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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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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哥电话_小说作文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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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极了!小强这次英语默写得90分,妈妈奖了他10元零用钱,小强便到商场里一间有名的雪糕店去买雪糕,他坐在一张长椅上一边吃雪糕,一边看漫画。不久,有一个穿着西装,外表斯文的男人拿着一个袋子走过来,坐在他的旁边。?

突然,那男人离开了座位,但他忘记把袋子拿走了。过了一会儿,小强才发觉。由于老师在学校教过他要路不拾遗,所以小强并不打算拿走那袋东西,而是等着失主回头来取。

忽然,袋里传出了手提电话的响声,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把手提电话拿出来听。怎料听到了这样的话:“喂!现在行动已部署好,下午一时正,在景林汇丰银行行动,那时你拿着刀威胁职员,我和黑雨一起在后掩护,然后向酒楼方向逃走,再见!”小强听后,吓了一跳,原来那男人是盗贼。

正当他惊惶失措,不知报警还是回家的时候,那男人回来了,小强立刻作出一个决定——他立刻把手提电话收在裤袋里。那男人回来后,把袋子拿走,便离开了。但他发现手提电话不见了,便回头回处寻找。最后,那男人凶狠的目光便落在小强身上,问他:“你是否偷听了我的手提电话?”虽然小强非常害怕,便也强作镇定,急中生智说:“我没有偷你的手提电话,但我刚才看见一个年青人从袋中拿走了一个手提电话,他个子非常高大,所以我不敢干涉他。”那男人说:“那青年的衣着打扮是怎样的?”小强胡乱说他是穿红色运动衣,穿牛仔裤,脚穿白色运动鞋。那男人又问:“他偷了我的手提电话后,向哪个方向走了?”小强 又任意指着一个方向,那男人便向那方向急忙追去。那男人走远后,小强便用手提电话报了警,警察叔叔便吩咐他不要离开那里。不久,有一个人来了,但他不是警察叔叔,而是那个男人,他凶狠地说:“你快带我去找那个青年”!正当小强不知怎样做时,他裤袋里的手提电话又响了,那男人非常生气,在袋里拿出一把水果刀,当他要把刀刺向小强时,有两个警察叔叔来了,他们立刻喝令那男人停止,他便飞快地逃走了,但他逃不远,便被警察叔叔抓住了,小强也松了一口气。事后,警察叔叔问小强有没有事,小强告诉警察叔叔那男人的同党今晚会打劫银行,警察叔叔便问小强今晚打劫的详情,小强便一五一十告诉了他们。到了 下午,有很多警察叔叔在景林汇丰银行附近埋伏,贼人出现时,便一网打尽了。小强头脑冷静,协助警方扑灭罪行,真是值得我们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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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忆月和一个外星人的奇历险_小说作文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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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忆月脑袋里闪过一个字:是。林忆月对赵玉萍说:“我同意。”于是,林忆月很高兴的和赵玉萍换了银水晶的碎片。林忆月将银水晶的碎片给叶儿看,叶儿说:“这些碎片都要放进一个盒子里,不能让庞浩然偷偷地拿走。林忆月回到家,正要拿走本是装宝石的盒子,她的妈妈黄明丽叫住了她:“月月,拿宝石盒子干吗?”“不,不干吗。”“是吗?拿这个盒子不行,我还要装宝石呢?算了,我黄明丽也不是那种人,明天给你个大一点的珍珠盒子。”“谢谢妈妈。”第二天,林忆月拿了个珍珠盒子到学校。叶儿说:“要给这个盒子一点保护。”说着就从头上摘了个卡子卡在盒子上,然后把碎片放进去,盖上盒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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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时,别流泪小说作文

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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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时,别流泪

风撩过我的眼睛,站在冬天的边缘,总有种怪怪的,凄凉的感觉,深深的,不知来自何处,照例站在这棵大树底下,莫名的伤感,涌上心头,Nancy是在这里与我相识的,在这样一个初冬的早晨,也是在那年后的同一时刻,同一地点与我挥手告别的,在她走后的几个春秋,每个冬天这个时候,总是习惯性的在这里,仰望湛蓝湛蓝的天空,大概是在等待奇迹,而每次都会留下一点,一点不知名的感觉……

有些事情会不期而遇,有些事情会定期到来。

走到树下,止住脚步,对着空气微笑,好新鲜。有些累,便找了一块空地坐下。我抬起头,仰视着天空,一片树叶不知不觉从我眼前坠落,我不屑地看了一眼,视线随即转移了180,修长的牛仔裤,休闲的运动鞋,挺时尚的,好熟悉,这,这,好象是……是Nancy,是Nancy。我抬头定了定眼,一颗晶莹的泪珠顺势流了下来,不知道是她感染了我,还是我感染了她。

愣住了,流泪了。

“Nancy,冬天,不是伤感的季节。”

“知道,我知道。”

好多话过去埋在心里太深,却连自己也挖不出来了。“好干净”干净的感觉会给我一种快乐的情绪,一种纯粹的恬美。

“Nancy,相遇不容易,我很快乐的,别哭,重缝时,别流泪!”

“两个女孩坐在地上伤心,好傻,呵呵。”

我拉起她的手,临着风,分享每一个快乐的时刻,重缝并不是一切一切的终止,年轻让一切变成可能……

朋友,记住,重缝时,别流泪。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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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人生一场戏小说类文章

全文共 7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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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生我遇到许多许多人。只因两点,令你在我生命中屹立不倒、成为永恒。

一、你化解了我的自卑。

二、你酿就了我的自卑。

——题记

一 小学

盛夏讨厌自己的名字。

当一个名字太过性格时,就会招来祸端。尤其对于陌生的群体而言,能迅速攻击对方并建立自己地位的方式有两种:一,攻击对方的长相;二,攻击对方的名字。

在学校中尤为明显。

“我叫盛夏。盛开的盛,夏天的夏。”

每次这样的开场白介绍完,底下的同学就会有所反应。或夸张的惊呼,或好奇的私语,或打量的探究,或肆无忌惮的嘲笑。而这一切,在几日后会变本加厉,转换成赤裸裸的欺负。

“剩下的那个人做值日!”

“剩下的果实,不要忘记,也不要想起……”

“剩下剩下嫁不出去!剩下剩下嫁不出去!”

盛夏低着头,默默的走过长长的学校走廊,不回应,不抗争,任由男生们排列成行对她大呼小叫,任由女生们远远站在一旁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奶奶说,这是命。

盛夏,被嘲笑,是你的命运。

长长的走廊前面有扇玻璃窗。盛夏走过去,走过去,在快要拐弯的一刻抬起头,与镜中的倒影对视——

镜子里的少女,矮小,瘦弱,枯黄的头发,看起来总也显不干净的蜡色皮肤,五官平凡,没有任何可以被称之为优点的长相。

盛夏只看了一眼,便默默的垂下头,快步走过去。

在没有成长之前,她就已先领悟了自卑。

自卑就是……

别人给你贴上劣质货标签,而你也觉得就是这样。

五年级时,又迎来又一轮转学。

像漂泊的浮萍,从这个城市到那个城市。

因为总是没有稳定的住所,自然不会有强大的人脉,就总要就读差劲的学校,然后被欺负……一次次,恶性循环着。

盛夏在书包里放好了钱,在饭盒里装好了糕点,以往无数次的经验告诉她,只要交出钱和食物,对方就会放过她。

她便这样带着忐忑心态跟老师一起走向教室。

校舍是60年代的老楼,因为潮湿墙角长了点点青苔。上面是一排镜框,里面排放着优秀的学生作品。

其中有一张是摄影照片——

锈迹斑驳的学校单杠上,倒挂着穿运动服的少女,身后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和四四方方的校舍,背景被虚化,突出少女洁白的牙齿和倒垂下的一把乌黑长发。长相不美,但却透着满目青春。

右下角写着拍摄者的名字——“时裂”。

老师在走廊尽头停下,推开最里面一间教室的门,没有想象中的喧嚣,只有安安静静的凝望。

老师带她走进去,介绍说:“新来的同学,叫盛夏。盛夏,跟大家打招呼吧。”

所有目光看向她,带着好奇,带着探究,却没有嘲笑。

这样的友善,反而成了一种反常。

盛夏捏着裙子,手心冒出薄薄的汗,大脑忽然一片空白。

因为久久不动,同学们开始交头接耳。他们很快就会嘲笑自己了吧。像以往无数次一样。她会成为异端,成为弱者,成为欺负的对象。

依稀有雾色从眼底升上来,源于记忆深处根深蒂固的恐惧。明明有着新的开始,明明可以更改命运,却因为无法表达,只能这样重蹈覆辙。

自卑就是……

你以为可以克服,却一次一次越来越触目惊心的发现自己的无力。

几可见命运张开了血盆大口,狞笑着扑过来。

她低下头,已经决定默默承受。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开口——

“欢迎。”

