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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小说第五章

全文共 9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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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出生。25岁。马赛——不是出生地而是姓名。这令我又忍不住房看去一眼。

娃娃脸,至少减去了表面上的三四岁。

有种介于狡黠和沉稳间的气息。

故而他看似乖巧地聆听着汪岚的讲解,其实两眼始终用直率大胆的目光注视着她。这是我突然发现的,某个丝毫不予掩藏的心机。

我妈生完七仙女,又生下我这个第八婆——熬到会议结束,我跟着汪岚走,刚预备堵住她探听究竟。身后一双脚步声追赶上来。那位名字古怪的新人停在她身旁,“汪经理。”

汪岚需要抬头仰视,“你好……”她在对方脸上打量了一番后翻找手中的名册。

“我叫马赛。之前你面试过我。就是那天,下雨的时候和你拼了一辆出租车到公司的。”

我立刻明白了一大半,目光也戏谑起来,回到一旁自己的办公桌上探头探脑地继续追踪下文。

透过隔板,汪岚的娇小身材只能露出她的半顶脑袋,令马赛好像在和一顶帽子作着自言自语。他的神情褪去了先前刻意化的自信,流露出真切的热诚来,像个寻常的年轻人那样。确实是,舒展明朗,轮廓分明的骄傲,撞上额角的作品也会迅速愈合——都是神采飞扬的年轻,还没有被消耗冷却的光芒。

对比之下,汪岚则始终心不在焉,我看到她第二次抬头看钟,口型大概说着“加油吧”,便动动手腕表示道别。

仔细回想,好像那天我曾经与汪岚在午饭时聊起过“下雨”和“出租车”的话题。她一边换着湿透的鞋一边和我抱怨两句“糟透了。”

“车难打吧。”我当时正潜心吃着手头一碗葱油宽面。

“是啊,出租车司机享受几个女孩子为了争夺他而大打出手的美好时光。”汪岚一直没有拿到驾驶执照,据传她接连五次挂在倒车考试中,最近守在门外观看直播的教练想到家里八十岁的老母亲和八岁的儿子开始掩面抽泣。“我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汪岚随便自己在方向感上的欠缺,她或许就是那种被上帝选中注定要在森林里遇难的人选。听说起初汪岚是由未婚夫接送的,但自打婚事告吹后,汪岚的未婚夫人选便一下扩大到整个城市的所有出租车司机。只是他们照样会有簿情时刻,在大雨天载着别的女性堂堂驰过,顺带溅人一身泥沙。

“等了多久?”

“差不多半个小时,眼看来不及了。我实在没办法,跑去抓住刚刚拦到车的一个人,问他上哪儿。我本想不管怎样,挤上一辆车到时候再掉头开也行,没想到居然还真的顺路。”

“赶巧呀。”“是啊,不然真糟糕了,今天还碰上我要面试,一堆人底下等着呢。”

“谁让你开不了车,出租车司机,很容易遇上几个特别不靠谱的。”

“爱侃吧。我前阵子碰到一个,口水都能当汽油开。特别夸张。我刚说到北京西路,他就答话说小姐是高级白领啊。”汪岚回忆那段长篇史诗,“然后说什么他弟弟在这里买了房,他妹妹在这里开公司,总之吹完这个吹那个,然后追着我问结婚没,怎么还不结婚。”

我挠挠下巴。

“自来熟型的大叔啊,直说‘你别想着找百万富翁’‘男人钱太多反而不可靠’‘找个潜力股吧’,家里有个三四十万的底就可以了。”

我抽口气,“……三四十万,到底是胸怀高架放眼内环的神人,见多识广,开口比谁都大。”

“嗯,一路沿着城市建设跟我讨论剩女现象,‘你们就像这个大剧院,旁边的快餐店肯定看不上了,想着隔壁的市政府吧?但市政府就一座呀,竞争多激烈’。”我刚要夸奖司机大步真有才,汪岚就继续说,“受不了哎。我最后开玩笑跟他说,说自己没那么些硬指标,找个真心相爱的人就行。结果你猜怎么着,”她抽出两团餐巾纸,塞进脱换下的皮鞋里。

“……不知道。”我撒谎。

“他哈哈大笑,‘喏,小姐,我和你说,你别怪我讲话直接哦,我就是这样的人’,”汪岚模仿着对方的口气,同时扬起右手配合重音一点一点,“你到了这个岁数,应该慢慢地也看开了,真要找个你很爱他他也很爱你的人——难!”她的手指定到空中,犹如按下某个按钮。

我将手里的新人名册重新打开,停在马赛的那一页上。蓝色背景衬得他头发染了似的发亮。像个刚刚出炉,被冷水定型后的瓷器瓶。

某些关联的图像,气味——那些虚无缥缈的情绪化词语,如同风筝般在我心里再度浮现,忽远忽近。我明白,自己随后要做的就是屏息凝神,等待哭哭啼啼的雀鸟带来足够鼓舞的白昼。

早在使用第一瓶“美白面霜”的护肤品时,我便明白了什么叫思想与现实的差距——半个月后,我成功长出两枚灰指甲。

所以即便激动地敲击着键盘,对着屏幕那端的章聿汇报“上门修空调的是个‘王力宏’”。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在虚拟世界中推动着剧本,直到我往身上泼着水同时呻吟“好热……”但在现实世界中,我啃着充当午饭的鸭梨,一边用熬夜后壮硕的毛孔和他对话:“120?太贵了!80行不行啊?”

又或者,我也曾经为斑马线上经过的美少年走神片刻,趁着红灯的几分钟在脑海内模拟怎么把他一脚油门撞飞,免得落到其他女人手里的计划。而当绿灯亮起,理性回归后,唯一该做的便是用自己的丰田车将美少年的耐克鞋甩在身后,用尾气和他永别。

理想是理想,不能与现实混为一谈。

那些没事就抱着书本在走廊上被校树校草撞倒的女人,早年我羡慕她们的超级好运,眼下我纯粹认为她们只是缺钙。

毕竟刚刚整理好的文件被人一膀子撞飞,唯有理性的人才会发出正确的判断“活见鬼”,而不是用那颗被福尔马林浸泡过度的少女心去端详肇事者的什么眼睛轮廓,什么耳垢鼻毛。

汪岚显然和我预想的一样,即便没有开口责备,但眉眼间充满了不悦。她看一眼面前正忙不迭道歉的马赛,做出了一个叹气的表情,然后移开目光,在接触到我的时候小幅度地摇了摇头。

在过去的三个礼拜里,我就像个热情过度的榨汁机,满怀要把一盘牛肉干打出两升血水的豪情。每次马赛与汪岚出现在一起的画面,都能让我自动把脑电波切换到“理想世界”——在那里,暖风轻拂,鸟语花香,宾馆房卡,少儿不宜。尽管回到现实,他们两个人之间可能发生的接触少得可怜。马赛并不属于我们海外部门,他所在的企划部与我们隔江相望,传说中只有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才能看得见的地方。

可这恰恰激发了我的斗志,哪怕不能为了这对牛郎织女上演精卫填海,我也愿意倾其所有地帮助他们,好比把汪岚一砖头拍晕,然后藏在汽车后备箱驶入过江隧道。

我着实被莫名而强烈的激动持续煽动了很久。

“所以今天有那么一瞬间,我都怀疑,是不是自己附体在男人的身上撞倒了她。”

坐在对面的章聿,对于汪岚并不十分相熟,但不妨碍她把一段八卦听得津津有味,“二十五岁?不错啊,就像牛肉六分熟。不至于幼稚到分手后把你先奸后杀,也不至于成熟到分手后把你先杀后奸。法律意识还是很强的。”

“……不强的那是你。”我撕咬着嘴边的午餐排骨,“可惜我那同事,连泡了水的火柴都比她易燃些。”

“也是正常吧,你前面也提到了,两个人年龄相差多少?五岁?七岁?”

“年龄怎么了?”我惯性地反问,“你也会拘泥这些?”章聿前些天还突发豪言壮语,她为自己下半生拟订新的计划,意图做个高中教师,在与学生搞出一场轰轰烈烈的禁断之恋后被逮捕判刑。“我常常被监狱里其她女囚犯抓着头发撞墙,她们一边骂我‘’‘’,但我一声不吭,每天继续给他写信,因为我知道这才是值得的爱……”我捧着一杯热茶,鼻尖也被水汽烘得亮晶晶,全情幻想自己青一块紫一块的摸样。

“我不拘泥于这些,但你那位同事就不忌讳么?普通人还是很现实的吧?自己喝一杯红酒,回头看见小朋友手里拿着一罐红牛?”章聿夹起肩膀打寒战,一副完全忘记之前要大搞跨年恋的摸样。

是因为这些么?在我时不时的旁敲侧击中,汪岚确实没有格外心动的征兆。“这次的新人比去年强些,但谁让去年的那么弱,真怀疑是不是小时候集体遭受了自然灾害,被同一场水灾泡过。每次看他们冲我摇头表示‘不会做’,我都有种被脑浆溅到的错觉。”她撑着桌角,轻轻摇晃右脚上的高跟鞋。

“我发觉分到企划部的那个不错,叫什么来着?名字很古怪的。”

“哪个?”汪岚一脸茫然。

“唔,哦,马赛。”

“哪个?”她维持表情的不变。

我有些失落,“就是挺高,娃娃脸的那个。”

“啊?……哦……是吗?跟企划部没什么接触”

话题到此完全中止了,像个从胖子口中夺过的薯片包装,怎么也摇不出半点儿剩渣。我有浑身的力气却无处使,成了从前线退下的老军医,眼下却只能负责挖鸡眼。可没准儿真相便是如此,一切都只是虚构在我理想世界中的。是我在期待着,久无波澜的生活里可以沾染些属于他人的欢喜。好像自己生活在病房,只能每天靠傍晚时分墙外的臭豆腐香来开荤。

“这个好,最新的,《全城热恋》。明星特多。”马路边的盗版商人一边嗑着西瓜子一边推荐。

“……行,拿一张。”下班后我蹲在路边挑选着盗版碟,再汪岚那里受了挫之后,我急需找些可以振奋自己的爱情电影补充一下氧气。当然在看完之后大叫上当,给章聿发消息“要把导演剁了喂猪”是未来的事了。

那时有个声音从我肩膀上传来:“啊……你好。”

我狐疑地回头,随即迅速弹立起来,“哦——啊,哦你好。马赛?对么?”天知道我装得多么毫无瑕疵。

“对对对,盛姐还记得我?”他有些喜悦的样子,看来又纯真了几分。

可这对我来说绝非值得高兴的因素,“……恩。你也来挑碟?”

“是啊,之前在电子市场里,后来听说搞检查,给冲了不少,又转移到这儿来了。”

“哦,这样,”我扫他一眼,“呵,品位很高啊。”

“别这么说,都是装的,摆谱罢了,都扔家里积灰呢。”他有些不好意思,把手里的几张影片扔给小贩,“一共多少?”

我也同时递上自己手里的货,“这些呢?”

曾经我是怎么形容的?对了,“年轻人”,就是这样。虽然眼下,我偶尔还会在办公桌上放两个“适合年龄1~7岁”的kitty猫摆设,宛如我最后的青春有掉漆的他们坐镇。但毕竟,还是不同的,我、汪岚、章聿,我们与20岁出头的年轻人之间,所谓三岁便是一条代沟,我们之间的差距几乎能构成一整个地下河。马赛长得不错,算是好看,娃娃脸的特质又加分不少,穿着随意和清爽,显出与年龄相适的活力。并行的短短十几米里他和我简短地闲聊,听我说自己独自在外居住便一脸羡慕,“我前天和几个朋友去看了场球,回家晚点儿还被我妈念了半天”,他微蹙着眉,从声音到神态都透着“年轻”两字。但这份“年轻”离我足够遥远和陌生,它们不是能够带来吸引力的差距,它们只是单纯的差距而已。非常的现实,没有半点儿理想的生存之地。

我想起反复从各个途径听到的那句话,“到了你们这个年纪,想谈真正的恋爱,只会越来越难。”它们变着法子就是为了描述“理想与现实的差距”。

“那个注册会计师对你还挺有好感的喏。”今天是周末,所以我回到父母的晚饭桌上。而老妈再度老调重提,反过来想想她也是硬着头皮,她已经很久找不到可以为我介绍的对象了,包括她去参加社区腰鼓队也与强身健体没有半点儿干系,完完全全是为了扩大人脉,以求可以找到谁家的弟弟的儿子的邻居,她像孜孜不倦的警犬,为了在茫茫人海嗅到一个半个仍然单身的大好男士。

我想象她系着腰鼓,在“金蛇狂舞”的背景前与人打听“诶,你们谁有合适的人选可以介绍给我女儿”,想笑又笑不出来,“所以呢?”

“你啊,听妈妈好好跟你说,先别那么急地拒绝,别那么抵抗,老妈难道会是处于恶意吗?我是经过考虑的,对方年龄虽然是大了些,但眼下这种少见么?你没见那个地了诺贝尔奖的,那个谁?搞水稻还是搞飞机的?他娶的老婆才多……”她警觉地意识到我的脸色变冷,“我的意思是,有些情况下年龄真的不是问题,你别那么反感,抽个空去喝杯咖啡,聊聊再说,像上次,你和对方话也没有说上几句,一门心思就想着否决,那肯定,对方哪怕优点再多,你也不会发现的。”

“可我真的对他一点儿兴趣也没有。”

“你老妈的意思是你先试试,聊个天儿又不会少你块肉,等聊了几次,发现实在不合适,再否决也不迟。”这次连老爸也出面表态。

他们的态度异常诚恳,以至于我发现我有哀求的意味,我一咬牙,“行行行,就约个时间再见个面好了。”

“真的?哦,太好了!”老妈立刻撂下饭碗,“我这就去给介绍人打电话。”她难掩雀跃,走过我身边时甚至忍不住瞅了一把我的脸,好像对待小孩子那样,又恢复了宠爱的心情,虽然仔细想像是不无讽刺的。

如果这个是现实,我就面对现实。

我看看现实究竟会带来什么吧。

有个周末我与章聿聚在一起,两个租了不少眼下正当红的韩剧日剧,大多是在简介上逃不了“挚爱”“真爱”“痴爱”字眼的“教育片”,光看内容大纲就觉得那叫一个大爱无疆佛海无量。

我买了两盘白斩鸡,配了啤酒,与章聿东倒西歪靠着沙发后,按下播放键等待被感化。

“来了,果然又来了,在他们的国家大概不得个白血病就没脸出门和人打招呼,顶不济也要咳出半块肺挂在嘴边才敢上街。”

“男二号绝对是个有性功能障碍,不然怎么可能除了‘按兵不动’外什么都不会?天涯何处无牛粪?何必单恋一陀屎?”

“怀孕六个月后还让女主角人工流产?还不知道直接给她一刀来的痛快。”

“真是辛苦男主演了,接了这么个脑门儿被夹过的角色,其实他内心也很痛苦吧?很想臭骂‘什么鬼台词’吧!别顾忌了,尽管怒吼吧!”

“这头女主角就应该卖到深山老林,洗两年猪圈就没这么多毛病了。就她这副没心没肺的样子还打算得到幸福?我整个人生观都快被颠覆了。”

章聿最后长长叹了口气,我看见从她嘴角缓慢淌出的半根葱花,“……网上还‘广受好评’‘好评如潮’,你说我还能相信什么?”

“你跟纯爱片较哪门子真儿?男主角挺帅不就行了?”

“哦说到这个,他刚才脱了外套走进浴室那幕,倒回去再让我看两遍——两个多小时的片子,只有那段腹沟是值回票价的。”

从导演到编剧到演员所拼命表现的爱于痛,哭与喊,垂死与挣扎,瘙痒与红肿,统统无法打动我们。我们铸就钢铁般的意志,有能力把所有飞扑而来的昆虫撞出肉汁。那些虚拟世界中的爱恨情仇,其实有多么的不堪现实的验证——在我看来,把日后的问题一个个摆开,问问男女主人公酒席打算摆几桌,小孩打算送什么幼儿园,私立公立,赞助费准备多少……便足以让那些凄婉缠绵的山盟海誓消失得比肇事司机还要快。

“我好像老了……”章聿坐在沙发上,把整个身子埋进膝盖,她伸手拨弄自己的五只脚趾,上面仍然涂着醒目的红色。

“我们都老了,”我算是笑着安慰,靠过去揽一把她的肩膀,“这是必然的。”越来越活在现实中,选择留在海洋里而放弃陆地。

在第一面的可以疏远下,我压根儿没有把那位注册会计师的名字放在心上,只隐约记得他之前穿件风衣,有些胡子拉碴,无论从外形还是年纪都接近那位黑白色的辛德勒。

但显然我内心继续作最后的挣扎,如同想从旋风式吸水马桶中生存下来的一页卫生纸。在第二次碰面时,我精心挑选了餐厅,希望借助光线、角度等多项辅助,能够让辛德勒先生看起来比早前年轻些。

“抱歉抱歉,我来晚了。”“辛德勒”一入座便直道歉。我漫不经心地摆手,同时看到墙上的壁灯如何把他额头的皱纹打成“王”字形。

“昨天刚回国,所以睡得晚,闹钟上了也没用。”他继续解释。

“哦,辛苦了……”我避免与他目光直接接触,在咖啡杯的杯沿上打圈。然而很快那里倒映出他半个影子,我又坐直身体,“做这行很累吧?”

