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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名著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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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骆驼祥子》,一股悲伤之情油然而生。曾将勤劳朴实的祥子,最后,却变成了城市的“垃圾”,行尸走肉般的生活着。

我不禁感到伤心,为祥子感到悲哀,现实的残酷彻底击垮了祥子。他曾经一心想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忍,他终于买上了属于自己的车。但就在他高兴没多久后,他自己买的第一辆车被大兵抢去了。买第二辆车的钱被孙侦探敲诈走了。第三辆车为了给虎妞办丧事卖掉了。自己心爱的小福子也死了。残酷的现实使他最终变成了麻木,潦倒,堕落,自私,不幸的无业游民。连遭生活打击,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

我为祥子感到惋惜,现实是残酷的,它总是与理想相碰撞。可在现实面前,祥子被一再打击,最后,他连还手的力气都没了。

在困难面前,我们是否会被生活打到呢?只要自己勇于面对困难,就不会放弃,只要不放弃,就会有希望。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祥子比起来似乎真的很渺小。可有些人就会自甘堕落,放弃自己,放弃生活,其实不妨从另一个角度来想一想。《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说道:“故天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佛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在困难面前,我们应学会坚持,学会从另一个角度看待问题,看待困难,不论怎样,我们都要对自己有信心,对生活有激情,对未来有恒心,困难都已经战胜了,希望的曙光还会远吗?

只要努力,只要坚持,只要奋斗,奇迹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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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仙境》_1000字童话小说

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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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梦幻小农民

那天天气很好,风和日丽。艾维丝正在训练水神。令她异常高兴的是宠物水神竟然升级到了12级,快要进化了。没过多久,玫丽尔来了,她面带笑容,笑眯眯地说:“艾维丝妹妹,今天我教你一个赚仙币的好方法——种农作物!”“真的?我只知道家门前有一个空中菜园和一块已经开垦的土地,不知道怎么才能种出来。”艾维丝有些颓丧。“这简单,我们去农家市场的潘多拉农场去看看吧!”

她们来到了潘多拉农场,去给潘多拉·艾拇·拉卡亚·洛吉丝·因比达可尔叔叔帮了一个小时的工作,获得了一个潘多拉果。随后又来到了高级商店,艾维丝买了两颗价值500仙币的飞飞灯笼花种子,付了1000仙币交给店长艾维丝,然后拉着玫丽尔的手很高兴地离开了。

回到了水晶小屋后,艾维丝连忙把一颗飞飞灯笼花的种子播到地里,另一颗放在背包里,没过多久,种子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即将成熟。    不久,飞飞灯笼花收获了。艾维丝得到了三株灯笼花。在玫丽尔提示下,艾维丝立刻前往跳蚤市场,把灯笼花卖给了一位叫拉尔克的商人,获得2000仙币。这样,艾维丝的口袋里就有3800仙币了。

过了几天,又通过种植农作物,艾维丝已经有7500仙币了。这真是一个赚仙币的好方法!

水仙女生病

经过长期训练,艾维丝的水神已经升级到18级了。成功进化成水仙女。看到别人有那么多宠物,艾维丝心动了,也想捕捉一只。

在玫丽尔的提示下,艾维丝从22个快乐果中拿出5给水仙女吃,让它快点升级。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水仙女很快升级到22级。等级不算低了。于是,她和玫丽尔来到了步行街,走进“咕噜咕噜卡德捕捉球”店,买了一颗价值100仙币的普通捕捉球。随后前往宠物园的宠物小镇。在宠物小镇中转了一圈后,艾维丝的目光对准了一只羽系宠物拉古哈娜。拉古哈娜是一种性情温顺的宠物,最早来源于月灵古塔。这个地方位于梦幻仙境的东南部,在鲜花岛附近,是一个神秘的地方。    于是,艾维丝指挥水仙女和野生等级为6~18级的拉古哈娜对战。并使出绝招——海啸。可就在那一瞬间,拉古哈娜竟然快速进化成终极形态拉尔亚丝,本领高超,等级为98~231级。水仙女怎么可能是它的对手呢?拉尔亚丝使出流星拳,拳拳致命,波拉拉来不及躲闪,一下子被撞翻在地上。

玫丽尔大呼:“快送去梦幻小径的宠物医院!”随即抱起水仙女向东北方向跑去。

来到宠物医院后,艾维丝把它交给了萌儿·维尔丝·艾丽雅·灵亚这位护士。后来,还买了PLP药水、VI稳定药水、XA防复发药水各一瓶,共用去2000仙币,艾维丝的多多卡还剩下5400仙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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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小说 第十卷 后记

全文共 10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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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还在我的匆匆那年就开始构思这个故事了,2001年我曾经下笔写过一个类似的雏形,很短,几万字就结束了,还是手抄本。 之后随着自己的长大,对这个故事我有了重新的认识,2005年我着手准备资料,2006年基本设计好了框架,2007年用了一年的时间完成了这部38万字的长篇小说

其实最初的想法只是想记录下我的少年时代,然而在这么多年的积累中,我突然有了其他的思路。 我渐渐发现自己不再是当初无所事事的懵懂孩子,我们已经不可避免成为了时代洪流中的一代人,肩负起了历史和未来。

于是我仔细的思量起所谓‘80后‘的我们。 从出生开始,独生子女政策给我们带来的决定性影响,一直到成长过程中,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与变迁给我们带来的跨越时代的改变,再到现在成熟起来,工作、学习、生活的变革和拓展给我们带来的困惑与警醒。

这条路是我们这一代人走过的,是肯定与其他时代的人不同的,是独一无二无法取代的,是势必将要由我们自己去记录诉说的。

就这样,当我发现我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与事渐渐模糊时,当我感到我曾经以为永远深刻的情感慢慢淡然时,我毫不犹豫地拿起了笔。

可以说是我亲历的那个年代,是我亲眼看到的那些青春,是我亲身感触的笑和泪,让我创造了这个故事。 因此整个的2007年我都过得十分恍惚,有时候我觉得我们的似水流年就在眼前,有时候我又突然醒悟原来那些都已是匆匆十年前的事了。 我深深地沉溺于了我们都曾经历的已经过去的那些日子里,我在其中近乎疯狂的挖掘我们常说的话、常听的歌、常吃的零食、常发生的情感……我用我错乱的光阴写下了《匆匆那年》,故事中的他们,可能就是你或者我,故事中的爱情和友情,可能就是你和我曾经拥有的。

在我的印象中,一位读者的留言深深打动了我,她的大致意思是,之所以被这个故事吸引,就是因为她也曾经方茴过。 是的,在我们无比美丽的年华中,我们可能曾经方茴过,曾经陈寻过,曾经乔燃过,曾经嘉茉过,曾经赵烨过,曾经像他们一样过。 所以我想这个小说不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它是属于和我一起绽放过鲜艳青春的一代人的。 很久之后,我希望‘80后‘这个群体可以这么说:我们没有激情燃烧,也没有血色浪漫,但我们有匆匆那年!

《匆匆那年》中的故事可能结束了,但是我们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就像开篇一样,我想替张楠继续问几个问题。

如果你是80后,那么读到这里的你。

20多岁的时候在做什么?

成熟了么?

成家了么?

想起你的匆匆那年了么?

因为曾经的美好笑过了吗?

因为生命中不得不进行的别离落泪了吗?

是怀念着?

还是忘记了?

把她们搁心里了么?

把他们搁心里了么?

对于青春……释然了吗?

九夜茴2007年冬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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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小说第四章

全文共 8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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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边帮我将行李扔进后备箱,一边向我诉说她是如何遭遇前男友的背叛,“她居然有脚臭。”

“……你以为你的脚有多香?”

“但不妨碍我嫌弃别人的臭啊。”

我被她的逻辑折服。事实上,这绝非章聿历史上最莫名的分手理由,“他居然两次约会都穿同一条牛仔裤”“他原来是金牛座,我最讨厌金牛座”“他的聊天自体颜色太娘”“他脖子上有个黑肉球,你说倘若大一点也就算了,偏偏那么丁点儿小,就跟不知谁弹了砣鼻屎在那儿一样”。

“可你到底想要个什么样的人呢?”有一次我实在按捺不住。

“说不上来,感觉对了就行。”

“能和你对上感觉的人种,大概早在白鳍豚之前就灭绝了。”

“你不会觉得白鳍豚光溜溜的也挺恶心的么?就跟全身裹着个避孕套似的。”

“……我说你呀!快对国家保护动物道歉!”

然而章聿相信广播种,精收粮的方针,她拥有不屈不挠的意志,永远不会被那些花样百出的敌人击退。我时常陪伴她穿梭于各个服装专柜前,看她津津有味地挑选着新款的皮包或外套,转过头来问我“这个怎样,下次约会时穿。”那一刻,对于这位有如光动能手表一般,除非地球毁灭,不然可以无限保持动力的家伙,我的内心还是充满了喜感。

到了下一个周末,我面临该不该回家拜见父母的难题。八成老妈也同我一样,怨气虽然消了,但治标不治本,我们就像是家奄奄一息的鞭炮厂,再也承受不起零星火花来做客。有鉴于此,我给老爸打去电话说明由于上级前来视察,这周便不回家吃饭了。

“一会儿时间也抽不出么?”

“嗯,忙得都快失忆了。”

“我还特地买了你爱吃的螃蟹呢。”

“算了,没什么,你和妈吃了就行。”

“好吧。哦,我听她说了,你和她大吵一架。”因为与朋友出门,那次老爸并不在场,“我在这里偷偷跟你讲噢,其实这回我也不那么赞同她的做法。”

我得到大力支持,2000亿资金流入A股市场带来了强劲反弹,“就是啊!你说她是不是疯了?她开什么玩笑?”