欢。迎。

一字开,二字扬,似乎还有后续,却又戛然而止。

世界因此而宁静。

盛夏抬起头,看见教室中间,第二排第六桌的一个男孩子站了起来,短短的头发,高挺的鼻梁。

这两样构筑成了盛夏对时裂的最初印象。

此后很多很多年,她想起他时,记忆深处那个带头起身引领全班一起欢迎她的男孩依旧鲜明。只是——

站在讲台旁因为自卑而局促不安的少女,却永久的消失了。

二 中学

收到情书的时候,正是散学后的校门口。

人来人往时,每个人都会好奇的朝这边看。

告白的男孩除了信,还带了蛋糕,透过透明的塑料壳,可以看见里面的奶油上殷红一点,正是赫赫有名的红宝石蛋糕。

“听说你喜欢吃,所以逃了下午课买来的。”男孩带着殷切的将蛋糕往她手上递。

这令盛夏想起小学时,那些从她书包里抢夺糕点的男孩。

那场噩梦终结在五年级时,她转到这座大城市,遇到了素质很高的同学,名字就不再显得那么可笑。随之而来的,是友善、友谊,以及……发育。

短短半年内,她的身高抽长了10公分,胸部也开始轮廓分明。在一堆还在婴儿肥的女中学生中,显得格外高挑抢眼。

于是就开始受欢迎。

于是就有了追求者。

于是就渐渐变得会跟人相处,会妥善应对。

比如眼前这位。

盛夏接过蛋糕,微微一笑:“虽然要表示感谢,但是为了这种事情逃课,我不怎么喜欢呢。”

男孩怔了一下,涨红了脸:“我下次一定不了!”

“嗯。这封信我回去看。我要赶7点的补课……”她看了腕上的手表一眼。

男孩立刻识趣让路:“那你快去吧。我也没什么要紧事……那个,你什么时候给我回复?”

盛夏歪了下头:“等我们彼此真正了解的时候再来决定这个答案好吗?我会回去看信的。明天见。”

几可见对方脸上立刻绽出了光:“好!明天见!”

盛夏笑着转身离开,走过两条街,确定对方没有跟来,目光落到手里的情书上。

印着玫瑰花的精致信封,工工整整的字迹,处处彰显着对方的用心。只是——盛夏厌恶的将它撕碎。这种毫无交集一无所知就嚷嚷着喜欢的爱慕,真是肤浅的让人恶心。

他根本不知道她的身世,不知道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在她最无助的时候不曾到来,只是看见现在脱胎换骨的她,就嚷嚷着的喜欢……算什么?

盛夏把信丢进垃圾筒,却在下一瞬,如遭电击。

——街对面,站着时裂。

短短的头发,挺直的鼻梁。他斜靠在人行道护栏上,低头摆弄着手中的相机,专注专心。

时裂喜欢摄影。

从孩提时代,别的孩子们还在玩绘画练钢琴经历人生启蒙的时候,他已经跟摄影师父亲出去外拍,帮忙布置道具,看行李。

当他十二岁时,已能拍出很独特的照片。

他的那幅《青春》在市业余摄影大赛中一举夺魁。人们后来才知道,照片中的女孩固然只有十四岁,而拍摄者更比她还小了一岁。

“天才的灵性,是跟年龄无关的。即使是摄影上。”评委用这句话定义了时裂的独特。学校也倍感骄傲。

他远远走在了同龄人前面。

然后回过头来,影响着他的同学们。

盛夏再次想起命运转折点的那天——老旧的教室里,第二排第六桌的那个男孩如何表达了他的友善,然后,那份友善瞬间感染了其他所有人,他们集体鼓掌,欢迎她。

从此他成了她的圣光。

她的秘密。

她的天与地。

因为没有分到一个班级,见到时裂的机会就变得很少。

所以每次看见,目光都会忍不住变得贪婪。任何细节都要记住,一秒一厘都不想错过。

盛夏在街这头久久凝望,看着他白色的衬衫上第二颗纽扣没有扣,藏青色的牛仔裤腿上有泥土的痕迹,可他还是那么好看,那么那么让人怦然心动的好看。

盛夏犹豫着要不要过去跟他打招呼,要怎样才能够做的足够自然,如果用“你可以给我拍一组照片吗”做搭讪理由而被答应了的话,是否接下去就会有许多许多接触的机会?

她想啊想,想到时裂有了动作。

他忽然站直,把头扭向一边,将相机塞入包中,朝某处走过去。

盛夏随着他的方向一起转头,看见一个女孩笑着跑到他面前,揉了揉他的头发,熟稔又亲昵。

是她。

《青春》照片里的那个女孩。

她和照片里几乎一模一样,乌黑的发,洁白的牙。以前没觉得多么漂亮的五官,因为审美观的重新定义而变得充满魅力。

小学生们大多喜欢洋娃娃般甜美清纯的长相。到了中学,身材、谈吐、气质就会变得重要起来。

如此再看那女孩,就知道为什么成年人的评委们会把大奖颁给时裂。

时裂的审美,是成年人的审美。

时裂挑选的青春,是成年人们认为的青春。

时裂……比他们所有人都要早熟。

盛夏怔立原地,不能动弹,不能出声,甚至不能思考。

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女孩挽住时裂的手,两人并肩走啊走,然后,竟然走到了街这边来。

时裂看见了她。

“盛夏?”他惊讶的抬眉,然后眼角就弯了起来,笑的十分美好,“好巧呀。回家吗?”

“不……补、补习……”局促、失控,然后,无法流畅的说话。

“好辛苦。加油哦。”他说完后,跟女孩继续走。

依稀听闻女孩问:“你同学?”

“小学的同学,现在同校,但不在一个班。”

“她是不是喜欢你呀?”

“唔……也许吧……”

明明是渐行渐远的声音,却在耳际字字分明,如雷、如剑、如针,刺的她战栗不安。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知道?

像衣服突然被脱光,像丑陋被所有人看见,像天塌了下来……

盛夏突然蹲下,抱住自己的膝盖。

不可说的心事。

一直藏起来的心事。

她自己一个人独享的心事。

在被对方知道后,就变成了……笑话呢……

即使个子长高了,即使开始受欢迎了,即使已经不再受欺负了,但自卑就像病毒,潜伏在身体的最深处,抓住时机喷薄而出。

眼泪便一下子涌了出来。

自卑就是……

你喜欢一个人。然后你发现了,他不喜欢你。

三 大学

盛夏将腿抬过头顶,脚尖绷直。

整个系,只有她能保持这个天鹅姿势长达3分钟。

汗水从额头滚下来,后背的衣服已经湿透。但她依旧在忍耐。

忍耐的越久,松懈一刻的感觉就越好。而此刻的每一分忍耐,都会令她今后的舞台形象更美好十倍。

她闭上眼睛,轻轻呼吸。坚持,再坚持一下下。

会学舞蹈,源于中学的失恋。

那天大哭一场后,她神色恍惚的走在街上,看见一家店门口贴着芭蕾培训的海报。鬼使神差走进去,然后一跳,跳了好几年。

当时老师说她年纪较大,难有作为。如今,她却成为了艺大舞蹈系的高材生。

其实,这个世界上天才终归少,大部分人都是靠努力才获取成功。而盛夏,无疑是最努力的那一个。她把这个动作,坚持过了4分钟。

倒下去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都虚脱了,虚脱中却又有难言的满足。

她抬起一只手搭在眼睛上,悠长的深呼吸。

这时,有人开门,老师的声音传了进来:“这边请,这里就是我们的练习室。学生们下课后就在这里继续练习……”

脚步声很多,还有其他人?带着这样的疑惑,她移开手,明亮的光线映入眼帘的同时,时裂的面容也清晰出现。

她赶紧爬起来,因为起的太着急,左脚还滑了一下,不得不抓住扶手来平衡。

于是对方笑了起来:“盛夏,好巧呀。”

是啊,好巧啊。

她和他的每次相遇,都那么巧出现在她很狼狈的时刻。

盛夏抹了把脸,她看起来不能再糟糕了,头发全湿哒哒的粘在一起,衣服也全是汗,隔着一米都能闻到自己身上的汗臭味吧?

“我去洗脸。”她抓着毛巾想闪,却被老师叫住:“盛夏,时裂是我们特地找来的摄影师,为下个月的演出拍摄海报的。听说你们以前是同学,那就太好了,就由你来跟时裂沟通吧。”

后颈处每根汗毛倒立起来,前方场景突然模糊。

盛夏忍不住想——好辛苦……她等的,这么这么辛苦。

盛夏洗完澡换完衣服回到练习室时,时裂在翻看剪报。有关于舞蹈系的一些演出报道全被老师收集整理下来,贴进画册。她走过去的时候,他正好翻到有她的那页。

“你演奥黛尔吗?”

“嗯……”从来如此,甜美可人的演公主,相貌个性的演黑天鹅。爱情里,无论是舞台上,还是现实中,她都只有女配的命。

“很好看。”他评价着,把画册放回原处,然后站起来,打量她。

盛夏感觉到自己的面孔在不由自主的烧灼。

“该怎么拍你好呢?”时裂沉吟。

一颗心顿时犹如小鹿乱撞。

十年。

自五年级起,到大三。她等了十年。终于。

终于轮到她被他收入镜头。

莫名伤感,有些委屈,又有些凄凉,更多的是似有若无不愿承认却又难以抑制的欢喜。

时裂……你明明知道……你明明是知道的,我爱慕你,如小鹿恋慕溪水。

为何要答应,为何给我这样的机会?