“倒是真的,一年下来没几天能好好地休息。钱虽然是赚得不少,可没一分都是辛苦钱,”他的视线在我脸上停留了片刻,“你好像也瘦了,最近很忙么?”

“啊……恩……钱不久总经理刚来视察过。”

“一剥就是一层皮呀。”辛德勒做出身有感触的样子。

我礼貌地笑笑,拿勺子在咖啡杯里胡乱搅两下。

“平时没什么休闲活动么?有什么兴趣爱好?”他拿着最传统的相亲谈话路线。

“谈不上有什么特别喜欢的……”我也懒得扮演淑女,用经常反穿的衣服的能耐对人吹嘘是如何擅长手工女红,“平日也就逛街吧。”

“看来还是很忙呀。”

“恩,事业拼几年,一眨眼就老了。”

“我也有同感啊。两者根本没办法兼顾,”他注意到一旁路过的服务生,喊住对方又转向我,“不好意思,刚才出门太急,没有吃饭,叫两份蛋糕。你要添点儿什么吗?”

其他人是怎么回事呢?怎么做到的呢?其他那些相亲成功人,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呢?而所谓的生情,具体的界限又在什么地方呢?到了什么地步,你可以对自己坦然地说,对方是想与之共度余生的人,是发自内心地希望与他组建家庭,没有什么结婚压力,没有逼迫?

我回想自己过去隔三差五的相亲经历,即便没有碰到特别惊悚的例子,但也常常是在短暂接触后,只希望手边能有根甘蔗让我把对方揍出糖尿病。

话不投机的。——“没有这个智商就别跟我开玩笑!那些网络段子我早在八百年前就看过了!”

兴趣不合的。——“就他那体重还爱好‘骑马’我完全可以控告他虐待动物!”

性格差异的。——“前三十分钟听他滔滔不绝怎么在酱菜市场挖到第一桶金,后三十分钟我就专注于他嘴角边忽大忽小的白沫了。”

纯粹讨厌的。——“你确定他不是太监?真不是?”

然而,偏偏老妈从来不理会我的各种判断,她一口一句咬定是我太挑剔,似乎认为没有什么不能克服,“谁是完人?”

“那我就能和所有这些不是完人的物种结婚了?包括太监?”

“话也不是这么说……”她又开始王顾左右,“总之,你要学会接纳别人。”是的,她把我的爱情状况作出单方面解释,一切原因都只在我身上。

我抽出压在一侧身体下的手掌,看辛德勒在对面解决代替午饭的蛋糕,他完全没有在意我刚才彻底的走神,“怎么样?有时间吗?”

“啊?什么?”

“去塘镇玩儿一圈儿,下个周末,你有时间吗?”

“这个……可能不一定,现在还不好说。”

“希望你来,放松下,那边桃花开的正好。”

“那到时候我联系你吧,可以去的话。”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算是推托还是应允。

“呵,好。”

临到结束,他抢在我要均分账单前先付了钱,随后将我送到直达车库的电梯前。我一走入轿厢,便将手指按在了关门键上。

这个才是现实世界啊。我自己也清楚的很。这个才是可以探讨户口、房子、子女教育问题的现实世界。电视剧的美少年,病到宁可挂半块肺在嘴边也要娶你为妻,那是因为他确实病得不轻啊。

这个时候看到精神奕奕的马赛,我的心情再度沉到谷底。对于必须生活在现实社会的我来说,他一件柠绿色的T恤都让我觉得刺眼。

马赛棒着一堆纸盒朝汪岚的办公室门前张望了片刻,然后回过头找到我,“盛姐,汪经理不在吗?”

“有事出去了。你要转交的?”

“是。下个月的样品,让我拿过来给汪经理先过目,具体细节等她——”他见我挥手打断了自己一股脑儿的劲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那我先放她桌子上?”

“恩,我会转达的。对了,你精通电脑么?帮我看看,屏幕五分钟黑一次,频率快赶上眨眼了。偏偏IT部门的人今天正好放假——”我话没说完,马赛却一下子笑开,倒令我有些诧异,“怎么了?”

“没没,想起前阵看的电视剧,‘喂?你好,这里是IT部……你试过关机重启了吗?……你电源插头插了吗?’”他朗读地背诵着台词,丝毫没有也许让我一头雾水的担忧,“好像许多人对电脑都不在行。”

我坐在另一侧的沙发上,抽过一旁的报纸随便翻几页,“听汪岚说,你面试正赶上和她一辆出租车?”

“啊?”马赛蹲在地上,刚刚拆开机箱外壳,“哦……对。特别巧。”

终于等到突破口,“运气不错呀。”

他并没有听出我的潜台词,“没想到汪经理不开车啊,倒挺意外的。”

“她能干在其他方面。”在马路上碾压无辜行人除外。

“呵,想也是吧。”

那是,汪岚很能干,”我却没有弃舍话题,“公司里最年轻的经理级别就是她了。所以难免让大多数觉得高不可攀啊。你怎么样,会觉得惧怕吗?”

马赛继续笑,“汪经理大概很少听到别人形容自己是‘高山’呵。”他两手撑着地板坐了几秒,翻身站起来的时候,像只在最后的步骤中完工的纸船,带起一些风,“不过是挺不错的……我的意思是,她很了不起。”一边揉搓着手指上沾染的灰尘,“修好了。显卡风扇掉了而已。应该不会再出状况了吧。”

“是么?好了?”我无谓地用手敲敲屏幕侧沿,“啊,真是谢谢。”顺带将一份名册递给他,“下午汪经理会去你们那儿开会,这个就由你到时候给她吧。”我拿不准他是否听得出语序倒装的暗示,毕竟大多数男性拥有再怎么纤细也能力拨千斤的神经,因而在马赛利落的脚步离开后,我依然找机会在午饭时逮住了汪岚。

“一上午没见你人影。”

“别提了,对方突然说还有个资质压在工商局没发下来,一下把我折腾得够戗。”汪岚似乎染上了感冒,说话过程中时不时停下来扯嗓子。

“刚才企划部派人来过了。”我把马赛的话简单转述,“你知道吧?”

“哦,知道。”

随后我开始辛苦地布局,首先要把话题绕得无限远,“昨天晚上我又跑去相亲啦。”

“诶?”

“嗯,嗯,对方比我大……”我仍然需要心算片刻,“差不多十五岁。”

“你尺度这么宽?跟俄罗斯女人的裤腰差不多了。”汪岚有些吃惊。

“诶……反正,也别想那么多了,年龄什么的,我妈说了,有时候年龄真的不算什么。”

“呵,想得挺乐观嘛。”

“你呢?对年龄有要求么?”

“啊?……唔,应该没有吧。”

“比自己大的?比自己小的?都没所谓?”

“比我年轻的就算了。”

“……为什么?”我如同顺头浇了一盆凉水,“比如,小你五六岁这种?”

“处不拢。不可能。不现实。”一连串的“不”,“太不现实了。”

我确实有私心。有一点儿事例可以打破那层壁垒也好。有什么可以成为我希望的燃料,可以让我对人宣扬,时间剩给自己的并非只有现实,理想仍然能在罅隙中找到它存活的空间,它可以找到抬头呼吸的地方。

我希望能够在汪岚身上看到一出理想化的剧集。真真正正以爱情为主体,那些附属在外的问题可以摆放到一边。

“你有时候太理性了。”

“大概是吧。”

“是真的,”我几乎是有些不满地盯着她,“你打算怎么样呢?接下来的日子,就这么一直现实现实冷静冷静地过下去?你现在家里的桶装水谁来换?没有送水工搭手你行么?你生病的时候呢?你一边咳血一边去马路打车?你就算在浴室滑倒,还得等趴到自然清醒后再扶着腰爬起来。”

“你怎么了?”汪岚自然不理解我突然的发作。

“……我的意思是……不现实一把也挺好的,为什么你连尝试的意图也没有?”

“小姐,你让我用现在这把岁数、这把筋骨去玩儿浪漫?去玩儿激情?”汪岚也逐渐正色回答我,“有些事情你还是想得太简单。”

“我不觉得。”

“好吧,就算我有一段姐弟恋,不错,然后呢?他赶不上我收入的一半,也没有自己购买房子的实力,只能先住在我家,休闲时候打游戏看美剧,家务洗两只碗就算完成,没关系,反正我感情基础深厚,那这样过去多久?三年?四年?我想实在不行了,要结婚了,他开始满口答应,然后过两个礼拜,‘乓’,告诉我,他没有办法,他还不想开始背负压力的生活,就一句话戳破之前吹了好几年的肥皂泡,连半点儿残留都不给你。怎么样?你觉得,怎么样?”

我凝视着汪岚的眼睛,几秒后才突然领悟过来,“……”

“没错,这事我已经遭遇过一回了。”汪岚在我开口前抢先点穿,她的肩膀过了很久才开始些微地颤抖起来,让我意识到之前那是很长很长的一口吸气。

刚刚转过来钥匙把车发动,风衣口袋里传来手机短信的震动。我拿出来一看,来信人“辛德勒”,看来我是完全拿绰号当他本名了。

辛德勒在短信里征求我的意见,“上次说到去塘镇,你决定了么?”

我回忆起之前那次碰面中,自己未必有咖啡更波动的心,说明我依然绝大部分将他视作普通朋友。

如果在早些年间——我指那些“年轻”岁月——自己一定是毫不犹豫拒绝的吧。

早些年间,我看那些白烂的爱情故事,可以哭到连放屁的力气都没有。

早些年间,我可以坐夜车揣着两个刚买的热包子去看自己所爱的人,眼见两只E罩杯的包子被压了四个小时后变成A罩杯。

早些年间,什么“现实”什么“理想”,它们从没有现身,我浑浑噩噩又洋洋洒洒地过日子。

但眼下,很可能只是因为害怕以后没有人为自己换上桶装水,我可以跟一个陌生人,以结婚为前提,做些我过去从不可能做的事。因为现实指着我说“你是剩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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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腰上,绿树成阴;山顶上,只有一棵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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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世界上最孤独的树,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一棵树理解它

它,内心里是多么渴望朋友,它的内心是炽热的,回报它的却常是麻木与冷漠。生命力极强的苦草,在它内心深处生长、蔓延……

“啾——啾——”远处传来一阵哀鸣声,一只小雁落在它的枝上,翅膀上满是血迹

树儿精心照顾雁儿,为它遮风挡雨,使它早日治好了伤。从此,它们成了好伙伴,雁儿为树儿唱歌,树儿则把温暖带给雁儿。雁儿眼中,树儿是那么亲切,树儿眼中,雁儿是那么善解人意。

此后的日子里,雁儿每天给树儿唱歌,树儿则把温暖带给雁儿

秋天到了,雁儿得去南方过冬了。它依依不舍地随着雁群飞去。

“树儿,无论在哪儿,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雁儿哭了,晶莹的泪珠滴在树儿身上,“明年春天,我一定回来。”

望着雁儿远去的背影,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弥漫了树儿的身心。

从那以后,树儿每天都在期盼,期盼雁儿回来。往日和雁儿玩耍的情形又浮现在它眼前。

整个冬天,似乎很漫长……

终于,春天到了,树儿兴奋级了:“雁儿就要回来了,就要回来了!”它抖抖精神,在迫不及待地等待。

一天、两天、三天……雁儿的身影始终不见,树儿慢慢地绝望了:“它也许回来不了了”。它似乎看见:大雪纷飞,雁儿被大雪压住……

它不想再想下去了。

“啾——啾——”一阵鸟叫声从远方传来。这声音对树儿来说,是多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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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以后那个春天,梅冽开始把头发留长。到这一年牧草再度变黄的的时候,她的头发已经可以遮盖住肩膀了。这样一来,背上的两只小肉翅就不再那么显眼。虽然巴音布鲁克草原上牧民都知道,这个女孩子生下来就是个带翅膀的怪物,梅冽自己也明白。但是有了长发遮掩,她就会觉得,自己看起来和草原上别的女孩子完全没有什么两样。

她坐在阑朵家的帐篷前晒太阳,神情呆滞的喝着人家招待她的羊奶。头人的外孙女阑朵,是个身段婀娜的牧羊女,正在用一种温柔的声音吆喝着她的羊群。雪白的羊群,在秋色的原野上缓缓移动,仿佛天上的云彩。天边外,又一群天鹅起飞了,飞往遥远的南国,水草丰盛的地方去过冬。巴音布鲁克是天鹅的故乡。

小时候,梅冽被母亲抱着去看草原深处的天鹅湖。当她发现这些雪白优雅的生灵,有着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翅膀时,发出一声惊喜的尖叫。阳光下,天鹅们举起半透明的翅膀,仿佛碧绿的天池里,盛开了一朵朵巨大的欢笑着的白莲花。

巴音布鲁克的牧民中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梅冽是天鹅的孩子。十九年前,她衣衫褴褛的母亲茹商,从天山那一边爬到巴音部的营地上,昏死在头人的帐前。头人的女儿洛绮丝和女婿,正在给他们的大女儿阑朵办满月酒。洛绮丝看见茹商的襁褓,顿时动了同情之心。纯白光洁的棉布裹着一个毛茸茸的婴孩,脸蛋皱巴巴的。大家诧异地发现,孩子长了一双翅膀。

茹商很美。巴音部头人的女儿洛绮丝是草原上的第一美女,是牧民们歌谣里的百灵鸟儿。可她还不及茹商一半美丽。茹商是透明而幽静的,不像大风烈日下长大的牧女。巴音布鲁克的牧民们仰慕天鹅。他们相信,茹商一定是因为美丽,而被天鹅神爱上,于是生下了梅冽这样的孩子。可是为什么他们母女会流落到草原上呢?神祗的事情,还是不要随便议论的好。

自从见过天鹅,梅冽小小的心里种下了一个愿望。有朝一日,她的翅膀也长成天鹅这样就好了。可是随着年岁一天天长大,梅冽变成了大姑娘,却并没有什么灵异在她身上出现。一对肉乎乎的翅膀一点都没长,枝在肩上,巴掌大小,不可能像天鹅一样带她飞,像是多余的,穿衣服都不方便。而且,梅冽也不曾如头人和他们牧民期待的那样,长成茹商一样,特别美丽,或者特别聪明。她和巴音部的其他女孩子们混在一处,放羊,骑马,玩闹,掉进人堆里就不见了。人们在失望之余,也就忘却了梅冽的神秘身份,只记得她长了一对难看的翅膀。梅冽自己也觉得,这翅膀还不如不要的好。

春天的时候茹商去世了。她死的很安静。梅冽跟阑朵放羊回来,看见她倒在帐篷里,面露微笑。梅冽哭完以后,在洛绮丝的指点下给茹商换上衣服。她第一次看见母亲的背脊,光滑而洁白的,竟然有两道深深的血痕,画出一个大大的八字。梅冽吓了一跳。

他们把茹商送到天山顶,听蔺古喇嘛唱完歌曲,然后离开,听任茹商的尸体在草原的风中化为齑粉。这时天空中响起来一道惊雷,暴雨下来了。层层的雨帘隔绝了草原高山的一切景象。天山顶上,风卷如龙。梅冽仰起脸,看见淡蓝色的闪电,如天神的羽翼一般,在青色的天空中铺展开来,绚烂无比。那一刻,她头一次意识到,母亲应该有很多的秘密告诉她的女儿,然而她什么也没有说。一切都太晚了。

秋天到来的时候,阑朵就要出嫁。头人已经很老了。他为自己唯一的外孙女儿定了一门好亲事,要嫁到遥远的葱岭那边。盘陀国的年轻国王,年轻英武,名声远播到天山下的草原。头人决定趁着这个丰收的秋天,就要把喜事办了。这些日子巴音部上上下下,都在为小格格的出嫁忙成一团。

阑朵的母亲洛琦丝一边为自己的女儿打点嫁妆,一边望着梅冽悄悄皱眉。这个女孩子已经十九岁了。草原上的女孩子如她一般大小的,有的早已做了母亲。然而梅冽一点动静也没有。茹商是个奇怪的女人,在世时没有想过要替女儿操心。如今洛琦丝担负起照料梅冽的任务,她觉得纵然别人不管,她也要赶快为这个女孩子打算打算了。

梅冽不是不知道这一点。她慢慢地喝着羊奶,看着阑朵把羊群赶到明亮的开都河边,阑朵姿态婀娜,像每一个幸福的女孩子那样,通体闪发着柔柔的香气。梅冽想,连阑朵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也要走了。

自从母亲死后,她开始思考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没有答案的,也不可以跟任何人询问。有些东西,开始在她的身体里慢慢觉醒,仿佛一丝丝微光闪烁。——但那究竟是什么。她重新意识到,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她没有那些女孩子身上柔和的馨香,却有一对含义不明的翅膀。那些微光独属她一人——就好像是埋藏了某种愿望,她也说不清楚的什么愿望。与生俱来的不同,她究竟是喜欢还是不喜欢这样呢?