“可反过来,你也要理解你老妈。她真的是病急乱投医,是为了你考虑。”

“……我不需要!”

“呵,你说归说,但心里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吧。你的婚姻是家里眼下最大的事,我和你妈可能真的说不管就不管了?”

“那也不要什么人都往我身上扯啊!我就是气她那副恨不得拿我打个三折,放在菜市场去买的样子。她把我当什么了?”

老爸在那头轻轻笑起来,“你们娘俩啊。”随后他变换了口气,话语间满是怜惜,“只是,你也许会慢慢感觉,自己越来越没法谈恋爱了。想要和以前那样——年轻人式的浪漫得恋爱——会变得越来越难。”

我还是完整地、重新将那段话默写一遍吧。大学时代我并没有结交男友,偶尔有一个两个也只在暧昧过后迅速完结。但大学校园里数量最多的不是梧桐树,而是随处可见的恋人们。

有一天我坐在操场旁的台阶上,这个看来跟微缩版罗马竞技场似的地方,台阶有三层楼那么高,一圈椭圆形的红色跑道在我脚下,聚集了不少人在踢足球或嬉戏玩耍。很快我的视线里,一个人影从跑道上飞奔而出,几秒后他撞上站在草地那头的一个姑娘——我几乎能听到从那个拥抱中发出的“嘭”的一声。我几乎能听到这个温情而动人的声音。

大概有几分钟,我凝视着他们,并拢的膝盖中间夹着那本王小波的书。

“你不在我眼前,我面前就好像是一个雾沉沉、阴暗的海,我知道你在前边的一个岛上,我就喊‘爱!爱呵!’你喜欢傻气的人吗?我喜欢你爱我又喜欢我呢。”

“你知道吗?郊外的一条大路认得我呢。有时候,天蓝得发暗,天上的白云好像一个个凸出来的拳头。那时候这条路上九走来一个虎头虎脑、傻乎乎的孩子,他长得就像我给你的那张相片上一样。后来又走过来一个又黑又瘦的少年。后来又走过来一个又高又瘦又丑的家伙,涣散得要命,出奇地喜欢幻想。后来,再过几十年,他也许就永远不会走上这条路了。你喜欢他的故事吗?”

大家都离过去太远了,很难想像曾经的情愫在今时今日还有捕获我们。它的力量原本就单簿,仅能黏附年轻时天真而荡漾的物质,比如心,比如肩膀、断发或剪影,但在面对凹凸不平、复杂情况下的局面时,就如同超市出售的3M牌墙上挂钩,印在背面的说明书上坦白地写着它起不了作用。

然而我的好运气似乎在小学班会上抽中一盒香橡皮的那刻便被彻底耗尽,至少未来几十年,眷顾我的都是“此人已死”,垂青我的都是“此人已婚。”

即便如此,我还是不可避免地怀着激动和忐忑的心情等在商场门前,碰面的对象应该在五分钟内出现,却已经距离我们前一次告别过去了将近十五年。

所以在老妈报告有位陌生男子打来电话询问我的消息时,我那无法心算两位数以上加减法的大脑,直到听到对方的名字,才终于进入状况——读初中时的同窗,拉过手的某体育委员。

“我告诉他你很早就搬出去住了,把你的手机号码给了他,没问题吧?”

“嗯……没问题。”换作平常,我一定会惯例地埋怨,事实上老妈的确酷爱派发我的手机号,与满大街“办证”有同根同执著。

“他是谁呀?”老妈显然也感觉到我的态度转变,语气热切起来。

“没什么,一个初中同学。”

“初中的啊,突然找你不知道有什么事哦?”

她说得憧憬,我心里却暗暗冷笑。难不成还是翻然醒悟,一猛子吃起十五年前的回头草?这得是被怎样强烈的雷劈了之后才能有的病入膏肓,“八成是工作方面的事吧,又不罕见。”正如我所料,随后打来的电话里,前体育委员确实为了公事,“听班主任说起你进了这个公司,所以我就厚着脸皮来了,会麻烦到你么?”

“哪有的事,跟我客气什么。”

他呵呵笑,“毕竟几十年没见了啊。说起来,你的声音倒是一点儿没变呢。”

“你也一样嘛。怎么,现在还踢球吗?”余光瞥到一旁的镜子,倒映出的画面上我居然不寻常的表情灿烂。

“顶多公司里比赛时玩两场,平时肯定没空了。”他呵呵笑两声,开始引入正题,“是这样,我老婆上个月自己去创业,但现在碰到点儿困难……”

章聿事后便在这里跳出维护正义,“他提到‘老婆’的时候你就该挂电话了,还跟着唠叨下去做什么?毛主席说‘分手了,就别来找我’,不懂吗?”

我懒得跟她纠缠伟人语录的真伪性,更不会告诉她非但如此,我同时答应和这位已婚男士见面碰头叙旧,因为就章聿的口味来看,她一定会豪放地进言我做个勇敢的第三者,穿件低领上装,再用眉笔画条假乳沟之类,直奔最后遭遇天谴活活被汤圆噎死的结局。她的世界里男女之间只有无情或奸情两项选择,绝无友情的存在。

但我又能断言自己是单纯情怀瞻仰友情的心站在商场门前的么?这是城市的中心地标,也自然成了恋人会面最热门的地点,衣着时尚的年轻情侣们各自揣着S和N的磁极,在我身边反复上演靠近、配对、死死相吸的戏码。而我作为这个完美世界里唯一一块不锈钢,坚持自己置之度外的扫兴原则。说实话,这情形让我感到怅然。

即使是童年时期的一段情愫,美好——或者说无聊——到只在脖子以下腰部以上发生过接触,但当它隔空重现,唯美地说像突然在沙发后找到早年的告白情书,现实地说就像突然在沙发背后找到100元钱,都难免令人心潮起伏。

曾经我和汪岚闲聊过同学聚会这件事。比起网上部分极端夸张的刻画,我和汪岚一致认为自己所经历的没有那么露骨和功利。或许大家同为名校出身,眼下普遍过着买肯德基不用优惠劵的奢华生活,也就没了心理失衡的阴暗土壤。话题仍以回忆为主,唱歌吃饭、拌嘴逗趣、喊着当时的绰号,陈年烂谷子煮成珍珠白玉汤,气氛始终愉快。而同学聚会的另一个作用就是重续读书时未成气候的前缘,男生们一旦踏上社会,腰围的增长扩大了底气的容量,早前只敢默默守护前排那个她的一两根落发,真心藏得像包子馅,现在是一批脚癣药,坦荡荡表示要七天内见效。

“还真成了几时。”汪岚描述,“原先还挺惊奇大家能把当初的感情维持那么多年。我参加的那些婚礼,新郎的开场白几乎都从‘那是入学后见到你的第一眼’开篇,深情含泪的样子,都像是在泌尿科行医的,明明天天面对着前列腺。”

“意料之外的长情啊。”我赞同,“‘真爱’和‘缘分’就是这么回事吧?”

“我以为不是‘真爱’也不是‘缘分’,更多的是大家都现实了吧。”汪岚轻描淡写地否决,“原告含蓄又害羞,朦胧美至上,一丁点儿小事也能换来夭折或破灭,人都是活在‘她解不出习题的表情’或‘他闪过走廊的背影上’上,明白了‘取舍’和‘盈亏’,从思想家转变成了行动派。”

“啊?”

“不对么?问问为什么两人当年没有成功,她看不上他满脸痘印,他看不上她外在平庸。可几十年以后,一个有了高收入,一会学会了化妆,就能够两相抵消,重续前缘?那真爱这东西比自动马桶还擅长粉饰太平。”我眼看汪岚把一件理当用“终成正果”形容的喜事解析得像堆甘蔗渣,内心闪过反驳的冲动,然而电脑跳出消息窗口提示下一场会议即将开始,打断了我跃跃欲试的不甘。

约定的时间过了没多久,有个人影挡在我近前,他脸上有迟疑,一如我同样恍惚。“哎,啊,啊啊……”我终于喊出前体育委员的名字。

十几年之后,我们得以在(用汪岚的话说)现实社会中再度重逢。和许多结了婚的男性一样,他发福不少,早年的模样已经被完全稀释,浓度参考“忘记往水里掺奶”的典故。所以比如常理,此刻我的心情应该像隆胸手术失败后的硅胶那样,不断下滑,可事实上我只觉得亲切和激动。

“真是认不出来了。”在临街的茶馆坐下,前体育委员开始连连摇头。“你变化更大,”我嘲笑他,“现在站直了还能看见自己的脚尖么?”

“看那东西做什么,知道没缺一个少一个不就行了?”他呵呵地乐。

“说起来,你怎么找到我家电话的?”

“啊?哦,之前老班长提起的——同学里我只和他还保持着联系,前阵子他刚搬完家,听说在小区里遇见了那谁,就是班主任的女儿……”他絮絮地讲述来龙去脉,而我时不时插嘴打断询问他人的情况,整个话题变得像条贪食蛇那样歪歪扭扭地延长。

“你呢,现在在哪儿呢?”我问。“一个公关公司。”他习惯性地掏出名片。

“区域经理,不错呀,负责华南还是华北?”

“你还真信呵。我们公司按照办公桌朝向划分,朝南朝北朝东朝西,区域经理就有八个,两桌麻将。”他半开玩笑,表情有些玩世不恭。于是曾经的熟悉感迅速拂过我的心脏,像颗随跑动而松脱的纽扣。

“结婚了呀。”我折过话题。

“是啊。”

“几年啦?”

