口的红色绣球花成排地环绕着房子四周。看得出这是一所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小房子,因为所有的玻璃窗都擦得光亮夺目,连铺在前门台阶上的草垫都是干干净净的。

爱丽莎又朝拖拉机库房瞥一眼,两位陌生人正步入他们那辆福特牌小轿车。她取下一只手套,强壮有力的手指插进菊根四周的嫩绿苗丛,捋开每片菊叶,仔细察看密密麻麻的菊苗:没有蚜虫,没有土鳖,没有蜗牛或蛾子。她那感觉敏锐的手指一向能在这类虫蛾繁殖之前,就把它们通通消灭掉。

她丈夫的声音吓她一跳,他已经轻轻地走到她身旁了。花园周围有一道防止牛、狗、鸡进入的铁丝网,他这时正靠着那铁丝网,身子向前探着。

“又干这个了,”他说,“看来你已经为明年准备好一批壮实的新苗了。”

爱丽莎站直了腰,把手套戴好。“不错,这批菊苗明年会长得挺壮实。”她的语调和脸色显示心中颇为沾沾自喜。

“你的确有点本事,”亨利说,“今年秋天你那些黄菊花的直径足足有十英寸。但愿你能在果园里培育出那么大的苹果来。”她目光锐利地望着他。“也许我能,我确实有一套本事。我母亲也有,她能让一切插在地上的东西都成活。她说种花的人必须有一双会侍弄花草的手。”

“种花确实得那样,”他说。

“亨利,刚才跟你说话的是两个什么人?”

“咳,对了,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件事的。他们是西方肉品公司的,我已经把三岁的小公牛卖给他们三十头,成交的价钱和我要的没差多少。”

“那太好了,”她说,“你运气不错。”

“所以我想,”他继续说,“今天星期六,咱们下午到萨利纳斯去庆祝一下,吃吃馆子,看场电影怎么样?”

“好,”她重复道,“呵,那当然好。”

亨利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萨利纳斯今晚有拳击比赛,咱们去看拳赛怎么样?”

“呵,不,”她急忙说,“不,我可不愿意看拳赛。”

“我在开玩笑,爱丽莎,咱们就只看场电影。现在两点钟,我要带斯卡蒂上山去把牛赶下来,这大概需要两小时,咱们五点左右进城。在克米诺斯饭店吃晚饭,你愿意不?”

“当然愿意,我喜欢在饭馆吃饭。”

“那好吧,我现在去备马了。”

她说:“看来,我移栽几株菊苗完全来得及。”

她听见丈夫在牲畜棚前呼喊斯卡蒂。不一会她看见那两个男人骑着马爬上淡黄色的山坡寻找牛群去了。

花园里有一片准备移植菊苗用的四方形沙土花床。她用小铁铲把沙土翻了几翻之后,把土拍平、打实。为移植那些新分出的苗苗她在沙土上已挖出十条平行的沟。然后她回到菊丛那儿,把脆嫩的菊苗挖出来,用剪刀剪去茎上的叶子,整整齐齐地摆成一堆。

从公路那边传来马蹄声和车轮的轧轧声。在沿河那排葱郁的柳树和杨树下蜿蜒着一条乡间土路,爱丽莎抬头一看,从那条路上正走来一辆怪样的车,驾着两匹怪样的牲口。那是一辆破旧的四轮弹簧马车,像草原上的篷车那样车上有个圆顶的帆布篷,车前驾着一匹栗色老马和一匹灰白花的小毛驴,两片门帘当中坐着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高大男人,他正在驾御着这两匹慢吞吞向前移动的牲口。篷车下面,一条又瘦又长的杂种狗稳步走在两只后轮当中。帆布篷上用黑油漆写着两排七歪八扭的字:“修补铁锅、铁盘;磨刀、剪、刈草机。”“修补”和“磨”这三个字写得特别粗大,每一笔的末端都滴下细细一条油漆。

爱丽莎蹲在地上瞧着这辆怪里怪气的、快散架的篷车驶过去。但是它并没驶过去,它拐个弯,朝她家门前那条农场小路驶来了。歪扭着的旧车轮发出叽叽嘎嘎声,那条又瘦又长的狗突然从车底下窜出跑到车前面。农场上两只牧羊狗朝它奔去,三只狗一下子都站住脚,直挺挺的尾巴颤动着,腿绷得硬硬地,它们缓缓地、严肃地站成一圈,很斯文地彼此闻着对方。当篷车驶到爱丽莎前面停下时,那只瘦长的狗由于寡不敌众,垂下尾巴,竖起颈上的毛,呲着牙,躲到篷车下面去了。

坐在篷车上的人高声说道:“这只狗受惊时一向打不过别的狗。”

爱丽莎笑起来。“我看它是害怕了。它经常受惊吗?”

那男人被她的笑声所感染,也开怀地笑起来。“有时隔好几个星期才遇到别的狗呢,”他说。他僵硬地爬过车轮,站在地上。车前的马和驴像枯萎的花枝那样低垂着头。

爱丽莎发觉他是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虽然头发和胡须花白了,但毫无老态。他穿一身皱巴巴的、满是油迹的黑色旧衣裤。他笑声一止,笑容立即从脸上消失。他的眼珠是深色的,目光流露着赶车人或水手才有的那种郁郁寡欢的神情。他放在铁丝网上的双手长着老茧,满布着黑色的裂纹。他摘下头上那顶走了形的帽子。

“我这次没走那条经常走的老路,”他说,“太太,走这条土路能过河抄近走到洛杉矶公路吗?”

爱丽萨站起来,把沉重的剪刀塞进围裙口袋。“对,能。但是这条路弯弯曲曲,而且还得涉过那条河。据我看,你这两头牲口过不了那条河。”

他有点粗暴地答道:“这两头牲口的劲头有多足,你是想象不到的。”

“当它们受惊的时候?”她问道。

他暂短地一笑。“对,当他们受惊的时候。”

“你听我说,”爱丽莎说,“我看你最好回萨利纳斯去,从那儿上公路要省时间得多。”

他用一只粗壮的手指把铁丝拨弄出铮铮声。“我不着急,太太。我每年都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走个来回,从不赶路。来六个月,去六个月,为的是来回都能赶上好天气。”

爱丽莎把手套摘下塞进放剪刀的围裙口袋里。她用手摸了摸帽口,想把散乱的头发塞进帽檐儿里去。“这种生活听起来怪有意思的,”她说。

他的身子伏在铁丝围墙上,向前探着,对她说:“看见我篷车上的字了吧?我是补锅磨刀的,您有什么要修补或是要磨的东西没有?”

“噢,没有,”她急忙说,“我什么都没有。”她回绝时目光冷冰冰的。

“最难磨的东西是剪刀,”他接着说,“很多人磨剪刀时反把剪刀磨坏了。可是我知道怎么磨,我有一种特殊工具,专利权属于我。这东西不大,可它确实有磨剪刀的诀窍。”

“我没剪刀可磨,我的剪刀都挺快。”

“那好吧,拿只锅来也行,”他诚恳地说,“锅底凹凸不平或是有个窟窿,我都能修补得跟新锅一样。你用不着去买新的了,可以省你不少钱。”

“我什么都没有,”她简短地说,“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这类的活让你干。”

他脸上出现夸张的失望表情,声音中带有祈求的语调:“我今天一天没找到活干,今晚多半吃不上晚饭了,这全因为我没走原路。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公路两边的住户都认得我,都把刀剪留着等我去磨。他们知道我的好手艺能让他们省钱。”

“对不起,”她急躁地说,“我没东西让你磨。”

他的目光离开她的面孔落在地上,四处张望,最后看见她刚修整过的花床。“这是些什么花,太太?”