这是否说明……你有可能,会喜欢我?

会喜欢我吗?

盛夏浑身战栗。在时裂面前,她永远是十年前那个自卑的女孩。

自卑就是……

心甘情愿让另一个人来评定你存在的意义。

四 社会

盛夏从舞台上退下的时候,掌声如雷,久久不歇。

幕已经谢过三次,但观众们仍不肯罢休,但这一次,她不准备满足他们。

因为后面还安排了一系列的采访。她要换衣服,重新上妆,忙得不可开交。

“你吃几口,记者在后台等着,他们问的问题,要是涉及你和周公子的绯闻的,可以一概不答。”助理将一片苹果递到她嘴边,她吃了,三四只手伸过来,帮她脱掉演出服。

助理又递了一块苹果过来时,盛夏拒绝了。她的体重已是危险的88斤,在这个领域内,肥胖是最大的杀手。而她一向骄傲自己的克制力。

助手不放心的继续叮嘱:“XX台的记者很刁,他可能会误导你……”

盛夏一边卸妆一边打断她:“放心,我知道怎么应对。”

她知道怎么应对。

所谓成长,就是越来越能应对各种意外。即使不友善、即使充满恶意的挑衅,也能从容以对。

所以,10分钟后当她进入后台,一窝蜂的闪光灯和话筒举到面前来时,她先是笑了一笑,把目光对向正前方。

“我跟周公子只是普通朋友。他喜欢看我的演出,我感谢他特意为我编舞,我们是很愉快的合作方式。就像在座各位记者朋友跟编辑的关系一样。”

“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喜欢能够容忍我一切缺点的人。我脾气很差的。”

“今后两年重心还是会放在舞蹈上。毕竟身体还在巅峰状态,趁还能跳的时候,多跳。”

“没有,我的脚伤已经完全好了,谢谢大家关心……”

回家的车上,盛夏坐在后座,用手抚摸自己的左脚。

助理立刻紧张:“疼?”

“没有。都说了没再复发。”她放下手,把目光转向车外。

左脚曾经韧带拉伤,伤在大三公演前拍宣传海报的前一天。

因此,海报没拍成,而且足足养了一年半才彻底康复。与时裂的交集也就断了。她终究是没能出现在他镜头里。

有时候,盛夏觉得这是老天对她的告诫。告诫她不要心怀侥幸。告诫她适可而止。

如果一个人,总是让你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的话,又为什么要飞蛾扑火般的靠进呢?

所以,她已经很久没再想起他。只是脚踝偶尔会疼。医生说不清楚原因,最后归结为心病。

恍惚的时候,助理递来手机:“周公子约你吃宵夜,为你庆祝。”见她迟疑,助理又说:“他编的这支新舞大受欢迎,老板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合作。”

话中意图明显,她只能妥协。

于是就去了约定的饭店。午夜十二点,人头攒动。这个城市的人,都太寂寞。

服务生将她们引入包厢,房门开启后,周公子第一个迎上来:“演出太棒啦!必须要赞美你!只有你能跳出我脑海中的画面!”

握上来的手,也显得过于亲昵。

盛夏不动声色,笑着反握住他:“是老师编的好。今后也请多多关照了。”

握住,摇三下,然后松开。因为重复过很多次,所以自然的完全看不出刻意。

周公子果然没有因她松手而介意,转身引介:“对了,还没介绍。这位是我的好朋友,时裂。时裂,这位就是我跟你说的本城的明珠!骄傲!”

“盛夏,好巧啊。”对方笑,笑出了宿命的浮光掠影。

盛夏呆住了。

“不、在、国外?”不是移民了么?不是在国外发展的风生水起么?不是被《时代》聘为签约封面摄影师了么?怎么回来了?

盛夏想,这多么可怕。明明没有去想,却知道他在哪里,在干什么,竟然把这个男人的生活变化都默默的关注了。

“他是被我邀请来给你拍照的!怎么样?惊喜么?”周公子满脸殷勤。却不知,她心中满目疮痍。

“我……不、不想拍。”

仅有四个人的包厢里,响起她微弱、却又执着的声音。

三个人都是一怔。

盛夏深吸口气,迎着时裂的眼神,一字一字说的分明:“我,不要了。”

终于还是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说出的同时,诅咒也就破解了。

时裂于她,就像脚踝韧带的伤,是一场心病。而26岁的她,决定不再逃避。

“这么多年,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时裂能够为我拍照。像《青春》里的那个女孩一样,成为时裂镜头里的灵魂。”

“盛夏?”周公子错愕的看看她又看看时裂。

“但我又觉得那是不可能的。时裂眼光很高,要求很严苛,学校里的女孩们去拜托他,都被拒绝了。所以,我也是不可能的。”

“盛夏……”助理在一边轻轻拉她的袖子。

“大学时我觉得自己有了些许希望,老师夸我虽然天赋不高,但比任何人都要努力。老师说,如果下场公演我能成为正式一员的话,就请时裂来拍封面。于是我好努力。时裂这样的天才,是想不到我有多么努力的。我从120斤硬生生减到80斤,把每个基础动作都重复上万次,每天只睡6小时,花12个小时去练习……最后,我成功了。老师说,下次公演让我领舞。”

“盛夏!”这一次,轮到时裂震惊的唤她。他的呼吸有点急促,不知是源于意外,还是源于感动。

“然后时裂来了,时裂答应为我拍照。我觉得付出的一切都得到了回报。专心致志的等着那一天的来临。”盛夏一口气说到这里,停下来。

时裂脸上浮现出愧疚的表情:“对不起。”

“时裂失约了。约定的那天,时裂的女朋友生病了,所以没能来。得知这个消息的我分了心,从舞台上摔下来,伤到韧带。”

一切都是报应。

报应她太贪婪。

报应她企图介入一段已经固定的感情。

报应她心中怀抱着那样卑鄙的想法。

所以一切努力,就那样的化成了泡影。

盛夏笑了起来:“跟时裂有什么关系呢?时裂只不过做了应该做的事情。欢迎刚转学来的新同学;在街上跟以前的同学打招呼;受到邀请去大学为领舞者拍照;为了照顾更重要的恋人而推迟工作……这一切,其实跟时裂都没有关系。完全是我单方面的行为。所以,我承受后果。”

周公子讪讪的张嘴想说话,但又最终没能说出来。

这一场告白,太过惨烈。

惨烈的杀死了从前的盛夏。

盛夏上前一步,握住时裂的手,摇了三下:“所以,不用了。一切都过去了呢。就让我曾经的那个小小心愿,像一个气泡,落到水里,融化了。”

从今后她将不再纠结,不再奢望,不再被这个男人搅合的心绪不宁。

他是她最虚幻的美梦。如今,梦醒了,她意外发现——自己已经足够强大。

“对不起,盛夏。”时裂反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很暖和,一如他的人。

“没关系。不是时裂的错。而我说出来后,也觉得自己解脱了呢。好像能够站在讲台上,笑着介绍自己了——嗨,我叫盛夏,盛开的盛,夏天的夏。希望能跟你们做好朋友。谢谢你当年欢迎我。”

包厢里静悄悄的。

周公子跟助理悄悄换了眼神。

时裂的睫毛微微垂下,不知道在想什么。不过,无论他想什么,都不重要了。

盛夏挽了把头发,走到桌前:“不说了,我饿了。好多好吃的,太好了,今天要好好吃一顿。”

助理提醒:“体重……”

“没关系。就这么一顿。”她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其中看起来最好吃的一块红烧肉,正要放入口中,忽听身后时裂开口——“那怎么办呢……已经拍了。”

她一怔——什么?

时裂走过来坐到她旁边的位置上,从包里取出相机,打开显示屏给她看。

“真对不起,在你刚才演出时,我在台下,已经拍了。”

红烧肉从筷中跌落。

盛夏怔怔的望着液晶屏里的自己——那个脱胎换骨后艳惊四座的自己。

时裂眨了眨眼睛,笑出三分温柔,三分狡黠,还有四分的含蓄。“盛夏对吧。我叫时裂。时间的时。裂开的裂。呐,就这么说定了,要做好朋友啊。对了忘了说,能够在镜头里捕捉你,是我的荣幸。”

自卑因这一句话而被封印。

盛夏在照片里复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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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秋天,你和青春一同逝去小说

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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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白的你,灿烂的笑容。

白色的被单,白色的床,蓝色的病号服,干净清秀的你。

初次遇见你,是在高二开学的那天,匆匆的你不小心撞到了我,我没站稳,摔倒在地,怀里的书也散落一地。

你急忙把我扶起来,然后帮我把书都捡了起来。

你连连说着对不起,眼里满是歉意。我看着你,淡淡的说了一句我没事。

随后你粲然一笑,很阳光的那种。也是在那一刻,我喜欢上了你。

后来我鼓起勇气向你表白,你委婉的拒绝了。你说你有喜欢的女孩了。我假装不在意得“哦”了一声,问你做朋友怎么样,你说好啊。我在心里苦笑,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或许只是不舍得放下你吧。