“快五年了。”

“这么久了?!”

“还行吧。大学时和她一个社团。”

“啊啊,是么……”

“嗯。”他反问道,“你呢?”

我晃晃空荡荡右手。

“不会吧。”他说得吃惊,语气听着倒并不十分配合。

“会的。”我故作洒脱地耸耸肩,“没办法。”

“女强人都如出一辙嘛,想当初你连音乐课考试也要争第一。”

“你怎么不提……”我突然停顿住,“行了,说说你老婆那新公司,到底怎么回事,我看看怎么帮。”

叙旧是一回事,恋旧则是另一回事了吧。有些内容可以随意地提,无所顾忌地、地提起。有些内容则双方都明白还是放着不动比较好。“现实”这个词有强大氧化作用,会很轻易让某些稚嫩过往变得面目全非。我总算部分理解了汪岚的想法:和早年的朋友坐在咖啡馆,我穿着黑色羊毛外套,他的手机摆在桌面上,有一两条短信亮了桌面,我看见上面夫妻俩的合影照。我与他谈着市场份额,谈政府批文……只是到了此刻,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心情正在缓慢地下滑,像块黄油抓不住的瓷碗的内壁。

大家都离过去太远了,很难想像曾经的情愫在今时今日还有捕获我们。它的力量原本就单簿,仅能黏附年轻时天真而荡漾的物质,比如心,比如肩膀、断发或剪影,但在面对凹凸不平、复杂情况下的局面时,就如同超市出售的3M牌墙上挂钩,印在背面的说明书上坦白地写着它起不了作用。

老妈却在周末的晚餐上把话题又端上了桌,而一颗憧憬希冀的心被我毫不留情地打成了红豆泥。

“是他老婆?那你还帮这个忙做什么?”老妈和章聿发球我一国,并且她俩确实一见如故,每次碰面都聊得十分投机,导致将我相亲失败的对象伺机推销给章聿,“对了,上次那个注册会计师——介绍给小章怎么样?”

“得了吧。你不放过章聿,也当是放过那会计师行么?”就章聿的毒性,我一直怀疑她今世作的孽足够下辈子投胎做个沙袋,人民群众将连夜排队等着揍它。

“人家小章不见得和你一样短视。”老妈孜孜不倦,“就你那一根筋的脑子,有小章灵活?你不知道变通,也许人家小章知道。到时候你看着小章出嫁,别来埋怨我为什么没先照顾你!”

“……行了,她刚谈了个新男友!”我火气上升。

老妈立刻受到打击,“……你看看别人,你看看别人,唉……有时候我真搞不懂了,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呢,你到底有什么要求呢,怎么会一个也相不中?”

我皱着眉,“早说了,我没什么特别要求,看缘分吧。”

老妈长叹一口气,“最糟糕的就是你这种。问其他人,你想找个什么样的,‘有钱的’‘有貌的’,哪怕说‘资产两千万’,‘帅个像金城武’,人家至少还有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尺,而你呢,连标尺也没有,‘缘分’‘缘分’,怎样才算有缘分?你倒是买两斤看看,让我也好有个数啊。好比走进餐厅,店员问客人想吃什么,你张口‘随便’,一点儿诚意也没有!”

我居然被她噎得说不出话,只好像:“……没错我就是随便,我就点随便,怎么了?!”总算等到老爸以调停者的姿态出现,“好了,今天不说这些,我今天换了种新酱油,这条鱼味道可好——”

它朝我翻着死不瞑目的白眼。

换作十五年前,我坐在体育委员的自行车后座上,仰视他那个剃成短茸茸的发型下露出的白色头皮,绝不会想到未来有一天,他将带着妻子站在我面前,我们形成了一个状似三角,可实际是一条横线分作两边的图样。

“小瑚说我话不全,亲自和你谈谈会更合适。”做丈夫的干笑两声。

“还是做公关的呢,回来被我问一遍,这个也不清楚那个也不记得,你说说,是不是还和以前一样呆头呆脑?”做妻子的勾着丈夫的手肘,歪着脑袋嗔骂着。于是我旋即明白了,老同学是个厚道人,八成把我和他过去那点儿芝麻绿豆的事在洗衣板和电脑键盘登场前都交代清楚了,故而做妻子的亲自上门,既为公事,也为监视。

有有些不齿,但转念想想那也是人之常情,停了几秒后换上笑容,“行,确实我们直接聊更方便。楼下有家店,要不去那里坐坐?”同时走前两步踏上电梯,一旁的落地下班投出倒影,他们是两只黄鹂鸣翠柳,我是一只孜然烤鸡翅。

老同学的妻子长得不错,面容甜美、皮肤白皙,耳朵稍稍招风也不显得扣分。只不过她既然身兼二职,铁定要在各种时机向我普及和丈夫间的感情有多么坚固,言辞就像防盗门的电视广告,恨不得拿手榴弹出来证明什么叫一妇当关,万妇莫开。我心里虽然无奈,但没有其他办法,只能托着下噗点干涸的笑容,同时犯灌矿泉水,宰相膀胱能撑船。

“我有个姨妈原先推荐我干别的。她说自己经营影楼快十年了,现在每个月生意接不完,尤其2010年开始,手下门个摄影师天天轮轴转。”好不容易回到主线上,她的目光在我无名指上绕了两圈后说,“盛小姐你知道么,每年全市有五万对新人结婚,市场居然这么大哎。”我动动嘴角,“唔,是吗?不怎么了解。”

“是啊,起初我还挺心动的,可后来是他不同意。”

“太累了,也顾不上家,况且我们年内还计划要个孩子。”老同学后知后觉不少,和我掏心。

“啊——那是不能太操劳了。”我随口应。

“所以咯。”做妻子的终于等到时机,“不过日后盛小姐这方面有什么要帮忙的,其他不说,婚纱摄影肯定能替你打六折。”

“呵,谢谢,”我动动嘴角,“可惜我还是单身。八字没一撇的事。”

“哦是么……”

奇妙极了,那个瞬间,我在她脸上看见的竟然是远远压倒了警惕性的优越感。她眼里悬着明亮的胜利的喜悦,冉冉升起,投射在我身上便成了居高临下的怜悯。这激起我瞬间的不快,“怎么?”

“啊没。”也许是想到日后还难免有求于我,她把话放软,“盛小姐肯定是为了事业,平日实在太忙碌了。”

我心里挂上包拯亲笔的“关你屁事”四字牌匾,随便点个头打算将话题带过,却被对方视为一种退让,她依向老同学掮产,揣着函授驯兽师的自信伸手向我的虎牙,“其实两人世界远不及你那样潇洒啊,前天我们为了该看哪电影而吵架。鸡毛蒜皮也能搞得不开心。

“对哦,“我眯起眼睛,来人,拖下去铡成饺子馅,我也不觉得结婚有什么值得喜庆的。不就是找了个合法的上床对象么。”

“这气平时我妈给我受就罢了,凭什么让人外人蹬鼻子上脸?你说有两百个空便池,可她偏偏要挨到我身边尿尿,那我不撒她脚上撒谁脚上?”

章聿在电话那边哈哈大笑,“你快被我附身了!”

“可别,我相信你出手会更狠,你一出门都会引来蚊子百鸟朝凤,我还差得远。”

章聿不计较我那杆正在胡乱走火的枪,“别说你了,连我那小表妹,每次见了面都要跟我得瑟她的丑老公。区区电信区里的小处长而已。脸上那痘大得哟,不说清楚还以为是颧骨凹陷,她还真是抗冲击。偏偏前两天对我放话,‘再这么下去就没人要了’,好大的架子,到底是哪儿来的逻辑,她觉得自己‘有人要’就比我高一等?因为她驾驭了一匹神兽?”

这次换我哈哈大笑,“我真是服了你。”

“本来嘛。有些亲戚一听我还没有结婚,那眼神瞬间好像在看菜场卖剩下的死鱼。都什么年代了,还一副有才算成功,没对象就是失败的标准。我挺正常一介大好青年,都快被他们折腾成独身主义者了。”章聿在最近也不忘警告我,“和你老同学那一对尽早划清界限吧,省得被气到胃酸倒流。”

我抿着嘴,“嗯……再说吧。”

结果自然没有那么爱憎分明,老同学临走前仍然一无所知地对我说了许多好话,“真的太麻烦你了,我老婆么,你别看她表面上乐天派的样子,其实心里也挺着急的,所以……唔,我不是强求什么,总之这次能找到你已经很开心了。”他的声音温和,彻底的好好先生。留给我的俨然只有一个选择,“没什么,没关系的。能帮我尽量帮。前面谈的,我去问下我上司,然后电话你吧。”

“好的。谢谢,谢谢。”

我目送两人走到街面上,他们挽着手,以及便被大众潮流所不屑的,老同学拿着妻子的小背包。可那个画面让我突然神伤,并非因为老同学本人,而是另一种,更广泛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事物。我好像有些明白了,他的妻子骄傲在哪儿,将她推向高处可以俯视我的台阶是什么。

如果真有足够的论点论据,我应该首先从“剩”字进行反驳。为什么“剩”字天然带有消极色彩,为什么它始终被定位在井底,谁都拥有可以下石的权利。可自从“剩女”这个词汇诞生,我始终也没有完备的理论去瓦解它。

我对章聿说:“你曾经想到自己会是剩女么?”

“怎么可能?谁预计得到这些?”