急躁的、冰冷的神情立时从她脸上消溶了。“呵,这都是菊花,花朵特别大,有白的和黄的。我每年都培育菊花,花朵比附近谁家种的都大。”

“是长茎的吗?花儿像刚喷出的一团团彩色烟雾似的?”他问道。

“对,不错!你这样形容菊花真是妙极了!”

“菊花的气味好像有点难闻,除非闻惯了。”他说。

“是种辣乎乎的味,”她反驳道,“一点不难闻。”

他赶紧改变语气:“对,我就喜欢那种气味。”

“今年秋天我那些菊花的朵儿足有十英寸。”她说。

那男人越发朝前探着身子。“你听我说。我认识一位住在公路那边的太太,她有个特好的花园,什么花都有,就缺菊花。上回我给她修补一只铜盆,(铜盆最难补,可是我补得不坏,)她对我说:‘要是你在路上看到良种菊花,一定想法子替我讨些种籽来。’她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爱丽莎的目光变得活跃而急切。“看来她不太会养菊。用种籽培育固然也可以,但是用这些菊苗移植就便当多了。”

“呵,”他说,“那么我跟你要几棵带给她,大概不成吧?”

“当然成啦,”爱丽莎高声说,“我可以用湿土把菊苗包好让你带走。只要勤浇水,这些苗苗就能在花盆里生出根来,然后她可以把它们移到花园里去。”

“她肯定非常想要这种菊苗。你说这是良种菊?”

“这种菊美极了,”她说,“呵,美极了。”她目光中闪着异彩。她摘下走了形的帽子,把头一摇,散开一头漂亮的乌发。“我把菊苗栽在花盆里吧,便于你带着上路。你跟我来。”

那人走进栅栏门,爱丽莎兴奋地跑过两旁种着绣球花的小路,跑到房后。她回来时带着一只红色大花盆。她在花床边的土地上跪下,手套也忘了戴,直接用手指挖出一些沙土,把土捧进新花盆里,然后捏起她刚才掘出的一小撮菊苗。强有力的手指把菊苗栽进沙土里,指关节把菊苗周围的松土捣结实。那个男人高高地站在她面前。“我要吿诉你怎么移植,”她说,“你记住了好去告诉那位太太。”

“好,我尽量记住。”

“你看,用不了一个月这些苗苗就会生出根,到那时她就得把它们全移出来,每棵间隔一尺,栽在这样的好土里。你看见吗?”她抓起一把黑土给他看。“菊苗会长得很快,很高。你千万别忘记告诉她,到七月份必须把茎剪下来,只留离地面八寸来高的部分就够了。”

“在开花前把茎剪掉吗?”他问道。

“对,在开花前。”由于内心急切,她脸色变得十分严肃。“剪过之后还会再长高的。到九月底枝上就开始长花骨朵了。”

她突然停住,仿佛不知所措。然后犹犹豫豫地说:“最难侍弄的是花骨朵。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讲才能让你明白。”她用锐利的目光直视他的眼睛,像是在听别人说话那样,嘴唇微微张开着。“我要尽量说清楚,”她说,“你听说过有人有一种专会侍弄花草的手吗?”

“好像没听说过,太太。”

“我也只能告诉你这种感觉而已。每当你掐掉不想要的花骨朵时,好像有一股力量直通你的指尖,你瞧着自己的手指掐去花骨朵,它们好像知道该掐掉哪些,你感觉它们知道。它们不停地掐呀掐,决掐不错。手指头好像和花秧连在一起,你明白吗?你的手指和花秧连在一起了,一直连到胳膊。手指知道该掐什么,决掐不错,你能感到它们知道。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好了,决不会出错的。你能明白吗?你能懂吗?”

她跪在地上抬头望着他,由于激动乳房高高挺起。

那男人眯着两眼,有意识地转过头去。“也许我懂,”他说,“有时候在半夜里,我在篷车上……”

爱丽莎打断他的话,用沙哑的声音说:“我没经历过那种生活,但是我能明白你的意思。在漆黑的夜里——呵!星星射出锐利的光芒,周围静静的。呵,突然你越飞越高,好像每顆尖尖的星都射进你的身体。热热地,烫烫地——但很舒服。”

她跪在那儿,一只手伸向他的双腿和油污的黑裤,迟疑的手指几乎触到裤面时,手突然落下。她这时像只乞怜的狗,蜷缩在地面上。

他说:“你说的这些是挺好,不过,若是你吃不上晚饭,就不会觉得好了。”

于是她站起身,面带愧色但站得笔直。她朝他递过花盆,轻轻地放到他怀里。“给你这个。把它放到篷车座位上去吧,你赶车时可以照看。我去给你找点活干。”

她在后院破罐头推里扒出两只变了形的平底铝锅,拿回交给他。“给你。也许你能把它们修好。”

他的态度立刻变得非常在行。“我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他在篷车后面架起一座小铁砧,从油污的工具箱里找出一只锤。爱丽莎从栅门走出,看着他把锅底凹凸不平的地方敲平。他两唇紧闭,显出很自信、很有把握的样子。当他敲打难以敲平的凹处时,上牙咬着下嘴唇。

“你就在篷车里睡吗?”爱丽莎问道。

“就在篷车里,太太。不论阴晴都淋不着雨。”

“睡在篷车里一定很有意思,”她说,“一定很有趣。但愿女人也能这样。”

“这种生活对女人可不合适。”

她上唇略略抬高,露出上牙。“你怎么知道?你怎么肯定?”她说。

“我不知道,太太,”他说,“我当然不知道。给你这锅,修好了。你不用再买新的了。”

“多少钱?”

“噢,五角就够了。我要的价不大,可活干得不错,所以沿公路到处都有我的老主顾。”

爱丽莎从屋里拿来五角硬币放在他手心上。“说不定有一天,有个人会跟你抢生意。我会磨剪刀,也会敲平锅底,我可以让你相信这些事女人也能作。”

他把木锤放回油污的工具箱里,把铁砧塞进车篷。“对女人来说,这种生活太冷清,也太吓人了。车底下整夜都有野兽爬来爬去。”他用一只手扶着那匹驴的白色臀部爬过车辕,在座位上坐稳后提起缰绳。“谢谢您了,太太。”他说,“我想还是您刚才的话对,我应该往回走,走那条萨利纳斯公路。”

“不用谢,”她高声说,“要是路上耽搁太久,别忘了在沙土上烧点水。”

“沙土,太太?……什么沙土?噢,是了,你是说花盆里的土。当然我会浇水的。”他用舌头打出咯咯声,两匹牲口把头舒舒服服地倚在脖套里,那只杂种狗又跑到两只后轮中间。篷车掉过头,缓缓地驶过栅门前的小路,顺着河,朝原路驶去了。

爱丽莎站在铁丝网前注视着慢慢离去的篷车。她的腰板挺得笔直,头朝后仰着,双目半闭着,因此面前的景象只朦朦胧胧地映入她的眼帘。她的唇动了几下,无声地说:“再见——再见!”接着她低语道:“那边真亮,那儿有发光的东西。”低语声把她自己吓了一跳。她甩了甩头,使自己清醒过来,然后朝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只有两只狗在听,它们从睡梦中醒来抬头看她,然后伸了伸脖子又重新入睡了。爱丽莎转过身,急匆匆跑进房子。

在厨房里,她伸出手臂摸了摸火炉后面的水罐,罐里装满了做午饭时烧热了的水。在澡房里她把脏衣服脱掉扔在屋角。她用一小块浮石用力擦洗小腿、大腿、腰、胸和胳膊,直把全身皮肉擦得发痛,变红为止。身体擦干后,她站在卧室中一面大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身体。她缩进腹部,挺起前胸,转过身,回头瞅着自己的背影。