“梅冽,”晚间在饭桌上,洛绮丝一边撕了一条烤羊肉放在她碗里,一边说:“你也跟着阑朵一起到盘陀国去吧。喜欢的话,就在那里住一阵子再回来。”

洛绮丝的想法是,梅冽在巴音部长大,大家都知道她的特别。熟悉的地方不会带来什么变化。如果到远方去,也许会遇见什么机缘呢?

阑朵笑嘻嘻的望着她。

梅冽点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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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仙侠奇缘之花千骨》简介

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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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主角:花千骨

配角:白子画,杀阡陌,轩辕朗,东方彧卿,竹染,朔风

其它:师徒,师徒恋,腹黑书生

本文有温馨,有小虐,正文结局前让人感到万分心痛,结局也让人小有遗憾,不过番外会有很好的安排,也有小小的起伏波折

诗词版文案如下:

天道异变,妖神出世。长空乱雪,战火犹急。夺栓天而灭茅山,囊炼妖而陨太白。豪强并起,塞北堆白骨如积;妖魔,云翳负授业之恩。万福仙宫,流血飘楫。春秋有白起之毒,阡陌压玉飞之美。

天界王母兴雅趣,大宴群仙;俗世河东无闲情,嗤之以鼻。会逢盛宴,仙友如云;流觞曲酒,蝶舞彩画。埋头贪杯,寿星南极仙翁;惊世骇俗,北海红发低俗作品请删除。茅山小子,贱名千骨;浑噩无知,得逢胜餞。

仙彩飘然,逸兴遄飞。仙乐作而池水荡,清风徐而花海香。仿兰陵舞于金墉,恍沈约腰带之三围。临昆仑之绝颠,沐瑶池之浴水。素衣银丝,祥云流水;肩落桃花,宫羽飞扬。剑饰流苏,如江河之川流;华发三千,若银河之垂地。

翻细浪,覆层云。仙人屈其尊下,百鸟朝其矜鸣。雄飞雌从,鸳鸯羡妒之仙;步生莲花,高洁寡欲之人。绯色漫天,不染俗尘。清高与傲岸并存,雅意共淡漠相融。目似秋霜,流泻新月之华;唇失血色,尘嚣拒千里之外。

凝冰滞流,时日骤停。仰视天而呼吸促,手拊膺而做长嗟。万籁俱寂,七彩融归一色;群仙暗淡,唯余如画之人。四美具,谈吐若。穷睇眄于中天,极赏心于二目。天高地迥,觉仙凡之殊途;怅然若失,何日得为君伴?但凝望于身侧,视从旁如若无物。仙风急而花雀跃,桃伴痴而纷下坠。目色惊异,微翘轻薄之唇;雅兴大发,纤指提失足小虫。凡心动而难喻,自心愧以何惭?

呜呼!命格异数,鬼怪相缠。有心求道,仙法难学。触世尊于长留,非自狂妄;费五行于荒业,岂由刻意?所赖月夜焚香,君子授剑。报此深恩,置生死于外;乏且益坚,不坠凌云之志。得断念而不露,处劣势而犹上。悬殊虽大,勤勉可接;剑仙虽败,焉知非福。兀自低微,唯余赤诚之心;漫天猖狂,岂效鄙薄之行?……以下省略一万字,膜拜油菜的小白。

禁断师徒绝恋,奇幻仙侠传奇。

“这世上我最怕两样东西,鬼和师父……”

“姐姐,你好高好漂亮啊,唯一的缺点就是胸小了点……”

“这些舌头都很听话,有时候也会需要浇浇水,有时候也需要把天顶打开,让它们晒晒太阳。”

“什么叫离她远一点,笑话!我要天下皆在我手,还怕逆不了这小小乾坤!”

“没有喜欢也没有不喜欢。所以,不管以怎样一种方式活着,对于我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

“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高尚情操?这仅仅是一个词?还是奉献出自己幸福,牺牲了自己的一切的人才会有的一种感觉?我此生心系长留,心系仙界,心系众生,可是却从没为她做过什么。我不负长留,不负六界,不负天地,可是终归还是负了她负了我自己。”

“他是世上最温柔之人,也是最无情之人。我努力了那么多年,从来都不懂他的,不过现在已经不需要懂也不想懂了,是死是活,他如今在我手里,我想怎样都行。”

“我没有师父,没有朋友,没有爱人,没有孩子,当初我以为我有全世界,却原来都是假的。爱我的,为我而死,我爱的,一心想要我死。我信的,背叛我,我依赖的,舍弃我。我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求,只想简单的生活,可是是老天逼我,是你逼我!你以为到了现在,我还回得了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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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懿传小说阅读第5章_而今识尽愁滋味

全文共 5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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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晚来时分,青樱回自己殿中歇息,只觉得精疲力竭,连抬手喝茶的力气也没了。

惢心吩咐了一声,立刻便有小宫女上来,捶肩的捶肩,捏背的捏背。阿箬准备了热水正要给青樱烫手,惢心悄悄摇了摇头,低声道:“换冰水来吧。”

阿箬即刻换了水来,惢心已经从黄花梨的银锁屉子里找了一段清凉膏药出来,伺候着青樱浣了手,用银签子仔细挑了点药膏出来,小心翼翼地抹在青樱十指。

阿箬见青樱的十指个个留着绯红的印子,知道是烫的了,不觉柳眉倒竖,叱道:“惢心,你是跟着小主出去的,怎么小主的手会烫得这么红?你是怎么伺候的!”

惢心急得满脸通红,忙低声道:“阿箬姐姐,这件事说来话长……”

“说来话长……”阿箬轻哼一声,“无非是自己偷懒不当心罢了,这会子还敢回嘴!到底不是跟着小主的家生丫头,不知道心疼小主!”

阿箬是青樱的陪嫁,一向最有脸面,便自恃着是青樱的娘家人,说话做事也格外厉害些。惢心是潜邸里指过去跟着伺候各房福晋格格的,都是从了心字辈,虽然也是体面丫鬟,但毕竟比不上阿箬了,因此阿箬说话,她也不敢过多分辩。

青樱听着心烦不已,只冷冷道:“我没伺候好太后,弄伤了自己,午后已经上过点药了。”阿箬吃了一惊,立刻闭上嘴不敢多言,行动伺候间也轻手轻脚了许多。

青樱涂完了膏药,就着惢心的手喝了一盏茶,缓和了神色,阿箬方上来笑道:“今日是最后一日举哀。明儿个是皇上正式登基的日子,小主也该换点喜庆颜色的打扮了。”

阿箬见青樱点头,愈加笑起来,“奴婢听说前头定了皇上的年号是乾隆,真真是个兴隆旺盛,气象一新的好年号。奴婢们也跟着沾沾喜气,就等着皇上册封小主那一日了。”

青樱默默喝了口茶,“那又如何?”

阿箬喜气洋洋请了一安,“奴婢就等着娘娘册封贵妃的好日子了,这两日别的小主来探望您,她们身边的奴才也都这么说呢。”

青樱似笑非笑,只捧了茶盏凝神道:“你便看准了我有这样的好福气。那么阿箬,若是我只被封做答应,抑或被赶出宫中,你觉得如何呢?”

阿箬大惊失色,张口结舌道:“这……这怎么会?”

青樱敛容道:“怎么不会?有你这样红口白舌替我招祸,还敢与别人说这样的是非,我怎会不被你牵连。皇上要册封谁贬黜谁,那全是皇上的心意,你妄揣圣意,我问问你,你有几条命?”

阿箬吓得跪下,“小主,奴婢失言了,奴婢也是关心小主情切。”

青樱冷了冷道:“惢心,带她出去。阿箬言行有失,不许再在殿内伺候。”

阿箬惊慌失措,忙抱住青樱的腿道:“小主,小主,奴婢是您的陪嫁侍女,从小就伺候您,还请您顾惜奴婢的颜面,别赶了奴才去外头伺候。”

青樱摇头道:“你三番五次失言,来日皇上面前,难道我也能替你挡罪吗?”

阿箬哭道:“奴婢伺候小主,一直不敢不当心。小主喜欢多热的水多浓的茶,奴才都牢牢记在心里,一刻都不敢忘。还请小主饶恕奴才这回吧。”

青樱自知自己在潜邸里得意惯了,身边的人难免也跟着不小心,可是如今形势大变,不比往常,这心里的为难气苦,也只有自己知道。偏偏阿箬仗着是自己的陪嫁丫鬟,惯来无甚眉高眼低,自己有心要拿她做个筏子,却也狠不下心来。

半晌,青樱见阿箬兀自吓得伏在地上发抖,拼命哀求,也是从未有过的委屈,立时喝道:“还不出去!要再这样言语没有分寸,立刻叫人拖出去杖责,打死也不为过。”

阿箬闻声,吓得脸也白了,拼命磕头不已,还是惢心机灵,一把扶起了阿箬,赶紧谢了恩让她退下了。

这一来,殿中便安静了许多。伺候青樱的人都是见惯阿箬的身份和得宠的,一见如此,不由得人人噤声。青樱扬一扬脸,惢心立刻会意,打开殿门,青樱慢慢啜一口茶,不疾不徐道:“如今是在宫里,不比在潜邸由得你们任性,胡言乱语,信口开河。但凡我听到一句敢在背后议论主子的话,立刻送去慎刑司打死,绝不留情。”

她这句话虽无所指,但人人听见无不起了冷汗,齐齐应了声,不敢再多惹半句是非。

青樱扬一扬脸,众人会意,立刻都退了出去。惢心见殿中无人,方伺候了青樱卸妆梳洗。青樱由着她摆弄,自己只坐在妆台前,望着镜中的自己。镜里容颜是看得再熟悉不过了,她才不过十九岁,出自先帝皇后的母族,一路顺风顺水,得了庇护,也难免性子娇些。这一路走路不能不说是安稳,但若论万事真有不足,那也是数年前那一桩旧事了。

出身高贵,青樱知道自己的身份,这一世不论高低,哪怕不是选秀进宫为嫔妃,也是要嫁与皇亲国戚的。最好的出路,当然是成为哪一位皇子的嫡福晋,主持一府事务,延续乌拉那拉氏的荣光。

先帝成年的儿子,只有三阿哥弘时、四阿哥弘历、五阿哥弘昼。当时她要被许配的,是三阿哥弘时。可是弘时偏偏心有所属,并不认可自己做他的福晋。万般无奈之下,正逢上当时尚为熹贵妃的太后为四阿哥求娶,她才如获大赦一般,逃脱了被人指指点点的尴尬,做了四阿哥的侧福晋。

嫁入四阿哥府邸后,日子也还算顺畅。虽然先帝跟前,四阿哥一直不算是最得宠的皇子,她也安下了心思,陪他过着每一日看似平静却得仔细打算着过的日子。幸好家中还安宁,府中比她地位高的,唯有一个嫡福晋富察氏,她一心只念着为四阿哥开枝散叶,巩固地位,也少与她争执。这些年四阿哥虽然收了几个妾室,但待她也算亲厚。她虽然出嫁前性子被家中宠得娇惯些,又有夫君的宠爱,难免骄横些。可是先帝最后那几年,自己的姑母乌拉那拉皇后失宠,她也不敢不收敛了些许。如今先帝驾崩,自己的夫君一朝登上九五之尊的位置,她心中自然欣喜万分,为他骄傲不已。可宫中的生活,才这几日便已经如履薄冰,晞月的凌驾,皇后的冷目,太后的敲打,无一不警醒着她,从前无知无觉的快乐岁月,是一去不复返了。

青樱静静地坐着,看着镜中形单影只的自己。为着先帝驾崩,宫中虽然一切简素,也让她们暂居偏殿,但宫殿到底还是宫殿,富丽堂皇,金堆玉砌,一切都如同繁花拱锦绣,无一不华美炫目。只有她,她是一个人的,对着镜是一个人,影子落在地上还是不成双,如那锦堆里的一根孤蕊。

青樱伸出手,握成一个虚空的圈,才知自己什么都把握不住。她的人生里,从未有过一日如今日这般惶惑无依,仿佛所有的底气,都一朝被抽尽了。

正惶惑间,外头突然吵闹了起来,似乎有人声喧哗,惊破了她孤独的自省。青樱蹙了蹙眉头,还未来得及出声询问,外头守着的阿箬已经推了门进来,惊惶道:“小主,苏格格像是疯了呢,满脸是泪跑到咱们这里来,一定要闹着见小主。天这么晚了……”

阿箬话音未落,却见苏绿筠已经跑了进来。她想是准备歇息了,只穿着家常的玉色薄绸长衫裙,外头罩着浅水绿银纹重莲罩纱,跑得鬓发散乱。这样夜寒露冷的秋夜里,她居然跑得满脸是汗,和着泪水一起混在脸上,全然失了往日的娴静温懦。

青樱乍然变了脸色,大惊失色道:“绿筠,这是在宫里,你是做什么?”

绿筠的脸全然失了血色,苍白如瓷,她仿佛只剩下了哭泣的力气,泪水如泉涌下。良久,她终于“扑通”跪下,倒在青樱身前,放声大哭,“姐姐,姐姐,你救救我!主子娘娘派人带走了永璋!我的永璋,我的三阿哥!他才几个月大,主子娘娘就派人带走了他!”

青樱当下明白,皇后在太后跟前言及自己所亲生二阿哥永琏已经在阿哥所抚养,那么身为小小一个格格所生的三阿哥,更没有留在生母身边养育的理由了。

绿筠哭得头发都散了,被汗水和泪水混合腻在玉白的脸颊上,仿若被横风疾扫过一般。她伏在地上,哀哭道:“姐姐,我求求你,帮我去求求主子娘娘,让她把永璋还给我,还给我!”

青樱忙伸手扶她,哪知绿筠力气这般大,拼命伏在地上磕头不已,“姐姐,我人微言轻,主子娘娘不会理我!可是你不一样,你是出身高贵的侧福晋,以前在潜邸的时候,主子娘娘也只还肯听你几句,你帮我求求她,好不好!”

以前,以前是多久的事了。那是彼此身份地位的约衡,而非真心。

青樱使个眼色,阿箬与惢心一边一个半是扶半是拽地扶了她起来坐定。她见绿筠哭得声嘶力竭,心下亦是酸楚,只得劝她,“永璋是主子娘娘派人带走的,但不是主子娘娘能带得走永璋的,是祖宗规矩要带走永璋!”她顿一顿,“这件事,太后是知道的。”

绿筠登时怔住,双肩瑟瑟颤抖,“哪怕是祖宗规矩,可是永璋还那么小……”

青樱按着她的肩头,柔声道:“永璋是还小。可是你要是在宫里生下的永璋,从他离开母腹的那一刻,他就被抱走了,顶多只许你看一眼。”她缓一缓声气,低声道,“何况主子娘娘禀告了太后,她亲生的二阿哥已经在阿哥所了,她也不敢违背家法。”

绿筠身子一晃几乎就要晕去,青樱忙扶住了她,在她虎口狠狠一掐。她本留着寸长的指甲,这一掐下去绿筠倒是醒了许多,只痴痴怔怔地流下泪来。阿箬赶紧喂了绿筠一口热茶,“小主别这样,真是要吓坏我们小主了!”

青樱按住了她,低柔道:“你这个样子,吓坏了我也就算了。可要吓着了宫里其他人,被她们那些嘴一个接一个地传出去,那成了什么了呢?你不要体面,三阿哥也是要的。”她扬一扬脸,示意惢心取过自己妆台上的玉梳来,一点一点替她篦了头发,挽起发髻,“咱们一进了宫里,就由不得自己了。从前我还是混混沌沌的,到了今日也算明白了。你比我还好些,还有个儿子。不比我,外头看着还不差,其实什么也没有了。你的永璋,养在阿哥所里,有八个嬷嬷精心照顾着,每到初一十五,她们就会把孩子抱来和你见上一个时辰,为的就是怕母子太过亲密,将来外戚干政。这件事,你是求谁都没用了,只能自己受着。”

青樱的手摸到绿筠的脸颊上,脂粉是湿腻的,泪水是灼人的滚烫。绿筠的泪落到手上,青樱才觉出自己双手的凉,竟是一丝温度也没有。这些话,她是劝绿筠的,也是劝自己。事到临头,若是求谁都没用,只有自己受着,咬着牙忍着。

她读过那么多的宫词,寂寞阑干,到了最后,只有这一点顿悟。

绿筠的眼泪啪嗒啪嗒落到衣襟上,转瞬不见。她满眼潸潸,悲泣伤心,“那么以后,难道以后,我就只能这样了。只要生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得离开我,是吗?”

青樱为她正好发髻,取过一枚点蓝点翠的银饰珠花,恰到好处地衬出她一贯的柔顺与温和。青樱扬了扬脸,示意惢心绞了一把热帕子过来,重新替绿筠匀脸梳妆。她侧身坐下,轻轻道:“绿筠,不管你以后有多少个孩子。唯有这些孩子,你才能平步青云,在这宫里谋一个安定的位子。如果你真的伤心,你就记着一个人。康熙爷的德妃,先帝的生母孝恭仁皇后,她生先帝的时候,自己身份低微,只能将先帝交给当时的佟贵妃抚养。可是后来她诞育子女众多,最后所生的十四王爷便是留在了自己身边。如今你刚刚在宫里,大家也是一同入宫的,交给谁抚养也不合适,送进阿哥所是最好的。往后,往后你一切平安顺遂,你也能抚育自己的孩子。明白吗?”