“嗯。”在自行车后座上的时候,拥抱自己的都是形容词,清澈呀柔软呀,没有人能料想到未来它们将被彻底取代。年轻时是一面给点儿阳光就灿烂的镜子,一年年过去,失去了反射的功能,也失去了光源,照出的不过是一团黑糊糊的影子,奉献不出半点儿明媚的祝福。

“我想不明白,如果每年都有五万恋人成家,难道说明并非是社会的问题,而是我们自身出了状况?就好比,尽管你觉得那个妻子惹人厌,可我的老同学照样与她情投意合呀。”

“缘分嘛,缘分谁能说得清楚。”

“你这话得让我妈听听。”我笑着。

似乎世界上必然还是存在这个字眼的,它看不见摸不着却不影响效力的发挥。尽管我在最近数年内听到的尽是“年纪不小了,别追求些有的没的”,一句话反复地冲泡,淡出的已经不是鸟,是鲲鹏了。可猪的抗争是减肥,鸭的抗争是溺水,我的抗争却除了随地吐痰外没有更雅点儿的选项。急需向人展示“冥冥之中”确有其事,三十岁上下照样有希望可循,可始终缺乏真实真例,一次次沦为老妈嘲笑的对象。

当外籍总BOSS挥舞着体毛向我们告别远去后,新员工的培训又紧锣密鼓地展开。汪岚是主要负责人之一,下属之二就是我。我们组成一加一等于二百五的强势组合,尽管自己疲倦至极连进门密码也不记得,却依然能维持着神采奕奕的躯壳在会议室里正座。

台下的新人太多出生在1985年或1986年,顺利入选的成果点燃了连带的狂妄气焰。我粗粗一算,抖脚的有三个,转笔的五个,龙腾虎跃,虎虎生威。随后在我身旁的汪岚开始发言了,一如惯例全程使用英语。我用打量她,头发比先前长长了一些,穿着白色套装时几乎显出逆生长的青春。身为涂着唇膏的武松,她不仅缴下两支圆珠笔骨碌碌滚到我面前,也顺利将会议室内的气氛直接从除夕夜奔向清明节。

——所以每每此时我总觉得不自信。这种不自信并非源自对她能力上的崇拜,我的不自信来源于,如果像汪岚这类出色的女性也始终没有一个美好的正果,我会犹豫自己是否需要继续奋斗。爬到山顶的结果就是被风吹死,这种悲剧留给行为艺术家们去追求。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发现原来还是有人一将功成万骨枯,成了唯一的活口。我朝后排后侧那张始终处变不惊的脸看几秒,比对手里的表格找出他的身份。照片上的人看着反而老成些,现实中的那个更稚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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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的运气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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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阿Q被静修庵的尼姑赶跑后,他只好到鲁镇去“谋生”,在赵秀才办的五金加工厂当门卫。

倍受人们欺负的阿Q深知钱带来的好处,于是他决定到如今正火暴的彩票市场去碰碰运气,说不定一下子就成了百万富翁,让未庄的鸟男女们眼红……“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阿Q咬咬牙,把两年攒的1000个白银元宝,全部买了彩票,888张,“八八”“发发”,吉利数字呀!阿Q小心翼翼的怀揣彩票,决定在开奖那天在拆。回到土谷寺后,他拿出彩票,在赵明公神像前拜了好几拜,祈求好运当头。

晚上,阿Q做了个梦,梦到无数的白银元宝,从各个角落向他飞来,房子有了,奥迪有了,吴妈向他伸出了热情的双臂,他刚想说:“呸!妈妈的,你还不配……”就醒了。

开奖那天刚好是星期天,阿Q去老栓茶馆吃了早茶,又去邹四嫂的女儿办的发廊加工了一下头发,穿的整整齐齐的,满怀希望的拆了一张又一张,只听到主席台上不断广播:“小D二等奖……王胡三等奖……赵白眼三等奖……还有两个一等奖没有揭晓……呀!钱太爷一等奖……”阿Q足足拆了880张,没有一等奖,也没有二等奖,也没有三等奖……每一张彩票上都印着两个字:“谢谢!”阿Q望着满地都是的费票,灰心了。

管土谷寺的老头在帮忙打扫卫生,这时过来了:“阿Q,得了一等奖要请客!”阿Q说:“没戏了,两年得工资泡汤了!”看也没看,把手上得最后一张彩票丢在地上,失落地离开了。他把剩下的一点钱,去鲁镇大饭店消化了,然后,醉汹汹的回了土谷寺。

阿Q看到土谷寺门口热闹喧天,问旁人什么事,旁人说管土谷寺的老头得了一等奖,就跑过去看新闻。只见管土谷寺的老头被一群记者围在中间,大声说:“我没有买彩票,只是从阿Q丢的那一堆里发现了一张没有拆过,就拆开了……”阿Q还没有听完,就一头栽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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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亦是责任小说

全文共 1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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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餐,萱向父亲摆摆手,带着羿轩冲出了家门。

这是她每个清晨必做的一件极为重要的事,十年来,早已成了习惯。

天气真不错,水彩蓝的天幕缀着几朵胖胖的白云,萱想着。伸手摸摸起床时洗过的长发,还没有干呢。风调皮地穿过散发着清香的发丝,然后一圈一圈,带着香味扬起萱的裙角,又扑向她的脸蛋,钻进她的鼻孔,“哈秋!”萱想一定是风带着花粉了。最近总是会对一些花粉过敏,但是以前不会的,那以前是什么时候呢?萱又想不起来了。

“哈秋!”羿轩忍不住也打了个哈欠。萱俯下身子,轻轻地抚摸着相伴她十年的朋友——羿轩。看着羿轩,萱的泪水不住地在眼里打转......

十年前,她与他第一次相遇,在彼此父母的同学聚会上。那时,萱穿着一条镶着碎钻的银色长裙,闪着亮晶晶的光,这与她稚嫩的脸蛋显得极不搭调。也许正是这种不搭调,一下子吸引了翼的目光。

他们聊了很久,话却说得很少。

很快,他们分别;很快他们再次相遇。

当萱转学走进新的校园,她见到的第一个同学,居然就是翼,令她高兴的是,翼还是她同桌。

新校园很美。到处可见高大的榕树和漂亮的花草,更有许多不知名的藤蔓盘亘在每一幢教学楼的墙壁上。傍晚的夕阳斜照在这先生命力旺盛的植物上,让它们发出了柔和温暖的光。萱充满好奇的伸长脖子四处张望,心里是抑制不住的喜悦。

萱每天放学回家都会和爸爸妈妈谈论翼的事,说他怎么怎么好啊,什么考试又得满分啊,爸爸妈妈也总调侃说,呦,我们家的小萱萱跟人小帅哥谈恋爱了,哈哈。每每这时,萱的脸一直红到了耳后跟,用自己的小手捂住脸,稚气地说:“讨厌,不理你们了!”随后跑回了房间。

好景总是不长,一天翼对萱说,他要出国了。啪嗒,一滴晶莹的液体从萱的眼眶里掉了出来,而后潮水般狂涌。翼赶忙安慰,地球是圆的,我还会回来,我们还会见面的,别哭了。这下,萱哭得更厉害。

翼急了,在他的印象中,萱一直是个天真无邪、活泼快乐的女生,没想到他的一句话让她如此伤心。翼恨死了自己。恰在这时,一只小流浪狗出现在翼的视线中。

他呼唤小狗,小狗竟然顺从地过来了。翼抱起小狗,小狗很温顺,一点也不挣扎。萱看着翼和小狗,这是多么美的画面啊,萱停止了哭泣。她从翼手中接过小狗,奇怪的是,小狗同样很温顺,它的眼神中充满了幸福,大概是从没被这样的帅哥美女关心过吧。

“它叫羿轩,是我取的,‘羿’指我,‘轩’指你,是我们名字的谐音。”

“羿轩......”萱喃喃着。

“答应我,好好保护它,就如保护我们的感情。十年后,我会回来找你,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会等你的,望着翼远去的背影,萱想着。

第二天,翼离开了......

当初的诺言,萱守了十年,十年,足以让她对翼淡忘,也足以让翼对她淡忘。承诺,亦是责任。萱一直承担着。不知翼是否还记得。

“啊!”萱突然起身,吓得身旁的羿轩也猛地跳起。

萱拼命地跑,因为,今天......

萱在一扇大门前停住了,门内,似乎一点没变:还是那样高大的榕树,漂亮的花草,盘亘在教学楼墙壁上不知名的藤蔓。

门关着,进不去。萱却熟练地把手搭在大门的铁杆上,又右脚跨上去,然后,一个漂亮的翻跃,萱已经在门内了。

好怀念的地方,却不见怀念的人。

萱沮丧地坐在草地上,脸埋在手里,抽泣着,翼,你忘了吗?你忘了你对我的承诺吗?你忘了在这里还有一个我在等你吗......