最后一次遇见你,是在医院。

我轻轻走进病房,走到你面前,把我专门买给你的薰衣草举到你面前,微笑。

笨蛋,我拿着你最爱的薰衣草来看你了。

你接过花,开心得像个小孩。

就算是生病的时候,你也笑着,没心没肺地笑着。

但也只是在我面前,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你只是在用你的微笑岩石你那被伤得千仓百孔的心。

生病的你好像更加清瘦了。我沉默的看着你,想到了一句话"春风再美也美不过你的笑"形容你,真的很贴切。

我问你还有什么没有实现的愿望。

你说你想再陪我散一次步。

我微微一愣,点头说好。

清凉的风拂过,枯叶落满一地,我和你踩在上面,发出“嚓嚓”的声音。你捡起一片落叶,把它放在我的手,然后认真的看着我,眼神落寞。

你说,

曾经,你喜欢她,喜欢得死气活来,却得不到她的正脸相看。你被她伤得遍体鳞伤。还好,有我一直陪在你身边,但你的一生已经快走到尽头了。

现在的你,就如同我手中的这片枯叶。

我努力不让眼泪流下,你轻轻抱着我,最后一次微笑。

好好照顾自己。

这是你说的最后一句话。

某个微凉的夜晚,薰衣草凋零了,你也走完了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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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骨小说番外篇_鹣鲽情深

全文共 3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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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长达十六年的赌局草草落下帷幕,最后的赢家,居然是不知从哪里蹦出来的野小子。如此爆冷门,下注之人都哭喊输得太过冤枉。这件事成为仙界近期的头条新闻,更别说参赛之人回去后又是如何将下界的事添油加醋的八卦一番。

千骨再次醒来的时候已回到长留山绝情殿。眼睛依然看不见,隐隐能听见说话声。

“骨头师父,你醒啦?”幽若握着她的手,恢复虫身的糖宝连忙从她耳朵里爬出。

“朔风呢?”她着急的问。

“千骨,我在这。”朔风笑眯眯的弹了下她的额头。转身看了看站在一旁的白子画、东方彧卿、杀阡陌等人。

“我看你们玩得这么热闹,就中途跑去插了一脚,没有恶意。尊上大人不记小人过,相信不会往心里去吧……”

白子画淡淡看他一眼并不说话,此仇不报非君子,只分来早与来迟。朔风突然感觉背上一阵发凉。

笙箫默飞起一脚:“你个死小子,好好一赌局被你给搅了,白辛苦我带孩子带了那么多年。”

花千骨握住朔风的手,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他终于回来了,比她料想的快了许多年。这下终于没有遗憾了,除了竹染

“死书生你早就知道流火就是朔风了对吧?”杀阡陌瞪着眼睛质问道。东方彧卿耸肩只是笑。

众人都恢复了本来面目,气氛倒也和乐。摩严看着朔风心想这样结束赌局未尝不是好事,如果最后赢的真的是东方彧卿或者其他人,子画嘴上不说,心里肯定还是会介意的。

杀阡陌不耐烦的催促着:“赌也赌完了,你赶快给小不点治眼睛吧。”

东方彧卿点头:“药已经调制好,埋在阴火山中十五年,是可以开坛了。只是还需要辅以针灸,我多有不便……”

他话说一半,众人已经明白,针灸是需要脱衣服的。

“我来。”白子画道。

东方彧卿点头:“因为要扎骨针,可能有些疼,骨头你多忍耐一下。那就先等几天,我把针灸的位置一一告知尊上,”

“不行!”花千骨出言反对,“再等两个月!”

众人不解:“为什么要等两月?”

花千骨捏捏自己的脸,郁闷的把头埋到被子里:“我要减肥!”

众人一愣,都笑了起来。如今的花千骨还保持着下界时胖乎乎的身材,自然是不肯这样在白子画面前宽衣解带。

“都是你害我的!”花千骨抓起枕头朝着东方彧卿的方向砸去。

东方彧卿稳稳将枕头抱在怀里笑了起来,笑容却有些苦涩:“当然要让你胖一些,才好分辨谁对你是真心谁是假意。”

“哼。”花千骨向他龇牙。其实她心里也放下了块大石,这次打赌总算是安全过关,对她而言甚至算是相当完美。既没有移情别恋,又没有让师父获胜。谁让他同意拿她来打赌的,她跟他的帐还没算完呢!

两个月一晃而过,花千骨拼命减肥,虽然仙界灵丹妙药很多,但是外力的强制改变,终归还是没有健康运动来得好。

这天便是针灸之日,花千骨心里有些紧张。洗完澡考虑半天自己应该穿什么好,不过反正都是要脱的,就只在上下关键位置裹了白绢,外面披了件半透明的纱衣。十六岁的她差不多已经是个大人了,个头也高了许多,因为还没完全瘦下来,身材显得丰满圆润。

她轻车熟路的摸进绝情殿的医室,心怦怦直跳。

“小骨,把门关上。”

白子画的声音从里面传出,花千骨忍不住咽咽口水。

房间里到处挂满了轻薄的纱幕,香炉里燃着特殊的药草香,味道浓郁不可捉摸。

她一步步朝里走,听见白子画道:“小心台阶。”反而故意绊住往前扑倒。

果然身子微一倾斜,下一刻便落入熟悉的温暖怀抱。

“小骨。”声音微微不满,似是呵斥她的顽皮。

花千骨环住白子画的脖子,靠近他耳朵低喃道:“师父,抱我过去。”

白子画愣了一下,轻轻将她横抱起,放到榻上。

花千骨长发披肩,玲珑有致的身子若隐若现。白子画从未见过这样子的她,一时间也不由面红耳赤,怕影响施针,干脆扯了条白布,将自己眼睛蒙上。

花千骨郁闷了,都老夫老妻了,还害羞个什么劲。趴在榻上不肯动,白子画只得亲自摸索着帮她解开带子,脱下外衣。

花千骨看一眼旁边的银针,长短不一,足有一百多根,心头一阵发寒。

“小骨,别怕。”白子画低声安慰,左手轻触她的后颈,脊椎处转瞬已三针下去。

花千骨痛得身子一阵抽搐,这针不是扎在肉里穴位之上,而是扎在骨头上,她的整个头皮都发麻了。紧咬住牙关不发出声音,师父冰凉的手如一股清流涤荡着她的痛楚。

感觉到手下身体的颤抖,白子画心疼的皱起眉头。

“还受得住么?”

花千骨笑道:“没关系,接着扎,消魂钉都挺过来了,还怕这个。”

身后的手僵住了,花千骨察觉到自己的失言,连忙转移话题催促白子画下针。

白子画想到当日花千骨被绑在诛仙柱上血流成河的模样,手禁不住微微有些抖了。知道自己速度越快,她受的折磨越少,逼自己冷静,又飞快刺下几针。

虽然蒙着眼睛,看不到花千骨痛苦的模样,甚至听不到她任何呼痛声。可是满是汗水的身子和急促沉重的呼吸还是让白子画失了平常的从容稳重。

骨针扎好,拔完针,休息一下,又要开始扎穴位,两人都大大松一口气。白子画温柔的擦去花千骨脸上和身上的汗水,重新下针,神色逐渐恢复淡定。

花千骨却越发难熬了,方才疼还不觉得。如今那冰凉的手指每触到她身体一处,都会引起一阵颤抖,欲生欲死啊!还叫她不要乱动!他别动让她摸摸试试?

白子画不明白为什么花千骨刚刚死咬着牙不出声,如今反倒小声嘤咛起来。那声音软软的像毛茸茸的东西在挠他的心,实在叫人脸红。

扎完了花千骨背上几处要穴,开始扎腿。花千骨更难熬了,特别是大腿内侧,如果不是知道白子画的性格,她会以为他在故意勾引挑逗她。

此仇不报,誓不为人!花千骨在心里狠狠发誓。

终于后面全扎完了,白子画轻呼口气。一盏茶后,花千骨正昏昏欲睡,白子画替她拔针。花千骨有气无力的翻个身,准备扎正面的穴位。睁开眼睛,却震惊的发现自己已经能看见了,经脉差不多打通了。她大喜过望,却不做声,眯起眼睛看白子画继续给她扎针。

白子画本是怕看见太多,自己胡思乱想,蒙上眼睛,就能把前面爱人的身体当作普通病人下针。可是没想到自己脑补得倒很完全,真是越来越不济了。

左手寻穴,右手下针,锁骨旁扎完了,向下不小心碰到花千骨的胸部立马缩回,没想到却被花千骨按住,覆在她胸上。不同于以前,软绵绵的触感顿时叫白子画傻了眼。

“师父,疼……”花千骨一脸贼笑的撒娇道,睁大眼睛看着白子画额上的汗水越来越多。

“小骨、别闹……”白子画有些慌乱的想抽回手去,可是被花千骨压住手背,看上去更像是趁机在她胸上揉了几把,顿时脸更红了。

“师父感觉到我的心跳了么?”花千骨差点没笑出声来。

白子画被她一说,更能感受到掌心下的温软、还有急速跳动的心脉。

“师父,你脸红了。”

“别闹了,一会我不小心扎错了。”白子画用力抽回手,退了一步,声音十分不自然。调整心绪,继续开始往下扎。

花千骨的手臂被扎住不能再乱动,开心的睁大双眼看着白子画。能再次看见他本来的模样,窘迫的神情,她突然觉得这个赌局似乎是值得的。

又过了半个时辰,总算扎完了。

白子画拔了针问道:“小骨,能看见了么,有什么感觉?”