过一会她开始慢慢地穿衣服。她穿上全新的内衣裤,最好的长袜,那件最合身、最漂亮的衣裙。她仔细地梳好头发,画了眉,涂了口红。

她在梳装时听见亨利和他的助手赶小公牛进牛圈的吆喝声和牛蹄的嘈杂声。当她听见前门砰地一下关上时,她坐稳了等亨利到来。

前廊响起他的脚步声。他一进门就高喊:“爱丽莎,你在哪?”“在我屋里穿衣服、我还没收拾好。你去洗澡吧,有热水。你得快点,已经晚了。”

她听见他在澡盆里的泼水声后,就把他的一身黑色西装放在床上,旁边再放上一件衬衣,一双袜子和一条领带。她把一双刷得乌亮的皮鞋放在床边的地板上,然后走到前廊,端端正正地、笔直地坐下来,朝河边大路那个方向望过去。在那里,树叶受了霜的一排柳树仍呈黄色,因此在灰濛濛的大雾中,那排柳树像是一缕淡薄的阳光。在这阴霾的傍晚,这是山谷里唯一的色彩。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连眼皮都难得眨一眨。

亨利把身后的门砰地一下关上,走来了,他一边走一边把领带塞进背心里。爱丽莎身子挺直,脸绷得很紧。亨利一下子站住,盯着她看。“嘿——嘿,爱丽莎,你真漂亮!”

“漂亮?你认为我漂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亨利吞吞吐吐地说:“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看上去你变了,变得身强力壮而且非常快活。”

“我身强力壮?对,身强力壮。可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给弄糊涂了。“你在扮演什么角色吗?”他无可奈何地说,“这真像在演戏。你好像力气大得足以活活弄死一只牛!快活得足以一口气吞下一只牛。”

严峻的脸色突然消失了。“亨利,别说这种话了,你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我的确身强力壮,”她自豪地说,“以前我从没发觉自己这么身强力壮。”

亨利低下头朝拖拉机库房看了一会儿。当他再次看她时,目光已恢复正常。“我现在去把车开出来,我发动车的时候你去穿大衣。”

爱丽莎走进房后,听见他把车开到栅门前,发动机在空转。她慢吞吞地戴上帽子,拉拉这儿,按按那儿。但当亨利把发动机关上时,她立刻穿好大衣走出房来。

这辆双人敞篷小汽车颠簸在沿河边的泥土路面上,宿鸟被惊起,野兔钻进树丛,两只鹭鸶扑打着翅膀飞过那排柳树,一头扎进河中央去了。

爱丽莎看见路前方的远处有一个小黑点,她知道那是什么。

汽车驶近那黑点时,她会尽力不去看它的,但眼睛不一定能服从意志。她难过地暗自想道:“他很可能已经把菊苗扔在路旁了,连花盆一块扔掉费不了多大事。但是他不会扔掉花盆,”她心想,“他一定舍不得扔掉花盆,所以他不能把菊苗扔在路旁。”

汽车转个弯,她看见篷车就在前面了。为了汽车走过时不看那篷车和牲口,她把整个身子扭过去,转向她的丈夫。

刹那间,汽车驶过去了,一切都结束了,她没有回头。

为了压过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她高声说:“今晚能吃顿好饭真是太好了。”

“你现在语气又变了,”亨利抱怨道。他一只手从方向盘上挪开,拍拍她的膝头。“我应该多带你进城吃吃饭,这对咱们俩都有好处。在农场上住久了咱俩都变得太压抑、太沉闷了。”

“亨利,”她问道,“晚饭喝点酒成吗?”

“当然成。嘿!喝点酒当然好!”

她沉默一会之后说:“拳击比赛时,双方都打得很重吗?”

“有时候打出点伤,但不经常。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从小说上看到他们如何打破对方的鼻子,血流到胸脯上,手套浸透了血,变得又厚又重。”

他转过头瞅她。“你怎么啦,爱丽莎?我不知道你看这种小说。”他把车停一下,向右驶过萨利纳斯河上的一座桥。

“看拳击比赛的观众里有女人吗?”

“呵,当然,有些女人也去看。你怎么啦,爱丽莎?你也想去?你不见得喜欢看拳击吧?不过如果你真想看,我可以带你去。”她软弱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呵,不,不,我不想去,确实不想去。”她把脸从他那边转开。“今晚喝点酒就行了,就足够了。”她把大衣领子竖起来,为的是不让他看见她在像老妇人那样——虚弱地哀哀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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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说孽子的结局

全文共 2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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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们分头进行,出去办事。师傅到殡仪公司去接洽灵车。我到长春路裁缝店去取孝服。我到那家裁缝店时,老板娘说,还有两件正在赶制。我说今天就要出殡,无论如何中午以前要赶好。老板娘答应一个钟头可以交货,她自己也坐上了机车,帮忙赶制。那家裁缝店专门包制孝服寿衣,里面白花花全是一匹匹白棉布,裁缝师傅剪裁布匹时,哗啦哗啦将布匹撕开发出刺耳的裂帛声,棉线头到处飞扬,呛得人很不舒服。这几天一直睡眠不足,我感到口中焦渴,头非常重.心中有说不出的烦躁。我又想起昨晚那个梦来,梦里王夔龙急迫地挥动着那双瘦骨梭梭的手。

我跟老板娘说,过一个钟头我再回来拿。我出了裁缝店,沿着长春路,一直走到南京东路,我在寻找王夔龙父亲的那幢古旧的官邸。那晚王夔龙带我回家,我只记得在离松江路不远的一条巷子里。穿来穿去,终于在南京东路三段的一条巷子里,找到了那幢铁闸森森门上竖着铁刺的那幢房子。我拉了铃铛,里面走出一个年老的门房来。

“王夔龙先生在家么?”我问道。

老门房朝我上下打量起来。

“我有急事要找他。”我说道。

“少爷一早就出去了。”老门房答道。

“他几时回来呢?”我又问道。

老门房摇摇头。

“不知道。”

他看见我迟疑不走,又说道:

“他到台大医院去看朋友去了。这阵子他天天上医院,有时中午回来吃饭,有时不回来。他的事,说不准的。”

“那么,我留个字条好么?”我央求道。

老门房瞅着我,未置可否。我便蹲下身去,抽出地址簿扯下一页,用膝盖垫着,在上面简略地写下几行字,告诉王夔龙傅老爷子病逝,今天出殡下葬在六张犁极乐公墓最高的山顶上。我将字条交给那个老门房,他转身去,蹒跚地走回门内,将铁闸砰地一下关上。

我回到长春路裁缝店,最后两件孝服勉强赶完。老板娘将六件孝衣叠在一起,用一条白孝带捆绑起来,让我带走。师傅还没有回家,小玉倒把馒头蒸好了,他又买了—碟卤肉回来,切成片,烧水煮了一锅蛋花汤。我们都帮着摆桌子,预备中饭。大家都没有睡好,一个个青脸白唇的,老鼠伤风了,稀稀呼呼,鼻涕涟涟,他也不用手巾去擦,鼻涕流出来,手背一抹算数。师傅中午才转来,他说今天是吉日,出殡的人家多。几家殡仪公司的灵车,早上都出租光了。有一家答应下午开来。我们都坐下啃了馒头,将碗筷收走后,大家便开始将孝服穿上。孝服只有一个尺寸,我的身材最合适,老鼠穿着太大了,拖到脚背上,头上披上麻,把半个脸都遮掉了,走起路来拖拖曳曳。穿在阿雄仔身上又太短小,半截手臂露在外面,下面只遮到膝盖头。我们披麻戴孝,穿着停当,便围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团团坐下,静悄悄地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左右,灵车才来。我们几个人一齐扛着灵柩,将傅老爷子抬出了门。