“我没忘!”身后传来温柔却无比坚定的声音。萱循声望去,翼,是翼,他回来了!羿轩安静的在翼的怀里望着萱,这个画面,如此熟悉。

翼放下羿轩,“我不曾忘记,我一直都记得,这儿有个女孩,让我惦念了十年。”语毕,他把萱拥入怀中,他暗暗发誓,决不再放手。

夕阳下,沙滩一片金黄,世间万物都沉浸在黄昏的安详中。沙滩边,翼和萱肩并肩坐着,萱的头靠在翼的左肩,羿轩趴在他俩跟前。

就这样,一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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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归来有小说版吗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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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克顿影视出品,李沁、吴卓羲领衔主演的都市偶像励志剧《幸福归来》是《千金归来》的第二部,该剧根据是小说《重生豪门千金》改编的,讲述了鱼幼薇在遭遇了一系列的打击后,凭借着自己顽强的精神战胜一切困境,成就了一个渔村女孩的航海传奇的故事。

幸福归来基本是按照原著小说来拍摄的,虽然和千金归来有差不多的故事主线,但是具体情节却不一样哦,幸福i归来要传达给我们的思想也不一样。

小说中的鱼幼薇为了保住丁氏家族的帆船事业,阻止没有血缘的姑姑侵吞丁氏家族的财产,展开了一系列振兴帆船行业的计划。

郭家豪饰演的渔家大男孩鱼仕威,从小就喜欢并非血亲的姐姐鱼幼薇(李沁饰),随着年龄的增长更加无法自拔,但是被人掩盖了十多年的秘密渐渐揭开,他深知姐姐背负着重重责任,与自己的距离越来越远,却仍然无法割舍,一片痴心只为姐姐能够幸福。几次为了姐姐受伤,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前途代替姐姐坐牢。在近期的剧集中,郭家豪更是对姐姐大胆告白:“我就是要保护你!”忍爱多年的弟弟终于霸气了一次,直惹众粉丝飙泪。

据悉,因阳光外形并多出演暖男形象被大家熟知和喜爱的郭家豪在生活中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老干部”,碎碎念不断,对粉丝相当体贴,句句关心的话让少女粉丝甜到了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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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小说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3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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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st gump is a very obedient child, he have to remember these words, he said, stupid people have stupid people. When Jenny told him to run, he stumbled to his feet and ran away the first pair of magic shoes in his memory, also discovered his first potential: run. He has been running, the first run, and later he ran to the football team, and then ran into the university, ran got a degree. In the Vietnam war battlefield, he is still remember Jenny, ran back to his own soul, and ran back to honor and friendship.

You have to admit that, in fact, the success of a lot of things has its accidental factors, it will not because of your deliberate and closer to the finish line, but will when you inadvertently, for your efforts to one of the most appropriate praise of the reward. His loyalty, so he was alone in the Vietnam war out of danger, he still ran back to the jungle to find his comrades. He and trustworthy, he promised his comrades to buy a shrimp boat, but his comrades died, but he was incredible in the eyes of him reach his wishes, also won the huge wealth for themselves. His perseverance, so he will be a run for three years after Jenny left, across the whole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kept, he told you that he just wanted to run, he ran measurement of life, it doesnt need a peaceful freedom or any grandiose things for reason. He is friendly, after his lieutenant save lives, lt has been losing his legs to oneself cant die in the battlefield to drag out an ignoble existence still with deformed body and shame, and anger, because lt is such a person: he saw honor above all else, he cant stand, is forrest gump with friendly back his confidence in life, he found that, even without legs, life can still be alive.

Forrest gump is not great ideal, he also has a lot of lost, he had little friends, he was always laughed at by a wise man, he loved mother and Jenny has left him... But to him and because of that and sinking, love continues, he also have their own children, a clever little forrest gump, his life continues, he is not clever, but he always know how to make life full of hope. So he also won the honor, wealth and love, these ordinary people may never have it all.

The film why so popular? Although gumps IQ is only 75, but on him, we see the loyal, honest, persistent, friendly these in human nature most yi yi is unripe brightness, outstanding valuable quality, see the persistence of life, to the life of hope, of faith in the firm. Ordinary life, no ordinary life.

When we grow old, looking back from, if you can for yesterdays all regret, then you already have a very successful life.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爱?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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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零开始的异世界生活》小说剧情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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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零开始的异世界生活》是长月达平著作、大冢真一郎负责插画的轻小说作品。原是在小说投稿网站“成为小说家吧”上进行连载,后成为MF文库J旗下的作品。单行本日文版由MEDIA FACTORY出版发行,繁体中文版由中国台湾的青文出版社代理发行,简体中文版由广州天闻角川代理发行。至2016年6月5日,单行本累计销量突破100万部。

小说内容:

走出便利商店要回家的高中生‧菜月昴突然被召唤到异世界。这莫非就是很流行的异世界召唤?可是眼前没有召唤者就算了,还遭遇强盗迅速面临性命危机。这时,一名神秘银发美少女和猫精灵拯救了一筹莫展的他。以报恩为名义,昴自告奋勇要帮助少女找东西。

然而,好不容易才掌握到线索,昴和少女却被不明人士攻击而殒命──本来应该是这样,但回过神来,昴却发现自己置身在第一次被召唤到这个异世界时的所在位置。“死亡回归”──无力的少年得到的唯一能力,是死后时间会倒转回到一开始。

跨越无数绝望,从死亡的命运中拯救少女。“即使你忘记了,我也不会忘记你。”

创作背景:

《Re:从零开始的异世界生活》原本是作者以“鼠色猫”的笔名投稿在网站“成为小说家吧”的连载作品,[2] 后来修改成实体书出版。[3] 由于他个人喜好立场差、能力低的男生为了女生努力到吐血的故事,因此一开始主角除了“无力”,还有“无知”、“无能”、“鲁莽冒失”、“特别的迟钝”大放送,是全都塞在一起做出的人物设定。但是创作一个没有优点的角色没有意义,因此作者就想让他拥有特别的能力。于是可以“死亡回归”的无力系主角诞生了,这样的主角为了让高不可攀的银发女主角回头而不断挣扎,故事的主剧情设定跟着油然而生。在只有这些设定的情况下作者到了某家家庭餐厅,和十年好友Y坚持只靠饮料吧台来膨胀原本设定,完成了大略的雏形。(引自单行本第一、二卷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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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简介

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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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作家唐七(原笔名:唐七公子)创作的首部长篇小说,“三生三世”系列的第一部。

该书讲述了青丘帝姬白浅和九重天太子夜华的三生爱恨,三世纠葛。

内容简介

2009首版文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旧版封面“你若敢死,我立刻便去找折颜要药水,把你忘得干干净净”

他的身子一颤,半晌,扯出一个笑来,他说:“那样也好。”

他在这世上,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那样也好。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

三百年前,诛仙台上的她绝然转身跳下,让铜镜那边的他亲眼见她隔世永别。

这世间再没一个凡尘女子素素,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不过是白浅上神做的一场梦,带着无尽苦楚和微微桃花色。

可是美梦终究会醒,支离破碎后,她端起了孟婆汤,永远忘记这一段尘缘。

三百年后,东海龙宫中,她与他不期而遇,再生再世,再次面对这个负心人时,她淡然如风,却不知他为何用冰冷的手一次次摩挲过她的双眼。

三生三世,她和他,是否注定背负一段纠缠的姻缘?

三生三世,她和他,是否终能互许一个生生世世的承诺?

2012年新版文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新版封面那一世,大荒之中一处荒山,成就她与他的初见。

桃花灼灼,枝叶蓁蓁,妖娆伤眼。

记忆可以封存,可惜有时也会背叛,忘得了前世情缘,忘不了桃林十里,亦忘不了十里桃林中玄衣的少年。

这一世,东海水晶宫,他们不期而遇。

不是每个人都能看透这三生三世的爱恨交织,只要你还在,只要我还爱,那么,这世间,刀山火海,毫不畏惧。有些爱,藏在嘴边,挂在心尖。浮生若梦,情如流水,爱似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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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小说《人民的名义》读后感

全文共 4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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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场文学的作品里,论文学性,周梅森的作品不如阎真的《沧浪之水》和王跃文的《苍黄》;论真实性,周作也不如沈阳慕马大案亲历者王晓方(马向东的秘书)创作的《驻京办主任》,后者揭示的权力任性与嚣张程度令人瞠目;论尺度,周的作品更不如近年来火爆网络的《二号首长》、《侯卫东官场笔记》等。

但周梅森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他创作的作品能够同时赢得庙堂与江湖的首肯,也就是说,在政治性与艺术性的结合上,周梅森总能拿捏住最合适的分寸。

于是,周梅森和《人民的名义》得以互相成全。

《人民的名义》实际上刻画了四类官场群像:反腐群体,腐败高官,改革派官员,懒政派官员。对这四类群体的勾勒,作者依托的都是十八大以来落马的贪官真实案例,单就贪腐事实和情节而言,并没有太多新鲜之处。但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为什么仍被称作“史上尺度最大”呢?

沉重的反腐

侯亮平、陈海、季昌明是反腐斗士,实际上代表着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主力军。在这个群体里,侯亮平与陈海是具有崇高理想主义的职业检察官,容不得一点点腐败的阴影。他们的无私无畏与有腐必反的决心,总会受到现实的掣肘,但他们努力去证明,不是所有的黑暗都没有光明。

开篇侯亮平与陈海两地协同作战,抓捕贪官,但陈海就遭遇了中国式的汇报与会议的拖沓与低效,抓捕一个副市长需要向省委书记汇报,而围绕这个腐败市长,各方力量开始不动声色的角力。就好比一个练少林拳的年轻后生,在善使太极的老家伙面前,徒有干着急的份儿,只好放任奸滑的副市长从监控的眼皮底下逃到海外。

陈海更是付出了反腐沉重的代价,当他濒临真相核心的时候,貌似意外的一场车祸,让他闭上了嘴巴,成为了植物人。即使是侯亮平,在推进反腐深入的时候,也遭遇了敌人疯狂的反扑。对方不惜动用各种手段,伪造证据,给他也安上一个腐败的莫须有罪名,妄想让他知难而退。

在反腐群体的内部,有人坚定反腐,有人在利用反腐搞权力寻租。京州市纪委书记张树立则是现实中纪检腐败官员在文学作品里的投射。中纪委的纪录片《永远在路上》,就揭示了现实中的类似内鬼。

无论是艺术还是现实,腐败与反腐败永远都处在权力天平的两端,一直进行着残酷的较量。作家的尺度就在于真实展示出这种残酷。

为人民币服务

共产党人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对腐败分子而言,是为人民币服务。这样的观感和悲观论调早就存在于民间,但在文学作品和影视剧里赤裸裸地公开展示,这也算是尺度大开。

李达康是典型的改革派官员,但为了推进工作几乎不近人情,身为市委书记,一把手的霸道与权力的任性无人能比。这种官员在现实中凤毛麟角,也是颇多争议。对地方百姓而言,有这样的一个开拓型官员实为地方之福,至少他敢干事、能干事,也能干成事。对他身边人而言,这样的官员了无生趣,极度自私,十分爱惜自己的羽毛,倒是极度清廉,但却失去了人性最可爱之处。

周梅森起初将腐败的嫌疑故意引向李达康,然后却宕开一笔,重点写李达康的开拓、改革与工作敬业,甚至身为老省委书记的秘书,李达康还是在老领导儿子破坏环保的开发项目上,拒绝签字批准。这样的官员只有工作作风问题,却没有腐败行为,即使他的妻子有污点,李达康也急于撇清关系。作者对李达康的命运和性格设定,无非想寄托一下对改革派官员的良好愿景:希望他们远离腐败,积极作为,造福百姓。

作品里有一句话很有意思,昔日同僚易学习评价李达康没有生活情调,原因是连扑克牌也不打。看到这里,不会打扑克牌的无风君(ID:nowindnowave2)表示严重躺枪!