“浑身热热的,好像有火在烧一样,师父帮我冰一下。”

花千骨坐起身来扑到他怀里。白子画抱着她光溜溜的身子,不由又是一阵尴尬。

“先穿上衣服。”

“不穿,这样凉快。”

花千骨靠近他的脸,轻吻他的鼻尖。

“师父,我能看见了……”

白子画扬起嘴角,笑容一闪即逝。

“你自己说过,我能看见了,就要……”

小嘴印了上来,白子画有些无措。想要解开眼睛上的布条却被花千骨阻止,她要师父也体验一下看不见的感觉。哼,之前在银河他亲她的时候不是强势霸道得很嘛,这下又害羞个什么劲?

花千骨隔着白布,轻吻他的眼睛。

白子画感觉不规矩的小手在自己胸前和背后乱摸着,火热的呼吸喷在耳边,然后耳垂被吻住了,舔咬吮吸。脑子里一下就炸开了,伸手将花千骨紧紧抱在怀里,眼前弥漫一片桃红色。

他先前不与小骨亲近,是怕影响修为,没法帮她疗伤。如今,已经没有了顾及,那就顺其自然罢。

白子画深吻住她,舌优雅入侵,霸道又缠绵。花千骨顿时身子就软了,被他慢慢压在身下

就在这时,白子画的嘴唇被重重一咬,点点咸腥。花千骨笑嘻嘻的从他身下钻了出去。

“师父总说,小骨太小啦小骨太小啦!反正现在我也能看见了,不用你照顾,以后就继续分房睡。没做完的事,两年后等我再长大些再说吧!”

谁让他同意拿她来打赌的,还耍手段亲她让她傻乎乎喜欢上他。她气还没消呢,她也是会勾引人的,知道厉害了吧,自个难受去吧!哇哈哈!

白子画无奈的叹气,扯下布条,看她一眼。

“两年?”

是哪个小色鬼,每天爬他身上占他便宜吃他豆腐的?

花千骨望见白子画鄙视的眼神倍受打击,气急败坏的握拳:“哼哼,不要小瞧我!不信我跟师父打赌,绝对忍到两年后才把你吃干抹净!等着瞧吧!”

花千骨跟他做个鬼脸,披上外衣蹦蹦跳跳的跑了出去,白子画只能哭笑不得的叹气。

又要打两年赌?看来这小鬼是赌上瘾了吧?

不是他对自己的魅力太有信心,而是那家伙意志力实在太差。何况,自己难道就不能把她吃干抹净么?

这个赌,她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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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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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侯珠小说《别那么骄傲》讲述灵魂互换后的何之洲和沈熹身上所发生的令人啼笑皆非、全程高能,却又温情动人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大学校园中,突如其来的灵魂互换为整部剧包裹上神秘的色彩,同时也成了笑料百出、高能戏份的诱因:高冷男神如何面对身体的突变,比如来大姨妈?艺术专业逗比学渣女如何应对理工科考试?当灵魂注入自己一直喜欢的男生同宿舍舍友身上,是不是做梦都会偷着乐?当占着男主身体的女主对别的男生嘘寒问暖细微照顾时,在别人眼里又会是怎样“美好” 的画面……

《别那么骄傲》何之洲与沈熹灵魂互换后,男主清冷的男神学霸形象完全被二货女主颠覆,很喜感!结局是两人换回了灵魂,之后两人确定关系,不过何大神要去美国,小说就这样结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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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创作要点

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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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很多人从事于网络写作,从大学教授到农民工,可以说网络小说创作门槛并不高,只要你了解网络小说,具备一定的文字基础,就可以从事这个行业。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网络小说创作要点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选定题材。就像传统小说创作一样,网络小说的创作也要选定题材。但是这个题材与必须要满足网络阅读市场的要求。如果你用网络写传统题材,会让读者索然无味。那么网络题材都有那些呢?这个太多了,像玄幻、校园、都市、技术流、宫斗等等,都可以成为你的创作目标。根据自己的喜爱和特长去选定一个题材这是你网络创作的第一步,也是直接影响你创作成败的关键一步。

阅读选定题材的成功网络小说,从中吸取经验。如果你没有一定的网络小说的阅读量,就冒然进行网络创作,大多的结果是一无所得。因为你不懂网络小说,不清楚网络小说与传统小说的区别,没有把握住网络小说的精髓。所以,应该对网络小说有一定的了解后,清楚网络小说的框架和脉络后再进行创作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摸清读者的心理。平心而论,网络小说对文学的贡献意义不大,网络小说不苛求事件的准确性,对文采有没有太大的要求。哪怕偶尔出现一两个错别字也是在情理之中(只要在读者的忍受程度内)。那么为什么网络小说会有比传统小说大的多的市场呢?因为网络小说的创作者们懂得一个道理:小说是给别人看的,只有小说写的符合人们心理,满足人们的要求,那么这篇小说才有市场,才有生命力。所以,了解读者的需求,显然是网络小说的精髓所在。那么,读者的心理是什么?呵呵,这个问题需要你自己去摸索。PS:满足读者需求的直接反映就是小说的订阅量。如果你发现某篇小说或者某个章节的订阅量和打赏多的话,就说明它满足了读者的需求。

坚持不断的创作,不断的更新。作为网络新手作家,一开始,小说写的差一些、次一些这是完全可以理解和接受的,没有人一动笔就会获得成功,那些成功的网络作家也是一步步摸爬滚打过来的。所以,不要责怪自己的新作品阅读量小,你仅仅是刚刚开始!只要你坚持不懈,持续更新,光明的一天总会来临。可以说,不断更新是网络小说的生命力,只要你坚持更新(每天不应少于两千字),你的小说就具有生命力,总有一天,它会长成参天大树。

找一个好的网络小说创作平台,把自己的小说挂上去。好的平台对于传播你的小说有巨大的帮助作用。因为他们是专业推广小说的,无论是资金还是渠道都是别的地方无法比拟的。如果写的实在很好,改编成电影、电视剧都是有可能的。为了避免广告嫌疑,本文就不再推荐了,如果读者希望了解的话,可以私信作者。

当你的小说挂到了网络平台后,就要有一定的推广意识了。我们写网络小说不是抒发感情、讨论时事的,我们写网络小说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阅读,更现实的目的是获得一定的价值收益。不推广何来收益?如果你问平台不是帮助推广的吗?可是你想想,一个平台会随随便便推广一个并不知道前途的作品吗?不会的。只有当作品字数达到一定的数量和收获一定的人气后,平台才会帮你推广。那么在初始阶段,就要靠我们自己了。所以我们要关注小说的收藏量、订阅量、打赏情况等(必要时可以拉拉“选票”哈)。

新手作者不要全职写作。任何事情都不会一蹴而就,网络小说也是如此。开始的一段时间(少则3个月,多则一年)只靠写小说是养活不了自己的,如果你已成家,就更不要指望写小说养活家人了。只有当小说字数达到一定数量和收获一定人气后,小说才能为你带来源源不断的收入。所以,新手作家不要全职写作,还应该把网络创作当做副业,在工作之余进行写作。

做一个有责任心的网络作者。有些作者为了短时间内收获很大的人气,从而创作一些很黄很暴利的内容。我们的读者大部分人是青少年,而这些内容对他们的成长不利,从社会责任心的角度考虑,不应该写这样的内容,而且还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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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改编的电影《朗读者》观后感

全文共 2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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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作为爱情片,很赚人眼泪,可惜导演对人性和纳粹历史的反省,却做了大量的减法。

比如:

二战结束后的15年中,西德对纳粹历史的态度以沉默与回避为主。因为纳粹政权有关的人数太多,从军人数1500万……光妇女就有230多万是法西斯团体成员,6千多名女青年是集中营的看守。

到了战争的最后几年,集中营全面深入整个国家的日常生活,而被形容为“集中营宇宙”,大大小小的工、农、商和军火工厂,都利用集中营供应的免费劳力。

另外供应商提供集中营所需物资,包括木材、建材、布料、脱水蔬菜、尸体的火化炉、毒气室的毒药、追踪受害者的制表机(如IBM),实在很难相信供应商从没注意到物资设备可能的用途。——男主角的父母为何对大屠杀只字不提,电影没有交代男主角父母的背景,估计很难清白。为何法庭上唯一的证人就是幸存者?