六张犁极乐公墓车子只能开到半山,到山顶,还得步行一大段弯弯曲曲的山径,那条山径象一匹大蟒蛇般一直蜿蜒伸到山巅。极乐公墓一座山旧茔新冢成千上万重重叠叠,沿着山坡一排又一排,挤得满满的。整个弧形的山谷里,高高低低,矗立着墓碑,好象一片石林一般,苍绿的松柏,疏疏落落,点缀其间。这是—座幅员广大,而又异常稠密拥挤的坟场。因为日近黄昏,送葬祭拜的人大概都已归去,这座累累的墓地里,静沉沉的,罩在一片无边无垠的荒凉中。

我们六个人扶灵上山,分开左右两排。左边由师傅带头,中间是吴敏,阿雄仔托棺殿后。右边小玉领先,老鼠排第二,我在最后扶持。我们六个人,披戴着雪白的孝衣,一齐弯下身去,将傅老爷子那副沉甸甸乌黑的灵柩,用力提了起来,扛到肩膀上去。从半山到山顶这段山径,相当陡斜,石级崎岖不平,忽高忽低。我们六个人的步伐,必得一致才不会左右颠簸。我们落脚都很谨慎,一步一步,扛着傅老爷子的灵柩往山上爬去。愈往上,坡愈陡,棺木的倾斜度愈大,我和阿雄仔居后,肩上的重量,愈来愈沉,渐渐往下压,我的面颊紧紧抵住那粗糙的棺木,肩胛骨已经给压得隐隐作痛起来,汗水开始从头上背上冒了出来。我们蹭蹬了半天,才爬到一半,大家都开始有点不支了,我们默默地爬着,听得到彼此的喘息声。突然间,我的右脚一滑,脚底下踩到一决松动的石头,一个踉跄,我右腿便弯跪了下去。于是整副棺木压着我的左肩,向我倾滑下来,我肩上感到一阵彻骨之痛,棺木的底板好象嵌进了我的肉内一般,我眼前一黑,痛得泪水直流,几乎支持不住,整个人将往后倒去。我一急,也顾不得痛楚,用肩往上拚命将倾滑的棺木抵住。幸亏阿雄仔力气大,双手托住棺尾,将棺木慢慢举起,其余几个人也死命撑着,才将棺木扶平。我挣扎着,用尽了力气,终于站了起来,可是整个左肩,早已痛得麻木了。我们一齐伫立着,等大家缓过一口气来,又重新出发,一步一步,迟缓地、艰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护送到山顶。我们小心翼翼地将灵柩卸下肩来,摘置在地上,大家开始揩拭脸上的汗水。我伸手到衣内,去摸了一下左边的肩胛,觉得肩窝上黏湿黏湿的,抽出来一看,手上沾了鲜血,肩上的皮肉已给磨破,这时我才开始感到肩膀上一扯一扯一阵阵痉挛一股的剧痛来。

山顶那片墓地比较荒疏,只有零零星星的几堆坟墓,一些荒地上,长满了齐人高的狗尾草,一从从发着白絮子。傅老爷子的坟墓果然包好了,是一个青灰色磨石子的石椁,一半埋在地下。紧接着旁边有一个旧坟,外壳石头变黑了,可是坟上草木却修剪得很整齐。我走近去,看到墓碑上赫然题着“陆军少尉傅卫之墓”,日期是“中华民国二一年生中华民国四七年殁”。

十二月冬日的夕阳已经冉冉偏西,快降落山头了,赤红的一轮,滴血一般,染得遍山遍野,赤烟滚滚,那些碑林松柏通通涂出了一层红晕。山顶的狗尾草好象刚在红色的染缸里浸过似的,我们身上的白孝服也泛起了一片夕辉。顶上起了山风,凉飕飕地将我们身上的孝服吹得衣带飞扬。我们歇了一刻,打开了石椁的盖子,六个人又同心协力地将傅老爷子的灵柩兢兢业业地放落到石椁里,正当我们将傅老爷子的墓封盖起来的一刹那,山径石级上一阵脚步声,突然冒出一个人来。王夔龙及时赶来了,他穿了一身的黑西装,打着黑领带,胸前捧着一大束拳头大一朵朵的白菊花,总有二十来枝。他大概爬山爬急了,兀自在重重地喘息。他一脸发青,他那一双炯炯的眼睛,象两团黑火似的,烧得在跳跃。他看到石椁里躺着傅老爷子的灵柩,便往前走了几步,弯下身去,将那束白菊花轻轻放在墓前,然后立起身,双手下垂,默然俯首,望着石椁里傅老爷子的棺木,静静地凝视了十多分钟。陡然间,扑通一声,他那高大嶙峋的身躯,竟跪跌在傅老爷子墓前,他全身匍伏,顶额抵地,开始放声恸哭起来。他那高耸的双肩,急剧地抽搐着,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凶猛。他的呼嚎,愈来愈高亢,愈来愈凄厉,简直不象人类发出来的哭声,好似一头受了重创的猛兽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在幽黯的洞穴k,朝着苍天,发出最后一声穿石裂帛痛不可当的悲啸来。那轮巨大赤红的夕阳,正正落在山头,把王夔龙照得全身浴血一般。王夔龙那一声声撼天震地的悲啸,随着夕辉的血浪,沸沸滚滚往山脚冲流下去,在那千茔百冢的山谷里,此起彼落地激荡着。于是我们六个人,由师傅领头,在那浴血般的夕阳影里,也—齐白纷纷地跪拜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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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狼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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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是军旅作家刘猛的小说,作品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小说狼牙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小说《狼牙》的结局:

刘晓飞到医院看望妻子何小雨。刘晓飞让何小雨安心养伤,告诉她小雪会说话了,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何小雨感动得流泪了。刘晓飞为妻子唱她最喜欢的那首歌《闪亮的日子》。

内容简介

新锐军旅小说家刘猛的长篇小说《狼牙[1]  》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海湾战争之后至今的漫长历史事件,揭开了特种部队神秘的面纱,小说成功塑造了何志军、耿辉等特种部队指挥官的形象,塑造了张雷、林锐、刘晓飞等一批特种部队战士,同时也刻画了方子君、何小雨、徐捷等一批军中之花的风采,人物棱角分明,情节扣人心弦,是军事文学少见的精品,被评论家誉为把军事类小说带入可读性时代的经典作品,同时也是最可以接近年轻人的军事小说。

关于军旅生活的文学作品本身不是特别丰富,已有的作品往往都从宏大的历史叙事角度和社会进程去展现重大的事件和重要的主题理念,缺少对现实生活的感悟和对人性的探讨,而且,即便是寥寥的军事文学作品中,特种部队的题材也从未有人涉及过,因此,这部小说就愈加显得神秘而充满诱惑。小说中个性鲜明的特种官兵们军旅生涯的变迁,就是《狼牙》的一根主线,三代军人与军营的命运纠葛让小说产生了若干条副线,而其中几对年青人的感情纠葛则成了这部小说一大动人之处。

墨绿的油彩、冷竣的双眼、幽灵般的身影、他们是魔鬼的化身,他们的出现意味着死亡!他们是来自地狱的人!军旅作家刘猛在作品《狼牙》中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让读者在作者娟娟溪流的文字中感受着那种激情燃烧的岁月。

作者简介

书名:狼牙[2]  又名:狼牙部队[3]   作者:刘猛

网络ID——“爱喝咖啡的熊 ”。1977年1月19日生于河北省邯郸市。

2003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获学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的军区前线文工团电视部导演. 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是我国当代知名作家,对军旅题材和国家安全题材的文艺作品始终保持着浓厚的创作兴趣。