绿筠怔怔地坐着,由着宫女们为她上好妆,勉强掩饰住哭得肿泡发红的双眼,泪汪汪道:“姐姐,那我该怎么办?”

青樱拿过绢子,替她拭了拭泪。“忍着。忍到自己有能力抚育自己的孩子。所以,现在你不能出错,不能出一点点错。”她拉着绿筠的手起身,“你现在打扮得整整齐齐的,去皇后宫里,向她谢恩,谢她让阿哥所替你照顾三阿哥。你刚才哭,刚才跑到我宫里,是因为你伤心过了度,一时昏了头。现在你明白过来了,这是恩典,你都受着了。”

绿筠咬着嘴唇,凄惶地摇头,“姐姐,我说不出来。我怕我一说,就会哭。”

青樱安慰似的抚着她单薄的肩,“别哭,想着你的将来,三阿哥的将来,你还有别的孩子。流泪,是为了他们;忍着不哭,也是为了他们。”

绿筠死死忍着泪,点了点头,向外走去。庭院内月光昏黄,树影烙在青砖地上稀薄凌乱,静谧中传来一阵阵枝丫触碰之声,那声音细而密,似无数细小的虫子在啃噬着什么东西似的,钻在耳膜里也是钻心的疼。青樱看着绿筠的影子拖曳在地上,单薄得好像小时候跟着嬷嬷们去看新奇的皮影戏,上头的纸片人们被吊着手脚欢天喜地地舞动,谁也不知道,一举一动,半点不由人罢了。

今时今日的她与绿筠,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这一夜,琅华本就睡得不深,暂居的偏殿不是睡惯了的安稳的旧床,耳边没有永琏熟悉的儿啼,她怎么也睡不安稳。地翻个身,陪夜睡在地下的侍女茹心便听见了,起来点上蜡烛,倒了盏安神汤递到琅华跟前,体贴道:“都三更了,娘娘怎么还睡不安?”

琅华本无睡意,便支着身子起来,“二阿哥不在身边,我心里总是不安稳。”

茹心塞了个鹅羽软枕在她腰间垫着,温言劝道:“娘娘安心。奴婢早去问过了,三位阿哥都在阿哥所,那些奴才们对咱们的二阿哥最尽心了,生怕有一点照顾不到。那些乳母奶水养得又好又足,轮流喂着二阿哥,嬷嬷们也伺候得精细,一点都不敢疏忽。”

琅华叹了口气,郁然道:“祖宗规矩在那儿,我不能常去看,你一定要替我尽心着。”

茹心忙道:“那是自然了。咱们二阿哥天尊地贵,其他阿哥连他脚趾上的泥都配不上,底下没有一个人敢不尽心尽力的。”她轻笑一声,“今儿三阿哥也被送离了苏格格身边,奴婢才叫高兴呢。凭什么娘娘守着祖宗家法,她偏母子俩一块儿,奴婢就是看不过去。”

琅华就着茹心的手慢慢啜饮着暗红色的安神汤,随口道:“罢了,她也可怜见儿的,明明伤心成那样了,还硬忍着到我跟前来谢恩。听说她哭着跑去乌拉那拉氏那儿了,她也不敢陪着,赶紧送了苏氏出来。”

茹心高兴道:“就得这样!青福晋能帮她,奴婢才不信。她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今儿午膳的时候太后都给了她好大的没脸呢。”

琅华微微一笑,“本来乌拉那拉氏是太后为皇上求娶的侧福晋,又是先帝景仁宫皇后的侄女儿,我怎么也要让她三分。如今太后都给了这样的脸色,宫里的人就更有数了。”

茹心扬了扬唇角,甚是欢欣,“宫里除了太后,娘娘是唯一的主子娘娘。你要她们怎么着,她们就只能怎么着,就像那戏台上皮影似的,都得在您的手里。”

琅华抚着胸前一把散着的青丝,凝神片刻道:“是得都在我手里。所以茹心,你明儿就去阿哥所吩咐下去,一定要好好待三阿哥,比待我的永琏更好更精细。吃食由着吃不许约束,冷暖要注意着,一定要好好疼三阿哥,在襁褓里就尽着他玩尽着他乐。咱们皇家的孩子吃不得苦,好好宠着一辈子就是了。”

茹心虽不解其意,但听琅华这样郑重吩咐,忙答应了,取过她手中喝完的安神汤,重又垂下了珠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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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为馅》小说结局描写

全文共 2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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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一个月后的某天清晨,众人发现S和苏眠,都不见了。

小屋的病床上,空空如也。一同消失的,还有T和他的枪。

“操!”L低骂了一句,A眼尖,拿起桌上留下的一纸信笺,是T的笔迹,只有一句话——

“那不是S想要的人生。”

——

有些事,或许冥冥中自有注定。当数日后,一行人寻到了K省,顺藤摸瓜,找到了T的藏身地。却只见他一人,背着枪,独坐在屋内,在看电视。

百无聊赖的肥皂剧,他吃着盒饭,看得很专注。屋内没有其他人。

A、L、R……几人,心里同时咯噔一下。R最先发问:“他醒了?”

T抬头看着他们,点头:“他醒了。”

这天晚上,他们几个开车,到了尸检所的大门外。

等了很久,就见到一辆白色的雪弗兰,缓缓开了出来。那曾经是他最钟爱的车型,没想到失忆后,他的选择依然相同。

一个男人,坐在驾驶位上。

他看起来,与曾经的那个人,是那么的不同。他不再穿冰冷的黑西装,而是换上了浅灰色的休闲外套。只是里头依然是他钟爱的白衬衣。他的头发剪得很短,面目清俊如雪。

他的手轻搭在方向盘上,少了曾经的随意颓唐,多了几分安静专注。副驾驶位上,甚至还放着几个文件盒,上面清晰标注着“尸检所,徐司白”字样。

他没抽烟。

像是察觉了什么,他忽然抬头,往他们的方向看过来。

目光交错,他又平静地、漠不关心地移开了。

就像看到的,是陌生人。

七人团的车,远远地跟着他。

一直跟他穿过小城,开过数条街道,到了一个宁静的住宅小区里。他将车停在一幢高层住宅前,他上了楼。他住在10栋3单元705室,两室一厅。这是远在美国的“父母”,为他留下的房子。他活得简单而平静。

小姚是T安排在他身边的助理。姚也曾经是团队的小角色,大约知道他的身份,但是不够确切。他会忠心守护,并且守口如瓶。在这次车祸受伤失忆前,他已经向上级提出了调职申请。

一年后,不出意外,他就会调往江城任职。他的人生即将如同预计那般发展,重新与她相遇,重新开始,干净的,与他们、与罪恶无关的人生。

而数日之后,远在北京的韩沉,和江城的苏眠,也相继醒来。

但那不过是异曲同工的阴谋与篡改而已。

韩父韩母,已经通过某些关系,对警局和韩沉昔日的兄弟们施压:“难道我们韩家,就不要脸面吗?那个女的是连环杀人犯啊!而且已经死了,韩沉既然已经失去记忆,他的性格跟石头一样硬一样拗,为什么还让他知道这些事?还有什么意义?”

而昔日同僚,大多牺牲。剩下的,领导引咎辞职;调职的调职。猴子和大伟等人看着奄奄一息的韩沉,抬头不识人间的韩沉。他们知道曾经那个嘴贫骄横,飞扬不可一世的韩公子,已经死了。他们立下重誓,不对他说起那个女人。

四年后,江城。

素色夜总会。

韩沉坐在屏风后,抽着一支烟。

而思思在屏风外忙碌,在替他冲泡咖啡。

他并不喜欢在这种地方流连。但那个女人,生死未卜下落不明。他最怕的是她被人拐骗控制欺凌。而贫民窟、红灯区,最能控制那些失落的躯体和灵魂。

一支,又一支。

慢慢地,又抽得有些心浮气躁。

他想她。他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在思念那个女人。可是如果连面目姓名都既不清楚,思念要何以为继?

“咖啡好了。”思思送来咖啡。

他接过,道了声谢:“我过几天就走。谢谢你。”

思思却连忙摇头:“该我谢谢你才对,韩大哥,你帮我们太多了。”

与思思相识,只是个意外。

他醒来后,身上拥有的,那个女人存在过的唯一证据,就是无名指上的戒指。在他昏迷期间,一直取不下来。

就像是她的化身,固执地等待着他的发现。发现有关她的秘密。

S&HMyheart。

要有多爱一个女人,才能将她视为自己的心爱?

他通过戒指,找到了制造厂商。但时过境迁,并无任何线索。只知道这种戒指,都是成对发售的。

而在素色夜总会,某次不经意地寻找,他撞见思思手上,也有同样的戒指。

那一霎那,他的心跳几乎停止了。但是当他看到思思的脸,某种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

他知道她不是。

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知道。他或许认不出那个女人,但是能感觉出她。

他想,如果再遇到她,他一定会对她有感觉。

因为戒指的缘故,再加上思思孤儿寡母,却看得出是个好母亲。于是他对他们颇多照料,并且也拜托她,帮忙在这一带红灯区,寻找那个女人。

所以,才逗留此地。

“韩大哥,出事了。”思思突然喊道,她撩起窗帘,看了看楼下,眉头皱到一起,“警察来抄窝了!”

韩沉并不会紧张。

“行了,我知道了。”他答,又点了根烟,不疾不徐地抽着。

天色已经全黑下来。门外传来混乱的叫喊声、脚步声。

然后,他听到有人靠近。

思思紧张得说不出话来。

“咔嚓”一声,有人将钥匙插进孔里,门被无声无息地打开。

他捻灭了烟头,静静地等待着。

“出来。”一个清脆娇美的女声,从屏风后传来。带着几分骄横,又勉强赔上了几分耐心,“到警局去录一份口供,有没有违法,不会冤枉你。”

韩沉本不想搭理。但是当他抬起头,有那么一瞬间,忽然就失神了。

因为警察临检,院落里的灯已经系数亮起。透过窗户照在屏风上,将屏风外那个女人的身影,也清晰映了上去。窈窕娉婷,恍然如梦。

他知道太阳底下总是隐藏着真相,他知道脚底不知那一寸土地,也许就埋着腐朽的白骨。而此刻,他的耳边只有夜风吹动树叶的声音。窸窸窣窣,窸窸窣窣,像是小声向他诉说着,那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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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七月与安生的内容简介

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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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内青春文学的重要代表,庆山(安妮宝贝)从1998年10月开始在网络上写作和发表作品,《七月安生》是她最受欢迎的小说作品之一。

故事的主角是两个从13岁开始就相识的女孩七月和安生,她们对世界、对自己、对爱情的看法完全相悖,却在机缘巧合之下爱上了同一个叫做“家明”的男生,最终得到各自命运的安排。

庆山(安妮宝贝)回忆,创作这部小说时自己也不过二十几岁,面临对生活的很多思考和选择。也正是这份贴近年轻人内心的熟悉感,小说《七月与安生》自2002年推出以来,网友们对于更喜欢“七月”还是“安生”的讨论就从未停止。而书中三位主角的关系也曾被冠以“闺蜜”、“劈腿”、“渣男”这样的现实标签进行品评。

人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困惑与思考,故事之所以能够被广泛阅读,大概也折射出群体一段时期的内在状态。

《七月与安生》从表象上来看有太多让人眼花缭乱的元素,看起来过于亲密的闺蜜、狗血的三角恋,极端的情境在现实里可以说并不存在。然而它既不是基耶斯洛夫斯基梦幻迷离、充满神秘感的《双生花》,也与日式温柔淡雅的《花与爱丽丝》有明显差别。

读后感:

喜欢上安妮宝贝的作品,是因为这本《七月与安生》。这个凄楚却温情的故事,满溢着倔强的情感。延续了这份悲美,开始在安妮沧桑与无奈的故事里穿行,在冷冽萧索的语调里流离。

爱情,从来就没有完美的结局,终归是要以别离收场,只有孤独才是真实。多么清醒冷峻的思想,生活与爱情在她笔端赤身裸体不留余地。

《七月与安生》讲述属于两个世界却倔强的爱着对方的两个女孩的成长、友情和爱情。七月,温和宁静,喜欢安定,顺利的学业,稳定的生活。安生,坦率不羁,向往自由,漂泊的生活,随意孤寂的人生。就是这样好不搭调的组合缠绕了彼此的一生,羁绊了一世的爱与牵挂。

喜欢故事的结尾,用离开成全生命中的最珍贵的两个人。安生怀上家明的孩子,难产而死,七月抚养那个孩子。烂俗的结局,却让我沦陷,纯粹的爱恨与自由,低迷复杂的情感,矛盾挣扎的内心,影响于我至今。

你是完美柔情的七月,还是随意孤寂的安生?

安妮说,生命的苍凉与绚丽,是自己的选择。

读后感:

七月爱安生,安生也爱七月

七月与安生,这一对酷似矢泽爱笔下的NANA一般的双生子

她们偶遇,相互选择,互补又相似的品性牵连着两手之间温暖的触摸与平和的轻拂,她们在凛冽的时光迁移中互相保护且心有灵犀,分享彼此并相濡以沫,相生相灭仿若一体,如此而已。

因而对于她们,世界显得陌生而苍白,无法觊觎,无法交换。

13岁到26岁,是一张在尽情涂鸦之后漂白洗浸的干净白布,直刺心间。

痛得记不住每年生日礼物是谁寄

记不住最爱的人喜欢喝什么饮料

记不住从教室楼梯跑到操场的香樟树所需要的步数。

从前冰冷暗淡的眼神现在想起恍若前世,然后习惯于逆来顺受安于现状。

我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是有藤井树,有NANA,却也有七月与安生,秀仁和景熙。

藤井树直到最后看到另一个藤井树所画的卡片,笑着哭了

NANA疲倦地回到家,NANA上前去摸着她的头,拥抱她

秀仁和景熙交换了一生的名字,直到景熙死去,秀仁留着景熙的发型,写着无法寄出的信件

而安生最后甩掉旧的躯壳,在鲜活洁净的灵魂与肉体间重生,七月释然了

我总以为,女生之间的情谊是我始终无法了解的。在我看来,她们相处无非两种,一为只限于见面应酬,再则便是如上般彼此分享

有时候,文字过于唯美会让人喘不过气来,这样的安生,让我想起[picnic]中的coco,仿若折翼的天使,在残酷而陌生的自我世界活得力不从心,小心翼翼等待世界末日的到来。说到底,她们都是寂寞的,安生一无所有,七月无法走出自己,coco单纯无助,对于现实,无法面对。

我还是更喜欢七月,因为安生,终究是头低头匍匐的充满敌意的小兽,除了七月,别人无法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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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写作中如何从环境描写过渡到叙事

全文共 2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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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创作中,以环境描写引入故事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方式,这种开头的好处就是,从一开始就将故事发生的环境做了一个简略的描述,让读者明白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

环境的基调决定了一篇小说的故事格调,在明快的自然环境中发生的故事阳光积极,在阴暗环境中发生的故事灰暗冷峻。“一切景语皆情语”,这是我们在学习诗歌时一句很核心的话,用在小说中也是一样的道理,此外还有广为流传的几种情景关系:借景抒情、情景交融、寓情于景等等写作手法。

所谓的景便是自然环境的描写,而小说里,自然是逃不开对自然环境的描写。以下,大致可以从五个角度来描写自然环境。

眼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耳(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

鼻(泥土的芬芳、一阵花香扑鼻而来)

身(xxx感到一股浓浓的寒意/暖意)

心(xxx看着....的景象,心生.../感到...)

而什么时候该穿插环境描写呢?也大致可以从几个方向。

需要衬托情节的时候。(杀人一般是月黑风高的晚上)

需要体现真实感的时候。(两个人说话谈恋爱啥的都要写点周围环境吧)

场景切换的时候。(这个是必须的啊,不然读者怎么知道换场景了)

与情节有关的时候。(打仗得写点地势地形吧)

总之要直观形象,抓关键点去写,服务情节。

除了自然环境,就是社会环境了。社会环境包括

1.硬社会环境

比如建筑、场所、陈设,人物、动植物等,这些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不抽象的东西。

2.软社会环境

比如人物的外貌、服饰、语言、行为、风俗习惯等。

在进行环境描写的时候尽量不要忽略...

接下来就是如何从环境描写过渡叙事中了,具体操作方法大致有两个角度.