西德检察部门虽收集了65万名纳粹战犯的资料和物证,侦查的涉案战犯总数16万人,约8万经法庭审理,3千多人被判刑,可仅12人被判处死刑,其中在各个集中营犯下罪恶的战犯,仅1517人被宣判有罪。后两德统一之际,女战犯不问罪行轻重一概释放。——女主角所在的奥斯威辛集中营中担任警卫的纳粹德军人数大约为7000人,其中包括170名女纳粹成员,——电影中仅判决了5人,判刑最重的还是一个文盲看守,这里面的深层原因没有交代。

因为当时西德重建缺人才,而绝大多数优秀人才都被纳粹吸收,1951年西德通过了恢复1945年被撤职的原纳粹官员职位的法律,大批的原纳粹高官重掌大权。60年代末的联邦总理基辛格和总统吕布克均为原纳粹高官;国务秘书为当年纳粹迫害犹太人的《纽伦堡法》的起草者,西德17个部长当中,有8 人曾在纳粹德国国家机关中担任过领导职务。20世纪50年代末期,西德司法界担任法官和检察官的前纳粹分子多达9000余人。这些人在纳粹时代,判决数十万反法西斯主义战士长期监禁,处死了其中6 万人。——审判女主角的法官是否原纳粹成员们,电影没说。

还有一大批从事过活人试验、无痛致死、化学战、细菌战的纳粹战犯,因为拥有教授、专家、学者、博士、研究员等显赫的头衔,二战后仍然在西德各大学执教,逍遥法外,无人问津。——男主角的教授说“社会赖法律以运行,而非依靠道德来维系”,这恰恰是绝大多数战犯所谓的“我仅奉命行事”的学术说辞。教授为什么会这么说?在得知男主角掌握女主角减刑的重要证据隐而不报时,教授什么都没做,为什么?

西德新一代对纳粹历史的反思,在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曾出现过极左潮流。少数大学生试图以暴力的方式推翻西德的社会制度。——而男主角当时的行为未免太温和了,仅仅是袖手旁观。电影中情绪最激动的另一男生,也仅仅是质问其他集中营的罪犯为何不处置……他们真的生活在象牙塔中,不问世事。

80年代,对纳粹历史的出现了所谓的“历史学家争论”,一方认为,其他国家也发生过类似的大屠杀事件。希特勒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很有可能是对斯大林“大清洗”的回应,犹如一种正当防卫。——男主角突然开始给女主角寄朗读磁带却源于自己失败的婚姻,他活得真自我。

90年代新一代大学生认为纳粹时期普通德国人都是希特勒屠杀犹太人的自愿帮凶,而男主角所代表的60年代的大学生却持反对态度。有趣的是《辛德勒的名单》却恰逢其时地塑造了犹太人救世主的英雄形象。

事实上,集中营一开始是政治恐吓中心,之后变成死亡工厂,接下来是取之不尽的奴隶供应库,到德国政府垂死之际,却变成对德国政府最大的威胁,因为其中隐藏人类史上最大的罪行。纳粹之所以进行俘虏大迁徙,是希望转移俘虏到安全地带继续剥削其劳力。这些俘虏在途中死亡并不要紧,重要的是不能让他们说出他们的故事。——好了,我们再来看电影中集中营的幸存者,母女俩作为集中营罪行的见证人出现,奥斯威辛集中营110万被杀7千多人存活,她们的生还是运气,还是技巧?

普利摩•李维曾说:“所有幸存者的回忆都不可靠,不全面,因为他们有幸活到解放。而活得那么久是因为他们比别人喝多一口水,吃多半块面包,甚至可以做轻微一点的苦工,他们是特权俘虏……特权俘虏是集中营人口中的少数,却是幸存者中的多数。他们甚至把反抗的囚犯的头压进汤锅里活活淹死。纳粹让这些人满身罪恶,满手血腥,尽可能地受到牵累,建立起强烈的共犯关系……这些犹太人连自己人也不放过,只是为了多活一个礼拜。这才是集中营的真面目,不只杀人,而且毁灭灵魂。”

“其实能侥幸能活过集中营的这些人,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见证人。他们其实并未陷落地狱底层。那些真正掉入底层的人,那些亲见蛇蝎恶魔之人,不是没能生还,就是从此哑然无言。”

《美丽人生》以喜剧诠释集中营的悲惨世界,《辛德勒的名单》塑造了一个犹太人的救世主,《朗读者》仅把不伦之恋和对罪行的宽恕与否挂上钩……我们有太多问题等待解答──专制体制如何形成?在什么情况下普通群众会成为专制体制的帮凶?人的个性为何如此容易被磨灭?受害者如何变成魔鬼?如何反抗和预防?……

不了解这些,我们会跟我们的上一代同样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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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职场励志小说1:《不认输,郝莲娜职场蜕变记》——携爱再漂流

全文共 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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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职场新人蜕变成职场精灵,需要痛苦的过程,犹如荆棘鸟在荆棘上歌唱,坚强又凄美!

公关是许多人向往、期待加入的时髦行业!而这个行业又是淘汰率高、流动性大、挑战多的职业;PR是个美丽的行业,尤其是外表华丽异常,可是其中的辛苦亦如荆棘鸟。

赫连娜长相平平,条件一般,机缘巧合下进入了世界顶尖公关公司,担任AE。同事不友好、领导不满意、客户不认可……职场新人能够遭遇的挫折她都经历了个遍,更糟糕的是情感上还备受打击,相爱数年的初恋男友竟和自己最好的朋友走到了一起。

她没有放弃自己坚持,凭借超强的毅力战胜了所有困难,最后获得了事业和爱情的双丰收。

现实远比荆棘更残忍。我们可以失败、可以疼痛、可以流泪,甚至可以流血,但我们绝不可以认输。而只要不认输,就一定能收获最后的胜利的喜悦。( 文章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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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青春励志小说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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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喜欢看小说,经典的青春小说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典的青春励志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青春励志小说

1、《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2、《岁月如歌》

3、《爱在哈佛》

4、《我不是马加爵》

5、《夏华秋叶》

6、《与未来同行》

7、《篮球之神》

8、《终极目标》

9、《冰凌花开》

10、《一路狂奔》

11、《大长今》

12、《卓娅和舒拉的故事》

13、《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14、《草样年华》

15、《沙漏》

16、《左耳》

17、《甜酸》

18、《刺鸟》

19、《为自己奋斗》

20、《唐骏日记》

21、《平凡的世界》

22、《羚羊为什么奔跑》

23、《我和成功有个约会》

24、《一分钟巨人》

25、《成长中必须知道的20个故事》

青春励志小说精选

《伟大的励志书》奥里森·斯韦特·马登

《富兰克林自传》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国1706——1790)

《自己拯救自己》

《致加西亚的信》阿尔伯特·哈伯德

《巴比伦富翁的秘密》乔治·塞缪尔·克拉森

《思考致富》拿破仑·希尔

《人人都能成功》克里蒙特·史东——“积极致富学大师”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奥格·曼狄诺

《与你在巅峰相会》

《谁动了我的奶酪?》斯宾塞·约翰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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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临天下小说结局

全文共 2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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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君临天下》是一本2013年由青岛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最初是在网络上连载,作者是网络作家寂月皎皎,是《风华医女》姊妹篇。小说讲述了太子妃萧木槿的爱情故事。那么这部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小说的原版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是年初秋,谯明山。

向阳的坡地上,一度荒僻的药圃被收拾得整整齐齐,植了许多别处罕见的药材。

(此处简略n字,具体请看281章《不算番外的番外:绯期&田烈》)

紫藤架下,原来萧以靖倚着的竹榻已经被人占了妲。

离弦一边令人再去搬椅子,一边引萧以靖过去,悄声禀道:“皇上忽然来了!可能亲自到北狄走了一遭刚回来,没能找到公主,看模样心情不大好。”

萧以靖走过去看时,正见许思颜枕着双手倚榻而坐,石青色的衣衫犹见风尘,清俊眉眼间更是说不出的萎靡憔悴。

何况心情不好?

分明是满怀伤心……

“皇上!”

萧以靖上前欲见礼时,许思颜已拉过他道:“内兄别那么多虚礼了,快坐吧!”

萧以靖便也在榻上坐了,问道:“皇上没找到木槿?”

许思颜摇头,低叹道:“原想着从你这边问问可有消息,瞧着是白来了。你伤成这样,她居然不曾过来问候一声。”

萧以靖笑了笑,“这么久没听到我的死讯传开,她应该猜到我没事了吧?便是有事,她来了也帮不上忙。倒是把小晴许给墨儿这着棋走得好。即使我真的回不了蜀国,有这婚约在,千瑶也该可以顺利扶立墨儿继位了吧?”

“小晴……”

提到一双儿女,许思颜简直是气急败坏。

那是他的孩子,他还没看上一眼,就被她带着跑得无影无踪,还自作主张把他女儿许给她娘家了……

许思颜再也忍耐不住,恨恨道:“这死丫头,给朕的信里吩咐了一堆的事儿,说了一堆的甜言蜜语,还说什么会让朕先看看小晴小朗的模样,结果居然画了这个来敷衍朕!”

他将怀中小心折叠的两页纸笺取出,展开,便见画得那粗劣不堪的两个婴儿画像。

连萧以靖都不忍看下去,默默地抚了抚额,方劝慰道:“那个……眉眼是千瑶手笔,应该可以一看。”

许思颜道:“画得很好吗?可朕后来特地叫人抱了几个刚出世的婴儿来看,全都是这模样。你确定郑千瑶画的不是你家墨儿吗?”