主要作品有小说《狼牙》、《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冰是睡着的水》等。

其代表作《狼牙》被评论家何镇邦称为文学中的“钙”。

出版社:大众文艺出版社

装帧设计:陈燃 方子豪

作者作品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诞生于非典时期的网络。小说以惊人速度风靡网站,被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该作品是刘猛在大四时完成的。

《狼牙》则是以中国第一支陆战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南疆保卫战之后至今的漫长过程,揭开了中国特种部队的神秘面纱。

《冰是睡着的水》是国内第一部展现国安特工神秘生活的长篇小说,真实再现了国安特工的生活原生态,得到了专家的一致肯定和赞誉,成为2005年文学市场又一震撼人心的亮点。 小说以环环相扣的叙述,紧凑而流畅的笔触,描写了国安特工的故事。小说以国安烈士的后代王斌为主线,描写了王斌由一个普通青少年,在一种信仰和血脉的召唤下逐渐成长为国安特工的故事,期间,青梅竹马的少女韩晓琳惨遭T军特工蹂躏并被洗了脑成为敌特工,于是,一幕人间悲剧在两个深深相爱的年青人间拉开了序幕。

《刺客》是刘猛2006年最新力作。全景展示狙击手神秘生活。国际经济论坛将在滨海市举行年度会议,国际ABC集团总裁何世昌亲率一批集团高层人士前来参加会议。然后,就在何世昌下榻宾馆不久便神秘地失踪了。而另一个神秘的人物恰在这时出现在了滨海市公安局的视野里。

滨海市城西阳光公寓内一孕妇死于枪击,追查线索直指公安特警——狙击手韩光。韩光拒不承认,逃亡天涯。滨海晚报记者纪慧为获得第一手资料亲察现场,竟遭绑架,在逃亡过程中偶遇韩光。韩光为洗涤罪名带纪慧潜入滨海市,找到了他在部队时的教官严林,而严林却在韩光的饮水杯中投下了白色粉末……

刘猛这部新作情节迭荡起伏,扣人心弦,种种意想不到的答案出人意料,是多年来国内少见的一部公安题材的长篇力作。

《如临大敌》2007年出版,写的是《刺客》主人公

韩光,蔡晓春,严林等人在部队时的一景一幕。可理解为《刺客》前传。全景展现了中国狙击手神勇的铁血文学。

《危机四伏》2007 我不是在伪装成你,我就是——你。

一把温暖菜刀——混迹于黑白逆境,他是一个复杂的角色,他是一个战争的恶魔,他混迹于黑白逆境当中,他的内心同时隐藏着天命和魔鬼的化身,却一直逆来顺受。

战斗——让他进入另外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拼命掩盖一切伪装出来的假象。

他要释放内心的魔鬼。因为他——别无选择。

《特警力量》2007(未完)

《刺客》已拍摄完成,改名为《狙击生死线》,共24集。主演:傅程鹏、孙逊

《特战先锋》刘猛的第2部电视剧。刘猛担任导演、编剧。

《冰是睡着的水》2010年2月3日顺利杀青,导演黄文利

《我是特种兵》原名《子弹上膛》,由刘猛自己的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改编。2010年3月开拍,已于6月5日杀青。2011年1月14日CCTV1黄金时段作为开春大戏首播。导演刘猛自己的从军经历始终贯穿着此作品,可将这部作品看作“刘猛的自恋版自传”。

小说《狼牙》(电影狼牙非刘猛小说改编)

狼牙誓言 狼牙特种大队跟其他特种大队一样,但是狼牙大队有一个非常神秘的组织,{026后勤仓库}是一个高端装备游击队,他们战无不胜,敌人叫他们狼牙,

......此后狼牙大队的所有人都以这个自勉.没有加入的人就以它为荣,

我们的名字叫狼牙,因为我们准,因为我们狠,因为我们不怕死,因为我们敢去死,

如果需要,我将为国捐躯,如果必要,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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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9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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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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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小说第二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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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第二季五美的结局相对来说都是比较完美的,唯一有争议的可能就是邱莹莹了,因为应勤的处女情结邱莹莹被抛弃,但是最终两人还是结婚了,邱莹莹还辞去了咖啡馆的工作成为了一名家庭主妇。这让网友非常担心如果再次被抛弃,邱莹莹该如何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

其他几位结局相对比较好,安迪虽然未婚先孕,又有一个刁蛮的婆婆,但是对冰雪聪明的安迪来说这都不是事,和小包总幸福的在一起了。而小妖精曲筱绡和赵医生也是修成正果啦。

另外关关在第二季中的性感逆袭也是一个很大的亮点,虽然最后还是单身,但是关关却勇于改变了自己。而我们的小美最后和王柏川还是以分手告终,但是后面会有一位高富帅在追求她,一切结果都是在《欢乐颂》第三季揭秘。

电视剧《欢乐颂2》正在持续热播中,精英阶层的安迪有小包总追求,富二代曲筱绡生活恣意,小康之家的邱莹莹和关关有父母疼爱,只有樊胜美仍然被家庭所累,生活在深渊里。《欢乐颂2》樊胜美与王柏川恋爱,但因为家庭种种原因,结局最终分手,大结局樊胜美和谁在一起了?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欢乐颂2》的五美结局。赶快来看看吧!

《欢乐颂2》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结局和谁在一起?

电视剧《欢乐颂》第一季结尾,樊胜美和王柏川来到王柏川家中,王母对着樊胜美细细地打量,盯得樊胜美浑身不自在“小樊,我只有一个儿子,做妈的要求不高,不求儿子出人头地,只求儿子生活舒坦。我刚打听到你的家庭。”“小樊,你这么漂亮,外面大把富翁会帮你养家,我儿子事业才起步,养不起你家。你若跟我儿子,你受委屈,我儿子一辈子苦不到头,两败俱伤,何苦呢。求求你放过我儿子,有什么要求,你跟我提,我尽量满足。”

虽然王柏川父母不同意儿子与樊胜美交往,但是最后他们俩个分手并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后面樊胜美哥哥一直需要钱,而她爸爸因中风药费也很贵,王柏川最终承受不了。《欢乐颂2》中樊胜美的追求者,现实生活中的宠妻狂魔《欢乐颂》中的樊胜美初见时给人一种俗不可耐,攀附权贵的偏见,随着剧情的推进,你会心疼起蒋欣这个角色的人设。一直被父母兄长拖累,后又被极品渣男曲连杰欺骗感情,好不容易和王柏川走到一起,却不为王柏川母亲善待!

《欢乐颂》小说结局显示,最后樊姐接受了曹律师的爱意(电视剧里没有曹律师,只有陈家康律师,是由陈龙饰演的)。樊胜美与王柏川分手,一方面是因为家庭原因,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房产证加名字问题,因为王柏川担心樊姐家再度出事,导致连着自己不光是赔了钱房,连着自己唯一的一点寄托都付出东流。

所以最后,这两人并没有在一起。樊胜美虽然和王柏川分手,却通过对自我的挖掘成功逼退了其哥嫂的各种“绑架”,还受到了陈律师的青睐。在《欢乐颂2》中,陈龙饰演的陈家康热烈追求蒋欣饰演的樊胜美。

近日,据官方消息《欢乐颂2》已经拍完了,《欢乐颂2》是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出品发行,侯鸿亮制片,简川訸、张开宙执导,刘涛、蒋欣、王子文、杨紫、乔欣、王凯、杨烁、张陆等人主演的都市女性励志电视剧。继第一部之后,继续讲述居住在欢乐颂小区22楼五个性格各异而又相亲相爱的女孩身上所发生的一连串有关友情、爱情、亲情、职场和理想的故事。

最终呢,据《欢乐颂2》小说,安迪因包奕凡有可能迎来新感情,也要面对自身身世及包家内部矛盾带来的新困扰;樊胜美尝试新生活,却仍难摆脱家庭泥淖,对王柏川事事紧逼;曲筱绡与赵医生差距仍存,矛盾不断,曲家看上去稳定的家庭关系其实危机四伏,文静女关雎尔看似一幅乖乖女形象,其实非常有主见,与一个警察一见钟情,但可惜两人最后分开了;傻姑娘邱莹莹与一个理工男相恋,中途因嫌弃其不是处女而分手了。  电视剧中最后与关雎尔相相恋的人不是一个警察,而是一个摇滚青年。至于其他的你们等着看吧,这部电视剧由刘涛、蒋欣、乔欣、王子文、杨烁、杨紫、王凯等主演的《欢乐颂》第二季暂定2017年5月15日首播,6月13日大结局,共55集。影迷们期待吗?