1. 宏观环境引入故事

宏观,就是在一个整体上来看待一件事物,宏观环境,就是张开眼睛看到的所有事物,具有笼统和不确定性。宏观环境描写引入故事的过程,就是一个由静而动的过程,环境的静影响叙述的动,也就是基调。

所以作者在创作之前,一定要确定这个故事的基调,长篇叙事更具有复杂性,但一开始选定引入故事的自然环境往往会决定读者跟进的兴趣,所以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场景,下面举例:

若一开始以战争开场,环境确定为攻城拉锯战:守城一方的视角从城墙之外拉开,由远及近,自然环境的基调突出一种山雨欲来的压抑感。视角先从远处的山脉开始,云色、山景、平原状况→然后是敌军营地→突出的攻城器械→敌军大营→军士将领军士→护城河(战斗痕迹)→己方人物→交流(议事,战术规划)。

云色山景和敌营的一切表象都用来突出战争环境和战前的压抑气氛,战斗痕迹加强守城战争的严峻形势,己方人物介绍用以说明战争情况,交流用于说明战争规划。

攻城一方视角则只有城墙和护城河,视野有限,则以城墙建制→敌方动作→交战痕迹→己方人物→交流的方式开篇。城墙建制突出攻城战的难易度(顺便也可以交代交战背景),交战痕迹突出战争的情况,己方人物交代出战争的规模,交流则是说明战争策略。

用这两种方式,故事引入顺利,不落痕迹。但是在使用这种方式的时候要注意,不能同时从双方的角度来观察战场,这样上帝视角会非常明显,读者一眼看出这是作者的刻意安排,而且在同时讲述多个人物时很容易发生混乱,这一点要切记,也是大多数新手最容易犯的错误。作者的规划的时候需要兼顾双方,但叙事的时候只能从一方出发。

选择主角所在的一方作为视角切入点,才是明智的做法。

2.微观环境的切入

微观,是一个区别于宏观的概念,即是说观察的对象是细小的事物,是宏大事物的一部分,以镜头语言为例,宏观使用广角镜头,而微观则使用微距镜头,让一件小事物充斥视野,然后慢慢的拉开,到达全体,这种手法的好处是不必要有太多的描写就可以很容易的引入人物和故事,一开始就创造出激烈的冲突环境。

微观环境引入始终是一个动的过程,它包含特写→广角→特写→叙事的过程。镜头的顺序是斧头斩入城门→城墙两侧→全局→人物,整个过程中,环境中的所有事物都是在变化的。

依然以攻城拉锯战为例子:双方开始交战。

防守一方:城墙上的士兵视角为箭矢飞过→攻城器械到达→同伴状况→敌军登城→交战→城墙状况→自身状况。这个叙事顺序,以个人视角开头又以个人视角结尾,始终都在动。箭矢状况表明对方的远程攻击里,同伴状况和敌军登城表明战斗情况,交战侧写心里状态,城墙状况表明双方实力,再回到自身则是剧情延续。

进攻一方:进攻的士兵视角过河→敌方箭矢和石块攻击→攻城器械情况→战友情况→交战→城墙状况→自身情况。从这个节奏,可以看出微距镜头对双方来说区别其实并不大。

以围观环境为切入点的叙事强调作者的逻辑和场景掌控能力,需要在人物活动的过程中顺便讲述故事背景和事件原因,镜头的调度在其中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作者通过调度,可以在寥寥数语间便讲完背景,直接进入剧烈冲突的剧情。

这种方法是引入故事最简便的手段,但也是最难写好的。新手在写作的时候往往会集中在人物行动上而忽略故事背景的叙述,写出来之后读者往往只觉得开头精彩,但因为设定不明,往往后继无力,很难吸引读者。练习的方法是写短篇,学习三言两语讲述清楚故事冲突的技巧。

总体来说,这两种引入方式,宏观更容易,作者有充裕的条件来布局故事的发展,但是冲突性会被宏观环境讲述冲淡,要求作者具备较强的语言功底,了解环境对剧情的影射功能,在环境描写中就为故事定下基调。

微观较困难,要求作者懂得截取适当的环境和人物,将冲突在人物行动中很快讲述出来,运用这种开篇,作者的掌控力一定要强,懂得调控和攫取最关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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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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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得未来兵王记忆融合,实习医生林昊的妖孽人生正式开启。走出大山只是开始,未来不可想象,且看林昊如何游走花都,穿梭美女之间,成就无上医道。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都市风流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刻名!”林昊沉声道,是在提醒震撼中的小九。

小九看到永恒天碑之后就愣住了,永恒天碑的强大,出乎了小九的意料。

没有迟疑,一人一兽直接在上面开始用伟力刻名,林昊前世的圣祖真名是周文,但这一世他却是林昊,不再是周文。

所以,他所刻的第一个是林字,正一笔一划的刻上去。

可是在刻了林字之后,昊字只是刻了一个一字之后,就已经有些后继无力,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实力不够。

而小九却已经刻了小字和一撇,同样是不能把九字刻上去。

也就在这时,命运巨眼降临了!

“毁灭!祖兽!你们真是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我的眼皮底下刻你们的真名,当我不存在吗?”命运巨眼冷声而语。

“命运!你杀我兄弟,今日这血仇也是时候报了!”林昊沉声怒喝。

“哈哈!就凭借你毁灭和祖兽就想和我斗,你平还差得远!”命运巨眼哪怕看到林昊和小九已经刻了名字在永恒天碑上,但是依然狂妄无边,没把一人一兽放眼里。

它已经和永恒天碑有着无尽纪元的联系,与林昊和小九相比,它和永恒天碑的关系要亲近得多。

只见命运巨眼打出混沌之力,直接控制着永恒天碑向着一人一兽镇压而下!

一人一兽努力的抵抗,但是依然有心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永恒天碑一点点镇压而下。

林昊怒吼:“我不甘心!我要为我的兄弟报仇,我要杀了你!”

命运巨眼却冷笑:“你毁灭确实厉害,在永恒天碑上留下了九笔,而祖兽也留下了四笔,但你别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

谁在永恒天碑上留下的比划多,又没有人留下全名时,是以比划多的人控制永恒天碑!哈哈!”

“你!该死!”林昊再次怒吼,拼劲全力在抵抗。

可是没有用,命运巨眼在上面留下了十二笔,比林昊足足多了三笔,他掌控着永恒天碑的控制权。

小九和林昊再怎么努力也没用!

林昊感觉自己的身体即将要崩溃,哪怕已经达到了圣祖境巅峰的身体,依然要抵抗不住了!

小九也有这样的感觉,它不断的嘶吼,可是却在做无用功。

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本来一直受命运巨眼掌控的永恒天碑,开始有些不受控制起来。

“盘古!阴阳!鸿钧!你们三个混蛋是想死得彻底吗?”命运巨眼气急败坏的威胁。

没错,这正是三位陨落的圣祖在帮助林昊和小九,他们没有死,并且被永恒天碑吸入其中。

他们在合力帮助林昊和小九,甚至让林昊的昊字多了几笔,变成了林日!

小九看到这方法可行,居然直接在永恒天碑上抹去自己的名字,而是在为林昊刻画名字!

它要相助于林昊,让林昊的名字彻底留在永恒天碑之上!

林昊在小九的努力下,变成了林旦,并且还在继续!

“不!不可能这样!”命运巨眼恐慌了,此时林昊在永恒天碑之上的名字,比它还要多了一笔,控制权即将归林昊所有!

在命运巨眼的疯狂之下,它也在永恒天碑上多留下了一点,命云外加一点,比划和林昊相当。

林昊紧咬牙关,嘶吼:“我以我血染苍天,今日燃尽生机斩命运!”

疯狂的举动,彻底的引燃自己的生机,以无尽生机为代价,林昊将最后的大字刻在了上面,永恒天碑光芒大作,林昊二字彻底激活了永恒天碑。

永恒天碑的控制权,瞬间到了林昊手中,林昊没有和命运巨眼客气,控制着永恒天碑杀向了命运巨眼。

命运巨眼带着森然煞气,悲凉的嘶吼:“放过我!我愿意受你奴役,让你掌控天下人的命运!”

“我只要你的命!让你彻底消散于天地间,我命由我不由天,你不该存在于世!”林昊冷冷道。

永恒天碑洞穿命运巨眼,命运巨眼陨落之际,产生了恐怖的能量风暴,但是林昊却一手镇压,让其归于平静。

一切散去,林昊将永恒天碑收入体内,双眼之中带着如释重负的解脱。

现在命运巨眼已死,这天下间再无人是他林昊的对手,同时他也成了无尽虚空的主宰者。

林昊手掐法诀,三道人影出现在林昊面前,赫然是谈一昙、鸿钧对祖和阴阳圣祖。

看到三人出现,林昊道:“以后我们再也不用受命运所掣肘,我会帮你们重临巅峰!”

“多谢道友!我们相信你能行!”鸿钧圣祖含笑而语。

“真是厉害啊,居然把命运给斩了,你现在是什么境界了?”阴阳圣祖问道。

“厉害了我的哥,我就知道我老大是最强的,命运算什么玩意,哪是我老大的对手。”谈一昙很是嘚瑟。

林昊微微一笑:“突破圣祖之境之后,可在永恒天碑之上留名,我名它为天祖境。”

“天祖境吗?老大已经是天祖,我肯定也会成为天祖!”谈一昙大言不惭的说。

没有反驳什么,因为有着天外天的存在,别说是谈一昙,就算是阴阳圣祖和鸿钧圣祖也能做到。

大战已结束,林昊回到了九州世界,身为这一方空间的主宰,林昊一个念头就已经到达九州世界。

若是林昊想的话,随时能把九州世界剥离出来,将之融入天界之中。

十万年之后,谈一昙等三大圣祖重临巅峰,成为了圣祖后期巅峰的存在,而谈一昙依然跟着林昊,和以前一样没变。

九州世界地球之上。

国际最著名的贵族学院,能来这里读书的,皆是全世界最有钱最有势力之人的小孩。

一个名为乐乐的小孩又一次被人在嘲笑着,只因乐乐每次都是坐高铁来读书,而别的小孩,不是千万豪车相送,就是直升飞机送来上学。

“乐乐!你家既然没钱是怎么混进来的?这里可不适合你!”

“说得对!明明没有钱没有势,却混到我们的学校,真给我们丢人!”

“滚出去!这里不适合你,没有千万级别的座驾送你来上学,拉低了我们的档次!”

一个年轻男子向乐乐走过来,微笑道:“儿子,又被同学们看不起了?我说了不要那么低调,你就不能告诉他们,高铁是我买给你的生日礼物吗?

要是他们觉得一架高铁太低端,要不我让林氏集团给你造个宇宙飞船送你上学?”

听到这话,还有看到年轻男子的从小孩,皆是直接石化,因为他们认出了年轻男子是谁,正是掌控着全世界百分之八十金钱和土地,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林昊!

(全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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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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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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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浮图塔结局

全文共 4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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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梅雨季节,天是昏黄的,空气里有种清而凛冽的气味。站在檐下看,宫楼的翘角飞檐像钝剪子硬绞开的棉布,每一处接近穹隆的地方都是毛糙的,仿佛拢了一团雾,即使大风刮过,也不能吹散那些愁云。

“都办妥了?”皇帝嗓音沙哑,怔怔看着肖铎,“朕答应过她,朕的身旁有她一席之地。如今她走了,朕的心思不会变,她仍旧是朕的皇后……朕没能送她最后一程,不是朕胆小,是不忍。那样如花似玉的人,最后变作一具焦炭……你送了皇后最后一程,她的面目还能不能分辨?”

肖铎略顿了下才摇头,“火势太大,几拨缇骑进去相救都没能找见人,最后发现娘娘凤驾窝在一只木箱里。”他神情痛苦,勉强稳住了嗓音才道,“刑部和都察院的人都到了,因着一把火把角楼烧了个干干净净,他们只能凭借推断。估摸着娘娘是犯了病,把楼里的油蜡都点着了,起火后害怕,跑到木箱里躲着,这么一来非但没有保住性命,木箱一着,反倒更无处藏身了。至于陵寝,请皇上放心,梓宫已经运入地宫,各式配享也都安排妥当了。眼下琉球的战事提上了日程,那样多的部署全等圣裁,皇后仙游已成定局,老佛爷也日夜牵念皇上,请皇上节哀,以国事为重。”

在皇帝眼里什么排第一,什么排第二,这些他都有考量,大手一挥道:“区区弹丸小国,何足惧也?国母新丧,怎不叫朕痛断肝肠?琉球如何打、该出多少兵、用几艘船,全由厂臣指派。朕这里要为皇后设斋醮诵,七七四十九天后皇后就能脱离苦海了。”他说着,似乎是突然冒出的念头,对肖铎道,“皇后生前器重彤云,她虽是你夫人,好歹跟了皇后一场,主子崩逝,没有不尽孝道的道理。着她入西苑,替她主子看守斗灯罢!”

肖铎心下了然,躬身抱拳应了个是,“贱内能替主子尽心,是臣夫妇的福气。臣回头就命人传话,让彤云即刻进西苑听示下。”

皇帝点了点头,见他这么容易打发,心里暗自喜欢。瞧了他一眼,故作高深地清了清嗓子,“朕知道厂臣忠心为社稷,琉球宵小来犯,依着厂臣,谁挂帅出征才最稳妥?”

肖铎道:“大邺周边附属小国众多,若这次不能一举歼灭琉球,一来有损我大邺国威,二来也给那些蠢蠢欲动的属国壮了胆子。都指挥使谈谨几度抗击鞑靼,战功彪炳,由他出征再合适没有。”

皇帝嘬嘴咂唇想了想,“恐怕不成,谈谨是个旱地将才,到了海上转不动舵靶儿,万一晕船,底下兵丁没了首脑怎么料理?”

肖铎向上一觑,紧走两步拱手道:“臣也想过这宗,要的是他运筹帷幄的手段,会不会水、晕不晕船,这些都有法子缓解的,请皇上宽怀。”他歪脖儿思量了下,“臣一向注重船务,水师检阅也都由臣来主持,若是皇上信不及谈谨,臣愿为主分忧,从旁协助谈大人。两兵交战,半刻也耽搁不得,倘或海上遇着了难题,再发陈条回京等内阁拟票拟、等司礼监批红,错过了最佳的时机,说不定就功亏一篑了。臣随军出征,能替主子做主的地方当机立断,对出征的将领来说也是颗定心丸,不知皇上意下如何?”

皇帝犹豫起来,打仗毕竟不是好玩的,他愿意随军,对朝廷来说当然再好没有。可他执掌司礼监,批红上缺了他,偌大的摊子谁来接手?

他抚了抚下巴,新生的胡髭有点扎手,“两头都缺不得厂臣,若能把人一劈为二倒好了。”

肖铎愈发呵下腰去,“臣为朝廷呕心沥血,细较之下还是战事更为要紧。批红上有闫荪琅和杨承嗣,都是办事稳妥的牢靠人,差事交到他们手上,准误不了的。这一仗,料着打下来不过三四个月光景,届时凯旋而归,臣也算实打实地为主子立了一大功。”

皇帝其实是很善解人意的,他知道音楼一死,肖铎便有点自暴自弃了。京城是个伤心地,出去散散有好处,何况他走了,彤云留在西海子,时候长了不还给他,想必他也没什么说法。本来就是赏出去的,家产尚且能抄没呢,何况人!

皇帝应准了,长叹一声道:“朕伤情颇深,好些事都没劲儿操持了,厂臣是中流砥柱,替朕分忧,朕心里有数。攻打大小琉球的一切事宜都由你经办,朕这里一概不过问。”说着阖上了眼皮,“朕要跟国师设坛了,你去吧!”

肖铎要办的事都办到了,心满意足地揖手,却行退出了太素殿。

雨淅淅沥沥地下,小太监打伞上前接应他,他摆了摆手叫退了,自己佯佯在雨中踱步。一河之隔是恢弘的紫禁城,那样大的一座城池,不知束缚了多少人的灵魂。他和音楼是幸运的,水师早就已经待命,稍作整顿便可离开。离开了,这辈子都不回来了,富贵荣华再好,也抵不上她在他身边。

他沉得住气,音楼被云尉接走后他没有再见过她,皇帝不是没脑子的人,他也懂得使心眼。角楼大火没来由,盯着他,也许能发掘出真相来。可是他忘了他是干什么吃的,有人监视,他会察觉不到么?横竖音楼很安全,他心里有底。早就习惯了分离,坚持一两个月,有盼头,日子并不显得难捱。

他照旧回司礼监,一样一样把事情交代下去,都安排妥当了,抬头见彤云到了门上。

她迈进门槛,深深蹲了个安,“督主。”

他点点头,眼神疏离,“都想清楚了?打算留在他身边?”