与李达康的进取相比,还有一类懒政者令人痛恨。这类官员就是京州光明区的区长孙连城。因为升迁无望,或者说是不敢担当,早早地丧失掉基本的人性与党性,麻木不仁,即使面对上级李达康的强势命令,也无动于衷。这类官员在现实中委实不少。一地一省如果摊上一个这样的懒政官员,可以说是贻误发展。现实中曾有某省的省委书记上任近十年来毫无建树,坐视一个沿海大省的发展脚步迟滞不前,几乎没有大的改观。目前,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的若干规定,让实干者得实惠,无非是想免除官员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尸位素餐的官员,与贪官相比,某种程度上的危害,更甚于后者。

在李达康与孙连城之间,难能可贵的官员代表是易学习。哪怕天下乌鸦一般黑,他是拼命证明自己是不黑的那一个。易学习早年干县委书记时,领导李达康,在一次修路的激进行为中,易学习主动承担了责任,替李达康顶雷,多年来辗转多个平级岗位,进步缓慢。但他看淡进退得失,一心为民,苦干实干,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因为他们没有政治上的后台和盟友,也没有利益输送的关系链,他们无法正常地进入仕途的上升通道。这样的案例,在现实中也总能对号入座。

周梅森早年有一部作品发表后,竟然遭到了当地40多个厅局级干部联名起诉,认为其在影射诽谤他们。据说,这次《人民的名义》选择拍摄外景地时,江苏某县级市领导先是盛情相邀取景,结果拍摄过程中,领导一看剧本,发现里面的很多故事该县也有现实版本,吓得中止了拍摄。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就是这么具有黑色幽默。

突破副国级

很多人感慨《人民的名义》尺度之大,无非还是痛感文学作品终于严重地接了一把地气。

长期以来,文学作品中的反面人物形象,都有着一些规矩不能突破,而那些叫好又叫座的作品,则勇敢地实现了这些突破。如《苍天在上》突破了一号反面角色不能写到副省级的禁区;《大雪无痕》演绎了好官如何变坏,突破了省委主要领导不能变坏的禁区;从级别上讲,以前的反腐剧总是写到省部级。但这一次,《人民的名义》将尺度大胆地突破到了副国级。至于现实中影射的到底是谁,你懂的。

在尺度的突破上,周梅森巧妙地展示了作家的套路。作品中副国级领导叫赵立春,是个“赵家人”,是前省委书记,还有个坑爹的赵公子,在H省也扶植了一批“秘书帮”嫡系。而另一派“政法系”官员,以高育良、祁同伟为代表,也背靠着这位老领导,上演贪腐大戏。

尽管周梅森没有采用现实中的所谓“石油帮”、“秘书党”等拉帮结伙的派系,但大老虎的指向却已经相当明显了。

除了剑指大老虎的尺度大开,周梅森还罕见地提到一把手的监督问题。作品中有两个细节,一个是省委书记沙瑞金视察被法院查封的大风服装厂车间时,省委书记用自己的权力强行撕掉了大门上的法院封条,即使是法院枉法裁决,但在权力面前,依法行政还是个笑话;另一个细节是易学习被省委书记调任京州市纪委书记,负责监督老搭档李达康,但就算有他这样的勤勉奉公的纪检干部,也难以监督李达康这样的一把手。

周梅森感叹,“这种一把手不是孤立存在的,是体制的必然产物,他们位高权重,长期以来习惯了权力的任性……中国的政治就是一把手政治嘛,你不向一把手靠拢,不经常出现在一把手的视线里,进而把一把手变成你的政治资源,你就不可能出现在一级组织的考察范围里”。

这是实话,实话的尺度总是很大!

《人民的名义》引起刷屏的热度,要得益于电视剧首集里侯勇的精彩出演。这是一个依托国家能源局落马官员魏鹏远真实案例改编的角色,侯勇饰演国家某部委处长赵德汉,这位赵处长穷苦人家出身,自称是农民的儿子,穷怕了,贪污的大把金钱不敢花,垒成墙,存放在别墅豪宅里。

平常这位处长也居住在一个旧居民楼里,每日骑着自行车上下班,生活相当朴素,给自己的母亲也不过每月寄给300元生活费。面对反贪人员,侯勇扮演的处长表现得异常镇定,“两面人”的特性展现得酣畅淋漓。在看第一集的时候,相信有不少朋友感情是站在赵处长这一边的:如此正义凛然、两袖清风、浓眉大眼的人,怎么就会叛变革命呢?

围绕着这个情节,2.3亿元的现金墙,花式点钞,烧坏点钞机等现实中真实的细节桥段,很是吸引人眼球。剧中,陆毅扮演的侯亮平,在老戏骨侯勇面前显得稚嫩多了,但他的台词还是挺经典:“中国农民怎么会有你这么个坏儿子?”小官巨贪被深深地烙下了寒门阴影。

周梅森还不算完,他又刻画了最大的一个大反派——公安厅长祁同伟。这位厅长更是穷苦出身,一度也是缉毒英雄。但其人性里却有着卑劣的成份:想摆脱事业的低谷,不惜违心地向大自己10岁的高官女儿求婚;身居高位之后,伙同各类权势人物构筑秘密商业帝国,与情妇勾结侵吞大风厂股权;同伙即将落马,更是动用自己手中权力助其逃脱;为挽回败局,置同学朋友情谊于不顾,将自己的同学陈海、侯亮平几乎置之死地……

在出身上,陈海是老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儿子,侯亮平的出身不详,但可以排除农民出身。昔日“政法三杰”在贪腐的利益诱惑面前,命运选择了不同的走向,乃至相互之间拔刀相向。

周梅森未能免俗的是,他在小说中刻画的这些反派角色,把贪污的原因也归结到穷苦出身。他在小说中写道:他们的贫苦出身,使得他们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暴富机遇,因而也就变得百倍疯狂、千倍贪婪!

尽管现实里确实存在着“寒门出贪官”的现象,但作为一个作家,透视这里面的深层次原因恐怕还不能简单粗暴地归结为出身论。即使在小说里,那衔着金镶玉出生的赵公子,其贪婪程度也并不低于祁同伟之流。更甚之处还在于,权贵之家由于先天性地拥有着优势政治资源,利用体制的特点,对寒门子弟的渗透、拉拢更是无所不用其极。“赵家一个权贵子弟把党和政府的威信,老百姓的期待,全搞没了!”如果说贫穷是表象,那深层次的体制上原因也更值得作家深思与挖掘。

纵观《人民的名义》这部文学作品,其完全是情节取胜和尺度取胜。而所有的情节都没有超越现实,所有的尺度在现实面前也不过是“限制级”。而在文学的想象力、深度与批判性上,作家还是保守了些,来源于现实的东西太多,而高于现实的内容太少。

先锋派作家余华的近作《第七天》也是来源于现实事例,抨击的也有官僚腐化、官民对立、暴力拆迁等现实黑暗面,但采取的叙述手法是荒诞现实主义;周梅森则是写实派,直笔的尺度更大。但两人异曲同工,都应了那句话:现实永远比小说荒诞,因为现实永无逻辑可言。

就在此文写作时,聊城辱母杀人案(嫌疑人于欢的献身:法律上他只是一个儿子)爆发一周之后的最新进展是,聊城市对事发时出警的公安干警进行立案调查,认为其“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辱母杀人案这样的故事,饶是再有想象力的小说作家,也无法编排出这样的情节。

所以,无风君(ID:nowindnowave2)用小说中尺度最大的一句话作为此文的结尾:“这么多年过去,我们党终于醒过来了,现在收拾世道人心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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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业小说萧綦的人物解析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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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萧綦之所以震撼到我,不仅仅是他如天神般的存在,战场上的所向披靡固然让人钦佩,正如他所言,若他还只是小小的卒一,郡主岂会下嫁?但古往今来良将数不胜数,唯独他,拥有真实的人性,他宠爱王妃,却用行动说“你只是我的女人,可以骄傲,但不可以骄纵”。他会吃醋,会说出孩子般的气话“他怎么敢比我先认识你十几年!”。他也心细如发,在小别之际带她“微服出游”在三妻四妾才算正常的时代立志终身不纳妾,以至举国皆知,更是在位登九五废除三宫六院,对于他,世人评判是什么呢?其人善诡断,性猜忍,厉行酷严,豺枭之心,昭昭若揭。

如此一代枭雄,他需要的便不止是一个贤妻良母,红袖添香,而是亦妻亦友并肩作战的伙伴,正如王儇自己所说,正因为他是萧綦,才会大胆冒险,将我置于这风口浪尖,也正因为我是王儇,他才敢放手将这一局交到我手里!这是何等豪气干云!早些时候她一手掌管内务,将大内掌握,而他,立于朝堂之上,掌控百官。论情分恩义,是夫妻,是爱侣,而在这皇图霸业的路上,他们是并肩作战的知己,太平时她在深闺为他研墨添香变乱时,她为他披荆斩棘。说实话,我是嫉妒她的,但细细一想,也只有这样的奇女子才佩得上他!只有这说的出“我的丈夫也不许旁人沾染一根手指”的悍妒之妇!若非如此,又怎能在杀机重重的宫中游刃有余的处理各种是非难题,从而帮助萧綦登上帝位?