据说:十年修得赵启平,百年修得王柏川,千年修得包奕凡,万年修得谭宗明。你们修炼到第几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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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大海微小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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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岁的塔瓦埃是个普普通通的波利尼西亚渔民。他的家正对着一条通向帕皮提港的水道。虽然家中陈设简单,但房间很大,足够塔瓦埃一家人舒舒服服地住在里面。

自从妻子去世后,塔瓦埃独自一人担起了照顾7个孩子的重任。2002年3月15号是个星期五,塔瓦埃决定出趟海。趁着家里其他人还在熟睡中,塔瓦埃就起身了。他穿上一件T恤衫和一条短裤,又在外面套了件长袖衬衫,以便胳膊不致被白天海上强烈的阳光灼伤。收拾停当,塔瓦埃喝了杯咖啡,什么也没吃就出了门。

在浮桥的尽头,他的“TEHA2”静静地在那里等着他。这是条刚刚跑了一年的新船,尽管还有贷款要还,可塔瓦埃还是非常喜欢它。上了船,塔瓦埃将内侧发动机打着,让船慢慢预热。没过多一会儿,塔瓦埃便将船驶出水道进入帕皮提港。黎明时分,他已经到达了自己的“狩猎场”。

这天,他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到塔西提岛东部海域去,渔民的直觉引导他将船开到了莫雷阿岛的西部海域。5个小时后,塔瓦埃已经捕到了7条大大的鬼头刀鱼,他对自己一上午的收获非常满意。他打算从莫雷阿岛的北面返回帕皮提港,这样还能赶上下午4点钟的鱼市。

正在盘算着,他忽然听出发动机的声音有些异常,机器运转似乎不太稳定,但塔瓦埃没有太注意。当把最后一条鱼清洗干净后,他准备返航了。可是发动机转速表的指针指向3800转后突然左右摆动了几下。塔瓦埃觉得不太对劲,他慢慢地将发动机转至空挡,可发动机发出一阵僻啪声后竟熄了火,再也没有任何声响。

塔瓦埃冷静地掀开发动机的机罩,一股白烟呼地冒了出来。从没上过学的塔瓦埃除了懂得检查油量是否充足外,对机械知识一窍不通,他决定等发动机稍微凉一凉再说。他直起身子朝岸边的方向望去:他估计自己离莫雷阿岛最多不到15英里,因为就连岸边的椰子树也可以数得清清楚楚。待到发动机的温度降下来后,塔瓦埃又试着转动点火开关的钥匙。这次,起动装置虽然发动了,但发动机依然悄无声息。

塔瓦埃扭头向四周张望,海面上此时没有一条船。不过,他并不担心,偶尔在海上抛锚对渔民来说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况且岛屿周围的海域总是有许多船只来往,总会有人发现他的。他试着用船上的无线电设备发出了求救信息,但却没有回音。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塔瓦埃发现自己离莫雷阿岛越来越远:岸边的椰子树已经看不清楚了,他估计自己此时离岛大概有20英里。塔瓦埃在心中暗自将船里的物品逐一过了一遍:13瓶1.5升装的水、一截棍子面包、一盒馅饼,再加上白天钓的鱼。此外,还有以前准备的求救用的烟火。

夜幕慢慢降临,塔瓦埃一边在心中暗暗祷告,一边将所有耗电设备的电源切断。经验丰富的塔瓦埃知道,尽管可能很快就会有人发现他,但他必须为用于求救的无线电设备贮存电力,以防万一。天完全黑了下来,塔瓦埃向空中发射了一枚烟火求救。在等着有人能发现他的同时,塔瓦埃喝了几口水,他忽然想起,早上出门时,他将储藏鱼的冷藏柜里装满了冰,实在不行,还可以将冰融化了当水喝。尽管如此,他还是决定严格控制饮水量。这晚,塔瓦埃早早地躺下了。他裹上一件防水衣,又把一块塑料布盖在腿上,然后蜷缩在船头的一个角落里抵御夜间寒冷的海风。这一夜,塔瓦埃睡得很不踏实,他总害怕错过营救他的人。

第二天太阳还没跃出地平线,塔瓦埃就醒了。

他猛地一下子站起身来向周围望去,但让他大吃一惊的是,莫雷阿岛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不知道自己漂流了多远,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现在距离海岸绝对超出了60英里,这个距离已经超出了他的无线电求救设备的频率范围,而且,即使他再放出烟火,岛上的人也看不到了。此时的塔瓦埃只能寄希望于救援飞机能发现他,一整天,他都瞪大了眼睛望着天空。但一天下来,还是没有人来救他。

晚上,塔瓦埃安慰着自己,强忍着又在海上度过了难熬的一夜……

不知不觉中,塔瓦埃已经在海上漂流了一个星期。他知道自己不能坐以待毙,开始为长期漂流作准备。他拿起一根烟火,在外面包装的塑料纸上画下了一道记号,用这种方法记录自己在海上漂流的天数。他还开始考虑是不是要把捕来的鱼晒干以供食用。12天后,塔瓦埃意识到自己的处境越来越糟,他想自己的船说不定已经漂出有1000多英里了。还没来得及晒干的鱼渐渐呈现出一种奇怪的颜色,还散发着一股怪味儿。尽管给自己规定了严格的饮水量,但从陆地上带来的淡水早已经喝完了,就连趁海上下雨时收集的雨水也喝得差不多了。淡水成了一大问题。为了解决淡水问题,并保证自己的体力,塔瓦埃重新开始捕鱼。他决定吃一条捕一条。他将捕到的鱼剖开,把含脂肪最多的肝脏切成小块;再把含水分最多的紧贴鱼骨的鱼肉剔下,用肉裹着鱼肝一起吃下。这样,塔瓦埃的饮水量可以减少一半。每天,他都在烟火的外壳上画一道线,他已经在海上漂流了60天!