彤云道是,“我主子有了好归宿,我的一桩心事也了了。现在想想,皇上很可怜,他虽有些昏庸,到底是我男人,我想陪着他,即便他不能在我这里停留多久。”

他垂眼归置手上卷宗,漠然道:“你要明白,如果留在他身边,我就不能把孩子的下落告诉你。”

彤云看了他很久,心里也挣扎,最后还是垮下了肩头,“我都考虑过,也许孩子在另一个地方踏实生活,要比在京城好得多。”

人人有执念,他有,彤云也有。或者她只是想和自己的男人好好生活,他如今有了音楼,那些儿女情长也能够体会了。路是自己选的,她想留下,并没有什么值得诟病。

“既然你做了决定,我就不再多言了。”他低头整了整袖澜道,“记着我的话,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你能安顿好自己,你主子才能后顾无忧。闫荪琅那里我交代下去了,请他代为看顾你,你有什么难处和他商议,他自然帮衬你。记好了,守口如瓶人才能活得长久,就算有一天你做到了皇后,也还是一样道理。”

彤云一凛,欠身道是,“谨遵督主教诲。”

他的手指在楠木雕花的案头慢慢滑过,绵长叹了口气,“我在大邺的故事已经结束了,你的却才开始。宫廷里的路不好走,既然选择了,望你保重。”

彤云挽着画帛目送他到门前,冲口叫了声督主,他回头看,如玉的侧脸,冠上黑缨垂挂在胸前。她抿了抿唇,勉强挤出个笑容,“我主子……就托付给您了。您一定要待她好,她为了和您在一起做了那么多努力,求您珍惜她。”

他颔首,不再多言,登上辇车扬长而去。

谈谨接了朝廷的调令往天津整顿水师,大军开拔近在眼前,一切都就绪了,只要再按捺两天就能见面。他站在廊下,看着檐角的雨线滔滔流下来,转回身过东跨院,甫到垂花门上就看见凭栏而坐的身影。

如果说音楼是他最爱的,那么月白就是他最对不住的。她没有做错什么,只是痴痴爱着肖铎,可是遇见他,他为了让她保持沉默毒哑了她,如今虽颐养在他府上,但是她有多恨他,已经让人不敢想象了。

似乎欠她一个交代,样样周全了,不能单剩下她。他从抄手游廊过去,到她跟前站定,她转回头看他,目光寂静。

“朝廷和外邦打仗,我奉旨监军,不日就要离开京师。这一去,能不能回来还未可知,你何去何从,自己想好了么?”

他看见她眼里的恐慌,霍然站起来,发不出声,颤着手比划,“为什么不回来?”

月白是个可怜人,老家呆不下去出来找爱人,爱人的名头还在,却早已经物是人非。她在他府上,至少可以安身立命。如今他要走,她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成了无根的浮萍。

“上战场九死一生。”他蹙起了眉头,“再说你知道的,我不是肖铎,我是肖丞。”

她往后退了两步,背靠抱柱,大颗眼泪簌簌落下来。

他转过头去,眺望远处的天际,灰蒙蒙,遥不可及,隔了一会儿方道:“我替你准备了一笔钱,外头还有个庄子也一并给你,足够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了。原本我该杀了你,可你毕竟跟过肖铎,论理我该叫你一声弟妹。我在,尚且能够保你周无虞,我不在,万事只能靠你自己。牢牢捏住钱,不要轻信别人。你还年轻,遇见合适的就嫁了吧,不要再蹉跎了。我们肖家兄弟欠你的情,只有等下辈子再还。”

女人的眼泪,总是无穷无尽泼洒不完,也许是对昨天的悼念,也许是对未来的迷茫,他没法劝解她,站了一阵,默默退出了那个小院。

出门正碰上容奇,平时东厂的人常出没提督府,他也不甚在意,背着手缓步往前院踱,容奇跟在后面,欲言又止了半天,他不瞧也能感觉到,“有话要说?”

容奇支吾了下,“当初是属下给月白姑娘灌的药,她有今天,我也该负起责任来。”

肖铎顿下步子转身看他,“然后呢?”

容奇倒被他问住了,苍黑的脸膛上泛起红晕,憋了口气道:“属下是想……督主走后,属下可以照应月白姑娘。”

他欣然笑起来,赞许地捶了捶他的肩头,以男人对待男人的方式。

次日开拔,皇帝亲自为三军践行,站在城门楼子上一番喊话气吞山河,伴随隆隆的鼓乐之声,颇有几分定国安邦的豪迈气概。

共饮、砸碗、向皇帝辞行,肖铎一身明光铠,和以往的蟒袍玉带不同,显出铮铮的风骨。向上抱拳,在一片“不得完胜,誓不还朝”的高呼声中跨马扬鞭,大军出城,逶迤向东行进,那队伍壮阔,绵延百里不见首尾。

水军从天津码头出发,单是尖底福船便有七八,加上哨船、海沧船、苍山船,大大小小百余艘,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舰队,一路赫赫扬扬出塘沽港向渤海湾进发。

长途作战少不得奔袭,行船是日夜不停的。谈谨命人掌灯,在甲板上铺排海域图和肖铎议战。

“海上作战,斗船、斗铳,而不在斗人力。福船高大如城,倭寇的小船还不及咱们船底的吃水高深,火器近距离往上发射,想打中难如登天。”他在图纸上指点,“每艘福船指派十二艘哨船护卫,分散开,呈三面包抄之势。海沧船上配备了千斤佛郎机,要么不中,中则叫倭寇草船粉身碎骨。再者福船船头预先准备好火球,一旦开战从高处投掷下去,除非贼船是铁造的,否则难逃一焚。”

他说得头头是道,谈谨笑道:“有厂公在,谈某就有了主心骨了。就依厂公的部署办,不说用计,即便是船与船相撞,咱们也只赢不输。”

肖铎忙摆手,“咱家没带过兵,不过是从旁辅助,到底如何还得听甫明兄的。古来不懂作战的监军坏了多少事,咱家可不敢当这千古罪人。”

说笑两句,船头激起的海浪混杂进空气迎面扑来,像南方幽深的天井里笔直落下的牛芒细针,恍惚地,避无可避。底下卒子送氅衣来,肖铎和那些野泥脚杆子不同,他是考究人,无一处不显雍容,叫雨一淋都喷嚏连连,万一哪里不留神,在海上作了病可了不得。

谈谨道:“厂公身边还是得配专人伺候才好,寻常将领跟前尚且有副将搭手,何况是您!”

肖铎听了微露出笑意来,瞥了给他系领上金扣的卒子一眼,“咱家脾气怪,用不惯生人。

那卒子一听忙冲他揖手,“回厂公话,小人打小就会伺候人,把这差事交给小人,小人行军打仗不行,溜须拍马叫大人受用不在话下。”

那卒子帽檐压得低,眉眼模糊,唯见一张滟滟的红唇暴露在灯影中。谈谨笑道:“既这么,厂公试上几天也未为不可,若还凑手就留下,我瞧他会抖机灵,敢这么说,办事也定然知进退懂分寸。”

肖铎半天方嗯了声,“谈大人的话都听明白了?伺候得好升官发财,伺候不好扔进海里喂鱼,你可想清楚了?”

那卒子嘿嘿笑,“小人省得,小人必定尽心竭力为厂公效犬马之劳。”

她这套不知是哪里学来的,天生的好演技,装疯卖傻张嘴就来,冒充军中的老油条更是不在话下。肖铎打量她,不觉夷然一笑。天气不好没有明月,却见远近簇簇灯火阑珊——灯火阑珊处有佳人,佳人戴盔帽,着胄甲,落拓不羁,和他并肩而立。

大邺越去越远,早就退散到世界的另一端。那是一座罪城,欢喜亦建立在无数的痛苦和牺牲上。所幸他们已经挣脱了,七级浮屠上开了天窗,跳出来,站在塔顶,伸手就够得到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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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平凡的世界结局

全文共 40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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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八年初,临近春节的时候,原西县革委会主任冯世宽,因为领导原西县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做出显著成绩,被提拔到了黄原地区,任了地区革委会副主任。

与此同时,县革委会副主任田福军也被调回了地区,另行分配工作。本来,地区革委会主任苗凯准备把这位他很不满意的人,调到地区防疫站去任副主任,但地区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主任呼正文提出不同意见。呼副主任指出,把一位很有能力的同志这样使用显然是不适当的,会引起各方面的反应。其他几位地区常委也都支持老呼的看法。苗凯只好不再坚持把田福军打发到防疫站。但他暂时也不准备安排田福军的工作,指示组织部门把他调回地区浮存一段时间再考虑任用。

这样,三把手李登云同志就擢升为原西县的一把手了。这个任用在原西县的干部们中间引起一片哗然。当然,冯世宽的提升是预料之中的事。但大家没想到,竟然不是田福军,而是李登云接替冯世宽任了原西县革委会的主任。大部分干部认为,论水平,论作风,论品质,不管论什么,田福军都在冯世宽之上;他即使不被提拔当地区领导,最起码也应该让他当原西县的一把手。李登云无论如何比不上田福军。而更叫人莫名其妙的是。福军调回地区还暂时浮存着,不给安排工作!

在县上的两个主要领导调出后,石圪节公社主任白明川和柳岔公社主任周文龙,波增补提升为原西县革委会的副主任。这两个人的同时提升,是县领导班子中两种力量斗争或者说是调和的结果。紧接着,两社原来的副主任徐治功和刘志祥,分别担任了本公社的正主任。石圪节公社原文书、孙少安的同学刘根民也提拔成了公社的副主任。总之,春节前后,原西县上上下下进行了一系列的人事调动……田福军完全明白他自己目前的处境。

他难受的倒并不是职务高低,而是将在一段时间里,他没有什么事可干——他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啊!他知道苗凯同志对他不感兴趣,什么时候给他安排工作,还很难说。那么,他就这样无所事事地闲呆下去吗?

这时候,他想起了他的老上级石钟同志。老石文革前是省农工部部长,现在任省革委会副主任。他和老石相识多年,他是很了解他的。

田福军于是很快给老石写了一封信,含蓄地告诉了他目前的情况。他在信中向老石提出,看省上有没有什么临时性的工作,他可以在自己浮存的这段时间里帮忙去做。

双水村的秧歌是全石圪节公社最有名的。在这个秧歌传统深厚的村庄里,大人娃娃谁都能上场来几下。往年,一进入冬天,这个村就为正月里闹秧歌而忙起来了。所有的家户都在准备招待秧歌队来为自家“转院”时的吃食;每一家都要借此机会来夸耀自己的“门户”好。有的家庭,仅仅因为一回秧歌招待得好,来年就有好多人家给说媳妇。因此,就是光景最破败的家庭,也要省吃节用,把那些红枣呀,瓜子呀,核桃呀,挑最好的留下来,准备撑这一回门面。一旦进入正月,双水村的人就象着了魔似的,卷入到这欢乐的浪潮中去了。有的秧歌迷甚至娃娃发烧都丢下不管,只顾自己红火热闹。人们牛马般劳动一年,似乎就是为了能快乐这么几天的。

但文化革命一开始,闹秧歌就作为“四旧”而被禁止了。打坝修梯田代替了这传统的节日。那些年提倡“吃罢饺子就大干”,人们在正月初一就被赶上农田基建工地。可以想来,这些年里,双水村人在一个正月,那情绪是多么灰啊!那胳膊腿是多么痒痒啊!伞头田五急得没办法,常常在工地上以锨代伞唱上几段,众人就一边劳动,一边给他呼应。过去的十来个春节,对于双水村来说,那不是过年,而是过晦气。好!现在政策松动了,双水村的人就立刻把熄灭多年的红火又扇起来了;双水村的火一起来,石圪节公社所有村庄的火都烧起来了!公社和县上除不拒挡,还支持农民恢复这传统的红火热闹。仅就这一点,庄稼人也感到象死去的田二常嘟囔的:世事要变了……

双水村不仅恢复了闹秧歌,还象往年一样恢复了正月十五晚上“转灯”的传统。已经约定,这一天,石圪节村、罐子村、下山村等五六个村庄的秧歌队,都要来双水村“打彩门”,转九曲……

现在,双水村的人分别集中在村里的两三个“中心”忙碌着。

在田家圪崂这面的大队部,以田福堂为首的几个人正进行闹秧歌的总料理。福堂已经披上了他那件狐皮领子大氅,戴上了栽绒火车头棉帽,布置接待外村秧歌队的具体事宜。聚在这里的除过福堂,再没有队里的其他领导,而是一些上了年纪的村民。在此种事上,这些穿戴齐整的老汉成了领导人和权威。几家秧歌队凑到一起,礼节如同国家元首互访一样繁多;稍不周到,就可能酿成战争。因此这些威严的老者象美国联帮法院的最高法官,随时准备负责仲裁和解释“法规”。

在庙坪枣林前面的一个大空场地上,金俊山、孙少安、金俊武、田福高和金光亮等人正负责栽灯。地上摆满了高梁杆和萝卜做成的灯盏。

最大的人群中心在金家湾那面的小学院子里——大秧歌队正在这里排练。全村所有闹秧歌的人才和把式都集中在这地方。婆姨女子,穿戴得花红柳绿;老汉后生,打扮得齐齐整整。秧歌队男女两排,妇女一律粉袄绿裤,长彩带缠腰,手着扇子两把;男人统一上黑下蓝,头上包着白羊肚子毛巾。随着锣鼓点,这些人就满院子翩翩起舞。伞头当然是田五,此人唱秧歌闻名全原西县,五十年代还去黄原参加过汇演;他出口成章,妙语连珠,常常使众人大饱耳福。但石圪节其它村庄与他相匹敌的伞头也不乏其人。伞头极其重要,往往能反映一个村的秧歌水平。

此刻,在小学的教室里,另外一些人正在排练小戏。演员有少平、金成、姚淑芳、润生、银花、海民、金富、金强、田平娃、兰香、金秀等人。金波已从黄原赶回来,正负责“五音”班子。金波笛子、二胡、手风琴都能来。孙玉亭和金光辉吹管子;光辉他二哥金光明拉板胡。小戏算是“阳春白雪”,大秧歌完了,就看这些节日撑台呢。

这时候,我们的玉亭同志也临时放弃了阶级立场,和地主的两个儿子坐在了一条板凳上闹“五音”。排戏休息的时候,大队会计田海民嬉笑着对孙玉亭说:“玉亭叔,你的头发以后再不用我理了吧?”

这句话逗得众人哄堂大笑。原来,这话里有话:不久前,王彩娥在她妈的主持下,改嫁到了石圪节,和胖理发师胡得禄结婚了。

在大家的哄笑声中,金富两兄弟和孙家的人都十分难堪。好在这种红火时候;人们谁也不计较这种露骨的玩笑。

双水村大秧歌和小戏的总导演是孙少平。他在高中时就是全县出名的“把式”,还到黄原讲过故事,因此理所当然由他来指拨大家了。少平此刻跑出跑里,一会在教室排戏,一会又去院子指导大秧歌,真是出尽了风头……下午,路程最近的罐子村的秧歌队伍,已经开到了村头的彩门下。孙少安家土坡下面的公路上,前几天搭起的彩门五彩缤纷,并且缀满了翠绿的柏叶——为闹红火,金家破例让人在祖坟里折了一些柏树枝来装扮这门面。

罐子村的秧歌一到,双水村的队伍就立刻前去迎接。两队秧歌在彩门下相遇,热闹纷乱的气氛霎时达到了高潮,彩门两边的公路上锣鼓喧天,鞭炮声炸得人耳朵发麻。

两家的大秧歌队分别扭开了,公路上立刻成了一条七彩的长河。在罐子村的秧歌队里,王满银鼻子上画了块白颜色,身上斜挂着驴串铃,手里甩着绳刷子,丢腿撂胯地扮个“开路小丑”,逗引得娃娃们撵着看他出洋相。他老婆兰花昨天已经带着猫蛋狗蛋来到娘家门上,现在正挤在人堆里看热闹。这几天,双水村几乎所有在门外工作的干部和出嫁在外的女人,都赶回到亲爱的故乡来——他们有的情不自禁地上场露两手;不上场的就挤在人群中间如痴如醉地观看。在这些人中,我们只是没有发现田润叶。是的,她没有回村来。她眼下没有心思观看这红火热闹。她到黄原她的同学杜莉莉那里去了。

田福军夫妇正由福堂和村里的一些长者陪同着,站在彩门上面的一个土台上,兴致勃勃地观看着。女儿晓霞没有跟他们回来,留在城里照顾她外爷徐国强……现在,彩门两边的秧歌队已经纷纷编成了两根“蒜辫子”——这意味着两家的伞头要对秧歌了!

罐子村的伞头王明清,也是远近闻名的“铁嘴”,按规矩由他先给不可一世的田五发难。田五在彩门这边腰扭得象水蛇一般,伞头转成了一朵莲花,正准备接受王明清的挑战。只见王明清伞头轻轻一点,双方的锣鼓声便嘎然而止。王明清亮开嗓门唱道——锣鼓停声我开音,万有亲朋你细听:转九曲来到双水村,不知你们栽下些什么灯?

王明清尾音一落,锣鼓和人群的赞叹声就洪水一般骤起。一些行家在人群中评论道:“好口才!”

田五也不甘示弱,几乎闪电一般把伞在空中一劈,锣鼓声立即落下。他应声而唱——罐子村的亲朋你细听,欢迎你们来到双水村。

你问我们栽下些什么灯?

今年和往年大不相同——西瓜灯,红腾腾,白菜灯,绿蓁蓁,韭菜灯,翠铮铮,芫荽灯,碎粉粉,茄子灯,紫茵茵,七扭八歪是黄瓜灯!

龙儿灯,满身鳞,凤儿灯,花蓬蓬,老虎灯,实威风,摇头摆尾是狮子灯!

银蝶金蝉莲花灯,还有那起火花花带炮嗦罗罗罗乒乓两盏灯,那是依呀嗨!