倘若易位而处,若我是王儇,只怕一生纵使不在妻妾斗争中纠结,也在宫廷内乱里惴惴不安,难以为良人分担烦忧,助其一臂之力了。所以,我只是一个看客,只能是一个看客,看他们在困难前的默契,洗尽铅华后的情义……当日刚看完,一时冲动,竟留下这只言片语,词不达意。实在有些钦羡寐大的才情与天赋,在大气磅礴之余有条不紊,儿女情长之际决策果断,但又在情在理。只能说,从无小说能如此打动我心,是空前,但愿不是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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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寻秦记怎么结局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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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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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康乃馨小说结局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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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琪提供的光碟揭开了大华犯罪集团惊人的内幕--在KH收购过程中,所谓的竞争对象德国A集团,竟然是罪犯预设的海外内线,借以制造虚假的国际竞争态势,将收购价“合理合法”地推上极致后,与售出方达成密约,将超额部分的2亿6千多成资金流向大洋彼岸,营建为个人享受的海滨别墅。在这题为“金色晚年” 的高智商罪案中,李建国、杜其规等只是在计划中被抛出的替罪羊,以掩盖真正的幕后人蓝思红和裴振庆。而善于钻法律空子的杨源辉、莫名,则为利益所趋。

裴振庆、莫名等即被行被捕。当检察官出现在蓝思红面前时,她殷勤伺候11年的“植物人”丈夫正被催醒素激醒,生离死别的情景,让人吹嘘不已。继后,宗鸣的稽查报告分析了蓝思红从一个积极投身改革,并敬夫育孤的优秀人物而最张蜕变成罪犯的过程,揭示了领导干部思想改造的重要性,并对建设和健全强有力的企业管理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现实问题,提出了强烈的呼吁。

蓝思红、裴振庆被判死刑,莫名和杨源辉相继受到法律制裁。

周若冰怀着对阿琪这们特种兵出身的女孩由衷赞赏和敬意,送上了一朵永远的红色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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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7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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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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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胖子李先生的小说内容

全文共 2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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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胖子李,正如名字一样。或许全世界只有我觉得他不是胖,而是可爱吧! 胖嘟嘟的脸,小眼睛。本来就不怎么高挑的鼻梁上驾着一副眼镜,圆鼓鼓的肚子。因此我每次都俏皮地摸摸他的肚子,嘟囔道:“宝宝乖,不可以踢爸爸的噢,妈妈我会生气的。” 他总是笑着说我:“你个小坏蛋。” 然后我撅着嘴,头抬得老高并且不理人。等着他来认错,哄我。

有人说,爱情里必须有一个人卑微。那么在这段感情里,卑微的永远都是他。

胖子李先生可能真的是太胖了,腿太粗,所以走路老慢了,并且走一会儿就累。如果我更加调皮地爬到他的背上,那么他更是走不了几步,就得哄着我下来。每次都还没尽情尽兴地享受靠人力离开地球表面,就得回到地球。我心里是很不开心的,但也不在意,因为爱。可能胖子们性格都很好,所以他从来没跟我发过火,生过气,吵过架。永远都是我欺负他,这个,我妈可以作证。因为我妈见我用力气拍打他的肉肉,就凶我。我严重地怀疑,我到底是不是我妈亲生的。

胖子李先生和我同年同月,虽生不逢时不在同一天,但同一个星座的我们唱着同样的歌,喜欢同样的事物。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无话不谈一起走了那些年。

刚认识胖子李的时候,他高三最后一学期。那是2010年的五月,他就要高考了。我在5月31日那天发给他一封邮件,问他:“既然你没有女朋友,我也没有男朋友,那我们在一起吧。”结果那封邮件半天才回我,言简意赅两字:“好啊”。 后来他告诉我,当时看到邮件受宠若惊无法言表,激动了很久。他觉得幸福来的太突然,因此迟迟没回。告诉我这些的时候,他笑得好开心。

高考结束后,为了能够让他来北京,跟我在同一个城市,我旁敲侧击地问他填的志愿。最终他按照父亲的意思,跟我开始了两点一线的异地恋。大一报名那天,他说父亲陪他去的。我在教室里准备上课,心情低落得那两节理论没听懂。北京的夏天真的很热,或许他那边也很热,但,我的心在那个时刻是凉的。

后来还是选择在一起,胖子李先生对我很好,那种好就像我爸妈对我的爱一样。没有拒绝,决定跨过重重阻碍也要在一起。只要有时间就来北京,目的是为了看我。我们在夏日的街头深情相拥,一起踏过下雪的北京,一起细数飘零的落叶,一起看春暖花开。

我开始心疼了,心疼他每个月把生活费省下了买高铁票,省下来专门来北京看我。还要在每个节日给我惊喜,各种礼物。后来怕我没钱花,直接往我卡里汇钱。学生党都很穷,我们都不富裕。这只能说明一点,他爱我。

胖子李有个习惯,一天至少会打三个电话给我。早上一个,叮嘱记得吃早饭。中午一个,嘱咐要按时吃午饭。晚上一个,叮嘱要吃晚饭。睡觉前偶尔也会打一个,嘱咐作息时间要规律。那时我的手机,全天必须都得用电充着。生怕他找不到我而担心,我更担心他联系不到我的担心。

交往了两年,2012年夏天,他再次来北京,我直接带他见了我父母。那天,所有我喜欢和不喜欢的亲朋好友都在。他紧张到不行,生怕表现得不好让我家人对他初次的印象大打折扣。一顿饭吃完,我送走了他。回到家里的时候,亲戚都劝我说:“这么胖的一个人,以后会是麻烦的,老了之后全身毛病,你得照顾一辈子,知道么?” 我倔强地说:“可以减肥的嘛;” 他们又说:“如果那么好减肥,他还会这么胖么?”我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就喜欢他。” 因此所有人都没有说什么,还好我爸妈是比较通情达理的人。

那个夏天,我们一起从北京去了江苏徐州他家,去见了他所有的亲戚朋友。李爸爸和干爸专门开车带我们一起去连云港看海,那是我第一次去海边。一路上李妈妈和李爸爸各种主动的关心,让我觉得自己真的融入了这个家,以后会很愉快地跟他们相处在一起。李爸爸说,如果结婚的话,不管是在北京生活,还是在徐州生活都可以。我给你们买房,这个不用操心。

那年冬天,因为四川老家爷爷身体状况不好,我们全家从北京回了四川老家。

临走前,在北京见了一面。

我说:“咱们结婚吧。”

他说:“再等一等吧,我还有一年毕业。”

我:“如果我等不了呢?”

他:“再坚持一年好吗?”

于是我和我爸妈还有弟弟回四川了,我们已经整整五年没有回去了。为了爷爷的身体和病情,我爸妈在家做生意,我弟弟在老家上学。

2013年我回了北京,回去只是想跟这个城市严肃地告别。然后和闺蜜从北京飞到了深圳,从北漂转变到南游。胖子李还是跟我联系,只是不频繁了,都是因为我倔强。我觉得你既然爱我,就给我结婚证那张纸。不给那张纸就是不爱,或者爱得不够。

僵持了一年,他开始实习了,我们真真正正地分手了。

然后我开始了到处旅行。有钱就买机票,没钱就买火车票,总之要不停地出去走走。明知道“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去哪都是流浪”。

2014年我又回到了北京,在一家国际幼儿园上班。我开始后悔懊恼自己的倔强,决绝地分手。很犯贱地去联系胖子李的时候,才发现电话已停机,QQ已无权访问,微信已不是好友,新浪微博已无关注。再次去添加好友的时候,一个如我从前的样子的女生骂我了,叫我不要再打扰。

2014年的冬天,我决定回家了。离开北京,走之前加了无数次微信。终于在我臭不要脸地坚持下,他同意了。只是跟我说:“我们过去了,我不可能再接受你了。” 于是,微信又删了。 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离开北京那天,我拉着行李箱从北京西站走了。站在西站正门口拍了张照片,发了个说说:“对于我生活了六年的城市——北京 来讲。那里不过是有:和一个不知道还能否会重逢的人,有一段回不去的曾经。有遗失的美好和一起走过的青春。”

然后头也不回地进站检票离开了。

2015年,人间四月天,我去了西藏。我以为去了之后,我会好过,我会净化心灵。其实,这跟去哪都没有关系。

现在,我们终于形同陌路。

2.