所幸的是,他的健康状况还不错……然而最糟的情况还是来了,一场罕见的暴风雨持续了一个星期,塔瓦埃一个星期没有吃东西也没能合一下眼。更糟的是,筋疲力尽的他发现自己的淡水已经全部喝光,在暴风雨过后的两周里,.塔瓦埃没有一点淡水可喝。塔瓦埃在海上已经漂流了3个月。原先一头飘逸的长发现在就像混凝土做的头盔一样罩在头上。

塔瓦埃决定将头发剪短。在医药箱里找剪力的时候,他意外地发现了一面镜子。这是他在海上漂流了80天后,第一次照镜子。

镜子里的那个人让他感到害怕,他简直不敢相信那是自己,一头黑发已经全部变白,整个人也开始浮肿起来。但坚信自己能够活着回家和亲人团聚的信念一直支撑着他。

一天,塔瓦埃发现在他右边隐隐约约有几座“环礁”。他的船正顺流朝着“环礁”的方向漂去。距离越近,塔瓦埃越觉得那好像不是环礁,倒更像岛屿上起伏的山脉。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还看不太清楚的轮廓,在心中竭力告诉自己那确实是座小岛,而不是幻觉。

第108天时,一座岛屿呈现在塔瓦埃的眼前,终于看到了陆地!他在心中暗暗庆幸自己竟能坚持下来。他决定当船顺流靠近岛边的暗礁时,不惜任何代价也要登上暗礁,再从那里登上陆地。

要知道,就算是一个完全健康的人,要想安全越过暗礁也是非常困难的,更何况他已经精疲力竭!洋流渐渐地把塔瓦埃和他的船送向暗礁方向,这里距离海滩只有几百米。塔瓦埃打定主意,准备第二天试试自己的运气。头天晚上,塔瓦埃缩在救生衣里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拍击礁石的海浪声就把他叫醒了,现在他发现自己离礁石只有十几米远了。正如他头天晚上预料的那样,他的船很快被礁石撞得打了个横。塔瓦埃勉强站在船边,仔细观察着海浪的进退。当一个大浪从后面打过来时,在海浪和礁石的共同作用下,船头一下子改变了方向,直直地朝着礁石的方向冲去,塔瓦埃瞅准时机,顺势将船舵向礁石,整条船一下子冲上了礁石,停在那儿,第一步成功了!

接着还要游过从暗礁到达海滩的300多米距离。塔瓦埃靠在鱼叉上歇息片刻,便卸下冷藏柜的门,准备用做冲浪板。尽管浑身冷得发抖,塔瓦埃还是伏在冷藏柜的柜门上跳进水中,朝岸边划去。在用尽了最后一丝力量的时候,塔瓦埃终于登上了陆地,至此,他已经在海上漂流了118天。

不远处,一群游客正在野餐,塔瓦埃瞒姗地走向那群游客。看到满身污垢的塔瓦埃,游客们吓了一跳。

塔瓦埃用波利尼西亚语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带队的女导游听懂了他的问话,便走到他身旁问道:“你从哪里来?”

“塔西提岛,我在海上漂流了近4个月。”

听了他的话,女导游和游客们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要知道塔瓦埃登陆的这座岛屿属于摩克群岛的一部分,距离塔西提有1000多英里!

后来,塔瓦埃被送入当地一家医院接受治疗,在海上漂流的118天里,他靠生鱼和雨水为生,体重减轻了21公斤,但凭着和家人团聚的信念,他坚强地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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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笑语嫣然蓝山行作文

全文共 1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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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别分手,对方说,可否留下你的电话,Q号?我莞尔一笑,好啊!还是留下你的给我吧?说罢,我伸出了自己的手,说,就写我手上吧!- --题记。

一直坚信每一座城都有它自己的文化底蕴,城的历史之中有属于它独特的故事与韵味。

再去蓝山,已然是3年以后的现在。回忆3年之前的场景,带些夸张的成分有一番物是人非的感慨。实际上,确实如此。

3年里,变化得太多太多了。你还是3年以前的你吗?我问自己。 必须诚恳的坦白,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一边慢慢想着心事,不知蓝山就在眼前。蓝山素以岭多,奇山、异水、幽洞、深峡、流泉、飞瀑千年古刹的深厚文化令人陶醉,可是对于我来说,不过是路过的风景,路过的一段人生。青山秀水的安宁与静谧,对于现在这个嘈杂的都市人来说显的尤其渴望。

民风淳厚,清风悠扬,到处洋溢着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特有的人文积淀。我顶着灰的蓝的天空,走过不同的街道,爬过大大小小的山,触摸的每一条河流都有自己的温度。看着身边的路人,在取景框里摆着各种各样的POSE,大多数的时候笑得很傻,偶尔也有人在这个城市里黯然失神。你的镜头里填满了他人的微笑,我却在这头的镜头里看到了你们发自内心的愉悦,专注。每个人眼里的自己与他人,角度不同,态度不同,于是,同样的场景,承载了不同的感受。

“蓝山古八景”列队悠悠入眼来,令人目不暇接。

沿途的人怀着五花八门的心情在这条路上走着。在旅行的途中,经历平时生活经历不到的事,看到平时看不到的人,感受平时感受不到的感觉。

感觉好累啊,走不动了,有半路相逢的陌生朋友,给我提行囊,我笑笑。一路笑语嫣然,倒也相谈甚欢!临别分手,对方说,可否留下你的电话,Q号?我眼珠子一转,说,好啊!还是留下你的给我吧?说着,我从包里拿出一支笔给对方,伸出我的手,莞尔一笑,说,就写我手上吧。回去以后,我打给你,加你好了!对方很认真的写着数字,我微笑着不说话!写好了,我认真的看了看,对方再三嘱咐我,一定要加我哦。我把数字握在手里,收拾好行囊,朝对方挥挥手,飘然而去。。。再次摊开手心的时候,手心上的数字因为汗水的侵染,早已模糊不清了,不由的轻轻叹息一声,我对着手心吹了一口气,就像吹走蓝山空谷里的一阵清风。

我们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有时只是静静得相视一眼,有时则是微笑着携手一程,让各自的人生留下丰盈的一笔,然后,默默离开,成为彼此的过客。与我擦肩而过的人啊,转弯的转角,你邂逅了谁人的一小段插曲?抑或正在上演一段怎样的片段。

我想,芸芸众生有可能是为了逃离,有可能是迎接,有时候我们只是想看风景,有的时候是为了和想要的人在一起,还有的人只是在路上。看到的,忘记的。拥有的,失去的。

而今天,我只是想 没有杂念的只是欣赏蓝山沿途的风景。体会每一段旅程的与众不同。

我总相信,有一个地方,有一个人,会让我心甘情愿的停下漂泊的脚步。在春暖花开里欣赏所有的风和日丽里最美丽的风景,最美好的事物。

[小说笑语嫣然蓝山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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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还不清的债的寓言故事作文_[第四单元]寓言故事与科幻小说6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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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富翁,年纪大了,他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

他回顾一生,想想有什么未了之事,忽然想到在保险柜里,还有很多亲戚朋友的借据。这些钱已经借出多年,那些亲友依然贫困。

为让子孙避免日后的困扰,富翁决定在临终前,自己处理这批债务。

他约集了所有欠债的亲友,自己倚在床边的靠背上,床前摆着取暖的炭炉,炉火烧得正旺。

富翁手拿大叠借据,对欠债的亲友说:“我自知时日不多,也知道你们没有能力偿还欠我的钱。为了避免困扰,今天,你们只要真心说一句感激的话,我就把借据当面烧掉,从此两不相欠。”

从欠债最少的开始,第一个人说:“来世我愿做您的仆人,为您打扫庭院。”

富翁将那个人的借据放在炭炉里烧了。

接着,有人说:“来世我将变鸡变狗,为您日夜守候。”

富翁微笑着将那人的借据烧了。

还有人说:“来世我将做牛做马,为您耕田拉车。”

富翁含笑,把一张借据烧了。

又有人说:“来世我愿做您的儿孙,永远孝顺您。”

富翁开怀大笑,烧了借据。

他们一一说出内心感激的话,富翁也感到满意。到了最后,只剩下一个欠债最多的人,他诚惶诚恐地上前说:“来世,我一定要做您的爸爸。”

富翁听了非常生气,反问他:“你为什么不感谢我,反而骂我呢?”