田五别出心裁,将秧歌和“链子嘴”串在一起,唱得如同一串鞭炮爆响,人群随即为之卷起了一片欢腾的声浪!

两个伞头你来我往,十个秧歌一对完,双水村就散开了自己的大门,欢迎罐子村的秧歌进村来。两家的秧歌立刻混合编队,两个伞头并排在前面引路,庞大的秧歌队就一路翩翩舞蹈着向村中走来。看热闹的人群随着秧歌队在公路两边涌涌移动。村子南北先后堵住了几十辆汽车,司机们也兴高采烈跳下车来,加入到这欢乐的人流中去了……在人群中,田福军突然看见了孙少安。

他立刻挤过来,捉住了少安的手。

福军把少安拉出人群,两个人一起来到公路旁边的一个小土坡上。福军问他:“上次你们队因为分组的事,以后你再没受什么整吧?”

少安对尊敬的田主任说:“没!”

紧接着,福军就开始和少安热烈地拉谈起了农村目前的许多情况。两个人谈了很久,谈得很投机。临毕,田福军用手亲切地拍了拍少安的肩膀,说:“小伙子,不要灰心!相信一切都会开始变化的。我坚信农村不久就会出现一个全新的局面。一切恐怕都势在必行了!”

田福军说完后,和少安紧紧地握了握手,就向人群中走去了。此刻,两个村的秧歌队已经扭到了庙坪,向金家湾小学院子那里涌去。东拉河和哭咽河两岸到处都挤满了狂欢的人群……

孙少安站在小土坡上,用手飞快地卷起了一支旱烟卷。他抽着烟,久久望着欢腾的村庄和隆冬中的山野——再过半月就是惊蛰;那时一声响雷,大地就要解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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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小说林殊结局

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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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殊,海宴小说琅琊榜》主人公,全书灵魂人物。琅琊榜首,江左梅郎,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宗主,前为赤焰军少帅林殊,才华无双,后因梅岭惨案,身中火寒之毒,改名换面,蛰伏江湖。虽缠绵病体,但容颜灵秀,气质清雅,心怀赤子,精通音律,才冠绝伦,蝉居琅琊公子榜榜首。为平多年冤案,他以一介白衣之身,化名苏哲回到金陵帝都,以病弱之躯涉入种种纷争,成为朝堂多方争相招揽的对象,走上了雪冤与复仇之路。

林殊到底有着怎样的身份

林殊有这三重身份,分别是林殊、林殊、苏哲。

林殊:奇兵绝谋,纵横往来有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是金陵帝都最耀眼最明亮的少年。雪夜薄甲,逐敌千里,奇兵绝谋,纵横往来有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

林殊:有“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美誉的江左盟宗主。

苏哲:为方便行走江湖,林殊取的化名。帝都之中满腹奇诡,算无遗策的麒麟才子。

林殊,是晋阳长公主与赤焰元帅林燮的独生子,千军万马中罕逢敌手,横槊跃马间强虏灰飞。十七岁时,赤焰军遭陷害全军覆没,林殊在众将士拼死保护下得以生还但身中火寒奇毒。

彻底解毒须经历极为痛苦的削皮挫骨,碎骨拔毒,好处是解毒后容颜与常人无异,舌苔恢复柔软,能正常说话,不过样貌与前大不一样,但最大的坏处是从此多病多伤,时时复发寒疾,不能享常人之寿。

解毒后的林殊改名为梅长苏,并成为江左盟的宗主。赤焰冤案发生十二年后,林殊以一介白衣之身返回帝都,化名苏哲,虽武艺尽失,病骨支离,年寿难永,但他手似波涛,眼如利刃,满腹奇诡,算无遗策。

以白衣秀士之姿翻转众人命运于股掌之间。在他的幕后操控下,帝都形势大变,六部大都换主,原本最有希望继承王位的太子和誉王出局,反而是一直被王室排斥的靖王最终登上帝位;

赤焰案平反后,林殊重上战场,他终究不属于那些阴谋斗争,他为自己做了最后的选择,那就是以林殊的方式结束。林殊为雪洗祁王、父帅、赤焰军的沉冤,深入京畿,搅动风云,选择了彻底除毒,也选择了续写一页重情义、有担当的历史华章。

琅琊榜林殊最后的结局如何

《琅玡榜》电视剧、实体书、网络版小说三版结局大揭秘。网络版的结局比较清楚、简单,表述的是景琰一遍一遍抄写阵亡名单到最后一个时总会大哭不止,表明林殊最后还是死去了。

实体书的结局增加了一些细节,除了景琰抄写阵亡名单,也提到聂铎和霓凰成亲后在去东海驻守前去过琅琊山,有一个人带着飞流出门送他们,他们久久不愿离去,这个细节很多读者都看成是林殊没死的一个暗示。总的来看,实体书的结局为了照顾部分读者不愿接受林殊死的结局写得比较暧昧,给人留下遐想空间。

与常规古装剧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戏码不同,电视剧《琅琊榜》中刘涛饰演的霓凰郡主是位执掌十万边防铁骑、统率南境全军镇守云南边防的奇才女帅。披甲戎装、英姿飒爽的霓凰在情感上,却并不像战场上一般霸道强势,而是一心痴情于青梅竹马、生死未卜的旧时赤焰少帅现在罪名“叛军”的林殊哥哥身上。

霓凰与林殊的情感线没有狗血冲突更多着眼于柔软内心,如果说十二年生“死”相离的煎熬证明了“有一种爱情叫惦念”,那么相见而不得认,相认而需隐忍的“苏凰恋”则是全剧最让人心疼的爱情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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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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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前进,人们不再像以前一样过着艰苦的日子,现在,越来越多的科技产品已经诞生了,那就是――机器人。想象一下,在未来有机器人当我们的朋友那决不是梦想!

机器人的大脑其实就是一台微型电脑,使它具有辨别、分析和规划的功能;机器人的听觉只是通过语音处理及辨识技术可以正确理解一些极简单的语句;机器人可以像人那样交替行走还可以像汽车、坦克那样用车轮或履带“行走”

要说机器人的本领,那可就大着呢!

听说过机器人踢“世界杯”么?没有吧!让我介绍给你听听:今年的科技展中,机器人们就开展了“世界杯”,这些机器人的外形是圆的,前面是个挡板,用来接球,这些机器人不是由人控制的,而是由他们的“大脑”自己来控制的,如果你看了这场激烈的球赛,你会发觉一点也不比世界杯逊色!

你还见过机器人“消防队”么?在科技馆里,就表演了“消防官兵们”救人灭火的事情!一间小房子着火了,这时一群“消防机器人们”立即赶到现场,从消防车上下来,然后一个机器人冲进房子里,其他的机器人便开始灭火,不一会,那个机器人抱着一个洋娃娃出来了,火扑灭后,他又分析着火原因,或许你对他的分析有疑问,但据专家说,正确率达到90%。

除了我介绍的方面外,机器人在军事、农业方面、生活方面等等都会起到重要性,自打机器人诞生的那一天,机器人和我们就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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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托尔斯泰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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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土生土长的俄国人,一个渴求快乐,期盼和平的俄国人,一个生在了不属于他的年代,却让这个时代深深打上托尔斯泰烙印的俄国人。他的一生本就是个绽放光芒的太阳,不落的太阳。

孩提时代的托尔斯泰,不懂得失去母亲的痛楚,身为贵族后裔的他,跟体会不到生活的艰辛。然而,厄运却接二连三的降临在他的身上,9岁的小托尔斯泰又失去了深爱他的父亲。也许是命运促使他选择了一条不寻常的道路,他并没有像其他的贵族子弟一样,乖乖的接收那属于贵族的良好教育,去继承他的父母给他的爵位。他选择了去接收那些来自西方的智慧——启蒙思想。

贵族间的阿谀的寒暄让托尔斯泰早早的对这个社会感到了厌恶,克里木战争更是让年轻的托尔斯泰看到了贵族的腐化和农奴制的落后。

于是,他脱下了那些繁琐的贵族装束,拿起属于他的笔杆,开始了他的战斗。

《童年》《少年》《青年》三部曲写出了托尔斯泰从童年到青年的感悟,诉说了他对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的不满。他发出了疑问,为什么我们不能享受我们的童年,却要承担沙皇强加于我们的痛苦?他不明白,却在渐渐明白。

终于,岁月让他明白了一切,原来我们本就不属于自己,而是这个农奴时代的附属品。他开始鞭笞这个人吃人的世界,数千个真实场景构成的战争与和平将他推上了文学史的巅峰,他拿着自己的武器,他的笔来呵斥腐败的封建制度,来歌颂勇敢的而国人民。直到在安静的乡村生活中结束了他的英雄似的一生。

有些人一辈子也成不了英雄,有些人却一生下来就注定要成为英雄。

我想托尔斯泰就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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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克尔的传说的儿童小说介绍

全文共 6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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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过哈德逊河的人都会记得卡茨基尔山。它是巨大的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个分支。它巍峨地耸立在哈德逊河的西边,傲然地俯视着周围的山村。季节的交替,气候的变幻——事实上,一天里的每一个时辰——都会使山峦的颜色发生奇妙的变化。远近的家庭主妇们把这种变化看作最完美的晴雨表。

在持续晴朗的日子里,山峦呈蔚蓝色和紫红色。晚上,它们的线条鲜明地呈现在清澈的天空。但是,有时周围虽万里无云,可它们的顶峰上却聚积着浓浓的灰色雾霭,在落日的最后余晖里闪耀着,好像那天使头上的光轮。

在这个神仙般世界的山岗下,过路人会看到淡淡的炊烟从一个村庄袅袅上升。村庄的木板屋顶在树丛里时隐时现。山岗上的蔚蓝色到了这里变成一片郁郁葱葱的翠绿。这是一个古老的山村。它是这个省份初建的日子里,荷兰殖民者聚居的地方。那时秉公执法的彼得·斯图夫桑特——愿他安息!——才执政不久。村里现有的几幢最早殖民者居住过的房屋依然保持着原状,但是看来也不会维持太久了。房屋是用黄颜色的荷兰砖砌成的,有花格窗,正面有个三角形的凸出部分,屋顶上立着风标。

就在这个山村里,在这样的一所房屋里,在很多年以前——那时这个国家还是英国的一个省份——住着一个淳朴,性格随和,叫做吕伯·凡·温克尔的人。他的先人,赫赫有名的凡·温克尔在彼得·斯图夫桑特的英勇时代里,曾经跟随那地方官围攻克里斯钦堡垒。可是,吕伯身上却很少具有他祖先的尚武精神。我说过吕伯是一个淳朴,性格随和的人。除此以外,他还是一个好邻居,一个怕老婆的,顺从的丈夫。说真的,正是因为他怕老婆,他的性格十分温顺,他深深为大家喜欢。因为只要一个男子在家里受到泼妇严格管柬,他在外边必然是恭恭敬敬,和蔼谦卑的。对他们来说,妻子的训斥胜过世界上所有劝人忍耐和受苦的布道文。因此,有一个凶悍的妻子可以说是一种福分。如果这话当真,那未,吕伯·凡·温克尔是福上添福了。

不必说,全山村的妇女都十分宠爱他。晚间,妇女们唠家常,谈起吕伯的家庭争吵时,像可爱的女性们惯常做的那样,总是袒护吕伯,说凡·温克尔太太的不是。只要他一露面,村上的孩子们就高兴地向他欢呼。他和孩子们一起玩耍,给他们做玩具,教他们放风筝,玩弹子游戏,跟他们讲关于鬼魂,女巫和印第安人的长篇故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在村子里一出现,一群孩子总是包围着他,有的吊在他的衣服下襟上,有的爬在他的背上。他们肆无忌惮地戏弄他。村子里的狗没有一条会朝他狂吠。

吕伯性格中的最大缺点是他对一切能挣钱的劳动表示极大的厌恶。这并不是由于他缺乏长性,或者由于他不勤劳。他可以拿着一根像鞑靼的长枪那样又长又重的钓竿,在又湿又潮的石头上坐上一整天,一声也不吭,而鱼连钓杆上的鱼饵也不碰一碰。为了打几只鸽子或者几只松鼠,他会在肩上扛着一支鸟枪,步履艰难地穿过树林,蹚过沼泽,攀登高山,翻越峻岭。只要人们有求于他,他决不会拒绝帮助别人,即便是最最粗笨的活他也乐于去做。

村子里只要有任何欢乐的场面,例如剥玉米皮,砌石头墙,他总是抢在头里。

村里的妇女常常差遣他,让他为她们跑腿,或者替她们做她们的丈夫不屑做的琐事。总之,吕伯总是乐于为别人效劳,却从来不为自己做什么事情。若要他干自己的家务活和庄稼地里的农活,他就办不到。

事实上,他声称他的庄稼地已经无可救药。它是全村最坏的一块地。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那庄稼地里什么都搞糟了。而且情况还会继续恶化下去。

篱笆一处一处倒塌。母牛不是走失,就是走到白莱地里去。他地里的野草比任何地方的野草长得都快。每当他要到屋外去干些活时,天公却偏偏下起雨来。在他管理下,他父亲传下的庄稼地一亩一亩地缩小,直到最后,只剩下一小块种了玉米和土豆的地,还是村里管理得最糟糕的。

他的孩子也是衣衫褴褛,像是没有父母照管似的。他的儿子和他同名,也叫吕伯,相貌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儿子看来也继承了父亲喜欢穿破烂衣服的习惯。他总是像一匹小驹那样,紧跟在母亲的身后。他穿着吕伯扔掉的一条宽腿马裤,一只手费力地提着裤子,样子像是雨天提着拖裙走路的妇女。

可是,吕伯·凡·温克尔是人间最快乐的人之一。他傻里傻气,生性贪图安逸,随遇而安,有白面包时吃白面包,有黑面包时吃黑面包,只要不费脑筋,不花心思,他什么都可以凑合。他宁可只有一分钱而挨饿,不愿为挣一镑钱而工作。如果由着他自己的性格,他会高高兴兴地浪荡下去;但是他的妻子没完没了地训斥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说他正在把全家带上绝路。

早晨,中午,晚上,妻子的舌头唠唠叨叨地没完没了。只要吕伯一开口,或者一干活,总会招来妻子破口大骂。吕伯只有一个办法来对付妻子的训斥,而且,由于他经常施用这种伎俩,它已经变成了他的习惯。他耸耸肩,摇摇头,眼睛朝上,不吭一声。可是,这种做法常常惹起妻子发动一场新的咒骂,因此,他不得不鸣金收兵,朝屋外逃窜——这是怕老婆的丈夫的唯一出路。

吕伯在家里的唯一追随者是他的狗沃尔夫。沃尔夫也像主人一样地惧怕主妇。因为凡·温克尔太太把他们俩看成一对好吃懒做的伙伴。她总是恶狠狠地看沃尔夫,认为沃尔夫是使主人常常走上歧途的罪魁祸首。说真的,就一条忠贞的狗的品性来说,沃尔夫在树林中拾回猎物时,可以说是骁勇无双的。

结婚的岁月一年年过去,吕伯·凡·温克尔的日子一年年变得更糟。雌老虎般的老婆那火爆性子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减退;她的舌头却由于经常使用而变得越发刻薄。有一阵子,吕伯被逼出家门后,常常和村上的一伙消磨闲日子的家伙们厮混在一起。他们经常坐在一家酒店门前的长凳上,酒店门前挂着英王乔治三世陛下的肖像,上面是乔治那张红通通的脸。这帮家伙整个夏天就懒洋洋地坐在一棵大树的树荫下,没精打采地闲扯村里的流言蜚语,或者讲那些永远讲不完的,令人昏昏欲睡的故事。但是,有时他们偶然从过路的人那里获得一张旧报纸,就会煞有介事地议论起天下大事来。

政治家们值得花钱听听他们的这种讨论。瞧!他们是如此聚精会神地听村上的教师戴立克·凡·布曼尔一字一字地念报纸。戴立克矮小机灵,学问丰富。

他决不会被字典中任何一个大字所吓倒!瞧!他们是如此貌似圣贤地讨论着几个月前发生的天下事!