萧以靖道:“刚出世的小婴儿,本来就长得差不多……”

许思颜满腹怨恚,又让他看下一幅画儿。

萧以靖辨了半天,断言道:“嗯,一枝木槿,还有一堆眼睛。木槿画得不错,没学过画画能画成这样,算是有天赋的了!”

“内兄认为她的画儿想表达的是什么?”

“这个……皇上认为呢?”

萧以靖答得谨慎,接过侍儿奉上的茶慢慢啜.着以作掩饰。

许思颜已愤然道:“这还不清楚?她在讽刺朕四只眼睛都看不住她,眼睁睁看她飞走了,飞走了……”

“噗!”

萧以靖茶水喷了出去。

旁边尚有侍从,想笑却再也不敢,忍得极辛苦。

许思颜更是不爽,冷着一张俊颜瞪向萧以靖。

萧以靖呛咳着,叹道:“都怪当年没好好教她学画儿,让她画出这四不像来……不过,皇上,你难道不觉得她画的眼睛并没在看木槿花飞走吗?”

许思颜愠道:“那也得她画得出那眼神儿啊!”

萧以靖点点那四个眼睛,“她画的应该只是四只眼睛……虽然有花瓣飞走了,可木槿的枝叶根茎都还和四眼在一起。”

“四……四眼……思颜!”

还能这样解释!

许思颜嘴角抽.搐,差点没给怄得吐血,“这死丫头,朕真想掐死她!掐死她!”

萧以靖眼见许思颜种种失态,全然没有往日相见时的机警多智,眼底有些酸意,原来总是半悬的心却已稳稳落下,轻轻笑道:“等她回来,若皇上还舍得掐死她,臣不拦就是。”

许思颜骂完了,再看那丑陋的四只眼睛和一枝木槿,立时觉得顺眼许多,只低叹道:“那也得等她先回来呀!朕事事依她,赦免许从。”随着鸿钧的话语,一条通天彻底的河流浮现而出,每一朵浪花,每一个气泡都不断的演化每一个人的一生。那些大能因为有鸿钧镇压的关系,几乎不能道命运长河,现在鸿钧召唤而出,每一个人都仔细的看着命运长河,寻找自己的命运所在,正当所有人把目光投入进去的时候,整个命运长河云雾缭绕,哪怕那可以看透九天九幽的神目,也不能透过那看似薄如轻纱的烟雾。众人知道是鸿钧阻挡自己看那自己的命运,都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只见那个蒲团在那命运长河中轻轻的掠过,带着那丝丝的水汽,一道巨大的紫气泡浮现而出,上面刻画着一个巨大的山川,尽显紫。这就是山元的一丝投影气泡,紫高贵,代表的山元的身份的高贵。只见那个蒲团穿过汽包,停留在混沌中。

“命运牵引,寻踪。”鸿钧看着那穿过命运长河汽包的蒲团手指一点,只见那个蒲团开始想混沌中飞去。

“尔等跟随者蒲团就可以,这个是手决,若是可以控制蒲团。”鸿钧看着众人淡淡的说道,随后交了个简单的手势,众人想鸿钧拜别之后,顺着蒲团的方向开始踏上混沌之路,寻找山元所在的神木世界。

此时山元还不知道洪荒中,一批最顶尖的大能前往混沌寻找他,也没有发现自己被天魔算计,总是感觉这段时间自己亦动怒,脾气暴躁。因为一点点小事情就能引发自己的无名之火。每一次发怒,自己都感觉好奇,这可能跟自己接受天魔的传承有关。

为了不再对着其他人发怒,找回自己那洁净的道心,山元不得不独自来到混沌之中,演化自己的大道,净化自己的道心,让自己的道心在一尘不染,不被俗事所染。可山元不知道的是,当独做那混沌之中,一丝丝魔气从哪识海中溢出,笼罩着山元整个身子,慢慢的尝试着刺激山元那隐藏深处的记忆。

前世的孤独,这一世的拼搏。前世恨一切,只因自己微弱,只好装作清高,恨为什么要夺去自己的父母生命,让自己独自的生活,一个人寂寞的生活,没有一个朋友,永远的孤独,羡慕那些上学接送的孩子,可这又怎么样?命运多磨,仇恨只是隐藏于内心深处。

这一世,自己虽然出身高贵,可加入截教却知道截教的命运,自己不敢和任何一个说,生怕自己触怒天道。当封神临近的时候,心中的恐惧也无法向旁人诉说,本想隐藏于诸天之中,可自己怕了,怕失去朋友,怕失去自己的爱人。可自己就是知道太多,也无法向老师诉说,一幅幅伤心的画面,有前生,有今世···无不显示出山元的恨意。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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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类小学作文

全文共 1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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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主要内容:师徒4人为一封来信,气力上天庭,找到那熟悉而又陌生的朋友,他们为了一个梦想——和平,他们为世界而战,为梦想而战,他们借助8大元素的力量,查出神秘人,他的阴谋是什么?师徒4人能阻止神秘人的阴谋吗?他们能否解开一切的秘密,他们能将魔化的人们解脱吗?又有什么困难等待着他们?新剧情,新武器,新地图,新伙伴,新感动,新惊险,一切尽在:大闹天庭猜想——梦想18曲!

目录:

第1曲:上天庭

第2曲:8大元素

第3曲:初入天庭

第4曲:土元素

第5曲:四大天王

第6曲:水元素

第7曲:李天王

第8曲:兑赎

第9曲:太上老君

第10曲:援兵

第11曲:四大神兽

第12曲:大闹天庭

第13曲:预言

第14曲:久违的决战

第15曲:合并!元素石!

第16曲:梦魇

第17曲:阴谋

第18曲:终结(大结局)

第一曲:上天庭

这天,师徒3人用了15秒刷死了刑天,(真乃神速~~~)突然,爆出了1封信:哈哈,唐僧悟空八戒,你们一定封印了转轮王了吧,如果你们闲得没事的话,就到天庭吧,这里会让你们有一个惊喜的,邪恶的O(∩_∩)O哈哈~。唐僧:走,咋们上天庭!悟空:可是怎么上去呢?唐僧:我有办法!

他拿了个跷跷板。唐僧:八戒,你在那边把我翘上去。八戒:OK!唐僧被10000吨的压力翘了上去,直达天空,结果。。。。。。他的头把天空搞破了一个窟窿,脑袋卡住了,他看见马路,这时有一辆卡车从他的头上压过。。。。。。血腥画面,少儿不宜。

唐僧:这办法不成,换一个。悟空:我们可以去转轮殿像通往宇宙空间的地方。转轮王死了,转轮殿十分安静。他们发现,这东西有个屏罩,于是他们用武器把那个东西用了3天5小时12秒把那个钻出了一个勉强能把八戒塞进去的窟窿。他们终于挤了进去。突然,眼前一闪,发现他们到了一个新地方——天庭,他们看了地图:流沙海?(在河里混得能叫海盗吗?)不是沙僧住得地方吗?他们立刻赶了过去。那里的水的波浪波动的特别大,这时,一个海盗船开来,悟空用克金猴眼一看,上面只有一个人——沙僧!唐僧:沙僧啥时候当海盗了?还把船长罗杰的黑珍珠号给偷来了。

八戒:师傅这有一个小船,于是他们开过去,沙僧因为看见唐僧他们的那身行头没认出来。沙僧:来这何人?看我的沙暴流沙河!(这是他和我爱罗偷学的)顿时,狂风怒号,黄沙满天,师徒3人:啊啊啊啊!他们被卷走了,现在八戒悟空的衣服在水里没有战斗力了,现在就靠唐僧了。唐僧:小看我?冰天雪地!沙僧打了个喷嚏,好冷啊,啊!怎么还被冻住了?唐僧立刻上了去。沙僧:师傅?怎么是你?唐僧:你还知道我是你师傅,还袭击我们?沙僧:你们穿的这衣服我认不出来了。。。。。唐僧:纳尼?我们这披金戴银,你认不出来了?沙僧:我们以前不是一起风餐露宿的穷人吗。。。。。。。。

唐僧:算了不计较了,快把悟空八戒捞上来。他们捞上来后。。。。。沙僧:我这里有几本你们的技能书,是我后来退役去当海盗后拣到得。悟空新技能:急速:提升自身攻击速度,技能释放速度,移动速度,可重复使用。镇海销魂斩:将全屏的怪物进入昏迷和出血状态,并对其进行攻击力极大的快速攻击伤害。唐僧:极冰世界:将全屏怪物聚集到一个地点,并将其冰封,无法攻击,并进入冷冻伤害。灵墙:对前方较近的怪物招出5个冰墙,对指定位置的怪物造成巨大的伤害,同时抵挡怪物攻击。八戒新技能:大地之盾:自身进入地下,可以回复血,蓝,同时对自身头顶的怪物造成伤害。绝地猛虎:自身化身成猛虎,对四处的怪物进行急速的伤害较大的攻击,同时自身进入无敌状态,同时一旦攻击自身的怪物会造成与自身生命值有关的固定伤害。

突然传一阵呼叫声,是谁的呼叫?他又为何紧急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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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和瓤微小小说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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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起来, 老金晨练时又哼起了京剧“朝霞映在阳澄湖上......”只要有了他高兴的事儿,就会亮几嗓歌喉的。

老金也是应该感到高兴的。昨天,老金顺利解决了自己考虑了好几天也没想好主意的一件事儿。按说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他很为自己有了这样一个富有创造性的解决方案而得意。

他经营的这个小单位,虽说不大,也就二十二人,但在这他过得很开心:花钱就像自己的,说话一句算一句。可最近有件事让他感到挺难办:上面给了一个受表彰的名额,奖金三千元。可是有两个人提出了要求:一个是头有点儿难剃的老姜,说是评职称需要这奖项。另一个人,她自己不说,老金也非常帮她弄到这个奖项的何翠翠。

周末,老金在外应酬喝了不少酒,回到家口渴要老婆买了大西瓜回来吃。老婆是个大嗓门、性子也是有点儿急躁的老大嫂了, 看到老金把西瓜皮仍得到处都是,大声吼道:“看你老大不小了,一点收揽都没有。瓤有瓤用,皮有皮用,皮留着咱二姐家还要喂猪呢!”