“老爷,您有所不知,这世间一切的债都有还清之日,只有儿女的债是永远还不清的呀。”

富翁笑了,烧掉最后一张借据,在床上安然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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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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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蓝色、天青色、灰白色交杂的清冷且广阔的阿富汗的冬天的天空里,一只蓝色风筝在趾高气昂的飞舞过后猛然扎下,“像轮胎从高速行驶的轿车脱落”。于是,一群孩子欢快地奔跑,追逐着风筝……电影里的万千的画面让书里的文字更加鲜活了,可在读了书本以后再来看电影,总觉得那短短127分钟所表达的缺失了些什么……

书里的哈桑,追逐的不仅仅是阿米尔的战利品——一只宝石蓝的风筝,更是忠诚、友情、勇气以及宽容博大的少年的心。堆满破铜烂铁的小巷里哈桑那羔羊的神色、阿米尔怯懦的逃离、暗夜里将雪地染成黑色的血滴、哈桑被逼走、阿米尔同父亲逃往美国……原本和谐的生命节奏被种族间的摩擦和战争的梦魇打乱。可是在任何混乱且无助的时候,其实大家都没有放弃自己世界里的追逐。我们每一天都在离属于自己的港口更近一点点,因为自从你驶入人生之海,你的航船至今尚未停歇片刻,这片海洋太深了,总是你想找到一个抛锚停泊之处也难以求得。因此,在驶入港口之前,你无法稍作休息。”我们一直在路上,从没有停歇片刻;我们一直在追逐,从没有丝毫懈怠。

敏感、缺乏安全感却在不断成长的阿米尔;善良、忠诚、勇敢的哈扎拉兔唇孩子哈桑;多层次性格、尽力用后半生去赎罪的父亲;逆来顺受却善良又可怜的阿里……忠诚与血缘串联起这关于恩典与救赎的生命圆满循环的故事。大风中猛烈晃动的风筝预示着情感关系的脆弱,可一开始,单纯的孩子哈桑没有意识到这点,他以为阿米尔是他的朋友,他以为阿米尔把他当朋友。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这是一个残忍又美丽的故事。多年以后,中年的阿米尔踏上了艰辛的赎罪的路,可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当事实与真相被一层层剥开展现在他眼前时,他的灵魂被善良的鞭子无情的抽打,可拯救自己的脚步没有停止,他仍在追逐。在书中最后一个镜头是阿米尔奔跑在美国的土地上为哈桑的孩子索拉博追一只风筝,他对索拉博说了当初的哈桑对他说过的同样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获得了灵魂上的深深的安宁与幸福。

文中的风筝是象征性的,它可以是一切美好且善意的东西。我们每个人的世界里都有色彩斑斓的各式风筝在飞舞,他们便是生命里的光,指引了我们奔跑的方向。无论他是什么,亲情、友情、爱情……或是善良、忠诚、勇敢……我愿用一生去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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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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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悲痛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齐,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当出去打天下,不应当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齐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可是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齐,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立刻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可是,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可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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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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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是生活的本色。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对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直到读了这本书《平凡的世界》,才恍然大悟。

这是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

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有着平凡的感动,有着对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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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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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记得多年前的深夜我合上《活着》那墨黑的封面,满口尽是苦涩,眼泪汩汩而出。福贵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活着》是一本让人沉重的小说。福贵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最后的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追忆故人,他需要多大的勇气?我很想知道一个人要有怎样的信念和意志,才能支撑他在绝望的路上继续走下去,站在命运的对立面,不屈不挠地活着,以平淡素净的姿态过完平凡的一生。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福贵的一生了。一次次的死亡,早已让福贵千疮百孔的心麻木了吧?在他平静地叙说这一次次的死亡时,内心又有多么大的悲痛,我无从可知。他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平淡的叙述中,我不敢想象,若换作是我,我该怎样活下去,怎样笑着活下去。

经历的越多,感悟的就越深。我想,福贵一生的悲惨不是他一个人的,而属于那个不成熟、大病初愈的时代。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人人自危,为生存而担忧,福贵便是那个时代不幸的代表,而他却在那个不成熟、不理性的时代里好好活着,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他在真正而真实地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我知道黄昏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活着》就像一支古老的歌,轻轻地叙说着一朵素净的花开在绝望路上该怎么生存。

不记得是第几次翻开又合上《活着》乌黑又厚重的封皮了,抬头看天,窗外蓝天白云,阳光不噪,微风正好,泪水沾了满面,不知是为哪般?

与你相遇好幸运。——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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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小说丰乳肥臀读后感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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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读过莫言小说,选取这一本或许只是它的名字吸引了我。

那时,我正在天津打工,闲班无聊,便去租书。在一个书摊前,我看到了这本,那是莫言的小说选,以前听说过这本,一看又是当代学生的推荐书目,可作者又怎会用丰乳肥臀作为书名呢,于是迫切的拿回家里。

一开始,便一下子吸引了我,令我非一口气读完不可。故事的背景是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残酷的抗战史,故事的梗概是一个母亲在这样的恶劣的,近乎绝境的条件下带大九个孩子,不,是十一个孩子的故事。她的以前那样丰满的乳房被一点一点的吸干,那是母爱在流淌啊。她的以前俏丽的容颜被岁月无情的摧毁。她带着孩子,先是经历了家庭的折磨,后又经历了残酷的乡匪之间的战争,又经历了国共两党的之间的战争。这期间,她眼看着一个一个女儿的背叛,目睹了,一个一个亲人的离去,尝尽了生活的一个一个坎坷……

这本书,令我看到了旧社会的母凭子贵的封建思想,和残酷的革命战争,还有一个母亲的大于天的伟大的母爱。

我想,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在岁月的不断流逝里能够留给读者的或许只是一段文字,或只是一个场景。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况且好书已经越来越少,读书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那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最美,是被作者单列出来的。母亲的最后一对儿女是一对双胞胎,取名金童玉女,玉女因为难产,从小眼盲,她一步也离不开母亲,也只有她留在了母亲的身边。从小就被金童剥夺了吃奶的权利,她的存活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她那样的漂亮,仿佛一个天使降临在人间。

她的世界是黑暗的,但是她的心灵却是最美里的,最洁净的。她明白自己,是母亲最大的负累,虽然她看不见,可她感觉的到。每当夜里她听到母亲呕吐的声音,她的心便如刀割一样的痛,她的眼泪如泉一样的流下来。她不敢被母亲看到,她怕母亲悲哀……她明白,是她离开的时候了……

读到这,我在奇怪,母亲病了每日呕吐?之后才知,原先母亲给别人做长工,家里的孩子还要吃饭啊。开始她往自己的口袋里偷回一些玉米,芸豆啊什么的,但是渐渐的被人发现,之后无论藏在哪里都被人找出来。之后无奈之下,她就将一些东西吞到胃里,到家里在吐出来,洗尽,做成面饼……多么伟大的母爱,我流泪了……

没有人明白,之后他的失散的儿子金童回来的时候,母子俩抱头痛哭之后,母亲说我要为儿子做饭了,但是家里没有一粒米啊,母亲说,我出去给你做,,金童感到奇怪,当母亲将手指塞进喉咙时,当母亲把芸豆用纱布捻成面饼端到儿子面前时,金童一下子跪倒在母亲的怀里……

就在那天夜里,玉女决定走了,她还是第一次单独外出,她摸索着走上了通向江边的道路上,不知为何,她的情绪那样的愉快,她一路走来甚至哼着母亲总唱的那首歌谣。她一点没有犹豫,慢慢的走向江心,走向前方。那天,她那样的美丽,她穿上了母亲亲手缝制的嫁衣,母亲曾说过,只有你最听话,又最漂亮,她必须要亲自看她找到自己的幸福……

就在那个夜晚,星空出奇的耀眼,月亮出奇的皎洁。就在江水吞没的一刹那,玉女的眼前出现了奇迹,她竟然能够看见,那是一个菩萨。她说,是该回到我身边的时候了……

作者,显然很喜欢这个人物,不期望她就这样夭亡。

作者以其磅礴的气势,委婉幽默的口气,读后令我浮想连篇,甚至多年以后仍不能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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