直到4月24号从西安回来,我才明白,最包容我的人,最疼爱我的人,永远只有他。现在的我,脾气好了,性格好了,但身边好多人还是无法忍受。以前的我无理取闹,胡搅蛮缠,斤斤计较,暴脾气,他一一接受,从不抱怨。至少那四年,他没有在我面前给我脸色看,更没有大声说过话。

以前,我喜欢艾弗森,他喜欢麦迪。我们因为彼此喜欢的球星不一样而争吵,我太强势,我喜欢的东西,非要我在意的人也喜欢,不喜欢就不行。

现在,我想找个如你一般的人,却再也找不到了。再也没有关心我每天有没有按时吃饭,按点睡觉。没有人每天打电话骚扰,没人在生理周期告诉我不能喝茶,不能喝咖啡,不能吃冰凉的东西......总之,我现在过得好不好,已无人在意了。

我们17岁相识,在人生最美的年纪,开始最美的初恋,进行着最美的爱情。18岁那年夏天吻过他的脸,我以为就会永远。19岁时,北京寒冷的冬天让我觉得并不孤单。20岁的雨季,爱情也可以很唯美。21岁,打给我最后一个电话说生日快乐。22岁我没有你的礼物和祝福。我今年23岁,我想结婚了,可,孤身一人。

我一个人想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群,独自徘徊,独自伤感。你在哪里?你现在是不是拥抱着一个如从前的我一样的姑娘在怀里窃窃私语?你们是不是就要结婚了?还是......你和我一样,过尽千帆,仍然一个人?

sorry,非常抱歉,我只是突然很想你。

3.曾经有个朋友问我:“如果你在某一天遇到李胖子,你会跟他说什么?”

我微笑着回答:“hey,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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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虚构一部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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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苦涩让我曾一度想有某种退隐尘世的念头。借助书本、文字,我可以自由自在地翱翔在非物质的精神世界里。不过,我更渴望自己在翱翔的途中,通过聆听先人、智者的声音,结合当今自己的生活实践,在一种没有利益心趋使的情况下,虚构出一部令自己满意的小说。允华今天跟我聊了很多,他是我大学同学,同时也是良师益友。在他的鼓励和支持下,更加激发了我一种想要写下去的冲动。

这部尚未诞生的小说现在存在我的意念、思维之中。一年来,这部小说的框架由模糊到渐渐清晰,其间经历了一些波折,自从踏入社会以来,我已阅到了一些人生的苦涩和辛酸。对于浩瀚的人生宇宙来讲,这些苦涩和辛酸也许算不得什么,但到底对于我,这种生活的体验和感受,却也是弥足珍贵的。

小说有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

小说的第一要素是人物。人物的选择是小说成败的关键。因此,我尽可能将人物限定在10人之内,将大量的笔墨用于塑造尽可能少的人物,会使这些人物形象显得更加的饱满。像曹雪芹《红楼梦》笔下100多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本人只有顶礼膜拜啦。

小说的第二要素是情节。按照小说情节的一般模式,即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要素。小说情节的好与坏,刺激与平庸,直接影响着读者的阅读期待和审美体验。还没看完全部却早早地知道了结局的小说显然在塑造情节方面是失败的。因此,像契诃夫笔下的大量短篇小说,往往在结尾处还能够峰回路转、出其不意,紧紧的扣住读者的心弦,情节的把握上就显得老道和不落窠臼。

小说的第三要素是环境。环境分为典型环境和一般环境。环境对于小说有渲染、烘托作用,对情节有推波助澜作用。因此,将典型人物放在特定的环境中,通过环境去更加真实的表现人物的喜怒哀乐,是我一直苦苦追求的,并乐此不彼。

下面我将我意念中的小说的框架用文字表述出来:

我设定的小说男主人公他的身份是一位文艺男青年。他没有女朋友,在S城干着一份较为体面的IT工作(这种工作的性质类似于公务员,朝九晚五)。他热爱文学,尤其热衷于古典诗词。因此,在工作压力不大的情况下,他常常一有时间就去泡在S城中一所非常著名的图书馆。

故事的情节应该是在这所图书馆展开的。为了叙述的方便和小说的真实生动性,我现在将小说主人公由第三人称改为第二人称。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下午5点下了班,你开车来到了这所图书馆,你很喜欢车,对!男人都很喜欢车嘛,你将车停在了停车场,并仔细地检查了轮胎,车门有没有关,确保万无一失时,你非常高兴和幸福地走进了图书馆。

图书馆的阿姨已经跟你很熟了,因此当你走进去,她们便客气地招呼着你:

“嘿!来图书馆看书啊!~~~”

[我想虚构一部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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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之链小说续写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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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依醒来后发现耳边放着一个用报纸包着的包裹,打开一看,他愣住了。因为他根没想到会有那么多钱,乔依马上从床上爬起来向妻子问道:“我的床边哪里来那么多钱?”“是一位老妇人说在她困难的时候,有人帮助了她。所以现在她也想帮帮我们。”妻子回答道。乔依笑了笑,他似乎知道了什么一边向外跑一边说:“别人把爱传给了我,我也要把爱传递下去!”

乔依穿了一件毛衣,外面只套了一件破夹克在荒无人烟的雪地里缓缓的走着,忽然,他踢到了什么,那个东西一下子滚没了。乔依回头看了看,在一个死胡同里有位大爷正弯着腰,俯着头,拾起一个个金灿灿的小橘子。他抬起头对乔依笑了笑,那银

白色的头发上沾满了雪。乔依赶忙帮老大爷捡橘子,因为带着手套橘子会从手上滑下去,所以他再次摘下那破手套,两只手也再次冻得几乎没有知觉,清水鼻涕又一次流了下来。他们将橘子全部拾起来放到推车上去,老大爷抖了抖衣服上的雪水,又向乔依笑了笑,脸上的皱纹瞬间绽放开来。他又从推车上拿了几个橘子,递给乔依说:“我也没有什么东西来报答你,就只有这几个橘子,你拿回家吃吧……”乔依打断了他的话,说道:“大爷,我帮助您不是为了要你报答我,如果您遇上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就请给他一点帮助吧!”

后来卖橘子的大爷把爱传给了卖花的小姑娘,卖花的小姑娘又把爱传给了扫雪地的大妈,扫雪地的大妈把爱传给了卖海鲜的小伙子……就这样爱一直传递下去,永远没有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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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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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呼兰河传》,灰暗的色彩,平静的叙述,把我们带到了20世纪初的呼兰城。

走进小城,在灰色的天空下,人们日复一日平静地生活着,春去,秋来,循环往复。唯一飘出笑声的地方,就是作者跟祖父在一起玩耍的后院。作者的童年生活快乐,却也寂寞,从祖父这里她获得里唯一的家庭温暖,祖父对作者无微不至的关爱,是作者心底最温暖最美好的回忆。除此之外,在《呼兰河传》中,作者通过所见所闻,描写了呼兰人的圣湖和他们身上发生的故事。

小城种的人们,大部分都是看客,他们愚昧无知,冷酷无情,对生命漠视。

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见人一点不知道羞”“头一天来到婆家,吃饭就吃三碗”“大漠大样的,两个眼睛骨碌骨碌地转”……这一切都表明了这个女孩子并不像谨小慎微的团圆媳妇。于是,婆婆开始“好心”地教导才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了。却没想到出了事,小团圆媳妇“病”了。然后,“热心”的各位邻居带来了各种偏方,请胡仙、跳大神、闹神闹鬼、画符、用开水烫……一一试过后,小团圆媳妇终于不再反抗,不再天天笑呵呵的了。她死了,终于“回家”了。

让人毛骨悚然的治病过程,就是在各个“热心肠”的邻居的围观下完成的,人命在他们眼里算什么!也许还比不上几块豆腐。这是什么样的吃人规矩!这就是打得小团圆媳妇丢了半条命的规矩,这就是呼兰人守着的老祖宗留下的封建礼教和迷信思想。它吃掉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更吃掉了千千万万呼兰人的心。他们像是没有知觉一样,麻木愚昧,自欺欺人,真是可恶,可叹!

万幸,在冯歪嘴子身上,我们看到了些许希望。他在王大姐死后,一个人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虽是艰辛,但他并没有放弃,他“改担水,担水,该拉磨,拉磨”。冯歪嘴子坚强地过着自己的日子,“他虽然也常常满满含着眼泪,但是他一看见他的大儿子会拉着小毛驴饮水了,他就立刻那含着眼泪的眼睛笑了起来”。是啊,哪怕生活再苦再难,只要有希望,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而这,我想也是作者萧红的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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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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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作者是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的作品。书中主要讲得是阿辽什卡(简称阿廖沙)童年的生活,是一段童年时光的真情演绎,一部激励读者的励志佳作。

阿辽什卡小时候由于父亲去世,只好跟着母亲到外公家去生活,一到外公家,他母亲就走了。外公很粗暴,管教也很严厉,阿辽什卡常常受到外公的打骂,可阿辽什卡并没有怪外公,只要外公打骂亲人,阿辽什卡就用恶作剧来报复外公,报复完又被外公惩罚。

阿辽什卡的母亲生了个小弟弟,继父对阿辽什卡的母亲经常打骂,有一次被阿辽什卡看到了,他就想杀死继父再自杀。却被母亲一把推开,只划破了裤子,然后跑了。阿辽什卡的母亲因为饥饿、疾病,最后死了,阿辽什卡流浪街头,和穷孩子捡一些能卖钱的垃圾。

虽然阿辽什卡在一个穷苦的家庭,经历很多事。幼年父亲早早过世,母亲被继父打骂,自己也经常被外公打骂……等等各种生活的挫折和不公平的待遇,他勇敢的面对这些事,用平和的心态,坚强的战胜了这些挫折,体现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和对生活的热爱,他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面临挫折时,也要像他一样,成为坚强、勇敢和乐观的面对挫折。

智慧和坚强是唯一支撑我们生活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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