上班之后,老金就把表彰的事就办好了。 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他硬是让老姜欣然接受自己设计的方案,老姜得名誉,翠翠得实惠。

唱过那段京剧之后,老金仿佛看到了翠翠嘻笑时,那对讨人喜爱的小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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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小说的命题、对时节、情节精心安排,突出了主题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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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对小说命题,对时节情节精心安排突出了对立的阶级关系,加强了对不合理的旧社会制度的控诉力量,也使小说的悲剧性更加深刻。

这篇课文的题目叫做《祝福》,全文的情节开展也大都在祝福或祝福前后的时节,紧紧环绕着题目。祥林嫂第一次来鲁家是在冬初,而最能表现她勤快的是年底的劳动;她被婆婆劫走是在新年过后不久;祥林嫂被卖改嫁的情况是卫老婆子在新正将尽到鲁家来拜年的时候说的;祥林嫂第二次来鲁家后柳妈恐吓她是在腊月二十以后;“我”回到鲁镇是在送灶之夜,不几天遇到了祥林嫂,在祝福的当天听到了祥林嫂的死耗。这些情节开展的时间是经过作者精心安排的。

在这样构思和安排下,作者又着意在处处点染新年的气象和景物,为小说情节开展勾画背景和渲染气氛。如一开头就写出灰白沉重的晚云,爆竹的钝响和震耳的大音以及幽微的火药香,抓住具有代表性的事物及其特点,简洁地勾画出“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的新年气象。下面描述祝福的礼仪和福礼,又描写了年底常有的大雪天气,“天色愈阴暗了,下午竟下起雪来,雪花大的有梅花那么大,满天飞舞,夹着烟霭和忙碌的气色,将鲁镇乱成一团糟。”飞舞的雪花和新年气象融汇在一起了。“冬季日短,又是雪天,夜色早已笼罩了全市镇。人们都在灯下匆忙,但窗外很寂静。雪花落在积得厚厚的雪褥上面,听去似乎瑟瑟有声,使人更加感得沉寂”,忙碌的新年而又是沉寂的雪夜,互相映衬,为下文抒发悲愤的感情渲染了气氛。在柳妈恫吓祥林嫂时,作者也带了一两句,“微雪点点的下来了”“祥林嫂……旋转眼光,自去看雪花”,起了点明时节,并和全文中的写景相呼应相协调的作用。结尾一段,“远处的爆竹声联绵不断,似乎合成一天音响的浓云,夹着团团飞舞的雪花,拥抱了全市镇”,写出祝福时刻繁乱喧闹的景象,扣紧题目,并为最后抒情渲染了气氛。

祝福,过新年,是快乐的日子。然而在旧社会中,只有像鲁四老爷那些地主豪绅才能准备得起丰厚的福礼祭祖祭神,拜求来年幸福,全家欢度新年。而穷苦的劳动人民,像祥林嫂,却在这时被劫、被卖,受辱受惊,以至惨死。这是鲜明的阶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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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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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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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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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那书中醉人的清香浅浅地在心头涌动,我又怎会了然那种对时间的追逐,对生命的救赎?

薄薄的纸页浸透着的是伤痛,字里行间缠绵着的是无悔,绾在心间难舍难分的寸寸情思,卡勒德?胡赛尼的一本《追风筝的人》写尽了幽伤,诉尽了衷肠,那般的温润,又那般的悲凉。

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他追逐的风筝,是亮起的一盏心灯,一盏忠诚的心灯。他追逐它,不放手,不停息,紧紧握住,受尽伤痛,只因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能给阿米尔的,是一次又次无怨无悔地付出。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在受到侮辱的瞬间,哈桑那炽热的目光无限留恋地停留在阿米尔身上,那目光如此深情,如此决绝。哈桑的风筝,断了线的风筝,轻盈的羽翅在长风中划过一道凌厉而优雅的弧线,仿佛割裂了风响,在空中留下虚无的痕迹。断了线的风筝,是断了线的友谊,割裂了心,留下难以愈合的伤。

多年以后,每每想起哈桑那深情的目光,都令阿米尔痛苦不已。离开阿富汗多年的他决定回归故乡,为儿时对哈桑的背叛做出救赎。这是一个轮回,阿米尔又回来了,为了自己曾经的过错,为了哈桑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那一句“千万遍”究竟是多么痛的领悟,千万遍,是夸父追日的那段行程,一语仿佛道尽了人世间的深沉荒凉,只为一人付出所有,斩尽了所有藕断丝连间的难舍;千万遍,无论是做得遍体鳞伤终无果,还是从头便了然不必前往心碎,都无法抹去烙在心上的那千万遍无奈的苦楚。似海情深,手起刀落便戛然而止,命运就是这样捉摸不透,连一句最简单的交代都没有。

久居深巷的太爷爷走后,留下了孤独的太奶奶。在幽静的街道旁,太奶奶不甘落寞,便重拾旧业——画画。于是,那些搁浅在心底的语言,那些还来不及兑现的承诺,那些还来不及交付的真心,自拿起画笔的一刻,便被时光掷向再也回不去的地方,只是潜心画着。太奶奶一次次拿起毛笔,在宣纸上挥毫一幅幅浓情水墨画,画的只有太爷爷。她的画,经常会因为手抖而模糊不清,但她并没有放弃。“为你,千千万万遍”,我仿佛能够洞见时光送去的一张张水墨画,她单身影只独自愁,只身一人在孤灯闪烁的漫漫长夜中无声地画着千万幅相同的的画,沓杂着踩过浓得化不开的情意。

“为你,千千万万遍”,时时回荡在耳畔,萦绕在心间,久久不曾离去,亲爱的你,听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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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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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讲述的是一部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

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师兄孙悟空。他原来是一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用他的七十二变大闹天宫,惹怒了如来佛祖,便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他便跟着唐僧西天取经。为了师傅的安危奋不顾身的他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来都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又被各路神仙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除害护航之心全不曾改。

其次是二师兄猪八戒。他贪财好色,有着一身毛病,好吃懒惰,爱占小便宜,怕困难,总是退缩,还特别爱吃,每次孙悟空叫他去找食物,他总是打着找食物牌子,却总是在半路睡觉,或者是找到了食物在回来的路上也吃得一干二净了。它相对来说小脑筋比较多,我很清晰记得有一集,某条河流结了冰,但这样马就不容易前行了,当大家都在困扰之时,猪八戒立即就说可以给马蹄裹上布,增加摩擦力。虽然他很贪吃,但是也非常护主,丝毫不比孙悟空差,一旦唐僧有危险也会那把九齿钉钯奋不顾身的去救他。

然后是三师弟沙悟净。他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的本领更比悟空,八戒是弱一些。他淳朴憨厚,忠心耿耿,总是挑着行李默默跟在身后,任劳任怨,憨厚和淳朴的形象生动的展现出来。

最后是师傅唐僧。他胸怀天下,惠及黎民百姓,善良闵城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为了求取真经而不惜远行,而且他心思缜密,能注意到事物的细节,自我要求严格,坚持原则,规范严谨,善于发现问题,低调不张扬,遵守时间。

就是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又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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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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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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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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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被鲁滨逊深深的感动了,他漂流到荒岛上后,没有绝望,而是把自己的双手动用起来,造房子、种庄稼、养动物、造工具、在最后终于获救。

一开始,鲁滨逊跟一艘船出海,船在一次海难中失事了,他在海上漂了很长时间,最后,被海水带到了一个孤岛上,他企图向来往的船只求救,却没有船只帮助他。他用身边仅有的物品搭建了一座房子,又在船上找了一些面包、酒、子弹、枪、衣服等等……就这样开始了他长达二十八年两个月的孤岛生活。他不但要与饥饿、疾病斗争,更不能让海盗发现他……在困难面前,他有着顽强和毅力。

我们现在生活、学习中的困难和鲁滨逊的困难比起来还算困难吗?我一定要像鲁滨逊一样,勇敢的和困难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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