这一伙人的观点完全被尼古拉斯·凡窦尔所左右。他是村里的元老,又是酒店的主人。他从早到晚坐在酒店门口,随着太阳移动,不时挪动地方,使自己永远坐在阴凉处。因此村上的人可以根据他的位置,像观察日昼一样。精确地说出一天的时辰。不错,他终日不开口,只是一股劲儿地抽烟斗。他的追随者们(因为每一位大人物都有追随他的人)十分了解他,知道怎样判断他的观点。如果所念的或所叙述的内容使他不高兴时,人们可以看到他猛力地吸烟斗,然后愤怒地,急促地,接连不断地一口口喷烟。如果他高兴,他就慢吞吞地,安详地吸烟,吐出淡淡的,平和的烟雾。有时,他从嘴里取出烟斗,让芬香的烟雾在他的鼻子上统绕,庄严地点点头,表示他的赞许。

即使在这样的堡垒里,不幸的吕伯最终也抵挡不住老婆的袭击。雌老虎突然从天而降,打破人们的宁静。她破口大骂,斥责这帮家伙是坏人,连德高望重的尼古拉斯·凡窦尔也难逃河东狮吼。他被指摘怂恿她的丈夫好吃懒做。

可怜的吕伯最后被逼到几乎绝望的地步。他躲避农田劳动和妻子斥责的唯一出路是拿把鸟枪,到树林里去漫步。有时他坐在树根旁,和沃尔夫分享行囊里的东西,他把沃尔夫看成是患难兄弟。

“可怜的沃尔夫,”他会说,“你的主妇让你过猪狗的日子。但是,孩子,别在乎。只要我活一天,你决不会缺乏朋友。”

沃尔夫摇摇尾巴,依依不舍地看着主人的脸。如果狗懂得怜悯,我真的相信它是在全心全意地回报主人的恩情。

在秋天的一个美好日子里,吕伯在走了长长一段路后,爬到了卡茨基尔山的最高处。他一路打松鼠,这是他最喜爱的运动。宁静的四周不时响彻着他的枪声。到了快近黄昏的时候,他又困又饿,倒在一个长满绿草的土墩上,绿草一直延伸到悬崖的边缘。从树隙缝间他可以看到山脚下延绵好几里的浓密的树林。在远处,他看到了壮丽的哈德逊河静悄悄地流淌着,有时河中闪映着彩云的倒影,有时片片风帆慢悠悠地移动着。风帆好像是睡在哈德逊河母亲洁白光滑的胸膛上,逐渐地消失在蔚蓝色的山峦间。

在山崖的另一边,他看到深深的峡谷。那里怪石嶙峋,峡谷脚下满堆着悬崖峭壁上掉下来的石块。这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吕伯若有所思地在土墩上躺了一会儿。夜幕渐渐降落,山峦黑而长的影子投射在整个山谷上。吕伯知道如果他回到山村,天一定已经黑了。他一想到凡·温克尔太太气汹汹的样子,禁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当他将要下山的时候,他听到远处有个声音叫道: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他环视周围,只见到一只孤单单的乌鸦飞过山岗。他想他一定是走了神,又开始下山。突然他又听见同样的叫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这时沃尔夫身上的毛突然耸立,它低沉地叫了一声,爬到主人身边,恐惧地看着峡谷。吕伯也模模糊糊地感到惧怕。他朝着同一方向看。他看到一个奇怪的身影缓慢地往山上爬,身上背着沉甸甸的东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见到人使他大为吃惊。但是他想也许是邻村的人需要他帮助,因此他匆匆忙忙地走下山去。

等到他走近的时候,陌生人的奇怪外貌使他更加惊讶。陌主人是个身材矮小,但是长得十分结实的老人,一头蓬乱的头发,灰白的胡子。他穿着古老的荷兰服装——一件布外套紧紧地绷在腰部——下身穿着好几条裤子,最外边的一条裤子硕大无比,两侧有着成排的扣子,膝盖部分隆起了一块。他肩上扛着一只圆圆的酒桶,看来里面盛满了酒;他向吕伯招手,要吕伯帮助他。吕伯见到素不相识的人,带有几分羞赧和猜疑,但是他像往常一样,还是很快地同意了助他一臂之力。他们两人轮流着扛酒桶,沿着沟壑往上爬。

这条沟壑显然是山间干涸了的河床。他们爬山时,吕伯听到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像是远处的打雷声。声音似乎是从一个深谷里,或者不如说是从高耸的山石罅隙里传来。他们沿着崎岖的山路朝传来声音的方向走会,吕伯以为刚才的声响是山里常有的片刻即逝的雷雨声。通过沟壑,他们来到一个山谷。

山谷呈古罗马时代的圆形剧场形状。周围是垂直的峭壁。峭壁的边缘上长满低悬下来的大树。它们茂密的枝叶盖住了天空。因此你只能偶尔瞥见蓝色的天空和夜晚明朗空中的浮云。吕伯和他的同伴默默地走着,一声不吭,因为虽然吕伯对于扛着酒桶到荒山中的举动十分疑惑不解,但是由于在这个陌生人的身上有着一种奇怪而又神秘莫测的东西令吕伯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情,所以他不敢和他随便闲谈。

他们走进了圆形剧场似的谷地,又有奇怪的事出现在眼前。在剧场中心的平地上有一些相貌奇特的人在玩九柱戏。他们穿着奇怪的外国服装。有人穿着短上衣,有人穿着无袖短外套,大多数人像吕伯的同路人那样穿着肥大的裤子。他们的脸也长得十分特别。有一个人留着一把大胡子,一个宽大的脸,一对小眯眼。另一个人的脸上好像只长着一个大鼻子,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锥形帽,帽子上插着一根细小的公鸡尾羽。他们每个人都留着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胡子。当中有一个人看来是首领,他是一个矮胖老绅士,有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他穿着一件绑紧的紧身上衣,腰间束着一根宽宽的皮带,插着一把短刀,高顶帽子上飘着一根羽毛,脚上穿着红袜子和高跟鞋,鞋子上面装饰着玫瑰花。这些人使吕伯想起了挂在村里牧师多米尼·凡·夏伊克客厅里的一幅古老的弗兰德画上的人物肖像。那幅画是殖民地建立时从荷兰带来的。

吕伯感到惊奇的是这些人虽然在娱乐,但是他们保持着庄严肃穆和神秘的静默。他们是他从未见到过的一伙最忧郁的游戏者。没有任何声音打破周围的寂静,只有滚球发出的隆隆声。它们滚动时,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当吕伯和他的同路人走近他们时,他们突然停止了游戏。他们的眼睛一动也不动,像塑像似地凝视着吕伯。他们的眼睛以及奇怪的、毫无光彩的面部表情使吕伯胆战心惊,双脚哆嗦不停。此刻,他的同路人把酒桶中的酒注入大酒壶,并且招手要吕伯把酒端给在场的人。吕伯战战兢兢地照着去做。

这些奇怪的人咕咚咕咚把酒一饮而尽,仍然不作一声。然后又回去玩九柱戏。

吕伯的畏惧心情逐渐减退。在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时候,他甚至敢于大胆地饮起酒来。他发现那酒有股上好荷兰酒的味道。他天生就是一个酒鬼,禁不住一喝再喝。他接二连三地从大酒壶中取酒,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感到天旋地转,脑袋慢慢搭拉下来,呼呼地入睡了。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他遇见那个古怪老人的土墩上。他揉了揉眼——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明朗早晨。小鸟在树丛里跳跃着,啁啾着;在清爽的山风中,老鹰正在高空飞翔。

“怎么搞的,”吕伯想着,“我可别是整个夜晚都睡在这里了。”

他回想他人睡前发生的事——那个扛着酒桶的奇怪的人——山谷——山间人迹罕至的隐居地——玩着九柱戏的悲哀的小老人——大酒壶。“啊!大酒壶!那个邪恶的酒壶!”吕伯说道,“我找个什么借口向凡·温克尔太太解释呢?”

他寻找他的那支鸟枪。但是他在自己身边看到的是一支古老的燧发枪,枪筒子长满了铁锈,枪机已经成了碎片,枪托给虫蛀了。他现在怀疑山里那些庄重的游戏者跟他开了个玩笑,用酒灌醉了他,把他的枪偷走了。沃尔夫也不见了;它也许捉松鼠或者松鸡去了。他吹起口哨,大声叫沃尔夫回来,但是毫无结果。山上回响着他的哨声和叫声,但是没有沃尔夫的踪影。

他决定再到昨夜那些游戏者集会的地方去;如果他遇见他们中间任何一个人,他要问他们要回他的狗和枪。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他感到四肢僵硬,不像往常那样灵活。

“睡在山上究竟不合适,”吕伯想,“如果这趟玩耍使我犯上风湿病而卧床不起,凡·温克尔太太可不会饶我哩。”

他费力地往山谷下走,后来又找到了前一天晚上和那个同路人所经过的沟壑。但是,出乎意外的是,现在沟壑中正咆哮着从山上冲下来的急流。奔腾的水从一块岩石跳跃到另一块岩石,峡谷底下发出隆隆的轰鸣声。他设法沿着沟壑往上攀登,艰难地穿越过树丛,不时被野生的缭绕在树木间的蔓藤绊倒。

最后,他来到昨晚的峡谷。但是,那里岩石挡住了去路。昨夜峭壁由公民的。说真的,吕伯不是个政治家。国家和帝国的变化对他不产生丝毫影响;但是他曾经长期在一种专制统治下呻吟过——受老婆的管辖。现在这一统治结束了——他总算出了头,摆脱了婚姻的枷锁,可以自由地进进出出,再也不必害怕凡·温克尔太太的压制了。当人们提到他太太的名字时,他总是摇摇头,耸耸肩膀,抬起眼睛——这可以解释成他听天由命,或者是他为已得到的解放而表示高兴。

他总是对每个到杜立德先生饭店来的陌生人讲他的故事。首先人们注意到,他每次讲故事,总要更改一些情节——毫无疑问,这是由于他刚刚睡醒。

最后故事就成了我以上所说的样子。村里的男女老幼都背得出这个故事。有些人总是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他们说吕伯是疯了。但是荷兰居民中的老人几乎异口同声他说故事是真正发生的事。即使到了今天,他们在夏天下午听到卡茨基尔山上的打雷声,他们总是会说亨特里克和他的水手们又在玩九柱戏了。山村附近怕老婆的丈夫们感到日子难以度过时,总是希望能尝尝使吕伯·凡·温克尔昏昏入睡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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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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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读懂一本书,首先要了解作者以及他的生活时代背景,余华通过他独特的写作方式创作了《活着》这篇小说,它主要讲述了富贵一生悲欢,详细体现了富贵一生的起落剩衰。年少的富贵是富家公子,有着村里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就是因为这样满足与幸福的生活,富贵开始变得焦躁不安了。

这篇小说富贵把自己的一生生活缩成了一个故事,年少的他在自身生活习惯的影响下,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一步步的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但他从未想过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人总是在自由中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然无息了,富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而这一陷再也没出来过。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这一生虽然很可怜,但都是他自己一手酿成的。赌城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他不知道自己正在输掉自己的一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富贵不再是富少了。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的,富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霉运当头时屋漏偏逢连阴雨,父亲的死悲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紧接着家珍的父亲锣鼓张声夺走了自己的女儿,同时带走了未出生的孩子。这充分体现了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后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他亲眼看着妻子的离去,整个世界都奔溃了,只好自己一人默默种着人家给的五亩地养活着一家人。人往往在活的自在的时候不安分的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的活下去,所以他得靠自己生存,学会了耕地,学会了自己做饭等,从他母亲的过世,女儿的离开,妻子过世以及最后儿子的过世,妻离子散正是真实的写照。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坚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自己的生活别人不会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用刻意去懂,但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人生,切不能犯下不可回转的大错,但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的活下去,不要惧怕死亡,上帝给我们关上一个窗户的同时就会打开另一个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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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西游记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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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完了《西游记》原著,深有感触,实令人叹服吴承恩的想象力与文学底蕴。记得以前小时候不懂文言文,就已经对《西游记》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在读完原著,对此书更是感受颇深。无疑,《西游记》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其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渊源流传。而其中最成功的部分,便是对人物的刻画与描写了,之所以成为举足轻重的文化瑰宝,这部分当然不可或缺,我在此便浅谈一下对此书的见解。

全文应分为三部分,哪三部分,曰:“第一部分为一至七回,写孙悟空出世直到大闹天宫,第二部分为八至十二回,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征斩龙,唐僧身世及交代取经原因,第三部分包括第十三至第一百回,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僧共同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除魔,最终修成正果的故事。第一部分大闹天宫几乎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是历来久演不衰,白看不厌的戏剧。塑造了一个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不惧强权,敢于斗争的故事,也因此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第二部分写悟空皈依佛门,思想上有很大转变,由曾经的桀骜不驯变成了如今的样子,此部分表现了较多的封建宗教迷信思想。第三部分写师徒四人共同西天取经的故事,历经九九百十一难,终成正果,其中着重表现孙悟空的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形象,这部分也是全书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其中,也是充分表现了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下面便一一道来:唐僧乃金蝉子转世,因轻慢佛法转世成为唐僧,他念念不离善心,可谓“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总体说是一个一心向善,意志坚定的好人。可有些时候却的确令人不敢恭维。有时唐僧昏庸糊涂,总会听从猪八戒的撺掇而对孙悟空念紧箍咒,他对妖怪仁慈,可却对悟空冷酷无情,真是令人难解,虽然他仁义忠厚,但不明是非,一味向善,懦弱无能,胆小如鼠,口头禅可谓是:“悟空救我!”虽然是取经路途中的支柱,可他的缺点着实不少,因此光芒也几乎被孙悟空的神通掩盖。

要说《西游记》中刻画最令人喜爱的人物,真非孙悟空莫属了!孙悟空不仅武艺高强,神通广大,还意志坚定,具有反叛精神,蔑视神权,见了玉皇大帝从不下跪,有时还直称玉皇大帝为“玉帝老儿”,称太白金星为“老官儿”,连三界中法力大的如来佛祖他也不放在眼里,竟骂他是“妖精的外甥”。真可谓是“勇敢顽强,意志坚定,侠肝义胆,重情重义。”猪八戒历来就是为人所不齿的人物,他原来是天篷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玉帝贬下凡间,他性格粗鲁憨直,取经信念不坚定,动不动便要分行李走人,他还常被孙悟空戏弄,常为此怀恨在心,总要在唐僧面前“参他一本”,而唐僧的不分好歹,人妖难辨更是助纣为虐。

他还昏庸自私,总用自己狭隘的胸襟去揣度别人的胸怀,而且贪恋女色,真可谓集众多骂名集一身。但他也并非无比小人,他狡黠而不__诈,贪小利而不忘大义,轻视利益,充满乐观精神。沙僧寡言少语,是卷帘大将临凡,西天取经路上,他与猪八戒负责行李马匹,同时也帮孙悟空斩妖擒怪,最后修成正果,成为金身罗汉,他是队伍中不折不扣的坚定分子,只一心要取经,每次八戒要散伙,他都会去制止,他还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只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不刻意争功,当妖怪来袭,他明知自己本领不高,但依旧挺身而出,他还是最了解唐僧的人。

取经队伍中,最重要的就是人际关系,这个调和任务无人去做,而沙僧却做到了,他在默默的调节人际,为取经做出了重要贡献。《西游记》的描写从天上到地下,从龙宫到地府,都有着超凡的本领,表现了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尤其是人物的性格特征,使《西游记》成了我国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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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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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下安逸的生活,背井离乡去航海;独自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二十多年;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智慧、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生活。是问这些都有谁能做到?可在英国作家笛福笔下,那个不信天命的鲁滨逊做到了。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广为人知的作品。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由此受到了启发,于是鲁滨逊诞生了。

小说中鲁滨逊不顾父亲劝阻,决心要出海经商。开头几次航海经商很顺利,但有一次为土耳其海盗所俘,幸而逃脱。四年后前往非洲贩卖黑奴,不幸在大海中遇险,漂流至荒岛,一个人在荒岛上造屋、种麦、喂羊、造床。后来在野人手中救了一个人做为自己的奴隶,生活了二十八年两个月十九天最后搭一艘路经荒岛的英国船回国。

鲁滨逊富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他在这种极其不利的环境中保持乐观,克服了重重困难,叫人不由自主地升起敬佩之心。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岛上安家”的情节了。那时鲁滨逊已经到了荒岛上,他并没有沉浸于悲痛之中,也没有哭诉着自己的不幸,而是逐渐冷静下来为自己寻找生路。

这份冷静是多么不易!看一下现在的社会,大多孩子是娇生惯养着的。被说是独自在荒岛上生活,就是连烧开的开水怎么关都不会,只会吓得直喊妈妈。正如《桃花心木》一文中所说:“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我们不应该做那株娇生惯养的小树苗依赖父母;而是应该学习鲁滨逊的乐观才智,不信天命,在不确定中,在困难中,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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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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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读过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我喜欢这本书,所以我想向你推荐它。

《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最有成就和影响力的作品。它广为流传,魅力无穷。它在中国文学和人民生活中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它描绘了大约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其中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最为成功。《三国演义》在我脑海中一个接一个地讲述着传奇而生动的故事,比如桃园的三个结拜兄弟,三个爱护茅草屋,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等等。它不仅让我了解了很多历史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一些与人打交道的方法。

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关羽,他九英尺高,胸前留着长发,一双凤眼和两条蚕眉,外表非常强壮。非常有用。智慧和勇气,我最钦佩他的力量,因为有一次他的左臂中了毒箭,需要用刀切开肉,一个接一个地刮掉骨头上的毒药。虽然这种“手术”会让“病人”非常痛苦,但他仍然在专心地和他的辅导员玩围棋时忍住了疼痛。虽然关羽在一战期间在麦城遭到魏国和吴国联军的伏击和杀害,但关羽忠诚的英雄形象仍然留在我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后,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学的广度和深度。作者罗贯中形象地描述了所有的人物,如关羽的正义、张飞的正直、诸葛亮的忠诚和曹操的背信弃义等..这也表明我们每个人的性格都无法隐藏。我们必须克服缺点,做得更好。《三国演义》确实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我希望通过我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知识渊博、聪明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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